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煤矿矿井瓦斯检查通风及巷道贯通制度111页
煤矿矿井瓦斯检查通风及巷道贯通制度111页.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煤矿矿山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1467 2024-09-08 108页 244.63KB
1、煤矿矿井瓦斯检查、通风及巷道贯通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矿井瓦斯检查制度3矿井测风管理制度6矿井通风管理制度8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1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4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9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2井下爆破管理制度24矿井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管理与维修制度28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1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35通风设施管理制度37矿井粉尘检测制度39职业危害防治措施41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43井巷维修制度45“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47矿井瓦斯日报审签制度49盲巷管理制度51关于采掘工作面的放炮停2、电制度52关于瓦斯异常涌出汇报的调度制度54矿井停电、停风应急措施及排放瓦斯的规定56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处理机构57矿井停电、停风应急措施63排放瓦斯的规定71关于局部通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的管理规定80关于防治粉尘的有关规定82便携式报警仪管理规定85仪器、仪表发放室管理制度88便携式存放电及管理规定89仪器发放室卫生清洁制度90自救器管理制度91通风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制度94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规定97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01瓦斯抽放钻探管理制度106关于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109尾巷管理制度111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是矿井瓦斯灾害防治3、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矿井瓦斯检查可以了解和掌握井下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瓦斯涌出情况,通过矿井瓦斯检查可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等隐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建立矿井瓦斯检查制度如下:一、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二、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采掘工作面设专人检查和区域巡回检查及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并要有一定的备用。三、每月根据生产部署,由通风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规定的要求编制“瓦斯检查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瓦斯4、检查设置计划内容包括跟班、跟面(巡回、蹲点)瓦斯检查的地点、检查次数、检查路线、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及相关规定等,如有变动及时补充修改。四、每一上岗瓦检员都必须符合上岗基本条件,专业基础知识要求,技能操作要求,熟知瓦检员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履行瓦检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力。五、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科室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采掘队(组)长、安全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5、检测仪。六、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设置计划。必须认真准确地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入瓦斯检查记录和检查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七、瓦斯检查员严禁发生空班(分工区域内当班一次都未检查任何地点瓦斯)漏检(分工区域内应检查的地点有一处或多处当班未按设置计划存在遗漏或少检)假检(填写假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瓦检牌、瓦斯检查记录、瓦斯检查日报表“三对口”(即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6、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如该地点设置有甲烷传感器应实行“四对口”。八、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进行放炮作业,班组长、爆破员、瓦检员必须严格“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签字制度”。九、对矿井瓦斯检查同一地点同一班次内检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5小时,不同班次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5小时。无特殊情况,实际检查时间与设置计划时间前后误差不得超过30分钟,每次检查瓦斯后都应及时填写报表和检查牌板,其前后时间差不得超过10分钟。十、巡回瓦检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三次、汇报三次,采掘工作面瓦检员执行班中汇报一次。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其他汇报根据班前特殊安排或井下意外特殊汇报。十一、对炮7、后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浅眼爆破,缩短爆破距离和炮前断电等措施。十二、发生有无计划停电,停风应及时汇报,认真执行“局扇停电停风恢复通风送电操作程序”中的规定,准确填写记录,并根据通风科及调度指令严格执行。十三、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本班通风、瓦斯情况及下班注意事项,并在对方检查记录上履行签字。十四、巡回瓦检员在检查途中,必须检查跟面瓦检员的工作质量及交接班情况,帮助其处理问题,及时汇报情况。遇有通风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审查瓦检员检查记录,符合要求的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具体注明并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其处理完善或提出处理意见,才准离开现场。十五、任何8、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的区域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必须进入时,必须制订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措施的要求执行。十六、通风科每天必须审阅瓦检记录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并应注明审阅人姓名和日期。对反映存在的问题要指示处理意见或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落实责任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十七、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署,并反映汇报清当日瓦斯状况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十八、严格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瓦斯检查弄虚作假的坚决予以开除留察或开除处分,并追究单位责任。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矿井通风是保证井下9、各工作地点有良好的通风和足够的新鲜空气,使有毒有害气体,有爆炸性的气体和粉尘不超过规定值,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并有适宜的气候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通风管理制度如下:一、根据矿井生产能力、规模的不断扩展,必须设计、建设及维护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有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布置独立通风确实有困难时,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串联通风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二、矿井的供风量应满足井下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10、它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每人的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按矿井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确保以风定产,以风定面,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三、矿井通风系统中必须及时构建安装有质量可靠的、数量足够的通风设施,保证井巷风量的按需调节、控制、分配、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并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矿井必须安装有两套同能力同型号主扇,并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能够实现互为备用。反风设施齐全可靠,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实现反风功能,反风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的反风演示,以提高矿井的灾害防范11、能力。五、矿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掌握井巷阻力分布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六、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未恢复生产前,必须严格按照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和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矿井停电停风期间及排放瓦斯的措施”执行。七、矿井通风系统图应以季绘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网络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的变化下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八、定期进行通风专项检查,每月26日由通风科牵头组织进行,并召开专题例会,针对检查中存在的12、问题,认真分析实行“三定”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检测、监控、防治措施及应急措施。九、矿井通风仪器仪表应由专人根据各种仪器仪表的检校周期,及时检校,并负责日常管理,确保仪器仪表的性能准确。十、对全矿的消防系统,防尘管路进行定期检查,绘制防尘洒水管路图。十一、矿井每年必须制订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井下的变化及时补充修改,确保发生灾害时人员的自救与互救,以及人员的撤退线路,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查、督促各种措施、设施的到位执行情况。十二、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掌握、分析瓦斯的来源及构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十三、积极组织实施“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的建设,搞好一通三防13、基础工作。十四、深入现场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十五、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十六、根据矿井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采掘计划,制订相应安措工程计划,实行专人专项落实。十七、有计划地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技术资料,为今后矿井开采提供基础资料。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局部通风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程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制度如下:一、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的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巡检员负责管理,并负责风筒完好、送风、排瓦斯。在无人工作的盲巷口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除瓦检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14、局扇。因检查或其他原因需停止局扇运转时,要取得瓦检员的同意,并汇报通风科、调度室。停局扇前要将人员撤除,并切断电源。对每一无计划停局扇,都要由矿安全科主持组织分析追查,严肃处理。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填写申请卡,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瓦斯措施,报有关单位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实行局扇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局扇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等,并注明填写时间和填写人姓名。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二、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一条专供电源,只能供一个采区,最多允许负担4台局扇。凡检查发现未做到的一律停产15、整改。坚持掘进工作面投产前进行,移装局扇及安全设施的验收制度。凡发现局扇“三专”、“两闭锁”、监测断电装置、消音器等,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风部门有权停止作业。三、盲巷不允许存在,否则必须立即封闭。暂时不能封闭的盲巷,不准停局扇。利用局扇回收的巷道,必须连续作业,不准中断回收,否则要立即封闭。四、节假日期间停工时间较长的开、掘工作面,一般不应停局扇。若采取停风措施时,必须进行“三断”(断水管、断道、断电缆),即一切导电体不得进入盲巷,并在盲巷口做临时闭墙。五、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补修,吊挂要平直,风筒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3%。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炮后无16、瓦斯严重超限或积存(即杜绝达2.5%及其以上现象),并保证独头巷回风风速不低于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六、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煤头不积存瓦斯、及时吹散炮烟的前提下,每巷掘进最大不超过7米,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米,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5米。对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风筒距工作面距离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但最大不能超过7米。七、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帮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局扇要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局扇与其它电器设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八、采取外部送风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或尾巷瓦斯使用的局扇 ,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处。禁止在工作面内按局扇 处理上隅角瓦斯(一般应采用导排17、方法)。九、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工作面的局扇前5米处,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所有非本安电器设备的电源。十、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的1.3倍或局扇吸风口到回风口之间除局扇吸风量外的风速不低于0.15m/s时,方可安装。局扇在运转过程中,瓦检员必须每班三次检查局扇运转状况,发现局扇循环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通风科、调度室。十一、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一般不得停风,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并在24小时内,在距盲巷口不超过218、米的地点进行临时封闭,并设点检查。十二、临时停电或因更换局扇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施工队组明确专人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必须进行临时封闭。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主要通风机是矿井的心脏,也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机械。为确保主要通风机的安全、正常运转,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一、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能力、同型号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并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两台主扇应互为备用,其中一台运转,一台备用,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二、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实现反风,当一台主扇反19、风风量小于正常风量的40%时,应能实行双机并联反风。三、矿井主要通风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工作,以后每5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四、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实行由矿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的责任包机制,负责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及检修维护。