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经营作业管理制度汇编(供应、财务、环保等)(7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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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经营作业管理制度汇编(供应、财务、环保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经营篇1供应科2XX一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XX一矿供应商管理制度7XX一矿供应库区管理制度10XX一矿仓库管理制度12XX一矿库存盘点制度16XX一矿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制度19XX一矿物资回收和复用管理制度24XX一矿材料验收制度33XX一矿物资信息管理制度35关于加强土产材料管理制度37交旧领新与管理制度39XX一矿物资保管保养制度41XX一矿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43XX一矿夏季“三防”专用物资管理制度45XX一矿安全质量结2、构工资和“双基”建设制度47供应科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考核制度50XX一矿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53XX一矿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55XX一矿炸药库值班交接班制度57XX一矿火工品出入库发放领退制度59XX一矿爆炸物品信息系统安全使用管理制度61XX一矿报废火工品及回收安全管理制度63XX一矿工作面柱、梁管理制度65XX一矿道轨、管路管理制度69XX一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1劳资科75XX一矿请销假管理制度75XX一矿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管理制度78XX一矿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82XX一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89XX一矿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93XX一矿员工婚产丧假管理制度100XX一矿员工3、探亲假年休假管理制度103XX一矿全员培训管理制度107XX一矿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23XX一矿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7企管科133XX一矿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133机修厂安装队市场化管理制度135XX一矿煤炭质量市场化管理制度138XX一矿2010年工资管理制度143XX一矿2010年经营承包及市场运行管理制度163XX一矿2010年煤质管理制度171XX一矿成本管理制度196XX一矿计划管理制度208XX一矿经营分析会议和预算管理分析会议制度213XX一矿井下运输市场管理制度218XX一矿2010年煤质管理制度224XX一矿内部模拟市场组织运行机构管理制度249XX一矿内部市场单项工程管理制度4、- 257 -XX一矿内部市场定额(价格)管理制度268XX一矿内部市场化标杆队创建实施制度278XX一矿内部市场化定额管理制度284XX一矿内部市场化项目建设管理制度287XX一矿内部市场化信息管理制度321XX一矿内部市场结算管理制度325XX一矿内部市场结算价格管理制度351XX一矿内部市场结算仲裁管理制度355XX一矿区队班组市场经济核算管理制度358XX一矿区队预算管理制度367XX一矿提高原煤效率管理制度371XX一矿统计报表制度374XX一矿统计工作管理制度378XX一矿统计管理制度381XX一矿招投标管理制度386XX一矿内部市场“三化”管理制度403XX一矿自用煤管理制度405、6XX一矿劳务费管理制度411财务科414财务管理制度414资金管理制度434内部控制制度445债权债务管理制度457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63环保科469XX一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69XX一矿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475XX一矿计量管理制度479XX一矿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492 -XX一矿内部市场化结算项目计量管理制度- 500 -XX一矿节约用电管理制度510XX一矿节约用油管理制度518XX一矿节约用煤管理及考核制度521XX一矿节约用水管理制度524排水泵工序能耗定额管理制度528提升绞车工序能耗定额管理制度531压风机工序能耗定额管理制度534通风机工序能耗定额管理制度537政工篇56、40办公室541行政管理制度541档案管理制度546文件管理制度558印信管理制度565车辆管理制度575会务管理制度581客房管理制度589录音整理制度592政工科593XX一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制度594XX一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604XX一矿效能监察管理制度610XX一矿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614XX一矿群监工作管理制度617XX一矿女工家属协管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621XX一矿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工作制度625XX一矿信访工作制度633保卫科635XX矿区物品、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635XX矿区治安管理制度640XX矿区地面管理制度645XX矿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48XX矿区职工行7、为规范管理制度659XX矿区生产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668XX矿区保卫部内保民警内部管理制度670后勤篇679生活科680XX一矿职工食堂管理制度680XX一矿宿舍管理制度689XX一矿职工澡堂管理制度692XX一矿环境卫生管理制度700经营篇供应科编号ZGYZD-JY-GY001名称XX一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5页XX一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第二条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XX一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物资计划、采购、结算等管理流程,适用于8、XX一矿供应科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第二章 物资采购的基本原则第一条 贯彻集团公司授权采购的原则根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有关规定,XX一矿负责自购物资项目招议标采购,统购物资报焦煤公司供应处统一采购。第二条 统一招议标采购的原则矿供应科为XX一矿物资采购的职能部门,根据授权和自购项目范围,由XX一矿自购的物资或集团公司授权XX一矿采购的物资由供应科按规定组织招议标采购。第三条 计划采购的原则供应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杜绝计划外物资采购;安全生产急需的计划外物资采购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第四条 质量优先,同质比价的原则,追求最优性价比。第五条 重点供应商优先的原则,根据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9、,纳入集团公司重点供应商或战略供应商管理的供应商优先选择,优先选择市场信誉好的供应商。第六条 保障安全生产的原则,采购物资必须证件、技术资料齐全,到货及时。第三章 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第一条 各使用单位根据矿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及消耗定额,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当月15日前报供应科。供应科汇总、审核,编制XX一矿物资采购计划,报矿分管领导审核,矿主管领导批准。第二条 采购计划要根据集团公司规定,分自购计划和统购计划分别编制上报焦煤公司供应处。第三条 对常用物资,供应科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储备定额,为编制采购计划提供必要的依据。第四条 生产急需的物资需求计划,由矿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供应科执行10、。第五条 编制计划要按统一格式,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主机或生产厂家、推荐厂家等必须填写清楚。计划要实事求是,不得冒报,以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为原则,对不负责任造成物资积压者,矿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 对加工周期长的特殊物资要有足够的提前量并注明到货时间。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条 采购业务实行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参与采购科室的业务,或强行向采购科室推荐产品。 第二条 供应科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自购计划或授权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无集团公司或矿有关领导批准,不得采购。第三条 采购前,应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和商品的计划价格或询价价格,做好市场调查,并对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11、第四条 在采购煤矿专用物资时,严格遵循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和煤矿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产品,生产厂家提供各种必须证件,包括煤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等。第五章 物资采购程序第一条 供应科根据批准的自购物资采购计划,向使用单位、技术科门、生产厂家等咨询,必要时供应科组织对生产厂家、使用单位等进行考察,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招议标计划,并报供应处批准、备案。第二条 根据批准的招议标计划,供应科组织,政工科、计划科、企管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参加,召开招议标会议.第三条 供应科根据批准的评标报告,形成合同文本,组织矿有关单位进行合同会签,并报领导批12、准,加盖单位印章。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供应科负责分发企管科、计划科、业务相关单位,并把合同及时交供应商。第五条 合同生效后,供应科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企管科、政工科、财务科等科室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 合同生效后供应科要及时归档,询价资料、评标报告、合同等资料必须齐全。第六章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第一条 物资到矿后,机电运输科负责组织设备、配件验收,验收合格办理入库;供应科负责组织材料验收,验收合格办理入库。第二条 验收必须由验收员、保管员,并必须有一名参加招议标会议的评委参加,必要时邀请使用单位技术人员或外部专家参加。第三条 验收严格按合同、技术协议等进行。数量、质量、技13、术资料等验收项目要齐全。对内在质量不能够当场确定的,进行外观验收。对质量、数量、资料等不符合要求,与合同或计划清单不符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杜绝验收五无产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证明书、无产品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第四条 需有关技术管理科室(第三方)鉴定的物资,要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第五条 物资验收合格后,机电科、供应科等科门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建立物资验收入库台帐,按要求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第七章 结算管理第一条 供应商根据合同和入库验收单及时开据增值税发票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的合法发票,材料、配件经供应科审核确认,设备由机电运输科、供应科共同审核确认,报矿14、有关领导审批后,到矿财务科入帐。第二条 审核人员对照合同、入库单等审核发票的价格、物资规格型号、税率等,对价格真实性负责。财务科根据签证齐全的票据办理结算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票据,保证票据的合法性。主题词:制度化管理 采购 入库 结算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GY002名称XX一矿供应商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3页XX一矿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供应、售后服务,规范供应商物资供应行为。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XX一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15、规范了供应商管理工作,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供应商管理。第二章 诚信守法的基本原则各商户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诚信为原则,自觉遵守XX一矿矿招议标制度,不欺诈,相互信息沟通,达到互惠互利,在合同的约束下自觉履行,保证矿上的物资安全达标、技术性能达标、产品质量达标、无假冒伪劣产品。第三章 供应商准入制第一条 供应商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以产品质量为基础,诚信守信,按时保证产品的物资的供给。第二条 供应商自觉地遵守XX一矿招议标管理制度,合理报价,不瞒价、报虚价,向矿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各种证件,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招议标会议。第三条 能自觉履行合同,对于产品物资存在的问题,供应商要积极配合,予以解16、决,不推诿扯皮。第四条 供应商应积极与矿供应科联系,互通信息,定期向供应科报价,但不能虚报。第五条 供应商应在产品质量、价格水平、资金实力、服务水平、技术条件、诚信状况、生产等方面均满足XX一矿的要求。第四章 新供应商的初审和供应商的评审第一条 计划采购人员要对资源市场、供应商分别进行调查,广泛开发企业供应商商场,为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奠定基础。第二条 新供应商的信息采集要全面有效、可靠,不能弄虚作假。第三条 严格新供应商的初审程序,要逐级上报审批。第四条 每半年对供应商进行评审一次,采取优胜劣汰的方法,对信誉度高、质量好、服务好的供应商继续保留,相反则淘汰。第五章 供应商关系管理第一条 根据17、半年的评审采取定级管理。计划员采购员应定期对供应商定期联系,逐渐建立稳定可靠,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第二条 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监督与控制,特别是在供货质量方面,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指导、培训与扶持。第三条 维护稳定可靠、相互信任,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主题词: 管理制度 供应商 准入 评审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03名称供应科库区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2页XX一矿供应库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构建供应文明库区、塑造XX一流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制度化、规18、范化、市场化”“三化”管理要求和焦煤公司制度化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供应科库区的管理制度,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库区管理工作。第二章 要求第一条 库管人员必须做到供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办理业务,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凭证或凭证手续不齐全,库管员有权杜绝办理一切业务,并及时向科室领导反映。第二条 库区物资严格做到合理储放、文明整洁、码放整齐、出库方便,装卸人员必须听从库管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堆放。第三条 库管人员要掌握物资发放的合理性,物资发放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坚持供应节约的原则。发放物资做到一查数、二核对、三发放。第四条 所有人员进入库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19、禁在库区内吸烟或携带明火,违者给予50元罚款。第五条 库区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进入库区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线路行驶,不准车辆乱停乱放,保证车辆畅通,进出有序。第六条 库区内禁止外单位携带设备、工具从事焊割作业,如不经供应科同意擅自安装,接电、施工等作业,将给予1000元罚款。并在矿上提出批评。第七条 库区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齐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第八条 库区管理人员坚持昼夜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下班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供应人员下班要做到及时关灯、关窗、关电脑、大门上锁,做好库区安全“四防”工作。 主题词:库区管理制度制度 要求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20、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04名称供应科仓库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4页XX一矿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发挥仓库职能,做好材料的验收、发放、保管和保养及清仓盘库工作,并按时报材料收、支、存及期末余额报表,使保管员做到:收发迅速、准确无误、质量完好、确保安全,特订立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三化”管理要求和焦煤公司供应处制度化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材料入库、发放、保管、安全等内容,适用于XX一矿仓库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作要求第一条 建立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21、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岗、人人有责、工作有标准。第二条 按上级核定最高储备量储备物资,计划员与保管员共同把关,不得超储。第三条 保管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五五摆放”、“四号定位”。账目清、无涂改、无差错、日清月结。单据数字准确,印鉴齐全,有关单据,报表及时、准确、无遗漏上报,并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照。第四条 物资放发严格按规定制度办理领发手续,严禁白条领、发料。第五条 保管员因工作调动,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第六条 加强对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努力做到“四无”、 “十不”。第七条 仓库每月盘库一次。每季清查一次并及时填报资金及材料收、支、存等各种报表。第三章 物资验收第一条22、 材料进库或现场接料,必须做好验收登记。第二条 需有关技术管理部门(第三方)鉴定的物资,要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第三条 材料进库后,应及时认真检查包装并规定、质量、数量进行清点,实物与计划相符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四条 无计划及非计划人员购进的材料,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第五条 严把质量关,对质次材料拒绝验收。第六条 土产材料随到随收,过磅要认真,折算要有记录,量方要准确,不得冒做、不徇私情,严把质量关,不遵者,一经查处,给予处罚和调离。第四章 材料发放第一条 材料出库必须填写清楚领料单,当月单据过月作废。第二条 主要材料按定额发放,凡超定额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发放。第三条23、 对外销售或调拔,必须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发料。第四条 辅助材料,按限额控制发放,计划外非生产用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发。第五条 认真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交不发。第六条 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第七条 发放时认真查看印鉴是否齐全。第五条 材料保管第一条 库容保持整洁、物资按类别、品种、规格摆放,易燃、易爆、易腐物资不得相混存放在一起。第二条 库内材料做到:库区规范化、五五摆放、上盖下垫妥善保管、标识明显、品名相符、材质不混、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附件齐全、资料完整。第四条 对库存物资要定期检查,永续盘点。对查出的盘盈、盘亏、超储、积压以及毁损情况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做好记录。超储、积压要及时上报24、,以便调剂处理。第六章 安全、卫生第一条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保卫规程,明确安全责任人。第二条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第三条 入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严禁烟火,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汛、防盗、防破坏”。第四条 搞好卫生,做到货架无尘土,库区无杂草,无垃圾,清洁卫生。第五条 下班时要关灯、关窗、关门、上锁。主题词:仓库管理制度 验收 发放 保管 安全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 编号ZGYZD-JY- GY005名称XX一矿库存盘点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3页XX一矿库存盘点制度第一章 25、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库管员的业务技能,检验工作效果和执行力,及时掌握库存数量,更好地优质服务区队。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集团供应处盘库制度,结合XX一矿供应科管理实际内容,特制定XX一矿供应科盘库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盘库的运行程序,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盘库管理工作。第二章 库存盘点的目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盘库工作,使库管员真正做到随时了解、掌握库存动态,按程序发放物资,为计划员提供可靠计划依据,最终达到帐目日清月结,收、支、存平衡。第三章 设立盘库领导小组组长:景 罡副组长:于恩富、秦长勇、姚士伟成员:冯铭月、杜一鸣、许小冰、李保平、陈 雨、田 勇、冯素娜、张跃丽、毕相莲、王小乐、张习儒、刘 26、顺领导小组职责:每月底组织开展盘库工作,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第四章 盘库方式及程序第一条 自查阶段:平时熟悉掌握库存动态,月末(截帐当天)要结合系统库存数量核对实物,做到账卡物相符。第二条 组织检查阶段:自查结束后,由库存盘点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统计员、分管计划员、保管员、对库存物资逐一盘查。第三条 每一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性的物资库存大盘点。为确保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各库管员接到盘点通知后,要事前做好充分准备。第四条 科领导要高度重视每季度的定期盘点工作,做到盘点前总体科署发动,盘点中促进检查,盘点结束进行质量验收,以确保盘点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第五条 计划员要充27、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具体布置盘点工作,明确要求,协同各保管员调查处理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盘点后统计员负责汇总编报盘点报表。第六条 各仓库保管员进行盘点时,必须有三人共同作业(盘点人、监盘人、记帐人)。盘点工作结束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负账物相符之责。第七条 盘点程序:保管员盘点时,应逐项点货对卡、以卡对账。核对相符的,要在账页和卡片上做好盘点标志;不相符的,要逐项做好记录。第八条 盘点工作结束后,保管员必须认真把账页仔细翻阅一遍,如发现无盘点标志的账页,应立即查明原因。第九条 盘点人员的组成;供应科(保管员、统计员、计划员、科室领导等)、财务科共同指定,并搞好盘点分工。第五章 盘库结果处理第一28、条 每月保管员要做好自查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及时整改。第二条 抽查时对帐、卡、物不符的物资,保管员要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对清帐目,并按照供应科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主题词:盘点制度 方式 程序 处理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06名称XX一矿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5页XX一矿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储备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严格考核,实现储备结构合理化,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定额管理制度,结29、合XX一矿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物资储备管理管理工作,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管理工作。第二章 要求第一条 加强储备资金管理工作,成立由主管供应的矿长任组长的储备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矿供应、财务、机电、技术、企管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储备资金管理工作,并成立储备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储备资金管理的组织、协调、执行、分析、上报等日常工作。第二条 本着既要先进合理。又要满足生产的原则,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储备资金定额分解指标,明确责任,分别同科室及负责人、计划员、保管员的经济责任挂钩,严格考核,节奖超罚,奖罚兑现。第三条 建立仓储管理预警机制,根据各品种物资的周转天数和需用量核定单品种物30、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及储备定额。 第四条 储备资金实行图牌板管理,及时填制库存物资收发存数据,真实反映储备资金占用和库存物资收发动态。第五条 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在充分利库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进货,凡库存物资在周转期内可满足生产需求时,不得重复购进,否则,造成超储积压将追究有关科室领导和计划人员的责任。第六条 各分管科室物资管理人员要熟悉全矿生产和设备使用情况,经常深入区队和井下,了解生产进度和物资使用情况,掌握仓库储备动态,及时调整库存结构,避免物资超储、积压,提高库存物资使用率。第七条 保管员要根据库存物资的性能对所管物资妥善进行保管保养,物资发放要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 避免造成库存物资损31、坏和淘汰报废。第八条 保管员要对所管物资的储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每月末盘点后,提报超储积压物资明细,供应科进行汇总,并与相关科室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九条 分管科室对所管物资储备资金定额负责,定期与仓库保管员对所管物资进行盘点,凡超定额储备,要分析原因,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十条 凡库存物资有超储积压现象继续进货的,保管员有权对所进物资拒绝验收。超过下达的储备定额时,保管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造成新的超储积压时,除追究有关科室领导的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保管员的责任。第十一条 建立储备资金管理分析制度,每月2日前,各分管科室要将储备情况进行分析,经主管科室科长审核后报供应科。32、 第十二条 储备资金管理纳入内部市场化考核范围,每季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情况,依据内部市场化奖罚规定进行奖罚。第三章 考核奖惩第一条 设立储备定额考核小组 组长:范安民、姜 军、李丙跃 成员:马国红、祈书峰、崔炳雷、付玉军、张海军、景 罡领导小组职责:监督并对各个分管业务科室的物资储备管理。第二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应科。办公室主任:景 罡(兼)。成员:于恩富、秦长勇、姚士伟、冯铭月、杜一鸣办公室职责:负责储备资金管理的组织、协调、执行、分析、上报等日常工作。第三条 运行模式(一)对于物资申报需求计划,各科室尽量要与上期库存核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严重。(二)对于长期积压的材料,各33、科室应积极落实,提出处理意见。(三)考核后的储备定额材料结果,各科室必须在三日内书写书面原因。第四条 考核与奖惩(一)考核程序。每月30日由供应科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对各科室负责的物资储备定额进行考核。(二)奖惩结果,节(超)0.1,奖(罚)科室正职200元,节(超)1,奖(罚)科室正职500元,节(超)20以上,奖(罚)科室正职1000元。(三)考核兑现每月对相关科室考核的结果,供应科做出相应的报表。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季度兑现结果报企管科。(四)定额修订连续四个月实际定额节(超)20以上,定额重新修订。附表一:2010年各相关业务科室物资储备定额附表一 2010年各相关业务科室物资储34、备定额科室类别金额(万元)备注工程技术科木材50支护材料382包含:U型钢、矿工钢、钢板(16mm)、钢绞线(17.8mm)圆钢(20#)火工品0.5建工材料80机电科配件600包含全矿配件油脂6.6电缆40皮带80专用工具16劳资科劳保福利25供应科其他材料819.9不包含以上材料合计全矿物资2100全矿物资主题词:储备定额 管理制度 考核 奖惩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07名称XX一矿物资回收和复用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9页XX一矿物资回收和复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35、资管理,完善物资回收管理机制,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减少新材料投入,降低材料成本。