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司员工培训及物品采购运输管理制度(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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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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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公司员工培训及物品采购运输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4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机构的设立5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6第十七条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79、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8第十九条 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8第二十条 公司分管其他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92、督促基层领导和分管机关部门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94、严格审批经济合同,切实把好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10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2、责任制101、对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总的责任。10第二十二条 公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0第二十三条 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11第二十四条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2第二十五条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3第二十六条 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42、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内容。144、编制工程概预算,必须考虑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费用。14第二十七条 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4第二十八条 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5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5第三十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6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73、工地开工前,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技术措3、施申报表。1711、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18第三十二条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81、协助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93、每月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会议,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19第三十四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0第三十五条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14、搞好生产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卫生。21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1第五章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24第四十七条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24第六章 安全检查制度24第七章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27第八章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9第九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31第十章 安4、全措施及纪律32第八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32第十一章 安全防护措施费和保证金的提取及管理34第十二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5第八十六条 危险源的范围:37(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37(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38(三)重大危险源分级40(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档案、备案、变更管理41第十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41第十四章 奖励与处罚423、酒后作业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46第十五章 工地卫生防疫制度47(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47(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47(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48(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49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5、窗明地净。49(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49(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49(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49(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501采购运输502贮存、保管503制售过程的卫生51(二)、炊事人员健康证5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及其相关活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和土石方工程)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遵守本制度。6、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应保障ISO2008体系正常运行。第七条 公司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八条 公司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工会组织)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体制。7、第九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由公司对各项目经理部及其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经理部及其管理人员取消其评比先进和晋升的资格,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第十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各项目经理部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制定重大危险源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职工中毒和职业病发生为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8、机构的设立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公司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公司安全科、工会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安委会负责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安全科,各分公司设立安全股,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按部颁标准足额设置专职安全员,由以上人员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第十四条 各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或工程项目承包人)为组长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及各作业班组长组9、成。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意图,做好本项目经理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定人、定岗、定期、定反馈;消除安全隐患。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各项目经理部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关系到公司全员、全方位、施工全过程、全天候,公司的党政工必须一齐抓,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分头10、抓,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做到齐抓共管,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第十七条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并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第一领导责任。2、支持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人员做好本职范围的安全工作。3、组织制订、修改并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确保其顺利实施。4、 定期向股东11、大会、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问题。5、组织制订、修改、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伤工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认真实施,对本公司安全负领导责任。2、支持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工作,并督促分管其他的副总经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12、。3、领导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经费,认真组织力量按时完成安全措施项目做到专款专用。4、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生产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5、定期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防火例会,协调安全、防火工作,研究解决生产中涉及安全、防火的重大问题。6、组织公司季度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措施、督促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期整改;对在安全生产贡献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7、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13、取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检等相关部门审批,做到“四不放过”原则。8、督促财务部门落实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经费做到专款专用。9、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第十九条 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2、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项目经理部,及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3、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公司安全例会,组织项目经理部及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14、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和批示,并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责任。4、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制订、修订公司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主持生产时,必须坚持“五同时”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项目经理部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负检查督促责任。6、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特点,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对危及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状况,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切实予以解决。7、按期组织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措施、督促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期整改,督促公司安全科跟踪落实整改情况。