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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岗位设置聘用制度118页
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岗位设置聘用制度11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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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规划
上传人:yua****ong 编号:966854 2024-09-03 92页 137.12KB
1、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岗位设置聘用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001: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一、为规范我院机构的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管理,制定本办法。二、凡需独立设置的部门、科室、单位,其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均需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机构设置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的申请(含机构设置、调整的理由;设置机构要求具备的条件;现具备条件;对机构名称、性质、编制、隶属关系、筹建负责人的建议等)。(二)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三)人事部审核论证。(四)提交院级会议讨论2、。(五)新增的医疗机构需按照审批权限上报。(六)院长签署意见,人事部行文公布。三、经医院批准进行的机构设置和调整,经文件公布后,各有关部门须按照公布的名称和编码进行规范和更正。002: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避免人才断层,现结合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制度、学科带头人选聘制度等文件,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计划,构建良好的人才梯队,为医院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实现医院快速高效发展。一、人才梯队建设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分为成长型人才、骨干型人才、专家型人才,分别对应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员。(一)成长型人才管理3、:对于临床中、初级医师,必须按规定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者按照医院青年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完成医师轮转计划内容并考核合格。护理、检验、药剂等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纳入规范化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中级职称的任职资格。医院鼓励此类人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二)骨干型人才管理:受聘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重点地选派外出进修,掌握亚专科某方面的专业技术;同时,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各项临床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任期内,应争取开展一项以上的厅局级科研基金项目;应承担临床教学和培训工作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三)专家型人才管理:受聘高级职称的4、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应开展某项新技术,争取开展省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有侧重地开展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力,主办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或承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对于重点学科的高级职称人才,应争取成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省级学术团体的副主委以上。二、医院人才梯队培养体系(一)设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从人才引进、培养与培训、激励等方面给予支持。1.按照医院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人才的引进、使用与管理工作,完善人才引进制度,推动医院学科的建设与发展。2.按照医院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选拔确定学术带头人,将高学历、有抱负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成为一流人才,使其5、成为科室和医院的学术骨干,推动医院学科快速发展。(二)加强培训与交流,构建优秀合理的卫生人才梯队。1.在职学位提升。医院鼓励、支持优秀青年骨干在职攻读学位,为取得学位人员报销博士培养费。2.按照医院卓越医师培养计划,加强对外合作交流。3.按照医院青年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实施青年医师轮转,切实提高青年医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三)充分发挥老专家、老教授的重要作用,依靠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发挥起“传帮带”的作002: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用,为医院发展出谋划策。(四)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指导并参与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指导并参与医院的人才选留、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及评估等6、工作,选拔优秀毕业生,为医院发展储备人才。(五)加强管理干部的培养,为卫生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做好服务。三、人才职称比例学科的人才比例应符合岗位设置的指导比例。四、人才年龄结构重点学科人才的年龄结构参照1:2:4的比例进行发展和培养,即每名45岁以上的学科带头人配备2名30-45岁的骨干型人才和4名30岁以下的成长型人才。医院对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人才配备和培训情况,应进行重点规划,加强培训力度或加大配备比例。五、各科室每年年终总结和计划时,应向医院报告人才发展和培养计划,每5年做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和发展规划。003: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及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人力资源管理要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7、人事相宜,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既要讲求效率与公平,同时又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体现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属性,特制定以下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及规定。一、能级对应原则 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应使人力资源的整体功能强化,使人的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对应。医院岗位有层次和种类之分,它们占据着不同的位置,处于不同的能级水平。每个人也都具有不同水平的能力,在纵向上处于不同的能级位置。岗位人员的配置,应做到能级对应,就是说每一个人所具有的能级水平与所处的层次和岗位的能级要求相对应。 二、优势定位原则 人的发展受先天素质的影响,更受后天实践的制约。后天形成的能力不仅与本人的努力程度有8、关,也与实践的环境有关,因此人的能力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其个性也是多样化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有其总体的能级水准,同时也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及工作爱好。优势定位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指人自身应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岗位的要求,选择最有利于发挥自己优势的岗位;二是指管理者也应据此将人安置到最有利于发挥其优势的岗位上。 三、动态调节原则 动态原则是指当人员或岗位要求发生变化的时候,要适时地对人员配备进行调整,以保证始终使合适的人工作在合适的岗位上。岗位或岗位要求是在不断变化的,人也是在不断变化的,人对岗位的适应也有一个实践与认识的过程,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能级不对应,用非所长等情形时常发生。因此,如果搞9、一次定位,一职定终身,既会影响工作又不利于人的成长。能级对应,优势定位只有在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中才能实现。 四、内部为主原则 一般来说,医院在使用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时,总觉得人才不够,抱怨本单位人才不足。其实,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人才,问题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因此,关键是要在医院内部建立起人才资源的开发机制、使用人才的激励机制。这两个机制都很重要,如果只有人才开发机制,而没有激励机制,那么本单位的人才就有可能外流。从内部培养人才,给有能力的人提供机会与挑战,造成紧张与激励气氛,是促成医院发展的动力。但是,这也并非排斥引入必要的外部人才。当确实需要从外部招聘人才时,我们就不能“画10、地为牢”,死死的扣住医院内部。五、服务导向原则医院在人力资源配置的总体原则上,要十分强调患者的满意,尽量避免医院与病人之间的矛盾关系,因此,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要以服务为导向,以保证病人“看病放心,看病舒心”。六、精简有序原则003: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及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医院在进行人力资源配置的时候一定要充分利用现代医院管理工具,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闲职人员,做到轻装上阵,以最合理的人员投入创造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七、人员配备规定(一)人事部和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定的人员配备方法,在每年10月底制定下年度全院各部门人员配备计划,并报院务会审批。(二)制定计划时,应考虑下列因素:1.医院宗旨。11、2.医院发展规划。3.服务对象病人及其需求。4.医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5.医疗技术。6.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7.必要时协助相关部门主管做好工作流程、工作岗位时间及数量的评估和分析。(三)计划内容主要包括:1.所要求的员工的类别和数量。2.每个岗位在知识、技能和其它方面所要求的资格。3.员工工作分配方法。4.员工工作重新分配。5.当员工承担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任务时工作的分配。(四)定期评价计划的有效性,并进行审核和修改,保持有效。(五)定期监测人员的真实配备情况,并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004:人员紧急替代制度与程序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一、门、急诊人员紧急替代制度(一)门诊工作人员替代制度1.12、普通门诊若不能出诊,本人于开诊前及时通知本科室主任安排其他人员出诊。2.专家门诊若不能出诊,本人于开诊前及时通知本科室主任安排相应职称的人员出诊。进入门诊预约系统的专家须提前1天以上向门诊部申报。3.临床医技科室值班人员若不能出诊,本人提前通知本科室主任安排其他人员出诊。4.门诊部发现缺岗时,通知科主任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到岗。(二)急诊工作人员替代制度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本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本科二线、三线或科主任安排相应人员到岗。2.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岗。3.8小时以外或节假日急诊科有急诊患者需要会诊发现相关科室人员缺岗时,应及时通知总值班及相关科室主任安排相应的人员到岗13、应诊,不得延误急诊病人的诊治工作。二、病房人员紧急替代制度(一)白天:如因工作繁忙而人员不足,或当班医务人员因意外情况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有其下一级医师替代完成;若后者没有能力完成该诊疗操作,则需向科主任报告,请求派相应的人员替代,如有必要,可报告医务部或院领导,予以协调解决。(二)夜间及节假日:当遇到人员不足,或当班人员因故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由当班人员负责联系本科室二线值班人员接替,并报告科主任,如有必要可报告医院总值班或院领导,予以协调解决。(三)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安排上级医师二线值班或听班。三、手术人员紧急替代制度手术中若发生手术人员,尤其是术者因某些意外情况不能坚持完成手术时,由其下14、一级医师(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术;若后者没有能力或资质完成该手术,则需向其所在的科主任或专业组长报告,请求派相应的医师上台,必要时汇报医务部协调解决。各临床医技科室要结合本科室人员、床位等具体情况,合理安排科室二线值班人员或听班人员,确保科室人员不缺岗、不空位,保障医疗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四、其他岗位紧急替代制度其他辅助岗位、职能部门值班人员出现紧急或意外情况,原则上按照“谁排班、谁协调”的要求,由各部门和科室安排替代人员,必要时由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汇报。005: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15、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35号)和山东大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49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专业技术队伍现状和医院发展规划,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在职的我院全体医护及后勤人员。二、岗位设置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根据山东大学核定的我院岗位设置总体方案,从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 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针对各类学科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情况,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医疗技术人员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16、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努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三)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相结合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注重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泛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院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支队伍的协调发展。三、岗位总量、岗位类别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我院编制岗位数为1483人,现有岗位总量853人。医院新的编制标准出台后,岗位总量按照规定程序相应做出调整。首次聘任时,全院各岗位数量按现有在编职工人数确定。(二)岗位类别医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17、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药、护、技)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师岗位是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医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医院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三)岗位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具体的结构比例为: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医院岗位总量的8018、%;管理岗位占医院岗位总量的10%左右;工勤005: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技能岗位不超过医院岗位总量的10%。四、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一)专业技术岗位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中,应以医师岗位为主体,医、药、护、技各职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正高级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殊岗位,二19、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控制在3:4:3。初级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20、:5,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有工程、图书、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按照山东大学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首聘工作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87号)文件的相应规定确定,并与现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保持一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三级及以上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首次聘任按0.6:2.5:6.9的比例掌握;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2:3:5;十一级与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6:4;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三)管理岗位 1.根据国家规定,我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分五至十级,共六个等21、级。医院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六级及以上职员为高级职员;七、八级职员为中级职员;九、十级职员为初级职员。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五级至六级职员由学校聘用;七级至十级职员由医院聘用。005: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3.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原则上按1:2的比例设置;七级、八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60%;九级、十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四)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22、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技术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为35%左右,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5%以内。(五)特设岗位医院的特设岗位是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由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报学校审批。特设岗位不受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五、岗位聘用(一) 聘用条件 1.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家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23、本任职条件为:(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任职年限;(5)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2.卫生技术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条件(详见附件)。3.卫生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首聘评审条件(详见附件)。4.其他专业技术首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大学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首聘工作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87号)文件的相应规定执行。5.管理岗位首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年管理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6.工勤技能岗首聘申报24、评审条件,按照山大人字200886号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工勤技能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执行。005: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二)聘用组织医院成立“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党政联席会全体成员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医院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全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总量;各类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以及各类岗位的聘用方案等。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负责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下设“ 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由医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负责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及以上的岗位的推荐工作和三级及以下岗25、位聘用;设“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三)聘用程序1.公布各类各级岗位数量2.申请者填写山东大学附属医院岗位聘用一览表并报送相关材料。3.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向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拟聘人选;4.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专业技术二级推荐人选及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评审结果在医院内公示;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管理五、六级岗位推荐人选,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评审结果在医院内公示;6.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核,确定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人员名单;26、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定;7.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审,确定专业技术二级聘用人选,审定专业技术三级拟聘人选;确定管理五六级岗位的聘用人选。8.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五)聘用合同及考核1.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医院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做出考核,27、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2.考核分为聘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聘用期满考核重点在于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主要针对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005: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六)聘用期限、续聘及解聘1.我院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三年,其他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二年。距离离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聘期至离退休之日结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2.聘用合同的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医院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其他问题1.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的人员,从次月起其岗位等级直接晋升相应职务最低岗位等级。228、.对未参加岗位聘用或不聘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现职务相应最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执行。3.对考核不合格及行政或党内纪律受处分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4.首次岗位聘用时间为年1月,所以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5.医院的岗位设置与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实施,聘用结果报学校审定。七、工作纪律(一)全院高度重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学校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总体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岗位聘用工作,所有工作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聘用组织成员及学术委员会成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聘用工作任何环节涉及到本人及29、亲属时均需回避。(二)医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医院纪委、监察室、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接受职工在岗位聘任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报告。(三)任何投诉或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以事实为依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督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八、本办法由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006:职工院内调整工作岗位程序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一、人事部在院内网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二、报名人员填写医院职工调整工作岗位申请表,报人事部。三、人事部召开岗位调30、整会议(包括分管院领导,人事部,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研究确定人选。四、通知本人办理岗位调整手续。007:员工岗前培训制度生效日期:年8月25日 修订日期: 一、所有新员工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院性和部门内部的岗前培训:(一)每年七八月由人事部集中安排全院性岗前培训,其余时间为新员工提供岗前培训相关材料,内容包括:1.医院总体介绍; 2.医院宗旨、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绍; 3.医院对新员工的要求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介绍; 4.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礼仪教育; 5.