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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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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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3、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领导原则4、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纪律5、第五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6、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8、第八章 附则9、第九章 附件第一章 总 则第1.1条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企业提出的客观要求,同时亦是企业自我发展中所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对于保护员工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2、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持社会的安定,具有十分重要和现实的意义。为加强建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适应国家现行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集团建安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确保、提高创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1.2条 本办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适用。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第2.1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3、方针。第2.2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积极改善安全卫生条件,消除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安全风险;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伤害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达到“安全员工满意、环境社会满意”。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领导第3.1条 集团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3.1)第3.2条 下属子(分)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详各单位体系。第3.3条 集团下属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3.3)第3.4条 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第3.4.1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四级建立,即:集团公司,子(分公司),4、项目管理部、班组。第3.4.2条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本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与研究决策的领导机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工会、工程管理处、保卫处、人力资源培训处、全质办、质量管理处、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一名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两名由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若干名。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企业常设机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第3.4.3条 集团公司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同时,为适应行业管理需要,树立企业形象,适应市场发展要求,企业成立创建双标化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工程管理处负责人担5、任,组员由工程管理处、保卫处、人力资源培训处、工会、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工程处负责。第3.4.4条 各子公司必须相应成立各单位安全生产及创标化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创标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3.4.5条 各项目部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实施。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纪律原则第4.1条 安全生产责任第4.1.1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生产副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企业总工程师为本企业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施工技术的6、安全性负全面责任。集团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 董 事 长 总 经 理工会或第三方代表总经办宣传教育处人力资源培训处保卫处总务处工程管理处设备管理处质量管理处贯标办公室材料管理处科技处董办经营管理处法律顾问室财务管理处工程项目部(1n个) 建安( 净化)公 司九 ( 上 海 ) 公 司 十( 中 启)公 司七公司八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五公司六公司温州公司金华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直属公司 机施( 城建)公 司建筑装饰(富厦)公 司 (特种工程)公 司 防水防腐北京(土木工程)公 司宁波公司员 工一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图3.1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项 目 经 理第三方代表安 全 员分7、 包 单 位施 工 员治安员、急救员洁 木 工 翻 样钢 筋 翻 样观 砌各 班 组 长操 作 工 人图3.3第4.1.2条 下属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生产经理)是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主任工程师为本单位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施工技术的安全性负全面责任。第4.1.3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第4.1.4条 项目安全员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对项目安全管理运行的有效性负责。第4.1.5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技术第8、一责任人,对项目生产技术的安全及措施的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第4.1.6条 项目施工员应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负主要责任;第4.1.7条 项目质量员对工序质量安全负责;第4.1.8条 项目材料员对各工序中材料质量安全负责;第4.1.9条 项目治安员应对项目火灾、治安纠纷防治工作负责;第4.1.10条 观砌(翻样)应对本工种施工作业环境、操作工人作业行为、工序质量的安全负责;第4.1.11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第4.1.12条 全体员工必须对自身作业行为安全负责。第4.2条 实行总分包管理的项目,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9、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分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和总包单位的各类管理制度,其法定负责人或负责人对其所分包的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第4.3条 安全生产纪律:第4.3.1条 项目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4.3.2条 项目施工项目部的建立必须符合集团公司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及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4.3.3条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体系的建立及过程安全的控制必须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第4.3.4条 项目部施工技术行为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4.3.5条 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4.3.6条 项目部招收或聘用作业班10、组并实施管理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劳动用工管理(试行)办法浙长建司劳(2002)34号有关规定。第4.3.7条 项目部施工过程中治安、消防、化学危险品控制与管理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长建司保卫(2001)17号有关规定。第4.4条 安全生产原则:本企业安全生产八项原则,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的原则;“先教育后上岗,不教育不上岗”的原则;“发生事故(含未遂事故)四不放过”原则;“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从现场着手,标准化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创建标化,共树形象”的原则。安全11、管理中执行“三个严”,即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查处事故隐患。第4.5条 集团公司授予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权限:1、对施工生产有安全监督检查权;2、遇有危险及重大安全隐患有停工权;3、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有处罚权;4、对安全措施存在问题提出返工权;5、越级报告权;6、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同级、下级单位、人员的处罚权;第4.6条 集团下属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集团统一采购的安全帽;第4.7条 安全帽配戴宜按颜色区分工程施工人员,规定如下:桔红色:土建施工操作人员;蓝色:安装施工操作人员;白色:打桩、吊装、装饰工程施工操作人员;黄色: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二线辅助人员;红色和黄色:集团公司及各单位、项目12、部管理人员;大型工程亦可按作业班组分色配戴。第五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第5.1条 各岗位共同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第5.2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双标化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规定,并作出相应决策。