8、直接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安全部门依法监15、督、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第二十条 公司分管其他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支持、配合总经理抓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督促基层领导和分管机关部门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3、在审核公司编制年、季度经营计划,签订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列为重要审核内容,并经常督促检查。4、严格审批经济合同,切实把好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5、参加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等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审定;并做到经费落实,专款专用。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总的责任。2、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操作16、规程和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审查工作。3、审查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企业的技术改造方案,应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应的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严格把关。4、审查或审批公司各类技术标准、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及引进项目时,应同时审查相应的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或不予批准。5、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改善劳动条件和减轻劳动强度的技术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6、参加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7、组织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推广应用。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提出鉴定意见及技术整改要求。第二十二条 公司总会计师、总经济17、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副总经理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公司安全负指导检查责任。2、组织月、季、年度的经济活动分析时,必须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奖惩办法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改进意见和措施。3、参加审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时,必须同时审查劳动保护费用的安全奖励基金的计划并将费用纳入财务计划。4、审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安措经费、检查督促专款专用。5、审查公司的劳动保护费用、安全奖励基金计划的执行情况、严格监督有关部门按期实施。6、协助副总经理严格审批经济合同,对缺乏必要的安全责任条款的合同予以纠正不予审批。第二十三条 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18、任制1、协助行政领导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全国总工会的三个劳动保护工作条例,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实施。2、支持工人抵制违章指挥和在重大隐患未消除或尘毒危害严重的环境中从事生产的正当要求,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业危害、生产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的意见,督促行政领导尽快解决。3、负责开展各种有益劳动竞赛和重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评比考核的重要条件,推动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安全部门行使一票否决权。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的自觉性、做到“三不伤害”。5、参加各级的安全例19、会和安全检查,督促项目经理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改善职工劳动条件。6、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督促行政领导落实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二十四条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实施细则。2、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施工项目经理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3、组织和参加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20、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施工项目经理部落实整改,切实做到预防为主,消除隐患,并对整改要求进行跟踪落实。4、参加审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5、参加制订、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培训、复训考核发证工作。6、负责公司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领导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的预防整改措施,督促施工项目经理部落实,坚持做到伤亡事故“四不放过”原则。7、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进行干部安全法规和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考试,新工人进场的三级安21、全教育。8、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月度、季度和专项会议准备工作,及时贯彻传达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督促检查施工项目经理部执行情况。9、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施工项目经理部防火安全及火灾事故调查。10、负责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合同有关部门抓好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督促检查。11、负责制订、修订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上报和管理工作。12、组织召开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评比和推广先进经验。第二十五条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编制财务计划时,同时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费,安排筹备所需的资金,并负责督促做到专款专22、用。2、负责检查督促劳保防护用品、各类事故的费用的列支。3、协助安全科按规定收取违章罚款 和扣发安全奖及其他款项。4、协助安全部门做好安全奖金的发放工作。5、根据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为保证安全生产负责。第二十六条 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制定和下达经营计划、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考核指标。2、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内容。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将其汇编到年度和季度的生产经营计划之中进行考核。4、编制工程概预算,必须考虑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费用。5、对外签订工程发包合同,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及安全违约责任,并符合安全法规,在自己业务23、范围内,为保护安全生产负责。第二十七条 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施工生产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生安全技术的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非标准的产品也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数据,无质量鉴定资料的必须进行检测,符合设计要求,方可应用。对外购新产品无出厂合格证,不准使用。2、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认真鉴定,保证设计安全可靠。3、负责对建筑安装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设施,大型模板安装,脚手架等进行质量监督。4、在质量工作应做好“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对施工建筑物、成品、半成品及预制物件原材料的监督,严格把关,预防事故的发生。5、根据24、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保证安全生产。第二十八条 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执行施工机械管理条例,做好机械设备采购、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2、定期检验施工机械设备,不合格的要及时报废及更新,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3、按施工机械设备申报计划,组织调拔或提供安全设施齐全的施工机械设备。4、根据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为保证安全生产负责。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了解和检验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安全的应提出整改或进行更新。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传递呈报上级25、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及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2、负责通知参加召开全公司性的安全例会,做好例会记录,按规定及时将例会纪要上报下达。3、及时办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上级来文和内部文件、学习材料。4、汇总计划和总结工作时,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5、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的要求,做好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为保证安全生产负责。6、负责做好电传、电脑打印、复印、油印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及预防工作,做好小车司机行车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7、负责做好公司及各分公司办公区和宿舍区用电设备、办公用品的安全管理。第三十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上级机关关于安全26、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规定,对分公司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2、在组织生产坚持“五同时”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的各项预防、组织措施贯穿到生产、施工的全过程,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3、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自保能力。4、定期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生产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并实施解决的措施。5、严格按公司制订的检查制度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订措施27、并落实到限期整改,确无能力自改的应书面上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6、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公司,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认真严肃地进行调查、分析、制订、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7、对无视法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必须及时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惩办法查处、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政纪处理。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上级机关、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经理部职工28、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2、在组织生产坚持“五同时”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的各项预防、组织措施贯穿到生产、施工的全过程,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3、工地开工前,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技术措施申报表。4、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在执行中如需变更经原编制审批部门批准。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加以落实解决。