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作业现场防护措施制度(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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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7868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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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作业现场防护措施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安全管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各项方针、政策,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由杨志才副经理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安2、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下属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指导、督促、检查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目标管理的落实进行考核,搞好年终总结评比,兑现奖惩。 4、组织下属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组织单位员工(包括外施队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处理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3、各单位要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同时,公司和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设立安全员。 三、安全员人员名单: 公司安全员: 第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员: 第二项目经理部安全员: 第三项目经理部安全员: 第四项目经理部安全员: 第一分公司:禹玉强 第二分公司:周江 四、安全员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等; 2、在公司生产副经理和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年度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并4、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 4、参加本单位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如防汛、防暑、冬施等),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和违章操作的,有权停止作业或处以罚款,并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5、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公司部署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整改公司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隐患; 6、组织本单位对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验收,并做好相应验收记录。依据签约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隐满不报等情况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做好相应在的登记工作; 8、对员工入场进行安全教育,5、监督并参与审核分包单位和外包劳务队的安全生产资质,并行使一票否决权; 9、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及时对劳务队伍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10、监督检查施工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对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管理; 11、完善责任业务范围的业务资料,加强对业务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存; 12、负责本单位劳保用品的计划、发放审批,并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1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如年度总结、重大安全活动总结等)。 各安全员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第6、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投入的有效实施;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7、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生产副经理 (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公司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长的8、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3、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总经理作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公司年度和季度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可行性,并提出解决9、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在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10、经费的使用。 5、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11、(5)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12、(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1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工长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施工技术状14、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班 组 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15、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作好新工人的岗位培训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9、安 全 员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等; (2)在公司生产副经理和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年度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 (4)参加本单位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如防汛、防暑、冬施等),发现有严重事16、故隐患和违章操作的,有权停止作业或处以罚款,并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5)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公司部署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整改公司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隐患; (6)组织本单位对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验收,并做好相应验收记录。依据签约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隐满不报等情况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做好相应在的登记工作; (8)对员工入场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并参与审核分包单位和外包劳务队的安全生产资质,并行使一票否决权; (9)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及时对劳务队伍做好入17、场安全教育,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10)监督检查施工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对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管理; (11)完善责任业务范围的业务资料,加强对业务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存; (12)负责本单位劳保用品的计划、发放审批,并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1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如年度总结、重大安全活动总结等)。 10、施 工 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结合生产任务特点,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规定; (3)随时检18、查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有关班组或作业人员落实解决。重大隐患或严重违章的,采取必要的停工措施并及时上报; (4)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本人分管范围内的,对有关生产设施安全验收,并负责整改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所属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负责对配合施工的机械操作手、指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7)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直接领导,同时立即组织伤员抢救,积极配合并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11、外包单位负责人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19、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作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作好班前讲话,监督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作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20、关领导。 1.2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工程管理部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计划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 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工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质量部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21、术及安全操作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的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3、人力资源部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22、度、技术和实施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3)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4)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认真落实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认真监督实施; (6)参加因23、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组织与实施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4、综合办公室、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作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4)负责公司食堂(含现场临时食堂)的检查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5)经常对本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6)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24、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5、财务部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6、物资材料设备部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工、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的机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25、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作好材料堆放物品和存储,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26、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合格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不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7、安全保卫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卫消防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保卫消防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27、;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8、工作必须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29、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30、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内容 1、三级教育内容 (1) 公司级教育内容 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内容 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内容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1、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内容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32、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 (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现场)、班组 (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33、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 (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 (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34、的制度、规定。 