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回收和复用管理制度,结合XX一矿生产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物资回收范围、管理和考核,适用于XX一矿物资回收和复用管理工作,第二章 物资回收范围第一条 掘进工作面工程结束,双方交接的所有能够回收和必须回收的物资,回采工作面所有能够回收和必须回收的物资。必须回收材料主要包括道木、坑木、钢棚及其附件、道轨及其附件、地滚架,地滚、道钉、管路及其附件、单体柱、三用阀、铰接梁、型钢梁、地梁、电缆(包括通讯电缆)、按线盒、防爆灯、电铃、按钮等材料。能够回收材料主要包括锚杆、锚杆托盘、锚索、锚索托盘、36、索具、金属网、钢筋梯、槽钢托盘、菱形网等。第二条 除首次安装投入,材料、配件必须实行交旧领新,回收率参照“XX一矿必须回收物资及回收率表”,这部分物资只罚不奖,也不计算回收奖励。第三条 井上、下所有闲置废弃物资。第三章 管理职责分工第一条 各使用单位负责作业场所和卫生区范围内废旧物资的回收、装车、卸车和交库。第二条 运输队负责分管运输线废旧物资的运输和通知卸车工作。第三条 机电运输科负责对废旧设备的修理、使用和处理鉴定。第四条 供应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回收材料进行确认,负责废旧物资的分类码放、建帐、编制修理计划、委托修理、验收入库、组织对没有修复价值和不能再修复物资的处理。和有关科室配合负责对37、交旧领新物资交旧情况的考核兑现。第五条 企管科、财务科、供应科负责制定回收物资奖励价格、修理价格、复用价格和废旧物资的考核兑现。企管科、财务科、政工科、XX矿区治安保卫部、机电运输科、供应科负责参与没有修复价值和不能再修复物资的监装和过磅。第四章 管理和考核第一条 回收管理(1)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工作面回撤、工程结束和工程交接必须回收的物资按回收率进行回收,不能达到回收率的,按材料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必须提前3天写出书面申请,经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现场核实,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免罚;其余材料能够回收的按回收单价进行奖励。(2)交旧领新物资主要零配件必须齐全,缺少38、主要零配件视为未交,必须完成回收率。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需经调度室、企管科、机电运输科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免罚。(3)所有必须回收物资必须交旧领新,井上、下首次使用材料必须经分管科室证明后可以不用交旧。否则供应科有权不予发放相关材料。(3)运输环节如矸山等,文明卫生工作中回收物资按回收单价进行奖励。(4)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钢棚及其附件、单体柱、三用阀、型钢梁、工钢梁、铁鞋、2寸以上的胶皮管和交旧领新物资按有关规定必须强制回收,不计回收奖励。(5)供应科设专人专库管理回收物资、修旧利废工作。要求对废旧物资进行建帐管理,每月与计划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要求编报待修、待用物资和报废处理物39、资报表,报有关部门。(6)井上、下所有必须回收物资归各分管科室管理,各分管科室严格按照回收率监督和督促各使用单位进行回收。(7)企管科、安检科、调度室、供应科对回收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 修理管理(1)供应科负责编制回收材料修理计划,随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下达。(2)供应科负责待修物资出库、修理和修好物资交库工作,并纳入供应科内部市场结算。(3)企管科、财务科、供应科、机电运输科共同负责修好物资的验收工作。(5)企管科负责修理费用结算,修理费用作为修理单位工资收入。第三条 复用管理(1)供应科按照有旧不发新原则,特殊情况需经分管科室同意方可发新料。(2)废旧物资复用按照复用结算价格进入区队材料支出,40、复用价格和计划价格差额部分视为区队材料节余。(3)复用物资结算价格扣除回收价格和修复成本后的节余部分视为供应科收入,纳入供应科内部市场结算。(4)所有修复材料:可回收部分发放价格按回收价格加修复成本后再加10%的人工费计算,但不超过原价值的60%;必须回收部分人工费按材料原价值的10%计算。第四条 废旧物资管理(1)不能修理再用或没有修复价值的物资由供应科提出处理申请,报矿领导批复后,供应科组织财务科、企管科、政工科、机电运输科、保卫科参加,按照焦煤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处理。(2)废旧物资处理由企管科、财务科、政工科、保卫科、机电运输科和供应科监装过磅,财务科收款并建帐管理,供应科办理出矿41、手续。第五条 考核与奖励(1)按规定必须回收或必须交旧领新物资,矿不支付回收奖励,只对回收情况考核,不能按规定回收和交旧的差额部分按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2)为鼓励全矿职工参与回收工作,对井下无具体管理单位的闲置物资回收,经供应科验收后对个人进行奖励,视回收物资数量和价值对个人进行奖励。严禁井上下乱偷材料,一旦发现,按原价值的十倍对责任人进行处罚。(3)井上、下所有必须回收物资达不到回收率的,发现一次,对分管科室主管领导罚款50元/件,主要负责人罚款20元/件;对回收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件,主要负责人罚款20元/件。(4)每月30日由企管科、安检科、调度室、机电运输科、供应科共同参加42、对回收材料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有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本办法进行罚款。(5)供应科加工修理边角余料,经企管科、财务科和政工科鉴定后,按废铁回收价格的60%对供应科奖励。附录一:XX一矿必须回收物资及回收率表XX一矿必须回收物资及回收率表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回收率1钢管两寸以上100%2钢轨各种规格100%3运输带各种规格95%4钢丝绳小等于15.560%5钢丝绳18.5-21.585%6钢丝绳22.5-26.590%7钢丝绳大等于26.595%8金属棚各种规格100%9铰接梁各种规格100%10单体柱各种规格100%11坑木道木、圆木、杂木80%12钻头各种规格85%13钻杆各种规格100%143、4阀门各种规格100%15防爆电铃各种规格100%16防爆按钮各种规格100%17防爆灯各种规格100%18接线盒各种规格100%19轴承各种规格100%20快速接头各种规格100%21小型工具交旧领新100%22焊切工具各种规格100%23滑轮各种规格100%24千斤顶各种规格100%25拉马各种规格100%26倒链各种规格100%27弯道器各种规格100%28扳道器各种规格100%29起道器各种规格100%30机车电瓶各种规格100%31矿灯各种规格100%32二类电器各种规格100%33卸扣各种规格100%34铁锨各种规格90%35洋镐各种规格90%36道夹板各种规格100%37道螺栓各44、种规格50%38道拉杆各种规格95%39配件密封件.非金属件90%40配件金属件100%41三用阀100%42注液枪100%43道钉50%44电缆钩各种规格95%45地滚各种规格100%46地滚架各种规格100%附录二:XX一矿回收可修复物资计价目录XX一矿回收可修复物资计价目录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回收单价备注1矿车销元/件32高强螺丝元/件0.5完好3高压胶管10*10m元/根2有1/2完好4高压胶管10*5m元/根1有1/2完好5高压胶管16*10m元/根2.5有1/2完好6高压胶管25*10m元/根4有1/2完好7高压胶管32*10m元/根4.5有1/2完好8高压胶管38*10m元45、/根6有1/2完好9高压胶管13*2m元/根0.6有1/2完好10高压胶管10*2m元/根0.4有1/2完好11电缆4平方及以下元/M0.5长5M以上12钢管1寸元/M0.513弯头2寸以下元/M0.514弯头2寸-4寸元/件115弯头4寸以上元/件216三通2寸以下元/件0.817三通2寸-4寸元/件1.518三通4寸以上件/元2.519快速接头2寸以下元/件120快速接头2寸元/件221快速接头3寸元/件422快速接头4寸元/件623快速接头6寸元/件324法兰盘3寸以下元/个125法兰盘3寸以上元/个326风钻杆B22,1.5m以上元/根327风钻杆B22,1m-1.5m元/根228煤钻46、杆1.5m以上元/根329煤钻杆1.5m以下元/根230风钻头元/只0.831煤钻头元/只0.532高强锚杆元/根233钢筋梯元/米234菱形网元/平方135金属网元/平方136钢带元/片137锚索托盘元/块238锚杆托盘元/个0.539索具元/个540废钢丝绳元/Kg0.241水泥袋元/个0.2完好42废油元/Kg1说明:1、单位强制回收和交旧领新材料不予奖励 2、从地面回收材料按回收单价的30%执行3、废旧钢材类材料不能修复的,按0.3元/kg计价主题词:回收和复用管理制度 回收 管理 考核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08名称供应科47、材料验收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2页XX一矿材料验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材料验收质量,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入库,使材料验收更科学、合理。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材料延缓搜制度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材料验收流程,明确验收职责,适用于XX一矿材料验收管理工作。第二章 验收小组及要求第一条 成立由供应计划员、保管员、机电验收员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入矿物资验收工作。第二条 需有关技术管理部门(第三方)鉴定的物资,要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第三条 验收严格按采购计划、验收单、合同等进行。数量、质量、技术资料等验收项目要齐全。对内在质量不能48、够当场确定的,进行外观验收。对质量、数量、资料等不符合要求,与合同或采购进货计划不符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杜绝验收“五无”产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证明书、无产品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第四条 验收过程中三方各司其责,计划员侧重检查入库物资渠道是否符合公司规范的范畴,价格是否合理,验收员侧重入库物资的在入库前的质量和价格责任,发现价格和质量问题,负责追换,保管员侧重入库的质量、数量、检测,三证一标是否齐全。第五条 无计划或非计划人员购进的材料,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第六条 严把质量关,对质次材料拒绝验收。土产材料随到随收,过磅要认真,折算要有记录,量方49、要准确,不得冒做、不徇私情。第三章 验收结算工作第一条 物资验收合格后,要建立物资验收入库记录。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单位、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书等逐项填写清楚。产品合格证和煤安证书整理好后,归档存放。第二条 所有入库物资必须在当日验收完毕,凡发现质量、渠道、价格有问题的物资不得滞留在库。第三条 入库物资发现质量问题,将追究三方人员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结合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危及安全生产情节严重者,停止工作,调离本岗位。 主题词:验收管理制度 要求 结算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09名称供应物资信息管理制度编制供应50、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物资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化矿井的安全、生产和经营,达到材料计划、采购、验收、发放、回收及时、可靠、准确之目的。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三化”管理要求,结合XX一矿信息系统实际内容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职责,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信息管理工作,第二章 职责与要求第一条 物资编制计划必须以生产为依据,结合各生产区队,当有单位申报计划时,迅速与仓库所储备数量进行核对,达到既能保证生产所需,又不积压库房。第二条 计划员、保管员经常深入区队、仓库核定物资存储数量,了解生产消耗情况,51、并把生产与物资消耗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把这一信息反馈给有关领导以便决策。第三条在物资计划采购中,没有可靠信息,自作主张,给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或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主题词:信息管理制度 职责 要求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 编号ZGYZD-JY- GY010名称关于加强土产材料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关于加强土产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产材料管理力度,规范土产验收质量和现场管理。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土特产管理制度和XX一矿土特产管理实际内容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土特产验收和52、现场管理,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土特产管理工作。第二章 要求和职责第一条 土产材料必须是通过鉴定或试验合格的产品,方可订购和使用。第二条 土产材料,本着就地、就近、价格随行就市,随季就价的原则进行采购。第三条 土产材料验收员,要严把质量关,按所定规格、数量、质量要求认真验收、过磅,做到计量准确。过数要仔细认真,验方要严格上尺。第四条 验收必须有二人共同验收,否则无效,应严格认真填写验收单,对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处要追究责任,并据情节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第五条 大宗土产材料收、发,保管员必须在场监督,仔细过数。第六条 装料前认真查看矿车,若车底有余料不于发放,以确保沙石质量和保证工程质量。第七条53、 对大宗材料装卸,保管验收员应认真负责,砖、木道板、木垫板、水泥盖板等物料,按指定地点码放、堆垛,严禁野蛮装卸,否则,给以严肃处理。主题词:土特产管理制度 要求 职责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1名称交旧领新与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交旧领新与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我矿物资领用秩序,提高物资利用率,加快材料周转速度,减少材料闲置,降低生产成本和材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制度,结合XX一矿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交旧领新程序及内容,适用于XX一矿供应54、科交旧领新管理工作。第二章 程序和内容第一条 除首次安装投入以外,生产、维修用的工具、材 料、配件全部交旧领新。第二条 各单位领取需交旧领新材料时,在出具首次安装材料证明后方可领取,否则,按交旧领新程序领用材料,不交旧不发新。 第三条 领新不能交旧的单位,必须说明理由,并经主管矿长批准,否则按丢失处理。第四条 对不按交旧领新程序领取材料,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单位,供应科有权拒绝发放材料。第五条 对交旧材料保管员负责验收,待确认符合交旧领新材料后按指定仓库存放。第六条 供应科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交旧领新材料进行维修。第七条 对不能再利用的交旧领新材料按废旧物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第八条 对交旧领新材55、料坚持计划控制与现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旧不发新原则;加强交旧、修复、周转使用、减少新材料投入,降低投入的原则;供应科分管和区队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原则。第九条 交旧领新物资包括:钢丝绳、各种规格钻杆、阀门、球阀、防爆电铃、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轴承、快速接头、小型工具、焊切工具、滑轮、千斤顶、拉马、倒链、弯道器、起道器、电器、卸扣、铁锨、洋镐、注液枪、配件、法兰盘、风钻、锚索钻机、风动扳手、风泵等专用工具、砂轮机、切割机、电钻、胶管接箍(高压及普通直通、三通等)、电缆(包括通讯电缆)、尖枪、压力表、万用表等仪表类。主题词: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程序 内容 发布者:XX一矿供应56、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2名称供应科物资保管保养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物资保管保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产品性能和质量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保管、养护方法,确保库存产品符合规定要求,达到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爆、不蛀、不漏。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管理制度,结合XX一矿实际管理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物资保管保养的要求,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物资保管保养管理工作。第二章 保养要求第一条 对产品的原有包装损坏、渗漏、锈蚀、受潮、沾污要进行保养、加固、擦拭锈迹,干燥处理、除污或更57、新包装。第二条 对金属材料和机电产品的金属表面裸露或防锈涂层破损失效,金属表面生锈的养护应采用包装除锈和涂敷防护材料,且保证材料本身在除锈过程中不受机械磨损伤害。第三条 对有失效期的危险化工产品采取降温、降湿、密封、采暖等措施,确保在出库时保持原有等级和特性。第四条 要对煤矿专用产品进行特殊的保管和保养。第五条 对易老化,变质产品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存放。第六条 露天存放产品要下垫整齐,质量受日晒雨淋影响的要上盖防护,料场四周挖好排水沟。第七条 定期打扫库区内、外卫生,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库容整洁并达到三无要求(库区无烟头、料场无垃圾、货架无尘土)。主题词:供应科 管理制度 物资保养 发58、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3名称供应科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 XX一矿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通过规范煤矿产品安全标志,更能第一时间掌握产品信息,了解产品质量抢矿。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适用于XX一矿煤矿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第二章 安标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景 罡副组长:于恩富59、秦长勇、姚士伟成员:冯铭月、杜一鸣、许小冰、毕相莲、冯素娜、陈盼盼、张跃丽、李保平、刘 顺第三章 管理办法与措施第一条 安全标志是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准许产品生产,销售及使用的凭证。加强全科业务人员对煤矿矿用产品的学习和认识,都要达到会识别、会判断、会鉴定。并按各项规定,依法按照程序办事。第二条 对煤矿矿用产品的计划、采购时,厂方必须具备煤矿矿用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煤安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在招标书中必须注明没有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不得参与招标,在合同书条款中必须注明“该产品有煤安标志”,招标和合同签定时必须上国家安全监察局网站,查询所购产品的煤安标志的真假。第三60、条 煤矿矿用产品在入库时,由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共同验收,发现不合格品入库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条 对煤矿矿用产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对物资的名称、规格、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有无煤安标志证逐项填写清楚,否则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条 对标志证书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第六条 定期检查井上下矿用产品的安标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主题词:安标管理制度 办法 措施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4名称XX一矿夏季“三防”专用物资管理办法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夏季“三防”专用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61、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2010年雨季安全度汛,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制度,结合XX一矿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夏季“三防”的职责和内容,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管理工作。第二章 小组成员及职责第一条 组长:景罡成员:于恩富、秦长勇、姚士伟、冯铭月、杜一鸣、李保平、刘顺、张大林、张习儒、陈雨、许小冰、田勇第二条 设立供应科“三防”专用物资库,备齐抢险物资,并挂专用牌。第三条 “三防”物资由矿调度室统一调用 ,其他人员不得乱用。第四条 供应科每天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每日到度室签到,并填写值班人员电话。第五62、条 具体物资名称:(1)编织袋3000条;(2)铁锨50 把;(3)洋镐30把;(4)雨衣50件;(5)胶鞋50双;(6)消防带100米;(7)闸刀5个;(8)麻袋200条;(9)大筐10个;(10)倒链5个;(11)大锤5个;(12)钳子10把;(13)滑轮5个;(14)麻绳5千克;(15)铅丝300KG;(16)高亮度防水手电50把;(17)管路接头螺丝250套;(18)排水管路4寸200米,8寸500米。主题词:夏防管理制度 职责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5名称供应科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办法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63、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3页XX一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防止库房、装料机、铲车、炸药库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及XX一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小组职责,适用于XX一矿双基管理工作。第二章 小组及职责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考核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供应科安全质量64、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景 罡副组长:于恩富、秦长勇、姚士伟成 员:除组长、副组长以外供应科全体成员第二条 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领导小组分工 景罡:供应科“双基”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安排、布置和落实供应科的“双基”建设内容和要求。于恩富:供应科“双基”内业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科室 “双基” 建设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及时健全、完善“双基”内业资料。第三条 领导小组职责(一)每月组织科室全体员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科室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工作。(二)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召开安全例会,对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进行及时地贯彻65、落实。(三)将“双基”考核纳入科室安全质量考核,和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四)每月按照矿“双基”考核标准,准备好考核资料迎接上级检查。(五)每月对科室安全生产“双基” 建设工作进行自检,对自检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六)规范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循照章办事原则,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七)加强员工的危险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隐患的观察能力及危险预知、事故预想的认知能力。(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强化员工素质,使现场管理标准化,巩固安全基础。主题词:双基管理制度 职责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6名称供66、应科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考核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3页供应科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科室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方针,实现全面安全管理,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安全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和“管结果必须管过程”的目的。第二条 根据矿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XX一矿供应科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科室考核职责及考评,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双基考评管理工作。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办法第一条 矿对科室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和员工本月工资的367、0%直接挂钩,年度考核作为科室及职工年终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二条 科室负责人按矿规定实行对等奖罚。根据工作职责划分,若在矿对科室考核中,因责任人职责未认真履行,导致矿考核时扣分,将视责任大小对责任人另行给予100元至500元的罚款。第三条 科室月度考核基准分为25分,矿考核得分高于基准分1分,安全结构工资增加3%。每低于基准分1分,扣减安全结构工资3%。第四条 科室成员根据需要下井,严禁脱岗、漏岗,严禁迟下早上,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第五条 坚持每周二技术课学习制度,对科室职工进行技术培训。无记录或缺会1次扣2分,不认真、人员不齐全、记录不完整1次扣0.5分。第六条 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会,68、对科室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无故缺会1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第七条 积极开展“两述法”和准军事化活动。1人次不会两述法扣1分,不熟练扣0.5分,1人次违反准军事化管理规定扣0.5分。第八条 熟知十八项安全制度,1人次不会扣1分,不熟练扣0.5分,1人次违反一项扣1分。第九条 按规定坚持值班度。发现1人次无人值班扣1分,执行不好的扣0.5分。第十条 违反矿规章制度的每项次扣2分,违反供应科规章制度的每项次扣1分,其它的每项次扣0.5分。第十一条 单位发生1人次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扣3分;单位发生1人次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5分;单位发生1人次工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10分。本制度自20169、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主题词:双基管理制度 内容 职责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7名称XX一矿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响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号召,加强炸药库安全,确保炸药、雷管安全不出差错,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管理制度,结合XX一矿火工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火工品管理职责和要求,适用于XX一矿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职责及要求第一条 除材料或库管人员出入时,炸药库必须时刻上70、锁。第二条 除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炸药库。第三条 除火工品和必要物品、设施外,任何物品不得存入炸药库。第四条 库房通风、通信、照明必须使用防爆设备,无防爆性能的电器设备通信器材、带静电的衣物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严禁进入库房,照明电压不应超过127V。第五条 爆破器材库存数量不得超过批准核定量,炸药3000公斤、雷管20000发,性质相抵触的爆破物品必须分开储存。第六条 炸药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10昼夜的需要量;单个壁槽存炸药不得超过400公斤。第七条 火工品堆放、摆放必须整齐有序,符合规定,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第八条 对所有的火工品必须轻拿轻放,不71、得踩踏和抛掷,装卸,押运必须专人押送,中途不得脱岗。第九条 对库内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清理,发现灭火器压力不够及损坏,及时更换处理。第十条 保证通讯,照明,通风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主题词:炸药管理制度 安全 职责 要求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18名称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响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号召,加强炸药库炸药、雷管储存安全。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管理制度,结合XX一矿火工品储存保管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72、明确了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内容好和要求,适用于XX一矿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内容和要求第一条 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存放。第二条 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物卡相符,帐目清楚。第三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把其它易燃物品带入仓库。第四条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第五条 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当地县、市公安机关备案,在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第六条 放炮员交回的报废失效爆破器材(炸药不超过73、100公斤,雷管不超过500发),管理人员必须集中妥善保管,不得任意乱放、丢弃、散失和私自销毁。