安全保卫教育; 6.感染控制教育; 7.员工福利简介;8.病人权利介绍;9.医学教育与科学研究;10.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处方管31、理等。(二)部门内部的岗前培训由医务部、护理部和有关各部门组织,重点是与本部门有关的特定工作内容,培训应从新员工进人科室之日起,并在三个月内完成。二、岗前培训人员应准时到岗,参与并负责所有岗前培训计划中所涉及的课程。三、部门负责人要确保本部门新员工完成岗前培训的全部要求,岗前培训完成后,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工作能力进行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才能安排独立上班。四、院级岗前培训的资料保存在人事部,并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整理。部门岗前培训资料由医务部、护理部和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定期整理。五、合同工、进修生和实习生岗前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安排,内容包括医院总体介绍、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32、序介绍、工作职责、感染控制和安全保卫教育及有关业务培训内容。008:考勤与请销假制度生效日期:年4月22日 修订日期: 为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结合医院实际,经医院研究,现制订考勤制度如下:第一章 考勤规定第一条 全院职工实行集体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人工考核与院内一卡通考核相结合,考核按医院作息制度执行。第二条 以部门、科室和护理单元为考勤单位,科室负责人和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设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每天对职工出勤情况要如实登记,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报人事部,月底报下月排班表。第三条 各考勤单位报33、考勤表时,对各类请假人员要附请假审批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没有附送相关证明材料的,各类假期无效,按旷工对待。第四条 考勤员应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应理解、尊重考勤员的劳动,并主动协助考勤员做好考勤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考勤员的正常考勤工作,更不得打击报复考勤员,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第五条 固定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人事部会同办公室、医院总值班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不定期查岗,并将职工的每月出勤情况年终存入个人考核档案。第六条 迟到、早退、旷工(一)职工迟到、早退按单位制度处理: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扣罚50元。超过30分钟时按一小时计算,扣罚10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34、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二)旷工是指未按规定执行请假手续,并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班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发日岗资总额及出勤奖,旷工1日扣发岗资的30%和薪级工资、出勤奖,旷工2日扣发岗资的50%和薪级工资、出勤奖,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5日(含5日)者给予待岗察看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二章 请销假规定第七条 请假程序、批准权限(一)请假分为探亲假、公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假期按当年累计核准,即公历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类假期遇公休日、法定假35、日均不顺延。(三)请假不论假别均应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报相关领导批准。(四)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到人事部办理手续,并到院长办公室备案。一般职008:考勤与请销假制度生效日期:年4月22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工请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五)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应提前两天请假,以便安排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批假前必须安排好科室值班事宜,方能准假,请假批准后才能离岗。(六)除患疾病或紧急事故不能坚持上班可以补假外,其它情况一律不补假。补假者必须在事后两天之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或者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七)请假期满上班应36、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按规定销假而造成考勤失误的,由请假人自己负责。(八)在工作或公务活动中,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医院批准外出者,在外出期间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等,一律责任自负。第八条 假期与休假待遇 (一)探亲假1.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范围和条件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工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由职工供养的亲属)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工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相应的探亲待遇(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本探亲规定的待遇;(2)37、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工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3)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4)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施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来我院探亲,其往返路费由我院报销,但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5)配偶来我院探亲,已在其原单位享受探亲待遇的,我院职工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6)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待遇。3.职工探亲假期(1)探望配偶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结婚的当年38、与配偶两地分居,可以享受探亲假);(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者,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工休日、法定假日在内。008:考勤与请销假制度生效日期:年4月22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4.职工探亲待遇(1)在规定的探亲假(包括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2)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已婚职工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39、,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按规定给予报销。5.严格审批请假、销假、登记制度职工申请探亲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到人事部备案,返回后凭车票到人事部办理探亲路费报销手续。在探亲往返途中,遇到意外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证明,申请补假;属交通事故超过的日期,可以算作探亲假;特殊原因(应有证明)超过的日期,按事假对待;对无故超假者,按旷工论处。(二)婚假1.职工结婚,给假三天;凡男满二十五周岁及女满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者(指初婚),另增加两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2.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3.在济南领到结婚证书,到父母所在地40、举行仪式的,不再享受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待遇;在父母所在地申请结婚证书,而当年未享受探亲假的,可以享受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待遇,报销往返路费,假期二十天(婚假计算在内)。(三)丧假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三至五天丧假;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住宿费用,全部由职工自理;4.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满后,确因实际需要,不能按期返回上班,其超期的天数按事假论。(四)产假1.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41、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按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两个月;2.怀孕不满七个月引产的,可以根据医师的意见,给予三十天以内的产假,流产给假十四天;以上产假(包括工休日及法定假日在内)的工资照发。3.产假期满,因病需要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处理;4.凡计划外怀孕而做流产手术者,不享受流产假期,按病假处理。(五)病假关于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作如下规定:008:考勤与请销假制度生效日期:年4月22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1.病假在三个月以内者,每休一天病假扣月岗位工资的1.5%,累计满三十天者,加扣月岗位工资标准的5%。法定休息日、假日工资照发;2.连续病假超过三42、个月不满六个月者,停发岗位工资;3.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者,自第七个月起停发全部工资至到岗工作之日,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按照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4.职工因病休假,须有职工保健科的病假证明单,按医院职工管理权限报请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因公外出或法定的休假期间在外地突然患病,应有当地县以上医院证明,返回后由职工保健科核实,部门领导批准,可享受病假待遇。职工保健科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职工休病假情况汇总后报人事部;5.医院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一律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第二职业活动,否则一经发现,病假不予承认,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六)事假1.职工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43、要处理,可以请事假,事假期间,每休一天扣月岗位工资标准的3%,累计每满十五天者,加扣月岗位工资标准的10%;连续事假超过1个月的,停发岗位工资。法定休息日、假日工资照发;2.严格掌握请假手续,请事假3天以内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者,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部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凡请事假者须到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如不办理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论处。(七)公休假1.凡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者,每年休假10天;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每年休假15天;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每年休假20天;满二十年及其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国44、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2.职工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生活福利待遇不变,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3.职工休假期间,如外出旅游,除医药费外,所需费用自理,休假期与探亲假合并使用的,其往返路费按探亲假的规定执行;4.职工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20天的,或已在其他单位享受了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内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每超过一天抵减一天休假期;5.职工休假,要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的前提下,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按排,假期原则上当年使用,一次休完。第三章 其他有关规定第九条 各类在职攻读学位、成人教育等学习的人员,原则上不脱产,确需脱产者,须经所在科00845、:考勤与请销假制度生效日期:年4月22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室同意并报医院批准。脱产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内者,享受月岗位工资标准的50%,超过6个月以上者,自离岗学习的第7个月起,停发岗位工资至回院到岗工作之日。第十条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博士后进站人员、到外校攻读学位人员脱产学习,自脱产学习之日起先停发全部工资,待回院到岗工作时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发。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一月至一年岗位工资及有关补贴:(一)未经医院及单位许可批准,正常工作时间擅自在外承担其他工作的;(二)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医院工作秩序的;(三)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的;(四)其他个别问题46、经院务会研究确定。第十二条 凡出现旷工旷课现象者,取消年终评选资格,不享受医院各种奖励。第十三条 故意不完成医疗和教学任务,给医院和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或有其它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根据情况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或辞退、辞聘。第十四条 医院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因紧急工作需要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不到,否则按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辞聘处理。第十五条 如遇上级及医院与本规定有关的其他文件,同时参照执行。第十六条 本考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负责解释。009: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职工年度考核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的目的是47、为了正确评价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职工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职工的晋升受聘、工资调整和实施奖惩等提供依据。为了使医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06年度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对我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组织领导加强对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考核组织。(一)考核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由医院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48、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日常事务由人事部具体负责。(二)考核小组以各党支部为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所属支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主持述职、民主评议和整体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工作要求,形成被考核者的考核意见,确定其考核等次,汇总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及结果,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考核小组成员由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同时确定工作人员1 名,并报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查,人事部备案。 二、考核范围凡我院在编的正式职工(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人员),无特殊情况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凡现在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担49、任党政职务的双肩挑人员,列入管理人员考核范围。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现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范围。现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列入工人考核范围。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考核:(一)从企业单位调入医院工作不满半年的;(二)出国超过半年或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三)出国学习或探亲超过医院批准期限尚滞留不归的。三、考核内容对职工的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国家和医院对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009: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德,主要考核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和社会道德及职业道德状况;能,主要考核与本人所50、承担的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水平、管理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及知识更新情况等;勤,主要考核职工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绩,主要考核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职工在本岗位的廉洁自律情况。四、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的考核应有不同的侧重,具体工作量量化标准:管理岗位与工人岗位由组织部、人事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细则;专业技术岗位由医务部、护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各类人员考核优秀、51、合格和不合格的基本标准为: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业务精通,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圆满完成并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医疗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需在本专业同级人员达到均值以上。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要严格标准条件,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年底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为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不合格:政治业务素52、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岗位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定为不合格等次:(一)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或政治学习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二)未经医院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未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四)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五)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直接责任者(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六)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七)有吸毒、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性质恶劣者;(八)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者;(九)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53、核者;(十)其他不合格情况者。009: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生效日期:年1月30日 修订日期: 对于表现较差,考核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必须给予严肃批评并予以告诫,期限为六个月。告诫期间,所在单位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告诫期满,要根据本人表现,在两周内确定其考核等次,超过规定时间未确定的,按不合格等次确认。五、考核方法和程序职工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实绩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总结、群众评议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的基本程序为:(一)个人总结和述职参加考核的各级各类人员都要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54、作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本单位进行述职。(二)群众评议所在单位、部门、科室的人员或代表或服务对象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三)考核小组考核根据个人总结、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工作数量、质量)以及民主测评情况,严格对照标准,写出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个人不足等内容的考核评语,评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四)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将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晋升受聘、工资调整、津贴发放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者,可作为优先晋升职务或提前晋级的参考条件;考核合格者具有续聘资55、格并按规定晋升工资档次;考核不合格者,暂不聘任原职务,不能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降级或降低工资档次、调整工作、低聘、解聘或辞退的处理。七、若干规定(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人员由所在支部负责考核;(二)新接收的毕业生(不含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在试用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考核情况作为定级定职的依据。(三)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调入学校工作不满半年的人员,由原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现单位进行考核。(四)当年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作为一个考核年度计算。009: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56、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五)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可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结案后,根据处理决定再予确定。(六)经组织派出培训、学习或做其它工作的人员,由派出单位参考派往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七)因公负伤人员养伤超过半年未上班,不参加年度考核,养伤期间可作为正常考核年度对待。(八)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在察看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人员,在执行缓刑期间,可根据分配的临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是否解除处罚的依据。察看、缓刑期间,表现较好,正式分配工作超过半年的,可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九)停薪留职人员不参加考核,经组织批准复57、职后,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可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八、考核的要求年度考核是对职工全面素质的综合考核,是加强医院管理,实现由全员考核向全员聘任过渡的前提。各考核小组和单位负责人都要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每个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和考核任务的圆满完成。九、本实施意见由人事部负责解释。附件: 1.年度职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年度职工考核时间安排 3.年度职工考核优秀评选标准 4.年度职工考核具体实施办法009: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生效日期:年1月30日 修订日期: 附件3:58、职工考核优秀评选标准 一、医疗(技)岗位医疗工作质量及数量指标:(一)工作质量1.临床科室: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统计。计算2006年度每一位医师的病历终末质量平均得分,平均得分在本科室处于中等以上水平者有资格参评优秀。2.医技科室: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就工作质量指标对2006年度本科室同级人员进行排序,在本科室处于中等以上水平者有资格参评优秀。(二)工作数量: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统计。1.内科系统:(1)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计算2006年度门诊量和分管病人量,采取权重和赋分相结合的办法,科内排序、赋分后相加。两项权重各占50%,赋分办法举例:某科室共有副主任医师5名,单项排名第一位59、得5分、第二位4分、第三位3分。(2)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计算2006年度分管病人量(值急症期间的工作量按照本科室同级人员当月最高工作量计算),在全年同级同专业人员中处于中等以上水平者有资格参评优秀。2.外科系统:(1)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计算门诊量及主刀手术量,计算办法同内科系统。(2)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计算参与手术量(值急症期间的工作量按照本科室同级人员当月最高工作量计算),在全年同级同专业人员中处于中等以上水平者有资格参评优秀。3.医技科室: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就工作质量指标对本科室同级人员进行排序,在本科室处于中等以上水平者有资格参评优秀。(三)单向否决项目:1.出现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60、故者;2.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份丙级病历者;3.严重违反医保管理规定者;4.不服从医院工作调配者;5.