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4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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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0485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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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编制日期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建 设 单 位(盖 章):科 技 有 限 公 司:2024 年 1 月供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使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953 塑料鞋制造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32、制鞋业;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2、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3C040133 号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占比(%)8.00施工工期无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 20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工程专项设置情况参照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具体见表表 1-1。2表表 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3、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中规定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根据表 4-18 分析,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Q)=0.012336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4、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 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规划名称:xx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xx市xx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调整)(20082020)审批机关:审批机关:xx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xxxx新材料高新5、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xx政综20238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 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性分析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性分析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名普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是xx区委、区政府为促进石化产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而设立。该产业园区位于规划中的驿峰路工业走廊、东起城市起步区西侧,西至“324”福厦公路,北至驿峰路以北 760 米,南接山普公路,充分利用废转盐场、盐碱地及山坡丘陵地,按照“能大则大,能并则并”原则,规划总面积 18.75k6、m2。开发区一期工程 3.67km2,总投资约 5.3 亿元(七通一平)。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为以石化产业为主体,以电子、轻工、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的多功能现代化综合园区。3项目位于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xx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中的普安开发区组团,普安开发区组团以发展轻污染的电子、轻工、精细化工及一般制造业为主。项目主要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属轻污染的轻工项目(一般制造业),符合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规划。1.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本项目出租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闽2020 x7、x区不动产权第 0003937 号,见附件 5),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xx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详见附图附图 9),项目选址区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为工业活动,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xx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土地使用规划。1.3 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根据 xx市xx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调整)(20082020)(详见附图附图 8),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为工业活动,因此符合xx市xx石8、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4 生态功能相符性生态功能相符性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根据 xx市xx区生态功能区划(见附图附图 11),项目所在地处于xx区南部中心城区生态功能社区(520250506)内,主导功能为中心城区生态环境,辅助功能为工业生态。项目为工业企业,其建设性质与该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相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生态公益林,且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与xx市xx区生态功能区划相符合。1.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合性9、分析对照x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其调整方案,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不位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根据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 号)中的附件“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项目位于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且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主要10、从事鞋垫生4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不属于“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特别规定的行业内;故项目建设符合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 号)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表表 1-2与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一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表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11、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 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1.本项目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不属于重点产业、产能过剩行业、不属于煤电项目和氟化工项目;2.所在区域周边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12、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漳州、xx、莆田、宁德等 6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 A 排放标13、准。1.本项目为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不涉及总磷排放、重金属重点行业,本次重新报批项目不涉及新增VOCs 排放。2.不涉及特别排放限值;3.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xx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符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中的附件“xx市总体准入要求”,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项目所在区域xx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505053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xx区一般管控单元”,所在区域14、水环境质量较好,且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5均可达标排放;项目主要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不属于“xx市总体准入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特别规定的行业内;故项目建设符合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表表 1-3与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一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表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除湄洲湾石化基地外,其他地方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xx高新技术产业开15、发区(xx园)、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xx台商投资区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3.xxxx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新增铅、汞、镉、铬和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化工(单纯混合或者分装除外)、蓄电池企业应限制规模,有条件时逐步退出;xx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制浆造纸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xx永春工业园区严禁引入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园)禁止引入新增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项目;xx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引进电镀、涉剧毒物质、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等的环境16、风险项目。5.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禁止新建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xx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 VOCs 排放 1.2 倍削减替代。本次重新报批项目不涉及新增VOCs 排放。符合6表表 1-4与xx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与xx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ZH35050530001xx区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17、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2.禁止随意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项目位于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最近敏感目标为东南侧约 340m 顶后郭自然村,在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存在废气扰民的情况。