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方案(2021-2026年)(8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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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53138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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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规划文本2021年12月前言2019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批示:“将东莞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成为东莞城市发展的新目标。作为作为“湾区都市湾区都市”,需积极抓抢应对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格局重构可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城市升级,以城市提升带动经济社会的综合转型。户外广告作为展示东莞先进制造业和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创新城市的重要平台,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展示制造品牌的重要一环。作为作为“品质东2、莞品质东莞”,需全方位打造高品质的城市、产业和生活,全面提升东莞的长远竞争力,把东莞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现代化都市。户外广告作为环境品质的重要要素,其本身与建筑、绿化、道路等共同构成了城市的环境形象,对城市环境品质产生直接影响。且相对建筑和道路的相对恒常性,户外广告更活跃、更可变,更需精细管控。随着东莞经济和产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户外广告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户外广告的设置数量日趋庞大,其数量、种类、规模等均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但是,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控,东莞户外广告存在着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混乱现象,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亟需通过体系性、规范性的管控约束和指引,以促进户外3、广告设置和日常管理的规范有序,促进户外广告与城市发展的和谐统一。本规划以“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出发点,明确东莞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的目标、原则,对户外广告进行空间布局、提出分区品质控制要求,并构建东莞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体系,提出规划后续实施保障,为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东莞市户外广告提供了直接指导。第一章第一章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第一节 规划目标第二节 规划原则第三节 规划范围第四节 规划对象第五节 规划依据第六节 规划期限第二章第二章空间布局空间布局第一节 户外商业广告空间布局第二节 户外公益广告空间布局第三节 公路两侧户外广告空间布局目录/CONTENTS1 1112222第四章第四章 实施4、保障实施保障第一节 管控体系建议第二节 实施路径第三节 实施机制附件1 分区用地类型附件2 规划图表6 6666793 3333第三章第三章 品质控制品质控制第一节 户外商业广告控制要求第二节 户外公益广告控制要求第三节 公路两侧户外广告控制要求4 4455第一节第一节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高效集聚粤港澳大湾区各类高端要素,落实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战略定位为基础要求,以“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出发点,以“完善户外广告管理体系,优化户外广告空间布局,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提升城5、市景观品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基本目标,整合城市空间资源,对全市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控量提质”,有效提升对东莞品牌、东莞产业、东莞活力的表达能力,助力东莞“世界制造业名城”的建设、落实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城市品质空间。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各类规划、建设、管理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二节第二节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 1、底线思维底线思维、规范管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的设置首先应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底线,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底线,确保其不对交通、绿地、电力、通讯、避灾、建筑物、行人等造成妨害。通过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容量、形式等要素的控制,强化规范管理。2 2、精细品质精细品质、创新引领创新引领6、将户外广告作为城市设计的要素之一,进行精细化设计,从总体把控上设置底线,从分类中引导品质效果。鼓励选用环保材料和先进的节能技术,避免对环境造成声、光等污染。鼓励对户外广告进行形式与技术的创新,鼓励新技术、新媒体、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用。第一章 规划总则3 3、需求导向需求导向、多元价值多元价值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以人为本,满足政府、商家、企业的合理宣传要求,满足民众对景观、商业氛围的品质要求,与所处区域的区位、环境、功能业态、文化氛围相适应。空间布局中弹性考虑已有广告,品质控制中按类型差异控制,精细对接需求、对接品质、激发社会活力,实现户外广告的多元价值。4 4、展示文化展示文化、彰显特色彰显特色7、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合理发挥户外广告的传播效应,突出城市特色和城市文化。规定商业广告中的公益广告设置比例,设置专属公益广告点位,提升城市公益宣传率。注重户外广告的造型、色彩、风格的本土设计,展示本土文化和本土品牌,形成极具东莞特色的户外广告宣传和户外广告品质。1第五节第五节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35626-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城市容貌标准8、(GB50449-2008)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GA/T1567-2019)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2018)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2021)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8)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东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25)东莞国际商务区规划评估校正成果东莞市各镇、街(园区)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第六节第六节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本规划期为2021-2026年。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9、东莞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2460.4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4个街道。第四节第四节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1 1、户外广告户外广告本规划所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是指在户外空间利用下列载体设置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广告栏、实物造型、光照图案或其他形式广告设施的行为:(1)建(构)筑物和建筑工地围墙(挡);(2)道路、广场、桥梁、隧道、站台、码头等户外场地;(3)公交车候车亭、报刊亭、灯杆、电杆等户外公共设施;(4)布幅、气球、充气装置;(5)其他载体。(不含附属于公共汽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载体的户外广告)其中,本规划依据管理需求将户外广告10、分为:户外商业广告、户外公益广告和公路两侧户外广告。(1)户外商业广告。指宣传商业产品、信息、活动等为目的而设置的商业性或自用性户外广告。(2)户外公益广告。指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设置的非营利性户外广告。(3)公路两侧户外广告。本规划特指从公路沿线两侧边沟(截水沟或者坡脚护坡道;无边沟的,防撞栏或防撞墙外侧5米起算,下同)外缘起算,国道50米,省道30米,县道20米的范围内设置的大型独立落地式户外广告。2 2、户外招牌户外招牌本规划所称户外招牌设置,是指个体工商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拥有合法权属的经营地、11、办公地或者建(构)筑物,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或者建(构)筑物名称等内容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等行为。2第一节第一节 户外商业广告空间布局户外商业广告空间布局明确全市户外商业广告设施的分类控制空间布局,划分为禁设区、严控区和宜设区。三个分区的用地类型与建筑示例详见:附件1分区用地类型。全市及中心城区、各镇街具体户外商业广告布局详见:附件2规划图表。1 1、禁设区禁设区在各级名胜风景区、城市紫线、绿线、蓝线、生态保护线、文物保护单位和纪念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在村庄建设用地(H14)、铁路用地(H21)、港口用地(H23)、管道运输用地(H25)、区域公用设施12、用地(H3)、特殊用地(H4)、采矿用地(H5)、其它建设用地(H9)、非建设用地(E)、绿地与广场用地(G,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U)、三类物流仓库用地(W3)、三类工业用地(M3)、行政办公用地(A1)、教育科研用地(A3)、医疗卫生用地(A5)、社会福利用地(A6)、文物古迹用地(A7)、外事用地(A8)、宗教用地(A9)、居住用地(R1、R3、R12/R22)等城市用地内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2 2、严控区严控区严控区根据实际需求,细分为三类。严控严控类类。用地类型包括:新型产业用地(MO)、一类工业用地(M1)、二类工业用地(M2)、物流仓储用地(W1)。严控严控类类。用地类13、型包括:文化设施用地(A2)、体育用地(A4)、商住用地(RB)、二类居住用地(R2)。严控严控类类。