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16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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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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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学习文件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管 理 篇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管理理论,掌握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方法,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正确运用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第三章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要素和方针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1、安全、本质安全(1)安全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2、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损害或环境危害的条件,是指安全条件。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失效、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是指安全状况。(2)本质安全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2)故障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3、,而不是事后补偿的。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2、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4、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3、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5、危险源(1)事故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2)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3)危险危险是指材料、物品、系统、工艺过程、6、设施或场所对人、财产或环境具有产生伤害的潜能;有可能失败、死亡或遭受损害的境况。危险是指某一系统、产品、或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状态。危险的特征在于其危险可能性的大小与安全条件和概率有关。危险概率则是指危险发生(转变)事故的可能性即频度或单位时间危险发生的次数。危险的严重度或伤害、损失或危害的程度则是指每次危险发生导致的伤害程度或损失大小。(4)危险源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5)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源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源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7、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活动、危险物质、不良自然环境条件等。二、安全生产管理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五要素”。1、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建设安全文化,就是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最终达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围绕安全生产建设安全文化,其重点就是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强化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2、安全法制安全法制是安全生产的利器。要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坚持“以法治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生产工作者的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坚持“依法治安”,必须“8、立法”、“懂法”、“守法”、“执法”。“立法”要建立、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等,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懂法”,要实现安全生产法制化,“立法”是前提,“懂法”是基础。只有生产工作者学法、懂法、知法,才能为“以法治安”打好基础。“守法”,要把依法治安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必须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 “执法”,要坚持“以法治安”,离不开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为此,要依法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维护安全法规的权威性。3、安全责任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核心,必须层级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坚持事前预防、9、事中监督、事后处理,多管齐下,使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都能得到有效落实。4、安全科技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动力。发展安全生产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创新安全科技将劳动者从繁重的体力、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风险大、危害大的作业环境和生产岗位上解放出来。应用先进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预测报警技术都是解放生产力、保护生产力、发展产力的最重要途径,安全科学技术是安全生产的先导,是科学生产的延伸,是安全生产的强力技术支持和巨大的动力泉源。5、安全投入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是安全生产的物质及非物质保障 ,是保护生产力、 提高生产力的重要表现形式。安全生产的硬件、 软件的改造与更新 ,安10、全生产环境的改善必须投入 ,有投入才会有更高的回报。有计划的安全投入一方面要见其实效 ,但不可忽视安全投入的迟后效应和公益效应 , 厚积薄发的巨大潜力。三、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1、我国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方针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11、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 (1949-1983年)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不过,当时仅限于这6个字,而没有确定其内涵。后来,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贾拓夫把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丰富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52年12月,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着重传达、讨论了毛泽东主席12、对劳动部195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批示。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这一批示,提出了“安全与生产要同时搞好”的指导思想。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1954年7月13日,李立三部长在全国劳动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中指出:“在国家进入计划经济建设时期,一切工作要求计划化,因此在企业管理上正在推行与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建立责任制。劳动保护工作也必须加强计划性,逐步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必须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正确掌握通过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的原则,从组织领导上、计划上、制度上进行建设工作,其工作13、重点应放在基本建设、重工业和伤亡事故与职业病较多的厂矿工地企业。”1958年9月15日,劳动部副部长毛齐华在第三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中强调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时指出:必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1960年4月20日,劳动部部长马文瑞在第四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中,就如何看待劳动保护工作时指出:“我们在劳动保护工作上必须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要搞好生产,必须具备安全的条件,而安全是为了搞好生产,不是为安全而安全。如果消极地求安全,而不去积极地克服种种不安全的因素以求得安全,那就会有碍生产建设,也是不对的。” 1981年6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章萍在全国安全14、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组织生产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工作作为完成各项计划和生产建设任务的前提条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这是生产本身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是长期适用的,而且是各行各业普遍适用的。安全和生产有没有矛盾?搞好安全和生产是一致的,没有矛盾。不安全和生产则有矛盾。因此,当出现了不安全的问题,首先应该排除不安全的因素,必要时也可以停止生产,排除了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生产。这就是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如果在生产中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只讲需要,不讲可能,只顾产量,不顾安全,而往往是破坏生产,完不成任务。真正的全面的生产观点应该是优质、高产、15、安全、低消耗的观点。” 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章萍在第三期全国行署、市劳动局长培训班的讲话指出:“有些同志认为强调安全生产,安全就会影响生产。渤2(1979年11月25日,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内翻沉,造成船上72名职工死亡)事故后强调了一下安全,就认为影响了生产,使生产人员缩手缩脚,不敢干了。去年下半年生产下降,是渤2事故影响使人不敢抓生产了,这种看法当然是错误的。事实上,不抓安全是破坏了生产,发生事故影响了生产,大量的事故就是这样。绝不是安全工作做多了做好了影响生产。” 1983年4月1日, 劳动部部长赵守一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培训工作会议上的16、讲话中指出:“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这里有一个尖锐的问题,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首先必须保护生产力,而我们有些同志却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伤亡事故的严重表明了我们有些同志并没有把世间第一个最宝贵的是人这个道理搞清楚,而是目中无人!生产管理部门总认为他们是管生产的,不管人的安全。他们不了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生产是靠人来进行的。”(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1984-2004)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中介绍,文化大革命后,国家劳动总局劳动保护局局长章萍提出了在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际上就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全国讨论后,认为这一提法比较科学,有利于17、安全生产和遏制事故的发生。1984年,主管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在呈报给国务院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写进了报告,并得到国务院的正式认可。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从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便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而确立下来。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被列入安全生产法。 这项方针在安全生产法中再次规定,一是表明它是18、正确的;二是表明它适用于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在法律上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安全,防止一切可能防止的事故,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先决条件。实现这些要求,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法定的责任,是在法律面前必须严肃对待的大事,是要依法坚持的长期方针、基本方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中指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19、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2005年至今)1978年以来,全国国有统配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的方针,出现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产量逐年增长,安全状况有所好转。统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20、规划的建议,并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6年1月2324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 中共21、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27日下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之中,反映了近年来我国在进一步改革开放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而法制尚不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以及急功近利的只顾快速不顾其他的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体现的又好又快的安全、环境、质量等要求的复杂局面;充分反映了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2009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2、总局在京召开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作了题为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工作报告。骆琳说,经国家安监总局党组研究、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同意,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23、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2、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及其含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它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系,且三者之间存在内在的严密逻辑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安全第一”体现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把生产、安全、效益等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当这些指标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24、。 “预防为主”主要体现为“六先”,即: (1)安全意识在先。宣传、普及安全意识是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任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常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才能使安全生产得到普25、遍的和高度的重视,极大地提高全民的安一素质,使安全生产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从而为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奠定浓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2)安全投入在先。生产经营单位及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3)安全责任在先。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其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26、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法律的上述规定就是为了增强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4)建章立制在先。预防为主需要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各种措施和规章制度来实现。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废弛,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势必埋下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最终导致事故。因此,建章立制是实现预防为主的前提条件。(5)隐患整改在先。预防为主,主要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事故发生前都有不安全隐患。如果事故防范措施周密,从业人员尽职尽责,管理到位,都能使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可以避免或者减少事故。(6)监督执法在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实安全生27、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是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重要条件,放在事前、事中监管上。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力度,重点查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且未导致事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处罚措施,并且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综合治理”是关键,体现在: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事故发生后,要查明事故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各项措施;同时对事故责任者、企业,还必须按照“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依章处分”的原则,对违章者批评教育,并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令其吸28、取教训,从而也对广大员工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使其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并从中教育全体人员要认真履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有法不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同时,综合治理要运用好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文化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原理与方法一、海因希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在20世纪初,资本主义工业化大生产飞速发展,机械化的生产方式迫使工人适应机器,包括操作要求和工作节奏,这一时期的工伤事故频发。1936年,美国学者海因希里曾经调查研究了729、5000件工伤事故,发现其中的98%是可以预防的。在这些可以预防的事故中,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占89.8%,而以设备和物质不安全状态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只占10.2。海因希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海因希里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按照一定的因果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1、海因希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即:(1)发生人员伤亡是事故的结果;(2)事故的发生产生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30、的。2、海因希里最初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五个因素:(1)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造成鲁莽、固执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上的缺点发展。(2)人的缺点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的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的缺点。(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钩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31、作时间打闹,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或照明不良等都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4)事故 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之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坠落、物体打击等能使人员受到伤害的事件是典型的事故。(5)伤害伤害指直接由于事故产生的人身伤害。他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得到图3-1那样的多米诺骨牌系列。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第一块倒下(事故的根本原因发生),会引起后面的连锁反应而倒下,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倒,第五块倒下的就是伤害事故(包括人的伤亡与物的损失)。如果移去连锁中的一32、颗骨牌,则连锁被隔断,发生事故的过程被中止。该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使人认识到:如果抽出了第三个骨牌,也就是消除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即可防止事故的发生。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发生。图3-1事故因果连锁关系的多米诺骨牌系列海因希里的工业安全理论阐述了工业事故发生的因果连锁论,人与物的关系,事故发生频率与伤害严重度之间的关系,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安全工作与企业其他管理机能之间的关系,以及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等工业安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该理论曾被称作“工业安全公理”。但海因里希理论也有明显的不足,如它对事故致33、因连锁关系的描述过于绝对化、简单化。事实上,各个骨牌(因素)之间的连锁关系是复杂的、随机的。前面的牌倒下,后面的牌可能倒下,也可能不倒下。事故并不是全都造成伤害,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也并不是必然造成事故,等等。尽管如此,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促进了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成为事故研究科学化的先导,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二、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在海因希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与现代安全观点更加吻合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同样为五个因素,但每个因素的含义与海因希里所提出的含义都有所不同。1、管理缺陷 对于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措施预防事故34、既不经济也不现实,需要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现缺陷,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2、基本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关键是在于找出问题的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现象上。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上一个环节管理缺陷造成的。个人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知识或技能,行为动机不正确,生理或心理有问题等;工作条件原因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设备、材料不合适,以及存在温度、湿35、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照明、工作场地状况(如打滑的地面、障碍物、不可靠支撑物)等有害作业环境因素。只有找出并控制这些原因,才能有效地防止后续原因的产生,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3、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种原因是最重要的,在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深层次原因的表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停留在这种表面现象上,而要追究其背后隐藏的管理上的缺陷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4、事故从实用的目的出发,往往把事故定义为最终导致人员肉体损伤、死亡、财物损失的、不希望的事件。但是,越来越多的安全专业人员从36、能量的观点把事故看作是人的身体或构筑物、设备与超过其限值的能量的接触,或人体与妨碍正常施工生产活动的物质的接触。因此,防止事故就是防止接触。通过对装置、材料、工艺的改进来防止能量的释放,训练工人提高识别和回避危险的能力,个体防护(佩戴个人防护用具)来防止接触。5、损失人员伤害及财物损坏统称为损失。人员的伤害包括工伤、职业病、精神创伤等。在许多情况下,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使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例如,对受伤者进行迅速正确的抢救,对设备进行抢修以及平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等。三、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是亚当斯提出了一种与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类似的因果连锁模型,在该理37、论中,事故和损失因素与博德理论相似。这里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称做“现场失误”,其目的在于提醒人们注意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性质。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模型用图文的形式表现如图3-2。管理失误个人原因、环境原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作业安全分析教育训练思想工作人员选择调查研究作业安全分析设计检查 技术维修 审查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减少数量防护装置及构造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急救、修理、更换、调查、危险分析安全意识图3-2 亚当斯因果连锁模型亚当斯事故因景连锁论的核心在于对现场失误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及生产作业中的不安全状态等现场失误,是由于企业领导者及事故38、预防工作人员的管理失误造成的。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曲的差错或疏忽,企业领导人决策错误或没有做出决策等失误,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安全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管理失误反映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问题。它涉及到管理体制,即如何有组织地进行管理工作,确定怎佯的管理目标,如何计划、实现确定的目标等方面的问题。管理体制反映作为决策中心的领导人的信念、目标及规范,它决定各级管理人员安排工作的轻重缓急,工作基准及指导方针等重大问题。四、人机轨迹交叉理论轨迹交叉论的基本思想是:伤害事故是许多相互联系的事件顺序发展的结果。这些事件概括起来不外乎人和物(包括环境)两大发展系列。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各自发展过程中(轨39、迹),在一定时间、空间发生了接触(交叉),能量转移于人体时,伤害事故就会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之所以产生和发展,又是受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轨迹交叉理论的示意图见图3-3。图中,起因物与致害物可能是不同的物体,也可能是同一个物体;同样,肇事者和受害者可能是不同的人,也可能是同一个人。图3-3轨迹交叉事故模型轨迹交叉理论反映了绝大多数事故的情况。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只有少量的事故仅仅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绝大多数的事故是与二者同时相关的。例如:日本劳动省通过对50万起工伤事故调查发现,只有约4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无关,而只有约9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无关。在人和物两40、大系列的运动中,二者往往是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相互转化的。有时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了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发展,或导致新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诱发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事故的发生可能并不是如图3-3所示的那样简单地按照人、物两条轨迹独立地运行,而是呈现较为复杂的因果关系。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表面的直接原因,如果对它们进行更进一步的考虑,则可以挖掘出二者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这些深层次原因的示例见表3-1。