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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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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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 知,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水库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2022年年底前,完成2021年已到平安鉴定期限水库的平安鉴 定任务;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 对已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完成遗留问题整改任务;探索实行小型水 库专业化管护模式。2023年年底前,完成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 围划定工作。2025年年底前,完成2021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的 除险加固任务,对“十四五”期间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建成并运行小型水2、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平安监测设施,提升信息化 管理能力建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水库管理标准化 建设工作。二、工作重点(-)及时开展水库平安鉴定。严格执行水库定期平安鉴定制 度,优化平安鉴定程序,提高平安鉴定成果质量,实行平安鉴定成 果备案制度。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开展小型病险水库平安鉴定成果核 查工作。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少、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 理的水库,经充分论证后实施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生态保护和 修复等问题。(二)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省水利厅要科学编制、有序实施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对列入国家规划的 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对2021年前和十四五”3、期间 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那么实施除险加固。加快水 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过程和责任监 管,按期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水库尽 快投入运行。(三)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平安管理责任制,对 责任人加强技能培训I ,提高履职能力。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平安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 等工作,逐库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 抢险物料,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逐库落实病险水库限制运用措施, 确保平安度汛。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并于2022 年年底前全部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4、务、以大带小等专 业化管护模式。(四)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省水利厅要科学编制十四五”小 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平安监测设施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 工程管理方法和技术指南,加快实施进度,强化过程监管,保质保 量完成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全省水库平安运行监测系统,做好雨水 情和大坝平安监测数据汇集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健全预警发布机 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完善水库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 机制,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信息动态管理。三、保障措施(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政府负责本辖区所属水库的除 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和河湖长制管理 体系。认真组织开展水库隐患排查工作,做5、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防止水库久病成险。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各类财政预算资金,保 障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平安监测设施建设等工 作正常开展,省财政按照规定对市、县级政府予以支持。健全市场 化机制,带动地方投资和民间投资。在确保工程平安、生态环境安 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 担局部管护费用。(六)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在大中型病险水库方面,对已列入 国家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现行投资政策继续落实地 方投资;对未列入国家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根据财政 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结果,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对因高烈度地震、 超标准洪水等发生病险的大6、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积极争取预算内资 金。在小型病险水库方面,对列入财政补助支持范围的小型病险水 库除险加固,按现行投资政策继续落实地方投资;对未列入财政补助支持范围及以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 原那么上由市、 县级政府承当。省财政按照规定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予以补助,支 持建设全省水库平安运行监测平台。(七)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省水利厅要建立健全制度,制 定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定额标准,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等 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省开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大中型水库除险 加固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省财政厅负责筹措下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维修养护和省级补助资金,监督各类财政预算资金的落实和7、使用。 水库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水库承当平安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监督 管理。(八)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可以采取集中建设管理 的模式。各地可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探索采用代建制或工程总承 包的模式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平安监测设施。(九)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 工作有关问责规定。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纪 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平安。对水库 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有关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 督导和质量巡检,催促有关地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