6、定期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29、生产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实施解决的措施。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7、负责对新工人,变换工种人员,增添新设备采用新工艺的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按规定选送特殊工种培训、复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8、严格按公司制订的检查制度及组织本项目部每旬(十天)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订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无能力自改的应书面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9、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公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严肃地进行调查、分析、制订、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0、对无视法纪违章30、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必须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惩办法查处,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政纪处理。11、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第三十二条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所管的工地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做到不违章指挥。2、布置施工任务时,同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督促班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3、协助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施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前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安装的电气,坑、井、沟、预留洞口等重大危险源周围设置的围栏和安全标识,机械设备的安全防31、护装置及安全设施都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三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负责项目经理部“三级”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会议,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4、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正确使用、维修、保养、发放和调拔工作。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监督落实改进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6、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按时填32、报月报表,各种台帐整齐,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档案。7、检查督促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批评并加以制止。8、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9、经常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处理不安全的事故,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第三十四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领导本班组工人开展各种安全活动,经常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开展上班前三分钟的“我要安全,安全在我心中”的安全宣讲教育并对所用的机具、防护用33、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措施,杜绝违章操作。3、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新工人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4、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作业时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上报,并开好工后会,总结一天的安全情况。5、发生事故或事故苗子,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班组工人讨论,分析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6、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把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三十五条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积极参加本公司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2、严格34、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3、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未经批准不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4、搞好生产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卫生。5、有权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7、积极参加“我要安全,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班前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通过对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35、训,才能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使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七条 公司广大干部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年83号)规定的培训时间,见表1-1:表1-1 培训对象与培训时间序号培训对象每年不得少于安全培训的时间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30学时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0学时4特种作业人员20学时5企业职工15学时6待岗、转岗、职工重新上岗(每次)20学时第三十八条 公司及各职能部门36、各项目经理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第三十九条 新工人(包括新进场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脱岗六个月又重新上岗的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经理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是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原始记录和凭证,是发37、生伤亡事故后分析事故责任的重要资料之一,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安全教育资料、考试试卷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第四十条 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机司机、升降机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7、高处作业工;8、桩工机械操作工;9、混凝土机械操作工;10、钢筋机械连接操作工;11、爆破作业工;1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除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上岗证每两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要随身携带,并复印一张上岗38、证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中存档。施工现场应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花名册的要求分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特种作业人员调入或调出的,应在“进退场日期”栏内记录调动的日期。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到期没有验审视同无证。第四十一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填写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第四十二条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提高其管理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四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在做好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39、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适时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教育。第五章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第四十四条 在建立工程的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班组应开展以“我要安全、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班前安全活动。第四十五条 班前安全活动的活动时间和活动形式为每日每班前各工种作业班组召开班前安全会。第四十六条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工种作业班组长负责组织,并做好记录,填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以备检查。第四十七条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一)、上岗交底:由班组长向上40、岗人员交底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二)、上岗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第六章 安全检查制度第四十八条 安全检查是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第四十九条 公司定期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年检、半年检和季检,安全科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巡查。分公司定期由分公司负责人或安全股股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月检,分公司安全股人员每天或隔天41、深入工地巡查,对工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公司安全科汇报整改情况。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旬检。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生产施工作业班组每天上班前由各工种作业班组长组织班前安全检查。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和工地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每日安全巡查。第五十条 公司还将不定期组织季节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配合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第五十一条 公司安全科人员和各分公司安全股人员平时深入工地巡查,见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给予改正及处罚金。对工42、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第五十二条 公司安全科组织的安全检查,将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进行评分,被评为“安全优良工地”和“文明工地”的,公司给予通报表彰;被评为“安全不合格工地”或“文明工地”不达标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金。对工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第五十三条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应填写好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43、改要求。第五十四条 公司安全科或分公司安全股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工地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人、工地安全员必须陪同检查,虚心接受安全检查组人员提出的意见,并签收安全科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安全科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第五十五条 对检查人员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工地对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并通知有关部门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方可销案。