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店卖场样机商品盘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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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20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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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门店卖场样机商品盘点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样机盘点制度第一部分:盘点操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样机商品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保管责任,避免公司的资产受到损失,保证商品的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帐实相符,特制订本制度。二、盘点对象及范围盘点对象为公司范围门店卖场存放的样机商品。三、盘点责任主体公司财务部是所有样机商品数据的最终确认者,负责对整个公司样机商品盘点数据进行最终核定,还可以按需要对库存样机商品不定期组织抽盘;部门主管是门店商品管理和盘点的第一责任人,对商品的丢失、毁损负直接责任。四、盘点周期2、1、例行盘点每月25日-30日前为固定盘点日,例行盘点不仅是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仓管、台帐开展自检自查的过程。逢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或周二盘点。2、其他事项盘点1)供应商撤柜或由于销售方式的改变等,需按品牌、品类对应盘点。2)物流经理、门店经理、仓库(配送)主管、仓库管理员、柜长、财会人员等与物流相关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应组织盘点,并建议人力资源部的人事调动在月例行盘点后进行。3)按需要对仓库或门店的抽盘。五、盘点人员分工1、参加人员:门店店长、财务人员、部门主管、仓库保管员、营业员。2、人员职责及分工1)领导小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2)各盘点单位管理人员:3、督查员:由总公司派出至某盘点店铺检查盘点工作,不是固定的成员。总盘人:负责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及异常事项向公司领导小组通报,由门店店长担任。3)各具体盘点实施小组(必须由三人组成一个盘点小组):盘点人:负责有顺序的报商品型号,由营业员A担任。记录人:负责盘点人报商品型号的记录工作,由营业员A担任。监盘人:负责复核、监督盘点人报型号与记录型号的一致,由部门主管担任。六、盘点前准备工作1、各营业员将样机商品按品类、品牌、型号整齐摆放。2、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将所有出入库单据录入电脑,财务部人员对数据进行确认。3、盘点开始后停止所有样机商品的进出库,直至盘点全部结束。4、总盘人安排好人员协助盘4、点、搬运工作。5、部门主管将手工帐上交财务人员。七、盘点流程1、盘点按品类进行组织盘点。2、盘点的数据按品牌分别填写在不同的盘点表,以便于将盘点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数据空白处。3、盘点结束后,三人盘点小组人员将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数据空白处,参加盘点三人必须在相关的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如果有数据是填写在其他小组的盘点表上必须同样签字确认。八、盘点要求1、盘点时按照机样商品实物地理位置逐一清点,按顺序见货盘点,不准跳跃式盘点,严禁故意少盘、有意漏盘、抄盘、有物不盘,减少人为的盘点差错。2、所有数据均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经过实盘就以帐面数代替商品的实存数。3、盘点有格内信息不得修改,若确有需要必5、须经部门主管以上级人员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盘点结束后,参加盘点人员必须经总盘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5、参加盘点的人员在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依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工作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示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6、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应协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注明,否则将追究其责任。九、盘点资料保存与确认1、盘点资料的保存:盘点的现场记录表与盘点表经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总盘人、督查员签字确认后保存在财务。2、每月盘点资料,包括盘点表、盘点差异表(经由财务人员确认的),台帐将其相应整理后留存原件,将盘点差异表直接报到财务部,由6、他们签字确认后,抄报到总公司。第二部分盘点结果及差异处理程序为确保公司样机商品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和处理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特制订以下盘点结果及差异处理制度。一、盘点结果确认1、盘点结果反映出的差异情况都需要由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其中盘点结果应由包括财务台帐、部门主管、门店店长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物流中心盘点结果应由包括财务台帐、仓库管理员、物流主管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2、对因疏忽导致错误盘点结果的,盘点数据不得修改,若需修改必须经以上所指的所有盘点人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可以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原因,以体现盘点工作的严7、肃性,加强盘点工作的责任感。3、相关盘点人员对盘点差异表所反映出的盘盈、盘亏结果数据负责,对认定的盘盈、盘亏做出签字确认。4、帐外商品,必须在盘点前上报财务入帐,并由财务台帐单独列表存档,未单独列表存档的商品均作为盘盈处理,进入仓库库存帐,如果需领出必须由当事人报部门主管,经层层审批并由财务调整数据后,当事人凭单方可至仓库办理手续后,再至柜组领货。二、盘点差异处理1、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首先由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有单据未入或单据未销的必须事前注明,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各差异情况处理办法如下:1)如果是串型号样机商品,需要查明串型号商品的单价,对发现盘缺商品单价大于盘溢商品单价时,8、属于仓库发错货的由该仓库落实责任人按差价进行补偿,否则经批准后可要求进行调整或由业务部门通知供应商更换型号。2)属于确系卖场丢失原因所致,能够分清直接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不能够分清直接责任人的,由卖场相关人员赔偿。3)属于因意外事故、天灾人祸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4)其他因管理不善、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丢失和毁坏,应由部门责任人负责赔偿.3、每月经由财务人员确认的盘点差异表封面复印件和门店部门主管自行对差异的处理意见,整理后留存原件。4、处罚细则:1)盘点前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落实的,部门主管处以100元罚款。2)没有按照盘点要求进行归类的,处以营业员罚款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