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合同(1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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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9055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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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施工合同项目名称: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合同编号: 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施工合同甲方:XX有限公司电话:传真: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原则,由乙方承包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下称“本项目”),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房屋、设施、附属物的拆除、清运工作质量和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2、目、范围与工程量1.1工程项目: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1.2工程范围:XXXX项目范围内未拆房屋约297栋,未拆除面积约12.71万(其中私宅97488.9581,集体物业29642.748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总工期:730个日历天(合同期满后按已完工程量据实进行结算,若有未完工程或新增工程则重新签订补充合同)。1.4拆运工程量:工程量按甲方聘请的专业测量单位按照测量规范测出的ABCD类结构面积计算。1.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1.6合同价款: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税率为9%。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留守户的临时给水管网接驳3、由乙方负责,该项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实签证,不在合同总价中包含。第二条 拆运程序2.1甲方向乙方指明现场(若有注意事项,如市政、公用设施分布情况及相应保护措施)。2.2甲方向乙方明确拆运范围为本合同1.2款约定。甲方按月向乙方发出书面拆除进度单及清运进度单,按XX范围内房屋分别划定当月拆除、清运工作量。乙方收到拆除进度单后根据拆除形式确定工期,如采用机械拆除应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应楼栋拆除工作,如采用人力拆除应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应楼栋拆除工作,乙方收到清运进度单后应在当月完成对应的碎砖渣土清运工作。2.3乙方负责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表、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4、内容),经乙方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核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乙方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及其结果均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2.4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拆运工程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运有关情况。2.5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甲方代表对乙方施工中违规操作有权做出处理决定或经济处罚。2.6拆运期限根据本合同约定拆运进度进行,除经甲乙方一致确认的临时安置区等需暂时保留的区域外,均需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拆运工作。2.7拆运标准:乙方拆除甲方指定的已签5、约房屋并清理运走拆除产生的渣土、清空平整场地后交给甲方验收。乙方拆运工作须经甲方验收通过,否则视为未完成,且对于未拆运完毕的建筑物部分不计任何工程量,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进度款或结算款。第三条 甲方责任3.1甲方负责按月向乙方签发拆除、清运进度单明确拆运范围及时间,并应及时完成待拆除物业的收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待拆除物业外围网线迁改等工作),确保乙方具备开展拆除工作条件。3.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运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甲方有权做出责令停工整改处理或经济扣罚。3.3 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第四条 乙方责任4.1安全责任4.1.16、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运输、供电、城管、安全、消防、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运及清运审批手续。按照甲方指定的拆运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4.1.2负责制定拆运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安全员要制定每日安全施工台账,以备检查。4.1.3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赔偿、补偿、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担保费等)。4.1.4接受甲方提出的7、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4.1.5为施工人员购买安全保险,如发生施工人员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与甲方无关。4.1.6房屋拆除过程中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与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 4.2环保责任4.2.1制定拆运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乙方施工中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执行。4.2.2拆运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运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运时限等内容。4.2.3拆运工地现场应当设置施工警示标志,设置封闭围档,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防止物料、渣土遗8、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与房屋拆除产生的遗散的物料、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4.2.4拆运工地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施工证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运过程中避免大量扬尘。对拆运的施工垃圾,必须妥善安置,严禁随意乱堆放。4.2.5物料、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运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4.2.6物料、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运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4.3文明施工4.3.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消防9、准备工作。4.3.2乙方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施工资质且需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4.3.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4.3.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4.4应按约发放人员工资或劳务报酬及供应商材料款等,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乙方出面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4.5负责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4.6施工要求(1)负责拆除范围内的所有钢筋混凝土板、梁、柱、承台拆除及清运,室内外隔墙拆除及清运,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后的全部建筑废料及垃圾清运,场内障碍物清除、拆除期间临时便道、市政道路清洁保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文明措施,以上拆除及清运需满足甲方要10、求,其中垃圾清运标高需达到0.00。(2)负责督促拆除范围被拆除房屋权属人移交房屋及资料,并负责拆除范围入户水电表销户及拆除,拆除范围内水电管线迁改,并确保未被拆除的邻房的供水、供电正常运行。(3)负责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搭设,拆除方式为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拆除的方式以具体楼栋已审批的拆除方案为准,方案需经乙方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批);(4)负责防尘降尘措施,安全围蔽措施,拆除后的场地覆盖绿网等措施(达到国家拆除规范标准要求);(5)拆除后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废料、余泥渣土等废弃物、危险物、有害物由乙方依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自行处理,拆除后建筑垃圾、余泥渣土等废弃物、危险物、有害物必须依法清运至11、合法地点(运距消纳点具体由拆除单位自行考虑)妥善处置,须符合政府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除后建筑垃圾、余泥渣土等废弃物、危险物、有害物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及处置,乙方应予严格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6)负责地块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等实施拆除、清运、拆除建筑施工场地、拆除过程雨水的排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污水等排除;(7)负责办理拆除的相关手续,需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按城市建设、交通、道路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件。