用地类型包括: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娱乐康体用地(B3)、商务用地(B2)、其它服务设施用地(B9)、公路用地(H22)、城市道路用地(S1)、城市轨道交通用地(S2,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S3)、交通场站用地(S4)、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B1)。3 3、宜设区宜设区宜设区范围为商圈内的商业用地(B1),主要包括商场、批发市场等。本次规划的商圈范围根据东莞市商业网点规划、百度热力图、现状户外商业广告分布集聚区、现状商圈或商业街范围等14、进行界定。4 4、户外商业广告布局调整说明户外商业广告布局调整说明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章 空间布局第二节第二节 户外公益广告空间布局户外公益广告空间布局户外公益广告布局户外公益广告布局。本规划共计布局129处专属公益广告位。包括7个火车站、30个汽车站、14个城际轨道站点和78个其他设置点。确保每个镇、街、园区的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点15、位数不少于3个,高速出入口设置有大型公益广告点位。具体点位详见附件2规划图表。户外公益广告布局说明户外公益广告布局说明。规划具体设置点位以公益广告主管部门布局为准。规划点位需要复核相关的技术条件后,方可设置;鼓励行政机构结合信息发布界面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牌,但应符合相关规定;鼓励绿地、公园、广场、社区结合园林景观适度设置小品、雕塑式等形式的公益广告,但应结合场地特点统筹布局、科学设计,严格控制数量范围,着力提升景观品质。第三节第三节 公路两侧户外广告空间布局公路两侧户外广告空间布局空间布局范围说明空间布局范围说明。规划国道两侧边沟外沿0-20米范围为禁设区、20-50米范围为可设区;省道两侧边沟16、外沿0-15米范围为禁设区、15-30米范围为可设区;县道两侧边沟外沿0-10米范围为禁设区、10-20米范围为可设区。空间布局点位说明空间布局点位说明。本次规划公路主要包括东莞境内3条国道、6条省道干线公路、21条县道(不含高速公路)。共布局83个大型独立落地式户外广告点位。具体点位详见附件2规划图表。其他相关说明。其他相关说明。推荐点位需要复核相关的技术条件后,方可以设置;若绿地、村庄建设用地、农林用地、防护绿地等用地符合设置条件的,可继续增加。3第一节第一节 户外商业广告控制要求户外商业广告控制要求在户外商业广告空间分区的基础上,结合户外商业广告的实际设置需求,分空间选取容量、位置、形式17、动态、照明、色彩六大控制要素细分控制要求,实现空间差异化品质空间。1 1、容量控制要求容量控制要求宜设区: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严控类区: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严控类区: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严控类区: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2 2、位置控制要求位置控制要求宜设区: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包括广告牌和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18、LED投影除外);严控类区: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包括广告牌和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严控类区、严控类区: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包括广告牌和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3 3、形式控制要求形式控制要求宜设区: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包括LED投影、LED点光源、LED显示屏、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等。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严控类区: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户外广告;严控类区:禁止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19、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严控类区:禁止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第三章 品质控制4 4、动态控制要求动态控制要求宜设区、严控类区、严控类区:动态显示。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可采用静态图文显示、画面切换显示、视频显示等多种显示功能。当为画面切换功能时,每个固定画面的静态时间应10 秒,画面切换时间应 l 秒;严控20、类区:静态显示(走字屏除外)。当为机械翻动的平面广告时,每个固定画面的静态时间应15秒,画面切换时间应2秒。5 5、照明控制要求照明控制要求宜设区、严控类区:对应GBT 35626-2017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E4(高等亮度区域)指标管控;严控类区、严控类区:对应GBT 35626-2017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E3(中等亮度区域)管控指标。6 6、色彩控制要求色彩控制要求宜设区、严控类区:允许高彩度主色彩,烘托热闹而不失秩序的商业氛围;严控类区、严控类区:建议低彩度主色彩,营造稳重而井然有序的城市环境;其他控制要求:广告色彩应与其载体的整体造型及场地氛围相协调,禁止大面积红、黄、绿及相21、近色。4第二节第二节 户外公益广告控制要求户外公益广告控制要求1 1、内容控制要求内容控制要求禁止变相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广告内容以东莞文化、旅游、历史等城市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为主。2 2、形态控制要求形态控制要求设施整体形态简洁,可在局部点缀地方元素或城市标识以强化城市形象。允许设置电子显示屏形式,但应符合相关要求。第三节第三节 公路两侧户外广告控制要求公路两侧户外广告控制要求1 1、位置控制要求位置控制要求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上方(龙门架式)和跨线桥梁、交通标志前100米范围内(属于国道的,交通标志前500米范围内)、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或边坡、坡脚护坡上,交22、通标志、安全设施和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公路安全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2 2、间距控制要求间距控制要求普通公路国道、省道单侧设置的公路两侧户外广告纵向间距不小于1500米,设在公路的中央分隔带户外广告两侧相对纵向间距不小于200米;县道单侧户外广告设置间距不小于1000米;不设中央分隔带的公路,户外广告设置的对向间距应当大于交通运输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规定的最小超车视距。3 3、数量控制要求数量控制要求在不影响交通标志、安全设施正常使用和服务区、收费站服务功能的情况下,广告设施在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设置不超过6块;在收费站广场、服务区(停车区)单侧设置不超过4块。4 4、其他控制要求23、其他控制要求公路两侧广告设施的规划编制,应当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预留一定的公益广告位置,确保公路两侧公益宣传需求;新建户外广告点位应避让现有符合法规,合法经过审批,尚处于许可有效期内的户外广告点位。第三章 品质控制5第一节第一节 管控体系建议管控体系建议三位一体全流程管理体系三位一体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议依据相关要求及其他城市优秀案例,构建东莞市户外广告“法规-规划-实施”三位一体全流程管控体系。法规层面,在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基础上出台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管控提供详实的法律依据;规划层面,市级层面编制本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和招24、牌设置规划技术指引,指导各镇、街的设置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为管理部门提供规划支持;实施层面,编制相关设置、管理作业指引,为建设实施和日常管理提供支撑。第二节第二节 实施路径实施路径1 1、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规划编制各辖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地点、数量、位置、形式等具体要求。应当利用公共资源载体规划一定比例公益广告设施,但不得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2 2、取得设置许可进行设置取得设置许可进25、行设置在设置规划的基础上,利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场地、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载体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通过招投标、拍卖或者其他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使用权的受让主体。由设置主体依据设置规划和出让报告相关内容,深化设置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由设置人负责具体的设置工作。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大型招牌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安全检测,参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相关规定执行。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竣工之日起10日内,提交设施具体位置、设置效果图以及设施设置人相关信息等资料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3 3、明确日常管理主体明确日26、常管理主体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管辖区域负责。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维修;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拆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第四章 实施保障第三节第三节 实施机制实施机制1 1、统一思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凝聚共识制定并下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开展户外广告提升业务培训、宣传,统一思想,让基层管理者、设置人、公众都能学懂弄通户外广告规划管理标准,形成分27、工协作、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统筹推进机制。2 2、镇街主导镇街主导、全面规划全面规划尽快启动编制各镇街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现镇街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全覆盖。3 3、示范行动示范行动、打造样板打造样板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为依据,开展违规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工作。结合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城市品质提升等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每个镇街选取一条示范路段,进行“一镇一路一示范”户外广告整治提升,稳步推动实施一批户外广告设置示范街区。