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内控制度工作业务档案7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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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内控制度(工作、业务档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工作制度2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业务档案管理办法23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9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管理办法40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管理办法48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管理办法57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审核小组工作规则65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工作制2、度(xx年4月15日制定,平证发xx142号文发布,自xx年4月23日起实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规范固定收益事业部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促进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稳定、健康和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固定收益事业部,固定收益事业部专职负责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固定收益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客户开发与项目承揽、固定收益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固定收益产品的承销与交易、固定收益市场与产品研究等。 本制度所指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债、企业3、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固定收益特性的结构性产品、固定收益衍生产品等。 第四条 公司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 第五条 公司的固定收益产品承销管理采用资本承诺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 第六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日常事务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七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开展。具体职责包括: (一)固定收益证券交易业务及交易策略分析。 (二)债券远期交易、利率互换、利率期货等固定收益衍生品种的研究、交易。 (三)固定收益类融资业务的方案制作、申报、承销工作。 (四)资产4、证券化等结构性融资产品的开发与研究。 (五)固定收益业务风险管理。 (六)其它应当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的固定收益业务工作职责。第三章 组织框架与岗位职责 第八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设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部门下设债券销售交易部、债券融资部、结构性产品部和项目管理部四个二级部门,全面开展固定收益业务。部门组织框架及岗位设置如下: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固定收益事业部债券销售交易部债券融资部结构性产品部项目管理部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国债金融债承销岗债券销售岗债券交易岗债券研究岗中台管理岗理财业务岗金融同业岗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项目承揽岗项目执行岗信用分析岗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产品设计岗产品研究岗产品销售岗5、结构融资岗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项目管理岗综合管理岗债券资本市场岗兼职内控协调人岗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管理制度,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其它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 2制定并执行固定收益事业部发展战略、年度预算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完善固定收益事业部制度建设,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风险控制。 4合理配置固定收益事业部人力资源,制定部门员工考核与奖励制度,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5领导固定收益事业部工作。 (二)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领导部门工作,领导所分管二级部门工作。 2组织所分管二级部门开拓固定收益市场,开展固定收益业务。6、 3开拓并维护与企业界、金融界和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各种资源,建立并扩大业务网络,促进部门业务发展。 4参与制定并执行固定收益事业部发展战略、年度预算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合理配置所分管二级部门人力资源,制定部门员工考核与奖励制度,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第九条 债券销售交易部岗位职责 债券销售交易部下设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国债金融债承销岗、债券销售岗、债券交易岗、债券研究岗、中台管理岗、理财业务岗、金融同业岗。 (一)债券销售交易部的工作职责 1从事国债、金融债、金融机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固定收益产品的承销业务。 2负责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7、私募债券等各类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工作。 3从事固定收益证券交易业务及交易策略分析。 4从事债券市场研究,对固定收益证券进行深度分析与评级。 5为公司自营固定收益产品投资提供咨询意见及研究支持,为客户提供定期及专题债券研究报告。 6从事债券远期交易、利率互换、利率期货等固定收益衍生品种的研究、交易。 7负责债券交易流程管理系统建设、日常交易流程跟踪、风险监控及评估。 8从事固定收益类第三方理财业务及客户资产管理顾问业务。 9负责银行渠道的拓展与维护,加强与银行渠道间的沟通与合作。 10领导安排的其他债券销售交易工作。 (二)执行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债券投资和交易业务。 2负责部门相关债券8、承销及销售业务。 3组织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并维护客户。 4负责组织、沟通、协调部门内外资源,为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支持。 5负责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6制订部门业务发展和年度预算计划并执行。 7领导安排的其它销售交易工作。 (三)副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债券投资和交易业务。 2负责部门相关债券承销及销售业务。 3组织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并维护客户。 4负责组织、沟通、协调部门内外资源,为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支持。 5协助执行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 6协助执行总经理制订部门业务发展和年度预算计划并执行。 7领导安排的其它销售交易工作。 (四)国债金融债承销岗岗位职责 1负责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9、券、中期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承销工作。 2负责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并维护客户。 3负责承销文件制作。 4领导安排的其它销售交易工作。 (五)债券销售岗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销售工作。 2负责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并维护客户。 3负责各种固定收益产品市场销售分析。 4领导安排的其它销售交易工作。 (六)债券交易岗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询价、谈判、交易业务,以及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业务。 2创造和捕捉债券相关市场交易机会。 3负责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并维护客户。 4负责提交入选备选债券池的债券品种清单,定期不定期提交对备选债券池的调整建议。 5负责提交入选交易对手池的交易对手名单10、及分类建议,定期不定期提交对交易对手池的调整建议。 6负责市场研究分析工作。 7领导安排的其它销售交易工作。 (七)债券研究岗岗位职责 1负责对宏观经济、债券市场及固定收益产品进行研究分析。 2负责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研究服务。 3负责为债券承销业务和金融产品开发提供研究支持。 4领导安排的其它债券研究工作。 (八)中台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债券中台系统的管理。 2负责编制债券日报、月报等。 3负责协调各种资源,协助开发并维护客户,建立和维护客户的档案。 4交易文档、合同订立、报审、存档等日常业务。 5领导安排的其他中台管理工作。 (九)理财业务岗岗位职责 1负责理财市场业务的开发设计及定价。 211、负责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投资分析及建议。 3负责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并维护理财市场客户。 4负责理财业务持续跟踪管理。 5领导安排的其他理财产品相关工作。 (十)金融同业岗岗位职责 1负责开拓银行渠道,开展与银行渠道的业务合作。 2负责银行渠道的维护。 3负责开展金融同业业务及合作领域分析。 4领导安排的其金融同业业务相关工作。 第十条 债券融资部岗位职责债券融资部下设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项目承揽岗、项目执行岗和信用分析岗。 (一)债券融资部的工作职责 1从事固定收益融资业务的市场开拓及项目承揽。 2从事固定收益融资项目的方案策划,以及项目的申报、承销工作。 3负责与固定收益融资业务的监管部门12、进行沟通与联络,密切关注政策动向。 4债券市场信息收集,公司客户资源的维护。 5领导安排的其它债券融资工作。 (二)执行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承销工作。 2牵头负责各项目全面管理,统一调度、安排相关的各种资源,确保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水平。 3负责长期客户维护,组织协调各种资源,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4负责维护与业务主管机关的关系。 5负责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6制订部门业务发展和年度预算计划并执行。 7领导安排的其它债券融资工作。 (三)副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承销工作。 2协助执行总经理13、进行各项目全面管理,统一调度、安排相关的各种资源,确保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水平。 