2、组织起草、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目标,审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分公司)按期分步实施;与下属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考核兑现。3、13、审定批准企业年度创建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标化现场计划和措施,督促检查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创标计划的实施。4、审定批准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制约和激励机制,奖励先进,纠正、惩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因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致使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损坏企业形象、信誉的直接责任者和相关单位,负责查处、追究,并依据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直至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6、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工程管理处的安全生产、创标化工作汇报及计划14、。定期组织研究事故隐患预防、控制、评价及处理,决定公布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动态,决定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先进管理办法,确立安全生产、文明标化攻关项目的示范工程,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审定相关计划。7、负责审定下属子(分)公司安全员的任职资格。8、组织领导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工作。第5.3条 下属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创标化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等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规章和制度;2、组织制定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 创标化现场目15、标及措施。3、组织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监督项目部抓好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遵章守纪教育,并要求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督促项目部抓好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与管理,建立项目目标责任的考核制度并检查其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突发性事故专项治理工作,从实际出发及时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措施,使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火灾等事故发生得到有效控制。5、定期组织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等, 6、督促对现场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验证;依据权限范围及时认真组织对各类伤害、设备、火灾等事16、故的调查处理及审定上报工作。第5.4条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形成安全管理网络。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考核。3、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检查和落实。第5.5条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2、抓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能力。3、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改进和提高班组安全生产水平。4、做好班组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5、支持项目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第5.6条 集17、团公司总经理职责。1、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与计划,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方案,批准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2、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主持召开企业定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5、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主持研究解决。、按权限组织本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按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确保实施。、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第5.7条 企业主18、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职责、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规程与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领导本企业各级管理部门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企业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6、检查集团公司安全机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7、组织与领导企业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第5.8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和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要安全生产技术难点组织科研攻关。2、组织审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3、组织19、领导本企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 4、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原因分析、鉴定,并组织制定改进措施。5、负责企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第5.9条 总会计师安全职责1、按审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目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2、监督检查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开支管理。3、监督检查各类伤亡事故经济处理情况。第5.10条 总经济师安全职责1、在企业经济承包管理制度中,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指标,并制定、落实相应的考核制度。2、在编制企业长期发展规划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内容。第5.11条 工程管理处安全职责1、协助集团公司领导,组织推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20、产、文明标化日常管理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订劳动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创标化目标,并分解落实至各单位。4、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并努力做好复查工作。5、抓好集团下属施工项目安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6、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帮助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7、及时统计与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并反馈至有关领导及部门。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下属单位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921、协助科技处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劳动保护规程,并妥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10、配合人力资源培训处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第5.12条 科技处安全管理职责1、在组织编制、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做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及可操作性的审查。2、负责进行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技术研究工作,解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3、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引进或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操作规程。4、做好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的采购、发放工作。5、配合人力资源培训处做好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第5.13条 材料管理处安全22、管理职责1、做好集团所属项目安全防护产品、材料的质量控制。2、做好搬运和贮存过程中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源和环境污染的控制和管理。3、做好合格物资供方目录管理,防止不合格防护产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第5.14条 设备管理处安全职责1、负责施工机械、电器设备装置的管理,使其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2、制订或审定有关自制施工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企业内部施工机械及设备的维修规程和使用、管理、保养、检验等有关规章制度。3、定期(每月一次)监督检查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保养情况,保证其正常运行,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4、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23、和改进措施。5、协助人力资源培训处对所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6、负责对起重、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人货梯)的验收管理工作,以及对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第5.15条 质量管理处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集团所属项目施工过程中工序质量的控制,有效控制结构安全。