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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作业项目灾害防治及人员管理制度(219页)
煤矿生产作业项目灾害防治及人员管理制度(21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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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40901 2023-12-15 219页 574.55KB
1、煤矿生产作业项目灾害防治及人员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管理制度1一、会议内容11二、参加会议人员11(二)矿级其他领导及各副总。11三、会议时间11四、会议提供内容单位11八、由安监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及考核。1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3八、教育科负责建立全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各种档案和各种记录。1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9(一)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19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由安监处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22一、编制规定23(四)采区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2、施。23二、会审规定23三、 审批标准24(一)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4四、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规定24五、规程(措施)现场落实24(七)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规程的落实负监督检查管理责任25六、规程(措施)的完善25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6九、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具体执行下列制度:27(一)设备管理制度271、动力科为矿内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是:283、负责编制增置设备计划。28(二)配件管理制度293、配件由矿供应科统一购置,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29(三)材料管理制度318、各种材料必须有材料卡,帐、卡、物要相符。32(四)设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3、度32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32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32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33(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33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33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34(六)机电设备包机制度34(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34(八)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验收管理制度35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37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7十三、矿井主要灾害管理如下:38(一)防治水管理399、每年度必须制定和完善地表防治水措施,要求:4010、走向长壁回采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治水措施,并执行以下要求:41(二)防灭火管理4194、通风队对矿井消防材料库进行日常管理,配备齐全消防器材。43(三)瓦斯管理461、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464、矿井瓦斯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符合下列规定:46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空班漏检处理:481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虚报瓦斯处理:4813、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8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4928、每次排放瓦斯都要由通风队做好记录,建册登记。51(四)综合防尘管理51(五)顶板管理539、综采工作面支护设计5510、综掘巷道顶板管理5711、敲帮问顶制度5912、锚索支护管理6013、综采工作面端头维护管理6114、综采工作5、面回撤通道支护管理6215、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6216、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65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67(十四)员工有“三违”行为的;71四、举报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71一、检身员基本规定:72二、入井人员基本规定:722、入井人员更衣后在领取矿灯的同时领取入井卡。727、出入井人员管理流程:73三、出入井人员劳保用品佩戴规定:73四、出入井人员清点:74五、入井卡管理规定:74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制度75一、矿级领导值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75(五)值班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见面签字。76二、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76(五)跟班时,必须与职工同下井、同升井。6、76三、区队干部带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76四、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跟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77五、对各级管理人员值班、带班、跟班及入井情况的考核78(一)迟下早升井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78(五)入井必须按规定次数向调度室汇报,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78机关干部周末入井管理制度79一、目的80二、范围80三、执行标准80(一)执行国家版煤矿安全规程。80(三)执行根据现场实际制定的煤矿作业规程。80四、管理措施80三、“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换牌流程示意图:85四、“三人连锁放炮”具体作业程序:85(六)放炮工作结束,三牌各归原主。86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86六、安全奖励基金发放的标准按矿有关7、文件规定执行。87风险管理制度89一、风险预控管理制度89二、危险源辩识管理职责89(四)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90三、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90(四)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91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91一、不安全行为检查91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95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96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97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98三、经过评审,应针对评审议题,形成下列方面的决议:98(六)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跟踪验证。99五、安全评审的所有记录,由驻矿安监处保存。99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制度100二、建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8、组织机构100(一)组织机构100(二)组织职责100四、有明确具体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程序101XX煤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流程图101七、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102环境管理制度102一、环境管理机构102成 员:安监处、战略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102二、环境管理职责102(二)战略科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年度计划、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103(十)做好设备维护,控制噪声排放。103三、环境保护运行控制措施103(一)噪音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032.对场区高强噪声的厂房车间周围种植乔灌树木,形成隔音林带。104(二)污水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04(三)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045.战略科9、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5(四)扬尘的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05(五)环境绿化、美化按照“多绿化,少硬化”的原则进行。105健康管理制度105一、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105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要履行的职责105(五)加强工作场所噪音管理,发现噪音超标,及时采取措施。106三、工作场所影响员工健康的环境指标的有关规定106(二)温度、湿度、风速、粉尘及影响井下环境的气体106井下坑木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08一、井下坑木用品加工制作标准109(一)木板梁(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0911.30.150.12109(二)轨枕(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10、要求:1091. 1.20.150.12109(三)木背板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0911.30.150.05109(四)木撑杆(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09(五)楔子 规格(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10(六)木垫板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10(七)柱帽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100.40.20.15110二、井下坑木用品使用管理规定110重点要害部位防火管理制度112一、管理机构及职责112二、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112(四)要害部位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并张挂在醒目位置;114三、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11413.避雷设施要符合规定,并保持完好,定11、时检测;116四、安全检查116(一)检查方法:116(二)检查内容:116一、爆炸物品的装卸、运输117(一)矿区短途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持有关部门核发的运输证,属爆炸物品专用车辆方可组织运输。117(四)炸药、雷管严禁混装、混运,必须做到分装分运。118(九)井下运输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11条314条规定。118二、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118(一)爆炸器材库必须设在防洪线以上的地方,防潮、防雷、防爆、通风、照明、通讯、消防电子监视等设施以及内部爆炸物品的殉爆距离,外部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储存证,方可储存。119(七)库房温度最高不能超过35,湿度最12、高不得超过70。119三、爆炸物品的发放120四、传递单使用管理121(一)、传递单的管理121(二)、传递单的使用121(三)传递单的清退122五、电雷管的电阻检查122(六)电阻检查人员严禁穿化纤服和硬底鞋,塑料底鞋上岗。123六、炸药库的防火、警卫管理规定123(八)矿安监、保卫部门定期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124七、废旧爆炸物品的销毁处理124(一)库区变质,过期失效的炸药、雷管达到规定数量(炸药100公斤,雷管500发),及时登记,造册、清理,并向矿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集中销毁。124(四)销毁现场周围设立安全警戒,以防发生意外事故。125(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13、擅自销毁废旧爆炸物品。125八、电雷管编号、发放的管理125九、爆炸物品的管理,奖惩规定1264爆炸物品有私存、私拿、乱堆、乱放、“帐、卡、物”1273导通、编号结束后,不及时将雷管清点入库的。128(五)放炮员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1281不如实填写传递单或多领爆炸物品的。1286作业现场不妥善保管,造成丢失的。1293不认真在传递单上签字或由放炮员其它人员代签的。1292车上不配备消防器材,没有“危险”标志的。1304执行押运任务时,不听从押运人员指挥的。1306收车后,必须将车入库或指定地点停放,严禁乱停乱放。130(八)本矿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落实后,130(九)废14、旧爆炸物品回收奖励管理办法1302回收的爆炸物品数量由武保科集中统一销毁。130二、奖励办法130(二)各单位,将回收爆炸物品兑现的奖金要如数发放到131十五、矿井、采区、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编写损失率分析报告。134物资管理制度134一、安全消防制度134(六)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做到人走、窗关、灯闭、门落锁。135二、物资保管保养制度136(四)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1362 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136(九)代保管物资应和在帐物资同等对待。137三、物资发放制度137(九)文明礼貌,不得对领料员行使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四、木材码放规定115、38一、采煤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411属于开关或线路故障,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141(二)掘进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42(三)运输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4414、井下旧料回收不及时,影响生产一次,罚款元。146(四)通风维修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46、如因灌浆与采掘工作面距离掌握不好或突击加量灌浆造147、由于本队其它方面工作失误或完成任务拖拉,造成采148(五)机电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488、每月影响生产不超过4小时,并且配合生产好,奖本队149(六)汽车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49(七)煤管科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50、各煤仓口销售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因工150、全月配合矿井生产好,没有影16、响生产,奖励主管经理元。151(八)供应站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51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155一、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追究155(六)责任追究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1568对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虚报、迟报的;15711 依照有关规定,应对责任追究对象进行问责的其他事项。157(九)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处分的类别包括:158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159(五)责任追究16015矿级领导的行政处分执行集团公司的决定。1631.工作面采高超规定。1673.采煤工作面的备用柱梁数量不够。1675.重大隐患限期不改。175(二)执行标准178(三)实施原则及结算办法17817、第六条 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程序:179第七条 矿井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内容:179第八条 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179(一)井下采掘区队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179(二)辅助区队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180第十条 否决指标:181(一)各类事故的相关责任者;181(四)月出勤不满18个工日的职工、有旷工行为者。182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183XX煤矿安全奖励基金使用考核管理办法183一、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183五、基层区队安全奖励实行月度考核季度进行表彰奖励。1831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活动结束以后无三违的个人进行奖励。184六、XX煤矿月度安全兑现奖考核办法184第二条:月18、度安全兑现奖标准实行分档控制。1841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500元/人月。184七、XX煤矿安全质量小分队活动考核办法185第二条:矿成立安全质量小分队185成 员:生产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186第四条:小分队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86第五条:小分队活动的考核兑现。1865小分队活动后8小时发生事故检查人员负连带责任。187XX煤矿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187一、实行全员安全抵押金制度的目的。187二、实行安全肉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范围188三、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188(一)管理人员分九档,标准为:188(二)操作人员分四档,标准为:189四、安全风险抵押形式及兑现:189(一)矿19、成立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领导小组:189(十一)按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办法中的规定:19014.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及矿相关政策规定。193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193XX煤矿班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93第一章 总则193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各单位的所有班组。193第二章 班组建设办公室193第四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194第三章 区(队)、科(室)班组管理195第五条 班组安全组织:195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195第六条 班组安全教育:195六、结合“三个一”的教育培训模式,提高员工理论水平。196第七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20、196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196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196第九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197第十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197第十一条 班组准军事化管理:198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198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198第四章 班组长聘任办法199第十三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199第十四条 班组长聘用程序及任职期限:199第十五条 班组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给予解聘:200第五章 优秀班组长评选办法200第十六条 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200四、所带领的班组在全矿班组建设评比中名列前茅,成绩稳定。200六、班组管理有新经验、新办法并能在全矿推广的21、班组长。201第十七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201第六章 红旗班组评选办法201第十八条 红旗班组评选条件:201一、全年必须实现班组管理达标规划,累计达标分数最高。201三、班组主要技术指标,位居全矿同类班组前列。201第十九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202第七章 班组建设先进区队评选办法202第二十条 评选条件:202第二十一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202第八章 附则202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制度相抵触的,执行上级有关规定。203XX煤矿党群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03第一章 总则203第二章 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204第九条 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检查工作。204第三节 22、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权204第四节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205第五节 家协组织管理实施办法206第十七条 女职工家协管员的职责206(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及致慰问信活动。207(五)组织家属围绕安全生产自编自演文艺节目。207第十八条 煤矿家协组织的管理207第三章 青年安全监督岗208第三十三条 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10第十节 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的职权211第十一节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考核办法212第十二节 党员安全责任区的设立213第十三节 党员安全责任区责任人的选任条件213第五十五条 系中共正式或预备党员。213第五十八条 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23、监督工作。213第十四节 党员安全责任区责任人的选聘方法213第十五节 党员责任区责任人的职责214第十六节 党员责任区责任人的组织管理215第十七节 安全生产效能检查的范围216第十八节 区队安全生产监察的基本要求216第十九节 安全生产纪检监察员的职责217第八十条 矿党委工作部安全文化职责217(四)协调安全文化建设中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关系。217(六)做好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的检查、考核和评选工作。217第八十一条 党委工作部安全文化主要工作218(八)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218第八十六条 一身兼“两员”者,只能享受一种津贴。219第八章 附 则219第八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从下发之日24、起实施。220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稳定发展,特建立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会议内容(一)审议批准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安全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二)审定当年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来源。(三)研究矿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处罚事宜。(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其它和安全有关的事宜。二、参加会议人员(一)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亲自主持(矿长外出时,可由矿长指定其他领导主持)。(二)矿级其他领导及各副总。(三)生产、动力、调度的科长(主任)、安监处副处长及主任、工程师、宣传、团委25、及工会负责安全的主要负责人。三、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具体时间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重要议程要以纪要的形式下发。四、会议提供内容单位由安监处具体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统一整理后上报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煤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安监处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性质,提出当月各区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月工作重点;矿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做重要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增加事故分26、析及事故反思的内容。三、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灵活掌握),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安监处具体负责通知。四、安全生产例会的参加人员有矿级领导、各副总、生产口副科级以上干部;采、掘、机运通单位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工会、组织、宣传、教育、团委、劳资、战略、供应等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地面生产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在安全例会上,生产、动力、调度、安监等部门根据业务归口的范围准备上月的安全总结及下月安全工作重点的发言材料并发言。六、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办公室通报上月体系检查考核情况,安排本月体系运行工作重点。七、安全生产例会由安监处长负责主持召开,安监处负责做好记录,并做好会议纪要的下发。八、由安监27、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及考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安全目标,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目标,并分解落实。一、矿长是安全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结合上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二、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级领导是实现分管范围内安全奋斗目标的直接责任人,要按所辖范围,负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根据生产调整管理结构的变化,及时清理和补充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从管理的源头消灭漏洞。三、矿属各部门根据矿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安监处是监28、督、考核、落实安全目标的主要责任部门,每年初应及时制订和分解年度安全目标,并监督目标措施的实施与考核,促使安全目标任务完成。四、年初,矿长与各区队队长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队长与班组长、班组长与个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五、教育、劳资、战略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培训、技能提升、安全投入资金计划并组织落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改善作业环境安全,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六、各基层区队长、副职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班中无隐患、无事故。七、各业务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装备安全负全面责任,以技术保安全。八、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工作,适时宣传报道在安全生产29、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氛围保目标。九、完善“九位一体”管理体系,营造安全氛围。建立健全党委抓督察和宣教、行政抓全面管理、分管领导抓业务保安和监督检查、总工程师抓技术管理、工会抓群网、团委抓青岗、纪检抓效能监察、妇联抓家属协安、员工互相监督的安全管理系统,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实现安全目标。十、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目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目标实施方案。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安全投入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安全投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二、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和使用由总工程师负责,总工程师按照矿井实30、际情况,提前做好年度安全技措计划,逐月按计划实施。三、安全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通三防”安全仪器仪表、井下防灾、抗灾及救灾的物资设备,安全监测装备设施,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等。四、对列入计划的安全技措项目,除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外,都必须按期完成,对调整计划或更新项目,也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五、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每月要进行统计,做出月度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完不成计划项目的,追查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矿长、安监处长为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各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产科、动力科、工程科、调度室、地测科、煤管科、教育科主要31、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监处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优工作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下设四个专业检查小组,即采掘专业检查组、机电运输专业检查组、通风专业检查组、地面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检查组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标准执行神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根据标准对各专业进行综合评分。3、后勤、地面机房、要害岗位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后勤单位及有关职能科室按照矿制定的XX煤矿后勤、地面机房要害岗位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要求,实行32、百分制考核达分。4、安监处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抓好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外,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采、掘、机、运、通及地面各机房、场库和要害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及时收集、传递安全质量生产信息,准确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组织有关人员跟踪落实复查。5、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定时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检查、动态达标。每月矿集中检查2次,标准化办公室进行日常抽查,月底考核得分是集中检查分数和日常抽查分数各占60和40。6、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各专业职能科室人员参加。严格执行“谁检查、33、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的原则,检查完8小时内出现事故,检查人员负连带责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等不良现象。7、采掘、机运、通风、地面各机房场库和要害岗位专业,分别由专业副总进行通报,专业科室监督落实整改,具体考核统一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进行。地测防治水、调度、煤质专业分别由该专业单位科长负责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8、参加检查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且能严格按照标准打分定级,在检查当日将检查结果上报质量办。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安排被检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被检单位要及时落实解决,认真整改,并在三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矿标准化办公室。9、对于不参加检查或检查结34、果不及时上报反馈,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复查落实整改的检查人员根据情节扣发季度达标奖。