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文本图纸(2021-2035年)(7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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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录目录 前言前言 .1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2 2 第二章第二章 严格管控严格管控 .6 6(一)科学划定蓝线.6(二)分类进行管控.6(三)加强功能组织.7(四)建立分区分段管控.8 第三章第三章 推进河道环境整治推进河道环境整治 .2323(一)实施河道环境整治.23(二)改善河(湖)公共环境.23(三)加强城乡排污专项整治.23 第四章第四章 推动河道生态恢复推动河道生态恢复 .2424(一)推进河道生境的重塑.24(二)推进生物群落的构建.25(三)引导城市水文化的建设.25(四)河道生态恢复的建议和措施.26 第五章第五章 近期实施计划近期实施计划 .27272、 第六章第六章 规划实施建议及保障措施规划实施建议及保障措施 .2828 1 前言前言 2021 年 4 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指出“保山东河沿线存在明显沿河开发、骑线开发、过度开发等问题”。为坚决全面彻底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打赢保山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翻身仗,有效解决城镇建设、村庄发展与东河保护之间的矛盾,逐步打造保山东河生态廊道,保山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编制了一系列关于河流和生态保护相关的规划。本规划是这一系列规划的其中之一,是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管理权限及管理工作内容,编制的用于管控保山市主城区所在坝区段河道两侧用地的规划。于 2021 年 7 月开始启动本规划编制工作。为3、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保护和管控东河及其 30 条支流两侧的各项建设活动,特制定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实施年限为 2021-2035 年。本规划衔接了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提出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以及保山中心城市逐步消除建成区河道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实施方案 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改意见和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立足保山市主城区坝区段河道管控需要、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明确了保山市主城区所在坝区段河道管控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4、工作、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是保山市主城区所在坝区段河道管控工作和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各有关部门编制其他规划的重要依据。2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第第 1 1 条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保护和管控东河及其 30 条支流两侧的各项建设活动,特制定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第第 2 2 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国水5、资源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 50513-2009(2016 年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二)相关规划及资料 保山市生态环境总体规划(2020-2035)保山坝区环境治理专项规划(2017-2035)“十四五规划”保山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保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隆阳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21-2025)保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6、规划(2016-2020)3 保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年)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保山中心城区防洪专项规划2015.2 保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专项规划 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02035)2021 保山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 保山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7-2035)2016.2 保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2009.10 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0)保山坝区村庄布点规划 保山市隆阳区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保山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保山产业园7、区(启动区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保山中心城市水体景观规划2014 保山中心城市东河景观工程规划2017 保山市青华海片区城市设计 保山市青阳片区城市设计 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1 日东河流域污染治理第三次推进会议纪要 保山中心城市逐步消除建成区河道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实施方案 保山市东河干支流河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 保山市东河流域(保山坝)水资源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其他相关基础资料等。第第 3 3 条条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保山市中心城市所在坝区段东河(北庙水库出8、水口至王海藕思卡,约 43 公里)及其 30 条一级支流保山市中心城市规划范围线内的乌龙潭河、小永河、马王河、黄沙河、黑沙河、龙王庙河、三太子河、孟官河、小西河、西庄河、老黄沙河、化美河、易畴河、城北防洪河、红花河、小沙河、大沙河、杨官小河、小堡子河、大堡子河、海尾河、殷官河、城南防洪河、阿今河(大栗树小河)、苏家屯河(卢官屯小河)、4 王海小河、龙潭小河、小海子河、宴子沟、罗寨小河等以及最终汇入东河的主要水源点(北庙水库、老虎洞泉、龙王塘、易罗池、卧佛泉、鱼洞寺泉)的规划管控,坝区段外东河及一级支流参照坝区段进行管控。上述区域内的东河及其 30 条一级支流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9、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地质条件和环境影响许可的前提下,依据本规划开展。因具体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其他规划,均应与本规划进行衔接。第第 4 4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保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严格依据市、区职权划分和部门职能职责落实本规划内容,履行职责,依法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流域内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会同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依法查处,从严监管。10、第第 5 5 条条 强制性内容及成果组成强制性内容及成果组成 文本中“下划线”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的建设、开展的活动,属于严重违反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本规划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法定文件成果由规划文本和管控图则组成;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和规划图纸。第第 6 6 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与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期限一致,即:20212035 年。其中,近期:2021-2025 年;远期:2026-2035 年.第第 7 7 条条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11、书记“两山理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强化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生态文明思想,从尊重东河的自然条件出发,正确处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的关系,规范各类建设行为,通过空间控制,保障东河流域行洪蓄洪、供水、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构筑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环境系统,推进东河整治恢复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1、近期目标(2025 年)紧紧围绕东河治理总体目标,按照“拆除、减量、限制、管控”的原则,对东河两侧 0-200 米范围,30条支流两侧一定范围,以及汇入东河的重要水源地、水域分类分区分段提出规划管控目标,有效解决城镇、村庄发展与东河保护的矛盾。到 202512、 年底,中心城市、东河流域村庄污水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东河水质恶化得到有效遏制;侵占河道建筑物、构筑物及东河两侧生态控制范围内违建得到有效拆除。