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图集(2024-2035年)(3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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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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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目录目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1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空间管制2第三章 重要节点规划设置引导6第四章 店招店牌规划7第五章 技术要求与操作细则11第六章 设置通则与引导15第七章 分期规划及实施保障20第八章 附则211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主要包含玉城街道、大麦屿街道、坎门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以及通往芦浦镇、楚门镇等乡镇的主次干道。(备注:中心城区范围线内的芦浦镇和漩门三期区域属于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范围外参照本规划执行。)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依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2、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本次规划对象包括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施两类。户外广告设施主要包括附属式户外广告(建(构)筑物上或灯杆、公共候车厅、报刊栏、电话亭、信息栏、自行车棚等上的)、独立式户外广告、附属式户外招牌设施和独立式户外招牌4类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施。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2020年)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5.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2016 年)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3年)7.城市户外广告和3、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8.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修订)9.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10.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11.浙江省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DB33/T 700-2020)12.关于印发的通知13.“街容示范街”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14.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台政办发2013153 号)15.台州市区门头招牌设置导则(2019年)16.台州市区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和设计导则(2023年)17.台州市城市容貌标准(2019年)18.玉环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19.玉环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年)24、0.美丽玉环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21.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2.玉环市“十四五”美丽城市建设(有机更新)专项规划23.玉环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24.玉环市城镇社区专项规划(2022年)2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划第第4 4条条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玉环生态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强化创新玉环、花园之城、和善美治之城建设,将玉环市打造成为花园式港口城市、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第第5 5条条规划策略规划策略以“塑风貌、突重点、显特色”为途径,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5、打造完整的玉环市户外广告形象体系。1 1、塑风貌塑风貌根据玉环市空间结构特点、功能分区、各片区的特色和城市用地布局,对玉环市建设区户外广告进行面、线、点的宏观控制,严格控制各类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总量。2 2、突重点突重点根据户外广告性质特点,提出户外广告设置的控制要素以及各项控制规定要求。对城市重要节点、重要道路等公共空间的户外广告提出拆改建议,提升户外广告品质。3 3、显特色显特色发挥户外广告在提升城市形象与特色方面的作用,鼓励引进新媒体户外广告。鼓励创新创意广告形式,逐步推广智能系统的引入,彰显玉环城市特色,塑造玉环新时代广告风景线。第第6 6条条规划目标规划目标立足“全域创新之城、海上花园6、之城、和美善治之城”战略,传承历史文化和打造现代城市海岛风貌,综合考虑城市多重规划,统筹协调,通过户外广告规划,打造玉环城市亮点,塑造城市特色,彰显城市风貌构筑玉环文化和气质的新名片。第第7 7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 1、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广告布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玉环市所处的区位、环境、文化氛围相适应,与所在地段的功能要求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从城市视觉传达的角度,体现户外广告设施的城市景观基调特征的同时,强化城市的空间结构,保证城市环境景观的整体性、协调性。2 2、创新性原则创新性原则鼓励新技术、新媒体、新材料的应用,鼓励艺术化设计的户外广告的应用,鼓励与环境融合的户外广告的7、应用,通过规范引导逐步形成高品质、精品化户外广告景观。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23 3、美观性原则美观性原则户外广告的布局要合理,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使广告牌的各个元素之间比例协调,整体统一。色彩搭配要简洁明快,符合品牌形象和广告主题。字体是户外广告传递信息的重要工具,字体的选择要考虑到广告的主题和目标受众,要易读易懂,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4 4、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确保户外广告本体的安全性,并确保设施不对交通、绿地、电力、通讯、防灾、建筑物、行人等造成妨碍或损害。加强对交通安全影响的控制,对广告照明形式、布置位置、与交通设施的间距进行严格控制。5 5、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本8、规划的制定秉持切合实际,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不同区位、用地性质、地域人文特征、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经济性、实用性、针对性等因素,提出针对性的广告设置要求,完善相关法规,为广告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与执法、相关规范的修订提供依据和参考。第二章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空间管制户外广告设置空间管制依据城市功能分区、用地类型及景观风貌特征等基础情况,本规划划定“严格设置区、一般设置区、开放设置区”三类规划分区。第第8 8条条户外广告分区管制规划户外广告分区管制规划1 1、严格设置区严格设置区(1)涉及区域包括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代建筑等保护范围、水域绿地9、市政设施用地、政府机关部门、风景名胜区等区域。(2)目标定位严格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保护交通通行安全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保护生态和居住环境,禁止商业广告设施设置,严格管控公益广告设施。(3)设置要求1)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广告设施;2)公益性广告设施设置的位置、数量和外观应与所处区域的自然景观、环境氛围相协调。严格设置区范围内的公园、公共广场、景区景点允许在显著位置设置1-2处实物造型式公益广告,但应结合景区入口整体布局、精心设计;3)户外招牌应与所处环境风貌特征相契合,以小型化、个性化、景观化的设计为主。鼓励结合景观环境一体化设计。表2-1 严格设置区划分及范围一览表(10、4)各级管控区控制要点1)一级管控区历史文化区规划要求:应结合传统元素设置,注重玉环文化宣传与引导。类型设置要求: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历史文化区店招店牌可使用木材、石材、做旧金属及垂直绿化等,与传统建筑立面结构协调。2)一级管控区市政设施规划分区规划分区范围范围严格设置区一级管控区历史文化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历史建筑等区域市政设施各类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区域农林水域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农田、林地与水域二级管控区行政办公区玉环市政府所在地、玉环市政府机关部门聚集区公园、公共广场、景区景点玉环公园游乐园、低碳艺术公园、水龙公园、庆澜公园、坎门后沙等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3规划要求:11、禁止设置任何形式户外广告设施。3)一级管控区农林水域规划要求:禁止设置任何形式户外广告设施。4)二级管控区行政办公区规划要求:突出城市行政、文化国际交往功能的区域定位,保障安全、整洁、有序的政务环境,严格控制户外广告设施总量、形式、高度、色彩、照明等,维护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类型设置要求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以公益宣传、展示城市形象为主。禁止设置动态屏显类户外广告。为举办国家和本市重大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本市重点区域、主要大街、交通枢纽、会场及住地周边设置临时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宣传活动主题,利用既有户外广告设施布置宣传画面。位置设置要求户外广告设置上限不超过所在12、位置行道树树冠高度,避免对城市轴线及景观视廊产生影响。注重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的融合,鼓励与垂直绿化相结合及建筑一体化设置。5)二级管控区公园、公共广场、景区景点规划要求:融合所在文化元素,进行介入式玉环文化渗透宣传。类型设置要求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以公益宣传、展示城市形象为主。为举办国家和本市重大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可以在本区周边设置临时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宣传活动主题,利用既有户外广告设施布置宣传画面。位置设置要求:独立式户外广告设置高度上限不超过所在位置行道树树冠高度,避免对城市轴线及景观视廊产生影响。注重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的融合,鼓励与垂直绿化相结合及建筑一体化设置。2 13、2、一般设置区一般设置区(1)涉及区域包括城市门户、交通枢纽、城市居住区、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工业仓储物流区等区域。(2)目标定位侧重保护玉环多元城市风貌和建筑空间特色。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遵循区域环境整体有序,局部适度活力丰富,侧重于品质提升的原则。鼓励通过多元参与、多种途径提升户外招牌品质和创意。(3)设置要求1)同一建筑载体,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广告设施(含户外招牌,不含橱窗广告)的总面积应小于所附着墙面面积的30%;2)在高层建筑的主体墙面设置户外广告(不含户外招牌)设施高度应控制在24米以下;3)鼓励创新、创意。鼓励新材料、新技术使用。表2-2 一般设置区划分及范围一览表规划分区范围一般14、设置区三级管控区城市门户、交通枢纽、市级文体中心四级管控区包括城市居住区、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工业仓储物流区等区城(4)各级管控区控制要点1)三级管控区规划要求: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数量和形象。建议进行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出入口地区及其周边一线沿街立面的整体户外广告详细设计,使户外广告元素与城市门户的风貌特点相协调,反映玉环特色,市级文体中心建筑包括玉环图书馆/博物馆、玉环书城/影城、体育中心、大剧院、大麦屿全民健身中心,显宽、广、大;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具有相应的功能要求;影剧院、游乐健身场馆具有一定的娱乐性宣传性,广播电视台(站)、文化站(室)很大程度上突出宣传15、作用。类型设置要求在集散广场前可结合广场建筑设置1-2处户外广告设施,如互动式、底座式、造型式户外广告设施,形式内容应力求体现玉环特色。