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生产项目综合机电及供电、运输管理制度(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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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0827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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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生产项目综合机电及供电、运输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综合类一、机电设备日常检修管理办法 .2二、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办法 .5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 .8四、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11五、设备、配件、电缆及五小电器回撤管理规定 .13六、关于机厂维修皮带机滚筒、上下托辊及溜子部件的管理规定.16七、耙装机闭锁开关使用管理规定 .17供用电类一、关于井下检漏试验的管理规定 .19二、xxxxxxxx关于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的规定 .21三、xxxxxxxx区队停(送)电2、工作票执行管理办法.26四、关于井上下架空线停送电作业的管理规定 .27五、无人值守移动变电站管理规定 .28提升运输类一、xxxxxxxx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31二、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41三、关于副井提升的有关规定.45四、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47五、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周检保养制度48附表附表一 xxxxxxxx设备日检修记录表 .49附表二 xxxxxxxx设备月停产检修记录表 .49附表三 检漏保护装置维护、检修、调试记录.50附表四 xxxxxxxx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51附表五 xxxxxxxx架空线停(送)电申请票.52附表六 xxxxxxxx区队停(3、送)电工作票.53一、机电设备日常检修管理办法为保证矿井生产系统机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加强日常检修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提高检修技术水平,更好地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促进日常检修向预知检修和计划检修方向发展,根据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试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总则1、 日常检修涉及的范围:我矿煤炭生产及其辅助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及其它生产机电设备。2、 日常检修的任务: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点检)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构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3、 日常检修的原则:谁使用谁4、检修、谁主管谁负责。4、 日常检修的时间:(一) 日常检修时间原则上为14小时,大型固定设备及综掘设备不得少于两个小时,综采设备不得少于四个小时,其它不得少于一个小时。(二) 影响矿井生产的检修项目,其检修时间必须与矿井同步,原则上主井原煤生产系统、综掘为每日8:3011:00时;副井提升运输系统为每日12:0014:00时。不影响生产的检修项目,其检修时间由各单位确定,但检修前必须向矿调度汇报,检修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本规定主要针对影响生产的日常检修项目。(三) 特殊情况下根据矿调度安排由矿调度下达检修时间。 5、 日常检修质量要求: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规定,陈旧设备达不到上述标5、准要求的,要经本单位技术员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6、 如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有计划地延长检修时间,单位负责人应与早8:00前汇报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若在检修过程中需延长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应与规定时间到达前30分钟汇报调度室;若需变更日常检修项目,必须经单位机电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向调度室汇报后,方可执行。二、日常检修施工组织要求1、 日常检修的每个项目都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明确各位检修人员的职责。检修前检修负责人组织召开工前会,详细安排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法和标准组织检修,掌握检修进度。安全负责人监督6、安全措施的落实,需要改变检修方法和标准时,必须由单位技术员签字批准。2、 实施日常检修项目应严格审批、贯彻、执行相应的常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3、 检修人员及所需的工具材料在停机前15分钟到达检修现场。材料、工具要齐全,备件校核无误、可靠备用。重要部件还要有技术文件。4、 各单位每日必须责成专人负责日常检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单位领导和技术员要深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5、 检修中发现新情况及当场不能处理的问题和隐患,要留人监护现场,及时向班长和单位值班领导或机电负责人、矿调度汇报,经批准并采用相应措施后,方可离开。6、 检修项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检修现场,清点7、工具和人员,恢复系统或设备使之具备运行条件,检查无误后,汇报调度室,组织试运转工作,正常运行20分钟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7、 对机电设备解体、更换或加固重要零部件、调整机械或电气参数及性能等,检修前,必须提出申请,经机电科组织现场鉴定、批准后方可实施。8、 各检修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严细的每周内的日检修计划,必须保证本单位能够利用日检时间进行检修的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在一周内全部检修一遍。并将日检情况详细的落实到机电设备日检修记录(附表一)上,每个日检项目必须落实检修责任人,每天的日检项目必须经单位检修负责人、带班区队长及当班现场安监员签字确认。9、 机电设备日检修记8、录每周一汇总报至机电科,所有无故漏检设备按不完好设备考核,计入设备完好率。三、日常检修的协调、监督和检查1、 矿值班领导和机电值班领导负责全矿日常检修工作的全面协调,各单位值班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检修工作的全面协调。2、 矿调度室负责协助矿值班领导对各单位日常检修项目及其进展情况进行协调和调度。3、 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日常检修项目、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检修组织安排的落实情况和现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文明施工情况,当班迎头安监员或机电安监员现场监督。4、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所有检修人员、监护人员开工前会,学习检修措施,安排检修项目和职责。严格贯彻执行经审批的常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无9、措施或不贯彻学习措施不得检修。5、 检修前和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要向矿调度机台、井下调度值班主任、当班安监员汇报。矿调度机台做好记录,记录内容重点是检修起止时间,汇报人、汇报内容,重点是检修内容和停送电安排。6、 严格停送电制度,检修结束后,送电试车前,检修负责人要对所有检修项目进行验收,并清点所有检修人员和工具,再统一组织送电试车。四、日常检修的考核办法1、 确保日检时间不低于1小时,并要求在早班进行日检,具体时间由检修负责人与带班队长商定,并汇报当班安监员,由当班安监员监督。不按时填写各种记录每次罚包机人100元,记录不完整,每次罚责任人50元。2、 检修记录每周一前报机电科存档,每拖一天10、罚单位机电负责人各200元。检修结束后,带班队长、检修负责人、各检修人员、当班安监员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3、 采掘单位日常检修时间不足1小时,当班评估按B级并对单位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检修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带班区队长200元;对阻挠日常检修正常进行、故意拖延、不配合或擅自取消、终止日常检修的责任者,罚款300元,并记“三违”一次,现场安监员监督,调度室、机电科抽查落实情况。4、 漏检、弄虚作假或不按照规定检修者,罚有关责任人200500元,机电科抽查。5、 凡经日检检修过的设备24小时内出现故障,经分析确属检修责任人检修不认真造成影响的除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外再酌情11、加罚50200元;不能合理组织日检修,不能实现一周内对所有能够利用日检检修的设备检修一遍的对本单位检修负责人罚款300元。6、 严禁擅自甩掉各种保护运行和设备带病运转,一经查出,罚有关责任人、单位机电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各500元,并记“三违”一次。特殊情况下,必须经机电科长或机电副总工、机电矿长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7、 不按照规定安排日检,造成设备损坏等事故的,按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处罚;影响生产的,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处罚。8、 不执行本管理办法中的其他有关规定,每次罚有关责任人各100元。 二、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办法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12、井质量标准化标准、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矿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我矿机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做好预防性计划检修、系统组织和预知维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总则1、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月检)工作,应安排日常不能检修的或检修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和工程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校(检)验和整定。2、 我矿的停产检修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的29日一天24小时,特殊情况根据矿安排的时间进行。二、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要求1、 各单位停产检修计划,由单位领导审查签字批准后,于当月20日前报机电科。2、 各单位在编制停产检修计划时,要由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技术人员、班组长、业务骨干等有关人员参加的13、停产检修计划会,集体确定本单位的停产检修项目。3、 机电科将各单位检修计划平衡汇总后,于23日前,组织有关矿领导、调度室、安监科、通防科、技术科、各检修单位机电负责人等召开停产检修平衡会,对各单位检修项目进行统一安排。4、 矿停产检修平衡会议确定的项目为最终实施项目,最终实施项目确定后机电科应根据检修项目内容及季节特点,编写“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配档表”:明确停电、停水、停压风等相互时间关系,避免检修发生冲突和影响;明确标注主副井停钩时间和影响原煤生产、装运车辆的时间。5、 机电科于24日前将检修计划下发到各区队和有关科室,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计划下发后各检修单位的检修项目14、如有增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及机电矿长批准并按程序审批后交机电科,由机电科整理补充下发增补计划后方可组织检修。6、 停产检修计划的内容及装订顺序为:停产检修封页、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项目及重点项目汇总表(表一、表二)、停产检修配档表(表三)、停产检修计划表(表四)。7、 停产检修计划用A3或A4幅面纸制作。三、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 每项检修项目都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并有明确的分工。