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设备等)(3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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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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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设备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言本制度编写依据: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2、化工安全技术3、热电厂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本制度依据上述相关资料,结合化工厂实际情况,已作适当修改,暂定试行。待日后完善,由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正式颁布执行。目录1 总则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在化工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动火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1在化工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2、措施3.2 停电3.3 隔离3.4 泄压3.5 通风3.6 吹扫与冲洗3.7 检测3.8 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4 一般安全措施4.1一般注意事项4.2 设备的维护4.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4.4 工具的使用1总则1.1为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2经常有人工作的现场及施工车辆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用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23、.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符合有关要求。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具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1.3.3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1.3.4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1.3.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1.4教育和培训。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按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4、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1.4.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制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有关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待改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5、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准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2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在化工和机械设备上的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1工作票制度;2.1.2工作许可制度;2.1.3工作监护制度;2.1.4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2.1.5动火工作票制度;2.1.6操作票制度。2.2工作票制度2.2.1在化工和机械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工作任务单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6、下列四种;2.2.1.1填用化工机械工作票。(见附录A)填用化工工作票。(见附录B)填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C)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D)填用化工机械工作票的工作为:2.2.2.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段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化工系统,对被检修的系统进行泄压、通风、吹扫、置换、加锁、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本规程所称化工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燃气、烟、风、压缩气体、有毒气体等设备系统。2.2.2.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2.2.3填用化工工作票的工作为;2.7、2.31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数据下载)等工作。2.2.3.2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系统、独立监测和控制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机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执行装置、侧;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的设备)的检修或局部检修工作。2.2.3.3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上测量仪表的检修和校验工作。2.2.3.4在线化工试验工作。2.2.4填用工作任务单的工作为; 在生产区域从事建筑、塔、撤脚手架、设备保温、焊接、油漆、绿化或其他文明生产、日常维护等工作,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2.2.2所述安全措施。2.2.5填用事故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8、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出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2.2.6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条件制定出需要执行工作票的工作栏目一栏表,并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2.2.7生产现场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2.2.8工作票(含工作任务单)的填写与签发。2.2.8.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的任意涂改。如有各别错字、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字符,字迹应清楚。关键词、字不得修改,关键词、字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2.8.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9、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时移交。工作许可人用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计入登记薄。2.2.8.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2.2.8.4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2.2.8.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且批准的修饰及基建单位签发。修饰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要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并同时签发。总工作票、分工作票的填用、10、许可等有关规定由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2.2.8.7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2.2.9工作票的使用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工作票上安全措施范围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的设备的检修工作,容许使用一张工作票。2.2.9.2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有多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以发给总的负责人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11、作内容。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2.2.9.3大修(A、B级)、小修(C、D级)或其他安全措施项目较多的检修工作,公司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项目的安全措施附页。2.2.9.4在不同地点不同设备系统依次进行同类的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2.2.9.5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部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时; 2)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隔离方式或需变更、增设安全措施者; 3)检修工作延期一次后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延期者。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12、2.2.9.7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预先送给值班负责人,临时工作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交给工作许可人。2.2.9.8许可开工前,值班负责人布置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由公司制定)应由值班负责人或集控主值班员等主要工种监护执行。如停电措施需由电气值班人员执行,应使用停电联系单。