教学事故责任人。(四)“工作质量”及“工作数量”基础数据由医务部负责提供。二、护理岗位(一)具体评选条件1.须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009: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生效日期:年1月30日 修订日期: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3.热爱护理岗位,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熟练掌握病人的临床护理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在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中成绩优秀者。5.注重学习,不断进取,及时掌握护理信息及发展动态,开拓创新,业绩突出61、,多次得到职工和患者的好评。(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优:1.出现差错事故、投诉、纠纷等情况者;2.年终理论、技术操作成绩有不及格者;3.年度病假时间1月,事假时间1周,出勤率90%,符合其中之一者;三、机关、后勤岗位(一)具体评选条件1.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政策和规定。2.能够立足本岗位、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在本岗位上有突出表现的。3.个人品德修养好,遵纪守法,在维护稳定、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团结协作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4.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5.刻苦钻研科学技术,在技术62、革新、技术改造、降低成本、保障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6.安心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服务态度,精湛的服务技能。在服务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优:1.年内迟到5次以上者;2.接临床服务电话10分钟不到者;3.医院劳动纪律检查二次以上不在岗者;4.出现违规、违纪及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者。009: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生效日期:年1月30日 修订日期: 附件4:职工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一、认真学习学校及医院有关考核文件,深刻领会、统一认识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考核小组整体考核工作(主持听取述职、民主评议、量化计分、评优63、评先等)。二、第一、二支部考核程序(一)第一、二支部考核小组:成员由本支部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1-13名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组成。(二)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本考核小组所属部门内部全体人员相互测评并评价计分(满分20分)。(三)考核小组成员集中听取所有职工述职并分别量化计分。部门负责人评价计分(满分40分);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评价计分(满分40分)。(四)三项考核分数相加并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产生本支部的职工考核优秀和先进工作者的具体人选。三、第三、四、五支部考核程序(一)第三、四、五支部考核小组:成员由支部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组成。(二)组织本考核小组所属科室内部全体人员(以科室为单64、位)相互测评,量化计分。(满分50)。(三)根据各考核小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职工述职形式。在考核小组成员听取所有职工述职的前提下量化计分。(满分50)(四)两项考核分数相加并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产生本支部的职工考核优秀的具体人选。(五)组织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根据工作实绩、群众测评情况为考核优秀者量化计分(满分100)并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产生本支部先进工作者的具体人选。四、第六支部考核程序(一)第六支部考核小组:成员由支部成员、部门、科室负责人和11-13名临床医疗科室负责人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人员组成。(二)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本考核小组所属科室内部全体人员相互测评并评价计分(满分20分)。(65、三)考核小组成员集中听取所有职工述职并分别量化计分。支部成员、部门科室负责人评价计分(满分40分);临床医疗科室负责人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人员评价计分(满分40分)。(四)三项考核分数相加并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产生本支部的职工考核优秀和先进工作者的具体人选。五、年度考核、评优名额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掌握在本支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先进工作者的比例为5%。具体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优秀名额和先进工作者名额附后。010:关于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的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度,逐步实现6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工作需要,医院自2004年起接收了部分人事代理制人员。根据医院与人事代理制人员签订的合同书内容,对人事代理制人员进行聘期期满考核。考核目的:为了正确评价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人事代理制人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并为人事代理制人员的续聘提供依据。为了使医院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医院实际,对我院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组织,医院成立行政管理专业和卫生技术67、专业两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组成,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实施。主持述职、民主评议和整体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工作要求,形成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提出聘任意见,汇总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及结果。考核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日常事务由人事部具体负责。二、考核范围根据合同书内容规定,所有聘期期满的人事代理制人员。三、考核内容对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主要根据医院对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人事代理制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和社会道德及职业道德状况;能,主要68、考核与本人所承担的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水平、管理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及知识更新情况等;勤,主要考核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绩,主要考核人事代理制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人事代理制人员在本岗位的廉洁自律情况。四、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以岗位职责及聘期内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的考核应有不同的侧重。010:关于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的实施办法生效日期:年01月3 0日 修订日期: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基本标准为:优秀:正确贯彻69、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业务精通,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圆满完成并超额完成聘期内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医疗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需在本专业同级人员达到均值以上。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内的工作任务。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岗位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出现合同中规定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者,必须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于表现较差,考核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70、员,必须给予严肃批评并予以告诫,期限为六个月。告诫期间,所在单位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告诫期满,要根据本人表现,在两周内确定其考核等次,提出是否续聘意见。五、考核方法和程序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实绩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总结、群众评议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的基本程序为:(一)个人总结和述职参加考核的人事代理制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自己聘期内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考核小组内进行述职。(二)群众评议所在单位、部门、科室的人员或代表或服务对象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三)考核小组考核根71、据个人总结、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工作数量、质量)以及民主测评情况,严格对照标准,写出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个人不足等内容的考核评语,评出考核等次,提出是否续聘的意见。(四)医院审定医院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决定被考核人是否续聘。六、考核结果的使用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签订聘任合同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者,医院优先续聘;考核合格者,医院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解除聘任合同;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暂不聘任原岗位,告诫期六个月,告诫期间医院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告诫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和医院岗位需求情况,确定是否续聘。七72、考核的要求010:关于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的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是对人事代理制人员全面素质的综合考核,是加强医院管理,实现全员聘任的前提。各考核小组和单位负责人都要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每个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和考核任务的圆满完成。八、本实施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附件: 1.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行政管理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2. 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卫生技术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3.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具体考核办法4.73、时间安排5.聘期期满考核表010:关于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的实施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附件3: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具体考核办法一、认真学习医院有关考核文件,深刻领会、统一认识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考核小组整体考核工作。考核等次标准:90分考核分数100分,优秀;75分考核分数90分,合格;考核分数60分,不合格。二、行政管理专业考核程序(一)行政管理专业考核小组的成员组成中须另聘请5-7名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二)以科室为单位组织本科室内部其他人员为应参加考核人员测评并评价计分(满分20分)。(三)考核小组成员集中听取所有应参加考核人员述职并分别量化计分。院领导、部门74、负责人评价计分(满分40分);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评价计分(满分40分)。(四)三项考核分数汇总,根据得分情况评出考核等次。三、卫生技术专业考核程序(一)以科室为单位组织本科室内部其他人员为应参加考核人员测评并评价计分(满分40分)。(二)考核小组成员集中听取所有应参加考核人员述职并分别量化计分(满分60)。(三)两项考核分数汇总,根据得分情况评出考核等次。011:关于返聘离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为更好的促进医院的发展与学科建设,继续发挥离退休老专家在医疗、教学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如下:一、返聘条件(一)返聘人员应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本人同意返聘75、者;(二)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曾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职务;(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返聘程序(一)由本人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及工作、生活安排提出返聘申请。(二)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对返聘申请进行研究,提出科室意见。(三)人事部审核后,将符合返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报医院研究决定。(四)受聘人员和医院签订返聘协议书。三、返聘期间的待遇(一)学术津贴:离退休人员返聘后可以根据医院有关文件规定继续享受原来的学术津贴。(二)奖金:根据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由聘任科室、部门发放相应奖金。四、几项具体规定:(一)返聘的医疗人76、员需能根据医院的工作安排,完成门诊、查房等工作;行政、工勤人员能完成医院安排的工作任务。(二)返聘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及个人身体情况可续聘。(三)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聘任科室、部门提出申请。解除返聘协议后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报人事部备案。五、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六、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012:工作人员奖惩规定生效日期:年8月13日 修订日期: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医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加强纪律,从严治院,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院工作人员77、指医院全体在职职工。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和医院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第二章 奖励的种类和批准权限第四条奖励表彰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个人奖励授予 “赣榆帮扶医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集体奖励授予“赣榆帮扶医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第五条个人奖励:凡工作成绩优异,贡献重大,事迹突出,授予“赣榆帮扶医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因公殉职,生前做出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的,可按奖励审批程序给予追授和追记奖励。第六条集体奖励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独立设置的机构。特殊情况下,根据上级要求派出的各种临时工作78、小组或临时组成的工作机构,也可适用集体奖励。第七条各部门单项业务表彰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立项申请,经批准后纳入医院统一表彰范围。以医院名义奖励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的,须经院级会议审核批准。 第三章 奖励的周期和数量第八条医院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奖励表彰活动。对在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表彰;受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奖励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表彰。第九条奖励表彰的数量每次受奖励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数量要从严控制,根据各单位人数和内部机构设置数按以下标准分配:先进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人员的3%;先进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5%。 第四章 奖励的条件和报批程序第十条 参评人员年度考79、核等次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 “赣榆帮扶医院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一)作风正派,工作严谨,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二)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学科的空白,推动了学科建设和发展,在同行内产生较大影响者;012:工作人员奖惩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三)政治思想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方面做出贡献,工作业绩突出者;(四)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踏实,长期在临床第一线为患者提供良好服务,业绩突出者;(五)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在提高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效益、开源节流等方面成绩显著、工作80、突出者;(六)保护公共财产,避免安全事故,使医院免受重大损失;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勇于同不良行为和犯罪活动作斗争,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七)有其他突出业绩者。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医院先进集体”的评选:(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坚持改革发展,锐意进取,起到表率作用的;(二)科室、部门内部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勤奋务实,廉洁高效,业绩突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纠纷和事故的;(三)圆满完成医疗任务,学科专业健康发展,人才梯队结构合理,注重技术更新。(四)完成教学、科研、预防保81、健任务,业绩突出的;(五)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患者和临床提供优质服务,业绩突出的;(六)根据工作需要,由医院组建的工作组(队)等承担临时工作任务,业绩突出的;(七)有其他突出业绩的。第十二条个人奖励由民主评议推选候选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并填报申报表,报医院审批;集体奖励,由申报单位填报申报表,报医院审批。 第五章 奖励表彰第十三条 对获得奖励的个人,颁发奖励证书。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锦旗或奖状、奖牌。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可视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经医院研究批准,可予以重奖。 第六章 行政处分的种类、给予、变更与解除82、第十四条医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如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也可免予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医院规章制度、决议,情节严重的;(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构成重大差错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012:工作人员奖惩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或诬陷他人,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四)有违职业道德,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行贿受贿的;(五)打架斗殴,赌博,损害医院公私财物的;威胁恐吓同事、扰乱工作秩序,违反医院纪律的;(六)纵容包庇他人违法乱纪的;(七)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财产,损公肥私,使国家或集体在经济83、上遭受损失的;(八)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九)其他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按照医院关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的规定执行,玩忽职守、情节严重者并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五条 给予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由人事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批准后,做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和行政处分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隐瞒其他严重错误,需要追加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在受行政处分期间,受到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又犯错误,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在给予新的行政处分时,加重一84、档处分,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改正错误的,按下列规定期限予以解除。规定期限的起始时间,从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一)警告处分满半年;(二)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满一年;(三)撤职处分满两年。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对于在处分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可以适当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延长解除处分期限后,还未改正错误或重新犯有此类错误的,予以辞退或开除。第十九条解除处分的程序为:(一)由本人提出申请;(二)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三)医院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四)85、将解除处分决定(附解除行政处分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所在012:工作人员奖惩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单位和受处分本人。第二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开除处分,由院级会议批准,自处分之日起,解除其与医院的人事行政关系。其档案转入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给予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并要经过相应的会议讨论。第二十二条因严重违反纪律不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工作人员,在处分没有决定或未获批准以前,经医院批准后可先停止其职务。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有权申诉并要求处理部门复议或向上级机关86、申诉,但在复议或复查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医院在收到受处分人申诉要求后,无特殊原因,应及时研究并自受理之日起一月内给予答复。 第七章 行政处分后有关问题的处理第二十四条行政处分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参照关于江苏省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199893号)和江苏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鲁人发2001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问题的处理第二十五条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问题的处理参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人199880号)执行。第九章 受行政刑事处罚后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第二十六87、条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已由公检法部门查处的,待公检法部门做出处理结果后,医院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医院先行调查认为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必要时也可以先作出行政处理。第二十七条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 对此类人员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执行。第二十八条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其工资处理问题参照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对此类人员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88、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执行。012:工作人员奖惩规定生效日期:年8月13日 修订日期: 第三十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对此类人员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处拘役有关问题的复函(1999)鲁人函5号、转发人事部的通知(鲁人薪20003号)执行。第三十一条被判处管制的人员,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且所外执行的人员,如果医院仍保留其公职,其工资处理问题,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第三十二条经人89、民法院判处徒刑(缓刑监外执行的除外)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其公职。第三十三条在被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期间,不计为工龄。 第十章 在停职审查期间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第三十四条在停职审查期间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人发1999134号)执行。第十一章 奖惩的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人事部作为奖惩的日常管理机构,要在医院领导下,加强对奖惩的综合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全院职工的监督作用。