1、每月5日由矿机电部门组织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查。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2、每季度由矿机电部门、通风部门组织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3、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并将每小时运转情况(电流、电压、轴承温度、负压等参数)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问题立即汇报。五、主要通风机在进行必要的维护检修、重大检修时,要填写申请卡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0、,经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六、主要通风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机:1、发觉有剧烈的噪音。2、电机冒烟。3、轴承温度剧烈上升。4、风机发生剧烈的震动和有撞击的现象。七、主要通风机出现无计划停机时应及时切断井下供电,打开井口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并汇报矿调度室及有关部门单位,检查原因,进行处理。八、主要通风机正常开启、停止时,必须由主要通风机司机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井下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爆破作业管理,杜绝爆破事故。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一、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21、的人员担任,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二、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三、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四、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明接头。放炮器要随身携带。五、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三联单手续。每班在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要由当班瓦检员核实清楚。剩余炸药要在当班全部退交火药库或火药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还三对口,工作地点不得存放炸药。变质硬化炸药不得出库,也不得领用。六、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炮22、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接。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绑在引药外面。七、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严禁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明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八、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小于1%才准装药放炮。每次必须将检查瓦斯结果填写在一炮三检记录内,由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核实签字后,才准进行装药放炮工作。严禁瓦斯超限放炮,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23、时都不准装药放炮。九、放炮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的回采工作面,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三人联锁,其它地点也可由放炮员、安全员和班组长三人连锁。放炮前: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瓦检员持放炮牌。放炮员必须亲自连母线,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停盲峒电源,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确认上述任务完成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检查瓦斯、煤尘符合规程要求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予放炮员。放炮时: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后,必须吹哨,至少停5秒钟,才可放炮。放炮后,等炮烟吹出盲巷后,24、至少停5分钟,班长、放炮、瓦检员(安全员)才可同行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检查是否有瞎炮,处理顶板活矸,确认无问题后,放炮员将放炮牌交予瓦检员,换回放炮命令牌;再交给班组长,换回警戒牌。即可撤除警戒恢复生产。十、放炮撤人执行下列规定:1、回采工作面不得小于30米。(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必须回风锁门,人员全部撤至进风顺槽距机头50米外的安全地点。)2、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直线):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半煤岩巷掘进不小于100米,岩巷不小于150米,并有掩体。有拐弯巷道时,总距离不小于50米,拐弯后不小于10米。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人员撤至防突风门外不少于20米的安全地点。3、正副巷同时掘进的工作面,25、正巷放炮,正副巷都要撤人;副巷放炮,正巷可不撤人。4、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十一、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回采工作面放炮,必须停工作面及回风电源;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停盲峒内电器设备电源;正副巷掘进,正巷放炮正副巷盲峒及回风必须停电,副巷放炮只停副巷盲峒及回风电。(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放炮,防突门以内(包括正副巷及回风)电源全部停电。)十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放炮,坚持执行拉槽、刷帮和压顶“分打、分装、分放”和“放一次炮、出净一次浮煤、检查一次瓦斯”的规定。禁止使用毫秒雷管“一茬齐26、”放炮。要一次装药一次引爆,禁止一次装药分次引爆。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一次放炮的数量。十三、回采工作面放炮落煤采用平行作业时,装药距钻眼距离不少于5米,装药距割煤的距离不少于5米,装药距放顶距离不少于15米。十四、放炮后发现瞎炮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1、首先将瞎炮雷管的两脚线末端扭接,并以明显标志保护;2、处理瞎炮,应视作一次放炮,同样要先出浮煤再联响瞎炮;3、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重新连接放炮;4、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外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中拉出雷管。5、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27、电雷管和炸药。6、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7、发现瞎炮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十五、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消尘设施,并严格执行放炮后洒水消尘制度。十六、排除放炮母线故障,可采用导通法。不得采用短路法进行试验,特别是严禁在盲巷内采用短路法进行试验。十七、坚持一个放炮员,配备一部发爆器,一条母线的标准,严禁同一工作面、同一条巷道前后或同一通风分区中多头作业、固定母线和多台发爆器放炮。矿井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管理与维修制度通风瓦斯监控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强化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与维28、护,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一、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除具有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故障闭锁功能外。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三、矿井29、必须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系统设置。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采区回风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峒应设置压力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符合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各采掘作业点参照公司“通风瓦斯监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四、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对不具备安设监控系统的地点,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五、应安设安全监控设备的采掘30、工作面及其它作业点,开工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检测人员在场监护。六、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切断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七、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八、在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前,必须按31、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九、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的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井上下主站或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十、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复合型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应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十一、32、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每隔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十二、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表。十三、井上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每班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进行调试完毕。十四、对需要经常移动33、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向安全监控管理机构汇报。十五、凡经大修的传感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方可下井使用。十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的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十七、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监控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立即通知调度室。十八、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34、析整理送有关部门、总工程师、矿长审阅。十九、凡发生队组解脱或破坏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执行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煤矿综合防尘工作,防止煤尘爆炸事故,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现将管理制度制定如下:一、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矿长负责,总工程师 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矿井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通风部门要有专门防尘队伍。综合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确生产井区沉降、生产队组专业队伍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二、每个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三、井下防尘管路(35、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正在掘进的巷道中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应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并安阀门。四、防尘用水水质,要达到下列要求:1、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2、悬浮物粒度不得大于0.3mm;3、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水质必须每季测定一次。采区巷、裁决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36、。五、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1、煤层注水:2、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管路系统,顺槽管路按百米一处(皮带巷每50米一处)标准设置三通阀门,每三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各种喷雾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进、回风顺槽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专人看管。若使用机组,外喷雾必须使用加压泵,喷雾水压必须达到0.81MPa。 切眼内挂一趟防尘软管,每隔10米设一个自动喷雾设施,喷雾总水量30L/min,水压达到0.81MPa。各转载点喷雾要设施就位,使用正常,必须采用喷咀型结构。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37、到位安装齐全。坚持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包保合同,其完好使用率达95%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防尘工。六、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管理完善,三通阀门齐全,必须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刷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净化水幕安设两道,开口抬棚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其中岩巷掘进要安装压气喷雾器。2、掘进工作面使用机组必须内外喷雾降尘,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七、运输巷道防尘措施:主要运输大巷每半年冲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每38、半年冲洗一次采区上下山巷道每季冲洗一次。主要运输大巷4Km以上时,必须配备洒水、喷浆和,冲洗刷白巷道。主要运输大巷底卸仓,小井煤仓绕道等处,连通的采区巷上部车场绕道,全部安装自动喷雾洒水装置降尘。运输系统的防尘,由运输队负责,通风科配合。八、隔爆设施: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新采区,要由公司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凡鉴定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并符合粉尘防治规范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有关规定,其中:1、凡采区以上巷道必须设置主要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400L/m,水棚排距1.23m,棚区长度30m,在采区巷口以里5070米巷道内设置。2、采掘39、工作面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 L/m,水棚排距1.23m,棚区长度20米,在进、回风顺槽口、掘进巷开口抬棚以里5070米范围内设置,并距风门大于25米。3、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检查每半月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由通风科负责。九、粉尘测定:矿井必须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测点布置按公司统一要求执行。规定次数要符合要求:1、井下每个测尘点粉尘每半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同时测呼吸性粉尘。2、综采、综掘工作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工班连续粉尘测定。3、粉尘分散度每季测定40、一次。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测定要采用常规粉尘采样器和连续粉尘采样器两种。粉尘测定结果要每月上报矿总工程师和通风科一份。十、矿组织对采煤工作面验收时,防尘系统设施不完善,不予验收。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分工,检查与考核办法参与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矿要定期检查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定级。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矿井通风工程质量是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运行,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的根本措施.为此特建立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一、根据矿井设计和通风系统的需要,进行通风工程施工,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工程方案,经矿务会审阅,方可具体41、安排。二、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队组陪同主管部门实地勘测进行确定。三、根据工程要求,绘制工程构建示意图,所需用的工料进行详细计算。并根据有关标准对照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检查表、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领导进行会审、审签、付诸实施。四、施工队组接到工程构建的文字性书面材料时,申请工程构建编制设计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学习讲解,保证融会贯通掌握具体标准要求后,进行签字、存档、备查。五、施工过程中,施工队组必须严格遵照工程标准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主管部门派专职监督检查人员,持专项检查表实施监督检查。