表3-1事故发生的原因轨迹交叉理论作为一种事故致因理论,强调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按照该理论,可以通过避免人与物两种因素运动轨迹交叉,来41、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该理论对于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是一种较好的工具。五、“破窗原理”与安全管理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一项试验:将两辆外型完全相同的汽车停放在杂乱街区,一辆车窗打开且车牌被摘掉,另一辆车封闭如常。结果三天之内打开车窗的那辆车被破坏的面目全非,另一辆车则完好无损。后来,詹巴斗又把这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车上所有的窗户只一天时间都被打破,车内的东西全部丢失。以此试验为基础,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提出了著名的“破窗理论”,即如果有人打坏了建筑物的一扇窗户玻璃,打碎玻璃者未受到惩罚,而这扇窗户又未得到及时修理,在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里,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42、玻璃,最终造成千疮百孔积重难返的局面。人的行为会接受周围环境的暗示。在杂乱无章的环境中, 人就变得随意在井井有条的环境中, 就会变得小心谨慎。同样, 安全管理的优劣, 直接影响操作者的心理。从以往发生的事故来看, 有不少事故是由违章操作引起的, 按照“ 破窗理论” 来分析, 开始有人违章操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也没有及时制止和进行教育, 致使违章的人越来越多, 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要想制止违章操作, 杜绝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从源头做起, 即发现违章操作就要及时对其制止和进行教育, 同时以点带面展开讨论, 使广大职工形成共识违章操作必然导致事故, 必须严格禁止。必要时还可以对屡教不改者进行严厉43、的处罚, 这样可以给人另一种暗示, 那就是规范操作不容置疑, 每个人都必须养成遵守操作规程的好习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人员、设备和管理等诸多方面。为搞好安全生产,施工企业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在反违章保安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总会有怀着侥幸心理的人去钻制度的空子,或者“无意”地破坏了制度,成为第一个“打破玻璃者”。破窗理论提醒我们抓安全生产必须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既要及时修理“第一块被打碎的窗户玻璃”,又要给第一个“打碎玻璃者”以警示,采取措施防范后面再打玻璃现象的发生。作为管理者来说,如果缺乏捍卫制度的责44、任心,或者碍于人情世故对违规者放任自流,容忍了“第一块玻璃”被打碎,没有给违规者任何警戒惩罚,那么就会暗示周围的人打碎“一块玻璃”无关大局,纵容更多的人加入“破窗者”的行列,加剧车窗破坏的进度。这样再好的安全管理制度也会形同虚设,丝毫起不到警戒约束的作用,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将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破窗理论”警示我们任何制度都有被破坏的可能,任何管理上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的祸端。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堵塞各种可能造成事故的漏洞,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安全制度的权威性,绝不能让制度管理流于形式,绝不给任何威胁安全生产局面的人或行为以可乘之机。亡羊补牢虽为美,莫若当初早筑45、篱。“破窗理论”还启示我们严格落实制度和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是确保安全的关键所在。对管理者来说,要在细微处入手,从点滴抓起,只有坚持小题大做和“三不放过”,做到违章必纠和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以落实。同时,对企业员工来说,要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摒弃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把每一个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只有人人都不去打 “玻璃”,人人都争做“玻璃”的守卫者,企业安全的这扇窗户才能更明亮更结实。要在企业管理中避免“破窗理论”效应的发生我们要从三方面来防范。1、制度的制定要切实可行,执行起来有很强的操作性,员工一目了然,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哪些行为46、是违反规章制度的,将受到什么样的出发。也就是从制度层面杜绝“破窗理论”的效应。2、执行制度要严格,管理者要及时发现被打破的“第一块玻璃”,并找出打破玻璃的人作出处罚,防止此类行为的发酵。制度执行要程序化、规范化、严格化,各级管理者要明确管理职责,管理失职就将受到处罚,也就是从管理层面杜绝“破窗理论”的效应。3、要建立遵章守纪的良好环境,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企业任何重大问题的出现,均是由日常的、细小的问题堆积而成。好的员工在“破窗”的环境中,也会去打破玻璃。加强环境建设,就是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先进的企业文化,能造就员工良好的心态,良好的习惯。“破窗”就不会发生,也就是从文化层面杜绝“破窗47、理论”的效应。第三节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风险与风险管理1、关于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1)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索。(2)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若某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其可能的损失程度和发生的概率都很大,则其风险量就很大,如图3-4中的风险区A。图3-4 事件风险量的区域若某事件经过风险评估,它处于风险区A,则应采取措施,降低其概率,即使它移位至风险区B;或采取措施降低其损失量,即使它移位至风险区C。风险区B和C的事件则应采取措施,使其移位至风险区D。(3)风险管理:是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既定目标而48、对组织所承担的各种风隆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其采取的方法应符合公众利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有关的法规的要求。2、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是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既定目标,而对组织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其采取的方法应符合公众利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有关法规的要求。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是一个体系和制度,通过它,项目的管理方能做到:(1)识别项目中可能带来问题的因素,并在这些因素真正发生之前进行控制,减少风险带来的影响;(2)注重项目的统一目标,使所有过程都围绕着项目目标而努力,并且能够事先考虑那些影响项目安全的49、各种因素;(3)利用“上兵伐谋”的道理,在项目早期对影响项目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在今后的决策中对这些因素继续进行监控、分析;(4)制定明确的过程来管理风险,而且融入到项目管理过程中,使得项目管理过程更加完善;(5)为今后的项目管理积累经验和历史数据,以获得更高的项目管理水平。3、风险管理的内容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如下:(1)风险辨识,分析存在哪些风险;(2)风险分析,对各种风险衡量其风险量;(3)风险控制,制定风险管理方案,采取措施降低风险量;(4)风险转移,如对难以控制的风险进行投保等。二、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与方法全面风险管理是用系统的、动态50、的方法进行风险控制,以减少项目实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它不仅使各层次的项目管理者建立风险意识,重视风险问题,防范于未然,而且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形成一个前后连贯的管理过程。1、全面风险管理的四大涵义全面风险管理有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从项目的立项到项目的结束,都必须进行风险的研究与预测、过程控制以及风险评价,实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积累经验和教训;二是对全部风险的管理;三是全方位的管理;四是全面的组织措施。2、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运用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法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需要遵循的原则:(1)确定项目的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文档化;(2)经过分析的51、某些不确定风险可以在计划过程中忽略,以更多的精力控制那些确定的风险因素;(3)计划时应当为项目多留余地,比如多准备一套应急方案,这对大型项目更为重要;(4)项目过程中要随时掌握风险的真实情况;(5)尽量避免风险因素变成问题;(6)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应当相互沟通,共同了解风险因素,并齐心协力控制风险因素;(7)充分利用历史项目的经验以及风险管理数据;(8)业主和承包商需要合理分担并共同应对风险,在合同中确定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风险责任。3、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一般将风险管理分为5个过程:(1)风险的预测和识别风险的预测和识别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系统而全面地识别出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并加以适当52、归类的过程,必要时,还需要对风险事件的后果作出定性的估计。风险的预测和识别的过程主要立足于数据收集、分析和预测。要重视经验在预测中特殊作用(即定性预测)。为了使风险识别做到准确、完善和有系统性,应从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出发,通过风险调查、信息分析、专家咨询及实验论证等手段进行多维分解,从而全面认识风险,形成风险清单。风险识别的结果是建立风险清单,识别的核心工作是“工程风险分解”和“识别工程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后果”。(2)风险分析和评估这一过程将工程风险事件的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后果进行定量化,评价其潜在的影响。它包括的内容是:确定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对项目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如经济损失量、工期迟53、延量等;评价所有风险的潜在影响,得到项目的风险决策变量值,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风险分析的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类方法。定性风险评价方法有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等,其作用是区分不同风险的相对严重程度以及根据预先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作出相应的决策。从广义上讲,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也有许多,如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决策树、随机网络等。风险分析与评价流程如图3-5所示。收集资料主观估计资料客观统计资料风险衡量估计项目风险概率大小或分布估计项目潜在影响评价项目风险潜在后果图3-5 风险分析与评价过程(3)风险控制对策的规划风险对策的规划是确定工程风险事件最佳组合的过程。一般来说来,风险管理中所运54、用的对策有以下四种: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这些风险对策的适用对象各不相同,需要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对不同的风险事件选择最适宜的风险对策,从而形成最佳的风险对策组合。(4)实施决策风险管理人员在选择风险对策时,要根据建设工程的自身特点,从系统的观点出发,从整体上考虑风险管理的思路和步骤,从而制定一个与建设工程总体目标相一致的风险管理原则。这一原则需要指出风险管理各基本对策之间的联系,为风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对策提供参考。实施决策的内容是制定安全计划、损失控制计划、应急计划,确定保险内容、保险额、保险费、免赔额和赔偿额等,并签订保险合同。(5)检查检查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检查55、以上四个步骤的实施情况,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及保险合同执行情况,以实践效果评价决策效果。还要确定在条件变化时风险处理方案,检查是否有被遗漏的风险项目。对新发现的风险应及时提出对策。4、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法(1)风险识别的方法风险识别是根据风险的来源等特征对风险因素进行统计,并对风险的各种影响因素分类统计,最后汇编成册。风险识别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文件审查、信息收集技术、核对表、假设分析和图解技术。(2)风险分析的方法风险分析可利用加权平衡法,对风险因素划分优先级。分析方法可参考表3-2 。表3-2 风险分析的加权平衡表序号分类因素权重影响大小(1100)影响总计加权平衡值1Aa2b3c4Bd5e6 56、f7Cg合计100根据上述表格,可绘制出风险因素优先级对比图,如图3-6。图3-6 风险因素优先级对比图计算结束后,可以给出按照风险轻重缓急排序的项目风险清单。(3)风险管理沟通的方法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风险管理时,可将表3-3作为项目中风险管理任务安排与沟通的工具。表3-3 项目风险管理任务安排表编号:分类:优先级:描述:可能性:影响:频率:前提条件:控制方法:责任方:影响时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3-3记录了工程项目中针对某个风险因素管理的相关信息。其中“描述”记录该风险因素的具体特征,如风险因素的来源等;“可能性”指该风险因素发生问题的概率,可分为高、中、低三档;“影响”指描述风57、险因素一旦实际发生,将对项目产生的影响;“频率”指为控制该风险因素而采取行动的周期,可以是每天、每周或每月一次;“前提条件”描述该风险因素在什么环境下容易转化成问题;“控制方法”描述如何控制该风险因素,以及风险发生时如何减轻风险带来的影响。三、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1、关于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基本概念(1)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2)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或偶发事件。也即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迫使暂停或永远终止其行动目的的意外或偶发事件。(3)损失:是指非环境的、非计划的或非58、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一般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2、危险源的分类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对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不加以区分,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也就是所谓危险源。尽管危险、有害因素各有其表现形式,但从本质上讲,造成危险、有害的后果的原因无非是:存在危险、有害的物质或能量(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危险、有害的物质或能量可能失去控制(称为第二类危险源),导致危险、有害物质的泄露、散发或能量的意外释放。因此,存在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是危险、有害因素转换为事故的根本原因。一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59、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所造成的。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在事故发生时释放出的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危险源识别的首要任务是识别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第二类危险源。危险源的分类是为了便于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分析,危险源的分类方法有多种。(1)按诱发危险、有害因素失控的条件分类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等3个方面。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60、为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大类;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分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四大类。管理缺陷方面可参考以下分类:对物(含作业环境)性能控制的缺陷,如设计、监测和不符合处置方面要求的缺陷。对人的失误控制的缺陷,如教育、培训、指示、雇佣选择、行为监测方面的缺陷。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的缺陷,如工艺、技术错误或不当,无作业程序或作业程序有错误。用人单位的缺陷,如人事安排不合理、负荷超限、无必要的监督和联络、禁忌作业等。对来自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等)的风险管理的缺陷,如合同签订61、采购等活动中忽略了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违反安全人机工程原理,如使用的机器不适合人的生理或心理特点。此外一些客观因素,如温度、湿度、风雨雪、照明、视野、噪声、振动、通风换气、色彩等也会引起设备故障或人员失误,是导致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的间接因素。(2)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4类,即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此种分类方法较之GB/T 13861-1992版,其分类更为具体、详细、科学合理。人的因素包括: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62、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以及其他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指挥错误、 操作错误、监护错误、其他错误以及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物的因素包括: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防护缺陷,电伤害,噪声,振动危害,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运动物伤害,明火,高温物质,低温物质,信号缺陷,标志缺失,有害光照),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粉尘与气溶胶),生物性危害危险和有害因素(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植物)环境因素包括:室内作业场63、所环境不良(室内地面滑,室内作业场所狭窄,室内地面不平,室内梯架缺陷,地面、墙和天花板上的开口缺陷,房屋基础下沉,室内安全通道缺陷,房屋安全出口缺陷,采光照明不良,作业场所空气不良,室内温度、湿度、气压不适,室内给排水不良,室内涌水),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恶劣气候与环境,作业场地和交通设施湿滑,作业场地狭窄,作业场地杂乱、作业场地不平,航道狭窄、有暗礁或险滩,脚手架、阶梯或活动梯架缺陷,地面开口缺陷,建筑物和其他结构缺陷门和围栏缺陷,作业场地基础下沉,作业场地安全通道缺陷,作业场地安全出口缺陷,作业场地光照不良,作业场地空气不良,作业场地温度、湿度、气压不适,作业场地涌水),地下(含水下)作64、业环境不良(隧道/矿井顶面缺陷,隧道/矿井正面或侧面缺陷,隧道/矿井地面缺陷,地下作业面空气不良,地下火,冲击地压,地下水,水下作业供养不当),其他作业环境不良(强迫体位,综合性作业环境不良)。管理因素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不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3)按引起的事故类型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综合考虑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特点,将危险源及危险源造成的事故分为16类。此种分类方法所列的危险源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调查、分析、统计、职业病处理及职工安全教育的口径65、基本一致,也易于接受和理解,便于实际应用。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碰伤等伤害,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用(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触电,包括雷击伤害;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灼烫,指火焰烧伤66、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火灾;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引爆能源时,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67、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轮胎爆炸等;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其他伤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危险因素,如摔、扭、挫、擦、刺、割伤和非机动车碰撞、轧伤等。(矿山、井下、坑道作业还有冒顶片帮、透水、瓦斯爆炸危险因素。)(4)按职业健康分类 参照卫生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职业病目录,将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和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分为7类。3、危险源的识别(1)危险源识别的方法 识别施工现场危险源方法有许多,如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68、故障树分析等,现场调查法是安全管理人员采取的主要方法。现场调查方法。通过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识别有关的危险源。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施工现场人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安全检查表。运用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现场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识别出存在的危险源。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识别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风险的对策。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69、(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通过对系统各环节事件的分析,可识别出系统的危险源。故障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识别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上述几种危险源识别方法从着眼点和分析过程上,都有其各自特点,也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或局限性。因此,安全管理人员在识别危险源的过程中,往往使用一种方法,还不足以全面地识别其所存在的危险源,必须综合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2)危险源辨识的步骤危险源辨识的步骤可分为以下几步:划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70、风险评价;判断风险是否容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3)危险源识别应注意事项应充分了解危险源的分布。 从范围上讲,应包括施工现场内受到影响的全部人员、活动与场所,以及受到影响的社区、排水系统等,也包括分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人员、活动与场所可施加的影响。 从状态上,应考虑以下三种状态:正常状态,指固定、例行性且计划中的作业与程序;异常状态,指在计划中,但不是例行性的作业; 紧急状态,指可能或已发生的紧急事件。 从时态上,应考虑到以下三种时态: 过去,以往发生或遗留的问题; 现在,现在正在发生的,并持续到未来的问题; 将来,不可预见什么时候发生且对安全和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从内容上,应包括涉及71、所有可能的伤害与影响,包括人为失误,物料与设备过期、老化、性能下降造成的问题。弄清危险源伤害与影响的方式或途径。确认危险源伤害与影响的范围。要特别关注重大危险源与重大环境因素,防止遗漏。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保持高度警觉,持续进行动态识别。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对危险源识别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4、风险评价在识别处危险源后,进行风险评价,给出安全生产风险,按照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确定可接受风险标准,为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因此风险评价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1)风险评价的目的风险评价的目的一是要给出安全生产风险的高低,二是要给出安全生产风险的级别,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提供依据72、。(2)常用风险评价方法分类按照风险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法和定量风险评价法。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定性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是根据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的分析,评价结果是一些定性的指标,如是否达到了某项指标、事故类别和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等。属于定性风险评价方法的有安全检验表、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因素图分析法、事故引发和发展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格雷厄姆-金尼法或LEC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危险可操作性研究等。定性风险评价方法的特点是容易理解、便于掌握,评价过程简单。目前定性风险分析方法在国内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73、中被广泛使用。但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往往依靠经验,带有一定的局限性,评价结果有时因参加评价人员的经验和经历等有相当的差异。同时由于评价结果不能给出量化的危险度,所以不同类型的对象之间评价结果缺乏可比性。定量风险评价方法定量风险分析评价方法是运用基于大量的实验结果和广泛的事故资料统计分析获得的指标或规律(数学模型),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量的计算,评价结果是一些定量的指标,如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的伤害(或破坏)范围、定量的危险性、事故致因因素的事故关联度或重要度等。(3)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该在认真分析并熟悉评价系统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评74、价方法。风险评价方法选择应遵循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充分性原则。充分性是指在选择评价方法之前,应该充分分析评价的系统,掌握足够多的评价方法,并充分了解各种评价方法的优缺点、适应条件和范围,同时为评价工作准备充分的资料。适应性原则。适应性是指选择的评价方法应该适应评价的系统。要评价的系统可能是有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评价的重点各子系统可能有所不同,各种评价方法都有其适应的条件和范围,应该根据系统和子系统、工艺的性质和状态,选择实行适应的评价方法。系统性原则。系统性是指评价方法与评价的体系所能提供的风险评价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应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也就是说,评价方法获得的75、可信的评价结果,是必须建立在真实、合理和系统的基础数据之上的,评价的系统应该能够提供所需的系统化数据和资料。针对性原则。针对性是指所选择的评价方法应该能够提供所需的结果。由于评价的目的不同,需要评价提供的结果可能是:危险有害因素类别、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后因、系统的危险性等,评价方法能够给出所要求的结果才能被选用。合理性原则。在满足评价目的、能够提供所需的评价结果的前提下,应该选择计算过程最简单、所需基础数据最少和最容易获取的评价方法,使评价工作量和要获得的评价结果都是合理的,不要使评价出现无用的工作和不必要的麻烦。(4)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过程不同的评价系统选择不同的风险评价方76、法,风险评价方法选择过程有所不同,一般可按图3-7所示的步骤选择风险评价方法。分析评价系统明确评价系统能够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评价方法分析评价方法选择评价方法图3-7 评价方法选择过程在选择评价方法时,应首先详细分析评价的系统,明确通过评价要达到的目标,即通过评价需要给出哪些、什么样的评价结果;然后应收集尽量多的评价方法;将评价方法进行分类整理;再就是明确评价的系统能够提供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最后是根据评价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所需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5)事故风险等级评价方法风险大小的计算根据风险的概念,用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它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77、度的乘积来表示风险的大小,可以用式(3-1)表达:R=p 式(3-1)式中 R风险的大小 p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f发生危险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等级的划分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风险的大小,可以用近似的方法来估计。首先把危险发生的可能性(p)分为“很大”、“中等”和“极小”三个等级;然后把发生危险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f) 分为“轻度损失(轻微伤害)”、“中度损失(伤害)”和“重大损失(严重伤害)”三个等级;p和f的乘积就是风险的大小(R),可以近似按级别分为:“可忽略风险”、“可容许风险”、“中度风险”、“重大风险”和“不容许风险”共5级,如表3-4所示。 表3-4 风险等级评估表 后果(f)78、 风险级别(大小)可能性(p) 轻度损失 (轻微伤害) 中度损失 (伤害) 重大损失 (严重伤害) 很 大 V 中 等 极 小 表中:可忽略风险;可容许风险;中度风险;重大风险;V-不容许风险。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在确定危险情况发生或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时,应以法规和行为准则所要求的危险源控制措施为指导,考虑已实施和已符合要求控制措施的充分性。此外,除了前面所述的危险源提示表列出的20项设问的信息外,还宜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暴露人数;暴露在危险源中的频次和持续时间;服务(例如:供电、供水)中断;装置、机械部件和安全装置的失灵;暴露于恶劣气候;个体防护装备所提供的保护和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率;不安全行79、为(无意识的错误或故意违反程序),通常包括: 可能不知道哪是危险源; 可能不具备执行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体能或技能; 低估了所暴露的风险; 低估了安全工作方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对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一般可用很大、中等和极小三种情况来判断。