个人或集体奖励评选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第三十六条个人或集体获得奖励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撤销其90、奖励:(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第三十七条对于应撤销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一经查实,由医院批准执行。个人或集体奖励撤销后,要收回其奖励证书、奖章或锦旗、奖状、奖牌和奖金,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并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如与上级政策规定不符,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本规定施行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有变化的,以新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本规定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人事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013:关于收入分配的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为建91、立符合医院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以逐步实现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一、分配的原则(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92、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三)建立体现医院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医院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坚持搞活医院内部分配,进一步增强医院活力。(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分配程序,理顺分配关系。二、岗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医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医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和标准。三、正常调整工资办法(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93、执行。(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医院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人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四、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的相关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和标准。013:关于收入分配的规定生效日期: 94、修订日期: 五、目前执行的津贴补贴(一)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1.政府特殊津贴;2.独生子女费;3.护龄津贴;4.有毒有害放射性岗位津贴(保健费);5.纪检监察办案补贴;6.审计人员补贴;7.公安保卫人员补贴;8.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补贴;9.援疆补助。(二)年终一次性奖金。(三)改革性补贴1.住房公积金;2.住房补贴;3.房租贴;4.取暖补贴。(四)其他津贴补贴1.职务补贴;2.地方补贴;3.考勤费;4.省直岗贴;5.节日补贴;6.交通费;7.博导津贴。(五)津贴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山东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的津贴补贴不再发放。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95、日期: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二)递交任现职以96、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六、评审程序(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97、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六)学科评议组评审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八)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学校高级评聘委员会根据中级评聘委员会、98、学科评议组的评审意见,对晋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审定。(九)校长聘任。七、严格评审程序,凡初、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必须通过法定的评审程序,任何个人都无权表态、许愿,评委要公正,要重才重德不重情,要严守评审纪律,不准泄密评审内容,如发现有违反晋升规定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一)犯有严重错误(行政上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造成工作事故,或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善后处理期限不满一年者。(二)长期病休达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者。(三)出国期满,超期未归且未向医院汇报征得医院同意者。 九、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均需99、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且年度技术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完成医院安排的工作任务、经科室和医院同意方可进行。十、人事部门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晋升材料的收集、归纳、整理工作,有关材料要及时归入技术档案,不得遗失损坏。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年学校新修订)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年学校新修订)卫生技术专业职务申报条件申报卫生技术专业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遵守山东大学学术纪律。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外语考试合格或获准免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主任医(药、护、技)师(一)具有本科100、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000年7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晋升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护理人员除外);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二)有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病症或重大技术问题,全面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在完成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并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临床工作业绩在本学科评价为优秀。(三)具有广博扎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主任医(药、技)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期刊上发表SCI收录论文 2篇或影响因子5.0的论文1篇及以上101、,或在本专业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3篇及以上;主任护师在本专业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2篇及以上。(四)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1项(国家级前3位,省部级一等前3位、二等前2位、三等首位)或厅局级成果一等奖2项(首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首位)。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护理人员除外)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000年7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护理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学位);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后,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102、务满2年及以上。(二)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处理疑难病症或危重病人的抢救;临床工作业绩在本学科评价为优秀。(三)具有较为广博扎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研究方向和国内外发展动态。副主任医(药、技)师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期刊上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2篇及以上;副主任护师在本专业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1篇及以上。(四)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或获科研、教研成果奖1项(国家级额定人员,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省部级一、二等前3位、三等前2位,厅局级一等首位);或获国家发明103、专利2项(首位)。三、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一)具有本科学历,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后,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先进技术,能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取得全国卫生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四、医(药、护、技)师(一)具有专科学历,任药(护、技)士职务2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或取得硕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取得全国卫生初级资格考104、试合格证书。五、药(护、技)士(一)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二)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取得全国卫生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职务申报条件申报教育管理研究专业职务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熟悉有关管理工作的管理规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外语考试合格或获准免试。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研究员(一)五级职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必105、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及以上。(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高校管理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指导本部门管理人员工作的能力,承担本部门重要管理业务工作,业绩突出。(三)熟悉国内外高等教育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高等教育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较深厚的知识,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高水平研究论文(包括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的论文);或发表2篇及以上且主持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二、副研究员(一)六级职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必须具有硕士及014:专业技106、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以上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六级职员具有博士学位后,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及以上。(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高校管理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指导本部门管理人员工作的能力,能独立负责本部门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三)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较高水平研究论文(包括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的论文);或发表1篇及以上且为主承担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前2位)。工程107、实验技术专业职务申报条件申报工程、实验技术专业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及职业素养,遵守山东大学学术纪律。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外语考试合格或获准免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应用研究员(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担当本部门技术带头人,工作业绩突出。实验教学类需独立开设1门及以上实验课程,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工作量,且教学质量考核优良。为主承担实验室建设工作,成108、绩突出,并独立设计3个及以上创新型、设计性实验项目,在教学中使用两年以上且效果良好;或建立一个测定标准方法,在同行业中推广使用;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所管理的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开放成效显著,每年收入10万元以上。工程技术类应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能力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性问题,主持重大工程建设或技术产品开发项目,累计经费10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完成新技术、新产品开发1项或企业较大技改、革新项目1项,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学术(含教学)论文,其中SCI、EI1篇或A类2篇;或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含教学)论文且正109、式出版本专业著作(含统编教材)1部(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四)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为主承担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前2位);或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重大工程建设或技术革新、产品开发项目并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国家级前3位,省部级一等前2位、二等首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首位)。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二、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工程师(实验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任工程师(实验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二)实验教学类110、需系统承担1门及以上实验课程,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工作量,且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优良。在实验室开放和自制仪器设备工作中成绩显著,独立设计1个及以上创新型、设计性实验项目,在教学中使用效果良好;或操作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齐全,开放使用效果显著,每年开机时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且使用效益综合评分75分以上。工程技术类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参与完成重大工程建设或技术革新、产品开发项目;或参与完成企业较大技改、革新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学术(含教学)论文,其中SCI 、EI、A类1篇;或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含111、教学)论文且承担实验室建设软件项目一项以上,应用效果显著。(四)为主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省部级前2位、国家级前3位);或参与完成工程建设或技术革新、产品开发项目并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省部级前2位、国家级前3位);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国家级前5位,省部级一等前3位、二等前2位、三等首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首位)。三、工程师(实验师)(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任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任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112、力。(三)实验教学类承担门以上实验课教学任务,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服务,无责任事故;工程技术类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四)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学术(含教学)论文。四、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一)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任技术员(实验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或取得硕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本职工作。五、技术员(实验员)(一)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二)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使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仪器设备,具有完成一般教113、学辅助、工程技术性工作的实际能力。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图书资料专业职务申报条件申报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遵守山东大学学术纪律。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外语考试合格或获准免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研究馆员(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5年及以上。(二)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对图书馆学、情报学及其他相关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能提出独到的见解114、,工作业绩突出,为业务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三)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图书情报及相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4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图书情报专业核心期刊1篇(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或发表3篇及以上且正式出版图书情报专业著作1部(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 (四)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本专业科技项目2项;或规划并主持过地区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项;或到位科研经费20万元及以上;或在图书情报领域获省级及以上奖励一项(一等前3位,二等前2位,三等奖首位)。二、副研究馆员(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115、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馆员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后,任馆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 (二)具有系统的图书馆学、情报学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较重大的业务问题,对本专业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三)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图书情报及相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及以上且参编图书情报专业著作1部(独立撰写6万字以上)。(四)任现职以来为主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项目或全校大型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及服务项目1项(前3位);主持厅局级本专业科技项目1项;或到位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或在图书资料116、领域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前3位)。三、馆员(一)具有本科学历,任助理馆员职务满4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后,任助理馆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有关业务,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负责一项专业工作和从事一定的学术研究工作,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三)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图书情报及相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的学术论文。四、助理馆员(一)具有专科学历,任管理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或具有硕士学位,试117、用期满考核合格。(二)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图书情报工作方法和技能,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工作的能力,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五、管理员(一)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二)能根据本专业的工作方法和技能完成本职工作。档案、文博专业职务申报条件申报档案、文博专业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遵守山东大学学术纪律。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外语考试合格或获准免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研究馆员(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5年及以上。(二)118、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对档案、文博学及其他相关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能提出独到的见解,工作业绩突出。(三)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或发表3篇及以上且正式出版档案、文博专业著作1部(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四)任现职以来作为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档案、文博方面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本专业科研项目2项;或到账科研经费2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全校性档案、文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项;或在档案、文博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119、励一项(一等前3位,二等前2位、三等首位)。二、副研究馆员(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馆员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后,任馆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二)系统地掌握档案、文博专业基础理论,对档案、文博学某一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了解国内外档案、文博学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三)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或发表2篇及以上且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参编档案、文博专业著作1部(独立撰写6万字以上)。(四)任现职以来参加省部级120、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全校性档案、文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项(前三位);主持厅局级本专业科研项目1项;或到账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或在档案、文博专业领域获得省级奖励一项(前三位)。三、馆员(一)具有本科学历,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后,任助理馆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系统地掌握档案、文博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档案、文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原则和技能;能解决业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独立进行本岗位的业务工作。(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档案、文博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学术论文。四、助理馆员(一)具有专科学121、历,任管理员职务2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或取得硕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档案、文博专业知识和档案、文博管理各环节的方法和技能,对本岗位业务工作有比较详细的了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五、管理员(一)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二)对档案、文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并初步掌握档案、文博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出版专业职务申报条件申报出版专业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遵守山东大学学术纪律。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外语考试合格或获准免试,同时满足以下122、条件:一、编审(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副编审职务满5年及以上。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调入人员,从事编辑、出版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二)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具有较强的选题策划、组稿和审读重要稿件的能力,能较好地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能组织、指导重大选题策划,工作业绩突出。