不得影响交通及城市景观视线;适量设置附属于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大型文体设施不得影响或妨碍到原有的景观,且不得喧宾夺主;大型文体设施可以在该用地内的广场上设置临时宣传展板;大型文体设施宜设置颜色丰富多彩的商业广告,宜采用实物造型、投影、电子显示屏、3D投影、水幕投影、激光投影等先进的户外广告新媒体;大型文体设施可适当发布一些展示、演出等临时性广告,但尺度、形态不能损害建筑形象。2)四级管控区规划要求:户外广告设置数量及形式有所限制,体量不宜过大,其色彩、尺16、度、材质规格应当与环境建筑相协调;设置在公共建筑墙面的预留广告位,应美观大方,强调广告设施的简洁性、整体性和韵律性。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4类型设置要求:广告形式以墙面广告为主,禁止设置影响空间通透性的围墙广告;户外广告设施应注重小型化,不得采用太夸张的手法、尺寸及颜色,不得设置大面积的墙面广告;居住区内部的非商业区域禁止设置商业广告,可结合电话亭、公共汽车站台等设施设置少量的公益性广告,体现人文关怀和生活气息,营造文明新风。3 3、开放设置区开放设置区(1)涉及区域包括中心城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务办公集中区域。(2)目标定位鼓励户外广告设施的集中、多样化设置,支持设置创意广17、告和采用新型展示形式。打造具有玉环特色、活力丰富、特色鲜明的城市街区,营造繁华、多彩的高品质商业街区氛围。(3)设置要求1)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可利用高层建筑的主体墙面,但高度不超过50米的墙面部分,适量设置户外广告(不含户外招牌)设施,投影类广告和隐形类LED设施除外。但应充分论证并严格实施总量管控;2)同一建筑载体,依附建筑物外墙广告设施(含户外招牌,不含橱窗广告)总面积应小于附着墙面面积40%,若超40%,应论证其与所在建筑及周边环境协调性;3)鼓励结合所处街区的建筑、环境特征设置地标性广告,打造城市亮点,展现玉环特色;4)鼓励采用多元的展示方式,鼓励景观化、场景化的户外广告发布方式18、。并鼓励设置互动广告,丰富市民体验,提升街区活力;5)预留户外广告应与玉环文化及建筑整体形象有机结合,加强风貌特色塑造,重点强化城市定位,鼓励使用新技术手段进行创新设计。表2-3 开放设置区划分及范围一览表规划分区范围开放设置区五级管控区新城万达广场、玉环方林汽车城等玉城街道玉环建材市场、设备交易市场坎门街道西部商业核心、玉城街道商业商务中心、中直路商业中心、设备交易市场、新大街商业中心、里澳老车站商业街大麦屿街道里澳老车站商业街、大诚里澳产业园商业中心(4)各级管控区控制要点五级管控区规划要求:引导户外广告设施适量集中、多样化设置。打造特征鲜明、活力繁荣的商业街区形象。应从街区整体空间环境出19、发,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统筹布局,加强形象设计,突出创新、创意。类型设置户外广告内容应提倡多样化,合理引导互动式户外广告设施或互动性广告内容的使用,可丰富市民体验,提升街区活力,营造街区商业氛围。积极引导地标性户外广告的设置。可结合区域内的标志性建筑(群)或公共空间设置新技术、新媒体类型的地标性户外广告,打造城市亮点,构建区域特色。地标性户外广告可围绕单栋建筑以单个户外广告设施呈现,也可结合一个城市街区、一组建筑群或公共空间通过群组的方式进行设置。可结合建筑物外墙面、景观构筑物设置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形象的投影广告、VR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以提升街区活力,营造城市商业氛围。可设置平行于20、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可结合玻璃幕墙设置投影广告、柔性LED网格屏和LED透明屏、LED玻璃屏户外广告设施;除城市商业综合体、步行商业街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画面进行静音动态展示,如播放静音动画、视频等媒体。合理设置附属于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在满足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结合城市商业综合体、步行商业街、大型商业广场、会展场所设置互动式、底座式、造型式户外广告设施。照明设计户外广告设施应进行日间和夜间的形象专项设计,合理引导多形式照明的设置。色彩控制在与区域环境相协调的基础上,在城市商业集中地段,为营造商业氛围可适当放宽对户外广告色彩幅度的控制。第第921、 9条条户外广告分道路管制规划户外广告分道路管制规划对玉环市中心城区区域道路户外广告进行分类指导,分为三类道路,即景观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和商业街区道路。1 1、道路交叉口道路交叉口(1)视域三角区域内为户外广告禁设区;(2)禁设区外围后退道路红线宽度的范围为户外广告控制区,不得设置大型带支架类型广告、屋顶广告;(3)小型广告设施在同一路段内应保持风格、主色调、材质、规格等相对统一,并与道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相协调。2 2、景观性道路景观性道路(1)主要以体现玉环独特的城市景观风貌为主,包括兴港东路、环岛西路、环岛南路、榴岛大道、双港路、文旦大道等;(2)景观性道路户外广告应以展现城市22、景观风貌的户外广告为主,既要展现玉环的经济特色,又要塑造玉环良好的城市景观和城市风采;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5(3)景观性道路主要以车行交通为主,考虑城市交通流量大的特点,为保证道路车辆的通畅安全快速行驶,户外广告设置不得花哨或间距过密,可简洁明了,更不得横跨道路和影响道路视距,保证宽阔的道路和完整的道路视觉感受;(4)禁止设置动态画面播放速度大于1帧/100秒的广告设施,避免驾驶者分神和车辆滞留,减少对车辆行驶的干扰。3 3、生活性道路生活性道路主要以体现城市生活文化气息为主的城市道路。(1)由于生活性道路有车流也有人流,车速不是很快,并兼顾商业性与交通性的特性,故生活性道路户外23、广告既要提升城市的形象及软实力,又要展现美好生活的气息;(2)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广告以能代表玉环海岛文化的实体广告为主,如与小品、雕塑等结合设置的实物广告,应当富有人情味,并能体现生活气息和玉环文化,采用无噪音非强光的照明系统,以免打搅居民休息;(3)禁止设置建筑物屋顶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及大型高立柱广告;(4)严格控制墙面广告、单立杆式广告及底座式广告。4 4、商业街区路商业街区路主要以体现现代商业文化气息为主的步行街、城市支路及居住区里面的商业步行街区等,包括玉兴东路、三潭路、银湖大道、珠港大道、南浦路、长兴路、泰安路、兴港东路等。(1)由于商业街区路主要以吸引人流、增进商业气氛为目的,故商24、业街区路户外广告应以商业广告为主,既要充分反映玉环经济繁荣景象,又要力求体现城市精神文明风貌,显示浓郁的现代商业气息;(2)为促进城市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要求造型生动、鼓励新型材料的运用及夜晚的照明效果;(3)可设置墙面广告、人行道底座式或单立杆式广告,且应符合本规划相关规定和要求。5 5、典型特色街道广告招牌引导典型特色街道广告招牌引导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设“高品质示范街”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街容示范街”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以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样板区”建设管理标准,打造广告招牌示范街区。(1)南浦路风貌区位置:位于海上都市风貌区。现状特征:生活氛围25、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遵循区域环境整体有序,局部适度活力丰富的原则,体现城市“烟火气”,着力为市民打造安全温馨的城市环境。(2)风屿北路风貌区位置:位于海上都市风貌区。现状特征:商业办公氛围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彰显玉环漩门街道核心功能区、突出简约、高端、素雅的风貌特征。(3)西青街风貌区位置:位于精致老城风貌区。现状特征:历史文化氛围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从建筑外墙、景观亮化到标识标牌等进行系统性改造提升,实现街区视觉风格统一,对提高老街的商业吸引力、旅游业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4)玉兴东路风貌区位置:位于精致老城风貌区。现状特征:属于老城生活氛围为主的26、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在设施类型、面积、高度、色彩、亮度等指标上,给予设置者更大的创意设计空间,引导设置多元化户外广告设施,营造浓郁商业氛围。(5)海港东路、黄坎路风貌区位置:位于海岛渔港风貌区。现状特征:海岛特色风貌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融入坎门海岛渔港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景观风貌,以提升沿街户外广告招牌为主,在保持原有商业活力的同时,提高整体品质,突出海岛特色。(6)兴港东路、兴港西路风貌区位置:位于港口产业风貌区。现状特征:工业生产生活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鼓励结合产业和企业设置富有创新性和特色的户外广告设施,向人们宣传工业园区的产业和企业,提高这些产业27、和企业的知名度。第第1010条条 户外广告分界面管制规划户外广告分界面管制规划1 1、分界面区域范围分界面区域范围本规划划定了“多界面多节点”的特殊区域。该区域在满足“三区”设置要求的基础上,应附加满足特殊区域的附加管控要求。表2-4 特殊区域划分及范围一览表规划分区范围分界面区域要求多界面沿江界面疏港公路台州1号公路、海港东路、黄坎路市府大道城市轨道交通界面市域S1、杭台高铁、甬台温高铁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62 2、分界面管控要求分界面管控要求(1)滨海界面附加管控要求:1)疏港公路沿线附加管控要求规划要求:依托区域整体景观环境和市民活动特征,户外广告设施应注重品质打造,突出融28、入自然,注重视觉形象,体现景观性、互动性。并应通过下步详细规划深化确定沿线详细控制要求。类型要求:可结合沿线公共空间设置投影类户外广告设施,结合建筑低层近人商业空间设置LED、投影、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结合璇门港夜游进行整体考虑,营造滨海休闲氛围。鼓励互动式和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2)台州1号公路、海港东路、黄坎路沿线附加管控要求 规划要求:户外广告设施应追求精致、自然,打造玉环滨海沿岸休闲氛围,展示玉环民俗文化特点;类型要求:可结合玉环滨海绿道设置实物造型式广告,应融入玉环建筑风貌,突出传统文化,展示滨海空间特色。3)市府大道沿线附加管控要求规划要求:通过户外广告规划工作,科学设置户外29、广告,营造海岸区重点街道和建筑之美;体现“美观整洁,特色凸显”的基本要求,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类型要求:结合沿线写字楼、高层住宅、示范区建筑,将现代材质、简约风格与大屋顶符号完美相融,结合建筑空间设置LED、投影、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结合海湾新城风貌带,打造玉环滨海高颜值立面,打造创新级城市立面。(2)城市轨道形象展示界面附加管控要求:规划要求:可结合站前广场、车站、换乘空间、隧道、车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类型要求:鼓励设置互动式和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加强乘客的体验感,提升站点活力和形象。第三章第三章 重要节点规划设置引导重要节点规划设置引导第第111130、条条 重要节点选取重要节点选取1 1、重要节点位置重要节点位置根据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将玉环市重要空间节点划分为:商业中心节点、文体节点、交通枢纽节点、公园绿地节点、门户节点等。第第1212条条 重要节点规划设置引导重要节点规划设置引导1 1、商业商务节点商业商务节点(1)节点特征和范围商业中心节点主要是指玉环市主要的商业广场、商业步行街等商业集中的地区。特色商业节点是城市流动人口集中,空间开放,全区商业活动最为频繁和多样的地区。(2)控制导则商业节点的现状问题主要是:存在一店多招、户外广告和招牌违规设置、屋顶广告违规设置等问题。店招店牌大多数存在规格不统一、色彩不协调、尺寸不规31、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进行拆除、整改、新增。可设置橱窗广告、电子显示屏、激光投影等广告形式,但一定要注意与建筑物立面景观的有效结合;在视觉关注点上设置适当的公益广告,不得设置对城市形象有负面影响的广告内容;不得在建筑外立面或在建筑物玻璃上粘贴画报、宣传类的广告设施。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不得破坏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天际轮廓线和建筑景观的完整性。2 2、文体节点文体节点(1)节点特征和范围玉环市文体节点主要包括文化和体育中心等节点。文化节点主要包括玉环书城/影城、玉环图书馆/博物馆和大剧院等。体育节点包括玉环体育中心和大麦屿全民健身中心等。(2)控制导则不得影响或防碍到原有的景观,32、且不得喧宾夺主;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场馆除场馆标示外,不得在墙面、屋顶设置广告。因业务需要,可以在该用地内的入口广场上设置临时宣传展板;影剧院、游乐健身场馆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宜设置颜色丰富多彩的商业广告,宜采用实物造型、投影、电子显示屏等高档次的户外广告新媒体;因商业活动,可适当设置一些展示、演出等临时性广告设施,但尺度、形态不能损害建筑形象。活动结束,应立即自行拆除;文体设施内部有二层及以上入住单位、商户宜在入口处、内部适当位置或城管部门允许的建筑立面实体墙面上集中、统一显示单位标牌。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73 3、交通枢纽节点交通枢纽节点(1)节点特征和范围城市主要33、出入口空间比较开放,对外交通集聚的地区,也是城市的门户地带与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玉环市交通枢纽城节点包括玉环客运中心、玉环坎门客运中心、大麦屿车站和玉环客运中心。现状户外广告设置混乱无章,品质不高,缺乏城市宣传、提升城市影响力、宣扬城市特色的广告设施。