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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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 总则5第一条 目的5第二条 生效与解释5第二章 聘用5第三条 录用原则5第四条 录用条件6第五条 录用程序6第六条 录用限制7第三章 行为准则8第七条 行为原则8第八条 遵守法律、法规8第十条 保守商业秘密9第十一条 注意衣着仪表10第十二条 避免利益冲突11第十三条 切记公私分开11第十四条 爱护公司财物12第四章 工时13第十六条 工作时间13第十七条 限制延长工时13第五章 考勤14第十八条 打卡规定14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14第六章 薪酬和福利15第二十条 工资构成15第二十一条 工资支付15第二十二条 工资保密16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16第七章 绩效考核16第2、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1624.1 员工绩效考核将作为转正、调薪、核发年终奖金、员工培训及惩处的依据。16第二十五条 绩效考核的类型16第八章 假期17第二十六条 假期类别17第二十七条 法定节假日17第二十八条 婚、丧假18第二十九条 年休假18第三十条 加班补休假18第三十一条 病假19第十一章 离职29第四十三条 合同终止29第四十四条 协商解除30第四十五条 辞退30第四十六条 辞职32第四十七条 离职面谈32第四十八条 工作交接32第十三章 争议33第四十九条 争议处理的原则33第五十条 争议解决途径3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1.1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使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3、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生效与解释2.1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2 公司有权依法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文件发布将通过张贴通告、发文或在公司局域网公布等形式公示。2.3 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全体员工人手一册。2.4 本员工手册是公司的财产,员工在入职时或版本更新时予以签收并遵照执行。员工应在离职时归还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门。第二章 聘用第三条 录用原则3.1 本公司招聘、培训和提升的对象是最符合本公司要求的个人,无民族、种族、政治、信仰、宗4、教信仰、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3.2 本公司招聘人员一般以公开选聘方式进行。3.3 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本公司员工可以根据公司最新的推荐制度及内部招聘制度推荐候选人。第四条 录用条件4.1 新聘员工一般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和国家法律规定确定。4.1.1 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工作评估,评估合格者予以转正。试用期内如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4.1.2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服务期限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4.2 以下情形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曾因个人原因被公司或公司关联单位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5、未满16周岁者;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或不出示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者; 酗酒、吸毒者; 亏空、拖欠原单位款项尚未清偿者; 有欺骗、隐瞒或任何不诚实行为者; 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协议或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不能在本公司服务者; 在试用期内有较重违纪行为者; 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符合岗位说明者; 试用期评估考核未能通过者;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录用程序5.1 公司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录用通知,新聘人员应按录用通知指定时间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签署劳动合同手续,再到工作岗位报到,劳动关系的起始之日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5.2 新进员工在入职前须提供以下资料供公司留存: 身份证复6、印件1份(须带原件核对); 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和其他技能证书复印件各1份(须带原件核对,没有的可不提供); 各公立医院或大型民营医院出具的近期的常规体检报告1份; 本公司的入职申请表1份; 近期彩色半身免冠一寸照片5张。如员工以上手续无法齐备者,公司有权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如因特殊原因已签署劳动合同的,按不符合录用条件处理。5.3 员工所有信息如国籍、户籍、居住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信息、政治组织的参与退出、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通知之前发生的损失或通知信息遗漏有误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员工本人承7、担。5.4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执行严格的体检制度。新聘员工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进行体检,符合公司的健康要求并获得健康证明的方可入职,对不符合公司的健康要求或未通过卫生防疫机构体检的人员公司不予录用;因特殊原因经公司批准未经体检即入职的员工,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不符合公司健康要求或未通过卫生防疫机构体检的人员按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处理。第六条 录用限制6.1 凡在本公司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雇佣;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批准可以雇佣,但不得担任同部门和直接上下级工作。6.2 公司是员工唯一的雇主。6.2.1 员8、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任何个人、企业或机构从事提供服务,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有偿还是无偿。