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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项目机电运输及设备检修、事故处置管理制度(285页)
矿业项目机电运输及设备检修、事故处置管理制度(28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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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40830 2023-12-15 285页 748.58KB
1、矿业项目机电运输及设备检修、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机电部分管理制度-1-机电例会制度- 6 -机电班前会制度- 7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8 -井下设备管理办法- 12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4 -配件管理制度- 15 -供电安全制度- 16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20 -机电特殊工种管理培训制度- 22 -机电设备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23 -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26 -机电管理处罚及奖励制度- 28 -职工培训制度- 36 -设备预防性检修制度- 37 -设备定期检修制2、度- 39 -机电设备点检制管理制度- 40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48 -设备包机制度- 51 -物资领用与回收管理制度- 52 -设备检查试验制度- 61 -电气试验制度- 63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64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66 -设备及大型部件搬运制度- 67 -交接班制度- 68 -地面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69 -压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 70 -主排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 71 -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72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73 -矿灯房交接班制度- 74 -主扇司机交接班制度- 75 -安全活动制度- 76 -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 78 -地面建筑施工用电管理制度-3、 82 -矿井供排水管理制度- 91 -停送电制度- 93 -“两票”管理制度- 97 -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98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1 -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05 -电缆管理制度- 107 -机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08 -油脂管理制度- 109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10 -矿灯管理制度- 111 -专用工具管理制度- 113 -高低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114 -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 115 -“三违”考核制度- 120 -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21 -井下供电三大保护使用管理制度- 122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25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4、度- 126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27 -井下配电工巡回检查制度- 128 -保护接地安全制度- 129 -低压电网短路保护制度- 131 -接地保护安装使用制度- 132 -电源电压使用制度- 134 -井上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36 -井下照明与通讯规定- 138 -设备更新、报废管理制度- 139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40 -通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43 -通信联络系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48 -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制度- 149 -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150 -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 154 -检查、点评、考核制度- 154 -机电、运输安全质量5、标准化管理制度- 156 -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157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158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160 -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161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162 -备件管理制度- 163 -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 164 -远方漏电试验安全技术管理办法- 165 -接地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制度- 167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 168 -过流短路保护的校验和管理制度- 169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70 -设备修理入库制度- 171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72 -机电记录管理制度- 174 -设备定期润滑制度- 176 -锅炉房事故分析制度6、- 177 -锅炉房奖罚制度- 178 -锅炉定期检查制度- 179 -空压机巡回检查制度- 180 -主扇风机巡回检查制度- 181 -主扇风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82 -空压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83 -主井绞车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84 -地面变电所定期检修试验制度- 185 -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 186 -主排水泵定期检修制度- 187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88 -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89 -井下电气设备定期实验制度- 190 -煤安标志管理制度- 191 -机电科(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192 -机电科考勤制度- 193 -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7、194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199 -运输部分管理制度-201-运输队安全管理制度- 202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05 -照明、信号、通讯等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06 -矿车管理制度- 207 -矿车连接装置管理制度- 209 -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210 -绞车运输管理制度- 211 -小绞车管理制度- 212 -矿井运输技术管理制度- 213 -现场交接班制度- 215 -轨道线路、设施巡回检查制度- 217 -运输设备点检制度- 220 -运输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25 -阻燃胶带检验制度- 226 -运输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227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2288、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229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231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232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234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35 -提升运输技术管理制度- 236 -设备、设施点检管理制度- 238 -轨道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241 -各种会议制度- 242 -运输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制度- 244 -提升绞车定期检修保养、试验制度- 251 -主提升绞车巡回检查制度- 252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 253 -绞车设备包机制度- 254 -矿车运输设备包机制度- 255 -胶轮车辅助运输管理- 255 -机电例会制度为加强本矿机电管理工作,提高机电管9、理水平,每月按照实际情况在每月下旬定日定时由机电科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机电例会。机电例会参会人员: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全体人员、机运工区及各队组电工、包机组长、地面10kV变电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机电科做好记录并出会议纪要,由机电副矿长签发执行。第一条 会议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方面的有关精神。2、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的机电检修标准和技术规范。3、通报本月机电设备运行和机电管理考核情况,落实下月机电重点工作。4、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机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各单位对上个月机电工作做一小结,汇报下个月机电工作计划,提出需要矿协调解决的问题。6、对下月机电工作安排以及机电工作存10、在的问题,必要时在机电例会上讨论解决问题方案。第二条 会议要求:1、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机电例会汇报材料上报机电科,上报材料必须由机电科审核。2、各有关单位机电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3、所有与会人员必须签到,不参加者须注明原因,会议过程要有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会后由机电科出会议纪要,经机电副矿长签发后下发各单位执行。4、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需提前半天向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机电班前会制度1、当班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3分。2、班前会期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不得11、随意进出走动,手机必须调至振动或关机,每违反一项扣分。3、科领导必须认真总结上班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工作中不胜任的人员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决定,并布置好当班各工种的工作。4、科领导在班前会布置的工作,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当班不能落实的要及时汇报,并说明原因。5、对当班领导提出的批评和处理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必须暂时保留,会后再交换,不得在班前会与领导争吵或顶撞,否则扣24分。6、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班前会会议记录及值班记录。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总 则为了加强四通煤业机电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做到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根据上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12、结合矿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设备领用、回收及检修管理办法第一条 设备的领用1、矿所有机电设备(包括承包商使用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转借、拆卸以及变卖。设备在籍统一归机电科管理,由机电科负责统一编号、建帐、建卡。2、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入库设备的管理、发放及回收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建立新设备到货台帐、回收台帐。并每月汇总一份设备出、入库清单,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统计。3、到货、回收、发放设备出、入库时,必须对清数量,并对完好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对能以件计的应以件计,例如:皮带机应分纵梁、上托辊、下托辊、H架、皮带(米)等。4、各单位领用设备应提前一天或当日上午到机13、电科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库管理人员凭机电科签发的领料单发放设备,否则视为丢失,由设备库管理人员承担责任。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抢修事故等可凭值班领导签字单发放,两日内必须办理正式手续。5、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出库,出库时应经检查并办理防爆检验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6、设备库管理人员发放设备时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编号发放,机电科必须在发放单上写清设备编号。第二条 设备的回收1、各单位闲置设备应及时回收,回收的设备要保证部件齐全、完好。设备回收到指定地点后,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设备物资管理员初验设备卫生、外观、部件是否齐全。入库后认真填写回收单,一式三份(一份机电科、一份回收单位、一份设备库),回14、收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状态、使用单位、回收地点及验收人等。回收有偿使用设备,要提前二天和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联系,以便确定存放地点和办理有关手续。2、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第一次通知三天后仍不执行者处罚该区队主要负责人、区队机电负责人各200元,并通报批评。3、设备回收不办理手续的单位,由设备库管理员通知机电科后责令其在两日内办齐,否则视为丢失,按设备现值的50%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4、设备回收入库必须部件齐全,如出现短缺、损坏按设备配件原值从该单位配件费用中扣除,并对该单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作为设备恢复费用。5、在领用及回收设备时,要对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15、大型部件等),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内容;对于须解体搬运的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组成设备各部件的明细。6、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设备领用和回收票据,做为核对设备的依据。第三条 设备的检修1、机电科根据库存设备状态和设备使用需求情况,及时对公司能检修的设备提出检修计划,报批后组织检修。2、对于公司无力承担的设备检修任务需要外委进行检修时,必须由机电科在矿领导会议上汇报,汇报审批后,根据会议纪要机电科出具检修任务单,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向招标检修单位下达检修任务并实施检修。3、检修设备入库必须经机电科、设备库管理员、使用单位(机电管理人员)等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16、。维修结算等手续按公司相关要求办理。第二章 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与保养第一条 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并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定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严防由于锈蚀或其它保管、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失效或报废。第二条 每日根据生产和外运安排3小时以上设备保养维护时间。第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订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第四条 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的,按丢失设备原值的120%赔偿。第五条 因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17、不定期维护保养、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应由机电部门牵头组织,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由使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并按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和个人按以下标准和原则处以罚款或赔偿。1、一万元以下的设备,按设备的原值10%2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修理费的50%100%(包括运杂费)。2、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的设备,按设备原值5%1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50%100%的修理费用(包括运杂费)。3、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4、以上罚赔款是指对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罚赔款总额,各使用单位原则上按单位和责任人各半的比例分担。井下设备管理办法一、 设备分类,实行三级监管A 类18、:采煤机组、移动变电站B 类:皮带机、刮板机、主水泵、乳化液泵站C 类:各类防爆开关、综保设备、水泵、局扇及其附属设施。二、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1、A 类设备使用者必须严格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由安检科重点监管,安检员定期点检,并填写点检表,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隐患的发现到最后消号,按照“三定三强化”的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检修时间,强化监护、强化维护、强化考核)使设备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2、B 类设备使用者必须严格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区队机电负责人重点监管,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接受机电科的工作指导,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抽检,及时19、发现隐患,安排维修,对共性问题制定专项维修措施。3、C 类设备使用者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各队组管理,接受机电科的技术指导。三、对初次投入使用的新设备,因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坏,除全额负担修理费用外,同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对小型设备(3000元以下含3000元)因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及时造成报废,使用者要按年限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使用时间6月以内不足1年1年以上2年承担比例原值80%原值50%原值25%原值5%四、每半年设备库汇同机电科对设备集中进行一次清查登记。五、各队组对设备质量问题和设备共性故障及重大设备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机电科和主管领导,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故障、事故分析20、,并写出书面报告。六、每月评选一次维护设备先进队组,给予物质奖励。每半年评选一个设备管理优秀队组,给予奖励。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设备管理程序,明确责任,提高设备利用率,更好地为生产提供优质服务。规定如下: 1、机电科建立全矿设备档案;负有监督责任、跟踪服务、提供业务信息、技术咨询。 2、机电科设专职设备管理员;服从机电矿长领导,属机电科编制,负责台帐管理;并对全矿设备运行、调配、维修等统一管理。 3、每年对设备进行两次清查,同时对管理不善造成丢失者,一切费用由责任人自负。 4、设备使用者必须接受设备管理员的监督管理,按技术要求使用设备,对违规操作者和检修不及时者将处以50元一500的元的罚21、款;对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率高的班组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推荐矿劳动竞赛委员会予以表彰。 5、生产队设备出坑检修,服务队拆运时首先要办理移交手续由双方及相关各科室签字。服务队自接收日起无论是在井下井上都负有保管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费用自负。 6、需维修的没备应交机修车间签收,需存放的没备由设备库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存档。7、机修车间对设备检修好,交设备库验收保管。8、工作面结束后,或更换生产队长必须先进行设备交接,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结算手续。9、凡调离、解聘人员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工资结算。10、凡调离解聘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必须经设备库签字,方可办理相关22、手续。配件管理制度1、必须设有专门的配件库,分门别类,码放整齐。实行专人管理。 2、配件出、入库实行三联单手续,即:使用单位、机电设备管理员、材料库。 3、出库时,送达配件库一联必须有矿机电负责人(或矿长代签),签字后方可领取,对于矿支部分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 4、配件领取原则上交旧领新,特殊情况可先领配件,旧的需打欠条后24小时内交回,否则每迟一天,使用单位需加付配件金额的10% 。 5、大型配件检修时,机修车间通知使用单位,按时到达现场,过时检修所须配件由机修车间代领,相应费由使用单位支付。6、机修车间需确保检修配件完好,使用单位领用时要试运行,出厂后,机修车间概不负责。7、配件购进时的申23、报程序:(l) 急需配件填写材料计划单注明使用时间经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急需购进。(2) 月计划机电配件每月20日前报机电科汇总报供应科购进。8、配件库要消防设施齐全,安全通道畅通。供电安全制度第一章 供用电管理规程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区供电管理,节约能源,确保安全供用电,特制定本区供电管理规程。第二条:凡是所属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电气设备维修和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第三条:电气设备维修人员和运行人员,每年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才允许独立作业,对新参加的电气设备和运行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在老工人的指导下担任一定工作,不准独24、立从事电气的维修与运行工作第四条:本规程如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为准,但任何人不得任意修改,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妥,应提出修改意见。第二节 调度管理第五条:对于设备的调度管理指有关设备的中途停送电、倒换、检修、运行而言,所属人员只有得到调度人员的正式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第六条:调度员应对所辖设备运行人员熟悉,并可直接发布命令。第七条:调度员发布正常命令时,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如认为命令不正确,可提出意见,如调度员重复命令,必须迅速执行。第八条:各领导发布命令,如涉及值班调度权限时,必须得到值班调度的许可才能执行。但现场事故处理中可以例外。第九条:处理事故时,应将事故情况,需停电范25、围、时间、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员讲明,严禁不与调度员联系而在停电设备上工作。第十条:当通信失灵,无法与调度联系,现场人员可按有关规程自行处理,但双方应尽快设法恢复联系。第三节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程第十一条:井上、下一律禁止带电作业,对供电设备,线路进行检修者,必须按本规程的停电手续执行。第十二条:井下1140V以下的停送电办法。一、井下1140V以下部分停送电时,因停送电时影响通风,故应在送电前检查瓦斯。二、停送低压防爆馈电开关时,必须停电后闭锁好开关,并挂上停电牌或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专人停电,专人送电”制度。三、两人工作同时停一个开关,应各自挂自己的停电标志牌,一组工作完毕见有他组停电标志牌未26、拆除时,严禁此开关送电。第十三条:凡停电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办理停电手续的同时,应执行检查瓦斯的手续,并实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应由区队填好停送电工作票,交矿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以便布置检查瓦斯事宜。井下采掘区的某些地点因停电超过一定时间而影响通风时,在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第二章 采掘机电管理1、由机电技术员负责执行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细则规定,确保工作的合理性,可靠性,从根本上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2、由机电技术员负责,各队电工具体负责低压供电系统的保护整定,每月核定一次,井下电器设备和供电网络绝缘性能每月测定一次,信号综保每天试跳一次,上述各项工作必须作好规范的专项记录。3、严格按照27、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规定的标准,认真作好所辖范围设备的现场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切实杜绝任何形式的电器失爆,所辖电器设备及五小电器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4、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性能良好、运行可靠、管理规范的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切实起作用。5、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电处理和排除电器故障、带电移动搬迁电器设备和拖动带电电缆。6、避免电缆电器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机械伤害;电缆接头要牢固不随意在电器设备内部增加额外部件;正确操作电气设备不将金属物件遗留在电气设备中;设置接地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7、加强井下常用电气设备管理。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8、严28、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在中性点不接地的高、低压系统中,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地装置。9、遵守电缆敷设有关规定。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在倾角30度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设。电缆悬挂高度应保证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上。电缆接头不应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10、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种制度,必须是谁停电谁送电。停电时,必须把有关线路电源全部断开。11、停电开关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12、验电时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合格验电器,验电人员必须戴29、绝缘手套,并有人监护。13、检修、搬迁制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带电搬迁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方电,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14、工作监护制度,电气设备操作特别是高压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15、设置各种保护装置,设保护接地,当设备绝缘损坏,电压窜到其金属外壳时,把外壳上的电压限制到安全范围内。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事故。16、维修电30、气装置时要使用保安工具,如绝缘夹钳、绝缘手套、绝缘套鞋。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一、对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等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二、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档案要存储到专用硬盘备份,防止数据损坏丢失。三、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后,要及时修改电子档案,保证微机档案与实际相符。 四、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由设备管理员具体管理。五、机电科要认真将全矿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状况及易损零部件的图纸资料全部输入计算机。 六、机电科要对新回矿的设备及时进行登记,并将相关资料传到电脑上。 七、机电科要根据设备的性能进行统一调配,保证备品备件齐全、和设备能够良好运转。 八、微机属于公31、司资产,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更换配件,如人为损坏,根据实际损失额包赔损失。 九、微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购买新配件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报矿领导批准。 十、微机操作员为微机操作第一责任人,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禁止非微机操作员进行操作。十一、微机操作员应爱护设备,降低消耗费用,按规范做好微机日常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复。对公司内部各类文件严格执行保密程序,使用密码功能,未经批准,禁止非微机操作员操作使用,造成资料、设备损失应照价赔偿。 十二、微机应在工作需要时打开,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并关闭微机,违者罚款50元。 十四、32、微机操作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并做好对微机中重要文件、资料的摘录存档工作,如有人为将文件、资料丢失,除一次性罚款200元外,将对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机电特殊工种管理培训制度为进步提高我矿机电技术操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技术队伍,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降低机电事故率,特制定以下制度:1、对全矿机电技术人员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并填写个人工作简历表(张贴照片),备存资格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面)然后将其手续存档备查。、对于人员流动,新调人员到机电33、部门登记,并履行第一条所需手续,机电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上岗。、机电技术工种培训工作,分管机电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每次培训前要召集相关部门,授课人员召开一次协调会,对培训时间、授课内容、人员组织进行统一部署,培训期间相关领导需参加培训。调出人员由本人或队组领导上报,注销。、每月对在岗人员进行一次不脱产相关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每季度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课时,每次培训完毕进行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要进行再培训,如二次培训不及格取消上岗资格证。