主题词:爆破器材储存管理制度 内容 要求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 编号ZGYZD-JY- GY019名称炸药库值班交接班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炸药库值班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总则 为了规范炸药库人员管理,确保持证上岗,不让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入炸药库,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炸药库管理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第三条 炸药库必须双人双锁值班,值班人员严禁脱岗,保持通信畅通。第四条 炸药库管理人74、员必须专职专业,值班期间不准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知火工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所存放火工品的性能,胜任本职工作。第六条 值班期间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第七条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清点实物、核对帐目。帐目不清、不符不准交班、接班人不到岗交班人不准离岗。第九条 凡参与火工品管理和保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炸药、雷管的危害性,以及与人民生命财产,矿山安全的重要关系,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交接班制度,把好火工品流向社会的源头关。第十条 交接班时,保证库内工器具齐全,卫生整洁,消防器材完好,如有遗留之处及时上75、报。主题词:供应科 管理制度 交接班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 编号ZGYZD-JY- GY020名称火工品出入库发放领退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火工品出入库发放领退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火工品出入库和领退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更加让流程标准化和制度化。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有关规定,结合XX一矿供应科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火工品出入库和领退程序,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管理工作。第二章 内容和要求第一条 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班制度。第二条 发放工作必须在76、各自库房的发放套间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材料的库房、硐室发放。第三条 发放火工品必须按队、按人、按号发放。领取人应在相关手续上签字。性质相抵触的火工品不准同时发放。第四条 工作面火工品使用剩余部分必须及时退库,并做好记录,禁止隔班存留。第五条 报废火工品库存炸药不得超过30天;火药不准超过100,雷管不准超过500发;否则要及时清理、退回厂家或组织销毁。第六条 雷管必须检测、打号,禁止发放未经检测和未打号的雷管。第七条 火工品的库存、出入库及发放必须按照要求详细做好记录并长期保存,手持机的应用严格按操作流程图操作,不得中途停止,一定看到数据保存成功为止。第八条 当药的领取发生变化,应提前通知炸药77、库或另带领料单进行调整,否则,影响生产由区队承担。第九条 放炮员、背药工对所领取或退回的火工品,在发放窗口当面核实,无误后在记录上签字,方可离开,否则,发生其它意外情况由个人承担。第十条 火工品管理,人人有责,未尽事宜按公司和矿火工品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放炮员、背药工作业证要随身携带不得丢失和转借,离岗交回原发单位。主题词:火工品管理制度 入库 出库 领退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21名称爆炸物品信息系统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爆炸物品信息系统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78、条 为了规范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各矿管理制度,结合XX一矿爆炸物品信息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及要求,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爆炸物品信息系统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二章 原则第一条 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管理是个人责任绑定的重要工具,是火工品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直接锁定从入库,到发放,从保管到使用等每个环节的火工品管理使用责任。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从思想认识上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手持机用户手册,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知识。第三章 要求第一条 熟悉手持机各键功能,按屏幕提示操作79、每项工作都按操作流程图做到底,直至数据保存成功,平衡,上报成功。第二条 认真对待实物的入库、采集、出库发放、回收工作,保管员、爆破员、单位卡是否核实工作,发现有误,及时纠正。第三条 按时做好每周民爆信息计划、计划对应库存消耗。第四条 爆破材料到矿后,要认真验收火工品的规格、数量,并严格做好与运送炸药单位、保卫科、安检科的签字工作。第五条 信息上报,做好火工品的入库,发放、回收、消耗管理工作,及时到公安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然后返火药库做上报确认工作。第六条 及时做好手持机电池的充电安排,避免因缺电造成信息丢失,爱护仪器,人人有责。主题词:爆炸品信息系统 管理制度 安全 要求 发布者:XX一矿供应80、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22名称报废火工品及回收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2页XX一矿报废火工品及回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火工品报废、回收程序,确保报废火工品安全、合理的程序销毁。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有关制度,结合XX一矿火工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火工品报废和回收程序,明确了工作职责,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火工品管理工作。第二章 程序及要求第一条 经检测不合格的雷管,不准发放、汇集登记,够一定数量后,上报矿主管科门审批返厂或销毁处理。第二条 工作面收回拒爆、残爆的雷管,及时返81、回炸药库并建立专门记录本,登记签名。第三条 经常对矸流系统检查、煤流系统进行检查,对拒爆的废雷管及时进行回收,对洗煤厂交回的废管,由保卫科、安全检察科、通风队、供应科共同进行验收,查找雷管编号的责任人,按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处罚。收交的废管及时转井下炸药库登记、签名保管。第四条 火药库报废炸药不得超过100公斤,时间30天,报废雷管不得超过500发,及时打报告审批返厂家,或报主管科门审批销毁处理。第五条 对报废火工品管理有突出贡献者,报矿管理小组给以奖励,对违反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给以处罚,违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第六条 火工品管理,人人有责。未尽事宜,按XX一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执行。主题词:报废82、和回收火工品 管理制度 安全 程序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23名称XX一矿工作面柱、梁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5页XX一矿工作面柱、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井下各工作面单体支柱、型钢梁、铰接顶梁、柱鞋、三用阀的使用管理。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结合XX一矿柱、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了柱、梁管理流程,明确了管理职责,适用于XX一矿供应科管理工作。第二章 管理责任划分第一条 供应科负责全矿柱、梁建帐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调配、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区队的月末考83、核等工作,并根据增减情况及时调整各队在籍数量,做到帐物对照。第二条 工程技术科负责支护用品的选型和区队使用计划审批工作。第三条 工作面所用的单体支柱、型钢梁、铰接顶梁、柱鞋、三用阀由各使用区队负责建帐管理;地面完好的柱、梁由供应科负责建帐管理,待修的单体支柱由供应科建帐管理。第三章 液压单体柱使用范围及地点规定第一条 综采工作面上、下巷超前30m支护段。第二条 后巷零星维护使用。第三条 综采工作面煤壁推进前方30m100m以内局部矿压显现大的巷道、硐室、空巷加固使用。第四章 单体柱、各种钢梁等的考核(按月计算)第一条 允许丢失及损坏指标:(1)单体支柱、型钢梁、铰接顶梁、三用阀丢失率为零。(284、)柱鞋丢失率为:3%。(3)单体支柱损坏率为:1/万T。(4)活柱断柱率为:1.5/万T。(5)手把损坏率为:1.5/万T。(6)顶盖损坏率为:3/万T。(7)铰接顶梁损坏率为:6/万T。(8)综采型钢梁损坏率为:0.5%/万T。(9)三用阀损坏率:60个/万T第二条 液压单体支柱等丢失及损坏赔偿价格:(1)单体支柱丢失:2000元/根。(2)三用阀丢失:100元/个。(3)单体顶盖丢失:100元/个。(4)柱鞋:150元/块。(5)整柱报废:1000元/根。(6)单体断柱:500元/根。(7)单体顶盖损坏:70元/个。(8)单体手把损坏:100元/个。(9)型钢梁丢失:700元/根;型钢梁损85、坏300元/根(10)铰接顶梁丢失:220元/根;铰接梁报废:100元/根。第五章 管理办法第一条 各队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柱、梁建帐和现场使用与管理。第二条 升井的型钢梁、铰接梁需经供应科鉴定损坏情况后,方可入库备用或待修,并将完好、待修理和报废分类、分型码放,挂牌管理。第三条 使用单位按安全措施规定使用单体,做到合理布置、存放、维护。第四条 工作面备用柱及损坏柱要分类码放,挂牌管理,并填写清数量,若码放不整齐、不挂牌或填写与实际不对应,对责任区队罚款50元/次.处。第五条 供应科三钢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对采面单体支柱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情况记录,管理人员要对照管理规定及时填写整改处86、罚通知单,并送交有关单位,督促整改,不及时下发整改处罚通知单,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责任单位不按整改处罚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每延迟一天加罚一倍。第六条 每月2324日清点柱梁时,区队必须派人配合,若无故不配合者,以供应科三钢人员清点的数量为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第七条 后巷支护用单体要求离煤墙距离不少于100mm,单体的活柱部分、三用阀要经常用乳化油涂抹表面(避免浸泡外露密封件),防止锈蚀使单体失去应有作用或造成埙坏。后巷支护用单体达不到规定要求距离,每根单体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单体活柱表面锈蚀的,每根对使用单位罚50元。第八条 井下所有单位不得互相乱偷柱梁,若被发现,按87、丢失柱梁价值的5倍对单位罚款,对个人交矿保卫科处理。第九条 单体支柱只限于采面支护使用,严禁用单体柱做绞车点杆、皮带托锟等非正常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根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第十条 以上处罚由供应科开具罚款单,反馈到责任区队,并报财务科备案,月末从工资中兑现。主题词:工作面柱、梁 管理制度 考核 办法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GY024名称XX一矿道轨、管路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3页XX一矿道轨、管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矿道轨、管路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井下生产,能及时、高效的查处使用88、地点及使用情况。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局供应处有关制度和XX一矿有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管理程序,适用于XX一矿道轨、管路管理工作。第二章 职责范围及管理办法第一条 使用及管理单位负责道轨、管路的领取、使用、退库及码放等管理工作。第二条 供应科对全矿井下使用的道轨、管路进行建帐管理,做到帐物对照。第三条 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的道轨、管路的建帐管理,做到帐物对照。第四条 工作面回采期间,泵站以里不准敷设及存放闲置的道轨、管路(特殊情况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做到及时回收并交库,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区队罚款200元,并限期回收。 第五条 各单位回收的道轨、管路必须运到供应科89、指定地点存放(或升井交供应科),并码放整齐,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100元/次。第六条 掘进或巷修工程结束时,供应科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道轨、管路交接,并及时调整有关区队道轨、管路在籍数量。对掘进巷修结束剩余的道轨、管路要按规定时间由原区队进行回收,供应科监督。若不能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50元/根.天。无法回收造成损失的,按材料原值处罚责任单位。第七条 每季度由供应科组织有关区队对井下所有道轨、管路进行月度盘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每季度末25号以前,各单位持回收手续到供应科办理对帐手续,逾期不到供应科办理对帐手续者,对区队罚款100元。第八条 井下回收到以前被埋压的道轨、管路及附件90、,经供应科验收确认后,按原价20%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第九条 道轨、管路及附件回收数量、质量及处罚规定:(1)道轨、管路100%回收。(2)道夹板回收率100%,完好率不低于80%。(3)管卡回收率100%,完好率不低于95%。(4)实际回收量低于应收标准部分(因安全生产需要,由矿统一安排的除外),按下列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道轨100元/m;2寸管50元/m;4寸管100元/m;6寸管160元/m,道夹板、管卡50元/件。第十条 以上处罚由供应科开具罚款单,反馈到责任区队,并报财务科备案,季度末从工资中兑现。主题词:XX一矿 管理办法 回采 发布者:XX一矿供应科 生效日期: 二零一零年三91、月二十五 编号ZGY-JY- GY025名称劳动用品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编制供应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5页XX一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切实确保职工安全生产,满足劳动用品供应,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根据豫安监管技装(2005)13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参照集团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结合本矿实际,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发放规定。第二章 矿成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领导小组第一条 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福利副矿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成 员92、:安全检查科科长、企管科科长、政工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劳资科科长、供应科科长。第二条 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对有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单位,应当严肃查处:(一)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二)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三)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四)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七)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一条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集团公司供应处统一组织采购,本单位不得93、私自购买,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要严格按照矿月、季度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采购。第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到矿后,实行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三方联合验收。(二)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入库前,供应单位首先向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提供生产厂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三)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接到供应单位提供生产厂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件后,要认真检查确认证件符合要求,方可进行验收。(四)验收时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要严格质量关、数量关。确认质量符合要求,数量核对准确后方可验收入库。(五)严禁无证产品入库。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第一94、条 存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库房,必须确保专库、专用、专人保管。第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库房保管员必须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第三条 对超出使用期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并清理出库。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有劳安标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四条 按规定统一发放给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员工个人负责保管。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一条 发放原则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批准,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种、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标准及95、使用期限。第二条 发放和管理(一)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单位办事员携带新员工的调令和领料单,到供应科办理新员工的劳保用品,劳保管理员按劳保发放规定为其开设个人劳保用品卡片,并登记发放日期、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及时在个人劳保用品卡片上签章予以确认。(二)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三)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四)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五)职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集团公司,劳保用品一96、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六)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第五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一条 员工应根据所发的劳动用品进行穿着使用,不得用非劳动用品进行防护,更不准穿着化纤织物作业。第二条 劳动用品更换与报废,正常情况下,是按矿劳动用品发放标准进行更换与报废,一般不能提前更换与报废。第三条 在工作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因抢救事故使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由所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安全部门核实后,可给予更换。第97、四条 因抢救事故、处理险情,或因工受伤所损坏的劳保用品,无条件补发。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每位员工应当爱护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无故损坏,若在规定使用期内损坏和丢失或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的不得上岗,否则以“三违”论处。第六章 XX一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我矿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规定如下:(附表)工种名称井下直接工井下辅助工井下电工地面工工作衣(工)260312312468胶鞋(工)262312312600矿帽(年)222矿带(年)222手套(月)1111毛巾(月)66612棉衣(月)3444劳资科编号ZGYZD-JY- LZ001名称XX一矿请98、销假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请销假管理,规范请销假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员工管理制度、XX一矿请销假管理办法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请销假的管理办法,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请销假管理。第二章 员工请销假管理第四条 一般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三日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主管批准即可;超过三日的,必须由本人到劳资科领取请假条,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有关事项,经本人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劳资科99、审批;超过七日的,除按上述要求办理外,还必须经分管矿领导签字。请假条一份交本人所在单位作为当月报工依据,一份员工留存,一份留劳资科备案,作为核算工资依据。第五条 各单位正、副职请假,必须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正职请假还须经主管矿领导批准。请假条一份交所在单位报工,一份员工留存,一份留劳资科备案。第六条 探亲假、婚丧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假、产假等假期由劳资科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及规定审批。第七条 出差、公派外出学习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及矿领导批准外出的派遣单(公差请假条)。派遣单应按管理范围及时送交劳资科备案。第八条 员工休假期满应及时销假。一般员工请假在三日以下的,在所在单位办理销假100、手续;三日以上的到劳资科办理销假手续。各单位正、副职到分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第九条 员工假满不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不支付工资,并每超假一天,罚款50元。确因特殊情况,假满不能及时返矿的,应及时通知本单位负责人,先由负责人向劳资科口头说明情况,等员工返矿后再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管理范围报劳资科。第十条 员工请销假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不准捎假、代销假。第十一条 经批准享受的探亲假、工伤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待遇按上级及矿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提供以下证明:(一)工伤假:安全检查科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二)病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外出有病时101、,须有乡级以上医院证明、诊断证明和药费报销单。(三)产假:计生部门证明。(四)婚假:结婚证和计生部门证明。(五)丧假:所在地村级以上证明。第三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请销假规定同时废止。主题词:员工 请销假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2名称XX一矿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4 页XX一矿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长期病、伤人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102、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员工管理制度、XX一矿请销假管理办法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请销假的管理办法,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请销假管理。第二章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管理第四条 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一)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指集团公司、下同)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满五年及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满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满十年及十年以上十103、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满三十年及三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 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第五条 关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工资支付规定:(一)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休息治疗在六个月(含六个月)以内者,按下列规定发给病假工资:执行原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及年功工资。其中岗位工资根据工龄年限按以下比例计发:(1) 工龄在2年以下(含2年)者,按60计发;(2) 工龄在24年以内(含4年)者,按70计发;(3) 工龄在46年以内(含6年)者,按8104、0计发;(4) 工龄在68年以内(含8年)者,按90计发;(5) 工龄在8年以上者,按100计发。(二)转入劳保管理手续及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停工休息治疗超过六个月时,应停发病假工资,按规定转劳动保险项下开支。(1) 长期病、伤人员在治疗终结后,须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并出具证明,经主管矿长签字,医院出具病、伤情况(属职业病需转入劳保管理的,还必须出示市级以上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二级以上证明),经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报矿研究批准后,方可按劳保待遇执行。(2) 转入劳保管理的病、伤人员自批准之日起,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劳资科统一管理。工伤人员由安全检查科负责管理,长病人员由劳资科负责管理,以上两105、类人员工资均由矿支付,具体标准为: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本企业工龄不满一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40;满一年不满三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50;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60。 年功工资按原标准执行。 转入劳保人员工资达不到所在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凡矿工会会员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减半。 转入劳保管理的病、伤人员,不享受升级待遇,如遇上级工资政策调整时,可按规定进行调整。 劳保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年休假待遇。 劳保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矿现行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执行。 转入劳保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 转入劳保管理人员的统筹金,逐月从本人工资中106、代为扣缴。 在劳保期间,上述人员因病或意外死亡,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待。 转入劳保管理人员每半年必须返矿一次,由医院出具体检证明,矿劳动鉴定委员会重新审核。不需要继续休息者,可由矿安排适当工作。如果不服从矿方安排,矿不再负担任何费用。自矿方通知安排工作之日起,不按时报到者,以旷工论处。(11)长期病伤在治疗终结后,经劳动委员会鉴定,符合转劳保条件的,所在单位同意其转入劳保管理,但本人不同意转入劳保管理时,矿不再安排其工作,所在单位也不再负担其工资费用。长期病伤在治疗终结后,经劳动委员会鉴定,不符合转劳保条件,可以恢复正常工作,将根据矿岗位需求情况安排上岗,本人不服从矿上安排,挑三拣四、无病呻吟者,107、可按本办法第条之规定执行。所有转劳保人员每半年在矿张榜公布一次,接受全矿职工监督,发现有问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转入劳保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转入劳保管理人员在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自重新在本企业工作之日起,与劳保之前的工龄一并计算。第三章 附则第六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政策相抵触或国家有新的政策出台时,以上级规定或国家政策为准。