6.2.2 员工为其他个人、企业或各类机构从事工作,应该事先获得公司书面批准。批准一项活动并不视为批准任何其他活动。公司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6.2.3 无论请假之种类,未获公司批准员工均不得利用假期在外兼职。否则,一经发现,视为“对本公司进行欺骗隐瞒”,将承担相应的违纪责任与赔偿责任。第三章 行为准则第七条 行为原则7.1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7.2 不仅从语言上,更从行动上向客户(公司外部及内部)表明: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7.3 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9、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7.4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政策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7.5 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7.6 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7.7 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环境。第八条 遵守法律、法规8.1 公司员工须遵守政府法令和本公司一切规章,服从其主管指挥,尽职尽责,谨慎言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8.2 公司员工应当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并应尽力避免因违法而使公司陷入法律纠纷。8.3 公司的资金或资产不得用于任何不法的目的上10、,员工不得以行贿、政治上的不法捐献或其他违法的支付而取得利益。8.4 无论任何理由均不得将虚伪不实的记录记入公司的帐册及档案中,员工亦不得从事将导致此种禁止行为的任何事件,即便是受到主管人员的指示也是如此。第九条 遵循商业道德9.1 公司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员工谨记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点、时间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9.2 不论是销售公司产品或提供服务,或是向供应商购买产品或服务,应完全以品质、价格与服务为决策的依据,不得给予个别客户或客户代表报酬、赠品或其他特殊待遇。9.3 员工不得为任何目的将公司资金私立帐户或利用公司资金购置资产却不在公司帐册11、进行登记。9.4 每一个员工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道德,任何的欺骗行为均将受到惩处。第十条 保守商业秘密10.1 凡在本公司就职而产生或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等业务信息,如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策略、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电子文本的或是在电脑及其他任何介质中储存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商业秘密。10.2 公司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则: 所有秘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不得将公司文件用于不属于公司业务之用途; 客户的情况,公司的业务不可作为闲谈话题; 应尽量在接待处或会议室接待来访,如在办公室内接待任何来访,应事先将室内及桌面的机密文件收好; 员工离开座位时,应12、确保公司机密文件已放入抽屉或柜子或已采取了其它防护措施; 下班后,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公用电脑等处不得留有客户资料,尤其是有关策略、推广、媒介计划、收款、报价等文件,包括草稿,不再有用时要用碎纸机销毁; 特别机密文件必须在文件上加以注明。特别机密文件不再使用时,应归还客户或予以销毁。特别机密文件之传送,须事前通知收件方,事后向收件方确认其确已收到; 任何业务信息的透露与公布都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不以任何方式打听、透露或传播同事或本人的考绩结果和薪酬收入。10.3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将公司文件私自抄录、复制、EMAIL、携带出公司范围或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13、; 将公司未予公开的商业信息以口头、书面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未经公司授权,以本公司的名义或本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信息; 在离开本公司后,以在本公司获得的商业秘密为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10.4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保密事项与竞业限制的履行具体按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10.5 对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或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的,均按违纪处理,情节或后14、果严重者将导致解除劳动合同。10.6 员工离职后,仍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员工泄密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注意衣着仪表11.1 员工应做到礼貌待客、举止得体,以下要求应当遵守: 与客人交谈应态度和蔼,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工作时言语粗鲁; 对客人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地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11.2 员工应注重仪表整洁、庄重。11.2.1 凡在要求穿制服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要求着装进入工作场所。其他员工着装以整洁为基本要求,公司认为员工着装需适应工作环境,过于暴露或随意的服装不适合在工作时间15、穿着;在公司有重要活动或正式场合,员工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正式着装。11.2.2 任何员工被发现仪表不符合要求,将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并做缺勤处理。