3负责长期客户维护,组织协调各种资源,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4负责维护与业务主管机关的关系。 5协助执行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 6协助执行总经理制订部门业务发展和年度预算计划并落实执行。 7领导安排的其它债券融资工作。 (四)项目承揽岗岗位职责 1负责跟踪分析潜在客户,与潜在客户积极沟通,争取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承销项目。 2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与协调,负责与客户及主管机关的沟通,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3负责设计债券项目融资方案,保证项目相关文件的质量。 4负责与相关主管机构沟通落实14、相关工作,收集与业务有关的相关信息。 5领导安排的其它项目承揽工作。 (五)项目执行岗岗位职责 1负责设计、制作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融资方案。 2制作项目发行申请文件、项目实施等。 3为客户提供融资咨询及服务。 4发行市场分析,目标客户筛选。 5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信用分析岗岗位职责 1对发债主体进行信用分析,进行主体预评级。 2提出增级措施,并进行产品预评级。 3及时对发债主体的变化进行跟踪。 4与信用评级公司进行沟通、联系,讨论评级方案。 5撰写固定收益类产品研究报告。 6为债券销售交易和金融产品开发提供研究支持。 7积极参加与评级工作相关的各类培训。 8对主承15、销债券及自营投资债券发行人进行信用分析。 9跟踪揭示二级市场信用债券信用风险。 10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结构性产品部岗位职责结构性产品部下设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产品设计岗、产品研究岗、产品销售岗、结构融资岗。 (一)结构性产品部的工作职责 1从事结构性产品业务的市场开拓、业务开发及销售。 2从事固定收益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及销售。 3为固定收益产品提供信用增级方案及信用分析。 4负责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与联络,密切关注政策动向。 5国内外创新产品信息收集及市场研究。 6领导安排的其他结构性产品相关工作。 (二)执行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结构性产品业务市场开拓、产品16、开发及销售工作。 2牵头负责结构性产品项目全面管理,统一调度、安排相关的各种资源,确保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水平。 3负责与交易部门和机构客户的沟通,组织客户需求调查和结构性产品销售工作。 4负责与固定收益创新产品监管部门的密切沟通及关系维护。 5负责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6制订部门业务发展和年度预算计划并执行。 7领导安排的其它结构性产品相关工作。 (三)副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结构性产品业务市场开拓、产品开发及销售工作。 2协助执行总经理进行结构性产品项目全面管理,统一调度、安排相关的各种资源,确保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水平。 3负责与交易部门和机构客户的沟通,组织客户需求调查和结构性产品销售工作。17、 4负责与固定收益创新产品监管部门的密切沟通及关系维护。 5协助执行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 6协助执行总经理制订部门业务发展和年度预算计划并执行。 7领导安排的其它结构性产品相关工作。 (四)产品设计岗岗位职责 1根据客户需求及业务需求,提出固定收益类创新产品的思路及建议。 2与监管机构、客户、中介机构等进行沟通,细化创新产品方案。 3编写产品设计方案,并进行产品推广,取得各方对产品的认可。 4积极把握监管动态,了解各监管部门的关注点。 5与业界交流,了解业界固定收益创新产品情况。 6负责提供客户要求的各类咨询服务,并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培训。 7为各类创新产品的销售提供支持。 8完成部门18、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产品研究岗岗位职责 1研究国内外固定收益市场,收集国内外固定收益市场产品数据,跟踪产品创新,并定期出具产品创新研究报告。 2提出结构性产品创新建议,并为产品创新进行技术及数据支持。 3结构性产品的前期研究、开发与测试。 4参与结构性产品的承做。 5为结构性产品承销业务和交易业务提供研究支持。 6沟通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推广产品方案。 7负责组织、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和维护高端客户。 8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结构融资岗岗位职责 1负责结构性融资项目及结构性产品项目的承揽工作。 2研究结构性融资产品市场,提出结构性融资方案。 3制作结构性融资操作方案及相关申19、报文件。 4与监管机构沟通,并负责推进申报文件的审批。 5协助销售结构性融资产品。 6撰写结构性融资研究报告及相关建议文件。 7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部岗位职责 项目管理部下设执行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项目管理岗、综合管理岗和债券资本市场岗。 (一)项目管理部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审核及项目风险管理,监控项目合规开展。 2负责部门及行业数据统计及汇报,编制部门业务报表,开展部门经营分析工作。 3负责部门营运管理,协助事业部总经理制定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预算计划,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部门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完善与制定。 5负责承销项目方案设计及询价、定价20、发行工作。 6负责规划部门人力需求,组织实施部门员工招聘、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 7领导安排的其它项目管理工作。 (二)执行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事业部项目审核及项目风险管理。 2负责部门经营分析、内部营运管理工作。 3负责协助事业部总经理制定部门业务发展计划和年度预算计划并执行。 4负责事业部各项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督促执行和修订完善工作。 5负责组织承销项目方案设计及询价、定价、发行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事业部员工招聘、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 7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副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事业部项目审核及项目风险管理。 2负责部门经营分析、内部营运管理工作。 21、3负责协助事业部总经理制定部门业务发展和年度预算计划并执行。 4负责事业部各项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督促执行和修订完善工作。 5协助实施承销项目方案设计及询价、定价、发行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事业部员工招聘、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 7协助执行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 8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管理岗岗位职责 1实施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审核及风险管理。 2项目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完善与制定。 3组织、准备项目内核、风控及其他业务会议与相关事宜。 4项目相关协议、文本初审。 5项目日常统计及汇报。 6负责部门及行业数据统计及汇报,开展部门经营分析及汇报工作。 7实施事业部员工招聘、业务培训22、工作。 8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的招聘、培训、公文流转等工作。 2负责部门日常经营状况统计与汇报,编制部门业务报表。 3负责固定收益事业部与公司内其他部门及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4部门客户资源管理和协助项目组为客户提供服务。 5部门档案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6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债券资本市场岗岗位职责 1负责承销项目方案设计。 2负责与监管部门、同业机构及重点客户的沟通与联络。 3承销项目的询价、定价。 4承销项目的后期组团、发行上市及上市后持续督导等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各种资源,联络同业、机构,开发和维护高端客户。 6收集债券市场信息23、。 7领导安排的其它资本市场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内控协调人岗位职责 固定收益事业部设置兼职内控协调人岗位,内控协调人负责本部门的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 (一)合规管理职责 1协助对本部门制定的各项业务制度及流程进行合规审查。 2检查本部门业务制度、流程的遵守情况,监督业务系统和日常业务的开展情况,评估本部门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并针对本部门内部的合规风险提出相应解决建议。 3负责对合规部合规评审、合规检视等业务事项提供相应协助、配合与支持。 4对新业务、有违规嫌疑业务进行初步合规判断,并提出相关意见。 5对本部门合同的签订和印章的使用及制定的标准业务合同等进行初级审查,并出24、具相关意见。 6负责就本部门的合规管理情况向合规部汇报,并按要求提交本部门合规报告。 7其它应当履行的合规管理职责。 (二)风险控制职责 1通过公司监控系统对部门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及时监控。 2处理及跟踪有关部门提示的预警事项,跟踪业务的办理过程。 3对监控中发现的风险事件,进行风险分析说明,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风险事件。 4对新业务、有重大风险的业务进行初级风险评估,并及时报送风险管理部。 5负责就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向风险管理部汇报,并按要求提交本部门风险报告。 6其它应当履行的风险控制职责。第四章 业务流程与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固定收益产品交易业务流程交易询价交易前审核交易审批下达25、交易指令后台结算资金划拨报表制作交易档案保存 在固定收益交易业务中,须做到前台交易、中台监控与后台结算分离;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手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固定收益交易业务的具体流程、债券池、交易对手池等由固定收益事业部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 第十五条 固定收益产品承销业务流程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债券主承销业务流程项目承揽项目立项项目操作项目审核项目申报项目发行项目上市项目总结与档案保存后续工作 (二)固定收益产品分销业务流程承销参团承销额度确定债券销售承销总结与档案保存 固定收益产品承销业务的具体流程和管理办法由固定收益事业部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 第十六条 内部26、风险控制 固定收益事业部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以规范各项业务流程;通过内控协调人的合规审核和及时汇报来实时评估和监控风险。