施工现场不提供施工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8)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机械调配,现场转运,已视察了周边环境,并清楚该项拆除工程的难点及应采取的12、措施与费用,如需采用爆破方法的,爆破方法须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及报甲方确认后才能实施,相关报批手续均由乙方办理。(9)拆除期间负责对场地内的名木古树等古建筑保护措施,拍好施工前期进场及交付后照片、现场状况资料存档备份并交给甲方工程部。(10)乙方应当具有XX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XX市自卸车运输业达标资质证书。(11)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拆运费用、安全保障、办理拆除(施工)证件及手续、水电等能源费用、清障费用、辅材摊销和工程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市政、公安、交通、建交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周边企(事)业单位及周边居13、民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发生的协调费用,一切不可预见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12)乙方应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申领本工程的建(构)筑物拆卸施工许可证及办理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手续的证明,方可进行拆除工程,并在建(构)筑物拆卸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开工,逾期施工或者中止施工后恢复施工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或者办理恢复施工许可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施工报建手续费用和损失(包括行政罚款等)由乙方自行承担。(13)乙方必须在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名及甲方加盖公章确认“拆迁工程量确认单”后方可对相应建(14、构)筑物进行拆卸工作,如若违反,且乙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14)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根据工程的需要,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甲方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4.7技术方案与相关村委达成一致意见,进行项目全面交底。4.8政府部门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事项,如协助、配合甲方开展签约动迁工作。第五条 拆运工程费及支付方式5.1按照中标价,综合单价包干,乙方的工程费按乙方已拆运完毕且经甲方验收通过并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不含税),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15、含税)进行结算。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工作所涉及的报批费 (如有)、房屋拆除 (包含地梁等基础的拆除及清理)、设施拆除、砖渣清运、场地平整、拆除房屋的电线拆除 、水管拆除(包含拆迁过程中因拆迁原因产生的自来水水损费用)、网线拆除 (不含军用网线迁移,不包含表前的电)、人工费、人工拆除费、疫情防护费、专家论证费用、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可能产生政府要求的人脸识别、监控系统综合考虑在此费用中)、风险费用、措施费 (含施工水电费及洗车水、电费用)、抑尘费 (安全文明施工及控制抑尘要符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覆盖绿网等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赶工费、炮损费、16、道路防护费、抽排水台班费、环卫费、施工噪音排污费、噪音扰民协调处理协调费及其他费用、测量费、场内外垂直及水平运输费、建筑垃圾及渣土清运费、场内机械多次转运费、密闭运输费用、障碍物拆除等)、临时设施费、运输与装卸费、两次或两次以上人员及机械进出场费、高温施工 (补贴) 费、雨季施工增加费、设备保险费、施工人员保险费、所有工人与工程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费、风险费、余泥排放许可证办理费用、余泥排放费、雨天淤泥处理措施费用、临时排水、施工雨水的排放费、临时设施搭设费、洗车槽及周边排水管沟泥土清理、搭设防护外架的费用等、一切不可预见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拆除过程中必须支付的相关的其他费17、用。除综合单价及甲方确认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外,甲方不再对工程量清单之外的项目或工作进行计价或计量。5.2甲方根据乙方的分期完成工程量明细的实施方案,乙方按约完成约定工程量和履行其他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拆运工程费:5.2.1本工程无预付款5.2.2乙方每月28号前上报完成工程量报表【对于未拆运完毕的建筑物部分不计任何工程量,不列入工程量报表】,甲方基于拆除面积,按照本协议5.1条约定的单价标准核定产值,经监理审核及甲方审核确认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请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分别按下列情形支付工程进度款:(1) 对已完成拆除但未完成清运的面积部分,经甲方确认后,18、当月向乙方支付至对应产值的50%;(2) 对已完成拆除及清运的面积部分,经甲方确认后,当月向乙方支付至对应产值的90%;5.2.3余款10%在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的工程量拆除后,乙方可将相关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并提交甲方,经甲方签字确认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毕后的下月2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5.2.4合同期满后按已完工程量据实进行结算,若有未完工程或新增工程则重新签订补充合同。5.3 乙方指定的如下收款账号:户名:收款账号:开户行: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号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按约定向上述19、账号支付款项,视为甲方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若存在付款障碍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因通知不到位所导致的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赔偿、补偿、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担保费等)。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6.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拆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甲方已付工程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拆运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费中直接抵扣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及以20、上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按照已付工程费的20%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工期不顺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其行为做出自行决定的处理或处罚,乙方对处理或处罚无异议,不再向甲方主张权利。6.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时,应及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合理补措施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和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项,为此造成的额外支出和损失均由乙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6.5 在施工过程中后,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乙方及/或乙方人员、甲方及/或甲方人员、第三21、方人身损害及/或财产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讼保全保险费/担保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偿付由此给各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甲方亦有权在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其承担相关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乙方逾期未付清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按照已付工程费的20%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6 若乙方施工或者处理拆除后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废料、余泥渣土等废弃物、危险物、有害物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该行政处罚的全部责任、罚款金额及损失,22、同时乙方应当按甲方已支付工程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其承担相关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清,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6.8乙方在无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权的情形下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因乙方原因被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甲方已付工程费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不予支付乙方任何合同款项,甲方已支付的款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还。