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内部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评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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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502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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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会内部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评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学生会内部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会成员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具体细致的评价,增加学生会成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学生会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二、分则第二条 考核以为民主监督、公平客观、实事求是、奖惩分明为原则。第三条 考核对象商学院学生会内部入党积极分子第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干事量化积分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第五条 考核工作接受2、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第七条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为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三部分。第八条 考核内容规定如下:第九条学习成绩(基础分20分,发展分6分)第十条 办公室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试成绩进行量化积分,报主席团备案。第十一条 学习成绩考核具体标准如下:l1、被考察对象必修课无挂科情况得10分l2、被考察对象成绩位列本专业前40%得10分l3、发展分:被考察对象获各类奖学金加6分。第十三条工作业绩(基础分80分)第十四条 工作业绩由基本制度遵守、活动参与情况和工作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满分80分。基本制度遵守满分25分;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5分;工作绩效评估满分30分。第十五条 工作3、业绩考核具体标准如下:1、基本制度遵守(满分25分,评分由办公室完成,全体成员监督)(1)依据各次例会、活动、值班出勤和日常考核相应内容记录为依据.活动或值班请假一次减1分;迟到一次减2分;缺勤或空岗一次减5分。(2、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5分,评分由各部门负责人完成,结果报办公室)(1)作为主办部门成员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4分。(2)作为协助部门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3分,协助部门突出成绩者(由活动负责人报部长,主席团评定)加4分,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3、工作绩效评估(满分30分,评分由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做出)(1)对部门正职工作绩效评价由主席团会议做出,满分30分;(2)对部门副职绩效评价由主席4、部门分管主席和部门正职作出,满分各为10分,总分30分;(3)对干事评价由以下两部分加和组成:1主席团和各位部长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分,该分数作为该部门干事共同起始分,满分15分;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满分15分。第十六条 奖惩情况规定第十七条 惩罚性扣分规定如下: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存在渎职或其他有损学生会形象行为者,一次扣10分;2、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或财务问题者,每人次扣20分;3、破坏学生会内部团结,阻挠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分以上扣分处罚。4、学生会成员存在以上情况且情节严重,或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者由主席团审查可予以辞退处分。第十八条 发展性加分规定如下:1、一学期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所有集体活动者,加4分;2、形成建设性提案,得到主席团肯定或采纳者,每次加4分;3、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4分;4、为学生会各类活动争取到赞助者视赞助金额数量酌情加分。第十九条 奖惩机制:干部学期考核总评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者为良好,65-79分者为合格,低于65分为差;干事学期考核总评85分以上者为优秀,71-85分者为良好,60-70分者为合格,低于60分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