第十二条 避免利益冲突12.1 每一员工都有责任避免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12.2 下列行为均构成不当的利益冲突: 员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成为公司竞争对手; 员工成为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或有可能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供应商、经销商、被授权人等)的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 员工的配偶、亲属在公司竞争对手、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或有可能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供应商、经销商、被授权人等)处任职却未向公司申报的; 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资源谋取私16、利或者帮助他人获利; 在竞争对手企业、公司供应商或正被推荐为公司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公司里担任员工、董事、主管、合伙人、代理人或顾问等职务(无论是否获取报酬); 除了合法生意关系所伴随的一般社交礼仪外,接受公司的供应商、顾客、竞争者,或其他试图与公司做生意者任何方式的酬劳或利益却未向公司申报的;对于此种酬劳或利益应由公司决定是否需要上缴; 在办理非本公司业务时,利用本公司名义或本公司员工身份,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损害的; 向客户或第三者发表不利于公司或公司同事的言论,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损害的;12.3 当员工怀疑某种状况可能涉及利益冲突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形向直属主管加以报告。其主管应负17、责与该员工进行讨论,并咨询或通知其上级管理层后作出最后决定。第十三条 切记公私分开13.1 私事应下班后处理,不得带入工作场所。13.1.1 原则上,公司电话等通讯设施专为工作使用,严禁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不得为私事拨打国际电话。13.1.2 任何时候(包括下班后),公司的接待处都不能当作非业务活动场所,不允许任何人在此吃饭、休息或闲谈、等候。13.2 公司设有发表公司通告的专栏,员工应时常留意通告内容。通告通常在一星期后摘去。通告栏的使用由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发布通告须经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批准。第十四条 爱护公司财物14.1 公司的资产包括现金,证券,商业计划,客户信18、息,产品工艺和配方,设备构造,供应商信息,分销商信息,知识产权(如电脑程序,分析模型和其他),固定资产和各类设施。14.2 员工应当爱护公司所有设备。14.2.1 各部门的设备是为该部门的工作而购置,不可在未获得该部门主管的同意下使用。14.2.2 征得同意后使用,应规范操作。14.2.3 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该部门主管妥善解决,以免耽误正常工作。14.2.4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确保办公室所有的电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并关闭好办公室的各个门窗,方可离开。14.2.5 公司厂区内除指定吸烟点外均禁止吸烟。第十五条 正确使用计算机15.1 员工务必遵守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只有商业系统软件和公司19、许可使用的磁盘才能在公司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使用未经许可的磁盘;未经允许,不得用公司电脑进行游戏。15.2 除购买时未拆封的磁盘外,其它所有磁盘在公司计算机上启动或运行前必须经过计算机病毒检查,经MIS部门允许后方可使用。15.3 所有含敏感或保密性数据的计算机必须带有特别安全装置或程序,以防止不当使用,安全装置或程序应防止一切对计算机系统或数据的不当接触,特别应注意: 计算机操作人员使用或设置的所有密码必须保密,不得透露给其它任何人。如果使用人员有理由相信密码已经泄露,必须立即改变密码; 所有的密码应记录并保存在一个密封的信封内,存放在信息系统经理或该计算机操作人员的直接上级处。120、5.4 除非经特别许可并经管理部门授权,任何员工不得试图进入硬件系统、软件程序或改变计算机数据。15.5 个人计算机的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所有公司数据不受外界干扰并保证公司数据不受潜在病毒的威胁。15.6 未经许可企图从公司计算机内复制任何数据或软件将被视为偷窃行为。15.7 为确保公司网络通讯的安全、畅通,任何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公司电脑机房。15.8 公司的电脑设备及网络资源为公司资产,用于拓展和联系业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有权监控电脑及网络的使用情况,所有电脑的使用及对外的通讯和网络的浏览、使用都可能被监测并记录。此外,公司可能视需要在办公场所内安装摄像设备,员工不21、要在办公场所内从事涉及个人隐私的活动。第四章 工时第十六条 工作时间16.1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16.2 员工具体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限制延长工时17.1 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时间和工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另计。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17.2 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或由员工自行作出书面申请,但都必须经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书面核定或批准。17.3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22、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提供的培训; 未经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书面核定或批准的工作时间的延长。第五章 考勤第十八条 打卡规定18.1 规定每天打卡考勤的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被视为缺勤,并扣除当天工资。18.1.1 任何员工不得为其他员工打卡或签到,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18.1.2 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事而不能进公司的,需要事先通知公司。回公司后应即将情况书面告知行政部(书面情况须由部门主管签名确认);不打卡考勤的员工需通知直接上司。18.1.3 打卡考勤的员工仅有进入记录或仅有离开记录,主管又无法确认其出勤情况的,按旷工处理。18.1.4 23、员工加班须事前征得部门主管批准,实际加班时间参考员工加班记录后,以考勤打卡为准。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19.1 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19.1.1 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班者为迟到;19.1.2 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19.1.3 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及擅离工作岗位以旷工论;19.1.4 迟到次数多于3次或迟到时间累计超过3小时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从第四次迟到时起追加罚款,之后每迟到一次,罚款递增一倍,即:第四次迟到罚款20元,第五次迟到时则罚款40元,第六次罚款80元,如此类推。