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66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925296
2024-05-07
166页
12.40MB
1、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2024 年 4 月I目录前言.1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国土空间现状.6第一节 自然地理格局与资源禀赋.6第二节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主要问题.9第三节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面临机遇与挑战.10第三章 战略目标与空间策略.12第一节 总体定位.12第二节 规划目标.15第三节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策略.16第四节 区域协调.17第四章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20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20第二节 主体功能区划定.26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27第四节 打造绿色现代化农牧业空间格局.28第五节 构筑安2、全稳定生态空间格局.29第六节 塑造多元化宜居城镇空间格局.30第七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31第八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34第五章 城乡融合发展.36第一节 人口城镇化.36第二节 城镇体系布局规划.36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39第四节 产业空间布局.41第五节 乡村发展.43第六节 村庄布局.51第七节 城乡特色风俗保护与塑造.52第六章 中心城区布局优化.55第一节 空间结构和中心体系.55II第二节 用地布局.56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58第四节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62第五节 公共服务设施布点.65第六节 市政公用设施.68第七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71第八节 城市风貌引导3、与管控.74第九节 城市更新.75第十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80第十一节 城市控制线.82第七章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86第一节 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86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87第三节 矿山生态修复.88第四节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89第八章 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90第一节 水资源利用和湿地保护.90第二节 耕地资源保护利用.94第三节 林草地资源保护利用.96第四节 矿产资源保护利用.98第五节 能源优化利用.99第六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101第七节 旅游资源保护利用规划.104第九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107第一节 综合交通体系.107第二节 公共服务体系.110第三节 4、市政公用设施.114第四节 城乡安全防灾与设施.119第十章 规划传导.125第一节 对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落实.125第二节 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127III第三节 对详细规划的传导.130第四节 对专项规划的传导.131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132第一节 分期实施与近期行动计划.132第二节 实施保障机制.133附表.136表 1 规划指标表.136表 2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139表 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表.140表 4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141表 5 水资源平衡表.142表 6 旗域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规划指标分解表.144表5、 7 旗域其他底线管控指标分解表.145表 8 主体功能区名录.146表 9 自然保护地一览表.147表 10 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148表 11 城镇体系规划表.151表 12 村庄分类统计.152表 13 苏木乡镇规划指标传导表.1581前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落实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科学谋划科尔沁右翼中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统筹指导科尔沁右翼中旗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安排,特编制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6、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 与 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紧密衔接,立足科尔沁右翼中旗实际,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空间约束指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和开发关系,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2第一章总则第1条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相关要求,7、进一步加强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科学有序推进旗域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加快形成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科尔沁右翼中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第2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两件大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执8、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推动科尔沁右翼中旗高质量发展,为人3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第3条 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布局生态、农牧、城镇空间;加强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打造蓝天、碧水、净土自然环境;加快全旗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问题导向问题导向、协调发展协调发展。细化落实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内容,着力解决国土空间核心问题,协调保护与发展、刚性与弹性、存量与增9、量、近期与远期关系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空间,严守生态、粮食、能源等安全底线。统筹兼顾统筹兼顾、严格管控严格管控。明确空间发展战略,优化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引领旗域高质量发展,落实上位规划刚性管控要求,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强化规划管控约束作用。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提升品质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加强城乡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高资源利用质量与效率,促进城乡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及内涵提升转变,切实实现科尔沁右翼中旗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4因地制宜因地制宜、营造特色营造特色。保护和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10、格局,制定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和修复策略;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举措,塑造城乡特色风貌;保护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存人文资源,传承自然和历史文化脉络;营造本地地域特色,引导科尔沁右翼中旗特色发展。智慧规划智慧规划、高效高效治理治理。加强社会协同,凝聚社会智慧,推行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式,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规划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强化大数据、智能感知数据在规划决策方面的支撑作用;发挥市场配置和政府引导,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专项规划和不同领域的空间利用诉求,充分吸收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提高科尔沁右翼中旗规划治理效率。第11、4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近期为 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5条 规划范围、层次规划范围为科尔沁右翼中旗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层次包括旗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旗域即科尔沁右翼中旗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巴彦5呼舒镇、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好腰苏木镇、巴仁哲里木镇、代钦塔拉苏木、哈日诺尔苏木、额木庭高勒苏木、新佳木苏木、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中心城区在旗政府所在地巴彦呼舒镇,北至 G334 国道和G5511 交界处,南至白音胡硕站,西至布敦化路,东至二龙屯米业,总面积为 12、18.5692 平方千米。第6条 强制性内容文本正文加下划线内容、规划指标表的约束性指标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于严重影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6第二章国土空间现状科尔沁右翼中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兴安盟南端,毗邻东北、对接京津,地处吉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两省(区)交界之处、霍林河与伊敏河两大煤炭基地之间及环渤海经济区辐射之内。8 个旗、县(市)环布旗域周围,东与吉林省的洮南市、通榆县接壤,南与通辽市的科尔沁左翼中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毗邻,西与锡林郭勒盟的东乌珠穆沁旗相接,北与兴安盟13、的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相连。科尔沁右翼中旗辖 6 个镇、6 个苏木。基期年 2020 年末科尔沁右翼中旗常住人口 20.74 万人,城镇人口 9.76 万人,城镇化率 47.06%。第一节 自然地理格局与资源禀赋第7条 自然地理格局科尔沁右翼中旗位于大兴安岭南麓,科尔沁草原腹地,处于松嫩平原、松辽平原和大兴安岭向科尔沁沙地过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呈狭长状,南北长 310 公里,东西宽 55 公里,坨甸相间,多沙丘漫岗,有断续明砂。旗域地形比较复杂,北部为浅山丘陵地带,中部为霍林河沿岸平原区,南部为沙丘沼泽地带,全域以耕、林、农、牧空间为主。第8条 自然资源禀赋林草资源广袤深14、邃,畜牧生产潜力大。林草资源广袤深邃,畜牧生产潜力大。林地面积 2635.507平方公里(395.33 万亩),占旗域面积 20.61%;草地面积 5571.93平方公里(835.79 万亩),占旗域面积 43.57%。草原植被主要分布在巴仁哲里木镇、高力板镇、好腰苏木镇、代钦塔拉苏木,草原资源优越,畜牧生产潜力较大。耕地资源肥沃辽阔,农业种植条件好。耕地资源肥沃辽阔,农业种植条件好。耕地面积 3777.31平方公里(566.60 万亩),占旗域面积 29.53%。其中水田 88.13平方公里(13.22 万亩),水浇地 1364.23 平方公里(204.63 万亩),旱地 2324.95 平15、方公里(348.74 万亩)。全旗耕地在巴仁哲里木镇、高力板镇、巴彦呼舒镇、杜尔基镇分布较多。水田主要分布在中部的杜尔基镇、巴彦呼舒镇,水浇地主要分布在中部以南地区的巴彦呼舒镇、高力板镇、好腰苏木镇,旱地分布在北部的巴仁哲里木镇、哈日诺尔苏木和南部的高力板镇。水资源丰沛质佳,河流水系分布广。水资源丰沛质佳,河流水系分布广。旗域内有大小河流 21条,湖泊 78 个,山泉 67 眼。最大河流为霍林河,属嫩江水系,全长 590 公里,境内流程 285 公里,流域面积 11473 平方公里,年均流量 3.4 亿立方米。境内有水库 6 座,总蓄水能力达 18732万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 350-390 16、毫米,其中 75%集中在 6-8 月的夏季。生态资源富集多样生态资源富集多样,动植物种类多动植物种类多。科尔沁右翼中旗是兴安盟重要生态功能区,拥有自然保护区 4 个,其中国家级 1 个,自治区级 3 个。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拥有种子植物和蕨类植物67 科,279 属,566 种;野生动物有 6 个纲,25 目,58 科,2348种。矿产资源产盛品优矿产资源产盛品优、域内矿产储量高域内矿产储量高。旗域内已发现矿产资源 20 种,包括能源矿产煤炭,金属矿产铁、铜、铅、锌、钼、银、金,非金属矿产硅灰石、叶蜡石、萤石、高岭土、建筑用花岗岩、凝灰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水泥用石灰岩等。截止2020 年17、底,全旗基本探明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资源 14 种,包括煤炭、铁、铜、铅、锌、硅灰石、钴、铋、珍珠岩等;矿区 15 处,其中煤矿 3 处,铁矿 2 处,铜矿 3 处,铅矿 5 处,沸石矿 1 处,珍珠岩矿 1 处。优势矿产为煤炭、铁、铜、铅、锌、高岭土、叶蜡石等;主要矿产中能源矿产(煤炭)保有资源量 3073 万吨,铁矿(矿石量)788 万吨,铜矿 13.84 万吨,锌矿 56.69 万吨,铅矿 8.25 万吨,银 0.14 万吨,硫铁矿 7 万吨,伴生金 2488 千克。历史文化资源多彩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多彩丰富,本土本土文化浓。文化浓。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本土文化重要发祥18、地,素有“一旗九乡五非遗”的美誉。现有不可移动文物 187 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5 处,旗级文物保护单位 16 处,未定级文物遗址164 处。拥有乌力格尔、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工艺、科尔沁蒙医药浴疗法、蒙古四胡音乐和蒙古族刺绣 5 个国家级非遗项目。现有翰嘎利-五角枫休闲旅游度假区 1 个 4A 级景区,蒙格罕山、博物馆 2 个 2A 级景区。保留并传承了科尔沁民歌、乌力格尔、好来宝,蒙古族刺绣、拉弦乐器制作、民族食品制作,蒙医蒙药民9族医药和祭敖包、科尔沁草原赛马等传统民俗、艺术、技艺与节日,极大丰富了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第二节国土空间保护开19、发主要问题第9条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主要问题区域优势发挥不充分区域优势发挥不充分,产业链条体系不完整产业链条体系不完整。科尔沁右翼中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处风光秀丽的科尔沁草原腹地,毗邻东北,对接京津,处于霍林河、伊敏河两大煤炭基地之间和东北、京津地区、环渤海经济区辐射之内,有利于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和辐射带动。2020 年科尔沁右翼中旗第一产业增加值28.54 亿元,比上年增长 3.5%;第二产业增加值 13.61 亿元,比上年增长 4.6%;第三产业增加值 26.54 亿元,比上年增长 2.3%;三次产业比例为 41.6:19.8:38.6。产业发展缓慢,产业链条体系不完整,三次产业比重20、不合理,有待优化。旅游产业增长缓慢,缺少龙头产品带动。旅游产业增长缓慢,缺少龙头产品带动。2020 年国内年旅游人数为 96.42 万人次/年,比上年下降 58%,实现旅游总收入5.38 亿元,同比下降 55.2%。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旅游业整体低迷,第三产业发展受阻;因地理位置限制,对外交通不便,阻滞区域向外延伸发展。科尔沁右翼中旗生物景观、人文资源等旅游种类丰富,但旅游龙头产业欠缺,区域间资源同质化严重。土地集约程度不高土地集约程度不高,空间布局有待优化空间布局有待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现状土地浪费情况较为严重。矿产开采后未复垦,干旱、水10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自然灾害,村庄内高规模人21、均用地、生产生活混居和道路不畅,城镇内部土地无序开发、建设用地形状不规则化,公共绿地、公共休闲广场等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以及桥南棚户区和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存在部分低效用地等现象,导致土地集约程度不高,空间布局混乱,致使土地产出效益难以达到较高水平,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与环境污染风险,管控难度大,空间布局有待优化。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品质有待提升品质有待提升。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共服务设施配比及科教文卫设施用地不足;老旧小区改造、旧城区的治理、养老服务设施、交通出行等民生问题亟待解决;绿地与开敞空间缺乏统筹规划,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较少,社22、区生活配套设施需进一步改善,宜居宜养及医疗卫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面临机遇与挑战第10条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面临机遇国家重大战略引领国家重大战略引领,激发新动能的机遇激发新动能的机遇。当下国内发展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与民族地区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等举措。为科尔沁右翼中旗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拓展发展空间营造了良好环境,增加了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在区域协调发展11中抓住机遇,融入新格局,加强区域双边经济联系,激发新动能,推动产业协作水平,提升经济集聚能力。全23、国全国“两山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实践创新基地,指明发展方向的机遇指明发展方向的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优质生态资源将成为最为稀缺的资源。内蒙古作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为推进科尔沁右翼中旗绿色发展提供了新机遇。科尔沁右翼中旗作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是兴安盟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资源丰富,是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有力条件。自治区自治区“五大任务五大任务”指引指引,建设清洁能源项目的机遇建设清洁能源项目的机遇。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把握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机遇。探索推动清洁24、能源与多种能源间协同互补、集约高效、综合利用模式及方式,构建绿色、友好、智慧和创新的现代能源生态圈。立足资源优势和空间布局,高比例发展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引进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技术引领发展新技术引领发展,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的机遇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的机遇。新一代互联网、三维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地理信息技术的不断融合,为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土空间治理和数字社会治理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高新技术的集成应用,快速搭建业务技术团队、掌握技术运用,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不断释放产业发展活力,推动产业跨越发展。12第11条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面临的挑战自身基础薄弱自25、身基础薄弱,区域竞争激烈的挑战区域竞争激烈的挑战。目前,全国区域发展分化态势明显,发展动力极化现象突出,经济和人口向大城市及城市群集聚的趋势明显。科尔沁右翼中旗在市场规模、发展空间、人才供给和市场化程度等方面短板突出,在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竞争优势不强,对未来如何聚集高端要素、提升区域竞争力提出新挑战。生态环境约束生态环境约束,发展受到限制的挑战发展受到限制的挑战。科尔沁右翼中旗在兴安盟主体功能分区中的定位是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本底脆弱,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情况较为严重,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生态环境“透支”现象较为严重,水土资源制约效应突出。要坚持“底线约束”,加强26、“三线”管控,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享受生态资源改善生活环境的同时需遵守生态约束管控制约条件带给我们的挑战。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短期较难转变的挑战短期较难转变的挑战。长期以来科尔沁右翼中旗强调土地量的扩张带来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忽略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受传统意识、观念、机制、体制的影响,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和土地利用模式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改观,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第三章战略目标与空间策略第一节总体定位13落实国家对内蒙古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围绕兴安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模范区”的目标定位,将科尔沁右翼中旗打27、造成独具特色、生态环境更优、发展活力更强、幸福指数更高的现代化生态旗县。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提出科尔沁右翼中旗战略定位:全国全国“两山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实践创新基地、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旗县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旗县、绿色有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清洁能源项目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清洁能源项目(输出输出)基地。基地。第12条 战略定位全国全国“两山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实践创新基地。科尔沁右翼中旗现有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五角枫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蒙格罕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乌力胡舒湿地自治区级保护区,共4个自然保护区。注重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生态恢复,加28、大对内蒙古五角枫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古树群落的保护措施,加强内蒙古蒙格罕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强化内蒙古乌力胡舒湿地自治区级保护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时代。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旗县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旗县。依托巴彦呼舒镇为全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辐射各苏木(镇),补足设施短板、完善景观架构,建立多产业联系机制;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促进文物、非遗、文14创等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修复旗域自然生态,积极构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关系,共同营造高品质生态的宜居宜业宜游旗县。全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全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立足旗域优势,按照“增29、牛稳羊”发展思路,激发畜牧业发展活力,打造现代畜牧业发展先行区。构建集繁育、育肥、交易、屠宰、加工、销售于一体的肉牛、肉羊全产业链条,推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全力打造百利舸肉牛产业园示范基地。围绕科尔沁右翼中旗水稻、杂粮杂豆、肉牛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大杂粮杂豆、葵花籽精深加工力度,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打造面向全国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基地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基地。依托科尔沁右翼中旗自然资源优势,科学有序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因地制宜推进光伏、风力等新能源电站建设,促进风电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有效开发能源资源,巩固兴安盟重要能源基地建设,有序发展以“风光储”互补为主的清30、洁能源产业,推动形成多种能源协同、集约高效、综合利用的方式,扩大清洁能源输送产能。15第二节规划目标第13条 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全面落实生态文明理念与保护要求,建设成为兴安盟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的典范,自治区生态旅游目的地,塑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态家园;实现耕地保护扎实有效,利用效益明显提升;林地保有量达 397.14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8.44%;统筹城乡高品质发展,城镇集聚效应增强,民生短板得到改善。到 2035 年,“美丽科尔沁右翼中旗”初步建成。成为全盟乃至全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知名的生态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民族团结、共同富裕的魅力31、家园。实现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国土空间更加安全韧性,空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牧发展迅速,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森林覆盖率达 18.67%,基本草原面积不低于本地区划定面积。“三线”管控体系基本稳定,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城乡融合发展更加协调,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绿色宜居宜业生态城乡格局基本形成。到 2050 年,“美丽科尔沁右翼中旗”全面建成,成为高质量的兴安盟重要绿色发展极,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彰显我国北方特色生态文明,实现全国文旅融合发展引领区。16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策略第14条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策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构筑起祖国北疆绿色屏障构筑起祖国北疆绿32、色屏障。