(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5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发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表3篇及以上且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或123、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且有2篇书评(每篇不少于3000字)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四)文科学报申报者编辑的稿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社会科学文摘主体转载1篇及以上;或被“三大文摘”摘载3篇及以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及以上。理科学报申报者的年平均编辑工作量需折合达到50万字以上,且策划并完成1个特色栏目建设。出版社申报者策划的选题创造经济效益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申报者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深度报道(不少于1500字)或评论、作品5篇及以上。二、副编审(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编辑职务满5年及以上;124、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任编辑职务满2年及以上。(二)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掌握出版编辑专业理论知识、版权知识和现代出版经营管理知识,独立完成重大选题组稿和编辑加工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且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立撰写6万字以上);或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且有1篇书评(不少于3000字)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四)文科学报申报者编辑的稿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社会科学文摘主体转载1篇及以上;或被“三大文摘”摘载2篇及以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及以上。125、理科学报申报者的年平均编辑工作量需折合达到50万字以上。出版社申报者策划的选题创造经济效益累计达到4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申报者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深度报道(不少于1500字)或评论、作品3篇及以上。三、编辑(技术编辑)(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职务满4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任助理编辑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具有较系统的编辑出版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所从事的编辑专业领域的基本情况。(三)熟练掌握编辑业务,能独立处理稿件,编辑出版过具有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图书;有较高的文字水平,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126、表1篇及以上结合本职工作的学术论文。四、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一)申报助理编辑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或取得硕士学位,试用期考01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核合格。 申报助理技术编辑职务,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任技术设计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二)较系统地学习过编辑出版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编辑工作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基本的编辑业务。五、技术设计员(一)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二)能根据本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较好地完成一般性工作任务。015:关于做好我院127、录用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青年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办法(山大二院医字200418号)和医院护理新职工培训暂行规定(山大二院护字200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录用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如下: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参加医院组织的轮转,由主管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确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一)博士学位获得者,没有中级职务的,试用期满(按医院与本人签订的聘用合同中试用期限的约定,以下同)考核合格后确定128、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正规全日制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已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自试用期满当月起聘任。(二)硕士学位获得者,没有助级职务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相应的助级职务,填写正规全日制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已有助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自试用期满当月起聘任。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后确定、聘任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正规全日制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医院聘用的(计划外人事代理制)人员应通过国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考试后方可按程序考评聘任。(三)本科毕业生,129、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聘任相应的助级职务,填写正规全日制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四)卫生技术(药、护、技)、工程技术系列的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聘任相应的员级职务,填写正规全日制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任员级职务满二年,考核合格后确定、聘任相应的助级职务,填写正规全日制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二、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原单位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新聘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的规定(山大人字200571号)文件规定执行。医院聘用的(计划外人事代理制)人员参照上述文件规定由医院组织重新审定。三、在管理岗位上的正130、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职务确定事宜,将参照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另行通知。四、有关要求(一)确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人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 (二)确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人员,必须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在试用(见习)期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根据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依法执业的实施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22号)文件规定执行。(三)各类人员必须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确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医疗(技、药剂)人员由医务部组织并在所填表格中“部门考核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护理人员由护理部组织并签署意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部组织并签署意见。131、 016: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为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中组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 特制定院内低职高聘试行办法如下:一、低职高聘的条件低职高聘暂仅限申报副、正高级职务。(一) 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守国家法令和医德规范, 恪守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积极承担完成本职工作, 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为卫生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二)业务条件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32、, 获相应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低职高聘正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任现职以来承担一定的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和指导中级以上医师工作。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 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能解决处理复杂疑难病症或危重病人的抢救,无重大医疗纠纷发生。任现职以来在A类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2 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第一作者 );或主编医学著作l部, 同时在A类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任现职以来参加科研项目l 项 (l.国家攻关项目前六位;2.省部级科研项目前三位;3.厅局级项目第一位);或获得科技进步奖一项(l.133、国家级前十二位;2.省部级一等奖前八位;二等奖前六位;三等奖前三位;3.厅局级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位)。(2)低职高聘副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任现职以来承担一定的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和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 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能独立解决处理疑难病症或危重病人的抢救, 无重大医疗纠纷发生。任现职以来在A类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参编医学著作1 部 , 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任现职以来参加科研项目 1 项 (1.国家攻关项目前十位;2.省部134、级科研项目前六位;3.厅局级项目前三位);或获得科技进步奖一项 (1.国家级前十二位;2.省部级一等奖前十二位;二等奖前八位;三等奖前六位;3.厅局级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二位。)。2.外语水平: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职称晋升外语考试合格或免试。016: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二、选聘程序(一)医院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 由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的工作需要和在编人员的比例情况, 按岗位需要定出低职高聘的名额数。(二)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三)医院组织评审委员会, 根据科室发展需要,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人进行测评,同意票为135、2/3以上者为有效。(四)根据评审结果,由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 根据医院标准由科主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双方签定聘约, 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聘任手续。(五)引进人才需低职高聘者直接报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批。三、聘约与待遇(一)聘约1.履行岗位职责, 服从科主任安排,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如有违约,可以解聘。2.高聘人员聘期内应在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l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3.聘期 1 年, 晋升职务后聘约自然终止。 (参加2 次低职高聘仍未能正常晋升职务者取消继续低职高聘资格) 。(二)待遇1.低职高聘人员享受高聘后职务的待遇 ( 包括专家门诊、专家查房 )。2.晋升职务时优先推荐,136、 并作为一项重要评审依据。四、组织领导(一)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二)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评审委员会。五、要求 (一)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的原则, 实行“六公开”制度, 即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公开低职高聘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述职报告;公开成果材料;公开聘任结果, 以加强民主监督, 增强低职高聘工作的透明度。(二)在聘任工作中强化人才意识, 不搞论资排辈。严格条件, 坚持标准, 严肃纪律, 坚持原则, 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 为培养和造就跨世纪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卫技人才打好基础。017:卓越医师培养计划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为适应医院学科发展需要137、,培养和造就一批杰出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促进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经医院研究决定,实施卓越医师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和培养对象(一)培养目标: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的临床基础和杰出的临床工作能力、掌握特色专项技术、有较高学术影响和同行评价的,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医师。(二)培养对象:入院三年以上的医师。二、培养形式对于医师培养的支持,包括国外培训、国内进修学习、专项技术培训等形式,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对于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青年医师,根据培养目的和要求的不同,分期分批选派。具体如下:(一)境外学术进修。主要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卫生部、山东省等出国培训项目及医院设立的专项培训经费,138、有计划地重点资助一批优秀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到境外知名医院学习和培训。(二)作为访问学者或研修生到国内知名医院的重点学科、重点专业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为期6-12月。(三)专项技术学习。每专业可选择拟开展的专项技术项目,选派技术骨干到国内本专业排名前五位的医院进行专项技术学习,为期一般1-3月。(四)其他专业学术活动。三、培养途径根据目前医院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采取院级培养项目和科室自选培养项目两种方式。院级培养项目和列入医院计划的科室自选培养项目,由医院专项培训经费给予支持;未列入医院计划的科室自选项目,由科室筹资解决或计入科室成本。四、计划名额及遴选办法、经费使用及资助办法(一)计划名额医139、院计划每年派出医师培训的人数为60名左右,其中到境外学术培训的医师20人左右,到国内其他单位学术进修培训的医师40人左右。(二)遴选办法各科室应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符合本科室特色和发展方向,以及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和推荐技术骨干进行专项培训。医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应有外出培训经历。1经个人申请,各科室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于每年末制定本科室下一年度医师培训和培养计划,017:卓越医师培养计划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报医务部、人事部审核。2医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审定各科室医师培养计划,根据医院总体情况确定资助各科室的医师培训项目。3科室根据医院批准的项目具体安140、排人员参加学术培训,并提交培训计划、培训要求及考核指标。外出培训医师应当于派出前30日内到医务部、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医院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和其他事项。(三)经费使用及资助办法医师境外学术培训经费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留学基金和我院与境外校(院)际交流项目基金获取,医院酌情发放补贴。属于国内进修的院级培养项目和列入医院计划的科室自选培养项目,医师培训期间的工资、补贴(暂按50%平均奖计)、差旅费、进修费、住宿费由专项经费支出,不计入科室成本。五、管理与考核(一)外出培训医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受到劝退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制裁,除应受到制裁与处分141、外,本人还必须赔偿培训期间包括工资、津贴在内的全部费用。(二)外出培训医师在培训期间,应定期向科室及医院汇报学习情况。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按照培训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向医院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学习期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培训单位者以旷工论处。(三)外出培训医师应按规定认真完成培训计划,无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提前结束培训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培训单位同意及我院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四)外出培训的学科带头人不仅要学习培训单位的新业务、新技术,还要学习培训单位的科室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等先进管理经验。(五)外出培训医师培训结束后,必须及时到人事部办142、理报到手续并回科室上班。报到时需将结业证复印件、进修鉴定表格及个人培训总结交人事部。(六)外出培训结束2周内,外出培训医师应在科内举行1-2次业务讲课,汇报学习成果。所在科室组织本科室副高及以上人员对其进行业务考核,包括教学查房及手术演示等内容。以上工作完成后,准其报销相关培训费用。(七)人事部负责对外出培训医师进行统一管理,对每位外出培训医师建立档案,包括培训申请、培训期间学习情况汇报、结业后个人学习总结、培训鉴定、结业证复印件及科室对其进行的考核情况。该档案将一并进入该医师的技术档案,作为职务聘任、奖惩方面的依据。(八)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学术培训的医师,在培训期间已符合学校职称晋升条件143、的,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受到影响。(九)培训期间,外出培训医师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018:出国人员管理规定生效日期: 修订日期: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促进医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派出国是吸收国外先进的科技和管理经验,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提高我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培养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根据医院整体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的出国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山东大学出国人员管理细则(山大字20031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一、总则(一)根据国家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和出国留学工作的改革措施,结合医院整体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144、设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的出国人员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的方式,医院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1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山东省自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2个人经科室同意和支持,根据交流协议或通过对外联系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医院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含合作研究),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二、选派(一)选派原则1坚持按需派遣、保证145、质量、学用一致、签约派出、按期回国、违约赔偿的选派原则。2派出工作应以促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为前提,结合医院人才培养计划,使之成为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的重要手段。3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二)选派途径国家公派、单位公派、自费留学、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等渠道,与我院人才培养有关的出国事宜,均需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因私出国、出国探亲等也须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三)选派计划1为保证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派遣,医院每年制定出国留学人员计划。2各科室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年度派出建议计划,人事部在各科146、室报送的出国留学计划的基础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拟订下年度派出计划,报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四)选派方法1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实行公布留学项目、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院推荐、学校人018:出国人员管理规定生效日期:年10月9日 修订日期: 事处组织审核批准后申报的程序;2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自愿申报,申请人员需获得所在科室及医院同意,学校审核后才能申报。对于列入医院年度派出计划人员,医院优先推荐;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的申报,实行医院公布项目,本人提出申请,科室同意,由人事部组织相关专家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由单位公派出国、对方不提供资助的,根据项目情况发放补贴。(五)147、派出人员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工作勤奋,身体健康。2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外语达到出国留学要求。4出国留学人员应满足服务期限或协议要求。一般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2年。在职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同上。5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近年承担工作量原则上应达到本专业同级人员均值以上,并做好工作的交接。6在外经费情况有保障。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具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对方年资助额一般不得低于8000美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对方年资助额一般不得低于10000美元,方可派出,出国(境)一切费用自理。(六)单位148、公派出国留学,一般不派攻读学位人员。(七)凡纳入医院出国留学计划者,应积极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学校和单位组织的外语培训。考试成绩存人事部备案,以便医院做好推荐工作。三、离院与返回医院(一)医院统一制定出国人员离院手续单。各类出国人员,凡是离院出国(境)在三个月以上者,出国(境)前必须办理离院手续,以便医院对派出人员加强管理,掌握医师、科研人员的出国情况。离院手续单到人事部领取。不办理离院手续人员自离院三个月后按自动离职处理。(二)出国(境)人员返回医院后均需及时到人事部报到并办理返院手续。不办理返院手续者按逾期不归处理。通过学校渠道派出的人149、员还需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四、境外管理(一)在外期限1根据出国任务及国内工作的需要确定派出时间,最长批准出国期限为二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除外)。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出国前应做好进修计划和时间安排,必须按期回院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延期。018:出国人员管理规定生效日期:年10月9日 修订日期: (二)延期1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医院和学校不受理此类申请。2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需延期回国的,应提前三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项目计划和资助证明,经医院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派出前批准的出国期限,最长150、不得超过一年。(三)保留编制公派出国(境)人员在延期期满后,如研究工作或合作项目仍未完成,经医院同意,可继续保留编制,但须向医院交纳一定的编制占用费。申请保留编制人员须在延期到期之前三个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申请保留编制的人员经医院批准后,应在医院批准的延期到期之前交纳相应的编制占用费,医院在收到上述费用后可为其保留编制。公派出国(境)人员保留编制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编制占用费按50美元/月收取。(四)逾期处理未经医院同意延期或保留编制,公派出国(境)人员逾期三个月不返院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经医院批准延期的,自延期到期之日起超过二个月不返院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五)公派人员改变身份(办理豁免151、)在外公派人员如申请由公派转自费身份(办理豁免手续),必须首先辞职并办理离院手续,与医院结清所有经济、物资关系(包括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经费、住房以及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金等),经医院同意后,办理手续。在美留学人员申请办理豁免手续须交医院手续费200美元(或折合人民币)。(六)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我院公派人员回国后,要求重新回院工作的,须向医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在外期间的经历及学术成就,医院可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和本人的具体情况择优聘用或不予聘用,被聘用者另行办理入院手续。五、派出人员的经费管理(一)出国(境)人员有关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检疫等费用由本人支付。(二)医院公派出国(境)学习、进修、访问人员152、,自离境之日起,其国内工资停发,按期返回医院后,医院将全额补发。