19.1.5 工作时间开始后或者结束前的1小时至4小时内未到班24、,并未告知考勤部门,以旷工半天论;超过4个小时未到班者以旷工1天论,旷工不计发任何工资并扣除全勤奖;19.1.6 每月迟到大于等于5次、旷工大于等于1天等相关违纪行为,人力资源部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第六章 薪酬和福利第二十条 工资构成20.1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福利等构成。是否给予奖金或奖金具体数额根据公司效益和员工的业绩另行决定。20.2 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岗位的工资。第二十一条 工资支付21.1 新员工若在当月向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的,其当月工作所得薪资将在次月发薪日发给。21.2 在员工劳动关系结束停止发薪时,考勤未满一个月的,员工的工25、资据实计算。21.3 按政府有关规定,个人收入所得税必须由员工本人承担,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此外,年薪超过12万元人民币的,员工须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第二十二条 工资保密22.1 薪资情况属于公司秘密,员工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打听他人有关薪资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薪资管理人员如打听、泄露、传播依职权掌握的薪资信息的,公司有权按严重违纪处理。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23.1 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员工应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个人需缴费用。第七章 绩效考核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24.26、1 员工绩效考核将作为转正、调薪、核发年终奖金、员工培训及惩处的依据。第二十五条 绩效考核的类型25.1 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或根据特定工作阶段进行考核。25.1.1 试用考核:由各试用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后方予以转正。25.1.2 年终考核:每年年底进行。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经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公司规定处理。25.1.3 晋升考核:员工的工作能力与岗位表现是否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发展规划是决定其晋升与否的前提,PDR(Performance and Development Review)的结果是员工晋升与降职的重要依据,一般而27、言,在员工工作能力与岗位表现正常的情况下,上司不会晋升PDR结果未能达到前两个等级的员工。25.2 年终考核的内容: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目标、员工职位要求,公司与员工共同设定任务目标;在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客观需要调整任务目标。每年年底,公司依据年初设定的目标和本年度员工任务完成情况,来评价员工的当年的业绩,评价结果可分为五个等级:1表示超额完成全部任务; 2表示超额完成部分任务; 3表示完成全部任务; 4表示完成部分任务; 5表示未完成任务。25.3 年终考核主要依据员工当年的业绩,但同时参考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25.4 年终考核结果将进入员工任职记录,公司28、将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年终奖励。第八章 假期第二十六条 假期类别26.1 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年休假、加班补休假、病假、产假、工伤假、公假、事假。第二十七条 法定节假日27.1 公司将遵守中国政府所规定的法定假日,共计11天,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7.2 公司依法安排员工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29、本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约定支付加班工资。第二十八条 婚、丧假28.1 符合法定婚龄者的员工(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在本公司服务期间注册登记结婚时,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符合计划生育的晚婚(男年满25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的假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28.1.1 员工请婚假应按请假要求申请,获准后到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门备案。28.1.2 婚假应在结婚证书签发后6个月内使用。28.2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员工配偶的父母去世,公司将给予员工三天的丧假;必需赴外地治丧,可酌情给予路途假。员工请丧假的需出具医院的死亡通知书。第二十九条 年休假2930、.1 职工连续工作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9.2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29.3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9.4 年休假可以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安排休假,也可以由部门主管直接安排进行休假。未经许可,员工自行以年休假名义休息的,根据具体情节视作事假或旷工。29.5 年休假每次休假至少为半天,不能拆成小时使用。29.6 公司如遇紧急情况可延迟或中止员工的年休假,此时员工必须继续留在岗位上或立即回公司工作。第三十条 加班补休假30.1 员工休息日加班的,31、可以依法享受加班补休假。30.2 加班补休假由公司统一安排或员工凭补休单向所在部门申请,补休假应在加班之日起六个月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予折抵现金。30.3 享受加班补休假的员工不再享有相应的加班费。第三十一条 病假31.1 员工如患有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要使用病假停工治疗的,除急诊或突发疾病外均应当事先向公司递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病历、医院的病假建议书及其他公司需要的材料,经公司批准后可以休病假。员工如反复请病假、请长病假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复查,员工拒绝检查的,病假不予批准。31.2 员工请病假的,应当亲自向公司递交请假申请,住院32、治疗人员在住院期间可以由其亲属代为递交请假申请。