4 4、全面推广全面推广、常态建设常态建设全市范围以更加精细的标准、更加精准的要求,持续开展户外广告提升工作,展示东莞智造、创新、商业品牌,烘托东莞品质氛围,助力“湾区都市”建设,实现户外广28、告管理的“品质东莞”。6附件1 分区用地类型1 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的用地与建筑情况2 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的用地与建筑情况7分类用地代码用地类别名称用地内容建筑示例备注严控类M工业用地MO新型产业用地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多种功能用地多种创新型产业建筑与园区M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电子工业园区M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制造、纺织、食品加工等工业园区W仓储用地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站场严控类AA2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29、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图书展览、广播电视台、剧院、音乐厅、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A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建筑,不包括学校内配套建设的体育建筑RRB商住用地居住与商业综合的用地以居民建筑为主,综合商业建筑仅允许在商住建筑的商业部分设置户外广告R2二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居住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仅允许在商住建筑的商业部分设置户外广告B严控类B1商业用地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供人们从事各类商业销售活动及容纳商业性办公、旅馆30、业、游乐等,各类服务业活动的建筑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B2商务用地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容纳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行业及其它各类公司的办公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筑B3娱乐康体用地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各类室内休闲、娱乐、运动、保健、小型影院等服务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加气站B9其它服务设施用地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它服务设施用地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H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允31、许设置区域详见本规划户外广告公路两侧布点内容SS1城市道路用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需保障公益广告和城市形象的前提下设置商业广告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轻轨站、地铁站等S3交通枢纽用地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码头等S4交通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用地代码用地类别名称用地内容建筑示例R居住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低层住宅R12/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32、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居住区内的幼托、文体、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建筑,不包括居住区内独立占地的商业建筑R3 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和建筑城市简陋住宅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建筑A3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33、建筑。商业教育培训机构不属于此类建筑。A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公立医院建筑及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等公立医疗建筑。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A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A8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等A9宗教设施用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寺34、庙、道观等MM3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园区W物流仓储用地W3三类物流仓库用地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物流仓储用地和厂区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物流仓储区U公用设施用地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包括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消防、处理雨水、污水、固体废物等的设施和建筑以及其施工、维护设施。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建筑;消防建筑;处理雨水、污水、固体废物等的设施和建筑以及其施工、维护建筑G绿地与广场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公园、防护绿地、市民广场等H建设用地农村居35、民点用于商业和商务的建设用地H14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农民房,不包括商业综合体建筑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铁路编组站等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港口、工业码头等H25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管道运输配套用房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垃圾集运及堆放、处理设施为区域性能源、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36、垃圾集运及堆放、处理设施等提供的建筑、站场H4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所、军事目的等设施和建筑H5采矿用地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采矿作业配套用房H9其它建设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用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配套用房E非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及其它非建设用地等1.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的用地与建筑情况-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的用地与建筑情况-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注: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为本规划划定的商圈内的B1用地,建筑主37、要为商场、市场等。8附件2 规划图表1 东莞市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 中心城区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3 虎门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4 长安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5 松山湖区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6 厚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7 塘厦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8 常平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9 大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0 凤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1 寮步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2 清溪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3 大岭山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4 麻涌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5 黄江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6 石碣镇户38、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7 桥头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8 高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19 沙田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0 横沥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1 东坑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2 茶山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3 樟木头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4 道滘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5 中堂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6 石龙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7 石排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8 谢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29 望牛墩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30 企石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31 洪梅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339、3 东莞市户外公益广告点位布局图与表34 东莞市国省道两侧户外广告布局图35 东莞市县道两侧户外广告布局图36 东莞市国省道两侧户外广告点位布局图与表32 滨海湾新区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与管控表9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东莞市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10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中心城区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2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市政府公园万达广场12盈锋家居广场3美汇名家40、国际建材广场4西城楼大街聚贤坊广场5天源数码港6民盈国创中心7万科大厦8宏成国际家居装饰城9蜂汇广场华南MALL10红星美凯龙11万江小商品商贸城12东城东城莞城莞城南城南城万江万江123456789101112黄旗峰山城市公园黄旗峰山城市公园同沙生态公园同沙生态公园东莞植物园东莞植物园黄黄沙沙河河11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41、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区的外围。