内部风险控制办法由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禁止行为 固定收益事业部的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 (二)以自营帐户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 (三)委托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代为买卖证券; (四)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自营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业务报表 在每个营业日结束后,编制包含承销、交易、套利产品资产和收入状况的日报表。每个营业周或营业月结束后,统计交易和经营27、状况,按相关规定编制相应的周报表或月报表。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 固定收益事业部所有业务档案应分类、及时、完整地提交部门综合员统一保管。档案管理办法由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条 保密制度 固定收益事业部为公司保密部门,部门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公司制度和职业操守,自觉对本部门投资决策、交易内容、项目资料、项目进展、项目档案、客户资源及财务报表严格保密。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业务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5月25日修订28、,平证发2012【】号文发布,自2012年【】月【】日起实行,原平证发xx158号文同时废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提高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质量,降低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和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收益事业务部业务档案是指固定收益业务适用的公司制度及其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制度、主承销项目档案、分销项目档案、交易档案和业务报表等。 第三条 固定收益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由部门综合员负责。第二章 固定收益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固定收益业务制度包括固定收益事29、业部所有制度和公司与固定收益业务相关的所有制度。 第五条 固定收益主承销项目档案主要包括: (一)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复。 (二)上报监管部门的所有申报/备案文件、监管部门历次反馈意见及对反馈意见的答复。 (三)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四)与发行人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其审批记录。 (五)发行核准文件/接受备案通知书。 (六)发行承销总结报告。 (七)与项目相关的会议资料,如资本承诺委员会、项目审核小组的会议记录、决议等。 (八)其他与项目相关、项目组认为重要的文件。 第六条 若主承销项目为保荐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需要进行持续督导的,项目档案应包括持续督导工作档案,持续30、督导工作档案主要包括: (一)向监管部门报送的保荐机构审阅表、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 (二)持续督导期间向发行人提交的访谈录、质询函及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往来文件。 (三)持续督导期间核查报告。 (四)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历次“三会”决议,信息披露材料,发行人向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交易所报送的材料。 (五)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历次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 固定收益分销项目档案主要包括: (一)主承销商或发行人邀请参团的相关文件。 (二)债券参团阶段对外提交的文件和签署的协议以及上述文件的审批记录。 (三)债券分销阶段客户提供的认购或31、投标文件。 (四)债券分销阶段对外提交的文件和签署的协议以及上述文件的审批记录。 (五)承销工作完毕对外提供的文件及其审批记录(如需)。 第八条 固定收益交易档案主要包括: (一)投资方案及其审批记录。 (二)二级市场交易档案,包括交易审批记录、成交单或债券买卖协议等。 (三)一级市场申购档案,包括申购审批记录、分销协议等。 第九条 固定收益业务报表主要包括: (一)反映部门业务经营或进行风险评估的定期性报表。 (二)其它报表。第三章 固定收益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员工应当认真做好业务档案的制作工作,业务档案应当清晰、完整,并及时提交部门综合员保管。 第十一条 业务报表可以电子32、文档形式保存,其他固定收益业务档案应以书面形式保存。 第十二条 公司制度应自颁布之日由部门内控协调人进行分类、汇编,并在汇编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交由部门综合员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 主承销项目档案的管理 (一)主承销项目建立项目档案负责人制,由项目经理担任负责人,项目经理可指定项目组成员具体负责项目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 (二)项目经理对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保荐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或项目主办人应对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进一步复核。 (三)项目档案应涵盖自项目前期尽职调查至项目全部结束的整个阶段,项目档案应编制目录,整理成册,33、并按项目档案的内容进行分类。 (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应按项目阶段整理项目档案。 (五)项目组应在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对项目全部档案(书面档案及打印的电子文档)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移交部门综合员,部门综合员登记存档,保存年限不得少于二十年。对于一些涉及发行人机密的材料可以单独归档管理。 (六)若固定收益主承销项目为保荐项目,应单独归为保荐项目档案保存,保荐项目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年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七)如项目组部分成员发生变更,项目组应保持项目档案归档及项目阶段进展报告报送的持续性及完整性;如项目组整体发生变更,原项目组应整理已结束工作的全部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文档),向继34、任项目组办理项目档案的交接。 (八)项目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作为项目质量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 其它业务档案应在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部门综合员,部门综合员登记存档,保存年限不得少于二十年。其中,分销项目档案的保存年限从分销项目完成之日算起;交易档案的保存年限从交易履行完毕之日算起;业务报表的保存年限从报表所属年份的下一年一月一日算起。 第十五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业务档案中的合同档案文件应在形成、收到或签章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部门综合员,部门综合员登记后将原件移送公司人事行政部(无原件的移送复印件),并保留合同档案文件的复印件。 第十六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收益业务档35、案进行检查和核查。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固定收益业务档案的,须经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如查阅或借用主承销项目档案,还应当经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并做好借阅登记工作。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6月【】日修订,平证发2012【】号文发布,自2012年【】月【】日起实行,原平证发2010664号文同时废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固定收益项目运作过程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提高工作质量和36、工作效率,控制业务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收益项目主要指企业债券主承销、公司债券保荐/主承销,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主承销、资产证券化项目,其他经监管部门批准从事的固定收益类项目可参考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固定收益项目运作应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其他业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制度”,杜绝内幕交易等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第二章 固定收益项目管理体制 第五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是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规划和发展的执行部门,事业部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 第六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运作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37、一)项目经理是单个具体项目运作的直接负责人,是非常设和不固定的项目组的负责人; (二)项目经理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提出,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单个项目经理的身份在单个具体项目全部完成后自动解除; (三)项目经理根据业务性质对债券融资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根据项目业务流程,对项目实行分阶段管理,具体包括项目承揽、项目立项、项目操作、项目审核、项目申报、项目发行与上市、项目总结、项目后续跟踪与服务等阶段。第三章 固定收益项目流程管理 第八条 项目承揽 (一)项目承揽指项目承揽人员通过通讯、现场调查、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方式与企业发生接触,进行以确认合作关系为38、目的的各种公关和策划活动; (二)项目承揽人员在项目承揽前,必须取得债券融资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同意; (三)项目承揽过程中,项目承揽人员直接向债券融资部负责人汇报,重大事项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需向事业部总经理汇报; (四)对于重大项目承揽,事业部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适时向客户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创新性的项目建议书(项目方案),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及业务创新组合服务; (五)项目承揽工作应符合事业部固定收益业务发展规划的要求,债券发行企业应符合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良好偿付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有39、关规定等条件; (六)项目承揽费用总额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具体控制和监督; (七)项目承揽人员应定期汇报所承揽项目的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需要及时专项汇报。 