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湄洲湾海域环境质量目标为海水水质18、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北侧厂界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其他侧声环境厂界质量目标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之后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资源和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19、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主要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经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可知,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为允许类;同时,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取得了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闽发改备2023C0401337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通知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120、880 号文),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通知的要求。与园区负面清单准入分析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 年修订版)的通知(泉港政综202389 号),“同意取消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6.4.2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同时专家组建议:xxxx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仍需严格管控产业项目准入,确保引进项目符合园区主导产业规划及国家、省、市有关的安全环保规定。”本项目为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符合园区主导产业规划21、及相关安全环保规定。1.6 与与 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的通知(泉环保大气通知(泉环保大气20205 号)的符合性分析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 xx市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泉环保大气 2020 5 号),项目涉及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如下:(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2)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3)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项目拟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生产和使用环节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22、状态时容器保持密闭,有机废气能够得到有效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提高废气净化效率,严格落实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要求。具体详见表 1-5。表表 1-5项目建设与泉环保大气项目建设与泉环保大气20205 号的符合性分析号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任务通知相关措施本项目1大 力 推进 源 头替代,有效 减 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项目使用的 EVA 颗粒属于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涉及的 EVA 颗粒为正规采购并符合23、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企业相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登记 VOCs 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2全 面 落实 标 准要求,强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根据通知要求储存环节采用密闭容器,含 VOCs 废活性炭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8化 无 组织 排 放控制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24、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集中清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 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 VOCs 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按时对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闭,妥善存放,集中清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3聚 焦 治污设施“三率”,提 升 综合 治 理效率按照规定期限组织企业对现有 VOCs 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25、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对达不到要求的 VOCs 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项目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不属于单独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项目废气均设有集气罩进行收集,减少无组26、织的排放。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项目废气均设有集气罩进行收集,减少无组织的排放,并要求建设单位设置的风机风量在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按27、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 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企业将遵守“同启同停”的原则,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停运处理设施。要求 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28、投入使用。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项目将使用碘值不低于 800毫克/克的活性炭且足量添加,并安排专员及时更换。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泉环保大气20205 号)的相关要求。1.7 小结小结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29、市总体规划,与xx市xx区生态功能区划相符,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1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xxxx科技有限公司位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1269号,项目生产厂房系向泉州市xx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租赁厂房和办公室总建筑面积2000m2,用于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15日委托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xx市xx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泉xx环评2023表29号,审批规模为:年产30、EVA鞋垫500吨、年破碎、分拣废锂离子电池100吨,生产设备:注塑机4台、破碎机1台、电池破碎机4台、修边机1台。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尚未引入生产设备,目前厂房仍为闲置状态。建设单位为顺应市场需求,决定调整产品产能,并对相应生产设备进行调整,生产工艺未变化,由于调整后的产能、污染物排放等发生重大变动,需对项目的环评文件重新报批。本次重新报批设计产能:年产EVA鞋垫100吨、年破碎、分拣废锂离子电池1800吨。拟招聘员工人数5人,均不住厂,年运营天数为300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目前尚未投入建设,拟于环评审批后投入建设。项目主要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根据中华人31、民共和xx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的有关规定,鞋垫生产加工属“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32 制鞋业 195,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 3 吨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回收的废锂离子电池主要来源于手机、手机充电宝、移动充电设备、电动剃须刀、锂离子电池储能设备、电动工具、运输设备和汽配等电子器件所需的废锂离子电池,回收的废锂离子电池均已完成放电,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锂离子电池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环境危害性较小,因此废锂离子电池不属32、于危险废物;项目破碎、分拣的废锂离子电池,仅涉及单纯的破碎、分拣(分拣),故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综上所述,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于 2023年 12 月 11 日委托本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附件 1)。本技术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11表表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32、制鞋业 195*/有橡胶硫化工艺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溶年用溶剂33、型胶粘剂剂型胶粘剂 10 吨及以上的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理剂 3 吨及以上的吨及以上的/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电池、废油加工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2.2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34、池破碎分拣项目(2)建设地点: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3)建设单位:xxxx科技有限公司(4)建设规模: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总共 2000m2(5)总 投 资:100 万元(6)生产规模:年产 EVA 鞋垫 100 吨、年破碎、分拣废锂离子电池 1800 吨(7)职工人数:拟招聘员工 5 人(均不住宿)。(8)工作制度:根据项目生产工艺要求和生产加工特点,年运营天数为300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重新报批前后内容主要变化情况表表 2-2。表表 2-2重新报批前后重新报批前后工程概况工程概况2.3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12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表 2-2,建设内容具体详35、见表表 2-3。表表 2-3主要产品方案表主要产品方案表产品名称原环评产能(t/a)重新报批产能(t/a)备注(t/a)EVA 鞋垫500100-400破碎、分拣废锂离子电池1001800+1700t表表 2-4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2.4 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对厂区布局合理性分析如下:(1)厂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较低,均采取墙体隔声,生产设备均放置于车间内,并设置在车间的东侧和中部,较大距离地远离出租方厂界东南侧的居民点,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收集设施设置在注塑机的上方,尽可能的收集废气36、,处理设施设置在注塑机的旁边,便于收集处理。(2)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顺畅、厂区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布置比较紧凑、物料流程短,厂区总体布置有利于生产操作和管理,主出入口靠近道路,方便进出。综上所述,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考虑了建、构筑物布置紧凑性、节能等因素,功能分区明13确,总图布置基本合理。2.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表 2-5。表表 2-5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2.6 主要原辅材料、能源主要原辅材料、能源主要原辅材料、能源用量情况见表表 2-6。表表 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用量、能源用量情况情况表表主要原辅材料特性:(1)EV37、A 颗粒:常温下为固体,加热融熔到一定程度变为能流动,并具有一定黏度的液体,具有良好的缓冲、抗震、隔热、防潮、抗化学腐蚀等优点,且无毒、不吸水.(2)废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是指分别用二个能可逆地嵌入与脱嵌锂离子的化合物作为正负极构成的二次电池。本项目回收的废锂离子电池主要来源于手机、手机充电宝、移动充电设备、电动剃须刀、锂离子电池储能设备、电动工具、运输设备和汽配等电子器件所需的废锂离子电池,回收的废锂离子电池均已完成放电。2.7 公用工程公用工程2.7.1 给排水给排水(1)生活用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员工 5 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和xx省地38、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及xx市实际用水情况,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取 50L/(d人),住厂职工生活用水取 150L/(d人),工作时间取 300 天/年,则生活用水量为 0.25t/d(75t/a),生活污水以生活用水的 80%计,则生活污水量为 0.2t/d(60t/a)。