(2)控制导则城区对外交通节点广告应统一规格,避免出现店招标牌一店多招,色彩杂乱以及墙面广告、广告尺寸过大,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环境容貌的情况;在主要交叉口节点增加、宣扬城市特色的广告设施、提升城市影响力。4 4、公园绿地节点公园绿地节点(1)节点特征和范围玉环市公园空间节点主要包括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漩门三期综合公园和玉环公园等,以广告规划专项引34、导设置为主。(2)控制导则本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或防碍到原有的景观,且不得喧宾夺主。5 5、门户节点门户节点(1)节点特征和范围玉环市城市门户空间节点主要包括玉环金融中心、中德未来城、漩门三期科创中心、芦浦互通、玉环互通等,以广告规划专项引导设置为主。(2)控制导则鼓励应用数字化、智能化、互动化的户外广告设施,打造具有海岛文化特色、最具活力的城市街区。第四章第四章 店招店牌规划店招店牌规划第第1313条条 店招店牌要素设置引导店招店牌要素设置引导1 1、店招店牌形体店招店牌形体店招店牌的底板形体应在与所处建筑外立面协调的基础上,采取丰富的组合方式提升视觉美感。空间组合方式可以采取凹凸35、式、内凹式、外框式、上沿式、下沿式、长边内凸式、短边内凸式、外凹式、双边式等形式。2 2、店招店牌材质应用店招店牌材质应用(1)一般要求:选择安全性能高、耐久性好、维护成本低、节能环保的非易燃材料;不宜在公共空间大量使用金属店面标识,如果使用,应避免造成光污染或做亚光处理;由于霓虹灯在白天视觉效果不佳,只允许在娱乐业运用,不建议在高档商务区、高档商业区、教育科研、行政办公区、居住区、医疗卫生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以及工业仓储用地使用;高档商务办公区宜使用石材、金属、高级合成板材等材料;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新闻出版用地宜使用石材、金属、高级合成板材、木材等材料;传统风貌区宜使用石材、高级36、合成板材、木材等材料。(2)附着式店招店牌常用材料附着式店招店牌应保证材料与建筑材质协调,建议采用的材料组合形式有:“大理石+亚克力单字形式”、“建筑粉刷处理+金属单体字形式”、“塑板、亚克力背雕添漆+内打灯”、“石材、亚克力单体字+金属包边”、“金属片+内打灯”、“金属包边+亚克力灯箱形式”、“铝塑板底+亚克力单体字形式”、“防腐木质格栅+亚克力单体字”、“铝板底+亚克力单体字形式”、“有机玻璃+吸塑雕刻字”、“木质板材格栅+内发光单体字形式”、“金属格栅+亚克力灯箱形式”等。3 3、店招店牌色彩店招店牌色彩(1)色彩应用基本要求为避免造成受众视觉疲劳前提下,在城市色彩的基础上对店面标识的色37、彩进行控制,可利用其反射周围环境颜色的特点,与周围环境与建筑载体颜色相协调。为了提升玉环市道路景观效果,改善街区视觉形象,确定城市色彩及店招色彩系统,宜采用低纯度低明度暖灰色系为主,能够给人温馨素雅的视觉感受,体现现代都市生活。(2)店招店牌色彩运用实例建筑立面色彩为基色;门面招牌主色:可选用类似色,即色相环夹角为30之间的颜色或黑白灰等无色彩;门面招牌辅助色:可选用类似色与邻近色,即色相环夹角为60之间的颜色,或黑白灰等无色彩;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8建筑底部多层空间为同一使用单位,且有外立面整体装饰,设置在建筑三层及以下实体墙面处,宜使用单体字形式;每处公共出入口允许设置1处招38、牌;招牌背板高度1.5m,距地面2.5m,厚度0.3m,最大宽度不得超过其门面宽度;招牌字符最大边长为0.8m;注:未建成建筑应按以上要求预留招牌位置。(4)无独立公共出入口经营单位墙面组合式招牌无独立公共出入口经营单位可设置墙面组合式招牌,需由建筑产权单位统一设计,集中设置;建筑物主要临街面3层及以下实体墙面处;墙面组合式招牌总面积25,数量1处。(5)无独立公共出入口经营单位落地组合式招牌无独立公共出入口经营单位无条件设置墙面组合式招牌的,在不影响通行、消防和其他商家(单位)的前提下,可设置落地组合式招牌,需由建筑产权单位统一设计,集中设置;落地组合式招牌可分为小型落地招牌和大型落地组合式39、招牌;小型落地招牌应平行临街面设置,且与建筑公共出入口距离2m;大型落地组合式招牌应设置于建筑转角附近,与平行道路的建筑红线及其延长线的距离2m;小型落地招牌,每个临街面允许设置1处;大型落地组合式招牌,每栋建筑仅允许设置1处;小型落地招牌高度2.5m,最大宽度1.2m,厚度0.3m;大型落地组合式招牌,场地宽度15m,招牌高度6m,最大宽度1.2m,占地面积1;场地宽度15m,落地组合式招牌高度8m,最大宽度1.5m,占地面积1.5;注:设置场地宽度是指建筑物外墙面到与之平行的用地红线之间的距离。除建筑用地范围内有退距空间的大型商业建筑或高层商业楼宇外,其他建筑物原则上不得设置组合式落地招牌40、。第第1414条条 店招店牌设置案例引导示意店招店牌设置案例引导示意1 1、城市综合体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城市综合体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城市综合体城市综合体(1)基本特点城市综合体是集多功能性、高密度、垂直整合、便利交通、社区感、环境可持续性和商业配套等特点于一体的城市建筑群体。(2)设置思路高层建筑外立面材质大多为干挂石材和玻璃幕墙,以商务办公,酒店为主,高层建筑大多同属后期设计规划建设而成,建筑外立面统一,无空调外机外露情况,公共设施比较完善。多为中高层建筑,沿街为商铺,沿街店招较为混乱,缺乏秩序感。二层以上散乱分布着发光字和店招,材质和色彩各异,部分建筑顶部有店招影响建筑外轮廓。41、为达到城市综合体的简洁大气美观,保证二楼以上整洁,沿街保持规格一致,视觉上和周边环境要保持和谐,商业居住协调统一。门面招牌点缀色:可选用对比色、类似色、邻近色,即色相环夹角为120之间的颜色,或黑白灰等无色彩。4 4、店招店牌图形运用店招店牌图形运用承接文化,彰显内涵:设计中,运用纹样装饰店招,在满足基础功能的同时强化文化氛围。5 5、店招店牌版式运用店招店牌版式运用鼓励采取两种以上元素(中文、英文、logo),在重点城市轴线两侧、重点商业街区的店面招牌文字采用中英文双语。(纯英文/logo/店招只允许在商业步行街设置)。二层以上招牌可以镂空字体形式设置。6 6、店招店牌夜景照明的运用店招店牌42、夜景照明的运用光照需内外有别、虚实相济,设计中,运用同元素不同的排版方式达到统一的整体效果同时又突出每个店面的个性。店招店牌光照可采取多种类型,如“亚克力灯箱内打灯”、“金属材料镂空内打灯”、“烤漆玻璃内打灯、亚克力发光字”、“射灯”、“吸塑板内打灯”、“超薄灯箱内打灯”、“木质店招吊打灯”、“石材镂空内打灯边缘光”、“铝塑板和亚克力自发光单体字”、“铝塑板镂空内打LED灯”、“店招内打灯和亚克力自发光单体字”、“有机玻璃内打LED灯”、“线性洗墙灯”、“内打点光源”和“霓虹灯裸光源”等。7 7、楼标设置引导楼标设置引导(1)墙面式建筑物名称招牌可设置于建筑顶部实体墙面处、公共出入口实体墙面处43、或建筑雨棚处;每栋建筑或建筑单元顶部实体墙面处仅允许设置1处;建筑物底部每个公共出入口允许设置1处,出入口实体墙面处与建筑雨棚上不可同时设置;建筑物名称招牌在建筑20m以下设置的,字符最大边长1.5m。建筑物名称招牌在建筑20m以上设置的,字符最大边长2.0m;顶部边缘距屋顶檐口(或女儿墙的上缘)距离1.0m;注:超高层建筑、医院、急救中心、火车站、机场、加油站、公安消防等建筑物名称字符可适当放大,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实施。(2)落地式大型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商业综合体)、酒店、工业(产业)园区,建筑物临街面后退用地红线20m以上的,可申请在其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落地式建筑物名称招牌,经专家评44、审委员会评审后实施。落地式建筑物名称招牌参照小型落地招牌,高度2.5m,最大宽度1.2m,厚度0.3m。(3)有独立公共出入口经营单位墙面式单位名称招牌建筑底部外立面有招牌预留位的,应设置于预留位处;无预留位的,应设置于建筑二层及以下窗间墙,优先设置于一层窗间墙;有柱廊或底层以上有出挑结构的建筑,宜设置在廊道内侧出入口上方和出挑结构以下;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9商住混合楼的基本特点是将商业和住宅功能融合在同一建筑内,提供便利的购物、餐饮和娱乐设施,同时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创造便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2)设置思路商住混合楼多为楼上居住楼下商铺模式,一般设置一整套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45、的基层专业服务设施和管理机构。商住混合楼基本上都是楼上住房搂下临街商铺模式,大多数商住混合楼为石材、瓷砖及乳胶漆外立面,老商住混合楼空调外机外露,店招杂乱无章。新住宅区空调外机基本上都规划过,有部分店招有统一规划,但店招的字体没有考究,以至看起来也混乱不堪。(3)设置要求瓷砖外立面商铺,此类瓷砖外立面多数是以各种单一或多种颜色方块相连的形式组合而成,所以店招想采用直接在外立面做金属或立体字不合适,店招必须要做底板,可采用底饭板材质三维扣板,铝塑板、真石漆,性价比高,又美观大方。乳胶漆外立面商铺,此类乳胶漆外立面是装饰和保护建筑物面,使建筑物外貌整洁美观。缺点是乳胶漆时间长可能会产生开裂、剥落、46、脱粉、变色等现象,所以店招想采用直接在外立面做金属或立体字不合适,店招必须要做底板,可采用底板材质彩钢扣条,铝塑板、真石漆,性价比高,又美观大方。石材外立面商铺,此类石材外立面稳定美观,隔声防水,密封安全。店招可以不需要底板直接在外立面上做金属或立体字。(4)禁止性要求商住混合楼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禁止在住宅区域设置;店招不得遮窗;店招不宜采用喷绘布、彩钢条及外置照明设施。4 4、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历史文化区历史文化区(1)基本特点历史文化建筑区的基本特点包括保存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独特的建筑风格和艺术品、文化活动和旅游吸引力,以及提供历史教育和文47、化体验的区域。历史文化建筑区,以古典建筑而著称,街中的店铺一般都为楼宇式双层砖木结构,挑檐、斗拱、垛墙、横衍、镂窗齐全,造型别致,古朴华丽。历史文化建筑区历史文化遗存比较丰富,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比较完整,但同时也存在城市格局尺度比较小、人口密度高且居民中低收入人群占的比例比较高、基础设施比较陈旧、房屋质量比较差等问题。(2)设置思路历史文化建筑区多数为木质或仿石砖墙材质,由于时间久远,多数老房属于破旧状态,西青老街改建后整体规划还是比较完善的,空调外机也有很好的处理,整体店招的规划还是可以的,对商户的招商也是有争对性;部分历史建筑街道改建后整体基本没有规划,空调外机外露,没有有效的掩饰,整体氛48、围缺失,街道上没有标志性的东西,店招材质没有讲究,位置也没有统一规划,对(3)设置要求石材外立面商铺:石材外立面稳定美观,隔声防水,密封安全。店招宜直接在外立面上做金属或立体字,整体简洁、大方,不会破坏建筑本身及风格。玻璃幕墙外立面商铺:店招不应直接在玻璃幕墙上,宜在玻璃幕墙缝隙处焊接延伸铁架再做金属字、发光字、灯箱或在绿地空地上故置指示牌,玻璃外立面由镜面玻璃与普通玻璃组合。店招不应直接在玻璃幕墙上,宜在玻璃幕墙缝隙处焊接延伸铁架再做金属字、发光字、灯箱或在绿地空地上放置指示牌。(4)禁止性要求沿街店铺店招设计不考虑多层、房屋侧面及悬挂式灯箱;店招不得遮窗;店招不宜采用喷绘布、彩钢条及外置照49、明设施;沿街店铺店招下方设置LED滚动文字屏幕按前面设置技术规范条例实施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2017。2 2、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商业街区商业街区(1)基本特点商业街区的基本特点包括集中的商业设施、多样化的零售业态、繁忙的人流和车流、独特的街道氛围以及提供便利的购物、餐饮和娱乐体验的功能区域。(2)设置思路商业街区多数为石材外立面乳胶漆外立面,以餐饮,娱乐,购物为主。商铺店招在设计风格上要与商业街协调统一,利用时尚现代感的工艺和材料来烘托出商业街的繁荣,楼上楼下双层双铺店招做到完美协调,店招除了宣传作用外,起到点缀繁荣商业街的作用。50、(3)设置要求石材外立面商业街按建筑石材本身预留店招位置,以精品金属发光字搭配石材外立面,整体和谐统一,又不失时尚美观,如建筑石材本身未规划店招位置,根据位置加做底板,底板以真石漆、金属板为主,搭配金属发光字或亚克力发光字,简约时尚。乳胶漆外立面商业街,在其上面做各种材质底板,再配以立体发光字。为显示商业街区繁华场景,生机活力,对商业街区特行规定开放二层以上商铺在建筑体上设置店招及各类新型广告宣传媒体,统一规格、风格。(4)禁止性要求店招不得遮窗;店招不宜采用喷绘布等有安全隐患的材质及外置照明设施;店招底板沿街店铺要统一厚度尺寸,原则上最大厚度不得超0.5m,最大宽高不得超1.5m;商业综合体51、墙面上除预留广告位外,其他墙面位置不允许设置户外广告。3 3、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商住混合楼商住混合楼(1)基本特点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06 6、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农民立地房农民立地房(1)基本特点农民立地房的基本特点是提供农民居住和农业生产设施,旨在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促进农村发展的建筑。(2)设置思路农民立地房,一般处于城乡结合的区域,建筑体老旧失修,不处于繁华街区和中心地带。农民立地房基本上都是楼上居住楼下沿街商铺模式,大多数农民立地房为瓷砖和甲胶漆外立面,空调外机外露,店招杂乱无章破旧不堪,有部分店招有统一规划,但52、店招的字然没有考究,风貌形式混乱不堪。(3)设置要求瓷砖外立面商铺:此类瓷砖外立面多数是以各种单一或多种颜色方块相连的形式组合而成,店招不合适直接在外立面做金属或立体字,店招底扳上做字、彩钢条上做字性价比高。乳胶漆外立面商铺:此类乳胶漆外立面是装饰和保护建筑物面,使建筑协外貌整洁美观。缺点是乳胶漆时间长可能会产生开裂、剩落、脱粉、变色等现象,所以店招跟采用直接在外立面做金属或立体字不合适,可以采用彩钢条等性价比高的材质。(4)禁止性要求农民立地房店招设计不考虑多层、楼顶及房屋侧面;店招不得遮窗影响采光和安全;店招统一规格。商户的招商也没有争对性,整个历史文化建筑区和社会脱节。(3)设置要求历史53、文化建筑区是现代和古典的碰撞,历史文化建筑区不是针对一个老字,要引进新的有活力的商家,对整体历史文化建筑区的氛围来一个提升。引进有讲究、有文化的商家对推进历史文化建筑区的氛围会起到很好的带头做用,历史文化建筑区采用的防火材料要严格把控,历史文化建筑区以新中式与古典中式店招为主,新中式店招采用深色原木、亚克力或金属烤漆材质,中式古典店招采用深色原木或仿古砖材质。(4)禁止性要求历史文化建筑区店招设计不考虑多层;店招不得遮窗;店招不宜采用喷绘布、彩钢条;不得破坏历史文化建筑风貌特色。5 5、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典型区域门头店招设置引导主次干道主次干道(1)基本特点城市主干道的基本特点是作为城市54、交通的重要干线,其宽阔的道路容纳大量车辆和行人流量,连接主要区域和交通枢纽,提供便捷的交通通行和商业活动。(2)设置思路主次干道是指城市中处于繁华地带,人流量和车流量及路宽的地方。