、培训内容: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岗位责任制,接线工艺,电工基本理论,防火知识,三大保护的使用与维修知识,机电管理常识相关业务,采煤机,综掘机,34、液压泵,刮板机,小绞车等的使用、维修操作要领。机电设备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机电是煤矿生产的先行和保障,良好的机电现场管理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规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各单位生产队必须按照矿部生产成本核定中所核定的指标配备相应的电气维修工和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队组负责。二、电工负责辖区范围的电气设备安装、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电缆吊挂,电气保护设施的正常运作等电气作业工作。1、 电气失爆:发现一次由于电工操作不认真造成的失爆,罚电工500 元,以矿部组织的旬检、月检结果及各级检查人员日常检查结果为准,由于顶35、板落物砸坏电缆、挤坏电缆,搬迁设备当中造成的失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否则罚队长、电工各100 元。一个月无电气失爆,奖电工100 元。2、接地装置及电缆吊挂:有一处未按标准打好接地线罚电工100 元,由于搬迁设备造成接地线断开或接地不起作用,罚电工50 元、队长50 元;一处未按标准挂好电缆,罚电工10 元。3、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 电工必须充分利用生产间隙时间,每天保证两小时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及时发现隐患处理问题,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确保正常运行。否则,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电气设备被烧坏,如接线柱、转换开关等,每发生一次罚电工100元,由于零部件不到位而造成上述现象,罚队长200 元,36、由于电工不能及时排除电气故障而影响正常生产,每影响一小时罚电工50元(以矿调度统计为准)由于人为频繁点动而导致烧坏电机,每次罚责任人200 元,罚队长100 元,每有一台电气设备不上架罚电工100元,罚队长50 元。 一个月内没有因电气故障影响生产奖电工100元。 一个月内无电机烧坏现象奖队长100元。 4、电气保护: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可靠(包括信号照明综保、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漏电、过流、短路等保护)。每有一处一次不起作用,罚电工50元,因配件不到位而不能及时维修使用,罚队长100元(以各级人员检查记录结果为准)电气设施周围消防设施不齐,罚队长50元。 5、培训学习: 一次不按规定参加37、矿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罚50元(请假者除外)。 三、机械设备维护工: 1、设备完好率保证在95以上。 2、刮板机联接筒螺栓,每缺一条,或有一条不起作用,罚维护工50元,每缺一个刮板罚维护工20元,缺一刮板螺栓罚维护工10元。各注油点:缺油或油量过多,罚维护工(每处)30元,漏油严重而不及时修理,每台设备罚维护工100元,因维护不及时或维护不当造成损坏设备影响生产,每影响1小时,罚维护工50元,各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否则每有一处罚机电负责人50元,发现有一处部件(如机尾滚、辅轴、半滚筒、舌板、分链器等)带病运转,罚维护工50元,配件不能及时领回而造成的,罚队长或材料员100元。3、液压泵站:各38、处漏液严重、串液导致不能润滑,每处罚维护工50元,泵站压力不符合标准 ,影响工作面支护罚维护工100元,各处螺栓松动,每处罚维护工10元,乳化液配比低于5%,罚操作工50元,不按标准要求注油(标号及油量)罚操作工50 元,泵站卫生差,罚操作工50元。因泵站不能正常工作影响生产,每影响一刀煤罚维护工100元,罚队长100元。(以调度记录为准)。4、皮带机:各处联接螺栓每缺一条罚维护工10元,上下托滚,每缺一组罚维护工20元,坏托滚不及时更换罚20元,皮带接头损坏严重有一处罚维护工30元,各处滚筒、瓦座、减速机因注油不及时造成损坏部件,每次罚维护工100元,影响生产每小时罚200元,因清扫器不起作39、用、皮带跑偏严重、皮带太松而影响生产,每次罚维护工50元。5、各类司机负责设备卫生及洒水灭尘,设备卫生差,每次罚30元,开机未开水者,每次罚50元。6、如各队组未按要求配足维护工,一切责任均由队组负责,发生事故追究队长责任。7、一个月内未因机械故障影响生产,奖维护工200元,队长200元。四、运输绞车(井下运输调度绞车):各处螺栓齐全、紧固,护绳板完好,安装正确,各处销子齐全合格,钢丝绳断丝数不超5%,连接绳扣完好可靠,连接插销合格,以上每有一处不合格罚维护工50元。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制度一、机电科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验收工作。对于大型机电设备和关键性配件的验收工作,由分管领导组织进行验收40、。二、机电设备配件的供货人必须提供验收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三、验收人员要熟悉全矿机电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要求,经常深入实际了解使用单位的意见,保证设备配件的验收质量。四、验收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严把验收质量关,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五、经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及配件,由验收人员签字办理机电设备及其配件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和财务结算手续。技术资料管理一、凡属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由机电设备管理组整理补充建档。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一机一档专人保管,不得随意租借,杜绝丢失。二、全矿各类机电工程,包括设计、安装、检41、修、施工与灾害预防措施以及机电事故分析等工作,均应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存设备档案中备查。三、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关规程、程序,执行报批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四、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等编制安装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五、每年有规律的做好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制定防范措施。六、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内容,有计划的搞好强制性计划检修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协助42、本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给设备检修安排必要的时间。七、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要切实搞好人员组织工作,检修前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施工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竣工后,质量检查人员应汇同主管技术员负责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备案。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有条件的应进行性能试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生产运行。八、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九、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规程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学习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考核存档。十、机电科负责绘制以下几种图纸,并与实际相符: 1、提升运输系统图;2、地43、面供电系统图;3、井下供电系统图;4、井下供电设备布置示意图。十一、机电科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队组的设备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机电管理处罚及奖励制度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现场运行管理,全面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针对矿井施工配电点多、移动频繁、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根据相关法规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制定机电管理处罚及奖励制度。一、电气部分第一条 机电设备(包括五小电气)入井前,必须经过矿防爆检查员检查,确认该设备符合防爆性能,并具备入井通知单和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每有一台性能不符的设备,处罚设备所属单位200元。第二条 增减负荷、搬迁设备、增减供电电缆时,使用、维护单位44、必须提前三天将变动后的实际供电系统图(包括供电电缆规格、型号、长度)报机电科,以便进行计算,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第三条 要求各单位将所属设备、五小电气分类编号,并做好标记,每有一台不符,处罚所属单位200元。第四条 每月20日前,各单位必须将本月机电安装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否则,每次罚款500元。第五条 接到检查整改通知书后,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确因某些原因未能整改或未能整改完成的,必须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机电科汇报,否则,每有一台未整改,予以200元罚款。第六条 设备因无配件而未能及时整改,所属单位必须及时组织采购,否则,予以100元罚款。第七条 设45、备完好率低于90%者,每降低1%,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季度罚款不超过12000元)。第八条 五小电气合格率低于90%者,每降低1%,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九条 电缆吊挂合格率低于90%者,每降低1%,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单位1000-5000元处罚,给予责任者200元处罚。第十条 每季度的第一月,各单位必须将所属设备、五小电气的包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否则,给予本单位责任人100元罚款。第十一条 增减设备或设备包机人有变动,有关单位必须在当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否则,给予本单位责任人100元罚款。第十二条 每台设备必须悬挂设备管理牌,且要求字迹清晰易于辩认,开关整定值和标志46、牌相符,包机人变动时必须及时更换责任牌,每有一台设备不符合要求,予以本单位责任人100元罚款。第十三条 井下每查出一处设备失爆,罚单位机电责任人500元。第十四条 凡按有关规定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必须装齐,每缺一处,罚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1000元。第十五条 应装漏电保护装置的未装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1000元。第十六条 每查出一处过流短路保护装置不合格,罚所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罚包机人200元。第十七条 保护接地装置每缺一处或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100元。第十八条 对用铜、铝丝代替熔丝的,罚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罚包机者200元。第十九条 未装设风电、瓦斯电闭锁或未按规47、定装设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第一责任者100-200元。第二十条 擅自甩掉风电、瓦斯电闭锁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者(包机责任人和操作者)200元;风电、瓦斯电闭锁失灵的,罚包机人100元。第二十一条 按规定已装而甩掉不用照明信号综保的,每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第二十二条 每台设备必须上架,有一台不上架的,罚所属单位负责人100元。第二十三条 设备避免淋水,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罚包机人100元。第二十四条 各机房、硐室必须做到文明生产,保持卫生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及油料等易燃易爆品,工具要摆放整齐,每违反一项,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第二十五条 井下48、橡套电缆全部采用阻燃电缆,消灭不合格接头或破口,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第二十六条 变配电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不按规定试验和填写试验记录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二十七条 地面供电系统和设备必须按规定设防雷装置,每发现一处缺少或不合格者,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其它机电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如设备的日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若有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力、有关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移动设备(开关、水泵、移变)除按规定要求建立台帐外,还必须49、建立流水帐,否则,罚相关单位负责人100元。第三十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电缆管理,建立电缆及领用管理台帐。100m以上的电缆不得随意截断使用,确需截断时,须向机电科提交书面报告,每发现一次任意截掉电缆头,罚责任单位800元,罚责任者200元。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需加强图牌板(供电、给排水、警示与标识牌板等)管理,图牌板必须反映实际状况,每发现一次与实际不符,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第三十二条 各机电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第三十三条 各机电设备的接地保护必须按要求设置,接地装置要求接触良好,不锈蚀,否则,罚责任单位2000元。第三十四条 领用设备不经机电负责人签字,或50、不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或借用后不按时补票的,每次处罚领用该设备的责任人员200元。第三十五条 设备卫生清理不干净,每台次罚责任人100元,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同时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打扫干净。第三十六条 设备管理奖励和惩罚:1、对在各种救灾中积极进行抢救、表现突出者,奖励500-1000元。2、对运行中的大型设备,及时提出重大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100-300元。3、对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或报废的,对责任者给予重罚或行政处分。4、在设备管理评比中取得国家等级的单位,给予表彰和重奖。二、掘进部分第三十七条 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而造成事故51、的,罚该单位第一安全责任者100-500元。第三十八条 更换截齿时,必须顶板完好、支护齐全、主断路器打到分断位置,切断供电电源并加锁,每违反一条罚责任人100-500元。第三十九条 综掘机的照明、尾灯必须齐全完好,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第四十条 严禁带电检修,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0元。第四十一条 必须保证掘进机非操作侧急停按钮灵活可靠,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第四十二条 违反综掘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操作规程、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的,罚责任人100-500元,造成事故的,给予加倍罚款,并追究责任。第四十三条 综掘机司机离开操作台必须断开主断路器并闭锁,每违反一次罚款100元。三、大型设备第四十四条 大型52、固定设备(包括主扇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等)完好率必须达到100%,每发现一台不完好者,罚包机组100元,罚责任单位300元。第四十五条 必须按有关制度要求做好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制度执行不好或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四十六条 提升系统的保护(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闸瓦磨损、限速、松绳等)必须齐全,并确保灵敏可靠。如缺少或失效一项,罚包机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四十七条 信号系统声光齐备,各信号应有区别;通信信号完善,符合要求,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四十八条 闭锁装置要完善可靠,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四十九53、条 制动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条 各类司机不得脱岗,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第五十一条 空压机必须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释压阀、超温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失效或缺少一项,罚包机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二条 各机房、机电硐室必须有规章制度,记录必须齐全,内容完整;需张挂的各类图纸齐全、清晰、准确,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三条 主扇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表、电流、电压、功率表、轴承温度表等安全仪表和设施,如少一项或一项失灵,罚包机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四条 主要备用扇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能启动运行,否则54、,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五条 各机电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检测装置完善,动作灵敏可靠,少一项或动作不可靠,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六条 各机房、机电硐室内外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否则,罚包机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七条 各机电硐室、机房设施要求配置齐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八条 主排水泵必须安设真空表、压力表,并保证灵敏可靠,少一项或失效一项,罚包机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五十九条 主排水泵的泵体、电机、环形电路、阀门等,要求防腐良好,若有一处锈蚀严重,罚包机者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六十条 供排水系统的各阀门正常55、使用,要求操作灵活不漏水,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第六十一条 各司机责任心要强,做到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违者给予100元罚款。第六十二条 各司机应积极上进,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否则,给予100元罚款。第六十三条 安全阀、释压阀、压力表、温度计及其它各种仪表、仪器,必须每年校验一次,凡未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单位负责人100元。第六十四条 锅炉要按规定进行排污,如不按规定排污或不留记录,每发现一处,罚责任者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六十五条 锅炉必须使用经过水质处理合格的水,56、每违反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者100元。第六十六条 锅炉用水必须定期化验并做记录,每违反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者100元。第六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它压力容器应定期不定期进行清垢和保养,定期进行压力试验,做出试验记录和报告,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六十八条 锅炉体保温良好,不漏风、不漏烟,排烟温度不超过250,否则,罚包机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六十九条 矿灯必须按规定领用。每盏矿灯投入使用都要有记录,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无记录和无考核制度的,每盏罚责任者1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七十条 矿灯完好率不得低于95%,充电架要求台台完好,否则,每降低157、%,罚责任人100元。第七十一条 矿灯、充电架均有编号,充电架挂完好牌、责任牌,否则,罚单位负责人100元。第七十二条 红灯率不得高于0.5%,否则,每高出1%,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第七十三条 矿灯绝缘性能良好,不漏电、不漏液,矿灯灯头、灯线、灯锁完整无损,否则,每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七十四条 变电所进出线断路器、一次计量和保护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一次隔离开关以及10KV总盘、主要馈出线必须完好,否则,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七十五条 变电所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5%,否则,每降低1%,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七十六条 变电所要求有验电、放电、接地设施58、,绝缘用具齐全,定期检验,并有记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七十七条 变电所室内外电缆沟内电缆排列整齐,不锈蚀,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七十八条 各机房内、电缆中间接线盒、终端盒要求不锈蚀、不渗油、不漏油,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七十九条 各机房内金属构架和设备应定期进行防腐处理,不脱漆、不生锈,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第八十条 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否则,根据情节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职工培训制度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本科室所辖单位职工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59、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三、特殊工种及班组长要熟知本工种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安全技术;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的使用和操作,会排除故障。四、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到场,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五、参加培训人员在课堂上要认真听讲,作好笔记,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影响课堂记录。六、培训方式采取每月固定时间进行学习。设备预防性检修制度第一条60、 矿属所有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制定定期预防性检修计划,各单位每月下旬编制出下月预防性检修计划,在每月27日以前上报下月预防性检修计划,上报机电科。经矿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第二条 预防性检修计划编制要求:1、预防性检修计划提报内容:需进行停产4小时以上检修维护内容。2、上报计划必须详细写明:队别、设备名称、检修内容、计划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队检修负责人、班检修负责人、配件及材料准备情况、特殊情况在备注说明。检修完成后在表中填写:实际开工时间和实际竣工时间存档,已备检查。3、上报计划要根据生产任务和设备状况,尽可能详细的列出下月度设备计划检修维护内容。4、应按月度均衡检修考虑,每周都61、安排一定检修内容。停产时间长的大型检修,由各单位提出,矿委会集中考虑安排。5、根据月度计划落实情况和设备状况,在每旬提报一次下旬预防性检修计划。第三条 为了保证设备具有充足的检修维护时间,每周安排一次36小时停产检修,主要进行周检、月检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内容。第四条 每日根据生产安排,采煤不少于4小时,掘进不少于4小时,运转系统不少于3小时的设备保养维护时间,主要进行日检内容和工作面拉移变、顺槽皮带机撤带和回收皮带件等内容。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订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第六条 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换大62、型部件,应编制施工组织及安全技术措施,检修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由矿领导审批方可实施。第七条 大、中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第八条 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组。第九条 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缺陷。第十条 每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春秋两季安全试验。第十一条 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第一条 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机电科应按月编制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并下达各有关单位实施。第二条 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现状、过煤量及检修周63、期,结合生产情况进行合理安排,设备中、小型检修计划要由矿分管领导审批,大修计划应报公司机电管理部门审批。第三条 设备大、中修及矿井设备停产检修应事先编制大修费用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图表,并报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第四条 矿井预防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全年不应少于7天。第五条 矿井主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第六条 矿井配电系统每年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七条 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系统检修和进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第八条 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技术、安全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64、在检修中要加强调度工作,随时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第九条 大、中修及矿井停产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第十条 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的开、竣工报告制度。第十一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应编制在设备检修计划内,由矿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技术测定的资料应齐全,并有分析报告。第十二条 矿机电科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机电设备点检制管理制度总 则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利用人的感官或简单的仪表工具,按照标准定点定期地对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故障的初期信息,找出设备的异状,及时发现隐患,采取对策,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65、态的一种管理方法。点检的目的是预防故障的措施,保持设备性能的高度稳定,延长设备零部件的使用寿命,从而提高设备的效率。为切实加强我矿机电管理,提高预防性检修,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强化设备的点检维修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点检制的基本内容一、点检制的概念第一条 点检制是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点检人员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管理。点检、操作、检修三者之间,点检处于核心地位,是设备维修的责任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点检人员对其所管理的设备负全权责任,严格按标准进行点检。并承担制定和修改维修标准,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编制检修计划,做好检修工程管理。以最低费用实现设备预防维修,保证设备66、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效率。第二条 我矿实行“三位一体”的点检制。“三位一体”点检制,是指岗位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员的定期点检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精密点检,三个方面的人员对同一设备进行系统的维护、诊断和修理的点检制度。二、点检的十二个环节:第三条 定点:设备点检首先要确定一台设备有多少个维护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这台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一般包括六个部位:滑动部位、回转部位、传动部位、与原料相接触部位、负荷支撑部位、受介质腐蚀部位。点检人员必须对上述六个部位逐台制订各种维修标准,并按标准要求有计划地对确定的部位逐点进行检查。第四条 定标:维护点确定后要逐点制订标准。第五条 定期:67、多长时间检查一次,要定出检查周期。第六条 定项:明确规定检查哪些项目,每个点可能检查一项,也可能检查几项。第七条 定人:应根据检查的部位和技术精度要求,落实由谁进行检查,是生产工人、检修人员还是技术人员。第八条 定法:要规定检查方法,是人工检查还是工具测量,是采用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第九条 检查:要规定检查的环境和步骤,是在生产运行中检查还是停机检查,是解体检查还是不解体检查。第十条 记录:检查时详细作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清楚。第十一条 处理:检查中能处理和调整的要及时处理和调整,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处理记录。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安排处理。任何人任何时间处理都要填写处理68、记录。第十二条 分析: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都要定期进行系统分析,找出薄弱“维护点”,即故障率高的点和损失存在的环节,提出意见,交设计人员进行改进。第十三条 改进:对检查及记录分析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加以改进,以彻底消除故障环节。第十四条 评价:任何一项改进都要进行评价,看其经济效果如何,然后不断完善,循环往复,就会牢固设备管理的基础。三、点检制的五层防护线:第十五条 五层防护线就是把岗位日常点检、专业定期点检、专业精密点检、技术诊断与倾向管理以保证设备健康运转的防护体系。五个层次为:第一层:通过岗位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发现异常,排除小故障,进行小修理。第二层:专业点检员靠经验和仪器对重点设备、重要部69、位进行重复的、详细的解体点检和循环维修点检(即部件更换送修理部门检查修复),发现隐患,排除故障,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第三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精密点检。在日常和专业点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的严格精密的检查、测定和分析。第四层:技术诊断和倾向管理。技术诊断可以不断地记录动态指标,做出曲线,做到一有异常及时发现,并探明原因,为决策者提供最佳处理方案或控制缺陷的发展,对重要部位或系统确定倾向管理目标,为倾向管理提供依据。第五层:检查设备的综合性精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精度检测和性能指标检测,计算精度良好率,分析劣化点,考评和控制设备性能,评价点检效果,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四、点检活动模型:点检工作应该从以下70、方面开展实施:第十六条 划分点检区域。把矿井必须实行点检的生产设备,按照生产作业流程或作业区设备布置划分点检管理区。第十七条 制订点检路线图。各个点检区要制订各自的点检路线图,点检人员要根据自己承担的对象设备范围编制好最短的点检路线图,以达到省力、省时的目的。