对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定级不符合现场实际、打人情分,致使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降级的,将取消检查人员当月达标奖,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检查资格。10、每次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时,要求各基层区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陪同检查,以便现场落实整改检查出的问题。对无故不参加检查或不参加通报会者,将给予罚款处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各基层区队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本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每位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为不断35、提高各自的安全知识水平、技术操作水平和自主保安能力打下基础。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材、有教案、有落实、有培训记录、有考试成绩。达到组织到位、培训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四、充分利用班前会和每周二、五学习日,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每月必须对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学习,将教育成绩与本人的奖金挂钩考核。五、继续以“日清日安、日学日高”和“三个一”的教育培训模式,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和特点,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认真开展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促使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自我保36、安和互保意识明显增强。六、所有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矿内及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不得无故缺勤,缺勤一次罚款50元,考试不及格罚款100元,同时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七、现场考核不及格人员,由区队停工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由有关单位审核确定后,方可上岗。八、教育科负责建立全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各种档案和各种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按照国家、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制度本制度。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办法。三、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37、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四、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一)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二)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38、责任落实。六、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并将其纳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规定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情况。安监处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1次,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划分等级,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有关领导提交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意见。七、安监处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筛选、归类,签发C级事故隐患整改单,参加B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八、安监处要掌握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九、安监处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查处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下39、发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提交主管领导或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因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矛盾上交而贻误问题隐患的处理时机,酿成事故。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十、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定期将事故隐患上报安监局。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安全监察处对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40、,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机关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矿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进行检查。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跟班指挥生产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矿级领导、生产41、口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的干部、工会负责安全的干部、团委书记、教育科长、采、掘、机、运、通单位的队长、技术队长及技术员。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八、安全监督检查由安监处负责组织,安监处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业务科室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由安监处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提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质量,使其具备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制度。一、编制规定(一)作业规程在编制前一个月,业务科室(动力科、生产技术科),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采区设计、地质情况等资料,并42、下发规程编制通知书,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由该单位的主管技术员负责编制规程。(二)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接到规程编制通知单后,按规程编制的要求必须在10日内将规程编撰完毕,并送交给生产技术科的主管技术员。(三)生产技术科主管技术员接到规程后,在三天之内必须审查完毕将规程送交给主管科长,主管科长接到规程后必须在7日内组织会审。(四)采区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二、会审规定(一)规程会审必须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参加会审的人员有总工程师、主管副总、安监处主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科长、主管副科长、主管技术员、调度室主任、动力科科长、通风队队长、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队长、技术员、煤质科科长。(二43、)规程会审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在规程审议前一天由生产科主管技术员负责通知规程会审时间。(三)规程会审完毕后,规程编制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规程修改完毕,送交有关人员签发。(四)总工程师签发完毕后,规程编制人必须在10日内将规程、措施复印完毕并送到有关部门。三、 审批标准 (一)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二) 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 规程、措施制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行业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四、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规定(一)规程在总工程师签发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一周由44、编制人向所有参加施工与管理的人员贯彻,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不予上岗。(二)在施工过程中,规程贯彻每月不少于1次,开工前对规程贯彻学习并进行全员考试,考试率100%。(三) 贯彻学习规程要有详细记录,所有人员(包括所有管理人员)均要签名。五、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一)施工单位的干部和工人都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指挥和操作,认真落实规程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二)所有管理人员都是现场落实规程(措施)的责任者,队长和技术副队长对规程(措施)落实负主要责任,技术人员对规程落实负技术管理责任,生产副队长和班组长对规程落实负现场管理责任。(三)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每旬要组织一次本单位45、规程检查活动,严格考核,奖罚兑现。(四)生产技术科、主管副总、矿总工程师要把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做为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每月利用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活动,对规程进行检查,提出规程落实整改意见,对规程措施落实情况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考核,重大问题由矿平衡解决。(五)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规程措施与现场不符时,必须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果原定施工方法与现场条件不符,必须及时补充制定与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属于违章操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六)规程(措施)执行完毕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查找不足,吸取教训。(七)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规程的落实负监督46、检查管理责任六、规程(措施)的完善1、规程(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变化,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要及时汇报矿主管部门并补充相关措施,审批生效后执行。2、有关业务部门要定期监督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确保规程措施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矿安排每月10日前由各采掘队将现用的规程(措施)送生产科、主管副总、矿总工程师复审,并签署复审意见;编制人员要根据复审意见对规程(措施)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会审程序进行审批。3、规程编制人员要依据复审意见对本队和发放的规程进行换页修改(局部修改可附“勘误表”)。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47、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二、动力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四、设备实行包机48、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49、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九、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具体执行下列制度:(一)设备管理制度1、动力科为矿内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是:(1)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要求,落实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考核指标;(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使用、维护、大修、制定计划、调拨、报废,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3)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4)按时编报设备报表。2、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3、负责编制增置设备计划。4、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50、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5、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执行设备管理奖罚:(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罚款。(二)配件管理制度1、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动力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动力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审批后领用和保管。2、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3、配件由矿供应科统一购置,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51、。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动力科出大修费用。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动力科验收合格后检修单位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6、机电设备零配件的更换原则上交旧领新,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科,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科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7、编制配件计划要深入了解生产任务,了解设备检修和设备更新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切实掌握配件的库存数和配件52、的消耗规律。8、配件分配要本着年计划、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则。年计划结合生产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计划,并填报申请,写明主机名称、图号、规格、数量等。自制配件,提供图纸一式三份。9、抓好配件的定额管理,特别是对用量多,价格高,易损坏丢失的配件,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每年年初,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指标,严格定额管理。10、供应站要备有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标、定品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不占用储备资金。11、配件储备资金,由配件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定,下达资金落实到库。配件储备期,进口配件不超过两年,外委加工的配件不超过一年,自制配件不超过六个月,机修厂自制加工的必保件,根据全矿设备53、的使用、检修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必保件的库存储备量,摸清自制配件的消耗规律,不得低于库存储备的下限,保证生产需要。12、对于加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较多,不易损耗的大型关键性配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保存特种配件。13、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数量不够、交货期不符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14、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的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量计算,价值按原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纳入库存和消耗资金。15、对于因主机淘汰、粗制滥造、质量低劣、损坏变质确实失去使用价值的配件,每年按时申请报废。16、战略科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逐月对各单位配件54、消耗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三)材料管理制度1、材料入库必须认真填写材料入库登记薄,必须写清材料名称、规格、价格、发货单位、地点、购货人名。当地进货当天当面验收完毕,外地进货,应码放到待检区,三日内验收完毕。根据验收情况做好验收记录,写清质量情况,查清数量,存好材料。2、验收后认真填好入库单,字迹必须清楚,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必须写清,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供应负责人签章。否则,财务科不予报帐。3、用料单位认真填写领料单,写清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项目,经供应站负责人签章后方可生效。4、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5、保管人员必须审查55、领料单,按审批的规格、数量发给,决不允许克扣。6、每月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库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7、材料入库后,将材料码放整齐。露天码放的大型材料如钢材、胶带、电缆等要上有盖,下有垫放好,严防日晒雨淋。8、各种材料必须有材料卡,帐、卡、物要相符。9、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积水。仪表、测量器具、轴承等精密器材,必须有防潮、防锈措施。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四)设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2、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是指:设备日常的运转状况、响56、声和润滑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对这些项目所进行的检查和有计划的预防性修理。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1)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运转。(2)设备检修后启动时,需注意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3)定期清除设备内外部的灰尘、污垢及水杂质,防止锈蚀;(4)对设备的修理禁止在运转中进行。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当班负责必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为检修做好第一资料。(2)班组长和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定期检查(结合小修)。对于电气、动力设备可按指示仪表(电流表、功率表、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读数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机械设备则应注意紧固件是否松动,机件、机57、体是否震动,响声是否异常,查部件的温度以及关键部位有无裂缝等。(3)每隔半年对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与修理队长、技术员、包机人员全部参加,检修内容是更换某些部件、润滑油脂,配电部分做细致的检查调整。(4)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队长、技术员安检部门对隐蔽部位、基础等作详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为检修时提供参考。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1)机房每天必须有两名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协同值班人员做好维护工作。(2)维护人员必须要求业务技术精,有丰富的工作经验。(3)协同值班人员对备用设备每月做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4)要认真做好以上各种记录。(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58、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2、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两小时(配电每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定期巡回检查记录。3、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有数据的应如实记录有关数据。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5、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处理。(六)机电设备包机制度1、全矿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专人负责,负责人变更时必须经矿机电业务部门同意。2、三班运转时实行圆班包机,做到小班分片,责任到人。集中控制的设备,应配专职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3、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59、保证安全使用,正确操作。4、 包机人员应认真维护保养所负责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5、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各单位领用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该设备必须具备煤矿防爆专用标志,方可领用该设备,否则不能领用。2、各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动力科三方人员进行防爆性能能检查验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后,由动力科出示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3、各单位60、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按照安装规定、接线工艺、防爆性能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杜绝失爆,杜绝不完好设备出现。4、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5、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动力科、调度室、生产科、安监处和机电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接线工艺、防爆性能、完好状况等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合格后,开具验收报告单,方可投入使用。6、验收人员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验收时,必须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达到标准开具报告单,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该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八61、)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验收管理制度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填好竣工验收单。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62、求,润滑状态良好等。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有详细的修理技术文件。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经主管部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6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矿区及井下存在的主要灾害危险源进行辩识、确认、评价,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贯彻执行。二、“一通三防”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管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三、建立健全瓦斯、煤尘、井下火灾预防措施,明确各级领导管理安全的职责。四、通风队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根据本矿实际,制定相应的瓦斯检查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作业制度等,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瓦斯事故的措施。五、动力部门必须制定井下电气设备及安全供电管理制度,消灭电气失爆,消除危64、险火源。六、对煤尘事故的预防,矿制定专项防尘管理制度,以总工程师负责、通风队配合,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领导,把防尘工作做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对全矿防尘工作按区域划分,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防尘措施。七、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从爆破管理、支护方式及方法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八、地测科必须把防治水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预案,加强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做好日常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工作。九、通风队要把井下自燃发火的防治工作做为本矿区“一通三防”重中之重,制定针对性的防灭火措施,加强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65、。十、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检查工作由矿武保科主要负责,对各重要场所配齐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十一、矿汽车队必须制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汽车司机的管理,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完好,司机操作熟练,按章驾车,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十二、对矿制定的重大灾害危险源监控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有关事故的预防措施,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知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对学习培训情况,教育科负责监督检查。十三、矿井主要灾害管理如下:(一)防治水管理1、矿长为矿井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总工程师对矿井水害防66、治负技术责任,地测科负责本矿的防治水业务保安责任。2、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业务部门,必须按照业务责任划分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3、地测科应根据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67、须有文字和图纸。4、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5、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6、防治水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井下积水;周边老窑位置调查;生产工作面的涌水水源分析及开采煤层的上部、顶部采空区积水情况;是否有独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相邻矿井是否有超深、越界开采防水煤柱的情况;对查明水害区域或水源不清区域,是否进行探放水设计和采取探放水措施;地面水流系统汇集情况、疏水能力、地面积水情况;68、井口塌陷区内外积水;地表出现的易积水塌坑的及时回填。7、必须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各种充水因素、水害因素,分析地面和地下水的规律并进行预测预报,为防治水提供技术依据;8、矿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必须包括有水害预防措施,在水害危险地段设置安全出口路标。9、每年度必须制定和完善地表防治水措施,要求:(1)地测部门必须查明矿附近的地表迳流、水系及汇水、可能引发洪水等详细情况,并且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2)及时封堵采空区地表裂隙,无法封堵的地方要建引水渠引流,防止地表水漏入井下形成69、水害;(3)雨季必须做好井口防洪工作安排,制定井筒防洪措施,并且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10、走向长壁回采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治水措施,并执行以下要求:(1)工作面设计要考虑采空区积水的影响,联巷间的密闭要坚实可靠,位置合理,保证工作面采后煤柱及密闭不被压裂压垮。若上一工作面采空区积水较大,工作面间要留设足够的防水隔离煤柱,隔断采空区积水与新工作面的联系。(2)工作面开采前必须对工作面水文地质进行详细的预测预报,特别是相邻工作面采空区积水和地质构造带涌水,要详细探明,在作业规程中制定可靠的专项防范措施。(3)当工作面前方有导水裂隙带发育或与老窑积水区、地表河流沟通时,要提前探明含水储量及补给70、情况,并根据水量补给情况预先采取探放水、疏排水或跨采等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开采。(4)工作面推进期间,要随时进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在可能有涌水地段的低洼处,提前布置好排水设备。(5)必须根据工作面涌水量预测预报,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施,满足工作面最大涌水时的排水要求。(6)随时观察采空区地表塌陷情况,并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封堵地表裂隙,防止地表水渗入到采空区。(二)防灭火管理1、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年、季、月份计划。并根据矿井防灭火工程需要配备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队伍,确保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资金、设备、材料的落71、实,保证防灭火工程顺利实施。2、矿井应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地面和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执行。3、矿井必须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地面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储备水量,井下消防管路的敷设应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的规定。4、消防管路上的三通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皮带巷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外,其他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每一个三通上必须设置阀门和支管,并接有相应规格的胶管或消防水带。5、矿井所有煤层都应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划分煤层的自燃倾向。并根据不同自燃倾向采取合理的防灭火措施,防止自燃发火事故发生。6、开采有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72、防灭火黄泥灌浆系统或胶体泥浆防灭火系统、氮气防灭火系统,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浆、注凝胶、注惰性气体、均压等措施,防止自然发火;防灭火系统要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或备用状态,能够随时投入防灭火工作。7、积极推广使用新型灭火设备和先进的灭火材料以及灭火方法,提高矿井灭火手段和矿井抗灾能力。8、矿井必须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备用品的种类与数量必须满足矿井消防需要,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定期检查。9、通风队对矿井消防材料库进行日常管理,配备齐全消防器材。10、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灭火系统设计和防灭火技术措施73、规定和安全监测、束管监测系统的监测探头位置和束管采样点设计,监测探头位置和束管采样点设置数量、位置和监测内容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系统设计和瓦斯防治、防灭火要求。11、开采自然发火煤层的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进行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气体,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认真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7天至少对采空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观测预报一次。其它有异常变化或高温地点要随时观测,观测内容包括气体成分、气温,水温等。12、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制定完善的采样化验和报告制度,重点防火工作面每班取样不少于3次,每天必须出具分析化验报告,由矿长、总工程师审阅。1374、矿井的束管监测系统和安全监测系统必须严格按系统设计对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生产作业区域地点设点定期取样分析和连续监测。14、对所有可能受地面及上阶段火区影响的采掘工作面或已出现自燃倾向的工作面,在采取必要的防灭火措施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对井下所有可能出现一氧化碳气体地点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还应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发现一氧化碳超限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15、矿井实施的灭火工程、井下实行均压开采以及实施注氮防灭火、预防性灌浆等必须编制专门的防灭火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不准随意实施。