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员工 病假 非因工负伤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3名称XX一矿养老保险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108、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化的需要,为加强我矿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员工管理制度、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程序和养老保险办理标准,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养老保险管理。第二章 养老保险扣缴标准第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我矿在册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第五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基数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上年度本人平均工109、资收入的8。对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封顶与保底,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月交费工资基数精确到元)。第六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转移、账户衔接业务处理程序外系、外局及公司内部调入XX一矿的职工,职工本人必须到公司社保中心认真核对账户余额及各项养老关系资料;经核对无误后,持公司社保中心开具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介绍信,交XX一矿劳资科进行个人养老账户衔接业务。第三章 养老保险建立程序第七条 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的办理在办理职工录用、聘用手续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填写建立(110、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公司社保中心,由公司社保中心统一办理,公司和XX一矿劳资科各留存一份。(一)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主要由以下三种情况填报使用:一是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即首次参保人员(包括录用,聘用、接收复转军人调入等);二是恢复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社保中心已参保并中断养老保险关系后,再次参保的职工;三是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由统筹范围内,外转入的人员在本单位参保并缴费。(二)新进职工来源一栏的填报:填报职工来源这一栏我们应该根据第一条三种情况来填写。第一,建立可以填写为:录用、复转军人等。第二,恢复可以填写为:中断恢复。第三,转入可以填写:统筹内(外)转入等。(三)111、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职工缴费工资是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对职工的缴费工资实行封顶和保底,高于省直平均工资300的按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保险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低于省直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省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对于新招、录用、调入等人员的缴费工资按照下列说明办理。(1).初次就业职工缴费工资的确定。初次就业的职工(包括被录用、聘用、接收、复员军人)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112、起按上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2).调入人员缴费工资的确定。调入职工在调出原单位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使用一个缴费工资。如调入职工在原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调入后应以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作基数。(3).脱产学习、请长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对于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职工缴费,保留工资关系的按本人脱产或请假期间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四)缴费时间的确定:1.新招收、录用的职工从起薪的第一个月开始缴费。2.调入人员从调入新单位的当月起即开始缴费。由于职工调动工作不能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出现不能及时缴费等情况。因此对调入职工要做113、好缴费的前后衔接工作。(五)办理建立(恢复)手续时附件资料:要想规范养老保险关系,首先要规范劳动关系。为减少劳动争议发生,按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各单位在办理建立(恢复)手续,填报建立(恢复)表的同时,要有劳动合同书,调入人员要有调动函,统筹外调入人员要有豫劳险199837号文规定的基金转移单、历年缴费工资、缴费清单等。第四章 养老保险中断及转移第八条 养老保险中断手续的办理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要填写职工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并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人事关系调动函报送公司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手续。有以下三种情况职工可以办理中断养老保险关114、系手续。第一种,由于职工合同到期或终止劳动关系,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又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岗位,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出,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为职工办理中断养老保险手续,养老保险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单位。等再次就业后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就业地社保机构。第二种,由于省厅在每年的5月份统计局公布职工的平均工资后才能为到龄退休人员计算待遇,因此,在计算退休待遇之前,要给到龄退休人员先办理中断养老保险手续,停止缴费,等职工平均工资出来再为到龄退休人员计算待遇。第九条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职工跨单位流动时,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调出单位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115、请表。先由调出单位签章,再由调入单位签章,并将申报表上调入地社保机构的名称、开户行、账户准确地写在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的背面。由职工调出单位到省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职工由省直统筹单位调往省外单位的转移。职工调往省外单位时要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报送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情况表和职工跨省(市)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此表一式四份由省社保中心、职工调入地社保机构、职工调出单位、职工调入单位各留存一份。(二)职工由省直统筹单位调往省内单位的转移。职工调往省内单位时要116、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报送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情况表和职工省内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此表一式四份,由省社保中心、职工调入地社保机构、职工调出单位各留存一份。(三)职工在省直统筹单位之间的转移。职工由省直统筹单位之间转移,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由调出单位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由调出、调入单位签章后,报省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此表一式两份,由社保机构、调出单位各留存一份。(四)职工由省内地方企业或外省(市)单位调入省直统筹单位的转移。省社会保险中心在收到职工调出地社117、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的养老保险基金后,由职工调入单位填写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附职工基金转移单、个人账户单、职工历年缴费工资表或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报省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由省社保中心、调入单位各留存一份。职工由省外企业调入省直单位的,基金转移办法应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劳社厅发199922号文,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第十条 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储存额的一次性支付职工出国定居或死亡时,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118、支付申请表并附死亡证明或出国定居证书报省社保中心,经省社保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计算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并停止缴费。此表一式两份,由省社保中心和职工原单位各存留一份。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的,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支付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应由死亡职工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出国定居人员可指定其亲属或受益人领取。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第十一条 相关规定为使养老保险工作走向规范,提高办理业务手续的工作效率,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业务119、手续办理要及时,尽量做到当月手续当月办理,特别是职工退休手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或中断手续,晚办一个月就要多缴一个月保险费。业务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到10日。(二)在办理业务手续时一定要认真负责,填写业务表单时要字迹清楚、准确、无误,不能缺项。(三)在职职工数据库和退休人员数据库:业务经办人要先在本单位的数据库中查实填报,特别是对职工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不一职工,更要核对无误后再报省社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员工 养老保险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120、4名称XX一矿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住房公积金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扣缴标准等内容,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扣缴标准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我矿在册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账务处理程序根据当年工资数据库数据,每年12月份工资发放后整理、张榜公布当年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经职工认真核121、对无误后,记入历年住房公积金专用数据库。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转移、衔接业务处理程序外局及公司内部调入XX一矿的职工,职工本人必须到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转用数据库账户余额,经核对无误后,劳资科凭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进行个人公积金专用数据库账户衔接业务。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一)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 单位为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按个人9、单位9执行(精确到元)。第八条 各类工资制122、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 年薪制工资基数=基薪+效薪(二) 岗位工资制工资基数=岗位工资+辅助工资+节(假)日工资+各种津(补)贴+计件工资+年功工资+季度奖金+年度奖金+安全奖(三) 计件工资制工资基数=月度计件工资+年度奖金+安全奖第九条 不列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项目(一) 独生子女费;(二) 防暑降温、取暖费;(三) 各类非经常性的,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有关部门特批的用于专项用途的补(津)贴和单项奖励。第十条 月平均工资计算办法(一) 月平均工资=本人上年度112月份工资收入之和除以12。(二) 统计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以上年度已经发放的税(及各项代扣款)前123、工资额为准。(三)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低于集团公司人均工资标准60的,按集团公司人均工资标准的60执行。第十一条 相关的几个具体问题(一)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 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共同参与解决职工住房,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长期互助住房储金,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免税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三是个人缴存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124、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实行专户管理,职工退休时将本息一并返还给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工作单位和个人按月于每月发放工资后,按上年收入的一定比例共同缴存,属职工个人所有,专项用于职工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与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集团公司在企业生产、效益逐年提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尽最大可能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使职工个人利益在集团公司的改革、改制实现国家、企业、职工“三赢”中得到具体体现。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员工 住房公积金 发布者:XX一矿劳125、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5名称XX一矿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员工管理制度、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程序和医疗保险办理标准,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医疗保险管理。第二章 医疗保险扣缴标准第四条 基本医疗金征缴范围我矿在册的合同制职126、工。第五条 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职工缴费比例为上年度本人年平均工资收入的2。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可适当调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对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封顶与保底,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月交费工资基数精确到元)。第六条 个人账户资金的组成(一)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二)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费的一部分,按下列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统筹基金主要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按集团公司医疗127、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病种目录所列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自负的部分医疗费,也可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时,由个人自负。(二)为解决部分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较重的问题,患规定的门诊慢性病人员,按程序报个人慢性病资料,经公司社保中心鉴定、批准,填写“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年度鉴定情况”后,参保人员患下列门诊慢性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 恶性肿瘤的放、化疗;(2) 慢性肾功能衰竭;(3)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4) 糖尿病并发症;(5) 肝硬化; (6) 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者)128、;(7) II期及其以上高血压;(8) 类风湿关节炎;(9) 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10) 肺心病;(11) 慢性支气管炎;(12) 结核病;(13) 精神分裂症;(14) 再生障碍性贫血;(15) 系统性红斑狼疮;(三)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按照慢性病有关规定执行。在公司实行医疗保险卡后,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公司定点医院按照审批的有关手续和程序记账,公司社保中心结算;属于个人自付的费用,由其个人账户或现金结算。门诊慢性病患者的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129、规定执行。(四)参保人员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由公司每年根据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统一核定。(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以后,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的比例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25%,二级医疗机构20%,其他医疗机构15%;退休人员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一个参保年度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数额达到本公司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时,为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职工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50%。(五)根据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保人130、员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的费用以及使用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自负20%比例。然后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个人账户管理(一)个人医疗账户的管理,由公司社保中心与用人单位代管相结合的办法。用人单位每年年初,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立户,建立和登记台账,领取、登记和发放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卡。(二)职工年满55周岁或批准退休时,根据单位申报,从次月起,由公司社保中心分别按新确定的缴费的基数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生活费)数额为其变更记账基数和比例。(三)职工与用人单位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的余额可131、以继续使用。(四)职工调离本公司或死亡的,用人单位应于次月10日前凭有关证明到公司社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其结余的个人账户的本息可以转移的随同转移,不具备转移条件的,可支付给职工本人;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予以注销。个人账户中有存储额的,可依法继承。继承人为非参保人员的,其应继承的个人账户存储额支付给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的,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五)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下落不明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存储额的断续计息。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社保中心注销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存储额的,按照本办法上款规定办理。经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死亡的参保人员,从继续132、领取工资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之日起,重新建立个人账户,并按月划入。参保人员请求返还个人账户存储额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六)个人账户资金可结转变使用,本息归个人所有,但只能用于规定的医疗支出,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七)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由参保人员本人保存,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因使用医疗保险卡结算过程中,计算机程序上出现自付部分时,参保人员以现金支付医院。若丢失应及时到公司社保中心挂失,申请补办,因未及时挂失等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八)参保人员有权查询,了解本人医疗账户资金情况(可随时到公司定点医院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对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实施监督133、。第九条 职工医疗费用报销根据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就诊、报销程序,加强我矿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对就诊程序及相关事项的要求(1)我矿职工就诊时必须在定点医院携带职工医疗保险手册,职工不得以本人名义为他人治疗、开药。否则,医疗费用自理。(2)职工到定点医院治疗时,不得指使医生开药,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一次处方量一般疾病为三日量,慢性疾病七日量(中药35剂),特殊疾病须在处方上注明,经院长批准以一月量为限。出院病人带药参照本规定执行。(二)对药费票据的要求,(1)职工的药费票据必须是正规药费票据(计算机打印),并加盖治疗医院的公章,字迹清晰。(2)职工的药费单据不得有任何涂134、改,姓名、金额、日期要与每日用药清单的姓名、金额、日期相符。否则,医疗费用自理。(3)一张处方只开一张药费票据。不得多张处方开一张药费票据或一张处方开多张药费票据。(三)医疗费报销办法(1)基本报销程序:住院治疗或患慢性病的职工必须在出院或结算医药费三日内将药费单据及每日用药清单一起交于队办事员(机关科室要明确一人负责),办事员或负责人要将票据粘贴整齐、金额核定准确、登记造表后交矿劳资科,由矿劳资科初审后交公司社报中心审核报销。(2)住院时,需持公司发放的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否则,医疗费用自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本文未涉及到的情况,若公司文件中有规定的,按公司文件执行;公司文件中未规定的,与公135、司社保中心协商解决。本办法中若有与公司文件有抵触之处以公司文件为准。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员工 医疗保险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6名称XX一矿婚产丧假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员工婚产丧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婚产丧假管理,规范请假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员工管理制度、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标准(文件)。第三条136、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请销假的管理办法,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请销假管理。第二章 员工婚假管理第四条 婚假管理规定:(一)员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二)双方为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员工,婚假为21天。(三)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适当的路程假。(四)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第三章 员工产假管理第五条 产假管理规定:(一)根据国务院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137、,增加产假15天。(二)夫妇双方实行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各推迟三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晚婚生育或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六个月的产假,同时给予其配偶一个月护理假。 (三)根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节育术后失败怀孕者,可享受流产假。(1) 四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享受15天流产假;(2) 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含四个月),享受42天流产假。第六条 员工在规定的产假、流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第七条 员工假期超过3天以上的,由矿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到劳资科审批,经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不予支付工资。第四章 员工丧138、假管理第八条 丧家管理规定:(一)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二)提供地村级以上级别的丧假证明。(三)员工在外地的直属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均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适当的路程假。(四)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第五章 附则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婚假 产假 丧假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7名称XX一矿员工探亲假年休假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139、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员工探亲假年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探亲假年休假管理,规范请假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员工管理制度、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请销假的管理办法,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请销假管理。第二章 探亲假管理第四条 探亲假管理规定:(一)员工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范围和条件:(1) 在集团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工、农民轮换工。(2) 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员工,军官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期到员工一方所在140、地团聚时,员工一方可享受探亲假待遇。(3) 已婚员工丧偶或者离婚且未重新结婚的,可以从丧偶或者离婚的第二年起至再婚前,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4) 员工的探亲对象被劳动教养,可以准许员工享受探亲假待遇。(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探亲假待遇:(1) 见习期内的员工。(2) 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母,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假待遇。(3) 夫妇有一方享受了探亲假待遇,已经团聚,另一方就不再享受探亲假待遇。(4) 退职退休人员不享受员工探亲假待遇。(三)员工探亲假期限的规定:(1)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 141、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但不包括路程假。(四)员工探亲假待遇:(1) 探亲工资待遇: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标准按上级规定及矿工资管理办法执行。(2) 探亲路费待遇: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之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矿负担;其他员工的探亲路费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员工探亲假路费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年休假管理第五条 员工年休假管理142、规定(一)凡在集团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均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待遇。