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方案(2022-2035年)(3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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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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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港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龙港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 年)年)2023.12 目录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1 第二章 养老现状分析.5 第三章 供需矛盾分析.7 第四章 发展目标与需求预测.9 第五章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布局规划.12 第六章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15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18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第第1.1条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温州市相关重要文件,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机构发展的总体要求,科学有效指导龙港市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特编制本规划。第第1.2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龙2、港市行政管辖范围,下辖 21 个社区联合党委、1 个新城建设中心管理区、102 个城市社区,总面积 183.99 平方公里。第第1.3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2-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其中:近期至 2025年,远期至 2035 年,与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年限保持一致。第第1.4条条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龙港市域范围内 60 周岁及以上的龙港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及暂住人口具有极大的流动性,此部分老年人口一般在常驻地养老。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建规发2018128 号),规划对象包括两大类:一是提供集中3、服务的养老机构,二是提供居家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本次规划对全市养老机构提出具体配建标准和空间布局方案;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套标准、规划指引和空间布局方案。第第1.5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3)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政部 MZ2008-2001)(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5)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4、)(7)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143-2010)(9)浙江省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标准(DB33/T1125-2016)(10)养老机构服务于管理规范(DB33/T926-2014)(11)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12)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1100-2014)(13)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14)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2)(15)其他相关法规、规范、标准(二)相关政策、文件(二)相关政策、文件(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5、发201335 号)(2)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116 号)(3)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 号)(5)民政部等 11 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35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7)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浙民福201857 号)(8)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6、意见(2019)(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3 的实施意见(2020)(10)其他相关政策和文件(三)相关规划(三)相关规划(1)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温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3)龙港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4)龙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5)龙港市国空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其他相关规划 第第1.6条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紧紧围绕打造“活力龙港幸福颐养”的总目7、标,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照护,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激发家庭养老功能,更加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更加弘扬积极养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第第1.7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着眼长远,统筹规划(2)以人为本,适应需求(3)因地制宜,集约发展(4)盘活存量,发展增量(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6)层次清晰,适度超前 4 第第1.8条条 统计口径统计口径 据 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建规发 208、18 128 号,人口统计口径为本地老年人口(一般指户籍老年人口),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 版),老年人设施应按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本次专项规划统计口径包括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第第1.9条条 基本术语基本术语 老年人:在我国,将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人。