第十八条 制订点检的业务流程。点检的业务流程是点检维修业务进行的程序,也就是点检的工作模型,即点检员进行计划、实施、检查、修正反馈的工作循环步骤。第十九条 编制点检计划表,按照点检计划表和点检标准实施点检工作,并填好点检记录。点检计划表应分为日常点检计划表、定期点检计划表和长期点检计划表,因此点检记录也应分为日常点检记录,和专业点检记录,71、可以以点检作业卡的形式体现。日常点检记录所记载的内容是操作工在每班所要进行的点检项目,专业点检记录是专业点检员根据定期点检计划和长期点检计划所记载的点检情况。第二十条 矿属各单位采掘设备、主要运输设备实行点检制。运行正常后,自动化控制设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供排水设备等逐步实施。五、点检工作要求第二十一条 矿属各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点检维修制的组织机构。第二十二条 按照点检活动模型,开展好点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设备有关技术文件、维修标准和完好标准,结合现场维护保养经验和设备状况,确定设备的点检部位、项目,制订设备的点检标准,将此标准制成点检专用的记录表格,指导点检员沿规定路线和标72、准进行点检工作。(2)各单位设备点检的标准和路线由各单位点检负责人、专业或精密点检员负责编写和制订,要求各单位制定的点检标准和点检记录能够准确地反映和控制设备状况,对于发生过事故的点必须录入。编制标准和计划要求便于操作实施,根据运行情况和设备状态定期修订。第二十三条 必须严格按照点检的12个环节内容实施点检工作。第二十四条 按照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和精密点检的方式进行点检工作。(1)日常点检:由生产过程中各设备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主要点检内容为,各岗位工在不停机状态下对设备进行检查监控,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点检内容简单方便,又能达到对设备易发故障点进行监控。(2)定期点检:由专业检修维护人员(专业点73、检员)根据需求在设备运行或停机状态进行。按照制定的点检周期进行点检。(3)精密点检:由区队技术人员和精密点检员参加,在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的严格精密的检查、测定和分析。并按照精度检查表规定的精度要求,定期进行精度检测和性能指标检测,计算精度良好率,分析劣化点,控制设备性能,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如遇疑难故障、隐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专业厂商、设备诊断人员进行检查分析。第二十五条 点检周期要根据设备操作和维修经验及设备故障发生状况等确定,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改调整。第二十六条 点检记录的要求:(1)点检记录一般应包括日常点检作业卡、专业点检作业卡、点检异常情况记录、设备润74、滑记录以及设备有关的精度测定报告、分析报告等。(2)设备的定期点检工作应和专业点检融为一体。点检记录同时也应该体现在检修记录中。(3)各种点检记录要严格按各类设备的点检表要求进行逐项认真填写,对于点检发现的问题,要在点检异常情况记录中详细记录清楚。 (4)各类点检记录要妥善保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分析设备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各类点检结果不断地总结设备运行规律,及时合理地提报出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使设备保持稳定运行。第二十七条 每月底要对点检记录进行分析。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检查与处理记录的汇总整理,并存档备查,为检修和改造提供依据。每年要系统地进行总结一次,找出并提出改进计划,同时通过分75、析修正点检工作量。六、点检员职责:第二十八条 点检人员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管理。点检人员对其辖区的设备负全权责任。第二十九条 根据点检内容和标准,严格对设备进行各类点检,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及设备润滑图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第三十条 做好点检记录,认真分析点检出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点检水平和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分析、判断和预测的能力。第三十一条 专业点检员和精密点检员要承担制订和修改维修标准,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编制检修计划,参加设备的检修和改造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开机率。第三十二条 专业点检员每月向队和矿点检管理人员提交所负责设备的点检报告,总结设备点76、检情况,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评价,提出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的重点工作,指出设备及点检和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要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找出规律并提出改进计划。同时定期对点检项目、标准、周期等进行修正。七、对点检员的基本要求第三十三条 日常点检员由岗位操作人员担任,专业点检员由设备检修人员担任,精密点检员由机电工程师、机电技术员、机电副队长担任。第三十四条 对日常点检员的具体要求:(1)熟悉点检标准,并根据点检标准进行点检,并将点检结果录入点检作业卡。(2)熟悉设备结构原理和工艺操作程序,做到正确使用,合理操作设备,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和自主管理工作素质。(3)具有实际维护保养设备、检查设备的基本操作77、技能,包括正确紧固螺丝,合理加油润滑、简易调整更换,简单故障排除等。第三十五条 对专业和精密点检员的具体要求:(1)具有预防维修的理论知识,掌握本点检区设备有关技术图纸、资料,编制点检标准,选定进行倾向自主管理的项目,并结合精密点检或简易诊断技术的实施,对主要减损零件实行定量化管理。(2)在开展专业点检,获得设备各部位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各种维修计划及点检业务的各种计划,做好原始记录、信息传递、数据整理和分析,不断提高设备点检定修的管理水平。(3)正确处理协调好点检、生产、检修三方面的业务关系,完成每次检修施工任务的协调事宜,经常指导日常点检作业。(4)要树立推行点检定修制的强烈意识,积极推78、行全员维修管理,善于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正确地处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八、考核奖罚办法第三十六条 各实施单位要对本单位点检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于未按照点检要求完成的点检人员,要进行处罚。第三十七条 由矿机电科负责对各单位的点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点检执行情况、各种责任制落实情况、预防性检修完成情况、机电指标(三率)完成情况、各种记录完成情况等。按照考核表对各队进行考核,考评分数低于90分的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第三十八条 点检员现场未按点检要求进行点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三十九条 点检记录填写不认真、漏填或不填一次罚款20元,最高罚款不超79、过500元。第四十条 点检员对点检内容不清楚,缺每条罚款10元。第四十一条 点检员出现漏检造成事故每次罚款100元,并按照事故追查制度对承担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第四十二条 点检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罚款100元。第四十三条 对于设备发生事故点,未及时录入点检作业卡,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第四十四条 每月要对点检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机电科,未汇总分析和上报的罚款200元。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本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及时了解设备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基本情况,便于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机电事故一般规定80、第一条 设备事故指:遭受意外的损坏,使设备烧毁损坏不能再正常运转的,造成影响生产或设备损坏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条 设备事故按影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25-50万元(含50万元);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24小时(含24小时)。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全矿井影响生产在24-48小时(含48小时)。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8小时以上。第三条 事故发生后,由机电主管领导和机电科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第四条 事故调查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实事求事严肃认真的态度,对事故发生81、的时间、地点、经过、事故影响面、责任人,详细调查并认真记录。 第五条 通过分析追查,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发生的原因。 第六条 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七条 对事故的处理,首先要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消除事故根源尽快恢复生产。第八条 事故追查分析后,属于责任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应视责任大小、事故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 事故处理完后要向本矿职工宣布学习,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受到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十条 最后做好事故统计记录,向上级领82、导汇报事故经过原因和处理结果。第三章 机电事故处理措施及处罚第十一条 当地面或井下发生事故时,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等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果断的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应第一时间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机电矿长及机电科主要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了解情况,进行事故调查。第十二条 机电科应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人员赶到事故发生现场,更进一步的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结果等情况。第十三条 机电科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第十四条 当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以后,应在2日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所有事故现场人员及相关83、单位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分析,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机电科负责写出事故追查报告,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受到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追查报告形式如下:标题为“关于的事故追查报告” 内容为:1) 事故时间2) 事故地点3) 事故经过4) 原因分析5) 责任划分及处罚6) 预防措施附:参加事故追查人员名单第十五条 机电科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其业务部门负责处理、落实。 1、当事故发生以后,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对单位84、当班跟班领导应处200-1000元的罚款;对事故单位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2、对不按时参加事故分析会的有关人员,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3、对区队值班人员的失职处以200-500元的罚款。4、对机电科主管人员管理不到位的处以200-500元罚款。5、对发生事故隐患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时间、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涉调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事故有关情况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调查工作不负责,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包庇事故责任者的一经查处,处以500-1000元罚款。6、对事故发生单位不组织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处以500-285、000元的罚款,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设备包机制度为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提高设备的开机率,区队要实行“原班包机,分级落实,挂牌管理,责任到人”的综合包机制度,这样就能做到为运转检修提供信息,检修为运转创造条件,使设备在合理使用和科学的保养下为生产服务。一、包机制度:第一条 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度(包括五小电器),按照包机制度进行奖罚,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到人。第二条 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第三条 包机组一般由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第四条 包机设备86、要按规定悬挂设备责任牌、完好牌、整定卡、检查卡,填写正确全部内容。第五条 矿井其它设备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二、奖罚标准:第六条 各单位没有制定包机制度或制度不完善的的罚款相关责任人50-100元。第七条 由于包机人包机不到位,造成机电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制度进行奖罚。第八条 责任牌等没有悬挂或填写不正确、不完善的罚款责任人100-300元。物资领用与回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为了加强物资领用与回收管理,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对领用与回收物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回收率、奖罚做出如下规定。第二章 管理职责一、机电科管理职责第一条 负责对物资领用与87、回收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协调物资存放地点及类别的指定,负责物资领用与回收票据的签发,负责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编制回收计划,对物资领用与回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第二条 负责建立本矿在用物资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所属主机,完好或待修、入井时间、矿内编号、使用地点、使用数量),每月更新一次,表中要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的签字。第三条 负责交旧领新情况说明的上报及现场报废物资的鉴定工作。第四条 协助计划科对供应科代管物资进行盘点。第五条 签发各种票据时,将机电科所留票据撕下,并记录台帐,月底同供应科及区队进行对帐。二、供应科管理职责第六条 负责对物资的管理,负责每天对领用、回收物资系统录88、入,帐、卡、物必须统一。第七条 建立所有外委单位代保管物资出入库明细台帐,每月给计划科、机电科提报一次汇总台账。第八条 对新到货物资必须在24小时之内(需到现场验收的物资三天内)提报机电科。第九条 配合财务科对代保管物资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第十条 每周一对上周回收、领用票据返回计划科和机电科,每月截止25日返回全月的票据(按日期装订)及电子版台账。三、计划科管理职责第十一条 负责各区队材料费用统计、考核、核减,回收材料的兑现工作。第十二条 负责对所管库存物资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负责对所有本矿物资建立明细总台帐,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填写盘点表,盘点表上要有管理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签名,盘点表89、一式二份,一份存计划科,一份存机电科。第十四条 负责对所管库存物资进行分类标识管理。第三章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一、物资领用程序第十五条 各区队根据物资分类,填写物资出库单或回收物资领用单,必须填写清楚物资的名称、型号、矿内编号、出厂编号、数量及使用地点。第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在领用单上签字后,经机电科、分管矿领导审核并签发,对于冒充机电科及矿领导签字的,罚款当事人500元/次。供应科根据领用单核实无误后签字,并给予发放物资。二、物资领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物资领用必须凭票领用,各区队统一使用物资出库单或回收物资领用单,必须填写清楚物资的名称、型号、矿内编号、出厂编号、数量及使用地点。供应科根据领用单90、核实无误后签字,并给予发放物资。第十八条 各队非指定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开票领用,否则库管人员不予发放。第十九条 遇紧急或事故等特殊情况需领物资时,必须经机电科相关人员电话同意,但事后需在24小时内按有关审批程序补办手续,否则由机电科责成库管人员停发其它物品,且每推迟一天对领用人罚款100元;对于日常领用中没有审批票擅自发放物资的对设备库材料库保管处罚200元/次。属上级考核的交旧领新材料必须由机电科分管人员签字,单价超过5万元的必须由矿分管领导、机电科共同签字后供应科方可发放,其它日常消耗材料无需审批。第二十条 各区队领用的周转物资若库房有修复的不予发放新物资。各区队领用新大型周转物资时必须由矿91、领导和机电科分管人员共同签发后库房方可发放。第二十一条 各区队领用小型周转物资(如:电缆钩、管路螺丝、10平方以下的电缆、管托架、管卡子等)及旧的大型周转物资(包括已修复)时,由机电科分管人员签发后库房即可发放。第二十二条 各区队领用电缆时必须领打号电缆且电缆绝缘值符合规程要求方可领用,并注明是新设还是更换旧电缆及详细使用地点。第二十三条 各区队领用水泵、开关时必须领用打号水泵、开关(打号由机运工区负责),并在领用票据上注明是新设还是更换旧设备及详细使用地点。区队领用的开关、移变,必须经过电修车间检测、验收合格,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第二十四条 供应科无库存需拆件时,必须办理拆件手续,对于92、领用物资未经库管人员同意,随意拆件者每发现一次罚拆件人1000元。库管员负责对所有保管物资的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出厂编号、现状(待用、待修、报废);每发现一台(或件)没有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罚保管员50元。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把在用物资明细账(设备台帐)报与机电科、计划科,每迟报一天罚款责任人100元。机电科将签发完的票据保留一份,并建立台帐;供应科将保管那一联票据进行妥善保管,建立完整的台帐,并于月底25日前将各台帐的电子版发到机电科;各区队必须将各种票据的存根进行妥善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台帐,月底25日前交由机电科对三份台帐进行核对,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1093、0-500元的罚款;凡经各单位签发而未执行的票据,必需经当事人进行作废确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丢失处理,按物资原价处罚,各区队保留各种票据的存根于月底25日前交机电科,以备核查台帐,丢失一张存根处罚责任人100元。第四章 物资回收管理制度一、井下物资回收程序第二十六条 回收单位提前一天对井下需要回收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矿内编号、出厂编号、数量、地点进行统计。第二十七条 回收单位在回收前一天到机电科开具井下物资回收审批票或外委队井下物资回收审批票,票内必须填写清楚回收物资的名称、型号、矿内编号、出厂编号、数量、回收地点、回收人和回收时间,必须有机电科分管人员的签字,井下物资回收审批票一式四联(机94、电科、回收单位、井口检身、供应科各一联),各区队冒充机电科及矿领导签字的,罚款当事人500元。第二十八条 井口检身房检查升井车辆,没有审批票或审批票上没有机电科签字的不允许放行。第二十九条 井口检身员对车辆上拉的物资与审批票进行核对,若发现数量和型号不符的,在备注栏内填写清楚,并签字留有存根,每发现一次不签字的对回收人及井口检身员各罚款100元。第三十条 回收单位将回收的开关、移变、水泵电气设备运至电修车间进行完好验收确认,由电修车间签字后,方可交回库房管理。第三十一条 库房根据井下物资回收审批票清点回收物资数量、损坏情况,是否已由电修车间进行完好确认,并根据实际数量给回收单位重新出具回收物资95、入库单,对未进行完好确认的开关、移变、水泵不予接收或出具回收物资入库单。存放时根据设备完好情况分类进行存放。第三十二条 供应科将同一次井下物资回收审批票与回收物资入库单装订在一起,每月截止23日结清当月所有出入库凭证于25日前将装订好的票据及电子版台帐报于机电科、计划科。二、物资回收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 进入回收场地的所有物资由库管员现场指挥,回收单位按要求卸货及码放,不按要求码放的,库管员可拒绝给回收单位开回收票。第三十四条 由计划科、机电科、供应科配合不定期对周转回收物资进行检查。第三十五条 矿领导、机电科及其它值班人员检查发现井下物资回收不及时或回收过程中造成回收物资损坏,处以原物资20%96、的罚款,并要求其立即回收,每推迟一天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丢失的物资按照原物资价格100%处罚。第三十六条 对于将垃圾(或煤泥)倒入回收库的现象或不按规定码放,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并责令其清理干净;回收“物资”中若夹带垃圾与煤泥,每发现一次罚单位(或责任人)1000元,并责令其立即清理干净,每推迟一天加罚1000元,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水管进行冲洗,每发现一次罚单位(或责任人)500元。第三十七条 机电科每月月底按照推进进尺及回采区域内原设备台帐,对各区队应回收物资进行考核。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按照规定的回收率,回收后的实际数量按所规定折算金额进行奖罚。第三十九条 针对各种损坏的开关、移变97、及水泵,在回收时由电修车间进行验收,缺损件按原价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第四十条 从各区队安装新工作面开始,所领用的各种开关、水泵和电缆由分管人员进行统计,并对推进过程中所领用和回收的开关、水泵及电缆作好记录,在工作面竣工验收移交时,对原区队进行考核,所丢失开关、水泵和电缆按原价进行处罚。第五章 承包商物资借用与回收及入井管理制度第四十一条 承包商借用的周转物资,必须经矿领导及机电科分管人员共同签字后供应站方可发放物资。第四十二条 承包商回收物资时,按照任务单进行回收,按照周转物资回收比例进行奖罚。第四十三条 承包商借用的物资,每月按设备原价格的10%的收取租赁费用。承包商使用完毕后,丢失的按照原98、价在工程款内扣除。第四十四条 供应科每月汇总外委队领用与回收票据交于机电科,并将领用台帐汇总至月度设备领用台帐内,于每月25日前交于机电科。属于承包商的物资入井时,必须提前一天到机电科开具承包商物资入井审批单,否则井口不允许入井。第四十五条 对于承包商回收自己物资时必须到机电科开具承包商物资回收审批票,否则井口不允许升井,对于没有开具审批票便同意入井的,发现一次处罚井口当班值班人500元,并进行通报。第六章 供应科代保管物资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条 由供应科出具其场地代保管物资台账(包括出库、库存及领用的详细台账)。机电科牵头对现存放于供应站场地的物资进行清点。第四十七条 供应科代管新物资入库时,供99、应站必须在48小时内将出库台帐提供给计划科,经营部按照出库明细分类建账。机电科、供应科、计划科分别建立台账,每月进行核对,如出现台帐与实物不相符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条。第四十八条 供应科在发放代管物资时,必须凭代管物资领用票进行发放,无票不予发放(紧急情况除外,但第二天必需补办相应手续)。代管物资领用票需经机电科、计划科审批后方可发放,物资金额大于5万元时需要机电矿长签字方可发放,未按相关手续发放物资的罚款100元/次。第四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在领用供应站代管材料时,凭代管物资领用票进行领用,代管物资领用票需经机电科、计划科审批后方可领取使用,领用物资金额大于5万元时需要机电矿长签字方可100、领用,各区队在领取物资后对已使用的物资向物资供应中心提报计划,进行补库,未及时进行互调操作和提报计划的罚款100元/次。第五十条 供应科每月25号前对库房代保管材料存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数据交机电科、计划科。机电科、计划科不定期进行抽检,每半年对库房进行盘点。结合盘盈、盘亏数据,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盘盈、盘亏要求供应站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第七章 承包商代保管物资管理制度第五十一条 承包商出具其场地代保管材料清点台账(包括入库、出库、库存及领用的详细台账)。由机电科牵头、计划科和承包商负责人联合清查和盘点外委队场地所有属矿材料一次。清点按照“未办理出库物资”、“已办理出库物资”、“回收物资”分类101、。为便于发放,机电科将钢管类物资单位由吨换算成根。经营办核对后建账。本次盘点完后机电科、计划科每月进行抽查。第五十二条 代保管新材料入库时,机电科、供应科按照“已出库物资”、“未出库物资”分类将明细及时提供给计划科。机电科将钢管类材料对其单位进行换算。计划科按照入库明细将“已出库物资”部分材料建账。代保管材料进入承包商场地,必须在到货24小时内建立好台帐,要求做到及时入场、及时建账,码放整齐,现场建牌建卡。新、旧物资分开存放。具体存放的实施过程由承包商管理,机电科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做到帐、卡、物一致。第五十三条 承包商派专人负责材料的日常保管工作,材料在库存过程中丢失,由保管单位承担,按照10102、0%金额赔偿。第五十四条 代保管材料领用时,必须按照新、旧物资分类凭相应票据经机电科、计划科审批后方可领取使用。如领取供应科还未出库物资,需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领取总金额大于5万元的材料需要机电矿长签字方可领取。领料单审批结束后机电科、计划科、领料单位分别留存一联领料单,以便对账。坚决杜绝不经审批领用矿物资现象发生,对于发生此类现象按照使用材料费用的三倍对发放单位进行处罚。第五十五条 代保管材料领取时,各队伍(包括自营区队)必须在审批票上准确填写安装使用地点(细化到联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领取周转材料未用完或其它原因需要回库管理,需要机电科出具回库证明,交计划科一联,存留台账。并在系统103、中回库。第五十六条 机电科下达回收任务,周转材料需要回收到承包商场地时,承包商保管必须填写回收票据,要求票据准确详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详细回收地点、设备完好情况、回收单位、回收日期等)。每周将票据分别给机电科、计划科一联。并由机电科按照下发回收计划进行核对和相应考核。第五十七条 代保管方若领用代保管材料时,必须批审批票,并在审批票上准确填写安装使用地点(细化到联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否则盘点时发现盘亏的材料代保管方必须100%赔偿。第五十八条 机电科和计划科办各自单独建立代保管材料使用台帐,跟踪其领用、回收、报废情况。对入库、使用、库存不一致的,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单104、位、部门责任。第五十九条 负责存放物资的外委单位需要建立出库、入库、库存台账,每月交机电科和计划科。第六十条 机电科、计划科、承包商每半年对代保管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要求承包商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第六十一条 周转材料移交时,由双方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计划科划账。设备检查试验制度一、设备检查第一条 使用单位在领用设备时,应对设备的各种性能、状况做详细的检查,并取得相应的各种合格证。第二条 对在用的机电设备,机电科要每旬组织检查一次,业务包片人员每周不定期对区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旬对井下所有的设备进行一次完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并出具检查考核报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由检查人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05、单,注明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等内容,发给相关单位和人员。第三条 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人员要按时组织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四条 各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点检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要求进行检查。二、设备试验:第五条 使用中的设备(大型),每班运行前,都要进行不少于10分钟的试运转。第六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技术测定试验按时进行,并做好测试资料的整理存档。第七条 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均按相应的有关规定按时进行试验,并将试验资料整理存档。第八条 电气设备的试验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第九条 电气设备试验要按要求按时填写试验记录。三、设备验收第十条 机电科安排106、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后,应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通知书的技术要求,做全面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投入使用。第十一条 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后,都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运转,方准正式交付使用。对于较大型的设备或较复杂的系统,要编制相应的试运转规程,各种设备试运转均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编写竣工报告,连同其他竣工资料一起交机电科和其他相关部门各一份保存。电气试验制度第一条 各单位的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分准确的试验范围,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提前一月上报机电科。第二条 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高压线路、电缆、开关、电器107、整定、绝缘油、绝缘器具的耐压、避雷器打压、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低压开关过流刻度的校验、无压释放、电表的校验等。第三条 机电科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按时安排组织试验。第四条 各项电气试验均要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妥善保管好试验记录和试验合格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机电科备案存档。第五条 经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其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第六条 井下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 对于较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操作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第八条 对于移动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综合保108、护等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日试验制,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每年由机电科组织试验单位做春防、秋防试验。五小电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五小电器(五小电器泛指接线盒、按钮、电铃、照明灯、通讯、保护及网络等小型电器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结合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对五小电器管理制定统一标准及管理要求,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第一条 必须建立五小电器台帐,具体内容包括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编号、用途、包机人等。第二条 必须建立与现场相一致的五小电器配置图,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更新。第三条 五小电器必须吊挂隐患排查袋,实109、行检查与维修分离制。第四条 每台五小电器均应有设备责任牌。编号说明:如01J1A0011、前两位表示矿井名称, 01表示四通二矿。2、第三位字母表示队名,下标表示队别,Z表示综采队、J表示机运工区、J1表示掘一队、J2表示掘二队、W表示维修队。3、第四位字母表示五小电器名称,A表示按钮、D表示电铃、J表示低压接线盒、G表示高压接线盒、T表示通讯网络附件。4、最后面3位数字表示该电器的流水编号。第五条 所有五小电器应做到帐、卡、物一致,各使用单位必须在每月月末前上报本单位五小电器台帐,并与机电科五小电器管理员进行核对。所有电缆接线盒的额定电压应与使用电压相符。高压接线盒应埋设局部接地极。第六条 110、五小电器表面无锈蚀、无裂纹。