第九条 项目立项 (一)项目立项前,应按照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了解客户经营范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募集资金的用途等信息,并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 (二)项目申请立项前,项目承揽人员或项目经理应与项目管理部进行预沟通,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 (三)在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基本得到确认和项目可行性得到初步论证的基础上,项目经理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进行立项申请; (四)立项时项目40、经理必须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提交项目简介、项目进度安排以及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 (五)项目经理将项目立项申请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初审,审核通过后,项目管理部提交项目审核小组审核; (六)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七)项目立项申请经项目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依次报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八)经立项批准的项目,由公司财务企划部统一确定项目账户编号,并实行标准预算管理; (九)未获立项批准的项目,应终止该项目;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认为申请立项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目前虽存在一定不足,但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状况可以改善,可列入关注和跟踪对象。项41、目承揽人及项目经理应做好项目后续跟踪及客户维护工作,待项目满足条件后,再重新考核。项目立项申请材料、有关业务合作协议和其他必要的材料须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存。 第十条 项目操作 (一)项目组组建:项目组由事业部统一安排,项目组的项目经理和成员在项目立项签报中予以注明,事业部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重新确定项目组名单; (二)业务文件制作:项目日常运作过程中提交给客户的策划文件、业务协议、签章文件等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提交; (三)项目操作注意事项:项目组成员在企业承做项目时,必须维护公司的利益,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项目信息不得泄露42、给项目组以外人员(按照规定需汇报和报送的除外)。项目经理必须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与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沟通,以便其掌握项目进度和风险;项目小组在承做项目过程中,遇到突发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将情况和拟采取的处理方案向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对项目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案,以及与其他中介机构意见发生重大分歧的处理方案,项目经理须依次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事业部总经理,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项目审核 项目审核工作主要表现为业务协议、一般签章文件以及申报文件三类文件的审核。 (一)业务协议审核 1业务合作协议、财务顾问协议由债券融资部43、负责人、项目管理部审批后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 2担任项目主承销商事宜报资本承诺委员会审核,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承诺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主承销协议经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 3保荐协议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时项目申报材料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44、程序; 4分销协议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用债券承销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5. 公司合规部对项目业务协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核; (二)一般签章文件审核 1一般签章文件指与具体项目相关的报送有关公司外部部门或机构、客户的需由公司加盖公章的各类文件; 2一般签章文件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 (三)项目申报文件审核 1项目申报文件指公司担任项目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需要对发行人全套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并按照规定需出具的相关文件; 2项目申报文件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45、初审;项目管理部初审后,提交项目审核小组审核; 3. 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申报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凡由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并需公司内核小组出具意见的申报文件,需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签章手续,并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 第十二条 项目内核程序 公司内核小组审核程序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主承销业务内核工作规则进行。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 (一)项目组负责进行材料申报和沟通工作,申报与审核进展情况应定期告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事业部总经理汇报; (二)项目组获得的监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文件的反馈意见须及时报送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及其他46、相关人员; (三)项目经理负责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并组织项目组成员对监管部门反馈意见答复; (四)凡要求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项目由保荐代表人或项目主办人代表公司负责与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并组织协调项目主办人、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对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五)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签章手续并报送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 项目发行与上市 (一)项目组获得监管部门发行核准批文后须及时报送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47、; (二)项目管理部向风险管理部提交销售分析报告,由风险管理部出具风险评估意见后,项目管理部提请资本承诺委员会审议定价区间; (三)资本市场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发行与上市,销售交易人员负责债券的销售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总结 (一)项目组须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撰写、提交项目承销总结报告; (二)承销总结报告经公司盖章后报送监管部门; (三)项目组按固定收益事业部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及部门其他相关规定向部门综合员确认移交或归档从项目承揽至发行上市的全套项目材料档案和工作底稿,部门综合员负责项目材料的验收。 第十六条 项目后续跟踪和客户维护 (一)项目后续跟踪及客户维护工作由项目承揽人员及项目经48、理共同负责; (二)按照监管要求需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项目,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协议以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第十七条 项目终止 (一)项目终止指已立项的项目因立项后未通过内核审核、未获监管部门批准或其他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原因而造成项目不再继续实施; (二)项目终止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明确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并报送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三)项目组应总结项目经验与教训,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 (四)项目承揽人及项目经理应做好终止项目后续跟踪工作,与客户保持联系,掌握客户经营状况,若发现项目满足实施标准,可重新申请立49、项; (五)项目终止后,有关项目立项申请材料、项目申请文件、相关协议、项目总结和其他必要的材料须归档、妥善保存。第四章 信息隔离 第十八条 事业部对正在运作的上市公司保荐项目实行项目代号制度,在该等项目发行前相关业务文件内容及沟通交流应以项目代号替代项目真实名称。 第十九条 事业部运作的上市公司保荐项目签署合作协议,或在不签署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完成公司内部立项审批后,内控经理应及时将项目基本情况及涉及的内幕信息通报合规部门信息控制中心,由公司就该上市公司相关证券进行监控,预防或阻止内幕交易及其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行为发生,直至公司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已公开、项目完成或项目终止。 第二十条 参与50、保荐项目相关人员在项目申报中国证监会后,应及时申报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被保荐上市公司股票情况,以及买卖该上市公司相关证券情况。 第二十一条 参与项目相关人员应当就所涉及的项目内幕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公司、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解释与修订。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管理办法(xx年4月15日修订,平证发xx162号文发布,自xx年4月30日起实行,原平证发2005163号文同时废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债券主51、承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债券主承销的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收益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公开发行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的工作规范和风险控制。