六、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偷工减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现象,必须及时予以纠正,确实因客观条件局限或设计欠缺,应请42、示编制设计单位,予以确定。并附有相关的补充措施、规定,方可继续施工。七、施工完毕,由施工队组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予以验收,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携带必要的检查验收用具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八、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项内容,详验合格按工程费用全部计算,基本合格按工程投入费用的80%计算;不合格除对工程负责提出相应的处罚外,责令施工单位予以返工重新验收。九、本制度要求施工单位保证质量,验收单位负责质量,并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的质量、管理是矿井通风系统能否正常稳定运行,发生灾害时抗避灾能力的主要构筑物。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43、: 一、井下所有需要构筑的通风设施统一由通风科根据采掘部属实际需要确定其构筑质量标准,标定构筑地点:二、所需要构筑的通风设施依据各采煤、掘进、维修队组的所辖范围由通风科提出后,调度室统一指挥安排其队组具体负责构筑。三、构筑通风设施前,一律到通风科依据通风设施的类别标准,领取“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照施工。四、施工过程中,通风科派下属队组或专职人员实行跟班督查。确保安全作业。五、施工完毕后,由施工队组提出申请,通风科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永久密闭、永久风门、永久风窗、临时密闭、临时风门、由安全科通风科负责验收;永久风桥由生产科、通风科负责验收)。六、验收不合格与否均由验收单位出44、具验收依据转工资结算单位(生技科)作为工资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除对施工负责人给予一定处罚外,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整改七、通风管理员负责对所有构筑通风设施的操作程序、验收卡的发放、收取统一分类归档。八、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爱护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调整改变,更不得故意损坏,否则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九、遇有风门需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时,必须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十、调节风门一般设在工作面回风的末端。十一、在需要通车或行人隔断风流的巷道内构筑风门不应少于两道并连锁。十二、采空区砌筑的永久闭墙前或其它巷道内砌筑的临时密闭前必须设置瓦斯检查45、牌,每班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十三、砌筑通风设施时应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巷道内尤其闭墙两砌筑点不能形成盲巷。十四、矿通风科要定期组织检查通风设施,根据其质量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矿井粉尘检测制度为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检测粉尘制度如下:一、矿井粉尘测定是煤矿防尘、尘肺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防尘评价及效果鉴定的重要手段,因而各级生产、安全、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好测尘工作。二、矿井通风部门负责人、通风工要配合好公司安全技术部测尘人员的测尘工作。三、各矿井下各产尘点进行粉尘检测时46、应遵守下列规定:1、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其工作面、进回风巷设置测点进行粉尘检测。2、采煤工作面一般设置三个点:工作面测点:选择在距工作面装煤作业地点回风侧5米范围内和打眼地点回风侧10米范围内分别进行。回风巷测点:选择在距工作面向外的1020米的范围内进行,一般要在工作面正常装运 煤作业开始5分钟后的时间内进行。进风巷测点:选择在距工作面外1020米范围内进行。3、掘进工作面一般设置两个点:工作面的测点:选择在巷道末挂风筒的一侧距装煤(岩)、打眼地点45米范围内进行。回风巷测点:选择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米范围内,一般要在工作面正常施工作业过程中进行。4、测定时,仪器必须保证完好,电量充47、足的情况下进行,仪器的采样头必须迎向风流,设置高度一般在1.5米左右。5、每次测定要及时做好记录,出井后必须在当日整理填报矿通风科、矿技术负责人,抄报公司安全技术部。6、当各矿通风科、技术负责人在发现粉尘测定浓度已接近或超过规程限定浓度要求时,要立即采取相关措施,降低浓度,并及时通知测尘人员进行复验。7、测定周期要求:矿内各个测点必须每月测定达2次以上。每相邻两次测量应选择不同的班次进行。8、其它要求:每个测点每次测量必须至少进行3次,以平均值为准,结果换算要保证准确,测定结果上报要及时。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了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关于职业病防治48、的各项规定,保护和消除矿井职业病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如下:一、检查:1、必须执行规程和国家安全部门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定期对煤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对新招收的工人要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于本身具有肺病、支气管炎、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风湿病、皮肤病、癫痫病、精神分裂症等症状的人员要出具体检证明,注明结果,并存档备查,同时不得招收从事煤矿生产行业。3、对于具有上述疾病的在岗职工,应进行职业病诊断,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送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并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同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49、工作。4、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一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一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一次。5、对充灯工、电焊工、锅炉工等接触毒物、放射线的人员每年检查一次。二、培训:1、矿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公司医院定期对矿内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和具有职业病感染危险的地面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和防治培训。2、矿安全科必须对全矿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粉尘危害及防治工作的培训。3、矿特殊工种(具有感染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针对其行业健康防护标准和危险源防治措施进行培训后,方可上岗。三、管理和装备:1、矿领导必须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搞好职工个50、体防护工作,按标准配备好防尘和防毒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职工使用情况。2、矿内必须针对国家煤矿行业健康防护标准要求创建良好的井下作业气候条件,并按规定安装照明、调温、防潮、灭尘、降低设备噪音等井下防护的防爆设施。3、必须依据规程要求,合理调配风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煤尘飞扬;采用湿式打眼;放炮采用水炮泥和放炮喷雾,炮前炮后要冲洗巷帮;转载机头使用可靠的喷雾;定期清扫煤尘。4、地面受职业病危害工种要加强危险源的储存管理,选择大空间通风良好的作业地点,个体作业要间隔一定距离,并带好防毒、防腐蚀面具。四、本措施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学习,遵照执行。五、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51、火灾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其中之一,结合我矿所开采的11#煤层无自燃倾向性的实际情况,重点以防治外因火灾制定防灭火管理制度如下:一、矿井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理。1、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明火入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6、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7、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二、矿井都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可燃物管理,必须符合规定。1、严格限制易燃物品下井,确需下井时,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2、严禁向地面裂缝、废弃52、的井口或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纱、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3、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4、 在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5、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6、井下皮带机应采用不延燃皮带。三、矿井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各自工作区域内灭火器的设置地点,每月组织人员对矿井消防水供水系统、反风系统、消防器材设置和消防材料库等进行全面检查。四、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53、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部门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五、扑灭电气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切断前禁止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应先灭外围后灭火源。水量不足时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应注意发生煤气爆炸。六、直接灭火时应采取保证井下风流稳定;在火源范围小,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C以下,无复燃危险时可采取直接控除火源方法灭火。七、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灭火,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风波范围应计量缩小。封闭应采取在火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的,可采用“先封闭火源进风侧,后封闭火源回风侧” 的顺序,一般不得54、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八、封闭有火灾气体和沼气爆炸危险时,必须采用防爆墙,在封闭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测风流中的气体含量,判断其爆炸危险性,无有效措施时,必须将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井巷维修制度在采掘过程中,由于矿山压力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方的井巷破坏对通风、行人、运输、设备等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为了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确保井巷的维修和井巷的设计断面,特制订井巷维修制度如下:1、矿设专门维修巷道组(下简称维修组),直接隶属通风安全科管理,组内必须配齐使用工具和相关器材,对破坏的井巷进行维修,保证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一般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3%)。2、维修组人员要认真学习,按照规55、定掌握失修巷道的划分蚧定标准,同时掌握严重失修的划分标准,按规定标准进行维修。3、专职维修组必须每旬对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通风、行人巷道进行检查,如有失修情况要及时进行维修。4、区段队组维修工要每日对区段巷道进行检查,发现失修情况及时进行维修。5、维修人员进行主要井巷维修前或被指定维修前必须制订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维修安全。6、井巷维修前必须按照措施中的规定,先检查维修点有害气体浓度,然后依照由外向里的原则,留有退路,严防顶板冒落,矸石滚落,电缆砸断等电气事故及运输事故,确保维修人员的作业安全。7、进行巷修作业时,生产技术科必须将巷修点在采掘平方图上标注清楚,大修时要专门画图说明,并有文字56、说明,包括失修原因、维修措施、施工组织等内容。8、维修工程完毕后,由安全通风科牵头组织调度室、生技科,依照质量标准化工程进行验收,不合格工程要重新返工。9、在节假日或大修期间,每班应至少派两人同行巡察巷道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进行处理。“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为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作业,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工艺特点,依据安全规程和瓦斯检查员管理规定及有关部门规定,制定该制度:一、“一炮三检”制度:1、凡从事井下爆破作业的地点必须执行本制度。2、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的瓦斯检查工作由跟面瓦斯检查员负责执行;其它地点爆破作业的瓦斯检查工作由瓦检队指定专57、人执行。3、每次爆破作业作业前,必须由专职跟面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爆破地点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达1%及其以上时。方可用电钻打眼,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瓦斯检查,如发现瓦斯浓度达到目的%或变化异常时立即停止定钻打眼。4、“一炮三检”是指在每次装药前,紧急放炮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瓦斯。由专职跟面瓦检员负责,必须在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检查瓦斯,当发现问题瓦斯浓度达到目的%及其以上时,必须停止装药、爆破作业,爆破后要至少再等5分钟,等工作面炮烟吹散,由班组长同专职瓦斯检查员相随进入爆破地点回风流逐级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均达不到1%及其以上时,方可进行其它作业,否则不准任何人员进入58、,紧急爆破前还必须检查放炮器使用地点、瓦斯浓度,出煤过程中也要经常检查瓦斯。5、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要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6、“一炮三检”要及时做好有关部门记录。7、对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行为要按事故严格处理。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凡从事井下爆破工作的各地点人员都必须执行本制度。2、“三人连锁”的“三人”,是指参加爆破工作的生产班组长(工作面第一安全责任人),放炮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3、采用“三人连锁”要采取“三人”持工作牌的方法,即瓦检员持放炮牌,生产班长携带放炮命令牌,放炮员携带警戒牌。放炮前由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59、况,确认上述任务完成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检查瓦斯、煤尘浓度符合规定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之后生产组长与放炮员一起躲避在安全处,由放炮员放炮起爆。炮声响后,瓦检员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放炮员将放炮牌交给瓦检员,换回放炮命令牌交给班组长,并和班组长换回警戒牌,标志着放炮工作的结束,周而复始。4、生产组长和放炮员必须认识到“三人连锁”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重要性,并主动配合执行。5、凡不执行“三人连锁”的责任人员,要依据事故隐患追究制度追究责任。矿井瓦斯日报审签制度瓦斯管理是“一通三防”中的重中之重,规程明确规定: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为确保60、审签程序的规范运行,制订审签制度如下:1、瓦检队必须每日上午8点前将前一天的瓦斯日报填写完毕,并报瓦检队队长审签,并填写各地点瓦斯浓度日报表。2、瓦斯监测日报表由监控室负责提供,监测日报表必须反映当日各个工作面正常工作时,瓦斯浓度最高值、报警次数、断电次数,报警和断电时间及累计时间等并将当日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注明。3、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日报表要反应出当日各班各工作面的最高瓦斯浓度值和二氧化碳浓度值,并报通风科科长审阅。4、瓦检队队长必须每日上午8点前将监测日报、巡回日报表和瓦斯日报交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矿长审签。5、通风科长必须每日审阅矿井监测日报表和各地点瓦斯浓度日报表,并签注意见对反61、映出的问题要明确处理办法,落实责任,消除问题和隐患。6、矿总工程师要每日对监测日报表和各地点瓦斯浓度日报表进行审阅,结合通风科意见,同时对通风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批示意见。7、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要每日对矿监测日报表和各地点瓦斯浓度日报表进行审阅,并密切关注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通风、瓦斯方面的问题,并随时作出重要批示。8、如出现异常涌出,应及时执行瓦斯异常涌出汇报制度逐级汇报。9、通风科、瓦检队应针对各级领导对瓦斯日报的批注意见及时安排落实,并做好处理记录及时反馈矿领导。10、瓦斯日报审签过程中,如遇通风科长出差由通风科付科长审签;矿总工程师出差由生产矿长审签;如遇矿长出差62、由委托付矿长审签。要严格执行逐级审签程序。11、瓦检队队长必须每日930以前将经矿领导审签的瓦斯日报报送公司安全技术部。盲巷管理制度为了搞好“一通三防”确保我矿安全生产,规范开采,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强化安全管理,望有关人员认真学习1、凡长度超过6米的不通风巷道称为盲巷。2、井下应尽量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3、盲巷口有应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标志禁止人 员入内。4、盲巷口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检查瓦斯,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5、如检查栅栏内1米处的瓦斯浓度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时,必须在24小时内用不燃性材料密闭。6、盲巷口附近10米内,严禁进行机电、回收作业。7、63、停风巷道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室报告。