2.2.9.9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2.2.910若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非连续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容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2.2.9.13、11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若需要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写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2.2.9.12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时,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薄和工作票上注明。2.2.10工作票和工作单位的有效期和延期;工作票和工作任务单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2.2.10.2工作票和工作任务单需要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批准的检修期限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工作票、工作14、任务单只能延期一次。2.2.11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票的签发人应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工作班人员工能力和本规程,经车间(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公司系统内的集中或协作检修单位需要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时,除应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还应持本单位考试合格、批准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书面证明。非公司系统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15、位安全考试合格。2.2.11.4工作许可人应是经车间(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由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值班人员。 2.2.1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2.2.12.1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得当和充足。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16、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2.2.12.3 工作许可人: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 工作现场布置检查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适应要求做详细补充。2.2.12.4 专责监护人: 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17、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22.12.5 工作班成员: 1)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2.3 工作许可制度2.3.1 工作票应有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安全措施的工作任务单,可以由所在部门班组负责人员或节假日值班负责人许可,但工作任务单应送一份给运行值班人员存留。 2.3.2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许可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运行。118、 持票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补充的安全措施进行说明,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确认检修的设备确已泄压、降温和没有汽、水、油或瓦斯等介质流入的危险。2.3.2.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的因素,交待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2.3.2.3 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字。2.3.3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还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签字。2.4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19、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危险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多班组工作时,由总工作负责人向各班组负责人交待,再由班组负责人向各自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负责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2.4.2 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致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2.4.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2.4.4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20、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2.4.5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替代,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因故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变更的履行手续和交接事项按2.2.9.10执行。2.4.6 对于连续(或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连班负责者,可允许有两个或三个工作负责人互相接替,但应经过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票应按班交接,各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现场的交接。2.5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2.5.1 工作中遇任何威胁到21、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2.5.2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负责人。2.5.4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2.5.5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应按下列条件进行:2.5.5.1工作负责人在试运行前应将全体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2.5.5.2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所有22、检修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情况下,进行试运。如送电操作需由电气值班人员进行时,应使用“送电联系单”。2.5.5.3若检修设备试运将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和其他作业班组人员安全时,只有将所有作业班组全体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将该设备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后,方可进行试运。2.5.6试运行后工作班需继续工作时,应按下列条件进行:2.5.6.1 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如断开电源措施须由电气值班人员执行,仍应使用“停电联系单”。2.5.6.2 如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23、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带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待所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试运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并加盖“已终结”印章,表示工作终结。2.5.8 只有在同一停役隔离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负责人许可指令后,方可进行复役操作。2.5.9 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2.5.10 已终结的工作票、任务单、事故应急抢修单应24、保存一年。2.6 动火工作票制度2.6.1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其方式有下列两种:26.1.1 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2.6.1.2 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2.6.2 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一级动火区2.6.3 在二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2.6.4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划分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制定出需要执行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并经本单位总工程批准后执行。2.6.5 动火25、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2.6.6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2.6.6.1 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误、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指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即需要值班人员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还应多一份交运行值班人员收执。