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的决策机构为资本承诺委员会,职能部门为固定收益事业部。 第四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是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的组织和实施部门,负责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的具体规划、组织、承揽、实施、统计以及主承销业务的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 第五条 财务企划部负责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的资金调52、拨及财务核算。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和稽核监察部分别是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合规审查及监督部门。第三章 项目承揽与立项 第六条 项目承揽是指项目承揽人员通过通讯、现场调查、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方式与企业发生接触,进行以确认合作关系为目的的各种公关和策划活动。 第七条 为促进项目承揽工作的成功实施,可在项目立项前与发行人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业务合作协议应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项目立项 (一)项目申请立项前,项目承揽人员或项目经理应与项目管理部进行预沟通,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 (二)在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基本得到确认和项53、目可行性得到初步论证的基础上,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申请立项; (三)立项时项目经理必须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提交项目简介、项目进度安排以及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计完成时间、项目风险、项目预计收入、预计成本以及项目评价等内容; (四)项目经理将项目立项申请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审核初审,项目管理部审核通过后,上报项目审核小组; (五)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六)项目立项申请经项目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七)公司分管领导在对固定收益事业部提出的立项报告研究后,作54、出立项、不立项或暂缓立项的决定,分别处理如下: 1对公司分管领导批复可以立项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小组进场工作; 2对不立项的项目,立即停止有关前期工作,分析原因并将项目资料录入项目数据库,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管理; 3对暂缓立项的项目,业务人员在研究暂缓原因后再提交更加详实可信的资料,直至公司分管领导作出立项或不立项的决定为止。第四章 项目承做与发行申报 第九条 项目立项后,项目组应尽快协助发行人完成债券申报发行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确定项目具体工作成员,并进场工作; (二)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 (三)与发行人签订主承销协议; (四)进行市场调研,组建承销团,签署承销团协议; (五)协55、助发行人确定债券担保人(如有); (六)协调组织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编写债券发行申报文件并向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主管机构申报; (七)协助发行人补充、完善向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主管机构申报的材料,直至获得批复; (八)协助发行人与债券登记托管机构联系债券的登记、托管事宜; (九)与部门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初步发行方案; (十)制定债券发行前的宣传方案,进行统一策划; (十一)债券发行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十条 主承销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承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资本承诺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承销协议。 第十一条 项56、目申报文件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前,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文件制作完毕并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初审;项目管理部初审后,提交项目审核小组审核; (二)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申报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相关申报材料方可办理签章手续,并向国家发改委正式上报文件。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后,由项目经理代表公司负责与国家发改委进行沟通,组织协调项目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对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 需主承销商回复书面反馈意见及重要问题的答复,项目经理须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57、理部审批后,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需由主承销商加盖公章的反馈文件,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 第十三条 主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应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项目承做期间,项目经理应带领项目小组积极工作,定期向固定收益事业部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遇到突发或重大事件,项目经理应及时将情况和拟采取的处理方案向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对项目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案,以及与其他中介机构意见发生重大分歧的处理方案,58、项目经理须依次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事业部总经理,经批准后实施。第五章 项目发行与上市 第十五条 项目组获得监管部门发行核准批文后须及时报送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事业部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 在项目发行之前,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共同拟订发行工作计划,包括制订发行工作时间表、发行推介材料等资料。 第十七条 项目发行期间,资本市场部与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发行宣传计划方案,包括联络报社并安排信息披露事宜等。 第十八条 销售安排: (一)场外分销: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固定收益事业部与目标客户签署分销协议,资金清算部按照分销协议完成债券的分销过户。目标客户应是全国银行间市场59、参与者,并已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资金清算部经办人员应按照分销合同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客户端录入分销结算指令,并向系统发送;复核人员在经办人员发送分销结算指令后登录系统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向系统复核发送,完成承销债券的销售过户; (二)柜台零售:在公司安排有柜台零售额度时,固定收益事业部、零售网点所在营业部、信息技术部、资金清算部应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柜台系统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分工合作,完成债券的注册、销售、托管和清算等工作; 第十九条 项目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证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程序性工作及资金划付工作。 第二十条 项目组应当在企业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60、企业债券发行、兑付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监管部门。第六章 项目总结与归档 第二十一条 项目发行上市后,项目组应负责编写本次发行承销总结报告。 第二十二条 在债券主承销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向部门综合员移交从项目承揽至发行上市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复; (二)上报监管部门的所有申报文件、监管部门历次反馈意见及反馈意见的答复; (三)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四)与发行人签署的相关协议; (五)发行核准文件; (六)本次发行承销总结报告; (七)会议资料,包括项目审核小组、资本承诺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决议等; (八)其他与项目相关、项目组认为重要的文件。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61、部负责项目归档材料的验收;档案确认移交或归档后进行项目收入结算考评,由综合员负责保存。第七章 后期管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后续跟踪及客户维护工作由项目承揽人及项目经理共同负责。与发行人保持经常性联系,掌握发行人项目进展和经营状况,若发现存在偿付危机,应立即上报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与发行人共同协商解决途径,及时足额取得兑付资金,保证兑付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五条 付息/兑付期间,固定收益事业部应及时了解发行人的付息/兑付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付息/兑付资金。第八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负责对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七条 稽核监察部、合规部负责对固定收62、益事业部的内控环境、制度执行以及经营成果实行监督检查。 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稽核监察部同时负责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八条 稽核监察部负责对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进行稽核审计。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发,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解释与修订。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管理办法(xx年4月15日制定,平证发xx161号文发布,自xx年4月30日起实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程序,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63、法规、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的工作规范和风险控制,其他由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固定收益类主承销业务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的决策机构为资本承诺委员会,职能部门为固定收益事业部。 