多分布于环城南路南侧,如同沙生态公园、东莞植物园、等;八一路北侧、旗峰路东侧,如东莞黄旗山城市公园等;东江南支流两侧;莞温路以北、莞龙路以南黄沙河两侧。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区万高路与万道路交汇处,中心区东路与万道路两侧区域;运河东二路、东城南路、东城东路及东纵路围合地段;市政府周边区域,鸿福路西段两侧;莞太路、东莞大道、黄金路及三元路的围合地段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 地 面 不 得 超 过 50 米(LED点光源和LED42、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43、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44、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 地 面 不 得 超 过 24 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中心城区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45、:(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12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虎门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图 例03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镇政府公园国际布料交易中心12万达广场3黄河时装城4虎门煤气大厦5虎门富民服装商务中心虎门公园虎门公园虎46、门石洞森虎门石洞森林公园林公园南栅象山公园南栅象山公园5 54 43 32 21 113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虎门镇的北部与东部,多分布于环莞快速以北,内有虎门石洞森林公园、白石山景区;虎门港高速两侧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47、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虎门大道与滨海大道交汇处,虎门大道南北两侧地段,南侧紧邻虎门公园,设有如虎门富民服装商务中心、黄河时装城等;兴裕路与轮渡路的围合区域,如万达广场、国际布料交易中心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48、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49、)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50、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虎门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14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51、2021-2026年)长安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镇政府公园万达广场12地王广场3万科广场4兴和强大百货5莞云购物公园1 12 23 34 45 56 6长安公园长安公园莲花山郊野公园莲花山郊野公园6九龙购物中心15长安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52、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长安镇的北部和西部。多分布于长安镇范围内京港澳高速西端;长安镇范围内莞长路北端两侧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长安镇中53、部。多集中于太安路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两侧,太安路及长青南路两侧,北侧紧邻长安公园,设有如地王广场、万科广场、莞云购物公园等;莞长路与德政中路交汇处以南,设有如万达广场等商业集中点。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54、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55、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56、)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16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松山湖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5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生态园松山湖新新城城路路红红棉棉路路镇政府公园1万科生活广场23滨湖广场创意生活城太鲁阁公太鲁阁公园园桃源公园桃源公园中心公园中心公园月荷湖公月荷湖公园园松山湖管委松山湖管委会会1 12 23 3下沙57、湿地下沙湿地公园公园东莞生态东莞生态园园燕岭湿地燕岭湿地17松山湖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58、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松山湖的南部。集中于,新城路、珠三角环城高速、象和路围合片区(松山湖风景区)。生态园禁设区主要集中在南朗路以南、东部快速干线沿线以及生态园大道以西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松山湖的中部。多分布于松山湖范围内新城路以东、红棉路以南片区;迎宾路以北片区(月荷湖周边)。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59、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60、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61、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18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厚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62、6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万达广场12华创联科3君濠酒店4东莞嘉华酒店5亿东方家具文化公园文化公园白石山景区白石山景区1 12 23 34 45 5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19厚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63、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厚街镇东部。如广龙高速的两侧,分布有白石山景区;厚街镇范围内京港澳高速南端以东,分布有文化公园;汀环路以北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厚街镇中部,多集中于南环路和莞太路交汇处以东西以北,北侧有厚街64、镇政府;莞太路与家具大道交汇处的西北部;莞太路与北环路交汇处,莞太路两侧;设有如万达广场、万科生活广场等商业体。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65、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66、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67、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20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塘厦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7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宜乐居建材家居广场12云创E谷3百司汇4诸佛岭新村崖上公园崖上公园碧湖森林公园碧湖森林公园1 12 23 34 4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21塘厦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68、,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69、中于塘厦镇的北部及西部。如惠塘高速以西北;塘厦镇内珠三角环线高速以西;环市东路以东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迎宾大道以南、塘福路以东,如宜乐居建材家居广场、塘厦休闲购物城、宜乐居建材家居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70、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71、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72、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22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常平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8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1富盈广场234百花时代广场正利购物广场家家乐购物广场铁路公园铁路公园常新公园常新公园常平公园常平公园常常田田路路常马路常马路1 12 23 34 46 65 5广虹百货商场奕标百货56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73、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23常平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74、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公园路两侧;常东路两侧;南城路两侧;建港路以东;常环西路以东、潮莞高速以南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常平镇的常平大道与常黄路的交汇处。