检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工艺和要求组织检修,随时掌握检修进度情况。需要更改施工工艺或要求时,必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同意,并办理补充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地按时保质完成。重点15、项目应由单位、矿机电领导参加,在检修中加强调度工作,检查、监督检修质量、进度和安全,处理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2、 对专项检修工作、多次重复的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要相对固定,以促进专业化检修队伍的建设,保证专项检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3、 当月25日按“一工程一措施”的要求将检修施工措施(一式三份)报机电副总工,由机电副总工组织审批。所有检修措施于27日前会审完,机电科、安监科、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4、 各单位在检修前一至两天,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对重点检修项目、第一次施工或工艺有变化的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必16、须组织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确保检修工作中设备和人身安全。5、 在检修前一天,由单位负责人、技术员、检修负责人负责到检修现场检查落实检修准备情况、措施学习考试情况。6、 提前做好材料、工具、配件的准备及其质量检验,特别是材质、配合尺寸、安装尺寸、技术性能参数的校对,重要部件还要有技术文件。四、组织施工的有关要求1、 设备检修质量要求: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陈旧设备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要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2、 检修中由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负责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检修进度和遇到的问题。3、 检修措施放在施工现17、场,并施工负责人要对实际检修进度进行写实。检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月检项目的,必须提前向调度机台申请施工延时,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4、 已确定的检修项目在执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要调整时,应经机电矿长批准,并向矿调度汇报。不经批准,不得施工。5、 没有列入检修计划的设备,不得进行检修,特别是电气设备严禁借他人停电时间安排检修。6、 检修项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系统或设备使其具备运行条件。检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组织空载或半载或满载的试运行工作,并留好检修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至少四小时或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时间进18、行试运行,经验收确定系统或设备运行正常,本次检修工作才为结束。7、 各工区要建立大型和重要设备的检修履历簿并在每次检修完成后2日内报机电科备案,对检修中消除的重大隐患和发现的重点问题记录到设备检修履历簿内,凡经发现漏报每次罚技术员或区队机电负责人200元。五、考核与惩罚1、 对未经批准而不执行检修计划(或临时增减检修项目、增减检修内容)的单位,每项次罚单位负责人200元、检修负责人300元;对完不成任务无故拖延的单位,若未影响生产,每项罚检修负责人300元;若影响生产,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处罚。2、 对检修结束后应确保24小时内无故障,检修后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检修过的19、部位在一周内出现问题,经分析确属检修不认真造成的除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考核外,再酌情对单位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检修责任人、包机人按责任加罚100300元。3、 检修平衡会及现场落实会迟到罚款50元,无故缺席的罚款100元。4、 各单位检修计划、检修工作总结未能及时上报机电科的,每次罚单位主管和机电负责人各200元;检修措施上交不及时和会审后未传达落实到位,每次罚技术员200元。5、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错误指挥造成设备检修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分析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制造假象者,按有关规定处罚。6、 每次月检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月检修记录(见附表二20、),每台设备的检修必须明确责任人,确保检修质量。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为规范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强化机电管理意识,落实维修、管理、操作及巡检等的岗位责任,提高处理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促进机电检修的超前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率、提高开机率,保证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主井原煤生产系统(适用于对综采工区、皮带工区、运转工区及其它制约原煤生产运输各环节的考核)1、 30分钟至1小时的,每次对包机人、当班机电修各罚款100元,由调度室考核执行。2、 1小时以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分析原因,并写出详细的分21、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事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处罚及防范措施。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和机电矿长,否则每拖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由机电科执行,机电矿长监督;3、 影响时间以调度室记录为准, 1小时以上的由机电科组织调度、安监、分管矿领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根据调度室记录的影响原煤生产情况由分析小组酌情对对影响单位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1) 影响1小时至2小时的:直接责任人最低罚款300元,主要责任人最低罚款200元。(2) 影响2小时至4小时的:直接责任人最低罚款500元,主要责任人最低罚款300元,单位机电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22、最低罚款200元。(3) 影响 4小时以上的:直接责任人最低罚款800元,主要责任人最低罚款500元,单位机电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最低罚款300元。(4) 造成一般机电事故的按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进行处罚。4、 情节严重的根据矿领导的安排,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造成机电事故的由安监科组织矿事故分析小组成员分析,并按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二、副井生产系统及各掘进区队:(适用于各掘进区队、运输工区、运转工区及其他制约辅助运输、掘进进尺各环节的考核)1、 30分钟至1小时的,每次对包机人、当班机电修各罚款100元,由调度室考核执行。2、 1小时以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23、人员分析原因,并写出详细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事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处罚及防范措施。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和机电矿长,否则并每拖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由机电科执行,机电矿长监督。3、 影响时间以调度室记录为准, 1小时以上的由机电科组织调度、安监、分管矿领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根据调度室记录影响事故单位当日分解进尺或对全矿当日分解进尺影响情况由分析小组酌情对影响单位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1) 影响1小时至2小时的:直接责任人最低罚款200元,主要责任人最低罚款100元。(2) 影响2小时至4小时的:直接责任人罚款30024、500元,主要责任人最低罚款200元,单位机电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最低罚款100元。(3) 影响 4小时以上的:直接责任人最低罚款500元,主要责任人最低罚款300元,单位机电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最低罚款200元。(4) 造成一般机电事故的按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进行处罚。4、 情节严重的根据矿领导的安排,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造成机电事故的由安监科组织矿事故分析小组成员分析,并按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三、调度机台建立机电影响台帐,井下调度员必须将各区队机电影响情况及处理情况详细向机台汇报,机台做好记录,如因机台记录不及时不全面或井下调度员不汇报、不详实,对相关负责人视情节25、罚款200500元。四、由于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1、 烧坏电机:10kW以下罚款500元;10kW40kW罚款1000元;40kW及以上罚2000 元。2、 其它:按其原值的50%对责任单位处罚。3、 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由责任单位负责人落实到责任人,二十四小时内书面交 机电科、企管办,否则,罚款全部由责任单位负责人承担。由机电科、企管办监督执行。五、其它范围的机电事故影响,由调度室调查处理,属于技术问题通知机电科等相关单位参加。 六、机电影响引发安全事故的,按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执行。七、机电事故涉及多个单位或环节的,影响时间超过1小时的,由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26、析。八、凡因自身检查、检修、维护、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机电责任事故,不论是否存在客观原因、它方原因,按本办法考核。九、出现机电影响后,调度室要及时通知到受影响单位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人、财、物,各单位在得到求援、配合信息后,要积极主动,特别是单位之间的配合。人员和物件急需上下井时,运输工区要保证10分钟内上下井。出现消极懈怠、推诿扯皮,耽误的时间按机电事故影响时间进行考核,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机电安监员上岗检查时,要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机电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与机电设备设施有关的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十一、若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及其它外界影响27、造成的机电事故影响,或者在机电事故出现后,通过采取调整劳动组织、启用备用系统等措施,将事故影响消除或减轻的,由事故单位在处理完事故、恢复正常后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机电科长、机电副总工、分管矿领导,由上属人员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分析追究。否则,按责任事故进行考核。十二、对全月无机电影响的原煤生产系统各单位及各掘进区队进行奖励:综采、综掘单位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及皮带工区、运转工区单位负责人各奖300元;普掘单位区队长和机电负责人、采掘区队机电班长各奖200元。十三、所有机电影响由机电科在机电月报总结通报,月度兑现。四、设备润滑管理规定由于我矿机电设备数量多、范围广,正确地28、选用和管理好油脂,保证设备润滑,是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的有力保证。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因润滑所造成的设备事故,现根据我矿油脂使用情况,制定出油脂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对照执行。一、管理组织及范围机电科负责全矿主井绞车、副井绞车、主扇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主要变压器、主要锅炉、井上下主要运输皮带机等各种主要机电设备油脂润滑管理工作。