凡经批准的防灭火工程,应根据预防性防火措施要求,每月编制注氮、注浆、打75、钻、均压等防火作业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重点防火采煤工作面如有不按计划落实或落实不力,完不成计划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16、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按以下规定组织验收防灭火系统和防火监测设施设置情况。其中:综采工作面应建立完善多功能注浆(或黄泥灌浆系统)、氮气防灭火系统;束管监测系统应在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位置设置或预设气体采样器:安全监测系统应在工作面、回风巷设置CO和温度探头。开采自然发火煤层的工作面应建立完善黄泥灌浆系统或多功能注胶系统等,束管监测系统应在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位置设置或预设气体采样器;安全监测系统应在工作面、回风巷设置CO和温度探头。开采不易自燃发火煤层76、的炮采工作面风机两巷,必须建立消防管路系统等。凡不按以上规定设置完善防灭火系统和防火监测设施的不准开采。17、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每个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消防供水系统、综合防灭火系统、反风系统、防火门、防火墙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18、发生矿井火灾时,应尽快进行扑救,组织人员直接灭火。不能直接灭火时,应立即予以封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闭范围应尽量缩小。19、矿井应按时间顺序对所有火区予以编号,建立火区管理技术卡片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录火灾的发生、发展和处理经过及火区管理的全过程,火区水久防火墙应统一77、编号,防火墙内的气体成份和气温、水温等参数要定期取样化验,随时掌握火区发展状态。20、总工程师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矿井防灭火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当前矿井火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现有火区的发展情况,制订下一步火灾预防和火区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三)瓦斯管理1、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2、每年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根据井下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制订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瓦斯检查点的设置、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3、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人数配备应满足矿井检查瓦斯的需要。瓦斯检查员的数量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并经矿78、长批准,核定资料存档备查。4、矿井瓦斯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2)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和重点瓦斯管理区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实行定点检查。其它需要检查瓦斯的地点应执行巡回检查规定。要合理划分巡回检查区域,保证瓦检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5、井下放炮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联锁”(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或安全员)放炮制度。6、矿长、总79、工程师、负责生产安全的副矿长、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重点瓦斯管理区瓦检员,除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还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测瓦斯变化情况。7、瓦检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杜绝空班、漏检、虚报、编造假数据等违章行为,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板、瓦捡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8、瓦检员应认真执行班中请示汇报制度,班前要明确当班检查区域地点、任务及瓦斯情况。无论定点或井下巡回瓦80、检员每一遍检查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向通风调度电话汇报。瓦斯变化异常、超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班后要将全部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各点瓦斯检查数据取最高值按规定次数填写瓦斯台帐。9、建立对瓦检员进行查岗的制度。通风队当班值班干部应深入现场对瓦检员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瓦检班长除对重点地方完成检查和隐患处理外,也要巡回检查瓦检员上岗情况。发现瓦检员脱岗睡觉、不按规定执行检查瓦斯的要向通风队领导汇报,对违章人员视晴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10、瓦斯检查员应认真填写检查手册和现场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空班漏检处理:(1)应设检查点,但没有进行瓦斯检查或缺设瓦斯记录牌板81、;(2)虽设检查点,但瓦检员未检查瓦斯或未按规定次数和内容完成检查任务;(3)瓦捡员接班后两小时未到工作地点检查瓦斯。1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虚报瓦斯处理:(1)瓦检员捡查瓦斯后,l0分钟内没填写瓦检手册和瓦斯记录牌板;(2)巡回瓦斯检查时,虽已检查完前一个点瓦斯,但到下个点检查时,仍然没在检查手册记录前一个点瓦斯的;(3)瓦斯记录牌板、手册记录不清,看不清数据的;(4)其它一切不正常的弄虚做假行为。13、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煤巷30米,岩巷50米。(2)采煤工作面:距上出口30米。(3)串联通风:距局部通风机10米以内,距回采工作面下出口3-5米82、处。(4)所有检查牌板必须设在巷道一侧,容易被人看见的地方并拴牢。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1)发现瓦斯超限和积聚未处理完的。(2)排放瓦斯工作未结束的。(3)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未查明原因和未进行处理的。(4)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5)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1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盲巷,应及时采取封闭、设置栅栏、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处理。1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长期停风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17、当出现瓦斯积聚时,由通风队制定并落实瓦斯排放措施。瓦斯排放必须严83、格遵循“三级排放”的原则,安监处对瓦斯排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章排放瓦斯的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18、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瓦斯积聚地点、原因、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排放瓦斯控制浓度的要求、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瓦斯传感器设置、停电撤人范围和详细地点、设置栅栏和警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等。19、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编制,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签字或盖章。措施应经通风、生产、安监、机电、调度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20、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必须断电、撤人;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84、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排放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在措施中明确规定。21、矿井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因故造成瓦斯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2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通风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负责就地排放。2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排放85、瓦斯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25、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应符合防爆要求。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须2人同行进行。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检查并立即撤出停风区域。26、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由指定人员负责),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等,方可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应合理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86、”,确保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27、排放瓦斯结束后,送电前必须将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淹没区域的电器设备开关盖打开,排除内部积聚的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28、每次排放瓦斯都要由通风队做好记录,建册登记。(四)综合防尘管理1、综合防尘工作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抓好矿井粉尘防治工作。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要实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2、应成立专门的防尘专业队伍,人员满足防尘工作需要,并配备专职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按国家、行业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开展矿井防尘工作,不断消除煤尘超限等不安全87、隐患,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为矿井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消除接尘人员职业病。3、在编制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矿总工程师应组织编制防治粉尘危害的技术规划和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4、应编制综合防尘措施,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防尘管理制度。所有煤层都应有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并且每延深一个新水平,都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实验。5、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巷、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巷、胶带斜井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没有防尘供水管路88、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6、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卸载点、溜煤眼、煤仓口等井上下扬尘点,都应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进风井,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工作面应当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装净化水幕,实行放炮喷雾,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7、综采、综掘机组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综采工作面必须安装架间喷雾,实现移架喷雾。炮采、炮掘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8、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89、相连通的巷道间,应安设隔爆设施,并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有记录可查。9、矿井应建立巷道冲洗制度,严格按冲洗周期进行,杜绝煤尘堆积现象。10、矿井应按规定进行粉尘的分析、化验及测尘仪器送检工作。并按规定对井上下所有产尘点,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严禁粉尘超限作业。(五)顶板管理1、顶板管理要严格按照“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反馈”的理念,本着防控结合的原则管理顶板。2、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及奖罚办法。矿总工程师是矿井顶板管理的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抓好技术管理工作,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生产技术科是顶板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项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定期深入现90、场,探清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掘队对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驻矿安监处负责本矿顶板管理的监督检查管理。3、各采掘队遇到异常顶板条件时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监、调度、地测等相关部门和领导共同研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各采掘队及时组织实施。生产技术科不定期对各采掘面的顶板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4、各掘进巷道、工作面设计时,矿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及时联系,由地测科在每个工作面开始采掘前二个月提供该工作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为顶板管理提供详实可靠的地质依据。5、加大顶板管理的技术投入,进一步为支护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一方面要提高地质勘探程91、度,加强特殊地质构造条件下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另一方面要采取先进的管理手段,掌握顶板岩性规律,实现对顶板的事前控制。6、进一步与科研机构合作,对矿井特殊的顶底板及矿压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总结掌握适应本矿井的顶板矿压显现规律及控制技术,深入优化矿井工作面设计,同时对支护设计方案坚决执行会审制度。7、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对采空区及时进行封闭。8、掘进、回采工作面支护设计(1)每一工作面开工前两个月由地测部门提供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将工作面的煤层、顶底板的地质条件全面阐述清楚。(2)支护设计前要进行巷道断面优化,巷道断面形状及尺寸应根据掘进设备、巷道的用途及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选92、择、确定。(3)支护设计应采用工程类比法、理论验算法及监测分析法。(4)支护设计的依据:工程地质的详细资料、预想地质素描图、详细的围岩类别分类及围岩特征,相关已掘井巷工程详细状况。(5)支护设计的一般原则:优先采用单一锚杆支护方式,锚杆长度不得小于2.2米,锚杆的锚固力必须达到5吨以上。对于复合顶板或有特殊地质构造顶板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补强支护;对有片帮危险的巷道必须对巷道两帮采用帮锚杆加木托盘进行支护,受二次采动影响的巷道要用帮锚网或帮锚索加槽钢帮网进行加强帮支护(正帮使用塑料网)。(6)开拓巷道及服务年限较长的准备巷道在上述支护方式的基础上采用喷砂浆或混凝土的方式进行补强支护。喷层选93、择的原则:服务年限3年以上的准备巷道一般采用30-50mm厚喷射砂浆,开拓大巷一般采用不小于50mm厚喷射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要加钢带或金属网。(7)矿井工作面支护设计由矿生产技术科完成,矿总工程师组织严格审查把关,充分考虑特殊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下支护的安全性,保证支护设计科学经济、安全可行。9、综采工作面支护设计(1)综采工作面开工前两个月由地测部门提供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按规定将工作面煤层的地质条件全面阐述清楚。(2)矿总工程师提前两个月组织技术人员依据工作面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特性,结合已采工作面矿压显现规律对准备使用的液压支架进行技术性能特征分析和参数验算,使配套的液压支架94、架型结构、初撑力、支护强度、护帮护顶能力等适应围岩及矿压特性,保证安全生产。(3)回撤通道支护原则:工作面在采通前一个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设计专题会议,结合以往或相邻矿井回撤通道支护经验及支护强度的矿压实测研究,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及参数,由矿生产技术科完成支护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执行。(4)综采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距离不低于20米,对有片帮危险的顺槽巷道两帮顶部采用帮锚杆挂金属网进行支护,超前距离不小于50m;遇顶板破碎或其它地质构造,可配合金属网加工字钢、十字顶梁对上下出口进行超前加强维护。单体液压支柱要进行牢固的防护联接,防止倒柱伤人。(5)综采工作面上95、下两顺槽靠副帮及顶板各1.5m范围内必须进行挂网支护,顶网和帮网要求连成一体。当顺槽巷道高度局部大于单体支柱支护高度同时也没有使用超前支架时,综采队要及时补充支护安全技术措施。要采取全断面挂网、架设棚梁、补打锚索等有效支护方式进行补强支护。(6)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和超前支护必须设专人维护,随时检查支护情况和冒顶、片帮的可能,出现问题及时处理,责任区在规程中有明确划分。进入工作面通过上、下出口的所有人员必须先观察顶、帮,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7)综采面两顺槽要根据顶板结构和岩性安装顶板离层探测仪观测顶板,矿要派专人对顶板观测仪定期观测、记录分析,要根据观测结果指导巷道支护设计。10、综掘巷道顶板96、管理(1)综掘队技术员负责本队的顶板支护技术管理,队长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综掘队必须根据掘进工作面支护设计制定加强顶板支护和施工管理办法及严格的奖罚措施,明确每道工序的施工责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兑现。(2)综掘队的当班班长是顶板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支护施工必须达到支护设计质量标准,支护工(锚杆机司机)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顶板岩层变化或构造的出现,发现特殊地质变化及时采取补支措施。并汇报代班队长,由技术员汇报矿生产办和总工程师,以便及时调整支护措施。(3)综掘队每班的锚杆机司机打锚杆时要对顶煤的留设厚度进行探测标识,同时在交接班时向下班班长交代清楚,以便掘进司机掌握。(4)综掘队要在97、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不同巷道、不同地质条件、不同掘进设备条件下的循环进度,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执行,严禁超循环作业。特殊地质构造条件,如断层、复合顶板、顶板破碎等地段掘进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5)如为复合破碎顶板,采用锚索加强支护,锚索长度根据直接顶厚度及锚固段基岩性质进行选择,长度一般在5-8米。特殊破碎顶板地段、易破碎顶板各个交岔点和大断面硐室,必须及时紧跟工作面施工锚索。如发生高冒区则可采用架棚等加强支护,支护必须接顶密实,牢固可靠。处理高冒区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保证安全快速处理冒顶。(6)对已施工巷道,尤其是顶板特殊地质变化段及受二98、次采动影响的保留巷道,必须由专人分段进行日常检查,采用敲帮问顶的办法加强观察。发现顶板有变化时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补强措施并积极落实。对未进行补强支护的巷道必须设置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7)新开掘巷道与已施工巷道交岔布置,在施工贯通后需对已施工巷道进行挑顶或开帮,对两巷道交岔区域进行专项支护。(8)新开掘的硐室、巷道要做到一次掘进成巷,对因施工工艺要求,需二次掘进或永久支护滞后临时支护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9)掘进机在掘进过程中如遇故障需就地检修时,必须先进行支护,支护到位后方可进行抢修,严禁空顶作业。(10)掘进巷道,在完成一个循环进度后,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进行支护99、,空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1)锚杆支护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作业,要求锚杆扭矩必须达到100N.m,锚固力达到5t以上。保证安全可靠的支护质量,控制巷道、交岔点悬顶面积,必须最大限度减小空顶面积。严禁空顶作业。11、敲帮问顶制度(1)对巷道顶板、煤帮进行敲帮问顶是有效防止冒顶和片帮伤人事故的有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各采掘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当班工长、班组长负责,安监员负责监督执行情况。(2)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处理时,要使用工作面配备的敲帮问顶专用工具进行处理。清理顶帮时由外向里,由高到低,处理人员必须站在顶帮完整的地方。(3)综采工作面接班后必须由工长对上顺槽机尾50米前巷道、下顺槽移变列车前100、50米巷道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使用专用工具立即处理,对无法处理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通知生产技术科落实具体的解决方案。对巷道检查后要及时填写班前安全评估记录。(4)综掘工作面生产班接班以后必须对上班掘进支护巷道进行敲帮问顶。工长负责接班后的敲帮问顶工作,要使用专用工具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班前安全评估记录。(5)各采掘工作面在打眼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将顶帮活矸及时清理后方可作业,煤帮不稳定处经处理后,由外往里推进支护。如检查顶板有构造、淋水,顶板不稳定时,要执行特殊顶板支护措施,煤帮有无法处理的裂缝时要打帮锚杆。(6)安监员每班必须要对101、各采掘工作面巷道顶板、煤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一人无法处理的要与工作面当班带班干部或现场作业人员共同处理。12、锚索支护管理(1)需施工的锚索,必须由矿生产技术科及时给施工单位下达施工联系书。施工单位接到施工联系书后,必须按联系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技术参数要求立即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2)掘进队必须加强锚索施工机具的日常检修、维护及配件、易损件、消耗件的准备工作,保证所有锚索施工机具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3)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给作业人员贯彻执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4)必须保证锚索锚固段锚固在102、稳定的岩层中。锚索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要根据岩性变化及时调整锚索长度和锚固段长度。(5)锚索使用的树脂、钢绞线、锁具、托盘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无证的严禁使用。(6)作业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自保、互保意识,绝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空顶区域下作业,在施工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13、综采工作面端头维护管理(1)综采工作面顺槽掘进支护方式的选择不仅要考虑顶板掘进支护安全,而且要充分考虑回采受采动影响时端头的维护安全,保证回采时安全快速推进。(2)顺槽掘进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绝不允许不合格巷道留至综采回采安装后再进行返工处理。(3)根据综采工作面顶板状况及矿压显现规律进行端头支护设计,同时制订详细可靠103、的端头超前维护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4)运顺槽有浮煤杂物,必须在工作面前50米处理干净,保证推机头时底板干净畅通。(5)工作面两端头维护必须保证质量,超前支架达到出撑力,单体液压支柱成一线,支柱用绳索联接防倒,有顶梁时应保证固实可靠。(6)工作面采煤机每刀割至两端头时,要及时移动超前支架,并及时回收对割通有影响的单体液压支柱,不允许超前回收单体液压支柱。(7)综采队指定班长统一协调指挥端头的支护,对复合破碎顶板的端头维护要选择责任心强且有丰富端头支护经验的熟练工人。(8)要求运输、回风两顺槽的顶部要采用挂金属网和打帮锚杆进行支护,顺槽的片帮要随时处理,尤其要注意采面上下行人出口附近的104、片帮煤。工作面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机头和机尾放置处理片帮的专用工具。当班班长负责观察、组织处理,防止片帮伤人。14、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管理(1)每一工作面必须采用科学的观测手段对回撤通道进行矿压观察,分析计算出合理的支护强度,确定回撤通道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回撤通道支护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2)回撤通道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型式分段统一,即工作阻力、支撑高度统一,保证工作面支撑强度均匀分布。(3)通道支护所使用的垛式支架及单体液压支柱性能必须良好,工作面各支护初撑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支护工程质量经验收符合标准。15、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1)矿井每年应进行矿压观测工105、作,认真研究矿山压力的规律,收集详细的资料,从而为顶底板的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采煤工作面出现压力显著增大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支护。(2)加强支柱穿鞋防止支柱钻底工作,主要是在底煤厚度小于0.4m的地段铺设木板梁,以提高底板的整体性和抗压性,必要时要架设木垛,防止顶板台阶下沉。(3)加强工作面支柱的管理,主要是单体液压支柱的失效率要降至规定的标准以内,加快失效支柱的更换,加大支柱的检修力度,确保工作面使用支柱的支撑力和备用量。(4)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搬家以及遇到特殊情况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矿必须成立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工作,加强顶板管理和监测工作。(5)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当发现有冒顶预兆时106、,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架设木垛或加打支柱,以加强对顶板的支护,如情况危急来不及处理时,应先撤人至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研究制定处理措施。(6)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依据地质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工作面的支护管理,提高支护质量,其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回采工艺等要合理可靠,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实际变化及时进行补充修改。(7)狠抓工程质量,严格动态工序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8)在工作过程中随时注意(听和看)工作面的动态,若发现有冒顶预兆(如有巨大轰隆声,支架突然大量折损或钻底等)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9)采煤工作面的107、支柱要有防倒措施,工作面支柱与底板要全面接触,不准打在浮煤、浮矸上并沿走向、倾向各成一条线。支架结构要合理,护顶有力、支柱初撑力、迎山角、柱距、排距、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符合时,必须及时处理或整修达到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后,方准进行其它工作。顶梁必须与顶板密实接触,不得张口,不接顶处用木料背实。局部漏矸、冒顶造成梁上空时,要用木料在梁上摆成三角形或“井”字型使之接顶背实。若煤壁侧发生小面积冒顶,冒顶范围不大,用板梁支成正悬臂进行处理,若工作面发生小面积冒顶,待顶上矸石冒落稳定,由专人看顶,从冒顶区周围,由外向里用点柱和钢梁控制冒顶区域,同时用板皮、板梁垫实冒顶区,然后进行移柱支护顶板,若发108、生大面积冒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10)遇顶板坚硬不易跨落,正常回采过程中遇到控顶面积大于规定(25m2)范围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或采取特殊措施,如戗棚、戗柱、木垛等,必须有可靠的强制放顶措施,并在现场组织实施。(11)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生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12)加强采掘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过断层、褶曲、破碎带、老巷、采空区及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等,编制可靠的加强支护措施并在现场严格实施。(13)回采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宽度时,必须及时支设点柱支护,煤壁出现片帮时,必须及时清理。(14)采煤工作109、面放完炮后,班组长必须首先进入工作地点,检查顶板、支架、煤壁及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扶正加固被炮打倒、打歪的支架,认真由外向里先顶后帮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的醒煤活矸,只有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允许工人进入工作地点进行作业。任何人都必须在有支护的情况下作业,严禁进入空顶区作业。(15)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必须达到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出现不合格品时,必须立即返工。16、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1)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制定可靠的施工措施,严格规程措施的审批制度。(2)严格执行巷道施工措施,巷道的停开工、变向、贯通等要严格按技术部门下发的要素和通知执行,提高巷道的施工质110、量。(3)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加固放炮地点10米附近范围的支护,掘进工作面迎头10米还必须设置可靠的支架防倒装置。放完炮后,班组长必须首先进入工作地点,检查顶板、支架、煤壁及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扶正加固被炮打倒、打歪的支架,认真由外向里先顶后帮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的醒煤活矸,只有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允许工人进入工作地点进行作业。任何人都必须在有支护的情况下作业,严禁进入空顶区作业。(4)掘进巷道必须使用可靠前探梁临时支护,迎头10米内的棚子必须使用防倒联锁装置,锚喷、砌碹等巷道施工时其永久支护与迎头之间必须使用可靠的临时支护控制顶板,严禁空顶作业。(5)对掘进过程中遇到111、的各种构造或特殊情况及穿越断层时,都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6)综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及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刷大断面时断面较大,掘进过程必须采取合适的支护方式加强支护,防止发生大面积冒顶和漏顶。(7)加强井巷贯通管理工作,在贯通之前,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加强维护贯通地点两侧的巷道支护,贯通后,要组织人员及时维护贯通地点的顶板,防止发生冒顶事故。(8)在施工斜坡巷道(上下山,井筒延深等)时要有可靠的防倒装置和措施,使用耙斗机时应有可靠的防滑防跑装置和措施。(9)重叠布置和内错布置的巷道在施工中要严格把握中线,防止巷道走偏。(10)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当发现有冒项预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1)112、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必须达到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出现不合格品时,必须立即返工。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井必须编制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成立重大灾害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二、矿上每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全矿井上、井下进行排查,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根据演习过程查找问题,做出改进。四、矿井必须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灾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救灾器材,对救灾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补充更新。救灾器材严禁挪做它用。五、对矿井重大灾害应急处理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灾害预防及避灾自救知识。六、矿井113、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由矿长负责立即启动,按应急救援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抢救工作。