根据需照料的程度,老年人可分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养老服务设施: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文化教育、健身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紧急救援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设施、机构、场所的通称,包括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大学(学校)、9、老年活动中心(室)、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5 第二章第二章 养老现状分析养老现状分析 第第2.1条条 老龄人口现状特征老龄人口现状特征(1)老龄化发展特征老龄化发展特征轻度老龄化、老龄化加速发展轻度老龄化、老龄化加速发展 2020 年龙港市常住总人口 46.47 万人,其中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14.17%,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9.91%,进入轻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率系数在全市 8 个市县中处于较低水平,低于温州市平均水平 16.50%及浙江省平均水平 18.70%。近 10 年,常住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从 2.63 万人增加到 6.59 万人,年平均增长率10、为 15.06%,高于温州市年均增长率 5.7%,高于常住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3.79%,老龄化增速发展。(2)老年人口结构特征老年人口结构特征未来未来 15 年内老龄化程度极速加剧、高龄人口快速年内老龄化程度极速加剧、高龄人口快速增长、失能失智老人增多增长、失能失智老人增多 从人口金字塔来看,龙港市 25-59 岁年龄段的人口较为密集,其中 45-49 岁年龄段人口数最多,在未来 15 年内老龄化程度将极速加剧。从老年人口结构来看,龙港市 60-70 岁人口比重大,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减少。80 岁以上人口 8453 人,占老年人比重 12.83%。根据温州市人口普查数据,近 10 11、年,全市 80 岁以上高龄人口增长 6199 人,增长率为 66.66%,高龄人口快速增长,高龄化趋势显著。失能失智老人 1997 人,占老年人比重 3.03%,随着近几年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也随之增加。(3)区域分布特征区域分布特征旧城区集中分布、向外集聚度逐渐降低旧城区集中分布、向外集聚度逐渐降低 龙港市老龄人口高聚集区主要分布在旧城区,外围区域呈现点状分布。即围绕旧城区向外递减、集聚程度逐步降低,局部外围核心组团呈现集聚态势。从老年人口分布来看,沿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江山第一社区联合党委、平等第一社区联合党委老龄人口较多,分别达 4212、3974、3925 人,新城开发12、建设中心老龄人口数最少,为 106 人。(4)老年抚养比特征老年抚养比特征老年抚养比不断提高、社会抚养压力不断增大老年抚养比不断提高、社会抚养压力不断增大 从老年抚养比来看,2020 年龙港市老年抚养比 20.99%,比 2010 年增长了 6 11.02 个百分点,其中云岩第一社区联合党委最高,超过 30%。从温州市各县市来看,龙港市老年抚养比最低,各社区联合党委中但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出生率不断减少,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社会保障负担加重、社会稳定隐患增大等问题要引以重视。第第2.2条条 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特征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特征(1)老养老机构类型特征老养老机构类型特征养老机构等级均为社13、区级养老机构等级均为社区级、小型机构、小型机构 龙港市现状共有乡镇(社区)级养老机构 15 所,其中江山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1 家、云岩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1 家、芦浦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3 家、舥艚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2 家、舥艚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1 家、沿江第四社区联合党委 2 家、白沙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1 家、白沙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2 家、龙江第一社区联合党委1 家、湖前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1 家。(2)养老机构床位特征养老机构床位特征万人人均床位数不达标,机构入住率总体偏低万人人均床位数不达标,机构入住率总体偏低 龙港市现状 15 家养老机构总床位数 680 床,现状万人人均床位数为 103 床14、/万名老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 33.09%,远低于浙江省民办(民营)机构床位比重达到 70%以上的要求。现状护理型床位数为 260 床,占比 38.24%,认知障碍床位数 20 床。现状养老机构已入住 400 人,入住率为 58.82%,总体入住率较低,空余床位数 280 床,其中舥艚第二社区联合党委入住率最高,达到 83.75%,舥艚第一社区联合党委最低,为 33.33%。(3)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特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特征设施覆盖率低、服务质量较弱设施覆盖率低、服务质量较弱 龙港市现状共有居家服务养老照料中心 74 家,不满足“一社区一机构”的标准。其中中对口、华中、西桥、高龙、环浦、九龙15、河、三园、云头垟、朝阳 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三星级。7 第三章第三章 供需矛盾供需矛盾分析分析 第第3.1条条 供需关系矛盾特征供需关系矛盾特征(1)老养老机构人床匹配度低、空间分布不均衡老养老机构人床匹配度低、空间分布不均衡 龙港市现状养老机构共有 680 张床位,1 万名常住老年人拥有 103 张床位,远低于浙江省 1 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的规划标准。在分区层面,满足 300 床/万名老人配置要求的社区联合党委仅占比 11.54%,不满足的地区占比高达 88.46%。由于老城区建设空间有限,养老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导致老年人数量高的老城区缺乏养老机构,而现状养老机构16、分布地老年人数中等偏下,养老机构与老年人空间分布的不匹配,导致老年人就近入住养老机构困难、养老机构床位闲置等重大问题。