(二)年休假期限规定:(1) 工作满1年不满5年者,年休假7天;工作满5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10天;工作满10年以上者,年休假14天,(公休假包含在内)。(2) 休假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单位统筹安排,原则上当年内一次安排休完,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可在年内补休,休假时间一律不得跨年度使用。(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享受公休假待遇: 脱产学习超过三个月者; 本年度事假总计超过25天者; 本年度病假总计超过40天者; 本年度病假、事假相加超过60天者。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143、其病、事假超过了本条其中一项规定的,则下一年度年休假不再享受。(三)年休假待遇(1) 年休假一般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就地休息,不报销路程费。(2) 年休假工资按上级及矿工资管理办法执行,福利待遇不变。第四章 附则第六条 考虑煤矿生产工作的特殊情况,员工探亲假与年休假不得一起休。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探亲假 年休假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8名称XX一矿全员培训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全员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安全教育培训144、是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环节。为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科学、合理、有效组织员工培训工作的开展,结合XX一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人事管理制度、XX一矿全员培训管理办法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考核及相关奖罚措施等标准,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培训管理。第二章 培训管理基本制度第四条 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的全部在册员工。第五条 培训部门是全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矿内培145、训和外出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对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考核、实施负全面责任。年度、月度做到有考核、有总结,每年度评选员工教育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 第六条 为激活各单位自我培训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各单位应建立培训结构工资。第七条 各区队、班组为培训的基础单位,将员工培训纳入区队考核指标,并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区队培训要按计划认真实施,做到培训有记录,资料要完整。各队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向矿提出申请,组织内部培训,该培训也可纳入矿内培训计划。第八条 聘任矿内中级职称、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兼职教师,选取合适的教材,为员工培训搞好基础工作。第九条 认真组146、织实施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班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第十条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培训台帐,掌握员工培训情况。第十一条 及时准确地报送员工教育培训报表。第十二条 矿内调换工种、转岗必须参加转岗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新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位作业。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岗位证书,确保员工持证上岗。第十四条 合理使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按时支付教师培训费,配备各类培训教材、用具,保证专款专用。第三章 培训计划的编制第十五条 编制培训计划的目的是为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科学、合理、有效组织员工培训工作的实施。第十六条 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根据本单位各岗位、各工种特点及147、当前员工素质状况与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员工培训效果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切实为我矿的安全生产服务。第十七条 培训计划编制程序:员工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进行,以保证员工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十八条 区队每月内部培训计划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月初报送人力资源部。第四章 培训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举办培训班的依据:举办各类培训班应依照年度培训计划和分解的月度培训计划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计划外举办培训时,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培训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第二十条 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业余三种。第二十一条 148、教学计划管理:根据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教学计划应以满足培训为目的,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各类不同性质的培训班应分别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规范。教学计划的编制应分级负责。第二十二条 教学计划的内容:1.培训班的开办目的和要求; 2.培训起止时间;3.主要开设课程(包括课程开设顺序、进度等);4.总课时和课时分配;5.教学方法(讲授、实验、参观、实习); 6.课程授课教师。第二十三条 教师的选聘:选聘那些专业知识渊博、具有丰富现场经验、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中级职称、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第二十四条 教师的职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149、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应有完整的教案,教案应按规定认真编写,应尽可能采用直观性教学,使学员容易理解并掌握知识要点。第二十五条 学员要求:(一)、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除面授学习时间以外,要坚持业余自学为主,认真做好复习和预习。(二)、学员因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交培训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学员因病不能上课,由矿医院出具证明,最迟于次日交培训部门认定,否则病假无效。(三)、参加培训人员课堂上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有不明白的内容需请示讲课教师后方可提问。(四)、教室内不准大声喧哗150、交头接耳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否则培训教师或管理人员让其离开教室,并按旷课论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交矿上处理。(五)、参加培训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准在墙壁上、桌椅板凳上乱写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六)、考试期间,学员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试卷。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书籍,否则按考试不及格处理。第二十六条 培训考勤管理:学员在上课学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2次按旷课1次论处。第二十七条 培训部门依据年、月度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开班培训,开班前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将培训时间、内容,参加培训人数通知有关单位,该单位151、在接到通知后应在开班3天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培训部门,同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合理安排好工作时间准时参加培训。 第五章 安全资格证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包括范围:(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洁工。152、(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十四)、采(掘)剥离作业153、。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以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第二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热爱本员工作。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的要求,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和办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154、家有关规定,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建议学员单位将其调离现从事的特种作业岗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经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考核合格、并经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办证材料审核后,由河南煤矿监察局颁发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第三十一条 一般工种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不低于48课时培训,培训结束后经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集团公司安全培训中心对办证材料审核后,由集团公司安监局颁发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书。第三十二条 证件管理:特种作业安全资格原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保管,副155、证由培训部门统一制作发放,员工持有。一般工种安全资格原证由各单位进行统一保管,副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员工持有。因个人原因副证丢失需补办的每人给予20元罚款。无证期间一律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三条 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资格证需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复审手续。第三十四条 煤矿特作业人员、一般工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证失效:(一)、未按期复审的;(二)、复审培训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一次仍不合格,未经过复审的;(三)、从业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未通过复审的;(四)、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156、以上未通过复审的。第三十五条 弄虚作假,私造假证下井作业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第三十六条 因特殊原因区队急需要培训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必须在每月2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以便月底及时和公司安全培训中心结合办理。第三十七条 员工已经过公司培训,证件正在办理之中者,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原证件发放前不在罚款之列(公司以上部门查出的除外)。第五章 新工人安全培训制度第三十八条 新工人培训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应认真对待,严格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三十九条 新入矿的井下工人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应少于四个月,其中:理论学习培训不少于72课时,现场实习不少于四个月。每年接受安157、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四十条 培训内容(一)、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知识教育(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四)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方法与避灾路线;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装备和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七)入井需知、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 (八)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158、及瓦斯积聚的预防; (九)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分配到相关单位。考试不合格者,经过3天再培训后重新补考,合格者进行分配,补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二、基本技能培训新工人入矿后,应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根据教学计划达到该工种初级工应知应会标准。专业技术培训时间应占培训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以上。专业技术培训在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堂设计、结业考核等方面应按培训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三、岗位和实际操作培训新工人分配到区队以后,由所在区队安排岗位培训和实习操作,岗位培训时间不少于48课时,培训内容要以岗位操作技能应知应会、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应注意事项等为主要培训159、内容,必须注重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区队岗位培训结束后要进行闭卷考试并将培训资料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点名册、培训教案、考试试卷。经岗位培训合格的新员工由所在区队安排与老员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合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发放。一式四份,人力资源部、区队、师傅、新员工各一份,师徒合同签订工作由各队队长具体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在岗位培训结束前必须签订完毕。师徒合同为期四个月,四个月之内新员工必须在老员工的带领下方可到现场进行实习,井下实习期间应主要了解矿井生产过程,本工种的操作方法及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熟悉提升、运输、行人、进、回风巷道位置,了解矿井主要设施、设备的作用及160、性能;熟悉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规格、支护方法、质量要求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车、行走和上下罐笼、入井必须遵守的规定,在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应达到初级工应知应会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该工种有关规定进行实习和操作。实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办理本岗位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独立工作。 第七章 员工转岗培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员工转岗培训: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员工需要改变原岗位工种时,必须先培训后上岗。转岗培训不少于60课时,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第八章 区队级培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为提高工人的专业素质,大力开展以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各区队要认真制定月度培训计划,月末要写出总结161、。各区队的技术负责人为培训教师,队长培训主管负责人。第四十三条 各区队根据本单位岗位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岗位责任制及应知应会等基本内容培训,负责新员工岗位培训及实习操作培训。各区队每月末要认真编制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组织实施,当月培训计划将作为考核依据,月培训计划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培训计划必须要以实效性为主,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培训,培训计划应具体注明培训内容、培训地点、讲课教师、培训对象、考试时间及培训的具体时间。第四十四条 各区队要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等时间对所学内容进行现场抽查提问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掌握学习情162、况,月底要进行闭卷考试并写出当月培训总结,考试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出题,当月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资料存档保存,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点名册、培训教案、考试试卷。第四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区队内部培训的指导和监督,并参与审查教材、教案、培训纪律、考核办法及培训资料,保障区队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第四十六条 区队培训主要以业余培训为主,但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为保证区队培训质量,培训部门要参加区队培训考核,不定时抽查区队培训情况。第八章 出外培训人员培训管理第四十七条 参加公司以外或公司培训的管理人员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参加学习人员要按时到培训地点报到。参加公司或外单位培训人163、员应遵守培训单位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单位给予处罚的,矿转交原单位执行。第四十八条 外出学习人员学习结束后,如考核不及格未能取得有效证书的,培训期间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第九章 培训档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员工培训档案的内容: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学员点名册、培训登记表、试题、证书及发放名册、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等。第五十条 员工培训档案(员工个人受培训的记录)员工培训档案每半年记录一次,由组织培训者填写。第五十一条 培训档案的借阅:内部人员借阅培训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外部人员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查阅,需借阅和复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复制。第十章 培训教师岗位责任制第五十二164、条 培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深入浅出地为员工讲课。第五十三条 培训教师必须对参加学习人员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及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学员应熟练掌握本工种 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应知应会等安全知识。 第五十四条 培训教师培训前应根据培训对象选择培训教材并编写教案,教案必须通俗易懂,培训内容的选择要切合实际,即要有全面性(新员工),又要有系统性,不能支差应付,照本宣科,确保培训质量。第五十五条 培训教师应口齿清楚,嗓音洪亮,尽量使用普通话讲课,不能使用方言。第五十六条 维持好培训纪律,保障教室卫生状况。第五十七条 培训结束后,应根据培训内容选择要点上报165、人力资源部,由培训部门命题,对员工进行考核。第五十八条 培训教师按公司及矿规定享受讲课费,一季度一兑现。 第十章 教师待遇及有关奖励第五十九条 讲课费标准:矿(处)级、高级职称每小时30元,队长(科级)、高级技师每小时25元,副队长(副科)、中级职称、技师每小时20元,其它人员每小时15元。第六十条 对教师的年终奖励:能认真备课,教学质量较好,且全年参与6期以上培训讲课的,年终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第六十一条 对有关科室的奖励:能积极配合培训工作,及时安排本科室有关人员参与授课,全年派出10人次以上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年终给予1000-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一章 培训效果评估办法166、第六十二条 为掌握培训动态,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正规培训班。第六十三条 评估方法:一、教学过程评估。对于48课时以上的正规培训班应进行教学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教材、时间安排、考核和培训管理,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评估采用培训中或培训后向学员发放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培训组织者对学员的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划分为非常有效、有效、基本有效、无效等。培训组织者还应对学员考核合格率进行统计分析。二、教学效果评估。安全和技能培训应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由培训单位向学员所在单位167、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估。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及时反馈给培训组织部门。第六十四条 评估结果的处理:教学评估达不到有效和学员合格率低于50%的培训,应对教学内容、方法、教师讲授、考核试卷等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教学效果评估反馈不理想的培训,应与学员单位进行沟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第十二章 培训考核及奖罚办法第六十五条 参加学习期间,学员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旷课每次罚款100元,考试不及格罚款200元。第六十六条 特种作业脱产培训期间,学员工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按日资核算,培训部门负责提供人员出勤情况168、。区队不再核算脱产培训期间学员的工资。特种作业培训出勤不够、考试不及格、缺考或因个人原因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一律对本人罚款200元、对该区队队长每人次罚款200元,被公司评为优秀学员,矿每人次给予200元奖励,奖该区队主管队长每人次200元。第六十七条 区队内部培训每月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的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提问(包括:区队长、班组长),凡培训效果差、合格率达不到80以上的,扣减当月安全“双基考核“分2分,并对该单位队长、技术员分别罚款300元。 第六十八条 每年度对各单位的培训情况进行评比,凡按时培训并且培训效果好的单位,给予有关人员1000-2000元奖励。第十三章 附则第169、六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七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员工 培训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09名称XX一矿考勤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树立“安全发展、安全为上”的目标,规范对各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使矿井能够及时掌握井上、下的分布情况,特制定XX一矿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员工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170、定了员工日常考勤的管理规定,适用于XX一矿所有员工考勤管理。第二章 入井人员管理规定第四条 各单位值班在贯彻生产计划时,必须认真执行点名考勤制度,员工不点名,不参加班前计划的严禁入井。值班人员每班在整点1小时内将入井人数如实向调度室汇报,否则一次罚款100元。第五条 单位跟班队长(班长),到达工作地点后,在开工前1小时内将各施工地点的人数汇报到调度室,否则一次罚款100元。第六条 机电队灯房各个窗口,当班入井人员在领完矿灯和自救器后,清点矿灯和自救器的数量,在两个小时内将当班领取的矿灯和自救器人数汇报到调度室,如班中有特殊情况需下井的人员,灯房应及时将下井人数汇报到调度室,并做好记录。第七条 171、井口设立入井人员定位卡显示器,入井人员下完后,信息站负责将各单位入井人数以及入井总人数统计清楚,报调度室进行核对。第八条 按矿规定,入井人员一人一卡,严禁替他人带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第九条 各单位、科室人员及管理人员入井必须佩戴定位卡,否则视为无工。第十条 大班人员入井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小班人员入井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否则视为无工。第十一条 上级领导、上级检查人员以及来宾,由矿陪同人员负责到信息站登记签名,必须挂牌入井,信息站做好人员登记,并将入井人数汇报到调度室。第十二条 运输队稳罐工、副井绞车司机严格把关,班中如无特殊情况,人员不准上下井,如有特殊情况,由单位值班人员和调度172、室联系,并做好记录方可上下井,否则对责任人每人次罚款20元,依此类推。第十三条 员工在入井前要检查自己的定位卡是否损坏,如无显示,及时到灯房登记,升井后到灯房进行更换,否则下井视为无工。第十四条 灯房管理人员,对员工丢失或损坏的定位卡要及时补办,不能影响员工正常出勤,否则每人次罚款20元。第十五条 人员监控系统如有损坏或不显示,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十六条 灯房每班将员工上一班滞后四小时以上没有升井或升井后没有交灯的人员,应及时和调度室联系,查明原因,落实清楚,并做好记录。第十七条 运输队稳罐工必须查清当班入井人数,并汇报调度室。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第十173、八条 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将井下汇报、区队值班汇报、灯房汇报、信息站汇报记录清楚,进行人数核对。如有误差,立即通知单位查明原因,凡出现误报或虚报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第十九条 值班调度员要对各个单位汇报人数记录清楚,凡出现记录错误或不记的,对调度员一次罚款50元。第二十条 调度室统计人员每天将各单位、科室入井人数情况汇报给相关领导,并保留一份存档。第二十一条 劳资科考勤管理人员每天将入井人员数统计备案,并作为员工考勤工数。 第三章 井上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井上人员需使用考勤卡进行考勤,每天刷卡四次。员工应按时、按序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刷卡,刷卡时一律取帽,实行免冠刷卡,不得拥挤插队。井上人174、员一天内有一次漏刷卡,考勤机不记工,视为无工。第二十三条 不准代替他人刷卡,发现代刷卡者,对双方各罚款200元,并取消当日工。第二十四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刷卡者,需出具相关证明,由分管矿领导批准签字后送劳资科,考勤人员给予报工。第二十五条 考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对电子考勤信息应至少保存三月以上。月底将各单位人员出勤信息打印成册用以核对。第四章 外包单位入井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外包单位统一使用矿上制定的入井牌,运输队在井口分单位设立入井考勤箱。第二十七条 井口稳罐工负责收集入井人员的入井牌,检查科负责监督。第二十八条 入井人员必须一人一牌,无牌不能入井,严禁一人带多牌或替他人带牌入175、井,否则一次罚款500元,并禁止入井。第二十九条 入井人员佩戴入井牌必须佩戴本人的,如发现入井牌上员工资料与本人不符,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第三十条 人员下完后,运输队负责清点当班入井人数,将各单位当班入井人数汇报到调度室核对。第三十一条 人员升井后,由当班带班队长(班长)负责领取入井牌,然后交予区队保管。第三十二条 入井牌由区队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如入井牌丢失,应及时到矿安检科补办。第五章 井上、下作业时间安排第三十三条 机关员工及区队大班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第三十四条 井上小班员工实行三八制:八点班时间:8:0016:00,四点班时间176、:16:0024:00,零点班:0:008:00第三十五条 井下作业人员实行三八制:八点班时间:8:0016:00,四点班时间:16:0024:00,零点班:0:008:00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 第三十七条 以上规定从下发日起执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主题词:员工 考勤管理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LZ010名称XX一矿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编制劳资科审核生产副矿长批准矿长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管理,规范劳保用品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177、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规范(文件)的条款制定:XX一矿人事管理制度、XX一矿内部市场化管理办法等标准(文件)。