在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还可以用可能、不可能和极不可能三种情况来判断。发生危险造成后果或产生伤害的严重程度在确定发生危险造成的后果或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时,除了评价前面所述的危险源提示表所列20项设问情况所造成的后果外,还宜考虑以下方面:可能受到影响的身体部位。伤害的性质可分为轻微伤害、伤害和严重伤害。 表面损伤、轻微割伤和擦伤、粉尘对眼睛的刺激、80、烦躁和刺激(如头痛)、导致暂时性不适的疾病属轻微伤害; 划伤、烧伤、脑震荡、严重扭伤、轻微骨折、耳聋、皮炎、哮喘、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导致永久性轻微功能丧失的疾病属伤害;截肢、严重骨折、中毒、复合伤害、致命伤害、职业癌症、其他导致寿命严重缩短的疾病、急性不治之症属严重伤害。造成财产损失的大小。四、公路水运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性在公路水运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公路水运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存在事故要素并孕育发展的结果,在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要素,或者阻止其孕育和发展的情况下,则事故必将发生,这就是由其内在规律性所决定的事故发生的必81、然性。由于相同的事故要素会存在于不同的建筑工地及其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由其必然性又形成了安全事故的多发(常发)性和反复性。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能警钟长鸣和居安思危(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或者认为根据当时的安全工作、安全作业条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工作经验“不会”、“不可能”、“不应当”出事故时,一旦出了事故,就会产生“意外”或者“偶然”的感觉。这种感觉上的“偶然性”和“意外性”,其实都是没有很好地掌握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的必然性的表现。当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要素,或者及时阻止其孕育和发展(这就是我们常讲的“消除事故隐患”)时,则安全事故就不会发生,这就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可预防性或可防止82、性。因此,只有认真研究和掌握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才能有效地确保生产安全和防止事故的发生。1、事故五要素及其引发事故时的7种组合(1)引发事故的五个基本因素及其存在或表现形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五个基本因素,简称“事故五要素”,其定义与存在或表现形式分述于下:1)不安全状态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在施工场所和作业项目之中存有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或者能使起因物和致害物起作用(造成事故和伤害)的状态。 当在施工的场所和作业状态之中存在有起因物和致害物时,它们就可以通过自身的孕育发展或者在不安全行为的激发启动下,引发事故,因而是一种不安83、全的状态。而某些场所状态,虽并不存在某种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但却可以使其起作用,例如毗邻在施工程建筑的无防护(没有搭设防护棚)通道这一场所状态,其本身并不存有落物伤害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但却可以使得其所毗邻的在施工程建筑的高空落物(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起作用(即伤害通道中的行人),因此,也是一种不安全状态。 施工场所状态为施工场所提供的工作(作业)与生活条件的状态,包括涉及安全要求的场地(地面、地下、空中)、周围环境、原有和临时设施以及使用安排状态;作业项目状态为分项分步工程进行施工时的状态,包括施工中的工程状态,脚手架、模板和其他施工设施的设置状态和各项施工作业的进行状态等。 一般说来84、,凡是违反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状态,都是不安全状态。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没有或未予规定的状态,也会成为不安全状态。因此,应当按照前述的定义,针对具体的工程条件、现场安排和施工措施情况,研究、认识可能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并及时予以排除。不安全状态有4个属性:事故属性(属于何种事故);场所属性(在何种场所存在);状态属性(属于何种状态)和作业属性(属于何种施工作业项目),并可按这4个属性划分相应不安全状态的类型,列入表3-10中。从表中可以看出,4种划分方法从4个不同的侧面反映出不安全状态的存在与表现形式,且在它们之间存在着相85、互补充、交叉、渗透、作用和影响的关系。由于其中的任何一个侧面都不能全面和完整地反应出在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因此,不应只按一种划分去研究和把握,而应将其综合起来、并根据主管工作的范围有所重点地去实施管理(即消除不安全状态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相应的侧面成为主要负责人、管理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分抓的重点,或者作为企业(单位)在某一时期、某一工程项目、某一施工场所或某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一般情况下,负责全面工作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大的、综合性工程项目负责人,宜以其事故属性为主(为核心)并兼顾其他属性抓好消除不安全状态的工作;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从事安全措施技术与设计工作的人员宜以其状态86、属性为主兼顾其他属性做好相应工作;而现场管理和施工指挥人员则应以其场所和作业属性并兼顾其他属性做好工作。所谓“兼顾”,就是将主抓属性中未能涉及到的或直接涉及到的其他属性的项目与要求考虑进来。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不安全状态的类型见表3-5表3-5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不安全状态类型表划分方法(不同属性)不安全状态的类型按引发事故的类型划分(事故属性)1)引发坍塌和倒塌事故的不安全状态;2)引发倾倒和倾翻事故的不安全状态; 3)引发冒水、透水和坍陷事故的不安全状态;4)引发触电事故的不安全状态; 5)引发断电和其他电气事故的不安全状态; 6)引发爆炸事故的不安全状态; 7)引发火灾事故的不安全状态;8) 87、引发坠落事故的不安全状态;9)引发高空落物伤人事故的不安全状态;10)引发起重安装事故的不安全状态;11)引发施工船舶和机械设备事故的不安全状态;12)引发物击事故的不安全状态; 13)引发中毒和窒息事故的不安全状态;14)引发其他事故的不安全状态。按施工场所的安全条件划分(场所属性)1)现场周边围挡防护的不安全状态; 2)周边毗邻建筑、通道保护的不安全状态;3)对现场内原高压线和地下管线保护的不安全状态; 4)现场功能区块划分及设施情况的不安全状态; 5)现场场地和障碍物处理的不安全状态; 6)现场道路、排水和消防设施设置的不安全状态; 7)现场临时建筑和施工设施设置的不安全状态; 8)现场88、施工临电线路、电气装置和照明设置的不安全状态; 9)洞口、通道口、楼电梯口和临边防护设施的不安全状态; 10)现场警戒区和警示牌设置的不安全状态; 11)深基坑、深沟槽和毗邻建(构)筑物坑槽开挖场所的不安全状态; 12)起重吊装施工区域的不安全状态; 13)预应力张拉施工区域的不安全状态; 14)试压和高压作业区域的不安全状态; 15)安装和拆除施工区域的不安全状态; 16)整体式施工设施升降作业区域的不安全状态; 17)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区域的不安全状态;18)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场所的不安全状态;19)特种和危险作业场所的不安全状态; 20)生活区域、设备及材料存放区域设置的不安全状态;21)其89、他的场所不安全状态。按设置和工作状态划分(状态属性)1)施工用临时建筑自身结构构造和设置中的不安全状态; 2)脚手架、模板和其他支架结构构造和设置中的不安全状态; 3)施工中的工程结构、脚手架,支架等承受施工荷载的不安全状态; 4)附着升降脚手架、滑模、提模等升降式施工设施在升降和固定工况下的不安全状态; 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垂直运输设施(井架、泵送混凝土管道等)设置的不安全状态; 6)起重、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工作和受载的不安全状态;7)施工船舶施工设施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设置的不安全状态8)现场材料、模板、机具和设备堆(存)放的不安全状态;9)易燃、易爆、有毒材料保管的不安全状态; 190、0)缺氧、有毒(气)作业场所安全保障和监控措施设置的不安全状态; 11)高处作业、水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的不安全状态;12)施工机械、电动工具和其他施工设施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设置的不安全状态; 13)坑槽上口边侧土方堆置的不安全状态; 14)采用新工艺、改变工程结构正常形成程序措施执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15)施工措施执行中出现某种问题和障碍时所形成的不安全状态; 16)其他设置和工作状态中的不安全状态。按施工作业划分(作业属性)1)立体交叉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夜间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3)冬期、雨期、风期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4)应急救援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5)爆破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6)降91、水、排水、堵漏、止流沙、抗滑坡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7)土石方挖掘和运输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8)材料、设备、物品装卸作业的不安全状态;9)洞室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0)起重和安装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1)整体升降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2)拆除作业的不安全状态;13)电气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4)电热法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5)电、气焊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6)洞室、压力容器和狭窄场地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7)高处和架上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8)预应力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19)脚手架、支架装拆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0)模板及支架装拆作业的不安全状态;21)钢筋加工和安装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2)试92、验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3)水平和垂直运输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4)顶进和整体移位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5)深基坑支护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6)混凝土浇筑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7)维修、检修作业的不安全状态; 28)水上、水下作业的不安全状态;29)其他作业的不安全状态。消除不安全状态的工作关系示于图3-8中。图3-8 消除不安全状态的工作关系2)不安全行为。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在施工作业中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和招致发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不安全行为可以分为以下4类:1)违章指挥在施工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和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和规93、定的指挥;2)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和规定的作业;3)其他主动性不安全行为其他由当事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4)其他被动性不安全行为当事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的行为(会受到伤害物或主动不安全行为的伤害)。其中的“其他主动性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上岗身体条件、违反上岗规定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护品等三种行为,故共有六种(类) 不安全行为,列入表3-6中。表3-6 常见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表 类别 常见表现形式 违反上岗身体条件规定 (1)患有不适合从事高空和其他施工作业相应的疾病(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2)未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不具备从事高空、井下、高温、高压、水下等94、相应施工作业规定的身体条件;(3)妇女在经期、孕期、哺乳期间从事禁止和不适合的作业;(4)未成年工从事禁止和不适合的作业;(5)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违反上岗规定 (1)无证人员从事需证岗位作业;(2)非定机、定岗人员擅自操作;(3)单人在无人辅助、轮换和监护情况下进行高、深、重、险等不安全作业;(4)在无人监管电闸的情况下从事检修、调试高压、电气设备作业;(5)在无人辅助拖线情况下从事宜扯断动力线的电动机具(如蛙石打夯机)作业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护品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穿安全鞋;(2)高处作业不佩挂安全带或挂置不可靠;(3)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4)进行高压电气作业或在雨天、潮湿环境中95、进行有电作业不使用绝缘护品;(5)进入有毒气环境作业不使用防毒用具;(6)电气焊作业不使用电焊帽、电焊手套、防护镜;(7)在潮湿环境不使用安全(电压)灯和在有可燃气体环境作业不使用防爆灯;(8)其他不使用相应安全护品的行为 违章指挥 (1)在作业条件未达到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情况下),组织和指挥施工;(2)在已出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的天气变化和其他情况时,坚持继续进行施工;(3)在已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征兆、未予消除和排除的情况下继续指挥冒险施工;(4)在安全设施不合格,工人未使用安全护品和其他安全施工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强行组织和指挥施工;(5)违反有关规范规定(包括修改、降低或取消)的指挥96、;(6)违反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指挥;(7)在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做出了不当的处置(可能导致出现事故或使事态扩大)决定;(8)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提出对施工中不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时,未予重视、研究并做出相应的处置,不顾安全地继续指挥施工 违章作业 (1)违反程序规定的作业;(2)违反操作规定的作业;(3)违反安全防(监)护规定的作业;(4)违反防爆、防毒、防触电和防火规定的作业;(5)使用带病施工船舶、机械、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6)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进行作业;(7)在已发现有事故隐患和征兆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作业缺乏安全意识,不注意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行为 (1)在缺乏安全警惕性97、的情况下发生的误扶(不可靠物)、误入(“四口”)、误碰(致伤物)、误触(带电物)、误食(毒物)、误闻(有毒气体)情况以及滑、跌、闪失、坠落的行为;(2)在作业中出现的工具脱手、物品飞溅掉落、碰撞和拖拉别人等行为;(3)在出现异常和险情时不及时通知别人的行为;(4)在前道工序中留下隐患而未予消除或转告下道工序作业者的行为注:当在施工中因某种情况需要对规范和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和修改,并已经过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应有书面审批依据)时,不算违章指挥。不安全行为在施工工地不同程度的存在,带有普遍性,常与其安全工作的环境氛围有关。当安全工作的环境氛围淡薄时,不安全行为就会大量存在和不断滋长。适于不安全行为存98、在和滋长的环境为:1)不正规的工程施工工地和施工队伍;2)违法转包和建设费用缺口很大的工地;3)领导不重视、安全无要求、安全工作无专人管理的工地;4)无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或者制度不健全的工地;5)不按规定进行集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工地;6)在一段时间内未出生产安全事故,思想麻痹、安全工作放松的工地。因此,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是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存在和滋长的重要条件。3)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直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物体(品),称为“起因物”;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直接招致(造成)伤害发生的物体(品),称为“致害物”;致害物作用于被伤害者(人和物)的方式,称为“伤害方式”99、。 在某一特定的生产安全事故中,起因物可能是惟一的或者为多个。当有多个起因物存在时,按其作用情况会有主次和前后(序次)之分、组合和单独作用之分。在某一特定的伤害事故中,致害物也可能是一个或多个。在同一生产安全事故中,起因物和致害物可能是不同的物体(品)或同一物体(品)。 起因物和致害物的存在构成了不安全状态和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发现并消除它们时,就有可能引发或发展成为事故。而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对起因物和致害物的分析确定工作,又是判定事故性质和确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起因物和致害物的类别有两种划分方法:一种为按其自身的特征划分,见表3-7所列,表中同时注出了其变为起因物和致害物的条件;100、另一种按其引发的事故划分,见表3-8,并分别列出了相应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表3-7 按自身特性划分的起因物和致害物表自身特征可成为起因物和致害物的物体(品)单件硬物(1)工程结构件;(2)脚手架的杆(构)配件;(3)模板及其支撑件;(4)机构设备的传动件、工作件和其他零部件;(5)附着固定件;(6)支撑(顶)和拉结件;(7)围挡防护件;(8)底座和支垫件;(9)连(拼)接件;(10)安全限控、保险件;(11)平衡(配重)件;(12)电器件;(13)吊具、索具和吊物;(14)梯笼、吊盘、吊斗;(15)手持和电动工具;(16)照明器材;(17)钢材、管件、铁钉及其他硬物件;(18)阀门和压力控制101、设备线路管道(1)电气线路;(2)控制线路和系统;(3)泵送混凝土管道;(4)煤气和压缩空气管道;(5)氧气和乙炔气管道;(6)液压和油品管道;(7)压力水管道;(8)其他管线施工船舶、机械设备(1)塔吊和起重机械(具);(2)土方机械;(3)运输车辆;(4)泵车;(5)搅拌机;(6)其他机械设备;(7)附着升降脚手架;(8)脚手架和支架;(9)整体提(滑、倒)升模板;(10)生产和建筑设备;(11)施工船舶;(12)其他机械和整体式施工设施易燃和危险物品(1)易燃的材料、物品;(2)易爆的材料物品;(3)外露带电物体;(4)亚硝酸钠和其他有毒化学品;(5)一氧化碳、瓦斯和其他有毒气体;(6)102、炸药、雷管作业场所、地物和地层状态(1)高温、高湿的作业环境;(2)密闭容器、洞室和狭窄、通风不畅作业环境;(3)地基;(4)毗邻开挖坑槽的房屋和墙体等地物;(5)涌水层、滑坡层、流砂层等不稳定地层;(6)临时施工设施;(7)挡水、挡土、护坡措施;(8)水上水下的作业环境;(9) 各种地面堆物其他(1)飓风、热带气旋、暴雨、大雪、雷电等恶劣和灾害天气;(2)突然停、断电;(3)爆炸的冲击波和抛射物;(4)地震作用;(5)其他突发的不可抗力事态注释(成为起因物和致害物的诱发条件)当表列物体(品)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就有可能成为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本身的规格、材质和加工不符合标准(或规定)要求;本103、身已发生变形、损伤或磨损;设计缺陷;安装和维修缺陷;各种带病使用情况;超额定状态(超载、超速、超位、超时等)或设计要求工作;超检(维)修期工作;杆构件和零部件脱离正常工作位置;出现各种不正常工作状态;出现变形、沉降和失衡状态;发生超出设计考虑的意外事态;任意改变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规定;出现不安全行为;安全防(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失效情况;出现破断、下坠事态;危险场所和危险作业的安全保障、监控工作不到位;其他诱发条件表3-8 部分常见伤害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事故类型 起因物 致害物物体(击) 打击 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同一落物、崩块、冲击物、滚动体、摆动体以及其他足以产生打击伤害的运动硬物 引104、发其他物体状态突变(弹出、倾倒、吊落、滚动、扭转等)的物体,如撬杠、绳索、拉曳物和障碍物等 产生状态突变的模板、支撑、钢筋、块体材料和器具等,以及作业人员高处坠落 由于不当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失稳、倾倒、掉落并拖带施工人员发生高空坠落的手推车和其他器物 脚手架面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侧面和“临边”未按规定设防护 吊落的施工人员受自身重力运动伤害“四口”未加设盖板或其他覆盖物 失控掉落的梯笼和其他载人设备 高处作业未佩挂安全带 机械和起重伤害 进行车、刨、钻、铣、锻、磨、镗加工时的工作部件 未上紧的夹持件 脱(飞)出的加工件 没有、拆去或质量与装设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罩 机械的转动和工作部件 超重的吊物105、 失稳、倾翻的起重机 软弱和受力不均衡的地基、支垫物 变形、破坏的吊具(架) 破断、松脱、失控的索具 倾翻、吊落、折断、前冲的吊物破断、松脱、失控的索具 失控、失效的限控、保险和操作装置 失控的臂杆、起重小车,索具吊钩、吊笼(盘)和机械的其他部件 滑脱、折断的撬杠 失控、倾翻、吊落的重物和安装物 失稳、破坏的支架 启闭失控的料笼、容器 掉落、散落的材料、物品 拴挂不平衡的吊索 严重摆动、不稳定回转和下落的吊物 失控的回转和限速机构触电伤害 未加可靠保护、破皮损伤的电线、电缆 架空高压裸线 误触高压线的起重机臂杆和其他运动中的导电物体 未设或设置不合格的接零(地)、漏电保护设施 带(漏)电的电动106、工具和设备 未设门或未上锁的电闸箱 易发生误触的电器开关坍塌伤害 由流沙、涌水、沉陷和滑坡引起的塌方 过高、过陡和基地不牢的堆置物 停于坑槽边的机械、车辆和过重堆物 坍落的土方、机械、车辆和堆物 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降水和支护措施 受坑槽开挖伤害的建(构)筑物的基础和地基 整体或局部沉降、倾斜、倒塌的建(构)筑物 设计和施工存在不安全问题的临时建筑和设施 整体或局部坍塌、破坏的工程建筑、临时设施及其杆部件和载存物品 发生不均匀沉降和显著变形的地基 附近有强烈的震动和冲击源 强劲的自然力(风、雨、雪等) 因违规拆除结构件、拉结件或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局部杆件和结构 受载后发生变形、失稳或破坏的支架或107、支撑杆件 发生倾倒、坍塌的现浇结构、模板、设备和材料物品火灾伤害 火源与靠近火源的易燃物 雷击、导电物体与易燃物 爆炸引起的溢漏的易燃物(液体、气体)和火源 中毒、窒息和爆炸伤害 一氧化碳、瓦斯和其他有毒气体 亚硝酸钠和其他有毒化学品 密闭容器,洞室和其他高温、不通风作业场所 爆炸(破)引起的飞石和冲击波 保管不当的雷管和其他引爆源 爆炸的雷管和炸药“瞎炮”与引起其爆炸的引爆物 飞溅块体和气浪 其他 朝天钉子、突出的铁件、散落的钢筋、管子和其他硬物以及伸入作业空间的杆件和其他硬物伤害方式包括伤害作用发生的方式、部位和后果。对人员伤害的部位为身体的各部(包括内脏器官),伤害的后果分为轻伤、重伤和108、死亡。而伤害作用发生的方式则有以下18种:碰撞、击打、冲击、砸压、切割、绞缠、掩埋、坠落、滑跌、滚压、电击、灼(烧)伤、爆炸、射入、弹出、中毒、窒息、穿透等。 对伤害方式的研究,一可改进和完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二可相应加强针对那些没有适用安全护品的伤害方式的安全预防和保护措施。(2)事故要素作用的7种组合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五种事故要素可能同时存在,或者部分存在。某些由人为作用引起的事故,其不安全行为同时也是起因物和致害物,而起因物和致害物有时是同一个,因此形成引发事故的7种作用组合,见表3-9所列。表3-9 事故要素在引发事故时的7种组合类型 事故要素的组合E型 不安全状109、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D一1型 不安全状态,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D一2型 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D一3型 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C一1型 不安全状态,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C一2型 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B型 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 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的存在(或者二者同时存在)是事故的“起因”,伤害方式直接导致“后果”,而起因物和致害物则是“事故的载体”,它将起因和后果连接起来。当没有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存在时,也就没有起因物和致害物的存在、或者即使存在、也不能起作用而引发事故(例如架空的高压裸线110、是起因物,没有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造成触及高压线时,就不会引发触电事故);而当有效地控制起因物和致害物、使其不能起作用时,即使有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存在,也不会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但不安全行为又是起因物和致害物的情况除外)。2、施工安全隐患和事故征兆(1)施工安全隐患的构成、类别和检查 在建筑施工中能够或者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存问题称为“施工安全隐患”,简称“安全隐患”。只有及时发现和消除在施工各个阶段、各个部位和各个环节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掌握安全隐患的构成、类别、基本表现形式和检查要求。安全隐患的构成 在生产安全事故的5个基本要素中,由于致害物111、和伤害方式一般只有在事故发生时方能表现出来,因此,有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和起因物存在时,就构成了安全隐患,其构成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不安全状态+起因物; 第二种:不安全行为+起因物或者不安全行为(同时也是起因物); 第三种: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安全隐患的类别 按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的事故种类划分一般可划分为以下12种:用电事故安全隐患;火灾事故安全隐患;爆炸事故安全隐患;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施工机械和设备倾翻、倾倒事故安全隐患;施工机械和施工设施局部损坏(折断、垮塌等)事故安全隐患;自升(滑升、提升、爬升、倒升)式整体施工装置(模板、脚手架、工作台等)坠落和失控事故安全隐患;窒息112、和中毒事故安全隐患;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护品的配置与使用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事故安全隐患;预防灾害措施不到位事故的安全隐患。 按安全隐患涉及的安全工作方面划分可以划分为5种: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缺陷隐患;安全施工措施缺陷隐患;安全工作制度缺陷隐患;安全岗位责任不落实隐患;现场安全监控管理工作不到位隐患。安全隐患的检查。检查安全隐患就是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它的存在,以避免其发展为生产安全事故。 制订和落实齐全到位的安全预防措施、检查和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事故征兆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三道关113、口。由于在发现事故征兆时,不一定都能有时间和条件阻止事故的发生(多数只能作到应急撤离人员),因此,把好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这第二道关,就显得异常的重要。 对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应当采取阶段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施管人员检查与班组检查相结合以及安全隐患检查与安全生产教育相结合(即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之后,随即进行相应的安全隐患检查;在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中,相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是一项必须认真、细致和深入进行的工作,应特别注意以下各点: 认真查找在施工中以各种形式存在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和114、引发事故的起因物: 认真查找由于不安全状态和起因物的存在,可能已经有初期表现的事故征兆; 按照安全隐患的分类,确定安全隐患的类别,并及时采取相应消除与应急处置措施。(2)施工安全事故的征兆 在建筑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前所显示出的即将或可能要出事的迹象谓之事故的征兆。如能及早地发现并及时采取应急排险措施,则有可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即使不能阻止其发生时,也可以及时撤出人员和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减轻事故的伤害和损失。因此,事故征兆是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性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 事故的征兆通常出现在事故的起因物开始起动到事故发生的这段孕育和发展的时段内,但也有相当多的事故是突发性的,如物体(击) 打击、高空坠115、落、机械和触电伤害等,几乎没有孕育过程,因而即使有征兆,也很难及时做出应急反应。一些涉及面大、且伤害和损害也严重的事故,如各类坍塌、倾翻、破坏事故,一般都或长或短地存在着相应的孕育和发展过程,从而显示出某种事故征兆。研究、认识和掌握这些征兆,具有重大作用,同时也是一项细致而且困难的工作。1)事故征兆的类别 事故征兆的类别有以下两种划分: 按征兆出现的顺序划分可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三类: 早期征兆在事故起因物启动后初现的迹象,如初现的变形、开裂和滑移等; 中期征兆早期征兆的发展与扩大迹象,如变形迅速发展、裂缝显著扩大以及局部开始出现过大的滑移、沉降乃至损坏迹象; 晚期(临发)征兆在事故发生前出现116、的原有状态面临突变的迹象,如即将发生断裂、脱离、倾倒等险情,预示事故即至。 按征兆所示的事故划分:一般都有某种征兆提前出现的事故有基坑(槽)坍方(塌)、脚手架和多层转运平台倾倒、脚手架局部垮架、脚手架垂直坍塌、支撑架垮架和倒塌、独立墙体倒塌、建筑物倒坍、机械设备倾翻、自升式施工设施的坠落、火灾等。 在研究事故征兆时,一般将两种分类结合起来,即按事故的类别分别研究其前期、中期和晚期征兆及发现征兆后的相应处置措施。常见的事故征兆表3-10和表3-11分别列出了一些事故发生前的常见征兆和有孕育过程事故的一般可能出现的征象。