(2)大型养老机构空白、总体建设标准低大型养老机构空白、总体建设标准低 按照浙江省养老机构规模等级划分标准,龙港市现状养老机构床位数均小于100 床,属于乡镇(街道)级或村级养老机构,缺乏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根据乡镇级或村级养老机构床均建筑面积30m2/床的标准,现状养老机构的床均综合建筑面积建均达不到规范要求,亟需改造提升。(3)公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差距大公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差距大 龙港市现状 4 所公办养老机构整体环境良好,服务配套较齐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差异大,华17、中养老院、幸福托老院、仁孝养老院等 3 家建设标准高、床位实际利用率较高,而其他养老机构环境质量较差、基本配套设施老旧、服务水平不足,缺乏足够的活动和绿化场地,难以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功能需求。(4)医养结合程度不深医养结合程度不深 龙港市现状共有 9 家专科医院、2 家中医医院、2 家综合医院、1 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状医疗主要集中分布在旧城区。现 6 家状养老机构周边有医疗设施配套,占比达 42.86%,周边无医疗设施配套的占比高达 57.14%,旧城区外围养老机构距离医院较远,老年人就医不便捷,医养融合度低。(5)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待提质升级、智慧养老存在短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待提质升级、18、智慧养老存在短板 8 由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多为配建、结建或后期在用,往往存在面积不达标、功能用房等面积不达标、养老服务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龙港市现状74 家居家养老照料中心,9 家配套服务相对成熟,达到 3A 级标准,达标率为16.22%。另外,互联网在养老上的应用不足,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建设存在短板。9 第四章第四章 发展目标与需求预测发展目标与需求预测 第第4.1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生活品质”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推动产业化养老,构建“辐射全域、多元选择”的全域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实现老年友好城市19、的目标愿景,精心打响“幸福颐养龙港”养老服务体系样板示范。活力龙港幸福颐养活力龙港幸福颐养(2)阶段阶段目标目标 到 2025 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以龙港战略功能定位为引领,以提质增效为主线,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大养老机构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融合发展的社会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发展,逐步提高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使龙港市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依。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每万名老年人 300 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 60%以上。到 2035 年,按照龙港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发展的需求,不断更新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内容、优化基本养老服务20、内涵,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政策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创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提升显著,产业规模初具”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 1 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 80%,打响“幸福颐养龙港”养老品牌,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10 第第4.2条条 指标体系指标体系 基于龙港市养老服务建设目标,结合浙江省养老设施配套标准和龙港实际,确定以下 10 项养老设施重要指标。表表 4-1 龙港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指标表龙港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指标表 类类型型 序序号号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单位单位 2022年现状年现状指标指标 2025年年 2021、35年年 指标属指标属性性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1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比重%33.09%70%75%约束性 2 老年人床位总数量 床 680 2451 4335 约束性 3 万名老人床位数 床 103 300 300 约束性 4 护理型床位比重%38.24 60 80 预期性 5 每万名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 床 3 20 20 约束性 6 医养护结合养老机构比重%13.33 35 50 预期性 7 人均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平方米 0.22 0.1 0.2 预期性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8 步行 15 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覆盖率%68 80 100 预期性 9“一社区一设施”覆盖率%68 722、0 100 预期性 10 社区级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200以上 200以上 约束性 第第4.3条条 老龄人口规模预测老龄人口规模预测 综合线性增长法、年龄推算法、老龄化率预测法结果,本次规划取多组预测结果的平均值,最终确定:规划至 2025 年,龙港市老龄人口规模为 8.17 万人;规划至 2035 年,老龄人口规模为 14.45 万人。第第4.4条条 养老设施需求预测养老设施需求预测 按照老年人口预测规模,结合每 1 万名老人 300 床位的建设目标进行养老机构床位数预测。按每万名老年人设置不少于 20 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做到相对集中。11 预测至 2025 年,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需达 23、2451 床;至 2035 年,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需达 4335 床。