8、恢复停工区域盲巷生产作业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及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只有当瓦斯浓度达到要求时方可恢复通风、机电、生产作业。关于采掘工作面的放炮停电制度根据新版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我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需求,为促进“一通三防”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进一步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本质安全的管理思路,制定掘进工作面的放炮停电制度:一、掘进煤巷、岩巷、半煤岩巷的爆破作业前,必须经瓦检员通知,班组长指定专人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道中的一切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电源。断电必须是断连锁控制开关,严禁拉动力总开关。二、断电人断电前必须在瓦检员的瓦斯检查班报上履行签字,落实责任64、。三、断电人断电后,要原地待命,负责警戒,没有班组长、瓦检员的通知不得擅自或不得允许任何人向工作面供电,否则追究责任。四、放炮过程中执行谁断电,谁复电的操作程序;停送电的安排、通知、操作必须持卡进行,否则无效。五、断电员如遇炮前电器开关有故障不能执行断电的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汇报调度室安排电钳工处理故障执行断电后方可进行爆破。六、 紧急放炮前,必须经瓦检员、班组长核实动力电源断开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七、放炮停电的操作程序:1、断电员必须经机电一队专门培训,熟悉该工作面开关及线路布置。2、打眼、装药、连线工作结束后,经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65、班组长、放炮员检查工作面支护加固、放炮母线连接无误后,瓦检员负责将人员撤至安全躲避地点待命,班组长负责清点人数,等正常恢复生产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3、班组长负责安排专门警戒人员,同时安排专人停电。4、班组长协同瓦检员检查动力电源是否断开,确认断开后,鸣哨三声等5秒钟后再放炮。5、放炮工作结束后,班组长、瓦检员一同进工作面经检查工作面、回风流瓦斯在1%以下时(如瓦斯超限,要等排放瓦斯经检查符合规定后),瓦检员通知班组长,班组长方可安排专人通知断电员向工作面动力设备供电。八、本制度必须经掘进队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履行签字(凡新增人员必须学习并履行签字后方准上岗)。九、本制度由企管科负责督66、查贯彻学习情况,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十、本制度由通风科负责解释。关于瓦斯异常涌出汇报的调度制度通风瓦斯管理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心,根据质量标准化要求,为在通风瓦斯方面充分发挥调度职能,切实做到关口前设重心下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为此特制定瓦斯异常涌出及时汇报的调度制度如下:一、各跟班跟面巡检员、瓦检员必须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发现瓦斯异常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立即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汇报调度值班员。二、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室,值班期间接到中心站主机的瓦斯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汇报调度值班员,特67、殊情况(掘进工作面超过2%,采煤工作面超过1%,尾巷超过2.5%,总回风、采区回风与正常情况相比瓦斯曲线趋势每上升0.1%)汇报通风科,否则严肃处理。调度值班员接到监控中心站汇报,要及时打电话询问井下现场情况。三、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瓦斯检定仪,发现瓦斯超限应及时核实处理,并汇报调度值班员。四、调度值班员在接到各瓦检员监控值班员、入井管理人员的瓦斯异常汇报后,要进一步了解瓦斯异常的原因、存在状态、危险程度、已经采取和正在采取控制或消除的措施是否适当,做好详细记录,并在5分钟内汇报矿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总调度室;同时通知通风科长,并按预警系统的实施办法启动相68、应预警系统。在瓦斯隐患未彻底消除时,不得解除预警系统。1、属于矿井有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严格遵照矿井停电、停风应急措施及时排放瓦斯的规定执行。2、属于通风系统设施造成破坏形成风流短路、风量调配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必须首先停止受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至进风流中待命,由通风科制定方案报矿总工程师同意具体组织实施。3、属于作业点炮后瓦斯突然升高,通风科征得矿总工程师的同意,采取缩短爆破距离、浅眼爆破的措施或由生技科提出申请报值班矿长审定经请示矿长后执行分次装药分次起爆。4、属于监控系统故障,由监控人员定期解决,当出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测定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大于允许误69、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由通风科长指定专人在8小时内对2种仪器调校完毕。5、在瓦斯超限后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应及时指派通风科长、瓦检队长进入现场检查原因,拟定具体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同意后实施。6、属于启封废弃巷道或接近空巷要提前制定严密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签同意后方可进行。7、属于调整通风系统前,通风科要制定严密的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五、各级人员在接到调度值班员协调处理瓦斯的指令后,必须积极主动服从组织,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六、各调度值班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将当值期内未彻底消除或有效控制的瓦斯异常的存在状态及其遗留工作履行交接手续,保证瓦斯异常的处理工作不间断进行。70、七、瓦斯异常隐患处理期间,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向调度室现场处理情况;瓦斯异常隐患未经排除不得指挥安排生产。八、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处警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九、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矿井停电、停风应急措施及排放瓦斯的规定矿井停电、停风是造成矿井瓦斯隐患的主要源头,恢复通风、送电是矿井通风瓦斯管理的关键环节。为确保通风、瓦斯管理万无一失,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通风瓦斯的治理与预防。现将矿井主、局扇停电停风的应急措施及恢复通风、送电排放瓦斯的操作程序制定如下:一、矿井停电停风应急措施及排放瓦斯制度的执行,必须以矿井调度为信息指挥中心,杜绝出现多头指挥。二、主、局扇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核查清原因71、,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杜绝用试送电的办法排除故障或强行启动。三、主、局扇需要有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提前制定相关措施,准备好所需材料,涉及人员全部到位的情况下按程序操作。要求一切从快。四、有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处置,必须执行报告、审批、异常控制的原则,各个环节必须实行监护操作。五、每个制度的操作程序必须附有相应程序表格,实行制度表格化。六、每次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的程序执行表格由调度室负责填写汇总,报总工程师签字存档。七、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在接到停电、停风的通知后,必须及时赶赴调度室严格按分工范围尽职尽责履行各自的职责。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处理机构一、矿成立停电停风应急72、处理指挥小组:组 长:值班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成 员:各业务科室(通风、机电、安全、生产、调度)负责人(或值班人员)二、责任划分:1、值班矿长(1)负责针对值班期间出现的有、无计划停电、停风以及恢复送电送风、排放瓦斯情况实施最高指挥权,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和措施准确地向矿调度室下达指挥命令。(2)针对值班期间涉及盲巷瓦斯排放工作时负责监控、安排、指挥工作。(3)当发生矿井或矿井局部区域发生停电、停风以及进行瓦斯排放时,要亲自坐阵指挥,落实编制和实施相关措施。(4)负责主动全面及时地了解值班期间内出现的停电、停风情况及相关信息,搞好信息处置与应急处理指挥工作,负责根据出现的有、无计划停电、停风区域73、范围,时间长短、现场瓦斯升幅状况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决定人员的撤避事宜;当人员需要撤出井外时,负责指令调度室下达指挥命令。(5)负责当值期间内需要的停电、停风计划的认真审批工作,并及时指令作好相关准备工作,参加已制定专门措施的会审,并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2、矿总工程师(1)把好停电、停风以及恢复通风、排好瓦斯相关制度与措施的审批关与监督检查关。(2)当得知矿井或矿井局部区域有关有、无计划停电、停风信息时,要及时从技术上组织制定、检查和审批、核定应采取和正在采取的措施是否妥当,及时补充和纠正措施。(3)负责根据每次停电、停风的范围、时间和现场实际情况,安排或组织制定送电、送风排放瓦斯的措施并把好最终74、审批关,保证应采取和所采取的措施与程序得当,技术控制合理。(4)负责控制和审批巷道贯通措施和盲巷的瓦斯排放措施。(5)负责监控和落实已定措施的正确实施,指令查处各类违规操作行为。(6)亲临现场指挥停风时间已经超过8小时的主扇停风、恢复送电、送风与瓦斯排放工作。3、矿调度室:(1)及时收集、反馈、传递、请示、汇报各类有关停电、停风及现场所采取的相关措施等方面的信息。(2)负责在发生停电、停风及恢复送电、送风排放瓦斯过程中,按照已制定和审批的相关措施要求实施全面指挥工作。(3)在每次发生不论有、无计划主扇或局扇停风时,均应首先落实,确认以下工作:受停风影响的人员是否全部撤离到全风压通风的指定待命地75、点,人员清点是否有误。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内及其回风系统是否切断电源。停风区域范围内的零星流动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撤离到待命地点,清点人数有无差错。受停风影响的区域瓦斯检查员、班组长是否在现场,停风工作面是否设置栅栏、警标。如全矿井或一翼停风还要落实确认是否切断供向井下的全部电源,防爆门是否打开。立即汇报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总调度室,并通知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生产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统一到调度室待命,以便统一协调、分头把关,集中指挥。如属无计划停电、停风应责成通风科牵头确定瓦斯排放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批准后的措施执行和指挥。如属有计划停电、停风应按已经制定和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76、执行指挥。(4)负责在本矿井上一级供电系统的相关单位(或公司总调度室)通知有计划停电时,了解清停电原因、计划时间、停电范围等情况及时汇报矿值班矿长、总工程师,通知机电科、通风科等业务科室作好相关准备工作。(5)负责在本矿井范围内有计划停电、停风时,按照已经批准的主扇(或局扇)停电、停风审批卡所审批的范围、审批意见等内容,及时通知矿机电、通风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和队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6)负责发生主扇或局扇有、无计划停风时,在首先采取上述第3条中的相关确认、落实措施后,请示值班矿长(矿值班领导)是否将人员撤出井外。(7)负责在值班矿长下达人员撤出井外命令后,会同通风科指挥井下各地点人员按照通风77、科所拟定或已制定的措施中所明确的线路指挥人员撤出井外。(8)矿调度室必须清楚掌握每班入井人数和各地点人员分布情况,负责在人员撤出井外后,同各队组和部门负责人及检身室、充灯房进一步核实出入井人数,当出现差错时,立即汇报值班矿长请示意见。(9)当井下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和待命地点在撤退途中,不得安排任何地点进行瓦斯排放工作。(10)不得擅自指令停止主扇或局扇运转,当情况特殊必须指令停止主扇或局扇运转时,在采取上述第3条有关措施后,汇报值班矿长,通知有关部门。(11)负责在有计划停电停风时或不论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指挥恢复送电、送风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措施,准确下达停、送电与启动主扇、局扇命令及其78、它有关指令。(12)认真作好汇报、安排、电话记录以及历次停电、停风与处理记录,由值班人签字后,妥善存档。4、机电科(1)在主扇不论什么原因停止运转后和全系统排放瓦斯前负责落实和确认是否切断供往井下的一切电源,并汇报调度室。(2)负责井下任一局扇不论什么原因停止运转后以及该局扇在恢复运转及排放瓦斯前,确认该局扇供风区域及排放风流所流经巷道和区域内的所有电源是否切断,并汇报调度室。(3)负责在主扇停止运转后,立即切断主、副井口20m半径范围内所有电源,并及时打开防爆门。(4)负责按照已定的瓦斯排放措施落实好主扇、局扇的供电与启动程序,并分别在全矿井(包括一翼)或局部区域瓦斯排放完毕后,按照调度指令79、履行好逐级送电程序,严格执行送电工作票制度。(5)负责在每次全矿井瓦斯排放前,组织好所属相关人员贯彻好瓦斯排放措施,具体作好相关安排。(6)负责协助矿调度室作好瓦斯排放有关工作安排和信息处置,异常处置,停送电、停送风有关指挥工作。(7)负责协助技术部门、通风部门制定好瓦斯排放措施,并做好贯彻、落实。(8)负责汇同安全、通风部门监视和指挥停风时间达30分钟以上的主扇启动操作工作。(9)负责执行、完成好煤矿安全规程及已定的瓦斯排放措施中,明确要求办理的事项。(10)有关机电队的相关责任由机电科具体明确,并负责督促有效实施。5、通风科:(1)负责搞好瓦斯检查和排放人员日常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80、力,保证规范操作。(2)负责在每次主扇发生停风后,立即在进、回风进口设置警栏、警标和专人警戒(包括主扇恢复正常通风,排放瓦斯后的警戒撤除工作),立即取缔进、回风井附近20m范围内的一切火源,同时还应派专人至少每间隔10分钟检查一次各井口往里20m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和风流方向,并及时作好记录和分析;当停风时间在2小时及其以上时,还要安排在上述地点进行风量测定,相关测定计算结果要作为技术管理资料妥善存档。(3)负责在每次井下局扇发生停风后,同现场人员核实确认人员撤退,清点情况,栅栏、警标设置情况,工作面断电范围实施情况,人员待命及待命地点瓦斯检查情况。(4)负责在每次发生主扇和局扇有计划停风之前,根81、据停风范围、停电时间预计停风区域内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牵头组织制定相应的“瓦斯排放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会审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具体组织贯彻和实施。(5)在各地点的瓦斯排放过程中,对已定的“瓦斯排放措施”相关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的有效正确实施负责;未经请示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瓦斯排放措施”相关内容。(6)负责随时监视瓦斯排放情况,及时解决处理瓦斯排放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7)负责协助调度室做好停风后的人员撤退、待命及瓦斯排放与停送电操作等方面的指挥及异常处置工作;并负责明确发生全矿井或局部区域停风后井下人员的待命地点和撤退路线,及早通知并协助调度室指挥和落实。(8)负责牵头组织安全、生产82、机电部门监视和指挥好主扇停风时间达30分钟以上的启动操作程序。(9)通风科长要亲自到现场组织停风时间达2个小时以上或积聚瓦斯浓度已达到3%及其以上的瓦斯排放工作。(10)认真落实好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及排放瓦斯后的相关记录,并妥善存档保管。(11)瓦检队负责组织落实好现场的瓦斯排放和指挥工作,瓦检队长要亲自到现场指挥进行停风时间达2小时及以下或积聚瓦斯浓度已经达到2%以上,3%以下的局部区域的瓦斯排放工作。6、安全科:(1)负责监督检查有、无计划停电、停风前后所应采取的措施是否全面到位;监督检查恢复送电、送风、排放瓦斯的程序是否妥当,及时纠正和查处不规范或不遵守相关规定、措施行为。(2)参83、加停电、停风、恢复通风与排放瓦斯的相关措施的编制和会审,及时纠正措施制定不当或不执行与执行不严的行为,积极配合调度室搞好相关调度指挥工作与异常处置工作。(3)负责认真落实完成关于停电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中所要求完成的事项,并参加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及以上的主扇启动时现场监督指挥工作。7、生产科:(1)参加停电、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的制定和会审工作,及时纠正措施制定不当或执行不当的行为。(2)积极配合调度室搞好瓦斯排放工作及停风、停电管理工作的调度指挥与异常处置工作。(3)负责停电、停风后落实下属队组停电撤人制度的执行,配合瓦检员进行有关警戒、栅栏、警标等设置和排放瓦斯完毕后班组长随84、同瓦检员、电工一同进入工作面及其巷道内统一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电气设备、线路及相关安全情况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矿井停电、停风应急措施一、主扇无计划停电、停风1、主扇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主扇司机及其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2、调度值班员应及时了解停风对井下安全生产区域的影响,涉及矿井两台及其以上主扇同时停止工作运转时。指挥10kV配电室值班员及时切断井下高压及进回风井口附近20米半径范围内的供、压风、电、热源,打开井口防爆门,采取的措施及时、准确、适当。并立即通知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生产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汇报总工程师、值班矿长。3、调度室值班员同时通知井下受停风影响的各点作85、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相关生产工作,核查切断电源,由班组长负责指挥清点核实人数,将本队作业范围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停风临时待命点(车场电话处)。掘进工作面独头巷道口处由瓦检员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4、各科室值班人员接到调度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调度室,协助调度值班员核实停电停风原因,同时采取以下措施:(1)通风科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专人对进、回风井口设置栏杆、拉绳,悬挂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并观测自然风流的流向及风量,测定瓦斯的变化情况,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2)机电科接到通知后应会同调度室电话指挥井下采区配电室切断电源(包括监控探头电源)并检查井下馈电开关是否断开86、,同时组织专人对10kV配电室及主扇启动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并将处理问题预计停电时间及时汇报调度室,以便采取相应、适当的措施。5、调度值班员同时应根据矿机电科检查结果与公司总调度室取得联系,确定停电、停风的原因,预计停电时间及自然风流、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请示值班矿长采取相应的指挥安排:(1)停电时间在30分钟范围以内时,安排井下人员进行待命。(2)停电时间超过30分钟,安排井下人员撤出井外。