31.3 员工请病假的,每次申请休假期限一般不超过5天,病假期满需继续休病假的,应当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住院治疗人员在住院期间每次申请休假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两周;员工患重大疾病的,公司酌情予以延长申请休假期限。31.4 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算;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33、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31.5 病假仅用于员工治疗疾病,员工在病假期间应当安心养病,不得利用病假时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也不得从事任何自营业务,不论是直接或间接、有偿或无偿,否则按严重违纪处理,已休的病假按34、旷工处理。31.6 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产假32.1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前检查假、产假;单胎顺产休产假90天,其中产假前15天,产后75天。 32.1.1 难产、多胞胎、及晚育的假期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32.2 所有女员工一经获得医生开具的怀孕证明,应在两个月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并附上有医生签名的指明预产期的医院证明。32.2.1 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10周向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第三十三条 事假33.1 公司不鼓励员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休假。员工年休假未使用完毕的35、,公司不给予事假补偿。33.2 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申请,经部门批准,并获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33.3 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第九章 培训和发展第三十四条 培训目的34.1 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服务的要求,帮助员工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发展。第三十五条 上岗培训35.1 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35.1.1 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岗位应知应会;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35.1.2 上岗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35.2 上岗培训的考核与员工转正评定36、相结合。第三十六条 在岗培训36.1 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36.1.1 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36.1.2 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36.2 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36.2.1 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36.2.2 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识、新技能等。36.2.3 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部门或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总经37、理批准执行。36.3 培训考核的资料将归档保存,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第三十七条 培训协议37.1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37.2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7.3 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十章 劳动纪律第三十八条 纪律总则38.1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和有效的发展,公司制定了纪律规范,员工均应自觉遵守。 公司根据违纪行为和后果的严重程38、度,将违纪行为分成三个等级:一般违纪行为、较重违纪行为、严重违纪行为,并分别给予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第三十九条 一般违纪行为39.1 以下行为构成一般违纪行为:39.1.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或损失轻微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者串岗,但未造成任何后果者; 未经批准使用不属自己使用之电脑、存储设备、车辆、电器、运输设备,未造成损失的; 下班后不按安全规程切断电源的; 下班后不按规定封闭门窗,未造成任何损失的; 未经申请许可擅自安排外人进入公司者; 将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宠物进入工作39、场所情节轻微者;39.1.2 扰乱工作秩序,情节较轻,能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在工作时间躺卧休息或打瞌睡,怠慢工作者; 工作时间与同事、公司外来人员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看电视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的; 在工作时间内电话或者网上聊天、炒股票、戏闹者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工作期间喧哗; 办公区域内吸烟的; 有损公司公共场所、工作场地整洁的行为,如:随便吐痰、乱扔杂物、垃圾、随地随意堆放物品、损坏公共绿地、破坏环境卫生等; 不保持更衣柜内整洁; 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在工作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信息; 浪费公物,造成40、损失人民币1000 元以下(包括 1000 元)的; 初次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 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进行工作; 不按公司要求,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车辆随意停放,有损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 着装不合要求,经主管指出仍不改正或再犯的; 仪表、礼仪、言行不符合员工规范; 携带出公司的物品的手续不全; 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者; 旷工达半个工作日; 上下班无故不打考勤卡的; 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价值在500元以内的;39.1.3 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违背职业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本人亲属(父41、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包括因收养或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上述亲属)在公司或公司关联单位工作但不向公司申报的; 持有竞争对手股份,不向公司申报的; 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39.2 员工如犯有一般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奖金总额的20%-50%,具体金额由公司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核定。