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75、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76、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77、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24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大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09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台中路台中路松佛 路松佛 路番 莞 大 道番 莞 大 道图 例镇政府公园1富盈商业中心234盛景汇广场新世纪长盛广场大和百货罗78、田森林罗田森林公园公园盈利时盈利时荔枝山公园荔枝山公园荔香湿地公园荔香湿地公园大 朗 镇 政 府大 朗 镇 政 府1 13 36 62 24 45 5红荔商业城环球贸易广场56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25大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79、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大朗镇东南部,包括甬莞高速、莞佛高速、莞深高速两侧;莞樟路与环莞快速路以南;富民大道与环莞快速路交汇处以北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大朗镇的北部,如富民大道、金朗路、长富路及美景大道的80、围合部分;金朗路与美景大道交汇处,如新世纪长盛广场、万荟时代、嘉荣购物广场、红荔商业城等商业体及美景商业步行街;富康路与康丰路交汇处的西侧,如环球贸易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81、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82、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83、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26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凤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0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兴贸广场12永盛广场3新高购物广场4大世界商业城园龙山公园园龙山公园南门山森林公园南门山森林公园1 12 23 34 4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27凤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84、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85、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凤岗镇的东北部和南部。如凤岗镇范围内外环高速、仁深高速两侧,如南门山森林公园等;镇塘路以南;凤岗康佳路以南,如园龙山公园等;凤观路以东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凤岗永盛大街;凤岗永盛大街和凤深大道的交汇处,北侧是凤岗镇政府,如大世界商业城、兴贸广场、新高购物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86、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87、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88、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28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寮步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寮步东都广场12寮步电子城3乐荟城lohocity4欧尚购物中心东莞香市公园东莞香市公园同沙生态公园89、同沙生态公园1 12 23 34 45 55东莞国际汽车城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29寮步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90、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寮步镇的南部。如寮步镇范围内环城路南端两侧;莞樟路南端北侧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莞樟路与石大路相交处的东南侧,东侧是寮步镇政府,如寮步东都广场、寮步电子城;金富路以东、祥富路以西路段,如欧尚购物中心;莞樟路与东部快速干线以西,如东莞国际汽车城。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91、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92、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93、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30东莞市户外广94、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清溪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2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茅輋水库茅輋水库契爷石水库契爷石水库清溪镇政府清溪镇政府清溪森林公园清溪森林公园镇政府公园1富昇百货广场234润升百货嘉信广场好来居家具购物中心1 12 2清溪文化公园清溪文化公园3 34 4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31清溪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95、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北环路以北包括茅輋水库等区域;清溪大道-北环路-鹿城大道围合区域;东环路-葵青路-清溪大道以东96、包括契爷石水库等区域;青篁东路-江背路-科技路-谢坑路围合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清溪镇的中部,香芒路-康怡路、聚富路-清凤大道交汇处,如富昇百货广场、润升百货、嘉信广场、好来居家具购物中心等商业体。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97、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98、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99、(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32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大岭山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3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大沙工业园12岭尚购物广场3凯东中央街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岭山森林公园1 12 23 3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33大岭山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100、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101、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大岭山大道以西,如大岭山森林公园;环莞快速路两侧;大岭山镇范围内番莞高速两侧;连马路北侧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莞长路与大岭山大道交汇处以西,如大沙工业园、岭尚购物广场;莞长路与教育路交汇处,东侧是大岭山镇政府,如凯东中央街、宝嘉商业城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102、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103、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104、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34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麻涌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星河城市广场12荣邦财富中心3兴隆百货商场1 1文化体育公园文化体育公园2 23 3户外105、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35麻涌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106、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麻涌镇的外围和河道两侧。如京港澳高速两侧;广深沿江高速南段;水乡大道与广深沿江高速的两侧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设置于麻涌镇中部的广麻大道与古梅路、麻涌大道交汇处,南侧是麻涌镇政府,设有如星河城市广场等;广麻大道与麻涌大道交汇处的南峰时代广场;麻涌大道与中心大道交汇处以东北,如荣邦财富中心;麻涌大道与创兴二路交汇处的兴隆百货商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107、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108、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109、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110、度主色彩36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黄江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5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莞樟二路莞樟二路西西环环路路北岸二路北岸二路西西环环路路刁朗北路刁朗北路图 例镇政府公园1鹏泰购物广场234汇港中心嘉荣购物广场万业百货黄江店黄 江 镇 政 府黄 江 镇 政 府大屏嶂森林大屏嶂森林公园公园黄 江 人黄 江 人民 公 园民 公 园3 32 24 41 1嘉怡购物广场佳兴百货商场566 65 57 7万佳华购物中心7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37黄江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111、,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112、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黄江镇南部和东部,包括工业北路以西、隧道路以东、松黄路以南、珠三角环线高速两侧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莞樟路两侧的星光城、天虹商场等商业体;公常路两侧的嘉荣购物广场、中心综合市场、名汇城时代广场、江海城综合市场等商圈;东环二路北侧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113、(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114、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115、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38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石碣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6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沿江西路沿江西路图 例镇政府公园1爱达购物广场234嘉荣购物广场南铭商业中心新悦商贸城百悦商贸城金地广场56石碣镇政府石碣镇政府石碣公园石116、碣公园江滨公园江滨公园西南公园西南公园涌口公园涌口公园梁家村公园梁家村公园刘屋公园刘屋公园滨江路滨江路庆丰西路庆丰西路永兴路永兴路袁崇焕纪袁崇焕纪念园念园3 32 21 17 76 65 59 98 84 47百大联和购物广场南天华佳购物广场润丰国际蔬菜交易中心89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39石碣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117、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石碣西北部及北部地区,如刘沙中路西侧、刘沙北路两侧及沿江西路西段等。