深化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紧紧围绕“吃生态饭”的战略定位,加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坚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严格执行“三禁”政策,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建设与修复,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构筑起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实施集约高效开发战略实施集约高效开发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国土开发方式,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闲置土地清查与处理,将绿33、色有机农产品加工、能源装备制造业等工业逐步落入“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坚持在集聚开发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协同均衡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生产要素配置,引导资源、人口、产业、文化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走节约集约发展的路子。实施资源高效利用战略实施资源高效利用战略,合理利用本底资源合理利用本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资源,调整种植结构,实施农业高效节水行动,推行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微灌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农牧业;集约利用土17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鼓励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支持发展循环、绿色、低碳产业34、;通过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的生产要素耦合,推动企业治污设施的集约化和燃料的清洁化。实施品质提升战略实施品质提升战略,打造独具魅力中旗打造独具魅力中旗。强化以巴彦呼舒镇为旗县中心,坚持品质发展导向,加快棚户区、老破小等居住片区改造,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旗县;强化全旗各苏木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全力推进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配置,优化布局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坚持底线全域划定与“三线”落实,明确管控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绿地系统完善、蓝绿空间营造、街道空间整治等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与产35、业结构,以“三线”范围为框架,以乡村发展区为基础,全旗大力发展布局清洁能源、优质牧业、优势种植区等产业区,坚持绿色兴农兴牧,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全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第四节区域协调第15条 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区域互连互通助力区域互连互通。共享重要电力18设施,规划铝都-平川 500 千伏线路工程,互通周边多座 500 千伏变电站,构建区域多电源供电环网骨架结构,协同做好廊道预留工作与电力设施建设;共享优质水源,依托引绰济辽、引嫩济锡调水工程保证区域水源供给,减少地下水36、开采,协同做好水源安全防护。融入区域交通网络融入区域交通网络,构建高层次开放格局构建高层次开放格局。推进公路、铁路、通用机场建设。积极融入东北地区和自治区东部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网络,规划建设省道 S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国道 G334线、G1013线绥满高速海拉尔至张家口联络线阿力得尔至霍林河、G111 巴彦呼舒至乌兰浩特段、G1050 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尔沁右翼中旗联络线,通用机场等。打造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按照现代仓储、配送加工、多式联运和信息服务“四位一体”的功能定位,以农畜产品物流、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物流、城乡配送、电子商务为发展重点,逐步形成“立足内需、融合蒙东、面向东北、连37、通全国”的现代物流体系。加速区域合作新格局加速区域合作新格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践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东北经济圈、“一带一路”战略,围绕清洁能源生产输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与本土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全面组织与周边发达区域企业开展技术合作,进一步促进科尔沁右翼中旗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与兴安盟其他旗县的联动发展,开展园区共建、产19业配套、统筹招商等,吸引符合科尔沁右翼中旗产业定位的企业转移落户,构建在功能上互相对接、产业上互相促进的新发展阶段。瞄准东北地区和自治区东部盟市产业辐射,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跨区38、域互联互通,加速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合作新格局。能源资源协同互补能源资源协同互补,共筑国家能源基地建设共筑国家能源基地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工程建设项目、中广核兴安盟 300 万千瓦革命老区风电扶贫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200 万千瓦项目),有序推进鲁北-乌兰浩特天然气 6.3 兆帕长输管线重点项目,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做出贡献。20第四章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第一节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第16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实施最严格的39、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结合同层位规划的约束性要求,确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划定耕地划定。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原则,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是现状耕地,以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2021 年恢复的耕地经认定可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全旗划定耕地保护目标面积 3483.0598 平方公里(522.4590 万亩),占旗域面积的 27.2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确保永久40、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全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78.0355 平方公里(371.7053 万亩),占旗域总面积的 19.38%。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素。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素。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主要为旱地,面积为 1297.3616 平方公里(194.6042 万亩),占比为 52.35%;水浇地面积为 1097.4456 平方公里(164.6168 万亩),占比为44.29%;水田面积为 83.2283 平方公里(12.4842 万亩),占比为 3.36%。21永久基本农田管控重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重点。全旗 12 个苏木镇内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在中部和东南部。其中中部额木庭高41、勒苏木,东南部巴彦呼舒镇、高力板镇、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好腰苏木镇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密集,东部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稀疏。专栏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耕地1.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严格控制占用区内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严格限制与农业生产生活无关的建设活动,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农田的行为。3.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地生产条件;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如闲置、撂荒、低投入、低生产42、的土地利用行为要严格加以限制。4.严禁可能导致农田污染、盐渍化、水土流失等破坏土地环境的经营活动。永久基本农田1.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一切城乡开发建设活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2.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2建设畜43、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3.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时,不得对耕作层造成破坏。4.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设置应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重点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占用或减少基本农田的,应在落实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第17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生态功能极重要极敏感区域、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全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314.6300 44、平方公里(947.19 万亩),占旗域总面积的 49.37%。主要分布在哈日诺尔苏木、吐列毛杜镇、新佳木苏木、巴仁哲里木镇等。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素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素。生态保护红线内,划定自然保护地包括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五角枫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蒙格罕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乌力胡舒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重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重点。主要集中在北部和中部,12 个苏木镇内均有分布。北部为浅山丘陵地带,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主要为防风固沙;中部为霍林河沿岸平原地带,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主23要45、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南部为沙丘沼泽地带,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主要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栏 2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2.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养殖等46、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采伐经营。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旗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47、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24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用海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出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48、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依据旗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上述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时附具省级政府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无明确规定的由省政府制定具体监管办法。规范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附省级人民政府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用途管制要求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49、性、节约集约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1.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办理,严格落实恢复责25任。稳妥有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生态保护红线经国务院批准后,对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矿业权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时序安排、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2.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对人工商品林实行统一管护,并50、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按规定逐步转为公益林。3.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第18条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全旗按照不超过 2020 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2917 倍控制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素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素。主要包括科尔沁右翼中旗中心城区、5 个建制镇镇区(巴仁哲里木镇、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好腰苏木镇)及 1 个独立园区(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重点城镇开发边界管51、控重点。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重点为科尔沁右翼中旗中心城区。专栏 3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1.城镇开发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规划实施中因地形差异、26用地勘界、产权范围界定、比例尺衔接等情况需要局部勘误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后,不视为边界调整。2.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3.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定第52、19条 苏木乡镇主体功能区定位传承盟级规划对乡镇主体功能区的具体细分,科尔沁右翼中旗对各苏木乡镇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第20条 主体功能区划分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将科尔沁右翼中旗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吐列毛杜镇、额木庭高勒苏木、杜尔基镇、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好腰苏木镇划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筑牢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东北森林带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增强大兴安岭生态廊道效用,协调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保护关系,提升生态产品服务功能,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科尔沁右翼中旗53、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主产区。将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高力板镇划定为农产品主产区。推进绿色兴农兴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现代农牧业。发挥大兴安岭农产品供给优势,27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业基础设施和提质改造耕地规模建设,提高粮食产量,建设重要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基地。第21条 实施差异化分区指引与管控规则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逐步清退核心区居民点,控制人为干扰因素;强化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推进生态修复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等工作。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主产区。限制进54、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和基本草原,集中农牧资源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强土壤环境治理,提高耕地、草地等农用地质量;推进农牧示范园建设,推行规模化种养殖;完善农业产业链,不断提高综合生产力。第22条 主体功能区定位以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为基础,立足于资源环境禀赋和农牧业发展条件,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自治区级规划将科尔沁右翼中旗划分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三节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28第23条 构建“一核一带、一轴四区、多节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以“三线”、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底线为基础,统筹“55、山水林田湖草沙”等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构建“一核一带、一轴四区、多节点”的高质量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打造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一核”:以巴彦呼舒镇中心镇区为发展核心。“一带”:沿霍林河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导的绿色生态发展带。“一轴”:沿 G5511 高速公路的主要城镇发展轴线。“四区”:北部生态保护与修复区、中部城镇功能集聚区、特色文旅融合发展区、南部农牧融合发展区。“多节点”:三个重点镇即高力板镇、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多种产业相互联系,依托霍林河生态发展带,成为城镇发展的纽带与桥梁。结合“多节点”布局,引导旗域内农牧业及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平衡全旗整56、体发展。第四节打造绿色现代化农牧业空间格局第24条 打造“三片区、多点支撑”的绿色现代农牧业空间格局“三片区”:生态牧业发展片区、产品加工集散产业片区、29绿色农牧结合产业片区。“多点”: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百利舸产业园区、肉牛、生猪养殖基地、各乡镇集中养殖区等。第25条 严格保护农牧业空间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和补充耕地任务;量水而行,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盐碱地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引57、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防治土壤酸化、土壤潜育化、次生盐碱化、水土流失;以玉米、水稻等为重点,提高化肥利用率,推行化肥减量增效,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制。第五节构筑安全稳定生态空间格局第26条 规划构筑以“一屏三廊,四区多点”为支撑的生态空间格局“一屏”:筑牢北部大兴安岭山地生态屏障。“三廊”:以霍林河、坤都冷河、乌力吉木仁河等水系为依30托,维育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态保护核心廊道。“四区”:城镇建设发展区,北部为防风固沙区,中部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南部防风固沙、水源涵养与生态农业发58、展区。“多点”:以自然保护区为生态绿核,营造构成丰富、特色多元的生态格局。第27条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以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为底线,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依托重点生态工程,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水源保护区禁止进行城乡建设或进行其他破坏和污染水环境、影响防洪安全的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保护好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宜林地区大力植树造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和改善生态系统质量;维护自然保护区、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禁止滥捕滥采野生动植物,修复水生动植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第六节塑造多元化宜居城镇空间格局第28条 规划塑造“一核、三心、一轴、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一核59、”:即巴彦呼舒镇,充分发挥人口集聚和经济发展的核心职能,形成辐射带动趋势。31“三心”:指旗域三个重点镇。即高力板镇、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一轴”:沿 G5511 高速公路的主要城镇发展轴线。“多点”:指八个一般镇,即好腰苏木镇、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巴彦淖尔苏木、巴彦茫哈苏木、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额木庭高勒苏木,成为支撑全域公共服务、农牧业生产服务、旅游发展的重点支撑空间。第29条 城镇空间管制要求加快镇区内部有机更新,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逐步提高城市公园绿地和广场等开敞空间用地占比;城镇建设用地采用城市开发边界和土地开发强度双控管理,在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前提下,引导城镇建60、设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规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现状非建设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继续保持原有用途;村庄建设用地应充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需求,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建设用地需按规划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和土地综合整治。第七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第30条 规划分区划定对旗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做出综合部署和总体安排,以主体32功能区定位为基础,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科学划定旗域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和矿产资源发展区等六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全旗划定生态保护区总面61、积占旗域总面积的49.37%,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占旗域总面积的 7.46%,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占旗域总面积的 9.00%,自然保护地以外生态保护红线区占旗域总面积的 32.91%。生态保护区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生态保护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执行。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生态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全旗划定生态控制区占旗域总面积的 0.68%。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全旗划定农田保护区占旗域总面积的 19.74%,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62、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全旗划定乡村发展区总面积占旗域总面积的 14.35%。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全旗划定城镇发展区总面积占旗域总面积的 0.23%,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33矿产能源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全旗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占旗域总面积的 15.63%。经核实各类管控区、限制开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与在期非油气矿业权无重叠情况。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要求占比(%)生态保护区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实行最63、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内原有的村庄、工矿等用途,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的扩展并应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49.37%生态控制区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0.68%农田保护区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符合法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方可占用并按照有关要求调整补划;为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原则上64、分区不做调整。19.74%34乡村发展区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对于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在充分进行可行性、必要性研究的基础上,在不影响安全、不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区内允许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并应做好相应的补偿措施。