第四十条 较重违纪行为40.1 以下行为构成较重违纪行为:40.1.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情节较重、造成安全隐患的;或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害,损失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隐患; 私自移动安全消防设备; 未经允许,动用公司机器设备、42、工具及材料等; 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者串岗,经指出拒不改正的; 未经批准使用不属自己使用之电脑、存储设备、车辆、电器、运输设备,经指出拒不改正的; 下班后不按规定封闭门窗,造成任何财产损失; 在工作时间持有或企图将烈性酒或麻醉剂带入公司; 违反保密规定,丢失文件、资料;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种钥匙,尚未造成损失; 违反公司出入制度,不听前台劝导的; 未经许可携带公司财物出公司的; 介绍商品时诋毁其他品牌或公司;40.1.2 扰乱工作秩序,不服从公司和上司的管理,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无视上司安排,故意消极怠工的;故意不服从上司43、的指示或是阳奉阴违; 工作时间睡觉; 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因私人原因多次或长时间使用公司电话,打声讯电话或拨打长途电话者或累计数额较大的;上网浏览有不良或违法信息的网页; 浪费公物,造成损失人民币 1000 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对上司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执行得严重不当且不申报正当理由者; 犯有一般扰乱工作秩序行为,经同事和上司指出仍拒不改正的;未经上司主管同意,擅自换班、调班的; 在公司范围内与上司、同事或客户争吵、吵架的; 除商业礼仪或应酬外在工作时间喝酒; 酗酒后上班; 违反用车制度,如:公车私用、未经允44、许将公司车辆交由公司非驾驶人员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瞒报相关车管部门、酒后驾车、违章驾驶等,但未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未经批准,无证启动、驾驶公司机动车辆; 未经许可擅自涂改、损毁、移动公司张贴的通告和文件; 泄露、传播自己或他人薪资情况;一个月内连续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 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包括1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不满5个工作日者; 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者; 随意改变考勤卡; 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玩忽职守,但未造成公司蒙受损失者; 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价值超过500元不满1000元的;40.1.3 在内部工作和外45、部交往中发生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收到现金货款没有按公司规定又没有经公司经理同意超过1天交回公司的; 无故损坏公司、客户或他人财物的,损失达不满1000元的; 索取、收受客户、供应商、关联公司或其他与公司存在交易、正在交易或试图发生交易的单位、人员财物或服务; 员工的个人不良行为,如被报纸、杂志、电台、广播、网络及相关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因为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等原因,导致客户投诉或公司损失的;40.1.4 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情节轻微并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触犯法律、法规,但情节轻微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合同期内犯有一般违纪行为2次者。40.46、2 员工如犯有较重违纪行为1次,将受到严重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奖金总额的50%-100%,具体金额由公司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核定。第四十一条 严重违纪行为41.1 以下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行为:41.1.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或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害,损失额为人民币 5000 (包括5000)元以上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有意毁坏或私自运用安全消防设备; 未经允许动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及材料等造成任何事故或者任何事故隐患的;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者串岗达3次以上(包括3次),或者造成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任何后果者; 未经批准使用不属自己使用之电脑、存储设备、47、车辆、电器、运输设备,造成损失者; 下班后不按安全规程切断电源,引起事故或者事故隐患的; 携带违禁品如凶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公司; 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种钥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违反公司进出入制度,不听前台劝导并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41.1.2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工作秩序,破坏公司工作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聚众怠工、停工或煽动怠工、停工; 聚众闹事; 