二、管理职责1、 负责设备润滑状态的定期抽查与检测油品质量等工作。2、 负责监督执行本管理办法。三、管理网络以机电科为中心,建立全矿油脂管理网。各综采(掘)工区,运转、供电、皮带、等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及时与机电科联系,共同把油脂管理工作搞好。四、油脂29、管理与设备润滑工作任务1、 各用油单位必须编制区队在用设备润滑卡片,建立设备润滑档案。2、 各综采(掘)区队,运转、供电、皮带工区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用油计划报供应科申购。3、 各用油单位应将每日加油油情况记录在案,于下月5日前汇总报机电科,并汇报设备润滑状况。4、 负责本单位油库管理及废旧油品回收工作,企管办监督回收。五、油脂管理奖惩办法1、 以管为主,管罚结合,罚款的目的在于促进管理。2、 井下各主要用油单位,如需在井下存放备用油品,必须设立油脂库,油脂库的支护材料必须为不可燃的,并且要有消防设施(防火水管、沙箱及灭火器),若无正规油库或消防设施,每项罚款责任单位200元,并限期整改。30、3、 井下油库油脂存限额为:抗磨液压油不超过200kg,透平油不超过100kg,齿轮油不超过三大桶(180kg/桶),乳化油不超过四大桶。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根据情况罚款责任单位100-500元。4、 井下各主要用油单位使用的油桶、加油机、抽油机必须有防尘措施。发现油桶、抽油机、加油机无防尘套及油桶不盖桶盖(有油油桶),一次罚区长、机电副区长、油脂员、司机每人50元/桶。严禁抽完油后把油抽子插在油桶里,发现一次罚100元/桶。防尘套每月清洗一次,不定期清洗的,每件罚款20元。5、 油库内各种牌号的油脂应分类存放,挂牌管理,注明牌号、用途,避免滥用或错用,凡油桶乱放,无标志牌,罚款50-200元。31、6、 各区队在设备润滑中,要严格执行“五专”、“五定”制度,即专库、专罐、专桶、专用过滤器、专用加注油工具,定点润滑、定质选油、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如有违反,每项罚款50元。7、 设备换油时,要按规定措施放掉全部旧油,冲洗设备内部油垢、杂质等物,然后再加注量新油,如不按规定换油,罚款50-100元。8、 在井下开盖检查、检修设备,更换新油时,要搭防尘布棚,防止煤块或杂质掉入机体内,维修工具,加注油工具都应用绸布擦洗干净,注油口应设过滤网。凡不按上述规定施工的,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9、 设备运转时,要严格控制油器使用中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避免油脂在高温下氧化、变质。凡因设备润滑不32、良造成事故的,视设备损坏情况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罚款。10、 设备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密封和润滑状态。发现设备漏油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处理。凡长时间漏油不处理的,罚责任者50元/处。以上奖罚由机电科、安监科执行,机电矿长监督。五、设备、配件、电缆及五小电器回撤管理规定为加强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及设备配件升井管理,促进设备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一、设备设备回撤前由设备库组织验收,清点备件数量并记录存档,待设备升井后对照入库,大件及小型配件入库率100%,连接螺栓等入库率不得低于95%,设备库负责清点,低于以上标准,设备库根据丢失部件价值的2倍开具罚款单,机电科监督,设备库执行不力,罚设备库主33、任100-200元。1、 升井后的设备(溜子、皮带机按井下回撤前验收数量结合实际数量交库),区队机电负责人要及时去设备库办理升井手续,不办手续的,根据设备台数在月未设备完好率中扣除,并对包机单位主管区长罚100元,机电负责人罚100元。2、 升井设备设施要按设备库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由使用单位或回撤单位摆放整齐,并做到“三无”即无油污,无杂物,无煤泥。否则每发现一次扣经办单位500元,机电月报中通报。3、 设备设施在回撤升井卸车过程中,由经办单位在下午5点之前通知设备库管理人员去清点数量,到时不通知的,罚卸车单位负责人200元。设备库执行,机电科监督。回撤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委托其它单位替代卸车的34、,必须在设备升井后为卸车单位提供装车清单,并现场清点并双方签字,卸车单位凭此单据卸车,设备库清点验收,对出现数量不足,根据双方签字单据,对卸车单位进行处罚。4、 在设备设施完全回撤完后,由设备库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机厂厂长,企管办主任,送交回撤设备区队机电负责人参加设备鉴定,不参加罚款100元,迟到的罚款50元,特殊情况向机电科长请假,以假条为准,如遇设备应急维修情况,由设备库组织安排。5、 升井的设备必须有完好牌,设备铭牌,MA标志牌,包机牌齐全,且内容详细,否则缺一个牌罚包机人或责任人500元。特殊情况以有分管领导签字为准。6、 升井的设备设施不准占压车辆要及时卸车,白天升井的设备、配35、件、电缆、五小电器下午5:00以前卸车,中、夜班升井的设备、配件、电缆、五小电器次日中午11:30以前卸车,否则,每发现一辆次,罚包机使用单位或回撤单位或卸车单位主管50元,区队卸料人员50元。造成设备损坏或受雨水侵蚀,记责任人一般三违。二、设备附件的管理1、 升井后的溜子、皮带机及其它所有配件按井下回撤前验收数量结合实际数量交库,区队机电负责人要及时去设备库办理升井手续,不办手续的,每辆车对单位主管区长罚50元,机电负责人罚100元。2、 升井设备附件要按设备库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由使用单位或回撤单位摆放整齐,并做到无杂物、无煤泥。否则每发现一次扣经办单位200元。3、 设备附件在回撤升井过36、程中,由经办单位在下午5点之前通知设备库管理人员去清点数量,到时不通知的,按违背条例执行。4、 在设备附件完全回撤完后,由设备库、送交区队机电负责人参加设备清点鉴定,不参加的罚100元,特殊情况可先通知设备库,如遇设备应急维修情况,由设备库提前办理手续并通知送交区队。5、 升井的设备附件不准占压车辆要及时卸车,白天升井的设备、配件、电缆、五小电器下午4:00以前卸车,中、夜班升井的设备、配件、电缆、五小电器次日中午11:30以前卸车,否则,每发现一辆次,罚包机使用单位或回撤单位主管50元,区队卸料人员50元。三、五小电器、电缆1、 升井的五小电器当天内清理卫生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对当事人137、00元/次,机电负责人主管各罚款50元/次。2、 电缆升井摇测绝缘,以米尺拉出实际尺寸按指定位置吊挂合格,否则对当事人100元/次,机电负责人主管各罚款50元/次。3、 升井的电缆发现有齐头,任意截割电缆的行为按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4、 升井的五小电器完好的必须通电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如需维修的办理维修手续。5、 发现升井的五小电器丢失的与台帐不对应的按设备原值的两倍对单位进行罚款。 四、设备回撤一览细则:1、皮带机(一) 皮带机六大保护:保护集控箱、烟雾保护、煤位保护、跑偏保护、急停保护、撕裂保护、速度保护、温度保护、超温洒水保护。皮带保护回撤时不允许将各种保护车拆除分开,必须以保护集控38、箱为主,其它保护分类排列整齐,一并升井交库。违反者按设备入库不完好,纳入设备完好率考核。(二) 设备库组织设备回撤验收时,必须对机头架、机头架连接螺栓、H架、纵梁、平托辊、挂钩式槽型托辊(三节托辊)、各种滚筒、驱动装置、托辊小车、游动小车、机尾(缓冲托辊、导轨、机尾架)进行清点计数,并双方签字,设备升井入库凭此单据验收入库。(三) 阻燃胶带的回撤:设备库组织设备回撤验收时,记录胶带的总长度及胶带的接头有多少处,在胶带回撤时原则上要求抽出皮带穿条,不允许在接头处截割皮带,当无法抽出皮带穿条时,只允许在皮带扣处的一边截割,严禁出现同一段胶带两头无皮带扣现象,否则按私自截割皮带处理。回撤的皮带必须成39、卷。(四) 皮带机配套的电器设备、电缆必须与验收交接的实际数量相符,否则规定处罚。2、刮板输送机设备库组织设备回撤验收时,必须对机头尾传动部、机头机尾架、中部槽、刮板链、刮板、各种连接螺栓、挡煤板等进行清点计数,并双方签字,设备升井入库凭此单据验收入库。3、耙装机设备库组织设备回撤验收时,必须对扒装机固定楔、尾轮、钢丝绳、耙斗、进料槽、升降装置、中间槽、卸料槽、导向轮、托轮、操纵机构、绞车、连接螺栓、护绳栏等进行清点计数,并双方签字,设备升井入库凭此单据验收入库。4、其他未涉及的小型设备回收前,回撤单位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及回撤明细,交设备库,设备库鉴定无误后,同意回撤,并依据回撤明细鉴定入库40、。六、关于机厂维修皮带机滚筒、上下托辊及溜子部件的管理规定为加强设备部件维修的管理,提高设备部件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为井下生产服务,杜绝浪费行为,特做以下规定:1、 设备库每月26日前将下月维修计划,按名称、型号、送交单位、维修数量、修复数量向机厂开维修派工单。2、 机厂要按设备库开出的派工单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维修,无派工单的机厂一律不准给予维修。否则,月未不予结算。3、 机厂对维修的设备部件要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要求精心维修。否则,因维修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的,机电科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4、 机厂将维修好的部件,按类摆放整齐,及时向设备库提出验收申请,合格后入设备库保管和发放41、,机厂不得发放。5、 各使用单位领用此类设备部件时,需向设备库开出领料单(领料单内容应填写详实),办理领出手续。设备库将按照“领出一件,交回一件”的原则给予审核发放,使用单位要按照设备库限定的时间,及时向设备库送回更换的此类设备部件。由设备库登记建帐。否则,每发现一件,将对经办人及机电负责人给予50-100元的罚款6、 各使用单位不得去机厂领取此类设备部件,对直接从机厂领出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对经办人及机电负责人给予200元的罚款。特殊情况,确需急用的,应在第二天到设备库办理手续。7、 各使用单位回撤或待修的部件,应及时去设备库办理鉴定手续,并按管理人员的要求卸车,并摆放整齐。不办理手续的或不服42、从管理人员安排的,机电科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100-200元/次的罚款。七、耙装机闭锁开关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我矿生产需要,耙装机用真空启动器频繁操作,且需要专人停送电,造成启动器内部机构寿命降低且占用特殊工种,为解决这一难题。经试运行用急停开关闭锁真空启动器远控按钮可行,现在全矿范围内推广。各区队使用期间要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进行正常生产期间,控制耙装机用的电磁启动器不再停电闭锁,改由隔爆急停开关作为闭锁开关进行停送电。2、非耙装机持证操作人员不允许操作该闭锁开关。3、耙装机司机在耙装机停运迎头耙斗工作区域进入人员或离开耙装机时必须将急停开关闭锁,并悬挂“不准送电”的标示牌,使用时开启闭锁43、。4、耙装机司机每次使用急停开关后,要试送耙装机启动开关,证实耙装机确实已停电,方可再按措施要求进出耙斗运行范围。5、迎头放炮期间,除闭锁急停开关外,电工必须闭锁电磁启动器开关,以防放炮时耙装机带电。6、交接班期间,电磁启动器必须打至闭锁位置(由电工操作),耙装机司机方可交接班。以上规定由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凡有违犯按“三违”处理。 XX矿业 机电管理制度 二、供用电类一、关于井下检漏试验的管理规定为规范我矿井下检漏试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44、,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二做一次跳闸试验。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取变电所、的试验时间为每天早8:00,由运转工区当班值班员负责;各由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单位由当班电工负责每天早8:00进行试验;各单位使用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由各使用单位当班电工负责。各种试验必须按规定填写试验记录,记录每月随设备运行记录一并交机电科存档,机电科每月对记录进行三次抽检,填写不合格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各单位必须在每天检漏试验前5分钟做好停电准备,煤流运输设备严禁压煤,各斜巷严禁提升,由现场安监员负责监督,发现违反45、规定对带班区队长记“三违”一次。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做试验到恢复送电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中央变电所试验的操作顺序依次为:各分支检漏-总检漏-恢复送电。送电过程中若遇故障无法在10分钟内恢复供电,值班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统一指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撤离。汇报不及时或组织不力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各掘进区队电工须在风机开关附近等候送电,待恢复供电后尽快启动风机恢复迎头供电。二、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使用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有选择的漏电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46、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支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方法是: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27v用2k、10W电阻,660v用11 k、10W电阻,1140v用20k、10W电阻)。