在主次干道两侧高楼林立,各类型建筑比邻而建,各式店招五花八门,色彩规格不统一,形式显得凌乱。首先让主次干道上各类建筑优先层级化,根据优先层级原则,让整条街区店招有层次有秩序。严格遵循导则前提下设置店招,使城市店招规划统一不凌乱。(3)设置要求大理石外立面建筑(图例一),此类大理石外立面是由大理石干挂组成,所以店招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处理,店招可采用在大理石上安装发光字形式,这样既美观又不破坏原建筑。玻璃幕墙外立面建筑(图55、例二),此类玻璃幕墙是装饰和保护建筑物外立面,使建筑物外貌整洁美观,可以采用做金属发光字、LED发光字等形式。(4)禁止性要求店招与建筑要统一不能过于凌乱花哨;店招不得遮窗影响采光和安全;店招不宜采用易燃材质;灯光设置要符合导则要求不能影响交通;二层以上天际线以下区域不宜做其他形式宣传广告。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1繁体字、汉语拼音等相关规定。(2)同一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外文,少数民族文字、汉语拼音与外文禁止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汉语拼音或外文与汉字配用时,应当书写规范、正确。(3)禁止单独使用汉语拼音替代汉字作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用字。(4)除国际品牌外,户56、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应使用简体字,外文字要规范,应以中文在上,外文在下,中文字体大,外文字体小。(5)禁止设置易产生视觉错觉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包括具有移动幻觉和由于文字或图案的改变造成移动幻觉的。2 2、户外广告内容控制要求户外广告内容控制要求(1)广告内容应符合主流价值观,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则、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规范要求。(2)应以玉环市的旅游、文化、经济、产业等各方面的知名品牌、名优企业、名优产品宣传为主,以国内外知名品牌名优企业、名优产品宣传为主,用以宣传、展示玉环的城市形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成就。(3)禁止设置内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内57、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4)城市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外观不得与交通标志相近似。(5)标注企业名称的面积不得超过广告版面的1/10。3、招牌标识内容控制要求(1)招牌标识仅允许设置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相应建筑物、场所、商铺名称的全称或简称,并可以增加标志标识,具备上级加盟总店授权专营资格的连锁经营性质的加盟店,可在单位名称招牌标识中显示连锁经营名称和服务标识。禁止出现包含其他促销内容信息(如产品推介内容、联系方式、价格信息、促销活动等)。(2)招牌标识内容必须与其对应的建筑物、场所、商铺的使用功能一致,若不一致或超出相应办公、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置的,则视作户外广告,纳58、入广告管理。(3)楼宇标识(含广场),应当按照经地名管理部门核准的建筑名称设置。(4)版面广告应疏密得当,字体尺寸比例协调,展示内容所占比例应60%,主题突出,标识适当。(5)禁止在一块招牌标识上重复出现同一家店铺名称。第第1717条条 色彩控制要求色彩控制要求1 1、色彩控制基本要求色彩控制基本要求(1)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主色设定和色彩搭配应符合城市色彩相关规划的相关要求,并与所处区域的定位相符。(2)禁止使用与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安全标识等特殊标识相同的配色方案。第五章第五章 技术要求与操作细则技术要求与操作细则第第1515条条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省59、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置禁止妨碍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3、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置不应损伤城市景观、建筑物和天际线,不应破坏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不应改变建筑立面的构图关系,且不应遮挡建筑有特色的立面细部,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4、同一区域或同一建筑上相邻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其设置位置、形式、大小、色彩、材料、文字和图案等要保持协调统一,并与街道景观、建筑物及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调。5、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应与城市功能分区、城市风貌分区相协调、符合城市市容环境的定位要求,与周边人文景观、自然环境、城市空间及建筑特点相协调。6、新建建筑物60、在建筑外观设计的同时应统筹考虑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整体设计,须将其设置方案连同规划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并报相关部门审定。7、现状建筑应结合建筑立面情况对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进行统筹布局、一体化改造,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实施。8、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布局、设计方案、内容组织等应符合美学原则,具有设计美感;鼓励对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进行艺术化设计,鼓励能传达人文精神的具有创意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计和展示方式。9、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应注重与环境和所依附建筑设置的昼夜景观协调,保证夜间亮化,尽量减少光学污染。10、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可采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材料、新形式,应体现时代特点和61、城市特色。11、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构架应进行隐蔽处理,不应裸露,影响美观。12、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区、传统风貌建筑的招牌标识应按照传统模式设置,商业老字号招牌标识应当符合历史传统演示,连锁经营的应当统一风格。13、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军事用地和保安用地等职能结合建筑物出入口(一层墙面、立柱)悬挂单位名称招牌标识,也可结合地块出入口建筑物(包括大门、围墙和其他形式构筑物)设置横卧式招牌标识或挂置相应的招牌标识。14、因特殊要求与本规划相冲突的项目以“一事一议”原则单独论证。第第1616条条 内容控制要求内容控制要求1 1、内容控制基本要求内容控制基本要求(1)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使62、用的文字、商标、图案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准确、清晰、规范、易于识别,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关于书写使用简化字、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2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3880.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 3880.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3880.3、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6892 和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YB/T 5363的规定;结构采用的金属材料必须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钢材应具有碳当量的合格保证。(2)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基础及钢筋混凝63、土结构采用的主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砂、石和钢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独立基础采用的钢筋等级不应低于HRB335,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2 2、面板材料:面板材料:(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面板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户外广告面板采用的镀锌钢板、压型钢板、彩钢板、硬质聚氯乙烯扣板、塑料扣板等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连续热镀锌和锌合64、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硬质聚氧乙烯板材分类、尺寸和性能 第1部分:厚度1mm以上板材GB/T 22789.1及建筑装饰用彩钢板JG/T 516 的规定;户外招牌围护装饰面板采用的铝塑板、塑料扣板、铝板或网孔板、铝型材、不锈钢板或网孔板及防腐术等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增用铝塑复合板GB/T 17748、硬质聚氯乙烯板材 分类、尺寸和性能第1部分:厚度1mm以上板材GB/T 22789.1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3880.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65、力学性能GB/T 3880.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3880.3、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的规定。不应采用室内装饰材料及易腐蚀、易破损、自重重的材料;聚碳酸酯、亚克力等高分子板材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GB/T 7134及聚碳酸酯(PC)实心板JG/T 347的规定,高分子板材的垂直燃烧级别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2408中的V-0级;灯箱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用的钢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GB 15763.2、建筑用安66、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的规定;篷布材料应符合防水、耐候、耐久和阻燃性能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XF 91的规定。(2)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画面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印刷载体应满足节能、防水、耐候、耐久和阻燃性要求,其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3)处于同一建筑立面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应统一制定色彩使用方案。2 2、户外广告色彩控制要求户外广告色彩控制要求(1)户外广告的色彩应与所处街区和所附着建筑的功能定位、景观氛围、整体色调相协调,同一展示画面中使用色彩不得超过3种。(2)当同一建筑立面设置超过2个户外广告时,所有广告的主色应使用同色相或近似色相,67、并保持明度和饱和度协调。(3)不应使用高饱和度的色彩作为户外广告的主色。(4)不应使用所附着建筑主色的对比色相,应使用同色相或近似色相,并保持明度和饱和度协调。(5)户外广告画面为了突出主体,广告背景色通常比较统一,多用柔和、相近的色彩或中间色突出主体色,也可用统一的暗色彩突出较明亮的主体色,背景色彩明度的高低,一般视主体色明度而定。3 3、招牌标识色彩控制要求招牌标识色彩控制要求(1)原则:招牌标识所选用色彩应遵循“大调和小对比”的主要原则,及整体色调应统一,和谐局部的地方可以有一些对比。(2)色相:招牌标识的基本色调,应与所依附建筑等载体的基本色调保持和谐,色相反差不应过大,原则上招牌标识68、选用色相应与载体基调色为同类色配色(色轮夹角60以内)。(3)明度:招牌标识的色彩明度应融入载体基调色,对特定区域需明确规定明度控制。(4)饱和度:设置招牌标识禁止采用高饱和度、高明度的色彩,如大面积鲜艳纯色,严格控制大面积使用红色、黄色等高饱和度色彩,使用低饱和度颜色。(5)搭配:同一招牌标识色彩搭配种类原则上控制在2种以内,最多不超过3种;色彩面积搭配应遵循配色黄金比例70:25:5,其中70%为大面积使用的主色,25%为辅助色,5%为点缀色。(6)招牌标识基底色(底板)参照建筑外立面辅助色取色,招牌标识文字使用彩色文字时,尽量使用和基底色同色系的颜色,门店柱墙颜色从基底色中选取,与建筑色69、彩相协调。(7)楼宇标识应注重与建筑的匹配关系,应根据建筑立面材质和肌理进行选择和配色,应选用与建筑立面同色系的颜色。(8)保留全球或全国连锁企业的通用配色标准,但当其处于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或附着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时,则必须根据环境要求进行相应调整。(9)按商业场所经营类型,严格控制招牌的色彩配置。(10)审批中对申报的设计方案须按场所种类和对应色系的基本要求实施。