造谣生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使用公司电话拨打有不良或违法信息的电话; 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信息或未经允许使用外来磁盘等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行为,以致感染病毒或造成公司损失及其48、他不良影响的; 浪费公物,造成损失人民币 5000 元以上(包括5000 元);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在公司范围内袭击上司、同事或客户、互相殴斗或有其他使用暴力的行为; 制造谣言、恶言中伤、污辱、诽谤 、恐吓、谩骂、威胁、危害上司、同事或客户; 在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便利的; 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饮酒滋事的; 吸毒后上班; 在无公司许可情况下,在公司范围内售卖非属于公司经营商品之内的物品; 违反用车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员工有任何偷盗行为的; 侵占公司财物的; 未经许可在布告栏内张贴或在公司内散发任何材料; 向公司竞争对手泄露薪49、资情况; 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连续或1年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包括5个工作日); 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故意撕毁公文者; 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价值超过1000元的; 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并造成不良影响者;41.1.3 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中发生利益冲突、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违背职业操守,给公司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带来损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收到现金货款没有经公司经理同意超过2天交回公司的; 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 在任何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 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50、招摇撞骗; 未经授权,披露公司专有保密信息; 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向公司的竞争者或其他机构泄漏保密信息; 向任何人(包括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等)发表声明或透露任何财务资料或任何保密资料,包括员工手册的详细内容者; 散播有损本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谣言; 员工的个人不良行为,如被报纸、杂志、电台、广播、网络及相关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本人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包括因收养或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上述亲属)在公司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工作但不向公司申报的; 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 在外兼职的(无论51、有偿还是无偿); 无故损坏公司、客户或他人财物的,损失达1000元的; 索取、收受客户、供应商关联公司、或其他与公司存在交易、正在交易或试图发生交易的单位、人员的财物或服务,并为其谋取利益者;索取、收受公司竞争对手的财物或任何服务; 违反规定或未经批准给予客户佣金、回扣的; 贪污、收受贿赂、行贿或挪用公款,经查明属实的; 污辱、袭击顾客,工作态度恶劣;41.1.4 员工欺骗公司、虚报谎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隐瞒或伪造履历,或其他任何不诚实行为; 提供虚假的医疗证明;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 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伪造、私盖或盗用公司印章; 偷窃、涂改、52、伪造、藏匿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凭证、记录、单据、账目及其他文件证明;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提供虚假票据、骗取公司财物的; 营私舞弊,侵吞公有财物;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使国家和公司遭受损失; 其他弄虚作假、不诚实行为;41.1.5 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罚、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参加国家禁止的非法组织;因公出国,无故逾期不归的; 员工有非礼、性骚扰行为的(包括言语、肢体语言、行为等); 偷拿、盗窃或非法占有客户、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员工的违纪行为致使公司陷53、入法律纠纷的; 合同期内犯有一般违纪行为一次和较重违纪行为一次; 合同期内犯有较重违纪行为二次。41.2 员工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第四十二条 其他劳动纪律42.1 员工不得以对违纪处分有意见为由停止工作或不履行职责。如有无理取闹的行为,则按再次违纪处理。42.2 员工如一个违纪行为违反多项制度的,公司有权按处罚最重的规定予以惩处。42.3 员工的违纪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第十一章 离职第四十三条 合同终止4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43.1.1 劳动合同期满的;43.1.2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3.1.3 员工54、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3.1.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43.1.5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4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协商解除44.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44.2 如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五条 辞退45.1 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45.1.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5.1.