如遇正常增加薪级,其考核年限按在院人员对待;经医院同意延期一次,按期回院工作的,补发公派出国期限期间的工资,延期期间的工资不再补发;未经医院同意延期,回院工作的,其公派出国期限期间和延期期间的工资不再补发。其如遇正常增加薪级,延期期间不能计算正常增加薪级的考核年限。(三)留学人员逾期未归,所缴纳的出国保证金纳入医院出国留学基金。医院出国留学基金在条件成熟后将为部分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回国科研启动资金及相关资助,通过学校渠道办理出国手续018:出国人员管理规定生效日期:年10月9日 修订日期: 已向学校缴纳相关保证金的不再向医院缴纳153、。六、协议(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回国后必须在医院工作满协议规定之服务期。如违约,按每年须缴纳违约金两万元人民币计。(二)凡出国留学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出国前都必须与医院签订协议书。(三)单位公派和部分国家公派(不含国家留学基金项目人员)出国留学三个月以上人员,须向医院交存保证金。出访期限在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下交保证金二万元人民币;六个月以上交四万元人民币。(四)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到院报到后,经医院确认,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在报到三个月且签证有效期满后退还给留学人员本人。(五)如留学人员违反协议规定,不履行回国服务的义务,其出国保证金将归入医院出国留学基154、金。医院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及担保人的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七、附则(一)本规定适用于因公赴港澳台人员;(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人事部负责解释。019:关于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规定生效日期:2004年1月8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水平, 提高我院在省内外的学术地位, 医院鼓励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根据山东大学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定:一、报名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 工作认真、积极、主动, 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医德医风好。(二)分配、调入到我院工作满三年155、以上(不含引进入才)。二、学费报销标准(一)按国家规定的缴纳学费标准。(二)高级职称或在我院工作满l0年以上者报销100%;中级职称或在我院工作满6年以上者报销60% 。(三)学费于毕业并取得学位后给予报销。三、服务期限 在职攻读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或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毕业后必须与医院签订协议书, 完成学业后继续回医院工作, 五年内不得调离、辞职或自费出国。否则, 退还医院所负担的学习费用, 并按实际脱产学习时间扣交工资和违约金。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020: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生效日期:2007年8月8日 修订日期:年12月8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医156、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就医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院的执业医师,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 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四条 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第六条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的医师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下一年的2月底前完成。新进医师157、自进入我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第七条 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十五天内将医师的考核结果报告山东省卫生厅。并由山东省卫生厅依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第八条 医师考核的内容包括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第九条 医师业务水平测评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一下一种或几种形式:(一)个人述158、职;(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四)患者评价或同行评议;第十条 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医院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第十一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具体考核办法将参照卫生部及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二条 考核采取回避制度,医师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医159、院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医院应当予以同意。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020: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生效日期:2007年8月8日 修订日期:年12月8日 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第十三条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和救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160、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第三章 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医161、师行为记录制度,医院按规定建立医师行为记录档案,及时记录医师的行为。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院对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第十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报医师考核委员会审核。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162、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020: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生效日期:2007年8月8日 修订日期:年12月8日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第四章 考核结果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第十八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第十九条 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医师考核委员会将在接到复核申请之163、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164、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七)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十)故意泄漏传染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020: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生效日期:2165、007年8月8日 修订日期:年12月8日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第五章 奖惩第二十三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医院上报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报请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二十四条 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成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将取消其考核166、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021:医师“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方案生效日期:2006年6月9日 修订日期:年7月6日 一、培训考核组织 为了保证医师“三基三严”培训质量,加强对“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的督导与检查,医院成立“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委员会及指导委员会,各科室成立“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小组。(一)医院医师培训考核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医师的培训与考核工作,督导、检查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对医师定期考核的结果进行指导和评定。下设医师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负责医院“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医院医师培训与考核指导委员会:指导医师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审定培训、考核实167、施方案和细则;组织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三)科室培训、考核小组: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担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并有效落实。 二、培训对象: 医院注册的在职执业医师和医技人员。三、培训内容: (一)“三基”培训:参考教材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第三版)和临床、医技科室各专业教材。(二)医疗卫生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参考书为医院医疗制度汇编和医院法律法规汇编,由医院统一发放。四、培训及考核形式(一)培训 1.全院培训:集中讲课、网络授课、实践技能训练,每年不少于10次。2.科室培训:各科室结合本科室制定“三基三严”培训方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人员、时间和内容三落168、实,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培训,并做好记录、备案,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考核体系。3.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该中心是集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培训基地,提供各种临床教学设施及设备,配有专(兼)职“三基”培训教师,全天开放,满足临床医师和医技人员“三基”培训的需要。(二)考核1.全院考核:理论、实践技能考核由医务部组织,统一命题,集中进行。 2.科室考核:利用早交班、查房、手术或专题考核等方式,按科室“三基”考核计划对医师进行考核,并有记录。五、管理办法 (一)医院对集中讲课严格考勤,要求听课率不低于80%,并与职称晋升挂钩。(二)结合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对科室“三基三严”培训进行督导、考核、检查,并纳入科室医021:169、医师“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方案生效日期:2006年6月9日 修订日期:年7月6日 疗质量考核体系。 (三)各种考核成绩全院公示。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对仍不及格者下岗培训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补考仍不及格者,医院予以解聘。 (四)考核成绩与医院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及执业医师注册挂钩。 (五)医院提供有与“三基三严”培训相适应的经费预算。 02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生效日期:年5月1日 修订日期: 一、组织领导(一)医院成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培训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由现任院长担任主任,主管副院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170、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科组负责人任委员,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以及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1.负责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培训细则;2.督导检查各科室住院医师培训工作,按时总结汇报;3.科学建立并管理好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档案;4.组织住院医师的年度考核、阶段考核以及对住院医师在整个培训期间进行综合考核;5.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资格和主治医师申报资格;6.审定住院医师插班或转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7.组织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8.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培训质量;9.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工作走向171、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各科室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以下简称“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隶属医院培训委员会,以科主任为组长,以3-5名副主任医师及高年资主治医师为组员,其中1名主治或副主任医师兼职秘书,科室培训考核小组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轮转培训和考核工作。其职责为:1.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指导下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实事求是;2.认真学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根据科室专业特点,完成大纲的培训内容和要求;协助医院完成住院医师的各类考核(完成评分表1-4等相应项目的考核后,客观地填写考核表1所列内容);3.全面负责在本学科轮转学习的住院医师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严格172、按本学科制定的培训细则要求轮转医师完成培训内容,为保证我院医疗质量完成带教任务,为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作出贡献;4.负责住院医师的轮转培训考核,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医教研业务及考勤。在轮转医师每一轮转结束的前一周,对轮转医师进行逐项考核,将考核结果着实记录;5.负责将有关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的信息反馈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并对考核成绩作出分析,找出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6.执行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院长领导下,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医院培训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科室培训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制定改进工173、作的措施,党委02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生效日期:年5月1日 修订日期: 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医务部、人事部、教学部、科研部、门诊部、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与各科室协调工作,共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直接分配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指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毕业分配进入我院工作的临床住院医师。1.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1年度的规范化培训。2.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2年度的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若在校期间已参加授学位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已通过第一阶段考核获取合格证书者,原则上进入174、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需确认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者,原则上参加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读博士之前和读博士期间未参加授学位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则按实际临床业务水平参加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医学科学学位硕士和医学科学学位博士毕业生,若进院从事临床工作,必须具有2年以上(包括2年)临床工作经验,按实际临床业务水平参加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完成规范化培训内容之后,方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阶段考试。(二)间接调入的低年医师指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低年主治医师,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试后,方能参加第二175、阶段培训与考核,以确认主治医师资格。1997年7月之前毕业的高等医学院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欲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或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采取补训方式轮转后,根据临床工作实际情况参加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考核。三、培训目标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初年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掌握本学科(二级学科)及有关学科的基础理论、临床技能,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与分176、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并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三)能担任指导本科生实习和进修医师的教学工作,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02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生效日期:年5月1日 修订日期: 四、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以自学为主。(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的学习与教育,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对技术177、精益求精的作风。(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和教学能力的培训要求详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第一阶段通过完成以二级学科培训为主,兼顾相关学科的轮转,进行严格的临床基本训练,同时学习本专业所指定的参考书刊,以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临床工作能力。第二阶段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进行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达到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目标,同时应完成学科总住院医师训练,或参加科室部分行政业务组织管理工作,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通过自学和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讲座和学术活动,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三)外语:学习阅读本学科指定的外文著178、作、杂志、文献、资料等,达到一定的听、说、译、写能力。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应达到每小时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印刷字符以上。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应达到每小时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500个印刷字符以上。(四)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完成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12篇,第二阶段完成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2篇。五、培训时间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时间一般为5年。第一阶段为第13年,第二阶段为第45年,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内容,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培训。不同的培训对象根据规定进入相应的培训阶段和年度。各培训年时间的分配详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六、培训方法培训第一阶段由科主任负责,上级医师集体指导;第二阶179、段实行科主任负责与专人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整个培训期间,使用山东省卫生厅编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每人每年一册,由参加培训者按照要求认真客观地填写,科主任与指导医师要定期对考核手册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考核手册是记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情况的重要档案,亦是参加阶段考试报名的必要条件,需妥善保管,每年年度考核前由参加培训者上交医务部统一归档管理。七、考核与考试参加培训医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记录表116,以作为全面考核、培训的重要依据,在阶段考试前,医院培训委员会根据培训细则,对政治思想、临床实践时间、临床02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生效日期:年5月1日180、 修订日期: 培训内容等项目的要求,进行考试资格审查。(一)考核项目和内容1.政治思想,医德医风(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2)有事业心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服务态度好。(3)遵纪守法,严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4)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廉洁行医,正确处理医患关系。(5)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任务。由医院培训委员会组织有关轮转科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良以上为通过。2.临床实践(1)考核完成本学科培训实施细则规定的临床实践内容和要求,包括轮转科室及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病床数,技能181、操作,病历质量等。(2)考核完成培训实施细则规定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3)考核临床工作时间,3年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50天或5年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3个月者延长培训期1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考试项目和要求考试项目为专业外语、专业理论、临床技能或手术操作、病例分析四项。以各学科培训实施细则为依据,分别单项计分,四项全部及格方为通过。(三)考核的类型与组织1.轮转考核: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室培训小组组织,按照培训细则及考核项目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期间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评分表及考核表1。2.年度考核:住院医师完成年度(指每年7月1182、日至次年6月30日)培训计划后,在医院培训委员会监督下,由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考核表2。3.阶段考核:住院医师完成阶段培训后,由医院培训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参加山东省卫生厅或卫生部统一设立的相应阶段考试。(四)考核合格资格的审定轮转考核由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通过考核审定合格资格。年度与阶段考核由医院培训委员会审定合格资格,第一阶段合格后方能进入第二阶段培训。第二02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生效日期:年5月1日 修订日期: 阶段考核后,医院培训委员会在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同时审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进行聘任。第二阶段考核合格者183、可获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培训合格的住院医师,可根据山东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凡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期1年,再参加考核,但只允许再考一次。若仍不合格,则视其情况安排非临床工作或流动出院。八、奖惩措施(一)住院医师在培训考核中如有违纪作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其考核资格,延长培训期1年,并予行政处分。(二)住院医师在培训中,轮转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阶段考核,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期1年,再参加考核。(三)住院医师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晋升主治医师的资格。(四)住院医师在培训阶段,考核成绩优秀或表现突出者184、,在报考研究生、安排住院总医师、外出进修、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九、培训基地经省卫生厅批准,医院现已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神经内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肿瘤科、临床病理科共14个学科培训基地,在承担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同时,承担其他单位选送的住院医师培训任务。培训基地应认真执行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并接受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的督导、检查,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十、培训经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本院住院医师培训可从卫生事业费、职工培训费中拨款;为社会化学员提供住宿,其工资、185、福利待遇由医院解决。023: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9月19日 修订日期:年8月1日 一、新护士岗前培训使护士了解医院护理工作概况,熟悉医院的相关工作制度及服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基础护理技能培训,达到角色的转换。(一)培训时间、内容及方法:1.培训时间:一般1个月2.医院情况介绍和职业教育: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对医院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使护士对医院的基本情况、各病区的职能作用和医院各病区的设置及专业开展情况有所了解;组织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护士职责,使护士充分理解护理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工作。