14.35%城镇发展区主要用于城镇建设,是开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的核心区域;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施“详细规划+规65、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0.23%矿产能源发展区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项目节能环保审查制度,建设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节能法规、标准、政策,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地区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15.63%第八节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第31条 国土空间用途调整遵循重点保护生态用地、保障农地数量稳定和适度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用途宗旨,优先保护耕地、林地、湿地等重要农业和生态功能用地。结合有机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调整,拓展绿色空间和水源涵养空间,增强35生态用地的结构66、性和系统性,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和碳汇能力。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系统谋划全旗造林绿化、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生态绿地建设需求,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坚持保障民生设施与区域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与村庄闲置土地再利用。保持其他土地基本稳定。严格保护湿地、河流、湖泊等自然保护区域,有序推进科尔沁右翼中旗盐碱地开发利用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对规划期内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盐碱地、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等自然保留区域实施开发限制。367、6第五章城乡融合发展第一节人口城镇化第32条 人口城镇化基期年 2020 年末科尔沁右翼中旗常住人口 20.74 万人,非农业人口 9.76 万人,城镇化率 47.06%。合理引导各苏木镇人口就近城镇化,通过产业提升带动城镇化发展,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科学研判人口增长动力与趋势,以水资源容量为底线约束条件。预测至 2025 年旗域常住人口约 20 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 6 万人,城镇化率为 56.30%。预测到 2035 年,旗域常住人口约 18 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 8 万人,城镇化率为 71.17%。第二节城镇体系布局规划第33条 城镇体系结构中心城区中心城区68、(巴彦呼舒镇巴彦呼舒镇):设置 1 个中心城区。巴彦呼舒镇作为科尔沁右翼中旗的发展核心,是承载旗域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服务辐射广大乡村地区的重要载体。重点城镇重点城镇:设置 3 个重点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和吐列毛杜镇作为全旗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发展动力较强,人口规模较多的城镇,是联系城镇与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的发展纽带。37一般苏木镇一般苏木镇:设置 8 个一般镇。好腰苏木镇、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巴彦淖尔苏木、巴彦茫哈苏木、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以及额木庭高勒苏木是旗域内资源条件一般,发展基础较弱,人口规模较小的城镇,主要承担镇域内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商品集散的功能。专栏569、城镇体系结构等级个数苏木镇名称中心城区1巴彦呼舒镇重点城镇3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吐列毛杜镇一般苏木镇8好腰苏木镇、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巴彦淖尔苏木、巴彦茫哈苏木、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额木庭高勒苏木第34条 城镇职能结构根据科尔沁右翼中旗各苏木镇职能现状、自身产业特色及发展研判,规划形成综合型、工贸型、农牧型、农旅型等特色鲜明、优势各异的城乡聚落职能分工。专栏6城镇职能结构苏木镇名称职能类型职能引导巴彦呼舒镇综合型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服务、新型建材、装备制造、能源、商贸、交通物流业、食品加工业和旅游等综合服务代钦塔拉苏木农旅型牧业为主,农牧、旅游职能结合新佳木苏木农旅型农牧结合,70、发展特色种植38杜尔基镇工贸型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及相关服务业吐列毛杜镇高力板镇农牧型农牧业为基础,是旗南部物资商品、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巴彦茫哈苏木农牧型牧为主,农牧结合,发展新能源巴彦淖尔苏木农牧型牧为主,农牧结合好腰苏木镇农牧型农业为主,农牧结合,乡镇企业为辅巴仁哲里木镇哈日诺尔苏木农牧型农牧结合、能源电力、新型煤化工、煤炭物流、装备制造产业额木庭高勒苏木农牧型农业为主,以畜牧业为辅的农牧结合第35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第一级:第一级:城镇人口规模 5-10 万,共 1 个。即巴彦呼舒镇。第二级第二级:城镇人口规模 1-5 万,共 7 个。即高力板镇、吐列毛杜镇、好腰苏木镇、额木庭高勒苏木、巴仁哲71、里木镇、巴彦淖尔苏木、新佳木苏木。第三级第三级:人口规模1 万,共 4 个。即杜尔基镇、巴彦茫哈苏木、代钦塔拉苏木、哈日诺尔苏木。专栏7城镇等级规模结构等级人口规模个数名称第一级510 万左右1巴彦呼舒镇第二级15 万左右7高力板镇、吐列毛杜镇、好腰苏木镇、额木庭高勒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巴彦淖尔苏木、新佳木苏木39第三级1 万左右4杜尔基镇、巴彦茫哈苏木、代钦塔拉苏木、哈日诺尔苏木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36条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按照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均等供给、分级配给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共建共享,形成总量适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公共服务设施网72、络。规划形成“苏木镇层级-村/组层级”二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心城区为区域服务中心,提供优质综合公共服务,着重提高城市服务水平;规划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吐列毛杜镇设立苏木镇服务节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以行政村为单元配置村级服务节点,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服务需求。第37条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涵盖“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残有所助、文体有所获”等基本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教育设施教育设施:以打造优质、特色、和谐、活力、公平的现代教育体系为目标,以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学习型城市为引领,73、构建规模适度、体系完善、布局合理、城乡统筹的教育设施空间格局。40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质化、优质化发展。文化体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统筹城乡公共文体设施布局、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体资源。结合实际,构建现代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体服务均等化。公益文体设施网络完备,文体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全面实现“一村一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村两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完善广大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服务体系,使全部嘎查具备开展共享工程服务的良好条件,形成覆盖旗域广大农村的公共借阅网络体系。文化设施文化设施:文化活动中74、心和成人教育学校尽量利用原有撤并的中、小学或原有的文化中心进行改造建设。整治村民习惯认同的聚集地,配置必要的桌椅,根据地形的实际情况,文化设施可以分散设置,规划设计突出生态、乡土特色。规划期内,配置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173 个,在各乡镇设立文化服务中心,普及一类文化站,实现文化设施全覆盖。体育设施:体育设施:按照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 1.78 平方米的标准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体育活动中心。室内体育活动中心使用面积不小于 2000 平方米,其中健身房不小于 500 平方米,乒乓球活动室不小于 200 平方米,培训教室 200 平方米,体测、医务区 50 平方米,具备 25 米标准游泳道的游泳池75、 1 个,与室外相结合的体育活动中心室内使用面积不小于 1000 平方米。室外健身设施包括标准篮球场 2 个,室外乒乓球台不少于 10 张,足球场41或门球场、全民健身设施及网球场。各行政村建设健身室和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场地可分散布置,总面积达到 100 平方米以上。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旗辖苏木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全部完成,实现村卫生室全覆盖。农村医疗保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布局及配置将按照城乡一体的总体战略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农村医疗卫生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转型的实际情况,坚持高标准、超前性、广覆盖的基本原则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农村地76、区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水平。全旗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 8 张,人均医疗卫生用地面积达到 2.1 平方米/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城市 15 分钟、农村 30 分钟医疗服务圈,公立医院应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均衡设置。社会福利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分级按照重点镇-一般苏木镇配置。村镇的社会福利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和基层行政区划相适应。敬老院按照 2 床/千人标准设置;老年公寓按照 2 床/千人标准设置,建筑面积按照 15-20/床,占地面积按照 25-30/床设置。第四节产业空间布局第38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按照“总量保底、分区优化、组团集聚、分类定策”的77、原则,将全部工业用地划入国土空间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全域工业控制42线面积为 4.52 平方公里,下一步将按要求严格加强工业管控,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提升工业用地效率。专栏 8工业用地控制线管控要求1.控制线内的规划工业用地和以工业为主导方向的发展备用地禁止房地产及公寓式商品住宅项目开发。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绿地、广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以及必要的办公、商业用地建设,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工业用途。2.控制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及发展备用地需要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的,总面积不得超过该控制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及发展备用地总面积的 10%。3.鼓励将控规规划功能为非工业用地性质的78、转化为工业用地。第39条 旗域产业空间布局全旗打造“一核两基地两轴四片区多节点”的产业空间布局。一核一核:以巴彦呼舒镇中心城区为产业发展核心,主要发展商贸、交通物流业、食品加工业和旅游业等。两基地两基地:新能源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新能源基地位于科尔沁右翼中旗北部区域和南部区域;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位于巴彦呼舒镇中心城区。两轴:两轴:南北向综合产业发展轴、东西向特色产业发展轴。南北向综合产业发展轴,从南至北贯穿科尔沁右翼中旗,涵盖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东西向特色产业发展轴,由东向西串联科尔沁右翼中旗,包43含 G1013 线绥满高速海79、拉尔至张家口联络线阿力得尔至霍林河、通霍铁路、X405 线白音查干-包日温度热段公路及 Y099 义和塔拉林场-呼木吉勒图公路。四片区四片区:北部新能源与特色农牧产业片区、中部综合产业片区、南部风电与特色农牧产业片区、综合发展核心区。北部新能源与特色农牧产业片区,位于全旗西北部,包括巴仁哲里木镇、哈日诺尔苏木、吐列毛杜镇、额木庭高勒苏木,主要发展农业、畜牧业、新能源等。中部综合产业片区,位于全旗中部,包括杜尔基镇、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主要发展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集散、特色种植、服务业等。南部风电与特色农牧产业片区,位于全旗东南部,包括高力板镇、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好腰苏木镇,主要80、以农牧业为发展基础,发展新能源、商旅贸易等。综合发展核心区,位于全旗中部,为巴彦呼舒镇。主要发展新型建材、装备制造、能源、商贸、交通物流业、食品加工业和旅游业。多节点:多节点:指产业发展节点,主要指旅游产业及新能源产业。第五节乡村发展第40条 统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设生活空间,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严守村庄建设用地边界44线。综合考虑人口变化趋势和农村老百姓生产生活需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着力完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厕卫、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推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布局,系统性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乡村人居环境品质。优化生产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严守永81、久基本农田。对于退化、沙化严重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第二产业初加工向苏木镇产业园区集中,综合性深加工向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集中。保护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乡村地区人文历史遗存、环境景观、农业景观、生态廊道等特色资源的整体性保护。加强山林、水系、湿地、绿地、绿道等资源价值的系统性挖掘,重点保护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五角枫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蒙格罕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乌力胡舒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加快形成与生产生活相协调、与镇村低碳绿色发展相适应的人文和生态资源布局网络体系,发掘资源潜力,塑造特色风貌。第41条 优化乡村振兴布局构建“一主两翼一名片”的82、乡村片区布局。一主一主:中部依托霍林河流域、海利金茫哈河与额木庭高勒河流域,杜尔基河小流域川地、低山丘陵与农业灌区,以巴彦呼舒45镇、高力板镇、杜尔基镇、额木庭高勒镇组成中部主体发展区。北翼北翼:北部山地区依托山地林草生态、高山草甸生态、霍林河与坤都冷河、准哲里木河、东哲里木河流域生态以及沟域生态系统,以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吐列毛杜镇组成北翼生态发展区。南翼南翼:南部河流湿地草原区依托杜锡恩格热河与乌力吉木仁河流域以及好腰苏木镇荒漠草原生态系统,以好腰苏木镇、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组成南翼生态发展区。一名片一名片:东部依托科尔沁稀树草原生态系统与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代钦塔拉83、苏木、新佳木苏木组成东部生态名片区。以生态名片区为箭、以三大发展区为弓,建设“弓箭手”故乡生态文明家园。第42条 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发挥科尔沁右翼中旗肉牛、肉羊养殖产业发展优势,稻米、玉米种植业基地优势,重点打造优势牛羊全产业链、“两米工程”全产业链,突出牛产业区域特色,实现种养一体化产业体系。重点构建肉牛、肉羊、水稻、玉米全程化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品种选育、农牧户标准化种养、工厂绿色加工与包装、区域品牌打造、商贸物流平台线上线下交易与绿色运输、种养与加工环节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链条监管,全产业链生产,经济主体责任共担利益共享。46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84、目,做好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现代物流设施等各类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切实保障养殖设施用地需要,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养殖业。支持建设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畜牧业,加快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支持配套和完善精准饲喂、智能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稳步推进生猪家禽立体化设施养殖建设,建设立体多层生猪养殖圈舍,因地制宜推广高层楼房养猪,推广蛋鸡、肉鸡叠层笼养,配套全流程高效生产设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快肉牛肉羊集约化设施养殖建设,支持农区和农牧交错区重点发展标准化圈舍,支持牧区重点建设牲畜越冬棚圈、可移动圈舍,配套饲草基地。建设奶生智慧养85、殖场,建设智慧养殖圈舍,升级智能挤奶系统,强化优质牧草供给。优化全旗奶业发展布局。依托科尔沁右翼中旗奶业产业基础,开展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建设,加强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配套青贮玉米、首着草等优质饲草种植基地建设,引导种养循环一体化发展,建设兴安盟奶业生态种养循环示范区;在旗域范围内布局优质牧草育种基地、奶牛繁育基地、标准化养殖基地、生产加工物流基地、乳制品物流基地、传统奶制品示范园等产业基地。建立饲草种植及育种基地。推进饲草种植基地全域发展,建设优质牧草种植基地,品种包括青贮玉米、优质苜蓿、饲用燕麦种植、羊草种植、其他饲种植等。47优化奶源基地布局。科右中旗现代农牧业产业示范园,规划占地面积5086、0万亩,布局2家标准化规模牧场,现有奶牛存栏 3.3万头,到 2025 年奶牛存栏达 4.0 万头;规划科右中旗 3 万头东达百利城乡统筹产业园实施优质奶源输出基地建设项目。打造智能冷链物流中心,鼓励规模化奶业企业升级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支持低温液态奶、传统特殊乳制品可持续发展。引导产业链前伸后延。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现代乳业上下游配套产业,引进一批装备制造、包装包材、兽药饲料、信息服务等企业,促进主体融合、业态融合和利益融合。充分利用奶牛养殖场的奶公犊和淘汰奶牛,开发肉牛养殖、在旗域内的肉牛育肥场规划建设淘汰奶牛育肥圈舍。依托乳业发展,引进现代化畜牧业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建设乳产业装备制造生产87、线,提高全旗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智能装备制造能力。构建乳业绿色发展体系,深入实施全链条降碳行动,实现生态牧场、绿色包装、物流运输、牧光互补等环节低碳发展。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改进畜禽养殖和粪污贮存发酵工艺,推广使用节水饮水器、舍外贮存池、自动清粪雨污分流、发酵及度处理等设施设备,推进牧场清洁能源利用,支持有条件的牧场建设沼气工程,推广秸秆等生物质清洁燃料,推广“生物质燃料+生物质锅炉”在养殖领域利用,替代“劣质煤+燃煤锅炉”,在新建牧场配置光伏设备,光伏发电项目降低牧场建设的费用投入,同时解决牧场运营日常用电量,推动清洁能源发电,打造“牧光48互补”牧场。推动乳业数智化发展。推动数字化智88、能化与乳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从原奶生产到消费终端的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探索建立全智能无人牧场,重点支持数字化设备、智慧牧场管理平台等的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提升牧场智能化运营管理水平,对牧场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对奶牛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精准管理。支持大型牧场配备全自动挤奶机器人,鼓励企业通过智能机器人生物好氧发酵系统与牛舍的自动清粪机器人联动,根据奶牛标准环境指数,自动调控牛舍环境智能设备,为奶牛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保障奶牛舒适健康,实现“生态牧场、智能运行”。支持企业搭建智慧采供、智慧能源、智慧生产、智慧检验、智慧物流平台,实现“产供销人财务”的全链条资源管理数字化。支持乳品生产加工企业89、采用全球最先进的生产线,打造集 5G+立体化、效益化、高效化、智能化于一体的“绿色智慧”工厂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智能可穿戴设备,有效识别人体营养需求,精准匹配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营养补给。推动旅乳深度融合发展。挖掘文旅农工融合要素开展各类产学研游活动,丰富旅游新业态、新产品。重点实施生态有机观光牧场建设项目,打造以生态开发为宗旨,集科研、种植、养殖、旅游休闲、生产加工于一体的绿色农旅生态园;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乳产业旅游业,探索建立青贮、牧草种植、原奶品质把控、全自动生产流水线和文化博物馆,打造乳产业观光旅游精品线路。49保障奶业用地。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鼓励引导养殖用地经90、营权流转,满足奶业发展用地需求。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承包地,保障饲草种植用地需求。支持村庄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引导企业或牧户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乳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等项目建设。统筹电站布局。综合帮扶人口布局、项目用地、电网消纳等因素,统筹旗域内光伏帮扶项目布局,电厂选址按规定避让基本草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乔木灌木林地等因素。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和居民院落、屋顶等布局光伏帮扶电站项目,允许经认真论证后按照集中集约的思路布局联建村级电站项目。确保每个帮扶对象配套 10 千瓦光伏帮扶规模,每个电站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 6 兆瓦。第43条 配合创建91、兴安盟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草原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发展现代畜牧业就是要保护和建设好这片大草原,把保护基本草原和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配合创建兴安盟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草畜平衡发展,促进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国家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需要。配合打造现代畜牧业试验区。试验区树立大食物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以优化50兴安盟产业布局为目标,按照系统思维、整体设计的原则,聚焦主导产业,汇聚资源要素,配合谋划打造“五区联动、四园主导、多点支撑”的空间发展格局,促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现代化92、发展步伐。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南部配合发展农区畜牧业,坚持种养结合、生态化发展方向;依托吐列毛杜镇、巴仁哲里木镇、哈日诺尔苏木、吐列毛杜农场配合打造牧区畜牧业;依托杜尔基镇、额木庭高勒苏木、巴彦呼舒镇、代钦塔拉苏木,配合建设农牧交错区畜牧业;依托代钦塔拉和巴彦呼舒两个苏木镇,配合建立牧旅融合区。以肉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垦集团规模化肉牛养殖园区配合打造畜禽养殖产业园;以现代草产业加工物流交易园区配合建设畜产品及草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以科尔沁右翼中旗肉牛育种中心配合建设科技产业园四大类产业园。建立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做好育种研发、技术推广、产业链综合服务和各种社会化服务等多个方面的有力93、支撑。第44条 开辟乡村旅游业新格局紧紧抓住“念文旅经”的战略定位,建设全国文旅融合发展引领区,全面推进文化振兴。依托独特的疏林草原风光、科尔沁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科尔沁右翼中旗多元化的地貌景观与地域生态系统,系统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建设以独特地理单元为发展片区的全域乡村旅游地域体系。51第45条 乡村文化振兴推进非遗文化创新发展,实施“文化+非遗”战略,大力发展非遗演艺业、非遗制作技艺特色手工业、蒙医药浴医疗康养,推进乡村文化旅游业等特色文化产业。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图什业图刺绣为代表,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工艺美术品种及品94、牌。第六节村庄布局第46条 村庄空间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共辖 12 个苏木镇、173 个嘎查、464 个艾里。村庄在全域范围内基本呈分散状布局。第47条 村庄分类引导科尔沁右翼中旗村庄主要划分为 4 种类型: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其他类。集聚提升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包括包括 102102 个行政村个行政村。将现有规模较大、基础条件好,有发展潜力,交通便利,区位条件好的村庄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牧业、95、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52化村庄发展。加强国有农场及林场规划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城郊融合类村庄,包括城郊融合类村庄,包括 1010 个行政村。个行政村。将中心城区辐射范围内的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该类村庄具备成为科尔沁右翼中旗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镇转型的条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镇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 1313 个行政村。个行政村。将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96、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该类村庄是彰显和传承科尔沁右翼中旗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其他类村庄,包括其他类村庄,包括 4848 个行政村。个行政村。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依据以上分类标准,对科尔沁右翼中旗嘎查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情况详97、见附表 12村庄分类统计表。第七节城乡特色风俗保护与塑造53第48条 整体风貌定位科尔沁右翼中旗位于锡林郭勒、呼伦贝尔、科尔沁三大草原中心地带。以北部为浅山丘陵地带,中部为霍林河沿岸平原区,南部为沙丘沼泽地带的总体格局为基底,全域以耕、林、农、牧空间为主。