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员工录用与薪资福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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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员工录用与薪资福利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录用管理制度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四章 薪资福利管理制度第五章 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第六章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第七章 保密制度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派住xx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员工;本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薪资福2、利管理制度、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均为xx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规章制度,员工参照执行。第二章 录用管理制度第三条 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根据要求向公司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就业证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等相关入司材料。第四条 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1-6个月的试用期。第五条 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以下情行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2、体检不合格的;3、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4、不胜任工作的;5、违反公3、司相关用工制度的;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1、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2、 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3、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新录用员工签订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八条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公司对新录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公司的工作期限。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公司对已签约的员工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签约通知书)员工本人,并共同协商续约的年限及工4、资调整。2、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有一方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1、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就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变更。2、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就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变更。3、当员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变更其劳动岗位及相应的劳动报酬,员工应予以服从公司安排:(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工作岗位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工作岗位的5、。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1、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由员工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款需明确以下事项:如员工个人提出解约,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待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方可进入公司正常解约程序:(1)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2)本人操作业务应收帐款未清理完毕;(3)本人欠公司款项尚未清偿完毕;(4)作为与公司有关的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而诉讼或仲裁尚未结案;(5)违反公司规章6、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3、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款需明确以下事项: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7、,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发生违纪行为的;(3)员工无故旷工月累计5天或年累计达10天的; (4)个人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实际经济损失达10万元(含)以上的;(5)合同到期,员工不同意与公司续约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如下:(1)个人提出解约的,由员工本人提前一个月将个人辞职申请以书面形式(需个人手写签名)交至公司;(2)公司提出解约的,首先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前35天将解约通知以书面形式交至公司,再由公司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员工本人;(3)实际用工单位发放离职人员工8、作交接单给员工本人,由解约人员持交接单至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4) 员工在解约手续的办理中应认真负责、配合实际用工单位办理交接等相关工作。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与公司劳动合同自然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无续约意向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本章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准,当发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当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办理。第四章 薪资福利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凡是与我9、司签约的员工,公司将按月支付工资。第十五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缴纳(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缴纳住房公积金。第十六条 员工病假、事假、产假等期间工资支付1、 员工因工负伤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 员工非因工负伤、患病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如下:员工病假六个月以内的,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10、%计发。员工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公司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3、 员工请事假期间,其岗位工资、风险收入等均按实际缺勤天数全额扣除。 4、 员工在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及公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5、 女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正常支付。 6、 员工旷工期间停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第五章 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不少于一天休息时间。第十八条 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要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11、任务;确需加班的,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方认可。第十九条 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于上班时间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应向上级领导报告。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分为以下八种情况:(一)事假事假是指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经批准后执行的假期。(二)病假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给予的医疗期,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从员工病假(病休)时间开始累计计入医疗期。(三)年休假1、员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累计工作年限按其参加社会保险实际年限计算,个人参保时间除外)已满 12、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本人年休假天数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员工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假期的;(6)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天数超出年休假天数的(未超的仍可享受剩余天数的年休假)。3、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13、,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具体注意事项及申请情况如下:(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使用,不跨年度使用;(3)员工根据自己休假的实际需求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公司予以签字确认,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时间;(4)员工在本年度不提出书面申请的视同自愿放弃年休假,公司不做经济补偿;(5)公司严格考勤,并及时将年休假申请单存档。4、公司年休假具体实施细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四)探亲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14、,可享受每年一次、每次三十天的探亲假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其中未婚员工每年一次、每次二十天,已婚员工每四年一次、每次二十天。(五)婚假员工凭结婚证书给予婚假 3 天,符合初婚、晚婚条件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 3 天。员工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给丧假 1 天。(七)产假1、 正常产假:女员工怀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为 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 15 天。 2、符合晚育条件的(指已婚妇女年满 24 周岁初育),15、女方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3、 难产的(指剖腹产等)增加产假 15 天。4、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5、 女员工妊娠不满 12 周(含)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12 周以上 16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16 周以上 28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 6、 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8、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可给 1 小时哺乳时间。(八)公假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给子女开家长会、门诊看病、搬家、婚检、结婚登记、煤气电力16、改造检修等情况的,公司酌情给予半天以上公假。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假均应事前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审批权限经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及时交存档。其中,员工请病假一次在三天(含)以上的,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卡及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的作旷工处理。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律作旷工处理:(1)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2)请假未批准擅自缺勤的;(3)以谎报、伪造证明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4)假期届满,未进行续假手续,超假未归的。第六章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1、员工应按规定合理使用、妥善管理公司财产,勤俭节约,注意防火防盗。17、2、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件,不宜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办公环境内,不得将私人贵重物品存放于办公环境,如有遗失或被盗,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产的相关禁止行为1、严禁偷窃公司财产以及员工个人携带的物件或财产。2、严禁以任何理由破坏、非法侵占公司财物。3、除非因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不得将公司财产携带出办公场所。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产及工作成果归属所有专利、商标、版权、设计、运作规则、商业秘密、软件、信息报告及在聘用期内以公司名义由员工个人或与其它员工共同履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专有技术或者获得的机密信息或财产、或者在聘用期内任何时候履行职责而创造的任何东西,均系公司财产。上述工作成果完整权18、利、利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均属于公司。第七章 保密制度第二十六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保密信息是指公司拥有或掌握,涉及公司之产品、技术、服务、投资项目或经营管理的各项信息、资料。公司保密信息可以以任何形式表现,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实施及尚未实施的经营方针、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情况、经营数据; 2、公司各类文件(红头文件、ISO标准规章制度等)、决策、信件、传真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3、公司所有设计资料和技术资料、所有合同、协议、合作计划、意向书及其它类似资料19、;4、公司有关销售、成本、清单、账册及其它任何方式的财务资料;5、公司客户(包括供应商、经销商、最终用户等)名单、交易方式、习惯及其它任何客户资料;6、公司所有包括工资、待遇、培训、档案资料等相关人事资料;7、其它保密信息。本规定所称“保密信息”不仅包括公司保密信息,还包括属于他人所有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第二十八条 员工保密义务1、公司保密信息是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严格保守公司保密信息是全体员工应尽的基本义务。员工的保密义务并不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灭,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对其在聘用期间获悉的公司保密信息仍负有保密义务,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违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20、员工应当依照规定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3、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部门经理,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三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第三十三条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