项目生活污水拟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14三级标准(其中 NH3-N 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的B 级标准)和xx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xx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39、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湄洲湾。(2)生产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分析,项目注塑后产生的有机废气温度高于常温,故需使用喷淋塔对有机废气进行降温,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的外部规格拟设置为直径 0.4m高度 1.5m,喷淋塔内储水池的储水量约为 0.3m3,喷淋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蒸发需进行补充水量,每天喷淋塔需补充水量约为 0.03m3/d(9m3/a)。为保证水质满足废气的处理效果,喷淋塔循环水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定期更换,预计一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废水量约为0.3m3,更换下来的废水量为 0.3m3/a,这部分废水更换后做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40、。由以上分析可知,项目总用水量为 0.28t/d(84t/a),生活污水量为 0.2m3/d(60t/a)。2.7.2 水平衡图水平衡图备注:喷淋塔定期更换的废水(备注:喷淋塔定期更换的废水(0.3t/a)作为)作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列入水平衡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列入水平衡图。图图 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8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8.1 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调查及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建设单位租用xx市xx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作为项41、目生产使用,利用现有建筑设施建设本项目;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安装、环保设施的安装和建设,产污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等,因此本项目无相关土建项目。主要工程流程如下所示。15图图 2-2 项目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图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装修材料、运输车辆尾气、扬尘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2.8.2 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如下图所示:*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8 与原有项目污染的影响分析与原有项目污染的影响分析2.8.1 原有工程环保手续情况原有工程环保手续情况项目生产厂房系向xx42、市xx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租赁厂房和办公室总建筑面积2000m2,用于从事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15日委托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xx市xx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泉xx环评2023表29号,审批规模为:年产EVA鞋垫500吨、年破碎、分拣废锂离子电池100吨。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尚未引入生产设备,目前厂房仍处于闲置状态。2.8.2 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项目重新报批前后主要原辅材料种类未发生变动,主要是产品(EVA 鞋垫)产能减少43、400 吨,产品(年破碎、分拣废锂离子电池)产能新增 1700 吨,对应所需的原辅材料减少;详见表表 2-6;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详见图图 2-1;生产设备注塑机减少 3 台,废电子破碎机新增 6 台,详见表表 2-5。2.8.3 重新报批前项目污染源分析重新报批前项目污染源分析重新报批前项目污染源情况根据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核算。(1)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60t/a(0.2t/d),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 NH3-N 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44、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的 B 级标准)和xx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16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xx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 标准后,最终排入湄洲湾峰尾港口海域。(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 EVA 鞋垫注塑成型有机废气、投料粉尘、注塑成型产生的恶臭气味。投料粉尘EVA 颗粒投料过程中有少量粉尘逸出,项目使用的 EVA 料为颗粒状原料,粒径较大,且投料过程加盖处理,投料产生的粉尘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本次评价仅进行定性评价,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45、注塑成型有机废气EVA 鞋垫注塑成型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参考我国塑料加工手册及美国国家环保局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查研究等相关资料,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中,有机废气的产生量以原料量的 0.35kg/t 计,EVA 颗粒用量为 5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175t/a,在污染物产生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引风机(风量10000m3/h)引至 15m 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成型年工作时间 2400h。注塑成型恶臭在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因塑料原料受热会产生轻微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该轻微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本次评价46、仅进行定性评价,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拟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拟经一套“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取 80%,废气经“喷淋塔+除湿器”冷却降温后,进入活性炭设施的废气温度为常温,活性炭设施进口湿度为 6%,根据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去除率在 90%以上,考虑到废气的产生浓度较低等因素,日常稳定效率按 60%分析。项目拟配套总风机风量为 10000m3/h,年排放废气量 2400 万m3,对于一次性吸附工艺,当排气浓度不能满足设47、计或排放要求时应更换吸附剂,项目应及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17表表 2-7项目项目废气产排量一览表废气产排量一览表生产工序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注塑成型工序有组织10000m3/h非甲烷总烃5.830.05830.14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2.330.02330.056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1460.035加强车间密闭-0.01460.035根据表 2-7 所述,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表 9 4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限值。(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于注塑机、破碎机和风机等设备,参考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上述设备的噪声源强在 7585dB(A)。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北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70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其他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65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49、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材料、注塑和修边产生的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水。废原料包装材料产生量 1.6t/a,边角料产生量 1t/a,边角料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喷淋废水产生量 0.3t/a,废活性炭产生量 0.3168t/a,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2.8.4 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原环评内容尚未投产,现有工程无需要整改内容。18三、区域环境质量50、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水环境水环境3.1.1 水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周边主要的地表水体为菱溪,根据xx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2004 年 3 月),菱溪全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域为雨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一般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环境功能类别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详见表表 3-1。区域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xx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湄洲湾峰尾港口海域三类区。xx湄洲湾三类区主导功能为工业用水、航运,辅助功能为旅游、养殖、纳污,水质保护目51、标为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因此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的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详见表表 3-2。表表 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摘录)单位:单位:mg/L序号项目1水温认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控制在:认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控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无量纲)693溶解氧(DO)6532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46105氨氮(NH3-N)0.51.01.52.06石油类0.050.050.51.0表表 3-2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摘录摘录)52、单位单位 mg/L项目第一类第二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pH(无量纲)7.58.5;同时不超现出该海域正同时不超现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常变动范围的 0.2pH 单位单位6.88.8;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 0.5pH 单位溶解氧(DO)6543化学需氧量(COD)234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345无机氮(以 N 计)0.200.300.400.50活性磷酸盐(以 P 计)0.0150.030.0300.045石油类0.050.300.50水温()人为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 1,其它季,其它季节不超节不超过过23.1.2 水环境质量现状53、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 2023 年xx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xx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 年度)(202319年 6 月 5 日发布),2022 年,xx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主要流域和 12 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类水质达标率均为 100%。