2.6.6.26、2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本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长或班组技术人员签发,本单位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2.6.6.3 一级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调度,二级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2.6.6.4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2.6.6.5 外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27、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和审批,也可以由外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实行“双签发”。2.6.7 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提前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期为120h。2.6.8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二级动力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分管车间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有关班组组长、技术员。 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本单位考试合格的人员。 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办发的合格证。2.6.9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2.6.9.1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 1)工作的必要28、性; 2)工作的安全性;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2.6.9.2 动火工作负责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负责人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2.6.9.3运行许可人: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待运行所作的安全措施完善。2.6.9.4 消防监护人: 1)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足够的消防设施; 2)负责检查现29、场消防安全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2.6.9.5 动火执行人: 1)动火前应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要求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2.6.10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2.6.10.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动至安全场所。2.6.10.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30、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2.6.10.3 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2.6.10.4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工作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2.6.10.5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2.6.10.6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2.6.10.7 动火作业应有31、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2.6.10.8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2.6.10.9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2.6.10.10 下列情况严禁动火: 1)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喷漆现场; 6)遇有火线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2.6.11 动火的现场保护:2.6.11.1 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32、现场检查防火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2.6.11.2 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2.6.11.3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2.6.11.4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2.6.11.5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33、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2.6.12 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盖上“已终结”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2.6.13 已终结的动火工作票应保存一年。2.6.14动火工作票合格标准及合格率统计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关于动火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实施细则的动火工作票,均统计为不合格票。2.6.14.2 动火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2.6.14.3 票无统一编号或编号涂改或丢失。2.6.14.4 动火34、地点及设备名称不具体明确。2.6.14.5 动火工作内容不清楚。2.6.14.6 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够正确完善。2.6.14.7允许动火时间未填或不在申请动火时间内。2.6.14.8 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合要求,漏签或没签全名。2.6.14.9动火工作已结束的票未盖“工作票终结”章。0 错漏字修改不符合本实施细则。2.6.15动火工作票合格率统计办法部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应将上月的动火工作票交由消防部门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动火工作票应注明原因,并向有关责任人指出,同时在评价情况栏内记录。统计全厂(局)动火工作票合格率应将两份作为一张来统计。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票数月(年)35、合格率100 该月(年)应执行的总票数式中:该月(年)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年)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年)已执行没有收回票数该月(年)已执行应开而未开的票数。2.7操作票制度2.7.1 设备操作分为监护操作、单人操作两种。2.7.1.1 监护操作;指由两人进行一项操作,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的一人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化工系统切换、隔离操作,由熟练的运行值班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2.7.1.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值班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通过专项考核并书面公布。2.7.2 操作票。2.7.2.1 监护操作应填用操36、作票。单人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按照现场规程执行,或使用经批准的标准操作票。2.7.2.2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值班负责人或其他经单位审批的人员审查批准后执行。2.7.2.3 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1)操作指令发布人应对发布命令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2)监护人和操作人运营对执行操作指令的正确性负责,监护人负主要责任。 3)无监护人的操作项目,操作人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2.7.2.4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的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2.7.2.5 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应填全设备的双重名称37、(名称和编号)。 “一个操作任务”系指根据同一操作指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操作的全部过程。2.7.2.6 每次操作只能执行一份操作票。2.7.2.7 下列情况应使用操作票: 1)复杂的、操作程序不能颠倒的大型设备启、停操作; 2)一旦操作失误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操作; 3)需要切换系统运行方式及隔离系统检修作业的操作。2.7.2.8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关闭或开启的汽(气)、水、油等化工系统的阀门; 2)应打开的泄压阀(闸)门; 3)按本规程规定应加锁的阀(闸)门; 4)要求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其他措施。2.7.2.9 操作票的填写38、应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2.7.3 操作的基本条件:2.7.3.1 有与现场设备和系统相符的系统图(包括各种电子系统的接线图)。2.7.3.2 操作设备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转动方向和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汽、水、油等管道的色标、流向等。