虽然不少事故都有一定的孕育和发展过程,总会有一些迹象显露出来,但由于事故发生前117、的状态和起因物千变万化,使其事故征兆及其显示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不应只注意表列的征象,而应更广泛深入地研究可能出现的异常迹象,以便及早发现异常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表3-10 部分事故发生前的常见征兆表事故类别 早期征兆 中期征兆 晚期(临发)征兆 基坑(槽)坍塌和其他坍方 (1)坑槽边壁(坡)或洞室顶、壁轻度渗水、涌砂、落碴;(2)出现剥离层裂纹和小块剥离 (1)渗水、涌砂、落碴情况加剧;(2)剥离层裂纹扩展、加大;(3)底部(或其他部位)土(石)层开始大块剥离;(4)深度裂纹(缝)向上(或向下)扩展 (1)坑槽底部土(石)块大面积剥离,上部土(石)体裂纹急剧扩展到地面上;(2)由局部开始的118、坍方连续不断,迅速扩展脚手架和多层转运栈桥(平台)架倾倒 (1)脚手架靠转运架一侧立杆的基础出现较为明显的沉降;(2)脚手架立杆上部明显地向转运架一侧倾斜;(3)连墙件有初期的拉、压或剪切变形 (1)早期出现的变形迅速扩大;(2)架子上部出现晃动;(3)立杆根部明显脱离其支垫物或位置 上部急剧向外倾倒,并伴发异常的响声(多为杆件、连接件破坏时的伴发声) 脚手架局部垮架 (1)脚手架局部的平(横)杆和脚手板出现显著的弯曲变形和损伤;(2)局部连接件出现裂纹或松动下滑 (1)早期出现的变形和损伤继续发展;(2)连接件裂纹扩展或严重下滑;(3)连接点开始变形 (1)脚手板、平(横)杆出现折断或滑脱;119、 (2)局部构架结构出现严重变形;(3)可能会有异常响声出现 脚手架垂直坍塌 下部和长度大的立杆开始出现侧向拱曲变形 (1)成片立杆自下至上出现明显的多波拱曲变形;(2)节点和连接件出现破坏迹象开始出现节点和连墙件破坏的异常声响支撑架跨架和坍(倒)塌直接承受模板和设备荷载的受弯与受压杆件开始出现明显变形 (1)变形迅速扩大;(2)立杆根部位移;(3)节点开始出现破坏迹象 (1)部分杆件开始折断掉落;(2)支撑结构出现严重变形或失稳迹象独立墙体倒塌 (1)墙体开始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2)墙体开始出现倾斜 (1)裂缝和倾斜继续发展;(2)墙体内外出现贯通裂缝 (1)墙体下部开始出现滑移;(2)伴120、有拉裂和错动作用产生的异常声响建筑物倒塌 基础和主要承重结构(及构件)出现明显的沉降、开裂或倾斜变形 (1)变形、裂缝和倾斜加速扩展;(2)基础错动;(3)部分构件或结构开始出现破坏迹象 建筑物出现倒塌前的晃动、严重倾斜和发出开始破坏产生的异常声响机械设备倾翻 (1)一侧开始出现明显沉降,另一侧开始上抬;(2)一侧缆绳、锚固设施开始出现松动 (1)机械设备明显出现倾斜;(2)缆锚点出现被拉出或破坏迹象 机械设备严重倾斜,伴有锚拉点开始破坏时的早期声响火灾事故 (1)绝缘皮线过热、发软、变色;(2)保险丝熔断; (3)初期引(暗)燃产生的焦糊味;(4)电、气焊火花(星)落在易燃物上 (1)开始出121、现明显的烟雾;(2)开始燃烧的焦糊味变浓;(3)已有开始燃烧的声响 (1)明火初起;(2)烟雾和焦糊味浓烈;(3)燃烧的声响加剧表3-11 有孕育过程事故一般可能出现的征兆 序次 事故征兆(迹象) 1 水平杆、构件出现不断发展的弯曲变形 2 水平杆、构件出现45。斜裂纹并向扩大和贯通发展 3 基础(地)出现不断发展的沉降、滑(位)移变形 4 结构节点和连接件出现开裂、松脱、拔出等损伤和初期破坏情况 5 连墙、附着、锚拉构造及其支承结构出现损伤和初期破坏情况 6 结构、机械、设备的状态急剧地改变 7 施工设施出现晃动、倾斜、下坠、扭转以及其他改变稳定状态的变化 8 部分杆配件、零部件发生位置变化122、或破坏 9 基坑沟槽边坡出现不断发展的渗水、涌沙、裂纹、剥落和坍方 10 出现异常的烟雾、气味和声响 3、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和特性(1)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图解 事故的5个基本要素形成3类安全隐患;在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和情况下,起因物开始启动,向三期事故征兆发展;在未能及时发现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由事故5要素的7种组合形式事故。这就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基本的内在规律。 而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也就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中产生,可以分为前期预防、中期消除(隐患)和晚期应对(征兆)。前期预防的任务是“四消除一保护”(消除不安全状态、消除不安全行为、消除起因物、123、消除致害物的存在和针对伤害方式进行保护),中期消除隐患的任务是及时进行“两消除一制止”(即消除存在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存在的起因物和制止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晚期应对事故征兆的任务是“两阻止一撤离”(阻止起因物继续作用,阻止事态继续发展和及时撤离人员)。在这三个阶段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之间,具有前后交叉、连接和延续的关系,即前一阶段措施的缺陷和执行效果的问题,要由后一阶段予以弥补,如果仍然未能制止住,则事故将必然发生。 以上所述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和预防、制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示于图3-9中。 图3-9 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及三期安全措施研究和把握事故内在规律的基本要求研究、认识事故的内在规律是为124、了把握它,并据此采取有效的预防、消除、阻止和保护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者降低其伤害和损失。具体要求为:掌握各种事故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表现及其内在联系;掌握事故要素得以存在、孕育、发展、启动与造成伤害作用所需的条件和因素;消除蕴发事故、因素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此外,还应从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中正确认识事故的特性(必然性、偶然性、多发性、可防性和难控性)。 使得事故要素得以存在、孕育、发展、启动和作用的条件与因素很多,可归纳为认识因素、技术因素、条件因素和管理因素等4个方面,列入表3-12中。(2)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特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内在的规律,并遵守其125、内在规律。事故发生所表现出的必然性和可防性,分别是内在规律作用的结果和掌握内在规律的结果;而事故发生也会表现出偶然性和难控性,其原因多为没有很好掌握其内在规律的表现,应当从这一角度去掌握事故发生的特性。表3-12 使得事故要素得以存在、孕育、发展、启动和作用的因素 类别 使得事故要素得以存在、孕育、发展、启动与作用的条件和因素 主观认 识方面 (1)对安全工作认识不足、乃至缺乏应有的认识;(2)对安全工作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乃至无视安全法律的要求;(3)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抱有“未必会发生事故”的侥幸心理;(4)满足于已取得的安全工作成绩,滋生麻痹思想,放松安全工作要求;(5)为利益驱使,降低126、乃至无视安全工作要求安全技术水平方面 (1)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全工作人员达不到相应的安全工作素质要求;(2)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开展不够,习惯于一般化的管理;(3)缺乏高素质的安全技术研究人才,对重大(要)工程的安全技术研究不够;(4)对事故信息的收集和研究不够工程和施工条件方面 (1)对工程安全施工的有关条件摸底不够,存在疏忽或未能考虑的问题;(2)基于各种原因,达不到确保施工安全的作业环境和条件;(3)基于各种原因违反程序施工、冒险施工、违规施工以及使用不合格材料与带病机械设备;(4)对高安全要求的施工和作业要求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安全管理工作方面 (1)没有建立起包括组织、制度、技术127、投入和信息等方面的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或者不健全和执行不严格;(2)没有实行严格的安全教育,职工安全素质(意识和能力)低下;(3)没有建立起以安全责任为核心的严格的安全管理及其监督保证,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没有落实;(4)没有实行严格的安全交底制度,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不到位1)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和可防性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由事故要素构成的安全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消除时,它就会继续其孕育、发展和启动;当在事故蕴发过程中的各种迹象(征兆)又未能被及时发现并给以紧急阻止、排除时,则事故必然发生,这是由事故内在规律所决定的必然性。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也直接暴露了安全生产工作中三期防范的缺陷与相应施管人员的128、责任。由于前期预防工作的不到位和缺陷,使得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和起因物得以存在;由于中期检查工作的不到位和缺陷,使得安全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消除、并得以继续其蕴发;由于后期检查工作的不到位和警觉意识的缺陷,使得事故蕴发的迹象被忽视、而未能及时进行有效的阻止。因此,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到位和缺陷,就使得事故的发生有可能变为必然,并形成了事故多方位和反复出现的多发性。 引发事故的基本要素及其蕴发过程是有规律性的,但我们认识和掌握了各类事故的基本要素及其蕴发规律、并深入细致地作好前期预防、中期检查和后期阻止工作时,则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事故的可防性。除了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引发的事故129、(这类事故也有一定的可防性)外,其他各类事故,应当都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只所以未能完全防止,则是由于我们还未能完全认识它并相应做好防止其发生的安全工作所导致。2)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和难控性施工安全事故有多发(经常发生的)事故和偶发事故(偶然发生的事故),偶发事故所表现出的偶发性常有以下两种含义:少见或者想不到会发生的事故,包括事故的类型和事故发生的原因。这里有3个这类事故的例子;20世纪的60年代,在东北某炼油厂加氢车间停产检修工程中,因电焊引燃了未予排净的油品,从而引起接续的两次爆炸,造成了43人死亡,而其中相当一部分的遇难者是发生第一次爆炸后的围观者;20世纪70年代在北京某炼油厂工地发生了担130、负安装火炬燃烧头的直升飞机坠毁事故和检修凉水塔排风扇的工人被“搅肉”的事故;前者为了换转180m高火炬(废气燃烧塔)的燃烧头,动用了当时最先进的直升飞机。试验时一切正常,安装那天还安排了隆重的现场观摩。在飞机起吊将燃烧头已放置在火炬上时,突然刮来一阵风,使吊绳扭转摘不出吊钩,驾驶员怕放脱吊绳会伤及架顶的安装工,只好降低飞行高度,造成机尾触塔后坠毁燃烧的惨痛事故;后者电工上塔维修排风扇前,曾拉掉车间的电闸,并已安排人员看管电闸,后该管闸人员有事离开时又安排另一工人看管,在中午吃饭时,该工人被朋友喊走时忘了看管任务,不知情者误合上了闸,致使作业电工被开始转动的排风扇搅碎;在对其安全工作放心的情况下131、竟然也会出现的事故。这里也有两个典型的脚手架和支架事故例子;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在北京发生的装修脚手架垂直坍塌例子;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一向很好,在下边(地面上)的人员还按老经验,在脚手架倾倒时,根据自救经验往里躲,结果造成重大伤亡;另一是20世纪末发生在南京的高模板支撑架在浇筑屋盖混凝土时刻坍塌的重大伤亡事故。为了搞好这一工程,还专门从上海调来有施工同类工程经验、安全工作优秀的队伍。因此,客观上的“少见”和主观上的“想不到”是事故发生的偶然性的基本表现。它既反映出在建筑技术发展的情况下会出现一些过去没有发生或很少见的事故,也反映了我们对安全工作以及事故是否发生的认识还与实际情况有相132、当的距离,即我们的安全工作及防止事故发生的实践还不能使我们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因此,偶然性是我们还未掌握的事故的必然性的反映。“多发事故难控、偶发事故难防”,搞安全工作的同志大都有这样的体会。无论是事故的多发性,或是事故的偶发性,反映的都是事故的难控性。所谓难控性,就是对事故的预防控制难以达到完全杜绝各类大小事故发生的要求。 之所以存在事故的难控性,并成为使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常常提心吊胆、难以摆脱的“梦魇”,这是因为在我们的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对影响实现杜绝或有效控制事故发生要求的因素,归纳起来有“六个研究、认识、掌握不够”、“五个不到位”和“四个不高”。它们是: 六个研究、认识、掌握不够:对事133、故发生内在规律的研究、认识和掌握不够;对“高、难、新、特”工程施工安全保障要求的研究、认识和掌握不够;对造成事故发生的反复性(多发性)和偶然性原因及其解决措施的研究、认识和掌握不够;对已发生各类事故的细节及引发因素的研究、认识和掌握不够;对安全作业的环境条件、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切实性、有效性、保证性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认识和掌握不够;对全面落实各级施管人员的安全责任及监督工作的研究、认识和掌握不够; 五个不到位: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和落实工作不到位;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到位;班前安全交底和班中检查工作不到位;安全监控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急预案及其配置工作不到位134、: 四个不高: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素质不高;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工作素质不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投入不高(达不到相应要求)。 因此,我们应当努力解决好上述“六、五、四”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各项施工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保持对事故的高度警惕性,就一定能够较好地解决难控性,实现可防性的要求。五、风险控制1、风险控制策划的原则风险评价后,应分别列出所找出的所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清单。有关单位和项目部一般需要对已经评价出的不容许的和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进行优先排序,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对于一般危险源可以通过日常管理程序来实施控制。风135、险控制策划可以按照以下顺序和原则进行考虑:(1)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2)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如使用低压电器等。(3)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如专虑降低人的精神压力和体能消耗。(4)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5)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6)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7)应考虑引入诸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计划的要求。(8)在各种措施还不能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9)应有可行、有效的应急方案。(10)预防性测定指标是否符合监视控侧措施计划136、的要求。2、风险控制措施计划不同的组织、不同的工程项目需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风险量来选择适合的控制策略和管理方案。表3-13中所表示的是针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表的范例。在实际应用中,应该根据风险评价所得出的不同危险源的风险量大小(风险水平),选择不同的控制策略。表3-13 基于不同风险水平的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表风 险措 施可忽略的不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可容许的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中度的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的措施。在中度风险与严重伤害后果相137、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控制措施重大的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给大量的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不容许的只有当风险已经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人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 3、危险源的控制方法(1)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防止事故发生的方法: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方法: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使能量或危险物质按人们的意图释放、避难与援救措施。(2)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减少故障:增加安全系数、提高可靠性、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安全设138、计:包括故障消极方案(即故障发生后,设备、系统处于最低能量状态,直列采取校正措施之前不能运转);故障积极方案(即故障发生后,在没有采取校正措施之前使系统、设备处于安全的能量状态之下);故障正常方案(即保证在采取校正行动之前,设备、系统正常发挥功能)。第四节 国内安全生产管理的格局和长效管理机制一、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小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规模,设置项目安全生产最高权利机构安全生产委员(小组)。(1)139、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事务,并制定包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2)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工程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和技术的副经理、安全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以及人事、财务、机械、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工程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和技术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140、以及人事、财务、机械、工会等负责人组成。(4)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由工程项目经理担任。2、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配备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工程项目工程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定时准确地向工程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法制性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及时整改各种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日常的安全检查等。(2)设141、置安全生产总监(工程师)职位。其职责为:1)协助工程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为工程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2)每月向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小组)汇报本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3)定期向公司(厂、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5)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报告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6)有权建议处理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工长及其他有关人员;7)组织并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8)监督工程项目正、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行为;9)对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10)行使工程项目142、副经理的相关职权。(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是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作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等。(4)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3、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安全负总,责分包队伍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其管理机构以及人员纳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143、体系,接受工程项目安全部的业务领导,参加工程项目统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按周向项目安全部传递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班组长、分包专业队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负责消除本作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实行目标管理。二、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1、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管理是施工项目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之一。它通过确定安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实行严格的考核与奖励,奖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施工生产安全。施工项目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仅能进一步优化企业安全144、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员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目标体系的建立、目标的实施以及目标成果的检查与考核。(1)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采用科学的目标预测法,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系统分析的方法,确定合适的目标值,并研究围绕达到目标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2)根据安全目标的要求,指定实施方法。做到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并力求量化,以便于实施和考核,包括组织技术措施,明确完成程序和时间、承担具体责任的负责人,并签订承诺书。(3)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目145、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不仅应规定目标值,而且要把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要求来考核。(4)项目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时,要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由主管部门与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单位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纳入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管理计划,主要领导人应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的指定与实施负第一责任。(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还要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层层分解,逐级负责,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3、目标管理的设定与实施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的设定一般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当然,企业在编制安全生产目标146、时,一定要经过广泛的论证,以确保目标的可行性。(1)安全生产目标设定的内容和范围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如企业千人重伤率、千人死亡率、伤害频率和火灾事故的控制指标等。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如全员安全教育率、全员安全教育次数和教育时间、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复审率、厂长(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教育、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长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和复岗教育等。尘毒有害作业场所达标率目标:主要指作业场所的尘毒检测合格率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监控管理目标:如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目标等。安全检查的目标:如安全检查的次数、特种设备检查率等。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应用的目标:如安全检查表的运用范围、电化147、教育运用、事故树分析方法等。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目标。(2)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管理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管理是指在落实保证措施计划,促使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管理,主要实行以各级目标责任者的自主管理或自我控制为主,同时辅之以上级的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在目标体系建立以后,各级目标的实现,主要依靠各级目标责任者根据设定的目标,在实施相应的保证措施计划过程中,围绕有关薄弱环节主动进行各种自我控制活动来完成。这种主动的自我控制活动,通常称之为自主管理。自主管理应遵照以下基本原则:以实现既定目标为目的;在不违背单位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不强调目标责任者对目标实施过程采取统一的格148、式;鼓励目标责任者在管理技术和专业上创新;具有共同目标或相关的责任者,要主动协调关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遇有影响目标实施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请示协助解决;目标实施的进程及效果,要按月作好记录,并进行分析评价,不断修正措施计划。三、安全管理的模式当前,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构建了一个以政府部门、企业和生产项目各方现场安全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系统。总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国家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和条例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强制性约束;第二个层面是鼓励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使企业的安全管理走向国际化、标准化。第三个层面是具体生产项149、目各方的现场安全管理,结合现场情况,各参与方通过安全生产要素管理,群众参与监督,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该决定指出: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1、政府统一领导。指国务院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的综合和专业的管理。主要是监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现象。2、部门依法监管。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制定建设行业的规章制度150、和规范标准,对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指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3、企业全面负责。指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也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所有有关单位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和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群众参与监督。指群众组织和劳动者个人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工会是代表群众的主要组织,工会有权对危害职工健康安全的现象提出意见、进行抵制,也有权越级控告,工会也担151、负着教育劳动者遵章守纪的责任。5、社会广泛支持。指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介1、基本概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2、主要术语和定义(1)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危险源识别: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事情。(4)相关方: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152、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5)不符合: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6)目标: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7)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9)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153、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10)绩效: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注: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绩效”也可称为“业绩”)。(11)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12)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13)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14)可容许风险: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154、程度的风险。(15)持续改进: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所有活动的所有领域)。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运行模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遵循了PDCA管理模式: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ION),即策划出管理活动要达到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在实施阶段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上原则;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实施与实现过程不会偏离原有目标与原则,实现过程与结果的改进提高。如图3-10所示。