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采购、保管等管理内容,适用于XX一矿下属所有员工劳保用品管理。第二章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第四条 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配带的地方、应该配带的时候必须配带。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应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立即更换。第六条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动保护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178、后下发。第七条 在工作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因抢救事故使劳动保护用品损坏,由所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安全部门核实后,可给予更换。第八条 公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第九条 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动保护用品应交回劳保库,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对于个人生产用的工作服、胶鞋,领用不满1年而离职的,每件扣交新品原款项。对于矿帽、矿带,不足2年而离职的,每件扣交原款项。第十条 员工在矿内调动、在本部门内交换工作岗位的,其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的继续使用不作更换,不使用的退回仓库,并按调整后岗位的标准另领所需劳动保护用品。第三章 179、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新员工入矿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对岗位应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按标准填写领料单,建立发放个人劳保卡片,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保管员登记劳保卡片,给予发放。第十二条 发放时保管员在劳保卡片上登记领用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办事员要在个人劳保卡片上填清, 并由领用人在劳保卡片上签名确认。再把卡片发予本人。第十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满时,领料人需拿个人劳保卡片与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后的领料单来领取,领取时,仓库保管员需填写个人劳保卡片和员工劳保卡片,要写清楚到期更换的工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领取的时间。手续办好后,再给予发放。第十四条 180、职工因某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则根据实际情况停发或相应延长使用期。第十五条 实习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第十六条 职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集团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第十七条 临时工入矿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时,需向财务交予300元押金,才能发放。第四章 劳动保护用品保管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劳保库房的管理要做到专库、专用、专人保管。第二十条 劳保库房保管员在工作中要有责任心,工作认真,勤快。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应符合存储的有关规定,做到防潮、防181、霉、防蛀、防变质。第二十二条 超出使用期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并清理出库。购进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要具备劳安标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二十三条 应做到帐、卡、物相符,进货台帐与发放帐目保存完备。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要保持卫生,摆放整齐。第五章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由集团公司供应处统一组织采购,本单位不得私自购买,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要严格按照矿月、季度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采购。第二十六条 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的要求,以及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标准按时进行采购,做到货物及时,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第二十七条 特种劳182、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第二十八条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第六章 劳动保护用品验收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到矿后,验收要有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三方联合验收。第三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验收入库前,供应单位首先向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提供生产厂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第三十一条 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接到供应单位提供生产厂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件后,要认真检查确认证件符合要求,如劳动保护用品的名称、规格、劳安证号、生产厂家是否与证书一致,如一致方可进行验收。否183、则不能验收。第三十二条 验收时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要严格质量关、数量关。确认质量符合要求,数量核对准确后方可验收入库。第三十三条 严禁无证产品入库。第七章 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第三十四条 劳保用品的分类(一)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二)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简易口罩、纱布口罩、过滤式口罩。(三)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四)防护服装类:包括耐酸碱工作服。(五)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酸碱手套,绝缘鞋。(六)防坠落类:悬挂式安全带。第三十五条 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一)头部防护类(1)安全帽应佩戴牢固,系紧拴带,避免低头干活或活动时脱落。(184、2)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两年,对经受较大冲击的或已到期的应及时更换。(3)安全帽在日常使用时应避免磨损、脏污,并远离热源。(二)呼吸器官防护类(1)使用前应检查口罩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三)眼面部防护类(1)眼、面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质量和密封情况,应没有明显划痕、条纹或有损光学性能的其他缺陷。(2)防护镜应妥善保管,避免挤压受损。(四)防护服装类各种防护服都要避免与锐利物接触,以免割刺破裂。(五)手足防护类(1)应根据电压等级高低选用绝缘用品,不得越级使用,以免击穿,造成事故,并应根据各种绝缘用品的说明书规定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乱用。(2)绝缘手套和鞋在每次使用前应仔细进185、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任何超过规定的缺陷,则不得使用。(3)绝缘手套使用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另外在外面罩上一副纱、布,以免胶面受损,但所罩手套的长度不得超过绝缘手套的腕部。使用绝缘靴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应保持鞋帮干燥。(4)为保证安全,绝缘用品应定期作耐电压强度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5)防砸鞋应避免水湿,忌用火烤。(六)防坠落类(1)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应做一个外观检查,发现绳无保护套、磨损、断股、变质等情况应停止使用。(2)安全带在使用时应将钩、环挂牢,卡子扣紧。安全带应高挂底用,其次应平行拴挂,切忌低挂高用。使用中应避开尖刺、钉子物体186、。 第八章 劳动保护用品定额管理劳保定额部门明细表序号部门金额1办公室1002财务科1003劳资科1004政工科1005地质测量科7006技术科5007供应科30008调度室6009环保计量办10010机电运输科70011安全检查科200012企管科70013生活科20014十三队700015通风队400016巷修队600017机电队700018机运队650019综采一队1000020综采二队1000021综掘一队600022钻探注浆队400023运输队700024治安保卫部20025合计76600 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劳资科所有。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主题词:187、员工 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 发布者:XX一矿劳资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企管科编号ZGYZD-JY- QG001名称XX一矿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编制企管科审核马国红批准白云来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管理,科学组织生产,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安全生产,增加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河南煤化焦煤集团有关制度和我矿劳动定额、定员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管理措施及其它相关内容。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一矿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五条 成立XX一矿劳动定额定员188、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白云来副组长:范安民 姜 军 贾安立 柴占江 李永杰李丙跃成 员:马国红 黄玉东 李传洲 李长青 张 军 宋俊杰 祁书峰 张文新 崔炳雷第六条 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马国红(兼)成 员:企管科所有劳动定额定员管理人员 第七条 矿长主抓全面管理作工作,生产矿长、安全矿长任副组长,劳资科长、调度主任主抓相关具体工作,管理办公室主抓定额定员具体工作,管理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管理措施第八条 将效率与产量、进尺等指标与管理者效益挂钩,实行有奖有罚,增强基层管理者的效率意识。第九条 加强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按照定额、定员安排生189、产、结算工资。第十条 加强定额定员队伍建设,使定额、定员管理数据翔实、符合生产实际。第十一条 经常修改、提高定额水平,不断摸索定员管理规律,使“双定”工作经常化、科学化、经济化。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宣传贯彻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重要意义,指导基层单位合理配备人员,按定额组织生产。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劳动定额 定员 制度 发布者:XX一矿企管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QG002名称XX一矿机修厂安装队市场化管理制度编制企管科审核马国红批准白云来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机修厂安装队市场化管理制度第一章190、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化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机修加工、安装队激励机制,提高机修加工效率和质量,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矿机修厂安装队市场化管理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由核算办法、管理职责、加工任务计划管理和加工结算原则等内容。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一矿机修厂安装队市场化管理。第二章 核算办法第五条 指导思想按照工时定额、服务收入核定工资,即:工资=检修工时60元/工安装人工费+计时工(井上60元、井下80元)。第六条 核定费用指标机修车间限额材料:15000元/月,包括各种工具、油脂、氧气、乙炔、机加工设备、行车等自用设191、备,1000元及以下的配件等低值易耗材料。修理、加工用料按预算执行。安装工程按照99基价定额执行。第七条 人工费价格:(一)机厂厂房加工、修理综合工时单价,按60元/工结算,包括5名管理人员工资。(二)安装工程收入每月由企管科按照99基价定额结算,包括1名管理人员工资。(三)结算时人工费全额支付,材料费按超节额15%对等奖罚。第三章 管理职责的划分第八条 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下安装、检修计划、加工计划的制定、验收和质量监督;第九条 企管科负责检修、加工价格的制定和市场结算。第四章 修理加工任务计划的管理第十条 根据矿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需要,由机电运输科下达机修厂月度修理加工计划和井下安装计划,并于192、22日前报送企管科,随月度生产经营作业计划下达。第十一条 有工时定额的零星加工业务由区队到机修厂直接办理,没有定额的加工业务,需经企管科核定工时后,再到机修厂办理,机修厂负有监督职责。第十二条 计时工以安排工作的矿领导或生产调度室审批签字为准。第五章 修理加工结算原则第十三条 非生产急需的修理、加工任务(包括外线维修)一律预算制结算。实行由企管科现场落实工程量后按实际进行定价结算,或依据机电运输科或供应科的任务委托单附图纸,由企管科统一定价。生产急需业务,可先安排但必须在48小时内将任务委托单交企管科核定人工费及材料费,否则不予结算。第十四条 出现修理加工质量问题,经矿相关部门落实属于机修厂责193、任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由机修厂负责当月赔偿;损失超万元时由机修厂制定赔偿计划,分月进行赔偿,并由矿对有关人员给于相应的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主题词:市场化管理 机修加工 安装工程 发布者:XX一矿企管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QG003名称XX一矿煤炭质量市场化管理制度编制企管科审核马国红批准白云来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煤炭质量市场化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要求,增加产品竞争力,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参与煤炭质量管理194、的积极性,真正实现煤炭生产低耗、优质、高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焦煤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矿煤炭质量管理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介绍综采队、综掘队、机运队等单位职责及考核情况等内容。第四条 本制度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第二章 综采队的职责及考核情况第五条 煤质管理责任范围:回采工作面切眼、上顺槽至机运队管辖胶带输送机搭接处(搭接处防破碎装置归综采队)。第六条 煤质管理考核范围:(25mm)块煤率、含矸率、灰分、水分。考核指标由企管科根据生产检查煤样和煤层煤样检测结果制订。第七条 企管科、综采队各派1人,按标准方法每5天测一次生产检查煤样,每日195、四点班检测一次块煤率、含矸率(25mm)。第八条 煤质管理考评及奖罚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第三章 综掘队的职责及考核情况第九条 煤质管理责任范围:掘进工作面迎头至机运队管辖胶带输送机沿线。搭接处防破碎装置归综掘队(沿途巷修单位施工地点前后各10m归巷修单位)。第十条 煤质管理考评及奖罚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一条 煤质管理考核范围:(25mm)块煤率、含矸率、灰分、水分。考核指标由企管科根据生产检查煤样和煤层煤样检测结果制订。第十二条 企管科每5天对含矸率、块煤率进行检测,每10天取生产检查煤样1次。所有检测工作双方签字认可。第十三条 各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煤矸分储、分运措施。企管科196、将根据各巷道揭露岩层厚度、挖底量和岩石碎胀系数计算理论排矸量。企管科将定期按100元/车收购,并开收购票据。施工单位月末凭票据到企管科结算。月统计出矸量作为按半煤岩巷掘进结算依据。实际排矸率应不低于80%,每少出1车矸罚单位300元。第十四条 对于没有采取煤矸分储、分运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四章 机运队的职责及考核情况第十五条 煤质管理责任范围:所管辖运输设备沿线(巷修队施工地点前后各10m除外)。第十六条 对机运队进行块煤破碎率考核,企管科每月按实际生产情况下达考核指标,考评及奖罚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七条 企管科煤质检测人员每日四点班在工作面二部皮带取样点,对综采工作面生产块煤率进197、行检测,作为综采队卖出块煤率,机运队的买入块煤率。第十八条 企管科煤质检测人员每5日对东、西翼进入主胶带输送机的掘进工作面块煤率进行检测,月底根据调度室提供的产量按加权平均数作为机运队井下块煤收购率。第十九条 企管科煤质检测人员每日对101胶带输送机上25mm以上毛煤块煤率进行检测,月底综合块煤率作为机运队产出块煤率,买入与卖出块煤率差值为机运队块煤破碎率。第二十条 以上检测过程,机运队应派人参与,检测数据双方签字认可。第五章 其他单位考核情况第二十一条 企管科、生产调度室每周在101皮带和215皮带取样化验100mm以下毛煤、原煤灰分。两次灰分比较作为选矸效率考核,矿规定原煤灰分可增加值为3198、%,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机运队市场化收入500元。第二十二条 运输队每天安排人员在矸石山回收块煤,回收量由企管科、生活科、机运队共同签字认可,每月30日汇总后,按500元/吨计入本单位市场化收入(回收块煤量超过原煤车间块煤规定误选量的收入,从准备车间承包费中扣出)。第二十三条 企管科根据生产调度室提供的月手选矸量和运输队回收块煤量计算出原煤楼误选块煤率,矿规定误选块煤率为0.2%,每超一个百分点扣减机运队市场化收入200元。第二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要做到煤、矸、杂物分装分运,负责直接运输的单位发现煤杂混装的,可不予运输。对给予运输的,罚款由运输单位承担。第二十五条 为不影响生产运输单位给予清理的199、,运输单位将双方签字记录每月28日交企管科,企管科将按50元/车,从违章单位扣款,奖给运输单位清理人。第二十六条 井下运煤系统落差大于0.5m的转载点,防破碎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确保使用效果。对于没有能力保证设备完好使用的,企管科将指定其他单位安装管理。所有费用由运输机所属单位负担,按月结算。安装费3000元/处(包括材料费、加工费、人工费),维护费每月1000元。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根据公司煤质管理工作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制定完善的煤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记录和台帐,并向企管科及时提供所需资料。每缺少1项罚主管煤质副队长50元,没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料的,每迟一天罚单位正职(科室)、主管煤质副队长(区200、队)50元。第二十八条 矿煤质管理领导办公室每月按本管理办法对安全检查科、生产调度室、机电运输科、工程技术科等煤质管理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奖罚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九条 每月对于煤质管理有创新的单位,企管科将根据实效,奖励煤质主管副队长300至500元、区队正职400至600元。第三十条 每月根据各单位煤质管理绩效,评出前两名和最后1名。对前两名单位正队长、煤质主管副队长各奖800元;对最后1名单位正队长、煤质主管队长各罚400元。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煤炭质量 市场化管理 办法 发布者:XX一矿企管科 生效201、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QG004名称XX一矿2010年工资管理制度编制企管科审核马国红批准白云来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20 页XX一矿2010年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我矿实际情况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市场化在生产经营中的调节和激励作用,使工资分配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我矿2010年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根据劳动法、焦煤集团工资管理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工资分配原则、工资结构、工资分配形式及其他内容。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一矿2010年工资202、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资分配原则第五条 坚持“效益优先,按劳分配”的原则,工资向技术难度大、劳动强度大、苦、脏、累、险的岗位倾斜。优化分配结构,合理拉开一、二、三线职工工资分配比例。第六条 坚持“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原则,使职工利益与安全生产紧密联系,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第七条 继续贯彻“标煤”管理理念,将职工利益和煤质联系起来,调动职工提高煤质的主观能动性。第八条 职工收入同全矿整体效益和本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出勤、岗位职责、劳动贡献全面挂钩,切实做到按劳取酬、按贡献、按绩效取酬。第九条 打破职务、职称、资历及身份界限,以绩效、贡献定报酬,在不突破矿核定工资指标的前提下,实行二203、次分配;分配办法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通过,报劳资科审核;政工科、企管科备案后执行。推行科、队长负责制。第十条 坚持“量入为出,以丰补欠”的原则,对每月的工资指标做到先计后用,略有结余。第十一条 坚持“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政策,辅助单位按定员人数核定工资基数后,工资不因人数增减而变动;矿鼓励各单位内部挖潜,节约用人。第三章 工资结构第十二条 为充分体现不同岗位之间的劳动差别,职工工作年限长短、劳动技能高低及不同用功性质之间的差异,将工资分为五个部分:岗效工资、安全结构工资、煤质结构工资、年功工资和各项津贴。第十三条 岗效工资:根据2009年我矿工资执行情况,参照焦煤集团的岗效工204、资标准并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及各类人员合理的工资分配差距确定。第十四条 安全结构工资:根据矿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煤质结构工资:根据矿煤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年功工资(一)标准:工龄不满20年的,每年工龄5元/月,工龄满20年的,每年工龄10元/月。(二)执行范围:所有合同制职工(三)年功工资按自然年计算,由基层单位申报,劳资科每年初按照相关规定核定一次,每月按矿规定计算上报。第十七条 各项津贴(一)特殊津贴按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1)井下津贴:井下采掘工:30元/工;井下辅助工:18元/工;严格按工种发放,采掘区队的辅助工种执行井下辅助岗位津贴标准。(2)夜班205、津贴:前后夜班:8元/班(科室管理人员参与矿值班的前、后夜班由调度室考核报送)。(3)技师津贴:具体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二)对井下工作不满四个小时的不发入井津贴及班中餐。第四章 工资分配形式和办法第十八条 工资分配形式(一)采煤、掘进、巷修、运输队、机运队、通风队、钻探队、机电队实行计件工资形式。(二)机关科室与矿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结算。(三)年功工资和下井津贴均纳入考核范围。第十九条 工资基数的确定按照各单位定岗定员人数,各岗位的工作性质、技术要求、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确定各单位工资分配比例如下:采煤:开掘:井下辅助:地面生产:地面辅助:地面=2.2:1.9:1.5:1.3:1.1:1说206、明:(一)(1)地面人员主要指供应科工人和生活科工人。(2)地面辅助主要指机修车间、矿灯房人员、保卫人员等。(3)地面生产主要指机电队、运输队地面工人。(二)以上系数均指正式工人,临时工待遇按矿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区队工资结算办法(一)井下直接区队:以当月的实际完成任务量(采区按标煤产量)进行结算。即:工资收入=本队当月产量(进尺)综合单价+单项工程收入+其它收入。(二)井下辅助区队:与全矿产量挂钩。即:工资收入=链式服务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其它收入。(1)机电队:安装队、机修车间的工资单独核算,按照施工工程预算或矿有关定额支付工资;主井提升小组的收入按照XX一矿主井提升系统结算管理办法执207、行;机电运转班:工资收入=运转吨煤综合单价*月实际产量+单项工程收入+其它收入。(2)运输队:工资收入=月提升车数矿车运输综合单价+钉道班工程收入+其它收入。(3)通风队:工资收入=通风吨煤综合单价*月实际产量+单项工程收入+爆破收入+其它收入。(4)机运队:工资收入=胶带运输吨煤综合单价*月实际产量+单项工程收入+主井提升小组收入(部分)+其它收入。(5)钻探队:工资收入=注浆吨煤综合单价*月实际产量+单项工程收入+钻探收入+其它收入。说明: 单项工程主要指采掘开、辅助单位承担正规生产以外、非职责范围内的工程,主要包括安装、修护、改造、拆除、顶底板处理、扩帮、清理、防止水以及矿安排作为单项工208、程管理的其它工程。单项工程收入按照XX一矿内部市场单项工程管理办法结算。 为保证工资水平的整体的相对稳定,确保辅助区队工资均衡发放,以全矿产量33.33万吨/月为基数,对机电队、机运队、通风队、钻探队超(减)产部分的工资计算进行调整,具体为:A、增产时,增幅1%15%(含15%)部分按对应价格的40%结算工资;增幅超过15%部分按对应价格的30%结算工资;B、欠产时,降幅15%(含15%)部分按照对应价格的40%增补工资;降幅超15%部分,按照对应价格的50%增补工资。(三)地面单位、机关科室:工资总额按照各单位现有人员对应的岗位和职务级别、岗效工资标准、效益工资标准进行核算;各科室的效益工资209、与全矿产量进行挂钩结算。说明:2010年原煤基数为400万吨,月计划产量33.33万吨。为保持工资水平的相对稳定,机关各科室工资参照辅助区队的工资调整办法进行调整。(6)区队管理人员及办事员、核算员工资管理。区队管理人员矿上按照以下标准核定区管人员工资总额,但正职有权根据各人实际表现进行二次分配:区队正职按本单位在册职工平均工资的2.2倍结算,副职及主管技术员按单位正职的0.75倍结算。办事员和核算员办事员和核算员实行双重考核管理,区队考核和矿考核各占50%(具体考核办法由企管科制定),办事员工资按照本区队平均工资执行,核算员按办事员的0.9倍执行。根据各区队所管辖人员及头面的多少,按以下系数210、对区队管理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整。类别采煤队开拓掘进队井下辅助区队其它区队头、面个数调整双面1.05;单面1.0三头1.05;双头1.0;单头0.951.01.0人数调整系数1.01.0300人以上1.1;200-300人1.05;100-200人1.0;100人以下0.95200人以上1.1;100-200人1.0;100人以下0.95(四)相关规定(1)各类人员职务、职称、技术等级的聘任均以公司、矿下文为准。(2)区队办事员、核算员岗位设置。针对各区队办事员、核算员、基层工会主席职责不清,岗位设置不统一的现状,规定如下:没配专职支部书记的区队,支部日常工作由办事员或核算员兼任的,可给兼任人员1211、00元/月的兼职津贴。各队不设专职工会主席,可由队内人员兼任,矿给予兼职人员100元/月的兼职津贴。区队办事员、核算员暂由本单位认定,待时机成熟时由矿统一聘任委派。对办事员和核算员实行双重管理,不经矿同意,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变动办事员和核算员岗位,充分保持他们的稳定性。采掘区队地面专职材料员限设一人,具体负责材料设备的领取、发放及地面材料库房值守与管理。各队根据实际需要可设地面加工维修人员一人,负责本队日常加工与维修,并协助材料员装卸材料,若遇大型设备或大批量材料装卸,可临时抽调井下其它岗位人员协助。(3)临时工与正式工一并参与内部市场考核与结算,并由所在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差异及个人贡献大小进行二212、次分配。(4)矿内各区队之间因生产需要借用人员时,借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考勤,其工资应由由用人单位承担。(5)机关科室因本科室工作需要或因参加公司、矿组织的活动而需抽借区队生产人员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后交劳资科备案,借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负责考勤,借用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比照同岗位人员工资的80%计算,矿不再直接计算其工资;借用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由矿直接计算工资,工资标准另行确定。(6)矿为了培养特殊岗位的熟练工人,将新招工人或非熟练工人安置到相应区队的技术岗位,导致本队实际人数超过定员人数时,按以下办法结算工资:辅助区队超定员人数按同岗位人员岗效工资标准的80%核增工资基数,直至人员213、分流完毕;直接区队超定员人数按本队人均结算工资的80%另核增工资,直至人员分流完毕。第五章 其他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 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凡涉及有关工资的奖罚,必须统一纳入矿工资基金管理。规范单项奖项目,凡主管业务部门制定的单项奖考核项目,涉及从工资中支付的费用,必须开会制定考核办法后方可实施。对某些重点工程,因工期紧、施工难度大、安全管理复杂程度高等需要临时嘉奖时,施工前应首先写出书面报告,明确奖励范围、奖励金额、完不成扣罚标准,经分管领导、矿长审定后生效。生产结束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后兑现。第二十二条 严禁单位从工资中提取不合理支出。凡生产一线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在预留工资中提取部分奖金组织生214、产,但须经矿长批准、到企管科登记后方可提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在工资中提取单项奖金,无论何种原因矿结算的工资都必须在工资表中分配到人,不得单列,不得克扣职工工资。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由于当月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工资超额幅度较大时,经矿研究从其市场结算工资中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以丰补欠。第二十四条 基层单位由于当月各项指标完成较差、扣罚较多、工资较低时,经矿研究同意,在结算工资外,可以预借一部分工资,达到本单位最低工资标准。待单位完成任务较好、工资较高时(一般在三个月内),再予以抵扣。