2.7.3.3 有正式发布的操作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2.7.3.4 有统一规范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2.7.3.5 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2.7.3.6 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1)泄压阀; 2)一经操作既可送压,且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隔离阀(闸)门; 3)设备检修时,系统中的各来电侧的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39、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2.7.4 操作的基本要求。2.7.4.1 进行操作时,应遵守发令、复诵、监护、汇报、记录等有关操作制度。2.7.4.2 操作前应核对实际运行方式,核对系统图,明确操作任务和操作目的,必要时应向监护人或值班负责人询问,确认无误。2.7.4.3 监护人和操作人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是否正确,分别签字后,送交审批人签字批准。具备开始操作条件时,发令人向监护人和操作人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受令人应复诵无误。2.7.4.4 监护人和操作人在接到发令人发布的操作命令后,带齐必要的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至现场后应认真核对操作设备和有关辅助设备40、的名称、编号及实际状态。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对重要项目(如点火、冲转、启动设备等)要记录操作时间。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向发令人汇报操作结束。2.7.4.5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2.7.4.6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明确答复后,方可继续操作。监护人和操作人不得自行修改操作票。2.7.4.7 操作过程中如因设备缺陷或其他原因而终断操作时,应待缺陷处理好后继续操作,如缺陷暂时无法处理且对下面的操作安全无影响时,经发令人41、同意后方可继续操作,未操作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因故中断操作,在恢复操作前,操作人员应重新进行核对,确认被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2.7.4.8 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操作。2.7.4.9 化工机械设备停、送电操作项目应填入化工操作票中不具备操作电气设备资格的检修操作人员,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2.7.4.10 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为了抢劫受伤害人员,可以不使用操作票。2.7.5 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操作完毕的操作票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42、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1 在化工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1.1 停电;3.1.2 隔离;3.1.3 泄压;3.1.4 通风;3.1.5 吹扫与冲洗;3.1.6 检测;3.1.7加锁、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围栏)。3.2 停电3.2.1 断开停运检修设备电源(断开其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3.2.2 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烟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截门、调整门、挡板以及电磁阀、电液阀的动力电源。切断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3.2.3应在设备停止运行后方可执行停电措施。3.3隔离3.3.1 转动机械设备的检修,应关闭所有应关闭的阀门、闸板、挡板,切断所有可43、能的动力源(气、水、油等)。并做好放转的措施,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3.3.2 汽、水、烟、风,有毒气体以及公共排污、疏水等化工系统检修,应关严所有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如关闭不严,应关闭前一道截门或采取其他措施。3.3.3 氢气,乙炔及油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应关闭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盲板),并保证严密不漏。3.3.4 在下水沟(含除尘沟)、疏水沟或敷设有汽、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蒸汽或水等介质的有关截门或闸板。工作中如需冲洗沟道,应先将工作人员从沟道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再开启有关阀门或闸板。3.3.544、 在设备内部工作,如设备下部有与系统连接的管口、孔洞等,应对这些管口、孔洞采取封闭隔离措施。3.3.6 在压力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与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标示牌。3.4 泄压3.4.1设备检修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3.4.2 做泄压措施前,应先检查确认检修的设备和系统确与运行部分可靠的隔离,然后方可缓慢开启有关阀门进行泄压。泄压操作事,人员不得正对压力释放方向。3.4.3 检修45、的设备和系统是否已安全泄压,可通过阀门机械指示位置、化工仪表指示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如有无汽、水流动声音等)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3.4.4如果化工仪表显示有压力,或压力表指示虽在“零”位,但泄压阀处仍由汽、水等介质流动声音,应对设备的隔离和泄压措施以及压力表进行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前,应人为设备和系统内部有压力,不能擅自开始工作。3.4.5 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一直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同时加挂机械锁。3.4.6 若无专门的阀门进行泄压,可通过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进行泄压。泄压时,应先把法兰盘上远离身体一侧的螺丝松开,再略松近身体一侧的46、螺丝,使存留的汽(气)、水等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气)、水伤害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气)、水喷到电气设备上面。3.5 通风3.5.1 在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等危险以及粉尘危害的地点或设备内工作,应做好通风措施。进入各式箱、槽、罐、热交换器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如系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在用容器,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者吸尘装置进行通风换气,把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如在容器内工作过程中须接触过敏性的物质,应采取强力的通风措施。3.5.3 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隧道和地下室等处工作前,应事47、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如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地下场所,应在工作人员下去之前,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同时设置通风或除尘装置进行彻底的通风换气,以及做好其他安全措施。3.5.4 在箱、槽、罐、塔、器、炉、机、筒仓、地沟(坑)、隧道等限定空间内作业,禁止用输送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36 吹扫与冲洗 在盛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上工作,应做好吹扫与清洗的置换措施。3.6.2 吹扫、冲洗前,应先将与吹扫无关的部分关闭或加盲板,并注意选择吹扫介质。对乙炔、氢气、油系统及其他设备、管道中未排尽的易燃、有毒液体(气体),一般采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和清洗时,受蒸汽喷击的管线48、,导电物体都必须与油罐或设备进行接地连接。3.7 检测3.7.1 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或在可能有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内作业,应做好检测与分析的技术措施。3.7.2 使用检测仪器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被测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3.7.3 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动火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3.7.4 燃气系统检修前,经置换、通风并用小动物或仪器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炉内或管道内。需要动火时,用测暴仪实测可燃气体含量合格,否则不得动火。 氮气置换时,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置换结束后,系统内混合气体的含量连续3次分析合格,并应有两次以上测爆仪进行现场监测。3.8 加锁、悬挂标示牌49、和装设遮拦(围栏)3.8.1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进行启动、停运的设备或需要进行开关调节的截门、闸板、挡板等,应切除可能造成其联锁动作的开关,并再其控制操作面板上将操作按钮设置为“检修状态,或者在操作处用其他方式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3.8.2 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因检修需要所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应加锁、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如有多级串联,在危险介质来源处的截门、闸板、挡板已可靠关严并加锁、悬挂“禁止操作”标示牌的情况下,检修系统隔离范50、围内的截门、闸板、挡板可不重复加锁。因检修需要调整开启这些截门、闸板、挡板时,需暂停系统其他处的工作,以防伤人,确认无泄漏后方可继续工作。