所有检漏保护装置、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月29日必须进行一次远方检漏试验,各单位检漏装置的远方人工漏电跳闸由各设备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必须指定一人专职远方检漏试验,并将人员名单报机电科备案,远方检漏的试验时间必须严格按机电科月检检漏试验计划表进行试验,凡由变电所供电的单位试验前和试验后的送电必须向调度机台申请,由机台通47、知变电所后方可操作。远方检漏试验次日将记录报机电科存档。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弄虚作假者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三、井下各种检漏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试验不合格的检漏保护装置必须维修合格后方可恢复送电,否则,对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二、xxxxxxxx关于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的规定为严格变电所停(送)电管理,切实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一、变电所停送电申请审批程序:1、 变电所停(送)电作业需按规定办理(一) 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二) 停电工作票2、 停(送)电工作申请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一) 施工单48、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并报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二) 所有变电所停送电作业必须凭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到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没有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或审批不齐全变电所值班员不得许可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否则对值班员记“三违”一次。(三) 计划性的停送电工作应将审批后的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在施工前一天送至各审批部门及受影响单位;故障状态应急处理的停送电工作应在故障处理后次日送交机电科存档。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四) 一张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只在一次连续的停送电检修作业中生效,一项工作需在几个不同的停电时间段完成的,需相应分别办理申请票3、 变电所停(送)电49、申请票填写说明(一) 填写及审批人员资格(1) 填写人:施工单位该项工作施工负责人(2) 运转工区:区长或技术员(3) 机电科:科长或分管供电工程师(副科长)(4) 调度室:主任;故障状态下应急审批:值班调度主任(员)(5) 安监科:科长或分管主任工程师(副科长)(6) 通防科:通防副总或科长(二) 审批部门职责(1) 机电科:对申请票中相关的技术要求、影响范围进行核实审批(2) 调度室:对申请票中许可工作时间进行核实审批,并负责统一安排(3) 安监科:对申请票中各项安全措施按要求进行审批(4) 通防科:对申请票中各涉及单位应采取的通防措施进行审批(三) 填写要求(1) 选择申请停送电的工作性50、质即:计划停送电或故障处理停送电,并在前面方框中打“”。(2) 按工作内容选择作业类型并在在前面方框中打“”。(3) 写清影响单位、地点并请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故障状态下应急处理各影响单位由调度室负责通知。(4) 与调度室协调写清工作时间;只需送电或停电而不进行检修工作在后面括号中打“”。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应汇报调度室申请延长工作时间,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元。(5) 按工作内容写清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申请票中写不开可以另附。(6) 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填写在“审批意见“栏。4、 停电工作票签批资格(1) 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熟悉该项工作的人担任(2) 工作票签发人:值班调度员(主任)(351、) 工作票许可人:变电所值班员二、变电所停送电作业程序及相关要求1、 有计划的停(送)电作业(一) 停电但不需在变电所进行工作的:用电单位按第一条规定办理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用电单位将审批后的申请票交变电所,经变电所值班员审核后,在变电所值班员的指导下办理停电工作票,变电所值班员负责操作变电所内设备。(二) 办理线路长期(1天以上)停用或长期停用的线路需恢复送电工作的:变电所值班员可依据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进行操作,申请单位无需办理停电工作票,停电后的线路应在开关处挂“线路停止运行”牌,线路停运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该开关,只有在申请单位重新提交该线路恢复送电的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后,方52、可由值班员摘牌送电。(三) 需在变电所进行工作的:变电所内所有设备、电缆的安装、检修、更换由运转工区负责。由变电所供出的所有用电单位需要在变电所更换(拆接)电缆等要求运转工区配合的工作,由用电单位根据机电科供电设计或其他整改意见要求办理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具体工作时间由运转工区及用电单位协商确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申请票交运转工区。新接负荷在提交申请前必须保证本单位供电系统已具备送电条件,拆接、更换电缆需分两次工作的应按两个停电工作时间段分别提交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在搭接新电缆前必须保证本单位供电系统已具备送电条件,申请提交运转工区后,由运转工区在变电所办停电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53、结束由运转工区施工负责人通知用电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需立即送电的,需运转工区及用电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同时在停电工作票“工作终结,施工负责人”栏签字,值班员方可送电;不立即送电的需要重新办理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申请送电时间,否则对相关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四) 变电所的所有停送电作业值班员必须先请示调度机台及运转工区值班区长,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五) 变电所停送电实行实名制挂牌:即在办理好工作票以后,停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将工作负责人本人的工作磁牌交变电所值班员,值班员将停电负责人工作磁牌附在停电工作牌背面,在工作完成后值班员核实工作负责人姓名摘牌后方可送电,并将工作负责人磁牌交还本人。254、 事故或故障情况下的作业程序对于事故或故障状态下的变电所停送电作业,本着急事急办、紧张有序的原则,为保障安全、简化审批程序,要求如下:(一) 总则(1) 变电所值班员在变电所内开关出现故障跳闸后,应立即向调度机台及工区值班区长汇报,并详细记录造成跳闸的故障类型、影响范围及动作时间。(2) 各单位出现故障跳闸后应立即组织对本单位设备进行排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向调度机台申请送电,申请送电人必须是当班电工,调度机台应详细记录申请人姓名,不排查就要求送电的一经查出,每次罚相关责任人200元。(3) 故障状态下各用电单位需在变电所停分支开关检修的现场办理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经当班调度员、机电安监员55、签批后,将申请交变电所方可办理停电工作票,需停总开关检修的,由运转工区负责办理停电申请手续,由调度室负责通知各影响单位。(二) 分故障类型相关停送电程序及要求如下(1) 漏电故障1) 各用电单位分支馈电掉电并报漏电故障,值班员应立即向调度机台汇报,由用电单位向调度机台或变电所询问掉电原因,用电单位应立即根据故障现象对本单位设备进行排查,处理完故障后,向调度机台申请送电,调度机台向变电所通报故障原因并要求恢复送电,接到机台通知后值班员方可送电。2) 总开关因漏电故障掉电,值班员必须将所有的分支断开,只将总开关合闸。该总开关控制系统中所有用电单位立即对所属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查无故障后向调度机台申请56、送电,调度机台向变电所通报故障原因并要求恢复送电,值班员接到通知后方可恢复申请单位的供电,值班员必须详细记录停送电时间及通知送电人姓名,否则对值班员罚款200元。3) 漏电故障允许连续送电三次,三次以后根据申请仍可送电,但仍出现漏电跳闸故障,故障不排除,经查确属用电单位原因造成的,每多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当班电工及带班队长罚款200元,调度室监督。4) 由变电所供出的各用电单位在连续三次出现漏电故障后,运转工区应立即派电工到变电所,否则罚值班区长200元。(2) 过负荷及短路故障1) 各用电单位开关出现过负荷故障后,必须查明过负荷原因,方可申请送电,并记录故障动作值,汇报调度机台,如遇特殊情况确57、需调整整定值启动设备的必须经机电科或当日机电专业留守领导批准后方可临时调整送电,正常后必须恢复原整定值。但一经查明为带载启动,野蛮操作造成的,每出现一次对有关负责人罚款300元。2) 因短路故障跳闸的开关,变电所立即向机台及工区值班区长汇报,并由机台通知机电科或当日机电专业留守领导,并立即记录故障动作值,必须经机电科或当日机电专业留守领导分析,并查明原因后方可送电,否则对有关负责人罚款300元。造成事故扩大的对有关负责人罚款500至1000元。一经查明为带载启动,野蛮操作造成的,每出现一次对有关负责人罚款300元。三、负荷变更的管理规定1、 大型安装工程(包括综采、综掘新安工作面,主运皮带机安58、装)依据机电科供电设计安装并由机电科向运转工区及安装单位出具定值整定通知单,由安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办理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经审批后通知运转工区施工。2、 各单位供电系统中依据生产需要进行的负荷增减,提前一天向机电科提交申请并附供电系统简图,由机电科分管供电工程师对存档的供电系统图进行修改并出具定值整定通知单,同时向运转工区下达供电负荷变更告知单(明确运转工区应知事项及应做的准备工作),无申请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对机电负责人罚款300元。3、 由于作业地点变更设备线路无需撤除但需长期停用的负荷,由用电单位办理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审批后,交运转工区,由运转工区依据批示执行。4、 长期停用线59、路需重新安排送电由用电单位办理停(送)电申请票审批后,交运转工区,由运转工区依据批示执行,用电单位发生变更的,附机电科供电负荷变更告知单。四、供电系统图的管理规定1、 变电所必须悬挂与现场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应依据负荷调整变化情况在负荷及接线发生变化后5日内进行重新修改,新图纸悬挂前必须在原图上进行修改,否则对技术员罚款200元。2、 各用电单位应在井下区队综合管理牌板悬挂处悬挂本单位总的供电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的修改由区队技术员负责,两个开关以上的配电点应在配电点上方悬挂配电点供电系统图,各地点的供电系统图应在负荷发生变化5日内进行修改,悬挂新图,新图悬挂前必须在原图上进行修60、改,否则每缺一处或修改不及时,对用电单位技术员罚款200元。3、 各单位供电系统无变化时,供电系统图必须每季度更换一次。4、 供电系统图应标明每台开关的型号、编号、整定值;负荷的名称、设备的编号、功率;电缆长度及电缆编号,图纸应采用标准图纸规格A4A1幅面,分配电点悬挂的供电系统图经机电科包片设备管理员及供电工程师签批,供电系统总图必须经机电科、机电副总、机电矿长、总工签批,供电系统总图必须交机电科存档一份,存档不及时罚款200元,现场悬挂图纸用的牌板必须与图纸幅面相适应。5、 供电系统图的绘制必须采用标准图纸幅面、标准的电气符号、标准标题栏,否则审批过程中发现图纸绘制不合格对区队技术员罚款161、00元。附:xxxxxxxx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附表四)。三、xxxxxxxx区队停(送)电工作票执行管理办法为确保区队内部停送电的安全性,今后凡是区队自己内部因检修停送电时一律在现场办理区队停(送)电工作票,由现场安监员或调度员签字并重点监督,没有现场区队停(送)电工作票或工作票审批签字不齐全,不得进行检修作业,否对检修工作负责人记一般“三违”一次。工作票批准与执行说明如下,望各单位认真执行。1、 填写人、批准人及工作票签发人资格填写人:检修工作负责人批准人:现场安监员或调度员工作票签发人:开关监护人员(由带班区队长指定)2、 区队停(送)电工作票填写时应一式两份,分项检修工作负责人与开62、关监护人各执一份,停送电时两人要相互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操作,否则对检修负责人罚款100元/次。3、 一份区队停(送)电工作票只在一次连续的停(送)电检修作业中生效,检修作业结束后,检修总负责人应将工作票收齐,每周一次上交机电科备查。4、 填写人、批准人及工作票签发人职责填写人应依据工作票内容详细填写作业类型、工作内容、影响范围、需停送的开关、工作起始时间及现场安全措施。批准人对工作票工作影响范围、工作时间及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核实,无误后签字批准并重点监督。