图3-1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模式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及其内155、容要求(1)总要求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见图3-1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评审绩效测量的反馈审核策划图3-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1)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2)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3)包括组织至少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4)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5)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6)可为相关方所获取;7)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职业156、健康安全方针的内容应包括“两个承诺”:承诺持续改进、承诺遵守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3)策划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程序应包含: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2)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157、有关的相关方。3)目标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如可行,目标宜予以量化。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法规和其他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择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相关方的意见。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已实现其目标。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组织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158、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4)实施和运行1)结构和职责对于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层指定一名成员(如:某大组织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确保按本标准建立159、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2)培训、意识和能力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职160、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职责;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职责、能力及文化程度;风险。3)协商和沟通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员工应能够:参与风险管理的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4)文件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重要的是,按有效性和161、效率要求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5)文件和资料控制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凡对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对出于法规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6)运行控制组织应识别与所认定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组织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进行策划,通过以下方式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执行:对于因缺乏形成162、文件的程序而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对于组织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考虑与人的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7)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组织应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如果可能,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些程163、序。(5)检查和纠正措施1)绩效测量和监视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程序应规定:适合组织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测量;对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满足程度的监视;主动性绩效测量,即监视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被动性绩效测量,即监视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记录充分的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以便于后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分析。如果绩效测量和监视需要设备,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此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其结果的记录。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164、,以便: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不符合;采取措施减小因事故、事件或不符合而产生的影响;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这些程序应要求,对于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其实施前应先通过风险评价过程进行评审。为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组织应实施并记录因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对形成文件的程序的任何更改。3)记录和记录管理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165、,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保存期限。应按照适于体系和组织的方式保存记录,用于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4)审核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审核方案和程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以便: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安排,包括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评审以往审核的结果;向管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审核方案,包括日程安排,应基于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往审核的结果。审核程序应既包括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能力,又包括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6)管理评审组166、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形成文件。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其他要素。五、国内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1、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定义与内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涉及工作领域(核心要素)的功能及其各领域(核心要素)间能够长期有效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内涵是以企业自主活动为中心的、以政府安全生产监督167、与指导体系为保障的、以研究与服务机构体系为科技支撑的、以社会参与体系为公众监督促进的、四方体系有机结合并融入社会经济过程的国家安全生产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与方式。2、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形成阶段安全生产问题是一个综合的复杂问题,涉及到政府监管、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经济发展、社会文化、企业管理、劳动者素质等各个方面。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其长治久安,无疑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基于系统工程理论和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经验,一个国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内容设计阶段、要素构建阶段、整合运行阶段和反馈完善阶段。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内容设计阶段,由于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在认识168、到仅依靠事后补救和处理警示已无法起到安全生产的长期保证作用后,开始探索应建立怎样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该阶段结束后,就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应包括的各个组成要素等内容达成共识。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要素构建阶段,开始长效机制各方面要素的建设,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标准制定、监管体制建立、安全科技进步、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经济政策制订等方面的内容。随着这些方面要素逐步到位,到这个阶段结束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架构就形成了。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整合运行阶段,通过整合,各个长效机制要素开始协同发挥作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开始全面运行。该阶段是安全生产的长169、效机制全面形成并开始运行的阶段。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反馈完善阶段,是根据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周期以及在机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进行信息反馈,逐步修改和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使得这个机制逐步成熟并有效地发挥安全生产的长期保障作用。 从这四个阶段与安全生产事故数量的关系看,第一阶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阶段,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第二阶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持续高发阶段,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很大,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但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上升势头开始得到遏止。在第三个阶段,随着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并逐步发挥作用,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开始下降。经过第四阶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数170、量将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现在世界上实现了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基本都走过这四个阶段,形成了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了生产活动的长治久安。 我国正处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要素构建阶段。自1993年以来,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我国进入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持续高发期。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130491人、139393人、137070人、136755人和127089人;在“十五”期间,每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的人数都在12万人以上。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是世界主要产煤国煤矿死亡总人数的4倍以上,百万吨煤死亡率是美国的160倍,印度的10171、倍;百万吨钢死亡率是美国的20倍,日本的80倍;特种设备的事故发生率是发达国家总数的5倍10倍;万车死亡率约为美国的10倍;近10年民航运输飞行平均重大事故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航空发达国家的3.9倍。这都表明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连续多年安全生产事故的持续高发,引起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成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基本法,与之配套还出台了一批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大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完善,使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逐步做到有法可依。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国家安172、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这为安全生产确立了基本的管理体制框架。 尤其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开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通过抓好完善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构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信息工程、技术保障、宣传教育和培训、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五个支撑体系”,推进思想观念和职能、事故防范机制、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科学技术等“五个创新”,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五个转变。一是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依法规范,依法监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二是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173、,管住源头,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三是安全生产工作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五是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健康工作转变,把职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 各地方政府也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十分重视,例如,黑龙江省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约束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从上可见,一方面,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持续高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另一方面,国家已充分认识到174、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构成要素有了统一的认识,努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这表明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已经走过了第一阶段,进入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素构建阶段。3、强化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工程保险制度(1)工程保险的作用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经济制度。公路工程保险属于工程保险的组成部分。保险的种类很多,工程投保的险种应按标书中合同条件的规定以及该项目所处的外部条件、工程性质及业主与承包商对风险的评价和分析来决定。其中,合同条件的规定是决定的主要因素。凡是合同条件要求保险的项目一般都是强制性的。工程保险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175、障项目财务的稳定性。业主和承包商以少量的固定成本通过投保将可保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解除自己在承保风险发生时遭受损失的经济补偿责任,可以减少影响工程概算的不确定因素,保障项目财务的稳定性,降低了融资风险,增强了业主或承包商抵御风险的能力。2)加强工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尽量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符合保险公司的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在提供工程保险时,首先会对申请人的资信、施工能力、管理水平、索赔记录等进行全面的严格审核,并实行差别费率。其次,保险公司还会增加对工程施工的防灾防损要求,在保险服务中,保险公司可以凭借自己多年对各种工程的承保、风险管理和事故理赔经验,积极参与被保险工程的防灾减损工作,对大型工176、程和安装工程试运行阶段派出自己的监督管理人员监督工程的实施,提出安全管理意见。3)改善项目融资的条件。通常,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除了工程所有人投资的部分自有资金外,大部分都是来自银行贷款。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面临的风险较多,发生大的损失事故后,往往会影响工程的按期完工和对银行贷款的本息偿还,银行为了防范借款人的还贷风险,往往将足够的保险作为工程贷款的先决条件。对业主来讲,购买足够的保险,可以保障还贷的安全性,提高自己的信用水平。4)减少经济纠纷。工程建设比较复杂,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较多,有些风险事故发生后,会导致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对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发生纠纷,在投保工177、程保险后,工程的各方都是共同的被保险人,那么,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就会负责赔偿,有利于减少经济纠纷。(2)公路、水运工程保险的种类工程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伤亡保险。目前,我国公路、水运工程保险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事故险、机器设备损坏险等。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如房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堤坝、电站、码头、飞机场等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安装工程一切险则专门承保各类安装工程,如电力、石油、钢结构等机械装置和设备的安装工程,在安装和试车考核过程中因178、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 在这里,自然灾害通常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通常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通常包括火灾和爆炸。建筑工程一切险对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障,既对在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船机设备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又对因施工给第三者造成的物资损失或人员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契约生效后,投保人就成为被保险人,但保险的受益人同样也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必须是在工程进行期间承担风险责任或具有利害179、关系,即具有可保利益的人,具体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监理工程师以及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果被保险人不只一家,则各家接受赔偿的权利以不超过其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制要求施施工单位必须投保的险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在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80日)180、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在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80日)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保险人根据约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按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3)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承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的损失。4)工伤事故险包括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该险种为强制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181、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人身意外险:又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商业险。一般是承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的人身意外事故保险。5)机器设备损坏险机器设备损坏险承保大型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发生损坏的损失,如水运工程中各类施工船舶 (打桩船、起182、重船、挖泥船等)的保险,船舶保险主要有船舶保险全损险、船舶保险一切险、航次险等。4、近几年交通施工行业内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几个阶段性工作(1)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召开的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重点行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和电监会的有关安全监管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交通部根据相关要求,发布了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交质监发2006189号)。方案主要体现了“打基础、抓关键、早预防”的思想。1)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集中精183、力解决当前交通建设过程中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遏制隧道、桥梁等危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势头;实现交通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以上的目标。2)整治原则整治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行业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整治一处,改正一处,不留隐患。3)整治范围和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和当前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专项整治工作以1000m以上的隧道和墩高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为主。隧道工程重点整治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桥梁工程重点整治支架垮塌、高空184、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施工管理重点整治“三类人员”持证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等。4)主要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45月)全面启动;第二阶段(2006年68月)建设项目自查自纠;第三阶段(2006年89月)省内初验;第四阶段(2006年911月)监督抽查;第五阶段(2006年1112月)总结评估。(2)隐患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关于交通行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海发200881号)精神,做好2008年“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2008年03月18日交通部质185、监总站发布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200848号)。1)工作目标在2007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现 “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基本建立“五项制度”(详见交质监发2007145号文);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2)排查治理原则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186、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3)排查治理范围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纳入排查治理范围;凡参与上述在建工程的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从业单位均应参加排查治理活动。排查治理应突出“六个重点”,即:近三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次以上的地区; 近年来事故频发、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的项目及从业单位;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以及地质灾害影响发生事故的在建项目和施工驻地;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高速公路中1000m以上的隧道,墩高在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20m以上的高边坡和道路交叉工程,以及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大桥、长隧道和10m187、以上的高边坡;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港口码头、500吨级及以上内河港口码头、航电枢纽、船闸以及山区航道整治工程等。4)排查治理内容排查治理要突出“两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风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188、”的持证上岗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具体包括:隧道工程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桥梁工程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高边坡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港口工程及通航建筑物的结构或岸坡的坍塌、滑移,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高处坠落,淹溺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航道工程施工船舶倾覆、碰撞、吊装设备失稳、人员落水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爆破工程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施工驻地选择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5189、)排查治理方法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督查结合起来,联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抽查、互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各地可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公告公示等不同形式,摸清底数,建立本地区事故隐患数据库,区分隐患性质与程度,梳理归类,实施动态监控。部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实施要点供各地参考执行。各地要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190、理信息报送制度,每个时段最后一周内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稿)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6)重点时段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安排部署和排查治理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做好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冬季雨、雾、雪天气多发的特征,深入推进排查治理工作。(3)“平安工地”建设工程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部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191、平安工地”建设活动。2010年03月22日质监总站发布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1)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192、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2)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3)实施步骤第一年:创建示范年。2010年3月底前,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193、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各省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一批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各省应在2010年8月底前将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部,部将适时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第二年:达标推广年。各省在194、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活动结束后,各省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195、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做好向部推荐等有关工作。