6、井下各作业点人员撤至停风临时待命点后由班组长负责再次清点、核实人数,汇报值班调度与考勤检身入井表核对落实。如有撤退遗漏人员,应临时指定专人负责待命期间的人员管理,同瓦检87、员返原路作业点寻找,情况紧急时通知调度室。7、各瓦检员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撤至停风临时待命点,经班组长清点核实人数无误后,应详细观测自然风流流向和瓦斯的变化情况。电话汇报调度室,将待命人员撤至进风流中。8、调度室值班员根据停风的时间及井下待命处的通风瓦斯和人员情况,请示值班矿长同意后,指挥将人员撤出井外。9、调度值班员应首先与井下各待命点的瓦检员电话取得联系。安排应由瓦检员带领班组长断后,沿进风方向迎风流撤出井外。由回风井撤退时,撤退途中不得恢复主扇送风、送电。10、各队组人员如数撤出井外后,由班组长清点核实人数,确认无误后,到调度室进行签字复命。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井外后,经与检身室清点并与充88、灯室收取的自救器、矿灯数核实无误后,调度室通知切断井下本安型电器、电话电源。如有正在撤退途中(由进风井撤退时),矿井具备恢复主扇通风的条件下,调度值班员经请示值班矿长同意,可以安排恢复主扇送风工作。二、主扇有计划停电、停风1、矿内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止主扇运转时,必须由需停电、停风单位至少提前2小时填写停电、停风申请表,载明事由、具体停风时间,经通风科、机电科、矿总工程师签注意见后,报矿长批准转调度室落实执行。(出现紧急情况,直接请示主管部门或领导。可先停风,然后补办有关手续。)2、在接到公司或主管部门的停电通知后,必须由接令单位(人)采用方便、快捷、有效的形式通知通风科、机电科、矿总工程师、89、矿长,说明事由、具体停电时间、预计停电时长,转调度室落实执行。3、通风科接到停电、停风申请表(通知)后立即协同机电科制定“主扇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和“恢复通风送电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4、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申请表(通知)后,应根据具体停风时间,预计停电时间,结合相关措施,提前做好组织安排工作。(1)停电、停风时间在30分钟范围以内时:应先通知井下各作业点人员立即停止一切相关生产工作,切断所有动力电源,从工作面撤出人员到各待命点。掘进工作面独头巷道口处,由瓦检员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各采掘队组由班组长负责清点核实人数,确认无误后将人员撤至停风临时待命点(车场电话处),汇报调90、度室。运输队由班组长负责清点核实人数,确认无误后将人员撤至停风临时待命点(井底车场电话处),汇报调度室。机电工负责切断所辖范围内的动力电器设备电源,清点核实人员,确认无误后撤至停风临时待命点(采区配电室),汇报调度室。巡检员负责清点核实巷修、管道方面人员,确认无误后撤退至指定的停风临时待命点,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井下各点作业人员均撤至停风临时待命点的汇报后,核实人数无误,通知10kV配电室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除电话外),然后停止主扇运转。主扇停止运转期间,瓦检员应详细观测自然风流流向、瓦斯的变化情况,将待命人员撤至自然风流向的进风流区域中。 井下作业点人员在待命期间,必须严格服从瓦检员的91、指挥,由班组长负责,不得乱跑、乱窜。瓦检员将待命点的瓦斯检查做好详细记录,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并及时汇报调度室,等候命令。(2)停电、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应先了解清楚由于长时停风影响安全生产的特殊地点、提前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井下各作业点人员立即停止一切相关生产工作,切断所有动力电源,从工作面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掘进工作面独头巷道口处由瓦检员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停电、停风时间如遇交接班期间应通知接班人员推迟入井,待井下恢复全部排通瓦斯后方可入井。调度室在接到各作业点班组长汇报确认人数无误,方可逐一通知安排其撤出井外。停电、停风时间不超过60分钟时,安排瓦检员、电钳工在井下集中92、待命。停电、停风时间超过60分钟时安排统一出井。撤退时,应由瓦检员带领,班组长断后,保证队组人员无乱跑、乱窜、出现迷路、掉队现象,如数撤出井外。巡检员在各队组人员已如数在撤退途中,可电话汇报调度室,亲自断后出井。各队组人员如数撤出井外,班组长同瓦检员共同到调度室签字复命后,调度室方可通知10kV配电室切断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和电话电源,然后停止主扇运转并打开井口防爆门。三、主扇停电、停风期间采取的措施1、调度室值班员严格按照主扇有、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措施及程序操作,如实填写“矿井主扇停电停风程序表”。2、主扇停电停风后,通风科必须安排专人对进、回风井口设置栅栏、拉绳,悬挂“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93、”的警示标志,并观测自然风流的流向、测定瓦斯的变化情况,每隔10分钟检查记录一次。当停风时间在2小时以上时,还要安排上述地点进行风量测定,测定计算结果要作为技术管理资料妥善存档。3、当进、回风井井筒自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0.5%或进、回风井井筒自然风流不明显时,瓦检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员接到汇报后,必须对井下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详细汇报值班矿长,值班矿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待命或撤退。4、主扇停电、停风后,机电科必须在核实井下断电的情况下,及时切断监控电源,人员撤出井外后,切断电话电源。5、值班矿长必须组织专人对“停电、停风期间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四、恢复主扇通风、送电前的检94、查:矿机电科必须组织对10kV配电室和主扇启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造成停电、停风的原因查明、故障排除,问题解决,设备正常。矿通风科必须确认主扇附近20米范围内无明火,主扇风机房内瓦斯不超过0.5%(如主风机房内瓦斯超过0.5%时,采用通风措施排除)时,向调度室复命签字,经矿总工程师审定同意方可通知10KV配电室对主扇启动装置恢复供电。五、恢复主扇供风1、主扇司机接到启动主扇的指令后,启动主扇,监护运行不少于10分钟,并将电流、电压、负压进行详细记录,汇报调度室。2、通风科安排专人,总回风巷的瓦斯在0.75%以下,稳定下降趋势时,汇报调度室,方可安排瓦检员、电工入井,解除进、回风井筒口的警戒。95、3、主扇停电、停风后,井下人员撤出井外时,调度室应及时组织瓦检员和电工学习“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值班矿长亲自主持,通风科、机电科负责人必须到会参加,并做好详细安排,参与排放人员职责明确确无疑问履行签字,方可入井。4、入井前调度室在核实总回风巷瓦斯在0.75%以下时,通知10KV配电室恢复入井人车电源和通讯电话电源,入井人员必须对所佩带的自救器、矿灯及其它工器具作全面仔细的检查,尤其是矿灯不能出现有失爆现象。5、主扇启动后,如有在回风巷内待命人员时,调度室应安排待命人员撤至进风流中。在未接到已排除瓦斯可以恢复生产的指令时不得擅自乱动,保持原地待命。6、经巡检员检查采区回风巷瓦斯在196、%以下,采区配电室瓦斯在0.5%以下时汇报调度室,采区电钳工经检查采区配电室设备正常,所有通往各配电点电源确认断开的情况下,经矿总工程师审签同意,汇报值班矿长或矿长批准,方可由调度室通知10kV配电室值班员向井下采区配电室执行送电。7、10kV配电室值班员接到向采区配电室供电的调度指令后,应及时恢复井下高压供电,并履行签字手续。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1、掘进工作面一旦出现停风,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相关生产工作,及时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并在巷道口处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2、跟面瓦检员将人员撤到进风巷中后,及时汇报调度室局扇停风的具体时间、已经采取的措施,并应97、查明原因。调度室接到局扇停风汇报后,应核实是否切断电源,独头巷道口处是否设置栅栏,作业人员是否如数撤至进风流中,并及时通知当班巡检员和跟班电工赶赴现场,通知通风科、机电科值班人员。3、机电科值班员接到通知后应协助调度室值班员及时组织以电钳工为主,班组长、瓦检员配合检查局扇停风原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并将处理问题预计停电时间汇报调度室。4、在待命期间,瓦检员应检查独头巷道口栅栏处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每隔10分钟检查记录一次。5、调度值班员根据局扇预计停风时间以及瓦斯变化情况,为瓦斯排放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指挥安排。七、局扇有计划停电停风1、不论任何原因需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由需要停98、电、停风单位提前填写申请单或进行汇报调度室,载明事由、具体停风时间、预计停电时长,通知通风科、机电科、矿总工程师审签同意后,由调度室指挥相关队组执行。2、预计停电、停风时间在3天72小时以内时,要设置可靠的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预计停电、停风时间达72小时以上时应实行“三断”,予以临时封闭;属于废弃巷道应予以双墙夹土永久密闭。3、因井下情况紧急,需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请示调度室说明原因及现存在问题,调度室应及时通知通风科、机电科,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转(如掘进工作面出现电器设备及其它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调度室,经矿总工程师、矿长详细了解灾区的通风瓦斯情况后,方可99、作出决定)。4、通风科在接到或根据具体情况需填写局扇停风申请(通知)时。必须依据停风时间及瓦斯涌出立即制定相关的排放瓦斯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经矿总工程师审签后,转发各有关科室、队组。5、调度室接到局扇停风的申请(通知)后,应根据具体停风时间,在除巷道贯通后已形成全风压系统,设施、风流稳定可靠,不再需要供风停止局扇运转的情况下。应先通知需停风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停止一切工作,由班组长负责清点核实人数后撤至进风流中,电工切断工作面动力设备电源(包括探头),瓦检员在独头巷道口处设置栅栏,并揭示固定警标,禁止人员进入,汇报调度室核准无误后,停止局扇运转。6、在临时停风期间,瓦检员负责检查独头巷道栅栏处、全风100、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每隔10分钟检查、记录一次,出现异常,要立即汇报通风科、调度室。八、恢复局扇送风送电前:1、采区电钳工必须组织对局扇及其启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造成停电、停风的原因明确、故障排除、问题解决、设备正常。2、新安装局扇设备、设施、安全保护齐全可靠,全风压风量满足局扇吸风要求。3、矿井主扇运转正常,所辖区域通风系统设施、风量正常,进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方可启动局扇。4、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调度室方可安排将掘进工作面局扇电源送至该工作面总开关处。九、恢复局扇通风送电程序操作1、恢复局扇供电前,瓦检员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01、不超0.5%时,电话汇报调度室。2、调度室应针对局扇停风的台数,在接到所有掘进面瓦检员汇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安排采区配电室送局扇专供电源。排放瓦斯的规定一、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审和贯彻1、因各种原因(停电停风、掘进巷道贯通老巷或停风区、启封肓巷和采空区等)造成瓦斯积聚需排放瓦斯时。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针对性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编写。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采取控制排放瓦斯的措施,要计算排放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定控制排放瓦斯方法。要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设有声光瓦斯报警仪。(2)确定排102、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通讯电话位置,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和设岗警戒位置等,必须做到文图齐全,并在图上注明。(3)绘制简明供电系统示意图,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切断电源、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它人员进入。(4)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人看管。(5)在启封、贯通老巷和长期停风区进行瓦斯排放时,要在措施中编制巷道顶板管理和积水内容,防止排放瓦斯过程中顶板冒落伤人或积水影响,并注意高冒处积聚瓦斯的处理103、。(6)编制排放瓦斯过程中人员的自主保安措施。(7)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和明确排放瓦斯人员名单,落实责任。(8)瓦斯排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只有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并检查有关电气设备无问题后,由地面调度室瓦斯排放指挥人员下达恢复送电命令,调度室做好记录,井下方准指定专人按要求恢复供电。2、批准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须由调度室或相关队组班前会上负责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排放瓦斯前,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集中贯彻措施,进一步明确每个人的任务和职责,并签字备查。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1、由于矿井主备用电源的切换操作、矿井主备扇风机的倒机倒电切换操作或其它原因故障形成主扇停风时间不104、超过10分钟的情况下。经请示总工程师同意由调度室统一指挥地面10kV配电室、井下中央变电室、采区变(配)电室及时依此逐级将电源送至个采掘工作面动力馈电、风机馈电开关处(真空系列开关由电工手动操作送至下一设备开关电源)。局扇停风时间在不超过15分钟,瓦斯在1.5%以下时,瓦检员在调度值班员的指挥下及时恢复基本分站的供电和局扇的启动。2、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1小时,瓦斯低于2%的掘进工作面,由当班瓦斯检查员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并由调度员做好记录备查。现场执行本条瓦斯排放规定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严禁执行就地排放。(1)为保证参与瓦斯排放人员能够掌握排放瓦斯措施的基本内容和瓦斯排105、放安全措施的针对性,一要做到每月至少重新贯彻学习一次,每一个瓦检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排放瓦斯操作程序表;二要做到通风系统调整或改变局扇安设位置时及时修订工作面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学习。就地排放瓦斯措施必须在矿调度室备案,以保证调度室的正确调度指挥。(2)进行瓦斯排放时,必须先核准现场的瓦斯浓度是否在2%以上(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时,严禁就地排放瓦斯。3、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2小时,当巷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排放瓦斯风流途径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时,在排放瓦斯前,必须采取针对性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瓦检队长现场指挥集106、体排放。这种情况下排放瓦斯的现场第一责任人是瓦检队长,地面调度室指挥的第一责任者是通风科长。4、主扇停风时间超过2小时后或在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浓度达到或超过3%,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或贯通、启封已封闭的停风区等特殊情况下,在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针对性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通风科长现场指挥集体排放。这种情况下排放瓦斯的现场第一责任者是通风科长,地面调度室指挥的第一责任者是总工程师。三、排放瓦斯的其它规定1、严格掘进通风管理,局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2、计划内机电检修或更换局扇、风筒等情况,涉及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时,必须事先编制针107、对性的停电停风措施和排放瓦斯专项措施,经矿安全、通风等有关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按规定组织好排放瓦斯人员,做到发生瓦斯超限及时按措施排放瓦斯。不论机电检修或更换风机、风筒,必须做到事先充分准备,尽可能缩短停电停风时间,达到不发生瓦斯超限或减少瓦斯超限浓度。3、在排放瓦斯之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凡是排放瓦斯风流流经的区域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所有电源(除本安型监测设施外),并设好警戒。4、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先打开预留的“三通”,然后108、才能恢复局扇通风,并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工作。5、贯通、启封已经封闭的停风区时,在排放瓦斯前必须先了解清楚瓦斯积聚、超限等情况,以制定针对性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6、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必须严格控制风量和排出风流的瓦斯浓度,确保进入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超过1.5%。掘进巷道刚开口,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浓度严格按不超过0.5%控制。7、高瓦斯工作面原则上不得串联通风。经过批准的串联通风工作面,因停风造成瓦斯超限需进行瓦斯排放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专项措施,方可进行瓦斯排放。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109、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方准送电,依次类推地进行排放瓦斯。8、临时停风的巷道内已有风筒的,可采用在局扇后与盲巷口之间加装控制三通或风筒错口控制进风量,也可采用由外向里逐节错口排放;排放巷道内无风筒或排放老巷及老空等长期停风的积聚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延续风筒和错口控制风量。9、实施集体排放瓦斯时,必须有矿安全、通风、机电和生产等部门及施工队人员参与全部排放瓦斯过程,确保安全。10、矿井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一个采区只允许排放一个工作面。11、矿井停风组织排放瓦斯时,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未排放完毕不得安排无关人员入井。12、地面监控值班人员严密监测排放瓦斯作业点及流经区域的瓦斯变化110、及趋势,发现严重超限及时汇报调度通知现场操作人员。13、必须加强瓦斯超限基础资料、报表的完善管理工作,每一次瓦斯超限都要做到通风调度有完整的记录,通风部门有完整瓦斯排放措施、瓦斯超限追查记录、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报告、瓦斯超限管理台帐和瓦斯超限月报,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准确。