至 2025 年,规划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60%,床位数达 1471 床;至 2035 年,规划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80%,床位数达 3468 床。至 2025 年,规划每万名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 20 床,需达 163 床;至 2035年,规划每万名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 20 床,需达 289 床。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养老机构床均用地面积标准,本次规划按照床均建筑用地面积 30-50 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测算,新城区新建或改建养老服务机构床均建筑用地面积 40 平方米及以上,老城区及其他组团新24、建或改建养老服务机构床均建筑用地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规划至 2035 年,龙港市养老机构总建筑用地规模达 12.42 公顷。表表 4-2 龙港市养老设施需求预测表龙港市养老设施需求预测表 年份年份 户籍老年户籍老年人口(万人口(万人)人)万名老人万名老人床位数床位数(床)(床)规划老人规划老人床位数床位数(床)(床)现有床现有床位数位数(床)(床)新增床新增床位数位数(床)(床)护理型床护理型床位数位数(床)(床)认知障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照护床位数数 2025 年 8.17 300 2451 590 1861 1471 163 2035 年 14.45 300 4335 590 374525、 3468 289 12 第五章第五章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第第5.1条条 配配建建标准标准(1)选址布局要求选址布局要求 区位:养老机构布局选址应符合温州市、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并优先设置在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交通:方便子女探望,适应老年人出行需求,尽量选址在公共交通方便可达的地段;避开邻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口路段。环境:应尽可能选择在阳光充足、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等环境优良的地段,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和储运基地。设施:市政条件便利,考虑医养结合,综合设置或尽可能邻近医疗卫生设施设置,以便就近得到医疗26、服务。(2)规划配建标准规划配建标准 按每 1 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为总体标准。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到 2025 年超过 60%,到 2035 年达到 80%以上。在龙港市域范围内,养老机构床位可以由市统筹设置,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服务。以龙港市为单位规划设置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按每万名老年人不少于 20 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的标准进行配置,做到相对集中。全市至少有 1 家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相对集中设置不少于 20 张的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根据老城区、城市新区和外围地区在生态环境、发展建设条件、土地价值等要素的不同,同时结合龙港市实际建设情况,采用不同的建设标准和建27、设强度。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区位、地价、建设条件等因素适当增加或减少。表表 5-1 差别化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强度一览表差别化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强度一览表 老城区老城区 城市新区城市新区 外围地区外围地区 床均用地面积(m2/床)30-40 40-50 40-50 容积率 1.2-1.5 1.0-1.5 0.8-1.2 建筑密度(%)35 25-30 35 第第5.2条条 分级引导分级引导(1)分级引导思路分级引导思路 13 基于龙港市镇改市,市域范围小,40 分钟车行圈可达的特征,龙港市养机构不延续传统“市级县(市、区)级街道(乡镇)级社区(村)级”分级体系进行布局,规划依据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28、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按照养老机构品质分级,以构建面向全市范围的“一级(优)构建面向全市范围的“一级(优)二级(良)”二级(良)”的全域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全域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构建分级养老机构体系,为市民提供多层次养老机构选择。(2)分级配建标准分级配建标准 一级(优)养老服务机构作为较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需要配套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同时,做好示范、科研、创新、精神支持、安宁、教育指导和培训等服务功能,打造环境优良、设施设备齐全、运营管理有序、养老服务全面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二级(良)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兜底型养老服务机构,需要配套生活起29、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等服务功能,打造环境良好、设施设备较齐全、运营管理较好、满足基本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3)分级配建分级配建结果结果 规划至 2035 年,龙港市共有一级(优)养老机构一级(优)养老机构 3 处处,分别为龙港市龙城康养中心、龙港市滨海康养中心、龙港市城西康养中心;共有二级(良)养老机二级(良)养老机构构 9 处处,分别为云岩医养服务中心、江山医养服务中心、人民医院康养中心、城关医养服务中心、城北康养中心、社会福利中心、新城医养结合中心、芦浦医养服务中心、北大洋康养中心。第第5.3条条 分类引导分类引导(1)分分类类引导思路引导思路 基于现状30、设施的角度,提出新建、改建、撤销新建、改建、撤销三三类类建设引导措施。新建类:规模应合理适度,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符合选址原则,邻近养老需求较为集中地区,远离污染,交通便利。改建类:指老城区在用地紧缺情况下,可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社区闲置用房、闲置学校、住宅房屋等,按照相关规范标 14 准改造为养老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满足老年人安静、安全等要求。撤销类:对年代已久,常年失修,建筑质量较差或鉴定为危房的机构养老设施,采取撤销的方式。(2)分类配建结果分类配建结果 规划至 2035 年,龙港市共有机构养老设施 12 处,新建处,新建 10 处,改建处,改建 2 处31、,处,撤销撤销 15 处处。