2、远期目标(2035 年)5 禁止建设区与河道治理、水体保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无关的建(构)筑屋逐步有序退出。东河及其一级支流、最终汇入东河的水源点、水域的周边环境整体得到提升;坝区东河流域生态安全、环境优良、水绿相融、市民亲近的重要滨水景观轴带和生态廊道全面形成。第第 8 8 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拆除、减量、限制、管控”原则 2、安全性原则 3、生态性原则 4、统筹兼顾原则 5、可持续发展原则 6 第二章第二章 严格管控严格管控13、 第第 9 9 条条 目标任务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东河治理总体目标,按照“拆除、减量、限制、管控”的原则,对东河(含青华海东、西湖,下同)两侧 0-200 米范围分区、分段提出规划管控目标,有效解决城镇、村庄发展与东河保护的矛盾,逐步打造保山坝区生态安全、环境优良、水绿相融、市民亲近的保山坝区重要滨水景观轴带和生态廊道。第第 10 10 条条 管控管控的的原则原则 1、防洪安全原则 2、生态安全原则 3、休闲康养原则 第第 11 11 条条 重点内容和要求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一)科学划定科学划定蓝线蓝线 加强河道蓝线的管控,严禁建设侵占河道蓝线。河道蓝线:东河及 30 条一级支流河堤顶部两内侧边14、缘线之间范围(具体范围以水务部门界定为准)。河道因行洪需要拓宽的,两侧禁止建设区、风貌严控区相应拓宽。1、河道蓝线宽度控制原则(1)东河河道:按现状控制,如有调整原则上宽度 18-32 米。(2)支流河道:已经编制水系整治规划的河道按原规划实施,其余河道按现状宽度进行控制。(3)河道因行洪需要拓宽的,河道宽度依据行洪要求相应拓宽。2、河道横断面最小标准按下列原则确定(1)东河河道:服从流域行洪蓄洪规划和空间规划安排,本规划范围内的东河按现状控制。(2)支流河道:根据流域和区域性行洪蓄洪排涝规划和市区行洪蓄洪排涝规划等要求加以确定。水系调整时要求河底高程不小于现状,具体应根据支流现状情况,统筹考15、虑引排调蓄要求、景观要求、不缩减水面积要求等综合确定。(3)河道因行洪需要拓宽的,河道横断面依据行洪要求相应拓宽。(二二)分分类类进行进行管控管控 1、东河 东河河道控制为河堤顶部两内侧边缘线之间范围(具体范围以水务部门最终界定为准),河道按现状宽度 18-32 米控制。2、支流 30 条主干支流河道,已编制水系整治规划的,按规划实施,其余河道按现状宽度结合行洪需要控制。根据现状及实际功能,分为以下三类:7 (1)常流水支流。有明确的源头(水库、泉眼等),河道内常年有水,需重点管控的支流。共 14 条,具体为:西庄河、三太子河、大沙河、小沙河、阿今河、乌龙潭河、小永河、黄沙河、黑沙河、龙王庙河16、大堡子河、小堡子河、龙潭小河、王海小河。(2)排洪沟渠。没有明确的源头(水库、泉眼等),河道内平时无水,仅在雨季承担流域排洪功能。共 5条,具体为:易畴河、城北防洪河、红花河、城南防洪河、罗寨小河。(3)灌溉沟渠。源头为水库或其他河道,河道内平时无水,仅在流域农田有灌溉需求时承担灌溉功能。共 11+3 条:小西河(卧佛河)、孟官河、杨官小河、苏家屯河(卢官屯小河)、殷官河、马王河、老黄沙河、化美河、海尾河、小海子河、宴子沟+西大沟、中沟和东沟。(三三)加强功能组织加强功能组织 1、重要的湖泊公园/湿地公园功能组织 青华海(东、西湖):主要体现景观游憩、生态功能,利用开阔的水面资源,形成集自然17、风景与历史文化于一体的自然生态景区。重要的湖泊公园重要的湖泊公园/湿地公园功能组织表湿地公园功能组织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首位功能首位功能 水体其他功能水体其他功能 行洪蓄洪行洪蓄洪 生态调节与保育生态调节与保育 景观游憩景观游憩 1 青华海(东、西湖)景观游憩 2、东河及其支流和相连的非饮用水源地/水库功能组织 河道河道/水库功能组织表水库功能组织表 现状河道现状河道/水库功能组织表水库功能组织表 规划河道规划河道/水库功能组织表水库功能组织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首位功能首位功能 水体其他功能水体其他功能 首位功能首位功能 水体其他功能水体其他功能 行洪蓄洪行洪蓄洪 排污排污 景观游憩景18、观游憩 灌溉灌溉 行洪蓄洪行洪蓄洪 生态调节生态调节与保育与保育 景观游景观游憩憩 灌溉灌溉 0 东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1 西庄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 小西河(卧佛河)行洪蓄洪、排污 灌溉 3 孟官河 综合功能 灌溉 4 三太子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5 易畴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 6 城北防洪河 行洪蓄洪、排污 行洪蓄洪 7 红花河 行洪蓄洪 行洪蓄洪 8 城南防洪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 9 杨官河 灌溉、排污 灌溉 10 苏家屯河(卢官屯小河)灌溉、排污 灌溉 11 大沙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12 殷官河 灌19、溉、排污 灌溉 13 小沙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14 阿今河(大栗树小河)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15 宴子沟 灌溉、行洪蓄洪 灌溉 16 马王河 灌溉、排污 灌溉 17 乌龙潭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 8 态、景观和灌溉 18 小永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19 黄沙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0 老黄沙河 综合功能 灌溉 21 黑沙河 灌溉、排污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2 化美河 灌溉、行洪蓄洪 灌溉 23 龙王庙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4 海尾河 综合功能 灌溉 25 大堡子河 行洪蓄洪 行洪20、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6 龙潭河 综合功能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7 小堡子河 行洪蓄洪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8 王海小河 行洪蓄洪、排污 行洪蓄洪、生态、景观和灌溉 29 小海子河 行洪蓄洪、排污 灌溉 30 罗寨小河 灌溉、行洪蓄洪 行洪蓄洪 31 大海子水库 灌溉 灌溉 32 拦河坝水库 灌溉 灌溉 (四四)建立建立分区分段管控分区分段管控 分区分段明确管控要求,实施差别化管理控制,构建东河及其 30 条支流坝区段分区分段管控体系。1 1、分区管控分区管控 将东河两侧划定为禁止建设区和风貌严控区进行管控;14 条常流水支流划定禁止建设区进行管控;5 条排洪沟渠的管控21、是满足排洪需求;14 条灌溉沟渠的管控是满足灌溉功能。(1)禁止建设区 河道范围(蓝线)和两侧绿化控制的区域为禁止建设区,即东河河堤顶部两内侧边缘线之间范围(蓝线,具体范围以水务部门界定为准,河道因行洪需要拓宽后两侧禁止建设区、风貌严控区相应拓宽)和蓝线外两侧绿化区域。1)青华海东、西湖禁止建设区范围 西湖为青华路东侧道路红线以东;东湖为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东河禁止建设区范围 中心城市、板桥集镇、保山产业园区等城镇建设段,禁建区为东河两侧各 30-50 米范围,其中,板桥集镇梅花大道段(西侧)为河道蓝线西侧 30 米,保山产业园区开元路至汇仁路(汉营走马)段东河东侧为河道东侧蓝线外 22、30 米;其余城镇建设段为河道蓝线外侧 50 米;其它区域禁建区为东河两侧河道蓝线外侧各 100 米。(见东河坝区段分段管控明细表)。3)14 条常流水支流禁止建设区范围 一般情况下,村庄及城镇内为河道蓝线两侧各 5 米;大沙河汉庄段、小永河小永段、黑沙河金鸡段和大9 堡子河蓝线两侧各 10 米;黄沙河板桥段和龙王庙河城镇段蓝线两侧各 20 米。4)禁止建设区管控要求 禁止建设区内用地为河道及两侧滨河绿带,除军事设施、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和市政、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填埋、占用城市水体等破坏行为和排放污染23、物、倾倒废弃物、设置垃圾堆场等污染行为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不得建设非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外的盈利性建筑物、构筑物。村庄外的禁止建设区是耕地的,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是其他农用地的,规划不得撂荒,需种植农作物、经济林木、水生植物等。河道两侧有生态红线的,需同时满足生态红线的保护要求,生态红线内的建设应逐步迁出,应以保持生态环境功能的绿地、林地为主。河道退让控制线内(禁建区)包括现状道路或规划道路的,沿河道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应当同时满足城市道路的退让。河道退让控制线内(禁建区)小于规划绿地的,(禁建区)需同时满足规划绿地的要求。因工程建设确24、需临时占用或借用河道的,应征得水务、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同意,待工程完成时,需恢复河道原状(水面、河堤和绿地等)。5)禁止建设区管控措施 城镇段: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河道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东河治理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段: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河道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25、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东河治理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建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建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宅基地腾退的具体补偿机制由隆阳区人民政26、府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田园段:禁止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禁建区内不得开展养殖及布局服务种植业的工具房等,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2)风貌严控区 1)青华海东、西湖风貌严控区范围 10 青华海西湖以龙陵路、海棠路、象山路为界;青华海东湖以海棠路、芳菲路、昌宁路、象山路为界(详见东河坝区段分段管控明细表)。2)东河沿线的风貌严控区范围 禁止建设区外 100170 米范围需要进行风貌严格控制。中心城市、板桥集镇、保山产业园区等城镇建设段风貌严控区为东河绿带两侧各 150-127、70 米范围,其中,板桥集镇段梅花大道西侧为 170 米,保山产业园区开元路至汇仁路段(汉营走马古镇段)东河东侧为 170 米,其余城镇建设段 150 米;其它区域为禁止建设区外各 100 米。