依托全旗水网密布、山脉连绵的蓝绿生态网络,构建以鲜卑山为代表的大兴安岭南麓山脉与霍林河、坤都冷河、杜其营子河、乌力吉木仁河等水系的魅力山水骨架。识别并展现旗域内以鲜卑山为代表的大兴安岭南麓山脉、沙地五角枫、科尔沁湿地、赛罕湖、乌兰河草原、白沙湾沙湖等自然景观风貌。保护并展示图什业图亲王府、王府园林、中影影视基地等人文特色景观。依托 108 国98、道、111 国道、207 国道等横纵交通干线,打造串城连乡通村的“城乡连结动脉”持续强化科尔沁右翼中旗山水田园交相辉映,城乡美景共融共生的整体风貌,彰显“山、水、林、田、湖、草、沙”交织交融的地域特色。依托旗域自然与人文基底,打造中心城镇风貌区,平原农耕风貌区,高山丘陵风貌区、秀美湿地风貌区,凸显特色文化魅力、田园乡野风光以及丘陵、平原等天然生态景观。第49条 城区风貌塑造科尔沁右翼中旗中心城区的自然山水条件优越,呈现出“一河两岸、绿地环绕”的山水城格局,塑造“背山面水、绿地环绕、特色片区、高低错落”的高品质城市空间形态。依托西北两山和54前德门山进行绿化美化,使之形成打通西北两侧的视线通廊,99、纵贯全镇风貌,将城市外围的景观引入到城市内部。以霍林河作为城市内河,沿河岸打造丰富滨水景观轴。加强与霍林河及片区内霍林河支流之间的联系,打通视线通廊,强化城市背山面水的风水格局。按照主要功能及景观风貌将城市风貌分为 7 个特色风貌区:老城景观风貌区、滨水景观风貌区、现代宜居城市风貌区、特色景观风貌区、仓储物流风貌区、交通物流风貌区、现代产业园风貌区。第50条 乡村风貌打造发挥科尔沁右翼中旗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生态环境优势,以山为屏、以水为脉、以林为肌、以田为底、以路为骨,传承优化村庄肌理,统筹引导建筑风格,充分注重村民生活习惯和特色文化传承,按照以人为本和以产为本的总体导向,以乡土建筑与场景营造为100、途径,一方面引导民居建设传承特色,打造特色乡村风貌等,另一方面加强村庄公共空间的乡土气息,建设具有科尔沁右翼中旗农耕风情的景观小品、加强村庄道路整治、在村庄进行垃圾集中分类处理、完善各个嘎查内的基础设施等。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嘎查。提高村庄嘎查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打造各具特色、各具其美的科尔沁右翼中旗美丽嘎查,实现生态、生产、生活高度融合的乡村生活形态。55第六章中心城区布局优化第一节空间结构和中心体系第51条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为 18.5692 平方千米(1856.92 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101、发边界划定面积为 18.5688 平方千米。第52条 城市核心功能定位中心城区所在地巴彦呼舒镇是科尔沁右翼中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是以居住、工业、生产为主的绿色生态农产品主产区。将中心城区打造成为建设指标合理、山水风貌宜人的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输出城镇,构建健康之城、绿色之城、山水之城、宜居之城。第53条 人口与用地规划规划基期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4.95 万人,至规划期末 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规划为 8 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232.09 平方米。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较规划基期年增长了3.05 万人。56第54条 空间结构打造“一河两岸、七大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102、结构。“一河”指霍林河生态水系廊道。“两岸”指霍林河南北两岸,即桥南片区和桥北片区。“七大组团”指形成七个具有居住、行政、商业、产业等功能的城市片区,具体划分为老城景观片区、现代宜居城市片区、特色景观片区、滨水景观片区、仓储物流片区、现代产业园片区和交通物流片区。第二节用地布局第55条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1856.88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759.31 公顷,占比 40.8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79.64公顷,占比9.6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40.59公顷,占比7.59%;工矿用地 122.85 公顷,占比 6.62%;仓储用地 91.71 公103、顷,占比 4.95%;交通运输用地 367.12 公顷,占比 19.76%;公用设施用地 10.54 公顷,占比 0.5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71.33 公顷,占比 9.21%;特殊用地 12.78 公顷,占比 0.70%。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57第56条 中心城区功能分区按照未来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将中心城区的功能片区分为以下 8 个功能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村庄建设区。居住生活区。居住生活区。规划居住生活区用地面积为 771.09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2104、5.79,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的41.53,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片区。规划以霍林河为中心核带,在好腰苏木大街以南,至高力板大街以北打造桥南生活居住片区,并和外环路和代钦塔拉交叉点以东的桥北生活片区合理打造现代宜居生活区。综合服务区。综合服务区。规划综合服务区用地面积为 191.47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6.41,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的10.31,按居民的不同生活需求,分级分类配置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相对集中的综合服务区。对城市功能进行重新梳理、完善,形成高效有序的城市公共中心体系。商业商105、务区。商业商务区。规划商业服务区用地面积为 140.21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4.69,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的7.55,构建商住结合型商业服务区,主要在吐列毛杜大街、科尔沁路、巴彦茫哈大街两侧布置条形商业街区。工业发展区。工业发展区。规划工业发展区用地面积为 122.85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4.11,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的586.62,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未来打造集研发、生产、办公、居住及配套设施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地,实现产业与城市的深度融合发展区。2S绿地休闲区。绿地休闲区。规划绿地休闲区用地面积为 171.36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5.73,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106、面积的9.23,利用中心城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构建 300 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城市绿地系统。物流仓储区物流仓储区。规划物流仓储区用地面积为 91.71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3.07,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的 4.94,在中心城区东北部外环路外建立一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物流企业的集结点。交通枢纽区。交通枢纽区。规划交通枢纽区用地面积为 366.19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12.25,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的19.72,依托白音胡硕火车站,加强科尔沁右翼中旗与通辽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地区之间的对外联系。村庄建设区村庄建设区。因城区发展规划,承担特殊功能的区域,位于中心城区规划范107、围内,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的 0.11。第三节居住与住房保障第57条 居住用地布局中心城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将居住用地集中布置于桥北和桥南片区,其中北部片区居住用地面积 511.55 公顷,南部片59区居住用地面积为 247.76 公顷,规划总居住用地 759.3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40.87%,人均居住用地 94.91 平方米。以霍林河为中心核带,在好腰苏木大街以南,至高力板大街以北打造桥南生活居住片区,并和外环路和代钦塔拉交叉点以东的桥北生活片区形成南北分布的格局,加强与霍林河及片区内霍林河支流之间的联系,打通视线通廊,打造两岸宜居、绿地环绕的城市布局。加强桥北片区居住用地规模控108、制与分布引导。桥北片区为基本建成区,该片区以更新优化为主,应合理确定桥北区新增住房开发规模与开发强度,鼓励绿色生态廊道与居住空间协调布局,营造良好的街头公园、绿地广场,打造良好的绿地开敞空间,进一步完善静态停车、公共交通的整体开发,逐步提升居住品质。桥南片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改造旧的棚户区,新建居住用地,增加桥南片区的教育文化设施,打造街头公园等绿色生态,营造公共空间开敞、游憩活动丰富的品质生活片区,完善设施配套,吸引旗域及桥北片区人口来桥南片区居住,与桥北片区共同打造成高品质、高标准、高发展的现代宜居生活片区。第58条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贯彻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落109、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把节能、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到建筑建60设改造、管理全过程,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稳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将传承借鉴与创新有机结合,打造能够体现中心城区历史文脉、承载时代精神、符合草原风情的精品建筑。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推动绿色建筑扩面提质,广泛应用绿色建材,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绿色建筑产品。第59条 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2022 年起,内蒙古自充分运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起,全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 2025 年,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110、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 30%,城镇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逐渐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在部分地区实现稳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超过 30%,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 50%。至 2023 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持续上升,积极创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生态城区。第60条 居住与住房保障规划目标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满足不同人群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加强需求端有效管理,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结构不断优化、居61住条件明显提升。第61条 居住与住房保障措施稳111、定商品房供应稳定商品房供应。统筹考虑人口、需求和存量等因素,合理引导商品房增量供给,控制住房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高水平、高标准推进住房建设,以居民多元需求为导向提供多样化的住房产品,增强新建住房吸引力。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统筹新建住房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确保商品房供应及时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企业利用商品房项目配建,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开发区或产业园区自建单位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12、需求。桥北区域以盘活存量房屋为主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通过利用存量住宅房屋转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挖掘闲置存量房屋资源潜力,重点区域以桥北区都兰小区、呼斯乐小区等区域为基础扩展布置。桥南区域结合教育、医疗、交通等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结合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并完善商业服务设施配置。重点区域以桥南区都林小区、呼格吉乐等区域为基础发展。规划期限内新增保障性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不低于 10%。62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结合创新转型需求,加大人才安居力度,创新完善人才公寓体系。符合本旗住房政策条件的各类人才,通过租赁或者购买或领取人才113、住房货币补贴等方式,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第四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第62条 道路系统路网结构:对现状道路系统进行优化,适当增加支路使道路系统更加完善。规划 8 条主干路形成“四横四纵”的路网结构,“四横”为图什业图大街、巴仁哲里木大街、吐列毛杜大街、好腰苏木大街,“四纵”为布敦化路、科尔沁路、代钦塔拉路、外环路。道路系统等级:中心城区的道路等级规划主要分为三级系统:主干路、次干路以及支路。主干路:中心城区道路的主骨架,是中心城区与周边功能分区联系的主要道路。此等级道路主要以“通”为主,串联城市各主要功能区,也是城市的主要景观街道,对树立城市的门户形象起着重要作用。规划确定的 8 条主干路,主干路道路114、红线宽度为40 米,包括图什业图大街、巴仁哲里木大街、吐列毛杜大街、好腰苏木大街、布敦化路、科尔沁路、代钦塔拉路、外环路。次干路:是沟通中心城区内部各功能区主要交通源流之间的联系,多与主干路连接,辅助主干路发挥自身方便服务的功能。63规划确定共 18 条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 40 米、30 米。其中道路红线宽度为 40 米的包括布敦化路、巴彦茫哈大街、前德门大街、哈日诺尔路、准太本路、安达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 米的包括巴扎拉噶路、经二十六街、经二十路、阿斯纳路、哈日诺尔路等。支路:主要发挥“达”的作用,多与干路相连接。加强中心城区内各个分地块之间的联系,并增加支路生活氛围,营造低速慢行115、和谐的生活型街道。规划确定支路 65 条,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 30 米、20 米。其中道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的包括霍林郭勒南街、经二路、呼和路、杜尔基街、扎木钦路、经十路、巴彦淖尔街、化西日嘎一街、纬十三街等;道路红线宽度为 20 米的包括纬九街、纬十街、纬十一街、安达东路、经十路、纬五街、纬二十八街、纬三十三街、伊河苏莫路、巴扎拉嘎路、浩特化路、查顺化路等。第63条 慢行交通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等不同的出行方式,发展多元化慢行交通模式,结合霍林河绿道系统提出慢行系统空间布局和控制要求,建构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建立完善的网络步道系统,连接中心城区的公共中心及日常生活服务设116、施,方便居民的出行及日常生活,同时应结合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绿道系统。64规划 3 处慢行交通线路,包括巴扎拉噶商业街区步行街系统、沿外环路两侧和沿着霍林河两岸建设的滨河游览步行慢行道。其他主要生活性道路健身休闲慢行廊道串联各功能片区及各级公园,形成城市慢行廊道体系。与城市道路内步行道共同构成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分类构建衔接中心城区各片区的慢行廊道网络,形成适宜骑行、步行的慢行系统。与机动车空间隔离,承载居民健身、休闲、娱乐功能,安排适宜慢行要求的各类设施。第64条 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重点构建以公交专用道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绿色通117、勤系统。规划公交系统,第一层次是各片区间的公共交通,利用图什业图大街、科尔沁路和代钦塔拉路联系各个片区;第二个层次是片区内部的公交服务网络。通过公交换乘枢纽完善两个层次间的衔接,换乘枢纽服务半径为 500 米,覆盖面积不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 90%。第65条 静态交通中心城区地块内现状共 16 处交通场站用地,共 7.70 公顷,停车设施严重不足。规划新增中心城区南部白音胡硕站公共停车场、中心城区东部G111国道北侧入城公共停车场等10处停车场,65共规划场站用地 46.2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49%。第66条 铁路交通规划将巴彦呼舒镇内部 111 国道作为中心城区道路。通霍铁路从巴彦呼118、舒镇区西部经过,设置白音胡硕站,将其设为三等站,客货两运。第67条 对外交通规划将 111 国道改线从镇区北端经东北方向通过镇区东北部,与 G5511(省际大通道)相交。G5511(省际大通道)从镇区东部进入,经过镇区南部向西通向呼和浩特市。规划预留东南两处 G5511(省际大通道)改建成高速公路后的出入口,一处是省道 111 与 G5511(省际大通道)交叉,另一处是科尔沁南路与省际大通道交叉口。G5511(省际大通道)升级为高速公路时,可根据城市建设情况选择其一为高速公路出入口,另一处作为远景预留。规划 4 处立交桥,即纬二十四街与 G5511 交叉处、高力板路与 G5511 交叉处、科尔119、沁南路与 G5511 交叉处、布敦化路与G5511 交叉处。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布点第68条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立 15 分钟和 5-10 分钟两个层66级社区生活圈,满足居民在社区内获得多种类型的基础公共服务的要求。规划 3 个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对应外环路、好腰苏木大街、吐列毛杜大街三个街道管辖范围。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学的全生命周期社区,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配置小学、初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养老院、综合商场等设施。在保障环境融合的前提下,鼓励设施的集中120、设置,形成社区的公共中心。规划 7 个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幼儿园、小学、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多功能运动场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商业网点等设施。规划至 2035 年,社区文化、医疗、体育设施 15 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分别达到 90%以上。第69条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批发市场批发市场。规划保留升级 2 处批发市场,分别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巴仁哲里木大街和经十七路交叉处,坤都冷路和吐列毛杜大街交叉处,巴彦茫哈大街和科尔沁路交叉处,保证“菜篮子”质量安全水平,以高效交通、高质业态为重点,建设面向中心城区的“菜篮子”产品高效流通消费示范区。文文化设施。化设施。中心城区121、新增 7 处文化用地,占地 16.5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89%。至 2035 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共文化设67施面积达到 2.07 平方米。教育设施教育设施。中心城区新增 3 处教育设施,将中心城区东侧的科尔沁右翼中旗职业技术中学周边居住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将中心城区北部零散的教育用地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实现中心城区教育设施的均衡布局,使教育设施服务面积能够完全覆盖地块内居住区。规划教育用地 94.6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5.10%。规划至 2035 年,城区人均基础教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 11.83 平方米/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全面实现就近入学。规划在中心城区布局高级中学、在中心122、城区与重点苏木布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与托儿所。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扩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医院,在中心城区霍林河南岸片区新建 2处医疗卫生用地等,医疗卫生规划用地占地 16.9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91%。至 2035 年,中心城区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 7 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公园,推动体育公园免费开放,满足公民体育健身需求。建立全民健身公共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机制,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进一步完善地区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健全体育设施网络,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等场所123、拓展体育设施。新建 6 处体育设施,桥南 2 处,桥北 4 处,其中包括一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至 2035 年,中心68城区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 1.78 平方米。社会福利设施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在中心城区新佳木街与哈日诺尔路西南交叉口处新建一处社会福利用地,占地 1.12 公顷。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第70条 供水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工程。中心城区净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水源,其中地下水水源来自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区水源地。再生水水源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回用水。规划给水管网由桥南区西侧市政管网和桥北区西北水源地供给,为保证供水安全,规划由桥南区南侧区域市政管网再引124、入一条市政管网供水。给水配水管网采用环状供水的布置方式,再生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保证供水的可靠性。规划供水设施位于霍林河两岸,用地面积为 2.63 公顷。给水配水管网采用环状布置方式,保证供水的可靠性。消防采用低压供水系统,与生活给水共用同一管道,在给水管道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地埋式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米。在巴彦茫哈大街与科尔沁南路交叉口西南处新建一处消防用地,占地 1.07 公顷。69第71条 排水工程中心城区排水工程中心城区排水工程。中心城区确定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中心城区南部区域就近排入霍林河,其余区域由北向南排入南部区域最后经南部区域泵站提升后排入霍林河125、。中心城区内污水采取集中处理的方式,污水经下游管道输送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级别均为三级处理,处理后的水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后部分排入水体,另外一部分作为再生水厂的源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规划污水管道尽量与道路坡度一致,简捷顺直,减小管道埋深和管道长度。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科尔沁右翼中旗天然降雨量大,且旗域内河流湿地众多,有建设海绵城市的优越条件,受建设时期经济条件及设计规范限制,中心城区普遍存在海绵城市建设偏低的现象。规划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海绵设施,促进雨水自然循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生态雨水排水系统,促进雨水合理渗、滞、蓄、净、用、排。建设达标的雨水126、管网的布置,减少大管径管道的长度。畅通涝水排泄通道,促进雨水就近分散、自流排放。规划控制雨水管道起点埋深应结合地块内排水要求,雨水管径按雨水量确定,最小管径 600 毫米。第72条 供气工程中心城区供气工程中心城区供气工程。中心城区气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70石油气为辅。天然气气源位于桥南区南侧,G334 国道西侧,占地 1.03 公顷。经门站接收后供应城市管网,液化石油气气源为富龙液化气储配站。第73条 供热工程中心城区供热工程中心城区供热工程。中心城区现状供热用地位于坤都冷路与吐列毛杜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 1.31 公顷,规划在中心城区南部新增一处供热用地,占地面积 0.74 公顷。127、中心城区按照集中供热方式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天然气、清洁能源供热为辅;苏木镇可联合共建区城小型锅炉房,农村地区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为主的供热方式,逐步提高清洁供热比例。第74条 供电工程中心城区供电工程中心城区供电工程。规划保留中心城区现状供电设施,位于纬二十六路与外环路相交处,占地 1.54 公顷。规划区内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总体规划中规划了一座 220 千伏变电站,容量为 2120 兆伏安。到 2035 年,建设成完善的 10 千伏配电网,沿道路规则布置,使其结构和线路规格满足负荷要求保障供电安全。配电设备尽可能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低损耗、免维护的环保型设备。71第75条 通信工程中128、心城区电信工程中心城区电信工程。规划保留中心城区现状电信用地,位于科尔沁北路与图什业图大街东南交叉口,占地 0.80 公顷。广播电视目前已经形成微波与卫星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广播与电视相结合的制作、传输网络系统。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和网络建设改造,实施 5G 创新应用提升工程。编制通信基础设施相关专项规划并将 5G 基站、通信机房、城市管道网络、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落实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适度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专用传输设施、监测设施等用地需求,新建、扩建广播电视设施应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并避开各类干扰源,合理设置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距离,确保广播电129、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审批对已有广播电视设施存在影响的建设项目时,应征得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第76条 环卫工程中心城区环卫中心城区环卫工程工程。在中心城区的经十路西侧,杜尔基街南地块设置一处垃圾站。统一解决中心城区的垃圾收集与转运。完善配套各类环卫设施,加快实现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实现垃圾收集运输的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第七节绿地和开敞空间72第77条 绿地和开敞空间目标以维持生态平衡,改善镇区环境质量,美化城镇景观,方便居民游憩为目的,结合科尔沁右翼中旗中心城区水系与山体草原的自然风光,完善城镇内部和城镇周边的绿色生态系统,形成点、线、面、环结合的绿色生态走廊,营造城市特色形象。130、第78条 绿地和开敞空间结构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共 171.3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9.21%,广场面积共 18.93 公顷。规划形成“绿地环绕、轴廊交错”的城市“蓝绿”网络。形成点、线、面、环结合的绿色生态走廊,以霍林河内河为中心,打造绿地环绕、轴廊交错的空间结构,营造城市特色形象。一带:依托霍林河形成的生态廊道,以及道路绿地和带状绿地,形成霍林河城市景观形象展示廊道。