但借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不予借资。第二十五条 为促进职工在影响生产时间内积极处理事故,缩短停工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对215、停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规定:(一)非本单位责任造成的停工,以调度记录为准,由调度室按影响时间核定工时;4个小时以下,由本单位承担;4个小时以上,由矿研究批准后,由责任单位承担。(二)因矿原因影响区队连续停产16小时以内的,矿上不支付工资,由区队安排整理工程质量,搞文明卫生;连续停产16小时以上,由矿负责安排其他工作,并按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工资。(三)凡因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的停工,不论影响时间长短,矿不再另外支付工资。第二十六条 因工负伤人员需要家属护理时,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包括被护理人情况、护理天数、护理地点等),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和矿长批准,按每人每天12元支付陪护费。第二十七条 基层计件单216、位工资总额内含婚、丧、探、产、病等各种假期工资。第二十八条 职工开除留用期间,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第二十九条 加强奖金管理,各项奖金必须造册到人,由劳资科审核,矿长一支笔审批。各项奖金的项目必须是矿上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否则,由政工科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奖金的审批发放程序,对未经矿领导审批、劳资科没有审核的奖金,一律不得发放。第三十条 矿生产计划和劳动定额一经下达,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改,保证矿生产计划和劳动定额的严肃性,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必须经矿长同意。工资结算时,除发生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一般不考虑其他客观影响因素。第三十一条 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的单位217、,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办事员、核算员不计定额。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新分配工人(包括技校生)的工资,第一个月按照本单位当月人均结算工资的100%由矿支付;第二个月按照本单位当月人均结算工资的60%由矿支付;第三个月按照本单位当月人均结算工资的30%由矿支付;从第四个月起由本单位支付。第三十三条 加强零星工程及辅助用工的管理,零星工程本着“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由企管科负责组织,由工程技术科(牵涉到机电工作的由机电运输科)、企管科、安检科、供应科等相关单位共同参加负责核定工作量及用工数。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考核验收,报分管矿领导签字后,由企管科按工数及标准支付工资。第三十四条 月末对218、各单位的工程量验收,由工程技术科(牵涉到机电工作的由机电运输科)负责牵头,企管科、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安全检查科、地质测量科、共同参加,工程技术科负责提供验收报表。验收报表一经报出,不得随意变动。工程技术科要制定详细的验收制度和工程质量奖罚办法。涉及验收的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工程验收制度,严把工程数量及质量验收关,不得徇私情、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将对负责人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 掘进巷道的结算参数,一律按设计参数执行,特殊情况下参数需改变的,必须由工程技术科下发设计变更通知书,报矿总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否则,不予认可。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在截止考勤及工程验收后五日内将本单位原始考勤表、计219、分表及有关证明交劳资科审核(劳资科留复印件1份),并送企管科一份。每超过一天,罚队长、办事员、核算员各100元,累计计算。第三十七条 矿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并严格对各单位执行奖罚,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奖罚等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企管科;每迟报1天,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各项奖罚款项经矿经营分析会认定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如有不妥之处,应在下月经营分析会上研究解决。对不负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私自改动或减免罚款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根据情况给以50-300元罚款。确属特殊情况,须经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改动。第三十八条 生产调度室要加强机关人员及区队干220、部的考勤工作,建立安全信息卡,详细登记入、升井时间。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入井费、夜班费的依据。考勤记录要规范完整、真实有效,发现考勤不认真、不规范的,将对单位负责人及考勤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不遵守劳动纪律严重违反企业规定的,经矿批准后,进行脱岗培训学习或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第四十条 各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按正职执行;区队管理人员(正、副队长、书记、技术员、办事员、核算员)工资按照分配比例计入区队工资总额,区队正职在企管科结算的区管工资总额内,有权根据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二次分配。第四十一条 严格执行劳动工资政策,按现行法规支付病、伤、探、产、婚、丧、年休等221、有资假期工资,各单位不得再另定办法或擅自改变有关规定,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因工作需要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办法为:本人岗效工资标准21.75计资天数。(节假日工资为日资三倍,双休加班工资为日资二倍)(二)婚、丧、探、产、年休等有资假期间,工资以本人岗位工资为基础计算支付。(三)非因公负伤及病假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工龄10年以下(含10年)的,按不低于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10年至20年(含20年)工龄的,按不低于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支付病假工资;20年以上工龄的按不低于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22、00%支付病假工资。超过医疗期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工伤人员工资按国务院375号文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各种假期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劳资科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不予计算工资。第四十三条 为减轻基层单位负担,工伤人员治疗期超过六个月不能上班的,从第七个月起开始由劳资科统一管理;长期休病假人员治疗期超过六个月不能上班工作的,从第七个月开始由劳资科统一管理。以上两类人员的工资均由矿统一支付,管理单位结算。第四十四条 凡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文件一律无效,以本办法为准。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若与集团公司的规定有违背时,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223、。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录一:综采工作面综合劳动单价附录二:综掘队锚网索支护掘进定额和人工单价附录三:辅助单位吨煤人工单价主题词:工资管理 管理制度 发布者:XX一矿企管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附录一:综采工作面综合劳动单价第一条 工作面采高3.5m,综合吨煤人工单价7.37元,其中块煤:末煤=10:1, 块煤率35%, 块煤工资17.76元/吨,末煤工资1.776元/吨第二条 综合定额基础(一)综采以二类顶板,中硬煤层为基础;(二)综采工作面采长160米,采高3-3.5米、坡度10o以下、顶底板水120m3/h以下,掩护式放顶煤液压支架,综机割煤。(三)根据我矿实224、际,综合定额执行24.923吨/工第三条 综合定额适用范围及工作内容(一)适用范围:距工作面切眼100米以内的维修、清理、维护,上下顺槽运输以及定额范围内的辅助用工。(二)工作内容:综机割煤、推溜移架、铺网;上下端头维护;距工作面切眼100米以内的巷道维护;延缩机头尾;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乳化泵站的操作,上下顺槽的运输,工作面排水、机电维修、风水管路拆除、道轨回撤、工具管理。 第四条 综合定额采煤未包括的几项内容(一)定额范围外的采安全口,定额范围外排水、超范围的巷道维护;(二)综采工作面放炮、过断层、过老巷、过腰巷,综采工作面结束时铺网、上绳、扩帮、架棚、打点柱;(三)如遇断层需放炮,因放225、炮员属通风队管理,故制定采煤综合定额时不再考虑;第五条 综采面修正系数(一)修正系数(1)综采工作面坡度在10以上时,单价以1.10修正。(2)综采工作面遇大淋头水(呈细流状)时,单价以1.10修正(局部调整)。(3)工作面底板涌水达大于(小于)120m3/h时,按实际涌水量增加(减少)开泵工定员,并增加(减少)相应的基础工资。(4)工作面过断层,按最小采高的岩石量,以3.0修正定额单价。(5)准备队工作面采煤生产单价按综采队相同单价执行。(二)说明:(1)该单价包括上下巷超前支护、维护、风水管路回收、道轨回撤、上下顺槽运输等用工。(2)计量办法: 理论产量=工作面斜长*循环进度*采高*容重*226、回采率 标煤产量=理论产量*折标系数 折标系数由煤质部门提供。附录二:煤巷综掘机掘进综合定额第一条 适用范围煤巷掘进,锚网加锚索支护。第二条 工作内容(一)工作前各项准备工作,敲帮问顶、确定中心线、试钻、吊挂风水管路及电缆;(二)综掘机掘进检查调试机械设备,更换截齿、洒水和注油、试机、割煤、开停转载机等;(三)100米内取运料、打锚杆、锚索、挂网、背帮顶;(四)清理工作面、延长运输设备;(五)工作面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三条 质量要求成巷要达到规程规定的验收标准,做到文明施工。(一)定额标准:单位:m/工巷道类别支护形式断面平巷(6以下)上山(610)下山(610)锚网索锚网索锚网索14227、0.5000.4750.45014160.4050.4280.40616180.4500.3850.36518200.3440.3270.31020220.3100.2850.27922240.2790.2650.251240.2370.2250.213(二)说明:(1)本定额不包括喷浆,若设计喷浆,可根据喷浆定额按单项工程结算。(2)如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系数不得低于0.6。(3)如采用爆破掘进,按0.5系数调整。(4)若帮部采用锚索支护,按0.95系数调整。综掘队延米人工单价一、综掘队掘进头定岗定员标准类别工种定岗人数日出勤人数配备定员备注直接工综掘机司机13228、433*30/21.75=46支护工82434验收员134班长134小计113346辅助工机电维护工13424*30/21.75=34输送机司机134运料工41217跟料工134看工具工134小计82434大班机电工121214配件工222钉道工445下料工778包括材料员小计252529管理人员队长11副队长44技术员11办事员11核算员11小计888合计5290117综掘队(一个掘进头)定员共117人。二、延米人工单价=(直接工日资之和+辅助工日资之和+大班日资之和)/日定额进尺净断面(m2)巷道状态支护方式定额 (m/工)日定额进尺(m)月定额进尺(m/月)延米单价(元)14煤平巷锚网索229、0.513.75412.50947.971416煤平巷锚网索0.4512.38371.251053.301618煤平巷锚网索0.40511.14334.131170.341820煤平巷锚网索0.3449.46283.801377.872022煤平巷锚网索0.318.53255.751528.992224煤平巷锚网索0.2797.67230.181698.8724煤平巷锚网索0.2516.90207.081888.39三、适用范围:工作面顺槽、切眼;皮带、通风、轨道大巷四、说明 1、此掘进人工单价只包含一部输送机的人工;使用一部输送机以外的,每增加一部每班增加1个人工,(三部以上另增加一个机电维230、护工)。 2、若掘进中过断层,人工单价按1.15系数修正。巷道开口20米,人工单价按1.1系数修正。 3、若需安设水泵,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工。 4、 斜巷下行施工涌水量大于5 m3/h(含5 m3/h)时,延米单价按以下系数调整: 当5m3/hq10m3/h时,调整系数为1.1; 当10m3/hq15m3/h时,调整系数为1.2; 当15m3/hq20m3/h时,调整系数为1.26; 当q20m3/h时,按涌水量/20*1.26增加调整系数。 5、平巷施工涌水量大于20m3/h时,延米单价以1.1系数调整;大于30m3/h时,以1.15系数调整。 6、淋水范围距离掘进头10米以内单价修正:(1231、)呈连续滴状单价按1.01修正。(2)呈连细流状单价按1.03修正。 7、半煤岩巷施工延米单价人工调整系数范围为1.5-2.0: 岩占比例小于等于1/5时系数不调整; 岩占比例大于1/5小于等于2/5时系数为1.5; 岩占比例大于2/5小于等于3/5时系数为1.7; 岩占比例大于3/5小于等于4/5时系数为2.0; 岩占比例大于4/5时按全岩; 岩石占比例、涌水量等参数由工程技术科在验收单中提供明细。 8、煤巷过断层需分矸时,由企管科和安检科、调度室根据矸石量和运输环节共同确定人工补偿。9、此单位只包括1000米以内运料距离,超过1000米以上者,每增加500米每班增加1个人工。10、此单价中232、已包括每天的标准化用工,月末结算时不再考虑。附录三:辅助单位吨煤人工单价第一条 按照2010年全矿的生产安排,计划全年生产原煤400万吨,平均每月33.33万吨(实际原煤产量以调度室提供数据为准),则根据全年月度计划和辅助单位的定岗定员以及工资确定辅助单位的吨煤人工单价如下:(一)机运队吨煤人工单价为:0.82元/吨;(二)通风队吨煤人工单价为:0.59元/吨;(三)钻探队吨煤人工单价为:0.50元/吨;(四)机电运转班吨煤人工单价为:0.81元/吨;(五)提升小组吨煤人工单价为:0.36元/吨;第二条 运输队运输人工单价是根据运输队的定岗定员以及工资,结合上年度提升矸料总数和2010年计划矸233、料数,确定运输队的运输人工单价为:45.03元/车。第三条 辅助单位的定岗定员和人工单价计算办法附后。编号ZGYZD-JY- QG005名称XX一矿2010年经营承包及市场运行管理制度编制企管科审核马国红批准白云来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8 页XX一矿2010年经营承包及市场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作为一个新建矿井,各方面都面临着从基建到生产的转型问题,特别是管理工作,为实现平稳快速过度,结合内部市场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确保我矿2010年生产经营承包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矿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市场运行需要编制而成。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包234、括运行基本原则、经营承包责任制、预算管理体系、内部市场化实施、结算程序及奖罚措施。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一矿。第二章 运行基本原则第五条 坚持推行“三化”管理,深化内部市场化管理,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预算管控体系,偿试资产经营管理新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第六条 矿作为焦煤公司的市场主体单位,对上按焦煤公司内部市场规则运作,对下建立矿、科队、班组三级市场管理体系,建立内部经营承包和市场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以矿长为首的矿领导班子成员的经营责任制;对机关科室和基层区队在实行市场化管理的同时,建立科(队)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制;235、深入开展班组经济核算,细分核算价格,重点抓好核算原始资料、核算信息的加工、传输和反馈、核算结果的考核兑现工作。第七条 依据现有的计量手段,细分内部市场结算价格。暂不能准确计量的市场要素,按岗位点核算或按与全矿产量、进尺、成本的关联程度计价核算。第三章 建立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第八条 以矿长为首的矿级领导按照与焦煤公司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内容,按职责分工不同,分别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按矿与焦煤公司签订的09年生产经营承包合同执行。第九条 以区队长为首的区队承包集团对完成本单位的经营承包指标负责,具体按矿上的作业计划和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条 建立内部成本预算管理体系,把可控成本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36、,建立内部成本预算管理体系,使可控成本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分析,并把可控成本预算完成情况纳入区队和科室管理人员的工资考核,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科室与区队实行内部市场化管理第十一条 根据科室管理职责与成本的关联程度,将成本指标引入科室市场结算。第十二条 依据科室管理职责与全矿产量、进尺、利润的关联程度,全年按照煤炭产量240万吨、进尺12369m,制定吨煤、延米结算价格、单位成本结算价格,对科室按煤炭产量、掘进进尺、成本结算市场收入。第十三条 2010年区队市场化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区队市场化管理的推行和完善工作,具体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建立完善内部市场化核算体系。237、根据各单位、各岗位产品的性质,结合我矿现有计量手段,采用多种市场核算分配方式,参与市场化管理。(1)以采掘单位为主的产品能够准确计量或计件的单位,包括所有采掘队、运输队的矿车运输等,按量或计件价格结算。(2)对目前计量手段不完善,不具备计量条件岗位,包括机电队井上下运转班、通风区等按其服务内容与产量、进尺的关联程度,按比例分别与产量、进尺挂钩结算。(3)机修厂、汽车运输也要逐步按照市场结算办法及结算价格,实行内部市场化管理。(二)建立健全定额价格体系(1)尽快建立符合我矿实际的材料消耗定额体系,并把单体支柱、绞接顶梁、大型材料、专用工具、“五小”电器纳入市场化管理,大型配件及非正常性投入的材料238、,收归矿直接管理。(2)充实完善劳动分步分项定额,减少并控制零星用工的发生,增加工资结算合理性、科学性。(3)细化完善内部市场结算价格。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结算价格。(4)根据目前情况,先对单体租赁费、电费、设备租赁费及修理费等实行专项奖罚,并逐步纳入市场结算体系。(5)推行辅助区队影响时间买卖制,把辅助区队影响时间纳入市场核算。第五章 市场结算程序及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市场结算价格的制定、补充与完善由市场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职能科室配合,结合生产实际,依据有关定额和借鉴外单位经验,综合平衡制定,经矿价格委员会批准执行。第十五条 市场结算价格批准生效后,只作为年度结算指标。由于井下地质复杂多239、变,为满足市场化管理工作的需要,为增强市场结算价格的适用性,市场结算价格也要随之改变。单位间服务价格外的市场结算价格可随工作现场实际条件及时调整。第十六条 未煤与块煤人工费比例暂按1:8执行。第十七条 内部市场发生的所有费用,材料费(油脂除外)节超按节超额的50%进入工资结算,油脂超支50扣工资,节约不奖,服务费节约的50进入工资,超支的50扣工资。在动用计划外材料费用时,材料节约不再奖励,超支仍按规定罚款。第十八条 内部市场结算原则及时间要求。(一)原煤产量按实体煤结算,块煤按现场测量结果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二)掘进进尺按成巷(合格品)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对质量不合格,又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巷240、道,按定额价格的60%进行结算,待修复合格后,返还扣留定额资金的30%,余额作为罚款不再返还。(三)巷道修理、钻探进尺按实际验收单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四)主井提煤按实际原煤产量,每月结算一次。(五)矿车运输费、材料费每月结算一次。(六)大型材料、专用工具、劳动保护及预留专项材料,由分管单位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年度成本预算指标,按月分解,随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下达控制,按矿有关材料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第十九条 根据职能科室业务分工的不同,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业归口管理,由分管部门负责本专业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测算、检查和提供结算依据。具体分工如下:(一)三钢及其他材料由供应科提供;(二)工资、工241、效、计时工、劳动保护由劳资科提供;(三)原煤产量由生产调度室负责;块煤量由企管科负责;(四)掘进进尺、回采率、采掘工程质量、工作面地质条件揭露由工程技术科负责;(五)设备租赁、维修费、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由机电运输科提供;(六)安全及全矿质量标准化由安全检查科负责;(七)电力、节能减排质量标准化由环保计量办负责;(八)企管科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及市场核算结果的汇总工作。第二十条 物资、劳务、资金和技术四大专业市场运作按矿专业市场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要求各市场主体务必按市场运行细则办事,对那些违反市场规则、强行签证收费、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向市场管理部门举报,242、一经查实,将对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从单位收入中将非法所得加倍扣回,一部分用于受害单位的补偿,一部分作为市场方面的奖励支出。第二十二条 对材料、电力、设备租赁、修理费等专项奖罚及材料回收收入,各单位必须从市场结算余额中单独拿出,在工资表中单独体现。材料奖罚全部落实到区队管理人员,由企管科负责落实;其它指标奖罚按队管理人员40%、职工60%的比例落实,由劳资科负责监督执行。第六章 内部市场配套制度第二十三条 凡市场主体与业务部门由于一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使对方的正常生产受到影响,给对方的收入带来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方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间发生的赔偿业务由责243、任单位负责向受害单位全额赔偿。若本月赔偿不清时,由矿记帐代赔,由责任方负责制定出赔偿计划,以后逐月还清。第二十五条 业务部门由于决策、生产指挥失误造成市场主体单位受到经济损失时,由矿方负责部分赔偿。同时矿要进行追查分析,有关责任部门负联带责任,按赔偿额的大小扣减责任单位的市场收入。(一)赔偿额在1万元以内,扣减市场收入的5%;(二)赔偿额在1-5万元,扣减市场收入的10%;(三)赔偿额在5-10万元,扣减市场收入的15%;(四)赔偿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扣减市场收入的20%。(五)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时,对主要责任者除经济制裁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第244、二十六条 赔偿程序(一)先由受影响单位提出赔偿申请。注明影响时间、地点、原因和赔偿要求;(二)由生产调度室牵头,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参加进行核实,拿出初步赔偿意见,提交内部市场仲裁委员会仲裁执行;(三)企管科负责赔偿手续的办理工作;(四)赔偿未尽事宜按矿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零星工程管理规定工作面安装、拆除等零星工程实行预算制管理。开工前由相关业务部门现场核定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施工过程按预算额进行控制,工程完工后超节额50%参与工资结算。第二十八条 市场运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由企管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拿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经矿市场仲裁委员会批准以矿正式文件下发执行。第七245、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企业管理 经营承包 市场运行 发布者:XX一矿企管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编号ZGYZD-JY- QG006名称XX一矿2010年煤质管理制度编制企管科审核马国红批准白云来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711 页XX一矿2010年煤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质管理考核,完善煤炭质量管理机制,实现煤炭生产“优质、低耗、高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XX一矿生产实际和河南煤化焦煤公司煤质管理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编制而成。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煤质管理组织结构、各单246、位职责及奖罚措施等内容。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一矿。第二章 煤质管理组织结构第五条 煤质管理小组考核范畴为焦煤公司下达XX一矿的煤质、块煤指标。第六条 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白云来副组长:范安民 姜 军 贾安立 柴占江 李永杰李丙跃成 员:马国红 李传洲 李长青 张 军 宋俊杰 祁书峰 张文新 崔炳雷 第七条 煤质管理小组下设煤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马国红(兼)成 员:企管科所有煤质管理人员第三章 领导及各单位职责第一节 总则第八条 为了规范领导及各单位职责,提高煤质管理效率,特明确各岗位职责。第二节 矿长职责第九条 矿长是全矿煤质管理第一责任人247、,对提高全矿原煤质量、原煤块煤率负全面领导责任。第三节 生产副矿长、矿长助理的职责第十条 全矿煤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毛煤、原煤质量、原煤块煤率的管理活动,每月定期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第十一条 负责督促、检查提高煤质措施和计划的落实执行。第十二条 负责落实矿已经确定的提高煤质和块煤率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十三条 负责领导监督煤质定期考核及奖罚兑现工作,负责各类煤质事故的处理。第十四条 负责领导对外的整体协调工作。第四节 总工程师的职责第十五条 煤质管理技术的具体负责人,对提高毛煤、原煤质量、块煤率技术负全面领导责任。第十六条 负责对不同煤质采掘工作面接替设计、作业规程关于保证和提高煤质措248、施的设计与审批工作。第十七条 对全矿回采工作面的合理配采负直接领导责任,并提出配采方案。第十八条 负责制定采面的改造方案,从技术角度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并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落实完善煤质保证措施的技术制度。第十九条 负责全矿不断提高原煤质量和块煤率的科技攻关项目。第五节 采煤副矿长、矿长助理的职责第二十条 对回采工作面毛煤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一条 对采煤工作面提高煤质、块煤率技术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二条 对采煤工作面煤矸、煤水分离、除杂等措施落实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三条 对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及薄煤带等煤质保证措施的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四条 对分管范围内煤炭运输系统249、转载点的块煤防破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五条 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矿已确定的提高煤质和块煤率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六节 掘进副矿长的职责第二十六条 对掘进工作面毛煤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七条 掘进工作面提高煤质、块煤率技术措施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八条 掘进工作面煤矸分离、煤水分离、除杂等措施落实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薄煤带等煤质保证措施的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三十条 对分管范围内的运输转载点的防破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三十一条 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矿已确定的提高煤质和块煤率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七节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的职责第250、三十二条 对皮带运输机、刮板输送机及提升过程中的毛煤质量和块煤防破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三十三条 对提高井下主煤流运输过程中煤质和块煤率设施完善及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三十四条 对煤流系统运输设施的安装、技术改造工作,在提高煤质和块煤率方面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八节 安全副矿长的职责第三十五条 对煤矸分离、煤水分离、煤杂物分离,煤仓检查等煤质管理过程中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九节 企管科的职责第三十六条 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煤质管理专项措施的审批。第三十七条 负责采、制、化及煤质的统计工作。煤质检测人员在采样、化验、考核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251、假。第三十八条 负责月末煤炭数量、质量的验收盘点及做好对外联系与协调工作。第三十九条 负责监督检查煤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负责各单位的煤质管理考核及奖罚落实工作。第四十条 负责监督各区队煤质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四十一条 负责制定各采掘区队月煤质、块煤率计划。第四十二条 当原煤发热量低于5600卡/克时,由分管煤质副矿长主持,负责组织调度室、技术科、安检科等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责任追查,根据当日煤质灰分、水分检查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形成初步意见,向矿长汇报后,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第四十三条 每月参加二次由调度室组织的采煤、煤质专业会。组织采、掘、机运队分管煤质队长进行煤质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检查问252、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四十四条 定期对煤质、块煤率进行分析、通报。