七、预案启动后,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八、煤矿发生事故后,矿救灾指挥部立即集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井下救灾工作。九、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必须有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十、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与调度室联系协调解决。十一、 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十二、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114、人、检身工、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十三、灾害发生后,救灾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退缩、逃避,应积极组织抢救,减小灾害损失。十四、对破坏防灾、救灾设施设备、不执行重大灾害监控措施,不履行救灾职责、延误救灾时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一、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对经济利益的考核、维护,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制定XX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二、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安全月兑现、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安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等。三、考核依115、据XX煤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XX煤矿安全奖考核发放办法、XX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XX煤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发放办法、XX煤矿安全奖惩办法等,实行考核兑现。四、安全考核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在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奖金中扣除。五、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任何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兑现、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安全举报制度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116、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结合实际,制定XX煤矿安全举报制度。存在以下问题时,职工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举报:(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未建立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五)超层越界开采的。(六)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使用明令禁止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八)无规程措施擅自开工作业的。(九)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强制职工作业的。(十)干部违章指挥的。(十一)隐瞒事故的。(十二)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十三)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117、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十四)员工有“三违”行为的;(十五)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十六)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十七)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十八)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二、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三、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四、举报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XX煤矿安全监察处 举报电话:118、0951-6964758神华宁煤集团安监局宁东分局 举报电话:0951-6960074神华宁煤集团安全监察局 举报电话:0951-6970285 0951-6970534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分局 举报电话:0951-696188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检身员基本规定:1、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方法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2、检身员在检身时必须着装整齐,礼貌用语,认真负责,不准弄虚作假,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3、检身员在进行其它工作暂时离开井口时,要在井口挂“严禁入井”警示牌,其它工作结束后及时解除警示牌。4、检身员必须把收到入井卡按颜色队别分开存放(各队入井卡颜色见范119、本),不得混淆,并在规定时间按队别、颜色清点入井人员数量,做好记录,及时上报调度室。5、交班前检身员必须做好入井卡和检测仪管理台帐,待接班人员核实入井卡齐全,检测仪完好并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二、入井人员基本规定: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入井卡在风井井口检身登记入井,没有入井卡的,一律不准入井。2、入井人员更衣后在领取矿灯的同时领取入井卡。3、入井人员未经批准不能从其它井口入井,必须从风井井口接受检身后入井。若有检查人员或检修人员必须在其它井口入井,必须在风井井口先接受检身员检身并交入井卡后,方可在其它井口入井,否则,一旦查出,安监处将给予罚款处理。4、所有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接120、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身,并交出入井卡登记。任何人不得拒绝、刁难检身人员,检身人员在检身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火种入井,如查出携带烟草、火种及其它易燃物品,应扣留并登记姓名,报安监处处理。5、入井人员下班后向检身人员索取自己的入井卡并销号到矿煤房先交入井卡再交矿灯。没有入井卡,矿灯房工作人员登记姓名,任何人不得刁难矿灯房工作人员,如发现刁难矿灯房工作人员,矿灯房工作人员报安监处严肃处理。6、入井人员在看到井口挂有“禁止入井”的警示牌后,严禁入井,在检身员其它工作完成到岗后解除警示牌,方可接受检身入井。7、出入井人员管理流程:更衣领取矿灯领取入井卡乘车接受检身交入井卡121、登记入井升井在井口取入井卡在矿灯房交入井卡交矿灯8、对不遵守入井检身管理制度和持卡规定的人员按“C”类三违处罚。三、出入井人员劳保用品佩戴规定:1、不准穿化纤衣物入井。2、入井只准穿胶靴,不准穿其它鞋入井。3、每个入井人员,入井时都必须围好毛巾。4、入井前必须戴好矿用安全帽,否则不准入井。5、在井下的每个职工,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将安全帽随意取下。四、出入井人员清点:1、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由井口检身工负责。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交入井卡登记,升井后签名取卡消号。3、井口检身工8:00、16:00、24:00按时间要求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当班入井人数,升井人数及井下现有人数情况,调度室记录并存档。五122、入井卡管理规定:1、入井卡由调度室清点交机电队矿灯房集中管理,调度室每月到矿灯房清点一次入井卡数量,如有丢失,每一个罚矿灯房50元。2、入井卡按范本颜色分队别分开存放(各队入井卡颜色见范本),不得混淆以免无法按队别规定颜色清点入井人员数量。3、上级部门人员入井携带贵客入井卡,机关科室人员入井携带检查人员入井卡;安监员携带安监员入井卡;基层区队员工按规定颜色携带本区队员工入井卡。4、机关职能科室入井人员入井检查时,在井下抽查35名员工登记姓名,升井后在井口核对是否登记,如没有登记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制度及入井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矿各级管理人123、员值班、跟班、带班标准及入井次数规定,切实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级领导值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一)在矿井生产期间,矿上必须每天指派2人值班,其中1人必须是矿级领导。(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在晚20:00点至次日8:00必须在生产调度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有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便于调整值班人员。(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的生产和安全问题。(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必须有一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安全生产正常时,在中后夜要到各要害场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按标准上岗。(五)值班时必须严格124、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见面签字。(六)每月入井次数规定:矿长、书记不少于10次;生产口副矿级领导不少于15次;其它副矿级领导不少于6次;生产口副总工程师不少于15次;其它副总工程师不少于6次。二、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一)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文件要求,按矿下发入井带班安排表,每班必须有一名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二)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区队管理人员的跟班上岗情况,区队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情况以及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三)入井带班人员要盯住本班的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区域、125、重点工序,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落实整改(四)入井带班人员下井必须进行登记,现场及时填写入井登记卡及带班记录,且将当班查出的问题、隐患下发落实各相关单位。(五)跟班时,必须与职工同下井、同升井。三、区队干部带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一)区队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生产一线,熟悉区队生产管理环节,现场跟班指挥生产。(二)区队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分班次入井带班,且坚持与职工同下同上,不准迟下早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区队跟班干部必须时刻掌握动态生产下可能出现的各类隐患,超前防范、严格落实预防措施,现场指挥处理各类隐患。(四)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存在的问题必须向下班交待清楚,在下班的班前会126、上做重点强调,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五)队长、书记、技术队长、技术员除参加矿各类会议和其它工作外,每月必须完成矿规定的入井次数。即:采掘区队长、书记、副队长不少于20次、技术副队长不少于14次、技术员不少于12次;运输、通风、监测队长、书记、副队长不少于18次、技术副队长不少于13次、技术员不少于12次;机电队长、书记、副队长不少于12次、技术副队长不少于10次、技术员不少于8次。四、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跟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一)生产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入井跟班,不得迟下早上。(二)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时,必须带着问题入井,带着问题升井,切实安排、落实、处理现场127、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落实。(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完成每月规定的入井次数。即:安监处、调度室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少于16次;生产科、动力科、地测科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少于13次,技术员不少于12次。对于重点工程、重点环节严格按调度室排班表入井带班,带班期间,必须与工人同下同上。五、对各级管理人员值班、带班、跟班及入井情况的考核(一)迟下早升井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二)弄虚作假、虚报入井者,扣除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并给予C类三违。(三)每月入井少于规定次数的,每次罚款200元,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原因。(四)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卡,一次不填写罚款100元,填写错误一次罚款50元。128、(五)入井必须按规定次数向调度室汇报,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六)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相应的工作记录,一次不填写罚款300元,填写不合格罚款100元。(七)副总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完成带班次数且现场能够帮助区队解决问题、排除安全隐患且无安全事故的,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带班费。(八)调度室每月将汇总结果及时报安监处,由安监处对干部下井次数不够或弄虚作假者进行处罚。机关干部周末入井管理制度为了强化周末薄弱时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区队队长、书记、技术队长、技术员,周末必须班班有人跟班作业。二、生产口科室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及矿生产口领导,周末必须入井一次。三、生产口科室技术员以上管理129、人员及矿生产口领导每次周末入井分专业对所去的采、掘、机、运、通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打分定级,分数每次按10计入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优评比总分。四、周六、周日早中两班分别按承包区域进行检查,人员安排入井表当日在调度台查询,周末检查做到在籍工作面、运输线、机房峒室不漏检,漏检视为未入井。五、周末入井人员必须在周五下午之前将安全质量检查表准备好,检查当日对现场安全质量进行检查打分定级,升井后将检查表交到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六、周末入井人员有事不能入井时,必须向当班矿领导请假,并告知调度室,否则按缺井论处。七、周末不按规定入井者,每缺一次,罚款200元,并在电子屏上通报亮相一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130、目的为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运用,实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练兵,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对全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爆破等专业的各个工程或岗位进行规范管理。三、执行标准(一)执行国家版煤矿安全规程。(二)结合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组织编制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爆破等专业制定适合本矿特点的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现场执行。(三)执行根据现场实际制定的煤矿作业规程。四、管理措施(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由矿总工131、程师主管负责,各单位应实行归口负责,技术副队长统一编号,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三)各单位应严格贯彻实施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实行月贯彻学习考试,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实行季度学习考试,煤矿安全规程实行年度学习考试。(四)生产科负责对各区队贯彻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安监处负责监督安全操作规程在现场的落实。(五)在日常检查中,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矿有关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罚。(六)操作规程必须与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一致。(七)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操作规程,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调换工种后应重新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132、。(八)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违”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规范员工操作行为,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井下狠反“三违”,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反“三违”考核办法及补充规定。一、副总以上管理人员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1人;机关生产科室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2人;区队辅助部门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1人;安监处对各级管理人员反“三违”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对于完不成指标的人员或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各单位每月抓三违指标详见附件1)二133、各基层区队/单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每月查处的三违人数不得少于1人,对于完不成指标的单位,少抓1人次罚款100元,罚款由队长、书记、副队长承担,本单位抓到的“三违”人员,及时报安监处备案。三、凡是查处的“三违”,无论危害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当班跟班干部、工长、班组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按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办法进行处理。四、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如果三违人员态度消极,知错不改,有抵触情绪,则按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办法加134、倍处罚。五、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监处统一登记、存档,对A类、B类三违人员,安监处或相关职能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处理方案,对出现A类三违的单位扣除全队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对出现B类三违的区队扣除三违人员所在班组风险抵押金的10,并将处理通报下发各基层单位,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六、当天发生的“三违”,由区队/单位负责,本着处理问题不过天的原则,必须当天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如区队/单位处理问题不及时,不积极,发现一次罚区队队长、书记各100元。七、安监处每月对全矿各部门及135、基层区队的帮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漏帮教一次,罚队长、书记各100元。八、区队月度自己没有查出三违,但在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查出三违的,罚区队队长、书记各100元。若区队月度自己没有查出三违,检查人员在检查中也未查到该队发生三违行为,不做考核。九、区队自己查出的三违人员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处罚该管理人员200元/人次,区队自己没有抓到“三违”矿科室管理人员抓到后,按每人/次扣除本队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安全结构工资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十、凡发生“三违”的基层区队要建立班后分析记录,为安全教育提供材料。十一、凡出现“三违”现象,“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经调查分析处理后,区队才允许安排上班136、。十二、为了从源头上制止“三违”鼓励员工在岗位上反“三违”矿将加大对职工反“三违”的奖励力度,举报“三违”或抓到“三违”的,经安监处核实情况属实的,矿将给予重奖并当月兑现。)、对于抓到类三违的人员奖励元、抓到类三违的人员奖励元、抓到A类三违的人员奖励元或到港澳旅游。)、对抓到或举报类“三违”的有功人员可直接到港澳旅游。)、每月抓到或举报类、C类“三违”的有功人员,将由安监处组织参加港澳游抽奖活动,中奖者可到港澳旅游。4)、每半年由矿确定反“三违”有功人员到港澳旅游,不去港澳旅游的可选国内其它旅游景点,不去旅游的可直接奖励人民币现金元。十三、职工举报的“三违”现象或人员,安监处及相关人员将严格为137、其保密,如泄漏举报人,矿将给予泄密者罚款10000万元同时给予降级处分,并将其待岗培训。十四、对没有“三违”现象的员工,矿决定每年举办23次的抽奖活动,中奖者奖励100元/人,对于全年无三违的员工,可直接参加年终举办的抽奖活动,中奖者可去港澳旅游。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三人连锁放炮”的三人具体为:班组长、安全员和放炮员;“安全员”由采掘队指定专人兼任。二、当班放炮员必须持“放炮警戒”牌,班组长必须持“瓦斯检查”牌,安全员必须持“允许放炮”牌。拿牌人员必须管好自己所持牌子,并核对牌子内容,防止拿错,牌子不得交给他人保管或由他人转交。“三人连锁”放炮实行交牌制,按下列程序进行爆破作业。三、“三人连138、锁放炮制度”换牌流程示意图:放炮员 携带 放炮警戒牌 交 班组长 携带瓦斯检查牌 交 安全员 交 允许放炮牌 携带说明:放炮员接到“允许放炮牌”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结束后“三牌”各归原主。四、“三人连锁放炮”具体作业程序:(一)放炮员在检查雷管脚线连线工作准确无误后,将“放炮警戒牌”交给班组长。(二)班组长接到“放炮警戒牌”后,认真检查顶板、支护、风量、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经检查处理,确认放炮准备工作无误,达到放炮条件时,组织人员撤离到规定的安全地点待避,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及附近的所有通路上,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警戒。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139、“瓦斯检查牌”交给班组安全员。(三)班组安全员接到“瓦斯检查牌”后,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到“一炮三检”手册上,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瓦斯浓度在1%以下,没有明显煤尘飞扬,符合放炮规定后,安全员方可将自己携带的“允许放炮牌”交给放炮员。(四)放炮员接到“允许放炮牌”后,才允许将放炮母线与连接线连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和距离,到指定地点发出放炮警号后进行放炮。(五)放炮后,待炮烟吹净(CO浓度降到24ppm以下),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员“三人”共同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140、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安全员必须对放炮地点瓦斯进行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由班组长解除警戒,恢复工作面工作。(六)放炮工作结束,三牌各归原主。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一、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一是矿井吨煤提成;二是上级部门安全奖励;三是各类安全罚款。二、安全奖励基金按吨煤1.5元提取,其中矿自留0.85元/吨。三、矿上提留的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科单列帐户,安全奖励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挪用。四、安全奖惩由安监处负责考核,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日常生产工作中的违章罚款,由安监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列出罚款,月底汇总写出明细报战略科执行。五、安全奖的使用由安监处长141、审核、矿长审批。业务部门安监处、劳资科、财务科的具体分工是:(一)安监处负责执行奖惩办法的考核工作,同时提出奖惩方案和人员名单。(二)劳资科负责资金的审查、发放工作。(三)财务科负责执行奖金支出和罚款的收缴工作。六、安全奖励基金发放的标准按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一、为了及时组织事故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包括死亡事故、伤残事故和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生产中断事故。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142、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长、副矿长报告,矿长责成有关人员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四、安监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追查事故参加的人员应有矿上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与之有关业务部门的科长及主管技术员,安监处的处长、主任工程师及主管技术员、事故单位的队长、书记、技术队长、技术员及事故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要时请上级部门指导追查分析。五、追查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六、事故追查分析完毕后,对事故责任人要本着从重、从快、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原则进行处罚143、。七、事故追查分析完毕定性后,安监处要立即利用通报的形式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的教训、今后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及对责任人的处罚通报全矿。八、事故追查分析完毕后,安监处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调查与处理记录和事故档案管理。风险管理制度一、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一)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二)各单位书记、技术员负责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作业规程由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四)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144、时,各单位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二、危险源辩识管理职责(一) 矿属各单位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二) 驻矿安监处、体系办负责风险管理方法的培训,对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三)驻矿安监处、体系办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四)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五)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六)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145、。职能部门、安监处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七)体系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八)各业务部门和驻矿安监处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九)安监处、体系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十)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三、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一)工作前风险评估是根据进入作业状态前,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二146、)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三)工作前风险评估工作在每天的班前会上进行,风险评估由区队技术员、班工长、队领导组织进行,评估后要认真填写风险评估记录。(四)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五)经评估有危害人员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调度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三违处罚管理办法。一、不安全行为检查(一)驻矿安监处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147、,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二)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两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监员、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三)定期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四)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148、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处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五)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六)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七)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回收、安装工作面、打眼放炮环节、大型设备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八)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按三149、违处罚办法执行,并及时通报全矿。(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十)各区队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十一)工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驻矿安监处进行处理。(十二)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150、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十三)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十四)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十五)每月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十151、六)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十七)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十八)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处,由安监处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152、发生率。(一)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二)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三)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四)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五)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六)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153、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七)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一)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二)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三)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安监员、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154、定。(四)安监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干、工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技术科、动力科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五)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六)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七)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155、管理部门为安监处,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一)驻矿安监处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二)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及安监处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三)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讨论,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四)驻矿安监处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156、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五)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执行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违处罚办法。