不按规定时间内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第五十六条 根据XX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和处理规定(闽建建199711号)的规定对违章、严重违章、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划分,对44、构成违章或隐患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出现一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的,责令该项(处)作业停工整顿并处罚金;对出现二项或二项以上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的,责令该工地停产整顿并处罚金。第七章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第五十七条 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指导性文件。第五十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应以安全第一作为指导思想,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机械、制备、电气、特种作业、生产环境和季节影响等,制订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五十九条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45、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而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所以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因素,有针对性地编制。第六十条 对下列达一定规模的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控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46、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控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第六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签章手续,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变更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作相应更改补充完善,待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发盖章方可实施。第六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记录。第六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及其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47、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作业技术操作规程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六十四条 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第六十五条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交底人),班组长(被交底人)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书面交底上签字,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执一份。项目经理、安全员也应在文字交底上签字。工地安全员应负责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将执行情况的综合评语填入“执行情况”栏内。第六十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中各种安全设施、防48、护设置的实施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第六十七条 台风、汛期、寒冬、高温季节来临前,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核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第八章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六十八条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第六十九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原则。第七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49、级报告项目经理或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或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报告。施工现场在做好以上报告的同时,应填写好工伤事故快报表进行书面上报。第七十一条 公司接到重伤、死亡事故和急性中毒毒品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等概况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急性中毒事故应同时报告卫生部门。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若一个单位工程部分项目有分包时,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无论受伤人员属哪一方,我司均应50、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跨地区作业发生伤亡事故时,在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七十二条 公司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应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记录、拍照或摄录相。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和现场需经事故调查组和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方可清理。第七十三条 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应于每月一日填写好上月工伤事故月报表,并报公司安全科,以便公司51、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和主管部门。第七十四条 轻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七十五条 发生伤亡事故后,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设,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除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和有关部门外,还应按事故调查权限抄送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并由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结案。第九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七十六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任何单位和个人52、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七十七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七十八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第七十九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科验收。第十章 安全措施及纪律第八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一、按规定正确使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二、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53、”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四、电气设备必须按建筑工程施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执行,供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计施工,PE线与N线严格分开使用;五、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六、脚手架材料、搭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八、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口、楼梯口必须有防止人、物坠落的措施。九、施工现场有悬崖、陡陂等危险地区必须设置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有车辆行驶的道路必须设限速标志和安全标志。十、施工材料要按施工现场平置图,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不准乱堆乱放。第八十一条 施工作业人员54、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生产纪律:一、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二、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若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三、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上抛扔材料工具等物件。四、水上作业,若无防止落水的安全设施,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系好衣带。五、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护措施。六、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或玩弄机械、电气设备。七、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八、严禁随意吸烟或动用明火作业,动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九、任何人员都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十、不准攀爬升降机架及脚手架上下,不准55、乘提升机上下。十一、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十二、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十三、班组人员工作时要互相协调,相互关心,不准开玩笑。十四、宿舍不准躺床抽烟,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都应由工地指定电工架设,个人不得私拉乱接,工地严禁使用“三炉”。十五、施工用电严格按“施工用电组织设施方案”实施,工地各种设备操作箱都应设箱配锁,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操作人员离岗都要拉闸加锁。各工种持证上岗,不是本工种人员不准开动其他工种设备。十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拆除工地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竹架、连墙拉结件、防护棚、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在工地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区域不准入内的,非进56、入不可的要特别小心,还要有安全监护人在场。十七、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持有效上岗证上岗,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第十一章 安全防护措施费和保证金的提取及管理第八十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一律按工程造价的1%提取安全防护措施费,存入公司安全专项基金帐户,实行专款专用。行该款项主要用于:(1)安全生产教育经费。(2)根据需要购置安全防护设施。第八十三条 各工程项目设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为工程不含税总造价的1%,工程竣工验收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预定目标的,保证金返还给项目经理部0.75%,剩余0.25%作为安全生产、文明57、施工奖励及公司安全机构建设基金。以上费用由公司、分公司财务给予计提,由公司安全科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研究,由董事长审批后方可使用。帐务由公司财务代为管理。第十二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八十四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保证施工人员和项目财产安全,现就我司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二)对存在重58、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对参加项目实施的所有作业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59、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五)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作业班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班组,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六)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60、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七)项目经理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八)项目经理部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九)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十)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该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登记汇总后于每月25号之前上报总公司。