开关监护人(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学习工作票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对照现场实际供电系统确认无误后签字。5、 停送电工作票办理完毕,检修63、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票要求执行停电、挂牌,开关监护人监护,方可开始检修工作。6、 停送电实行实名制挂牌:即在办理好工作票以后,停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将工作负责人本人的工作磁牌交看牌人,看牌人将停电负责人工作磁牌附在停电工作牌背面,在工作完成后看牌人核实工作负责人姓名摘牌后方可送电,并将工作负责人磁牌交还本人。7、 工作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执行专人逐项检查确认后并告知开关监护人,开关监护人检查工作票已收齐并核对确认工作已全部结束,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检修负责人摘牌、送电。附:xxxxxxxx区队停(送)电工作票(附表六)四、关于井上下架空线停送电作业的管理规定为规范我矿井上下架空线停送电的程序,确保64、安全用电,防止架空线误停、误送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参照执行。1、 各单位进行以下工作时必须将作业区段的架空线停电(一) 敷设架空线以上(或架空线以下作业人员离架空线不足500mm)的电缆、风筒。(二) 轨道大巷架空线以上(或架空线以下作业人员离架空线不足500mm)安装、检修架空线、风机、照明、声光信号装置等其他设施。(三) 冲刷、修复巷道。(四) 装卸物料站立位置可能触及架空线。(五) 运送液压支架等离架空线距离不足300mm超高物料。(六) 其他有可能触及架空线的工作。2、 架空线分区开关钥匙井上由运输工区维修班负责保管,井下由调车站调车工负责保管并进行分别编号。65、运输工区井下调车站及井上维修班应悬挂分区开关控制范围图,分区开关钥匙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各分区开关的设置及控制范围。并在分区开关钥匙保管地点建立钥匙使用记录,详细记录钥匙编号、钥匙使用人(签名)、使用单位、使用时间、许可人。3、 井上下架空线的停送电,必须填写架空线停送电申请票并经调度员及机电安监员审批,一张申请票只在一项工作中有效。无申请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电作业。4、 申请单位向运输工区维修班(调车站)递交申请后,由分区开关钥匙保管人指导停电并将分区开关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将钥匙交给申请停电单位的停送电操作人。停电后申请停电单位必须设专人看护分区开关,直至作业结束后方可撤离。5、 申请停电66、单位的停送电操作人必须由电工担任,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6、 工作结束,工作现场架空线必须恢复原样并经运输工区带班区长(机电区长)验收后方可送电。送电后,申请停电单位必须将钥匙按时归还运输工区。7、 架空线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验电必须由电工使用两支完好的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电笔或通过电机车的的照明及红灯信号不亮为准进行检验。8、 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各级管理人员监督。9、 运输工区需停架空线时也必须执行本规定。10、 需到变电所停架空线电源时,严格执行xxxxxxxx关于变电所办理停(送)电的规定。附:架空线停送电申请票(附表五)五、无人值守移动变电67、站管理规定为规范我矿无人值守移动变电站的管理及停送电工作程序,经2007年8月13日矿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一、无人值守移动变电站管理归属1、综采、综掘、皮带等单位单独使用的无人值守移动变电站,由各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管理。2、服务于多家单位的无人值守移动变电站的高压电缆及移动变电站原则上由运转工区负责管理(特殊情况机电科指定具体单位负责);移变低压端的出线电缆由使用单位管理。3、其余用途的移动变电站由以机电科通知为准。二、应配备的安全设施1、安装铁制栅栏、安门、上锁,保证人员在栅栏外无法操作高低压设备。栅栏高度不低于1.4米,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漆。由使用单位当班电工负责68、保管栅栏钥匙和巡回检查,钥匙要进行交接班(综采移动变电列车由于有集控司机值守不在此列)。2、移动变电站必须有足量的灭火砂(0.2立方米以上)及消防栓、消防桶、消防砂。3、无人值守移动变电站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即“*移动变电站”并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牌、“高压危险”牌。4、无人值守移动变电站必须现场由管理单位悬挂移动变电站操作规程、供电系统图,任何人在移动变电站操作或检修必须严格执行该规程。三、停送电作业要求及日常管理1、各移变管理单位必须明确移变高低压设备包机人,移动变电站的高压开关,变压器本体,低压开关均应上包机牌及完好牌。2、各移变管理单位必须每天对移变高低压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性能及完好69、检查,负责维修保养,并在现场备有日常检查记录。3、各移变处由管理单位配备工具箱并备有高压验电笔、接地线、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用具。4、各管理单位对管辖的移动变电站必须按检漏试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按钮试验及远方检漏试验,并在现场备有试验记录。5、移动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各使用或管理单位的专职电工操作;服务于多单位的移动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由机电科指定就近的使用单位电工或专职配电工操作(运转工区检修或检漏试验时由运转工区电工负责);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本质安全管理)的规定。6、服务于多家单位的移动变电站的钥匙由机电科指定的使用单位电工(钥匙要进行交接班70、)及运转工区各保管一把。7、凡在服务于多家单位的移动变电站进行停送电作业的必须按xxxxxxxx关于变电所办理停(送)电的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及相关工作。8、凡需在服务于多家单位的移动变电站进行停电的,由各停电申请单位工作负责人派人监护开关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9、机电科指定的移变停送电操作单位只有接到申请停电单位审批合格的停(送)电申请票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停电作业结束需送电时,由停电申请单位工作负责人负责摘牌、撤岗后方可送电,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借用他人工作时间进行交叉作业。10、服务于多家单位的移动变电站故障状态下的停送电,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xxxxxxxx关于变电所办理停(送)电的71、规定执行。11、运转工区管理的移变停电检修需停电操作时,由运转工区办理停(送)电申请票。运转管理的移动变电站内的电缆的拆接由运转工区负责,其他单位需在移动变电站内拆接电源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停(送)电申请票,交运转工区,由运转工区施工;工作期间运转工区及停电申请单位必须同时派人监护开关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停电作业结束需送电时,由停电申请单位及运转工区工作负责人负责摘牌、撤岗后方可送电。12、以上各项规定望严格遵照执行,凡有违反对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各级管理人员监督。 XX矿业 机电管理制度 三、提升运输类一、xxxxxxxx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72、,加强对矿井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运输事故的目的,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望矿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的相关条文,以及鲁西煤安监分局2005第14文件、公司2006第21号文件等的相关要求。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下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各类临时斜巷轨道运输和部分平巷运输。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区队“轨道运输73、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第四条 矿机电矿长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斜巷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分别对斜巷运输负领导和技术责任。第五条 机电科设一名副科长专门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的管理工作,对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 安监科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运输安监员,负责矿井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第七条 运输工区、皮带工区的区长和采掘区队的副主管兼职提升运输副区队长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八条 机电科分管运输副科长的管理职责范围:1、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运输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矿、科、区队、班组、个人的职责范围,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74、运输系统运输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2、建立矿井运输方面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分别装订成册,每年年底修订完善后,下发有关区队、上报公司。4、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记录与考核。5、负责对全矿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设备、设施、信号、车辆完好状态、措施落实、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与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6、负责组织对全矿斜巷提升运输系统各方面运行前的验收工作,符合“运行标准”的发给运行许可证,并建立台帐。7、负责斜巷的防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和安装指导工作。第三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运送四75、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在列车两端和两侧必须悬挂发光或反光红色标志。无措施运送或停滞后未悬挂标志,记运输当事人“一般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十条 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两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峒、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护维修制度落实。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两落实”,否则不准提升,对做不到单位,每一项罚单位200元,罚分管副区长100元,并限期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十一条 绞车司机要做到“六不开”76、,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磨损断丝超限、缠绕排列不整齐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开;无运行许可证不开。处理车辆掉道时,人员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操作,现场人员严禁站在不安全地点,要做到自保、联保、互保、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用机车和机械牵引复道。对做不到“六不开”要求之一的,记绞车司机严重“三违”,并责令现场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十二条 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77、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对做不到“六不挂”要求之一的记把钩工严重“三违”, 并责令现场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十三条 斜巷运输严禁登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到达终点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的警示牌,并安设声光报警装置。