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一方应提交本合同项下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第八条 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是指战23、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预见且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8.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运费不因此而改变。8.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8.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在取得对方书面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履约担保9.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总价的10,即¥ 元。乙方须24、一次性开具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完成移交交付和清理退场满【3】个月后止,如期满后乙方尚未按照合同要求完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的,乙方应当进行延期。9.2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提交,格式详见合同附件。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本合同签订后30日。履约担保为银行保函的,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XX市内的银行分行以上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格式详见合同附件。9.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保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保函。9.4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是对本25、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或公司提出索赔或启动履约保函的一部分或全部。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保函。9.5乙方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甲方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甲方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乙方完成移交交付和清理退场满【3】个月后的28 天内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乙方。9.6如工程延期,乙方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第十条 其他约定条款10.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工程26、尚未完工的,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向甲方完整移交截止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所形成的所有工程资料,并按甲方指示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无条件组织所属工人、设备等撤离本工程,不得阻扰甲方或第三方接收本工程,否则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5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退场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2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乙方应优先用于支付或兑现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延期发放下一阶段工程进度款。如有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应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因乙方拖欠劳务单位工程款而引起的劳务单位滋事或以甲方为被告、第三人的诉讼,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27、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项、赔偿、补偿、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讼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和其它赔偿金)。乙方发生劳资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直接列入黑名单。如甲方代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在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抵扣,乙方应按照甲方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乙方承诺本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进度款及结算款直接汇入该账户中,乙方不得将该账户工资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进度款支付,也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28、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10.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10.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地点:XX市XX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工程项目地址:XX市XX区甲 方:XX有限公司乙 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29、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30、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31、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32、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第七条 本廉政责任书份数和合同份数33、一致。甲方(盖章):XX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2:履 约 保 函编号:致XX有限公司(下称“你方”或“受益人”):因 XX有限公司 (下称“保函申请人”)与你方签订了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的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我司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我司承担的保函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下称“保函金额”)。二、我行/我司在本保函项下开具的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34、保函。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2 种: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2.自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XXXXXX项目XX地块及配套设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交付和清理退场满【3】个月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行/我司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函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保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35、地址: 。在你方向我行/我司提出索赔通知时,我行/我司将不坚持要求你方先向保函申请人提出索赔或要求你方提供除本保函原件和索赔通知外的其他任何证明材料。五、本保函金额将随我行/我司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行/我司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我司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一) 种方式解决:(一)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八、本保函有36、效期届满,本保函失效,我行/我司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消灭,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我司;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之日失效。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本保函自动失效,我行/我司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我司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我司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 。十一、本保函自我行/我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发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最终版本以甲方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