2、配合人力资源培训处做好质量管理的教育和培训。第5.16条 人力资源培训处安全职责1、制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下属各单位执行情况。2、及时调整作息时间,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季节性施工的劳动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症职工的工作安排。3、做好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取证、复证等工作。4、督促各单位做好职工24、职业劳动保障工作。5、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劳动鉴定工作,参与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6、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5.17条 保卫处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企业消防保卫管理体系,落实相应管理措施。2、制定和完善企业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3、组织消防及治安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4、做好企业消防、危险化学物品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管理。5、做好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6、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7、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和治安的宣传教育工作。第5.18条 宣传教育处安全职责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25、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对企业创标化工作中宣传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2、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动态,总结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冒险作业等错误行业。第5.19条 下属子(分)公司经理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与计划,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审定或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检查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5、及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6、组织或上报本单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26、处理。7、按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确保实施。8、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第5.20条 下属子(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1、协助经理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落实。2、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3、及时处理和解决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安全生产”活动及创建标化工地工作;4、监督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5、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6、负责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与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第5.21条 27、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1、协助经理、生产副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组织编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组织设计。3、负责重大安全问题的技术处理工作,协助生产经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问题。4、参与对项目安全生产、创标化工作计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审核。第5.22条 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协助本单位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计划、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措施、步骤;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标化日常管理工作。2、主持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劳动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协助集团做好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配合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规程。3、负责指28、导、帮助、督促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4、做好项目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复查、验证工作。本单位安全检查情况应根据公司工程(质安)科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进行记录,详见附录5.22-1。5、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6、负责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事故(重伤、轻伤)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集团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ZCS/ZSP12纠正/预防措施程序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完成。7、及时完成集团公司指定的各项工作,按时将本单29、位每月安全生产情况简报反馈至集团工程管理处。8、负责集团授权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做好集团验收范围分部分项工程的预验收。项目安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按月汇总报集团工程处备案。汇总表详见附录5.22-2。9、当负责材料及机械设备管理时,根据集团ZCJ/QSP204物资采购/租赁控制程序、ZCJ/QSP201设备管理程序、ZCJ/QSP212检验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材料、机械设备的管理,保持设备状态完好,保证进场材料、设备、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10、配合宣教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检查、督促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第5.23条 下属子(分)公司安全员30、安全管理职责1、协助子(分)公司领导推动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协助领导认真贯彻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计划。2、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创建“标化”工地的检查、督促、指导工作。3、协助项目管理部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施工现场按期实施。4、检查、验证、督促所属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做好本单位月度安全检查汇总、安全月度报表等工作。5、具体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并督促施工现场按期实施。6、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7、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具)。第5.31、24条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履行“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详附录5.24)。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5、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及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7、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第5.25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协32、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主持项目施工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对项目生产技术安全负主要责任; 2、主持或协助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措施,对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负责; 3、协助所属公司制订或修订劳动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规章,参与集团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的研究; 4、负责项目整合体系的运行,明确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参加项目分部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项目安全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及日常安全检查,负责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安全问题; 6、负责项目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7、参与事故调查,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的分析、鉴定,并组织落实改进措33、施。第5.26条 施工员安全管理职责1、对所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推动项目安全达标活动。3、计划、组织、优化进入现场的各项资源,并动态管理。确保现场环境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等)完整、齐全、有效,符合安全规程。4、支持、配合项目安全员的工作,及时整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5、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和教育,按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入台帐。履行签字手续。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处理。