宝丰路与西沙路交叉口的东南、西北两用地亦为禁设118、区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石碣镇的崇焕中路和刘沙中路的交汇处;光明路与东风北路的围合地段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19、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120、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121、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40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桥头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7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经三三线线大新路大新路东新路东新路桥新西路桥新西路和石路和石路石水口公园石水口公园莲湖公园莲湖公园桥头镇政府桥头镇政府宋屋洲宋屋洲桥头广场桥头广场图 例镇政府公园1大润家购物广场1 12 23 34 4234广隆百货森鸿商业广场万事发商业城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41桥头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22、:(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123、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马新河两岸,莲湖路-桥博快速路-华夏路以北;桥博快速路-东深公路-桥龙路-莲湖路围合区域;桥谢路-莲湖路以南启航工业园周围区域;文明路-东深公路-水兴车街-工业大路围合区域;八横路-经三线交界周围区域;大新路-经三线交界周围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桥头镇中部,桥光大道-文德路两侧,如桥光大道沿街商业区包括大润家购物广场、广隆百货、森鸿商业广场、万事发商业城等商业体。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124、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125、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26、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42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高埗127、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8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心东路中心东路图 例镇政府公园1妙羽百货234万和百货嘉荣购物广场小天使百货高埗镇政府高埗镇政府上江城公园上江城公园1 12 23 34 4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43高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128、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高埗镇西北侧和东侧,如环城路广元立交桥周围、三塘中路两侧、中心东路南侧、莞潢中路与振兴东三横路交汇处西南侧,高埗大道北段两侧等,北王路东部新规划路以东也有分布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129、地主要集中于高埗镇的振兴北路的两侧;高埗大道的两侧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130、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131、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132、。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44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沙田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19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万隆购物广场12金都百货商场沙田龙舟公园沙田龙舟公园阇西山公园阇西山公园1 12 2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45沙田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133、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沙田镇的西部和中部;沙田镇内广龙高速的两侧;港口大道西侧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134、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分布于沿河路、沙田大道与进港北路围合路段,如万隆购物广场、金都百货商场,北有阇西山公园,镇政府在商圈北上方。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135、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136、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137、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46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横沥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0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1嘉荣购物广场234瑞康广场南铭购物乐园森扬商业广场横沥镇政府横沥镇政府半仙山公园半仙山公园横沥文化公园横沥文化公园横沥体育公园横沥体育公园张坑公园张坑公园1 12 23 34 4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47横沥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138、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139、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从莞高速以东区域;城乡路-从莞高速-新城南路围合区域;寒溪河以西区域;环城路-中山东路交界以南区域;广深铁路沿线两侧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天桥路-中山西路-八号路的围合部分;中山中路-振兴西路交界区域,如嘉荣购物广场、瑞康广场、南铭购物乐园、森扬商业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140、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141、。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142、)、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48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东坑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镇政府东坑镇政府图 例镇政府公园1东裕购物广场23鸿信综合市场万荟广场亭岗文化公园亭岗143、文化公园鹰岭公园鹰岭公园世纪广场世纪广场荔枝公园荔枝公园凤凰公园凤凰公园滩美湖滩美湖寒溪河寒溪河1 12 23 3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49东坑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144、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东兴路-二环路以北区域;寒溪河-生态园大道-亭岗路-二环路-环城北路围合区域;中兴路-永福路-沿河西路围合区域;松山湖大道延长线两侧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东兴路-中兴路交界两侧区域,西至骏发路,东至一环路与东兴路交界,如东裕购物广场、鸿信145、综合市场、万荟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墙面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146、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147、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离地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148、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50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茶山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2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1南天百货234亿佰家购物广场碧桂园喜悦里茶园购物商场嘉荣购物广场5茶山镇政府茶山镇政府泽景体育公园泽景体育公园京山公园京山公园东岳公园东岳公园茶山公园茶山公园大堂山公园大堂山公园沙沙港港路路4 45 53 32 21 1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51茶山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149、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茶山镇150、的南部,如寒溪河沿线区域、大唐山公园区域、沿溪路卢元路交界处以南。北部禁设区集中在京南路沿线、南塘路以南,东部禁设区主要为伟兴路以南生态园片区和金山路超横路以北片区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茶山镇的怡华北路与安泰路围合地带;安泰路于新石大路交汇处以南区域;茶兴路与茶南路的交汇处;茶南路和超横路的交汇处;站前路以北东莞火车站前广场等地段。