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品厂职员考核及调薪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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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192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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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品厂职员考核及调薪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的:(1) 透过有系统的评核过程让职员明白公司/上司对他(她)们的期望与要求,从而可以改善及提升他(她)们的业务能力。(2) 提供较客观的重要资料让公司可以参考调整薪金的标准。评核:(1) 时间: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四月(但入职不满一年者除外)。(2) 内容:详见职员考核表、。(3) 考核人为直接上司一位,其他有工作接触的上司两位,共三位。调薪准则:(1) 按职员考核表、的评核分数。(2) 公司经营环境及外围经济环境(含市场上的薪金水平)。 备注:并不是每年必2、须调整薪金,须按实际公司及整体经济情况。调薪幅度:(1) % (考核表分数)(2) 特殊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个别考虑。日程:(1) 基本上每年4月上旬完成考核表1;4月中旬完成考核表2,4月底完成面谈。(2) 四月份开始调薪。备注:(1) 公司有权临时决定将调整部分的金额纳入薪资构成的哪个部分而无须另行通知。(2) 新职务安排时的调薪按照具体情况另行安排。补充规定目的: 在执行职员考核的有关规定的过程中,必须让各考核担当明确考评表中的各项目的评判标准,并按照统一的标准严格执行考核。考核人选定标准(方法):(1) 第一考核人为被考核人的直接上司。如其直接上司担当职务不满3个月,则可根据情况另外选定3、第一考核人;(2) 第二考核人为被考核人同部门或跨部门的工作接触最多的上司(必须优先同部门上司);(3) 第三考核人为跨部门工作接触较多的上司或者同部门同级别的同事(以平时工作接触多者优先)。考核表1分数分摊方法:(1) 第一考核人评分须乘以150%;第二考核人评分须乘以100%;第三考核人评分须乘以50%。考核要求:(1) 时间段:必须明确考核的期间,如期间为1-6月,则不可以将此期间以外的表现列入考核范围;(去年岗位职责不明确不应考虑)(2) 岗位职责:必须明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将每项评价尺度的描绘与被考核人在整个期间最多或最接近的表现挂钩;(3) 评分: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应该做到可以大致说明评价的根据及案例,对于评价为3分及0分的项目必须有2个以上案例说明;例如、只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应该评价为1-2分。(4) 对象:董事以外的所有职员(含香港、日本职员,但不采取计算加薪的标准)(5) 特别注意: 不可为避免下属、同事的正常反应而采取较宽松标准; 避免因个人之间一些事故情绪化、不合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