第5.27条 项目安全34、员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政府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项目经理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开展项目安全管理工作。2、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落实实现项目安全目标的有关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积极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项目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保证项目安全设施的齐全有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和事有权给予处罚,直至责令项目停工整改。配合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安全考核工作。4、搞好项目安全生产教育、交底、宣传工作。5、及时总结和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阶段安全生产措施。6、做好项目各类安全验收或予验收。7、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安全技术台帐35、,保证资料的真实、正确、完整、及时、可追溯。8、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处理。第5.28条 项目质量员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工序质量的控制。2、参与涉及结构安全性的安全分项工程的验收。第5.29条 观砌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工种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不违章指挥。对本工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2、在布置生产的同时,针对本现场、本工程情况做好针对性的安全交底。3、组织本工种工人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督促班组开好班前安全会和每周讲评会。参加本工种新进场36、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会。4、对本工种所使用的砂浆机、井架、外架、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项目施工员或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参加项目安全检查,指出、落实整改不安全因素。6、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组织本工种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第5.30条 木工翻样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工种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不违章指挥。对本工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2、在布置生产的同时,针对本现场、本工程情况做好针对性的安全交底。3、组织本工种工人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37、情况;督促班组开好班前安全会和每周讲评会。参加本工种新进场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会。4、对本工种所使用的木工机械、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项目施工员或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参加项目安全检查,指出、落实整改不安全因素。6、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组织本工种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第5.31条 钢筋翻样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工种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不违章指挥。对本工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2、在布置生产的同时,针对本现场、本工程情况做好针对性的安全交底38、。3、组织本工种工人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督促班组开好班前安全会和每周讲评会。参加本工种新进场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会。4、对本工种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运输机具、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项目施工员或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参加项目安全检查,指出、落实整改不安全因素。6、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组织本工种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第5.32条 材料员(仓管员)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做好进场材料、器具的采购、检验、保管、发放工作。2、采购供应的一切材料、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必须有完39、整的产品合格证、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3、对钢丝绳、脚手架等所用材料及登高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收回,报废更新。4、仓库保管材料必须及时保养,防止霉变等损坏。5、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第5.33条 项目治安员安全管理责职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建立项目义务消防队,加强对项目人员,特别是义务消防队员消防知识的教育。2、抓好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计生证管理和夜间治安巡逻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内的各种治安纠纷;维护现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现40、场易燃易爆区域和仓库等重点部位的管理,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4、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施工员落实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5、认真履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先审批,后实施;边实施,边检查。6、抓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做到器材齐全、有效、布置合理、标识明确。第5.34条 班组长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健康、安全负责。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3、组织本班组开好班前安全会和每周安全讲评会。做好班前交底、班中检41、查、班后讲评。做好交接班工作。4、组织对所用的机具、电气设备、防护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自己能解决的隐患及时解决,并报告项目机械管理人员备案并保养;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做到不留隐患。5、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认真听取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接受落实改进措施。有权拒绝违章指令。6、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组织本组职工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第5.35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责职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工作。2、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书面活动记录。3、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防护设施,42、协助落实整改措施。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和越级上报违章指挥行为。第5.36条 员工安全职责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和指挥。2、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安全知识和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保养好工具,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擅自动用机电设备。保护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热心维护、不擅自拆改。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安全生产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督促,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知识,认真吸取他人安全教训。5、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迅速43、报告,无关人员不逗留、围观,自觉遵守现场秩序。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6.1条 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制度项目开工前,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子(分)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总包与分包均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有相应的考核奖罚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得到有效分解落实。2、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已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健全。3、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尤其是按标准配备的安全员已到位。4、危险源辨识已到位、环境因素识别已到位并建档,各类管理方案齐全有效。5、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尤其是开工后即将用到的专项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并明确落实责任人。6、施工现场“一图九牌”已44、按集团公司样本设置到位;文明施工基本条件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安全目标要求执行。7、施工机具与安全防护设施已按工程实际需求及标准投入配备到位。第6.2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项目开工前,项目所属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经营、工程、技术等)必须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综合交底。