3)风貌严控区管控措施 风貌严控区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进行管控。东河干流重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原则上应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区规委会审定后,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3)常流水支流的管控要求 常流水支流除满足前述禁建区管控要求和措施外,还需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等相关管控要求。(4)排洪沟渠的管控要求 排洪沟渠需保持河道通畅,满足排洪需求。(528、)灌溉沟渠的管控要求 灌溉沟渠满足流域灌溉功能,今后因城镇发展、村庄建设等原因致使流域内不再有农田灌溉需求后,灌溉沟渠自动消亡。(6)汇入东河的重要水源地的管控要求 汇入东河的重要水源地周围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严禁开展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行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以水务部门划定范围为准。2 2、分段管控分段管控明细明细(1)将东河坝区段分为 11 段进行管控,详见下表;东河坝区段分段管控明细表东河坝区段分段管控明细表 序序号号 起止点起止点 禁止建设区范围禁止建设区范围 风貌严控区范围风貌严控区范围 风貌严控区建筑风貌风貌严控区建筑风貌 风貌严控区建筑高度风貌严控区建筑高度 备注备注 1 北29、庙水库出水口至板桥集镇北侧开发边界 东河河道及两侧各 100 米 禁止建设区外100 米 建筑形式应与板桥历史文化名镇传统建筑形式相协调。以 3 层及以下的低层建筑为主。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层数、高度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6 层、24 米。村庄、田园风光带 2 板桥集镇北侧开发边界至永昌路 东河河道东侧 50米,西侧 30 米 禁止建设区东侧150 米,西侧170 米 东侧建筑符合历史文化名镇和特色小镇高低错落视廊通透和天际视廊要求;西侧以带有传统建筑符号的现代建筑为主。东侧建筑高度控制不高于30 米。西侧建筑层控制在7-9 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7 米。纬六路与梅花大道交叉口处商业地块30、标志性建筑高度控制不超过 50米。板桥集镇 3 永昌路至拱北路 东河河道及两侧各 100 米 禁止建设区外100 米 建筑形式应与板桥历史文化名镇传统建筑形式相协调。以 3 层及以下的低层建筑为主。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层数、高度村庄、田园风光带 11 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6 层、24 米。4 拱北路至海棠路 东河河道及两侧各 50 米 禁止建设区外150 米 以现代风格为主。建筑风格强调明快、清新,适当融合一些传统建筑元素,中西融合。建筑高度不超过 54 米。青华海片区北部(河图街道)5 海棠路至象山路 青华路西侧道路红线以东范围内 以龙陵路、海棠路、象山路为界(含道路)以现代风格为31、主,建筑风貌集中体现时代性、开放性的特征,展现保山城市特征。建筑体量较大、高度较高,几何造型感强,体现简洁与韵律感,凸显城市现代感。建筑高度不超过36 米。标志性建筑不超过100 米。青华海西湖 6 海棠路至象山路 以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准(常规水位线东侧 50米范围以内)以海棠路、芳菲路、昌宁路、象山路为界(含道路)在传承传统建筑风貌的基础上,打造古今相融的新中式建筑风貌,以中为主、古今交融,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体现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以多层、低层为主导,建筑高度不超过 12m。青华海东湖 7 象山路至龙泉路 东河河道两侧各50 米 禁止建设区外150 米 采用现代与新中式相结合的建筑风格形式32、,延续的传统住宅一贯采用的坡屋顶。主体建筑体量较小,采用低层、多层为主导,建筑高度不超过 54 米。青华海片区南部 8 龙泉路至杨官小区北侧开发边界 东河河道及两侧各 100 米 禁止建设区外100 米 带有保山特色符号的传统建筑。以 3 层及以下的低层建筑为主。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层数、高度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6 层、24 米。村庄、田园风光带 9 杨官小区北侧开发边界至开元路 东河河道东侧 30米,西侧 50 米 禁止建设区外东侧 170 米,西侧150 米 总体建筑风格宜简洁现代,建筑色彩应以冷色调为主,宜清新、明快,建议以灰、白搭配为主。建筑高度不超过 36 米。汉营走马古镇33、,具体项目一事一议。10 开元路至保山东南绕城高速 东河河道东侧 50米、西侧 100 米 禁止建设区外东侧 150 米,西侧100 米 西侧按田园风光带控制,东侧总体建筑风格宜简洁现代,建筑色彩应以冷色调为主,宜清新、明快,建议以灰、白搭配为主。建筑设计在保证与周边建筑之间形式协调的基础上,鼓励彰显保山文化,突出地域特色。西侧以 3 层及以下的低层建筑为主。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风貌严控区范围内的现状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在满足机场净空等特殊限高要求前提下,建筑层数、高度可放宽至 6 层、24 米。西侧为村庄、田园风光带,东侧为产业园区启动区 11 保山东南绕城高速至王海藕思卡 东河河道34、及两侧50 米(工业项目、化工企业等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退距)禁止建设区外150 米 总体建筑风格宜简洁现代,建筑色彩应以冷色调为主,宜清新、明快,建议以灰、白搭配为主。建筑设计在保证与周边建筑之间形式协调的基础上,鼓励彰显保山文化,突出地域特色。民居以 3 层及以下的低层建筑为主;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层数、高度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 6 层、24 米;工业建筑不突破行业标准。产业园区大湾区 备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风貌严控区范围内的现状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在满足机场净空等特殊限高要求前提下,建筑层数、高度可放宽至 6 层、24 米。(2)常流水支流管控明细表 常流水支流管35、控明细表常流水支流管控明细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管控起止点管控起止点 河道宽度河道宽度(米)(米)河堤形式河堤形式 禁止建设区范围禁止建设区范围 备注备注 1 西庄河 西庄村-东河 0.5-5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西庄村-东河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2 三太子河 永昌承德伏羲学校西北-大瑞铁路 1-6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永昌承德伏羲学校西北-大瑞铁路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大瑞铁路-杭瑞高速 两侧各 5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城镇 杭瑞高速-东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杭瑞高速-东河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3 大沙河 范围线(上海子村)36、-大海子水库西 3-18 保留浆砌片石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控规等要求 城镇 12 大海子水库 正常水位水库周边 50 米 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大海子水库东-杭瑞高速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城镇 杭瑞高速-汉庄西-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杭瑞高速-汉庄西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汉庄西-东河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城镇(汉庄)4 小沙河 马鹿塘村-辛街西 2-8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马鹿塘村-辛街西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拦河坝水库 正常水位水库周边 50 米 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辛街西-邹37、里村西 两侧各 20 米(仓储建筑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进行退距)城镇(辛街)邹里村西-东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邹里村西-东河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5 阿今河 龙洞村-天猴高速 2-4 规划自然缓坡河道-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龙洞村-天猴高速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天猴高速-青阳路-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天猴高速-青阳路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青阳路-东河 两侧各 20 米(工业、仓储项目、化工企业等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退距)云南保山产业园区 6 乌龙潭河 北庙村-东河 1-2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北庙村-东河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7 小永河 保山东南绕城高38、速-保山北站东 2.5-3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保山东南绕城高速-保山北站东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保山北站东-东河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城镇(小永)8 黄沙河 福禄地村东部-永昌路 0.3-5.2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福禄地村东部-永昌路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永昌路-东河 