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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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274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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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部分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4一、 总则42、 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48、 奖励/处罚制度实施流程:5注:任何处罚须经警告一次后,再犯方可实施处罚6二、 奖罚原则7三、 奖励8(一)、 奖励的范围8(二)、 奖励的类型9(三)、 奖励程序9(四)、 奖励基金9(五)、 奖励条款10(六)、 目标考核奖罚11四、 惩处12(一)、 惩处的范围12(二)、 惩罚原则13(三)、 惩罚类型13(四)、 惩罚程序14(五)、 事故惩罚条款14(六)、 通报处2、分惩罚条款17五、 项目经理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办法18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20一、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20二、 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及事故隐患21三、 现场管理及处罚条例22(一)、 一般规定22(二)、 拌合场27(三)、 基坑开挖及人工挖孔作业28(四)、 施工临时用电30(五)、 电焊、氧焊作业32(六)、 基础工程33(七)、 脚手架34(八)、 吊装工程35(九)、 预应力张拉作业36四、 工伤事故37五、 设备事故和隐患38六、 火灾事故及隐患381、 火灾隐患382、 火警394、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40七、 法律责任40八、 附3、则40第一部分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一、 总则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全面履行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步入正规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 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1)、 公司各项目部内的各个岗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及实习生不计入该考核制度);2)、 试用期内及实习生也可参考本管理手册所列规则进行评定(原则上不做奖罚处4、理),其结果可作为转正或提前转正及录用的依据;3)、 公司今后正式发文说明纳入受该考核制度管辖的部门或员工。3、 本制度颁布后(或今后有员工转正入职后),须阅读并签名,表明本人已看过并理解本管理制度,并自愿接受本制度的管理和约束;4、 本制度颁布后,各项目员工因条件具备公司的奖罚条例后,如无异议的,将在行政部发文公示奖罚处理结果后的下一个月的工资中体现奖罚处理结果;5、 本制度在今后如有修订的,将按新版本实施(须同步更新受辖员工签名确认),实施之日后,旧版本自动作废,并以新版本的颁布日期作为新旧版本执行的分界线。6、 本管理制度为本公司强制执行的管理制度,并在颁布后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如落实5、过程中存有争议或疑义的,可书面咨询或申诉公司行政部(7日内未递交申诉书的,默认认为被处罚人认同处罚结果),由公司行政部书面答复。并以公司行政部书面答复意见为准(该答复解释权限高于本制度)。7、 如被处罚人对处罚决议有异议,但申诉未能成功,被处罚人拒不接受公司处罚决议的,公司可单方面按该处罚意见强制执行,并对被处罚人追加一次警告处分。8、 奖励/处罚制度实施流程:无有,7日内申诉具备奖罚条件由考核小组或考核负责人提出奖罚意见行政部核对并出具意见被奖罚人接受处理结果,并签名确认向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诉行政部向总经理提交申诉总经理批示行政部进行备案存档行政部将奖罚处理书转交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执行被奖罚6、人有/无异议行政部与被奖罚人传达奖罚意见注:任何处罚须经警告一次后,再犯方可实施处罚9、 如公司考核小组、项目经理未及时发现员工具备受奖条件,该员工可向考核小组、项目经理提出诉求,经评判后再做出奖励意见,待公司领导批示。10、 只有公司考核小组或考核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权提出奖励/处罚员工的意见,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同意执行,行政部发文后方可生效。11、 本奖罚制度条款如与公司的员工手册或公司其他制度有出入的,以本奖罚制度为准。12、 本制度尚有未完善之处及其它未尽事宜,公司将在今后逐步出台相应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13、 被公司奖励或处罚过的员工,该记录将不会清零,并且该记录将在今后对该员工在本公7、司内的升迁、薪酬、奖金等方面带来一定影响。14、 一年内被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员工不得参与公司年终优秀员工评选。15、 年度内项目出现安全事故的(任何等级),主要责任人及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得参与公司年终优秀员工评选。16、 多条奖励/处罚条款同时获得/触犯的,公司可同时执行对应的多条奖励/处罚条款。17、 职能部门必须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凡弄虚作假、处理不当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8、 对责任人的罚款一律由个人承担,所出具的经济处罚通知单由职能部门或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并及时缴纳公司专项基金帐户。19、 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违规违章奖罚详见后附件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细则。20、 根据“谁主管,谁负8、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21、 公司按照本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对下属部门及员工进行指标考核和奖惩。22、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3、 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24、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 奖罚原则“三公”、“四严”原则:1)、 “三公”原则:公平:奖罚标准公平合理,人人都能参与平等竞争;公开:奖罚实行公开监督,人人知晓理解奖罚办法;公正:奖罚做到客观公正,奖罚结果尽量做到准确。2)、 “四严”原则:严格奖罚制度:即考核的规程和考核的准则要严格,使奖罚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严格奖罚标9、准:即奖罚要素的标准必须具体、明确、客观、合理;严格奖罚方法:即奖罚的形式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严谨的要求;严肃奖罚态度:即考核的思想要端正,态度要认真,反对“老好人”主义和不负责的态度。