第五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是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的组织和实施部门,负责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的具体规划、组织、承揽、实施、统计以及承销业务的管理64、和内部风险控制。 第六条 财务企划部负责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的资金调拨及财务核算。风险管理部、合规部、稽核监察部分别是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合规审查和监督部门。第三章 项目承揽与立项 第七条 项目承揽指项目承揽人员通过通讯、现场调查、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方式与发行人发生接触,进行以确认合作关系为目的的各种公关和策划活动。 第八条 为促进项目承揽工作的成功实施,可在项目立项前与发行人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业务合作协议应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 项目立项 (一)项目申请立项前,项目承揽人员或项目经理应与项目管理部进行预沟通65、,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 (二)在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基本得到确认和项目可行性得到初步论证的基础上,项目经理可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申请立项; (三)立项时项目经理必须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提交项目简介、项目进度安排以及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计完成时间、项目风险、项目预计收入、预计成本以及项目评价等内容; (四)项目经理将项目立项申请报所属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初审,审核通过后,上报项目审核小组; (五)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六)项目立项申请经项目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分66、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 (七)对批复可以立项的项目,可组建项目小组进场工作。对不立项的项目,立即停止有关前期工作,分析原因并将项目资料录入项目数据库,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对暂缓立项的项目,业务人员在研究暂缓原因后再提交更加详实可信的资料,直至作出立项或不立项的决定为止。第四章 申报材料的制作与审核 第十条 项目立项后,项目组应尽快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并协助发行人完成发行申报的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确定项目组成员,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确定项目主办人、项目保荐代表人,项目组进场工作; (二)协助发行人制作发行申请相关文件; (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及证券发67、行推荐书; (四)协助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助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 (六)协助发行人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级机构、担保机构等中介机构,做好发行申报准备工作; (七)与发行人签署保荐协议。 项目承做期间,项目经理应带领项目组积极工作,定期向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遇到突发或重大事件,项目经理应及时将情况和拟采取的处理方案向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及事业部总经理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对项目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案,以及与其他中介机构意见发生重大分歧的处理方案,项目经理须依次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事业部总68、经理,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正式上报中国证监会前,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一)项目正式申请文件制作完毕后,经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初审;项目管理部初审后,提交项目审核小组审核; (二)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项目申请文件经项目审核小组同意后,提交内核小组审核; (四)项目申请文件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签章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正式上报材料。第五章 项目申报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正式上报中国证监会后,项目经理负责与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凡要求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项目由保荐代表人或项目主办人代表公司负责与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并组织协调69、项目主办人、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对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审批后,报事业部分管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与审核进展情况应及时告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重大事项应向事业部总经理汇报。项目组获得的监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文件的反馈意见须及时报送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事业部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第六章 项目发行与上市 第十四条 在项目发行之前,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拟订发行工作计划,包括制订发行工作时间表、发行推介材料等资料。 第十五条 在项目发行前,公司与70、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项目组协同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承销团,签署承销团协议,对本次发行进行承销。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应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部向风险管理部提交销售分析报告,由风险管理部出具风险评估意见后,项目管理部提请资本承诺委员会审议定价区间。 第十七条 项目发行期间,资本市场人员与项目承销、销售等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发行计划方案,包括联系机构客户,联络交易所和报社并安排信息披露事宜,组织路演推介和簿记等。 第十八条 项目组根据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办理资金划付及公司债券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第七章 项目总结与归档 第71、十九条 项目组应在公司债券或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承销总结报告。 第二十条 项目组应向部门综合员移交自项目承揽至发行上市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 (二)上报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所有申报材料、监管部门历次反馈意见及反馈意见的答复; (三)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四)公司签署的所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 (五)发行核准文件; (六)本次发行承销总结报告; (七)会议资料,包括项目审核小组、内核小组、资本承诺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决议等; (八)其他与项目相关、项目组认为重要的文件。 第二十一条 部门综合员负责项目归档材料的验收;档案确认移交72、或归档后进行项目收入结算考评。第八章 项目持续督导 第二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公司对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期间。 第二十三条 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原则上由签字保荐代表人和项目主办人或至少一名参与过该项目的业务人员组成保荐工作小组,由保荐工作小组负责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后,保荐代表人应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保荐协议的约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确保发行人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符合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在持续保荐期内,保荐代表人应动态关注发行人情况,按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如书面信函、传真等)与发行人73、保持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并进行现场回访。 第二十六条 在持续保荐期内,如发行人出现违法违规且拒不改正,或者其他严重不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形,保荐代表人应及时报告事业部总经理,并配合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的前述事项发表公开声明、向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七条 项目持续督导期内保荐工作组取得的相关材料及公司出具的文件应及时提交部门综合员备案并归档。第九章 债券受托管理 第二十八条 若公司担任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审核通过后,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74、同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积极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第三十条 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发行人为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发行前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三)在债券存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四)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75、保全措施; (五)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重要义务。 