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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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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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以 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 减少或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凡xx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均应 严格遵守本规定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 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第三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四级管2、理的运行体制,即:公司级、分、子公司级、车间(队、 站)级和班组级。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分、子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后勤保卫部负责公司办公楼、宿舍、食堂、厂区 安全管理工作;生产计划部负责环境本部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要成立QHSE管理委员会,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设置安 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从上至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第六条 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后勤保卫部、生产计划部,要制订符合本单位情况、便 于操作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七条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后勤保卫部、生产计划部要保证必3、要的安全生产人力、 物力的投入;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整改及改善职工劳动条 件。第八条 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后勤保卫部、生产计划部要采収一切必要的措施,全面 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防止或减少各类事故的 发生。第二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九条 公司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规及标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做为安全考核内容之一,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层层落实。第十条 公司成立QIISE管理委员会,Q1ISE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 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担任,QHSE管理委员会4、下设QHSE管理办公室,QHSE管理办公室设在质 量安全环保部,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处理QHSE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公司QHSE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执行HSE标准、规范及要求;(二)讨论和决定IISE管理体系运行重大问题。建立IISE管理组织机构、任命公司专、 兼职IISE监督员,保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的人、财、物投入;(三)审批和发布公司HSE管理制度、审批公司HSE教育与培训年度计划;(四)组织公司级HSE检查或专项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方案和预 防措施;(五)组织调查和处理职业健康、生5、产安全、坏境保护重大事故。第十一条总经理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经理安全职责(一)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 工作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二)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三)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组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 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安全网络,配齐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并保证其行使安全监督权;(五)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抓好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点源 监控工作;(六)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的人力、物力的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隐患 整改及6、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七)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八)部署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殊岗位人 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九)按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管理,杜绝瞒报、谎报和拖延 不报现象;(十)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查验收;(十一) 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讲评生产的时候, 同时强调相关的安全生产内容。(十二)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和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屮,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 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7、并认真考核。第十二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一)在本单位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二)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负责解 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三)组织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 作。(四)组织检查、指导本单位各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 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六)组织对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 定期检验;(七)8、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分析、处理工作。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监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二)贯彻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木单位安全生产管 理规章制度;(三)深入生产管理部门及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和“三违” 现象,有权按公司规定实施经济处罚,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 改并负责整改情况的复查和验证;(四)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上报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审核事故经济损失, 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建档工作,详见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六)9、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各种吊车和厂内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测;(七)负责工业卫生职业健康有害作业点管理工作,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八)负责危险化学品(包括易制毒晶)的使用、保管、防火、防爆、防流失、防泄 漏、防污染和防屮毒等安全检查和监督;(九)负责企业安全资质取证、换证工作。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各级各类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包括:公司法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十)与地方各级政府安监、消防、公安、卫生、技监、建委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评 价中介、安全检测等机构进行沟通和组织接受其检查监督工作;(十一) 参与各级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H的初步设计和10、工程竣工验收安全预评价 和安全审核工作;(十二)负责HSE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工作。第十四条生产计划部安全职责(一)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具体管理,贯彻和落实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政 策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制订公司车辆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制订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车辆完好率和安全性能;(四)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研究制订预防 事故的措施;(五)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六)负责生产计划部安全隐患的整改。第十五条科研、设计部门安全职责(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得留有安全隐患;(二)凡是新建11、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 物质危害的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并执行相关标 准;(四)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和安全技 术规程的落实情况;(五)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六)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第十六条生产管理部门安全职责(一)生产管理部门在本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单位所属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二)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三)负责建立健全12、所属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四)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 培训及安全技能考核工作;(五)组织制订本部门及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六)组织所属生产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对整改 情况进行验证:(七)组织参加新、改、扩建及大修项日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使其 符合要求;(八)负责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生产现场安全装置的维护保 养和管理工作;(九)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危急情况停 止作业;(十) 执行消防安全管理13、制度,管理、维护和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十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调度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随时掌握 安全动态。