锁由设备运行管理部门配备管理,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3.8.3 施工现场临近高温、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处所均应设置临时遮拦及“止步、危险!”、“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因检修施工打开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有防滑措施的盖板或设置可靠的遮拦、挡脚板及“止步、危险!”的标示牌;因检修施工破坏的楼梯、通道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遮拦并悬挂醒目的“止步、危险!”的标示牌,临时遮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51、采取上锁、用铁丝绑扎等加固措施,使之不易移动,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夜间应设红灯示警。3.8.4 如工作地点始终有人工作时,允许使用绳子制作的遮拦,但应规范制作成网状,染成红色。用于防止外人接近、进入或通过的,均应挂“施工现场,禁止通行!”的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外侧,用于防止工作人员接近周围危险环境的,标示牌应朝向里面。3.8.5 任何人禁止跨越遮拦,不得随意移动、变动、和拆除临时遮拦、标示牌等措施。工作人员如确应工作需要移动、变动、和拆除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在拆除遮拦,标示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特别加强监护。当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3.8.6 在工作地点设置52、“在此工作!”的标示牌。4、一般安全措施41 一般注意事项4.1.1 生产厂房内外应保持清洁完整。4.1.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应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表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4.1.3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挂重物和起重滑车。4.1.4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4.1.5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53、在检修期间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围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临时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50-1200mm,下杆离地面的高度为500-600mm,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临时遮拦应高1500mm,并加挂安全立网。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4.1.6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应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4.1.7 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示应清除,不妨碍通行。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54、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灰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4.1.8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应光亮充足。在操作盘、重要表记(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应设有事故照明。此外,还应在工作地点备有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筒,以便必要时使用。4.1.9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沙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55、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4.1.10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应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存室内。4.1.11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定期清除。4.1.12 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存完整。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超过50。4.1.13 在油管的法兰盘和阀门周围,如铺设有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应在这些热体保温层外面再包上铁皮。无论在检修或运行中,如有漏油到保温层上,应将保56、温层更换。 油管应尽量少用法兰盘连接。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应装金属罩壳。禁止使用塑料垫和胶皮垫。 油管的法兰和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现象,应及时修好;漏油应及时拭净,不应留在地面上。4.1.14 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4.1.15 生产厂房内外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应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4.1.16 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消除。如不57、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屋面板上不允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气门、水门、管道应无漏气、漏水而形成大量积冰的可能,以防压垮房顶。4.1.17 厂房应定期检查,厂房的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榻的现象,门窗应完整。4.1.18 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定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电梯应有专责人专门负责管理。电梯安全封闭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等应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4.1.19 各生产场所应有逃生线路的标示4.1.20 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等)58、的人员,应熟悉这些材料的特征及防火防爆规定。4.1.21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准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禁止带长围巾和穿长衣服。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禁止女工作人员穿裙子。辫子、长发应盘在工作帽中。作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工作服。4.1.22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4.1.23 运行和检修人员巡检过程中,身体不得碰及转动部件,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4.2 设备与维护4.2159、 机器的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应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上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4.2.2 对于正在转动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4.2.3 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防护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的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应挂上安全标示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4.2.4 禁止60、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进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4.2.5 禁止在栏杆上、官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或站立,如必须在官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应做好安全措施。4.2.6 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检查孔、防爆门、安全门以及除氧器、热交换器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场所长时间停留时,应该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61、运行前除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42.7 厂房外墙、大坝边坡、竖井和烟囱等处固定的 爬梯,应牢固可靠,并设护圈。上下爬梯应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垂直爬梯宜设置人员上下作业的防坠安全自锁装置或速差自控器,并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规定。4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4.3.2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4.3.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 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4.3.3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国家电62、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各 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中的有关规定。4.3.4 湿手不准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身边除外)。