三、 奖励(一)、 奖励的范围1、 在安全、质量技术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2、 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3、 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5、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6、 在安全10、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对创新做出贡献者;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8、 积极参加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项目部、职能部门、班组、个人的;9、 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秀项目的;10、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二)、 奖励的类型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三)、 奖励程序1、 安全生产先进作业班组、个人和分包商,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11、报公司质安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2、 先进项目经理部由公司质安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3、 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项目经理部提出,经公司质安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四)、 奖励基金公司按承接各类项目工程总额提取1%比例,设立公司安全生产奖励专项基金,专项基金由创优奖励基金和违规违章处理罚款两大部分组成,公司做到专款专用。公司负责安全检查和处罚,罚款进入专门帐户。奖励由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申报,经公司核准后统一颁发。(五)、 奖励条款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成绩显著,由公司按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1、 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分别12、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确定奖励对象;项目经理部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2、 被评为公司先进项目经理部奖励1万元,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0.2万元。3、 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采纳效果显著,经公司技术中心认定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按科技进步奖励制度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4、 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贡献大小,由各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申报,认定后给予0.10.5万元的奖励。5、 对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13、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人员,视贡献大小,由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申报,认定后给予0.1-0.5万元的奖励。 6、 向公司质安部举报隐瞒事故,经查证属实的,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其中:举报重伤的奖励0.1万元、举报死亡的奖励0.2万元。7、 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综合评比总分前五名的项目经理部(参评项目部总数量10时),第一名奖励2.5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5万元,第四名奖励1万元,第五名奖励0.5万元;工程超5万平方米第一名奖励6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4万元,第四名奖励3万元,第五名奖励2万元;超10万平方米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6万元,第三名奖励5万元,第四名奖14、励4万元,第五名奖励3万元。8、 创建安全文明工地。获得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含样板工地),奖励项目经理部5万元;创建一项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项目经理部3万元,超5万平方米奖励项目经理部5万元,超10万平方米奖励项目经理部8万元;创建一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项目经理部1万元(不重复奖励)。9、 获得省市级其他类型涉及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表彰的项目经理部公司再另行给予奖励2万元。(六)、 目标考核奖罚序号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内容奖罚规定1工期按照合同目标(1)按照总包合同规定完成,视工程情况给项目部一定奖励。(2)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或延期形成的奖罚,按业主对公司奖罚额度的10%30%奖罚。2质量15、按照合同目标及公司确定的总目标获市优奖励1万元,省优工程奖励2万元,芙蓉奖项奖励3万元,鲁班奖奖励10万元;其中项目负责人可以占50%。奖项按取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计算,达不到合同目标按工程造价的0.1%0.2%扣罚。3安全按照合同目标及公司确定的总目标获市优奖励:、类工程2万元,、类工程0.8万元;省优奖励:、类工程3万元,、类工程1.5万元;省优示范奖励:、类工程2.5万元,、类工程2万元;部优奖励:5万元;其中项目负责人可以占50%。奖项按取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计算,达不到合同目标按工程造价的0.05%0.15%扣罚。4成本(1)应达到公司核定的工程项目部利润率。(2)费用指标控制在16、公司规定的比例内(费用明细附后)。(3)工程款回收应不低于合同规定应收额。(1)超额或达不到工程项目部利润率指标,按差额的30%40%奖罚。(2)费用节约部分由项目部自行支配,超额部分由项目部自行负担。(3)按照公司付款规定在公司应支付而未支付,留在公司期间(半年以上)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进行奖励。应收款达不到合同比例,差额部分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扣减项目经理部费用成本目标。5临设按照合同目标及公司确定的总目标项目临没初始价值为A,临设包括电动门、门头、门垛、标志牌、临边洞口标准防护、围挡等等,按公司统一标准购置,项目结束后由公司进行评估,估价值记为B,项目部承担费用为A-B,该部分费用17、列入项目经理部成本。6其他(1)科技进步,完成公司确定目标。(2)为甲方、监理等各方面提供良好服务,树立良好公司形象。(3)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1)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奖惩。(2)如发生投诉现象,酌情对项目部处罚。(3)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奖罚。注:1根据工程资金情况、工期要求、工程类别、管理模式、技术含量等情况,取难度系 数0.81.2对成本项目中费用指标进行修正。2项目负责人的奖罚占项目部金额的50%。四、 惩处(一)、 惩处的范围1、 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2、 安18、全管理1)、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2)、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3)、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3、 其它事故考核1)、 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2)、 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二)、 惩罚原则1、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9、制”。