(十二)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第十七条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监替检查本部门和下属单位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制度和 措施情况;(三)负责组织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隐患整改,制订事故预防措施。第十八条基层生产单位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各车间、作业队、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组等基层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 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二)认真贯彻执行14、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 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三)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有会议纪录;(四)负责新上岗作业人员的技术、技能考核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五)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和维修、保养、检测记录;(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 吋向上i级管理部门报告;(七)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管、维护和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A)检查、监督和指导各班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事 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九)随时检查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违反安全管理 规定的行为15、,有权当场制止或停止作业,有权按公司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及吋 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第十九条 生产管理部门、基层生产单位HSE监督员职责(一)在本部门或基层生产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协助单位负 责人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示;(二)负责或参与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三)负责或参与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和检查落 实;(四)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及考核工作;(五)参加本单位设备改造、工艺方案变动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六)负责本单位安全装置、灭火器材的管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情况,并提 出改进建议;(七)随16、时检查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违反安全管理 规定的行为,有权当场制止或停止作业,有权按公司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及时发现隐患及时 督促整改。负责事故报告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二十条 工程QHSE监督员职责工程部设专职HSE监督员,工程项目部配备HSE监督员,没有设工程项目部的零星工 程,项目组长或技术人员兼任HSE监督员。(一)在工程部(工程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工程安全工作。协助单位负责人 监督检查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示;(二)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 全施工情况;(三)负17、责或参与编制工程施工女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和检查 落实;(四)负责本单位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及考核工作;(五)施工、动火,认真执行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程序和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 规定。接受委托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六)负责工程施工安全装置、灭火器材的管理,掌握职业危害及环境因素情况,并提 出改进建议;(七)随时检查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违反安全管理规 定的行为,有权当场制止或停止作业,有权按公司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及吋发现隐患及吋督 促整改。负责事故报告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八)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关于安全内容的审查和18、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第二十一条 水务部QIISE监替员职责水务部、污水处理厂(站)设专兼职IISE监督员。(一)在本部门或厂、站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协助单位负责人执行 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接受委托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二)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水处理现场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掌握和控制危险点源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监督检查员工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发 现运行过程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险情,及时上报并立即通报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四)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委托方安全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预防19、和控制 生产事故的发生;(五)在厂、站区内施工、动火,认真执行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程序和防火防 爆等有关安全规定:(六)有权对委托方提供的劳动卫生条件及现场工作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七)负责厂、站区安全装置、灭火器材的管理,掌握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因素情况, 并提出改进建议;(A)随时检查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当场制止或停止作业,有权按公司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及时发现隐患及时 替促整改。负责事故报告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二十二条生产班组长安全职责(一)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组织班组新20、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实习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定期考核;(三)每周组织班组安全会议,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 班后总结安全;(四)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女全施设的巡回检查及 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五)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作业安全情况;(六)负责本班组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管理工作,使之完好;(七)执行班前、班后“五分钟检查”规定,杜绝安全隐患;(八)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 发生事故耍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第二十三条 工人Q21、HSE职责(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QHSE技术基本知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三)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四)按吋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五)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六)止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七)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 时向领导报告。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二十四条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质量安全环保部22、归口管理,分、子公司、办事处 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有新员工都要接受安 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第二十五条各级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单位,要分别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第二十六条 各车间、队、站应定期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上报 给安全管理和人力资源部门,做到每个季度应有教育培训重点,每月耍有教育培训内容。第二十七条 公司实行公司、生产单位(车间、队、站)、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1. 各23、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注意事项和要求;3. 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 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5. 公司的典型事故及教训,同类性单位有代表性的的典型事故;6. 其他需要教育培训的内容。(二)生产单位级教育培训内容1. 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 本岗位工作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7. 有关事故24、案例;8. 其他要教育培训的内容。(三)各班组教育培训内容1. 各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2. 生产单位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 施的性能和作用;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5. 本岗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6.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7. 其他需要教育培训的内容。第二十八条公司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开工前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班组每FI生产前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九条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员工的 安全25、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口我保护能力,使大家能够做到口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 标准和规章制度。