多点:包括前德门山公园、哈西雅吐公园、希日力花公园集中的公园绿地,包括小块街头绿地,也包括附属绿地中的块状绿地,居住区组团和宅旁绿地等。多园:主要是指较大面积的公园绿地和生态防护绿地,包括前德门山公园,占地 9.9131、7 公顷;外环路南侧设置公园一处,占地 4.35 公顷;前德门大街与布敦化路交叉西侧设置公园一处,占地 4.67 公顷;高力板大街南侧设置公园一处,占地 3.39 公顷。一环:在城市周边建设环形绿化体系。围绕镇区建立山体防73护绿地,即形成“城外防护、城边植树、城内建绿”的格局,结合道路绿带,形成绿环相围的格局,内外融合、环环相绕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绿色环境的形成。第79条 绿地和开敞空间体系规划新增 24 处口袋公园,位于呼吉乐一路与好腰苏木大街交叉处、霍林郭勒南街与代钦塔拉南路交叉口、新佳木与哈日诺尔街交叉口等位置。规划新增 7 处广场,位于巴镇大桥与霍林郭勒南街交叉处、经十二路与巴仁哲里木大132、街交叉处等,面积最小为 0.47 公顷、面积最大为 4.39 公顷。达到 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的公园布局,形成点、线、面、环结合的绿色生态走廊。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防护绿地总占地面积 16.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0.91%。在城区交通性主干道两侧预留防护绿带,规划两侧防护绿带 10 米。第80条 绿化建设标准在中心城区内保留并加强一些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在城镇建设过程中,由过去的“见缝插绿”,转变为“规划建绿”。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建设标准,提高绿化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生活环境。通过各类绿地的合理安排,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绿地系统格局。74增加13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形成完整中心城区绿地系统,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6.94 平方米/人,规划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均在 35%以上。第八节城市风貌引导与管控第81条 城市空间形态强化城市风貌、色彩、天际线等空间形态要素管控,塑造“背山面水、绿地环绕、特色片区、高低错落”的高品质城市空间形态。依托西北两山和前德门山进行绿化美化,使之形成打通西北两侧的视线通廊,纵贯全镇风貌,将城市外围的景观引入到城市内部。以霍林河作为城市内河,沿河岸打造丰富滨水景观轴。加强与霍林河及片区内霍林河支流之间的联系,打通视线通廊,强化城市背山面水的风水格局。按照主要功能及景观风貌将城市风貌分为 5 个特色风134、貌区:老城景观风貌区、现代宜居城市风貌区、特色景观风貌区、仓储物流风貌区、交通物流风貌区。老城景观风貌区:该区域为城市建成区,依山傍水构成“山、水、城”为一体的老城景观风貌,打造为“绿脉入城、山城相依、绿在城中、城在绿中”和谐交融的风貌。现代宜居城市风貌区:主要包括各个居住组团,包括商业、服务业和文化娱乐设施,注重功能配套与景观设计相统一,要求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建筑应淡雅明快,环境应温馨宜人,创造安静、舒适、美观的现代化城市生活居住区景观。75特色景观风貌区:强化城市风貌、色彩、天际线等空间形态要素管控,塑造“背山面水、绿地环绕、特色片区、高低错落”的高品质城市空间形态。加强与霍林河之间的联135、系,打通视线通廊,将城市外围景观引入到城市内部,强化城市背山面水的风水格局。仓储物流风貌区:主要指东部园区和西部园区,要求加大环境整治,形成绿化多、污染小、建筑美观、环境优美整洁的仓储物流风貌区。交通物流风貌区:主要指南部交通跟物流片区,保证建筑造型、街道立面及色彩风格一致,形成体现物流及城市交通品位的交通物流工贸景观。第82条 城市风貌引导控制重要城市景观界面。主要包括四类城市界面:一、商业界面,主要集中在巴仁哲里木大街、吐列毛杜大街、巴彦茫哈大街和好腰苏木大街;二、形象界面,主要集中在图什业图大街和科尔沁路;三、生活界面,主要集中在吐列毛杜大街、新佳木大街、巴彦茫哈大街和好腰苏木大街;四、136、生态界面,主要集中在前德门大街和霍林郭勒南大街。第九节城市更新76第83条 城市空间整治对低端、低质、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优化,按照公共优先、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绿色生态的要求制定重建规划。采用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策略,通过微改造实现场所功能与品质的综合提升。道路整治道路整治。集中整治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以及集中连片的居住区等区域,需对其进行整体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计,进行综合整治。居住用地整治。居住用地整治。居住用地以提升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为主。尽量保留片区内的公共设施,同时进行改造和扩建。建设以 6 层为主,小高层为辅的居住空间,形成“高137、低错落”的空间,建设良好的休闲居住环境。至 2025 年,计划实施居住类城市更新规模 100 公顷,到 2035年完成居住类城市更新规模 400 公顷。工业用地整治工业用地整治。工业用地更新以调整改造为主,结合老工业基地改造,实施“退二进三”,合理调整用地结构。至 2025 年,计划实施工业类城市更新规模 20 公顷,到 2035 年完成工业类城市更新规模 40 公顷。商业用地整治商业用地整治。商业用地改善购物环境,提升老城区商业服务功能和老城区形象。依托街巷,打造特色街区,扩建商业设施,改善购物环境,优化商业服务功能和城市形象,提升老城区商业氛围和风貌特色。至 2025 年,计划实施商业中心138、区类城市更新77规模 50 公顷,到 2035 年完成商业中心区类城市更新规模 100 平方公里。第84条 开发强度控制实施分片开发强度管控,中心城区按照 I 级强度、II 级强度、III 级强度划分开发管控区。I I 级强度开发片区级强度开发片区:主要对中心城区内霍林河及绿地和开敞空间进行开发强度的控制,平均容积率控制不高于 1.0。保护现有自然环境且注重整体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不破坏周边山水环境,保护中心城区山水格局,打通视线通廊。IIII 级强度开发片区级强度开发片区:主要控制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工业等区域,协调城区边界与自然山体之间的关系。主要对城区外围边界及内部的点状分布的公共设139、施区域进行 II 级强度控制,平均容积率控制在 1.0-2.0 之间。整体注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展现当地疏朗大气的特色风貌。IIIIII 级强度开发片区级强度开发片区:居住片区的主导强度管控区。对城区中部、霍林河两侧区域以及主要道路两侧区域进行 III 级强度管控,平均容积率控制在 2.0-2.5 之间。以舒适宜居为导向,滨河两岸结合滨水环境打造水、城融合的现代建筑风貌,主要道路两侧注重眼界界面的联动性,展示良好的滨水城市景观特色和街道空间。级强度开发片区级强度开发片区:是商业片区的主导强度管控区。主要以78点状分布,以小范围分布高层标志性商务建筑和商业建筑为主,进行级强度管控,平均容积率控制140、在 2.5-3.0 之间,建筑高度宜控制在 45 米以下。沿街结合城市天际线,打造现代城市风貌,展示良好城市商业空间。对重点地段依据地方法规和城市设计要求,经论证可适当调整容积率。高度控制高度控制:建筑高度要符合城市设计、照明、建筑间距、消防等各方面要求,根据景观环境及使用功能的需要将建筑高度大体分为 4 个层次,此项指标应与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和建筑密度指标配合使用。建筑控制高度 0-20 米:主要控制中心城区内霍林河及绿地和开敞空间的建设高度,保证整体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统一协调,打通霍林河水系视线通廊。建筑控制高度 20-40 米:主要控制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工业等区域的建筑高度,将建筑物、141、构筑物的形体高度与自然地形相结合,丰富城市竖向景观。建筑控制高度 40-60 米:对居住片区进行主导建筑高度控制,包括城区中部、霍林河两侧区域以及主要道路两侧区域。展现现代宜居的城市风貌,形成多层次、多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建筑控制高度 60 米以上:主要控制在居住生活片区,以此构筑中心城区最具识别性的城市形象地区,把握建筑高度节奏,有利于形成良好有序的城市天际线轮廓,创造城水一体交融的鲜79明景观风貌。第85条 城市景观风貌体现显山露水、活力绿城的城市风貌,结合自然风貌,以人工造景的手法形成景景相对相呼应的效果。通过梳理现状山水格局,凸显山、水、城一体的特色生态风貌,形成以西北两山、前德门山142、和霍林河为依托的山水轴线,为城市营造宜居舒适的环境。城市天际线城市天际线。将规划用地布局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形体高度与自然地形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多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桥北片区背靠北山,从西向东呈现一个逐渐递增的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在中心新建社区形成制高点,向两边逐渐递减;从东向西形成两边及中间高其他低的天际线,用社区公共空间增加高度,重视高层建筑群体的节奏韵律和对比统一。桥南片区以山脊线为背景,整体的天际线相对于桥北片区更加丰富,从南到北形成一个较为通透的视线通廊,以白音胡硕火车站为南部的一个制高点,两边的建筑较为平缓,形成火车站的视线通廊,再往北部建筑较为平均,普遍较高,周围建筑群尽量低于他143、们,形成一个高低错落分布的天际线,强化个别地标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空间形象设计,增加其在天际线构成中的分量,并使周围建筑群与之配合,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山水轴线山水轴线。加强与霍林河及桥南桥北片区内霍林河支流之间的联系,通过霍林河从中心城区中部穿过,形成滨水景观轴线,80为河道两岸增添活力、灵气的风貌。西北两山和前德门山形成景观视线通廊的重要观景节点,从周边的山体等自然环境到城市内部的绿地景观和人文景观相互联系形成山体轴线。基于现状自然环境优越条件打造互相渗透的山水轴线,强化城市背山面水的风水格局。视线通廊视线通廊。结合自然地形高度控制点及人工建设高度标志点,组织沟通南北城市空间的多条视线通廊。144、加强与霍林河及片区内霍林河支流之间的联系,控制河岸两侧建筑高度,打通水岸视线通廊。通过将西北两侧山体和前德门山进行绿化美化,使之形成打通西北两侧的视线通廊,纵贯全镇风貌,将城市外围的景观引入到城市内部。第十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第86条 开发与利用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城市功能、人防、市场的需求,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综合效益原则综合效益原则。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行模式和灵活多样的投融资体制,并应结合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评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价值。平战结合原则平战结合原则。地下空间开发不仅要满足平时功能需要,同时也要适应高技术条件下的145、城市人民防空的需要,提高城市防空、防灾能力。81统一规划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分期实施。地下空间规划必须考虑建设及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可实施性,规划必须地上地下结合、近远期结合、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第87条 地下空间分区管控坚持地下综合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功能。建设舒适便捷的地下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地下空间与周边地块连通性,改善地面环境。鼓励变电站、热力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垃圾处理站等市政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消除邻避效应,增加绿化空间,提升环境品质。依托地下空间设置大型储水设施,统筹解决城市排水和蓄水问题。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地上地下空间防灾。科学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底线。综146、合评估地面沉降、活动断裂、岩溶塌陷、地下采空、地下水位变化等灾害因素,消除灾害隐患,确保地上地下空间安全。发挥地下空间抗爆、抗震、防地面火灾、防毒等防灾特性,构建地下空间主动防灾系统。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对重要经济目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第88条 地下空间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地下交通设施:结合人防工程、各类建筑和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平时作为城市地面停车的必要补充,战时82作为防空专业队车辆掩蔽部或物资库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地下城市基础设施及管网,科尔沁右翼中旗市政管线均采用地下埋藏的方式,远期可考虑结合道路改建在局部地下管网密集147、路段建设共同沟,共同沟的设计和施工应兼顾人防工程要求。地下防空防灾设施:地下防空防灾设施: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和资源潜力,建设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灾体系,包括人防空间、仓储空间、地下避难场所、地下生命线等。第十一节城市控制线第89条 绿地绿线控制中心城区的城市绿线包括公园绿地(前德门山公园、哈西雅吐公园、希日力花公园)、生态绿地(主干路两侧绿化带)。中心城区共划定绿地绿线 171.33 公顷。霍林河两侧各控制 30 米以上宽的绿化带、城市生产绿地、过境公路两侧控制宽为不小于15m 的防护带。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绿地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绿地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148、关规定。中心城区内的公园绿地的界限是城市绿线。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它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2.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833.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4.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第90条 城市紫线控制中心城区内现存 1 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博克达活佛府邸,位于中心城区伊和苏莫社区罕山大街路北,该府邸属于清代古建筑,其保护范围为建筑院墙外东 10 米、西 10 米、南 5 米、北 30 米,总面积 5207.4149、9 平方米。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紫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紫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可能污染和破坏博克达活佛府邸及其环境的设施,对已有的污染设施,应当限期整治和拆除;不得进行可能影响博克达活佛府邸及其环境安全性、完整性的活动,对现有安全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1.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2.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3.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4.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845.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150、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6.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第91条 城市蓝线控制中心城区蓝线划定为霍林河河堤线以内范围为城市蓝线控制范围,共划定河道蓝线 26.93 公顷。不得改变原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须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河道两侧的建筑其后退蓝线距离不得小于 5 米。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92条 城市黄线控制中心城区城市黄线包括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设施(白音胡硕火车站),151、城市取水、排水、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消防、防洪、抗震等防灾减灾设施;以及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化设施及体育设施等,共划定城市黄线 10.54 公顷。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5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1.违反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其他设施建设;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4.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152、程设施,应当依法向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86第七章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第一节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第93条 水域生态修复科尔沁右翼中旗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内蒙古科右中旗霍林河流域水土保持工程,主要涉及的苏木镇有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额木庭高勒苏木、代钦塔拉苏木和高力板镇。利用水生态系统原理,采用自然修复、河道治理、河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和生态放水等综合措施,强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第94条 林地、草地生态修复开展森林保护和建设153、,提高森林植被覆盖度,推进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造林绿化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建设景观林、农田防护林、经济林、生态林以及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带,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持续推进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实施国土造林绿化行动,提升森林品质,加强森林生态功能。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大造林绿化力度,优化绿化空间布局,逐步实现新造林向高质量提升的转变。规划期内逐年按上级下达任务对全旗 12 个苏木、镇实施已垦林地、草原植被恢复生态修复项目工程。87第95条 退化土地生态修复利用乔灌结合、种草植树、自然恢复等的方式,加快旗域南部的退化、沙化、荒漠化土地和盐碱地防治与中北部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推进全旗科尔154、沁沙地治理和荒漠化防治等工程的建设。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生态修复采用治坡、治滩和防护草等工程手段进行治理,土地次生盐渍化生态修复方式主要有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水利改良措施、农业耕作改良措施及改良剂施用等。第二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96条 农用地整治加大农用地治理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治理与质量提升、黑土地保护提升和退化土地修复等,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规划期内计划在全旗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力推进“旱改水”项目建设,规划期内计划完成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和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约 700 公顷。推进耕地储备库建设,保障耕地指标后备资源,切实保障耕地数155、量和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计划实施补充耕地库项目约 600 公顷。科尔沁右翼中旗耕地后备资源约8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巴彦呼舒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吐列毛杜镇、巴仁哲里木镇、好腰苏木镇、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哈日诺尔苏木、额88木庭高勒苏木和代钦塔拉苏木。第97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农村低效用地,优化村庄用地规模与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统筹各类建设用地需要,有序开展“空心村”、农村闲置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挖潜村庄闲置存量用地,有效利用农村牧区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将符合条件的低效闲置建设用156、地纳入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期内旗域 12 个苏木镇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98条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使用对科尔沁右翼中旗中心城区棚户区和其他苏木镇中心镇区的低效用地及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将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为居住区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三节矿山生态修复根据矿山整治布局、类型和规模,以采空塌陷区、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废弃矿山裸露山体治理为重点,提出矿山复垦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基本类型分为:生态修复类、旅游开发类、复垦造田类、引水造湖类等。科尔沁右翼中旗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主要为废弃采矿用地修复,规划期间,89对城157、区及苏木、镇周边、风景旅游区、旅游公路沿线和口岸公路沿线附近等重点地质环境整治区域进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旗域现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采矿权在期露天矿山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力争到 2035 年,在期和无主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区域内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是土地资源占用及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内容为削坡、边坡整形、覆土和恢复植被。第四节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尔沁右翼中旗黑土地分布广泛,全旗 12 个苏木、镇均有分布。规划至 2035 年,完成全旗黑土地保护利用约 1250 平方公里。黑土是肥力最高、最适宜农耕和最具生产潜力的土壤,现代耕作模式的主要内容为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和免(少)耕播种,通过实施158、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农机深松整地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程,提升现有黑土耕地质量。90第八章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第一节水资源利用和湿地保护第99条 明确水资源保护上限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总体思路,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到 2035 年,全旗用水总量符合国家下达目标要求,污染物排放量不高于现状年,满足流域水体纳污能力要求,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优化水资源利用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159、率。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协调农业、城镇用水,合理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开展节水农业,降低农业用水占比,缓解资源性缺水问题。优化农业种植结构,调减耗水作物种植,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快节水设施建设,推进农业循环水利用。加大再生水、中水、雨水等综合利用力度。到 2035 年,境内地表水开发利用宜控制在中等开发利用程度(20%-4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 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均达到上级下达指标。91第100条确定水体保护制度建立重要水系保护制度,开展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将霍林河、乌力吉木仁河、坤都冷河、杜其营子河和白音花水库的河湖岸线周边160、十米范围内划定为一级水体保护范围,一级保护水体范围内不得进行影响水体生态功能、水质等的开发与利用;将旗域内的其他河湖水系划定为二级水体保护范围,二级保护山体水体范围内不得进行破坏山体水体生态整体功能的开发与利用。禁止在水体保护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擅自采砂,填埋水体;倾倒垃圾、工业废渣等废弃物;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和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液体;投肥、投饵养殖;随意丢弃动物尸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其他破坏水体生态、景观,影响水质的行为。有效推进河长制落地,对河道、水库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以此为基础落实河长工作制、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161、权制度。强化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控,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农用地占用河湖自然岸线和河道,非法挤占的限期退出;严格规范各级涉河湖建设项目审批、河道采砂许可和实施监管,保持岸线自然形态,维护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完整性、原真性。到 2035 年,全旗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自治区标准。92第101条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制度,每年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评估。严格执行对巴彦呼舒镇区水源地范围的保护和管控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全旗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1.17 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渔业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162、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102条加强水环境分区管控加强水环境分区管控,加强重点管控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明确不同重点管控区生态环境准入标准。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达标治理,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现状,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水质,建立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深入排查沿河湖主要污染源,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河道两侧污水排放,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到 2035 年,全旗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自治区标准,重要水功能区水163、质达标率达到 100%,霍林河、乌力吉木仁河等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 75%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率均达到 100%。93第103条湿地资源保护与管控对科尔沁国家级湿地公园进行重点保护,其他湿地作为一般湿地保护。