经营部门应把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进行交底;技术部门应把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交底;工程管理部门应对确保合同履约的各项主要措施(技术措施由技术部门交底除外)、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及相应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交底。交底履行签字手续。2、项目各工程分部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应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分部工45、程的不同特点、季节变化、环境情况,对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分部综合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3、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安排作业任务的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关砌、翻样)必须根据项目分项的不同特点、季节变化、变换工种、作业环境情况,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对作业班组全体操作工人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4、安全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内容及要求进行。一般应包括:分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内容,作业危险源、危险部位及其防护要求与措施,施工环境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要求,特种作业时安全监护人员、物资准备等。5、对大型、高46、层、复杂、特殊以及危险性大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安全技术措施,按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子公司(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先向项目经理和施工员以及有关的管理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然后由上述人员逐级详细交底到操作班组及每个操作人员。第6.3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处负责集团内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子(分)公司劳资科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的组织工作;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职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落实工作。2、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子(分)公司教育考核合格、填写安全教育卡,方能安排工作。安全教育卡由项目安全47、员负责统一管理。3、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子(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对进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1)子(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子(分)公司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用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2)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由项目民工学校校长负责,教育内容:工程基本概况、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现场主要危险因素及危险地带的介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要求、安全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及事故隐患处理48、等内容,教育可分阶段进行,时间不少于15学时。3)班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操作环境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教育可分阶段进行,时间不少于20学时。4、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二级检查、考核、验收子(分)公司对项目实施的安全教育及班组进场安全教育进行检查、考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及有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对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验收,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验收不符要求者,不得进行施工。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1)对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含人货两用电梯)、塔吊、金属焊接(切割)、登高49、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劳动局、建管局)进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2)对违章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论是否造成事故,立即停止其工作严肃处理,再进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返岗。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处统一管理。6、日常安全教育1)子(分)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法制教育等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年集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一次。2)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培训、讲座、标语、展览、录像等各种形式、广泛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执行制度及50、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集团公司每季定期利用生产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情况分析,研究对策;子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利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7、违章所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由下属子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对事故责任者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教育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处负责,轻伤事故责任者安全教育由下属公司安全部门负责。8、安全技术考核1)子(分)公司每年对员工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考试,考试结果报人力资源培训处备案;2)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技术考试,结果报子(分)公司备案存档。第6.4条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施工项目选择劳务分包单位51、时,必须符合劳务分包控制程序(ZCJ/QSP206)的有关要求。2、项目部必须建立现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办妥就业证、暂住证等必备证件,花名册中人员必须经分包单位确认。3、所有劳动者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生产作业前,必须经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者必须持有劳动或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5、本制度详见浙长建司劳(2002)34号及35号文件。第6.5条 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1、项目部必须努力创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证职工健康。2、施工现场项目部与各生产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必须有卫生保洁的明确规定和要求,落实卫生责任人。3、项目部必须落实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52、宿舍、作业场地等区域的卫生责任人,制定卫生保洁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清扫。垃圾集中密封堆放并及时清运,保持区域设施完好4、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制定、落实防止蚊蝇孽生措施,消灭“四害”,定期下药,保持整洁。5、高层建筑施工楼层内必须设置临时小便处,做好排污措施,有专人负责清扫。6、职工在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卫生制度,不乱扔乱倒垃圾,及时做好落手清,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场内环境整洁。第6.6条 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固定的定型化围档,并按公司要求进行布置、美化、亮灯。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及泥浆沉淀系统,53、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3、现场材料运输必须密封,车辆净车出场,禁止沿途抛洒滴漏。4、施工外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全封闭,建筑物贴近行人道时应根据建筑高度设置防护安全棚,防止落物伤人。5、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业扬尘和施工噪声,对水泥罐及砼搅拌站(泵)等易产生扬尘和噪声的设施,必须进行有效屏蔽;夜间施工必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不得不经许可,擅自施工。6、积极搞好社区关系,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必要时及时提出警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第6.7条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制度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或方案的编制内容、要求,审批权限应54、执行集团技术管理办法。2、项目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现场条件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原有条件不符时,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如需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仍需经过原方案审批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3、项目安全分项工程检查与验收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4、井架、外架、塔吊、人货梯等分项的基础、附墙措施有强度要求时,施工实施过程中必须具有该分项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的具体证据,如基础验槽记录、模板复核记录、钢筋隐检记录、砼强度报告及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等。