4.3.5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漏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电工修理时不得改动电源开关和安全保护装置。4.3.6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作业,抢救时应防止高空坠落。4.3.7 遇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63、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用泡沫式灭火器,不得已用干沙灭火;地面上绝缘油着火,应用干沙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4.3.8 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应保持与不停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大于表4-1的规定。表 4-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13.8)0.7020、351.0063(66)、1101.502203.003304.005005.004.3.9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应设64、保护罩。4.4 工具的使用44.1 一般工具4.4.1.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不得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或有故障的机具。4.4.1.2 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成,也不能用其他木料制作,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准有油污。不准带手套或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4.4.1.3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防护遮拦,以防碎片打伤别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65、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4.4.14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4.4.1.5 使用钻床时,应将工件设置牢固后,方可开始工作。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应先停止钻头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钻床时不准戴手套。4.4.1.6 使用锯床时,工件应夹劳,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4.4.1.7 使用射钉枪、压接枪等爆发性工具时,除严格遵守说明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爆破的有关规定。4.4.18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应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把砂轮的上半部分罩住。禁止使用66、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砂轮机的防护罩应完整。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无齿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慢慢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4.4.1.9 砂轮机的旋转方向不准正对其他机器、设备。4.4.1.10 安装砂轮片时,砂轮片与两侧板之间应加柔软的垫片,禁止猛击螺帽。4.4.1.11 砂轮片有破损或裂纹者不准使用,其工作转速应与砂轮机的转速相符。4.4.1.12 砂轮机应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超过3mm;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4.4.167、.13 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有直径的三分之一时应更换。4.4.2 电气工具和用具4.4.2.1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线路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用;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现故障,应立即照电工修理。4.4.2.2 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4.4.2.3 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4.4.2.4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使用带绝缘外壳的电气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68、不间断的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4.4.2.5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能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4.4.2.6 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固定点应十分牢固。4.4.2.7 使用手持行灯应注意以下事项:1) 手持行灯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2) 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隔离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金属容器的内部。3) 携带式69、行灯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4) 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宜使用三线插头。4.4.2.8 电动的工具、 器具应接地或接零良好。4.4.2.9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4.4.2.10 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项电源线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在三相四线制中应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宜使用五芯软橡胶电缆。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4.4.2.11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70、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的绝缘电阻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欧,应进行维修处理。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也应对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检测、检查。4.4.2.12 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应进行绝缘电阻的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380V,试验时间为1min。4.4.2.13 在潮湿或含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24V及以下电动工具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置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4.4.3 空气压缩机4.4.3.1 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启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调节器及储气罐应71、定期进行效验和检验。4.4.3.2 禁止用汽油或煤油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4.4.3.3 输气管路应避免急弯。打开通风阀前,应事先通知作业地点的有关人员。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且禁止日光暴晒或高温烘烤。4.4.4 潜水泵4.4.4.1 潜水泵应注重检查以下项目,且应符合要求:1) 外壳不得有裂缝、破损。2) 保护线连接正确、牢固可靠。3) 电源线应完整无损。4) 电源插头应完整无损。5) 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6) 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7) 转动部分应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8) 电气保护装置应良好。9) 校对电源的相位,通电检查空载运转,防止反转。4.472、.4.2 潜水泵工作时,泵的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4.4.5 风动工具 4.4.5.1 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维修风动工具。4.4.5.2 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工作时脱落,禁止将带有工作部件的风动工具对准人。工作部件停转前禁止拆换。4.4.5.3 风动工具的软管应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停止送风时才准拆装软管。4.4.5.4 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应将梯子固定牢固。附录A化工机械工作票格式 盖“合格不合格”章盖“已终结作废”章 化工机械工作票单位(车间):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2. 73、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共人。3. 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工作内容4 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5. 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5.1检修工作要求工作许可人执行的安全措施已执行1234567895.2检修工作要求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已执行已修复1235.3工作地点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5.4补充工作地点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时分6. 