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绝式捕灭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164、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五角枫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蒙格罕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乌力胡舒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相关授权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外,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165、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应当缴纳湿地恢复费。缴纳湿地恢复费的,不再缴纳其94他相同性质的恢复费用。规划至 2035 年,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5.00%。第二节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第104条稳定优质耕地布局,保护耕地资源至 2035 年,旗规划落实耕地保有量 3483.0598 平方公里(522.4590 万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兴安盟分解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约束性指标。现状耕地做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根据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不断优化耕地布局,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把生产能力最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集166、中资源、集聚力量实行特殊保护。第105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重点在高力板镇、巴彦淖尔苏木和好腰苏木镇等苏木镇,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大力开展以渠道防渗、管灌、微灌为主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第106条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资源到 2035 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2478.0355 平方公里(371.7053 万亩),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95将科尔沁右翼中旗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167、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第107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稳定耕地总体数量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实施各类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方式,合理拓宽补充耕地途径,产生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新增耕地经验收后可用于占补平衡。要求在数量质量上严格立足“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对于确因自然条件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实行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通过增加一定的面积,达到占补耕地的产能综合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依据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系统谋划全旗造林绿化、设168、施农业项目建设、生态绿地建设需求,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第108条统筹耕地保护,改善耕地生态功能通过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96提高农田的防止水土流失能力。科学有序推进生态退耕,针对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且符合退耕要求的耕地、河湖范围内拟退出的耕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升耕地生态功能与价值,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耕地在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等方面的生态功能。全面加强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旱169、作农业技术推广,引导农业用水结构比例合理降低。第三节林草地资源保护利用第109条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五角枫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根据天然林演替规律和发育阶段,科学实施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继续退化。对于稀疏退化的天然林,开展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加快森林正向演替,逐步使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等生态系统恢复到一定的功能水平,最终达到自我持续状态。增强林业碳汇功能,高质量打造“碳汇林”,发挥森林碳汇在抵消减排、缓解气候变化和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低成本、高效率”优势。全面落实林长制,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加强未成林管170、护,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划定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保护区内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规划至 203597年,旗规划落实森林覆盖率 18.67%,林地保有量 3159.60 平方公里(473.94 万亩)。第110条加强草地资源保护重点对巴彦呼舒镇、高力板镇、好腰苏木镇和巴彦茫哈苏木进行还草修复,提升草原植被覆盖度,改善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实现草畜平衡。加强对天然牧草地的保护,实施封山禁牧休牧轮牧;对退化的草地实施人工种草工程,对已垦撂荒草地进行人工种草或补播牧草,恢复草地植被;合理利用草场,坚持用养结合,条件允许的逐步推进171、草地造林工程;抓好空中草原旅游区建设,发展草原旅游业,增加收入。要坚持林草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完善林产品专业市场建设与引导服务;扩大林果业合作社建设;继续做好苗木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力争在现有苗木基地的基础上,形成全旗的苗木产业带;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提升改造森林生态旅游业。以全旗林业发展特点和优势为基础,大力加强林业资源培育、保护、开发利用及支撑体系建设。第111条加大科尔沁沙地治理力度坚持以生物措施为主,可视区等重点地区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继续实行飞播造林、人工造林与封沙育98林相结合,乔木、灌木相结合。把发展沙生产业作为加速推172、进防沙治沙、促进生产发展、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为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打基础,逆向拉动生态环境治理,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赢,实现生态经济全面振兴。第四节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第112条矿产开采分区集中开采区:以建设绿色矿山为目标,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旗域集中开采区 9 处,主要分布在巴彦呼舒镇、巴仁哲里木镇、高力板镇、额木庭高勒苏木、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整合集中小型采矿等矿产企业,进行统一和合理的管理。对矿区生产生活的配套设施进行集中审批,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工业广场(井口、矿石场地、废石场地)、矿区道路、尾矿库等用地。禁止开采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历史文173、化保护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全域重点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永久性生态公益林,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非法开采的小煤窑依法实施爆破关闭。99第113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矿山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积极申请建设省级绿色矿山示范区,引领矿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到 2035 年,全旗矿山数量保持不变。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174、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降低绿色矿山用地成本,支持绿色矿山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先进的技术设备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矿山企业全部转型升级,强化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全旗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完全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区地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闭坑矿山土地复垦全面完成;建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第五节能源优化利用第114条发展清洁能源以科尔沁右翼中旗旗域内的内蒙古锦联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右中旗哲里木 4.3 万千瓦复合光伏项目、科右中旗哲里木49 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项目和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140MW 风力发电项目为支撑,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装机率,重点推进抽水蓄能工程建设项目、鲁北-乌兰175、浩特天然气 6.3 兆帕长输管线等能源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期末将科尔沁右翼中旗建设成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能源转型推动经济增长。稳步推进风电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光伏规模化、基地化开发,100统筹考虑电网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利用荒山、荒坡以及沙地开展集中式光伏,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推动全旗生物质能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为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增添新动力。第115条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建设能耗综合监控平台,掌握科尔沁右翼中旗企业能耗基本情况,把握用能规律,做好预测和预警,为科学用能提供指导和服务,减少能源浪费加强约束性指标重点监察,规范“两高”项176、目管理,对能耗过高和超标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在火电、钢铁、有色、石化、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工程,对能耗过高企业,实行用能预算、能耗限额管理。进一步规范用能标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建设园区智慧用能系统,对供电、燃气、煤炭等能耗进行智能化管控,提高集约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第116条新能源汽车充电管理结合科尔沁右翼中旗的经济、人口密度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加快构建运行高效、安全稳定的充电设施体系,对充电桩建设属性、空间布局、建设地点作出科学规划安排,把握用能规律,做好预测和预警,加大充电桩供电保障力度,城镇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按177、:“加油站”式站点区分大中小三种类型,加快停101车场,小区内充电桩安装改造进度。第117条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 2024 年自治区“两会”精神,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全面争先发展,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 50万千瓦风电项目、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MW 风力发电项目、科右中旗哲里木 49 万千瓦风电项目、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以及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 178、220kV 输电线路工程、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哲创线输电线路工程、哲锦送出线路工程等新能源和电网项目审批建设。推动新能源项目、接网工程、配套 220千伏及以下接网工程应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完成敏感因素排查和可行性论证,同步纳入规划。提升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深度。明确新能源项目论证深度、接入系统方案设计研究报告深度,科学编制新能源和配套电网项目规划。完善项目推进保障机制。建立推进新能源、电网工程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项目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源网协同等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第六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102第118条指导思想与目标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让文物179、活起来”的方针,注意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遵循原真性原则,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及其环境风貌的整体性。近期以保护为主,保护和抢救面临破坏的文物古迹,远期使文物古迹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使科尔沁右翼中旗的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第119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120条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线控制面积 0.42 平方公里。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180、分级分类管控,建立历史文化保护线的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域的用途管制与规划许可。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科学引导、积极推动历史遗产的活化利用。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控机制,严禁占用未完成考古调查、103勘探、发掘等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专栏 9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文物保护单位1.保护范围要求: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实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他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181、功能布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在高度控制方面应保持现状高度或根据原状修复。2.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及时治理。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第121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保护范围要求:保持原已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原则不变,仅随周边需要改造建筑界面的变化略有调整。加强考古及文物古迹的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工作合理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严182、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健全“先考古先考古、后出让后出让”的政策机制,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科学合理进行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104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第122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保护未定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名人文化、精神等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183、质文化遗产的恢复与保护,积极发掘、整理、恢复和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统服饰、民间文学、蒙医药浴等传统文化,并加强青年传承人培养,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创新传承人培养方式。对于条件具备的项目,通过现代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青年传承人,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事业取得更大进步。第七节旅游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第123条旅游发展空间格局全域打造“一核集聚、两轴联动、四区协作”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一核集聚:一核集聚:中旗文旅核心体验区,以五角枫生态旅游景区、图什业图亲王府、中影制作基地、翰嘎利湖休闲旅游度假区、特色文化主题公园等旅游资源形成核心体验区。1184、05两轴联动:两轴联动:本土特色风情体验轴、苏木镇休闲旅游发展轴。四区协作四区协作:以示范、引领为主要旅游功能的文旅核心体验区;以生态涵养、生态观光、农业种植等为主要旅游功能的科尔沁疏林草原生态观光区;以综合产业功能为主的城镇产业集聚区;以蒙医蒙药的养心、养老、养病为主体,以牧场、森林运动等为主要旅游功能的休闲康养度假区。第124条打造精品主题旅游线路核心文化体验游线核心文化体验游线:蒙格罕山休闲运动区代钦塔拉五角枫休闲旅游度假区科尔沁研学旅游基地。千里哈达中旗段千里哈达中旗段:罕查干山旅游区吐列毛杜特色休闲区文化旅游特色休闲区代钦塔拉五角枫休闲旅游度假区。草原逐鹿体验游线草原逐鹿体验游线:罕185、查干山旅游区吐列毛杜特色休闲区旅游特色休闲区代钦塔拉五角枫休闲旅游度假区。沿霍林河生态观光游线沿霍林河生态观光游线(G334G334、G111G111国道国道):三道沟生态休闲旅游区蒙格罕山休闲运动区固伦永安长公主文化园乌力呼舒湿地保护区。主题观光火车游线主题观光火车游线(通霍铁路通霍铁路):巴仁哲里木特色休闲区十旗会盟地蒙格罕山休闲运动区。第125条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依托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资源、生态资源、气候环境、特色106马产业资源的独特优势,彰显“科尔沁枫情马镇”的品牌魅力,开发以体育运动为特色的疏林草原休闲旅游产品;以文化体验为特色的影视旅游产品;以特色文化为主题的休闲体验产品。突出精品186、开发建设,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品质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国际化旅游环境和宜居生活环境,将科尔沁右翼中旗打造成为世界级疏林草原休闲与文化体验胜地,合力助推中旗全域旅游发展。重点推进科尔沁右翼中旗枫情马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代钦塔拉五角枫核心景区改造提升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王府休闲度假小镇建设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巴仁哲里木蒙医药特色养生小镇改造项目、毛仁草原旅游景区项目等。沿主要旅游线路、生态景区和城市公园周边打造自驾车露营地、休闲露营综合体。依托影视基地、图什业图王府和五角枫景区,打造科普宣教研学基地。在国家级科尔沁湿地保护区建设自然飞鸟研学营地。依托蒙格罕山、科尔沁湿地保护区和其他集中连片187、森林区域,配建森林步道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完善旅游综合服务设施。系统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布局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旅游驿站、充电桩、加油站、停车场、餐饮住宿等综合服务设施。107第九章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综合交通体系第126条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显著提升。拓展科尔沁右翼中旗与周边城市交通资源共享渠道,构建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等交通设施。第127条旗域综合交通系统公路交通公路交通。完善规划交通体系,增强与周边联系,清晰脉络,形成“一纵、三横”交通网络结构。即以国道 334 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公路吐列毛都至哈日诺尔段公188、路、国道 334 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公路代钦塔拉至吐列毛都段公路、S21 高力板镇至哈根庙段高速公路衔接为公路纵轴,G1013 线绥满高速海拉尔至张家口联络线阿力得尔至霍林河、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G111 巴彦呼舒至乌兰浩特段为 3 条横轴。新建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新建 G1015 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公路,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此外,还有其他新建公路、改造公路、旗县、苏木道路,具体项目详见附表13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铁路交通铁路交通。充分利用现有两条铁路,即通霍铁路和锡乌铁路1189、08扩大城市交通供给能力,推进白音胡硕至乌兰浩特铁路工程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尔沁右翼中旗铁路对外交通条件。航空交通航空交通。科尔沁右翼中旗新建 1 处通用机场,位于新佳木苏木,占地面积 27.92 公顷。该机场定性为华北地区 A1 级通用机场,本期飞行区等级 2B。科尔沁右翼中旗通用机场主要服务于辖区的短途客货运输,兼顾飞播飞防、应急救援等功能,必要时可用于特殊阶段的国防需求。机场净空保护要求机场净空保护要求。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和“一张图”的核对;经衔接核对一致的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可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做好机场场址、总体规划及周边区域190、净空保护工作。机场管理机构或者前期筹建部门应当根据自然资源部会同民航局制定的技术规范,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及内部分区边界线等空间信息和管控要求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同时,需要净空审核的建设项目,也可按照实施净空审核工作。第128条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对外交通对外交通。111 国道改线从镇区北端经东北方向通过镇区东北部,与 G5511(省际大通道)相交。G5511(省际大通道)从镇区东部进入,经过镇区南部向西通向呼和浩特市。规划预留东南两处 G5511(省际大通道)改建成高速公路后的出入口,一处是省道 111 与 G5511(省际大通道)交叉,另一处是科尔沁南路109与省际大通191、道交叉口。G5511(省际大通道)升级为高速公路时,可根据城市建设情况选择其一为高速公路出入口,另一处作为远景预留。规划 4 处立交桥,即纬二十四街与 G5511 交叉处、高力板路与 G5511 交叉处、科尔沁南路与 G5511 交叉处、布敦化路与G5511 交叉处。道路网系统道路网系统。路网结构:对现状道路系统进行优化,适当增加支路使道路系统更加完善。规划 8 条主干路形成“四横四纵”的路网结构,“四横”为图什业图大街、巴仁哲里木大街、吐列毛杜大街、好腰苏木大街,“四纵”为布敦化路、科尔沁路、代钦塔拉路、外环路。规划道路面积 319.5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17.21,主干路绿化率达192、到 30%以上,次干路绿化率达到 25%,支路绿化率达到 21%。铁路交通铁路交通。通霍铁路从巴彦呼舒镇区西部经过,有白音胡硕站,规划白硕站为三等站,客货两运。交通设施交通设施。停车设施规划:规划新增中心城区南部白音胡硕站停车场、中心城区东部 G111 国道北侧入城公共停车场等 10 处停车场,共规划场站用地 46.2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49%。长途客运站场规划:规划不再新增长途客运站,保留原有吐列毛杜大街路北的长途汽车站,并进行提升改造。加油、加气站规划:规划保留现有 5 处加油站及 1 处加气站,在中心城区南侧建设 1 处加油站,在 G5511 辅路南侧规划加油站1101 处。第193、二节公共服务体系第129条构建社区生活圈将传统的旗将传统的旗-镇镇-村三级梯级递减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为以镇村三级梯级递减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为以镇为单元的生活圈模式为单元的生活圈模式,实现网络化布局实现网络化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不同类型分层次研究共分为两个层级,中心城区及重点镇为苏木镇集层级,一般苏木镇为村/组层级。构建“乡集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强化旗域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乡集镇层级乡集镇层级。依托科尔沁右翼中旗中心城区以及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三个重点镇所在地,统筹布局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乡村社区生活圈的服务核心194、。在完善自身服务要素配置的同时,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对周边乡集镇的辐射。村村/组层级。组层级。依托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额木庭高勒苏木、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及好腰苏木镇八个一般苏木镇,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并注重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要素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第130条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不同类型分层次研究共111分为两个层级,中心城区及重点镇为苏木镇集层级,一般苏木镇为村/组层级。按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苏木镇-村庄嘎查布局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系统。专栏 1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内容镇区名称中心城区重点镇(苏木)195、一般镇(苏木)村庄嘎查巴彦呼舒镇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额木庭高勒苏木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好腰苏木镇行政管理机构各专项管理机构居委会、村委112会职业学校、成人教育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文化站,青少年、老年之家图书站、展览室室外113综合健身场地医院、卫生院、保健站专科诊所养老院、福利院生活垃圾收集站农业服务中心、农贸市场注:为必设项目,为可设项目,为不设项目。