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1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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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74376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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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双泉乡卫生院2022年关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双泉镇卫生院关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级文件要求,关于进一步提高全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在双泉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双泉卫生院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双泉卫生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乡政府统一指示,组织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实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组长负责实施方案的统筹计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副组长负责所管辖人员的部署安排和协调工作;各成员负责本科室担负的工作。 二2、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2022年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全镇农村户籍的孕产妇全部实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执行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完成当年分娩产妇的补助资金发放。 三、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全院职工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相关补助程序、运行管理机制和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使用, 2022年使全镇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卫生院和卫生室在镇宣传办、文化站的协助下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农村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的健康宣教工作,卫生室同时利用规范化建设设备进行多媒体宣教,农村孕3、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知晓率达到90%。 四、保障实施、质量控制 为使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卫生院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做好公共卫生项目的硬件配置工作及人员培训、宣教资金的补给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本院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力争将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做得更好。 后附:住院分娩补助流程 双泉镇卫生院 2022年1月1日 双泉镇卫生院2022年关于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实施流程 卫生院为将有限的人力用于加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中去,力争将“三项”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实施,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乡村医生负有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宣教工作 乡村医生在4、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首先对2022年全年和2022年当年分娩产妇中摸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户口人数,卫生院根据乡村医生摸底人数制作通知书,书面告知符合条件的产妇按时到卫生院做好住院分娩补助的信息录入工作。 乡村医生同时做好住院分娩产妇的补助项目宣传工作,定期督导她们到卫生院来检查,整个孕期检查次数不少于5次,将本辖区内的待产妇介绍到本卫生院分娩。 (二)卫生院各科室工作 妇幼保健负有住院分娩补助审核录入工作 符合条件的产妇持通知书和所需材料(户口簿、计划生育手册、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卫生院填写,卫生院首次审核录入条件,待其产妇填写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申请书,让村委为盖章、审核。最后卫5、生院根据村委会盖章,对符合条件的产妇进行补助信息的录入工作,发卡、刷卡。 最后妇幼保健科负有对所录入信息作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妇产科的工作职责 强化产科质量管理,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要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 流程,保持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自然分娩及剖宫产手术指证,控制剖宫产率,确保产妇住院分娩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妇产科严格按照上级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实施,认真执行分娩项目的收费情况。 双泉镇卫生院 2022年1月1日 双泉镇卫生院2022年关于农村妇女增补叶酸 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级文件要求,关6、于妇女增补叶酸,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双泉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双泉镇卫生院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双泉镇卫生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乡政府统一指示,组织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实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组长负责实施方案的统筹计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副组长负责所管辖人员的部署安排和协调工作;各成员负责本科室担负的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2022年对全镇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对全镇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7、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服用率达7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50%。 三、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全院职工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相关补助程序、运行管理机制和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使用,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2022年使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卫生院和卫生室在乡宣传办、文化站的协助下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农村公共卫 篇二:广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附件1 广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8、中发20226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2-2022年)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卫生部、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2212号),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组织实施妇幼安康工程项目的通知,在我省妇幼安康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我省妇幼安康工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完善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提高9、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到2022年,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5%、97%;到2022年,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8%、99;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 死亡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对我省农业户籍、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 (二)项目内容。 1服务项目。 各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要达到国家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的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并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项目。各定点助产机构根据产时需要,实施基本服务项目,保障住院分娩质(转10、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量与安全。 2限价标准。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财政部门根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当地职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限价标准,确定本地区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标准。 3定点机构分娩。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具备助产资质条件的县、乡两级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开展住院分娩补助的定点机构,并通过适当方式将定点医疗卫生机 构名单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农村孕产妇选择适合自己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点助产机构按照规定的11、服务项目,为农村住院产妇提供规范、安全的医疗护理服务。 4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各地要加强产科质量管理,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流程,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医疗风险。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资源分布及产科能力水平,设定本地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其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剖宫产率控制标准。如需实施对孕产妇实施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内容,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的同意。 5补助标准。 各地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标准每人次不低于500元。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50元/人,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补助50元/人(江门开平、台山两12、市按70%补助)。各地级以上市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足部分列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解决。 6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 各地根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鼓励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与新农合基金统筹管 理,也可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经审核直接拨付给定点机构。 三、管理与监督 (一)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县(市、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落实相关经费;各县(市、区)13、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二)各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管理,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助产机构的监管,向社会公示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信息及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督促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杜绝分解收费、变相收费。 (四)各14、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的管理,按照助产技术规范,制定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 加大产科质量督查力度,实行周期性与日常督察相结合,督促助产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努力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 (五)各定点助产机构要在门诊部或住院处设立公示栏,公示住院分娩补助服务内容和就医流程,并向农村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有关政策宣传资料。超出限价基本服务项目范围的,须履行告知义务,供孕产妇自愿选择。 附:广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 篇三: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计划 xxxxx*卫生院 202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以及县卫生局15、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计划:一、组织领导,责任落实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负责做好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每个月按时统计上报本辖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相关数据。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1、补助对象。对有.农业户籍的孕产妇在定点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进行补助。 2、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本服务项目分顺产、阴道助产和一般剖宫产,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助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 3、限价标准。我院执行中心卫生院标准:单胎顺产990元,双胎顺产、阴道助产1210元,一般剖宫产16、1705元。医院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限价标准收费,严禁扣减服务内容和分解、重复收费,严禁将顺产划为剖宫产。 4、补助标准。202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为500元/人,中央财政对补助400元,省财政和县财政各补助50元/人。将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资金和新农合医疗结合起来统筹使用,分账管理、单独核算。5、补助程序。 (1)对在本院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推行“一站式”费用结算。 (2)在非本县(市、区)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需在住院2日内报告我院,分娩后3个月内将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新农合证报我院,我院将相关资料报县项目办公室和新合办,项目办17、公室和新合办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后,将该孕产妇住院分娩所应享受的补助资金(新农合报销部分和项目补助部分)拨付至本院,孕产妇在我院领取补助资金。 6、实行阳光管理。 增加项目的透明度,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在大厅醒目处设立公示栏,公布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包括基本服务项目、限价标准、补助标准、补助程序以及就医、结账流程。 (二)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1、建立产科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定期产科质量评估制度,完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2、规范孕产期保健管理。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强化产科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和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管理,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严格按照转诊和救治流程提供相关医疗保健服务。 3、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大力倡导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切实控制剖宫产率。 (三)开展健康教育 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普及率、知晓率达到90%。以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各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信息管理。由.负责做好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每个月按时统计上报本辖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相关数据。.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