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责任指标的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取消当年度参与综合性先进评比的资格。2、 没有完成公司下达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任务,每少一项省级文明工地, 对项目经理部年度综合考核扣10分。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综合评分不合格,且最后一名的项目经理部,罚款1万元。(三)、 惩罚类型1、 根据违规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司、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20、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四)、 惩罚程序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执行。2、 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五)、 事故惩罚条款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质安部同时报告;发生重伤事故,应当立即向公司分管领导、质安部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公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罚款;死亡事故罚款1万元,重伤事故罚款0.5万元。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处21、理规定,对每一起事故,包括未遂事故,都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通报和教育每个员工,并将事故经过及“四不放过”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公司质安部备案。违反规定的,由公司给予罚款:死亡事故每起0.5万元,重伤事故每起0.2万元,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公司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疏于职守、措施不力、造成后果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给予以下相应处罚:1、 死亡事故对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年度综合考核扣分:10分死亡人数,对职能部门进行达标考核时扣分:10分死亡人数,并处所属项目经理部罚款2万死亡人数。凡项目经理部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对项目经理部罚款10万元,由项目经理部22、经营班子成员共同承担;对项目经理部处于2万元死亡人数的重罚处理。(对经营班子成员的罚款一律由个人承担,所出具的经济处罚通知单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并及时缴纳公司专项基金帐户)发生死亡事故的罚款,均不含上级罚款。上级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2、 工伤重伤事故项目经理部罚款1万元。3、 工伤事故频率超标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工伤事故频率超标的,项目经理部年度综合考核扣分:5分超出额的百分比。4、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视事故性质及社会影响,由公司或职能部门给予项目经理部以下相应处罚,造成人员伤亡的,除23、按以上规则处罚外,还应按下列标准实施处罚:1)、 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事故(直接损失2万元以上)责任人赔偿直接损失的1520%,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2)、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直接损失0.52万元)责任人赔偿直接损失的1015%。3)、 发生机械设备一般事故(直接损失0.20.5万元)责任人赔偿直接损失的812%。5、 发生火灾事故视事故性质及社会影响,由公司或职能部门给予项目经理部以下相应处罚,造成人员伤亡的,除按以上相关规则处罚外,还应按下列标准实施处罚:1)、 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的(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处以项目经理部100万元罚款;2)、 发生重大火灾的(5000万元以上24、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处以项目经理部50100万元罚款;3)、 发生较大火灾的(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处以项目经理部1050万元罚款;4)、 发生一般火灾的(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处以项目经理部10万元以下罚款。6、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视事故性质及社会影响,由公司或职能部门给予项目经理部以下相应处罚,造成人员伤亡的,除按相关规则处罚外,还应按下列标准实施处罚:1)、 发生20人以上中毒事故,处以项目经理部1020万元罚款;2)、 发生20人以下中毒事故,处以项目经理部510万元罚款。(六)、 通报处分惩罚条款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缺25、陷,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等处理的,由公司按下列标准实施处罚:1、 受到县级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处理的,罚责任项目25万元;罚责任人0.51万元;2、 受到市级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处理的,罚责任项目510万元;罚责任人12万元;3、 受到省级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处理的,罚责任项目1020万元;罚责任人25万元;4、 受到国家级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处理的,罚责任项目2040万元;罚责任人510万元。五、 项目经理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办法1、 项目经理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26、 项目经理部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2)、 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 项目经理部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4)、 项目经理部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5)、 项目经理部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6)、 严禁陈旧设备、超龄设备、拼装设备进场,项目经理部27、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2、 项目经理部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3、 项目经理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3)、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4)、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28、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5)、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4、 项目经理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2)、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29、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5、 项目经理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1)、 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项目经理部停工整顿。