114批发市场规划:对各苏木乡镇现有农贸市场、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积极建设“菜篮子”产品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交易市场,同时健全批发市场交易服务、冷链仓储、信息结算、智慧管理等196、配套保障设施。大力推进鲜活农畜产品运输通道建设,保障“菜篮子”产品运输通畅。鼓励各苏木乡镇建设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设施,积极推进老旧设施提档升级,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品种及其产量。第三节市政公用设施第131条供水工程旗域供水工程旗域供水工程。协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落实“引绰济辽”“引嫩济锡”等区域调水工程。推进城乡供水管网一体化,统筹城乡供水均衡发展。通过供水主干管互联互通,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供水同网同质;推进干管连通,形成互联互通供水格局,实现区域供水“联网、联供”模式。进一步提高工程供水能力和保证率,提高饮水方便程度,实现贫困村人口安全饮水达标率达100%,水质检测率达到 10197、0%。中心城区供水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工程。中心城区净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水源,其中地下水水源来自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区水源地,再生水水源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回用水。规划给水管网由桥南区西侧市政管网和桥北区西北水源地供给,为保证供水安全,规划由桥南区南侧区域市政管网再引入一条市政管115网供水。给水配水管网采用环状供水的布置方式,再生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保证供水的可靠性。规划区域内给水管径为 DN400-DN800,给水管材采用 PE 管或球墨铸铁管。规划供水设施位于霍林河两岸,用地面积为 2.63 公顷。给水配水管网采用环状布置方式,保证供水的可靠性。消防采198、用低压供水系统,与生活给水共用同一管道,在给水管道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地埋式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米。在巴彦茫哈大街与科尔沁南路交叉口西南处新建一处消防用地,占地 1.07 公顷。第132条排水工程旗域排水工程旗域排水工程。坚持“集中+分散”和“截污+治污”相协调,完善排污体系。中心城区及重点镇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污水则通过污水管道系统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一般苏木镇近期可采取截流式合流制,同时保留雨水边沟,远期实现分流。中心城区排水工程中心城区排水工程。中心城区确定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中心城区南部区域就近排入霍林河,其余区域由北向南排199、入南部区域最后经南部区域泵站提升后排入霍林河。中心城区内污水采取集中处理的方式,污水经下游管道输送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级别均为三级处理,处理后的水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后部分排入水体,另外一部分作为再生水厂的源水进行深度处理后116回用。规划污水管道尽量与道路坡度一致,简捷顺直,减小管道埋深和管道长度。污水管径为 D400mm-D1000mm,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或波纹管。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科尔沁右翼中旗天然降雨量大,且旗域内河流湿地众多,有建设海绵城市的优越条件,受建设时期经济条件及设计规范限制,中心城区普遍存在海绵城市建设偏低的现象。规划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因200、地制宜建设海绵设施,促进雨水自然循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生态雨水排水系统,促进雨水合理渗、滞、蓄、净、用、排。建设达标的雨水管网的布置,减少大管径管道的长度。畅通涝水排泄通道,促进雨水就近分散、自流排放。规划控制雨水管道起点埋深应结合地块内排水要求,雨水管径按雨水量确定,最小管径为 600 毫米。第133条供气工程旗域供气工程旗域供气工程。旗域规划建立一座巴彦呼舒燃气综合站,推进鲁北-乌兰浩特天然气 6.3 兆帕长输管线建设,完善城乡气源供应体系。中心城区供气工程中心城区供气工程。中心城区气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天然气气源位于桥南区南侧,G334 国道西侧,占地 1.03 公顷。经201、门站接收后供应城市管网,液化石油气气源为富龙液化气储配站。117第134条供热工程旗域供热工程旗域供热工程。优化旗域能源利用结构,加快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替代方式,充分利用本地清洁能源的优势,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供热方式,不断提高清洁供暖率。加快供热热源及供热管网的建设,提高集中供暖率。中心城区供热工程中心城区供热工程。中心城区现状供热用地位于坤都冷路与吐列毛杜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 1.31 公顷,规划在中心城区南部新增一处供热用地,占地面积 0.74 公顷。中心城区按照集中供热方式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天然气、清洁能源供热为辅;苏木镇可联合共建区城小型锅炉房,农村地区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为主202、的供热方式,逐步提高清洁供热比例。第135条供电工程旗域供电工程旗域供电工程。科尔沁右翼中旗旗域内规划电力设施相关重点项目共计 193 项,其中包括蒙东兴安科右中旗西哲里木 66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蒙东兴安科右中旗吐列毛都 66kV 变电站2 号主变扩建工程等现状变电站维护改善项目,东风 220 千伏变电站等规划变电站项目,布敦化至巴彦淖尔 66kv 输电线路、蒙东兴安科右中旗前德门 66kV 输变电工程、东兴安科右中旗坤都冷 66kV 输变电工程等 66 千伏电力项目,蒙东兴安平川右中220kV 线路工程(平川配套送出)、蒙东兴安科右中旗天合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送出工程、兴安古胜 203、500kV 变电站 220kV 送出工118程等 220 千伏电力项目,蒙东兴安中广核风电二期 500 千伏送出工程(线路部分)建设项目、京科电厂二期 500 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等 500 千伏电力项目以及呼盟-华北800kV 直流输电线路建设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等 800 千伏电力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表13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中心城区供电工程中心城区供电工程。规划保留中心城区现状供电设施,位于纬二十六路与外环路相交处,占地 1.54 公顷。规划区内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总体规划中规划了一座 220 千伏变电站,容量为 2120 兆伏安。到 2035 年,建设成完善的 10 千伏配电网,沿道路规则204、布置,使其结构和线路规格满足负荷要求保障供电安全。配电设备尽可能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低损耗、免维护的环保型设备。第136条通信工程旗域通信工程旗域通信工程。加大旗域范围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补齐乡村通信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公共区域免费 WiFi 覆盖,构筑全城覆盖的高效能网络体系。推进全旗 5G 网络建设,加快布局 5G 基站,中心城区增加 15 个基站,旗域增加 65 个基站,实现 5G 信号全覆盖。中心城区电信工程中心城区电信工程。规划保留中心城区现状电信用地,位于科尔沁北路与图什业图大街东南交叉口,占地 0.80 公顷。广播电视目前已经形成微波与卫星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广播205、119与电视相结合的制作、传输网络系统。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和网络建设改造,实施 5G 创新应用提升工程。编制通信基础设施相关专项规划并将 5G 基站、通信机房、城市管道网络、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落实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适度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专用传输设施、监测设施等用地需求,新建、扩建广播电视设施应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并避开各类干扰源,合理设置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距离,确保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审批对已有广播电视设施存在影响的建设项目时,应征得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第137条环卫工程旗域环卫旗域环卫工程工程。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以“村收206、集-苏木运输-镇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加快补齐旗域环卫基础设施短板,实现旗域范围内环卫基础设施城乡统筹与共建共享。中心城区环卫中心城区环卫工程工程。在中心城区的经十路西侧,杜尔基街南地块设置一处垃圾站,统一解决中心城区的垃圾收集与转运。完善配套各类环卫设施,加快实现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实现垃圾收集运输的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第四节城乡安全防灾与设施120第138条应急安全体系应急通道。应急通道。加强旗域应急通道建设,依托阿力得尔-锡林浩特高速公路、G111 国道、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形成旗域主要救援通道。中心城区依托 G111 207、国道等主要干路建设疏散主干路。应急避难疏散体系应急避难疏散体系。构建“中心-固定-紧急”三级分布式应急避难疏散体系。紧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1 平方米,避难人口按常住人口 1.3 倍计;固定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3平方米,避难人口按常住人口 30%计。中心城区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及大型公共场馆等空间,完善已建成的各类避难场所。规划安排建设应急救助场所、疾控中心,设置隔离点,保持道路畅通等应急措施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安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坚持预防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照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组织层级,科学划分单元,合理配置各类应急服务设施,落实差异化、精准化的应急管208、控措施,实现预防控制、医疗救治、运行保障和指挥应急处置能力的整体提升。经城市防疫能力现状评估,中心城区现有大型场地、学校场馆 6 所、社会运动场馆 2 所、文化宫 1 所以及相关多处商场、小区地下空间等相关设施,可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馆利用。中心城区新增疾控中心 1 处、迁建中医院 1 处、原蒙医和旗人民医院均进行扩建等医疗设施规划布局。121第139条防洪除涝工程重点对霍林河、坤都冷河、杜其营子河、乌力吉木仁河做相应的防洪措施,防洪标准为 50-100 年一遇。有旗域河流流经的苏木河流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第140条洪涝风险控制线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为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行209、,将旗域内霍林河、坤都冷河、杜其营子河、乌力吉木仁河、归流河等河道水库的雨洪水蓄滞、行泄划定的自然空间和重大调蓄设施用地范围划定为洪涝风险控制范围。旗规划落实洪涝风险控制范围面积为 670.91 平方公里。专栏 12洪涝风险控制线管控要求1.严查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库、蓄滞洪空间和排涝通道等建筑物、构筑物,全面予以清除。2.严格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集中开展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排查整治。3.依法查处侵占、破坏、非法迁改排水防涝设施,以及随意封堵雨水排口,向雨水设施和检查井倾倒垃圾杂物、水泥残渣、施工泥浆等行为。4.强化对易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建立完善210、协同执法机制,强化城市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等执法队伍协调联动。第141条抗震工程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烈度 6 度,将交通、通122讯、供电、供水、煤气、粮食、医疗卫生、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建设提高一度设防。抗震措施抗震措施:规划主、次干道为疏散通道、空地、绿地、广场、停车场和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为避震场地。加强抗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快形成地震预警能力。建立城镇、乡综合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观测网络和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网络及各行业结合的专用地震预警系统。到 2035 年,全旗地震预警能力和大震防范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和防震避险能力不断增强。第142211、条消防工程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建立陆地、水域、空中相结合的消防救援体系,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领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能力建设。在规划百吉纳工业园区内设置一处消防站,面积约为 1.31 公顷。提升改造中心城区科尔沁南街西侧一处消防站,面积约为 1.07 公顷。各乡镇规划建设专(兼)职消防队,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施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在农村居民点中沿道规划市政消火栓、设置消防室,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第143条完善人防工程体系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综合协调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平战结合利用,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重点、123212、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配套工程相结合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提高城镇总体防空能力。第144条防治地质灾害建立、完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建成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全旗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按照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合理配置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对邰吉嘎查、和日木嘎查、元宝屯嘎查、毛盖吐嘎查区域等等重点防治区要突出群测群防、检测预警。对次重点防治区内厂矿、公路、铁路及人口密集的苏木、嘎查进行定期巡查,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群测群防等防治措施。第145条安全生产做好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213、危险化学品企业、输油输气管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消防设施、停车场、尾矿库等规划布局工作,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合理安排城市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明确消防等重大防灾设施布局要求,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源头准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和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124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要求,规范采矿权审批和监管,对有违法违规或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限制矿业权市场准入,科学合理设置矿山,促进矿山企业依法办矿、安全采矿。充分发挥卫片执法作为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抓手作用,持214、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125第十章规划传导第一节对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落实第146条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制定总体定位落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打造“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落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任务,营造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旗县”;落实“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建设“全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基地”;落实“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任务,打造“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基地”。第147条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指标,制定规划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兴安盟总体规划对科尔沁右翼中旗215、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指标分解表),落实科尔沁右翼中旗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严格落实执行上位规划分解下达指标,并以分解细化的方式对上级指标逐项进行落实。第148条落实重要控制线,严格划定与执行严格分解细化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等规模与布局。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关于金界壕遗址等历史文化控制线的管控要求;落实126上位规划中对重要河湖水系、湿地、蓄滞洪区和水源涵养地的保护范围及保护措施;落实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沙漠和沙地等主体的保护区域。第149条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要求落实上位规划“严格执行基本草216、原用途管制制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破坏草原环境;确需征收、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征占用面积应控制在最小合理限度内”的草原管控要求,提出科尔沁右翼中旗草原建设内容和要求,持续推动草原环境良性循环发展。第150条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重视雨水和再生水等资源利用,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水资源利用上限,科学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制度。第151条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要求落实上位规划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关要求,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发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优势。加快构217、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强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态农林牧产品转型升级,提升生态服务品牌价值;共建草原与127林业碳汇交易中心,探索草原碳汇经济发展、地区林业碳汇交易和绿色金融市场;探索发展生态补偿纵向生态转移支付,林、草生态价值核算横向生态补偿及跨省交易;对水源地给予生态转移支付或中央项目资金和政策的倾斜,合理确定水价工程成本,收取的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费、水源保护费和水资源费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建设低碳城市,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要求。第152条落实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建设要求,落实的任务包括G1015 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公路218、引绰济辽二期工程(科右中旗段)、华能高力板“风光储”一体化治沙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等一系列重要基础设施和廊道控制线,并确定相应管控措施及保护要求。第二节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第153条明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科尔沁右翼中旗 12 个乡镇均须单独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吐列毛杜镇、额木庭高勒苏木、杜尔基镇、代钦塔拉苏木、巴彦呼舒镇、新佳木苏木、高力板镇、巴彦淖尔苏木、巴彦茫哈苏木以及好腰苏木镇。128第154条强制与指导性内容传导承接上位规划,强化分级分类传导。对兴安盟农牧格局、生态格局和城镇格局指导思想及政策要求进行落实,并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指引传递219、。建立以刚性指标和弹性指标为传导内容的纵向传导机制与用途管制制度,刚弹结合,实现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城镇建设用地分解传导城镇建设用地分解传导。分解细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传导乡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哈日诺尔苏木 12.47 平方公里、巴仁哲里木镇 22.15 平方公里、吐列毛杜镇 10.80 平方公里、额木庭高勒苏木 8.32 平方公里、杜尔基镇 11.31 平方公里、代钦塔拉苏木 12.89 平方公里、巴彦呼舒镇 54.93 平方公里、新佳木苏木 9.89 平方公里、高力板镇 18.05 平方公里、巴彦淖尔苏木7.34 平方公里、巴彦茫哈苏木 8.36 平方公里、好腰苏木镇 6.9220、5平方公里。明确产业引导明确产业引导。向乡镇规划传导产业引导。巴彦呼舒镇,全旗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服务中心,产业主要发展新型建材、装备制造、能源、商贸、交通物流、食品加工和旅游业;代钦塔拉苏木以牧业为主,农牧旅产业结合发展;新佳木苏木以牧业为主,农牧结合,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杜尔基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及相关服务业;高力板镇以农牧业为基础,打造旗南部物资商品与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巴彦茫哈苏木以牧业为主,农牧结合,大力发展新能源;巴彦淖尔苏木以牧业为主,农业牧业结合发展;129好腰苏木镇以农牧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商旅贸易、物资和加工产品集散;巴仁哲里木镇以农业为主,农牧结合,乡镇企业为辅;哈日诺尔苏221、木实施农牧结合,积极发展能源电力、新型煤化工、煤炭物流和装备制造产业;吐列毛杜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及相关服务业;额木庭高勒苏木以农业为主,畜牧业与农业结合发展;大力引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相关企业,加强“新能源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立足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态旅游文化资源,与乡村牧区进行深度融合,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多元化体验地。空间布局传导。空间布局传导。打造以巴彦呼舒镇为中心镇,吐列毛杜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为重点镇,其他苏木(镇)为一般镇的城镇总体定位,以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和能源资源发展区等规划分区指导本旗下层级苏木(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定222、位、发展方向。重点项目落位。重点项目落位。落实传导全旗重点项目落位旗域 12 个苏木镇,包括生态、水利、电力、能源、产业、旅游、交通、民生及其他等重点项目(详见科尔沁右翼中旗重点项目表)。三条控制线传导三条控制线传导。向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各乡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划定耕地保护目标为 3483.0598 平方公里(522.4590万亩),占全旗面积的 27.23%;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2478.0355平方公里(371.7053 万亩),占全旗国土面积的 19.38%;划定13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6314.6300 平方公里(947.19 万223、亩),占全旗国土面积的 49.37%;全旗按照不超过 2020 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 1.2917 倍控制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第三节对详细规划的传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详细规划依据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并以详细规划单元为基本单位落实规划传导。中心城区区域在详细规划编制前划分编制单元,明确各单元的人口、城市四线、用地、住房、公共服务与市政设施等控制指标及空间布局要求。规划以定指标(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定界线(重要控制线)、定重点(重点公益性设施布局要求)、定用地(一级类、部分二级类)、定要求(文本图集等)和定目标(总体发展目标)等六类核心内容对详细规划进行传导,详细规划依224、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刚性要求实施开展、落实和分解指标。在巴彦呼舒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单元主导功能定位,落实传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结构性水域、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和开发强度分区等控制要求,并制定用途分类细化的基本规则。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划定编制单元。根据需要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特色产业区和特殊用途区的编制单元,明确功能布局、重要控制指标和要素配置等约束指标及准入条件。村庄规划重点开展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已编制完成的村庄131规划将其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重点保障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新产业新业225、态等与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用地。第四节对专项规划的传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在规划体系中专项规划从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既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重大发展要素布局的宏观调控,又受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利用相关内容的指导和约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明确刚性指标、弹性指标和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等横向传导方式,强化约束管控与专项规划系统统筹,实现精准传导管控要求。