安全评审制度为了评价矿井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评价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与日常工作、现场作业环节的结合性、实际、实用性和有效性,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达到持续改进、逐步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驻矿安监处负责编制安全评审计划,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人员、材料准备、评审的重点内容及建议等,并报体系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形成文件提前一周下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二、驻矿安监处负责收集整理安全评审材157、料:内部审核资料,文件符合情况,事故统计资料,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环境条件的变化,风险管理,日常考核的结果,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完成情况,以往安全评审的跟踪措施、改进建议等。三、经过评审,应针对评审议题,形成下列方面的决议:(一)方针、目标的有效性审核结果。(二)指标完成、事故统计、风险费用、改进建议等。(三)必要的资源配置。(四)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五)体系持续的结合性、实际、实用性和有效性审核。四、评审完毕后由驻矿安监处编制安全评审报告,由体系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下发到各单位和部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评审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二)评审的内容。(三)评审会议形成的决议、158、改进内容和实施安排。(四)改进措施实施的时限要求和验证要求。(五)安全评审报告提出的要求改进的内容,由相应单位、部门组织整改。(六)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跟踪验证。五、安全评审的所有记录,由驻矿安监处保存。六、安全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时,由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适时追加评审:(一)方针和目标变更时。(二)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三)出现重大、持续的安全事故、职业健康事故时。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制度一、矿井通过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构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关系,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159、管理无漏洞的安全目标,制定并实施本程序。二、建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组 长:矿长 书记副组长:副矿级领导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产技术科、动力科、调度室、党群工作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管理。(二)组织职责1.负责制定本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计划。2.审核和执行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3.负责计划实施所需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4.解决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5.所有成员都要接受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培训。三、有专门矿领导负责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有具体明确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160、度目标,并且将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四、有明确具体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程序成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机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机构成员接受培训制定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确定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内容和模式确定本质安全文化实施步骤和方法继续实施考核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调整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XX煤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流程图五、有专项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资金六、舆论保障(一)紧密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目标,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进行文化建设宣传。(二)在厂区道路两侧及井口悬挂、张贴安全文化标语,设置统一的宣传标识牌,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三)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和161、安全文化宣传学习活动,提高员工对生命健康价值的认识,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潜意识观念。七、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八、年末总结本年度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年度的本质安全建设计划。环境管理制度一、环境管理机构组 长:矿长 书记副组长:副矿级领导成 员:安监处、战略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环境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二)战略科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年度计划、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三)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抓好环保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100%合格。(四)及时了162、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状况和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五)及时组织总结、交流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六)负责监督生产、生产辅助单位废弃物品的收集处置管理工作。(七)掌握环境保护现状,定期对现场管理、防护设施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不符合原因,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八)负责组织、准备、配合审核与评审工作,不断改进环境体系和环境行为。(九)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推广工业环境保护的新工艺、新技术及新经验。(十)做好设备维护,控制噪声排放。(十一)负责地表塌陷区的检查和地表堵漏工作,完成专业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三、环境保护运行控制措施(一)噪音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在有噪声源的地方安装前163、盖设消音棚,安装消音器,设隔音值班室。2.对场区高强噪声的厂房车间周围种植乔灌树木,形成隔音林带。3.作业场所采取措施仍然达不到标准的必须采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监测噪音情况。(二)污水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场区的生产、生活污水一部分用于矿区绿化、撒水降尘,剩余部分沉淀排入西天河。2.矿井水先经在井下处理后,即重复用于工作面生产需要和井巷的消防、喷雾灭尘,多余部分汇入区段水仓,经排放主水仓积泥沉淀池,到中央水仓,由中央水仓抽至工业场地水处理间,经过处理后再重复用于井下施工,其余部分达标排放。(三)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生活公司按照统一规划排到指定的场所处理处置。2.井164、下产生的煤矸石、煤泥集中堆放到指定的排矸巷内,不准乱排乱倒。3.排至矸石场的煤矸石及时用土覆盖(覆盖厚度60cm)掩埋,平整并种植草籽,防止煤矸石自燃着火,污染环境。4.产生的废皮带、棉纱、油桶、废油等固体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回收到供应站废品回收场处,由其按规定处置;不能回收升井的,采取措施、集中排放到指定的采空区且及时严密封堵,不留后患,以防造成污染,或对将来的环境产生影响。5.战略科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扬尘的处理处置控制措施1.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主要扬尘点应建立喷雾洒水降尘系统。2.地面矸石山用沙土覆盖后,需洒水灭尘。3.运输线路定期洒水灭尘,清洗巷道。(五)环165、境绿化、美化按照“多绿化,少硬化”的原则进行。健康管理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组 长:矿长 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成 员: 副矿级领导、劳资科、安监处、党群工作部、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要履行的职责(一)要有职业病防治计划(二)建立健全全矿员工的职业病健康档案。(三)有人负责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发放职业病防治法手册,让广大员工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意识。(四)每年对接触粉尘工作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病者及时治疗,并调整工作岗位。(五)加强工作场所噪音管理,发现噪音超标,及时采取措施。(六)加大工作面的粉尘治理,严格按要求安装喷雾设施,166、降低粉尘浓度。三、工作场所影响员工健康的环境指标的有关规定(一)噪声每年监测2次,由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填报噪声监测数据报表,并建档保存,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1.厂界噪声:夜间不大于55dB(A),白天不大于65dB(A);2.生活区噪声:夜间不大于50dB(A),白天不大于60dB(A);3.井下各作业场所: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的,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耳塞,并检查耳塞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二)温度、湿度、风速、粉尘及影响井下环境的气体 井下环境由通风队具体负责监测,温度、湿度、粉尘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风速每旬167、进行一次检测,O2、CO、CO2每班进行检测(控制指标见下表)。地 点温度()湿度(%)粉尘浓度(mg/m3)O2(%)CO(PPm)CO2(%)风速(m/s)综采工作面2698全尘10mg/m3呼尘3.5mg/ m320240.51.24综掘工作面2698全尘10mg/m3呼尘3.5mg/ m320240.50.154掘进工作面2698全尘10mg/m3呼尘3.5mg/ m320240.50.154采掘面回风26全尘10mg/m3呼尘3.5mg/ m319240.50.154进风巷22695全尘10mg/m3呼尘3.5mg/ m320240.58总回风26全尘10mg/m3呼尘3.5mg/ 168、m319240.515机电硐室309519240.50.15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计划由主管矿领导审批签字,采购指定供货单位,定点采购。二、危险化学品的计划单位、供货单位、提货人员、验收入库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记录包括:计划使用单位、供货单位(人)、提货人、时间、名称、数量等,该记录保存期不得低于两年。三、危险化学品到货后不得立即入库,入库前仓库主管人员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并做好入库发放记录,记录保存期不得低于两年。四、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根据使用量,用多少购多少、发多少,不得压库。五、危险化学品在搬运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做好自我保安工作,以防意外。六、搬运、装卸169、领用、发放危险化学品的人员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做好自我防护、自主保工作。七、危险化学品要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专人领取。八、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九、对于易挥发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应保存在通风良好的仓库或铁柜内;对易爆类化学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并有防晒、防震、防热措施;对氧化类化学品应单独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谨防潮湿。十、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品的标签是否完好,如有模糊现象及时更换。井下坑木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井下坑木用品加工标准及使用管理,切实做到物尽其用、材料本质安全,真正服务于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井下坑木用品加工制作标准供应站必须严格按以下标170、准及规格加工制作井下各类坑木用品,标准如下:(一)木板梁(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1.30.150.122. 2.20.150.123. 2.80.20.2(二)轨枕(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 1.20.150.122. 1.60.150.123. 1.80.150.124. 2.00.150.12(三)木背板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1.30.150.0520.40.120.05(两面平)30.60.120.05(两面平)(四)木撑杆(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1.10.080.08(棚距为1.0m时用)20.90.080.08(棚距为0171、.8m时用)(五)楔子 规格(宽厚)符合以下要求:1直角楔子 长为0.3m,楔尾(大头宽厚) 0.10.1,楔尖(小头宽厚) 0.10.012斜面楔子 长为0.3m,楔尾(大头宽厚)0.10.1,楔尖(小头宽厚) 0.10.01(六)木垫板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0.10.10.02(七)柱帽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0.40.20.15(八)各生产区队生产现场遇地质条件变化时,需要与以上规格不同的坑木用品时,必须由区队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补充措施,并按措施规定及要求提供相应规格的坑木用品规格,由区队材料员做计划,经区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方可送供应站加工制作。二、井下坑木用品172、使用管理规定(一)供应站必须严格按井下坑木用品加工制作标准加工制作坑木用品。(二)各生产区队井下需要使用的坑木用品,先由区队材料员按矿规定程序提前向相关单位出材料票。坑木用品出库前必须由区队材料员、运输队材料员、供应站木场管理员三方共同交接验收。交接验收时,由运输队、区队材料员共同把关验收坑木用品规格,发现不符合井下坑木用品加工制作标准的坑木,不准装车入井,并由运输队按以下要求处罚供应站。(1)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2.8m木板梁,罚款75元。(2)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1.6m、1.8m、2.0m、2.2m的木板梁或轨枕罚款30元。(3)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1.2m轨枕、1.3m木板梁罚款173、20元。(4)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柱帽罚款10元。(5)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1.3m木板梁、0.9m和1.1m木撑杆罚款5元。(6)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楔子、木垫板、0.4 m和0.6m的木背板,罚款2元。(三)各区队井下使用的坑木用品出库入井前,必须由区队材料员、供应站木场管理员、运输队材料员三方共同交接验收,交接验收时,必须上尺测量,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坑木进入井下生产现场。(四)矿生产口副总以上领导及职能科室(包括生产科、安监处、动力科、调度室、战略科)管理人员入井检查时,发现区队使用的坑木用品规格不符合规定,将问题及时反馈生产技术科,由生产科对运输队、生产区174、队队长、材料员每次罚款100元。(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将坑木用品规格及使用管理要求掌握清楚,从坑木用品加工制作及入井前交接验收的源头认真抓起,杜绝不合格的坑木用品进入井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平稳持续进行。重点要害部位防火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要害部位及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及各项经营指标顺利完成,根据消防法、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害部位及防火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机构及职责矿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175、。武保科对全矿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用电、遵纪守规、文明等负有宣传、监督、检查职责。二、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一)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实行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个人追究制度。经审定下列岗位列为我矿要害部位:1.绞车房(机电队);2.井下中央水泵房(机电队);3.锅炉房及化验室(生活公司);(二)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互为交织的,在确定为要害部位的同时,应注明“双列管”字样。下列部位为“双列管”部位:1变电所(机电队);2井下中央变电所(机电队);3地面爆炸物品库(供应站);3库房(供应站);4井下爆炸物品库(运输队);5风机房(机电队)。(三)武保科应逐个176、建立要害部位档案。要害部位档案主要包括下列文件材料:1.要害部位审定情况表;2.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出入及检查登记);3.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表;4.要害部位防火制度表;5.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表;6.要害部位主要机电设备操作规程表;7.要害部位主要机电设备卡片表;8.要害部位发生事故摘要表;9.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审定及变动情况表;10.单位要害部位综合概况表;11.其它材料。(四)要害部位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并张挂在醒目位置;1.主管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2.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领导及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操作规程;5.防火责任制度;6.文明生产制度;7177、.要害岗位标示制度;8.要害部位检查、出入登记制度;9.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1.其它应建立的制度。(五)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规定的放射源管理办法。剧毒物品的管理应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铁柜(保险柜)双人保管、双锁、双把钥匙分别保管、双本帐、双人领用。三、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一)防火重点部位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矿属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并成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178、),组织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落实防火责任和措施,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防火预案,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第一责任人。经审定,下列部位为防火重点部位:1供应科库房(包括木场和综合性库房);2幼儿园;3宾馆;4印刷厂;5汽车队;6电影院(工会);7办公楼;8单身楼(生活公司);9福利楼(生活公司)。(二)每个防火重点部位应建立档案、下列材料应列为防火档案的材料。1.单位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2.单位总平面图;3.防火重点部位基本概况登记表;4.防火重点部位平面图;5.火险隐患登记表;6.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登记表;7.成立部位防火领导小组,确定防火负责人;8.成立义务消防队;9.建立部位门卫179、出入登记制;10.木场、大型物资堆料场要留有消防通道;11.部位设立醒目禁火标志牌;12.幼儿园、单身楼、办公楼、电影院、宾馆等场所要有紧急疏散通道,要安装应急照明灯;13.避雷设施要符合规定,并保持完好,定时检测;14.电炉、火炉要做到一炉一措施,一炉一制度,必须有电炉、火炉的使用批准。四、安全检查(一)检查方法: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及配合安监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相结合。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记清检查时间、单位、部位、所检查内容、存在的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整改时间、岗位负责人或陪检人员签字,必要时下发隐患通知180、书。(二)检查内容:贯彻执行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现场有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安全用电、用火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消防设施的完备情况,工作、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文明生产情况,其它应检查的内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矿爆炸物品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提高涉爆人员的素质,杜绝爆炸物品非法流失,确保社会治安和矿区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神华宁煤集181、团关于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XX煤矿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一、爆炸物品的装卸、运输(一)矿区短途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持有关部门核发的运输证,属爆炸物品专用车辆方可组织运输。(二)运送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使用专用车辆,严禁其它车辆代替,在出车前,必须经车队的安全员、司机共同对发动、转向、刹车、喇叭及其它部位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时方能出车,车上必须有“危险”标志,并配有消防器材。(三)专职司机、装卸、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政审合格懂得爆炸物品知识,严禁携带火种上车,搬运时,每次不得超过一箱,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摔碰、拖拉、翻滚、脚踩、人用肩杠等。182、(四)炸药、雷管严禁混装、混运,必须做到分装分运。(五)运送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专线路执行运送任务,不得在未经公安机关审批的路线上行驶。(六)运送爆炸物品专用车辆,严禁停放在人员密集和交叉路口处,严禁中途停车,严禁非押运人员搭车,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由经警、放炮员同时押运,否则不得运送。(七)运送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听从押运人员的指挥,遇特殊情况中途停车时,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及时向保卫科汇报情况。(八)运往井下作业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爆炸物品装在具有耐压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炸药、雷管不得混装、混运,严禁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严禁中途停留183、。(九)井下运输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11条314条规定。二、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一)爆炸器材库必须设在防洪线以上的地方,防潮、防雷、防爆、通风、照明、通讯、消防电子监视等设施以及内部爆炸物品的殉爆距离,外部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储存证,方可储存。(二)库管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培训合格熟悉爆炸物品性能专业知识的企业正式员工担任。(三)库房周围设置坚固的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米,围墙距离库房不应小于25米。(四)储存量不得超过公安部门核定的安全储量,炸药、雷管分品种、规格、分室存放,(井下炸药库储存炸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五)库房堆码以安184、全为原则,炸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米(五箱的高度为宜),每排挂活动卡标明入库时间,库存量堆朵距离墙壁不小于0.3米,包装箱的标志面向搬运通道,底部加防潮垫或离地面不得小于0.2米的高度进行防潮。(六)雷管库存堆放方式与炸药堆放方式相同,导通、编号、零散的雷管设立立式分格储存柜,每格存格前挂活动卡片,标明编号、数量。(七)库房温度最高不能超过35,湿度最高不得超过70。(八)库管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不丢失,帐目清楚,对炸药、雷管的数量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各类单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九)库管人员和入库检查人员必须着防静电工作服,严禁穿化纤服进入库房,库房内严185、禁存放其它物品,经常保持库区内清洁卫生和规定的温度、温度湿度超过规定时,及时开库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进行降温。(十)值班室设立要害部位检查登记本,库管员交接班登记本,爆破材料入库登记本,传递单发放登记本,雷管编号发放登记本,废旧雷管、炸药收缴销毁登记本,同时建全以下9种制度即:爆炸物品装卸运输,爆炸物品发放,电雷管电阻检查、编号,爆炸物品的防火警卫,爆炸物品销毁处理,爆炸物品储存保管,爆炸物品管理奖惩,传递单管理使用,雷管编号发放登记管理制度等。三、爆炸物品的发放(一)爆炸物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严禁穿化纤服和硬底鞋,塑料底鞋,井下发放爆炸物品,在发放室进行,领发人员严禁携带矿灯、手电筒作业,发186、放时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二)库管员在发放爆炸物品前,做到“四查”查领取人合格证件核对照片,传递单领取爆炸物品数量,装炸药的帆布包,装雷管的木箱,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发给炸药雷管。(三)本单位,其它部门或外来务工单位需要爆炸物品时,必须出示书面申请,施工安全措施,指定安全责任人等,经矿主管领导、安监、保卫、供应部门同意批准后,方可发放,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决定,发放爆炸物品。(四)对各单位交回的闲散炸药雷管,库管员要及时登记造册,记清交回时间、单位、交接人员、数量,能用的尽量上帐使用,不能使用的集中存放,达到规定数量及时申请销毁,不论销毁或回收的闲散炸药、雷管都要做到“帐、卡、物”相符。四、187、传递单使用管理(一)、传递单的管理1领取爆炸物品的传递单,必须经武保科加盖火工品专用公章,编号后方能使用。2每月由主管炸药库的负责人到武保科领取传递单,并做传递单领取登记,每次领取数量不得超过二百张。3每月炸药库将用过的传递单整理统计后,装订成册交到武保科,并登记存档以备后查。(二)、传递单的使用1放炮员持合格证IC卡,领取当班的传递单,库管员严格对其放炮证件检查,核对照片与本人无误后,方可发给传递单,并做传递单领取登记,双方签字。2放炮员持领取的传递单,到本单位认真填写应填项目,爆炸物品领取数量,经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后,加盖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印章,跟班队长签字后,到炸药库办理领取爆炸物品手续188、。3放炮员持填写过的传递单到炸药库领取爆炸物品时,库管员值班经警认真检查领取人操作证IC卡,传递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核实领取人爆炸物品数量,库管员在传递单上签发实发数量,并做帐,方可发放爆炸物品。4放炮员领取爆炸物品后,必须携带传递单随货同行,实行现场作业跟踪管理。5放炮员现场作业结束后,跟班队长、组长、安监员对本班次爆炸物品实际消耗量,剩余量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跟班队长,组长、安监员在传递单上签字、放炮员到炸药库办理班后清退手续。(三)传递单的清退1当班后放炮员持传递单IC卡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返交到炸药库,办理有关的班后清退手续,放炮员、库管员当面清点交回入库的爆炸物品数量,库管员在传189、递单上记清交回数量,做帐,将交回的爆炸物品入库保管,第二天,谁的雷管、炸药谁使用。2传递单的换发,交旧领新,并进行传递单换发登记,库管员与放炮员双方签字。五、电雷管的电阻检查(一)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逐个进行电阻的检查和出厂批号清楚,方能使用。(二)电雷管电阻检查人员,编号人员必须经过政审,培训合格专人担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合格的,没有生产厂家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使用。(三)电雷管进行电阻检查要有原始记录,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电阻大小,分类存放,集中使用,不合格或不能使用的应组织退货。(四)电雷管电阻检查,专设导通室分别进行,全电阻检查时,设有安全防护罩,安全箱(潜190、筒),并要放在特别的操作台上进行,全电阻检查工作台上,铺设导电胶板,并接地,电阻检查室内存放雷管数量不得超过一箱(1000发),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五)做电阻检查的出库雷管,工作完毕后,当班必须清点入库如有差错,立即组织追查处理,电阻检查室,不得存放雷管过夜。(六)电阻检查人员严禁穿化纤服和硬底鞋,塑料底鞋上岗。(七)电阻检查人员动作要轻,行动要稳,挪动物件避免发生撞击,以免摩擦引起火花。六、炸药库的防火、警卫管理规定(一)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库管员和警卫人员,并经政审培训懂爆炸物品性能和业务知识,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二)库区设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库区内 吸烟用火,因工作进191、入库区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搜身检查,严禁将烟、发火器、手机、带入库区,值班室内用火炉取暖时,要制定火炉管理制度,加强火炉管理,保证安全,不准携带未带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区,库区要设有防鼠措施,保持无鼠迹。(三)建立入库人员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库区,因工作来库区检查人员,必须经武保部门批准,发给检查证,由矿保卫人员亲自带领登记检查,方可入库,否则库管员、警卫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四)爆炸物品库,设警卫人员昼夜值班守卫,警卫人员不得脱岗、缺岗,严禁睡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允许库管员代替警卫人员,也不允许警卫人员代替库管员,二者各负其责,各守其岗,井下爆破器材库不设警卫人员)。(五)库区使用的各种192、消防设施,照明器材电子监控必须按规定配备,安装,并指定负责人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六)库区的电器设备和避雷设施,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要进行12次测试,一次防雷电接地,电阻不准超过10欧姆,二次防雷电接地,电阻不准超过5欧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七)发现被盗或库区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原因处理。(八)矿安监、保卫部门定期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七、废旧爆炸物品的销毁处理(一)库区变质,过期失效的炸药、雷管达到规定数量(炸药100公斤,雷管500发),及时登记,造册、清理,并向矿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集中销毁。(二)爆炸物品销毁前准备工作,由矿安监、保卫、193、供应等部门人员组成临时销毁小组,指定负责人,拟定销毁方案,认真选择地点,由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执行销毁工作。(三)每次销毁爆炸物品时,要选派技术熟练有经验的放炮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四)销毁现场周围设立安全警戒,以防发生意外事故。(五)销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认真清理,发现残留物品要妥善处理,并由参加销毁的全体人员签名。(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销毁废旧爆炸物品。八、电雷管编号、发放的管理(一)为便于管理发放,雷管入库后由供应科对照出厂编号程序进行编号,对照装箱单对每箱雷管逐个进行查验,无误后,可在每箱的箱盖上粘贴纸条注明编号(如011000号)另外在每盒的盒盖上注明编号(如011194、00号)在每把雷管中夹一纸条注明编号(如0120号)的编号。(二)库管员在发放时,根据放炮员传递单的申请雷管数量,按雷管编号程序发放,并如实做好编号登记、记录。(三)井下炸药库从地面总库领取雷管时,按照编号程序采取集中整箱发放的办法进行发放,将领取的雷管安全运送到井下炸药库,井下炸药库遵照执行总库的发放程序,给各个采区放炮员进行编号发放的办法,放炮员签字认可,库管员认真如实做好发放数量。雷管编号登记、记录。(四)严禁各涉爆单位在井口私设库房存放点,作业剩余火工品,不许过夜存放,作到班后清退。(五)为便于统一管理,地面总库、井下炸药库,使用的雷管编号登记本,统一表格,统一管理,每月将用过的雷管编195、号登记本,定期交回武保科统一保管,存档,以备后查。