第6.8条 安全检查制度1、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集团公司季检、专项55、检、日常监督检,子(分)公司月检、重点检、日常检,项目现场周检、分部分项检、班组日检、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项目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2、检查依据:1)国家规范、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等。2)国家、省、市地等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及有关补充规定。3)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整合管理56、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程序实施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3、安全检查内容:以JGJ59-99标准为主,查意识、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复验达标合格方可复工。4、各级检查组的组成,应由各级主管领导亲自主持,以保证检查的权威性;5、各级安全职能部门,经常性的深入现场,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处罚。6、各级安全检查及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组或检查人员必须发书面整改单,受检单位或项目必须按整改“三定”原则和纠正57、/预防措施程序要求立即整改。7、对整改力度不足甚至拒不整改的项目,根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章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各级检查频次如下表:序检 查 名 称检查频次组 长1集团公司大检查季/次集团生产副总2集团日常督查月/次工程管理处长3大型设备专项检查二月/次设备管理处长4消防专项检查季/次保卫处长5劳动力专项检查季/次人力资源培训处长6子(分)公司大检查月/次生产经理7项目安全检查周/次项目经理第6.9条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集团公司范围内项目所用机械设备实行分类管理。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由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处负责;其它机械设备由各所属子公司负责管理。2、项目所用大型设备不论为公司58、所有、项目自有或外租,在项目开工时必须将大型设备使用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处备案;安装前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执行;接受设备管理处管理。3、设备管理处必须加强对项目大型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项目落实机械大修理计划和日常检修保养制度,确保机械处于完好状态。4、根据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的使用验收手续,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5、大型设备专项方案必须经设备管理处主任工程师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和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如项目不按规定要求纳入设备处管理,或在集团59、公司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集团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7、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应根据集团整合体系设备管理程序(ZCJ/QSP201)的要求做好所属项目所用机械设备的管理。8、施工项目部必须有专人(机管员)负责项目所属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管理;定期收集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记录。9、施工现场施工机具(塔吊、人货梯、井架)每台班使用前,均应由班组兼职安全员(或操作工)负责,进行机械试运行。试运行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施工员(或机管员)负责。10、试运行的目的在于发现机械运行的不安全隐患及维修保养情况。当机械出现不正常情况时,试运行人员应及时通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不安全因素60、不排除前不得投入使用。11、机械维修保养的要求根据机械的具体要求进行。12、机械试运行情况由试运行人员负责记入机械试运行台帐,定期交项目机械管理员收集存档;试运行记录台帐应作为项目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内容。13、不执行机械试运行制度,造成事故,后果由试运行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运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报告后不排除即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后果由项目负责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主管生产的经理或施工员)负责。第6.10条 支模架搭设验收制度一、支撑架分类一类:凡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撑架; 二类:搭设高度在5米以上8米(含)以下、61、或跨度10米以上18米(含)以下、或集中线荷载为10-15KN/m的承重支撑架;搭设高度超过15米的非承重支撑架;三类:除一类以外的其它支撑架。承重支撑架是指: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它施工用承重架。二、人力资源要求1、搭设人员要求1)一类支撑架的搭设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其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资格;2)直接参与搭设二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中具备登高架设作业上岗资格人数必须占总作业人数40%及以上,其余作业人员必须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且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3)直接参与搭设三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中具备登高架设作业上岗资格的人数应占总62、作业人员人数的20%及以上。其余搭设人员应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其中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及以上。2、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1)对一类支撑架搭设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指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木工翻样配合)、指导、监督、检查、验收;2)对二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经理监督下由项目施工员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木工翻样配合)现场指挥、指导、监督、检查、验收;3)对三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的监督下由木工翻样负责现场指导、监督。三、技术要求:1、各类支撑架搭设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方案(含设计计算书),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63、并按集团技术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编制审批。2、对一类承重支撑架严禁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以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四、材料要求1、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周转材料(钢管、扣件)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进场前验收由项目材料员负责,使用前验收由项目部具体规定验收人员(指定专人验收或由各操作班组自行检查)。进场前验收内容:进场钢管扣件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含材质规格符合性),钢管扣件的外规质量,钢管实际外径、壁厚、端面;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钢管的外观质量。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64、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周转材料验收时应严格遵循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第8.1条和整合管理体系文件(程序)中物资采购/租赁控制程序。2、其它支撑架(非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钢柱、钢托架、工字钢、槽钢等各种材料(周转材料):进场及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进场前验收内容: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材料的规格、型号、尺寸,外观质量等;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材料外观质量。验收人员与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验收人员相同。五、支撑架搭设前项目部必须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并直接向操作工人交底,项目部应做好书面交底记并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应覆盖专项方案中支撑架搭设65、要求和构造要求。六、支撑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浇筑砼、网架安装等),参与支撑架验收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班组长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对集团公司审批方案的支撑架分公司质安和技术部门必须参加验收。支撑架验收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七、支撑架验收时应以支撑架搭设专项方案为准则,检查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其中钢管支撑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含:立杆间距(梁底、板底)、步距、垂直度,剪刀撑、拉结点设置,立杆基础,扫地杆设置,扣件拧紧、接头类型及设置位置等;形成记录见附表-钢管支撑架检查验收记录表。其它支撑架验收主要内容:原材料(周转材料)验收,焊缝质量,立杆66、(柱)规格、型号、间距,横梁(联系梁)规格、型号、间距,立杆(柱)基础,构造措施等;同时还需形成验收记录。记录详附录6.10。