部在各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全国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省份进行表彰。 5、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出现的问题和需采取的措施(1)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现象严重、由非法违法所导致的重特大事故多发问题,着力研究如何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2)针对当前隐196、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不深入、不扎实甚至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着力研究如何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隐患辨识评估、申报备案、分级管理、挂牌督办、举报奖励、整改治理、监督检查等制度,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3)针对企业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着力研究如何“靠加大投入和科技进步保安全,靠加强管理和落实责任保安全,靠强化职工培训和提高素质保安全”。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在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上狠下功夫,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 (197、4)针对目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着力研究如何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及“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5)针对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研究如何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进一步巩固发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的成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实现全国安全生产198、状况的明显好转。(6)针对目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抓落实不够、履职能力不强等实际问题,着力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等行为。第五节 国外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监管模式一、国外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模式1、国外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安全问题是伴随着社会生产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的,只要有生产,就会有不安全的因素,就会有杜绝伤害、保障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要求。根据国外经验,发达国家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是事故高发期。目前我国已进入这一时期,经济的高速发展与从业人199、员基本素质低、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十分突出,中国的安全生产管理进入高风险阶段。2005年我国人均GDP为1703美元,2006年达到了2042美元。根据“十一五”规划,按现行汇率计算,2010年我国将达到3.2万亿美元,人均将达到2400美元,第二产业仍是主体。目前我国每年仅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初步测算每年1000亿元,加上间接损失达2000亿元,占GDP的2.5%。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实践经验证明,通过体系化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风险识别、控制与管理,实现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故障,逐步达到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最终是可以实现本质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是在社会大生产的过程200、中,伴随着人们的生产安全与健康意识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从最初的宿命思想到可控思想,从单独因素到系统因素,从单一关注伤亡到将健康与安全统一考虑,这都是不断进步的表现。从事故学理论的产生、以及后来的风险控制论,直到现在的安全哲学理论、安全逻辑科学、安全法学理论、安全信息理论、安全行为科学理论、安全心理学、安全经济理论、安全工程理论、安全仿生理论、安全文化理论、事故灾变理论等等,其他学科的理论不断与安全生产理念相结合,对现代安全与健康的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安全系统工程 安全系统工程最早起源于航空部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复杂的火箭导弹技术迅速发展,同时201、在制作、维护、运用中发生的事故使人们认识到没有“系统安全”的系统是个无用的废物,因此,提出在系统的构思、设计、制作、使用、维护全过程中考虑到安全保障子系统的问题,形成“安全工程”的思想,逐步形成安全系统工程体系。 现代化大生产的细密分工使得人们必须建立一个生产系统才能使生产得以顺利进行,从而使生产具有系统性,随之生产事故也因此具备了系统性,也使生产事故的影响波及于整个生产系统以至于波及社会。生产安全及生产事故的控制管理必须由生产系统中安全保障子系统来负担,即必须从系统性这一点上来处理生产安全问题。所谓系统性,是指生产系统的总体性决定生产安全的总体性,即对事故的总体控制采用4E科学,从法规(En202、forcement)、工程(Engineering)、教育(Education) ,经济(Economic)方面入手。系统性包括生产系统内外的各种关联性。这些关联性包括了复杂性、非线性、模糊性、随机性等特性。这些关联性必须得到很好的协调,否则将产生内部或外部的冲突而发生事故。(2)安全经济学安全经济学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是研究生产安全中的经济关系、经济形式,分析并阐述安全生产投资、安全生产效益、安全生产事故损失的数量与变化,从而在人、财产、安全三方面取得最佳效益,研究用经济手段调整与生产事故有关的各种关系及人的活动,从而对生产事故实现最优控制。安全经济学将安全状态划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203、全。绝对安全观认为:安全就是无事故,无危险。但这种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相对安全观认为:安全是指客体或系统对人类造成的可能的危害低于人类所能允许的承受限度的存在状态。1998年,美国哈佛大学劳伦斯教授在稳定性和风险管理国际会议的论文观点认为:“安全就是被判断为不超过允许限度的危险性,也就是指没有受到伤害或危害,或损坏概率低的通常术语。”即安全是相对危险而言,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安全即意味着人员和财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接受的,若这种可能性超过了可以接受的水平即为不安全。 安全经济学研究的是事故发生、预警、预防中的经济关系,对生产事故的控制有重要的意义。从理论上讲,安全有两大经济功能:第一,安204、全能直接减轻或免除事故或危害事件给人、社会和自然造成的损害,实现保护人类财富、减少无益消耗和损失的功能;第二,安全能保障劳动条件和维护经济增值过程,实现其间接为社会增值的功能。安全经济学研究经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发现生产安全是有经济效益的。这个效益包括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所产出的效益以及对社会的安全作用而提供的社会效益。生产安全的投入所产生的效益与产品产生利润的时间规律有所不同。对产品而言,只要产品售出,利润即产生,而生产安全的投入一般分为投资无利期、微利期、持续强利期、利益萎缩期、失效期五个时期。 当安全投入量为零时,无安全可言或完全处于自然状态。投入量越大,安全度越高。一般而言,安全投入量与安205、全程度的关系是非线性的,根据经济学中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当其他条件不变时,随着投入量的加大,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投入量所提高的安全度是递减的。在安全经济学中为了考察生产安全与经济增益之间的关系,综合上述两层关系推出安全程度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生产事故产生损失,称之为负效益,生产安全使之避免损失,负效益的减少与效益的增加等效。当安全程度为1时,即绝对安全,不存在生产事故损失。当安全程度为0时,无丝毫安全可言,此时损失极大。一般而言,损失额随安全程度的变化是指数型的,显然,要求的安全程度越高需要的经济投入越多,即安全标准越高,安全成本越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他们的关系是指数型的。安全利润曲线表明,对一个生产206、系统而言,太低的安全度不仅带来对人和环境以及社会的伤害,而且在经济上也是不合理的。但追求极高的安全度,在经济上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此时的安全成本可能达到负担不起的水准上。 依据抽样调查安全生产基本数据的研究表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安全生产贡献率大约是3%。而实际不同行业由于危险性及安全生产作用的不同,其经济的贡献也不一样,高危险行业则高达7%。在安全经济学上,预防性的“投人产出比”高于事故整改的“产出比”,即1元事前预防=5元事后投资,这一安全经济的基本定量规律是指导安全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在工业实践中,还可以得到一个安全效益的“金字塔法则”,即设计时考虑1分的安全性,相当于加工和制造时的207、10分安全效果。(3)行为安全理论 根据国外的专家对事故的统计表明,事故中98%的原因是人为的,而只有2%的事故是自然的,即人的不正常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后果。如果人们在生产中能够按照理性进行工作,排除利益和其他外界环境的干扰,人为的不利因素将会在事故中不复存在,生产安全就成为了现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若能把握职工及管理人员决策过程中的认知行为及其原因的话,无疑是有利于采取主动的预防措施,从而提高预防的效果。行为安全理论正是据此产生,它是生产安全实践发展的结果,是现代安全科学和心理学、决策科学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交叉性、边缘性的新兴理论。它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行为主体的认识行为和决策过程,并以这种对208、决策心理研究的成果为依据去探讨人们行为的微观过程,从而能很好的解释安全事故的原因所在。 从生产事故统计可知,绝大多数的事故是人为造成的,而只有少量的事故是自然事故,所以安全的监督监察应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通过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约束人们行为的条款,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行为理性化操作。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则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4)事故致因理论美国20世纪50年代统计,在75000件伤亡事故中,天灾占2%,即98%的可以预防的。在可以防止的全部事故中,从人的系列分析,由于人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全部事故占88%,与不安全行为无关的209、占12%;从物的系列分析,属于机械不安全状态和物质危害所造成的事故占78%。日本1969年制造业歇工八天以上的事故中,因人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占86%;因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产生的占14%。日本1997年使制造工业歇工四天以上的104638件事故统计表明,从人的系列分析,属于不安全行为的为98910件,占94.5%;不属于不安全行为的占5.5%;从物的不安全状态分析,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发生的事故为87317件,占83.5%,不属于不安全状态的占16.5%。在人的连锁系列中,不安全行为是基于生理、心理和动作几个方面而产生的;后者又取决于遗传、社会环境。人有行动自由性生产劳动易受环境条件所造成心理上的210、影响,因而易于发生误动作。人同机器相比,因易于自由行动,故其可靠性差。但是,正因为人有行动自由性,才能使人具有积极研究安全生产手段的特有功能。生产现场包含着来自人和物两方面的多种隐患,为确保安全作业,就必须分析和查清隐患,并加以消除,将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预防为主。在多数情况下,由于企业管理不善,使工人缺乏教育和训练或者机械设备缺乏维护、检修以及安全装置不完备,导致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同时人与物两因素又互为因果。如有时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促进设备出现不安全状态。但从构成伤亡事211、故的人与物两方面来看,人的失误占绝对的地位,即使某类伤亡事故完全来自于机械或物质的危害,但机械还是由人设计和操纵的,物也是由人支配的。从设计开始,经过现场的种种加工程序,直到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各阶段都可能产生不安全状态。事故发生的原因有:设计上的缺陷:设计中产生的事故隐患;制造上的缺陷:包括使用材料的缺陷及加工方法、工艺和技能上的缺陷;维修、保养和使用上的缺陷:机械系统随着时间的延续,产生磨损、耗伤、腐蚀等故障,致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高;使用时超过机械的定额负荷,操作技术不熟练以及缺乏安全作业的技巧等都能导致不安全状态,增长了机械伤人的可能性。人和物轨迹相交的时间和地点,就是发生伤亡事故的“时212、空”。若排除了机械设备或处理危险物质过程中的人的隐患,消除了人的疏忽,则两个连锁系列进行的方向发生了转变,事故系列的连锁中断,两系列运动轨迹则不能相交,危险就不会出现,即可达到安全生产。从这一意义上说,构建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加强人的教育培训,提高人的素质,是消除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直接有效办法;建立安全装备保障体系,对危险和重要装备进行安全认证以及加强在用设备的管理,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效措施。 由此可见,事故是多重原因决定的,任何特定事故都具有若干事件和情况联合存在或同时发生的特点。构成事故最基本因素有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事故不是在真空之中,它总是与某种自然环境、劳动条件、社会213、因素以及各级管理机构等有关诸因素紧密相联系的。这些因素以及它们之间所有的复杂相互关系,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2、国外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鉴于安全生产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国外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和科学的运行机制,并确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对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用法律手段规范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国外安全法规十分完备,具有很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适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以正确调整各种关系。在20世纪年代和70年代期间,美国政府除了管理价格和企业标214、准外,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法律保护安全、健康和环境,国家试图通过越来越严格的社会管制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美国的建筑安全法律属于整个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律体系的一部分。1970年颁布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是美国现有的职业及建筑安全法规体系的基础。美国的职业安全及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如图3-12所示: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建筑安全法 联邦OSHA标准地方OSHA标准 建筑安全法规 法规指南图3-12 美国的职业安全及建筑安全法规体系英国现有的健康与安全法规是在1974年劳动健康安全法(HSWAc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英国职业及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如图3-13所示。劳动健康安全法HASAW74行政法215、规欧盟法规建筑安全法规实践规范标准指南图3-13 英国职业及建筑安全法规体系(2)用经济手段促进安全管理美国和英国作为发达国家,政府对安全问题的干涉除了通过法律手段以外,主要依靠根据劳工赔偿法建立的保险体系。利用保险机制保障劳动人员因职业原因遭遇的工伤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经济补偿,这是国际通用的方法。发达国家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中普遍强调重视工伤事故的预防,并通过多种措施来达到这一目的。职业安全法规体系与保险体制的结合是发达国家安全管理的主要特点。而以职业安全法规体系为主还是保险体系为主,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选择。国外没有专门针对建筑行业实施的强制性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建筑行业的雇员与其他行业的雇员一样216、处于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之内。但由于建筑行业的事故高发性,职业伤害保险管理部门会在建筑行业的工伤预防方面重点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职业伤害保险立法,各州自行制定相关法律,根据各州劳工补偿法,职业伤害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称为劳工补偿保险,各州设劳工补偿保险局管理劳工补偿保险。英国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由国名保险计划和雇主责任保险两部分构成,没有特别的经济刺激机制。但是,在大多数欧洲大陆的国家,入德国、法国和西班牙等,劳工伤害保险制度和和根据法规建立的机构体系,是进行安全管理的主要角色。在政府财政支持方面,发达国家也普遍加大对安全生产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使安全生产保障有足够的、217、长期的、稳定的财政资金投人,以保证安全生产作为公益性的工作予以支持。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 2001财政年度的经费为4.26亿美元,主要用于支持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各项工作。美国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财政拨款大约2亿美元,其中一半左右用于矿山安全和健康技术保障。联邦政府向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院提供的资金支持也达到2.12亿美元。除此之外,美国的26个州还分别有自己的经费投人,如阿拉斯加州2000年度在职业安全方面的投人为262.2万美元,其中联邦政府投人131.1万美元。英国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主要由安全健康委员会(HSC)和安全健康执行局(HSE)负责管理,2001/2002年度,实际218、由HSE执行完成的经费为2.027亿英镑。澳大利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安全科技工作,1985年煤炭科研经费为3710万美元,1995年增加到6140万美元,经费大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日、韩、泰等国的安全科研机构都会从国家得到大量的财政资金支持。(3)用文化手段加强安全管理在安全技术培训体系方面,国外发达国家十分重视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仅在法律法规方面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建立有较完备的安全培训机构,也确实重视和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的监督管理,使其为安全生产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如美国就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制约保障机制。美国安全与健康监察局负责技术培训的部门是教育、政策与发展司,其主219、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为促进全国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安全与健康教育及培训方案,并实施州拨款计划,每年培训经费大约1000万美元。美国安全与健康监察局还充分利用Internet建立远程安全培训体系,充分利用MSHA的安全培训环境,提高安全技术培训的时效性。为了保证从业人员必备的安全素质,国外对从业人员安全资格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法定的认证程序。在英国,成为一名正式矿工前后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经过地面培训知识、井下知识培训、生产实习和实际操作等多个环节,并必须取得采矿合格证书。在德国,矿长必须由现职工程师提拔,26岁以上,持有采矿毕业证书和国家高级采矿学位证书,通过采矿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矿法的考试和采矿工程师学220、会准会员考试部门的考试。技术工人必须为正式职工,再经过3年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技工证书。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国外发达国家均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传媒,采用各种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美国,一些安全教育资源(影视片、资料、书籍等)免费提供。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外已开始大量利用网络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远程安全技术培训。国外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遍很强,是国外长期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结果。(4)用科技手段支持安全管理在技术保障方面,国外普遍建立了较完备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应用先进的现代信息传输系统,公布相关安全信息和技术支持内容,以促进各种221、新技术迅速在现场得到推广,加强了技术与实践的结合。美国安全技术科学研究研发工作由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研究与发展机构、高等院校和民间咨询机构四部分组成。较大的公司一般设有研究与发展部;高等院校按政府合同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此外,还有一支重要的研究与开发力量,即各类民间科技咨询公司。以矿山安全技术支持体系为例,美国矿山安全技术支持体系以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MSHA)匹兹堡安全健康技术中心、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为主体,其它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介机构也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匹兹堡安全健康技术中心在围绕MSHA的职能范围,为日常安全监察、事故救灾处理和调查职能提供各种技术支持的同时,也注222、意为矿山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院除获得联邦政府科研拨款外,还建立了全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计划(NORA),吸收了500家公司、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资助和委托项目资金。在装备保障方面,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设备安全认证体系。美国矿山设备材料安全认证由MSHA技术保障司下属认证中心负责。美国联邦法典“矿产资源”卷对认证标准、技术要求和认证申请程序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国职业安全与卫生,实行双元制监察体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设16个地区监察机构并建有16个测量实验室。法国矿山设备安全监察执行欧盟的机械安全指令(Directives98/37/EC ),并实行CE安全标志。除C223、E标志外,法国政府和欧盟其它成员国还要求对某些特别危险设备如木工机械、矿山设备、冲压机等机械设备的制造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型式安全认证。欧盟各成员国都认可了这类第三方认证机构;荷兰执行欧盟的机器设备安全指令,低风险设备或产品由制造商自己认证,高风险设备或产品由授权的认证机构认证。法律要求强制性认证的机器设备或产品,必须由就业与社会事务部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和认证。在信息保障方面,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信息已成为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是生产力、竞争力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信息还是政府决策和管理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重要。发达国家采用Internet网作为技术平台进行技术交流,优点突出,充224、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成果,消除了传统技术交流方式的欠缺之处。美国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MSHA)设置了项目评估与信息资源司,对相应的信息给以管理。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共有2000多名安全监察人员,主要通过信息网络对全国2000多个煤矿的安全监察执法进行管理;通过跨地区分支机构和地区办事处采集第一时间的事故隐患,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对灾害事故救护也大量采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数据库、视频等技术,大大提高了救护效率。MSHA认证中心将所有被认证的产品用文件方式通过Internet网公布,读者可以任意下载。(5)用应急救援手段支持安全管理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体系非常225、完整。在工业发达国家,应急救援工作已经成为整个国家危机处理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工业发达国家把应急救援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事故应急救援已成为维持国家管理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例如,美国、日本和欧盟的一些国家都已经建立了运行良好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包括应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应急队伍、资源保障和公民知情权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并且逐渐向建立标准化应急管理体系(SEMS)方向发展,使整个应急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国外对各类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对应急管理的集中程226、度,各国应急体制基本分为三种类型:第一、高度集中管理。主要体现在国家层面上的高度集中,成立了专门负责规划、协调应急工作的政府部门,代表性的国家有美国和俄罗斯;第二、相对集中,分类统一。国家设有专门的常设机构,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领域,但不同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分属各部门进行管理,代表性的国家有日本等;第三、地方、部门分散管理。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常设机构,应急管理以地方政府或国家部门为主,各地方、各部门按照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等要求维系应急机制的通畅。一些法律健全的小国多采用这种方式,如瑞士等。应该说,发达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227、很大的成就并日趋成熟,这些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模式十分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二、国外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在政府监管方面,发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体上具有立法和执法分开、依法设立机构、机构相对集中的特点。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统一由一个机构管理,事故调查处理机构集中由权威机构来承担。1、美国的监察手段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监督管理由劳工部负责,劳工部设立职业安全与健康局和矿业安全与健康局,交通运输安全则由其他监察等机构负责,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是警察局、交通局、车检所,他们都是独立的政府部门。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National Trans-Potation Safety Board)是1972228、年由国会成立的运输事故调查机构,不是政府的运输部门,每年预算由国会直接拨款,与政府部门没有资金上的任何关系,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核心部门是事故调查办公室和事故善后办公室,分别负责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管道等运输行业的事故调查以及事故善后工作。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SHA)负责对建筑工地实施监察以保证雇主的遵守相应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并按照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ct)中的“一般条款”的要求保证雇员在安全与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对工作现场的监察是由OSHA的监察员(Compliance Inspector)进行的。这些经过专门的OSHA标准培训,可以识别出工作现场的危险源。OSHA的监察活动一般包229、括检查、检查结果、申诉和咨询服务等方面。OSHA的检查一般都不事先通知,而且检查根据情况的重要和紧急程度划分为6个优先级,第一优先级是可能马上导致事故的重大隐患的报告;第二级是导致三人以上住院的严重伤害事故;第三级是雇员的投诉;第四级是其他政府机构的建议;第五级是目标导向的检查;第六级是常规例行检查。根据建筑安全专向检查计划,如果承包商可以提供合格的项目安全与卫生计划,并且为之配备了能胜任的人选,那么OSHA的监察员就会重点做两件事:一是事先检查项目安全计划是否有效,二是到现场检查四大伤害危险源。通过这样的方式,监察员的监察能更加有效。另一方面,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督察,联邦矿业安全与230、健康监察局(MSHA)于2007年6月28日组建了直接对劳工部副部长负责的监察办公室,其职责是对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矿山安全监察活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这一新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矿山一线进行安全监察复查,履行职责,以保证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一线执法活动体现联邦政府的意志和政策,符合办案程序。在这个执法领域里,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强调独立性,其成功之处为垂直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架构,轮岗式的监管人事制度,雷霆式的监管执法力度,并在机制上防止监察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共同利益同盟。MSHA在美国 l1个地区设有办公室和65个矿厂办公室,这些办公室与矿主没有利益关系,也和各州、县政府231、没有从属关系,各地的联邦安全监察员每两年必须轮换对调。