两侧各 2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控规等要求 城镇(板桥)9 黑沙河 甫家村-金板连接线 5-8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甫家村-金板连接线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金板连接线-金鸡西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39、要求 城镇(金鸡)金鸡西-东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金鸡西-东河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10 龙王庙河 山凹子-东河 2-5 保留浆砌片石-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山凹子-东河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11 大堡子河 青阳路-东河 0.5-6 保留浆砌片石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 12 小堡子河 昌宁路-东河 1-4 保留浆砌片石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 13 龙潭河 龙潭水库-下龙潭村西南 1-5 规划自然缓坡河道-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龙潭水库-下龙潭村西南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下龙潭村西南-40、东河 两侧各 10 米,绿带及其他需满足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 14 王海小河 王海村东北-东河 1-3 规划自然缓坡河道-村庄外田园(不得撂荒)王海村东北-东河 两侧各 5 米 村庄内 13 (3)排洪沟渠管控明细表 排洪沟渠管控明细(排洪沟渠管控明细(5 5 条)条)序序号号 河道名称河道名称 管控起止点管控起止点 河道宽河道宽度度(米)(米)规划河堤形式规划河堤形式 管控措施管控措施 备注备注 1515 易畴河 李家湾-东河 2-4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范围内,满足排洪泄洪要求和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排洪沟渠 1616 城北防洪河 保山学院西部-东河 1-4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范围41、内,满足排洪泄洪要求和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排洪沟渠 1717 红花河 大保高速-东河 6-13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范围内,满足排洪泄洪要求和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排洪沟渠 1818 城南防洪河 永昌路-东河 4-7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范围内,满足排洪泄洪要求和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排洪沟渠 1919 罗寨小河 小布岭岗-东河 1-3 规划自然缓坡河道 城镇(产业园区),满足排洪泄洪要求和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排洪沟渠 (4)灌溉沟渠管控明细表 灌溉沟渠管控明细(灌溉沟渠管控明细(1414 条)条)序序号号 河道名河道名称称 管控起止点管控起止点 河道宽河道宽度度(米)(米)规划河规划河堤形式堤形式 管控措施42、管控措施 主要流经村庄主要流经村庄 备注备注 2020 小西河(卧佛河)范围线(卧佛山)-东河 0.3-4 规划自然缓坡河道 村庄内,不得影响灌溉功能;村庄外田园(种植,不得撂荒)卧佛村,鸿家庄,乌鸡村,板桥 2121 孟官河 范围线(孟官村)-东河 1-6 保留浆砌片石 同上 孟官村,板桥 2222 杨官小河 西大沟-东河 0.3-2 保留浆砌片石 同上 张家屯,杨官屯 2323 苏家屯河(卢官屯小河)机场以西-东河 1-3 保留浆砌片石 同上 富粮村,郑家屯,薛家屯,卢官屯 2424 殷官河 机场-东河 0.3-2 保留浆砌片石 同上 大树屯,秦家屯,殷官屯 2525 马王河 范围线(鲁家43、屯东部东干渠)-东河 1-4 保留浆砌片石 同上 马王屯 2626 老黄沙河 下沙河村-东河 0.8-3.5 规划自然缓坡河道 同上 下沙河村 2727 化美河 海尾河-东河 2-5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内,不得影响灌溉功能并满足空间规划控制要求;村庄外田园(种植,不得撂荒)化美村 2828 海尾河 黑沙河-汇仁路 2-5 保留浆砌片石 村庄外田园(种植,不得撂荒)河上村,沙沟村,田心王村,河村,东海子村,汇仁路-东河 城镇内(产业园区),不得影响灌溉功能并满足空间规划控制要求;2929 小海子河 汉庄-小西沟 1-2.5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内(板桥),不得影响灌溉功能并满足集镇空间规划管控要求44、;若改道,需考虑农业灌溉需求。板桥 随城市发展和市政建设需求,经研究报批后,可取消 3030 宴子沟 孟官河-东河 0.3-4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内(板桥),不得影响灌溉功能并满足集镇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若改道,需考虑引排需求。板桥 随城市发展和市政建设需求,经研究报批后,可取消 3131 西大沟 北庙水库-大沙河 1-2.5 保留浆砌片石 城镇内,不得影响灌溉功能并满足空间规划控制要求;村庄内,不得影响灌溉功能;村庄外田园(种植,不得撂荒)北庙村,磨章村,西庄村,浪坝村,龙窝村,松坡村,孟官村,龙家湾村,郎义村,张家屯,汉营村等 3232 中沟 北庙水库-东河 0.5-2 保留浆砌片石 同上 45、沙坝村,小永村,马王村,徐家坡,刘家坡,世科村,瞿家村,士子园村,水头村,八达营村,营门口村,金鸡村,上魏家村,大官庙村,青阳村,陶官屯,尹家坝,丁官村,小官庙村等 3333 东沟 北庙水库-东河 0.5-2 保留浆砌片石 同上 山堡村,郭里村,林家村,小寨村,金家门口,甫家村,张家碓,金鸡村,车家庄,河边村,高铺子村,麦场村,田坝村,东海子村等 (5)汇入东河的重要水源点管控明细表 水源点管控明细(水源点管控明细(6 6 个)个)14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管控措施管控措施 3434 北庙水库 严格按照水务、生态环境部门对水源地保护的要求和措施执行 3535 老虎洞 3636 龙王塘 373746、 易罗池 3838 卧佛泉 3939 鱼洞寺泉 (6)东河及 14 条常流水支流在禁止建设区内涉及的用地统计情况如下:东河坝区段分段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东河坝区段分段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编号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东河东河 DHDH 城镇建设用地 173.5573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47、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107.2352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48、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8.4529-其他建设用地 1.423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15.4304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223.0902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 35.7602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49、 林地 77.9964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26.7009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87.2594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西庄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西庄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西庄河西庄河XZHXZ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50、,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157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51、,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0074-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1378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0.0188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 0.1807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52、药材等 林地 0.3616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15 陆地水域及湿地 0.6172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三太子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三太子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三太子河三太子河 STZHSTZH 城镇建设用地 0.7058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53、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8414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54、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4472-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234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1.5036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 