第三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培训教材以及有关安全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对员工进 行考核评定的主要依据。第三十一条 新工人(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实习生和分包队伍)必须进行上岗安全教 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基本常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注意事项等,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三十二条 电力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放射性探伤、厂内机动车驾驶、厂内 起重机械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锅炉司炉等特26、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 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上述人员有效证件rti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第三十三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变换工作岗位等人员,要进行针対性 的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者,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四条 各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及 各车间、队、站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再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6学时;第三十五条 普通工种每年安全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 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吋间不得少于24学吋;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工 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使用新27、设备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 学时。第三十六条各级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形成培训记录,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第三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方式,采取本单位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 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第三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标准:(一)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tl程并付诸实施;(二)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是否落实;(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四)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规范;(五)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档案是否健 全(六)事故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28、七)安全培训情况;(八)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九)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清况;(十)HSE要求的相关记录;(十一)HSE相关标准其他要求。第三十九条 发现“三违”现象当场进行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当场责令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由安全检查单位下达安全隐 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由安全管理门部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证。第四十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场所是:(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二)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三)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四)有机械伤害的场所;(五)有坍塌危险的场所;(六)噪声、粉尘超标和环境污染的场所。第四十一条 两季29、检查重点:(一)雨季:防雨、防漏、防触电、防雷击。(二)冬季:防火灾、防气体中毒。第四十二条 安全检查时间安排:(一)定期检查:公司、子公司每季、生产单位(队、站、车间等)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天一次安全检查,生产单位每月耍将检查的情况汇总,报上属安全管理部门。(二)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进度情况或季节气候特点等进行安全抽查, 或根据阶段性管理重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第四十三条 各级HSE管理人员,应熟悉业务,掌握标准和政策,对查出的问题应有记 录,对重大隐患,严重违章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下停止令,并督促相关人员限期整改。第四十四条各分、子公司要分别制订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30、援预案(包括: 触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械伤害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等)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保留演练的记录。第四十五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二)有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四)应急救援组织及其人员、装备;(五)紧急处置、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医疗急救等措施方案;(六)社会支持和救助方案;(七)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八)应急救援启动程序;(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调用;(十)经31、费保障。第五章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牛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第四十七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部门,各分、子公司安全 管理部门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分管部门,具体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和建档 工作。第四十八条安全事故分类(一)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 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 或财产烧毁的事故。(二)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使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 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32、人员伤亡的事故。(三)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而造成经 济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四)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屮,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五)人员伤亡事故:指除上述火灾、交通事故以外,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 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六)污染事故:指化工原料,成品或半成品,放射性有害物质泄露、流失,严重污 染大气或水源,造成企业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七)其他事故: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造成企业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其 他33、事故。第四十九条安全事故级别划分(一)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 (含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二)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故。(三)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的事故注: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分类标准划分,如交通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 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四)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计入给予该司机发放工资的单 位)以公司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借款和报销凭证,必须经公司或子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并签字。第34、五十条安全事故报告(一)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在立即应急抢救同时,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 门报告,安全管理部门要立即向和主管领导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吋报告。(二)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 经济损失;5. 已经采取的措施;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三)发生重大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越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环保部,质量安 全环保部及吋核实情况,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四)事故上报时间要求:轻微、一般事故,235、4小时内上报;重大以上事故,1小时内 上报,各类各级事故信息都应立即上报,不得以事故不清楚延迟报告或虚报瞒报。对于分包 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事故也参照上述规定报告。(五)发生事故的单位,耍按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安全管理部门,报送时限 为:轻微以下及轻微事故1天内,一般事故2天内,重大事故3天内。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要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一天内,将报告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六)事故单位上报事故报告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本条(二)款中规定内 容报告。(七)凡是有经济损失的不安全事件或重大隐患(重大隐患:任何因启动了应急程序 或应急反应从而避免发生实际损失的事件;对本应造成不良后36、果但实际并未发生的事 件,直到危险过后才被发现的任何危险的或者有害的情形或状况),都要在24小吋内 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A)对各类事故、事件、重大隐患迟报、隐瞒不报、虚报的单位领导和HSE监督员, 视情节处罚100至200元,或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安全事故抢救与救护(一)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 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发生一般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和事故单位负贵人要及时到现场组织救援;(三)发生重大事故,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各级主管领导要及时到现场组织救援;(四)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爆炸火灾37、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 戴好防护器具,对屮毒、烧伤、烫伤等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医院抢救;(五)抢救伤员应及时、妥当。