14、任何地点发生瓦斯超限进行排放前后,都必须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和安技部详细汇报。计划内停电停风工作面,提前至少两个小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和安技部汇报。15、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的实施,安全措施不落实,绝对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四、排放瓦斯的具体操作:瓦检员接到已恢111、复局扇电源的指令后,解开三通启动局扇。1、一个掘进工作面单台局扇无计划停风不超过1小时,其独头巷道口栅栏处的瓦斯在2%以下时:(1)由巡检员负责组织排放,启动局扇前安排电工切断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巷道内电气设备电源;班组长负责被排放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的警戒工作,禁止人员进入。(2)巡检员负责检测独头巷道口处、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便携式报警仪的显示值,根据其显示值通知瓦检员控制三通,限制送入盲巷内的风量,进行排放。(3)严格控制独头巷道口处与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不超1%,随着瓦斯浓度的降低,逐渐收缩三通,直至三通完全扎死,风筒风量正常为止。(4)巡检员、瓦检员两人一前一后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巷112、道冒高处、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开关附近等地点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确认工作面通风瓦斯正常,方可解除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的警戒。(5)排放瓦斯工作完毕,经电钳工检查工作面的动力设备确认正常,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由瓦检员电话汇报调度室恢复工作面动力电源(包括探头)。(6)调度室接到通知后,指令采区电钳工检查动力设备,确认正常,方可恢复动力供电。(7)如巡检员或电工不能及时赶到时,由瓦检员电话汇报调度室,并通知瓦检队长或通风科科长,由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切断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巷道内的零星电源,专人负责被排放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的警戒,班组长负责监测独头巷道口处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113、便携式报警仪的显示值,协助跟班瓦检员进行瓦斯排放。(8)调度值班员及时电话联系电工和巡检员赶到现场,履行各自的职责,配合瓦斯排放。2、一个掘进工作面单台局扇有计划停风不超过2小时,其独头巷道口栅栏处的瓦斯浓度达2%及其以上时:(1)由瓦检队长提前入井组织排放,局扇启动前安排电工切断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巷道内的电源,班组长负责被排放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的警戒,禁止人员进入。(2)瓦检队长负责监测独头巷道口处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所悬挂便携式报警仪的显示值,根据具体显示值,通知瓦检员控制三通限制送入盲巷内的风量,进行排放。(3)严格控制独头巷道口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1%,随着瓦斯浓度的降低逐渐收缩三114、通直至三通完全扎死,风筒风量正常为止。(4)瓦检队长、瓦检员两人一前一后,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巷道冒高处、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开关附近等地点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确认工作面瓦斯正常时,方可解除排放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的警戒。(5)排放瓦斯工作完毕,经电钳工检查工作面的动力设备确认正常时,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由瓦检员电话汇报调度室,恢复工作面动力供电(包括探头)。(6)调度室接到通知后,指令采区电钳工核查动力设备,确认正常方可恢复动力供电。3、主扇停风时间超过2小时后;在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浓度达到或超过3%,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的安全115、出口或贯通、启封已封闭的停风区等特殊情况下:(1)必须由通风科长组织排放,井下待命人员已撤出井外,由值班调度及时组织瓦检员和电工学习“恢复送风、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值班矿长亲自主持,通风科、机电科负责人必须到会参加,并对所辖人员明确分工,做好详细安排,参与排放人员职责明确,确无疑问,履行签字方可入井。(2)入井前,调度员在核实总回风巷瓦斯在0.75%以下时,通知10KV配电室恢复入井人车电源和通讯电话电源,入井人员必须对所佩带的自救器、矿灯及其它工器具作全面仔细检查,尤其是矿灯不能出现有失爆现象。(3)井下待命人员由回风井撤退时,不得恢复主扇送风、送电,只有在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井外时,经请116、示值班矿长同意可以按程序启动主扇。(4)启动主扇后,调度值班员应安排已在自然风流向的进风流中待命的人员撤至机械通风的进风流中,未接到已排除瓦斯可以恢复生产的指令不得擅自乱动,保持原地待命。(5)井下人员未撤出井外在井下待命时,应由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对照“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安全措施”电话询查指挥。(6)通风科长入井后,应按照停电、停风的范围、各个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有无串联通风的现象,执行逐台排放。按照送风方向先串后并、先大后小、采掘分开、逐一排放的原则进行。(7)排放瓦斯前明确分工,在采区范围内无掘进工作面与其相邻的采煤工作面使用串联通风的条件下,由各个采煤工作面瓦检员、电工负责,瓦检员负117、责各个采煤工作面(包括备用面)的瓦斯检查,电工负责各个采煤工作面(包括备用面)的电器设备检查;各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检员、电工由通风科长负责组织,进行明确分工,执行排放。(8)启动局扇前,通风科长指定专职电工切断所排放掘进工作面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的电源,指定专人(瓦检员)在所排放掘进工作面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警戒,禁止人员进入。指定专人负责监测独头巷道处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所悬挂便携式报警仪的显示值,根据其显示值通知本工作面瓦检员控制三通限制送入独头巷内的风量,进行排放。(9)独头巷道口栅栏处瓦斯达1%以上时,先采用引风障排除瓦斯后,将送入独头巷内的风筒用绳索扎死,拆除栅栏,打开三通,检查局扇及其开关118、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不超过0.5%时汇报调度室,启动局扇。(10)启动局扇后,严格控制使独头巷道口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1%,随巷道瓦斯浓度的降低逐步松开独头巷道内风筒上的绳索,待绳索完全解除后再逐步收缩三通,直至三通完全扎死,风筒风量正常为止。(11)临时停电、停风的独头巷道因瓦斯超高采取钉木板抹黄泥临时密闭后恢复通风时,先用风筒吹盲巷闭墙,当闭墙处瓦斯在1%以下将闭墙拆开一个小口(当闭墙采用料石、水泥沙浆砌筑时,必须用铜质工具将闭墙拆开一个小口)自然排放无效时,应先用三通依靠射流作用排放盲巷口以内瓦斯。如内有风筒已断开,应采取三通出口与巷道内风筒由偏到正缩短接头间隙,接好风筒接头在119、逐步收缩三通;如内无风筒,随盲巷瓦斯的降低,再逐步关闭三通,排除前方的瓦斯下降到1%以下时,采用逐渐对合接头大小的方法,接风筒后,打开三通,随巷道瓦斯的降低再逐渐关闭三通接风筒,依此类推,直至瓦斯全部排除。(12)排放串联通风的瓦斯时,要从送风方向的第一台局扇开始,只有在第一台局扇供风的工作面瓦斯排放完后,第二台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准开启第二台局扇供风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依此类推。(13)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完毕,只有经排放人员两人一前一后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巷道冒高处、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确认工作面通风瓦斯正常,方可解120、除排放瓦斯流经区域线路上的警戒,经电钳工检查工作面的动力设备,确认正常方可由瓦检员电话汇报调度室,恢复工作面的动力电源(包括探头)。(14)调度室接到通知后,指令采区电钳工检查动力设备,确认正常后恢复动力供电。五、恢复工作面供电前的核查:1、调度室应针对局扇停风的台数,在接到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不超1%已恢复动力供电的情况下,方可安排作业人员入井恢复生产。2、矿井停电、停风后,调度室只有接到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1%,各工作面电器设备确认正常已恢复供电后,方可安排作业人员入井恢复生产。关于局部通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的管理规定为杜绝掘进工作面局扇无计划停风,采取落121、实“双风机、双电源”的措施。现将有关规定制定如下:一、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由机电一队负责开关的安装,瓦检队负责局扇自动分风风筒的安装。二、所有掘进面双风机均采用防爆对旋局扇。三、局扇供电必须坚持“三专两闭锁”,多台局扇使用同一变压器时,坚持使用选择性漏电保护,同一工作面两台局扇的供电电源必须来自两台变压器,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煤巷掘进工作面条件具备时两趟电源同时实现“三专”。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两台局扇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实行双机运行或切换时,局扇正常运行中其中任意一台停止运转必须切断掘进巷道内的电源。由机电一队定期对开关的自动切换功能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保证正常运行122、。四、局扇的安装:1、煤巷掘进工作面单头使用安装两台25.5kW防爆对旋局扇。当掘进距离长或瓦斯超限时,调整为两台211kW,并根据情况启动单机或双机。2、岩巷掘进工作面根据掘进长度使用单台25.5kW或211kW防爆对旋局扇,开口掘进距离短、瓦斯不超限时采用25.5kW;当掘进距离长或瓦斯超限时采用211kW局扇,实行单机切换。3、独头尾巷根据供风长度瓦斯涌出量使用两台同等功率的防爆对旋局扇,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单机或双机。4、临时作业点采用局扇供风时,根据实际情况经书面请示总工程师同意,确定是否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五、煤巷掘进工作面使用两台防爆对旋局扇时,安装自动分风风筒,自动分风风筒必123、须有备用,并定期更换;岩巷掘进工作面使用单台对旋局扇时,安装直通风筒。六、使用两台防爆对旋局扇时,监控室负责系统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瓦检员负责主、备扇切换时的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正常监测。七、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停开。机电一队安装完毕后,必须告知瓦检员开关的操作方式,以免误操作造成局扇无计划停风或损坏设备。八、本规定涉及队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九、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防治粉尘的有关规定粉尘是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第二大危害,不但能引起爆炸、参与爆炸,还能导致职业病煤肺病。为确保我矿的安全文明生产,不断为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需要创造良好作业环境。现结合井下实际情况,将矿井防治粉尘有关队124、组的职责、范围考核及规定重新修订如下:一、维修队、管道组负责矿井防尘管路系统防尘设施的规范布设、安装、维护;负责总回风井、采区回风巷内管线设备防尘管理,主要进回风井巷内积尘的定期清扫、清除、冲刷;并监督采、掘(开拓)、机、运、皮带队组对防尘设施的合理规范使用操作。二、采煤队负责进风顺槽(铺设皮带机巷除外)至车场、工作面切眼、回风顺槽内管线设备、巷道内积尘的定期清扫、清除、冲刷。每班必须设立专职防尘员,主要负责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前后的巷帮冲洗、洒水灭尘设施的有效使用。三、掘进(开拓)队负责安装供风局扇全风压进风巷道内至车场处、独头巷道内、全风压回风巷道至主要回风巷交叉处管线、风筒设备、巷道内积尘125、的定期清扫、清除、冲刷。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前后的巷帮冲洗、爆破喷雾、洒水灭尘设施的有效使用由每班班组长负责。四、机电队负责井下各变(配)电硐室内线路、设备的定期清扫、清除、冲刷。五、运输队负责串车提升斜井,采区轨道运输巷内管线设备、巷道内积尘的定期清扫、清除、冲刷。六、皮带队负责监管范围内皮带机巷、机头至机尾段内管线设备、巷道内积尘的定期清扫、清除、冲刷。七、瓦检队负责采、掘(开拓)工作面正常作业时间内防尘设施的操作使用督查及采区回风巷喷雾净化风流设施的启用。八、各条井巷的定期清扫实行逢3、4、8、9进行,每5天一次。定期冲刷巷道必须有记录,每月16日将冲刷记录报回通风科,不报或报假记录一律按126、未冲刷予以考核。按照从进风井(巷)向回风巷(井)的方向,由运输皮带采掘(开)机电维修的队组范围次序进行。九、为确保上述采、掘(开拓)、机、运、维修队组所辖范围防尘设施的合理规范操作使用及防尘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防尘管理月度考核。十、防尘管理月度考核以队组负责人为考核对象,考核金额按500元作为当月防尘考核工资,副队长按正队长的80%予以考核,开拓队管理范围内按2000元予以提取作为考核,达标准不予扣除,不达标准从开拓结算工资中扣除。十一、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防尘管理月度考核,以各类专项检查结果、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结果,管理人员日常检查、维护队组与使用管理队组交叉考核结果作为参考。各队组及通风科每127、月17日将防尘交叉考核表报企管科,由企管科于每月18日考核后加盖公章,转月度工资兑现结算。十二、各队组防尘管理列入主管科室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由企管科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十三、矿内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均要将防尘内容列入其中,并作出汇总整理,通风科统一收集。十二、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便携式报警仪管理规定为保证我矿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正确使用,确保测值灵敏准确,更好地服务于矿井瓦斯管理,增强流动人员对高瓦斯地点的防范意识。根据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及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根据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及我矿有关要求: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128、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瓦检员、维修队作业人员及其它零散作业人员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且必须保持开机,如有携带便携式不开机者,一经查获,按“三违”论处。2、所有携带人员要妥善保管并爱护报警仪,不得故意破坏或胡乱操作,如有损坏视损坏情节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丢失给予480元的经济处罚。3、领取报警仪时首先检查零点及充电电压(不低于3.9V),对不正常报警仪,应要求更换。4、入井后应与瓦检员进行校对,瓦检员也应主动对带报警仪人员所带报警仪进行校对,并做好记录,到达特殊地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前进,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5、携带中发现问题,如测值不准、电池使用时间129、不足等故障现象时,出井后要告知发放人员。6、出井后要及时交回报警仪。7、发放人员收回报警仪时,要询问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对故障设备要登记清故障现象及仪器编号,并及时通知监控人员进行处理。对丢失、损坏的要书面汇报通风科。8、发放人员在收回报警仪时,要清扫仪器上的煤、岩尘。特别是进气窗口,以免煤、岩尘堵塞进气孔,造成检测错误。9、收回仪器要按规定进行充电,确保电量充足。10、充电注意事项:仪器竖直插放在充电器的充电槽内,使仪器底部的充电连接柱和充电槽内充电触头有效接触,仪器正面朝向充电指示灯,正常充电时红色指示灯发亮。仪器在充电时,应处在关机状态。充电时间应持续12小时。充电人员在仪器充电过程中,130、要经常观察充电情况,发现充电不正常要及时处理。11、报警仪发放前,要提前开机,检查仪器零点及充电电压,零点飘移要及时校正(误差不大于0.03%),电压低于3.9V时不能发放。12、发放应记录清楚仪器编号及携带人员姓名、队别。13、每旬应对报警仪总数进行清查,并书面汇报通风科。14、根据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必须对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进行校验。15、每星期三由监控人员对仪器进行校验,并清扫充电槽内杂物及用酒精清洗充电槽内充电触头及仪器充电连接柱。16、校验注意事项:校验应按仪器规定流量150ml/min通入1.0%左右标准气体。先进行零点校正,然后充气校验。第一次充气数值稳定后,显示值与标准气131、体误差不超0.1%,可以不进行下次校验,如误差超过0.1%,经校正后必须再次充气,检验调校是否准确,依次类推,三次充气校验都不合格,应更换组件。校验合格的仪器要贴标签,注明调校时间、调校人。校验应现场认真填写调校记录。校验完毕要及时拧紧标准气体瓶阀门及拧松减压阀门。17、调校过程中对发现故障仪器,如:电池失效(电池电压为零或低于3.0V);开关面板损坏(面板破损或使用不正常);机芯板故障(开机正常“自检”,仪器没有声报警或声音不正常,但光报警正常),要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18、对无法修复的仪器要登记造册,汇报通风科,并妥善保管好报废仪器。如果可以做为配件使用的应尽量修复利用。19、对所有调校、132、维修、报废仪器应记录清楚。确保记录完善真实,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以上规定16条为所有携带报警仪的人员都应遵守,713条为充电人员参照执行;1419条为监控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由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监督执行。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仪器、仪表发放室管理制度根据我矿生产的实际需要,为了及时发放便携式报警仪、自救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要求发放室必须24小时值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发放室值班制度如下:一、发放室实行3名发放员,全天24小时三八制值班。二、发放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仪表的操作,了解其的用途、以及简单的故障处理。三、工作期间,仪器、仪表出现的故障,应做好记录,及时汇报仪器维修调校人员133、。四、值班期间有上级部门或本矿领导检查时,必须热情大方,按领导所问进行汇报工作。五、发放员在工作时要衣着整洁,不得披头散发,室内要清洁、卫生,不得干工作以外的私活(例如打毛衣等)。六、工作时期不得让非本部门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以外的人员在发放室逗留。七、工作期间严禁撤离工作岗位,严禁睡岗,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八、以上制度仪器、仪表发放室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九、各种发放记录表格应保存一年以上。