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151、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152、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153、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52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樟木头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3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樟木头镇政府樟木头镇政府汇景城市汇景城市中心中心勒竹排水库勒竹排水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广东观音山国154、家森林公园林公园宝山森林公园宝山森林公园镇政府公园1樟木头塑胶原料市场23天一城天和city商业广场1 12 23 3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53樟木头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155、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金裕路-从莞高速以东包括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区域;柏峰路-东城大道-莞樟路-虎岗高速公路围合区域;从莞高速-石新大道-莞樟路围合区域;莞樟路-先威大道-樟木头大道以西包括宝山森林公园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塑胶路-樟常路围合区域;先156、威大道两侧;永宁街-兴新街交界周边区域,包括樟木头塑胶原料市场、天一城、天和city商业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157、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158、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159、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54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道滘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东莞洲亮通讯科技公司12佳佳美购物广场道滘滨江公园道滘滨江公园1 12 23 33广华中心广场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55道滘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160、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道滘镇的北部和西南部,道滘镇范围161、内京港澳高速和西部干道辅路的围合部分;东引运河;道厚路的两侧;道滘镇南端等,道滘镇中心部位也有少量分布。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道滘镇内振兴路两侧,如广华中心广场、佳佳美购物广场、喜乐福购物广场等;外环路与西部干道辅路相交处以西。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162、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163、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164、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56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中堂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5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袁袁鹤鹤路路进进园园大大道道图 例镇政府公园1华家购物广场234中天城市广场万和百货中新商贸广场嘉荣购物广场家园购物广场56中堂镇政府中堂镇政府陈屋公陈屋公园园百香岛百香岛潢涌江滨公园潢涌江滨公园潢涌乌潢涌乌石165、公园石公园滨江大道滨江大道4 45 53 32 21 16 6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57中堂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166、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中堂镇禁设区分布较为闲散,大量分布于中部偏东和南部,如北王路中段南北一带、袁鹤路和南潢路沿线,潢涌乌石公园附近也有少量分布。倒运海水道、中堂水道以南陆地基本都是禁设区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中堂镇中部,如新兴路、中麻公路、中东路、莞穗路北段两侧,如中天 城市广场、万和超级广场等商业体、鸿富商业步行街等商圈附着167、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168、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169、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170、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58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石龙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6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沿江路沿江路绿化路绿化路西西湖湖三三路路莞龙路莞龙路龙龙升升路路方正路方正路裕兴路裕兴路裕裕兴兴路路京京瓷瓷路路方正路方正路红棉路红棉路石龙镇政府石龙镇政府图 例镇政府公园1大华广场23现代广场天和百货金沙湾广场金沙湾广场石龙沙洲公园石龙沙洲公园江畔公园江畔公园中山公园中山公园石龙西湖社石龙西湖社区公园区公园石龙西湖城石龙西湖城市公园市公园欧仙寺欧仙寺1 12 23 345石龙商贸市场大莹服装批发城67金沙湾购物广场石龙西湖综合市场4 45 56 67 78171、9旺角娱乐广场石龙五金电子批发市场8 89 910滙星商业中心1010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59石龙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172、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位于黄家山路两侧区域;东江沿线两侧区域;西湖一路-莞龙路-温泉路-岭南东路围合区域包括石龙西湖社区及城市公园百花路-中山西路-石龙头路-绿化路围合区域;中兴路-兴龙路-广园路-滨江路围合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红棉路-绿化路-广源路-兴龙路-新桥路围合区域,如大华广场、现代广场、天和百货、173、石龙商贸市场、大莹服装批发城等商业体;江南路-西湖一路-环湖路围合区域,如金沙湾购物广场、石龙西湖综合市场、石龙五金电子批发市场等;方正路-裕兴路-京瓷路围合区域,如滙星商业中心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174、(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175、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176、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60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石排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7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龙腾腾路路石崇大道石崇大道石崇横路石崇横路鸿运路鸿运路图 例镇政府公园1润升梦想家时代广场2利丰城市广场石排镇政府石排镇政府石排公园石排公园海仔湖公园海仔湖公园石崇公园石崇公园田寮村田寮村文化广场文化广场福隆文化公园福隆文化公园利屋公园利屋公园花千谷格桑花千谷格桑花世界花世177、界1 12 2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61石排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178、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位于东莞大堤以北区域;石茶路-石排大道-李横大道围合区域;东莞大堤-龙腾路-石崇大道-龙田路围合区域;海仔北路-龙腾路-太和圩路-石洲大道-石排大道-石崇大道围合区域;从莞高速公路以东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石排大道-龙腾路交汇处周边区域,如润升梦想家时代广场、利丰城市广场等商业体。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179、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180、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181、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62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182、划(2021-2026年)谢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8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929号号路路银丰一路银丰一路银银丰丰二二路路银银湖湖一一路路光明北路光明北路金金龙龙北北路路金金科科北北路路图 例镇政府公园1银湖商业城23东惠广场谢岗中心市场45泰园市场东部义乌时代广场谢岗镇政府谢岗镇政府银瓶山森林公园谢岗景区银瓶山森林公园谢岗景区稔子园文化公园稔子园文化公园银山湿地公园银山湿地公园谢岗镇人民公园谢岗镇人民公园1 12 23 34 45 5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63谢岗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183、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184、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位于潮莞高速以南区域;粤海大道-银丰一路-莞惠公路围合区域;金科北路-粤海大道-厚龙大道围合区域;吓角水塘周边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粤海大道-金龙北路-爱民大道-南环路-振兴路-银湖一路围合区域,如银湖商业城、东惠广场、谢岗中心市场、泰园市场、东部义乌时代广场。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185、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186、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187、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64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望牛墩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29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万家福购物广场12嘉荣购物广场望牛墩农望牛墩农业生态园业生态园望牛墩水乡公园望牛墩水乡公园188、洲涡边海新村公园洲涡边海新村公园1 12 23 33下漕综合市场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65望牛墩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189、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望牛墩镇西北部和中部。环城路两侧,如洲涡边海新村公园;北环路两侧;望洪路北端两侧;中堂水道两侧。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龙泉路与宝华路、如意路围合路段,如万家福购物广场、嘉荣购物广场、下漕综合市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190、。