斜巷运输严禁登钩,行车时严禁行人,绳道内禁止有人,违反者记严重“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十四条 绞车走钩时禁止在绞车峒室休息和工作,违反者记严重“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十五条 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78、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1、 运送“四超”车辆时,每钩只准挂一车。专用车辆必须完好标准。2、 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明确: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的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四超” 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四超” 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道及各甩道设置警戒。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停止运送。并对单位一次罚款500元;对单位主管罚款1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第四章 斜巷巷道、车场、峒室第十六条 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运输量不大,保证行车不行人的不受此限。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第十七条 79、主要运输巷、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第十八条 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得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轨道道渣面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不低于0.8米(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米)以上的人行道。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低于0.3米(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米)。2、 已有巷道人行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峒,两个躲避峒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米。躲避峒的宽、深、高均不得小于1.8米,躲避峒内严禁堆积物料。3、 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渣面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米以上人行道。第十九条 车场宽度满足80、以下要求: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米。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行人侧距离不得小于0.8米,另一侧不得小于0.3米。车场高度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第二十条 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车道的轨道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米。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米。第二十一条 斜巷轨道上山施工倒拉绞车和平巷对拉绞车,必须开凿绞车和设备峒室或在5米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米以上以满足运输要求。倒拉绞车前方815米处必须支设护身柱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第二十二81、条 机轨合一巷道,轨道与设备相互之间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第22条规定: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米;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米。在溜子或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设备峒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第二十三条 主要斜巷必须设计有正规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及两侧的枕木。 第二十四条 采掘运输小上下山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以上。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第二十五条 跟迎头运输的电瓶车,车场距82、扒装机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电瓶车不准进入车场以里作业。第二十六条 上车场不得形成负坡,以免车辆自溜下滑。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第二十七条 各上、下车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车场范围内不得安放设备或其它物料。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现场检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五章 绞 车第二十八条 绞车必须安装在专用的峒室内,绞车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小于0.5米,检修侧设备外缘与峒室间距不小于1米。 峒室定位要满足绞车、电器设备摆放,维修和便于操作等要求。83、巷道支护和通风要良好。第二十九条 绞车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时,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误差不得大于50毫米。第三十条 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其设备外缘距轨道外侧不小于0.5米,钢丝绳不磨帮、棚腿、顶等否则必须设有抗轮或压轮。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所规定的要求一处达不到的,每处罚单位分管副区长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三十一条 井下运输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如现场需要使用对拉绞车,必须有专门设计和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无措施和设计私自安装使用斜巷对拉绞车的,每台绞车罚责任单位200元,单位分管副区长100元,并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安检员、各级管理人员监督。限期撤84、除。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三十二条 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其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迎头应装平式倒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规程”规定,禁止用小滑板代替。倒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必须有固定和强度设计计算。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绞车前方(815米)必须安设两道护身柱,能够保障绞车司机人身安全。未按要求安设护身柱的,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单位主管100元,并限期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三十三条 绞车操作手把必须配有定位闭锁装置,零部件齐全,定位闭锁可靠不失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安检员、各级管理人员监督85、。第三十四条 服务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绞车基础必须用地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的设计必须符合生产厂家的要求。绞车底盘应高出周围地平100150毫米。用地锚固定时,只能在岩石地板中采用,锚杆深度不小于1.6米,直径不小于20mm,锚杆数量应符合厂家设计数量。固定绞车底座的地锚螺丝的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和螺母,并最少露出13丝。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安检员、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三十五条 临时绞车可打地锚或使用四压两戗固定。打四压两戗时,戗柱与顶板夹角应为6575,柱顶应打在柱窝内并不准加楔,要固定牢靠。严禁使用金属支柱。选用木柱直径不小于0.186、8米。第三十六条 小绞车底梁可用18#槽钢或200x200x1500毫米方木,地脚螺丝和垫圈符合绞车地脚孔要求。第六章 信号装置第三十七条 信号要声光兼备,并具备语言对讲和打点显示记忆功能;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布置整齐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硐室内;线路吊挂整齐美观。发现一处失爆,罚责任单位1000元,记包机人严重“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三十九条 斜巷上车场和绞车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下车场及中部各甩车场信号必须经上车场把钩工转发,不得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绞车司机处的信号不能向各把钩点发出。信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点数发出。一处达不到要求,罚单位200元,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87、。安检员、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七章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第四十条 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容绳要求。第四十一条 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也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蹬或带鸡嘴的保险钩头。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停止提运,现场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四十一条 钢丝绳钩头插接必须有护绳环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20倍。钩头、马蹬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停止提运,现场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四十二条 斜巷提升一律使用保险绳,绞车使用的18毫米(新国标含88、18毫米)钢丝绳使用的保险绳绳径必须同主绳同径,绞车使用的18毫米以上钢丝绳的保险绳不得低于18.毫米。保险绳一端与主绳相连,连接不少于3个绳卡,绳卡的间距为钢丝绳径的六倍(或直接用相应强度的卸扣连接在主绳环上)。另一端必须有护绳环并且进行插接,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连接器上。提升超长物件的保险绳要专门制作。未挂保险绳提运的记把钩工严重“三违”,并停止提运,立即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四十三条 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并且至少每两年试验一次。擅自使用未经试验的钢丝绳,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0元。各级管理人员监督89、。第八章 斜巷安全设施第四十四条 轨道运输斜巷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并坚持使用和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凡新设计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未按要求定期试验和检查或试验、检查未做记录的记包机人“一般三违”。 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四十五条 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安装。超速挡车栏的安装必须根据机电科的设计进行用材料类型。第四十六条 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作灵活,挡车可靠。统一要求使用与绞车闭锁的电动或气动的常防式防护装置,即正常状态时为常闭,只有当车辆运行90、到一定位置时方可打开,车辆过去后应落下。防护装置的捕车应设计为钢丝绳等柔性装置,防止对车辆造成大的损伤。第四十七条 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车场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在上车场距变坡点以上11.5米平巷处,设一道常防式阻车器, 在变坡点下方 1列车长度加3米的斜巷地点,安设一道远控安全门或阻车器。