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3.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采取自学与讲座的方式,学186、习医院规章制度、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增强护士的法律意识。4.护士素质及行为规范培训:采用集中授课方式培训医院服务规范和护理岗位文明用语及忌语;观看医院主编的护患沟通情景演示DVD教学片;进行护士礼仪培训。礼仪训练,由专人对护士的站、坐姿、行礼、导向等礼仪进行示教、指导。5.院感知识、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采用集中授课方式组织学习消毒、隔离制度、讲解在护理工作中如何做好个人防护的方法、对各类消毒物品如何做到消毒合格,医疗垃圾如何处理及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组织学习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并进行实际演练。6.护理文书培训:学习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187、范。7.护理技能培训:观看医院主编的临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60项DVD教学片,配合现场指导。(二)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针对培训内容出题,统一进行笔试考核。2.操作考核:针对培训项目进行考核。(三)聘用:理论与操作考核均达到要求者,可试用,试用期一月。试用合格者方可聘为助理护士。二、在职护士培训护士业务能力的高低对提高医院护理质量有直接的影响,根据医院护理人员分层次管理办法,制定护士培训手册(详见附件),对护士进行分层次培训与考核。(一) 助理护士1.培训目标:(1)巩固专业思想,进一步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2)熟练掌握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基本理论。做好患者的基础护理工作。023:护理人188、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9月19日 修订日期:年8月1日 (3)熟练掌握医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医疗法律法规。(4)参加病区的护理业务查房以及通过实际业务指导加强基本功训练和系统的理论学习。(5)熟练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加强个人防护。(6)通过培训、临床实践及病区轮转,拓宽护士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经过考核达到全科护士水平。2.培训内容及方法(1)理论知识培训:基础理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培训方式为自学。理论讲座: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医院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知识等。采用全院统一授课方式进行,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22学时。(2)技能培训:常见189、基础护理操作项目。通过观看医院主编的临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60项DVD光盘,结合培训中心的现场指导进行培训。(3)实践培训:病区轮转,须轮转4个专业病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每个病区不少于3个月。并在带教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助理护士培训表” 规定的项目,主要内容为专科常见病的理论知识、专科常见护理操作及分管患者的护理及病房管理知识。3.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每年度由护理部根据培训内容及指定教材出题进行考核。(2)操作考核:每季度第三月由护理部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抽考,记入个人档案。(3)实践考核:轮转结束后,由轮转病区护士长及带教护士对其培训内容进行考核。4.晋级:完成“助理护士培训手册”190、规定的项目,考核合格,可晋升为“全科护士”。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年晋升,经补考合格后方可晋升。(二)全科护士培训管理办法1.培训目标:(1)在熟练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常用护理操作技能。 (2)熟悉专科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3)熟练掌握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4)熟练掌握医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医疗法律法规。(5)熟悉护理各种流程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6)熟悉本科抢救的知识及技能。能配合高年资护士及医师进行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023: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9月19日 修订日期:年8月191、1日 (7)能初步运用护理程序对患者进行整体护理。(8)通过培训、临床实践及病区轮转,提高护士全科技能水平,经过考核达到全科护士水平。2.培训内容及方法(1)理论知识培训:基础理论:在助理护士指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另加急救护理学危重病学健康教育等,培训方式为自学。理论讲座: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医院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知识等,采用全院统一授课方式进行,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0学时。(2)技能培训:常见护理操作技术。通过观看医院主编的临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60项DVD光盘,结合培训中心的现场指导进行培训。(3)实践培训:本阶段内必须在内、外科系统内轮转,轮转科室不少于2个,另加急诊、重症医学科。192、外科系统加修手术室,每个科室轮转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在带教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全科护士培训表” 规定的项目,主要内容为专科常见病的理论知识、专科常见护理操作及分管患者的护理及病房管理知识。3.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每年度由护理部根据培训内容及指定教材出题组织统一考核。 (2)操作考核:每季度由护理部按照培训计划抽取一项进行考核,记入个人档案。(3)实践考核:轮转结束,由轮转病区护士长及带教护士对其培训内容进行考核。4.晋级:完成“全科护士培训手册”规定的项目,考核合格,可晋升为“全科护士”。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年晋升,经补考合格后方可晋升。(三)全科护士培训管理办法1.培训目标:(1)在熟练掌193、握基础和常用护理操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专科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2)能熟练运用护理程序对患者进行整体护理。(3)熟练掌握护理各种流程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4)熟练掌握本科抢救的知识及技能。能独立配合医师进行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5)成为病房的业务骨干并有意识的提高教育、管理、科研能力,能指导护生、助理、全科护士进行相关临床护理工作;每年撰写护理论文1-2篇,(6)通过培训、临床实践、院内进修,逐步提高护士全科技能水平,经过考核达到全科护士水平。023: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9月19日 修订日期:年194、8月1日 2.培训内容及方法(1)理论知识培训:基础理论:在全科护士指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另加护理管理学护理心理学及护患沟通学等,培训方式为自学。理论讲座:护理相关专科知识、前沿动态,医疗法律法规知识等,采用全院统一授课方式进行,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学时。(2)技能培训:临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及专科护理操作技术。通过观看临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60项DVD光盘,结合培训中心的现场指导进行培训。(3)护理业务查房与病例讨论:每月参加护理查房或病例讨论不少于1次。每年主持护理查房或病例讨论不少于1次。(4)学术会议: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3.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每年度由护理部根据培训内容及指定教材195、出题组织统一考核。(2)操作考核:每半年由护理部按照培训计划抽取一项进行考核,记入个人档案。4.晋级:完成“全科护士培训手册”规定的项目,考核合格,可晋升为“全科护士”。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年晋升。补考合格后方可晋升。(四)全科护士培训培训管理办法1.培训目标:(1)在熟练掌握临床护理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熟练掌握专科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2)熟练掌握临床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掌握抢救知识及技能。能独自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配合工作。 (3)能运用护理理论、技术和护理程序,对患者进行身心整体护理,成为病区的业务骨干并有意识的提高教育、管理、科研能力,每年撰写护理论文1-2篇,并进行科研课题设计196、研究。 (4)能解决本病区的疑难问题,参与危重症、疑难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5)协助专科护士完成本病区的护理查房及护理会诊。(6)能指导护生、助理、全科护士及全科护士进行相关临床护理工作。(7)通过培训、临床实践,经过考核达到专科护士水平。2.培训内容及方法:(1)理论知识培训:基础理论:护理管理学护理科研统计学及专科书籍等,培训方式为自学。理论讲座:护理相关专业知识、前沿动态、医院法律法规知识等,采用全院统一授课方式进行。023: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9月19日 修订日期:年8月1日 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20学时。(2)技能培训:专科护理操作。通过观看临床常用197、护理技术操作60项DVD光盘,结合培训中心的现场指导进行培训。(3)院外进修学习或专科护士培训,达专业(科)护士要求。3.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每年度由护理部根据培训内容及指定教材出题组织统一考核。(2)操作考核:每年度由护理部抽取考核人员名单,由护理部根据培训计划抽取一项进行考核,记入个人档案。4.晋级:完成“全科护士培训手册”规定的项目,考核合格,可有资格晋升“专科护士”。(五)专科护士培训培训管理办法1.培训目标:(1)能参加医疗组查房,对本专科(含跨病区专科)患者提供直接护理和健康教育,并能协调各医疗团队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2)能负责病区专科护理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组织本病区护理198、查房及病例讨论;解决疑难危重患者出现的护理问题,进行相关护理会诊。(3)能够协助病区护士长进行病区管理工作。(4)能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护理知识与技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年撰写护理论文1-2篇。并能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水平。(5)能负责专科护理质量的评价与督导。(6)能根据患者需要开设专科护理门诊,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专科护理。2.培训内容及方法:(1)理论知识培训:基础理论:护理管理学护理科研统计学及专科期刊、书籍等。培训方式为自学。理论讲座:积极参加专科学术小组讲座,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8学时。(2)技能培训:专科技术操作。(3)院外进修学习或专科护士培训,达专业(科)护士199、要求。3.考核方法:每两年由医院专科护理委员会进行理论、操作及科研水平考核,对其专科护士能力进行复核。024:护士轮转培训制度生效日期:2008年4月21日 修订日期:年8月1日 一、培训对象:护理专业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后分配到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二、培训目标:临床护士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或低年资主管护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熟悉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实践工作。(三)熟悉掌握本专业的临床200、护理(包括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操作技能,能独立完成本专业常见病的护理及一般急重症病人的抢救配合及护理。(四)了解临床科研的基本方法,掌握论文(包括个案护理分析、临床经验总结)撰写的基本方法。(五)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能熟记本专业的外语词汇。三、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素质、医德医风、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临床操作技能、专业理论知识及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知识和外语以讲座和自学为主。四、培训时间及方式: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分别为2年、3年、5年,分为两个培训阶段。培训方式为护理单元轮转学习,实行“导师制”培训,即由护士长给每位轮转护士指定一位201、导师,由导师全程、全面带教。导师要求具备护师以上职称,在相关专科工作3年以上,责任心强,专业知识过硬,操作规范,有爱心,乐于承担导师义务,并经护理部专门培训后方能担任。导师的职责包括定期了解轮转护士的工作、学习情况,并在工作中创造传授机会进行教学;帮助轮转护士解决工作、学习及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轮转护士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提出考核鉴定及指导意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随时指出轮转护士的不足、缺点及弱点,帮助轮转护士尽快达到培训目标;积极地向轮转护士传授自己所掌握的各类知识和技能。第一阶段: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生培训时间均为1年,参加轮转临床各主要护理单元的临床护理工作,每护理单元轮202、转3-6个月,急诊科必修。在高年资护士的带班下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进行严格临床护理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学习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达到卫生部国家考试中心对职业护士的考试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第二阶段:本科:1年,每护理单元轮转3个月;专科:2年,每护理单元轮转4-6个月;中专4年,每护理单元轮转6-8个月。逐步进行专业培训,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轮转护士本人意向,进入内科、外科系统内护理单元的临床护理工作轮转培训,同时必修ICU,另外内科系统必修ECG ,外科系统必修手术室。护士长根据轮转护士的临床工作能力安排班次。系统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操作技能和203、理论知识,具备独立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培训结束由医院统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护师职称(本科以上学历除外),相对固定护理单元。024:护士轮转培训制度生效日期:2008年4月21日 修订日期:年8月1日 五、考核与考试:认真填写青年护士规范化培训手册,作为全面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一)轮转考核:轮转护士每轮转完一个护理单元,由该单元护士长主持,各护理单元成立的护士培训与考核小组对轮转护士在本单元轮转期间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青年护士规范化培训手册。职业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态度等采取综合评价方式,评价等次分为优、良、差;理论、操作(包括基础、专科204、两部分)考核以百分制计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轮转考核不合格:综合评价等次为“差”者理论考试不及格的操作考试不及格者。(二)年度考核:由护士培训与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进行护理三基理论及操作考试,考核项目同轮转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录备案,与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工年度考核相结合。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年度理论考试不及格者年度操作考试不及格者。(三)阶段考核:轮转护士完成各阶段的培训后,由护士培训与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阶段考核。考核内容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另外进行外语水平测试。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阶段考核不合格:理论考试不及格者操作考试不及格者英语考试不及格者。六、轮转护士的组织与管理:为保证青年205、护士规范化培训的质量,医院成立护士培训与考核委员会,各护理单元成立护士培训与考核小组,以加强对青年护士规范化培训的督导、培训与考核。(一)护士培训与考核委员会全面负责青年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审定培训、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督导、检查培训工作,评估培训质量;组织轮转护士年度及阶段考核。(二)护理单元护士培训与考核小组由护士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副护士长、轮转护士导师、专科护士等34人组成并上报护理部备案,负责对轮转护士的管理、培训与考核。(三)各护理单元负责对轮转护士考勤,第一阶段医院发放院内平均奖的50%,另外50%由各护理单元根据其工作表现发放;第二阶段医院不再发放平均奖,各护理单元根据其工作表现206、和医院相关规定发放奖金。(四)轮转护士因病假、产假、事假等中断轮转培训的,事后应补轮转,延期进行阶段考核。(五)每阶段培训结束均须经过护士培训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培训。轮转考核不合格者,延长本护理单元轮转培训3个月,补考1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年,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阶段考核不合格,延长培训一年,给补考机会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医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延长培训期间不发奖金。(六)轮转护士须严格按照“青年护士规范化培训轮转表”进行轮转培训,如有特殊情况,实现上报护理部审批。025: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生效日期:2008年4月21日 修订日期:年8月1日207、 一、护理部依据护理专业发展的需求及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结合护理队伍的具体情况,制定护士培训计划并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二、培训及评估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质量意识、专业理论和技能、特殊岗位技能的培训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培训、安全应急措施等。三、培训及评估方法:(一)护理部每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全院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二)定期组织全院护士进行基础知识及新知识理论培训讲座。(三)护理人员均应接受不同等级复苏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可上岗为患者提供护理技术服务。对从事麻醉、急诊、ICU 等专业的护理人员应具备较高水平的复苏技术与支持技术。四、各科208、根据专科特点制定专科培训计划,并组织专科理论、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五、定期组织护士轮转、鼓励护士进行院内外进修,拓宽护士专科技能的学习和掌握。六、护理管理部门要为每一位护士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并存有个人的资质文件,包括护理注册证书或执业证明(护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技术准入、上岗许可(学历证明)等文件,有关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的资料等,技术评估的结果用于岗位任职资格。026: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12月26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为了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对编制外各类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209、合同法、山东大学劳动用工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劳动用工分类(一)本办法所指的劳动用工,指医院各部门招用劳动者但不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的各类用工,包括用工费用由医院经费(含按预算管理办法包干使用的经费)支付、由部门或科室创收经费或专项课题组的项目经费支付以及其他将用工费用纳入运营成本的各类人员。(二)根据我院实际,劳动用工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类由医院经费直接支付费用;第二类由医院财务预算安排包干经费支付费用;第三类由用工部门从成本支付费用;第四类由专项课题组使用项目经费支付费用。(三)本办法所指劳动用工,不包括我院实行人事210、代理管理的工作人员。第二条 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划分(一)医院劳动用工实行分类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医院人事部是医院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劳动用工实施分类管理,负责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库。各用工部门是劳动用工的具体责任部门,用工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二)计财部是各类劳动用工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定各用工部门劳动用工经费预算,核算劳动用工的各项费用。(三)各用工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劳动用工方案报送人事部。用工方案应详细列明用工岗位、用工条件、用工计划、工资标准以及经费来源等各项内容。人事部负责审查各部门的用工方案。各专项课题211、组的用工方案须经所在部门以及课题组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上述程序审核。(四)医院直接支付费用的劳动用工,由人事部依据医院审查通过的用工方案组织实施人员的录用、合同订立、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组织考核、续聘解聘等相关工作。用工部门具体负责所使用员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考核。(五)其他三种类型的劳动用工,用工方案经审核后,由用工部门具体负责招工、录用、合同订立、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管理考核、续聘解聘等相关工作。劳动合同及合同变更情况应书面及时报送人事部备案。第三条 劳动用工的原则(一)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部门内部出现岗位空缺,首先应接受医院统一安置的人员,其次在院内人员之间调剂余缺。(212、二)需要外聘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用工部门要转变观念,通过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实行物业管理、接受劳务派遣等方式减少医院直接招用人员。026: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12月26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三)根据工作任务性质,优先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确需招用合同制人员的岗位,应本着“严格审批手续,从严控制数量,公开择优招用,规范合同管理”的原则,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四)劳动用工实行回避制度。用工部门负责人的亲属一律不得安排在本部门,本院职工亲属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同一部门。第四条 劳动者的招用条件招用劳动者要综合考察其工作技能、文化程度、年龄以及身体状况等因素,一213、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一)遵纪守法,爱护医院公共财产,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愿为医院服务。(二)招用劳动者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健康证、计划生育证,本地人员须有就业登记证,外地人员须有暂住证和务工许可证)。(三)有过工作经历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已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缴费证明。(四)招用劳动者从事政府规定的技术工种,须持有效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五)不得招用未成年工。第五条 劳动关系的确立与解除(一)录用劳动者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范本。劳动合同分期签订,第一期期限一般为三年及以下,其中试用期的规定应依法确定。214、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用工部门需继续聘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续签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用工部门与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依法执行。(三)用工部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大学劳动用工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者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劳动者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一)用工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动者的岗位职责与劳动规章制度,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国家政策法规、医院规章制度、职业道215、德、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业务能力、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二)劳动者在合同期间,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规院纪、劳动纪律或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按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交由有关部门予以惩处、或者要求其赔偿经026: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7年12月26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济损失。(三)用工部门因违反医院规定或疏于管理而引发劳动纠纷,用工部门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劳动纠纷的处理应由用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产生劳动纠纷导致的经济赔偿由用工部门承担;造成医院名誉损害的,医院将根据情况追究用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四)用216、工部门应依据岗位职责,严格制定岗位考核办法,加强对劳动者的考核与管理。考核结果是作为劳动合同续订的依据,考核不合格应及时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考核优秀可由用工部门给予奖励或表彰。第七条 工资待遇(一)劳动者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医院或用工部门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二)医院直接支付费用劳动者的各项费用,由用工部门按月申报,人事部根据用工计划和岗位性质办理。一般每年11月底审核下年度的劳动者工资标准和相关费用,并报送计财部纳入医院预算安排。(三)其他形式的劳动者所需费用由用工部门按各自的渠道筹集落实,依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并缴217、纳社会保险。如遇工资标准调整,须经医院研究同意。(四)聘用的劳动者一人一岗,不得安排劳动者同时担任多个岗位、领取多份工资。