小流域类水质比例为 94.7%。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优。全市主要流域 14 个国控断面、25 个省控断面类水质为100%;其中,类水质比例为 46.2%。全市 34 条小流域的 39 个监测考核断面(实际监测 38 个考核断面,厝上桥断流暂停监测)类水质比例为 94.7%(36 个),类水质比例为 5.3%(2 个,分别为晋江九十九溪乌边港桥断54、面、惠安林辋溪峰崎桥断面)。全市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站位共 36 个(含 19 个国控点位,17 个省控点位),一、二类海水水质站位比例 94.4%。据此分析,湄洲湾海域现状水质能够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说明湄洲湾海域水质现状良好。3.2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3.2.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参照原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选用一次值作为限值执行,见表表 3-3。表表 3-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摘录55、)摘录)序号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g/m3)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24 小时平均1501 小时平均500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 小时平均801 小时平均200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10um)年平均7024 小时平均1504一氧化碳(CO)24 小时平均40001 小时平均100005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2.5um)年平均3524 小时平均756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1601 小时平均2007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值20003.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常规污染物根据xx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公示的2022 年xx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网址:20h56、ttp:/ 3-4。表表 3-42022 年年 13 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摘录)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摘录)项目SO2(mg/m)NO2(mg/m)PM10(mg/m)PM2.5(mg/m)CO(95 百分位)(mg/m)O3(8h)(90 百分位)(mg/m)xx区0.0050.0100.0300.0160.70.128标准限值0.0600.040.070.0354.00.16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上表可知,评价区域内 SO2、NO2、PM10、PM2.5、CO 和 O3监测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项目所在57、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属于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本评价引用xx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于 2021 年 03 月 20 日03 月 26 日(7 天)委托xx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171312050312)在(香芹村),监测点(香芹村)位于本项目东南侧 1100m 处。监测结果见表表 3-5。引用监测数据有效性分析该环境空气检测报告中监测数据的监测时间为 2021 年 03 月,属于近三年内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于本项目的 5km 范围内;监测单位为xx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属于有相应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故从监测时间、监测单位、监测区域以及区域污染源变化情况分析,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58、符合相关要求,引用数据有效。监测结果表表 3-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非甲烷总烃2.0mg/m3)的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尚好。相关引用的监测资料见附件附件 8。213.3 声环境声环境3.3.1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项目北侧隔出租方 20m 空地为驿峰西路,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59、具体详见表表 3-6。表表 3-6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摘录)单位:单位:dB(A)时段声环境功能类别环境噪声限值昼间夜间3 类65554a70553.3.2 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 50m 范围内无敏感点,无需监测。3.4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5 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因此不涉及电磁辐射。3.6 地下水、土壤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规定:原则上不60、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7 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目标见表表 3-7,环境敏感目标图见附图附图 3。表表 3-7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名称中心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人口规模(人)环境功能区划相对厂址方向相对厂界距离(m)XY大气环境(500m)顶后郭自然村118.83359325.125762居民150 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ES340声环境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敏感点水环境菱溪-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W1490地下水厂界外 500m 范61、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本项目无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备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人口数为 500m 范围内的人口数。223.8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1)保护菱溪和湄洲湾海域水质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菱溪水质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湄洲湾海域水质可达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2)确保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3)确保所处区域声环境质量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其他侧厂界声62、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北侧厂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9 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的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因此本项目不进行施工期影响分析。3.10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 NH3-N 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的 B 级标准,即 45mg/L)及xx区污水63、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 标准后,最终排入湄洲湾峰尾港口海域,详见表表 3-8。表表 3-8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类别执行标准pH(无量纲)COD(mg/L)BOD5(mg/L)SS(mg/L)NH3-N(mg/L)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6950030040045*xx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6930015023035本项目执行标准693001502303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64、级标准中的 A 标准6-95010105备注:“*”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级(2)废气排放标准EVA 鞋垫注塑废气及投料废气项目 EVA 鞋垫注塑成型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表 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表 3-9。EVA 鞋垫注塑恶臭废气23项目 EVA 鞋垫注塑成型过程中会产生轻微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标准限值,详见表表 3-10。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65、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96 号),企业在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的标准要求。表表 3-9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注监控点浓度(mg/m)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15100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备注:“*”标准来源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66、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表表 3-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放标准(无量纲)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量纲)臭气浓度15200020表表 3-11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口名称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浓度(mg/m3)无组织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h 平均浓度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非甲烷总烃(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67、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详见表表 3-12。表表 3-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摘录)单位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类别环境噪声限值昼间夜间3 类65554 类7055(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分类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24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68、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的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3.11 总量控制指标分析总量控制指标分析(1)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控制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2)新增排放权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xx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 标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表 3-13。表表 3-13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项目产生69、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生活污水(t/a)60/60COD0.0180.0160.0032NH3-N0.00210.00180.0003根据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xx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泉环保2020129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不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范围,不需要进行排污权交易。有机废气本评价新增 VOCs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表 3-14。