收到工作票时间:年月日时分运行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7 工作许可:确认本工作票16项许可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74、工作负责人签名8.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序号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点分析相应的预控措施9.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告知。工作班组人员签名:10.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1) 原工作负责人:离去, 变更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 (2) 连续或连班作业工作负责人的相互接替。 原工作负责人现工作负责人生效时间工作票签发人月日时分(3) 工作班人员变动。原工作班人员离去,增加为工作班成员,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11. 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175、2. 工作票终结: 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场地已清理完毕。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13. 备注:(1) 指定专职监护人: 负责监护(地点及具体工作)(2) 其他事项: 附录B 化工工作票格式盖“合格不合格”章 盖“已终结作废”章 化工工作票单位(车间):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2. 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共人。3. 工作的机组名称及设备全称: 4. 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或地段工作内容5. 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6. 工作条件(装置及回路停运或不停运、停电或不停电):7. 需要76、其他专业配合的内容:8.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时分9.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10. 确认本工作票19项许可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11.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签名:12.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3) 原工作负责人:离去, 变更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 (2)工作班人员变动。原工作班人员离去,增加为工作班成员,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13.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77、月日时分14. 工作票终结: 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场地已清理完毕。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15. 备注: 附录C 工作任务单盖“合格不合格”章盖“已终结作废”章 工作任务单 单位(车间):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2. 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共人。3 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工作内容4. 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5.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6.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交待(由工作许可人填写):7. 工作许可:确认本工作票1678、项许可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8.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签名:9.工作票任务延期: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10.工作票终结: 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场地已清理完毕。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11.备注:(1) 指定专职监护人: 负责监护(地点及具体工作)(2) 其他事项: 附录D 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盖“合格不合格”章盖“已终结作废”章 事故应急抢修单 单位(车间):编号:1. 抢修负责人 79、(监护人): 班组2抢修班人员 (不包括抢修工作负责人):共人。3. 抢修任务(抢修地点和抢修内容):4. 安全措施: 上述14项由抢修负责人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布置填用。 5. 经现场堪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6. 经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同意(月日时分)后,已执行。7. 许可抢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8. 抢修结束汇报:本抢修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 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 抢修班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场地已清理完毕,事故应急抢修单已终结。 抢修工作负责人: 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 填用时间:年月日时分 附录E 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盖“已终结作废”章 盖80、“合格不合格”章 一级动火工作票 单位(车间):编号:1. 动火工作负责人: 班组:2. 动火执行人:3. 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4. 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5. 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6. 申请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7. 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8. 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时分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安监部门负责人签名: 公司负责人签名:9.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运行许可人签名:许可时间:年月日时分10.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81、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消防监护人签名:安监部门负责人签名: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动火许可人签名:公司负责人签名:许可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11.动火工作终结:动火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结束。动火执行人签名:消防监护人签名: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运行许可人签名:12.备注:(1)对应的检修工作票编号(如无,填写“无”): (2)其他事项:经检查本票为 票,存在 问题,已向 指出。检查人: 年 月 日附录F 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盖“合格不合格”章盖“已终结作废”章 一级动火工作票 单位(车间):编号:1.动火工作82、负责人: 班组:2.动火执行人:3.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4.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5.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6. 申请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7. 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8. 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时分消防人员签名: 安监人员签名: 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名:9.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运行许可人签名:许可时间:年月日时分10.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消防监护人签名:安监人员签名: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动火执行人签83、名:许可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11.动火工作终结:动火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结束。动火执行人签名:消防监护人签名: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运行许可人签名:12.备注:(1)对应的检修工作票编号(如无,填写“无”): (2)其他事项:经检查本票为 票,存在 问题,已向 指出。检查人: 年 月 日附录G 化工检修停电联系单格式化工检修停电联系单 编号:工作票号调度(单元长)停电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检修申请人(班长)电气接受人(班长)申请停电时间月 日 时 分停电措施执行完时间月 日 时 分停电措施执行人已通知检修负责人月 日 时 分附录H 检修试转送电联系单格式检修试转送电联系单 编号:工作票号调度(单元长)送电设备名称检修申请人(班长)电气接受人(班长)申请送电时间月 日 时 分送电完毕时间月 日 时 分送电措施执行人已通知检修负责人月 日 时 分附录I化工操作票格式化工操作票单位: 编号:操作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终结时间:年月日时分操作任务:执行情况序号操作项目备注:注:“” 表示 已执行。若有未执行项,在备注栏说明原因。填票人: 审票人: 运行值班负责人: 操作人: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