便携式存放电及管理规定为确保便携式测值准确,更好地服务于井下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1、收回便携式应详细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及各项手动操作按键及功能是否正常,否则经检查属实予以使用人员处罚134、;2、便携式报警仪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特别是进气孔防止煤尘把隔爆罩堵塞、影响测值的准确度,要定期清理(每隔10天)3、便携式的充放电工作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4、发现仪器测值不准或有故障时应做好记录,并通知维修人员;5、仪器发放前应提前15分钟打开预热,让其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并检查仪器的报警仪器的报警点和零点及电压是否在正常之内,否则不能发放;6、根据使用地点的不同,报警仪需调整报警点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可予以调整;7、仪器在下班之后两小时内未交回时应先通知负责人检查,并及时汇报调度室。仪器发放室卫生清洁制度1、室内卫生每班清扫;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所有设施仪器应摆放整齐;3、135、每班收回便携式,必须清除煤尘(包括皮套);4、墙上严禁乱贴、乱涂、乱画,保持墙面清洁;5、窗户玻璃每星期日擦一次,由当天早班人员负责;6、墙壁每月1号、16号各清扫一次,由当天早班人员负责。自救器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局关于加强煤矿矿用自救器监督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矿2006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为确保自救器的规范管理和正确使用,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自救器的配备必须满足所有入井员工每人一台,并保证有不少于10%的备用量。2、矿设置专门的保管和收发场所,每天专人检查自救器的完好情况。3、检查、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粉尘、136、油脂等进入自救器。4、检身室必须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于不随身携带自救器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并汇报安全科按“三违”进行处理。二、自救器的采购:1、需采购自救器时,由矿通风科作出计划,经矿长审核后报公司采购部。2、采购的自救器必须有煤安标志、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件,由验收人员负责把关。三、自救器知识培训:1、每一入井人员和自救器收发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自救器使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能在30秒钟内正确佩带,方可发证上岗。2、矿培训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自救器使用知识的全员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应责令其脱产培训,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四、自救器的保管与收发:1、自救器的保管与收发137、由仪器发放室负责。2、自救器收发员在发放和收取自救器时,必须及时予以登记,并检查自救器的外壳是否完好,否则不予发放。收取时如发现损坏或丢失现象,书面报告通风科(按损坏现象和损坏程度,给予30100员的处罚,丢失照价赔偿)。3、仪器发放室必须建立自救器台帐,对自救器的总数量、损坏数量、新增数量,必须如实上报通风科。五、自救器的领用:1、入井人员在领取自救器时,必须检查其外套、封条、外壳是否完好,否则应要求自救器收发员予以更换。2、入井人员必须爱护自救器,严禁私自拆卸,另作他用或随意损坏。3、新到货的自救器投用前需进行气密性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六、自救器的检测:1、矿井必须配备自138、救器检测仪器。2、自救器的检测由监控中心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并有记录可查。七、自救器的报废:1、自救器收发员必须经常检查自救器的完好状况,发现损坏和到期,应及时予以报废。2、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时间长短,都应报废。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或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3、对于报废的自救器,应及时通知公司库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通风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制度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合理运行,通风仪器、仪表能够精密、可靠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特制定该制度对通风仪器、仪表进行管理:一、矿内应设立专职的仪器、仪表管理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知通风仪139、器、仪表的性能,懂得常规操作知识,原则性强、心细且有强烈的责任心。二、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建档编号,根据仪器、仪表实际使用情况每月报通风科一份台帐备案,并每月修订。三、存放地点要干燥通风,保持室温,且分类保管,保证清洁卫生,随机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要一同保管。四、通风仪器、仪表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厂商要求保养、管理,定期更换药品、上油、清洗、校验元件。五、矿用光学瓦检仪:1、光学瓦检仪必须按照公司技术部质量标准评级办法中相关规定确保备用数量充足。2、光学瓦检仪由瓦检员每日下班后保存于仪器柜中,每班上班前必须对瓦检仪的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如药品、电池亮度等,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简单故障如灯泡140、不亮、条纹不清、螺丝紧固件松动等情况,管理员要及时给瓦检员发放备用完好仪器,并及时处理;需更换零部件、零刻度条纹漂移等故障要及时汇报通风科,管理员应及时发放完好备用仪器并将故障仪器送安全技术部维修;在当班使用过程中要随身携带,轻拿轻放,严禁碰撞,如当班中雏形故障严禁井下打开机盖,要立即和调度室、瓦检队取得联系,派专人将损坏仪器送交管理员,领取完好备用仪器,管理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进行处理或送技术部维修;下班后要妥善保管,并做好清洁工作,否则处罚当班瓦检员1020元。3、使用中的瓦检仪要按规定定期校验,并取得计量局的校验证书。六、矿用便携式瓦检仪:1、充电必须在地面安全场所进行,且科学合理充放电141、。2、使用时严禁灌入水等液体,不得碰撞。3、每月要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执行公司关于仪器仪表维修、校验制度),并有记录。4、如显示值误差超过规定或显示异常及不显示等情况要由监控组负责及时到公司技术部进行维修。5、严禁在井下打开机壳。6、调试只限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7、便携式瓦检仪充电房应远离矿灯房及其它有害气体源,且室内通风良好。8、领用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不准在高浓度瓦斯区域中长时间滞留。七、矿用风表:1、矿用风表经验收出库后,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合理保管,使用时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和撞击。2、要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松动螺丝与打开护盖等,更不得随意拨动叶片使测值不准。3、最142、少每半年组织送市局进行一次校验(取得校验合格证),并妥善保管校验后的曲线,如发现测值误差过大,或叶片旋转不灵活、指针指示不准,应及时送市局进行维修。4、用完后要用薄海绵擦干净,放于盒内置于干燥通风处保存。八、仪器管理员必须每班对所有仪器、仪表进行检查,保证使用完好、准确可靠,发现故障要及时协调处理。九、以上制度由通风科负责解释。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规定为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点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定“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规定”。一、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事故以及机械事故143、而引起停电停风的,不论时间长短均要登记和上报。二、矿要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1、矿总工程师对局部通风管理负全面责任,每月要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责成专人进行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应将问题内容详细记录,用来备查。2、通风部门及其瓦检队应对所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包括局扇、风筒等)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妥善保护,严禁损坏。并要对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会同机电、科、监控室等部门搞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3、通风部门在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生产144、机电等部门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原因分析的通知单。4、机电部门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风电闭锁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安监部门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者,并作严肃处理。 三、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所属区域的瓦检员)负责,实行挂牌管理。 1、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同意。 2、因检修145、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开头送风。4、加强对风筒管理,避免风筒脱节、破损并及时修补,防止微风作业,如因此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论处。由安监部门负责追查处理。5、高沼气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岩巷掘进,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其它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的要求(即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综合防尘、防爆和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否则不许开工。6、高沼气矿井的煤巷、半煤巷掘进时必须配齐专职瓦斯检查员,否则不许开工。瓦斯检查员必须加强责任146、心,按规定检查,不准空班漏检。7、加强对井下供电电缆的专责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升井热补。8、局扇在井下运转的规定时间,累计不能超过半年,局扇必须按时升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要安排检修时间(没有条件时可外观检查)。9、对井下高压防爆配电箱,必须每年做一次试验、调整检修,尽量防止越级跳闸事故的发生。10、低压开关,班班都要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不能办理交班手续。11、必须加强对生产人员、通风人员、机电人员有关安全、通风、瓦斯知识的培训。通风管理人员要熟悉机电、生147、产方面的知识;从事机电、生产人员要熟悉通风、瓦斯方面的知识,要严格组织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四、因故需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1、凡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头,班、队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将停风工作面钉好栅栏,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2、矿调度室必须立即查明突然停电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并联系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实行送风时瓦斯检查员查清瓦斯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瓦斯积聚浓度超过3%时,应制定排放瓦斯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排放。 3、瓦斯检查员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记入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通风部门向矿总工程师及生148、产、机电、安监部门,填发事故通知单,各单位要查明原因。当造成瓦斯积聚事故时由矿安监部门负责事故的分析追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者要进行处理。4、凡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矿总工程师要责成专人,将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报局机电、通风部门。 五、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把加强局部通风、瓦斯管理,减少无计划停局扇列入主要日程,安排专人认真掌握情况。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已发生的事故要组织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六、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投运水环真空泵,建立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对回采工作面实行开放式采空瓦斯抽放,采用引巷密闭插管抽放149、法,解决回采工作面瓦斯超限。为确保安全抽放瓦斯,现将有关制度制定如下:一、备用工作面在投产前,必须形成完善的通风系统,局部瓦斯抽放系统,经检查验收合格,否则不得投入生产。二、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与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相邻平行的巷道口。该巷道作为抽放瓦斯管路巷道,并形成完善的局部通风系统。确保临时抽放瓦斯泵站,管路的安装,敷设和日常运行中的检查维护。三、瓦斯抽路的敷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距离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50cm,并检查管内有无铁锈焊渣等杂物,并进行清洗。2、管路的敷设联接保持平直,并加装胶垫、胶圈、平垫、弹垫接150、头接口卡牢拧紧保证气密性;各联络贯口预掘引巷密闭前后不超过5m处加接阀门管组,保证插引管与管路阀门组的联接长度及质量。3、管路的延伸,敷设有低凹处时,抽气管路加装负压放水器,排气管路加装正压放水器。4、排气管路侧,应加装有高浓瓦斯监测管与高沼传感器,做好校验,监测排气管路内的高浓瓦斯。5、管路严禁出现漏气、积水现象,影响抽放效果。四、瓦斯抽放泵路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泵站运送到指定地点,按使用说明书进行组装连接,并必须加装平面垫圈和弹簧垫圈;底座安装在车轨上,保证车轮在轨道上平稳。2、泵和电动机的同轴度误差不超过0.3mm,两联轴器的均匀为26mm。3、将孔板联接装置通过进气管与真空泵的进151、气端相联,联接时取样座垂直向上,气流不允许安反;将过滤板安装在移动泵的进气口法兰上;进气口侧应安装一个三通阀门保证移动泵的空载启动。4、监测控制系统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高沼传感器待泵站启动正常运行后,将探头旋入取样座内,以免出现水浸黑白元件。5、向泵腔内供水的冷却水池应有一定的余量,并保证循环水泵的使用、备用。五、监测控制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高沼传感器探险头待瓦斯抽放泵启运正常后,旋入管道取座内进行实时监测抽放管路内的高浓瓦斯。2、低沼传感器悬挂泵房内,对环境瓦斯进行监测,达到1%时发出声光报警,切断瓦斯抽放泵的运行。3、供水传感器安装时标识方向与管道水流方向一致,当供水压力小152、于78kpa时,切断瓦斯抽放泵的运行;向泵腔内注水的循环水泵不少于两台,一台使用,一台备用,水池水量不少于2m3。4、瓦斯抽放压力,压差的监测,应安装在抽放管孔板流量计两端的取样座上,便于监测抽放负压。5、抽放管路出口瓦斯浓度监测:抽出的瓦斯排入采区回风巷在排瓦斯管路出口下风侧30m风流混合处悬挂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1%,实现声光报警切断瓦斯抽放泵的运输。六、启动运转必须符合下列操作要求:1、经检查用动机轴与泵轴的同轴度:用手转动联轴器看转子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住或摩擦现象;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有松动;轴承的润滑脂是否充足等情况一切正常。2、从进水管注入清水,冲洗五分钟,同时用手转动转子,打153、开丝堵放出污水;向泵腔内和填料处注入压力约78147kpa的清水,注入时间约30秒钟;检查填料的松紧程度,以密封水滴成线为宜;将KFD-4开启,低沼及供水传感器开启工作;打开进气旁通阀门,开启开关,试验启动检查电动机的转向与泵的转向一致投入运行,将高浓传感器旋入进气管取样座内。3、在泵运转中,应连续不断向腔和填料处供水,并随时检查泵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泵体是否振动,发现异常状况立即请示,情况特殊时及时停机。七、停车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由于瓦斯浓度超限,供水压力不足中断供水等情况,同KFD-4断电仪发出断电信号。将开关断电,强行断电源,停止水环真空泵的工作。2、正常情况下,应先关闭进气管路154、上的阀门,并关闭电动机;关闭各供水管路;打开放水管或泵体上的丝堵将水放掉。长时间停车应关闭监测系统,短期停车可不停止监测系统工作。八、维护与保养1、每天24小时工作的泵,每隔15天停机一次,用水冲洗泵内各种脏物;定期检查泵外露零件的完好情况,如密封及填料情况,各种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联轴器弹性块的弹性情况;每运转80天更换一次轴承体内的黄油;每年至少清洗轴承1次,并将润滑油全部更换,注入黄油量充塞空间的2/3即可。2、泵运行一年后,应将泵全部拆开检查,重点检查叶轮、侧盖、气体分配器是否有损伤痕迹,各种配合间隙(特别是叶轮与侧盖间的轴向间隙,叶轮内孔和气体分配器外圆间的经向间隙)是否正常,轴承磨损155、情况等。如有不正常之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3、监测系统应做到密封、防尘、防水,并定期检查;各信号线电缆应妥善安装,固定以免损伤;定期检查各监测器件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将其紧固;对各监测元件定期进行检验和校核。九、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使用说明书进行,相关操作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熟悉全体的操作要领、注意事项,方可上岗。十、临时瓦斯抽放泵应具备可靠的备用电源,以确保瓦斯抽放泵的不间断运行。十一、泵房内必须有专人值班,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经常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仪表,做好记录。十二、调整抽放系统压力,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时做好调整记录。