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医院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由工会代表、医院代表、劳动者代表等各个群体的代表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用人部门与劳动者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按照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单位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应依调解规程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应及时告知当事人。第九条 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本规定由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027: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生效日218、期:2008年1月1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医院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医院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和山东大学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合同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以下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据实发放。一、试用期待遇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月基本工资760元。二、聘用期待遇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聘用期待遇。(一)专业技术岗位1.工资待遇医院聘219、用的专业技术(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下列工资标准:第一学历工龄工资工龄3年工龄3年统招中专760元按周年计算,每年增加20元(从每年的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起增发)。另考出初级资格证后从取得证书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考出中级资格证后从取得证书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大专自费810元统招860元本科自费910元统招960元医院聘用的医疗人员根据岗位性质、职称和技术水平执行8001500元基本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和院领导共同商定。2.奖金待遇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室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奖金待遇。科室在发放奖金时可根据主220、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本科室的奖金分配办法。医院财务部门在计算发放奖金总人数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制人员按0.2的系数计入科室人员总数,以后每满一年增加0.1的系数(最高系数到0.8为止)。3.取得后学历聘用制人员的增资办法: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后,从取得后学历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二)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医院聘用的在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等级执行8001200元的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工资标准另行制定;计财部、挂号室等窗口服务人员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221、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027: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三)普通工人岗位(卫生保洁员、清扫员、勤杂工、门卫等)医院聘用的普通工人执行760850元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三、考核及奖励各用工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制职工的管理与考核。经年终考核,考核优秀或被医院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人员,根据医院有关文件进行奖励。四、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规定与原规定有冲突的条款,均按本规定执行。五、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028: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生效222、日期:年8月10日 修订日期: 为做好我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院服务,制订本制度。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 (一)科级以下干部及专业技术干部; (二)管理干部; (三)工人;(四)出国不归、失踪、逃亡职工和死亡、退休、离休、退职、辞职职工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归档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五)调查研究人事档案工作特点和规律,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三、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一)保障收集渠道畅通,向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材223、料。(二)根据工作需要及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做鉴定,写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干部档案。(三)凡收集归档的材料,均应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12号,年7月)进行整理立卷。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须经本人见面签字包括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处分决定、评议考核等材料的,一般应由本人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盖章或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四)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224、(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四、档案的查阅和借阅(一)组织委派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干部(需二人以上),查阅人员要填写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查阅,并在档案室内阅看。外单位查阅须凭人事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能查阅。(二)查阅档案时,查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阅档案规定,只能查阅需要的内容。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028: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生效日期:年8月10日 修订日225、期: 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三)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档案材料,确因工作需要摘抄、复制档案内容的,必须经主管负责人审批。摘抄、复制的材料由人事部门认可盖章,使用人员要保管好,不得传给无关人员,用毕要立即销毁。(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实需要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人事负责人批准,并经过档案管理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借用的档案,必须保证绝对安全,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不得交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用毕及时归还。(五)对有关部门查借档案后,在送还档案时,要对被查(借)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对检查,核对档案有无涂改和缺少材料,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存档。(六)任何个人不226、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一般情况下,下级不得查阅上级领导的档案。(七)查阅档案时,不准吸烟、喝水,防止档案材料污染受损。五、档案的转递(一)因工作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档案转出。(二)转出档案前,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将转出的档案整理装订成卷,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必须保证档案材料完整齐全。(三)在转递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进行详细登记,严密包封签章后,市内转递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市外、省外的按机要件挂号投递,不准平信邮寄或本人自带。(四)转出的档案,应在收档单位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的,应由负责人事档案工227、作的人员及时催问情况,催回回执,以防丢失。(五)转进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档案材料的目录清点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名盖章,寄回档案转出单位。六、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一)人事档案应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进行严密、科学、规范的保管。档案保管人员要自觉保守机密,严防失密泄密,确保员工档案的安全。(二)要经常检查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晒、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和适宜的温、湿度。(三)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设置的档案库室、阅档室和办公室“两室分开”,非档案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四)对所保管的档案,每年全面检查核对档案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28、028: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生效日期:年8月10日 修订日期: (五)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七、人事档案的提供利用 (一)办理工作人员考核、考察、表彰、任免、调动、治丧等工作。 (二)落实政策,解决福利待遇审批等有关工作。 (三)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出生日期、学历、职务、职称、级别、工资等工作。 (四)入党、入团、出国政审,复查或甄别历史遗留问题及违法、违纪等组织处理工作。 (五)因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离开医院后,另就业或出国,不办理转档手续的,不为其出具任何证229、明材料或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阅(不含国家安全、公安、监察等部门)。 (六)因子女及亲属入党、入团、入学、参军,参加工作等进行政审,按照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公安部、军委总政治部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组通字19796号)及中央组织部1979干办字322号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的补充意见要求办理,一般不提供其父母和亲属的档案。八、人事代理人员档案管理(一)医院对人事代理人员实行人、档分离的管理方法,医院只负责对人才的使用,档案、行政关系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二)医院与济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托管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档案。(三)人事部负责及时将人事代理人员档案材料交至人才交流230、服务中心。(四)定期与人才交流中心核对人事代理人员信息情况。九、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医院管理工作服务。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十、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029:医院工作人员职业安全制度生效日期:年8月25日 修订日期: 第一条 为维护医院工231、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第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所有工作人员。第四条 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第五条 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 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职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第七条 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232、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第八条 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第九条 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第十条 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第十一条 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事件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233、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第十二条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三条 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030:“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生效日期:年7月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人才是创业之本,是高科技发展的核心。今后五到十年内是我院实现现代化医院的关健时期,为实现我院建设“区域骨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医院的长期目标,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特制定医院人才234、队伍建设规划。一、我院卫生人力现状与分析(一)人才资源的数量与结构。 从我院目前专业技术队伍现状来看,在我院现有职工1543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44人,占总人数的80.6%。医疗人员435人,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 正高级职称68人,副高级职称74人,高职占卫生技术人员32.6;以上数字分析来看,我院人才队伍已初具规模,但是高层次人才相对不足,已经制约了医院的快速发展,从长远利益来讲,也难以适应医疗市场的激烈竞争,因此,加强人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医院今后发展的需要。(二)人才开发培养中的问题1.人才总量不足。年外科楼投入使用,床位数将达到1600张;235、至十二五末,随着医院整体规模的扩大,开放床位数将达到2000张左右。现有职工人数将由1543人增加到3000人左右。2.高层次人才不足。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的数量偏少,与规模不断扩大的医院的发展需求脱节,需要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3. 人才资源专业结构不合理。各专业人才建设发展不均衡,部分专业人才断层现象突出,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尤其是中青年学术骨干缺乏。突出表现在医院对小专业或辅助专业重视不够,导致人力资源断档。 二、 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236、观,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人才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和完善各项有益于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建立一套良好的人才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院科技人才的作用。围绕着我院创建“区域骨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医院的长期目标,不断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与我院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的用得上,留得住的科技人才队伍。(二)五至十年任务目标1.人员规模:到2015年医院预计开设病床2000张,人员总量按床位与人员1:1.5-1.6的比率,“十二五”末,职工总数将达到3000人左右。各类人员结构比例237、情况见下表:030:“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生效日期:年7月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按2000张床位计算人员编制数所占比例现有人数年底将达到“十二五”期间增加正式合同合计比例人数比例总人数3000100%8726711543100%1750100%1250专业技术卫技246082%741503124480.62%143081.71%1030其他1505%4743905.83%1005.71%50管理1505%4212543.50%603.43%90工勤2408%4211315510.05%1609.15%80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疗86135%4131042334.00%50034.50%36238、1护理123050%25738163851.29%73051.64%500医技24610%518513610.93%14510.22%101药剂1235%2027473.78%553.64%682.人员结构目标: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培养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有明显学术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以中青年为主体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培养或引进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2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3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名;培养10-15名能够成为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著名学者;3. 优化学历结构:五年内全239、院医生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7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医师比例达到95%;护理队伍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90%;药剂岗位、医技技术操作岗位本科以上学历者要大于90;4.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各类人才在各专业、病区间分布趋于合理,人才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趋于合理,形成素质优化、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5.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使人才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使高层次人才与学科带头人的竞争力达到较高水平。030:“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生效日期:年7月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6.继续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五年内继240、续完善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公开聘任制度、人事代理制度和解聘辞退制度;年以前完成并且实施薪酬分配制度和岗位考核制度;至“十二五”末逐步建立或达到与人才市场相适应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的灵活用人机制的预期目标。三、实施人才战略的措施(一)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微观灵活放开原则。医院总人数按病床定编,总量实行宏观控制管理,分类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专业、技术、年龄结构进行调整与扩充,五年内达到卫生技术人员80,制定各科室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和实施方案,以病人为中心,按需设岗定编。(二)统筹规划,引进高学历人才,加快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依据医院专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241、进高学历人才,引进的形式要有重点、有选择地到医学院校直接招聘,社会公开招聘。为吸引更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来我院工作,医院将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加大医院宣传力度,努力改善医院的硬件设施和外部环境,为他们营造良好、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制定相应的引进高学历人才优惠政策,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按照医院发展规划,今后5年内至少引进博士研究生150名左右,七年制硕士研究生200名左右;对录用后应届毕业生两年内不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流动或解聘。(三)引进“高端”技术专家和急需人才,积极开展新项目,促进医院专业学科的发展。实行高薪聘请全国一流学科技术专家,在知名专家的帮助下,年轻技术骨干拜师学徒242、,开阔眼界,提高水平,培养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技术骨干。(四)人才建设要注重强基固本,首先应着眼于“老人”人才培养。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主的原则,具体做法为:1.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要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要重能力,重水平,重实绩,鼓励人人做贡献,人人能成才,努力营造一个适合年轻人脱颖而出的氛围。2.要大胆启用优秀的高学历人才。高学历人才基础素质好,理论功夫扎实,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优秀的高学历人才做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军,实现人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3.选派优秀的青年骨干到国内一流医院进修、培训、深造,利用参加学术会获取新信息、新技术、新思路。243、4.压担子,工作实践锻炼人才。将年青的科技骨干推上第一线,给位子、交任务、压担子、定目标、岗位练兵。5.返聘本院名医和知名专家。达到退休年龄的医学技术专家尽可能聘用,发挥一技之长。6.要不断改进医院人才环境,改善人才生活条件,增强对人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7.提高在职学历教育: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中青年科技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030:“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生效日期:年7月 修订日期:年8月6日 8.继续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工作;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使卫生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9.完善奖励机制,继续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科技创新,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奖励力度,设立科244、技成果奖、科研课题奖、优秀论文奖、科技成果推广奖、新技术新业务奖。使人才在创新中得到实惠。10.建立健全科学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和使用机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建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学历、职称、执业证书等资料),依据标准和程序对各类各级医务人员的履职能力、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进行评价,量才用人,能级对应,择优聘用,科学选拔。(五)全面提高医院人力整体素质,实现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合理并能满足工作需要,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医院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发展。(六)加强医院行政职能管理人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基本素质。从管理学院招聘高水平专业管理人才;或从院内卫生技术人员中选拔医院管理优秀人才245、,培养既有技术资格又有管理水平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实施培训计划,逐步建立卫生管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后勤供应要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后勤供应岗位缺人时可从行政管理和卫生技术人员中合理流动。(七)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提升我院人才信息、网络化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我院人才发展规划和专业人才需求计划,建立人才信息库。(八)加快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继续推行人事聘用、薪酬分配和岗位考核制度,创新人才激励竞争机制,重点抓住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三个重要环节,把好“入口”、疏畅“出口”、搭建和规范好“楼梯口”,使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1.把住“入口”,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准入标准。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246、拔人才原则,严格依据医院标准和程序招聘人才。随着人才市场化机制不断完善,我院人才录用标准逐年提高,选拔程序不断优化,逐步会更加科学合理。2.通畅“出口”,实行 人才合理流动。继续实施完善人事代理制度和岗位流动、解聘、辞退制度,今后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人和社会人管理逐步过度,实现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依据程序可以解聘,员工对待遇、薪酬和福利不满意可以向单位辞职。促进人才向社会化合理流动。3.规范“楼梯口”、为优秀人才搭建升迁目标。继续推行实施岗位聘任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和岗位考核制度。制定岗位任职条件和任期目标,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双相选择、自愿平等;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岗、按贡献取酬,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奖金分配向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倾斜;以岗定责、任期考核;人尽其才、合理流动;业绩、质量与考核挂钩,考核结果做为升降依据,优升劣降;逐步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竞争机制。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机制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本着以炽热的情感感化人才,以宽广的技术平台吸引人才,以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满足人才,以和协的氛围留住人才,以竞争的机制激励人才,以辉煌的事业造就人才,以人性化法规制度保障人才,我们的目标能够达到,我们的事业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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