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人事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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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企业人事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科技人事管理制度为促进XX科技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力启动内在动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 人力资源渠道公司员工来源于以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及临时性雇佣的人员。二、 健康检查公司无义务录用身体不健康的人员,必要时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三、 劳动(聘用)合同的签订1. 员工经公司录用后,公司将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办理录用手续,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员工必须向公司2、办公室(人事部)提交下列有效证明:(a)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b) 最高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c) 员工的劳动手册或其它有效劳动关系证明。3.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聘确有专长、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或因季节性需要所聘用的临时工,也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四、 试用期1. 新进员工将按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的长短,必须接受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公司将对其进行全面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2. 因表现突出公司决定提前正式录用的员工和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者,将收到公司以书面形式接纳其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通知书。3. 如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3、(聘用)合同。五、 权利1. 员工有权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种权利。2. 员工有权享有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3. 员工有参加工会组织,社会合法组织、团体活动的权利和自由,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公司工作为前提。4. 员工有权对公司和所在部门的经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六、 义务1. 员工应把他的全部工作时间专心致志地用在完全履行其工作义务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知识和才干,不折不扣地完成岗位职责的明确规定和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2. 员工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七、 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每周5天即40小时的工作制。2. 具体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4、:00-17:30,季节性调整将另行通知。八、 超时工作1.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时,其超时工作计划由部门主管事先安排,经总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人事部)备案。2. 一般情况下,超时工作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在遇到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下影响公共利益时,不受此限制。3. 如公司需要员工超时工作的,公司将在事后的一个月内安排员工补休,或按照规定发放给员工超时工作津贴。采用补休或发放超时工作津贴,由公司决定。4. 公司已为每名员工规定了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合理的劳动定额,并以此向员工支付了合理的劳动5、报酬。公司认为,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是每位员工应尽的义务。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自行超时工作的,公司将不予补偿。5. 凡担任以下工作或职位的人员不享用超时工作津贴待遇:总经理、部门经理、主任,因为在这些人员的薪资中已包括了适量的超时工作津贴成份。九、 工作证件1. 员工将获得公司颁发的员工工作卡一张,用作识别员工身份。因此,员工除在出入公司时要主动出示员工工作卡外,还必须在当班时间内将员工工作卡佩戴于左胸前。2. 员工工作卡若受损或遗失时,员工应及时向办公室(人事部)报告,办公室(人事部)将安排补发。同时,办公室(人事部)将向员工收取补发工本费RMB5元6、。同样,员工离职时也应及时把员工工作卡退还办公室(人事部),否则将赔偿RMB10元。十、 薪资待遇公司严格执行集团管理中心规定的待遇标准和发放方法。1. XX科技各级工资标准由总经理决定。2. 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实绩,经个人述职,公司考核后,所有员工的月薪标准由总经理决定。3.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和奖金组成,不含特殊情况的临时奖励。薪资发放日为次月8日。4.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为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社会保障项目。5. 员工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缴纳的部分,将由公司在员工每月的薪资收入中代扣代交。7、同时公司将按照国家的规定,每年定期调整员工的社会保障缴费率。6. 所有待遇采取模糊的发放形式,严禁本人泄露和私下相互询问。十一、 业绩考评1. 公司每三个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业绩考评。通常先由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自我鉴定,然后由职能部门听取员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的意见,报总经理作出考评结论。2. 业绩考评共分A、B、C、D、E五种标准,其结果将与考核工资挂钩。3. 考评成绩结论将及时反馈给员工本人。十二、 调位调动1.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或长期变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2. 员工的工作变动必须通过部门直属最高主管批准并报办公室(人事部)备案。因8、个人原因要求变动工种的员工,首先应向所在部门的直属最高主管提出申请,而不是直接向其他部门接洽。员工长期变动工作的同时须变更合同有关内容。3. 员工被调到其他部门或岗位工作,均需试用一个月。如因各种原因不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原则上应退回原部门或由公司另行分配。十三、 晋升1. 若公司现有职位出现空缺时,公司将首先考虑从在职员工中选拔符合要求的员工晋升现有的空缺职位。本公司的晋升原则是以员工服务期间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行以及相应学历为依据。2. 员工晋升后的首月为晋升考核期,公司将全面考核被晋升员工在新职位上的工作能力和潜在能力,以决定是否正式任命。十四、 个人人事资料1. 新进员工报到时,9、必须填写员工情况登记表。在劳动或聘用合同期限内,若个人人事状况发生变动,都应及时通过主管报人事行政处备案。如,(1) 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及户籍关系变更;(2) 本人及家庭内部状况的变化(结婚、生育、离婚、赡养、死亡等)(3) 个人进修、职称、职位等变化;(4) 疾病、损伤和个人能力的变化等(5) 其他须报人事行政处备案的变更。2. 员工禁止擅自更改本人的人事资料。十五、 解除和终止劳动(聘用)合同1.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条款。2. 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过部门主管报总经理10、批准,转办公室(人事部)备案,并妥善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后,方可终止劳动合同。3. 试用期满后,员工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提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过部门主管报总经理及办公室(人事部)。否则,将按违约处理。4. 凡是在劳动(聘用)合同履行期限内,员工提前离职的,公司将保留要求员工赔偿由本公司或委托其它单位主办的培训费用的权利。5. 若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十六、 员工离职手续1. 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事先填写员工离职登记表,说明离职理由。该离职登记表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生效。2. 离职员工须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交接,向各有关部门归还公司发放的个人工作用品(如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制服、更衣箱、员工工作卡以及考勤卡等),并接受公司的财务审计。上述各项交接须经各有关部门主管在该员工的离职登记表上签章确认。3. 办公室(人事部)在确认离职员工办理完各项交接内容后,即按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该离职员工的退工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种种后果将由离职人员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