九、爆炸物品的管理,奖惩规定(一)凡违反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单位党政领导或个人5005000元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井下峒室,运输车辆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或未按有关程序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公安机关,安监、武保部门验收的。2爆炸物品未按公安机关和集团公司指定的供应厂家购买的。3购买运输、储存等三证不全或不验换三证的。4库房、井下峒室不设双门,双锁、防盗栏或无通风设施,室内温度、湿度超限的。5库房(峒室各项制度,登记本(册)不健全或库存量超限的。6值班室、警卫室 不设立报警电话和报警196、设施的。7不按规定,废旧(炸药100公斤雷管500发)不及时申请销毁而使存量超限的。8运送爆炸物品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涉爆人员未经政审、培训的。9因管理措施不到位或不按安全隐患整改而发生被盗、丢失案件或其它责任事故的。(二)库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1001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处罚。1上岗未佩戴上岗证,不按规定穿工作服。2酒后上岗,班中脱岗、擅离职守的。3不如实核对填写帐目,不按传递单编号或雷管编号规定登记发放的。4爆炸物品有私存、私拿、乱堆、乱放、“帐、卡、物”不符的。5对班后清退的传递单签字,填写不正规验收的或对剩余的爆炸物品不清点上帐入库的。6进入库区(峒室)人员携带矿灯或197、手机、火种的。7工作期间不按有关规定或煤矿安全规程操作。(三)导通、编号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1001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处理。1不按规定穿抗静电服,不戴上岗证,导通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2编号室内雷管超过1000发,不按规定编号或编号不清楚。3导通、编号结束后,不及时将雷管清点入库的。(四)库区警卫、押运人员(经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1001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上岗不按规定着装,不配戴上岗证和警戒的。2不按时到岗,酒后上岗,班中睡觉、脱岗的。3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出入库区人员不严格检查登记。4进入库区人员携带矿灯或手机、火198、种的。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汇报,不按押运制度押运的。6押运爆炸物品中途脱岗,搭乘闲杂人员的。7押运爆炸物品到达终点,不做清点交接,移交记录的。8押运爆炸物品的车辆中途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汇报的,造成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或其它事故的。(五)放炮员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单位党政领导或个人5002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不如实填写传递单或多领爆炸物品的。2传递单上不如实签字,代替(队长、工长、组长、安监员)签字的。3作业现场炸药雷管乱堆、乱放、乱藏,将炸药、雷管私自带入更衣箱内或拿回家中私自转让,随意带入工业厂区或丢放在其它公共场所199、等。4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炸物品不及时如数清退,随意存放在其它地点,造成丢失不报案的。5个人领取的编号雷管,只能个人使用,将雷管转借给他人使用的。6作业现场不妥善保管,造成丢失的。(六)安监人员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5001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安监员对本班作业现场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因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的。2不认真监督、检查核实当班次爆炸物品实际消耗数量,剩余量,造成爆炸物品丢失的。3不认真在传递单上签字或由放炮员其它人员代签的。(七)专职驾驶员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单位,领导或个人5200、002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出车前,驾驶员不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安全状况,开带病车,因车况不完好,中途出现问题,不能确保爆炸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的。2车上不配备消防器材,没有“危险”标志的。3执行押运任务时,无原因中途停车,造成爆炸物品被盗、丢失被抢的。4执行押运任务时,不听从押运人员指挥的。5执行押运任务,不在指定线路上行驶的,押运任务结束后,不及时将押运人员送回炸药库的,将专用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的。6收车后,必须将车入库或指定地点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八)本矿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落实后,视情节给予个人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表彰。1对检举他人有违反201、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规定的。2对捡到爆炸物品及时上交到矿保卫科的。(九)废旧爆炸物品回收奖励管理办法1职工在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中捡到的爆炸物品,及时上交到班组。由班组记清数量,及时统计回收;2回收的爆炸物品数量由武保科集中统一销毁。二、奖励办法(一)每月由武保科将回收爆炸物品的单位、数量上报到矿考评会,由考评会按单位、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回收(每发雷管三元);(二)各单位,将回收爆炸物品兑现的奖金要如数发放到班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做他用。水情水害预报制度一、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202、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二、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203、工程事故。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资源回采率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及关于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加强储量管理,提高回采率。二、矿长对矿资源回采率负直接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地测科负责本矿的储量监督管理工作,生产科从设计方面负责参数上保证资源回采率204、达到技术政策的规定,并且负责完成提高资源回采率的技术管理工作。三、矿井生产要根据地质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不违反开采程序,如开采下分层,破坏上分层,开采下阶段破坏上阶段。四、减少阶段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及大巷煤柱,力争多回收煤炭资源。五、煤厚厚度大于3.0m的倾斜、缓倾斜煤层,在一次采全高设备未解决之前,坚持分层开采,加强煤厚探测工作,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上分层采高,为下分层开采创造有利条件。六、按比例开采薄煤层和厚煤层,不准吃肥丢瘦,严格控制顶煤、底煤、浮煤和三角煤的不合理丢失,不得留有丢弃不采的可采块段,不得以呆滞煤量的方式变相丢煤,合理开采地下资源,减少损失和保证各205、类损失率指标达到要求。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不小于75,中厚煤层不小于80,薄煤层不小于85。工作面回采率: 厚煤层不小于95, 中厚煤层不小于95, 薄煤层不小于97。七、对于灰分高、含硫高、发热量低,没有销售市场,不能进行配采的劣质煤,以开采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害程度大,开采时将造成严重亏损的块段煤层将依法进行报损。八、老矿井在安全前提下,对采区煤柱、大巷煤柱和以往由于各种原因丢弃不采的地质储量,积极进行复采回收。九、加强矿井地质储量工作,有计划地组织生产补充勘探,查明井田深部和外围的资源赋存情况,增加可采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十、对采煤队的回采率,由地测科进行周考核,储量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206、“三量”划分范围,计算方法和矿井巷道划分的规定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本着对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原则,进行业务监督,并负责计算和上报有关的数据和图纸,起草储量报损、注销、转入、转出、地损的文件,对储量工作实行科学、严肃的管理。十一、严格按照规定划分和计算矿井的三个煤量及采区回采率,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十二、对于月末“三量”、“回采率”报表,年末储量报表和储量计算图要及时填绘和上报。月初及时填写各类储量台帐、图纸、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字迹工整。十三、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地下资源合理开采,立即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类损失情况,并做好原始记录,定期编写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报告和总结。十四、对回采工作面停207、采位置,应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留设煤柱线,至收尾前到现场监督调查丢煤情况,并填写丢煤通知单,对不合理的丢煤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要求,如实反映储量损失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十五、矿井、采区、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编写损失率分析报告。物资管理制度一、安全消防制度(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对进库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提货车辆出库时,要认真核对出门证和物资数量。(二)护场员担负着库区防火、防盗、防破坏的重任,必须在现场按时交接班登记,不准脱岗,上班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巡逻制度,并做好记录,库区要实行夜间值班制度。(三)库房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有明确分工,库区各部位实行防火责任制,严禁烟208、火,各个防火标志要悬挂在醒目位置,库区要配齐各种消防设施、器具并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库房料场禁止明火取暖,需明火取暖时要提出申请,制度防范措施经批准执行。料场、仓库间应留有消防通道,及时清理各种易燃杂物,发现火灾及时鸣笛并打119电话报警,通知本单位负责人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四)库区电路电源避雷设施的各种电器要有专人负责,要按规程操作,经常检查维修,库内灯泡不得大于60瓦,风雨天要加强巡查,防止电器事故发生。(五)运输和装卸机械要专人专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物资的装卸,搬运和堆码放,要按规程作业,要轻起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和三违,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安全。(六)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做到人走、209、窗关、灯闭、门落锁。(七)库区根据季节做好防雷电、防洪、防风、防冻措施,消除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二、物资保管保养制度(一)物资的保管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二)物资分区、分类堆码,按机型和规格型号系列化“五五化”摆放,货架上的物资要上摆轻下摆重,顶上摆放的不常用,库内副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持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三)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和鹭物资要装箱,加锁保管。(四)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五)大宗钢210、材存放要分层(或按捆)计量,数量与磅码单、检尺表相符。(六)木材按材长和材垛计数堆放,横竖能见两条线,垛与垛之间留出消防通道,垛底垫高不得低于20cm。(七)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1 纸制油毡要竖放,直径1.5cm以上运输带不准叠放,1.8m长的油轴要悬挂存放。2 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3 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轴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纸包装存放,电气物资库要有除虫灭鼠措施。(八)库存物资要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盘盈和盘亏,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批,211、保管员不得以盈补亏来将盘盈和损坏物资自行处理。(九)代保管物资应和在帐物资同等对待。(十)库内、厂院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草、无积水。三、物资发放制度(一)保管员要坚守岗位,态度热情,随到随发,发料迅速、准确,服务周到。(二)严格领发料手续,保管员发料时,要严格按规定定期签发的领料单或让售单的物资品名,规格数量发放,实发物资论件的不得多发或少发,小件定量包装的尽量整包发放,料单和印签齐全。(三)严禁白条发料,遇特殊情况者要经过主管领导审批,但三日内必须补办手续,。(四)发料要一次发清,当面点清,凡已办完出库手续,领用单位不能领出的,或当月不能领出的设备及大宗材料,保管员212、应与领料人做好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办理代保管手续。(五)出库物资的过磅、点件、检尺、计量要公平,磅码单、检尺数、材质检验单设备两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说明书及随机工具,零配件要在发料时一并发出。(六)凡规定交旧领新或退换包装品物资必须坚持交旧领新和回收制度。(七)保管员发料要贯彻物资“先进先出”有保存期的先发出,不合格物资不出库的原则。(八)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发料时以盈补亏,刁难领料人员补单,为自己承担丢失、串发、损坏物资的责任。(九)文明礼貌,不得对领料员行使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四、木材码放规定(一)木场重地严禁烟火,道路畅通,在明显处设立“严禁烟火”标牌。(二)木场要经常保持整213、洁,码放规范,且保证一头码放整齐。成品和原材料要分开存放。木材使用实行先进先出原则。(三)木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5m。 码放时在实行上盖下垫原则,下垫高度不得小于250mm。(四)垛与垛之间要留有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便于消防车辆通过和发生意外事故时,做安全隔离间隙。(五)木场和木材加工车间要设置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水源充足。(六)木场管理应专人专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调度例会制度 一、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调度例会定为每周星期一、五下午,冬季14:30分;夏季15:00准时召开,遇有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调度室主任主持,时间控214、制在3060分钟。二、调度例会参加人员矿长、副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处长、副处长、副总工程师、生产科、供应站、动力科、地测科、采、掘、机、运、通、煤管科、汽车队等科队行政负责人。三、所有参加调度例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50元,必须做到有事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会议。四、在调度会议上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且按时完成,如果拒绝接受任务或不按时完成任务,出现一次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其中包括日常生产中调度主任安排的临时性任务。五、各单位应事先把问题想清楚,以便在会议上一次性平衡解决,做到会议精练,坚决杜绝会议的扯皮现象。调215、度汇报制度一、各采、掘区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的领导和生产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或跟班(包括工长),必须执行汇报制度,严格按照班前、班中、班后汇报内容进行汇报,班前汇报出勤、计划、生产任务,班中至少汇报三次本班安全、生产进展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班后汇报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遗留问题,一次不汇报对当班领导罚款50元,班中汇报必须用井下电话直接向调度室汇报。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跟班领导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为事故类别、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受伤人员的姓名、受伤程度、部位。严禁隐瞒事故不汇报,重大非伤亡事故及重伤以上事故必须在5分钟以内汇报到调度室,否则按有216、关规定处理;轻伤及非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15分钟以内汇报到调度室,超时视为不汇报处理,一次罚责任人100元。三、各区队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随时保持与调度室的联系途径畅通,遇事需转移值班地点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生产协调考核制度一、采煤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一)采煤队每月必须按矿下达的正规循环个数和产量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且按时完成本队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三)采煤队应做好本队的生产组织及设备、材料的筹备工作,搞好设备维护,抓好安全生产,为回采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内部保障。(三)每月完成正规循环个数和产量计划,并且无影响本队或其他队的生产,配合全矿生产好,奖该队元,其中奖该队队长元。循环数217、和产量计划有一项未完成不得奖。(四)由于本队因素影响生产,无论何种原因,少完成一循环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五)由于本队因素影响生产,延误时间,但未丢循环时,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1属于开关或线路故障,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属于溜子断链或更换溜槽,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属于拆装溜子机头、机尾部件,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属于更换溜子小型零配件,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液压管路故障或改用备用泵,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工作泵和备用泵全部出现故障影响生产,不得超过30分钟。()、属于其它事故或故障,必须在值班领导或调度室安排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以上各类事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处理完218、毕者,以每超过一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无论发生何种事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发现隐满事故一次,罚款50元,并由事故现场第一责任人承担。、按有关规定需回收的材料必须及时回收,并码放到指定地点,发现材料回收不干净及码放不整齐,一次罚款元。、调度会议及调度室安排的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1、 由于本队工作失误或完成任务拖拉,造成其它单位生产受影响,由本队赔偿被影响单位误工工资300元。2、 在质量、安全检查活动中,应工程质量低劣安全隐患多被停产整顿,每丢一个循环罚款300元累计计算。(二)掘进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掘进队每月必须按矿下219、达的掘进进尺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且按时完成本队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掘进队应积极做好本队的生产组织及设备、材料的筹备工作,搞好设备维护,抓好安全生产,生产中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为掘进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内部保障。、每月完成掘进进尺计划,并且无影响本队或其他队生产,配合全矿生产好,奖该队元,其中奖队长元。、由于本队因素影响耽误一班生产,无论何种原因,罚款3元,其中队长承担5元。、如果由于本队影响生产,延误时间,但未丢循环,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属于开关和线路故障,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属于溜子断链,更换溜子槽,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属于拆装溜子机头、机尾部件,必须在分钟内220、处理完毕。()属于更换溜子小型配件,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属于其它事故或故障,必须在矿值班领导或调度室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以上各类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处理完毕者,以每超一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使用的材料必须在规定的地点码放整齐,发现物料不按规定码放,一次罚款元。、无论发生何种事故,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发现隐瞒事故一次,罚款5元,并由事故现场第一责任人承担。、调度会议及调度室安排的工作,必须在安排的时间内完成,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由于本队工作失误或完成任务拖拉,造成其它采掘单位生产受影响,由本队赔偿被影响单位误工工资300元。10、在安全质量检查活动中,因工221、程质量低劣,安全隐患多,被停产整顿,每丢一个循环罚款100元,累计计算。(三)运输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1、运输队应根据矿井生产安排的需要,做好本队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运输队必须做好本队所辖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转,不影响采掘生产。、本队所辖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属于开关或线路故障,不得超过分钟。()属于皮带运输机事故,上皮带断接带不得超过分钟,断下带接带不得超过分钟。()更换皮带输送机部件、滚筒、轴承等,不得超过分钟。()更换皮带输送机小型零件,不得超过分钟。()属于其它机电事故或故障,必须在矿值班领导或调度室安排的时间内处理完毕222、。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处理完毕者,以每超一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4、因劳动纪律松懈,不按时交接班或脱岗影响生产,每延误一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5、做好本队,责任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作,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6、调度会议或调度室安排的工作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7、无论发生何种事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发现隐瞒事故一次,罚跟领导5元。8、由于本队工作失误或任务拖拉,造成采掘单位生产受影响而丢循环,采面丢一循环,罚款元,掘进面耽误一班生产,罚款元,累计计算,并赔偿受影响单位延误损失。9、每月影响生产累计不超过小时,并且配合生产好,奖励该队元,其中队长元。10223、因材料供应不到位,影响采掘及其它单位生产,每出现一次,罚款元。11、采、掘、运输队、机电队因井下设备坏,需及时更换设备或部件时,随时出现随时组织入井,必须在小时内运送到使用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而影响生产,以每超一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12、供料所用的矿车,每天必须返回集中大巷,不得有积压,如果发现存压矿车和返回不及时每辆罚款元。13、回收升井的杂物,每天都要卸完,不得压车,如果排卸不及时,影响生产一次,罚款元。14、井下旧料回收不及时,影响生产一次,罚款元。15、需升井的设备、支柱、管线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因回收升井不及时影响检修工作或生产,出现一次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16、224、因轨道失修造成矿车或电机车掉道影响生产每延误一分钟,罚款2元,累计计算。17、因矿车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根据影响程度的轻重,罚款50-300元。(四)通风维修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通风队应积极做好矿井通风,防尘和文明生产工作,为采掘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每月按计划或需要完成灌浆和巷道维修工作。、因通风系统不完善,造成采掘工作面无风、欠风或瓦斯事故而影响生产,按以下规定处理。()导致采面丢一循环,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导致掘进面耽误一班生产,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导致采掘队作业困难或延误时间,必须在调度室安排的时间内将故障处理完毕,每超小时,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因局扇安装不及时影响生产,225、导致掘进面耽误一班生产,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因风筒接不到迎头影响生产,每出现一次罚款元,由局扇司机承担。、因防尘及液压泵站供水管路不到位或供水管路故障影响采掘生产(未丢循环),如属于本队责任,罚款元。、如因本队责任造成防尘管路不到位或供水管路不畅通,导致掘进面耽误一班生产,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导致采煤面丢一循环,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如因灌浆与采掘工作面距离掌握不好或突击加量灌浆造成工作面受水患影响生产,出现一次罚款元。、如因通风队责任范围内的井巷失修,经检查或使用单位通知后未及时处理,影响运料及采掘队生产,出现一次罚款元。、清理巷道装运杂物的矿车,要送到指定地点,到处乱停或积压226、矿车,发现一辆罚款元。、由于本队其它方面工作失误或完成任务拖拉,造成采掘单位生产受影响,掘进面每延误小时,罚款元。每影响一班生产罚款元;采煤面每延误小时罚款元,每丢一循环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调度会议或调度室安排的工作,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无论发生何种事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发现隐瞒事故一次,罚现场责任者元。、每月影响采掘队生产累计不超过小时,并且配合矿生产好,奖该队2元,其中奖励队长8元。(五)机电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做好本队所管理的各类机电设备及管线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做好自制件的加工工作,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矿井主扇、提升机、井上、下主要供227、电设备及线路、各水仓的水泵等主要设备要保证完好,如发生故障影响生产,以每延误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主扇停风按重大事故追查。3、本队所管辖的其它设备、管线出现故障,必须在小时内处理完毕,每超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4、因机电设备维修不及时或因维修质量差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程度的轻重,罚款元。造成采掘单位丢循环,每丢一个循环罚款500元,并赔偿受影响单位。5、生产用自制件的加工必须按计划的时间和数量完成,常用自制件必须有足够的储备量,因自制件加工不及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6、调度会议或调度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按时完成,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7、无228、论出现何种事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发现隐瞒事故一次,罚款50元,并由责任人承担。8、每月影响生产不超过4小时,并且配合生产好,奖本队元,其中奖队长元。(六)汽车队生产协调考核制度、转煤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上岗或下岗,因车辆不按时到岗或提前下岗影响采掘生产,每延误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转煤间歇时间车辆必须在煤仓处守候,司机不得随意将车辆开往它处。如车辆需调用其它处,必须经销售公司负责人同意,并随叫随到,如因车辆转煤不听调遣或不明去向影响生产,每延误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如因车辆转煤不及时造成煤仓满,停止提升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出完煤下班前,必须将煤仓转空,如因车辆提前下班未转空煤229、仓,造成下一班生产受影响,罚款元。、为生产单位拉运物料、设备的车辆,必须按要求完成任务,出现不按要求完成任务一次,罚款元。6、送职工上下井的同勤车,必须严格执行准点发车,30分钟后准时由终点返回,每差1分钟罚款2元,累计计算。7、调度会议或调度室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其中队长承担元。8、如果当月转煤和接送人员车辆及时,没有影响生产并且配合好,奖励队长元。(七)煤管科生产协调考核制度、负责地面各仓口煤炭的转储和矸石的转运工作,督促调遣转煤车辆,做到转储及时不压仓,保证井下的正常生产不受影响。、各煤仓口销售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因工作时间内230、工作人员不在岗,造成满仓,影响井下生产,每延误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因销售人员未按需要调配车辆转煤,造成满仓,影响井下生产,每延误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因、条所述原因,造成掘进工作面丢一循环,罚销售公司元,其中分管经理承担元,造成采煤工作面丢一循环,罚销售公司元,其中分管经理承担元。、放煤机械或开关、线路出现故障,必须在分钟以内处理完毕,每延误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出现煤仓放煤口被堵,销售人员必须在分钟内处理完毕,每延误分钟,罚款元累计计算。、出完煤后,销售人员下班前,必须将煤仓转空。出现一次不转空煤仓罚款50元,造成下一班生产受影响(未丢循环)罚款10元。、调度会议或调度室安排的231、临时性工作,必须按时完成,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其中主管经理承担元。、出现生产事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发现隐瞒事故一次,罚现场责任者5元。、全月配合矿井生产好,没有影响生产,奖励主管经理元。(八)供应站生产协调考核制度、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各类物资的储备、加工、管理和供应工作,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供应站向生产单位供应的设备、部件、零配件、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的型号、规格和质量,确保能正常使用。如因型号、规格不符或质量低劣不能使用,必须负责退货。影响生产的,由调度室提出处理意见。、供应站向生产单位供应的材料(包括自己加工的坑木、联网丝等),必须符合要求的规232、格和质量,如因规格不符或质量低劣不能使用,必须负责退货。影响生产的,由调度室提出处理意见。、因生产常用部件、零配件(溜子、小绞车、电器开关、皮带机等使用)或常用材料储备不足影响生产,出现一次罚款元,造成掘进面耽误一班生产,罚款元,造成采煤面丢一循环,罚款元,其中站长承担元罚款。、未按计划采购供应物资影响生产,由调度室按影响生产的程度提出处罚意见。、调度会议或调度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按时完成,一次不按时完成,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罚款元,其中站长承担元。、非常用配件,供应站应认真核对有关部门提供的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由于供应站原因造成购买或委托加工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要求,按损失大小罚款233、。、如果当月材料和设备配件供应及时,没有影响生产,并且配合好,奖励站长元。 安全活动日制度一、安全活动日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员工培训教育的有效形式。为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二、每周星期五为安全活动日,各区队分上下午进行,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三、安全活动日由区队长或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管理人员要认真准备活动题材,做到安全活动日内容要丰富、主体要突出、效果要明显。四、安全活动日主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五、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234、评级办法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书刊;学习集团公司和本矿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分析典型事故案例;“三违”人员现身说教和区队人员进行帮教等。六、活动除正常探亲、因公出差、事假及病假外,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日,对未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补课,参学率必须达到100%。七、安监处、教育科要不定期对各部门、区队安全活动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区队安全活动日正常进行,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八、各部门、区队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点名册、活动记录齐全。交接班制度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工长235、班长向下一班工长、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四、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级人员恪尽职守、依法治企,确保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全面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神华宁煤集团公司行政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结合本矿实际,特236、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追究(一)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是指本矿对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的对象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的制度。