第八十五条 汇总表格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网上自行下载,表格包括: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表;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报告表;施工现场危险源每61、月自查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解除表;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解除表;安全检查记录表;重大危险源台账;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表。第八十六条 危险源的范围:(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62、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63、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64、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65、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三)重大危险源分级1、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66、的意外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2、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等级认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档案、备案、变更管理1、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险、最大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2、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部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3、重大67、危险源的备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登记备案。4、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第十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第八十七条 公司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转。第68、八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等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救援预案。如有分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生产救援预案由我司统一编制,各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八十九条 我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达标;能认真按照本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贯彻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全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未被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安全科处罚的项目经理部,有权参加公司安全年度考核,经公司安全年度考核小69、组考评,对获得前三名的给予表彰奖励,奖金1000元3000元。第九十条 我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均有接受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科组织的安全检查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300元的罚款,给予该项目经理1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第九十一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达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处罚金1000元。第九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给予该项目经理部罚款500元,不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给予该项目经理部罚款500元。第九十三条 新工人进场(工地)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70、进行考核登记;工人变换工种应重新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未重新进行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人罚款项目经理部100元。第九十四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要编写有针对性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每发现一个分项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具针对性、签字手续不齐,给项目经理部罚款100元。第九十五条 在高处、临边处、危险处作业前要组织全员进行班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安规教育。工地施工员或工地安全员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设施牢靠,受教育人员签字后,才允许作业。凡71、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和未经“安规教育”人员上岗作业,罚项目经理部500元。第九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有“七牌一图”(工程概况牌、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牌、质量管理体系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保卫消防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并张挂安全宣传标语、危险场所要设安全标志。机械设备应随机张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凡未挂投“七牌一图”及安全标志的工地,罚项目经理部500元。第九十七条 各级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有关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项目经理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有责任教育、管理: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72、玩忽职守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公司内部给予事故责任者行政处分,并罚款500010000元;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给予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5000元;发生一般事故给予主要责任者罚款1001000元。2、凡进入工地现场,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人员,项目经理及工地各级施工人员都有权教育、制止、管理。对违章违纪现象泛滥,熟视目睹,玩忽职守的项目经理和工地安全员,分别给予罚款5001000元。第九十八条 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均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基础施工的支护、深度超过5米的基73、坑支护设计、模板工程的施工及支撑立柱系统的计算、施工用电、卸料平台的设计、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与拆除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总工室和安全科审批。施工中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的。凡未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未做好技术交底或设计方案交底的,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的,罚项目经理部5001000元。搭(架)设不符合要求应限人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不整改者给予罚款5005000元。不搭设外墙脚手架或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又不整改,违章作业的,给项目经理部1000元罚款。第九十九条 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并办理安全交底和验收手续。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应按规定防护74、。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临边防护。凡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四口”和临边不设置防护者每处给予项目经理部5001000元罚款。第一百条 施工用电应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架设后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凡未编制方案或不按方案随意架设给予罚款5005000元,架设 后不办理验收手续或架设不符合要求又不整改的,冒险作业者给予罚款10005000元。第一百零一条 室外施工电梯和塔吊安装应按“室外施工电梯和塔吊安装验收规范”实施,搭设后应办好验收手续。验收手续不合格项目应立刻整改,拒绝整改的,罚该项目经理部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无上料平台距离的必须拆除重搭,并给予该项目经理部5001000元罚款75、。第一百零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标准配电柜(箱)、用电做到规范化,凡发现一处无使用标准配电箱的给予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第一百零三条 较大型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有电工值班,发现一次无电工值班的给予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值日电工罚款20元。第一百零四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者给予罚款:1、施工现场发现无戴安全帽上班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安全帽佩戴不正确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2、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背心、短裤、赤脚,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20元。3、酒后作业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4、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若无安全设施,又无系安全带冒险作业者罚款50元。5、高空作业时,向上或往下抛扔材76、料、工具等物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6、工棚、宿舍使用“三炉”发现一次罚款50元。7、禁区吸烟或动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元。8、攀爬室外施工电梯、塔吊及脚手架,发现一次罚款50元。9、水上作业无防落水措施、无穿救生衣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以上罚款原因均属项目经理管理不严所造成,由安全科开具罚款单,各分公司财务给予代扣,项目经理支付。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车间及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均要严格按安全科审批的施工方案认真实施,凡动力用电用于移动、手持电动工(机)具的电源线均应使用标准电缆,不准用花线及其他线材做电源线。各专业班组设备均应配备带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固定设备、电缆线均应架空或穿管埋地77、引入,不准拖地。PE线必须接至开关箱、设备、施工工机具外壳。工地施工照明及生活照明要独立设置开关箱,内设单相漏电保护器,才准引入各用电点。凡未经三级漏电保护器直接引入用电的,除责令停工整改外罚款5005000元。第一百零六条 没有按公司检查组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进行整改落实的每条处罚200元罚款;不按要求时间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的处以罚1000/次。第一百零七条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检测、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处以罚款1000元;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处以罚款1000元;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处以1000元。第十五章 工地卫生防疫制度第78、一百零八条 施工区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79、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80、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百零九条 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81、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他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第一百一十条 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82、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鼠、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83、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各种食物应有备份。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84、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本制度自XX年二月起执行。 XX省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X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