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191、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192、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66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企石镇户193、外商业广告布局图30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镇路环镇路图 例镇政府公园1华洲购物广场23春城路商业街区煜轩百货商场45大大家私批发城东部装饰材料城6时尚购物广场企石镇政府企石镇政府春城公园春城公园企石江边村公园企石江边村公园罗屋岭公园罗屋岭公园上洞公园上洞公园江边水库江边水库1 12 23 34 45 56 6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67企石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194、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小海河-湖滨路-船业路-纬二路-环城路-虎泉路围合区域包括江边水195、库周边;从莞高速以西区域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人民路-宝石路-振华路-环城南路-湖滨路围合区域,如华洲购物广场、春城路商业街区、大大家私批发城、东部装饰材料城、时尚购物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196、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197、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198、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68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洪梅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3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镇政府公园洪梅中心广场12汇景酒店洪屋涡北坊公园洪屋涡北坊公园粤晖园粤晖园1 12 23氹涌村文华广场3 3东江南支流东江南支流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69洪梅镇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199、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200、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疏港大道以南与太阳洲东海的围合区域,内有洪屋涡北坊公园,粤晖园等,太阳洲东海以西也是禁设区范围;洪梅镇范围内水乡大道两侧有少量聚集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梅海路与望洪路、庆桦路、沿河路围合路段,如洪梅中心广场、万和商场等;沿河路北端以东,如汇景酒店、氹涌村文华广场等。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201、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202、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203、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70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滨海湾新区户外商业广告布局图32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图 例公园滨海湾站11 1威远岛森林公园威远岛森林公园滨海湾中心滨海204、湾中心农业公园农业公园磨碟河湿地公园磨碟河湿地公园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71滨海湾新区户外商业广告布局一览表注:(1)如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与空间布局规划不一致时,以现状建筑功能为准,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禁设广告的范畴,则应禁设广告,若现状用地的建筑功能属于可设广告的范畴,则可按照建筑对应的功能用地的控制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2)当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调整时,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也依据附件1的分区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分级管控对应用地主要地区位置控制容量控制形式控制动态控制照明控制色彩控制禁设区村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用地、管道运输用地、205、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临时广告除外)、公用设施用地、三类物流仓库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居住用地(除商住、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滨海新区西部,内有威远岛森林公园;东湾大道与虎门大道交汇处以东,东湾大道以北,内有滨海湾中心农业公园;福海路以西,内有磨碟河湿地公园;海蕊东段两侧有少量聚集等。宜设区商圈、批发市场内的商业用地主要集中于滨海湾大道与东湾大道交汇处两侧;滨海湾大道与太沙路交汇处以南;滨海湾大道与湾区大道交汇处四周。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206、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50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5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主色彩严控区严控类区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单个工厂允许设1个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1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207、橱窗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以走字屏形式显示)等。每个工业园区允许设置2处大型独立落地式广告(设置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静态显示E3(中等亮 度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类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30%。不得设置LED投影、LED点光源、小型独立落地式、单透玻璃贴、立体户外广告,允许设置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喷绘、灯箱、LED显示屏广告、橱窗广告等。动态显示E3(中等亮 度208、 区域)。建议低彩度主色彩严控III类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其它服务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外延至轨道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范围内)、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非商圈范围内的商业用地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含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面积占所在建筑立面投影面积40%(LED点光源和LED投影除外)。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立体广告。动态显示E4(高等亮 度 区域)。允许高彩度209、主色彩72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东莞市户外公益广告点位布局图图 例33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火车站点位城际轨道站点位汽车站点位其他设置点位73类 别名 称火车站公益广告点位(7个)东莞站、东莞西站、东莞东站、东莞南站、虎门南站、虎门北站、寮步站汽车站公益广告点位(30个)东莞总站、横沥汽车客运总站、长安汽车北站、清溪汽车客运站、凤岗汽车客运站、东莞东汽车站、虎门汽车客运总站、塘厦汽车客运站、松山湖汽车客运站、黄江汽车客运站、道滘汽车站、虎门中心区客运站、石龙客运站、谢岗汽车客运站、中堂汽车客运站、东莞沙田汽车站、东莞市东城汽车客运站、东莞北栅汽车客运站、常平汽车站、210、桥头车站、桥头镇汽车客运总站、石排汽车客运站、东莞市南城汽车客运站、东莞汽车客运东站、大朗汽车客运总站、东坑汽车站、长安汽车站、东莞汽车客运北站、厚街汽车客运站、万江汽车总站。城际轨道站公益广告点位(14个)常平站、黄江中心站、松山湖北站、松山湖南站、松山湖总部基地站、长安金沙站、西平站等(数据来源: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心城区其他点位(5个)东莞玉兰大剧院鸿福路东莞玉兰大剧院处1个、鸿福路与石竹路相交处1个、石竹路旁广场用地1个、东莞大道与规划一路相交处1个、东莞大道与科创路1个镇区其他点位(73个)镇所有高速出入口、主要道路两侧,每镇2-3个点,共计73个公益广告点位211、布局一览表本规划共计布局129处专属公益广告位,详细点位设置以公益广告主管部门为准。注:推荐点位需要复核相关的技术条件后,方可设置。74东莞市国省道两侧户外广告布局图3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禁止设置范围适合设置范围图例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省道设置标准15m15m5m5m15m15m国道设置标准30m30m20m20m5m5m75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东莞市县道两侧户外广告布局图35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禁止设置范围适合设置范围图例户外商业广告禁设区户外商业广告宜设212、区东莞市、镇商圈范围户外商业广告严控区县道设置标准10m10m5m5m10m10m76图例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东莞市国省道两侧户外广告点位布局图36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镇名编号麻涌镇1、2、3中堂镇4、5、6、76、77东城7、8、9、53、54、58、73南城10、64厚街镇11、12、13、67、68虎门镇14、15、71、72长安镇16、17、18、69大岭山镇19、20、21、61、74、75寮步镇22、23、47、48、49、51大朗镇24、25、26黄江镇27、28、29、65、70樟木头镇30、31、52清溪镇32、33、66谢岗镇34、56桥头镇213、35、36、62企石镇37、38石排镇39、40、59石龙镇41茶山镇42、55石碣镇43、44高埗镇45、46常平镇50、57、60、63塘厦镇78、79、80、81、82凤岗镇8377国省道两侧户外广告点位布局一览表本规划共计布局83处广告位,详细点位设置由属地镇街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中落实,并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实施。注:1.推荐点位需要复核相关的技术条件后,方可设置;2.若绿地、村庄建设用地、农林用地、防护绿地等用地符合设置条件的,可继续增加。镇名点位编号所属道路麻涌镇1、2、3S120中堂镇4、5S1206、76、77G107东214、城7、8、53、54S2569、58、73G107南城10、64S256厚街镇11、12、13、67、68S256虎门镇15、72S12214、71S256长安镇16、69S12217、18G228大岭山镇19、20、21、61、74、75G107寮步镇22、23、47、49、51S35748S122大朗镇24、25、26S357黄江镇27S52928、29、65G22870S357镇名点位编号所属道路樟木头镇30、31S35752220清溪镇32、33、66G228谢岗镇34、56S357桥头镇35S12036、62S220企石镇37、38S529石排镇39、40、59S120石龙镇41S122茶山镇42、55S122石碣镇43S25644S120高埗镇45、46S120常平镇50S52957、60、63G220塘厦镇78、79G22080、81、82G228凤岗镇83G2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