第第1818条条 材料控制要求材料控制要求1 1、结构材料:结构材料:(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常用金属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钢材、不锈钢材及铝合金材等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一般工业用铝及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3照明灯具及户外接线盒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 中的 IP65;高效节能型气体放电光源(金属卤化物灯、双端荧光灯等)、LED光源等照明灯具,其安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GB/T 10682、双端荧光灯安全要求GB 18774、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GB 19652、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系列)性能要求GB/T 24333、普通照明用 LED模块安全要求GB 24819、普通照明用LE71、D模块性能要求GB/T 24823、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8的规定;霓虹灯装置的灯管、镇流器、支架及导线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261的规定。第第1919条条 照明控制要求照明控制要求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照明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应严格控制照明器具投射角度和照明亮度,不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交通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2、采用内透光、外投光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照明控制要求:(1)采用外投光照明时,散射到户外广告和招牌表面外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20%;(72、2)外投光户外广告和招牌表面的亮度均匀度U1(Lmin/Lmax)不宜小于0.6;(3)广告和招牌设施表面的平均亮度限值应符合内透光、外投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表面的平均亮度限值表规定3、自发光、LED显示屏等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广告和招牌设施表面的平均亮度限值应符合表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表面的平均亮度限值;(2)广告招牌设置应具有亮度调节功能。4、机动车道两侧和人行道两侧的LED 显示屏广告不宜设置动态模式。5、高速公路两侧100m内、城市快速路两侧及第一排建(构)筑物立面且面向道路设置的,以及在道路交叉口及位于道路交叉口的建(构)筑物上设置的LE73、D显示屏广告,应采用画面缓慢切换的刷屏形式,每帧画面停顿时间不应小于7s。6、投影广告的投影光束不应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应投射在住宅门窗上。第第2020条条 安全控制要求安全控制要求1、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消防、电气、钢结构、施工安装等各项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禁止在危房或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安装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3、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单位或个人应定期对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安全及外形美观,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陈旧、污浊、变形、1)位于步行街、广场、商场、74、大型文体设施、车站、机场等人员聚集密度高的公共场所设置的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喷绘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的B1级;2)位于其他地区设置的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喷绘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的B2级。印刷载体宜使用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聚碳酸酯(PC)、聚乙烯(PE)、聚丙烯(PP)涤纶等可再生材料。印刷颜料或染料等材料应采用无腐蚀性、无刺激性的UV墨水、生物乳胶墨水及热升华墨水等环保材料,不应采用溶剂型墨水喷绘。贴膜广告画面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75、 50016 的规定,材料阻燃性能应与幕墙一致。背胶材料应选用不腐蚀幕墙结构密封胶的产品,且应有相关的质量保证书。(3)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应采用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但当所依附的建(构)高度大于50m时,应采用不燃材料。3 3、连接材料:连接材料:结构焊接采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热强钢焊条GB/T 5118、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GB/T 8110、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药芯焊丝CB76、/T 10045的规定;化学锚栓(植筋)及锚固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 的规定;地脚螺栓、机械型锚栓、螺栓、螺钉、螺母、垫圈及铆钉等紧固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1GB/T 3098.20的规定。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的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连接件不应采用木螺钉、钢钉、气枪钉等。结构胶及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77、B/T 24498的规定。4 4、电器件及照明器材电器件及照明器材:电器件及其他材料的选用,应符合散热和阻燃性要求,并应适应环境条件,具有防潮、防雨水和防虫害侵蚀功能;电器元件、电线电缆、接线端子、接线盒及导管等产品性能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已纳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46、店招设施用电应以低压供电为主,一般可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确保接地和安全,可按浙江省质量监督局发布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DB33/T 700-2020)规定执行。第第2424条条 投影投影、贴膜要求贴膜要求1、鼓励78、投影、贴膜等新型墙面广告的技术,应与建筑墙面造型、建筑照明效果等有机结合,其广告位置、大小、色彩,应和所依附建筑墙面相协调,且一般仅允许在引导发展区内设置。2、投影不能影响建筑功能的发挥,干扰建筑内部的活动或休息;投影的载体不能独立设置,须依附于建筑上;一栋建筑只能设置一个投影。3、不可在同一展示界面上同时设置多个动态自动发光广告(投影、电子屏幕、霓虹灯、LED幕墙)等。4、投影的设置密度不超过3个/10000平方米。第第2525条条 店招设置照明要求店招设置照明要求1、店招照明的表现方式有直接式、透射式、反射式,尽量采用自发光和内透光的形式,不可采用外打反射灯照明形式。2、店招设置应考虑城巿79、照明要求,注重昼夜景观的协调,达到白天美化城市景观与夜间妆点城市夜景的和谐统一。3、提倡采用LED等新型节能光源和灯具。提倡使用灯箱,橱窗照明等内透光照明方式。4、店招画面颜色的效果为暖色调时用偏暖色光照明,为冷色调时则用偏冷色光照明。5、在同一建(构)筑物上设置的霓虹灯、店招,其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应相协调。6、店招不得以闪烁灯光影响居民生活、行人或交通安全。7、在交通管制信号装置周围一定范围内及其背景空间内的广告照明,不应与交通信号灯相似或冲突。不应采用闪烁方式及辐射红、黄、绿三色的光源照明。8、商业企业设置灯箱、橱窗广告应不可采用外打灯照明形式。9、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80、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10、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第第2626条条 光源要求光源要求1、尽可能采用高光效、低能耗的光源,避免浪费。2、尽可能选择安全可靠的光源,以减少日常维修,延长使用寿命。3、直选择显色指数较高的光源。脱色等情况,应立即予以恢复或拆除。4、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在设置期内应定期进行安全监测,以确保在使用期内的安全。第第2121条条 店招设置安全质量要求店招设置安全质量要求1、店招设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结构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2、店招防腐保养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发现有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现象,应及时进行清理、除锈修复和81、重新涂装。当涂层表面光泽失去达80%、表面粗糙、风化龟裂达25%和漆膜起壳时,应及时进行维护。3、对照明、供电、电器控制设备、防雷装置应每月维护一次,一旦出现电线绝缘材料损坏、导线外露要及时包扎。4、对钢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锚栓)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痕,应及时加固、修复。5、根据重大节庆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需要,以及在台风、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店招设置人应对户外店招进行维护保养。6、店招设置人应当确保店招设置施工和使用期间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店招设施坠落、倒塌、损坏、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店招设置人或使用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第2222条条 店招设置材质要求店82、招设置材质要求1、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且质量、品位、安全性能较高的硬质化店招。(A、透光式店招材料。外贴面为透光玻璃等。箱体内安装日光灯需有足够的亮度、整体亮度均匀。内部结构应采用30*30角铁,基层面刷防锈漆。顶部采用透光阳光板封顶。外角应采用钛金边或不锈钢边收口;B、平面式店招的材料。外贴面应为铝塑板、彩钢板、亚克力板等较有品位的材料制作。外贴面应采用内镶式彩色光源。内部结构应采用30 x30角铁。顶部采用透光阳光板封顶。平面式店招上的文字,推行用自发光字;C、整体包装式店招的材料,不能低于铝塑板质感类的材料进行制作,文字须用自发光字)。2、店招可采用防火材质,不可采用喷绘布加83、图像打印或彩钢条等制作店招。3、提倡用材质好、亮化佳、层感强、造型新的平面透光式店招。第第2323条条 防雷与接地设计规定防雷与接地设计规定1、店招设施应根据其所处环境,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包括防止雷击和防雷电波侵入,应按浙江省质量监督局发布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DB33/T 700-2020)。2、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及其它连接导体)应根据所处的防雷环境进行设计。防雷设计中必须具有防止直接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3、店招设施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等可作为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引下线,但必须与屋顶和墙面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4、建筑物的防雷接地以84、及其它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各类金属管道,均应连接在同一个接地装置上。5、店招设施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等电位连接。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5(3)由于过度照明、超范围照明等引发光污染(包括干扰光、炫光、混光及人工白昼等)的。第第2828条条户外广告设置规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定(1)符合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安全有序: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置禁止妨碍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3)位置合理: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置不应破坏城市景观、建筑物和天际线;不应破坏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不应改变建筑立面的构图关系,且不应遮挡建筑有特色的立85、面细部;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4)体量统一:同一区域或同一建筑上相邻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其设置位置、形式、大小、色彩、材料、文字和图案等要保持协调统一,并与街道景观、建筑物及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调。