0.1703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55、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1.5111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0058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0.1464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大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大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大沙河大沙河 DSHDSH 城镇建设用地 1.9492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56、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2.3871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57、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9.1237-其他建设用地 0.1347-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0.8632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 0.2590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58、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5497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0925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16 陆地水域及湿地 11.5245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小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小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小沙河小沙河 XSHXS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59、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9989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60、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2936-其他建设用地 0.047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4337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4.0028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 0.1222 不61、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1766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000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1.8086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阿今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阿今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阿今河阿今河 AJHAJH 城镇建设用地 3.4187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62、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1277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63、“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2452-其他建设用地 0-17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6827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10.4696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64、地 0.0545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2.0607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1.8538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乌龙潭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乌龙潭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乌龙潭河乌龙潭河 WLTHWLT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65、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1.0286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66、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2769-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4192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0.8295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67、。园地 0.0508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8659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0.4173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小永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小永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小永河小永河 XYHXY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68、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1292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69、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4093-其他建设用地 0-18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8788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2.9025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70、园地 0.3041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0438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1.5973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黄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黄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黄沙河黄沙河 HSHHSH 城镇建设用地 0.8337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71、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6039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72、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2.2508-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3182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0.8210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73、。园地 0.0754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0240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2.3781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黑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黑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黑沙河黑沙河 HSHHS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74、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9822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75、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4854-其他建设用地 0-19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9105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0.8452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76、园地 0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1.2327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1.9252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龙王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龙王庙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河流名称名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龙王龙王庙河庙河 