第第5.4条条 总体空间布局总体空间布局 按照分级分类引导思路,规划至 2035 年,龙港市共有 12 处处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 12.5%,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 87.5%,涉及总床位数 4347 床床,万人老年机构床位数达 300 床床,能够满足远期预测养老机构服务需求。表表 5-2 养老机构总体布局一览表养老机构总体布局一览表 名称名称 建筑面建筑面积积(m2)规划床规划床位数位数 护理型护理型床位数床位数 认知障认知障碍照护碍照护床位数床位数 机构等级机构等级 建设类型建设类型 1 龙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8550 70 70/二级(良)改建 32、2 龙港市龙城康养中心 40454 610 500/一级(优)改建 3 龙港市城关医养服务中心 78000 300 300/二级(良)改建 4 龙港市滨海康养中心 12177 1064 616/一级(优)新建 5 龙港市北大洋康养中心 6460 216 216/二级(良)新建 6 龙港市云岩医养服务中心 8645 135 135 50 二级(良)新建 7 龙港市芦浦医养服务中心 11251 180 180 40 二级(良)新建 8 龙港市江山医养服务中心 28000 176 176/二级(良)新建 9 龙港市城西康养中心 60000 800 800 100 一级(优)新建 10 龙港市新城医养33、结合中心/260 200/二级(良)新建 11 龙港市城北康养中心/180/二级(良)新建 12 龙港市人民医院康养中心/356 288 100 二级(良)新建 15 第六章第六章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第第6.1条条 配建标准配建标准(1)设置原则设置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点一定要兼顾社区单元和服务半径双重标准,注重统分结合,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梯度承接发展。方便使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宜布置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坡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照料中心总面积内)。功能综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34、心建设应根据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或全托服务的特点和各项设施的功能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分区设置。具体设施功能配建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执行。资源整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宜结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布局,鼓励与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设施之间的部分功能用房实现共建共享和交叉使用。(2)配建功能配建功能 面向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主要配置使用频率较高的功能,如生活照料、膳食供应、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等基础服务,应提供下列服务:助餐:配餐点,有条件的可安排上门配送。日托: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包括阅览、书画、网络、棋牌、手工等日常文体35、活动。健康咨询:日常医护保健、保健讲座、慢性老年病防治等。心理慰藉:心理咨询、开解等。志愿服务:银龄互助、志愿者服务等。还可以结合不同社区的特征,因地制宜配置符合本地需求的特色功能。(3)配配建标准建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依托住宅地块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进行建设,并根据不同条件有所差异。龙港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建标准参照浙江 16 省及温州市相关标准执行。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把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配套公建用房,按照每百户(不足百户的按照百户计,下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每处不少于 300 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36、已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米、每处不少于 200 平方米集中配置;未达到配置标准的,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到位,有条件的已建成小区鼓励参照新建住宅小区执行。第第6.2条条 分级引导分级引导 随着居家养老需求进一步增长,品质化、专业化等要求也进一步增加,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能力,规划构建以“构建以“市市级级社区级”两级龙港市居家养老社区级”两级龙港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体系服务设施配建体系,实现服务半径 500-800 米,步行步行 15 分钟社区养老生活圈分钟社区养老生活圈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全覆盖。市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定位为居家到机构的过渡型设施,突出37、综合化、专业化、强调辐射带动作用。功能配置上,主要考虑专业化要求比较高的服务,如入托康复、老年大学教学等,并更强调力能的综合化、一站式服务,采用“养老服务综合体”、“微机构”等建设形式。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社区为单位,面向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主要配置使用频率较高的功能,如文体活动、膳食供应等。第第6.3条条 分类引导分类引导 基于现状设施特征,采用保留、新建、改建保留、新建、改建三三类类建设策略。保留类:对满足“一片区/社区一服务中心、一社区一照料中心”且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居家养老设施,原则上予以保留。新建类:目前未建,需要新建;现状已建,但由于规模、功能、可达性、权属等问题,有必要择址重38、建;社区内已建,但服务半径不能全覆盖。相应的主要可采用的建设模式包括新建、附建、置换等。改建类:已建有设施,但面积不达标、或者基本功能尚未齐全;现状设施规 17 模达标、基本功能已配足的社区,但缺乏老年食堂、医疗保健等随着生活条件变化而需求增长的功能;新建、增建的难度都很大,可采用将一部分功能嫁接到别的设施上,从而满足服务要求,如利用现有养老机构设施,附设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对改造为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采用的建设模式有原地扩建、功能植入、功能嫁接。第第6.4条条 总体空间布局总体空间布局 以“一社区一机构”为原则,构建步行 15 分钟社区养老生活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39、划至 2035 年,龙港市共设置 110 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片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处,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9处。