十三、设专人对抽放管路进行经156、常性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水故障;每月25日对全矿抽放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十四、瓦斯抽放泵房内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房内的瓦斯浓度0.5%,机体附近30cm处的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十五、随采煤工作推进,及时打开引巷密闭插管,并对后一引巷密闭插管抽放点负压进行控制减少。十六、抽出的瓦斯排入采区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硬隔离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十七、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甲烷断电仪,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实现报警、断电,并进行处理。十八、监控系统的设定值,应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定,任何人不许随便调157、动。十九、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瓦斯抽放钻探管理制度瓦斯抽放钻孔的成孔质量是提高矿井抽放率的关键,根据一段时间的运行,结合打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预防卡钻、损坏钻机、钻孔报废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瓦斯抽放钻场、钻孔必须有设计,设计必须经通风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钻场、钻孔的设计必须符合瓦斯抽放规范及矿井瓦斯抽放设计要求。设计内容应包括钻场的位置、宽度、深度、高度,钻孔的长度、仰角及开孔、终孔的位置等。二、瓦斯抽放钻场、钻孔的设计由通风科、生产技术科共同完成,通风科负责钻场、钻孔位置长、宽、高度及开孔、终孔位置的确定,生产技术科根据通风科提供的参数,确定钻场的支护形式、施工工序158、,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钻孔的方位、仰角等,最后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三、钻场施工完毕,机电科应提前考虑供电系统。打钻过程中应安排跟班电工,保证供电及电器设备正常运转。四、钻机的安装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条油管连接时必须将管口杂物清除,防止堵塞管路。钻机的固定必须牢稳,并经常检查、加固。五、每个钻孔的施工,严格按设计进行。开孔必须开在直接顶以上硬质岩层内,特殊情况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六、液压钻机每次开机前必须检查油箱内的油量是否充足,钻机各部分紧固件的紧固情况;钻机立柱、戗柱是否升紧、稳固;各油管连接是否无误;各操纵手把位置是否正确;油箱上的截止阀是否打开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159、钻进。七、钻孔的施工:1、钻孔的施工应根据钻孔的设计长度及围岩性质确定开孔选用钻头及钻进速度。钻进速度初次成孔应低钻压高流量钻进。2、钻孔较短时(100米以下)可直接用113钻头钻进,钻孔较长时应使用扶正器,且开孔应用小直径钻头开孔,以免钻孔下垂或方位偏移形成报废孔。100米以上先用94开孔113扩孔,为降低钻孔下垂量,可在94钻头后面每隔一台钻杆加扶正器一个,连续加三个。3、在开孔第一次成孔打钻过程中,钻机司机每推进一次应检查孔内排渣的岩性,岩性有变化必须电话汇报,并适当调整钻压保证低钻压高流量推进。4、在泥岩中钻进时,为防止围岩见水膨胀造成缩孔,应加快钻进速度,孔内打下的岩粉必须排尽,同时160、应进一段,然后退出一段,再继续钻进或先用开孔钻头打一段,退出钻杆,换钻头,先扩孔,然后再退出钻杆换开孔钻头钻进,依此类推。5、打长钻孔如开孔岩质较软,应打一段,扩一段,然后再继续钻进,打到硬岩时,不可追求进度,防止钻孔角度变化;如开孔岩质较硬,钻进过程中,一旦打到泥岩时,要加快钻进速度,并应根据实际缩短钻孔长度,及时退钻,避免卡钻事故。6、钻孔施工过程中,一旦开机无特殊情况不得停止钻进,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因钻机电器设备故障、停电等需长时间停钻时,必须将钻杆、钻头起出。7、钻进过程中必须保证向孔内正常供水,严禁干打,发现孔内不回水应立即停钻,查明原因。8、钻进过程中发现矿压增大,孔口瓦斯大161、量涌出、大量涌水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起出钻杆。八、钻机起钻时,应在正常运转和供水的情况下进行。出现退钻困难时,不可停转硬拽,应保持正常运转,调大起拔压力慢慢拉出。九、钻进起钻过程中,一旦出现卡钻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如钻头能正常旋转,可调大起拔压力逐渐往外退。如钻头不能正常旋转,可采用打吊锤的方法进行。如有反丝钻杆可采用反丝钻杆取出钻杆、钻头,不到万不得以,不可采取硬拉的办法。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为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合理、可靠运行 ,现将有关制度制订如下:一、两风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排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将每小时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即负压或水162、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示值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现象或声响,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相关部门。二、两风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备设施至少每月由机电部门组织通风安全部门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并确保备用主扇能在10分钟内开动正常运转。三、井下各类通风设施,尤其是两风井中间巷道段隔离的正反向风门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其质量、性能正常有效使用。四、两风井主要通风机或任一风井的主要通风机受电网系统供电或其他原因无计划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的进风流中,由值班矿长根据检查停风原因及时间迅速决定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井163、外。五、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有计划停止两风井主要通风机或任一风井的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制订停风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执行。六、当一风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另一风井主要通风机、备用通风机因受供电或其它故障均不能投入运行时,应及时请示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同意后将停运主要通风机风峒连接安装的蝶阀或闸门,关闭下放后再将东南回风巷两风井中间巷道段隔离的正反向风门打开,关闭第三联络贯风门。分区式矿井通风系统及时调整为中风并列式或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一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井通风任务,该期间不得组织安排生产。七、需调整主要通风机的供电系统、工作风量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八、任一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机164、时,必须具备语音报警信号或与井下供电闭锁功能,调度室接到语音报警信号立即通知地面配电室断开井下所有电源和猴车电源。九、主扇停电停风期间及恢复通风供电的操作及相关规定按照2011年1月14日制定下发的矿井停电停风应急措施及排放瓦斯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尾巷管理制度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切实解决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的隐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37条规定,现将尾巷的管理规定制订如下:一、瓦斯尾巷的设置1、在高瓦斯矿井必须设置专用排瓦斯尾巷。如因未设置瓦斯尾巷而造成生产过程中工作面瓦斯超限,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瓦斯尾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不得留有盲巷,巷道必须用不燃165、性材料支护。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旧生产采区没有布置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时,制定解决计划,并尽快组织实施。4、瓦斯尾巷的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导入采区专用回风巷或矿井总回风巷,严禁兼作排放(包括抽放)瓦斯以外的其它用途,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电气设备。 二、尾巷的通风瓦斯管理1、进入尾巷的钢管、轨道、金属网等导电物体,必须有防止产生静电、磨擦火花的安全措施。在进入尾巷前设166、置绝缘隔离段,严防杂散电流导入,并在尾巷以内设置可靠的接地保护,以防静电积聚。2、瓦斯尾巷不进行瓦斯抽放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进行瓦斯抽放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采空区的排放瓦斯横贯及其下风侧30m范围内不受此限,但必须对此区域明确,并设置花闭和警标,禁止任何人员进入。3、瓦斯尾巷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瓦斯探头,瓦斯浓度达到2%时(进行抽放时为2.5%),能够报警和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4、风流进入尾巷必须进行有效净化除尘。尾巷冲洗周期为五天一次,保持巷道无粉尘堆积和巷道湿润;在回风横贯距开口2米处,在排瓦斯横贯距尾巷侧2米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并在采煤时保持常167、开不闭;隔爆水袋距排瓦斯横贯距离不得大于200米,数量符合规定。5、尾巷要及时维修,并保证有效的通风断面和行人安全畅通。维修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的五分之四。6、在尾巷内进行巷道维修、抽放管路铺设、密闭施工、风泵排水、风筒吊挂、防尘等工作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科干部跟班现场指挥,并在瓦斯浓度低于1.5%,且有瓦检员全过程监控的情况下进行。7、瓦斯尾巷同时使用的横贯数不得超过二个(工作面前方的通风横贯和工作面后方的排瓦斯横贯),通往顺槽的横贯至少在两端分别板闭,挂牌和定期检查。通往采空区的横贯必须及时有效永久封闭,永久闭前要打好花闭,禁止任何人员进入,且只允168、许通风专业人员用光瓦和加长皮管进行检查。8、尾巷内不能引入全风压风流掺新的区段,必须接入风筒供风。尾巷全长必须保证0.5m/s-4.0m/s的风速,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盲巷。给尾巷供风的风机必须保证连续可靠运行,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一旦造成停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限量排放积存的瓦斯。9、独头尾巷后部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复用时重新排放瓦斯。三、瓦斯尾巷的人员出入、施工作业的管理1、通风科科长、生产矿长、技术主管、安检科科长每旬每人至少对全矿的瓦斯尾巷全面检查巡视一次;每天至少有一名队干部到现场检查尾巷的瓦斯、通风设施及顶板完好情况,如有异常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理。2、169、瓦检员对尾巷里的(包括各个横贯)瓦斯、通风设施及顶板情况每班至少“三检三汇报”,并向矿调度汇报。3、通风科、队必须建立尾巷管理台帐,对尾巷的瓦斯、通风设施及顶板情况进行记录。4、尾巷的入口处必须设置全断面栅栏,挂尾巷专用“严禁入内”警标。栅栏开一个可以行人的小门,以备检查用。平时小门必须上锁,钥匙由当班瓦检员管理。5、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尾巷作业和检查。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尾巷的,需持通风科值班干部批准的专用瓦斯尾巷出入许可证,交当班瓦检员查验和收回;并将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关闭后交瓦检员保管。瓦检员方可开启栅栏门并陪同其进入尾巷工作或协助其检查瓦斯和安全情况。6、瓦检员必须对进入尾巷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带有电子手表或穿化纤衣服等易产生火花的人员进入尾巷。严禁使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对尾巷进行瓦斯检查。矿灯上带有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人员在进入尾巷时,必须将矿灯上的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关闭,否则不得进入。7、用光瓦检查瓦斯时,则必须到瓦斯浓度小于2%的环境中读数。当尾巷瓦斯超限时,瓦检员必须及时停止工作面的生产,进行处理。8、在尾巷进行维修或施工时,必须使用铜锹、铜镐、铜锤等铜质工具。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2.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3. 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化培训课件(50页).pptx
  4.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5.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6.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7.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8.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9. 天碱商业区观山苑工程人防监理规划(43页).doc
  10. 工程变形测量之基坑监测培训课件(155页).ppt
  11.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操作指引方案.pdf
  12. 新规下的户型增值秘籍.ppt(22页)
  13.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4.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5.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6.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7.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8.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19. 重庆市城口县东安乡等6个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规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22页).doc
  20.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21. 园林景观投标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标(115页).doc
  22.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71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3.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4. 龙港市专业市场布局规划方案(2023-2035年)(草案)(61页).pdf
  5.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6.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7.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8.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9.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11.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
  13.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4.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5.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6.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7.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8. 地铁深基坑及钢筋笼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8页】.doc
  19.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0.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1.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22.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横道图自动生成版(模板).xls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永胜县程海镇河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方案(2020-2035年)(116页).pdf
  3.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4.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5.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6.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7.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8.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9.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0.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1.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2.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3.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4.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5.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6.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7.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8.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19.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0.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1.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组织设计F方案(23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