任何煤矿发生3人以上死亡事故,当地的安全监察员不得参与事故调查,而需由联邦办公室从外地调派安全监察员进行事故调查。矿山安全与健康检查局通过强制性执行采矿业安全与健康作业标准,来实现消除采矿业死亡事故、减少严重性非死亡事故的发生率,最终达到有效改善全国矿山作业条件,降低安全事故的目标。2、英国的监察手段英国现行的健康与安全监管体制,是依据1974年颁布的工业场所健康与安全法建立起来的。英联邦健康与安全委员会(HSC),是相对独立的机构,主席由政府任命,9位副主席分别由企业业主、工会和有关独立中介机构各3名代表组成。该委员会的宗旨是使从事危险工232、作的经营者负责保护工人和公众免受相关危害,其主要职能是健康与安全方面的立法及法律的修订工作、保护工人健康安全和保障工人福利、保护公众不受因工作导致的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影响、监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安全、资助健康与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培训,并提供相关服务。英国健康与安全委员会下设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对危险性行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作实行国家监察、垂直管理,是相对独立的健康与安全行政执法机构。HSE的雇员约有4000多人,包括监察员、政策专家、技术专家、科学专家和医疗专家,其中监察员有1000多人。HSE中的现场监察处由7个地区科和1个全国建筑科组成。全国建筑科由一线监察员组成,主要负责对233、各建筑工地的安全活动给予建议和支持,进行日常检查和事故调查,并处理雇员投诉。全国建筑科的负责人也是HSE的建筑安全总监察,负责每年建筑安全监察活动的计划和总结等工作。此外,HSE的安全政策处下设负责指定管理政策的部门。在有工人投诉、公众成员质询、继续原先检查或调查事故时,HSE不作事先通知便有权进入工作场所进行预防性检查活动,而且监察员可以根据HSC出版的执法政策说明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执法方式。HSC政策要求监察力度应该与存在的危险成正比,以最严重的危险或危险物为主要检查目标。为了区分优先检查程度,HSE广泛应用了电脑系统。许多数据库记录了从以前的接触和检查中了解的雇主、雇员和动作场所的信息,以234、及危险过程、危险物和事故历史等。也正是由于HSE的各机构更多的时间用在对公司进行绩效评估和守法支持,数据表明1991年英国有1/2的工作场所已3年未被检查过。3、日本的监察手段日本政府多年来在一切经济活动中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一系列的安全对策和措施,使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大幅下降,伤亡人数不断减少,成为世界上安全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之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日本政府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法、矿山安全法、劳动灾难防止团体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由于法律健全、措施得当、各方重视,日本的安全生产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实际上,日本人认为,比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建立一支强有力235、的安全监督队伍。根据矿山安全法,日本建立了一整套独立的矿山安全监察体系,实施高效的监督管理。监察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对安全业务、设施状况、应急机制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彻底解决。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监察机构十分重视安全的超前管理和过程管理。不是事故发生以后再去调查、追究责任,而是事先监督、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消灭事故隐患。因此,日本矿山在实施某些特殊的项目时,必须事先制订方案,并报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批准。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指导,有效地防止了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和扩大。第四章 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236、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党的十七大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工作重点、关键环节和根本任务。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指导下,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全面落实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能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意义重大。因此,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对237、于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第一节 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1、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2、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齐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各施工现场派驻经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开展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对达到238、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4、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5、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保障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并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将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材料上报建设单位。6、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或者专职技术人239、员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7、施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8、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挂蓝和架桥机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240、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9、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安全监督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单位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要立即予以整改。10、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1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建设、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录像。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1、建241、设单位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根据所管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2、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工作,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明确的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从业单位。4、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从业单位的安全行为加强管理,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督促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进行检查242、,处理违规行为。5、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及监理。不得采用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要求施工企业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6、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涉及构造物承重结构变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供变更设计图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7、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243、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采用各种方式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8、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安全生产实施奖惩等。三、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1、监理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明确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2、应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制定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办法,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的244、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等。3、监理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检查,建立安全监理日志,并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或重点工序进行旁站监理。4、严格检查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5、及时、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不按方案组织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必须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必须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报告。6、督促施工单位将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245、和设施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备案登记。7、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具体的监理人员,明确其安全监督责任;组织施工单位及有关方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安全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等事项向施工单位交底,确定监理程序,以便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8、严格按照要求对施工单位履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制止违规作业,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必须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援,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246、。四、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和义务1、咨询或设计单位要对工程实施过程和投入运营后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提出相应的安全应对方案,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协助项目编制安全风险防范方案。2、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在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严重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时,勘察单位还应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建议。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247、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还须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出具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248、。第二节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划分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各级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2、项目负责人(B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249、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C1类)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C2类)。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适时监督检查,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250、投入的有效实施,改善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的重要内容,研究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问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三、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分管生产安全251、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负责本单位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等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和督促指导,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管理目标,并监督落实。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审核企业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督促本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费用,并督促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布置阶段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对承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察,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预防措施,252、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合理调配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以及考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企业各部门、分支机构以及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等。四、分管技术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分管技术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负责组织253、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并监督执行执行。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技术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安全技术保证工作。施工生产过程中,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确保新建工程项目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要求,对所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中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制定防范和改进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措施。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254、技术教育。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分管物资设备、经营管理、人力综合、财务管理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C1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协助主管领导检查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监督、指导企业分支机构和各承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起草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和评价企业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所255、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企业分支机构和所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和考评。对企业所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协助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对所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企业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及时责成项目部限期或停工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企业分管负责人汇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参与编制企业重大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并审查企业各施工项目的重大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负责企业安全256、生产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定期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投入情况进行统计、核实。监督企业各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六、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和项目重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企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与分包单位、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257、,督促分包单位编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保证本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有效使用,对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并落实。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本项目安全措施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制定项目安全保障措施或管理方案,组织施工现场施工临建设施的验收等工作。组织制定项目施工现场25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七、项目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将安全生产情况向项目经理汇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不断改善施工工作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259、证安全保障体系工作的正常运转,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分包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工作。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的现场的保护、伤员抢救及协助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负责组织制定、审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演习和评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八、项目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260、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负责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组织对从事特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工程项目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与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261、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负责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的专家组织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协助总指挥(项目经理)进行技术方面的咨询和决策及技术协调。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项目分管物质设备、经营、人力综合、财务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九、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C2类)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政策、标准,参与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分解、监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签字确认。每月定期对项目各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并形成记录。根据企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262、目标,并协助项目负责人与分包单位、作业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执行。参与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与方案的编制,严格监督检查施工班组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在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施工前,应及时督促现场技术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所存在的重263、大危险源,提出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并做好交底记录。收集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和保证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以及监督检查现场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验证工作,参与施工现场施工起重设备、挂蓝、架桥机等临时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并保存验收记录。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264、产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参加因工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项目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归档整理。资料要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要完整、真实有效。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五章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施工企业是公路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中的安全主体,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就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状况,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来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265、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约束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行为准则,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紧密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一整套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事故大多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用制度来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用制度来保证施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部门规章也必须通过企业规章制度去实现、去落实。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266、生产规章制度,促进广大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促使企业最高管理者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真正做到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不是随意定几条规则就行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才能制定出政策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加强对制度执行力和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政策性。编写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必须对现行267、的国家、地方、行业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并深入分析,把政策和法规的要求转化成制度的具体内容。(2)科学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是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因此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要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科学性就是符合安全生产技术的科学要求,不能盲目制订,也不能朝令夕改。使得一个安全管理制度在一定时间内便于执行,使企业能在一定时间内形成统一的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3)可操作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定要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便于操作。同时,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修订、修改甚至重新制定,对原有制度中无法适应或无268、法满足安全工作要求的条款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实行PDCA闭环管理。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五个大的方面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安全产生技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审批论证制度;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269、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流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依据国家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进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一经下发就具有了法律依据,就必须严格实施。具体实施流程见图5-1:制度不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效果评价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组织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宣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计划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批/印发根据国家法规、地方要求及本单位实际 N Y图5-270、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流程图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必要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的。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规章制度,也是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可以明确企业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还可以271、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方面明确了企业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主要确定了他们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所应承担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人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落实;二是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一一对应,实现“一岗双责”,对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作272、用。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即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解到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因此,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编制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能人员的编制来考虑安全生产职责。