表表 3-14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项目污染物产生量(t/a)处理后的削减量(t/a)处理后的排放量(t/a)原环评核定排放量(70、t/a)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280.01680.01120.056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0700.0070.035全厂有机废气排放量合计0.0350.01680.01820.091根据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 202150 号)及xx市xx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xx区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替代暂行管理方法的通知(xx环保202062 号),陆域“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关于“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 VOCs 排放 1.2 倍削减替代”。项目新增 VOCs排放总量为:0.0182t/a,VOCs 需消减替代量为:0.02171、84t/a。原环评项目允许排放量 0.091t/a,故本次重新报批项目 VOCS未新增排放量,无需进行总量替代。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 环境 保护 措施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调查及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建设单位租用xx市xx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生产使用,利用现有建筑设施建设本项目;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安装、环保设施的安装和建设,产生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和固废等,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将减弱并消失。4.1.1 对设备安装噪声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对设备安装噪声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72、定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其次,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局部声级过高。(3)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减少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持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4)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可得到控制,施工结束即影响消失。4.1.2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及措施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及73、措施分析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可同厂区内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废料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废料应送至相关场所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 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1 废气源强核算废气源强核算项目废气主要为 EVA 鞋垫注塑成型有机废气、投料粉尘、注塑成型产生的恶臭气味。(1)投料粉尘EVA 颗粒投料过程中有少量粉尘逸出,项目使用的 EVA74、 料为颗粒状原料,粒径较大,且投料过程加盖处理,投料产生的粉尘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本次评价仅进行定性评价,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2)注塑成型有机废气26EVA 鞋垫注塑成型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参考我国塑料加工手册及美国国家环保局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查研究等相关资料,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中,有机废气的产生量以原料量的 0.35kg/t 计,EVA 颗粒用量为 1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035t/a,在污染物产生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引风机(风量 10000m3/h)引至 15m 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75、成型年工作时间 2400h。(3)注塑成型恶臭在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因塑料原料受热会产生轻微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该轻微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本次评价仅进行定性评价,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拟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拟经一套“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取 80%,废气经“喷淋塔+除湿器”冷却降温后,进入活性炭设施的废气温度为常温,活性炭设施进口湿度为 6%,根据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去除率在 90%以上,76、考虑到废气的产生浓度较低等因素,日常稳定效率按 60%分析。项目拟配套总风机风量为 10000m3/h,年排放废气量2400 万 m3,对于一次性吸附工艺,当排气浓度不能满足设计或排放要求时应更换吸附剂,项目应及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表表 4-1项目项目废气产排量一览表废气产排量一览表生产工序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注塑成型工序有组织10000m3/h非甲烷总烃1.170.01170.028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0.470.00470.0112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77、.00290.007加强车间密闭-0.00290.007根据表 4-1 所述,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表 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限值。4.2.2.3 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放口情况表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放口情况表27表表 4-2废气治理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废气治理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排放形式运行时间处理能力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2400h/a10000m3/h80%活性炭吸附60%是表表 4-3废气78、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气筒编号及名称排放口基本情况高度(m)排气筒内径(m)烟气温度()类型地理坐标ENDA001 排气筒150.540一般排放口118.82924925.1982694.2.1.4 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核算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核算(1)非正常排放情形及排放源强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因风机故障或环保设施检修过程中企业不停产,导致废气收集效率降低,而造成废气非正常排放,环评分析最坏情况,即收集效率为 0,直接呈无组织排放;因喷淋塔损坏/除湿器损坏/活性炭老化未及时更换,导致处理效率下降,而出现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环评分析最坏情况,即处79、理效率为 0,未处理废气按正常工况有组织产生速率核算。废气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表 4-4。表表 4-4废气非正常排放量核算废气非正常排放量核算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标准达标情况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注塑成型非甲烷总烃0.470.0047501.5达标(2)非正常排放防治措施针对以上非正常排放情形,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营期间采取以下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规范生产操作,避免因员工操作不当导致环保设施故障引发废气事故排放。定期对生产设施及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避免非正常排放出现后才采取80、维护措施。综上,项目在采取上述非正常排放防范措施后,非正常排放发生频率较低,非正常排放下污染物排放量较少,非正常工况可及时得到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2.1.4 废气治理措施评述废气治理措施评述项目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鞋工业(HJ 1123-2020)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28加工工业(HJ1034-2019),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为可行性技术。(1)废气收集效果可行性分析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采用外部排风罩的上吸罩。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员工进出时及时关闭。本项目81、车间拟设计总风量为 10000m3/h,本项目的废气收集可以满足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要求。控制风速监测项目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 GB/T16758、AQ/T 42742016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米/秒。可行性分析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项目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建议项目生产车间尽可能密闭,减少横向通82、风,防止横向气流干扰。参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的通知”(京环发201533 号)中附件 2“不同情况下的集气效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项目废气收集效果可满足要求(详见下表)。表表 4-5集气效率可行性分析集气效率可行性分析类别控制效率条件集气效率(%)本项目情况本项目集气效率取值(%)密闭操作VOCs 通过密闭管道直接排入处理设施,不向大气无组织排放;或在密闭空间区域内无组织排放但通过抽风设施排入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区域、人员、物料进出口均处于负压操作状态,并设有压力监测器100无该类情况/VOCs 在密闭空间区域内无组织排放但通过抽风设施排入处理设施,无组织83、排放区域处于负压操作状态,并设有压力监测器90生产车间设置为密闭空间,设置抽风设施排入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区域处于负压操作状态80(考虑人员进出影响,本评价计算过程取80%)排气柜VOCs 在非密闭空间区域内无组织排放但通过抽风设施排入处理设施,且采用集气柜作为废气收集系统。80无该类情况/外部吸(集、排)气罩VOCs 在非密闭空间区域内无组织排放但通过抽风设施排入处理设施,且采用外部吸(集、排)气罩作为废气收集系统。60无该类情况/无集气设施无废气收集系统或抽风设备不运行的0无该类情况/(2)活性炭吸附29本项目采用蜂窝活性炭,活性炭吸附法适用于大风量、低浓度、温度不高的有机废气治理,具有工84、艺成熟、效果可靠,易于回收有机溶剂,设备简单、紧凑,占地面积小,易于使用、便于维护管理等特点。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被吸附,起净化作用。活性炭表面有疏水性,比表面积大,因而具有优异的吸附性能,可使有机溶剂吸附在其表面上,从而使废气得到净化,经净化后的气体可直接排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活性炭碘值问题的回复”: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的,建议选择与碘值 800 毫克/克颗粒状、柱状等活性炭吸附效率相当的蜂窝状活性炭,并按照设计要求足量添加85、及时更换。鉴于本项目有机废气的处理效果主要取决于项目装置中活性炭的处理能力,为了确保本项目有机废气达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应选择碘值较高的蜂窝状活性炭,并对 TA001 处理设施每年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3)处理可行性分析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拟经“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根据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活性炭对有机86、废气的去除率在 90%以上,考虑到废气的产生浓度较低等因素,日常稳定效率按 60%分析,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表 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表 2 排放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气的防治措施是可行的。