由把钩工在把钩硐室通过操作钢丝绳、滑轮、杠杆等机构实现远控操作。安全门正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安全门或阻车器应与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当两道阻车器或安全门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语音系统发出“禁止行人”的报警。第四十八条 斜巷中间应根据斜巷91、长度、倾角等情况,安设若干道跑车防护装置,以确保能够有效阻止住运行中断绳、连接装置断裂、脱钩、绞车失控等下滑的车辆。超速吊梁(挡车栏),其打杆距吊梁(挡车栏)的距离为:斜巷坡度12度以上时为2530米;12度以下时为2025米。斜巷内跑车防护装置每100米设一组。斜巷跑车冲击力及挡车兜规格(提升两辆矿车或总重不超过4.8吨)巷道角度1520283434以上度数冲击力425.435573.128799.95960.12另行计算KN绳套规格222224228232(619-1670Mpa)(根数直径)第四十九条 斜巷下车场起坡点以上1020米和各甩车场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式远控安全门(安全门老虎92、套采用钢丝绳制作时,钢丝绳绳径最低为22毫米的钢丝绳)。安全门正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阻车器或安全门应与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第五十条 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两道安全门(安全门老虎套采用钢丝绳制作时,钢丝绳绳径最低为22毫米的钢丝绳),第一道距扒装机尾不超过10米,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3米。两门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第五十一条 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以上1020米安设第一道常闭安全门,距扒装机尾不超过10米安设第二道常闭安全门,此门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第五十二条 斜巷下车场各甩车场道口常闭式挡车器要实现远控,由把钩工在把钩硐室93、内实现远控操作。下山掘进时常闭式挡车器要有专人操作。第五十三条 在同一斜巷内采用分段提升时,中间绞车以上815米处距轨道大于0.5米处设一对保安木柱,木柱直径不少于180毫米,支护要牢固。第五十四条 各车场还应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300元,并立即进行整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九章 轨道质量第五十五条 轨道敷设必须符合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合格品以上;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要用异形夹板联接。第五十六条 主要运输94、巷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毫米,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毫米。2、 直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毫米。3、 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毫米,下偏差为-2毫米。4、 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5、 轨枕的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间距1米,间距偏差不超过50毫米。6、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7、 上下变坡点必须使用整体弯道。第五十七条 道岔必须按标准铺设。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其质量应符合完好标准要求。第五十八条 绞车斜巷应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安设若干道托绳滚,具体要求以钢丝绳不磨底板为准95、。安装间距不大于20米,变坡点处安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毫米,宽度200250毫米,轴径不小于40毫米;地滚安装要平整、固定牢靠、转动灵活。磨损深度超过10毫米或余厚小于2毫米时,必须更换。第五十九条 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第六十条 甩车场或下车场侧帮要安装立滚,甩车场道芯要装导向轮和地滚,数量以不磨绳为准。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罚单位200元,责任人50元。达标、技术、机电、安监监督。第十章 制度和人员第六十一条 矿井在主运大巷起点及采区运输起点要分别悬挂负责区域的运输系统图,系统图的编绘由各区队技术员负责,并上报至技术科分管运输96、技术人员一份,以便集中绘制全矿运输系统图。第六十二条 新设计的采掘运输巷道,必须综合考虑运输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要求,建立施工前的设计会审和安装前、安装后的验收制度,以及运行许可证的发放制度。第六十三条 绞车管理五项制度:1、 安装“审批制”(一) 滚筒直径1.2米以下的绞车,其安装、使用必须按本制度执行。(不包括回柱绞车)。(二) 绞车安装前必须填报审批单交技术科,其内容包括:绞车的规格型号、使用地点、计划安装时间、预计使用时间等。(三) 使用单位持技术科签批的附有平面布置图,巷道坡度图、绞车基础图及有关设计计算的资料和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经分管副总或机电矿长签字后,方可到机电科办理设备领用及安97、装手续。审批单一式三份,技术、机电、安监各一份。机电科根据技术科提供的资料选型绞车、绞车用钢丝绳等。2、 安装“验收制”(一) 绞车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至少提前一天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交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技术、安监、调度、安装使用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绞车整个提升系统安装质量进行验收。(二) 绞车的安装验收内容包括:a、审批单内容。b、车场是否合格。c、绞车完好状态。d、钢丝绳选型。e、安全设施是否齐全。f信号系统、轨道等是否合格。 (三) 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签字后相关科室存档,机电科在8小时内发给运行许可证。运行许可证统一订制,做到一车一证,使用单位负责保管。其内容包括:绞车编98、号、型号、斜巷长度、坡度、钢丝绳型号、挂矿车数、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维修负责人、验收时间、发证单位等。3、 借用“申请制”使用非本单位的绞车必须办理借用申请手续,经绞车所属单位的负责人批准后,持批准的申请单方可按规定使用该绞车。 4、 钢丝绳“周检制”提升钢丝绳、保险绳及连接装置实行“周检制”,建立检查记录簿,月底将检查记录上报技术科。5、 设备“定期维修制”建立设备定期维修制度,定期对绞车、安全设施、信号设施、轨道等全面检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检查维修记录簿,月底上报。不按时上报检查维修记录簿罚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机电科监督执行。第六十四条 发证前由机电科、安监科、调度、施工单99、位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设计要求对巷道、设备、设施、管线、轨道等全面进行检查验收。各区队和机电科要建立管理台帐,注明时间、地点、单位、设备、设施、验收人签字等内容,做到范围明责任清。第六十五条 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其安全设施和信号保护等进行检查、维护和调试,并现场悬挂填有使用单位和包机人的责任牌。无检修检查记录、无 包机牌记包机人一般“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六十六条 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道标志牌,注明斜坡长度 、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无斜巷道标志牌不准提运,否则记责任人一般“三100、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六十七条 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其中:绞车司机一人、上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一人、下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一人。挂两辆车以上时不得少于4人,其中:绞车司机一人、上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二人、下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一人。否则记责任人一般“三违”。并追究带班区长违章指挥。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六十八条 绞车司机和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上岗牌注明姓名、年龄、工种、编号、培训时间等。第六十九条 绞车司机不得同时身兼二职,既开车又打点或把钩。否则记责任人一般“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七十条 严禁使用电瓶车在斜巷上车场顶车走钩,严禁101、用小绞车向斜巷中牵引车;车辆在斜巷中掉道禁止用绞车牵引拿道,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否则记责任人一般“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第七十一条 运送物料的规定按照矿装封车管理规定执行。二、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1、 装封车的一般要求 (一) 装车前,装车人员要对所用车辆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完好的车辆装车。(二) 所装物料要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洒(散、脱落)落。(三) 所装设备、物料不得超出车辆外型尺寸(大型综机设备、特殊材料等除外)。(四) 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保证重心适中,对称平衡,不偏斜,不偏重,不移动、不窜动、不滑落。(五) 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与所用车型相符,矿车皮最大装载量不得超过1.8T102、,小花车不得超过1T,大平板车不得超过25T(井下转运设备),大平板车地面装运设备总重量(含平板车)不得超过18T(副井宽罐提升限定)。(六) 所装设备、物料车必须封车牢固,平板车、花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封车位置要合理。除支架车外,用螺丝封车的超高设备也必须用一道封车绳封车(防止运输途中设备晃动大,刮碰管线)。使用封车螺栓封车时,封车螺栓规格不小于M20mm(重型设备封车所用的螺栓要经过强度计算,其强度要大于设备重量产生剪切力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冲击力,并有2倍以上的安全系数),并加配套的夹板,封车固定点不少于4个。螺帽上紧后,螺栓要外露3丝以上。(七) 使用铁丝封车时,在缠绕封紧后铁丝的外端要朝103、向矿车,花车、平板车的里侧,以防铁丝的尖端划伤人体。凡有一根铁丝朝外的,罚封车人20元。如采用钢丝绳封车时,钢丝绳的外端以及缠绕棒的固定铁丝照此执行。由运输工区、调度员监督。(八) 装车物品种类规格要一致,严禁混装(小型材料允许用矿车混装)。(九) 雷管、火药等爆破材料的装车和运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火工品管理规定。(十) 严禁使用麻绳、新钢丝绳等本规定未提到的索具封车(专用索具、葫芦或措施规定的除外)。2、 U型矿车或矿车的装车规定 (一) 凡易散、落的物料,矸石、煤、小型零配件、混合料等一律用U型矿车或矿车装车。装车高度不能超过矿车上沿100mm;不易散落的如轨枕、金属网等装104、车时可以斜装,但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二) 正常的风门不准用U型矿车装车(小风门除外),要使用风门专用车。(三) 各井下区队卸料时必须卸干净,不准留车底。运输工区要加强车皮清理,车底厚度超过100mm,视为不合格车皮,各有关区队不准使用。各工区拌料时要清好车皮,不准使用有车底、杂物的车皮拌料。否则,对责任单位按50元/车罚款。(四) 用U型矿车装小型电器设备时,用木道板等把设备固定在矿车皮中间,防止运输途中设备移位损坏设备或矿车偏重造成掉道。(五) 严禁在U型矿车上沿加横木装运长物料,防止重心失衡造成掉道翻车(极易翻车)。(六) 用一侧开门U型矿车运送物料时,必须闭锁可靠,封闭严实105、,防止物料散落。3、 花车的装、封车规定 (一) 超长物料一律用花车装车,装车最大长度不得超过4.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辆宽度(包括封车绳、封车葫芦等的宽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300mm。(二) 装超长物料时,物料的重心点必须与车辆中心点吻合,两头不准压住插销,要留够提拔插销的间隙。(三) 花车原则上使用专用封车链子封车。如装料较少及确实不宜采用专用封车链子封车的,可使用旧钢丝绳封车,封车绳直径不小于12.5mm,封车绳不小于2道(打结、断股、散股、有硬伤的钢丝绳不准使用)。