LWMHLWM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77、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1999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78、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4246-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1943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0.7544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 79、0.0279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3400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1.2094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大堡子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大堡子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占地类型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大堡子河大堡子河 DBZHDBZH 城镇建设用地 3.9963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80、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040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81、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20 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470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1.7264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82、化。园地 0.5433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5888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0.6291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小堡子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小堡子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占地类型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小堡子河小堡子河 XBZHXBZH 城镇建设用地 0.4913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83、,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1263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84、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1808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0.6664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85、非粮化。园地 0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5870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0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龙潭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龙潭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占地类型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龙潭河龙潭河 LTHLT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86、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0202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87、”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0080-21 其他建设用地 0.041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143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3.6472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88、 2 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0969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0.6970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王海小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王海小河禁止建设区用地统计表 河流名河流名称称/编号编号 占地类占地类型型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备注备注 王海小河王海小河 WHXHWHXH 城镇建设用地 0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89、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公益性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等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期满后,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村庄建设用地 0.0593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法组织拆除;对蓝线范围内已经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依法逐步组织征收、拆除;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户主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禁止建设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90、“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由乡镇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统筹开展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方便就近、整体统筹的原则,系统安排辖区内东河禁止建设区农户易地拆除重建宅基地指标。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0107-其他建设用地 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084 禁止一切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市政设施等无关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乱建乱占”行为,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审批设施农用地项目,严格保护耕地和水体资源。耕地 1.1647 不得撂荒,需种植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园地 0 91、不得撂荒,种植果、茶、橡胶、育苗和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药材等 林地 0.4593 不得撂荒,种植乔木、竹类、灌木等 草地 0 不得撂荒,天然草本植物或人工种植牧草地 陆地水域及湿地 0.3445 保留沟渠水塘等水面 第第 12 12 条条 临水用地建设要素临水用地建设要素指引及产业限制指引及产业限制 临水用地建设要素指引临水用地建设要素指引及产业限制及产业限制 定位定位 体现规划对东河功能的引导和控制,构筑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水环境系统,实现环境与经济并重的综合效益,提升保山市的综合价值。控制要点控制要点 1、保护现状河道及其沿线的绿地、田园风光带和周边山体植被等不被破坏。2、充分利92、用河道、水体,打造串联城区的景观绿带,提升景观质量。3、沿河空间突出公共共享属性,体现城市形象和活力。4、打造城市生态廊道。控制控制指指引内容引内容 总则总则 禁止建设区内用地性质为滨河绿带和非建设用地。除军事设施、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填埋、占用城市水体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和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设置垃圾堆场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不得建设非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外的盈利性建筑物、构筑物。一级类一级类 二级类二级类 三级类三级类 控制要素控制要素指指引引及限制93、及限制 代代 名称名称 代码代码 名称名称 代码代码 名称名称 22 码码 0707 居住居住用地用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070101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1、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高度,防止过度开发对滨河景观和生态功能造成破坏。2、建筑高度不超过建筑离蓝线的距离,逐步形成具有良好的渐次增高的建筑空间布局,降低建筑对滨河空间的压迫感。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3 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3 农村宅基地 070301 一类农村宅基地 070302 二类农村宅基地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808 公共公共管理管理与公与公共服共服务用务用地地94、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1、此类用地现状根据实际需求可保留;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满足本管控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区规委会审定后,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2、严格控制滨水建筑高度和容积率。