4.2.1.5 废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废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2022 年xx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周边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是东南87、侧 340m 处的顶后郭自然村,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较小,正常排放时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及非正常工况排放。4.2.1.6 废气监测要求废气监测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1 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可知,本项目属于重点管理类,项目为非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本项目的监测频次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进行,废气常规监30测要求见表表 4-6。表表 4-6废气排放标准、监测要求88、一览表废气排放标准、监测要求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污染源排放标准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注塑成型工序有组织DA00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10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2000 无量纲)处理措施进、出口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1 次/年无组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9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颗粒物1.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20 无量纲)厂界上风向1 个点、下风89、向 3 个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1 次/年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即厂区内非甲烷总烃 1 小时浓度值10mg/m3,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在生产车间外 1m,不低于 1.5m 高度处,监控点不少于 3 个非甲烷总烃1 次/年4.2.2 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2.1 污水源强核算污水源强核算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60t/a(0.2t/d),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 NH3-N90、 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的 B 级标准)和xx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xx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 标准后,最终排入湄洲湾峰尾港口海域,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BOD5:150mg/L、SS:230mg/L、NH3-N:35mg/L。表表 4-7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本厂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91、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生活生活污水CODcr间接排放xx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30t/d 化粪池A2O+MBR膜法等83.33%是BOD593.33%SS95.65%氨氮85.71%31表表 4-8生活污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生活污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废水产生装置/工序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处理前xx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废水排放量(t/a)出水浓度(mg/L)排放量(t/a)卫生间生活污水CODcr603000.01860500.0032BOD51500.009100.0006SS2300.0128100.0006氨氮350.002192、50.0003表表 4-9生活污水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监测要求一览表生活污水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监测要求一览表编号及名称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监测要求类型地理坐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东经北纬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 NH3-N 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的 B 级标准,即 45mg/L)及xx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排放口COD、BOD5、SS、氨氮/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18.82995425.1290744.2.2.2 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xx区93、污水处理厂位于峰尾镇诚平村峰尾海边,服务范围为xx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包括城市污水主干管 90km 和 4 座污水提升泵站,项目位于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其用地在xx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本项目生活污水总的排放量为 0.2t/d,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xx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xx区污水处理厂 2.5 万 t/d 处理规模已正常运行。根据xx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布的2022 年度xx区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年度报告显示,xx区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行正常,无超标排放现象,目前处理规模为2.5 万 t/d,实际日处理量约为 2.1 万吨。本项目废水量仅占污水处理厂余量的 094、.0009%,不会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xx区污水处理厂有足够能力处理项目污水。项目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不大,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从技术角度分析完全可行。4.2.1.3 废水监测计划废水监测计划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1 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可知,本项目属于重点管理类。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单独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因此无需进行监测。4.2.3 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4.2.3.1 噪95、声源强核算噪声源强核算本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于注塑机、破碎机和风机等设备,参考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上述设备的噪声源强在 7585dB(A),其主要噪声源强见表表 4-10。表表 4-10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叠加情况一览表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叠加情况一览表单位:单位:dB(A)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导则中推荐模式进行预测,模式如下。室外声源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第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96、 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室内声源如图 B.1 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分别为 Lp1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Lp2=Lp1-(TL+6)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97、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33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也可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 A 声级: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1-),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下式计98、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34式99、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透声面积,m2。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噪声预测值噪声预测值(Leq)计算公式为: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预测结果见表表 4-11。表表 4-11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预测方位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厂界82131.2昼间43.365达标南侧厂界37100、01.2昼间46.265达标西侧厂界0131.2昼间46.865达标北侧厂界37411.2昼间43.870达标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北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70dB(A),可以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其他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65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4.2.3.2 噪声防治措施、达标情况及监测要求噪声防治措施、达标情况及监测要求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101、产车间设备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该部分噪声经墙体隔声、空气吸收的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为确保项目北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应采取以下措施:35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降低运营过程的机械噪声。设备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注重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维持噪声源正常稳定。高噪声的设备均要放置于厂房内,并尽可能的远离居民点。对风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材料支撑。本项目噪声经上102、述治理措施处理后,项目北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因此,该措施可行。表表 4-12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污染源监测要求分析方法监测方式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按污染源监测方法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委托监测噪声厂界等效 A 声级1 次/季4.2.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影响和保护措施4.2.4.1 固体废物污染源核算及环保措施固体废物污染源核算及环保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103、料包装材料、注塑和修边产生的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水。(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G=KND10-3其中:G 生活垃圾产生量(t/a);K人均排放系数(kg/人天);N人口数(人);D年工作天数(天)。根据我国生活垃圾排放系数,不住厂职工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 K0.5kg/人天,住厂职工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 K1kg/人天,项目职工 5 人(均不住厂),按 300 天/年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75t/a。