(二)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的对象(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对象)为本矿各级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三)责任追究办法,按照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对问责对象,坚持实事求是,追究过错与安全责任相对应、责237、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责任追究对象应当主动纠正错误,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与扩大。责任追究对象应当主动接受广大员工和各相关组织的监督。(四)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五)任何组织或员工均有权向矿安监处报告或举报责任追究对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六)责任追究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1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及其它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2经238、安全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的安全工作报告、重大安全事项或在某一时期、某一方面安全重点工作中应由其承担的任务,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3末认真贯彻、执行集团、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定、办法及相关规定,影响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和安全整体工作部署的;4对职工代表提出的安全生产议案、广大员工提出的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不认真办理、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5未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整体安全工作的;6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隐患,未进行及时整改和解决,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7对重大安全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滥用职权、239、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8对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虚报、迟报的;9对所管辖的单位(部门)或人员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其发生严重违反国家、行业和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滥用职权、违章指挥、纵容包庇、袒护等行为的;10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及重大财产损失、员工生命安危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推委塞责,不按有关规定,未能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11 依照有关规定,应对责任追究对象进行问责的其他事项。(七)对责任追究对象的问责,由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或矿其他副职提出,责成安监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限期进行调查核240、实,实事求是地报告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最后由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出处理决定。(八)责任追究对象应当积极配合调查,真实汇报情况,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九)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处分的类别包括:1责令做出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3警告;4严重警告;5 记过;6记大过;7降职;8责令辞职;9 撤职;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十)给予行政处分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十一)责任追究对象有违反法律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调查处241、理实行回避制度。调查组工作人员与责任追究对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十三)对责任追究对象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十四)责任追究对象对行政处分有异议,或者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起10日内申请复核。(十五)在复核期间,行政处分一般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轻伤及以下人身事故的,由矿安监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由上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242、织追查。(二)发生下列事故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事故调查组组织进行,矿各相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1性质、后果严重的重伤事故;2下列重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八小时以上或休息停工三昼夜以上;(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3)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造成瓦斯超限或积聚,导致采掘工作面停产的;(4)主扇风机无计划停风10分钟以上;(5)发生火灾事故的;3提升设备的断绳、过卷,运输设备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6KV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力容器爆炸等;4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5掘进工作面冒顶造成采掘工作面停产;6井下突水;7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其他事故。(243、三)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四)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负责现场保护,召集证人和有关人员,提供有关图纸资料等。(五)责任追究1发生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责任,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降级处分,主要责任人员相应的警告、经济处罚;2发生重伤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大小给予事故单位的科、队长书面检查或行政警告处分;事故主要责任人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降级处分。3发生重大非伤亡以外的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大小给予事故单位的科、队长书面检查244、或行政警告处分;事故主要责任人员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的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大小给予事故单位的科长、分管业务的副科长、队长、技术副队长书面检查至行政警告处分;事故主要责任人员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降级处分。5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150万元的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大小给予事故单位科长、分管业务的副科长、队长、技术副队长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事故主要责任人员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降级或开除矿籍处分。6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1100万元的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大小给予科长、分管业务的副科245、长、队长、技术副队长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事故主要责任人员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降级至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7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1万元及以上的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大小给予事故单位科长、分管业务的副科长、队长、技术副队长、事故主要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留用察看至开除。8发生死亡1人事故、地面生产单位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对事故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给予行政撤职至留用查看处分;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区队其它管理人员、当班安监员、工长、班组长、个人、业务科室管理人员行政责任处分和经济处罚,扣除一季度的月度安全风险抵压金及当月奖金,主要责任者开除矿籍。9发生一起246、死亡2人事故(或一个队连续发生二起一次死亡1人事故),地面生产单位发生残废1人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撤职至开除处分;事故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职至留用查看处分;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区队其它管理人员、当班安监员、工长、班组长、个人、业务科室管理人员行政责任处分和经济处罚,扣除当年的月度安全风险抵压金及一个季度的月奖,主要责任者开除矿籍。10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一个队连续发生三起一次死亡1人事故),地面生产单位发生一起残废人及以上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开除处分;事故单位的队长、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分管业务的副科长、技术副队长给予行政降级至撤职处分。当班工长247、安监员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的处分。11凡发生轻伤、重伤及其它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虚报、迟报者,发现或核实有此情况时,对事故单位的队长给予行政记过、撤职处分。12在本年度内发生二起一级非伤亡、三起二级非伤亡或二起重大未遂事故,应给予安全第一责任者行政记过或撤职处分。13在给予事故责任者处分时,视其情节的轻重,可根据上述条款规定的处分档次减轻或加重一档处分。14需给事故责任者党纪处分的,将有关材料转交纪律检查部门处理;事故责任者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5矿级领导的行政处分执行集团公司的决定。本制度未作规定的,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本问责制解释权属248、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XX煤矿安全罚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严治矿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止违章,消除隐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三违”人员和安全隐患,做到安全罚款有据可依,减少或避免安全罚款的随意性,特制定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是XX煤矿具有法规性的安全管理处罚准则,适用于全矿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违章罚款。第三条:安全罚款必须在查明事实后,依据条例的规定进行罚款。第四条:安监处负责全矿的安全罚款,生产科、249、调度室、动力科、地测科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科室的业务性质及保安职责进行必要罚款。各业务科室在查清事实后,由安监处出据罚款凭证。第五条:各类安全罚款由安监处出罚单,罚款的处理办法:(一)对个人罚款,由受处罚人员三日内交矿财务科,并将罚款收据交安监处备案。三日内不上交者加倍处罚。五日内不上交者给予降一级一年的处分,十日内不上交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对基层单位的罚款,由安监处出据罚款依据,经矿考评会通过后,从基层单位奖金总额中扣除,奖金总额不足的从工资总额中扣除。(三)对单位的罚款由责任单位依据相关责任落实到人头,严禁“吃大锅饭”。(四)对个人及单位的罚款,财务科单独挂帐,做为安全奖励基金使用。第六条250、:财务科对安全罚款必须单独建帐,列入安全奖励基金,并及时作好收缴工作。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七条:采掘工作面及各类工程施工无规程、无措施或规程措施不按要求会审,签字手续不全或规程措施和现场不符,除停止作业外,罚总工程师、生产科长、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技术副队长、技术员各300元。第八条: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停开工、过老空、旧巷、石门、断层、巷道贯通、探放水、瓦斯排放、采、掘设备入井、安装、回收、处理堵仓等险、难、重点工作无安全技术措施,罚施工单位队长、技术副队长、技术员各500元。第九条:各类规程、措施、停、开工、复工、贯通等通知单必须按规定时间下发,不按时间下发,罚主管业务的人员3251、00元。 第十条:施工前不向职工贯彻施工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考试,罚书记、队长、技术副队长、技术员各200元。第十一条:对不按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停开工日期施工,罚第一责任者500元。第十二条:对无规程措施进行施工、开工,安监人员不制止,罚安监员300元。第十三条:采掘工作面“三图一书”,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罚技术副队长、技术员各100元。第十四条:初放、收尾,大型设备入井等险、难重点工作未安排领导小组跟班,罚主管领导500元;跟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晚下井、早升井,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十五条:处理机电运输事故、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无报告、无专人指挥,罚分管矿长、副总、252、单位第一责任者、技术队长、技术员各300元。第十六条:地测科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探放水工作,安排不到位或探放水工作不及时罚主要责任人300元。第十七条:安全监察处或业务部门责令停工,拒不执行,第一责任者停工处理并罚款1000元,由此导致的事故另行处理。第十八条: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无理阻挠安监或职能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用暴力威胁、侮辱、殴打安监人员,罚单位3000元,罚主要责任者1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九条:当工作现场出现险情或较大隐患时,跟班队长、安监员、班组长在险情、隐患未排除之前离开现场,各罚款500元。第二十条:在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达标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预253、期不彻底改正,且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对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0元,每条问题罚款500元第二十一条:当班的班组长、工长、科队领导、安监员及各类特殊岗位工种无故不按时上岗,班中脱岗、班中睡觉、晚下井、早升井,每次罚款200元,按“三违”处理。第二十二条:井上、下各类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随意操作,除停止工作外,罚第一责任者及责任人各1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二十三条:发现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真相,罚责任者1000元。第二十四条:安监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调离工作岗位。第三章 采掘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处(次、根)罚款5254、0元。1.工作面采高超规定。2.不按作业规程进行支护,支架架设不合理,缺梁少柱,不接顶、初撑力不够,柱距、棚距超过规定。3.采煤工作面的备用柱梁数量不够。4.各工种或各工序之间安全距离不够,回采工作面上、下回柱段及支柱和放顶平行作业时,距离少于15m。5.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合格,上下缺口不合格。6.工作面伞檐超过规程规定。7.乳化液泵站的压力,乳化液浓度配比不符合规定。8.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超过规程规定。9.空顶作业。第二十六条:回采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支护,每少打一根柱子罚50元。2.支柱打在浮煤上、浮矸上,迎山角不合理每根罚30元。3.底板软时,不按规定穿底鞋,255、每根罚20元。4.失效支柱超过3棵,每棵罚50元。5.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每少一米罚100元。6.金属网假顶不按规定铺设,破口不及时修补,每处罚款100元。7.联网不执行规定,每少扣一联,罚10元。8.柱子不捆绑,每柱罚10元。第二十七条:采煤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规程规定,不采取措施,不进行人工强制放顶,罚500元。第二十八条:排放水或接近积水的老窖、采空区的巷道,不执行探放水措施或超距离掘进,罚生产科主管技术员、地测科科长,施工单位第一责任者、技术员各300元。第二十九条: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架或金属探梁支架,无前探梁罚500元,前探梁及卡环不合格、数量不够、不使用,一处罚款50元。256、第三十条:背帮刹顶不实、空顶背板数量不够,每处罚款50元。第三十一条:支架间撑木或拉杆不全或不合格,每根罚10元。第三十二条:锚喷巷道锚杆角度、喷厚、挂网、托板安装达不到要求,每处罚10元,人为将锚杆锯短每根罚100元。第三十三条:砌碹巷道厚度不够,帮顶充填不变,基础不够,每处罚100元。第三十四条:架棚巷道柱窝深度不够,每处罚50元。第三十五条:每班作业前,班组长不先进入工作地点敲帮问顶,检查顶帮支护情况,罚班长100元。第三十六条:靠近掘进工作面迎头10m长度内的支架在放炮前不加固,罚班长、组长各100元。第三十七条:采掘工作面放炮崩倒的支架、支柱不立即修复,继续生产,罚班组长300元,责257、任人按“三违”处理。第四章 火工产品及放炮管理第三十八条:火工品运输、保管不执行规定,罚责任人款300元。第三十九条:不按规定进行电雷管编号,检查每发现一根罚50元。第四十条:放炮员不按规定的容器领送火药以及雷管火药混装、混运,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四十一条:火药、雷管不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的火药、雷管箱内,乱扔、乱放一次罚款500元。第四十二条:火药箱不上锁,罚款200元。第四十三条: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运输机运输火工产品,每次罚款1000元,责任人按A类三违处理;出现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十四条:不执行火工产品的领退制度,井下私藏火工品,罚责任人500元,责任人按A类三违处理。第四十五条258、:火工品丢失罚款30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四十六条: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穿化纤衣服一次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责令当班升井,更换。第四十七条:携带矿灯进入井上爆破材料库,罚保管员100元。第四十八条:作引药不用竹签,将雷管直接插入药卷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四十九条:用煤沫、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封堵炮眼,或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每眼罚款50元,责任人“三违”处理。第五十条:放糊炮、明炮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责任人“三违”处理。第五十一条:放炮不按规定设置警戒,一次罚款200元,责任人“三违”处理。第五十二条:放炮警戒人、绳、牌不259、齐全,一次罚款100元。第五十三条: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罚款100元。第五十四条:放炮员将放炮器钥匙交给他人或绑在放炮器上不执行自联自放;2人以上进行放炮母线的脚线连接,通电工作,放炮员连线时,放炮母线不扭结或不从放炮器上摘下,一次罚款300元,责任人“三违”处理。第五十五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34条的规定,罚款100元。第五十六条:放炮线有明接头一处罚50元。第五十七条:采、掘工作面放炮警戒距离不够,短线放炮,放炮母线长度不够发现罚款300元,责任人“三违”处理。第五十八条:未经培训,未取得放炮员资格证的人员放炮,责任人停工并罚款300元,按“三违”处260、理。第五章 一通三防第五十九条:掘进巷道局部通风机和电源不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一处罚款200元;双风机、双电源不能实行自动切换,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第六十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不符合规定,一次罚款100元。第六十一条:该封闭的巷道不及时封闭,罚款500元。第六十二条: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伪造瓦斯检查数据,罚款2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六十三条:瓦斯超限不停止作业,不采取措施处理,罚责任单位1000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第六十四条:排放瓦斯不执行措施,采用一风吹,一次罚款1000元。第六十五条:无风、欠风作业罚主管部门500元,并责令停止作业。第六十六条:风筒破口不及时处理,接261、头不合格,吊挂不合格,死弯一处罚款50元。第六十七条:人为造成无计划停风,随意停开风机罚款5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六十八条:不按规定洒水降尘,清扫除尘,使风尘浓度超标一处,每处罚款200元。第六十九条:破坏通风设施、隔爆水槽,损坏、私拆风门,栅栏、密闭、转载点喷雾降尘设施,同时打开2道风门使风流短路,发现一次罚款3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六章 机电运输第七十条: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矿灯、放炮器)具体参照公司发防爆管理细则,失爆一台,罚款500元,且对责任人进行追查,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七十一条:擅自甩掉各种保护装置,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七十二262、条:保护装置失效,零部件不完整,不及时修理,整定值不按规定计算,而随意确定者罚100元。第七十三条:低压检漏装置,每天必须对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查记录)少一次罚50元。第七十四条:井下带电检修,带电搬迁设备,一次罚款200元。第七十五条:采煤工作面(或其它巷道)刮板输送机无信号,或信号使用不灵敏可靠,机头、机尾无防止翻转的压杠罚款500元,并停止作业。第七十六条: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机械转动和传动部分不加装防护罩或遮栏,每处罚100元。第七十七条: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每次罚2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七十八条:保护接263、地装置不用一次罚款200元,装设不合格一处罚款50元。第七十九条:电缆悬挂不合格,用铁丝捆绑,一处罚10元。第八十条:下班后,各类开关应断电的电气设备不停电,一台次罚款100元。第八十一条:检修电气设备不执行停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停电工作牌制度,罚款300元。第八十二条:电机车照灯、尾灯、闸、警铃等安全设施,一处不合格罚200元。第八十三条:电机车运行中不安装驾驶楼,或驾驶楼不按规定安装或安装不牢,应停产安装,并罚款300元。第八十四条:电机车运输,电机车在列车后顶车前进,罚款200元。电机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距离少于100m,罚50元。第八十五条: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不切断电264、源不取下控制手把,不扳紧刹车闸,罚款100元。第八十六条:超挂车辆运输,每超挂一辆,无论平斜巷,每次罚款200元。第八十七条:用不合格的销子、链环或其它物体连车,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八十八条:斜坡运输不按规定设置使用防跑车装置、声光信号、托绳轮、立轮、导向轮,安全设施损坏、失效,一处罚款300元。第八十九条: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不插或插接长度不够,绳卡连接时不按规定尺寸,和要求连接,绳卡松动或不使用桃形环罚款300元。第九十条:轨道质量不合格,轨道间打撑杆,零件不全,每处罚款10元。第九十一条:小绞车固定、倒拉牛、绞车提升导向轮,固定装置不符合规定,无地锚或防脱装置,罚款300元。第九十二条265、:斜井提升,行车行人,罚款10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九十三条:绞车司机开车前,信号把钩工发出开车信号前,不按规定检查各部状况,罚款100元。第九十四条:一个人推两辆(含两辆)以上的矿车,同向推车间距小于1030m,罚款100元。第九十五条:人力推车时放飞车、蹬车,罚款1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第九十六条:乘坐架空乘人器时不按要求,在其上打闹、晃动、携带长柄工具每次罚款100元。第七章 未遂事故的处理第九十七条:发现以下未遂事故,罚责任单位5000元、事故责任者1000元。1.采掘工作面因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冒顶。2.影响全矿生产4小时以上,局部停产2天以上。3.主扇无计划停风10分钟以上(266、含10分钟)。4.未遂机电事故(提升设备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碰头、追尾、车辆颠覆、倾斜井巷跑车)。5.重大隐患限期不改。第八章 指标罚款第九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采掘工作面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罚款500元。2.文明生产不合格一次一处罚款300元。3.采煤工作面在工程质量低于规划等级一次罚款1000元。4.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低于规划等级一次罚款800元。第九章 其他第九十九条:出现其他情况的:1.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罚1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2.酒后上岗,罚款1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停止作业。3.脱岗、睡觉,不按规定交接班,提前下班罚1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4.267、在井下设睡铺罚1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5.在井下拆卸矿灯,罚100元。第一百条: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1000元,责任人按A类三违处理。第一零一条 本办法由安监处负责解释。第一零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未规定的,可比照本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罚额度进行处罚,并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XX煤矿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井下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充分调动井下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矿井建立安全生产长268、效机制,加快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创建步伐,根据神宁集团关于矿井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及宁东安全监察分局关于矿井安全生产量化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结果做为安全结构工资发放依据。第三条 安全结构工资发放范围: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生产、辅助区队井下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安监员(以五月末为准的在岗井下人员)。第四条 为严肃XX煤矿安全结构工资的考核与发放,矿成立安全生产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 书记副组长:安监处长 生产矿长成 员:其他副矿级领导 副总工程师 生产业务科室、劳资科、财务科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每月安全量269、化考核及汇总和安全结构工资的审核以及其它相关的工作。第五条 安全结构工资提取、执行标准及结算办法:(一)安全结构工资的来源从职工岗位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和各种津贴中提出10%,集团公司从工资增量中提出20%捆绑做为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用于考核,矿提取职工安全结构工资由劳资科负责。(二)执行标准井下采掘人员为75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250元,集团公司承担500元;井下采掘单位的队长、书记150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500元,集团公司承担1000元;井下采掘单位副队长、工长120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400元,集团公司承担800元;井下采掘单位的技术员、班组长、安监270、员90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300元,集团公司承担600元;井下辅助人员50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170元,集团公司承担330元; 辅助区队队长、书记120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400元,集团公司承担800元;辅助区队副队长、工长90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300元,集团公司承担600元;辅助区队的技术员、班组长600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200元,集团公司承担400元。(三)实施原则及结算办法安全结构工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单独考核结算,随工资发放。安全结构工资=安全结构工资总额考核奖励或罚款第六条 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程序:(一)矿井安全271、生产量化考核在生产矿长领导下,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同步进行,每月由安监处组织检查考核两次,检查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并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结果一同进行通报,各检查组组长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通报会。每月组织的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覆盖100%。(二)考核检查以日常检查与每月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严格按照XX煤矿安全量化考核表的内容(以下简称考核表)打分评定。(三)基层区队安全生产量化考核每月考核得分,矿当月两次检查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分占90%;矿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小组日常检查得分评定占10%,由安全监察处汇总,经生产矿长、安监处长审核后,将考核结果报劳资科兑现,并上报宁东安272、全监察分局备案。第七条 矿井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内容:各单位考核检查总分均为1000分,共分六大项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机电运输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文明生产、职工培训,具体分值见各单位量化考核表。第八条 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一)井下采掘区队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以采掘人员结构工资总额乘以宁东分局对我矿量化考核的得分除以各采掘队人员总数乘本队矿量化考核得分之和计算出矿量化考核每分的分值。然后用该分值乘以矿对区队量化考核分数,即为该队安全结构工资总额。即:采掘队每分所占的安全结构工资=(全矿采掘人员总数750元宁东分局对矿量化考核分数)/(各队人数乘以本队量化考核分数之和)采掘区队安全结273、构工资总额=采掘队每分所占的安全结构工资矿对本队量化考核的分数(二)辅助区队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以辅助人员结构工资总额乘以宁东分局对我矿量化考核的得分系数除以各辅助区队人员总数乘本队矿量化考核得分系数之和计算出矿量化考核每分的分值。然后用该分值乘以矿对区队量化考核分数,即为该队安全结构工资总额。即:辅助区队每分所占的安全结构工资=(全矿辅助人员总数500元宁东分局对矿量化考核分数)/(各队人数乘以本队量化考核分数之和)辅助区队安全结构工资总额=辅助区队每分所占的安全结构工资矿对本队量化考核的分数第九条 每次安全量化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月底汇总后,各被考核单位达到标准得分的900分时,矿对单位不274、奖不罚,安全结构工资全部返还兑现;超过900分,每增加1分,矿奖励被考核单位安全结构工资1%;低于900分,每降低1分,扣发被考核单位安全结构工资1%;低于800分以下(含800分)时,扣除被考核单位实行安全结构工资人员的当月全部安全结构工资。第九条 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和实施步骤,需投入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实施解决且在实施期间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的,在安全生产量化考核中不予扣分。第十条 否决指标:(一)若当月发生死亡事故减扣全矿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事故单位扣发半年安全结构工资。(二)采掘队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者两起以上轻伤事故、辅助区队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三)275、采掘单位当月发生两起以上重伤事故、辅助区队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扣除事故单位三个月的安全结构工资。