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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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794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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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考勤的目的是让大家形成自觉守时的良好习惯,望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第四条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2、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权力和义务。第五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第二章 作息时间第一条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实行双休制度。第二条 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第三章 考勤办法第一条 公司使用指纹打卡机进行考勤,每日打卡四次。 第二条 打卡时间段分别为7:508:20、11:5012:20、14:0014:30、18:00以后。第三条 因公办事或出差而无打卡记录的员工请及时填写补签到证明单;请假的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单;忘记打卡按迟到早退处理。第四条 补签到证3、明单一张只能补签一次打卡记录。(半天、全天出差可填一张)第五条 无打卡记录且没有补签到证明单或请假单按旷工处理。第六条 上班未按时到达,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离开,视为早退。迟到和早退时间在4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第七条 以月为计算单位, 每月3次迟到且每次迟到时间在15分钟内不予以追究,迟到4次(含)以上5次(含)以下,扣款30元/次。每月2次早退且每次早退时间在15分钟内不予以追究,早退3次(含)以上,扣款30元/次。第八条 每月迟到6次(含)以上,扣除当月出勤工资30%;迟到8次(含)以上,扣除当月出勤工资50%;迟到10次(含)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工资。第九条 旷工1次,扣除3日全额工4、资;旷工2次,扣除15日全额工资;旷工3次,将给予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旷工:未经批准缺勤本职岗位)第十条 每月全勤(未迟到早退以及休假)的员工享有全勤奖100元。第十一条 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第四章 休假制度第一条 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由各部门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下由部门领导和副院长批准,请假超过3天由部门领导和院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由院长批准。第二条 小时假、半天假予以累加计算(需将假条交予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登记)。第三条 所有请假需员工本人持领导批示后的请假单交予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请假方可生效。(注: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事假5、不予以补请假单,缺勤天数按旷工计算,请大家提前做好请假安排。)第四条 按期返岗后到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填写销假时间,假期结束。如未填写销假时间,超出请假部分时间按旷工计算,责任自负。第五条 婚假、丧假1员工可请婚假、丧假,请假期间享受一切待遇。2员工结婚享受婚假8日。3员工直系亲属死亡,享受丧假5日。4员工与员工结婚者,婚假不叠加计算。第五条 产假(含公休日)1女员工计划内生育的,给产假90日,符合晚育条件的(女24岁),产假180日;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日。超出产假部分按照带薪假及超出带薪假执行。2员工按规定享受产育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院6、长或副院长批准,假期方可执行。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产育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无出勤工资);不属于计划内的生育者,若假期不超过60天,可按停薪留职对待,若超过60天,予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六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按伤残鉴定级别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其休假。第七条 年假(以公历年划分)1任职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3天。2任职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3任职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8天。4任职满10年以上的,年休假12天。5年假仅当年有效。不得转入下年使用。休假期间,享受一切待遇。第八条 年假一年内可分段使用;休假超出带薪假部分按事假执行;除产假、工伤假外,其他带薪假不包含公休日;凡年度请假累计超过30天不再享受当年带薪休假,已休带薪假的按事假计算。 第九条 员工请假满一个工作日的扣除当日的出勤工资,一月内请假累计在10天(含)以上扣除当月50%出勤工资,请假在累计在16天(含)以上的扣除当月70%全额工资,请假累计超过18天,给予本月出勤天数的基础工资。(注:不含带薪假期及公休日)第十条 员工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扣除年度奖15%;超过40天者,扣除年度奖30%;超过50天者,酌情扣除年度奖的30%-50%;超过60天者扣除所有奖金。(注:不含带薪假期及公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