第四十五条 负责帮助区队解决煤质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并向矿提出改进和提高的建议和措施。第四十六条 定期与选煤厂共同对原煤在线灰分仪和电子皮带秤进行标定校验。第四十七条 对采煤工作面每5日至少采一个生产检查煤样,检测25mm以上块煤率、含矸率,化验煤样灰分、全水分。第四十八条 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10天至少采一个生产检查煤样,检测大于25mm块煤率、含矸率;化验生产检查煤样灰分、全水分;掘进工作面每100m采一个煤层煤样,检测灰分、全水分。第四十九条 回采工作面采样点设在工作面最后253、一部运输机上,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工作面开始出煤20分钟,以后每隔30分钟采一次,共采四次。每次在输送机上全断面截取1米。采煤机上行时不采样。掘进工作面采样在一个掘进出煤周期内。检测结果作为月煤质考核指标。第五十条 每班统计和向矿调度室报原煤产量,每天检测原煤灰分、全水分、发热量。第十节 调度室的职责第五十一条 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的动态管理,实现毛煤“均质化”生产,保证最高月和最低月灰分差值对全年平均灰分均值的相对偏差的绝对值小于15。第五十二条 严格负责煤质均值化配采配提比例的协调工作。第五十三条 加强生产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各采掘工作面正常生产,避免出现限产压产情况。第五十四条 负责采掘工作254、面煤矸分采分运措施落实。第五十五条 牵头组织追查大块矸石堵仓事故,拿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组织疏通、清理。第五十六条 组织生产过程中,要同时落实煤质保证措施和各项煤质管理制度,监督采样过程,并在采样原始记录上签字。第五十七条 当原煤发热量低于5600卡/克时,当天的工作人员参加企管科组织的煤质分析会,落实责任单位。第十一节 生产技术科的职责第五十八条 要从抓好煤质提高块煤率的角度,从源头设计、作业规程、单项措施、探、放、堵水及煤矸分流、微差松动爆破等技术上把好关。对原煤质量及块煤率的提高负直接技术责任。第五十九条 负责对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设计中保证煤质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查。凡是没有煤质和块煤率255、保证措施的设计、规程,不得审批。第六十条 工作面出现断层、薄煤带、底板鼓起、出水等特殊地质情况时,及时指导采掘区队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确保煤质。第六十一条 对不同条件的采面配采提供方案,使毛煤质量每日达到均质化生产。第六十二条 做好技术改造工作。第十二节 地质测量科的职责第六十三条 负责向矿领导及有关科室、区队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情况。第六十四条 及时提供最新的地质资料。第十三节 安检科的职责第六十五条 做好对各采、掘、开拓区队施工质量的监督。避免因工程质量差造成的顶板矸石冒落、窜矸等影响煤质。第六十六条 检查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设施的完好情况及雾化效果,在达到降尘效果的情况下保证煤质256、水分。第六十七条 煤巷掘进验收、巷修工程验收底板必须达到设计高度,以保证在煤巷进行喷浆、打地坪、水沟时不再进行挖底(底鼓现象除外)。第六十八条 监督煤质采样过程,并在采样原始记录上签字。第十四节 机电运输科的职责第六十九条 负责煤流系统各转载点和提升系统装、卸载点的块煤缓冲防破碎装置的设计、指导安装、验收,效果达到零破碎。第七十条 主要运输系统安装时,要同时设计安装块煤防破碎装置。第七十一条 监督各单位块煤防破碎装置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完好。第七十二条 对采煤机、掘进机截齿、截割滚筒等有关提高块煤率的设备部件经行优化选型,为进一步提高块煤率做好装备管理。第七十三条 对主井煤仓螺旋溜槽定期检查,发现257、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使用效果。第七十四条 装煤矿车车底不得有杂物。第十五节 财务科的职责第七十五条 负责做好各单位煤质罚款和现金奖励的落实;参加当月产量盘点工作。第十六节 劳资科的职责第七十六条 执行对单位和个人的煤质奖罚兑现工作。第十七节 政工科的职责第七十七条 集团、矿煤质管理办法、激励政策煤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煤质管理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煤质意识,使进行积极报道。第十八节 采、掘队煤质管理责任制第七十八条 队长对本队毛煤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七十九条 技术负责人对本队毛煤质量负技术责任。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各工艺环节制定出提高煤质的针对性措施;跟班队长、班长对本班煤质管理负直接责任258、。第八十条 分管煤质副队长是本队煤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传达上级煤质管理政策,落实煤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集团煤质选煤处、矿组织的煤质检查,落实煤质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作好本队旬、月煤质管理分析,提前2天报企管科。参与制定本单位煤质切块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第八十一条 区队必须成立提高煤质和块煤率监督检查体系和管理制度,并作好日常检查记录。第八十二条 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加强顶板管理,防治顶板冒落。对于冒落矸石必须进行分拣,分拣出的矸石应用矿车运出、集中掩埋于底板或架棚充填裱褙。第八十三条 半煤岩巷道掘进时,严格执行煤、矸分掘、分装、分运措施,严禁矸石上输送机。第八十四条 综采工作面必须加强顶板管理259、,顶板破碎段坚持采用带压移架、超前移架防止顶板脱落。第八十五条 回采工作面遇断层、夹矸、薄煤带等构造时,区队必须制定有针对性保证煤质的处理措施,减少矸石冒落和煤中矸石量,以保证煤质。严禁平推硬过。对于煤层变薄带要最大限度降低采高,减少破岩厚度。第八十六条 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实际情况,在运输系统安装时,同时安装煤矸分离系统,在遇地质构造等工作面排出矸石较多情况下,及时投入使用,投入煤矸分离系统要精心组织,保证分离矸石中煤含量不超20%。第八十七条 采、掘工作面遇有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时,应采用防水雨篷,深挖排水泵坑、疏通排水通道、输送机头、机尾挖集水坑等措施,将水分流到煤流之外260、,杜绝水上刮板输送机、皮带,减少煤质水分。第八十八条 当工作面存水较多时,必须先排水再作业。第八十九条 综掘机、综采机停止作业时,应关闭内外喷雾。凡安装有喷雾设备的转载点,必须做到停机停水。第九十条 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工作面输送机沿线每100m设一个垃圾袋,转载点、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0m范围内必须设垃圾袋和矸石箱,并挂牌按序号管理。垃圾袋、矸石箱内存量至距上沿15cm时,及时回收。煤巷和输送机内不得有杂物。第九十一条 所管辖的区域材料堆放要整齐,严禁材料、配件进入煤流系统。第九十二条 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工艺施工,以提高块煤率。第九十三条 运输机各转载点煤流落差不得超出0.5米,261、否则,应在运输机安装的同时按块煤零破碎标准,加装块煤缓冲防破碎装置,并保持完好。第九十四条 炮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微差松动爆破技术,提高煤质和块炭率。第九十五条 配合职能部门的煤质管理工作。按规定配合监督煤质检测人员取样。第九十六条 各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及巷修单位应采取煤矸分储、分运措施。企管科将按100元/车收购,并开收购票据。施工单位月末凭票据到企管科结算。月统计出矸量作为按半煤岩巷掘进结算依据。根据各巷道揭露岩层厚度、挖底量和岩石碎胀系数计算理论排矸量,实际排矸率应不低于70%。第十九节 辅助队煤质管理责任制第九十七条 机运队每只管理责任制(一)对分管范围内的皮带运输过程中的毛煤质量262、负直接管理责任。(二)必须建立完善的杂物回收制度,加大对大块矸石、木头、铁器等杂物的除杂力度。各转载点及输煤系统沿线每100m设一个垃圾袋,并挂牌编号管理,及时清除运煤输送机及辖区内的杂物。保证辖区内巷道杂物不上皮带。(三)负责各输煤系统转载点喷雾的完好及雾化效果,在保证降尘效果的情况下减少煤质水分。(四)顶板淋水、冲洗巷道水不得进入输送机。输送机头、机尾及沿线清理的稀煤应在巷道边空水后上输送机。主井煤仓皮带机头的回头煤,不得用水冲洗。(五)运输机各转载点煤流落差不得超过0.5米,否则,应在运输机安装的同时按块煤零破碎标准,加装块煤缓冲防破碎装置,并保持完好。(六)定期检查主井螺旋溜槽磨损情况263、,检查除铁器、主井装、卸载处块煤防破碎装置,保证使用效果。(七)保证筛分楼设备完好,保证选矸率大于90%,101毛煤灰分与215原煤灰分差不得大于4%,块煤误选率不大于0.5%。(八)积极配合煤质检测员采样。(九)及时清理振动筛面上的杂物,确保筛面80%以上的透孔率。第九十八条 运输队煤质管理责任制(一)保证入井矿车无大车底、无杂物,装煤必须用专用矿车。(二)做好各区队煤车标记工作。凡是出现煤、矸、杂物、水混装车由运输队负责落实责任单位报企管科,辖区内落实不到责任单位的矿车由运输队承担责任。(三)在矸石山回收块煤,矿按500元/吨给于结算。(四)负责井下杂物回收上井工作。第九十九条 通风队煤质264、管理责任制(一)加强放炮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爆破技能,及时向放炮员传达各采、掘工作面提高块煤率措施。(二)放炮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做到煤、岩分次爆破。(三)严格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放炮员遵守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煤巷工作面要采用微差松动爆破,并根据煤质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爆破参数,降低炸药消耗量,提高块煤产出率。(四)在施工完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后,要做到工完物料净。第一百条 巷修施工单位煤质管理责任制(一)煤巷施工时,施工地点应设垃圾袋,并保证施工地点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二)保证煤、杂物分存分运。矸石、杂物不上运煤输送机。(三)煤巷喷浆以前应将地板全断面挖至设计地平下面高度。第三章265、 煤质隐患检查制度第一百零一条 设立煤质检查领导小组组 长:分管煤质副矿长 副组长:企管科科长成 员:煤质检查小组成员第一百零二条 煤质检查时间安排(一)每月两次参加由调度室组织的采煤、煤质专业隐患检查。(二)当日具体时间安排:上午7:50在调度室会议室集合;下午15:00调度室会议室集合回报。第一百零三条 煤质检查相关规定(一)煤质隐患检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二)检查人员必须深入全面地检查隐患,避免检查流于形式。(三)各单位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期整改,对于没有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3倍处罚。(四)煤质检查各单位主管煤质副队长或单位正职必须亲自参加,并对查出的问题签字认可并组织落实。不参266、加者按采煤专业会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第一百零四条 采制样品管理及处罚(一)煤质计划编制资料齐全,煤质计划合理、准确。资料每少一项罚50元。(二)采制化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对于考试达不到规定分数的,罚款30元。(三)采制化人员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罚单位正职200元/人。(四)采制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标和操作规程,保证检测结果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及时性;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五)检测项目及原始资料齐全,记录数据准确、无涂改。否则,罚责任人50元/项。(六)企管科煤质检查人员,按周期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煤质检查。每缺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七)存查样必须按要求期限保存,并建立完整的煤样保存和废弃267、记录。否则,罚责任人50元。第四章 综采队日常煤质管理考核第一百零五条 综采队日常煤质管理奖罚以215原煤发热量为主。第一百零六条 当工作面无地质构造时,矿井无论为单面或多回采工作面同时生产时,都以215原煤发热量作为综采队日常煤质考核指标,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当综采队对当日奖罚出现争议时,由分管煤质队长于当天下午19:00以前,以书面申请交管科,企管科将于第二天上午9:00组织综采队、调度室、安检科当班工作人员进行煤质分析,追查责任单位。第一百零七条 当某一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矿井为两个及以上综采工作面生产时:(一)日常煤质考核指标:各工作面煤质考核指标,以企管科煤质检测人员每日四点班采样化268、验数据为准。(二)旬发热量考核指标。以各单位采样化验结果,计算各采煤队旬累计发热量,对高于5700卡/克的区队进行奖励。第一百零八条 煤质奖罚管理办法(一)综采队:日215原煤发热量低于5600大卡/kg,对区队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区队正职300元,零点班、四点班两生产班跟班副职200元、正副班长100元。215原煤旬平均发热量达到5700大卡/kg(含),奖励综采队现金3万元,由区队自行分配;达不到者不奖。(二)企管科、调度室、机电科、技术科、安检科人员按照煤质隐患市场化罚款金额给予提成奖励;当全矿月原煤发热量达到5700大卡/kg(含),矿根据相关人员查煤质隐患奖励金额的多少按比例另行奖励269、。第五章 煤质隐患检查落实办法第一百零九条 矿在每月工资结算时先支付各施工单位煤质管理基金,作为单位本月煤质管理费用。掘进队每个掘进工作面4000元;每个回采工作面8000元;巷修施工单位、机运队2000元。第一百一十条 各单位根据XX一矿2010年煤质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及相关煤质管理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有效的煤质保证措施,保证煤质和块煤率。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管科、调度室、安检科、技术科、机电科各科室人员及煤质管理巡检小组成员查出的煤质隐患,根据罚款明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开罚款单一式四份,当事人或责任人一份、职能科室一份。款单统一使用财务科发放的“XX一矿罚(扣)款统一单据”。第一270、百一十二条 煤质隐患责任人或单位收到罚款单后,三日内将罚款交财务科,交款后持交款条到企管科备案(不备案的视为没交款),注销计时号。愈期不交者,第47天交款金额为罚款单罚款金额的2倍,第815天为3倍;1631日为4倍,每月清帐一次。第一百一十三条 每月28日,各科室将煤质罚款,按个人罚款金额,被罚单位金额汇总交企管科。没收缴罚款金额,按规定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经行加倍罚款,计入下月罚款,本月罚款金额不再汇总。企管科将按每人超规定罚款指标金额,按比例进行奖励。第六章 煤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第一百一十四条 考核内容及范围根据焦煤公司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结合XX一矿实际,制订XX一矿煤质271、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标准分为1000分。第一百一十五条 考核标准的划分根据检查、考核结果,评定为A、B、C三个等级。考评得分在900分以上为A级;850900分为B级;800850分为C级。第七章 煤质管理工作的月考核与奖罚办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矿对采、掘单位月工程结算金额(小结项)中拿出10%,作为煤质、块煤率切块工资,其中煤质和块煤率各占50%;依据XX一矿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考核结果,与单位煤质切块工资和领导班子成员煤质奖励挂钩。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加强煤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按照XX一矿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每月由XX一矿煤质管理办公室对各单272、位上月煤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数。第一百一十八条 采掘区队及生产科室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的奖罚办法为:(一)达到A级的,对单位支付全额煤质切块工资,奖励煤质切块工资30%,并以900分为基准分,每增加10分(不足10分不计),再增加煤质切块工资8%。对单位正职奖励1200元/人,(副科)煤质副职奖励1000元/人,其他班子成员奖励800元/人。(二)达到B级的,对单位支付全额煤质切块工资,并以850分为基准分,每增加10分(不足10分不计),增加煤质切块工资10%。对单位正职奖励1000元/人,(副科)煤质副职奖励800元/人,其他班子成员奖励600元/人。(三)考核为C级标准的,对273、单位按50%支付煤质切块工资,并以850分为基准分,每减少10分(不足10分不计),对单位再扣减煤质切块工资10%。对单位正职罚款600元/人,(副科)煤质副职罚款400元/人,其他班子成员罚款200元/人。(四)考核达不到C级标准的,对单位全额扣除煤质切块工资。对单位正职罚款800元/人,(副科)分管煤质副职罚款600元/人,其他班子成员罚款400元/人。第一百一十九条 其他辅助区队煤质管理以高于采掘区队相应级别20分为基准分,划分A、B、C三级。奖罚金额为采掘区队相应标准的80%。没考核标准的单位以掘进队平均分为准。第一百二十条 其他相关人员,根据矿月煤质效益进行奖罚。第八章 块煤率及煤质274、管理考核奖罚办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块煤率所占煤质切块工资50%部分,对采掘区队每月按矿下达生产块煤率考核指标作为依据,对块煤率超额完成计划指标的,支付全额块煤率切块工资,对块煤率提高的进行效益奖励,完不成指标的进行处罚。第一百二十二条 综采队产量按矿考核产量为计算基础(一)对采煤队,块煤末煤单价比为10:1。(二)员工块煤奖:块煤量每增加1吨,奖8元。(三)块煤每超1吨,区队正职奖励0.25元/吨,主管煤质副职奖励0.2元/吨,其他副职0.15元/吨。(四)采煤队完不成生产块煤率计划指标的,对单位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比例计算,小数保留两位)扣除10%的块煤率切块工资,直至扣完;对275、单位正职、主管煤质副职和其他班子成员等减半处罚,每少1吨,分别按0.125元/吨、0.1元/吨、0.08元/吨处罚。第一百二十三条 综掘队的考核办法(一)对掘进煤巷头,块煤率每提高1%,每20m进尺奖区队500元。(二)块煤提高1%,根据巷宽(开拓准备巷道乘5;回采巷道乘4)及每米进尺,区队正职奖励0.25元,主管煤质副职奖励0.2元,其他副职0.15元。(三)掘进队完不成生产块煤率计划指标的,对单位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比例计算,小数保留两位)扣除10%的块煤率切块工资,直至扣完;对单位正职、主管煤质副职和其他班子成员按相应标准减半处罚。(四)辅助区队块煤奖罚金额为掘进队人均金276、额的80%。(五)其他相关人员,根据矿月煤质效益进行奖罚。(六)企管科煤质检查、检测人员块煤奖罚以煤质管理负责人的50%执行第一百二十四条 每月对于煤质管理有创新的单位,企管科将根据实效,奖励煤质主管副队长300至500元,区队正职400至600元,技术创新本人奖100-1000元。第一百二十五条 每月根据各单位煤质管理绩效,综采队、综掘队各评出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对排名第一的单位正队长、煤质主管副队长各奖800元;对最后1名单位正队长、煤质主管队长各罚800元。(对不从事本工种的单位,不参与评比)第九章 煤质及块煤率考核操作执行程序第一百二十六条 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企管科、各分管科室提供的277、煤质隐患检查记录和各单位完成煤质指标情况,依据煤质管理评分标准,对各单位煤质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管科每月1号准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采掘区队上月实际完成生产毛煤的质量指标(含矸率、灰分、水分、块煤率、发热量)。第一百二十八条 调度室按当月生产情况进行产量分配。按局规定折标发热量折算标煤产量,按矿规定考核发热量折算考核产量。第一百二十九条 煤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调度室提供的各采掘区队完成的考核产量,依据煤质、块煤率考核结果及奖罚政策计算各相关单位的煤质、块煤率切块实际工资第一百三十条 劳资科、财务科审核后及时发放。第十章 煤质切块工资管理标准第一百三十一条 区队根据本单278、位各工种与煤质管理的关联程度,制定煤质切块工资分配方案,报煤质管理办公室。第一百三十二条 区队将主要岗位和工种人员名单报煤质管理办公室备案。人员有变动时及时变更备案名单。(5日前报送)第一百三十三条 区队每月根据煤质分配方案分配煤质切块工资,分配明细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煤质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后发放。第一百三十四条 经审核后的煤质切块工资分配明细应及时在区队会议室张榜公布。第一百三十五条 煤质管理基金分配明细一并报送。第一百三十六条 对不按本制度执行的区队,每项扣单位班子成员煤质工资的十分之一。第一百三十七条 煤质切块工资不包括单位班子成员。单位班子成员煤质切块工资有企管科根据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279、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录一:井下垃圾袋规格标准附录二:块煤防破碎装置安装标准主题词:煤质管理 考核办法 发布者:XX一矿企管科 生效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附录一:井下垃圾袋规格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井下垃圾袋规格标准,促进我矿井下文明生产,提高煤质质量,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根据我矿井下生产实际情况和提高煤质质量的需要编制而成。第三条 本标准主要包括垃圾袋安放标准、摆放位置和管理措施。第四条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一矿。第二章 垃圾袋要求及摆放位置第五条 垃圾袋统一由编织袋套在圆钢制作的支280、架上组成。支架材料: 12mm圆钢支架上部圆直径: 300mm支架高: 600mm第六条 摆放位置(一)各煤流运输系统转载点(二)煤流沿线各巷修施工地点(三)距掘进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四)煤炭运输系统沿线每100m/处第七条 垃圾袋挂牌编号管理,标示牌统一挂在垃圾袋所在位置巷帮距底板1.5m处。垃圾袋标示牌规格:300*180 白底红字注:单位原来制作的正规标示牌可以继续使用。第三章 附则第八条 本标准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 第九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录二:块煤防破碎装置安装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块煤防破碎装置安装标准化,提高我矿块煤率,特制定此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根据我矿281、实际情况和厂家安装说明书编制而成。第三条 本标准主要包括装置安装标准及规范方式。第四条 本标准仅适用于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一矿。第二章 安装标准及规范方式第五条 煤炭运输系统煤流落差大于0.5米的各转载点、装、卸载点都应安装块煤防破碎装置。第六条 块煤防破碎装置使用效果达到零破碎,煤流能从上一级输送机平滑进入下一级输送机。第七条 针对不同的煤炭运输机和搭接方式可采用不同形式的防破碎装置。第八条 下一级输送机为胶带输送机时,落煤点处皮带托辊改为橡胶托辊。第九条 刮板输送机为下一级运输机时,应避免小煤流运输。第三章 附则第十条 本标准解释权归企管科所有。 第十一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编号ZG282、YZD-JY- QG007名称XX一矿成本管理制度编制企管科审核马国红批准白云来第一版第0次修改共 12 页XX一矿成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控制,明确责任目标,严肃业绩考核,实施精细化成本管理,深度挖掘成本潜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2009193号关于加强成本管理工作的规定及焦煤公司焦煤财字2009455号焦煤公司成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第三条 XX一矿成本管理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建立矿、区队、班组三级成本核算和管控体系,按照“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管控有序、考核严肃”的原则确定成本283、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第四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一矿成本管理。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 XX一矿成立由各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参加的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和成本管理办公室,企管科为目标成本管理的牵头部门。第六条 XX一矿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目标成本管理工作。组 长:白云来副组长:范安民 姜 军 贾安立 李永杰 李丙跃 柴占江成 员:财务科、劳资科、企管科、工程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安全检查科、生产调度室、供应科、机电运输科、办公室、环保计量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第七条 成本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成本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马国红,具体负责成本责任目标的分解、落实、控制、考核和奖惩工作。284、办公室成员:从事于成本管理的相关科室人员。第三章成本管理责任第八条成本管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建立矿、区队科室和班组三级成本核算和管理体系,并按照供应、生产、劳资等确定成本管理责任部门。第九条 XX一矿成本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目标成本管理办法,负责下达、考核并指导所属区队科室落实成本管理目标。第十条 XX一矿所属科室、区队是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完善成本基础工作,落实成本控制目标责任和措施,并对班组成本进行控制和考核。第十一条 区队和班组以目标成本为基础,以内部市场化为手段,做好材料、电力、修理费、人工成本等可控成本的核算和管理。第四章目标成本预285、算第十二条XX一矿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编制目标利润和成本预算,经焦煤公司批准后,对目标成本进行合理分解、包保。第十三条 XX一矿目标成本分项目测定:各部门要本着先进、科学、合理的原则,提供相关测算资料,由成本管理办公室结合XX一矿整体目标进行测定并下达各职能部门。第十四条 XX一矿目标成本测定:根据确定的目标成本,依据职能科室提供的产量计划、采掘接替、材料消耗、职工薪酬、煤质等资料,本着先进、科学、合理的原则测定,下达各科室、区队目标成本。第十五条XX一矿目标成本的分项指标实行包保。为确保各项目标成本的实现,XX一矿自上而下分层次、分级次建立目标成本包保责任体系。第十六条 XX一矿目标286、成本分项指标的包保:(一)生产调度室包保年度原煤产量考核指标;(二)供应科包保吨煤材料费及储备资金定额控制指标;(三)劳资科包保吨煤职工薪酬控制指标;(四)环保计量办包保吨煤电力控制和节能减排指标;(五)机电运输科包保吨煤修理费控制指标;(六)财务科包保原煤制造成本及非生产性费用控制指标。负责合理优化筹资结构,确保最大限度节约财务费用支出;(七)企管科包保煤炭质量控制指标,商品煤品率、销量、售价;(八)办公室、政工科包保XX一矿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用以及印刷费、事务用品的监督、控制。具体包保指标见XX一矿成本费用指标分解表。第十七条 成本领导小组分项包保全矿按照年度成本指标分解的287、包保指标,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强化管理和监督,严格考核。第十八条XX一矿实行成本费用会诊制度,由企管科、财务科、劳资科、机电运输科、供应科等职能科室参加,组长由企管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对持续未完成目标成本且不能合理说明原由的单位进行会诊,查找费用超支的原因,及时反馈信息,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第五章成本控制第十九条XX一矿行政负责人为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第二十条XX一矿成本领导小组应根据焦煤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分别编制年度、月度成本控制预算,严禁先花钱、后审批、无预算及超预算支出。第二十一条XX一矿成本费用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材料、职工薪酬、电费、修理费、非生产性费用(主要包括:办288、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所有成本费用项目。第二十二条材料费的控制(一)材料采购成本控制。供应科是物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一定要严肃采购纪律,严格执行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物资采购比价招标管理办法和内保产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集中和分级采购的规定。供应科在采购上要坚持比质比价、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同时要严格对购进物资质量和数量的验收管理,以堵塞漏洞,降低消耗。(二)材料消耗控制:工程技术科、供应科、企管科应根据地质条件、支护形式等制定科学、先进、合理的材料定额,并通过优化设计,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挖掘节支潜力,同时要以内部市场化为手段,加强材料的现场管理,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289、支护用品、专用工具、大型材料和备品配件的回收复用,提高修旧利废效率。供应科要加强储备物资在各区队间的调剂使用,采用价格引导等措施提高库存材料的复用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材料消耗。(三)供应科应根据焦煤公司的规定,合理确定物资内部转移价格,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加价。第二十三条职工薪酬成本的控制(一)劳资科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定额管理,精细确定劳动定额,坚持以岗定人,定岗定编,合理控制。要调整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紧密结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发展战略需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工资成本。(二)完善薪酬形成机制,强化业绩导向。劳资科要及时调整内部工资分配,尽快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核管理,通过提高绩效,降低单位工资成本。(三)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力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减少人力浪费,矿属各区队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多上设备、少用人”的原则,提高机械化工作水平,根据生产条件合理组织生产、优化劳动组织结构,降低工资成本。(四)劳资科应严格遵守焦煤公司职工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根据焦煤公司人事处核批的工资使用计划核算工资成本,合理确定职工薪酬的发放,严禁超提、超发工资。第二十四条 电费的控制:环保计量办应按照焦煤公司下达的企业电耗和吨煤电耗计划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