近期保留现状9处、改建 65 处、新建 13 处;中远期规划新建 23 处。18 第七章第七章 规划规划实施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7.1条条 近期建设计划近期建设计划(1)近期建设目标近期建设目标 至 2025 年,龙港市老年人口约 8.17 万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目标 2451床,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 60%,护理型床位数达 1471 床;每万名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 20 床,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达 163 床。至 2025 年市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40、盖,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区步行 15 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服务半径 500-800 米。社区级设施建筑面积达到 200 平方米以上,8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筑面积达标。(2)近期建设重点近期建设重点 加快养老机构布局建设加快养老机构布局建设。加快保障型养老机构布局建设,有序实施沿江片区、龙江片区、白沙片区养老设施建设,建成辐射全域的康养联合体。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发展思路,重点加快推进床位数缺口大、老年人口密度高乡镇的养老机构建设,培育壮大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发展,加大各类养老服务项目补贴力度,打造实行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形成统一开放、竞41、争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加强设施用房保障加强设施用房保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保障,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落到实处。同时明确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探索社区养老顾问、“嵌入式”养老机构等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推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鼓励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社会资本健康养老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医42、养结合机构。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积极推动养老养生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疏解市域养老压力。结合 5G、物联网、AI 等新科技为智慧养 19 老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建设一批生态型、文化型、运动型的智慧养老基地,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及养老需求贡献移动方案。(3)近期供需状况分析近期供需状况分析 至 2025 年,全市共需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数 1823 张,其中缺口较大的主要为沿江片区、龙江片区、白沙片区等,均位于龙港北部,是近期增加机构床位数的重点区域。从老年人口分布看,近期除了沿43、江第四社区联合党委、白沙第二社区联合党委外,其余片区均为老年人口数量多,分布密集,这些片区在完善近期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需着重关注镇区养老设施的扩建、改建或新增。表表 7-1 近期需规划、增加床位数预测表近期需规划、增加床位数预测表 片区片区 现状床位现状床位数(床)数(床)2025 年老龄年老龄人口数人口数 需规划床位数需规划床位数(床)(床)需增加床位数需增加床位数(床)(床)龙江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125 4928 148 23 龙江第二社区联合党委/3488 105 105 龙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4868 146 146 龙江第四社区联合党委/3958 119 119 沿江第一社区联合党44、委/3650 110 110 沿江第二社区联合党委/3793 114 114 沿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5224 157 157 沿江第四社区联合党委 100 3057 92 8 白沙第一社区联合党委/2538 76 76 白沙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115 3635 109 6 白沙第三社区联合党委/3469 104 104 湖前第一社区联合党委/2951 89 89 湖前第二社区联合党委/1930 58 58 湖前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30 4287 128 98 江山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45 5862 176 131 平等第一社区联合党委/5496 165 165 舥艚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30 3722 45、112 82 舥艚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80 3458 104 24 舥艚第三社区联合党委/2922 88 88 芦浦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105 4368 131 110 云岩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50 3963 119 69 新城开发建设中心/300 4 56 20 总计 680 81700 2451 1823(4)近期建设计划近期建设计划 规划近期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共有 23 处,其中保留现状 14 处、新建 7 处、改建 2 处、撤销 1 处。