2)、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发展,结合公司实30、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 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施工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是该工种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3、 广大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二、 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及事故隐患1、 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2、31、 已开工的工程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2000元;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5000元。3、 员工进入现场后,必须认真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管理,3个月内未履行安全生产教育职能部门负管理责任,给予职能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项目负责人3000元;项目部要组织员工每星期召开一次专项性安全教育会议,根据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气候变化、季节性的转变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4、 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收到停工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解32、决的项目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5、 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收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整改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6、 对确定将有毒有害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发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7、 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停工整改,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8、 采用伪劣安全防护用品,造成安全隐患,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9、 33、对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和脚手架等,安全员必须每天坚持验收检查,公司职能部门行使督促检查权。如不检查又未督促检查,每天罚安全员200元,由于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罚安全员2000元。三、 现场管理及处罚条例(一)、 一般规定1、 员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5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公司部室及公司领导罚款20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02000元,分包队伍等同。2、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34、者罚款20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0元。3、 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施工员和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2002000元罚款。4、 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5、 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6、 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2002000元。7、 在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0500035、元罚款。8、 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0100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9、 高处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10、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并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11、 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200元。12、 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负担事故的全部损失。13、 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36、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个人负责。14、 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1000元以上。15、 高处作业时,严禁嬉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16、 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7、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18、 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发现一次37、罚电梯司机500元,电梯门、防护门不关好每次罚200元,屡犯者开除。19、 施工现场和仓库木工房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在易燃易爆处电焊、气割,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乙炔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并赔偿事故的所有损失。20、 电气焊切割应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若发现对切割物不清除的,每次罚操作人员200元,如果因此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操作人员必须赔偿全部损失。21、 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操作人员付全部责任38、。