3、绿地景观建设应配合文化氛围,美观高雅实用,合理配置各类人工服务设施,满足人们购物时休息需要。4、邻近文物保护区的,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要求加以控制和引导。0802 科研用地 0803 文化用地 080301 图书与展览用地 080302 文化活动用地 0804 教育用地 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 080402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080403 中小学用地 080404 幼儿园用地95、 080405 其他教育用地 0805 体育用地 080501 体育场馆用地 080502 体育训练用地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080601 医院用地 080602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080603 公共卫生用地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080701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2 儿童社会福利用地 080703 残疾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4 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0909 商业商业服务服务业用业用地地 0901 商业用地 090101 零售商业用地 1、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同时,建筑单体高度不得超过离蓝线的距离。2、沿河商业和文化娱乐建筑的立面设计要做到美观、大方,统一而不单调。3、娱乐96、项目应布局合理,设计应符合文化娱乐活动需求。4、绿地景观建设应突出用地的氛围,美观实用,合理配置各类人工服务设施,满足人们对商业、文化、娱乐、休闲等活动需求。090102 批发市场用地 090103 餐饮用地 090104 旅馆用地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02 商务金融用地 0903 娱乐用地 0904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010 工矿工矿用地用地 1001 工业用地 100101 一类工业用地 1、沿河工业建筑布局应合理,力求做到美观和有序,形成富有特色的现代滨水工业景观。2、严格控制滨水厂房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工业建筑的规范要求和建设标准,构筑优美的岸线建筑立面效果。397、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防止过度开发对滨河景观和生态功能造成破坏。4、工业用地内的绿地率不超过 20%,景观设计应大方得体;严格保障河道绿线,保证滨水公共绿地空间。5、遵循“退城入园,产业入园”的原则,加强产业园区的管理,限制污染产业的开发和建设。6、严格控制污染企业的建设和巡检,重点监管污染企业的污水达标情况和排放情况,实行污水排放达标控制,保证各条河道的水质不受工业污染。100102 二类工业用地 100103 三类工业用地 1002 采矿用地 1003 盐田 1111 仓储仓储用地用地 1101 物流仓储用地 11010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沿河仓储设施建筑布局应合理,力求做到疏密有致。98、2、严格控制仓储类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仓储行业的规范要求和建设标准。3、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防止过度开发对滨河景观和生态功能造成破坏。4、仓储用地内的绿地率不超过 20%,景观设计应大方得体;严格保障河道绿线,保证滨水公共绿地空间。11010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2 储备库用地 1212 交通交通运输运输用地用地 1201 铁路用地 1、控制道路宽度,营造适宜的尺度比例。2、运用本地乡土植物,强调生态景观街道。3、“以人为本”,完善街道设施及空间设计。4、老城区临水道路应提现市井人文气息;东城区应突出文化性及景观性;青阳片区应突出“文化”和“科创”主题。1299、02 公路用地 1203 机场用地 1204 港口码头用地 1205 管道运输用地 1206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120801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20802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313 公用公用设施设施用地用地 1301 供水用地 1、公用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功能和使用要求。2、公用设施的指标应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功能和使用需要。1302 排水用地 1303 供电用地 1304 供燃气用地 1305 供热用地 1306 通信用地 1307 邮政用地 1308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100、 23 1309 环卫用地 1310 消防用地 1311 水工设施用地 1312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414 绿地绿地与开与开敞空敞空间用间用地地 1401 公园绿地 1、绿地设计宜“以人为本”,突出适宜的尺度,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及节庆需求。2、绿地及景观设计应兼备迎宾、休闲、娱乐、集会等功能。3、绿地内应考虑各类人群的游乐、健身、交流设施。4、充分考虑与禁建区内绿地的衔接,保障滨水空间的可达性。5、人流集散广场必须提供不少于 15%的绿地;休闲活动广场须提供不少于 20%的绿地。广场的绿化设计应考虑与非活动场地相结合,绿化面积不宜过大,但也应提供足够的活动场地。6、建设用地外的河道两侧建议保101、持原有的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加强河道的保护力度。1402 防护绿地 1403 广场用地 第三章第三章 推进河道环境整治推进河道环境整治 第第 13 13 条条 目标任务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东河和重要湖泊公园实现河(湖)水清洁、绿地葱郁;到 2035 年,东河及其支流河道环境整体得到提升。第第 14 14 条条 重点内容和要求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一)实施河道环境实施河道环境整治整治 1、结合相关部门其他规划和建设项目逐步实现河道的疏导、改造和建设。2、构建“一心、一带、多廊”的水网结构 形成河道水系之间的连接通道,构建“一心、一带、多廊”的水网结构。一心:指青华海东西湖形成的生态核心。一带102、:东河河道生态景观带。多廊:即由东河支流组成的多条河道水系生态廊道。(二二)改善河(湖)公共环境改善河(湖)公共环境 衔接保山市中心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延续规划区自然生态格局和生态系统保护、生态廊道(“两带四楔”、海绵缓冲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海绵建设工程、乡镇海绵建设)和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体系(水生态体系、水安全体系、水环境体系、水资源体系和水文化体系等)的构建,逐步实现涵养水资源、保护修复城市水生态、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侵占河道蓝线的行为。加强河(湖)公共环境的绿化美化以及湿地103、的建设。结合河道两侧用地性质对河堤进行差别化绿化,并完善河道的河堤(驳岸)建设。(三三)加强城乡排污专项整治加强城乡排污专项整治 1、衔接相关部门的相关项目,保障排污设施的建设,保障东河沿线的水环境质量。2、保山市中心城市范围内村庄污水处理的引导措施 24 靠近市政污水收集系统的村镇,通过新建污水管道收集后,统一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远离市政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困难的村镇,可通过新建小型处理设施,就地分散处理。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线内的农村污水,近期采用纳入市政污水系统与就地分散处理两种方式,远期随地块开发,污水经市政道路污水管道进行收集至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第四章第四章 推动河道生态104、恢复推动河道生态恢复 第第 15 15 条条 目标任务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第第 16 16 条条 重点内容和要求重点内容和要求 通过河道生境的重塑和生物群落的构建,达到逐步修复河道生态的目的。(一一)推进河道生境的重塑推进河道生境的重塑 1 1、河道生态的重塑河道生态的重塑 积极配合大瑞铁路大柱山隧道引水工程的实施补充东河水源。坝区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道,作为东河的补充水源。结合东河的实际情况和东河防洪(行洪)需要,衔接东河干支流河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和勐波罗河隆阳区板桥至西邑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通过实施新105、建生态堰坝(分台拦水坝+树岛型水坝),来实现水位和水量的调节。2 2、河道整治与恢复河道整治与恢复 (1)岸线规划 1)生产性岸线 2)生活性岸线 3)生态性岸线 (2)湿地规划 衔接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修编(20202035),保留现状青华海生态湿地公园,并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态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调蓄和再次净化,恢复以水生态保育功能。(3)河道整治与恢复 1)水源涵养林生态保育 2)河流生态保育 3)生物多样性保护 3 3、河道基底条件改造河道基底条件改造 25 (1)河道清淤和主槽疏浚 (2)基底条件改善(二二)推进推进生物群落生物群落的的构建构建 1 1、滨河岸线综合整治滨河岸106、线综合整治 拆除占用滨河岸线的建筑、清理河道及周边区域的垃圾。2 2、湿地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 (1)滨河湿地动植物配置 结合河堤形式,采用自然种植方式,突出乡土绿化和季相变化,体现生活性岸线的游赏性。(2)农业种植区(耕地)种植引导 结合现代、生态农业,耕地内种植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粮食、棉、油、糖等农作物为主,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3)农业种植区(其他农用地)种植引导 园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地类可分布采取农作物、经济林木、水生植物等种植。