表表 7-2 养老机构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养老机构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建设建设类别类别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用地面用地面积(积(m2)拟建床拟46、建床位数位数 实施期限实施期限(年)(年)1 龙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改建 龙港市龙翔路 2259 弄80 号 5253.28 70 2023 2 龙港市龙城康养中心 东海大道以南,时代大道以东 17891 610 2023 3 龙港市城关医养服务中心 新建 现状城关医院 17799.82 300 2025 4 龙港市滨海康养中心 时代大道以北、滨海大道以南 51588 1064 2025 5 龙港市北大洋康养中心 龙港市舥艚北大洋社区(原舥艚新城学校)6733.27 216 2023 6 龙港市云岩医养服务中心 龙港市云岩鲸头社区龙船路 55 号(原云岩小学)3973.29 135 2023 747、 龙港市芦浦医养服务中心 龙港市芦浦社区镇前路98 号,北面至芦浦年糕桥 5366.61 180 2023 8 龙港市江山医养服务中心 龙港市江山社区湖振线以西 10046.57 176 2023 9 龙港市城西康养中心 龙金大道西片区(新斗门社区)5253.28 800 2025 10 龙港市白沙养老服务中心 撤销 龙港市龙翔路 2259 弄80 号 5000 90 2023 规划至 2025 年,龙港市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87 处处,每个社区均建成 1 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1 个市级大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近期项目以补足设施为主,通过保留现状保留现状48、 9 处、提升处、提升 65 处、处、新建新建 13 处,处,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按照浙江省基本配套要求进行配建。第第7.2条条 实施保障实施保障建议建议(1)规划实施机制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衔接传导加强规划衔接传导。本规划经批准后,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落实具 21 体地块和控制指标),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应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将各类养老机构的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床位数和空间位置落实到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并采取实位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等不同方式,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落地和控制要求作出细化规定。加强养老机构用地管理加强养老机构用地49、管理。在编制详细规划或修改详细规划时,应根据批准实施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实各类养老机构用地需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自然资源部门应根据批准实施的详细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结合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政策标准,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需要配套建设的各类养老机构用地或用房面积,并将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近期养老机构布局规划项目的用地需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履行业务监管职能,加强宏观引导、行业规范、规划编制、业务指导、信息发布等工作。与住建、国土、发改等相关部门,形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严格监管的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相关配50、套政策、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保障龙港市养老服务设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立弹性控制机制建立弹性控制机制。由于规划项目具有不确定性,本规划应跟踪人口动态发展变化,根据老年人实际增长情况、龙港市社区情况,以及其他重大规划的编制及调整,适时对本次专项规划内容进行动态修订。对于已纳入专项规划的机构养老项目,可按照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增补或退出,并由民政局审核确认并实施监督,过程中须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性质不发生改变。按照项目的区位、进度、运营条件等方面进行选,保证到 2035 年龙港市域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2)养老政策衔接养老政策衔接 鼓励发展鼓励发展综合照护模式综合照护模式。支持有51、条件的养老机构向社区开放,提供日间照护、助餐、全托等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支持现状独立功能的日间照护中心、助餐服务场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补充其他服务功能,发展综合照护服务。支持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功能性养老服务设施为支撑,以家门口服务站点、乡村 22 睦邻点为延伸,强化社区医养、康养等资源对接,打造社区“养老服务联合体”。鼓励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为医疗机构入驻提供场地和设施,方便老年人获取医疗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内设置52、医疗机构提供支持、指导。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等形式开展合作,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接受医疗服务提供便利。加快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综合运用各类智能化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能级。衔接养老服务新需求与新标准衔接养老服务新需求与新标准。加强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动态监测,鼓励地方政府根据辖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支持在本规划养老服务类型的基础上,探索新型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与服务形态,相关空间需求优先由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提供。动态衔接养老服务相关标准的变化,本规划中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使用情况可根据新标准进行调整。本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无法满足新标准需求的,及时启动规划调整。23 图集目录图集目录 01-行政区划图 02-现状老龄情况分布图 03-养老机构布局现状图 0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布局现状图 05-老龄情况预测图 06-近期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图 07-近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布局规划图 08-养老机构总体布局规划图 0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体布局规划图 0102030405060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