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公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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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635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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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公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对员工离职的管理,避免产生劳务纠纷,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员工离职是指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根据员工离职原因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第三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2、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界定。第四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公司概不负责。第五条 自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公司将停止员工的工作条件。基本规定第六条 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即个人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提出辞去现任职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二)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递交书面申请;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应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申请。按分公司审批流程进行报批,离职时间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时间为准。(三)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离司3、,如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提出辞职的员工,如有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且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必须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五)为了解员工辞职的原因,为分公司的人力资源决策提供参考信息,提出辞职的员工应当配合进行离职原因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员工离职的主要原因、去向、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与建议等。(六)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如下:员工个人提交辞职报告,说明辞职的原因(报告批复过程中,拟离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至报告批复日起正式离岗)人力进行离职面谈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和公款、公物清还等手续并填写岗位调配通知及工作交接明细单及离职人员4、脱离公司手续表、支付违约金等手续办公室审核结算工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第七条 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一) 员工个人出现违法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司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二) 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五天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员工未办理任何手续离职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三) 因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有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且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必须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四)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公司下发公文员工个人办理工作交接和公款、公物清还等手续并填写岗位调配通知及工作交接明细单及离职人员脱离公司手续表、支付违约金等手续办公室审5、核结算工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第八条 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一) 因公司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的,公司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未办完离职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公司概不负责。(三)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如下: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员工个人办理工作交接和公款、公物清还等手续并填写岗位调配通知及工作交接明细单及离职人员脱离公司手续表办公室审核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和关系转移。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或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6、合同即告终止。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十五天内及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未办完离职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公司概不负责。(二) 属员工个人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如有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且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必须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三)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如下:公司或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书面意见 员工个人办理工作交接和公款、公物清还等手续并填写岗位调配通知及工作交接明细单及离职人员脱离公司手续表、支付违约金等手续办公室审核结算工资(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第十条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员工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未办完离职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公司概不负责。(三)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个人办理工作交接和公款、公物清还等手续并填写岗位调配通知及工作交接明细单及离职人员脱离公司手续表办公室审核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和关系转移。 第十一条 财务应自接到员工离职信息后第一时间冻结其工资,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给予解冻结算。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