(5)风貌协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应与城市功能分区、城市风貌分区相协调、符合城市市容环境的定位要求,与周边人文景观、自然环境、城市空间及建筑特点相协调。(6)整体设计:新建建筑物在建筑外观设计的同时应统筹考虑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整体设计,须将其设置方案连同规划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并报相关部门审定。(7)一体化改造:现状建筑应结合建筑立面情况对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进行统筹布局、一体化改造,经86、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实施。(8)美学原则: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布局、设计方案、内容组织等应符合美学原则,具有设计美感;鼓励对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进行艺术化设计,鼓励能传达人文精神的具有创意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计和展示方式。(9)环保原则: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应注重与环境和所依附建筑设置的昼夜景观协调,保证夜间亮化,尽量减少光学污染。(10)彰显时代特色: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可采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材料、新形式,应体现时代特点和城市特色。(11)美观原则: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构架应进行隐蔽处理,不应裸露,影响美观。(12)文化优先: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区、传统风貌建筑的招牌标识应87、按照传统模式设置,商业老字号招牌标识应当符合历史传统演示,连锁经营的应当统一风格。(13)符合职能: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军事用地和保安用地等职能结合建筑物出入口(一层墙面、立柱)悬挂单位名称招牌标识,也可结合地块出入口建筑物(包括大门、围墙和其他形式构筑物)设置横卧式招牌标识或挂置相应的招牌标识。(14)特殊情况:因特殊要求与本规划相冲突的项目以“一事一议”原则单独论证。第第2929条条平行于建筑外墙广告平行于建筑外墙广告(1)公共建筑(大剧院等)墙面不得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可以设置临时性活动宣传广告。(2)广告设施顶部不应超过建(构)筑物顶部。(3)不宜在同一建筑上设置3种以上形式88、的广告。第六章第六章 设置通则与引导设置通则与引导第第2727条条户外广告设置负面清单户外广告设置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1 1、安全类安全类(1)利用违法建筑、危房或设置后可能危及房屋安全的。(2)影响车辆行驶、建筑物消防安全和采光通风的。(3)影响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及道路设施使用的。2 2、位置类位置类(1)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周边控制地带(公益性户外广告放宽要求)。(2)河道、防洪堤、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生命线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3)利用公益性户外广告点位发布商业性户外广告的。(4)在透空围墙上设置的。(5)在主次干道红线范围89、内的(公益性户外广告放宽要求)。(6)在任何形式的建筑物上设置屋顶广告的。(7)在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棚、治安岗、电话亭等顶部设置广告的。(8)在交通标志、护栏、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上,或对其产生干扰的。(9)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及两侧30米范围内,设置阻碍司机视线的广告设施。3 3、形式类形式类(1)设置跨街式户外广告的。(2)在商业步行街、城市综合体外设置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户外广告。(3)玻璃幕墙设置带有结构的广告设施的。(4)任何带声音的户外广告设施。(5)其他妨碍生产或居民生活,及损害市容、市貌或建筑形象的情形。4 4、附属类附属类(1)利用道路设施、行道树设置广告的。(2)90、利用道路隔离设施,高架路、高架轨交设施,公路、桥梁(人行天桥)、隧道管理口(含收费口)等设置的(特殊情况除外)。5 5、色彩类色彩类(1)大面积采用高饱和度、高明度的色彩与周边整体环境不协调的。6 6、照明类照明类(1)户外广告灯光照明采用探照灯。(2)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在行车视线影响范围内设置闪烁光源类的。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6(6)亭、棚、栏等公共设施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第第3232条条附属道路隔离栏广告附属道路隔离栏广告(1)仅允许在道路隔离栏上设置公益广告,且公益广告需与道路隔离栏一体化设计,不允许设置附着式的公益广告(可在隔离花台上设置下凹文字)。(2)机动车91、道内的道路隔离栏广告仅允许设置镂空字(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城市乡镇名与形象logo等),面积不得大于道路隔离栏面积的30%,且色彩、材质、厚度等需与道路隔离栏保持一致。(3)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人行道与绿化带之间的道路隔离栏上的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镂空画,面积不得大于道路隔离栏面积的60%,色彩、材质、厚度等需与道路隔离栏相近,不允许突兀设置。第第3333条条附属公交候车亭附属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亭广告公共自行车亭广告(1)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亭等公共设施的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2)公交候车亭广告牌面总面积不应超过候车亭立面总面积的60%。(3)公交车站亭招标时公益广告占比不少于2092、%,同一道路同侧每2个站点正面显著位置至少要有1处公益广告,该处公益广告占该站亭广告位面积不少于50%。(4)公益广告不得有碍乘客查询站点信息,不得影响人流交通的顺畅和道路视觉的通透。第第3434条条附属灯杆广告附属灯杆广告(1)设置区域除政府公益宣传、迎检或庆典活动等需要设置外,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得设置道旗等路灯杆附属广告。(2)依附于路灯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市政安全。(3)不宜设置硬质广告设施。(3)同一道路,应在同一种灯杆上设置广告,单根灯杆上广告设施数量不应超过2个,不应重叠设置。(4)同一路段的灯杆上设置的广告应做到形式、尺寸、位置一致,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5)广93、告设施高度不应大于2.4m,宽度不应大于1m,牌面底部距离人行道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牌面垂直投影超出路沿石外缘的,牌面底部距离车行道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5m。第第3535条条附属高架道路桥身附属高架道路桥身、人行天桥桥身广告人行天桥桥身广告高架道路桥身、人行天桥桥身仅允许设置冠名权广告,人行天桥护栏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冠名权广告上下两端不得超过桥身主体不得影响桥身安全和美观,不得影响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的设置,不得使用闪烁灯光或画面。高架道路桥身冠名牌单侧纵向间距不少于300米。第第3636条条实物造型广告实物造型广告(1)允许设置实物造型广告,体量要与所处环境整体相协调,与城市人文特色相结合94、。(2)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专业市场、公园和广场可结合场地内的小品、雕塑及绿化等设置实物造型广告,也可直接设置落地式实物造型广告。(4)户外广告设施凸出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0.3 m,其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妨碍行人的安全。(5)同一建筑立面上连续设置的广告设施应统一牌面位置、尺寸和间距,广告设置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6)广告设施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周围不应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垂直方向突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7)同一墙面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墙外立面面积的 30%;高层建筑主楼墙面广告设施宜采用镂空文字或图案等形式,最大高度宜符合下列表:表6-1 高层建筑主楼墙面户外广告设施95、最大高度(m)建筑高度设施最大高度603606第第3030条条围墙广告围墙广告(1)围墙顶部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2)透空围墙上不宜设置。(3)同一路段围墙广告设施宜统一位置、尺寸和间距。(4)设置在实体围墙墙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其凸出墙面的距离应小于0.1m,上缘不应超出围墙顶部,宽度应小于围墙柱墩之间的实墙宽度。(5)施工围挡广告只能作为临时广告,只允许发布该地块建设项目的形象广告或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数量比例不得小于40%,同时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设置要求,做到安全、简洁、美观,施工后必须及时拆除。市政类型的围挡广告内容只允许发布公益广告。(6)围挡的高度通常为2.5米,局部因个性需要设96、置的户外公益广告设施不应高于5米,主次干道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其它地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围挡长度超过30米的,应合理设置伸缩缝;应设置墙垛或立柱,墙垛或立柱间距不大于3.6米。(7)临时围挡设置的广告应采用喷绘、张贴等无结构形式。(8)同一路段同一风格围墙上,广告设施宜统一位置、尺寸和间距。第第3131条条附属城市家具广告附属城市家具广告(1)禁止利用箱体、街道家具设施(公交候车亭除外)设置广告。(2)除政府规定的公益广告外,禁止在道路绿化带内设置广告。(3)除公园、机关单位、居住小区护栏上允许设置公益广告外,其他区域禁止在护栏上设置广告。(4)公交站牌、路名牌、消火栓、出租车停97、靠点招牌标识等设施5m范围之内不得设置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5)鼓励在人行道、商业步行街设置“多杆合一”新技术广告,禁止在车行道、非机动车道设置此类广告。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7(3)不得形成光污染、噪音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应当具备亮度调节功能,当户外自然环境照度小于等于200lx,建议符合下列亮度标准:表6-2 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表面平均亮度限值(cd/)(3)广告总高度不得大于3米,且不得低于1.2米,宽度不得大于1.5米,占地面积应控制在2平方米以内。结合植物设置的实物造型广告不能影响植物生长和整体美观,广告占植物外表面的面积不能超过98、10%。(4)在同一路段内的实物造型广告应保持风格、颜色、材质、规格、设置方式的统一,并与街道上的座椅等街道公共设施或建筑物、构筑物相协调。(5)不应设置在城市道路红线内(公益广告放宽要求)。(6)应保障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并应与周边环境和空间尺度整体协调。第第3737条条立杆式广告立杆式广告(1)立杆直径不应小于0.08m。(2)设置位置不应影响行人通行,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不应设置。(3)广告设施不应超出人行道路沿石外援,立杆外缘距人行道或绿化带侧石外缘不应小于0.2m。(4)立杆式户外广告牌面底部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m,离绿地高度不应小于0.5m。(5)道路红线宽度在20m以上的99、,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应不小于道路宽度的2倍。(6)在商业街区设置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的,其间距宜为20m50m;(7)牌面(单面)面积不得大于2,单边长度不得大于2m,厚度不得大于 0.3m。(8)抗风荷载标准值应按GB-50009中计算围护结构的风荷载标准值的规定计算,基本风压按照0.80KN/计算。第第3838条条大型落地式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1)除城市大中型广场和会展场所外,不得设置在城市中心区,可设置在机场、高速公路入口及郊区公路两侧等区域。(2)广告设施整体高度不得大于10m,宽度应与高度相适应,不得大于30m。(3)公路两侧不允许设置大型广告设施。