第三十一条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与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四)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五)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第十章 风险控制 第三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负责对公司债76、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十三条 稽核监察部、合规部负责对固定收益事业部的内控环境、制度执行以及经营成果实行监督检查。 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稽核监察部同时负责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四条 稽核监察部负责对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进行稽核审计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5月25日制定,平证发2012353号文发布,自2012年6月18日起实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77、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程序,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根据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的决策机构为资本承诺委员会,职能部门为固定收益事业部。 第四条 固定收益事业部是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的组织和实施部门,负责私募债券业务的具体规78、划、组织、承揽、实施、统计以及承销业务的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 第五条 财务企划部负责私募债券业务的资金调拨及财务核算。风险管理部、合规部、稽核部分别是私募债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和稽核检查部门。第三章 项目承揽与立项 第六条 项目承揽指项目承揽人员通过通讯、现场调查、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方式与发行人发生接触,进行以确认合作关系为目的的各种公关和策划活动。 第七条 项目承揽人员在项目承揽前,必须取得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项目承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按照公司汇报制度的规定进行汇报。为促进项目承揽工作的成功实施,可在项目立项前与发行人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业务合作协议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约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79、八条 项目立项 (一)项目申请立项前,项目承揽人员或项目经理应与项目管理部进行预沟通,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 (二)在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基本得到确认和项目可行性得到初步论证的基础上,项目经理可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申请立项; (三)立项时项目经理必须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提交项目简介、项目进度安排以及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计完成时间、项目风险及对策、项目预计收入、预计成本以及项目综合评价等内容; (四)项目经理将项目立项申请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出具初审意见,审核通过后,上报项目审核小组; (五)项目审核小组80、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六)项目立项申请经项目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七)公司分管领导在对固定收益事业部提出的立项报告研究后,作出立项、不立项或暂缓立项的决定,分别处理如下: 1对公司分管领导批复可以立项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小组进场工作; 2对不立项的项目,立即停止有关前期工作,分析原因并将项目资料录入项目数据库,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管理;3对暂缓立项的项目,业务人员在研究暂缓原因后再提交更加详实可信的资料,直至公司分管领导作出立项或不立项的决定为止。第四章 备案材料的制作与审核 第九条 项目立项后,项目组应尽快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并协81、助发行人完成发行备案的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确定项目组成员,项目组进场工作; (二)协助发行人制作发行备案相关文件; (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四)协助发行人履行私募债券发行的备案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助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 (六)协助发行人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级机构(如有)、担保机构(如有)等中介机构,做好发行备案准备工作。 项目承做期间,项目经理应带领项目组积极工作,定期向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遇到突发或重大事件,项目经理应及时将情况和拟采取的处理方案向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对项82、目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案,以及与其他中介机构意见发生重大分歧的处理方案,项目经理须依次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事业部总经理,经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私募债券业务承销事项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承诺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提交资本承诺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承销协议。 第十一条 备案材料正式报证券交易所备案之前,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一)项目备案文件制作完毕,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初审;项目管理部初审后,提交项目审核小组审核;(二)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备案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签章手续,并向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备案文件。第十二条 业务合83、作协议、承销协议经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项目报送给公司其他部门或外部机构、客户的需由公司加盖公章的其他各类文件,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审批;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第五章 项目备案 第十三条 私募债券的项目备案申请按照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机构的规定办理,证券交易所对备案材料的完备性进行核对,项目组负责与证券交易所就备案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备案材料不齐全的,由项目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完整或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第十四条 项目84、备案进展情况应及时告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重大事项应向事业部总经理汇报。项目组获得的监管部门对项目备案文件的通知材料须及时报送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事业部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第六章 项目发行与转让第十五条 在项目发行之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者的适当性进行确认,并拟订债券发行计划,包括制订发行工作时间表、发行总体目标及实施方案。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第十六条 项目发行承销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采用广告等公开以及变相公开方式承销私募债券;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诱使投资者认购私募债券;对在承销活动中获得的内幕信息和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85、,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和商业秘密获取不当利益。第十七条 项目发行定价区间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承诺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提交资本承诺委员会审议。第十八条 债券发行如需组织承销团,由项目组协同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承销团并签署承销团协议,对债券进行承销。第十九条 项目组根据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办理资金划付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转让相关工作。公司如担任债券转让服务推荐人,须出具转让服务推荐书,保证发行人向交易所提交的转让服务申请材料、转让服务公告书等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条 在私募债券业务开展过程中,由固定收益事业部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86、,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第七章 项目的归档第二十一条 债券承销项目完成后60日内,项目组应向部门综合员移交从项目承揽至发行转让相关材料;归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承销协议、内部流程审批材料,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项目组认为重要的文件。第二十二条 部门综合员负责项目归档材料的验收;档案确认移交或归档后进行项目收入结算考评,由综合员负责保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归档材料保存期限在私募债券到期后不少于5年。第八章 债券受托管理第二十三条 若公司担任私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审批后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87、审核通过后,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印章使用程序。