封车链或封车绳要涨紧,封车要牢固,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窜动。封车棍要用铁丝固定牢固,防止突然脱落伤人。(四) 不准在花车上106、口加横垫方式装运物料(特殊情况要有专项运输措施方可装运)。4、 平板车装封车规定 (一) 凡不能使用U型矿车、花车装车的设备、物料一律用平板车装车。(二) 凡不超长、不超宽的设备,装车时不得超过平板车的长度和宽度。最大装车高度不得超过2.2米,宽度不得超过1.45米,长度不得超过4.5米。对于不能拆解,但高度超过要求的,可用专用斜撑平板车装车,以降低高度。斜撑平板车的斜撑要焊接牢固可靠,其强度要大于设备重量产生的载荷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冲击力,并有2倍以上的安全系数。无特殊情况装车设备不准压住车辆两头插销孔。凡超长、超宽设备、不能碰撞贵重设备、精密设备要加可靠的防碰撞保护(由使用单位制定专项措施)107、,防止运输途中损坏设备。(三) 装车时,要找好设备重量、宽度、高度的中心线及重心,严禁偏载。设备超过规定重量、高度、宽度、长度的,要拆解装车,符合规定(不能拆解的除外)。(四) 所有装车设备必须封车牢固,易滑动不易固定的要加旧道木、背板及旧皮带等垫到设备下面,防止滑动。封车绳不小于12.5mm,打结、散股有死弯、有硬伤、断股、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钢丝绳不准使用。使用破股粗钢丝绳封车(因钢丝粗、封车不紧)要退火后方可使用。每辆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不论设备长短)。封车位置要合理,封车棍要固定牢固,封车棍不得超过设备的规定高度、宽度,封车棍要封平,严禁一头高一头低,给运输带来因难。封车后,封车绳要拉紧108、,封车螺栓要用配套螺帽背实,封车绳和封车螺栓不得松动。(五) 撤面设备,尤其是支架,必须用水冲洗干净,防止设备上有煤泥,运输途中造成设备松动,封车不牢,导致运输事故。5、 材料车的标注:(一) 凡装材料车、设备车(包括矿车、花车、平板车)和喷浆料车、水泥车要用粉笔在车辆的明显部位(矿车及花车的两侧,平板车的显著部位)写明使用单位、日期。凡不进行标注的,运输工区不得打下井,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自负。 (二) 上井材料车、设备车与上述同样要求。(三) 采煤工区的大型设备(支架、煤机、移动变电站)不作要求。(四) 如发现涂改日期时,每一辆车罚责任单位100元。调度室监督。6、 下井材料车、设备车三天109、内必须卸车并且必须将物料卸车后必须将所使用的封车绳、铁丝等全部去除。,如超过三天每辆车罚使用单位100元。升井后的材料车、设备车使用单位两天不卸车,每辆车罚使用单位100元。调度室监督。7、 井下调度员每班要对易闲置车辆(在井下同一地点存放超过5天以上)的巷道进行检查,发现闲置车辆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对相关单位每辆车罚款50元。各区队严禁将废旧材料或装有备用、升井材料的车辆放入轨道大巷,以免影响机车安全运行及车辆调配,确需放置时必须征得调度室和运输调车站的同意,否则对放置单位责任人和放置单位带班区队长记三违一次,如各级管理人员、小分队员发现有闲置车辆而调度员未发现的,每辆车罚当班调度员110、20元。各级管理人员、小分队员监督。8、 过程控制 (一) 各单位交给运输工区的待运设备、物料车(地面、井下),运输工区要仔细检查装车、封车情况,对装车、封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运输,并及时汇报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通知装车单位处理,对装车单位每车罚款200元,影响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凡运输工区把装车、封车不合格车辆运到自己管辖范围内,每车罚负责运输该车的责任人200元。(二) 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负责,有关责任人员要对所运车辆的装车、封车进行详细检查,查出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处理,严禁把装、封车不合格车辆及不完好车辆交给运输单位。(三) 凡上、下井支架车、超高、超宽以及不能碰撞设备车一律用井111、口的稳车装罐、牵引出罐。因操作不当把设备碰移位,封车绳撞断的,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如撞坏设备,按设备价值,严肃处理。(四) 对变压器、电缆、以及开关等设备要进行防撞保护封车,不进行防撞保护封车的,每车视其设备价值罚责任单位2005000元。(五) 设备车用螺丝封车的,运输途中发现螺丝松动,按照每条螺丝罚款50元累计处罚该管理范围区域的负责运输该车的责任人。三、关于副井提升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副井提升特殊设备、物料工作的安全运行,缩短占有提升时间,保证副井提升的安全运行,根据副井提升的运行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一、副井提放“四超”设备、物料的管理规定1、 凡长、宽、高、重均不超112、过以下规定的设备、物料一律直接填罐装车提放。设备、物料的“四超”规定:(一) 超长:长度超过4500mm的;(二) 超宽:宽度超过轨道外缘440mm的;(三) 超高:高度超过轨面2300mm的;(四) 超重:封车后总重量超过10吨的(包括车辆重量)。2、 运输工区、运转工区提放重量未达到第一条中“超重”规定的特殊设备、物料在罐笼内提升时,必须严格按副井装车填罐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在车辆上标明重物的重量及使用单位名称,否则按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3、 凡超过上述规定的特殊设备、物料从副井提升系统运输时,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申请报矿调度室批准,由矿调度室召集使用单113、位、机电科、运转工区制定方案、措施,批准后方可实施。4、 所有未按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直接将“四超”车辆推至井口装车的,对该设备、物料所属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按每车次200元进行罚款。二、副井装车填罐管理规定1、 运输工区要加强上下井口的调车管理,保证正常提升的车皮周转,上下井口信号工必须及时联系根据上下井口存车情况合理装车填罐,装车填罐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正常装车下井口装四辆重车,上井口装四车空车或不低于四辆空车重量的空车与料车混合配装。(二) 上井口空车或料车数量不足且下井口存重车数量较多影响车皮周转时,下井口可装四车重车,上井口装两辆空车,绞车可采用第一次加速至5m/s后再加至全速114、的方法进行操作。(三) 上井口装四车料车时,下井口应至少配装两车重车,若下井口重车数量不足生产急需用料,上井口只允许装两料车或两料车加两空车。(四) 在单钩提升人员少于15人时,人员异侧上下井口填重车(或料车)的数量不准超过2辆(可装两重车加两空车或四空车)。(五) 上下井口在提升重车(或料车)时应保证所有重车(或料车)同层装车,严禁同层罐笼一头重车一头轻车。(六) 当提放单件重量超过6.3吨(不包括平板车重量)的大件时,对侧应配装至少两车料车配重,保证两罐提升重量差不超过7吨,且信号工应及时通知绞车房,绞车可采用第一次加速至5m/s后再加至全速的方法进行操作,提升液压支架等大件时按相关技术措115、施执行。(七) 各单位需入井或升井的超过6吨的大件在运至井口时必须标明重量。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对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各级管理人员监督。2、 每一钩的装车情况运输工区上下井口信号工应及时联系互相告知,遇第一条中所列的特殊提升情况时,由运输工区上井口信号工负责通知副井提升机司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3、 运转工区副井提升机司机应通过监控画面及时观察上下井口的装车情况,怀疑有问题的及时向上井口询问,确认装车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提升,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四、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切实保证人员及时上、下,特制订本规定,具体内容通知如下:1、 装置运行期间,严禁任何116、人员在行人斜巷行走或做其它工作。2、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在规定候车区域等候,按上、下乘人道,分道上、下乘坐,不得在绳下穿越。3、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戏、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4、 上、下架空乘人装置时,在规定地点上、下,要站稳、站牢,不得随意摆动吊椅。乘坐时,双手抱杆,脚蹬踏杆,不得用手触摸钢丝绳的托轮,以防出现事故,不得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5、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且必须顺着前进方向,沿途严禁碰两帮、地板 、钢丝绳等,携带工具及其它物品不得超过20kg。6、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携带的工具等必须装袋或系牢,防止中途掉下,发生危险。7、 117、在乘坐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途中,乘坐人员不得随意下车,因故临时停车时,所有乘坐人员不得下车,须在吊椅上等候(特殊情况除外)。8、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视前方,途中不得打盹睡觉,当快到下车地点时,要做好下车准备,下车后,严禁触动过乘保护开关。9、 所有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爱护乘人设施,如有损坏者,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10、 如发现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一律按一般“三违”论处。五、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周检保养制度1、 绳索运人钢丝绳必须坚持每周定时检查一次,重点对断丝、磨损、接头、径缩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2、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涂油。3、 钢丝绳在使用118、过程中,若出现脱槽等事故时,必须对处理后的钢丝绳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4、 钢丝绳在检查过程中,对于损坏、断丝、径缩等部位应停车仔细检查。5、 钢丝绳在使用后期若发现有较多的断丝或锈蚀严重,径缩伸长严重等缺陷,接近更换时,每周必须相应地增加检查次数。6、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若不符合规程之规定,必须向领导汇报,并组织进行更换,对使用中的钢丝绳严禁出现漏检。7、 检查后及时填写好检查记录。附表一xxxxxxxx设备日检修记录表 2009年 月 日检修设备(五小电器)编号检修部位、内容及消除的隐患技术测量值备注检修责任人 签字12345单位设备在籍 台;日检可停电检修设备 台;本日全面检 台;119、外观检 台。 检修负责人: 带班区队长: 当班安监员: 检修时间: 时 分 时 分注:1.本表标准格式为A4幅面横式,每周一集中上报机电科。2.运转工区、皮带工区、机厂、运输工区以机台或系统为单位建立记录附表二xxxxxxxx设备月停产检修记录表 2009年 月 日检修设备(五小电器)编号检修部位、内容及消除的隐患测量技术值主要更换零部件检修责任人 签字12345月检项目完成情况本月计划共计 项,完成 项 月检项目未完成原因单位设备在籍 台;本月全面检 台;外观检 台;检修率 台。 检修负责人: 带班区队长: 当班安监员: 机电专盯人员: 本表标准格式为A4幅面横式,月间后次日上报机电科。附表120、三检漏保护装置维护、检修、调试记录安装地点名称型号编号检试日期欧姆表指示值试验情况运行试验情况今日动作次数及原因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检查人附表四xxxxxxxx变电所停(送)电申请票 计划停送电 故障处理停送电 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申请作业类型停电检修 长期停电 长期停电恢复送电新安装送电 拆除或更换电源电缆 其它申请作业内容 影响 范围单位 名称施工 地点影响单位 负责人签字需停送的开关设备编号 系统编号 申请停电 起始时间自200 年 月 日 时 分起(停电)申请恢复 送电时间至200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送电)需采取的 安全措施 审批意见 计划工作审批栏运转工区: 机电副总: 机 电121、 科: 机电矿长: 调 度 室: 总 工: 安 监 科: 生产矿长: 通 防 科: 本表审批后报运转、机电、调度、安监、通防、受影响单位各一份故障状态应急处理井下审批栏值班调度: 当班机电安监员: 附表五xxxxxxxx架空线停(送)电申请票 计划停送电 故障处理停送电 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申请作业内容 需停分区开关编号影响范围申请停电 起始时间自200 年 月 日 时 分起(停电)申请恢复送电时间至200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送电)需采取的安全措施 审批意见 停电工作审批栏值班调度: 当班机电安监员: 备 注附表六xxxxxxxx区队停(送)电工作票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地点作业类型停电检修 长期停电恢复送电新安装送电 拆除或更换电源电缆 其它作业内容 影响范围需停送的开关名称 编号 申请起始时间自200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月 日 时 分结束安全措施批准人现场安监员或调度员: 工作开始确认工作票签发人(看牌人)工作监护人工作结束确认施工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看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