第第3939条条底座式广告底座式100、广告(1)宽度小于5m的人行道或面积小于50m的场地不应设置,设置广告设施后的人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2)广告设施底座和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路沿石外缘不应小于0.4m。(3)广告设施总高度不应大于2.4m,宽度不应大于1.5m,高度应与宽度相协调。(4)广告牌单面面积不应大于2.5m,厚度不应大于0.5m。(5)步行街上的广告设施应设置在休憩带中,形式应与步行街风格相协调。第第4040条条电子显示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1)电子显示屏广告装置应具备满足相关规定的防插播功能,可设置在开放设置区,其他区域内须经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后方可设置。(2)商业广告设施发布公益广告的面积或时间占比不得低于30101、%。环境区域商业街区公共活动区居住区表面亮度的限值1000800400(4)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两侧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防止道路交叉口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的高强度灯光对交通造成的不利影响。(5)在建(构)筑物上设置的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裙房2层及以上外立面,面积应根据建(构)筑物结构特征及周边环境确定。(6)除商业街区外,其他区域设置的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不宜播放连续活动画面,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7)面向居住区100m范围以内且面朝居住建筑窗户时,不应设置任何电子显示装置及任何有灯光的广告招牌及其他设施。(8)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或难燃材料的102、墙体上。(9)沿街门店不宜设置滚动走字屏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设施。如需设置,应设置在底层建筑物门楣部位,高度不应超过0.4m,长度不应大于10m且不应超过门面宽度。(10)LED显示屏户外广告应发光均匀,无抖动闪烁现象,具备根据自然环境自动调节亮度的功能,不得造成光污染、噪声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城市交通性干道两侧(城市广场和步行街除外)设置的LED显示屏户外广告,不得播放连续活动画面。第第4141条条新型户外广告新型户外广告(1)投影广告的投影光束不应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应投射在住宅门窗上。(2)在设置投影类全息立体式户外广告设施时,相关的设备所设置的位置应满足交通、消103、防等安全要求。(3)对于采用虚拟成像等新技术手段或者新型设施发布户外广告,允许经论证后开展设置。(4)投影户外广告、无人机编码户外广告、裸眼3D户外广告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户外广告最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第第4242条条公益性户外广告公益性户外广告1 1、设置数量控制设置数量控制(1)市区户外公益广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设置和管理。公益广告发布数量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公益广告设施不得擅自用于发布商业广告。(2)商业娱乐区、商业步行街区、独立商业地区、独立娱乐康体区等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商业广告设施发布公益广告的面积或时间占比不得低于30%,104、电子显示屏按刊播的实际播放时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8施设置店招的。(2)利用户外附属设施、围墙围栏、透空绿篱、电梯步道外侧、各类台阶等。5 5、色彩类色彩类(1)大面积采用高饱和度、高明度的色彩与周边整体环境不协调的。6 6、照明类照明类(1)过度照明引发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2)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在行车视线影响范围内设置闪烁光源类的。第第4444条条店招店牌设置引导店招店牌设置引导(1)符合规范: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户外标牌设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一店一招:实行一店一招。同一个商铺在同一临街立面只应设置一块店招。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门面时,可各设置1块105、风格、规格统一的店招。(3)位置统一:位置基本一致。统一设置在一楼门楣以上,二楼阳台(玻璃幕墙、窗户)下沿以下的适中位置,下端不得超出骑楼或悬挑架空部分底沿。(4)规格协调:规格尺寸协调。店招的外沿不得超出建筑物挑构件,无挑构件的建筑店招标牌外沿应保持一致,原则上伸出不超过0.5米。(5)整体和谐:建筑整体和谐。同一建筑载体相邻门店的墙面店招类型、规格、悬挂位置、出挑尺寸应保持统一,店招底版应采用同一或相近色系,并与建筑载体色彩相协调。(6)入口处统一设置:建筑物二层及以上入住单位、商户可在建筑物入口处或内部适当位置统一设置单位铭牌或标识。(7)预留位置:按照规划核准的建筑物立面设计方案,可在106、预留位置集中展示单位的标牌(标识、徽标)。(8)设置红线集中展示:按照规划要求,办公楼、商业综合体可在不小于100平方米的门前广场红线范围适当位置,设置落地式指示牌,用于集中展示办公楼和综合体内单位或商户的名称、标志或经营品牌。(9)分区管控:户外招牌设置应符合城市不同招牌管理分区的控制要求。(10)一楼一名: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楼宇名的设置按照一楼一名的原则,由规划部门在建筑物立面规划设计方案中确定,并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除居住建筑、商住建筑外,其他建筑物可以保留现状设置与民政部门命名一致的楼宇名镂空发光字牌。(11)镂空字牌:建筑物外墙、沿河带等设置店招标牌时应采用镂空字牌形式,107、不可带底板。(12)质量合规:店招标牌的钢结构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及材料、施工质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建(构)筑物结构荷载、防风、抗震、消防、电气等安全要求。(13)控制材质:店招标牌底板应采用实木板(经过防腐处理)、铝塑板、吸塑板、亚克力板和不锈钢烤漆板等材质;文字应采用材质为不锈钢、钛合金、亚克力和吸塑发光字、树脂字、LED冲孔字等。间计算。2 2、设置位置控制设置位置控制(1)在建(构)筑外墙设置广告严禁遮挡窗口、影响建(构)筑物主体的肌理和整体造型。(2)建(构)筑物玻璃幕墙不宜设置广告。(3)鼓励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门户节点地区、大型公共空间节点、公园绿地108、公交候车亭等地区设置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可适量设置。(4)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专业市场、公园、广场可结合场地内的小品、雕塑、绿化等设置实物造型公益广告,也可直接设置落地式实物造型公益广告。3 3、设置内容控制设置内容控制(1)价值导向正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2)主题鲜明,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3)语言文字规范,画面色彩协调,设计制作严谨。(4)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5)不得出现与公益宣传内容无关的其它内容或者变相设计、制作商业广告。第第4343条条店招店牌设置负面清单店招店牌设置负面清单1 1、安全类109、安全类(1)利用违法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构)筑物和设施设置的。(2)位于建筑墙面店招体型较大且结构老化甚至脱落的。(3)影响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及道路设施使用的。2 2、位置类位置类(1)在建筑外立面张贴喷绘,极大影响建筑通风和采光的。(2)遮拦建筑物玻璃幕墙和窗户的。(3)建筑物二层以上窗间墙面的。(4)跨越街道、公路、铁路、河道的。(5)在绿地或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6)在建筑物屋顶、消防登高面上的。3 3、形式类形式类(1)建筑载体同一立面“一店多招、多层多招、上下重叠”的。(2)店招超出建(构)筑物挑构件的。(3)同一楼宇,设置多个楼宇名的。(4)同一建筑载体相110、邻门店的墙面店招类型、规格不统一的。4 4、附属类附属类(1)利用市政、通信、供电、交通设施,包括各类路灯线杆、交接箱、交通警示标志等专用设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19(3)竖向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最大宽度不应大于1.5m,最大高度应符合表6-3;横向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最大高度和宽度应符合下表表6-4的规定:表6-3 竖向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最大高度(m)(14)不得影响居民生活:设置店招标牌不得影响采光、通风、通行、消防等功能,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照明配置应采用发光材料或内打光方式,不得造成光污染侵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店招标牌设施可能对他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或妨碍的,设置人应当征得利111、害关系人同意。(15)预留位置设置:新建、改建、扩建的临街建筑、商业用房等底层有临街店铺的,应当在规划方案中预留立面店招标牌设置位置,商铺经营使用时须按预留的位置设置店招标牌。第第4545条条楼标楼标(1)楼标仅允许设置其所指代的建筑名称、单位名称及出入口方位等信息。(2)楼标的设置,应位于建筑主要展示面,清晰易懂,且和建筑风格相协调,并结合夜景照明需求。(3)建筑物高度10层(含10层)以上可设置楼标,楼标总长度不超过天际线的二分之一,楼宇标识应与建筑物外墙面平行,宜在建筑外墙边缘和两侧分别向内推进约8%,其高度宜在天际线的二分之一的约42%范围内自行缩放。(4)楼标在高层宜用透空镂空字体、112、立体发光字,且不超过建筑投影。(5)一栋建筑一般只允许设置一种名称的楼标,各个建筑展示面上只允许分别设置一个楼标。(6)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建筑为满足公共导向性需求,允许楼标的文字和图案可适当放大。(7)建筑顶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应破坏天际线的完整和连续性。第第4646条条平行于墙面的户外招牌设施平行于墙面的户外招牌设施(1)不应遮挡建筑立面的采光窗口及建筑物整体造型,斜屋面建筑上不得设置遮挡屋檐的招牌。(2)招牌应设置在建筑物三层窗台线以下,高度不超过 1.5m,凸出墙面的距离不超过 0.5m。牌面左右不得凸出墙面的外轮廓线,宽度与墙面相协调,并与相邻招牌一致。二层窗台线以上三层窗台线113、以下的招牌,可采用单体独立字形式设置。(3)招牌设施宽度不应超过自身沿街门面宽度;设置于建筑顶层的招牌设施上缘不应超出建筑檐口或女儿墙上沿,设置于其他层的招牌设施上缘不应超出上层窗台或阳台下沿线,招牌设施高度与所在楼层层高比例不宜超过1:3。(4)有柱廊、骑楼或底层以上有出挑结构时,应在廊道内侧设置;当出挑部分离地高度小于3m时,可设于建筑出挑部分的外墙面上。(5)结合底层建筑出入口雨篷设置的招牌,应采用字符式或轻质结构,整体高度与底层层高比例不宜超过1:3下缘不应低于雨篷下沿线,外表面不应超出雨篷四周边线。(6)在商业综合体的三层以上六层以下墙面设置的,应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整体规划设计。(114、7)集中设置的招牌面积不宜大于6层以下建筑外立面面积的30%。第第4747条条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1)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数量不得超过所属建筑物主要出入口个数。(2)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后单侧行人通行宽度不应小于4m,场地宽度小于5m的区域不应设置。设置场地宽度招牌最大高度5W110310W1205W12010(注:W1是指招牌设施所在场地的最小宽度。)表6-4 横向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最大高度(m)设置场地高度招牌最大高度招牌最大宽度15W2201.55W22028(注:W2是指设置场地与招牌平行方向的最小宽度。)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20第七章第七章 分期规划及115、实施保障分期规划及实施保障第第4848条条分期建设分期建设近期建设期限为2024-2028年。近期建设的重心主要为中心城区和重要连镇道路沿线。中心城区由于户外广告设施现状较好,近期根据规划对部分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改造和功能提升,以打造体现不同地区特色的、可识别性的户外广告设施。尤其是在重要节点,应增加新型的户外广告设施,如激光投影广告、LED显示屏广告、公益性广告等。重要连镇道路沿线建设的重点是清理沿线影响交通安全、城市风貌的户外广告设施。远期建设期限为2029-2035年。远期建设的重心主要在玉环市户外广告的功能提升和完善。在新建地区仍然根据规划的要求提出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控制和指引,实现玉环116、市建设。第第4949条条规划管理规划管理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规划实施阶段户外广告的管理审批以规划成果中的“规划管理图则”控制要求为准。本规划自批准生效后,户外广告设置必须遵守本设置规划,原则上广告设施的建设审批都必须符合本规划的广告点位规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本规划的点位因尽快拆除。