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业公司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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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97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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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业公司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2、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编制、采购,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进行安装。四、分类1、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2、形文字符号;(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五、基本形式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六、内容和要求1、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2、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3、警示提示进行防护。3、生产管理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4、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七、设置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4、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3、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4、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7、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8、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1)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八、使用规范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5、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3、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九、检查与维修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源进行评6、估标示汇总。2、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编制、采购,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进行安装。四、分类1、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五、基本形式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六、内7、容和要求1、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2、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3、生产管理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4、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七、设置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8、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3、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4、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7、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9、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2)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八、使用规范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3、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九、检查与维修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