第七条 完好方面: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2、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3、用螺栓紧固不透眼的部件 ,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的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5、喇叭嘴不松动,喇叭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喇叭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6、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的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111、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密封圈的剥离层应向内。7、不接线的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挡圈且安装顺序正确。8、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9、电缆冷补必须符合其相关规定。第九条 考核及处罚:台帐不健全,不按要求上报及核对的单位,每次对该单位主管领导及分管技术人员处以100-200元处罚,发放、回收等按材料、配件管理制度执行。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阻燃胶带的正常使用,防止非阻燃胶带下井使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禁止选购和使用非阻燃性胶带112、。第二条 在胶带选型、上报计划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标注必须明确。第三条 使用单位从供应库领取胶带时必须检查好胶带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产品合格证。第四条 每批领取的胶带,机电科都要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抽样阻燃性试验,确认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井下使用。第五条 胶带机滚筒包胶、硫化胶带、补带等所使用的胶料及其辅助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第六条 各单位使用的胶带机必须保证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第七条 胶带机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齐全、可靠。第八条 各单位要保证胶带机的运行状态良好,机电科要对胶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设备及113、大型部件搬运制度第一条 任何单位(区队及承包商)在进行搬运大型部件之前,必须由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要说明施工时间、地点、行车路径等内容,现场负责人和参与施工的其他人员的职责,以及详细的安全防范及施工技术措施,并有编写人签字及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生产、调度、机电、通风等业务部门,及总工程师与机电矿长的审批。第四条 施工前要组织所有参与搬运大型部件及设备的施工人员,对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将措施贯彻到每一位人员。第五条 在搬运过程中,现场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并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114、行作业,做好监督、检查。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要一制定一审批,每次根据施工地点、路径及内容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措施。第七条 每次搬运完毕后,要将使用的工具、材料及杂物全部回收。第八条 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得作业。如有违章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作业,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1000-10000元罚款。第九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此制度,并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写安全技术措施。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交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到齐,现场交接班。第二条 交接班人员要按照规定项目,逐项检查,将本班的设备运转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工具情况、材料消耗库存情况、领导有关指示等,详细介绍115、给接班人,交接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第三条 交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前把文明生产搞好,机房、硐室及设备做到清洁、整齐、卫生。第四条 如在交班前发生事故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准交班。第五条 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病态、酗酒,可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拒绝交班。第六条 交班时间已过,但接班人员尚未到达,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应报告领导,并在此期间内继续坚持工作。地面变电所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进行详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种记录。2、交班人员必须详细地把本班的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如发现接班人带有病容或醉意,可拒绝交班,并向主管领导汇报。3、交班人员应把所有工具、备件记116、录、卫生等整理好,以便交班不符当面提出,否则由接班人负责。4、在交班时间内发生的事故,由交班者为主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可协助,如因交待不清接班者询问不够,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由接班人负责。5、交班人应把本班运行情况详细向接班人说明,双方交接清楚后进行签字。6、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查到无证上岗者按规定进行惩罚。压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一、 交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在机房现场进行。二、 交班司机必须将当班的运行情况、巡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项等,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清楚。三、 工具、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和各种记录必须交待清楚。四、 在规定的司机缺勤时,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得到117、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五、 交接双方应按巡回路线对主要部位进行交接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异状、异响,各包机部位是否清洁。六、 交班司机如发现接班司机有醉意或精神不正常现象,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七、 接班司机接班时认为交班司机未按规定要求交待清楚不要的情况和设备有不能接班的情况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向领导汇报。八、 接班司机应在交班前全面检查并填好记录和日志。九、 如交班司机处理事故时,接班司机不接班,必须由交班司机处理,接班司机可协助处理,若维修时间较长,须经领导许可后才能进行交接班。十、 双方同意后,在交接簿上填写交接结果并进行交接签字,未经签字,交班司机不得退岗,接118、班司机不得进岗。主排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1、水泵司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履行交接班手续,上一班司机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情况详细告诉接班者,并经运转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方可为交班完毕。2、交班司机对接班司机未按规定要求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现场又达不到接班条件时,接班司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3、对于接班人员引酒者,交班者有权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交班者未经领导安排之前,继续坚守岗位。4、若交接班时处在事故中,一般应由上一般处理好后再进行交接班,若事故处理时间较长,下一班应协助处理,或在处理的同时向领导汇报。5、接班后由于接班者不清,交班者不承认,所造成119、的后患一般应由接班者承担。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进行详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种记录、工具、材料及卫生等情况。2、交班人员必须详细地把本班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如发现接班人带有病容或醉意,可拒绝交班,并向车间汇报。3、交班人员应把所有工具、备件、记录、卫生等整理好以便交班,如不符实,接班者应当面提出,否则由接班人负责。4、在交班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交班者为主进行处理,接班人可协助,如因交待不清接班者询问不够,接班者经签字同意接班,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接班人负责。5、交班人应主动把本班运行情况详细向接班人说明,双方交待清楚后,双方方可签字。6、值班人员必120、须持证上岗,如查到无证上岗者,按规定进行惩罚。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按时在提升机现场进行。二、交接班司机必须将当班的运转情况、巡视查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下一班应注意事项等,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清楚。三、工具、备品、配件、室内设施必须交点清楚。四、在规定的接班司机缺勤时,交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五、交接双方应按巡回检查路线对主要部位进行交接检查,各部件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常、各部位是否清洁。六、交接司机如发现接班司机有醉意或精神不正常,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七、接班司机接班时,应与交班司机同操作一至两钩以实际体会设备情况而确保安全。八、接121、班司机认为交班司机未按要求交待清楚必要时和设备有不能接班的情况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九、双方同意后,在交接簿上填写交接结果并进行交接签字,未经签字,交班司机不得退岗,接班司机不得进岗。矿灯房交接班制度一、 交接班时必须在本灯房内,人对人,口对口,手对手地进行全班交接。二、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提前1020分钟到灯房进行巡检,然后接班,如有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按矿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 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做到“四交清三符合”,交清灯数,交清工具,交清当班的充电情况,保证人与牌符、牌与灯符、灯与编号相符合等。四、 在交班时发生的故障均由交班人员负责,但接班人员也应协助处理,待处理后122、再进行交接。五、 接班人员认为不够接班条件的,应当场提出,由交班人员处理,如有争论,可向机电科(队)汇报,但不能吵闹影响工作。六、 接班人接班时不负责任,接班后所出现的一切情况均由接班人负责。七、 交接完毕后,双方填写交接日志,并签名。主扇司机交接班制度一、 接班司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主扇风机房进行接班。二、 交班司机必须将当班的运转情况、巡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工具、备品、备件及各种记录簿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清楚。三、 接班司机未能按时接班或缺勤时,交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征得主管领导安排来人接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四、 交接时双方应按巡回检查路线123、进行检查交接,应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异状、异响,各部位是否清洁。五、 交班司机如发现接班司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现象时,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六、 接班司机接班时认为交班司机未按规定要求交待清楚和设备有不能接班的情况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七、 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全面检查并填好记录和日志。八、 如交班司机在处理事故时,接班司机不应接班,由交班司机处理,接班司机可协助处理,若处理时间较长,经领导许可后才能交接班。九、 双方同意后,在交接记录上填写交接结果,并进行交接签字,未经签字,交班司机不得退岗。安全活动制度为了增强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表扬先进,批评后劣,强124、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识,约束和规范所有人员的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区队每周至少要有一个安全活动日,在安全活动日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向职工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开展事故案例分析讨论,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第二条 机电科要定期对区队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第三条 充分发挥区队安全员的作用,对安全工作区队党政工团要齐抓共管。第四条 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传讲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活动,布置生产任务时要提出安全要求及安全措施。第五条 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第六条 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表扬奖励,对“三违”现象及时批评或处理。第125、七条 每次安全活动均应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第八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经常巡回参加督促所管单位的安全活动,了解设备及人员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得力措施,消防事故隐患。第九条 安全活动主要学习内容:1、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2、总结评比半月或全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传达上级文件、布置相关任务。4、学习事故案例或下发的资料。5、针对某些隐患进行讨论整改。6、事故受伤者现身说法。7、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管理知识)。8、学习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 矿井供电管理第一条 管理职责范围:1、机电科负责对全矿供电126、实行统一管理,掌握全矿供电情况。同时负责对全矿供电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2、机电科负责全矿供用电情况的统计和上报,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和命令及全矿电力的分配、转供、计量、收费、调整、节电工作。3、机电科专人管理井下及外单位供电工作,并对其进行检查,机电科对矿属及其它单位的电工实行考核及指导。第二条 用电规则1、矿属各单位及外单位高低压负荷的增减和动力变压器的增减由机电科审批。2、各单位负荷增减或电气设备搬迁,必须提前3天提出申请,申请书填写增减原因、负荷容量、使用地点及所用设备、电路等,同时附供电系统图、整定计算书一份。3、机电科根据申请要求,审查认为合理时,签批同意后,安排有关人员接线127、(对外单位签订供电协议,预交足够的押金或预扣工程款,电源接线由电源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安排,由用电单位支付人工费300元/次)。4、申请单位的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接电工作。不得擅自接线,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5、用电单位施工的线路、安装的电气设备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6、用电单位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机电科申请办理手续。第三条 用电单位要认真管好本单位的电气设备、电缆、五小电器及辅助设施,确实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两坚持”。第四条 各用电单位要绘制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各变电所、机房硐室及井下各采、掘工作面要张挂本所、室128、及工作面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第五条 供电系统图需标明:(1)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2)电缆的型号、电压、截面、长度。(3)高、低压开关的短路、过载保护整定值。(4)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第六条 对移动设备、临时用电设备、供电线路及其保护装置要随设备移动、负荷及电缆增减及时做相应更改,并经机电科审查后方可执行。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均不得随意修改原设计方案,不得随意安装或拆除电气设备、电缆、保护装置等。第八条 已批准的负荷增减申请,因故未能按期实施,应及时通知机电科。已调整的负荷,要在三天之内将调整后的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从网上以CAD的版式发给机电129、科供电管理人员。第九条 凡停电涉及矿属其他单位正常供电的,都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经机电科、调度室、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第十条 采、掘工作面的安装、作业规程,必须经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机电副总、总工、分管领导、矿长批准。第二章 供电设计第十一条 供电系统设计统一由机电科负责。第十二条 新投产的采区、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系统设计应于设备安装前3个月由生产技术科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勘察结果,机电科提出设备配置、设备布置、供电电缆敷设布置方案设计,监控室提出通信及监测检控布置方案设计,并绘制出相关系统图。上述方案由机电科统一汇总130、形成材料,提交矿委会进行论证。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机电科下达的联系书及图纸进行审核,如有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更改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同意,矿领导批准。第十四条 供电设计中的变电所高压系统由机电科负责整定计算,并对高压柜进行调整试验作好记录。各配电点的低压系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整定计算。并编制整定计算书,经有关部门及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五条 安装后的新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科必须根据变更后的结果,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监测监控系统图、通信系统图、运输系统图。矿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报调度室及其他职能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使用中的上述各系统发生变化时,机电科131、及时进行系统图修改,修改后的图纸经矿有关部门及矿领导审核并签字后,报调度室及其他职能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掘进工作面供电设计中的局扇供电,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款。第三章 考 核第十八条 井下所有变电所高低压柜必须每月进行一次除尘,否则每个柜罚款相关责任人50-100元。第十九条 所有区队及部门停高压检修设备及回撤高压电缆时,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否则不予停送电,私自电话停电检修高压设备及电缆的,罚款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第二十条 各队必须对供电设备的备件准备到位,对于备件准备不到位影响供电的,罚款责任人100-300元。第二十一条 所有供电设备必须图纸齐全,否则罚款相关责任人5132、0-100元。第二十二条 高压电缆绝缘遥测,高压接线盒干燥处理每月进行一次,否则每根电缆或接线盒罚款相关责任人50-100元,没有进行电缆遥测及高压接线盒干燥处理造成影响供电的罚款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第二十三条 高低压接线盒吊挂不符合标准的,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地面建筑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加强矿井用电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矿井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四通煤业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四通煤业所属由矿井提供用电的各施工单位。第三条 机133、电科主管人员负责统管地面供、用电管理工作,负责供、用电的分配、调荷及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第四条 供、用电的日常管理、计量抄表、收费工作由机电科供电组负责,各单位用电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第二章 地面施工用电管理一、一般规定第五条 无论是生活、施工、照明,长期用电或临时用电的单位、个人,必须先绘制出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用电设备明细表等,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条 各用电单位负荷增减或电气设备搬迁,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供电系统图;申请要填写增减原因、负荷容量、使用地点及所用电缆、设备等。第七条 审批人员根据申请书要求,经审查认为合理的方可予以安排134、。第八条 用电单位施工的线路、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第九条 用电单位必须安装电表,不能装电表的用电单位签订供电协议,协议上应写明用电容量、用电时间、用电指标、收费方式等事项。第十条 用电单位变更表位、转移用户地址、停止用电等均应向供电单位办理手续。第十一条 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接电。二、用电组织设计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施工单位填写用电申请,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现场勘查;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负荷计算;4变压器选择;5135、配电系统设计;6防雷装置设计;7确定防护措施;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9. 供电电源应采用TN-S供电标准。第十四条 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经矿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否则限期补充并罚款500元。第十五条 地面施工单位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否则罚款500元。第十六条 地面施工单位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罚款5000元。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以不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但必须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三、电工136、及用电人员第十八条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对用人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第十九条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否则罚款500元。第二十条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符合以下规定(违反一项罚款500元):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137、关门上锁;3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四、安全技术档案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管理,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及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安全档案不完整的罚款500元。第二十二条 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否则限期复查并罚款500元。第二十三条 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履行复查验收手续,否则罚款500元。第三章 用电标准一、 外电线路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正下方施工、搭设作138、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第二十五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2.1的规定,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表2.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2的规定,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表2.2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139、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措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2.3的规定,否则罚款2000元。表2.3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11035110220330500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第二十九条 140、当达不到第二到第四条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表2.4中所列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表2.4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第三十条 在第六条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措施的严禁施工,如发现违禁施工的,罚款5000元。第三十一条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141、,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第三十二条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染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措施,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三十三条 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或做防护处置),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二、配电线路第三十四条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设在能自然通风、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通畅的地方,并采取防雨雪和防动物侵入的措施;保持配电室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三十五条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142、载、漏电保护电器、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断分断点,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否则限期整改,缺一项罚款500元。第三十六条 配电柜应编号,有用途标记;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三十七条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第三十八条 架空线的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143、,接户线在档距内也不得有接头,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第三十九条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四十条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且应根据配线类型敷设,否则罚款500元。第四十一条 架空线、电缆线路、室内配线都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缺一项罚款1000元。第四十二条 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应装设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仪表;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否则缺一项罚款500元。第四十三条 配电144、箱、开关箱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0元。第四十四条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设备(含插座),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第四十五条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箱内电器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再固定在箱内,金属电器安装板和金属箱体要做电气连接,否则发现一项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第四十六条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145、端子板连接,否则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第四十七条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箱内连接线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0元。第四十八条 配电箱、开关箱要进行定期维护,检查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否则罚款2000元。三、接地与防雷第四十九条 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146、0元。第五十条 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PE线要单独敷设,重复接地必须与PE线相连,严禁与N线连接,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五十一条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1000元。第五十二条 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绝缘颜色为淡绿色;PE线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严禁混用代用,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第五十三条 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147、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五十四条 机械设备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和该设备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五十五条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五十六条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否则限期整改并罚款500元。第五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四通煤业地面施工安全用电相关规定为准。第四章 电费核算与确认第五十八条 设专人每148、月对各施工单位用电量进行抄表统计。第五十九条 规定抄表人员须在每月20日抄表,限抄表当日将抄表数据提供给机电科供电组电费核算员。第六十条 电费核算员将电费核算完后,制电费结算单并通知各用电单位到机电科供电组办公室签字确认;待各单位确认完毕将电费结算单交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付款。