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巡视安全、分级及频次、监督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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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111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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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处理厂巡视安全分级及频次、监督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确保良好的工艺工况及设备运行状况,掌握监视工艺、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及时发现生产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隐患,故对所有运行工艺、设备及备用设备(设施),应定期认真巡视检查。各生产运行工段需按照此制度,执行对各工段所管辖区域的工艺、设备、设施巡视义务。一、巡视原则根据要求的巡视频次和内容,按时巡视工艺、设备、设施,巡视检查要细听、细看、细査,不走马观花,不敷衍了事,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2、工段和负责人如实报告。有具体巡视规程按照巡视规程进行巡视,没有规程的应由分管副厂长与工段长拟定巡视规程细则草案,由厂长办公会议审核后执行,没有制定出规程前,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特殊情况下,应按照实际需要,由相关工艺(技术)负责人以工艺调度指令的方式临时强化巡视,指令应明确巡视频次、巡视额外内容、注意事项、记录事项等。二、巡视安全室外巡视至少两人同行,确保必要的通讯工具、照明工具及其他安全措施,不能确保两人的由工段长带队巡视。夜间值班员不足2人的,可暂停巡视,如有紧急情况,中控室或相关负责人要求巡视的,应做好记录,邀请其他工段值班员同往,其他工段值班员没有紧急情况的不得拒绝。不足两人时仍按照相3、关要求进行室内巡视,可进行操作机械设备的开停、自动化控制柜(设备)的操作、电气柜的观察,不可进行电气柜或高压设备的操作,严重异常的应退出现场,立即上报,不得擅自作业,等待指令期间应在现场可视范围内观察,随时将观察情况上报。雷雨等极端特殊天气可以减少巡视频次或经相关负责人同意暂停巡视。三、巡视范围各工段按照各自管辖的区域进行巡视作业。对于两个工段相接续和共用的管道、设备、设施、工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没有明确的,由北厂办修订相关工段职责明确,明确前由两个工段重叠巡视,责任同等。四、巡视分级及频次对设备、构筑物、管道、工艺的巡视施行三级巡视制度,各工段值班员及各工段工段长的日常巡视为一级巡视;4、一级巡视时,各个设备、设施、工艺的巡视按照每2小时一次的巡视频次,对于确实不需要频繁巡视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分管副厂长与相关工段长共同提出意见,北厂厂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单独确定。管道及构筑物的巡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工段具体巡视规程制定。各分管副厂长会同各工段工段长的巡视为二级巡视,每周至少两次,并进行相应记录;厂长会同各分管副厂长及工段长的巡视为三级巡视,每周至少一次,并进行相应记录。五、巡视内容1、电气设备,听异响、闻异味,仪表是否示数异常,是否有异常跳闸,检查有无小动物活动痕迹、漏雨、进水现象,散热设施运行情况等。2、自动化控制设备,听异响、闻异味,指示灯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跳闸,5、检查有无小动物活动痕迹、漏雨、进水现象,散热设施运行情况等。3、机械设备,听异响、闻异味,指示灯是否正常,检查设备的润滑状况,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判断有无缺陷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隠患。4、构筑物,观察走道板、护栏等牢固程度,观察构筑物是否有渗漏等异常情况。5、工艺,观察是否有异常浮泥、曝气是否均匀、出水悬浮物多寡;及时排空供气管道中的存水、存渣;曝气池泡沫发生情况;各工艺仪表示数是否正常等。6、管道,沿管线进行巡视,检查是否存在渗漏,管道组件是否能正常运行。六、巡视情况处置、记录与上报1、巡视情况发现一般问题的处置,按照各工段各岗位职责进行处置作业。发现紧急情况,按照谁发现谁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的原则进6、行,处置后及时通报相关工段,并上报相关负责人,管辖工段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及后续收尾工作。(如设备严重故障,可能导致损毁的;简单操作可以排除重大故障隐患或安全隐患的)2、巡视设备、构筑物、管道、工艺时,发现运行隐患、安全隐患应按照紧急程度,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工段,需要停止关键设备和构筑物运行时,由相关技术主管下达工艺调度指令(紧急情况应立即执行口头指令,技术主管事后应完善调度指令记录)。3、各工段值班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必须及时、如实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对应的台账、记录中。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各工段运行人员应及时、如实向相关负责人报告。5、工段长应每日,向分管副厂7、长报告本工段辖区内的异常情况,分管副厂长按照实际情况和紧急程度,继续向上报告或直接安排异常情况处置。6、工段长应每日检查相关工作记录、台账,核对值班人员报告事项与记录、台账是否一致,对所管辖区域的一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7、各分管副厂长每月至少抽查一次管辖工段的相关记录、台账,监督各种记录、台账的规范记录。七、巡视工作的责任1、各工段长为巡视工作第一责任人,工段长对所辖工段的巡视工作有组织、管理、监督职责。2、各分管副厂长为第二责任人,对所辖工段的巡视工作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责。3、厂长对所有工段的巡视工作向净化中心分管主任及领导班子负总责,并负有监督职责。4、北厂办各管理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8、各类台账、记录进行收集、统计、汇总,其分管副厂长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八、巡视工作的监督、督促1、二级巡视时,巡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构筑物渗漏情况、生产工艺情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情况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指导督促相关工段进行问题整改。各工段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应书面上报,说明相关情况及困难。针对各工段上报的问题,各分管副厂长应积极查找问题原因,指导、督促各工段解决。针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各分管副厂长应下达书面工艺调度指令,督促相关工段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进度缓慢的,各分管副厂长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并会同厂长继续指导督促问题的整改。2、三级巡视时,巡视内容同二级巡视,针对突出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和中心主要领导,并积极协调相关人员查找问题原因,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属于运行人员懈怠、工作不力造成的,应对相应个人或工段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通报,且上报中心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