送医院抢救时选择路途近、医疗水平高的医院,努力 减少伤害程度;(六)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所属单位均应迅速查清伤亡人数、姓名、性別、年龄、 工龄、工种、籍贯、事故的简单经过及原因等,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 查处理,要注意保护现场,不许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 的,要做出标记;(七)事故现场需要恢复生产,必须经劳动、安全等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A)因工伤亡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企业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与事故有关的责38、任人员及责任单位领导必须随吋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拒绝 调查,不得提供伪证;(九)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一律由事故发生单位和人力资源部负责;有关责任、 事故费用及处罚,依照仲裁部门的意见和公司管理规定执行;(十) 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 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提供鉴定所需的原始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 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第五十二条安全事故调查(一)发生事故,都要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B|J: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 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单位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和防范措施不39、放 过。(-) 轻微以下事故、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所在分、子公司组织成立调 查组进行调查,组t由分、子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领导担任。(三)重大事故,由公司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组长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领导担 任。(四)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 提交事故处理报告。(五)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 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六)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40、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 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七)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吋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一)因设计不符合安全规范发生事故的,由设计单位负主要事故责任;(二)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不符合安全规范,应立即通知设计单位,擅自采 取措施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三)因生产单位或施工单位因未按照设计施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单位或施工单位负事故责任;(四)因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屮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由作业人员负事故责任;(五)因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导致发生事故41、的,由该负责人负主要事故责 任;(六)各级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单位发生事故,追究领导管理责 任。第五十四条安全事故处理(一)事故处理程序: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调查组提交处理报告,经公司 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查,审计部确认经济损失,报送事故单位所在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重 大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组提交处理报告,审计部确认经济损失,报送公司QHSE管理委员 会召开会议专题研允,并做出处理决定。(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根据事故损失、事故性质、事故责任以及造成影响的程度等 情况,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三)对发生轻微以下安全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四)发生“轻微事故42、”,事故主要直接责任者、次要直接责任者的经济赔偿或罚金, 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20%给了处罚;对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上一级主管部门负 责人,分別罚款100200元。(五)发生“一般事故”,事故主要直接责任者、次要直接责任者的经济赔偿或罚金, 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20%给予处罚,罚款上限每人为3000元,同时视责任轻重给 予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在内的行政处分;对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和 本级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分别罚款200-500元。(六)发生“重大事故”,按公司QIISE管理委员会专题研究的处理决定,对事故责任 者和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在内43、的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责任 白负;(七)发生国家规定范I韦I的重、特大事故,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在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本人又是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或次要直接责任者,可 视具体情节酌情处理。(九)罚款由事故单位上交财务部,留作安全奖励基金。(十)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重大事故结案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一)事故报告表;(二)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报告;(三)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四)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五)物证、人证材料;(六)直接经济损44、失证明材料;第五十六条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材料,应分级保存。一般事故材料由发生事故的分、 子公司存档,公司备案;重大事故材料由公司存档。第六章奖惩规定第五十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冇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 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涉及安全风险责任较大的领导或司机 要按承担安全责任的大小,交纳不同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司机交纳3000元,并在离开 岗位前一直保持抵押金状态),具体奖惩办法按当年的相关办法和方案执行;第五十九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安全部门 评选并45、报QHSE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给予500-5000元不等的奖励:(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制度、标准、规范、要求,在改善劳动条件和 防止工伤事故、职业健康危害中作出显著贡献的;(二)在安全技术革新、安全防护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革新的;(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在安全生产方面给公司节省大量资金的;(四)防止或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五)在抢救事故屮及时、果断、抢救得力,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免受损失或 减少损失的。第六十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 责任人按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处罚分为:赔偿经济损失46、罚款、警告、通 报批评、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的;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内容:1. 严禁不验电涉电操作;2. 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设备、洗衣物、烧工具;3. 严禁无监护动火;4. 严禁无监护吊装设备、产品;5. 严禁有限空间无监护作业;6. 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7. 严禁不穿戴防护用品作业;&严禁机动车辆超速行驶;9. 严禁不按规定巡回检查;10. 严禁培训不合格独立顶岗。(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三)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不及时上报的;(四)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隐瞒事故、事实真相或延误报告吋间的;(五)对47、正确执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实施处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六)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的;(七)对安全管理工作抓得不紧,要求不严,造成失策、失误、失利,导致事故频繁 的;(八)不按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的;(九)违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及时整改的;(十)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的;(十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十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的;(十三)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十四)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十五)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的;(十六)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的;(十七)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或削减安全设施的;(十八)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责任者;第七章附则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最终解释。第六十二条 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分类标准划分。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