第六十一条 电费结算单确认要求1、要求用电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部公章,除项目部公章外的其他印章如技术资料章等一律视为无效。2、要求各用电单位在每月22日到24日到机电科办理电费(包括水费)手续,每延迟一日罚款500元,超过3日不办理者,机电科将予以停电(或停水),并加处罚款5000元。3 关于149、电损分摊说明如下 :各单位总用电量=电损量/矿井总用电量各单位实际用电量+各单位实际用电量。矿井供排水管理制度第一条 根据供排水的实际情况,建立与健全相应的供排水专业管理机构和体制,明确各级职责,以加强供排水的管理。第二条 建立、健全供排水各种规章制度,必须制订供水与排水运行规程,供排水管网运行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水质分析规程,供排水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第三条 完善各种基础技术资料 供排水系统必须具备和完善以下基础技术资料:供排水管网系统图,供排水设备安装施工竣工图(包括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技术资料),水原水质分析和污水水质分析等资料。第四条 加强供排水管理工作要做到150、供排水有计划,考核有奖惩:1、全矿供排水系统设计统一由机电科负责,并设有主管负责人,将图纸资料及时更新,保证与井下系统相符。2、加强井下主排水泵房及顺槽临时泵房的管理及维护,泵房设有专用检修记录本,出现一次检修记录不全的,罚款当事人及主管副队长200元,若检修记录有弄虚作假的罚款当事人及主管副队长300元;泵房出现问题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主管负责人联系厂家及时处理,发现问题不处理且不汇报的罚款主管副队长500元;发现一次岗位工未安装操作规程执行的罚当事人200元,主管副队长100元;泵房由于人为因素(例不规范操作、不观察水泵运行情况造成水泵不上水)造成水泵损坏的处罚当事人500151、-2000元,处罚队里1000-20000元。3、新安装综采工作面供排水管路在回采前全部形成,并进行打压试水,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排水系统要保证清污分离,供水系统要保证在工作面试生产前保证将系统冲洗干净,确保生产用水。凡因供水系统冲洗不干净影响设备运转,罚机运工区500元,机电科及机运工区主管负责人200元。4、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从供排水管路主干线上破口或利用主干线做其它用途,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使用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恢复。各单位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禁损坏各种管线,如有发生对损坏单位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提出通报,同时要求损坏单位立即处理,如有隐瞒不报,一但查出,处152、以5000元罚款。5、在疏放水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将探放水疏放口阀门关闭,一经发现给予管理单位处以500元罚款,个人处以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机运工区加强主排水系统的巡查与维护,对主排水系统要求每天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机电科、机运工区主管每旬对主排水系统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巡查与维护。6、对井下主系统系统改造时,必须要有相应的措施,机电科、机运工区主管负责人必须到现场,不到现场罚款300元罚款,出现问题及水淹巷道情况,罚款主管负责人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7、车队、承包商对司机要加强教育,以免车辆将管路及管支架撞坏造成管路跑水,情节一般的对司机罚款300元,跟班队干罚款20153、0元;情节严重的造成巷道水淹影响行人行车的,对司机罚款500元,对相关负责单位罚款1000-5000元,并通报批评。停送电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井上井下及地面变电所日常维护巡视检查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由机电科、机运工区专人负责。第二条 变电所内有关胶带机、中央水泵房控制系统和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机运工区协助。第三条 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及高压配电点的停送电工作由机电科负责,人员必须相对固定。第四条 其它高低压变配电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停送电权归管辖单位。应执行下列规定:1、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2、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154、禁约时停、送电。停电后应拉开隔离开关并闭锁,上安全锁具,同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亦或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掉此牌送电。第五条 高压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第六条 停送电工作票由机电科电气负责人或主管矿领导负责签发,具体操作由机运工区有停送电操作证并熟悉变电所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工作负责人负责监护。工作票一式两份,停送电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各执一份,执行完后,停送电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一份带回交机电科保存,一份保留在相应的变电所。第二章 停送电工作票的办理第七条 在10KV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从事下列工作之一者,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1、检155、修或更换电气设备2、增减线路负荷3、改造供电线路4、搬迁电气设备或运行中的电缆5、其它需停电才能进行的工作第八条 停电影响井下主要生产单位或重要负荷的工作票,必须在工作前一天办理,经机电科电气负责人和调度审批后生效。第九条 凡增减负荷或改造线路,不论停电是否影响其它单位,一律应到机电科办理停电手续。第三章 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十条 正常(计划)检修时的停送电操作l 停电操作:1、工作负责人将签发好的工作票送达机运工区。自己保留一份。工作负责人在需停电前约30分钟,通知调度员,要求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准备停电。2、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后,与调度员联系,并做好停电准备工作。3、工作负156、责人确认可以停电后,前往变电所办理相关手续,完毕后由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联系调度确认是否可以停电,得到调度员能操作命令后,根据工作票,确认需停电高压柜的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无误后,将该高压柜的控制选择旋钮打到近控位置,分断相应的断路器,并将该断路器手车退到检修位置。4、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再在该高压柜下触头验电、放电(进线柜除外)、挂好接地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和“已接地”标志牌,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停电时间、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停送电操作人员的姓名,然后让工作负责人确认后签名,自己在工作许可人处签名。5、停送电操作人员下令工作负责人可以开始157、工作,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监护工作人员,工作开始时必须在现场验、放电并在线路来电方向前一级接线盒上挂一个三相短路接地线,方可进行工作。l 送电操作:1、工作负责人在结束工作前约30分钟,通知调度员,要求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准备送电。2、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做好送电准备工作。3、工作人员结束工作后,拆除前方所挂的三相短路接地线,工作负责人检查无误后,到变电所申请恢复送电。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与调度联系,确认可以送电后,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双方根据工作票,确认需送电高压柜的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无误后,拆除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后将需送电的高压柜断路器手车推到工作位置,158、按合闸按钮合闸,确认电已经送出去后将该高压柜的控制选择旋钮打到远控位置。4、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送电时间,让工作负责人签名,自己在工作许可人处签名,然后向调度员汇报,送电操作结束。第十一条 紧急故障情况下的停送电操作u 停电操作:1、设备故障导致变电所高压柜跳闸,调度员可通知停送电操作人到变电所将故障跳闸的高压柜手车退出到检修位置。2、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后电话与调度员联系,双方确认故障分闸高压柜的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无误后,由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将该高压柜的控制选择旋钮打到近控位置,并将该断路器手车退到检修位置。3、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先检查瓦斯浓159、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再在该高压柜下触头验电、放电(进线柜除外)、挂好接地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然后向调度员汇报停电操作结束。4、调度员下令工作负责人可以开始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再在现场验、放电并在线路来电方向上挂一个三相短路接地线,方可进行工作。u 恢复送电操作:1、工作负责人在结束工作前约30分钟,通知调度员,让机运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去变电所,准备送电。2、机运工区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做好送电准备工作。3、工作人员结束工作后,拆除前方所挂的三相短路接地线,检查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申请恢复送电。停送电操作人员与调度员联系,得到160、可以操作命令后,确认需送电高压柜的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无误后,拆除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后将需送电的高压柜断路器手车推到工作位置,将该高压柜的控制选择旋钮打到远控位置。4、现场停送电操作人员再次向调度员复述需要送电的高压柜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调度员通过远控对相应的断路器进行合闸。5、停送电操作人在变电所所确认相应的高压柜合闸正常后,后向调度员汇报,送电操作结束。 “两票”管理制度第一条 工作票和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按规定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票面整洁。切实做到所列组织措施严密、技术措施安全可靠,现场执行正确。凡不合乎的应退回重填。第二条 两票应按月分类进行汇总装订。各执行161、单位按“两票”实施细则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其合格率。合格率计算方法为:当月使用的工作票份数不合格份数月合格率= 100%当月使用的工作票份数对已完工的工作票应盖“已终结”印章,作废的工作票应盖“作废”印章,对已操作的操作票应盖“已执行”印章,作废的操作票应盖“作废”印章。上述两票应保存三个月。第三条 第一种工作票用蓝色印刷,第二种工作票用红色印刷。第四条 工作票终结和操作票执行后,应分别及时在工作票和操作票登记薄上进行登记。第五条 要求票面整洁,强调票面与现场实际相符。凡有弄虚作假或有意撕毁和丢失都定为不合格的票面数。 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 对承包商的一般要求第一条 承包商必须经过质资审核162、,符合条件后才允许承包矿内的机电安装工程。第二条 要求各施工单位现场作业每班必须有跟班队长,项目经理离矿必须向矿领导请假,并指定人员负责。对于不符合规范作业规定单位进行停产整顿。第三条 矿部组织相关科室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没有跟班队长在现场进行指挥必须立即停止其作业。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矿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作业,对于违反规定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有严重违反矿纪矿规的,停止其在矿施工资格,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总调有权予以清除出矿。第六条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对当班作业情况以及安全情况进行详细安排,不开班前会的不允许入井。第二章 机电安163、装工程施工要求第七条 根据矿机电科下达任务单或施工通知单要求进行施工。第八条 施工前认真阅读任务单或施工通知单要求,并实地察看施工现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各职能部门审批签字,职工学习后签字,开工前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审批签字制度。第九条 机电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规范和四通煤业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第三章 机电安装工程任务单编写要求第十条 明确施工任务:对施工内容进行描述,写清施工地点和施工内容,明确任务量。第十一条 明确工期要求:明确施工期限及开竣工时间。第十二条 明确施工缘由:对施工的缘由进行描述。第十三条 描述清楚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第十四条 描述清楚安全及质量标准164、化要求。第十五条 描述清楚主要工程量核定依据。第十六条 描述清楚工程材料要求。第四章 机电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第十七条 凡在矿井施工的机电安装单位,必须接受矿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因为设备到货等原因,致使施工不能与设计要求相符,需要设计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拿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经有关单位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第十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若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搞好文明施工,如果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者,一经查出,应立即停工处理。第二十一条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安监部门应16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查找原因,尽快处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施工过程中。第二十二条 因监察不到位造成安装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有权依据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对监理做出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中未提及部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第四章 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规定第二十四条 竣工验收按照任务单或联系书要求、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规范及四通煤业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第二十五条 零星工程验收,由任务单下发单位组织,机电科、计划科和工程相关单位参加。永久工程验收由分管领导组织,机电科、计划科和工程移交接收相关单位参加。第二十六条 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前,必须先对设备进行无负荷、负荷试运转。工程验收166、时,要对机电工程中影响安全和环境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中注明。由参加验收的人员对该项目工程共同签字认证,并注明验收日期,方可办理机电工程的接管工作。第二十七条 零星工程验收后,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验收纪要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任务单下发单位组织,机电科、接收单位和工程相关单位参加,进行移交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部结算工程费用。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凭验收单、通知单(或任务单)和移交报告书进行结算。第二十九条 工程移交后,质量保证期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在质保期如由于工程质量原因导致故障或事故,施工单位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按照实际维修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第三十条 施工过程中,矿职能部门(通知单167、下发单位)要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一般问题(可在当班纠正,不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整体质量的问题)可通过口头纠正,严重问题(无法在当班纠正,并影响到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问题)必须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根据问题影响工程情况,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问题特别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停产整改。第三十一条 安监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 第三十二条 隐蔽工程在施工时,必须由建设单位派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第二条 范围:适用于四通煤业登高作业第三条 责任者:登高作业单位第二章 高168、处作业的定义第四条 四通煤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a.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169、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d.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在所属矿井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a. 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170、高处作业。 b. 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c. 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沟、坑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第三章 矿属单位高处作业要求第五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六条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第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拴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第八条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副171、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第九条 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第十条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第十一条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外。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第十172、二条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第十三条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第十五条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第十六条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173、七条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第十九条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第四章 高处作业审批程序第二十条 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 如施工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174、全要求。第二十二条 安监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为登高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高空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 机电科对电气防爆设备的的数量(包括小型电器和缆线)、质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检修。各单位特殊情况确须自行检修的设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检修工作完成后,机电科配专人进行验收,符合防爆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同时签发防爆入井合格证做好记录,防爆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不得玩忽职守。第二条 机电科对供应站电气设备的库房,使用维修数量必须随时掌握清楚,并负责建帐建卡,编号和牌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第三条 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各单位电气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时回收,检查监175、督。对无故损坏设备(包括电气事故或搬迁、运料放炮等情况损坏设备)要执行赔偿规定。第四条 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入井安装设备的防爆性能要严格检查,防爆性能达到要求时方可放行。第五条 凡新到、调入、检修后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并记录,供应站随做好台帐,否则不能入库,退回有关单位进行修复。第六条 电气设备入库前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第七条 每一工作面结束后,对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回收上井进行检修,未经检修不得搬至别处继续使用。第八条 在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气达不到完好标准,井下又无法检修时,应及时升井检修,不得带病运行。第九条 防爆设备检查组对井下176、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电器)三大保护,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局扇风电闭锁,电缆安全保护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和裁定。第十条 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分管的所有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一次,每周检查结果登记台帐,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使用单位。对失爆设备要及时填写设备失爆通知单,限期处理,进行复查,直至完善处理后为止。第十一条 防爆设备检查员对井下供电有危及安全,违章作业等情况,有权制止,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向上级汇报停止生产。第十二条 对管理处所有设备动态进行月报:内容要反映每月各单位设备检查结果,完好率、失爆率,小型电气及缆线状况,并执行电气设备奖惩制。电缆管理制度1、电缆是采区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177、气管理设备中最薄弱环节。因此,必须加强对电缆的管理,具体的要求是:(1)设立电缆管理小组,对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2)使用电缆的单位,应设兼职“电缆管理员”一人,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入井、移交、验收及电缆回收上井,向电缆管理组交还电缆等工作。(3)电缆管理组应有必要的规章制度,例如:A电缆管理组的职责范围;B电缆的领取和发放规定;C电缆的回收和上井规定;D电缆的编号、修补、试验、调配和报废规定;E电缆的丢失、损坏和事故分析及有关奖惩制度的规定;F电缆的帐、卡、图、板管理;G掌握井下电缆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等;(4)电缆入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填写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禁止使用。(5)高压电178、缆应挂牌的地点有:电缆入井的转角处;井下各变电所每条电缆的进、出口处;井下水平巷道及采掘巷道的转角。2、加强电缆管理,闲置电缆及时出井,以防丢失,凡发现丢失罚机电负责人500元,队长200元。3、入井电缆任何人无权擅自切断,必须切断时,报经机电副矿长或有关领导的同意。凡发现擅自切断,罚责任人500元,队长200元,井下发现一处齐头,罚机电责任人100元。4、坚决执行损坏电缆追究制,对于损坏、挤破电缆现象要追查责任人,视情况严重性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机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第一条 机电、运输系统各机房、硐室、重要车间等处为要害场所。所有要害场所门口必须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和“场所179、名”牌。第二条 进入要害场所参观、检查、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机电科的介绍信或由机电科管理人员陪同,方可入内。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要害场所。第三条 有进入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要害场所来客登记表”,并妥善保存。第四条 有特殊要求的要害场所要张挂醒目的警示牌,如“严禁烟火”、“请勿喧哗”等。第五条 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人员不得妨碍值班操作,不得操作设备,要遵守该处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 要害场所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值班人员要保持该处清洁、整齐。第七条 要害场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在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油脂管理制度为防止井下火灾发生及节约材料的目的,确保油180、脂的安全使用,等对井下油脂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凡井下使用的油脂的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沙箱及防火铁锹。 二、对井下设备进行定期适量注油,对跑、冒、滴、漏现象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出现集油坑。 三、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柴油、机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捅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油类必须及时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四、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油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捅内。 五、用过的棉纱、布头和废纸,必须经过特殊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六、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内。 七、各类油脂使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同时注明使用地点和用途。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库房管理181、员不得发放。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为了强化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促进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进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机电管理人员执行本制度。第一条 机电干部查岗、上岗要经常化、制度化,机电负责人、技术员每旬不少于两次。第二条 检查包机人对所包设备的检修和保养情况。第三条 检查文明生产是否符合要求。第四条 检查供电系统图是否与实际相符。第五条 检查电缆悬挂是否合乎要求。第六条 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第七条 对查出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矿灯管理制度第一章 矿灯考勤制度第一条 充电室值班人员每班应对发放的矿灯进行详细考勤,考勤182、应属实,矿灯号与考勤本号应一致。第二条 矿灯考勤本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月底对每盏矿灯的月累使用次数进行统计。第三条 矿灯考勤本每月进行封存,每月对每盏矿灯的累计使用次数进行统计,汇总填入矿灯考勤表,以便掌握每盏矿灯的使用情况。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盏矿灯进行认真考勤,做到日有考勤,月有汇总,年有累计。第五条 值班人员在考勤过程中若发现乱填、乱写、考勤失真等不负责任者,一律进行加倍处罚。第二章 矿灯自救器领取收发制度第六条 入井需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持本单位证明,到充电室办理,灯牌、自救器牌、并交纳押金。第七条 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矿灯的三对号制度(即灯牌号、灯架号、矿灯号183、)凡领取矿灯、自救器者,必须持本人灯本、自救本,领取的矿灯号和灯牌号必须一致,无牌者或灯牌与本人不符者一律不发。第八条 入井人员升井后应马上交回矿灯、自救器,严格执行凭牌领灯,不得私自保存自救器或把矿灯转借他人,若领取人员不听劝阻,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反映情况,并酌情进行处罚。第九条 领灯人员在领到矿灯、自救器后应详细检查矿灯或自救器是否有缺陷或损坏,如若发现应立即向值班人员声明,值班人员应马上处理。第十条 收回矿灯或自救器时,值班人员应进行仔细检查,若发现矿灯、自救器有损坏者,按其情节轻重,使用者一律照价赔偿。第十一条 若矿灯牌或自救器牌丢失,应立即向灯房值班人员声明,并持单位证明到充电室184、补牌,并交纳成本费,同时按价缴纳押金。第十二条 充电室值班人员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造成丢灯丢牌或发出的矿灯不完好者,一律进行处罚。第十三条 各用灯单位掌握好井下人员流动情况,调离井下人员要与充电室取得联系,交回灯牌。井下新增人员一定要提前与充电室取得联系,办理领灯手续,准备矿灯。凡因用灯或自救器单位人员流动未与充电室联系,未交回灯牌一律由用灯单位照价赔偿。第三章 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第十四条 入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后,如若丢失,按价赔偿。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在收回矿灯和自救器时应详细检查,若发现矿灯自救器有损坏者,按损坏程度一律照价赔偿。第十六条 为贯彻保安规程,严禁在井下私自打开矿灯。凡损185、坏灯盒、连接条,私自更换电池,拆卸矿灯配件,造成矿灯不防爆,发生明火、短路、正负极搞错,烧坏电流表的,都按损坏矿灯处理,并进行加倍处罚。第十七条 因持牌人员责任而造成他人冒领,丢失矿灯和自救器的,一律由持牌人员照价赔偿。第十八条 严禁把矿灯带回家中使用或转借他人,严禁私自保存自救器,一经发现按故意损坏矿灯、自救器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为确保矿灯的寿命,矿灯放电时间为八小时,凡因工作需要超过八小时的,应到灯房换灯,严禁下班不交灯,凡超过十五小时不交灯者,一律按损坏矿灯进行处罚。第二十条 凡因值班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矿灯、自救器的,一律对值班人员进行加倍处罚。专用工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186、条 专用工具包括:煤电钻、风钻、风镐、电钻、电锤、电动扳手、锚索机具、拔轮器、倍增器、扭矩扳手、测链器及电缆故障测试仪,全矿实行计划投入,合理配置,无偿使用,交旧领新。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二条 专用工具由机电科主管计划、分配、检修安排、合理调配及动态管理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第三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的专用工具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第四条 机电科负责对全矿专用工具统一建立台帐。第三章 管理办法第五条 机电科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建立专用工具消耗台帐和动态台帐,对消耗的原因及动态情况进行分析。