(三三)引导引导城市水文化的城市水文化的建设建设 1 1、总体定位与目标总体定位与目标 (1)定位 坝区生态廊道,城市绿肺地标。(2)目标 以“生态廊107、道”为立足点,通过“理水治污、绿岸湿地”等措施,实现“生态之河、景观之河、文化之河”的城市绿肺地标愿景。2 2、城市水文化发展的策略城市水文化发展的策略 1、培育生态水文化社会意识 2、打造生态水文化城市样板 3、发展生态水文化产业体系 3 3、布局结构布局结构 打造“一轴一网四区五点”的水文化生态名片。一轴:一条文化景观轴线,体现水文化建设的框架。一网:一套承载城市文化的水系网络,体现城市历史文化建设的框架。四区:东河坝区段划分为农耕田园风光区,人居休闲区,门户形象展示区,生态涵养区。五点:青华海东西湖核心节点,一污厂湿地节点,二污厂湿地节点,三污厂湿地节点,东河下游区域节点。4 4、重点节108、点建设重点节点建设东河下游区域节点东河下游区域节点 (1)生态恢复措施 26 1)沿河截污;2)清淤,清除垃圾和藻类;3)生态堰坝;4)建设生态河堤、浅滩湿地,水生动植物恢复。(2)东河生态河堤规划 东河末段(青华闸至王海藕思卡)是保山产业园区的重点建设区域,规划将该段区域作为东河整治和恢复的重点。规划内容如下:1)功能:生态涵养 2)河堤选择:自然生态河堤(自然型缓坡型河堤+自然阶梯型河堤)3)定位:自然廊道 4)目标:以建设自然生态河堤为主,在保持河道连续的基础上,结合绿地规划,局部扩展绿地面积,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空间。结合河流流经的周边用地属性,定位该区域的功能和服务对象。后续的景观109、设计中,应结合保山产业园区的功能和服务对象以及在城市景观中的重要性,进行景观设计。应以水系为主轴,局部考虑健身、休闲、赏景的功能,形成自由多变、丰富多样的水景观绿地效果。5)交通组织 车行交通:沿用规划道路 游步道:位于绿化带内,宽度按 2-4 米控制。连续贯通、两岸人行交通呈线性结构,穿行于绿化带中。自行车道:宽 2.5 米,双侧连续。6)配套服务设施 公厕服务半径按一般街道公厕要求,1000 米/个设施。垃圾桶按每 100 米设置一个。7)建设要求 禁建区内用地性质为滨河绿带和非建设用地。除军事设施、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110、不得在保护区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填埋、占用城市水体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和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设置垃圾堆场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不得建设非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外的盈利性建筑物、构筑物。风貌严控区内严格控制各类污染项目,应以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为重点,建设城市重要的生态保障区与氧源地。(四四)河道生态恢复的建议和措施河道生态恢复的建议和措施 1 1、水质的生态恢复水质的生态恢复 2 2、河岸的生态恢复河岸的生态恢复 3 3、河道水系管理河道水系管理 (1)河道水系管理范围划定 27 结合河道水系不同功能的管理需求,划定管理范围和确定管理规定。(2)河道水系管理机111、构 沿用现状保山河道水系管理机构水务部门对保山的河道进行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近期近期行动行动计划计划 第第 17 17 条条 近期近期行动行动目标目标 近期目标(2025 年):按照“拆除、减量、限制、管控”的原则,对东河两侧 0-200 米范围及 30 条支流分类分段提出规划管控目标,有效解决城镇、村庄发展与东河保护的矛盾;侵占河道、与东河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及东河两侧禁建区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逐步拆除。第第 18 18 条条 近期近期行动行动计划计划及时序及时序 摸清东河干流沿线管控区内违法建筑和合法建筑底数,协调各街道、乡镇,制定整改计划,并确定完成时间。东河干流管控区(30-10112、0 米)范围内共涉及 1902 栋建筑,共 586611.16 平方米。其中,违法建筑 22 栋,7470 平方米;合法建筑 1880 栋 579141.16 平方米。合法建筑中有 78 栋 22895 平方米为骑河建筑。具体统计情况如下:东河干流管控区建筑物统计情况汇总表东河干流管控区建筑物统计情况汇总表 管控区(30-100米)范围内建筑总数(栋)及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902 栋586611.16平方米 违法建筑总数(栋)及建筑总面积(平方米)22 栋 7470 平方米 骑河建筑总数(栋)及建筑总平方面积(平方米)0 合法建筑总数(栋)及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880 栋 579141.1113、6 平方米 骑河建筑总数(栋)及建筑总面积(平方米)78 栋 22895 平方米 备注 协调上述建筑所属的乡镇和街道,确定具体的整改计划:1、对违法违规建(构)筑物,依法组织拆除;2、对河道内已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已建成的非道桥涵洞等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依法组织征收、拆除。3、对其他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并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不再办理拆旧建新、新批宅基地等许可手续。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的,可申请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在禁建区外、村庄开发建设边界内的闲置建设用地上易地拆除重建,并按“一户一宅”要求腾退原有宅基地。具体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间详下表:东河干流管控区建筑物整改计划表114、东河干流管控区建筑物整改计划表 基本情况内容基本情况内容 时序时序 备注备注 违法建筑整改计划 骑河违法建筑整改计划 无 无 非骑河违法建筑整改计划 按时限逐年拆除 汉庄 12 栋、板桥 4 栋 2025 年底前完成拆除;河图 3 栋、永盛 1 栋 2022 年底完成拆除;西邑 2 栋公共设施完善手续 2027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 西邑乡 2 栋分别为千佛洞电站,机房 合法建筑整改计划 骑河合法建筑整改计划 逐年腾退 辛街 69 栋完善手续,2035 年底逐年腾退 非骑河合法建筑计划 逐年腾退 青华 31 栋待兑款后拆除;2035 年底逐年腾退 28 第六章第六章 规划实施建议及保障115、措施规划实施建议及保障措施 第第 19 19 条条 加强加强组织组织领导和明确职责领导和明确职责 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东河沿线规划管控的长效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到位。严格考核问效,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机构主要负责研究东河及其一级支流保护治理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统筹协调推进东河及其一级支流保护治理各项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构日常工作,拟定东河及其30条一级支流的保护治理年度计划和主要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察督办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的实施,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第第 20 20 条条 加强监督执法,116、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坝区范围内的东河、涉及东河保护的重要水源地及其 30 条支流涉及的权属乡(镇、街道)应当加强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会同河道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依法查处,从严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侵占河道、乱占耕地、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河道的监管,明确其污染物排放对水体水质影响程度,切实维护东河流域的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增强社会各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河道管理、生态环境、水务、城市管理、水务(环保)公安分局等部门的河道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各117、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形成执法合力,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依法严格查处各类污染违法行为。第第 21 21 条条 保障整治资金投入保障整治资金投入 切实增加政府投入,形成河道、水库整治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期限,制定具体实施的工程项目,首期专项优先用于规划所列项目,列入年度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第第 22 22 条条 强化强化技术支撑技术支撑 将本规划核心内容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重点是东河坝区段(北庙水库出水口至王海藕思卡)的河道及两侧 30 条主干支流、青华海东西湖按照本规划提出的河道分段控制、水生态治理、景观提升等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治的目标任务、手段措施,确保有规可依。29 第第 23 23 条条 加强宣传,加强宣传,推进社会全民参与推进社会全民参与 鼓励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乡镇、村组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规划实施。培育志愿者队伍,帮助、引导和支持公众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河道水环境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把河道水环境保护科普知识纳入宣讲,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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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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