22、 严格按规定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对责任人罚款500元以上,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23、 要严格按规定做好三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必须用围栏、盖板或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200元。24、 不按操作规程、不昕领导指挥、违章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罚款1000元以上,重者开除,自身受伤的不作工伤处理,事后与公司无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25、 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安全信道必须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语牌,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造成事39、故的,罚款500元。26、 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1000元罚款。27、 起吊物料时,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严禁混吊物料,违者罚信号工500元;物料起吊时信号工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撞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代替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28、 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安全科长、安全员必须勒令停止作业,并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无证操作或违章操作不予以纠正,每次罚安全员各1000元。40、29、 主体工程必须及时设置挑网。首层顶部必须设6米宽三层挑网(下面两层晴纶网,上面一层密目网);10层以下,挑网设置不得少于两道;10层以上,每隔三层设一道安全挑网。外架子搭设必须高于作业层半层以上,否则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1000元。30、 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安全资料员及相关人员,罚款2002000元。31、 施工现场有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等。罚50元32、 运输车辆人货混装。罚50元33、 作业人员酒后上岗作业,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的。罚50元34、 破坏警示标语、标牌的。罚50元35、 特殊工种如氧焊工、高空架子工、电工、爆破工,起重41、设备司机等没有持证上岗作业的。罚50元36、 高填深挖路基施工现场无专人指挥的。罚作业队500元37、 机械设备汽车停放在坡道上的。罚50元38、 起重机吊物后从作业人员头顶经过的。罚起重机司机、作业人员100元39、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罚指挥者、作业者50元40、 发生事故隐患不报告的。罚现场作业人员50元41、 班组长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未下达停止作业撤人命令的。罚班组长100元42、 作业现场有闲杂人员,对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安全员进行处罚。各罚50元43、 在油库炸药库、仓库禁火地点吸烟或动用明火者。罚100元44、 打架、闹事、吸毒、偷盗进行赌博活动的。罚100元45、 无证42、驾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机动车者。罚100元46、 用非起重设备进行吊装作业的,例如用装载机进行吊装钢筋等。罚100元47、 路面施工未进行交通管制。罚100元(二)、 拌合场1、 搅拌机料斗升起后,有作业人员在轨道下方作业或穿过的。罚100元2、 搅拌机的提升钢丝绳破损严重继续使用的。罚50元3、 料场装载机上料作业区内有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罚拌合站负责人、装载机操作手50元4、 搅拌机内有作业人员在内清理余料,外边在电闸箱上未挂禁止合闸的标牌以及外边无人看守的。各罚搅拌机操作手及机内作业人员50元5、 搅拌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罚50元6、 料斗没有 挂牢时,有人在料坑内清理漏料。43、罚50元7、 搅拌机运转中将头或工具伸入搅拌机内的。罚100元8、 在搅拌机运转中进行修理,以及无专人指挥进行修理作业的。罚50元9、 搅拌站四周排废水不畅通的。罚拌合站站长50元10、 搅拌站内储水池没有设置安全围墙的。罚50元11、 钢筋、水泥、模板码放高度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罚作业人员50元12、 拌合站及配套设备未安装缆风绳及避雷设施。罚100元(三)、 基坑开挖及人工挖孔作业1、 基坑边缘外围有水时,未完善临时排水设施。罚50元 2、 开挖基坑的人员在坑壁下休息的。罚50元3、 基坑周边1m范围内堆放杂物、开挖物、堆积高度大于1.5m的。罚作业人员及项目部作业队队长50元4、 基坑开挖44、采用爆破作业而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或爆破时未按排专人进行警戒的。罚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100元5、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孔出土作业,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小于1m的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小于0.8m。罚50元6、 人工挖基作业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小于0.7m的。罚50元7、 基坑没有设置出入基坑安全通道的。罚50元8、 基坑深度超过2m,未设置安全围挡(高度1.2m以上的安全网或安全护栏)。罚50元9、 基坑深度超过2m,设置的安全围挡少于0.5m的。罚50元10、 基坑周边在夜间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罚50元11、 基坑有水而未设置集水坑及相应排水设施的。罚50元12、45、 人工挖孔、井孔从业人员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13、 人工挖孔爆破完成后强制通风,排烟时间不足15分钟。罚50元14、 当其中一个桩孔爆破或罐注桩时,同一墩台上的其余桩孔内人员未撤出的。罚50元15、 人工挖孔装渣土高度超过取渣土吊斗上沿时。罚50元16、 上下桩孔用取土吊斗的。罚50元17、 施工方案要求护壁而未及时施做的。罚50元18、 护壁强度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的高空作业。罚50元19、 高处作业没有设置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小于20m设置可靠锚固的带护圈人行爬梯,20-40m设置之形人行爬梯(楼梯塔),大于40m安装附着式电梯)。罚50元20、 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上下吊人。罚50元21、46、 高处作业未设置安全护网,夜间施工没有配置足够照明设施,发光警示标志。罚50元22、 作业高度超过20米时,没有设置避雷设施。罚50元23、 穿拖鞋、硬底鞋,不戴安全帽,没有系安全带的。罚50元24、 作业人员徒手攀爬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下高处作业的。罚50元25、 所用爬梯缺挡或垫高的。罚50元26、 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雨、大雪等气候下施工的。罚100元27、 人工挖孔停止作业,孔口未用厚质木板或钢筋焊接的圆形护盖等盖孔口的。罚50元28、 当挖土深度超过五米发现地下水和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时未采取支护或缓边坡等措施。罚100元(四)、 施工临时用电1、 与外电线路间距小于安全距离的,47、外电线路下搭设作业棚。