第六条 机电科根据生产情况,提报专用工具计划,经机电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计划科。第七条 机电科对各使用单187、位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合理配置,各使用单位实行交旧领新,严禁只领不交,长期积压。第八条 机电科每月对各单位专用工具进行一次检查,对损坏及丢失部分应按原值进行处罚。第九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设备使用标准进行使用,及时维护,确保安全,完好运行,对由于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坏,按原价进行处罚。高低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办理工作票时一定按照谁停电谁送电,专人办停送电工作票的原则。(如工作票丢失,必须由工段负责人或工段以上负责人签发送电通知放可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严禁带负荷停电。二、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许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办票停电。高压设备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必须按规定填写高压工作票188、,要将主回路上的高压真空断路器,小车摇出断开,挂警示牌,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低压断电时,需拉出主回路低压抽屉柜并挂警示牌。电容器必须接地放电,确认设备无电后方可工作。三、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电器工作人员必须正确着装安全保护用品方可开始作业。四、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机械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由办停电票者检查无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填写送电工作票送电。五、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189、送电。六、停送高压电作业时,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员监护。七、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在地面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作业时,以及对井下高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及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进行停、送电时,都必须使用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规定的内容进行工作。 工作票的主要内容有: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人员的姓名,以及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工作票应由矿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矿主管供电负责人签发,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其中一份留存在工作地190、点,由工作负责人执存,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班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成工作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 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交给值班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值班员。若工作内容、工作人员或工作时间有变更,应提前修改或重新填写工作票。 一、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负责(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制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作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191、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变电所值班员均为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现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监督施工安全和各项措施的实施。二、高压操作工作许可制度。 对地面变电所的电源进线及与进线有关的电气设备进行操作检修时,都必须得到系统主管部门调度的批准。对地面和井下高压电气设备(包括采区变电所内的高压设192、备),必须经矿生产调度的许可,方能进行检修操作对采区内的机电设备进行检修时,一般由采区自行决定,但影响较大时,应征得矿机电主要负责人的同意。采区电钳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经维修单位机电主管人员授权者不受此限。在井下搬迁或增减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机电科审查批准。在具体进行各项检修、操作时,还必须等到工作现场值班人员的许可。 工作许可人(工作现场值班人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切断被检修设备的电源、用同电源、同电压相符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进行对地放电),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193、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背触试,证明被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并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班方能开始工作。工作人和工作许可人(值班员)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被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三、高压倒闸、试验操作票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因误操作而引起设备损坏事故,在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倒闸和试验操作时,必须执行规定的操作票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 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应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操作票应编号(未编号的操作票不准使用)。操作票中应写明被操作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停194、电拉闸必须按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电源)操作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操作票内还应填入: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检查接地线的装拆和负荷分配情况;装拆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正确、无电压等项目。操作之前,操作人及监护人应根据线路图或模拟板认真核对操作票中所填的操作项目,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批准后的人员担任,其中对操作现场和设备比较熟悉,级别较高的(一人做监护人,操作中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全部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复查。特别重要和复杂的195、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由值班长或值班负责人监护。除故障情况外,交接班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在进行高压试验时,同样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试验前应检查试验设备的完好情况和接线正确与否,确认完好无误,才能正式进行试验,试验中应有监护。试验结束后,必须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对被试验设备进行放电,并将试验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短路。在井下试验时,必须有瓦斯员在场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1% 以下时,才允许试验和放电。试验现场应设遮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同时派专人看管。若被试设备的两端不在同一地点,两端均需派人看管。在倒闸、试验操作中,操作人员应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绝缘196、工具并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垫)上。在整个倒闸、试验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原则上监护人不参加具体操作,专 职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四、高压停、送电制度为了安全供电,防止人身触电,电气设备在进行检修、搬迁作业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设置遮栏和悬挂标示牌等规定程序,严禁带电作业。电气设备在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 (1)停电:停电时,必须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开头全部断开,与其有关的变压器,须断开高、低压两侧开关,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加闭锁。井下高压隔爆配电装置197、,断路器打开后,应向外拉出,使其隔离插头脱离电源。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当部分设备停电时,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应设置临时遮栏,其距离为:10KV 以下,不小于0.35m ; 20 一35KV ,不小于0.6m ,并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验电:停电后,必须用合格的、相应原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设备,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其是否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有专人监护,并应对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装接地线:经验电证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对被198、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使其剩余电荷放尽。接地线应用有 接地和短路导线组成的成套接地线,它由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25mm2 ,严禁用其他导线做接地线。装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在井下,上述验电、放电、装拆接地线的操作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 (4)送电:当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由原来执行停电并悬挂标示牌的操作人员亲自取下此牌,然后方可合闸送电。 五、常用绝缘工具的管理制度 (1)地面变电所的绝缘工具应有专门的工具室存放,室内应通风良好,清洁干199、燥。 (2)绝缘工具应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绝缘工具的领取和发放;(3)井下变电所的绝缘工具应有专用的工具柜加锁存放,由值班电工管理,工具柜钥匙按值移交,并应交清绝缘工具的数量及安好情况; (4)绝缘工具应分类存放,避免扎伤、受潮和污染绝缘;(5)如发现绝缘工具操作或受潮应及时进行检修和干燥处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绝缘工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绝缘性能的试验,不符合试验要求者,禁止使用。“三违”考核制度1、科内各岗位三违指标,每月必须控制在二起以下。2、各岗位三违超指标,每超一起扣500元,由队长和分管副科长落实。3、个人月度自身出现两起一般三违不得安全奖,出现严重三违按矿制度处罚。4、各岗位200、当月发生一起以上严重三违连带队长。5、各岗位当月发生两起以上严重三违连带分管科长。6、“三违”细则:执行金山煤业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7、凡不上报的内部“三违”,一般违章扣50元,严重违章扣除5001000元。8、凡涉及到瓦期管理、机电管理、顶板管理的三违,加倍处罚,情节严重按事故论处。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1、正常掘进工作面,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停电、停风时,由当班负责人(副队长、班组长)立即向调度室报告。2、发现停电、停风时,工作面的瓦斯员立即报告矿监控室。3、执行人员按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安全措施执行。4、发现停电、停风后,由班组长和瓦斯员组织人员撤出工作面至安全地点。5、瓦斯员及时检测201、该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发现瓦斯超限立即报告监控室、矿调度室。6、矿调度、监控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严格按有计划停电、停风制度执行。7、故障处理结束后,填补工作票留存备案。井下供电三大保护使用管理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正常运行,避免机电事故发生,维持矿井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一 总 则1、成立“三大保护”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领导组:组长:机电矿长成员:机电科长 机电副科长2、井下各配电所、机电硐室、临时移动配电点要严格执行使用三大保护并由取得专业合格证人员专职负责,现场交接班,认真做好相关记录。3、监督检查领导202、组应不定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使用不当或不使用等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对于情况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二 安装、调试、维修4、安装时保证使用正规元件、电气设备、并具有“两证、一标”产品。5、安装调试工作应由取得专业合格证人员进行,整定值应根据机电科整定计算书整定,不得随意估算。6、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对值班人员现场培训,并说明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及操作要领。7、出现问题如不跳闸、误动作等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监督检查领导组汇报,监督检查领导组及时安排维修。三 电气试验规定8、值班人员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三大保护对井下安全供电的重要性,班中203、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9、值班人员每天对三大保护进行试验(实验前确认在瓦斯浓度不大于1%情况下进行)、并做好试验记录。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接班记录,严禁脱岗,交班时交代清楚本班出现的异常情况、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四 停、送电规定11、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规定,出现跳闸现象,查清原因,严禁强行送电,避免机电事故发生。12、停送电应执行对牌制,停电后应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标示牌。对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悬挂“小心反电”标示牌。13、严禁约时送电。五 队组机电管理14、各队组机电管理,包机组长为该队机电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队组全面机电工作。15、各队组包机组长负责管辖区204、域的电气设备三大保护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控制开关的JDB保护、信号照明综合保护、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6、易损保护件井下经常保持有备用、以便及时更换、保证供电安全。六 附 则1、三大保护计算整定值方法附后。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三大保护 整定值计算方法一、过流保护整定值IZ(电磁式过流继电器)1、 保护支线按下试计算:IZIqe 式中IZ电磁式过流继电器的整定动作电流,A; Iqe-电动机的额定启动电流,A;Iqe=6Ie2、保护干线电缆按下式计算:IzIqe+kxIe Iqe-容量最大的一台电动机的额定启动电流 A Ie-其余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 A k205、x-设备需用系数Ie与Pe的关系:380V:Ie=2Pe 660V: Ie=1.15Pe 1140V:Ie=0.67Pe二 、漏电保护整定值:漏电保护整定值按下表进行整定:电压漏电保护漏电闭锁1140V20K40K660V11K22K380V3.5K7K127V1.5K3K三、保护接地 1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2)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3)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包括3台)电气的地点。(4)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206、。(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2、所有电气设备保护的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3、对于保护接地电阻的整定值,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分区接地网、主接地极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一、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供电安全,特制定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由机电科(队)负责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工作,机运工区进行维护。二、 详细了解杂散电流的性质与危害,确保杂散电流的安全正确管理。三、 正确对待矿井杂散电流与矿井生产和矿井安全的关系207、,严格按照安全供电的方针做好杂散电流的管理工作。 四、 为防止杂散电流的产生及其危害,在牵引网路运行中,除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要求外尚应采取如下对策:1、在窄轨铁路运营中,保持轨端绝缘及轨端连接装置达到技术要求,应视为牵引网路维护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视其为窄轨铁道的的运营范围。2、在牵引网路的维护运行中,应认真地对轨端绝缘及轨端连接进行巡视,并设专人对丢失或损坏的轨端绝缘及轨端连接进行即时补充更换及修复工作(轨端连接最好采用焊接长钢轨方式)。3、可采用沿巷道敷设废钢丝绳作为辅助回流线的方法,收集杂散电流,使金属管线及电缆得到屏蔽,并可取得降低牵引网路回路电阻的效果,使架线式电机车的运行技术条件208、得到改善。4、为防止雷管的误引爆,除加强轨端绝缘装置的维护运行外,尚应注意防止其它管线特别是移动钢丝绳对轨端绝缘装置的电气短接。当可能有此情况出现时,应调整轨端绝缘或在适当的地方加装第三个轨端绝缘装置。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由矿防爆检查小组检查“两证一标”,只有“两证一标”齐全的机电设备,方可入井。“两证一标”即: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二、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由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对合格产品发放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三、电气设备的运输必须轻拿轻放,安装时必须由持证上岗的机电工进行操作。四、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由机电科209、防爆检察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必须停止使用。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检查员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2、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应由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应做好记录。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或维修。井下配电工巡回检查制度为了保210、证井下配电所的正常运行,井下配电工应负责对所辖区域电气设备进行经常巡回检查,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值班配电工接班前首先向上一班值班人员询问上一班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并查看运行记录。2、值班配电工接班后,值班配电工负责监护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并经常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领导。3、巡视内容:(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无异响及放电痕迹。(2)电气设备的接火头无发热、变色、放电现象。(3)仪表指示、信号综保指示应正确。(4)继电保护应211、正确。(5)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6)电气设备有无失爆现象。(7)变电所通讯电话是否通讯畅通。 (8)变电所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包括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接地线等)。(9)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保护接地安全制度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的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要接地。2、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极:(1)每个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硐室;(2)铠装电缆应每隔100m左右接地1次,遇有接线盒亦应接地。3、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一般规定:(1)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2212、)所有应接地的设备要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设备的接地线串联连接;(3)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不论使用的电压高低)都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4、电缆金属外皮不可利用时,应另敷设接地干线。5、接地极应设在矿井水仓中。主接地极不应少于两组。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积水坑、排水沟或其他适当地点。7、每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接地极起至最远端的就地接地装置,不得大于2。8、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9、当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10、接地线及其连接处,需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11、接地电阻每季应测定一次,测213、定工作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季节进行。12、矿井电气工作人员。需遵守下列规定:(1)对重要线路、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送电和对380V以上电气设备的检修需持有主管电气的人员签发工作票,方准作业。作业时必须由两名电工进行,不准单人作业;(2)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该设备完全放电和接地。低压电网短路保护制度1、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2、机电科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接地装置整定值。3、井下高低压开关上应挂牌,牌上注明该地点214、的短路电流、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4、保护装置的书写应符合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要求。接地保护安装使用制度1、36v以上电气设备的外壳构架、铠装电缆、铅皮、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屏蔽护套等都必须接地。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3、主接地板(1)主接地极在主副水仓各设一块其面积不小于0.75,厚度不小于5mm;(2)设在地面的主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变压器容量为100kvA及其以下不大于10,变压器容量为100kvA以上不大于4。4、局部接地极(1) 下列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a 每一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215、b 每一套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c 每一个低压配电点。d 如果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 e 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一个接线盒。(2)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没在有潮湿的地方,其钢板厚度不小于3mm,面积不小于0.6;(3)设备在其他地点的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2,长不小于1.5m钢管制成,管子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 mm的透眼,并垂直埋入地下。5、接地线(1)连接主接地的接地母线应用截面不小于50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2)连接局部接地极的连线,应使用其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216、其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 mm2的扁钢。6、每季应进行一次矿井接地网电阻值测定并做好记录。接地网上任何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超过2。电源电压使用制度1、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两回路电源线路应满足下面要求:(1)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2)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特殊情况下,经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一回路可不受此限)。(3)正常时,如果采用一回路运行方式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5)电源线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2、下面各地点不得少于两回路供电线路,并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217、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2)主排水泵房;注:(1)(2)要求: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当供电;(3)主要通风机房;(4)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房;注:(3)(4)要求: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注: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3、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不应超过10000V;(2) 低压不应超过1140V;(3) 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218、超过127V;(4) 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5)井下的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馈电开关、启动器、检漏继电器)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4、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上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我矿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矿电气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的管理。3、职责3.1机电科监督检查本管理程序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全矿地面电气设施的综合管理。3.2各班组负责对本班组电气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4、工作程序4.1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4.219、2矿内电气设备的维护、操作、检修要严格按照金山煤业电气设备操作、维护规程、金山煤业电气设备检修规程进行,保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3机电科负责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对电气设备进行动态管理。4.4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及继电保护装置定期进行预防试验、校验,保证其电气性能的可靠性,如需调整、更改,须书面报机电科,经批准并下发整改单后方可按整改单实施,否则不得擅自变更。4.5结合设备大、中、小修及电气设备统检安排,对本单位所需电气设备进行清扫、检修、预防性试验,确保电气设备完好。4.6各班组每年推荐1-2名技术熟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电气工作人员参加供电部门组织的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为本年220、度的电气工作负责人,配电室班长必须参加。4.7凡临时停电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由机电科提前2天向机电副矿长申请办理停电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遇紧急事故处理应按供电科有关规定执行。4.8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工作负责人须按计划提前一天到机电科办理工作票签发手续,次日早8:30以前到机电科办理工作许可手续。4.9检修必须按工作票限定的内容及时间完成,凡在检修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规定工作内容的,应在工作票终结时间前两个小时内,由工作负责人在供电科办理工作票延长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亲自将工作票返回机电科。4.10发生电气设备事故时,检修班组要及时组织抢修,机电科221、组织事故分析会,按设备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检修班写出事故报告报机电科。4.11各岗位电气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金山煤业电气设备的维护规程及金山煤业电气设备的检修规程,对电气设备认真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稳定运行。井下照明与通讯规定1、井下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2)机电硐室、候车室、信号站等; (3)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皮带运输机巷道(4)主要巷道的交叉点(不包括回风巷道)和采区车场;(5)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2、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 (1)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 ; (2)每盏矿灯222、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3)矿灯应完好,如果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发出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 (4)矿灯房应有专用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3、井下通讯(1)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掘工作面,都应安装电话;(2)井下主要水泵房、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同地面中央交换台或矿调度室有直接联系; (3)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设备更新、报废管理制度一、保证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机电科应制定全矿每月的设备更新、报废计划。 