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积极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第二十五条 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私募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二)发行人为私募债券设定抵押或质押担保的,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私募债券发行前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三)在私募债券存续期内勤勉处理私募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四)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应履行义务(包括募集资88、金用途、提取偿债保障金)的执行情况,并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五)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由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六)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七)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重要义务。以上职责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六条 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应与发行人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一)拟变更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二)拟变更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三)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89、四)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五)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六)发生对私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第九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按照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负责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及管理。 第二十八条 稽核部负责对固定收益事业部的内控环境、制度执行以及经营成果实行监督检查。 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稽核部同时负责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二十九条 稽核部负责对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进行稽核审计。第三十条 合规部对私募债券业务流程制度、相关业务协议进行合规法律审查。第十章 附 则90、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发,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审核小组工作规则(2012年5月25日修订,平证发2012【】号文发布,自2012年【】月【】日起实行,原平证发xx143号文发布同时废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固定收益项目质量,防范固定收益产品发行风险,充分发挥固定收益事业部项目审核小组各项职能,保障其高效运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固定收益项目主要指企业债券主承销、公司债券保荐/主承销、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主承销、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债券主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91、“私募债券”)主承销项目,其他经监管部门批准从事的固定收益类承销业务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第二章 项目审核管理体系 第四条 事业部设立项目审核小组,项目审核小组对事业部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项目审核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固定收益项目立项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的项目申报/备案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有关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政策障碍,防范固定收益项目发行风险。第三章 项目审核小组 第六条 项目审核小组组成: (一)事业部总经理是项目审核小组的固定成员,其他成员由部门内部资深专业人士担任; (二)项目审核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审核工作92、,项目审核小组组长由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确定。 第七条 项目审核小组工作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项目审核小组对固定收益项目的立项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的项目申报/备案文件负有审核、监督和管理的职责,确保有关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政策障碍,防范固定收益项目发行风险,具体职责如下: 1在项目立项时,就项目可行性、收益性等方面问题进行评审,形成是否立项的审核意见; 2在项目发行申请材料报送监管部门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客观判断项目的风险,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二)项目审核小组应定期总结审核经验,并组织事业部承销业务人员进行法规制度和专业知识的研讨,不断提高执业水平,93、增强风险意识; (三)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应独立发表审核意见,享有表决权; (四)项目审核小组成员有权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发行人有关材料。对发行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第四章 项目审核工作流程及项目审核会议 第八条 项目立项审核工作流程 (一)项目经理将项目立项申请报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项目管理部初审同意后,项目管理部向项目审核小组组长提出项目立项评审申请,同时提交立项申请表、项目简介、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申请材料; (二)项目审核小组组长在收齐前款所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立项审核工作; (三)项目审核小组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具体项目发表是否立项的审核意见,94、并说明原因。项目审核小组成员提出的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表达准确、清晰。 第九条 项目申报/备案文件审核工作流程 (一)项目经理将项目申报/备案文件经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初审,经初审同意后,向项目审核小组组长提出项目申报/备案文件审核申请,同时须提供电子版的全套项目申报/备案文件; (二)项目审核小组组长在收齐前款所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的审核工作; (三)项目审核小组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具体项目发表是否同意对外申报/备案的审核意见,并说明原因。项目审核小组成员提出的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表达准确、清晰。 第十条 项目审核小组以召开项目审核工作会议的方式95、履行审核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审核小组会议由小组组长召集。组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出席会议的人数应当不少于项目审核小组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若出席人数少于项目审核小组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则会议另行择期召开。 第十二条 项目审核会议在小组组长收齐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审核小组组长应将会议通知及相关申请材料提前送达各位成员。 第十三条 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就项目立项召开审核会议时,会议议程如下: (一)项目经理报告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 (二)项目经理回答项目审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三)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分别发表是否同意立项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表述准确、清晰; (四)96、项目审核小组组长进行会议总结; (五)投票表决。 第十四条 同意立项票数达到参与人员一半以上方可立项。 第十五条 项目审核小组就项目发行申报/备案文件召开审核会议时,会议议程如下: (一)项目经理报告项目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项目经理回答项目审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三)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分别发表审核意见;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应对发行申报/备案文件的合规性作出判断,并从项目的可行性、风险以及适销性等重要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表述准确、清晰; (四)项目审核小组组长进行会议总结; (五)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项目审核小组成员认为存在尚待调查明确的可能构成发行障碍的97、问题,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的成员同意,可以对其发行申请暂缓表决。 第十七条 项目审核工作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后,由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对发行申请材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可以投同意票或者反对票。“同意”可包括:1无条件同意;2同意,须项目组修改材料或进一步补充说明;“不同意”应详细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同意票数达到项目审核小组参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为通过。 第十八条 未获三分之二以上项目审核小组参会成员通过的发行项目,项目组经补充相关手续和资料并报部门债券融资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提请项目审核小组重新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投票时,除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外,其他人员须离场。投票情况由召集人统计后,当场宣布结果。 第二十条 项目审核小组组长指定项目审核小组成员进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审核小组组长与其他参会人员签字后交部门综合员存档。 第二十一条 项目发行申报/备案文件经项目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应在会议结束后逐一落实解决项目审核会议提出的问题并向项目审核小组组长报告后方可对外报送。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固定收益事业部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