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相关约束性指标和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系统核对并实施监督。13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保障第一节分期实施与近期行226、动计划第155条分期实施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分期实施要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近期的国土开发、保护、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制定近期实施规划。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近期为 2025年。第156条近期行动计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六大行动六大行动”。一是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实施清水攻坚专项行动;三是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四是实施拆违治乱专项行动;五是实施清洁能源专项行动;六是实施乡村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行动计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行动计划。调查确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和生态环境问题,统筹谋划、系统制定全227、域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全面查清全域废弃矿山现状,研究分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科学评估废弃矿山的整治、修复和再利用潜力,统筹推进废弃矿山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水资源保护、土壤修复和植被恢复等工作,提出废弃矿山修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133重点项目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行动计划。包括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党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停车场建设工程等,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13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第二节实施保障机制第157条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规划主体责任。落实规划主体责任。以旗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本规划,228、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制定相关激励、资金筹措及帮扶政策,保障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的投入与推进。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因地制宜明确分区准入和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加强部门协商机制加强部门协商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和地区间协同,建立规划实施部门沟通的协商机制,切实履行职责。现场对接规划项目信息和布局,研究制定重大政策,部门间要充分认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意义,形成城市更新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协调解决国土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落地实施。第158229、条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各部门共建共享共134用、盟旗两级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和管理作用;不断提高规划管理技术手段的科学性,有效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不同时期数据的动态变化;建立数据动态更新维护机制,确保规划审批与调整全过程可追溯;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对不同阶段规划成果的统一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全过程监督,进一步保障规划成果的高效管理、充分利用和有效共享。第159条制定配套政策,加强规划传导管控健全旗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230、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空间管控传导和区域协调联动等制度,按照政策精准化、措施精细化及协调机制化的要求,制定旗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系列政策,有效指导人口流动、产业投资、金融财税和资源配置等配套政策制定与落实。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空间保障的基础作用和有关年度计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其他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间良性传导。第160条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推进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及体检评估,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135落实执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围绕本规231、划实施的任务和核心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开展年度体检,五年评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周期保持协调一致。适时开展因重大战略实施或规划实施中的重大调整等的体检评估。第161条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充分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宽公众参与规划的渠道及范围,真正让公众参与制度有机融合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公众参与制度建设和实施的广泛性、深入性与融入性。及时发现规划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需求进行有效处理,提升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有序健康发展,营造出更加232、和谐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打造具有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旗县。136附表表1 规划指标表编号编号指标项指标项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年规划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属性指标属性指标层级指标层级一、空间底线一、空间底线1耕地保有量(万亩)556.6011522.4590522.4590约束性旗域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371.7053371.7053约束性旗域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6314.63006314.6300约束性旗域4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9171.2917约束性旗域5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233、(%)16.4616.4616.46预期性旗域6用水总量(亿立方米)2.813.30依据盟市下达任务确定约束性旗域7林地保有量(万亩)394.17397.14473.94预期性旗域8森林覆盖率(%)18.3818.4418.67预期性旗域9基本草原面积(万亩)约束性旗域1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67.7067.7267.75预期性旗域11湿地保护率(%)56.5656.5656.56预期性旗域13712水域空间保有量(万亩)26.1726.1726.17预期性旗域13自然和文化遗产(处)306306306预期性旗域二、空间结构与效率二、空间结构与效率14旗域常住人口规模(万人)20.74201234、8预期性旗域15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4.9568预期性中心城区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0656.3071.17预期性旗域17旗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151.14149.52148.95约束性旗域18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263.23253.00232.09约束性中心城区19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4.684.724.72预期性中心城区20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8.45逐步提高8.5约束性中心城区21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立方米)266.41达到盟市要求达到盟市要求预期性旗域22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地耗(平方米)206.99达到盟市要求达到盟235、市要求预期性旗域三、空间品质三、空间品质23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12.98持续提升80约束性中心城区24卫生服务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14.72逐步提高30预期性中心城区25养老服务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1.3逐步提高15预期性中心城区13826教育服务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97逐步提高80预期性中心城区27文化服务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22逐步提高40预期性中心城区28体育服务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46逐步提高50预期性中心城区29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29.8028.6025.37预期性旗域30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236、张)13.01逐步提高14预期性旗域3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7.6988预期性旗域32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0.780.81.75预期性中心城区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2.295.816.16预期性中心城区34绿色交通出行比例(%)23逐步提高45预期性中心城区35降雨就地消纳率(%)逐步提高70预期性中心城区36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高90预期性中心城区37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逐步提高40预期性中心城区3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40预期性旗域注:基本草原面积不低于本地区划定面积。139表2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用地类型用地类型规划基237、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耕地3710.673483园地7.86保持稳定林地2627.77持续增加草地5543.66保持稳定城乡建设用地城镇20.9230村庄182.39保持稳定区域基础设施用地40.67持续增加其他建设用地16.1014陆地水域173.96173140表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表一级区一级区二级区二级区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954.12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1150.82自然保护地以外生态保护红线区4209.69生态控制区生态保育区0.00生态修复区87.19生态保留区0238、.00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2478.04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0.00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48.70村庄建设区217.45一般农业区395.87林业发展区276.22牧业发展区897.50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29.89城镇弹性发展区0.00特别用途区0.00矿产能源发展区1998.50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以自然资源部下发三区三线中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填写,与实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图斑面积相差 45.73 平方公里。141表4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序号序号用地类型用地类型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比例(比例(%)面积(平239、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比例(比例(%)1居住用地6.7551.807.5940.87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511.131.809.693商业服务业用地1.3910.671.417.594工矿用地0.695.301.236.625仓储用地0.785.980.924.956交通运输用地1.6412.593.6719.767公用设施用地0.110.840.110.59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51.151.719.219特殊用地0.070.540.130.7010留白用地0.000.000.000.00合计13.03100.0018.57100.00142表5 水资源平衡表行政区行政区规划240、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近期目标年近期目标年供水量(万立方米)供水量(万立方米)需水量(万立方米)需水量(万立方米)供水量(万立方米)供水量(万立方米)需水量(万立方米)需水量(万立方米)小计小计地表地表水水地下地下水水小计小计生态生态农牧农牧城镇城镇(工业(工业+生活生活)储备储备水源水源小计小计地表地表水水地下地下水水其他其他水水小计小计生态生态农牧农牧城镇城镇(工业(工业+生活生活)储备储备水源水源巴仁哲里木镇1020.03285.61734.42970.471.38555.53105.41308.151648.03359.211238.8246.781548.032.21886.14168.1241、5491.54巴彦呼舒镇4633.391297.353336.054127.190.003460.81665.770.616783.392413.364320.0392.076583.390.005520.431061.990.97巴彦茫哈苏木1673.50468.581204.921506.780.53935.3428.45542.452503.50701.401752.1060.232403.500.851491.9945.38865.27巴彦淖尔苏木1227.76343.77883.991101.961.121075.4224.960.461857.76443.101364.6632.3242、51757.761.791715.4339.810.74代钦塔拉苏木751.42210.40541.02659.141.45393.4589.01175.231151.42160.57940.8534.761051.422.32627.60141.99279.51143杜尔基镇3871.971084.152787.824152.950.883950.5163.18138.386724.492189.804284.6986.826624.491.416301.56100.78220.73额木庭高勒苏木311.0487.09223.95260.820.63216.8643.330.00516.04243、106.42559.6215.67416.041.00345.9269.120.00高力板镇1792.89531.611261.281656.851.511376.76104.46174.122742.89797.161895.7357.682642.892.412196.11166.63277.74哈日诺尔苏木570.67159.79410.88425.460.7394.755.73324.26778.6711.47717.205.83678.671.16151.149.14517.23好腰苏木镇1573.56440.601132.961506.810.61957.6928.23520.28244、2503.56701.421752.1463.562403.560.971527.6445.03829.92吐列毛杜镇2298.35643.541654.812255.840.782176.3675.133.573698.351179.342469.0183.073598.351.253471.57119.845.69新佳木苏木1359.44380.63978.801259.740.96913.0252.80292.962091.90536.751505.1521.182009.441.531456.3884.22467.31合计21084.025933.1215150.9019884.021245、0.5916106.501286.472480.4633000.009600.0022800.00600.0031717.5416.9025691.912052.083956.65144表6 旗域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规划指标分解表行政区行政区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万亩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扩展倍数巴彦呼舒镇60.648852.3904193.74561.3688巴仁哲里木镇86.507250.48671332.6383吐列毛杜镇34.9813246、23.79741068.27821.0256杜尔基镇45.297633.0692584.8928高力板镇69.314858.9891107.83841.0288好腰苏木镇38.950731.5911173.17931.0854代钦塔拉苏木27.621316.8426547.37381.8750新佳木苏木37.871216.5957908.2884哈日诺尔苏木35.289213.0335867.38531.0775额木庭高勒苏木27.604624.9138165.5215巴彦茫哈苏木34.433630.0627242.6059巴彦淖尔苏木23.938719.9331122.8825合计522.4247、590371.70536314.63001.2917145表7 旗域其他底线管控指标分解表行政区行政区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湿地面积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巴仁哲里木镇12.010.4240.46巴彦呼舒镇21.720.0034.353.33巴彦茫哈苏木38.060.00167.54巴彦淖尔苏木130.540.0098.4代钦塔拉苏木23.670.009.16杜尔基镇27.850.0024.51额木庭高勒苏木10.110.0010.8248、9高力板镇18.30.0093.98哈日诺尔苏木9.480.0012.11.19好腰苏木镇33.130.0084.13吐列毛杜镇18.540.0036.8新佳木苏木174.50.0058.59合计517.910.42670.914.52146表8 主体功能区名录级别级别行政区划行政区划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地区城市化地区自治区级苏木镇名称哈日诺尔苏木、巴仁哲里木镇、吐列毛杜镇、额木庭高勒苏木、杜尔基镇、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巴彦茫哈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好腰苏木镇巴彦呼舒镇、高力板镇叠加类型边境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能源资源富集区147表249、9 自然保护地一览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保护地范围所在行政区保护地范围所在行政区总面积(平方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保护地类型保护地类型级别级别1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尔沁右翼中旗1007.97自然保护区国家级2内蒙古五角枫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科尔沁右翼中旗575.18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3内蒙古乌力胡舒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科尔沁右翼中旗344.98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4内蒙古蒙格罕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科尔沁右翼中旗176.80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注:使用国家下发启用的“生态保护红线”中自然保护地成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以最终结果为准。148表10 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行政辖区行政辖250、区级别级别类别类别备注备注1金界壕遗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西哲里木镇、哈尔诺尔苏木国家级古遗址2001 年 6 月(第五批)2吐列毛杜古城遗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国家级古遗址2013年3月公布(第七批)3博克达活佛府邸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胡硕镇自治区级古建筑1996 年公布(第三批)4乃吉托音祭坛科尔沁右翼中旗自治区级古遗址2014 年(第五批)5哲里木盟会盟地旧址科尔沁右翼中旗自治区级古遗址2014 年(第五批)6代钦塔拉古墓群科尔沁右翼中旗自治区级古墓葬2014 年(第五批)7科尔沁右翼中旗辽、金、元墨书题记(巴日哈达洞壁题记、毕其格哈达题记)科尔沁右翼中旗自治区级石窟寺及石刻20251、14 年(第五批)8额日吐墨书题记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旗级石窟寺及石刻2010 年公布(第四批)9二十八扑火烈士碑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旗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0 年公布(第四批)10孙广山烈士碑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旗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0 年公布(第四批)14911吐列毛杜镇电影院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旗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0 年公布(第四批)12兴安敖包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旗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0 年公布(第四批)13布敦化城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胡硕镇布敦化嘎查旗级古遗址2008 年公布(第三批)14蒙格罕山鲜卑洞科尔沁252、右翼中旗巴彦胡硕镇西尔根旗级古遗址2008 年公布(第三批)15代钦塔拉芒来西遗址科尔沁右翼中旗代钦塔拉苏木旗级古遗址2008 年公布(第三批)16玛尼吐古墓群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旗级古墓葬2010 年公布(第四批)17固伦永安长公主陵科尔沁右翼中旗高力板镇旗级古遗址2008 年公布(第三批)18扎木沁工作部巴彦茫哈古墓群科尔沁右翼中旗巴仁哲里木镇旗级古墓葬2008 年公布(第三批)19代钦塔拉烈士陵科尔沁右翼中旗代钦塔拉苏木旗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0 年公布(第四批)20图什业图王府科尔沁右翼中旗代钦塔拉苏木旗级古遗址2008 年公布(第三批)21孟恩套力盖银铅矿跃进门科尔沁253、右翼中旗孟恩套力盖银铅矿管理区旗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5022上神庙旧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巴彦胡硕镇草高吐嘎查旗级古遗址23延恩寺庙遗址科尔沁右翼中旗杜尔基镇达日罕乌拉嘎查旗级古遗址151表11 城镇体系规划表等级等级个数个数名称名称人口规模人口规模职能分工职能分工旗县中心城区1 个巴彦呼舒镇85000全旗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服务中心重点镇3 个杜尔基镇10000农副产品加工高力板镇12000物资商品、农副产品集散吐列毛杜镇12000农副产品加工一般镇8 个巴仁哲里木镇10000农牧业好腰苏木镇12000商旅贸易,物资和加工产品集散哈日诺尔苏木5000农牧业及装备制造巴彦淖尔苏254、木9000农牧结合,新能源建设巴彦茫哈苏木8000农牧结合,新能源建设代钦塔拉苏木10000农牧、旅游结合新佳木苏木10000特色种养殖额木庭高勒苏木16000农牧业152表12 村庄分类统计序号序号名称名称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搬迁撤并类特色保护类特色保护类其他类其他类1额木庭高勒苏木村庄数量9116村庄名称查干宝浩嘎查、兴隆屯嘎查、巴彦敖包嘎查、车家营子嘎查、巴扎拉嘎嘎查、吴龙宝嘎查、吐列图嘎查、二龙屯嘎查、敖扎拉嘎嘎查吴龙宝嘎查(赵家屯艾里)布拉格台嘎查兴安嘎查、查干登基嘎查、新丰嘎查、甲哈达嘎查、霍林嘎查、拉拉屯嘎查2巴彦淖尔苏木村庄数量5113村庄名称双榆255、树嘎查、白音塔拉嘎查、巴彦淖尔嘎查、哈吞乃苏莫嘎查、联合屯嘎查巴力珠日嘎查(北乌日呼舒艾里(部分)巴力珠日嘎查贵力斯台嘎查、广太号嘎查、查干淖尔嘎查3哈日诺尔村庄数量513153苏木村庄名称图什业图嘎查、巴彦高嘎查、乌塔其嘎查、海力森嘎查、德布特尔达巴嘎查图什业图嘎查(北斯力哲艾里)吉日格勒代宝力高嘎查、布日雅嘎查、呼和出鲁嘎查4巴彦呼舒镇村庄数量116132村庄名称哈日道卜嘎查、海龙屯嘎查、察尔森化嘎查、义和塔拉嘎查、马架子嘎查、草高吐嘎查、乌逊嘎查嘎查、巴仁布敦化嘎查、嘎旦扎拉嘎嘎查、杜锡恩格热嘎查、杜日本格热嘎查浩特化嘎查、敖尼斯台嘎查、莫力黑哈达嘎查、王鲁嘎查、西日道卜嘎查、窑艾勒嘎查256、查干敖瑞嘎查(阿力苏台扎拉嘎艾里)巴彦温都热嘎查、罕乌拉嘎查、查干敖瑞嘎查准布敦化嘎查、西日嘎嘎查5新佳木苏木村庄数量9413村庄名称界仁达巴嘎查、新佳木嘎查、浩力宝嘎查、巴彦套海嘎查、准太本嘎查、哈巴斯台嘎查、界力佰嘎查、新发嘎查、赛音温都热嘎贝子府嘎查(南贝子府艾里(部分)、哈巴斯台嘎查(团结艾里(部分)、巴彦忙哈嘎查(巴彦忙哈贝子府嘎查巴彦忙哈嘎查、三家子嘎查、哈日巴达嘎查154查艾里(部分)、三家子嘎查(北三家子艾里、南三家子艾里(部分)6吐列毛杜镇村庄数量12644村庄名称元宝屯嘎查、海林艾勒嘎查、阿贵扎拉嘎嘎查、和日木嘎查、乌兰哈达嘎查、博根扎拉嘎嘎查、巴仁巴彦乌兰嘎查、毛盖吐嘎查257、兴安敖宝嘎查、坤都冷嘎查、新艾里嘎查、地宫化嘎查元宝屯嘎查(三桃园艾里)、海林艾勒嘎查(海林上屯)、阿贵扎拉嘎嘎查(阿贵扎拉嘎艾里)、乌兰哈达嘎查(中乌兰哈达艾里)、吐列毛杜嘎查(吐列毛杜艾里)、博根扎拉嘎嘎查(博根扎拉嘎艾里)罕查干嘎查、吐列毛杜嘎查、铁特格嘎查、色音化嘎查哈日哈达嘎查、邰吉嘎查、准巴音乌兰嘎查、哈根阿木斯尔嘎查7好腰苏木镇村庄数量63村庄召沙嘎查、好腰苏木嘎查、花灯新艾里嘎查、南白彦套海嘎155名称嘎查、查申套卜嘎查、东白彦套海嘎查、呼热嘎查查、包拉温都嘎查8巴彦茫哈苏木村庄数量53村庄名称义勒力特嘎查、敖力佰嘎查、葛根敖日都嘎查、巴彦温都尔嘎查、呼木吉勒图嘎查大茫哈嘎查258、哈吐布其嘎查、达力哈日沁嘎查9巴仁哲里木镇村庄数量91215村庄名称达坝音扎拉嘎嘎查、索根嘎查、德日苏布拉格嘎查、好力特格嘎查、宝日根嘎查、查干登吉嘎查、哈旦阿拉嘎嘎查、翁根海拉苏嘎查、格日哈达嘎查哲里木嘎查哈旦阿拉嘎嘎查(哈旦阿拉艾里)、格日哈达嘎查(巴彦朱日和艾里)铁力哈达嘎查巴彦温都尔嘎查、查日顺扎拉嘎嘎查、扎木钦嘎查、白彦扎拉嘎嘎查、额布根乌拉嘎查10代钦塔拉苏木村庄数量745村庄道仑毛杜嘎查、四海嘎查、海里道仑毛杜嘎查(哈日钦扎乌兰额日格嘎查、温都日化嘎156名称金茫哈嘎查、代钦塔拉嘎查、查干诺尔嘎查、布日很茫哈嘎查、茫来嘎查拉嘎艾里)、代钦塔拉嘎查(珠日很恩格热艾里、布和艾勒艾里259、)、查干诺尔嘎查(瓦力营子)、布日很茫哈嘎查(哈嘎艾里、敖木根艾里)查、金星嘎查、吉力化嘎查、霍林郭勒嘎查11杜尔基镇村庄数量10125村庄名称赛罕乌拉嘎查、靠山嘎查、双金嘎查、西日林化嘎查、乌兰中嘎查、德勒图乌苏嘎查、巴彦哈拉嘎查、乌兰化嘎查、布拉根阿日嘎查、宝根吉如和嘎查杜尔基嘎查鲜光嘎查、雅玛图嘎查亚门毛杜嘎查、达日罕乌拉嘎查、乌苏台扎拉嘎嘎查、朝胡尔图嘎查、巴彦乌拉嘎查12高力板镇村庄数量1426村庄名称义和道卜嘎查、新发嘎查、新套卜嘎查、呼和道卜嘎查、赛罕道东风嘎查、国光嘎查沙木嘎嘎查、呼和索格嘎查、花道卜嘎查、道本恩格尔嘎157卜嘎查、赛汗塔拉嘎查、巴仁太本嘎查、好力保召嘎查、丰产260、嘎查、老公司嘎查、仓根巴达嘎查、金祥嘎查、高林套海嘎查、查干陶勒盖嘎查查、道兰毛杜嘎查、蒙兴嘎查158表13 苏木乡镇规划指标传导表指标名称指标名称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指标属性约束性约束性约束性单位万亩万亩平方千米指标落实522.4590371.70536314.6300指标传导中心城区0.000.000.00巴彦呼舒镇60.648852.3904193.7456巴仁哲里木镇86.507250.48671332.6383吐列毛杜镇34.981323.79741068.2782杜尔基镇45.297633.0692584.8928高力板镇69.314858.9891107.8384好腰苏木镇38.950731.5911173.1793代钦塔拉苏木27.621316.8426547.3738新佳木苏木37.871216.5957908.2884哈日诺尔苏木35.289213.0335867.3853额木庭高勒苏木27.604624.9138165.5215巴彦茫哈苏木34.433630.0627242.6059巴彦淖尔苏木23.938719.9331122.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