二、制备更新、报废,由223、矿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报矿机电矿长审批。 三、设备更新、报废内容: 1、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的设备; 2、上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3、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各项技术参数达不到要求的设备; 5、防爆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维修工作,是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时续发展十分重要。一、操作人员1、按标准维护保养设备。2、准确地判定故障;同时按操作人员应知应会处理相应故障。3、不能处理的故障要迅速报告;电器故障直接报告专职电器修理人员;机械故障报告给技术人员;如未能及时传达到,应继续报告224、给主管队长。务必保证机械故障信息得到迅速、有效传递。故障得到及时排除。重大故障除报告技术员外还应同时向主管副队长及队长报告。4、负责修理全过程中的现场协调并参与修理。5、修理结束的检查验收【签字】。6、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返回技术部门备案。7、对己传达到的故障信息负有追踪责任,必要时实施新一轮的信息反馈直至故障排除。8、对故障现象不能判定、不反馈、不及时反馈、应该自行处理的不予以处理、对反馈的信息不及时追踪,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应承担经济责任,直至调离岗位。二、管理人员1、承接管理任务后,迅速做好准备工作,抢修工作要分秒必争。2、关键部位的修理,按照技术部门指定的修理225、方案执行【参与修理方案制定】不许自作主张。一般修理按技术规范及工艺标准执行。3、发现故障要及时报技术人员备案处理。4、不能发现、判断故障或发现故障隐瞒不报,要追究经济责任;成后果的要加倍处罚。5、关键部位修理,协同质检员、技术人员验收,并保修三个月。不合格的,要承担返工损失。一般故障修理,由操作人员验收。6、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谁带队维修谁填写。7、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应承担经济责任。不胜任修理工作的,调离工作岗位。三、安全质量检查员1、按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2、发现并正确判定故障,迅速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书报主管队长批阅后由队长负责落实。3、负责修理验收工作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案。4、226、及时检查项修、关键部位修理质量整改通知书的落实。5、对未落实的整改内容,除了报请主管队长对责任人处罚外,必须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毕,检查验收,直至达标为止。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应承担经济责任,造成损失的,要加倍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调离岗位。四、技术人员1、参加定期的安全质量检查。2、发现并正确判定故障。3、主持制定修理方案,关键部位的修理方案报主管队长审批。4、下达修理任务书,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快速反应,争取时间。5、对关键部位的修理要全过程实施监控指导。6、参加关键部位的修理的验收并存档。 7、零配件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并报告队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罚。8、组织修理人员、操作人员学习、培训227、,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对不称职的人员要报告队长处理。 9、负责制定小修以上检修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应承担经济责任。造成损失的,要加倍处罚,直至给与行政处分或调离岗位。五、材料员1、搜集合格的零配件分供方,报主管领导批准。建立系统的合格分供方档案。2、对采购的材料、零配件质量负责。3、不得采购非合格分供方的关键零配件,并会同技术人员、修理人员进行质量检评后方准予使用。4、由于采购不合格材料及零配件造成的损失要加倍处罚。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应承担经济责任。后果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六、主管领导1、修理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2、检查、监督维修管理规定的228、执行。3、负责项修以上及关键部位修理方案的 审批。4、协调解决与修理工作相关的人、机、材问题。5、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注重对上述五类人员进行在岗培训,全面提高维修水平,满足企业发展。通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调度控制中心机房,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4、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入井。5、系统设备、设施应做到定期检查,保证状态良好。6、设备设施应置229、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7、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破坏设施、设备,否则,将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8、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严禁通信线路利用大地作回路。9、通信系统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10、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废管理制度。二、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机电科负责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2、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3、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4、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230、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5、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6、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7、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8、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三、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原则。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231、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4、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通信系统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单位使用本单位的电话,确需要到值班室办事,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登记。5、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7、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8、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谈与调度无关的事情。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控制中心。223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3、每3个月对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通信联络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4、每月不少于2次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信地点的隔爆电话、通话质量等都要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8、经常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试调整各个触点,保证接触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良好、铃声响亮等。五、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系统233、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3、调度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电话,以免影响工作。六、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234、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机电科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出现故障时,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235、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七、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1、调度控制中心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2、矿值班领导应接到报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项上报。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4、在抢救过程中,调度中心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5、若属系统出现故障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投入运行。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值班236、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八、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主管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2、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机电科,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3、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机电科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237、处理。4、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供电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供电公司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5、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6、使用单位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设备参数,达到完好状态。7、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238、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通讯分线盒、放大器、缆线。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8、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联系厂家更换或维修。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9、采煤工作面的通讯缆线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回撤缆线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10、各单位电话班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通讯相239、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对不按标准使用的,调度室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九、通信联络系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预防我矿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1、系统值班人员未履行岗位义务,导致系统有故障不及时汇报的罚款100元。2、值班人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100元。3、系统出现故障后登记不及时,发现一次罚款100元。4、系统维护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系统维护员在接到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时,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240、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200元。6、系统维护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他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200元。7、其他使用单位因人为故意损坏系统或乱接传输线路,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十、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制度为提高我矿通信联络系统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1、单位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需提前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按上报培训计划进行下一步的培训任务安排。2、培训部门负责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3、培训部门制定课程的教材大纲。4、培训部门应依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事宜241、。5、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培训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6、培训人员应准时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7、各项培训人员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8、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9、培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培训制度。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1、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大修后的主提升装置应进行1次测试,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2、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242、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维修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3、提升钢丝绳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一次。(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3)摩擦轮式主提升绳,使用期限243、不得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规程规定,经批准可延期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4)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衡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检查一次。(5)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摩擦轮式主提升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6)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提升机的主轴、天轮轴、连接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探伤试验。5、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244、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主井罐笼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6、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应留有记录。7、井下电机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输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8、各种保险绳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a批量生产,必须抽样245、做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少量制作,应由机电部门组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b初次使用前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主排水泵(1)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若受水威胁,还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2)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246、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3)每年对主排水泵进行1次技术测定。固定空气压缩机(1)每6个月对断油、断水、超温超压保护检查1次。(2)每年对安全阀检查1次,检验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级。(3)每3个月对释压阀检查清理1次,保证连接螺丝无松动,接头不漏气,各部件无锈蚀变形。(4)每6个月对储气罐清理油垢,每1年对储气罐进行1次泄露试验(在工作压力下关闭排气阀测定1小时,压力不超过规定);新安装或检修后的储蓄罐,应有1.5倍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保压5分钟,无渗漏,无变形损坏为合格。(5)每年对空压机进行1次技术测定。地面变电站主要配电系统(1)主变压器、高压247、进线开关、10KV配电装置及防雷保护装置,各种保护的预防性试验每年进行1次。(2)绝缘棒(6KV-35KV)每年进行一次试验,验电笔(6KV-35KV)以及高、低压绝缘手套每6个月做1次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3)变压器、开关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进行1次。井下供电系统及设备(1)低压检漏装置每天必须进行1次跳闸试验,并填写跳闸试验记录。(2)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做保护试验。(3)保护接地的检查A、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1次表面检查,其他机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护人员进行1次表面检查。 B、每年至少要对主接248、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1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应增加检查次数。(4)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月必须对其防爆性能检查1次。每日应由分片电工检查1次。(5) 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1次。(6)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1次。(7)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8) 移动式电气设备橡套电缆绝缘的检查每月1次。(9)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测定每季1次。(10)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在投入运行以前必须进行测定。(11) 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每天必须检查,保证各监控点工作正常。防灭火器材应每年249、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由有资质的系统进行检测和更新,出具合格证。其他各类压力表、电表等安全仪表和计量器应每年由机电部门安排由有资质机构进行一次检验调校,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点评、考核制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也是最关键的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质量标准化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矿井机电运输管理水平,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一、 考核形式、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为巡检月验,每旬组织各队组机电负责人参加,覆盖面百分之百,对每个队组进行打分、评级。不定期考核为机电科管理人员利用下井时间对各队组织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250、”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对隐患问题严格进行“三定”,所有检查人员要在三定表上亲自签名,结果在隐患排查会上通报。、 月底进行讲评,讲评会上通报各检查组检查情况。二、考核办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等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并查阅有关资料。、科(队)每旬检查一次(包括机房、硐室、轨道、机电大小件设备等),各部门综合得出评分。、在检查评比中,如果有检查结果不符时,以公司标准为主。三、讲评内容、各检查组参加人员情况,检查单位及地点。、现场机电安全质量管理、员工上岗操作行为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比较好的方面,应推广的先进办法。、各队组评分定级结果。、各队组存在的不足251、之处。、针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哪些措施。四、奖惩办法、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携带量具与检查表,按照标准上尺寸线认真检查,并严格评分定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次处以200元罚款。、凡无故不参加巡检月验的人员,一次处罚50元。、月底根据检查结果对各队组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结果进行奖罚。第一名奖励2000元,最后一名罚款5000元,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队组,加罚10000元,该队组所有机电人员停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全面加强我矿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252、小组:组长:机电副矿长组员:机电科全体成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电科。二、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制度修改; 2、每月对机电、运输安全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评分;3、督查落实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4、负责组织我矿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验收会。三、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定期对各队组进行严格检查,以评分高低分三个等级,每月检查三次。四、每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记录要存档管理,作为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依据。五、没有按规划时间达标或达标后降级的,每月按奖励标准处罚直到达标为止。六、检查小组按253、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评审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一、值班人员每班对设备巡视两次,大型设备每小时巡视一次,并做好工作日志。二、设备的巡视工作必须做到细看、细听、细嗅、细摸,并对主变负荷温度、周围温度做记录。三、设备的巡视工作不得移动栅栏,不进入栏内。需要进入时应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四、在异常运行及天气突变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本站的具体情况确定巡视重点,增加巡视次数。五、设备经过检修、试验、倒闸操作、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后,值班员对设备全面巡视。六、巡回检查时,发现较严重的设备缺陷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一、至少配备1名专职防爆检254、查员和1名设备管理员,负责本矿井设备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入井后设备运行防爆检查工作和矿井设备管理工作。防爆检查员要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证并持证上岗。二、所有入井的电气设备及五小电气必须按要求粘贴设备编码牌(五小电器编号牌)。三、防爆检查员要认真检查所有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给所检查的设备粘贴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统一格式内容的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设备检验合格证粘贴在开关外醒目、不易损坏的地方。四、设备管理员对所有入井的电气设备及五小电器,要单独建立入井防爆设备台账,台账具体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用途。要求台账准确,随时调整,确保和井下现场一致。五、矿255、井设备入井必须履行电气设备入井许可制度,使用设备验收入井许可单据,经安全检查员检查确认,所入井设备与单据相符后方可下井,单据由矿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井口安全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六、井口安全检查员要单独建立施工单位入井防爆设备登记本,对所有入井防爆设备进行登记,登记本和单据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七、要将施工队电气防爆纳入本矿管理系统中,加强对其的检查监督。各队出现的失爆一律纳入矿井机电管理检查和考核。八、使用单位包机责任人每月必须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防爆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防爆性能可靠、保护齐全完好、同时填写防爆设备检查卡。检查卡作防潮处理后存放在设备腔内备查,矿防爆检查员对全矿入井设备不256、定期抽查。九、为了加强电器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井下使用的开关设备要填写开关保护整定卡,要标明开关所带负荷大小、额定电流、过流保护定值及短路保护定值,保护整定卡作防潮处理后存放在设备腔内备查。十、为明确设备包机责任,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悬挂(粘贴)设备包机责任牌和设备完好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2、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3、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4、通电试运257、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5、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6、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7、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钩人员要258、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设备更新改造制度3、 矿有关部门要制定中、长期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进度要求、实施效果、效益。4、 改造可结合大修进行,改造后要办理增值手续。5、 改造后带来的安装维修、操作等方法的变更,要有设备、技术等部门提出相应的改动,必要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重要设备更新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规定进行审批。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259、等申请,然后发给灯。 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10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1、灯头锁灯盖锁不灵;2、充电时间不足;3、灯头圈松动;4、灯线破裂接触不良。 收回矿灯有下列检查: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 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八、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九、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260、负责。备件管理制度一、 根据矿上安全生产需要特制订备件制造、定货、检验、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二、 自制、购买备件,必须结合生产需要,结合库存,有计划的加工进货,防止积压。三、 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做好旧件回收、修旧利废工作。四、 按图纸要求进行加工、验收、入库。五、 加强仓库管理,防锈、防腐、防霉、防变形、防火,做到帐、卡、物相符。六、 仓库要定期进行清点检查。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五、 封存(启用)设备均需填写封存(启用)报告书,经设备管理部门和企管部门会签后方可。六、 报废设备应由使用部门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坚定,签署意见后,由分管矿长批准,转报上级主管261、部门批准、备案。七、 封存、闲置、报废设备在停用、调出前要进行妥善保护处理。远方漏电试验安全技术管理办法依据煤矿井下检漏器安装、维护与检修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为使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中馈电开关检漏继电器使用正常,动作灵敏可靠,保证供电安全,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为保证试验安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试验周期:所有检漏继电器必须在新安装后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以后每月试验一次,具体实施日期由机电科确定。二、试验人员组织:试验由机电科技术员负责试验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指挥、通风工区安排一名瓦检员负责试验现场瓦斯浓度检测。具体参与试验的人员包括被试验馈电开关262、的区队机电副队长一人、区队维修电工两人、瓦斯检查员一人。三、试验方法和操作顺序:1、在试验前首先观察被试验开关的绝缘欧姆表指示或者开关液晶屏上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没有两者阻值显示的试验开关可以查看试验线路上移变的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保证电网绝缘阻值正常避免自动跳闸。若设备或者线路存在漏电现象,必须首先处理漏电故障,待线路绝缘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2、检查绝缘正常后,应对被试验开关的做一次漏电试验,保证检漏装置可靠动作,并做记录。若不能正常动作,必须查找原因,处理故障以保证被试验开关漏电试验可靠动作。3、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并经瓦斯检查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263、得试验。4、在试验地点,必须有备用的灭火器材(至少一台8kg干粉灭火器)。5、将试验结果机电科备案,并做详细记录。6、实验具体操作:(1)准备一台30开关,甩掉其自保点和漏电闭锁功能,并加装控制按钮将控制方式改为远控;(2)将试验用30开关的负荷侧任意一相串电阻后接在其内部接地端子上,串接电阻符合以下要求:127V:2k、10W电阻;380V:3.5k、10W电阻;660V:11k、10W电阻;1140V:20k、10W电阻。(3)试验用30开关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合格的局部接地极。(4)待试验30开关改动完毕后要检查其防爆性能,确保完好防爆。(5)试验前检查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264、,并经瓦斯检查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试验。(6)试验:从所试验馈电或启动器负荷侧引出三相电源接至试验用30开关电源侧。