(四)发生非伤亡事故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单位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第十一条 当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取消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一)各类事故的相关责任者;(二)当月有“三违”行为的人员;对当月各类检查存在的问题或电器设备失爆相关责任人;(三)由于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2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超过2小时以上责任人员;(四)月出勤不满18个工日的职工、有旷工行为者。第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考核中,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挤水分,严格按照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工作制度、安276、全培训量化考核评分表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检查验收评定表”打分,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的原则,做到检查考核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并经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第十三条 矿每次组织的检查时,各检查小组必须对上一次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并在通报会上进行通报。凡重复出现的问题要加倍扣分考核,考核项目的考核单位,必须有科长签字。第十四条 上级对工作制度、安全培训两大考核项目进行的量化考核,依据上级部门检查考核情况,只对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对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绩效奖中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个人每扣1分罚款100元。第十五条 各基层区队必须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并报矿安277、全监察处备案。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矿安全监察处组织负责实施并检查考核。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底召开一次联系会,对本月全矿各区队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打分情况进行统筹平衡。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XX煤矿安全奖励基金使用考核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安全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我矿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经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矿安全奖励基金使用办法下发,望遵照执行。一、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1矿井生产吨煤提成(集团公司规定矿自留部分)。2上级部门的各种奖励。二、安全奖惩由安监处负责考核,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日常生产工作中的各类罚款,由安监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开278、罚款通知单,由个人向财务科交纳现金。收据交安监处,财务科单列帐户,纳入安全奖励基金中统一使用。三、安全奖励基金用于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的巷道贯通、工作面初采初放值班、安全小分队活动及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其他单位严禁以任何形式巧立明目占用安全奖励基金。四、对于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安监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五、基层区队安全奖励实行月度考核季度进行表彰奖励。1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活动结束以后无三违的个人进行奖励。2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活动结束以后无工程质量低劣、无文明生产不合格,无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班组进行奖励。3以抽279、奖形式对每季度活动结束后,无上级部门罚款、停产整顿、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工程质量班评估消灭C级,A级率达95%的区队进行奖励。4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结束以后,班组建设运行规范、工程质量班班达标,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班组长进行奖励。5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结束以后,区队安全生产组织有效,班前会召开形式多样、教育培训效果明显、现场工程质量消灭C级、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区队长进行表彰奖励。六、XX煤矿月度安全兑现奖考核办法第一条:月度安全奖用于奖励参与矿各级安全管理的人员,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第二条:月度安全兑现奖标准实行分档控制。1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500元/280、人月。2生产、调度、动力、工程、地测科的科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的正职300元/人月。3教育科长、煤质科长、生产口科室的副职、安监员200元/人月。4教育科副科长、煤质科副科长、工会的副科级、调度员、测工100元/人月。5区队安全兑现在每季度结束后,按抽奖的形式,对个人无“三违”、班组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以上、区队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个人、班组、区队进行重奖,具体奖励方式见前页。第三条:矿当月安全无事故、井下无重伤、轻伤指标符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的要求,兑现月度安全奖,否则扣发机关相关科室及区队人员的月度安全兑现奖。第四条:机关生产口科室机关业务责任范围内发生重伤事故或冒顶、跑车、断带281、主扇停风等重大非伤亡事故,扣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的月度安全兑现奖,机关科室相关人员扣发月度安全奖50%。第五条:矿月度安全兑现奖扣发的不再补发,纳入矿安全奖励基金。第六条:月度安全兑现奖由安监处考核,矿长审批后发放。七、XX煤矿安全质量小分队活动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双休日、中夜班和薄弱环节、薄弱岗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查隐患、堵漏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矿成立安全质量小分队队 长:矿长 书记副队长:副矿级领导组 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第三条:小分队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采用不定点、不定时、不定期的方法监督监察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以及对事故隐患的整改282、情况,切实堵住漏洞,保证安全生产。第四条:小分队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小分队活动由安监处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考核,随时灵活的组织活动。2安全小分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填写隐患流通卡,做到有检查人、有记录、有处理意见、有整改措施,对“三违”现象要及时按“三违处罚办法”进行处理,结果报安监处存档。3对发现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工作场所,必须先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再进行处理。第五条:小分队活动的考核兑现。1当月无事故,兑现活动奖。2当月发生重伤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取消当月小分队活动奖。3当月发生轻伤,兑现活动小组人员活动奖的50%,累计计算。4小分队成员每月中夜班必283、须下井6次以上,其中全面突击检查必须达到3次,每次各专业检查作业场所的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少下一次井减发小分队人员活动奖的20%。5小分队活动后8小时发生事故检查人员负连带责任。6小分队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每月兑现按活动的次数,参加的人数进行兑现。第六条:安监处每月在安全例会上对小分队人员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当月完成活动任务,无事故,对活动成员进行奖励。队长600元/人月,副队长500元/人月,组长450元/人月,成员200元/人月,一次不参加扣罚小分队活动奖的20%。XX煤矿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一、实行全员安全抵押金制度的目的。(一)合理调整分配结构:效益工资由实现利润挂284、钩,调整为实现利润、安全生产双挂钩,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分配力度。(二)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考核,在员工中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建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三)实现员工收入合理增长,逐步实现与同行业市场价位工资接轨。(四)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什么岗位承担什么责任,享受相应待遇。二、实行安全肉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范围(一)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单位为矿属各采、掘、机、运、通、基层区队、地面各生产厂点、机关全体工伤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三产承包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二)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为矿属各单位2005年已签定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三、安全风险抵押285、金的标准:(一)管理人员分九档,标准为:第一档:矿领导班子正职5000元,矿领导班子副职4000元;第二档:矿长助理、副总1500元;第三档:各采掘区队的正职1000元;第四档:采掘区队副职、井下生产辅助区队的正职800元;第五档:井下辅助区队副职、销售公司正职600元;第六档:机关科室、制品厂、土建队、印刷厂、农厂正职、销售公司现场经理500元;第七档:机关科室、制品厂、土建队、印刷厂、农厂、销售公司副职,生活公司、幼儿园、宾馆正职400元;第八档:生活公司、幼儿园、宾馆副职350元;第九档:其他管理人员300元。(二)操作人员分四档,标准为:第一档:井下采掘操作人员、安监员500元;第二档286、:井下辅助操作人员、井下测工400元;第三档:地面生产操作人员300元;第四档:服务人员200元。四、安全风险抵押形式及兑现:(一)矿成立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 书记副组长:生产矿长 安监处长成 员:其他副矿级领导 各副总工程师、生产口科室的科长、劳资科长、财务科长、战略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每月根据各单位的工程质量、轻重伤、三违人数、工伤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报情况等提出奖罚兑现标准,经矿长签发后发放。(二)安全风险抵押金由个人缴纳,各单位汇兑,报安监处审批后备案,上交财务科统一管理。经考核扣罚本金的下一月重新缴纳本金。扣罚的本金列入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三)当月287、各单位、区队完成安全考核指标,个人无违章、违规行为,按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0%进行兑现。(四)当月出现死亡事故,扣罚全矿所有抵押人员的抵押本金,进行重新抵押,事故单位本季度不予兑现。(五)基层各区队出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一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而责令停产整顿的,工长以上班子成员及包片干部不予兑现,当班其他人员按50%兑现。(六)井下出现重伤1人次,地面轻伤1人次,当月该单位全体人员不予兑现,并扣罚本金的50%。(七)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专业最后一名,责任单位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不予兑现。(八)每月平时抽查一次不达标,当班出现安全隐患,班组长、安监员、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按50%兑现,班组成员288、按80%兑现。(九)每月平时抽查两次不达标,班组长、安监员、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包片负责人不予兑现,班组成员按50%兑现,队长、书记停职检查,全队职工停工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十)连续三个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都是最后一名,撤换基层班子成员,全队及包片干部不予兑现。(十一)按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办法中的规定:A级三违一次,开除矿籍,扣罚本金。B级三违一欠,不予兑现,两次等同于A级。C级三违一欠,兑现50%,两次等同于B级。(十二)单位出现重大未遂事故,当月不予兑现,并扣罚该单位所有人员抵押金的本金,下月重新抵押。(十三)基层计件区(队)员工当月得绩效奖,且本人无“三违”,班组无事故,当289、月兑现风险抵押金的100%,无绩效奖不兑现。其他员工旷工一天,缺勤三天本月不兑现。(十四)发现三违者,当班班组长、安监员、工长扣罚本金20%,区队长扣罚本金的10%,本单位自抓三违只扣罚本人。(十五)有下列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者除按规定处理不予兑现抵押金,并扣罚本金。1.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以上给予降级处分;连续旷工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因伤、病需休息、休养的,必须由集团内医院出示诊断证明,且经过本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可享受工伤、病休的有关待遇,否则,按旷工论处。3.矿、科队两级劳动纪律整顿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290、劳动纪律检查工作,查脱岗、漏岗、工作时间打牌喝酒等现象,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4.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工伤任务的,除扣罚工资奖金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记大过处分。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伤安排,不听从指挥,出工不出力,完不成生产任务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6.工作时间干私活,除按占用材料、工具、设备费用加倍罚款外,当班不予记工,并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7.偷盗或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私拿公物、监守自盗,除追回原物加倍罚款外,给予记过、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291、开除处分。凡偷盗爆炸物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均应予以开除。8.工作失职或违章违纪,造成事故或使材料、工具、设备损坏、丢失,除按责任大小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予一次性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或给予降级和撤职处分。9.严禁虚开伤病证明,利用休假时间从事经营活动,牟取额外收入,一经发现查证落实后,除追回其病伤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假期按旷工论处。10.对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越级或聚众群体上访或故意制造借口、寻衅滋事,无理纠缠领导、不听劝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或损害企业形象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留用察看处分。11.对从事与企业生产、安全、供292、应、销售密切相关工作的人员,又从事与本职工作一致的第二职业的,劝其停止第二职业,劝阻不听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12.对在工作时间内打架者,要给予其主要责任人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13.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要给予开除处分,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14.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及矿相关政策规定。五、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兑现,为年薪的组成部分,结算时从年薪中等额扣除。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XX煤矿班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293、井基层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所属各单位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各单位的所有班组。第二章 班组建设办公室第三条 组织结构:XX煤矿成立以矿长、书记为主任,其他副矿级领导为副主任,各副总、生产、党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体系图如下: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各基层区队(科室)班组采、掘、机、运、通各生产区队、地面辅助单位班组建设办公室第四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神华宁煤集团公司“五型企业”创建规划,强化矿井“双基”工作管理,实现294、矿井安全生产。二、负责修定完善XX煤矿班组建设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XX煤矿班组建设管理办法、XX煤矿班组建设考核标准等,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三、检查指导矿属各单位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四、严格按照班组建设考核标准、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两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五、对矿属各单位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行,负责各单位班组长任职聘书的发放。六、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295、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第三章 区(队)、科(室)班组管理第五条 班组安全组织: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二、人数多的班组可以设一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第六条 班组安全教育: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二、工作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四、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五、296、班组长必须对所属班组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了如指掌,安排工作时,合理、正确使用人员,做到人员适应岗位要求。六、结合“三个一”的教育培训模式,提高员工理论水平。第七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一、班前会严格按照“2208”的要求召开,即点名2分钟、安全培训20分钟、安排布置安全及生产任务8分钟,班前会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班组长为中心。二、认真开展“每日一题”培训模式,班前会抽考职工掌握情况,开展班组互动教学活动。三、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四、结合当班生产任务,详细布置各项工作。五、根据工作环境状况,布置安全工作,人员分散作业时,小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第八条 班组安全297、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一、班组长必须组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交待人员处理后方可生产。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电钳工应对本班范围内的设备做重点检查。班中要对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班后应对所干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做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班处理完毕,且应在下班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二、班组长在工作过程中应检查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各岗位人员是否执行规程和标准,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三、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298、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汇报区队、安监调度,由区队采取措施处理,区队处理不了的,由矿协调解决。第九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一、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明确互保、联保对象。二、作业中互保、联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看互保对象是否严格按规程、标准作业;互相保证,保证互保对子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第十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299、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班长向下一班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四、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第十一条 班组准军事化管理:一、各班组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并要有具体措施。二、各班组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标为中心,细化工序管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推动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300、行走做到“俩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班前学习做到“有问有答,一班一个人”,团结学习快乐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301、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第四章 班组长聘任办法第十三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一、在本职岗位工作年满三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技术素质。二、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思想道德好,工作作风正的党、团员及广大员工。第十四条 班组长聘用程序及任职期限:一、班组长由各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在所属班组进行投票选举。二、在班组选举中获得通过的班组长人选,区队上报班组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所聘用的班组长必须经过各专业分302、管领导同意,安监处、工会审批,颁发班长聘书,每届任期一年。三、严禁暗箱操作,杜绝亲友关系,区队要切实承担起班组长选聘的责任,对选聘工作中违反原则和程序的管理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第十五条 班组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给予解聘:一、本班组出现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二、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连续三个月不达标的。三、班组建设达标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三名的。四、班组出现奖金分配不公,经查实确有徇私舞弊的。五、班组长出现违章或整改隐患不力造成事故的。第五章 优秀班组长评选办法第十六条 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一、具有优秀的政治思想素质,树立与矿山企业共同发展的价值观,热爱基层班组管理,在班组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所303、带领的班组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等。二、树立终身学习的人生理念,结合岗位工作学习理论知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操作技能,不断自我超越。三、具有扎实的岗位操作技能,具有攻克技术难关的工作能力,具备适应多岗位需要的技能和本领。四、所带领的班组在全矿班组建设评比中名列前茅,成绩稳定。五、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经验、技能传授予班组其他人员,班组人员安全意识增强,操作技能明显提高。六、班组管理有新经验、新办法并能在全矿推广的班组长。第十七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结合班组管理每月的达标情况,班组建设办公室对班组长进行综合考评,每年评选出10名优秀班组长,颁发荣誉证书,各给予3000元奖励,再推304、荐1-2名班组长出席矿劳动模范评比,获得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班组长,矿做为后备管理干部培养。第六章 红旗班组评选办法第十八条 红旗班组评选条件:一、全年必须实现班组管理达标规划,累计达标分数最高。二、全面完成矿、区队下达的安全指标、生产任务、材料消耗等,工作业绩突出。三、班组主要技术指标,位居全矿同类班组前列。四、班组做到“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五、班组工作质量无重大隐患、所辖设备无重大缺陷,未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六、无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七、班组管理公开化,班组人员整体素质高,班内工作协调好。八、必须是矿一流班组,创建工作有特色,有1-2个值得305、在全矿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第十九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每年由班组建设办公室根据月度班组达标情况,综合评定出矿红旗班组5 个,各给予10000元奖励。第七章 班组建设先进区队评选办法第二十条 评选条件:一、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材料消耗等工作指标,工作业绩突出。二、班组管理达标情况位居全矿前列。三、区队未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四、对班组管理有计划与实施措施,区队“一把手”亲自主持开展班组管理与考核。五、为班组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学习制度和氛围,达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六、在区队班组管理中,开展班组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306、,提高班组人员技能。经常性地开展技术攻关,提高创新能力。第二十一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每年由班组建设办公室根据区队班组达标情况,结合区队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出班组建设先进区队2个,分别给予30000元奖励。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各区队可参照本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班组考核标准,制定出本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制度相抵触的,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班组建设办公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XX煤矿党群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发挥党群组织群监群防群治和职工群众在煤矿安全307、生产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煤矿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神华宁煤集团党群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结合矿党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为了统一安排、部署、协调、督导党群系统群众安全管理工作,矿成立党群部门群众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党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党群部门群众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工会,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下设六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党群部门安全工作的职责是:管理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监督检查、青年安全监督岗、安全生产308、效能监察、党员安全责任区、群众安全教育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女职工家属协管员。第二章 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第一节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范围第四条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我矿工作的员工均可被聘为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第五条 煤矿井下采煤队每班配备1-2名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掘进队按作业班组每班配备1名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井下其它作业班组至少要配备1名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第二节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聘任条件第六条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必须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 具有309、井下工作3年以上经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煤矿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第八条 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第九条 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检查工作。第三节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权第十条 监督所在单位,尤其是生产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为班组当好安全参谋,认真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第十一条 及时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调度系统或值班矿领导报告。第十二条 发现作业现场内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310、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输导工作。第十三条 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检查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矿工会或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第十四条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检查能力。在履行职责中要以身作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四节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第十五条 日常管理。群众监督检查员由矿工会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应支持煤矿安全群众监督检查员的工作,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一)重视并加强对311、矿安全群众监督检查员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二)组织矿群众监督检查员开展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活动。(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煤矿安全群众监督检查员会议,认真听取、研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矿群众监督检查员有权优先享受参加安全培训和生产技术培训等各项活动。(五)矿群众监督检查员享受上岗经济补贴。(六)对制止违章、排除隐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众监督检查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第十六条 加强领导。工会、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矿群众监督检查员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督检查员工作的领导。(一)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建立起群众监督检查员工作联系制度。(二)组织矿群众监督检查员开展各项活动。如:安全检查、事故分析等。(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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