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员工考勤保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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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702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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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总部员工考勤保障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的工作纪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员工(项目部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作息时间一、公司总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二、公司各项目部的作息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项目部的考勤规定和排班情况2、需报人力行政部备案。 第四条 工时制形式: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全体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三、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其他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第五条 考勤时间:每月1日至30日(31日)。第六条 考勤形式:公司总部及各项目部员工,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管理;员工上、下班均须到相应的指纹考勤机上进行考勤(中午不进行指纹考勤);第七条 考勤记录一、公司总部员工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考勤或考勤无效者,次日内在OA办公系统“我的办公桌”“个人考勤”“外出登记”下自行登记。二、各项目部员工如因施工原因临时更改作息时间而不能按时进行指纹考勤的,两个工作日内3、在月度员工异常考勤登记表(附件2)上登记。并报项目部经理审核确认。三、人力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各部门的出勤进行汇总,每月不定期对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抽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有日常考勤监督责任。第八条 考勤统计一、次月3号前,管理员将上月度指纹打卡机考勤记录反馈到各部门和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需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提交人力行政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考核评比的依据。二、次月5日前由人事专员在OA办公平台公示上月考勤统计表(附件1)。三、每月考勤统计表和各类休假凭证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存档。第九条 考勤机管理一、公司总部考勤机由人4、事专员负责管理,各项目部的考勤机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员工打卡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三、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如因员工故意损坏造成考勤5、机无法正常使用的,除按购买金额全额赔偿外,另处以当事人和部门(项目部)经理各100元的罚款。四、严禁请他人代打指纹,如发现有虚假考勤者,将对违规人员分别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部门(项目部)经理负领导责任,给予100元/次的罚款。五、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和管理密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如遇问题可报公司人力行政部,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照价赔偿。第十条 员工缺勤管理一、设置与定义(一)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超过520分钟以内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二)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20分钟以内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三)旷工:1、事前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休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6、上班的,视为旷工;2、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无故不上班的,视为旷工;3、迟到或早退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4、迟到或早退超过1个小时(含1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5、无故未打卡一次者,视为迟到/早退一次;6、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二、缺勤处理:(一)对当月迟到、早退3次(含)以下的员工在OA办公平台上予以通报,将直接影响该员工季度考核、年度评优和职务晋升,并作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之一;(二)对当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员工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对试用期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可以停止试用;(四)公司对员工每旷工1天处以当天2倍日薪的处罚7、;旷工半天的按比例扣除;(五)公司员工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达10天的,公司可以对其解聘;(六)公司对缺勤行为执行当月扣减相应工资。第三章 请假管理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是指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到岗工作。请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第十二条 请假程序一、公司员工请假应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并在OA办公系统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附件3)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报请相关审批人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手续。二、审批权限职 级请假时间部门/项目经理分管副总行政总监常务副总部门主管以下(含主管)2天以内(含2天)审批/28、天以上审核审核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含经理)2天以内(含2天)/审核审批/2天以上/审核审核审批1、部门主管(含)以下职位包括:资料员、质检员、施工员、工长、材料员、安全员、试验员、成本核算员、会计、出纳、驾驶员、职能主管、专员;2、部门经理(含)以上职位包括: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部门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第十三条 病假管理一、 病假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请假。二、 超过1个工作日的病假需提供证明材料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收费票据以及相应的处方、检查报告等。三、 病假处理:1、 患病一个月以内(不含一个月)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日工资;2、9、 患病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本公司连续工龄不满2年2年以上-3年以内3年以上-4年以内4年以上-5年以内5年以上病假工资本人基本工资60%本人基本工资70%本人基本工资80%本人基本工资90%本人基本工资100%3、公司总部由人力行政部人事专员对员工病假情况做好记录;4、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对员工病假情况做好记录,并在每月月末将病假凭证返回公司总部人事专员处;5、公司对病假执行当月扣减相应工资。第十四条 事假管理一、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而请假。二、事假处理1、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不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扣除相应日工资;2、公司总部由人力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对员工事10、假情况做好记录;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对员工事假情况做好记录,并在每月月末将事假凭证返回公司总部人事专员处;4、公司对事假执行当月扣减相应工资。第十五条 出差管理出差是指员工受公司派遣外出办公而不在公司总部和项目部考勤。员工出差时间视为员工正常的考勤时间。第四章 休假管理第十六条 休假是指员工按国家和公司规定,进行休息或休养。员工休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一、休假的员工应提前7个工作日申请,在OA办公系统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附件3),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二、审批权限1、部门经理以下员工休假经部门(项目)经理同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常务副总审批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含)以上,11、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2、项目部员工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决定项目部员工的休息时间。3、丧假因其原因特殊性不能提前请假的,可电话报请相关审批人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事后补齐休假手续。第十七条 项目部休假规定由于项目部工作的特殊性,项目部员工休假如下:国家法定假日11天,春节放假另加4天,即项目部员工的休假时间共计15天。第十八条 国家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1天,具体按国家相关部门通知执行,项目部员工休假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定假日天数备注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4月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中12、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第十九条 公司总部休假规定详见薪酬管理制度;1、年休假的条件: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有以下情况者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年度内,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以上且按规定未扣工资的;休假年度内,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休假年度内,已享受带薪假(除法定假日外)超过一个月的。第二十条 婚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需要休婚假的,遵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13、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司规定员工初婚可享受假期5天,再婚可享受假期3天,须在本年度一次性使用;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二、休婚假需提供如下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第二十一条 丧假一、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司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5天;员工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二、丧假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其直系或非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旷工。第二十二条 产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员工分娩、生育可休产假90天。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计入产假假期;晚育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二、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公司为员工购买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待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三、产假须提供如下的证明材料:结婚登记证复印件、正规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书及准生证复印件。第二十三条 工伤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婚假、产假、丧假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