第6.11条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与验收制度1、分项工程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2、项目分项工程安全技术验收具体内容详下表。3、子(分)公司负责验收的专职安全员,子公司必须事先报集团工程管理处资格审查同意。4、项目安全分项工程验收要求为:塔吊、人货梯、爬升式外脚手架的安装必须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验收,子(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参加;井架、除爬升式外脚手架外的脚手架的安装、施工用电系统架设(三阶段)、文明施工基本条件、基坑围护67、的验收由子(分)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验收;基坑支护由集团质量管理处负责验收;特殊结构、高、大结构的支撑系统、装配式结构的起重吊装由子(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验收,其它人员参加;“三宝”“四口”防护、桩基工程、施工机具由项目安全员负责验收;除特殊结构、高、大结构的支撑系统、非装配式结构的起重吊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5、验收要求:a,专项施工方案按审批程序审批同意; b,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人证相符; c,标准、专项施工方案(使用说明书)的各项要求、措施已落实,并有相应的资料;d,项目已落实长效管理措施;e,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亲笔签名。6、子公司专职安全员应按月对所属项目的基坑支护、井架、外架、塔68、吊、人货两用电梯的验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会同月安全生产简报报集团工程管理处备案。备案汇总表详附表第6.15-2。7、为保证下属公司安全员的验收质量,集团公司将根据现场分项工程的验收质量对其进行考核;如发现不能认真履行验收责任,工程处将取消其验收权。8、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发现井架、外架存在安全隐患的或不按验收规定进行验收,集团公司将根据本办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罚。6.11分项工程安全技术验收具体内容分项工程名 称验收批验收部门验收标准验收表落地式脚手架三排/批子 公 司专职安全员JGJ130-2002、JGJ59-99XX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详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悬挑式脚手架三排/批69、子 公 司专职安全员JGJ59-99XX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附着式脚手架升降一次/批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鉴定报告、脚手架使用说明书、JGJ59-99XX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吊蓝式脚手架每安装次/批子 公 司专职安全员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JGJ59-99XX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每施工段/批集团工程/质量处、子公司专职安全员其基坑支护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工程系统安装/变更后项目质量员、安全员JGJ130-2002、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每搭设次/批项目安全员JGJ46-88、JGJ59-99XX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物料提升机每搭设次/批子 公 司专职安全员70、JGJ88-92、专项施工方案人货两用电 梯每搭设次/批当地劳动局或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使用说明书、专项施工方案同上及检测报告塔 吊每安装次/批当地劳动局或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使用说明书、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每安装次/批项目及分包单位安全员使用说明书、专项施工方案详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施工机具进 场子公司机管员使用说明书、JGJ59-99XX省实施意见第6.12条 文明施工基本条件验收制度一:验收范围:1、集团公司所属范围内新开工的工程,开工后二个月内(特殊情况可顺延,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由项目提出申请,子(分公司)职能部门进行验收,报集团公司工程处备案。2、省重点工程、创市级以上标化项目,验收工71、作由分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报集团工程处验收。二、验收标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实施细则。三、验收采用评分表形式分项打分;评分按JGJ5999标准表3.0.3计分,验收情况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其中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其它: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部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验收;对三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集团(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第八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6.13条 集团下属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实施有效考核,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对子72、(分)公司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一、考核对象: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工程管理(质安)科长、安全员。二、考核人:1、集团负责对经理的考核;2、子(分)经理和集团生产有关部门对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共同进行考核;3、子(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工程管理(质安)科长的考核;4、工程管理(质安)科长负责对安全员的考核。三、考核期限:子(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为每半年度,工程管理(质安)科长、安全员为每季度。四、考核形式:采用百分制考核评分表形式,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由集团统一制定,科长及安全员考核表由各子公司结合自身管理规定需要制定送工程处备案。五、考核评价:考核分73、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表中一单项不得分的该表考核为零分。六、考核奖惩:1、子(分)公司经理:与年度经济责任承包挂钩兑现;一次不合格由集团生产副总和工程管理处进行诫勉谈话,二次不合格扣除其相应兑现奖并对其进行书面警告,二年轮不合格集团研究解聘其职务。2、子(分)公司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一次不合格对其进行任职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应扣除其相应兑现奖,三次不合格集团研究对其进行解聘。3、工程管理(质安)科长、安全员:一次不合格分公司应其进行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应对其调离岗位并扣除相应奖金。4、对连74、续两年考核为优秀者,集团定其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立功嘉奖。5、子(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表6.13,质安科长、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具体内容可根据分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第6.14条 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规定。建立和健全以安全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定期考核。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工长、项目材料员、项目治安员、各班组长。二、考核人:1、公司(分75、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工长、项目材料员、项目治安员、各班组长。三、考核期:项目经理为每半年度,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为每季度。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内容可依据项目安全体系职能分配表,参照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内容,设定项目具体岗位的考核规定。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详附录6.14。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80分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表中一单项不得分的,该表考核得零分。考核表中单项得分76、少于应得分的70%时,考核人必须开具整改通知单通知被考核人。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约定进行,同时作为子公司在下一工程人员选聘时的依据。第6.15条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统计制度 1、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事故、种类立即启动项目有关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正确处理、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和蔓延。 2、报告。2人及以下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三天内报所属子(分)公司备案;3人及以下轻伤或2人以下重伤事故由所属子(分)公司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随当月安全生产情况简报报所属集团公司备案;3人及以上轻伤或3人重伤由集团公司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77、随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基层单位统计表季报报有关部门备案。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3、处理:各类事故的管理、由主管安全的集团公司领导负责,各级生产、技术、劳资、保卫、工会、行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分工管理、负责调查、分析和报告。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子公司(分公司)组织调查,报集团公司备案;重伤、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行政会同工会组成调查组。要认真开好各类事故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者,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为吸取事故教训,事故处理主管部门必须根据集团整合管理体系纠正/预防措施(ZCJ78、/ZSP212)规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同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措施落实情况的验证。 