既由谁负责,又要有负什么责,并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具体应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保证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3)依法273、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保障责任(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2)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6、安全管理责任(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3)依法取得安全许可。(4)依法274、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5)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7)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1)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3)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1)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275、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介绍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交通部1号令)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276、管理人员等。(2)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组织项目工程的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价工作。4)组织对施工现场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环节进行监控。5)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6)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7)负责报告安全生产事故。8)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等。(3)项目专职277、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4) 及时制止“三违”现象,遇有紧急情况有权暂停施工,并报告有关部门。5)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等。(4)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副职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但不能免除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同时,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必须明确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5)安全278、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并及时向所属单位、项目部传达。2)负责全面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参与编写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技术档案,定期进行统计分析。6)定期组织对本企业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对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等。 (6)技术质量部门的安全职责1)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第一责任279、人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程序制度和专家审查制度,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2)根据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编写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3)负责施工中采用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安全技术保证工作,安排编制(或审核)相应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7)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掌握和统计本企业机械设备的数量、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情况。2)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维修保养和报废制度。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装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确保机械设备装拆专项施工方案的可靠性,明确各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规程。4)采购或280、租赁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查验等。 (8)生产或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2)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的法规,要求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不蛮干。3)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在安排生产任务时优先考虑安全问题,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杜绝事故的发生。4)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按规定认真审查和落实,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果断处理,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9)经营部门的主要安全职责1)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该根281、据工程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合理计算安全费用,保证施工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安全环保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配合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督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情况等。 (10)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安全职责1)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取证及继续教育工作。2)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培训。3)按规定比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保险等。 (11)财务部门的主要安全职责1)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中有关安全费用的规定比例,提供安全防护措282、施、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费用,保证安全投入。2)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3)监督本单位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等。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流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最核心、最根本的制度,它对本单位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加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经建立,必须严格实行,具体实施流程见图5-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度不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效果评价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宣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根据国家法规、地方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制定/283、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审批/印发物质保障责任资金保障责任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教育培训责任 N Y图5-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流程图第三节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有效实施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所建立的一种规章,是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机构和部门的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制度保证。企业要想实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立相应约束机制,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工作实际的需要。二、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的284、意义和目的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首先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就是为了有效规范、指导、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各级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行为,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效运转的依据,是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工作目标、指标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正常运行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三、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立(1)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主管生产、安全副职或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负责人任组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应设办事机构,一般办事机构设285、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2)项目经理部要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工区主任或工班长任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安全生产会议的决议,检查指导各作业队、工区、工班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等。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及设置要求(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286、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4)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5)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在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同时,还要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紧密联系,达到有效控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3、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87、的主要工作内容(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9)通报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1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12)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3)参加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288、14)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4、企业内部安全组织管理的重点(1)落实各级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加强信息反馈和控制。(4)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逐步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5)开展各种安全检查、评价工作,将安全考核纳入职工绩效考核之中。(6)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实施效果。(7)重视事故的预防、事故的调查处理。(8)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以适应企业管理环境的不断变化。四、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流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明确规289、定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要求,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后,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实施流程见图5-3:制度不完善对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效果评价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宣贯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要求企业内部安全组织管理重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国家法规、地方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审批/印发NY图5-3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流程图第四节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必要性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传290、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效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与联系,企业召开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是十分必要的。但如何明确安全生产例会的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会议要求,全面实现安全生产例会的各项议程,就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有计划的召开安全生产会会议,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全面布置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预控和预警措施,达到减少违章、避免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必须包括该制度的适用范围、职责和主要工作程序。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分类(1)企业安全生291、产委员会会议1)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地点由会议组织者决定。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传达国家、行业、地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效果,安全生产现状、难点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生产经营的实际,确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安全监控的重点和阶段性目标;研究确定对为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人员的表彰决定,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等。3)会议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企业安委会292、办公室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会议1)企业的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应该召开一次,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召开,会议由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等。(3)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企业安全生产各职能部293、门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进展、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实施流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和工作流程及类别等,具体工作流程见图5-4制度不完善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效果评价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宣贯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实施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适用范围、职责和主要工作程序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分类根据国家法规、地方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制定/修订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审批/印发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企业安全生产会议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N Y图5-4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实施流程图第五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294、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必要性为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各施工企业应当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监质2009757号)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杜绝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具有重大意义。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29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296、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2、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要点(1)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公路水运施工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能297、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项目负责人的考核要点(1)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3)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施工现场安全生298、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4)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管理的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4、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299、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实施流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主要是规定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300、管理人员的主要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考核。具体实施流程见图5-5:制度不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效果评价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宣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实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要点项目负责人考核要点根据国家法规、地方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审批/印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要点 N Y图5-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实施流程第六节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的必要性1、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301、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的需要目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由于生产设施、设备状况参差不齐,安全可靠条件不等,而大部分直接接触危险源的从业人员大多都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民工,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作业的时间短,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不足。因此,企业必须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二、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安全教育和培302、训的目的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促使广大从业人员掌握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自救能力,达到提高全员安全素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意识教育: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三个方面内容。(2)安全知识教育:包括施工生产的概况、生产过程、作业方法或者工艺流程;生产经营单位内303、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特种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关预防生产经营单位常发生事故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构造、性能和正确使用的有关常识等。(3)安全技能教育: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一般的结构原理和正确操作知识;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事故的预防措施、紧急救援技能等。(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冬季、夏季、讯台期、雨雪天施工;节假日前后;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工作对象改变;工种交换;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牛事故后;进入新环境现场等。(5)经常性安全教育。2、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1)企业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2)三级安304、全教育培训。(3)岗前安全教育培训。(4)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的班前“五分钟”的安全宣传教育。(5)企业组织的各种安全技术知识讲座、竞赛。(6)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技术交流,展览、张贴宣传画、标语,设置警示标志,以及利用媒体等方式进行的安全教育。(7)召开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现场会,分析造 成事故原因、责任、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8)日常进行的广播、电影、电视、录像、网络等声像式安全教育是用现代技术手段,使安全教育真正寓教于乐。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企业总工程师。(2)项目经理(独立承包工程负责人、施工队长)。(3)企业专职安305、全管理人员。(4)企业其他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6)企业新进场的从业人员。(7)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8)企业其他的所有从业人员。4、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和要求按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也就是说,企业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了按照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757号) 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外,每年还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如下规定:(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306、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生产经营单位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 公路工程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新进场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经理部(或工区、工程队等)、作业队(或班组等)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5、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1)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307、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2)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的实施流程人的安全素质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安全意识,二是安全知识,三是安全技术。企业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最直接、最有效的一个途径就是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那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实施当中还有注意哪些问题呢?1、首先要经本单位安全会或上级安308、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下发后实施。2、要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3、要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教育与培训信息。4、制度执行过程中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制度不重视或执行力不强格整改,并把相关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实施制度的修改修订工作。具体实施流程见图5-6:落实、整改制度不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效果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宣贯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的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安全教育需要注意的事项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地方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教育与309、培训制度审批/印发 NY 图5-6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的实施流程第七节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也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办理法(交通运输部2007 1号令)也要求交通建设项目的安全投入“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310、得作为竞争性报价”等等。因此,企业要想解决安全生产措施经费足额提取、及时到位、合理使用等问题,就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资金障制度。二、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统一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资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发生的各项资金(提取标准为:公路1%、铁路1.311、5%、房建2%)。(2)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必须坚持 “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3)企业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做到专项立户,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4)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审批,并保证资金的落实及合理使用等工作。(5)企业的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6)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还要明确使用计划、统计上报的时间、相关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奖励与处罚等。(7)上级安监、财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照相关规定312、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单位给予处罚。对因未建立或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要求,安全资金应当在以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中,对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资金应主要用于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