按下试验用30开关的远控启动按钮(短时释放,按压时间不超过1s),此时如馈电开关立即跳闸或者显示漏电闭锁,说明检漏器动作可靠。若不能跳闸,先查找排除试验方式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可再做一次试验。若依然不能跳闸,说明检漏器存在问题。接地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一、 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他电气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265、二、 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装置的完善情况。三、 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四、 每年至少要将主接地极或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如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严重等缺陷,应立即处理。五、 井下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并将测定数据做好记录。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地方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采用安全无火花型摇表,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一、 对进行使用的检漏继电器,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检修。二、 检漏继电器在入井前由机厂检修电工进行检查、试验,符合要求方可下井使266、用,试验内容:(1)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要求;(2)检查内部接线、元件是否正确完好;(3)检验检漏的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规定;(4)做交流耐压试验;(5)做模拟网络补偿电容电流效果的测定。三、 运转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四、 运转电工班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过流短路保护的校验和管理制度六、 机运工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七、 新投产的采区有关电气工程设计,应按规定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八、 机电科(队)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267、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九、 采区新安装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由机运工区电工按照整定值进行调整,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护工按整定值进行调整。十、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由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十一、 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注明该点的短路电流值、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十二、 当高、低压开关在电修车间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对,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能正确的调整。十三、 开关268、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修和调整。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一、 对发生事故地点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二、 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汲取教训。三、 填写事故报告单。四、 重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机电科(队)、分管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五、 事故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推卸责任。六、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七、 事故报告要存档。设备修理入库制度一、 设备由于正常或不正常的原因造成损坏和精度、性能的劣化或设备使用到一定期限,必须进行检修。二、 检修工要结合检修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三、 修复后的设备,由机电科(队)技术员、设备管理员定期进行完好标准验269、收。四、 对于验收不合格设备,检修工必须重新修复。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入设备库,严禁露天存放。设备组对入库的设备标贴完好牌统一管理小型电器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机电科成立小型电气组负责全矿小型防爆电气的统一管理工作。二、小型电气包括二通、三通、四通,按钮(单联、双联、三联)电铃、母线盒、插销等由小型电气组统一管理,负责编号、建帐、建卡、实行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三、小型电气组负责各单位小型电气的领用、发放、回收、修理等工作新到货的小型电气由该组统一验收,不经验收不得入库,其他单位或班组不得直接到仓库领用。四、小型电气组每月与各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270、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待修、报废、丢失等数据报机电科(队)和机电矿长。五、小型电气的检修,维护必须达到防爆合格要求,否则不准发放下井使用,小型电气组要严把三关(修复关、检查关、使用关)。六、各单位或班组需要领用小型电气,必须到小型电气组办理领用手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并及时交回小型电气组以旧换新。七、小型电气组根据小型电气的使用情况,每月向矿提出配件和进货计划。八、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小型电气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全矿的小型电气由小型电气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机电矿长批准到小型电气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100元。271、新到货的小型电气由小型电气组统一验收,编号入帐,不经编号的小型电气不准入井使用,违者罚款100元。、小型电气入井前要严格检查,达不到防爆要求一律不准入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失爆的查出一台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违者加倍罚款丢失一台按原价50罚款。、需要更换小型电气的以旧换新,旧的在新的领出后24小时交回小型电气组,否则按新价格罚款。、供电系统拆除后小电要及时回收上井,交小型电气组清帐,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仍由原单位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由原单位处理。、新安装的各类电气必须组织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否则罚款50100元。、井下使用小型电气要272、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不得超压、超限使用,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小型电气组要经常下井核对,检查小电使用情况,每季度评比一次,对小电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报矿给予奖励。机电记录管理制度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一、 各机房、设备必须拥有的记录:1、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2、泵273、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3、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4、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5、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6、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7、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二、 记录的抄绘:1、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2、各类274、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3、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4、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5、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三、 记录的保存及更换:1、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整齐地悬挂在墙壁上。2、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3、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4、上交后的记录,由科室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5、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275、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机电副总和机电矿长。四、 记录管理惩罚条例:1、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2、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3、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50100元罚款。4、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电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设备定期润滑制度1. 所有设备需加润滑油的部位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加油或换油。2. 润滑规定276、制度内容:1、减速器和主轴轴承,每6个月换油一次;2、活动卷筒支轮,每月加油一次;3、蜗轮每月加油一次;4、齿轮联轴器每6个月换油一次;5、关节接头每7天加油一次;6、弹簧联轴器每6个月换油一次;7、深度指示器轴承每7天加油一次;8、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轴承每3个月完全更换一次;9、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伞齿轮对每7天加油一次;10、深度指示器正齿轮对每3天加油一次;11、深度指示器箱内齿轮每6个月换油一次;12、制动器轴承,每10天加油一次;13、深度指示器的丝杠和螺母,每3天加油一次;锅炉房事故分析制度一、锅炉的受压部件在使用中或试压时破裂,使压力在瞬间内压降至对于外界大气压力同等的事故。二、由277、于锅炉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筒壳变形、管端或焊缝泄露和爆管等),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三、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的修理事故。四、司炉工违反劳动纪律或技术不成熟,违章作业,没有定期检修及检修质量不好,无水质处理或水质处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五、锅炉安全附件不全、不灵所造成的事故。六、事故分析完毕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填入事故记录簿。锅炉房奖罚制度三、 司机接班后,因为脱岗、睡觉或其它原因造成电机烧坏、机械损坏和电器烧坏等应根据情节报矿处理,并给予罚款。四、 如果发现在规定时间内澡堂的水不热和井口等没有供汽,除扣除当班外,罚款50元278、。五、 室内和机台不清洁,有杂物,责成当班打扫。六、 交班后不准私自转借地排车,发现一次罚款10元,如地排车损坏应由当事人赔偿。七、 如各种记录有损坏或乱画者每张罚款1元,多者加倍。八、 接班后不准离开工作岗位,脱岗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者扣除当班。九、 维修必须经常检查锅炉及电器,如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者罚款50元。锅炉定期检查制度1、外部检查、检修在日常巡回检查中,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对日常不能处理的记入设备缺陷记录中,停炉内、外部检查每运行三个月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安排在检修期间进行。2、水压试验无特殊情况下,每6年进行一次。3、水压及锅炉小修按实际情况随时安排。4、中279、修每年一次,包括清除受热面水侧的水垢、受热面着火侧的烟火,清扫炉膛、烟道内灰渣及修安全附件、疏通压力表、水位表等汽水管系统,修理附属设备及电气设备,检修和校对各控制仪表等工作。5、大修的期限应根据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定期检验等状况决定。空压机巡回检查制度1、值班司机应按巡回检查路线逐项检查,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2、电动机温度、轴承温度及排气温度、滤油器、气缸、活塞杆及十字头的润滑,每十五分钟检查一次。3、运行中的设备每四小时全面检查一次,二小时做一次运行记录。4、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应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5、全部设备按以下十五个检查点巡回检查:开关控制系统电流表电压表气缸温度280、注油器油压冷却系统压力表压力调节器填料桶十字头及清板曲轴箱轴孔皮带轮皮带电动机滤油器风包及安全阀。主扇风机巡回检查制度1、主扇风机司机每班都要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按规定巡回路线定时进行巡视检查等。2、检查内容包括温度、音响、振动、电流值、电压值、水柱压差值、机械联接件、轴承润滑附属设备、反风系统的闸门及其它异常情况等。3、检查时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必要时要向调度室及工区及时汇报,请求安排时间检修。4、每次检查要认真细致,并做好记录工作。主扇风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配置专门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工作,司机要按时按巡回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2、要保持设备达到“五不漏”标准。3、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试验281、。4、要保证备用风机在规定时间内启动,保证各台风机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5、保持设备清洁卫生。6、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并汇报机电科(队)及调度室。7、设备维修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空压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配置专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司机要按时依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2、要保持设备达到“五不漏”标准。3、要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安全阀要定期进行检查调试,风包要定期排污,断水、断电保护要定期调试。4、出现事故及时汇报机电科(队)或调度室,并在处理完毕后认真填写事故记录。5、保持设备清洁卫生。6、设备维修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主井绞车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设备要定期检修282、,每天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检修,每月十五号进行一次月份检修工作。2、要保持设备清洁卫生,每月对电气设备进行至少一次吹灰清扫,设备表面油污及时擦拭干净。3、设备要保证正常安全运转,闸瓦间隙、电机滑环及各继电器要经常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立即进行调整。4、保持设备达到“五不漏”标准。5、配置专门维修人员。6、出现事故及时报机电科(队)及调度室,并在处理完毕后,认真填写事故记录。7、设备维修工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地面变电所定期检修试验制度1、根据工作需要矿安排定于每月29号为变电所停电检修日,即全年停电检修日不少于12日。2、变电所维修人员每天早八点到变电所听取值班人员的反映并巡回检查28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而又不影响运行可安排在周检中处理,否则要停电检修。3、每周的星期一为变电所的周检日,检修人员对变电所一周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4、每次定期检修前对变电所本日内存在问题事先做好检修计划书或任务书,一式两份,机电科、检修人员各一份,检修结果要向机电科汇报。5、在定期检修中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在检修记录中签字。6、变电所在每年5月份前预防性的试验中,对各继电器进行整定及仪表校验。7、每次整定、校验后要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单并存入机电科以便备查,并作为再次整定的依据。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1、值班司机应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特284、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2、运行中的设备每四小时全面检查一次,二小时做一次运行记录。3、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下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4、应按下列部位巡回检查:各部位螺丝联轴器润滑油阀们盘车试运转电源电压起动开关接地线放气阀出水闸阀真空表压力表安全用具。主排水泵定期检修制度1、每年汛期以前,按两年、一年周期分别对排水泵、电气设备大修一次。2、每两年一次对排水管路、水泵等防腐刷漆一次。3、每运转一星期检查调整一次平衡,保证水泵轴承的串量符合完好的标准。4、每二个月更换一次水泵电机轴承的润滑油。5、坚持日检,保证水泵和电气处于完好状态。6、每年对水泵技术测定。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设285、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每天必须做到对设备全面检查。2、要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月对设备进行吹灰一次。3、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各设备必须按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及保养,并分级进行质量检查。4、配备专门维修人员,并认真负责。5、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6、认真填写各种记录。7、维护设备要遵循“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并做到“三好”、“四会”工作。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矿定每月29日为停电检修时间,在本检修日内停电检修不少于4个小时。2、变电所维修人员每天八点到变电所听取值班人员反映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而又不影响运行,可安排在月检中处理,否则要停286、电检修。3、每日8:0012:30为变电所停电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对井下变电所各配电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4、每次月检及年检对变电所存在的问题及检修结果一式两份报机电科存档。5、在定期检修中,要认真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运行在检修记录中签字。井下电气设备定期实验制度井下所有供电设备应按规定及试验标准,由机电队负责定期试验,并作好记录。1、高压电器、高压电缆,每年春季、汛期来临之前进行定期试验,并摇测绝缘。2、高压防爆开关继电保护整定每年试验一次,负荷变化时,应随时整定。3、进行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电机、电缆、开关柜等)每年5月份必须进行一次耐压试验。4、检漏继电287、器定期试验:a检漏继电器每班必须进行人工漏电试验一次;b对网络电容电流的补偿,每周进行1-3次试验;c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月必须进行一次。5、低压防爆开关随负荷变化随时整定。煤安标志管理制度1、为使我矿的进矿产品各种手续更加完善、标准、规范,符合矿用产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所有进矿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必须提供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的煤安标志证书和正规的合格证明及产品说明书。3、产品外观上要有明显的“MA”标志,无此标志者不给办理入库手续。4、对于产品上有“MA”标志而没有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证明书的要及时催要证明书,对于不能提供者,一律给办理退货处理手续。5、288、所有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的“MA”标志认证书、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一律交给机电科(队)统一管理。机电科(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全科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各队组在工作过程中要进行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当场处理的维修人员要监视该部位情况,等到检修时间再进行处理。3、对于查出的隐患在处理完毕后,各区队召集本区队维修人员进行讨论,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的情况。4、各区队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自查记录,要工整清晰。5、科里对各区队进行不定时抽查,查出在区队自检中289、没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其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6、矿职能科室及有关部门人员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有关领导报告。7、对于每月出现三次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管理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机电科考勤制度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矿井生产正常运转,特制定此制度。1、劳动者出工进行考勤是劳动工资分配的一项依据,全科干部职工都应当自觉遵守考勤制度。2、为方便工作的安排,实行集中考勤,参加考勤的人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他人代考无效.3、点完名来到者视为迟到,迟到十分钟以内罚款10元,超过十分钟者扣除本班。迟到、安排上班不上者,视为旷班,按有关规定处理。4、因事请假,应290、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科长签字批准,七天以上由机电矿长批准,按批准的时间休息,以便安排他人替班,事假期满按时返回,否则按旷班处理。5、任何人不准酒后上岗,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工作,按旷班处理。6、考勤员严格考勤手续,坚持原则,禁止弄虚作假,发现后严肃处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7、因缺岗需加班顶岗的人员需经科长批准后可视为加班。但必须与考勤员联系,以便考勤。8、班组长对地面机电设备每班至少巡查一遍,井下机电设备中夜班不定期检查,并在上岗记录上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否则因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每天点名原则上不准缺席,没有特殊情况,少2个点名扣一个班,班组长和科值班人员必须参加班291、前会。9、机电科人员按指标完成任务,抓三违(按矿下发的“三违”分类明细执行)指标完不成者罚20元,超指标一个奖励20元。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公司机电科负责对全矿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煤矿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 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矿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292、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 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 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293、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 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 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294、,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295、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5.1 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唯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296、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5.2 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297、要求。 5.3 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机电科,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机电科反映,机电科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主管领导审核,送机电科备案。 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主管领导审核,送机电科备案。 6、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6.1 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298、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6.2 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6.3 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6.4 机电科要经常深入区队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7、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7.1 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使用单位应贯彻执行,机电科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7.2 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按厂制定的“299、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内容、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7.3 凡在用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机、高压屏、高压开关、变压器、整流装置、电热设备等应独立建立专业档案。 7.4 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7.5 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机电科备存。 7.6300、 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机电安全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矿参与机电安全检查活动的人员。二、职责对全矿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完好状况、供电系统完好状况、三大保护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状况进行检查,并负责对所查隐患进行复查、落实与考核。三、检查组织形式1、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参加机电科组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跟班检查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2、相关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3、相关单位机电负责人的日常检查自行安排。4、各队组机电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开展自查301、自纠活动。四、考核实施办法1、检查人员检查后必须及时与责任队组五定,五定表上要写清每台被检查对象(包括完好设备和不完好设备;备用设备按在用设备对待)的名称、用途。及时按要求上台帐。月度考核。2、未按时五定者,每次罚款500元。3、每次下井检查覆盖率100%,能开盖的都要台台开盖,所包范围内发生的二次隐患实行递进考核。4、对矿、科领导及本矿其他业务部门检查出的隐患,按机电安全管理奖惩规定规定处罚金额的5-10%,考核机电科有关包队、包区、包机人员。5、对上级检查出的隐患,按机电安全管理奖惩规定处罚金额的15%,考核有关包队、包区、包机人员。6、各队组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坚持定期活动,每月学习交流不302、少于一次,每周现场检查不少于一次。各种活动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对所查问题做到落实考核到位、责任到人,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五、开盖检查主要内容:1、电气安全方面:腔体内是否有杂物、防潮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接线是否符合标准、整定值调整是否合格、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接触器是否完好且三相同步、熔断器熔丝是否合格、有无保护失效或甩保护现象;2、机械传动方面:减速箱油脂、油质是否合格,传动机构及具部件磨损状况是否符合规定,传动介质(如难燃液、乳化液等)是否符合规定;3、设施检查主要内容;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油脂及油桶存放、设备外露机械转动部位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传动箱是否有渗漏现象,电气设备303、及小型电器是否遭淋水、皮带保护可靠性、各种急停闭锁装置的可靠性、控制设备的防爆闭锁装置、接地保护装置、高压连接器温度、各种标志牌填写及粘贴情况;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现场记录执行情况。4、检查人员必须按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如因检查不认真而未查出问题,导致事故后追究检查人责任。五、奖励办法1、对于在各种检查中严格、认真并能够发现实质性、深层次隐患的检查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2、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的检查人员,重点奖励。运输部分管理制度运输队安全管理制度一、全队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迟到、超时不计考勤。二、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和交接班记304、录。三、各班组上班人员由各带班队长统一安排本班生产任务,如下班时任务没有完成,处罚责任人50-100元。四、全队所有上班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团结协作把本岗位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好。五、正班生产中皮带机发生故障,各班队长全力调动人员抢修,用最快的方法,争取在最短的时间,使皮带正常运转,如果人员组织不力,个别人员行动缓慢,不服从管理,延误生产,根据责任给予50-200元处罚。六、各班队长及各班岗位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必须交清本班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工具清点等事项。接班人接班后认真清点工具检查本岗位皮带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清点工具。如发现交接班不到位、出现事故没处理、接班人没到位、提前下班者,不管任何人根据情节,影响安全生产程度给予责任人50-100元处罚。七、皮带司机在上班接班时必须认真对本岗位的皮带设备进行试运转,确认没有问题方可正常运转,如传运、倒向、张紧滚筒有跑偏现象,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包括皮带接口、跑偏等现象,皮带司机严禁上班睡觉、脱岗,要经常清理机头上部的浮煤,保持干净卫生,经常观察,注意本皮带的电机、开关、减速器、运转声音、温度、同步齿轮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汇报当班队长进行处理,严禁皮带司机在设备运转时用手或工具,接触传运部位,经常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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