(2)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根据各原辅材料用量及包装规格,废包装材料产生量共计 3t/a,对照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原104、料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 195-003-99”,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收集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边角料本项目 EVA 鞋垫注塑、修边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0.2t/a,对照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 195-003-99”,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3)危险废物36废活性炭项目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一段时间后,活性炭吸附有机污染物后将达到饱和状态,无法继续使用,需定期更换,以每千克活性炭吸附 0.25 千克的废气污染物计算,本项目每年共有约 0.0168 吨挥发性有机废气被吸附,需活性炭量约 0.0672t,本项目的活性炭装载105、量为0.3t,故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300d/次,则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为 0.3168t/a。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39-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喷淋废水喷淋废水一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 0.3t/a,因溶解了有机物,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 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进行处理,其贮存方式应符合危险废106、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贮存场所应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且应设置规范标示牌。废活性炭应存放于专用的存放桶内,并将其放置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且贮存间地板应设置铁托盘或设置围堰,且危险废物贮存间应上锁,并安排专人管理,并与相关资质单位转交相关危险废物时应做好相关危险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台账。表表 4-13危险废物汇总表危险废物汇总表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吨/年)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3168废气处理装置固体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物12 个月T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喷107、淋废水HW12900-252-120.3废气处理装置液体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物12 个月T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分析,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详见表表 4-14。表表 4-14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险废物暂存区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南侧6m2密闭容器5 吨1 年2喷淋废水HW12900-252-12项目固废产生、排放情况见表表 4-15。37表表 4-15项目固废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108、项目固废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物名称属性产生量(t/a)处置量(t/a)产生环节或车间处置方式边角料一般固废0.20.2修边工序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33-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0.31680.3168 废气治理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喷淋废水HW12(染料、涂料废物)0.30.3废气治理设施生活垃圾-0.750.75厂区职工生活环卫部门处理4.2.4.2固体废物影响固体废物影响及措施及措施分析分析(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建设单位拟建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于生产固废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实现生产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在车间内,109、有效避开风吹雨淋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场地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且该部分生产固废均为固态,有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本项目设置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边角料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2)生活垃圾影响分析本项目拟设置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禁止职工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3)危险废物影响分析危废管理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a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b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c危险110、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危险废物堆放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a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设置警示标志。b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隙;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c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d要有隔离设施或其它防护栅栏。38e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用品,并设有报警装置和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拟于南侧设有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11、 6m2),并将危险废物暂存间划分为两个区域,依据上述分类、分区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从北到南依次设为废活性炭暂存区(约 3m2)、喷淋废水暂存区(约 3m2),两个区域内均放置有防渗托盘,每个区域之间留有过道进行间隔。项目废活性炭采用塑料袋包装,并扎紧袋口,存放在塑料密封桶容器中,置于固体暂存区的防渗托盘上;喷淋废水采用塑料密封桶容器中,置于固体暂存区的防渗托盘上。(4)固体废物监管措施本公司应登陆xx省生态环境厅亲清服务平台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信息管理及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全过程业务办理。项目涵盖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112、的全过程业务办理流程及信息管理。侧重构建危险废物“产废收集转移处置”流向监管数据网。对厂区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4.2.5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表表 4-16项目污染物产排一览表项目污染物产排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生活污水废水量60060COD0.0180.01480.0032NH3-N0.00210.00180.0003废气废气量(m3/a)2400万02400万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280.0160.012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0700113、.007固体废物边角料0.20.20废包装材料330废活性炭0.31680.31680喷淋废水0.30.30生活垃圾0.750.7504.2.6 三本账三本账39表表 4-17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三本账三本账”一览表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原环评排放量(t/a)重新报批排放量(t/a)增减量(t/a)生活污水废水量60600SS0.00320.00320NH3-N0.00030.00030废气废气量m3/a2400万2400万0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560.0112-0.0448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350.007-0.028固体废物(产生量)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10.2-0.8废包装材料1.63+114、0.4生活垃圾0.750.750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5840.3168-0.2672喷淋废水0.30.304.2.7 地下水、土壤影响和保护措施地下水、土壤影响和保护措施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本项目生活用水全部采用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影响途径为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场地、污水管网系统堵塞、管道破裂破损情况下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土壤环境:土壤环境: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沉降、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影响途径为有机废气大气沉降影响,以及废水设施及排放管道发生泄漏和危险115、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渗漏,污染因子受土壤的截留作用,因而改变土壤理化性质,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发育。污染防范措施:(1)重点污染区防渗措施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涂一层至少 2mm 的环氧树脂涂层,并设置托盘;(2)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化粪池地面采取防渗水泥固化。同时要做好以上场所的防雨措施,防止雨水浸蚀造成地下水的污染;(3)污水管网系统堵塞、管道破裂、破损情况下等污水下渗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但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很小,其避免措施是:在污水管道设计中,要选择适当的设计流速和充满度,防止污泥沉积;选择合适的防腐管材,注意其封闭性,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制定严格的污水管网维修制度;建设单116、位应严禁固体废物排入下水管道,强化监测与管理工作;(4)加强废气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沉降对地面土壤的影响;(5)厂房车间土地硬化,危险品库采用环氧树脂防渗;40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做到车间设计、给排水、固废污染防治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均提出有效可行的控制预防措施前提下,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4.2.8 生态生态影响和保护措施影响和保护措施无。4.2.9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影响和保护措施4.2.9.1 环境风险评价依据环境风险评价依据(1)风险源调查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危险废物储存区定为危险单元。(2)环境风险物质的理化性质、毒性指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117、技术导则(HJ169-2018),对项目的产品、原辅材料、能源及“三废”等危险性物质进行识别,对照附录 B 确定本项目风险物质的临界量详见表表4-18。表表 4-18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确定)确定物质名称CAS 号最大存储量(t)临界量(t)wi/Wi喷淋废水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类别 3)/0.3500.006废活性炭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类别 3)/0.3168500.006336合计niiiWwQ10.0123364.2.9.2 风险潜势初判风险潜势初判根据表 4-18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分析,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18、)=0.0123361,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简单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评价仅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41表表 4-1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xx省xx市xx区前黄镇驿峰西路1269号地理坐标地理坐标经度1184946.085纬度250743.597主要危险物质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及分布主要危险物质:危险废物;分119、布位置:危险废物仓库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及危害后果(大大气气、地表水地表水、地地下水等)下水等)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影响分析项目的危险废物储存于仓库内,且放置于空桶内,若储存容器发生破裂或者倾倒,可能会导致渗透至土壤和流出厂区,对周边的土壤和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建设单位需规范对危险废物仓库进行规范建设,做到防雨、防渗透、防流失的措施。