罚100元2、 电气设备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的。罚50元3、 电器设备可能遭受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而没有作防护处理的。罚50元4、 移动式发电设备没有作保护接零。罚50元5、 高于20米的金属脚手架以及墩身钢筋未作防雷装置。罚50元6、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m时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罚50元7、 灯具线路未经开关控制直接引入灯具。罚50元8、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罚100元9、 采用刀型开关的。罚50元10、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规定的。罚50元11、 配电箱开关及电器装置安装位置不得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罚50元12、 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48、接头处无包扎,铺地未采用套管措施。罚50元13、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罚50元14、 配电箱,开关箱导线进出口未设在箱体下底面。罚50元15、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及箱门与箱体未作软铜线连接。罚50元16、 固定移动配电箱安装不端正,不牢固,且与地面垂直距离不符合要求(固定1.4-1.6米,移动1.2-1.6米)。罚50元17、 一个开关箱控制二台及以上电器设备。罚50元18、 电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混用。罚50元19、 使用木板配电箱和开关箱。罚50元20、 配电箱开关箱电源进线端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罚50元21、 配电箱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操作规程。罚50元22、 使用四49、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替代五芯电缆。罚50元23、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或沿地面明设。罚50元24、 电动机械设备未采取耐气候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或电缆破损,有接头。罚50元25、 电源线路与金属物体直接接触未作绝缘处理。罚50元26、 未进行有效防护,非电气工作人员可以随便进入或接触变配电设备。罚50元27、 未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罚50元28、 未设置电气操作规程牌或岗位责任牌。罚50元29、 配电柜无编号及用途标记。罚50元30、 自备发电机和变压器之间未进行连锁保护。罚50元31、 起重设备,外用电梯,滑开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物料提升机没有重复接地。罚50元32、 轨道50、式起重设备电缆拖地行走。罚50元33、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无日检查记录。罚50元34、 电力线路架设零乱,或架空线没设在专用电杆上,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不牢固的。罚50元35、 未采用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罚100元(五)、 电焊、氧焊作业1、 电焊气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液化气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少于10m的。罚50元2、 电焊气割(氧焊)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少于30m的。罚50元3、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少于2m的。罚50元4、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使用时两者的距离少于5m的。罚50元5、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不完整而无效的。罚551、0元6、 职工宿舍在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罚50元7、 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每周没有经项目经理审核。罚50元 8、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大于5米,二次侧长度大于30米,电源进线处未设置防护罩,二次侧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罚50元9、 电焊机二次线的地线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罚50元(六)、 基础工程1、 高边坡开挖没有采取从上而下开挖,没有设专人对边坡进行观察(开挖土质的变化情况,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高边坡是否有滑动的可能,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罚100元2、 开挖工作面与装运工作面没有相互错开。罚50元3、 开挖作业未设立警戒线。4、 在高低压线路下边停放机械设备的。罚552、0元5、 自卸车没有放下自卸斗而就行走的。罚50元6、 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搭设脚手架。罚50元7、 脚手架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斜道。罚50元8、 作业人员攀爬脚手架上下。罚50元9、 未完善坡顶临时排水系流,进行高边坡开挖。罚50元10、 施工机械驾驶室外搭载人员。罚50元11、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未设警告标志。罚50元12、 在陡立面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罚50元13、 机械开挖无专人指挥,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罚50元14、 多台机械开挖机械间间距小于10m。罚50元15、 滑坡地段未设置位移观察桩,进行长距离开挖。罚50元16、 在坡道上停放机械设备汽车的。罚50元1753、 高边坡有崩塌迹象未及时处理。罚100元18、 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搭设牢固脚手架和作业平台。罚100元(七)、 脚手架1、 支架所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否则发现一处处罚一处。罚50元2、 支架必须安装在经批准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地基处理上,地基承载力须经试验合格否则罚款。罚50元3、 支架周围没有设置防撞围挡的。罚50元4、 支架的安拆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的。罚50元5、 在同一支架混用不同型号,规格钢管的。罚50元6、 钢管未按要求搭设纵横剪刀撑的,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不符合在45-60之间。罚50元7、 支架底部无扫地杆的,底层纵横间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大54、于35cm的。罚50元8、 没有对支架高度变化的部位加强和连续性处理的,未按规定对施工荷载集中的部位实施支架加强措施的。罚100元9、 支架地基不平,有积水的底托悬空或着力不实的,基础未采取可靠的排水措施的,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罚50元10、 未经外电防护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搭设支架的。罚50元11、 拆除支架时无专人指挥的,未设立警戒区得,夜间进行支架拆除的。