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45.1.55、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5.1.3.1 “失职”是指员工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因而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利的影响。以下行为构成失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如对下属的过失行为不处理、不报告); 在履行职责时,因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 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未及时报告; 遗失公司重要资料及物品; 其他因过失而损害公司形象、名誉、财产和利益的行为。以上行为处罚等同于犯有较重违纪行为。45.1.3.2 因失职造成公司形象、名誉、财产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构成严重失职。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因过失使公司受到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或社会公众负面评论; 因过失使公司56、被追究法律责任; 财产损失额达到5000元以上。45.1.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45.1.4.1 严重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公司客户流失; 商业秘密泄露。45.1.4.2 拒不改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在公司提出后3个工作日内未停止为他其用人单位工作; 员工又出现为上述单位或上述单位之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45.1.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45.1.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57、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45.2.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5.2.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员工因工作能力受客户投诉不能改善或受客户二次以上的投诉; 新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其工作效率仍明显低于同等职位的同事; 考核结果为最后两个等级的; 销售人员的售价明显低于同类商品的价格; 采购人员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价格; 员工经培训后不具备岗位任职资58、格证书的; 员工不能通过公司内部上岗前培训考试的; 实行重点客户专门负责或地区专门负责的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负责对象丢失的。45.2.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员工从事的工作岗位由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而取消; 项目取消而无工作任务; 公司搬迁的; 实行重点客户专门负责或地区专门负责的员工非因个人原因导致负责对象丢失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辞职46.1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59、以解除劳动合同。46.2 不按程序提前通知即擅自离职者,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签订保密协议的,赔偿办法根据保密协议另行约定。第四十七条 离职面谈47.1 离职面谈是辞职员工和公司代表进行的面对面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公司更好地理解员工辞职的原因以提高工作满意度,降低辞职率。47.2 离职面谈不是一问一答的形式,公司代表应鼓励辞职员工就工作满意度、工作环境及管理等方面发表真实的意见;47.3 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经理和/或上级职能经理是主要面谈人;47.4 离职面谈记录应避免任何主观或空泛的信息;47.5 离职面谈记录(离职面谈表)将在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存档。第四十八条 工作交接48.1 员工无60、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48.1.1 员工应就下列事项办理移交: 所经营保管的公司财物(含个人装备,工具等); 应办未办及已办未了的事项;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本资料来自 所经办业务之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48.1.2 工作交接手续应由员工亲自办理,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移交,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48.2 逾期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而导致公司财物缺少、损坏,以及使公司蒙受其他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48.3 无论员工以何种原因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时发放。48.4 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61、合同时为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第十三章 争议第四十九条 争议处理的原则49.1 员工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以合法的形式予以解决。员工不得借故闹事、破坏正常的经营和管理秩序、停止工作及停止履行职责,也不得采取其他过激行为。49.2 如果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由停止工作或停止履行职责的,将视为严重违纪。49.3 如果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借故闹事或者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公司有权将其立即辞退。第五十条 争议解决途径50.1 争议发生后,员工应首先同其直接上级主管人员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沟通,以促进争议的协商解决。50.2 如直接上级主管人员无法解决或员工对该上级主管人员的意见仍不满意或者争议涉及该直接上级主管人员的,员工有权将争议直接提交行政或人力资源部,行政或人力资源部将协调各方予以解决。50.3 如果争议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得到解决的,员工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司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司注册登记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