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要求(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及应急措施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所用装满待运走的容器或贮罐都应清楚地标明内盛物的类别与危害说明,以及数量和装进日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造具有防水、防渗、防流失的专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危险120、废物,并设立明显废物识别标志,设施应具备一个月以上的贮存能力。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应参照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入库时要严格按照规章操作,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急措施主要是断源(减少泄出量)、隔离(将事故区域与其他区域隔离,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降低危害)、回收(及时将泄漏、散落废物收集)、清污(消除现场泄漏物,处理已泄出化学品造成的后果),组织人员撤离及救护。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及相关附录 C 中 C.1121、.1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小于 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由此项目工程风险评价进行简单分析。4.2.9.3 风险评估结论风险评估结论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事故风险评价得出如下结论:(1)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水,主要分布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泄漏。(2)根据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分析,泄漏对周边的敏感点产生影响较小。(3)项目应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境风险防控章节提出的措施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综上所述,项目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4.2.10 电磁辐射电磁辐射影响和保122、护措施影响和保护措施无4.2.1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根据国家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鞋垫生产属于“十42四、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32 制鞋业 195:其他”,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为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项目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属于“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93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废电池、废油、废轮胎加工处理”,为实行重点管理的行业。因此,本项目为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表表 4-2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摘123、录)年版)(摘录)4.2.11 环保投资估算环保投资估算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工程投资估算见表表 4-21。表表 4-21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阶段项目措施内容工程投资(万元)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能力 30t/d)0废气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1 根排气筒、加强车间密闭5噪声减振垫、隔声等2固体废物垃圾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间1总计8本项目有关环保投资经估算为 8 万元,本次有关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的8.0%。项目厂方如能将这部分投资落实到环保设施上,切实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减少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124、优美的生产和办公环境。项目的正常运行可增加当地的劳动就业和地方税收,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点位验收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大气环境。处理设施进、出口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 排放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100mg/m3、非甲烷总烃10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2000 无量纲)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加强车间密闭厂125、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 3 个点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9 排放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20 无量纲)厂区内监控点处 1h平均浓度值非甲烷总烃主要溢散口(如门、窗、通风口)外 1m,不低于1.5 m 高度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 A 表 A.1 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浓度值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 A 表 A.1 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30mg/m3)126、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DW001)CODcr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 三级标准(pH: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氨氮45mg/LBOD5SS氨氮声环境噪声等效 A 声级设置减震、墙体隔音等厂界四周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电磁辐射/4127、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间面积 20m2,用于暂存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边角料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面积 6m2,用于暂存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见 4.2.6 章节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表 4.2.8 章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规范化排污口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建设(1)排污口规范化必要性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总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此项工作可强化污128、染物的现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管理。(2)排污口规范化的范围和时间一切扩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项目各污染源的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见表表 5-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废气、废水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129、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危险废物应分别设置专用堆放容器、场所,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45表表 5-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名称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警告图形符号功能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表示危险废物暂存间(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 内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建设单位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 性质、130、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各类、数量、浓度、排放 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实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降噪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场所等,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做好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处理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污染处理设施有较高的运转率。(3)污染处理设施因故需拆除或停止运行,必须事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13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5)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xx规环评20174 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46(6)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3、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 13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进行信息公开。xxxx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委托技术单位承担xxxx科技有限公司鞋垫生产加工及废锂离子电池破碎分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xx环保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公示图片见附件附件 8。建设单位在报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xx环保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公133、示图片见附件附件 8。项目建成后,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应定期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47六、结论xxxx科技有限公司位于xx省xx市xx区驿峰西路 1269 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够符合环境规划要求。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措施执行,并加强对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处理与处置,做到项目运营中各项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编制单134、位:编制单位: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 年年 1 月月附件48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废气非甲烷总烃/0.0182t/a/0.0182t/a+0.0182t/a生活污水COD/0.0032t/a/0.0032t/a+0.0032t/aNH3-N/0.0003t/a/0.0003t/a+0.0003t/a固体废物边角料/0.2t/a/0.2t/a+0.2t/a废包装材料/3t/a/3t/a+3t/a生活垃圾/0.75t/a/0.75t/a+0.75t/a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3168t/a/0.3168t/a+0.3168t/a喷淋废水/0.3t/a/0.3t/a+0.3t/a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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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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