对违反本规划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规划制定后,应当结合玉环市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城市建设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共利益需要时,必须对规划进行调整、补充或修编的,原组织编制机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进行调整和更新,并及时报送原审批机构审批。各街道、镇根据117、实际情况,参照此规划制定各镇户外广告详细规划。广告管理因纳入到城市日常的建设管理工作中,对于城市建设中所涉及到的新建项目、改造项目建筑报建时均应结合户外广告统一设计。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公路、林业和园林、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第5050条条专项规划体系专项规划体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结合地方性法规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体系。1 1、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在玉环市区范围内提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要求,指导下级辖区科学、合理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2 2、户外广告设置分区规划户外广告设置118、分区规划依据专项规划要求,在各行政辖区范围内提出户外广告设置原则要求,细化调整户外广告总量与品质控制指标要求。3 3、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依据分区规划要求,在重点区域及街区等特殊控制区域提出户外广告设计方案和控制图则,明确设置区域要求、设置位置及设计要求等。第第5151条条弹性管理原则弹性管理原则1 1、户外广告特殊设置原则户外广告特殊设置原则对于具有市级及以上影响力的、构成国际级优品质的,或有特殊需求的户外广告,突破专项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时,可向市级主管部门上报申请。第第5252条条保障措施保障措施1 1、开展整治行动开展整治行动按照道路户外广告和招牌控制设置规划要求,结119、合近期城市建设的实际,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规定的户外广告进行及时的清理与整顿,特别是城市出入口、市区商业中心等地段是整治的重点。2 2、统一设置标准统一设置标准按照道路户外广告和招牌控制设置规划要求,实行“统一规划设置,统一审批管理,统一监督管理”的三统一原则,减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不合规现象。3 3、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计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计,保障设置品质保障设置品质以本规划为依据,深化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计,提倡使用优质材料和新型的形式,保证设计的高品位。新建建筑、改建建筑或重新大修公共建筑外立面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结合建筑立面同步进行设计。4 4、健全户外广告设置审120、批与管理健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与管理加强广告管理审批机构力量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分工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本规划。5 5、加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加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落实户外广告和招牌长效管理措施,实行后期跟踪管理,及时发现违法和破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依法处置违法广告设施,巩固广告设施整治成果。6 6、落实资金保障落实资金保障对涉及由政府部门统一新建、改造、整治提升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做好资金安排,落实资金保障。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文本文本2122台州1号公路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121、项规划图纸图纸分区规划图分区规划图依据城市功能分区、用地类型及景观风貌特征等基础情况,本规划划定“严格设置区、一般设置区、开放设置区”三类规划分区。严格设置区:分区定义:为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保护交通通行安全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保护生态和居住环境严格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涉及区域:包括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优秀近代建筑等保护范围、水域绿地、市政设施用地、政府机关部门、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一般设置区:分区定义:为保护多元城市风貌与建筑空间特色,满足城市形象展示及一般地区商业宣传和活力营造需求,允许少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涉及区域:包括城市门户、交122、通枢纽、城市居住区、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区,工业仓储物流区等区域。开放设置区:分区定义:指在满足安全、有序前提下,为服务商业经济发展允许设置多样化户外广告,塑造繁荣、城市景观的区域。涉及区域:包括中心城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务办公集中区域。图 例开放设置区一般设置区严格设置区23图 例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图纸图纸严格设置区规划图严格设置区规划图规划分区范围严格设置区一级管控区历史文化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历史建筑等区域市政设施用地各类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区域农林水域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农田、林地与水域二级管控区行政办公区玉环市政府所在地、玉环市政府机关部门聚集区公园123、公共广场、景区景点玉环市城市各类公园绿地、广场及风景名胜区等规划分区及范围一览表24玉环站玉环图书馆新馆玉环博物馆玉环档案馆新馆玉环客运中心站玉环大剧院玉环市体育中心大麦屿问题活动中心/大麦屿图书馆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图纸图纸一般设置区规划图一般设置区规划图图 例三级管控区四级管控区规划分区范围一般设置区三级管控区城市门户、交通枢纽、市级文体中心四级管控区包括城市居住区、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工业仓储物流区等区城规划分区及范围一览表25西部商业核心(玉环金融中心)玉环方林汽车城南浦路特色商业街漩门三期商业核心设备交易市场珠港大道商业中心吾悦广场商业中心设备交易市场榴岛大道商业中心兴港124、陆特色商业街大诚里澳产业园商业中心西青街坎门后沙商业中心玉城街道漩门三期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芦浦镇玉环时尚家居小镇玉兴西路商业街海港东路特色商业街漩门二期风屿北路特色商业街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图纸图纸开放设置区规划图开放设置区规划图图 例都市级商业商务中心市级商业商务中心商业节点专业市场群特色商业街规划分区范围开放设置区五级管控区芦浦镇万达广场、玉环方林汽车城、玉环时尚家居小镇等漩门三期玉漩门三期商业核心、设备交易市场等玉城街道玉兴西路商业街、西部商业核心、吾悦广场商业中心等坎门街道设备交易市场、榴岛大道商业中心、坎门后沙商业中心等大麦屿街道大诚里澳产业园商业中心、里澳老车站商业街规划分区125、及范围一览表26台州1号公路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图纸图纸分道路管制规划图分道路管制规划图分级名称控制范围景观性道路主要以体现玉环独特的城市景观风貌为主,包括兴港东路、环岛西路、环岛南路、榴岛大道、双港路、文旦大道等生活性道路主要以体现城市生活文化气息为主的道路商业街区路主要以体现现代商业文化气息为主的步行街、城市支路及居住区里面的商业步行街区等,包括玉兴东路、三潭路、银湖大道、珠港大道、南浦路、长兴路、泰安路、兴港东路等图例生活性道路景观性道路商业街区路规划范围重要路段分类控制规划范围一览表27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图纸图纸典型特色街道引导图典型特色街道引导图海岛渔港特色风貌街道历史126、古街风貌街道生活风貌街道商办风貌街道港口产业风貌街道精致老城风貌区海岛渔港风貌区海上都市风貌区港口产业风貌区生活风貌街道图例生活风貌街道商办风貌街道历史古街风貌街道海岛渔港特色风貌街道港口产业风貌街道道路名称风貌区位置现状特征、控制要素南浦路海上都市风貌区现状特征:生活氛围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遵循区域环境整体有序,局部适度活力丰富的原则,体现城市“烟火气”,着力为市民打造安全温馨的城市环境。风屿北路海上都市风貌区现状特征:商业办公氛围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彰显玉环漩门街道核心功能区、突出简约、高端、素雅的风貌特征。西青街精致老城风貌区现状特征:历史文化氛围为主127、的街道;控制要素:从建筑外墙、景观亮化到标识标牌等进行系统性改造提升,实现街区视觉风格统一,对提高老街的商业吸引力、旅游业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玉兴东路精致老城风貌区现状特征:属于老城生活氛围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在设施类型、面积、高度、色彩、亮度等指标上,给予设置者更大的创意设计空间,引导设置多元化户外广告设施,营造浓郁商业氛围。海港东路、黄坎路海岛渔港风貌区现状特征:海岛特色风貌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融入坎门海岛渔港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景观风貌,以提升沿街户外广告招牌为主,在保持原有商业活力的同时,提高整体品质,突出海岛特色。兴港东路、兴港西路港口产业风貌区128、现状特征:工业生产生活为主的街道;控制要素:户外广告招牌鼓励结合产业和企业设置富有创新性和特色的户外广告设施,向人们宣传工业园区的产业和企业,提高这些产业和企业的知名度。28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图纸图纸分界面规划图分界面规划图台州1号公路、海港东路、黄坎路疏港公路市域S1市府大道图例沿海界面轨道交通界面规划分区范围特殊区域附加要求多界面沿海界面疏港公路台州1号公路、海港东路、黄坎路市府大道城市轨道交通界面市域S1、杭台高铁、甬台温高铁分界面区域范围一览表29蓝天世纪广场台州玉环吾悦广场大润发玉环建材市场万达广场玉环书城/影城体育中心大剧院玉环图书馆/博物馆大麦屿全民健身中心玉环站玉环互通129、芦浦互通玉环客运中心玉环公园(青少年宫和合书吧)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漩门三期综合公园后沙综合公园鼎红娱乐西青街锦盛购物中心中德未来城玉环金融中心玉环坎门客运中心大麦屿车站漩门三期科创中心玉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图纸图纸重要节点布局图重要节点布局图类型名称位置所在街镇商业中心节点万达广场台州市玉环市银湖大道和漩港路交叉口西北角漩门二期玉环建材市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东海大道18号漩门三期台州玉环吾悦广场玉环市双港路8号漩门三期大润发榴岛大道与珠港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坎门街道西青街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西城路1号玉城街道鼎红娱乐城中路81-2号玉城街道玉环金融中心三潭路台州市玉环市李家小区东南侧玉城街道锦盛130、购物中心泰安路56号玉城街道蓝天世纪广场龙山路与兴贸路交叉路口往东北大麦屿街道文体节点玉环图书馆/博物馆经济开发区港南大道22号玉环图书馆漩门二期青少年宫和合书吧泰安路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玉城街道大麦屿全民健身中心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前塘垟南路玉城街道玉环书城/影城玉环书城玉城街道大剧院/文化局三潭路与泰安路交汇处玉城街道体育中心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兴东路89号玉城街道交通枢纽节点玉环坎门客运中心玉环市榴岛大道1-66号西北方向84米坎门街道玉环站浙江省玉环市芦浦镇隔岭村漩门二期大麦屿车站台州市玉环市龙山路130号大麦屿街道玉环客运中心泰安路15号玉城街道公园绿地节点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019乡道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漩门二期漩门三期综合公园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白岩南路附近漩门三期后沙综合公园新大街6号后沙景区坎门街道玉环公园泰安路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玉城街道门户节点中德未来城金海大道218号漩门二期漩门三期科创中心市府大道与东海大道交叉口南侧漩门三期玉环金融中心玉环市三潭路城关中心小学东北侧玉城街道芦浦互通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环岛北路漩门三期玉环互通玉环收费站(G1523甬莞高速入口)芦浦镇重要节点分布统计表图 例商业商务节点文体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门户节点公园绿地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