4、统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企业伤亡事故的综合管理和统计工作,下属单位应将事故报告,安全季报等有关资料、按期送至集团工程管理处汇总。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所属项目安全事故情况,按季汇总并填写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基层单位统计表,于季末前报至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统计汇总后将本企业工伤事故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5、工伤事故终结。轻伤与重伤事故处理后,发生单位应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上报下列材料:1)伤亡事故调查报告;2)现场证明材料;3)医院诊断书4)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及落79、实验证情况;死亡事故处理后,集团工程管理处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下列材料:1)伤亡事故调查报告;2)现场证明材料;3)事故现场平面图、立面图及事故现场照片;4)医院诊断书;5)事故分析和处理意见;6)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及落实验证情况;6、违章责任。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及企业相关奖惩条例进行惩处,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在重伤或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报告的,一经查实,根据本办法第七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第6.16条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80、制度1、倡导全体职工积极投身企业安全生产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2、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本级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落实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级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举报登记台帐,对举报时间、举报项目、举报事宜、处置结果、反馈意见等进行记录。4、举报提出的安全隐患,以举报受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落实责任人,对所举报事宜进行调查、整改、落实。举报落实率必须达到100%。5、举报受理单位必须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严禁各类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发生。6、为调动举报人关心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举报事宜一81、经采纳,举报受理单位应按举报隐患潜在后果的大小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50元/次500元/次。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第7.1条 集团公司范围内项目有下列成绩的,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单位奖励如下: 1、集团公司季度安全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2000元;在各地、市大检查中评为优良的并通报表扬的,奖励3000-5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0-20000元。 2、被评为地级市“双标化”项目优胜单位(挂红牌)的,奖励3000元;被评为地市样板标化的,奖励5000元;被评为省级“双标化”的,奖励20000元;被评为部级双文明标化工地奖励50000元。(本款以项目竣工82、时最终成绩为准,不重复奖励)。第7.2条 对创标化、文明施工现场有突出贡献的领导、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可酌情分别给予奖励。第7.3条 集团公司范围内项目有下列行为的,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单位处罚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0元;并责成限期整改。对项目部罚款2000元。 2、现场施工用电不按施工方案布设,存在严重违章作业的,责成整改并罚款3000元;对项目部罚款2000元。 3、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一经查实,项目部罚款500020000元,并责成整改到位;对分公司罚款2000元。 4、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单不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回复的83、,每次罚款1000元。同一项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给予项目停工整改并罚款5000元。对分公司罚款2000元。 5、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3000元:被各地市挂黄牌警告的,罚款5000元;在各县(市)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10000元;在各地级市、总公司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20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30000元。 6、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罚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规定处理;项目发生重伤、设备、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款300030000元;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罚款84、,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7.4条 对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由监察室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处。第7.5条 已列为集团公司创市级“双标化”项目的,工程竣工没有达到目标的,罚款500010000 元。该项目在季度大检查中评定为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第7.6条 对有用户或群众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存在的,视情节处以10002000元罚款;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集团公司声誉的,视情节处以200010000元罚款。第7.7条 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单项罚款300020000元,并责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员的; 2、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方案与实际不符的; 85、3、 塔吊、人货梯等大型设备不纳入集团公司设备处管理,日常维护、管理混乱,不按要求进行班前试运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4、施工项目安全台帐弄虚作假或严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没有实施、落实集团公司CIS示范图册等规定、末使用集团公司统一标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极差,有损企业形象的; 6、项目拒绝集团检查督促,对抗检查人员的;第7.8条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5000200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监管不力,地市级以上检查不合格一次,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两次不合格或对各类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内容落实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2、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要求复验不及时,把关不严的86、; 3、安全生产各分部分项验收不及时,把关不严的。4、对隐患及安全问题监管不力追踪不严,不能有效制止现场违章指挥、管理混乱的。5、开工前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综合交底、未进行开工基本条件验收的。第八章 附 则第8.1条 本办法自出台之日起实施。原XX省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第8.2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具体解释。第8.3条 当本办法中涉及的集团公司其它制度、办法有更新时,按最新版本执行。第8.4条 当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高于本规定时,按有关标准执行。附录5.24-1: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浙 江 省 长 城 建 筑 集 团 公 司项87、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订定双方:甲方:XX省XX建设集团 公司 代表:乙方: 项目部 代表:一、工程概况:工 程 名 称结构层次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m)项目经理二、项目安全目标:1、积极改善安全卫生条件,消除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安全风险;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伤害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达到“安全员工满意、环境社会满意”。2、本项目施工应达到 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评分表得分值在 分及其以上。3、确保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合格。三、项目施工安全要求:1、接受甲方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同时,甲方应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或培训。2、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项目岗位设置落实项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明确项目安全体系要素分配,落实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措施和要求。(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能分配表详见附录5.24-2)3、达到或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甲方将根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八章有关条款给予奖励或处罚。4、本责任书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竣工之日终止;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双方:甲方代表(章): 乙方代表(章):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