罚50元12、 脚手架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没有设栏杆及上下扶梯,高度在10m以上时,没有加设安全网,高度在10-15m时,没有设置一组(4-6根)揽风绳,每增高10m应再加设一组(没有加设的),揽风绳的地锚没有设围栏。罚50元13、55、 作业人员徒手攀爬脚手架的。罚50元14、 脚手架上固定模板支架,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得输送管的,悬挂起重设备的。罚50元15、 脚手架没有设置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斜道,没有设置防滑条的,斜道的宽度,坡度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16、 脚手架与建筑结构物未拉结或拉结不牢的。罚50元(八)、 吊装工程1、 吊装前没有进行试吊,没有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吊装作业没有设置专人统一指挥的。罚50元2、 六级(含六级)以上风力及大雨、大雾、大雪天气进行吊装作业的。罚100元3、 吊装作业时,构件长时间在空中停留的。罚50元4、 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钢丝绳未保持垂直的,各台起重机升降不同等的。罚50元5、 起吊56、作业时在现场吊着重物行走的。罚50元6、 起吊作业范围内有人员随意走动的。罚50元7、 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铺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但没有进行外电防护的。罚50元8、 吊起重物从人头上过的。罚50元9、 起吊时作业人员随构件一起升降的。罚50元10、 塔吊、施工电梯电缆拖地行走的。罚50元11、 塔吊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罚50元12、 违规吊装人员。罚100元(九)、 预应力张拉作业1、 张拉作业区未设置明显标志的。罚50元2、 张拉操作过程中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的。罚50元3、 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电机振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路,57、没有立即停机进行检查的。罚50元4、 张拉钢索的两端未设置挡板的。罚50元5、 先张法混凝土浇筑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钢索).罚50元6、 先张法梁板两端未同时均匀对称放张的。罚50元7、 后张法张拉时未搭设满足操作人员和张拉设备荷载牢固可靠的脚手架。罚50元8、 先张法张拉台座、横梁未进行强度、刚度、抗倾覆安全验算。罚100元四、 工伤事故1、 项目部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日奖金。2、 项目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58、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 %30%,并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3、 项目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4、 工地上出现1000030000元的工伤事故,给予所在组组长罚款400元,工长罚600元,安全员、项目经理分别罚1000元;如出现3000080000元的工伤事故,给予组长罚600元,工长罚1500元安全员、项目经理分别罚30059、0元,安全科长罚2000元;公司经理及生产安全经理分别罚1500元,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年均收入下调3:如出现80000元以上事故及死亡事故,组长罚1000元,工长罚3000元。安全员、项目经理分别罚5000元,安全科长罚3000元公司经理及生产安全经理分别罚2000元,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年均收入下调6。以上处罚由质安部负责实施,每次以罚单记录,年终对现,分包方结算时对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确认。5、 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破坏现场的责任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五、 设备事故和隐患1、 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于100500元罚款。2、60、 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l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3、 发生与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l0%的罚款。六、 火灾事故及隐患1、 火灾隐患1)、 -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0元处罚责任人员。2)、 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3)、 违犯消防法规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2、 火警1)、 对于火警损失折合款不足100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2)、 对火灾损失折61、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3)、 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4)、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5)、 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6)、 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7)、 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给予合并处罚。3、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 62、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 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3)、 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4)、 项目部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5)、 收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4、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七、 法律责任对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法律责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该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 附则1、 不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罚款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2001000元罚款。2、 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由质安部、检查组、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科、安全员行使处罚,若该罚而未罚的,属渎职行为,如发生事故,对主罚人按责任人标准的两倍进行处罚。3、 所属项目及人员发生多人事故或违反多项规定,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其罚款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