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 (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 (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 (市)级35、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必须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 (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36、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2.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活动,使工人安全、健康地从事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专职人员要经常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动用品使用等,采取公司组织定期不定期、各级人员日常巡回、专业安全、季节性、班组自查和交接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及时查找并发现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季度要组织所属单位的安全专职人员,对所属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联合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37、安全生产、安全技术、作业卫生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对严重危害职工安全的施工现场要令其停工整顿,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公司安全专职员每月进行一次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记录、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安全检查。人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不进行生产,要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施工全过程,才能不断提高生产和经济效益; 3、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要针对暴露的事故苗头,重点查找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苗头的人和事要限其改正。并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煤气中毒等“五防”检查; 4、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不得少于两次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施工人38、员作业安全和安全设施有效性,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消除事故隐患; 5、各作业班组,随时检查安全行为和安全意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主要设施的有效性,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处理。 6、安全检查标准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83-2003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72-2003 2.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伤亡事故的上报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领导或现场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直接39、或逐级报告公司领导和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2)及时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3)事故发生后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有关部门,其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2、事故的调查处理 (1)组织现场调查。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总经理、生产副经理、现场主管、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轻重伤事故,由公司指定业务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地的市(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40、工会等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但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工作。 (2)现场勘察。调查组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的反映原始面貌。勘察主要内容有: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候;勘察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事故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设备损坏的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作出记录。 进行实物拍照。方位照应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照应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部照应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41、害物等,人体照应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 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 3、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从事故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分析,确定事故性质以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根据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人。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审理和结案 6、吸取教训,针对事故发生的特点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防患措施,重新审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克服薄弱环节,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2.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从事对人身体有危害的不同工42、种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必须的防护用品,发放品种数量应视施工环境及工期长短而定。 2、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到作业个人手中,发了就必须用于作业。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挂安全带、穿防滑鞋、戴手套,在粉尘超标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作业,应戴防尘口罩、穿工作服、戴手套。 3、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明确施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用,由施工单位管理费中报销,购置计划由材料组拟订,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4、劳动保护用品由工地材料员统一管理,并按发放标准或项目经理的批示发放给施工班组。 5、劳动保护用品分低值易耗品和周转耐用品两种,领用时由班组长到材料办理领用手续。低值易耗品一次领用消耗,不回收;43、周转耐用品应妥善保管,工程结束或班组调走后,应如数交还材料组。对损坏或不能如数交还的,应在工资结算中扣除。 6、对劳动保护用品应专门建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工程结束后,剩余用品就转入下一工程。 2.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的责任,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项目部要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负责组织职工进行调查分析,认真的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44、彻执行。 2、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以不同处分,制止追究其法律责任。 3、要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法分子或政治破坏活动时,应立即报告公司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处理。对那些思想麻痹、玩忽职守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必要的处分,直至开除工职。 4、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定期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以减少和防止事故。对于在预防事故工作中表现好的职工,要给以适当的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特殊的职工,公司予以重奖。 5、奖惩措施 (1)奖励 对在生产中,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45、作和阻止他人违规操作人员要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并优先评选先进职工。 对检举他人隐瞒事故真相,为事故调查提供有效证据的人员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 对改善安全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措施的人员给予效益金额的8-10%奖励。 对管理严密,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功人员给予5000-30000元的奖励,并优先评选优秀职工。 (2)处罚 对在生产中不按安全规程操作,在需要佩带而不佩带防护用品和违规用火的人员处以50-10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 2、 购买伪劣防护用品的人员除责令其自行销毁外,并处以购买价值50%的罚款。 3、 对在生产中管理不力46、,安全隐患突出的分公司、项目部以及专职安全人员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 4、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给予1-3万元罚款直至开除;构成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交由行政司法部门处理。 5、 3、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的保证资金落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投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47、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8)公司及项目安全负责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48、,事故指标超过标准的,专业内所有人员及联责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9)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10)安全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 安全培训及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普及安全常识,使“预防为止,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人心,保证公司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49、,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的方式、方法和内容 根据培训的内容、对象和达到的目的,拟采取: 以会代训的方式。一是公司利用每月两次的例会时机,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解决的同时,对项目经理部经理、主任工程师、有重点的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二是利用岗位技能培训的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保证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对新入公司的员工,利用岗前培训的机会,进行安全知识、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及要求的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是对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50、,采取送出去的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安排上岗;五是对劳务队员工,针对施工生产任务和特点,采取上工前,收工后,随机培训教育,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二、培训时间 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课时;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对公司员工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60课时。 三、培训经费 为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公司专门从生产收益中提取安全生产和培训基金,用于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员工的培训,实行专款专用。 51、四、培训效果及考核 除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需由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外,其余员工根据学习内容和掌握熟悉程度,采取全员考核、知识竞赛、抽查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以了解和掌握培训效果。 五、奖惩 对积极参加生产安全培训并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视其情况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和优先评选为先进员工。 对不愿参加生产安全培训或经多次考核,未达到上岗要求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实行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对不参加或不重视和不愿参加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员工,实行一票否决制,终止其劳动关系。 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表1 52、考核对象 总数 参加考核人数 考核情况 备注 合格数 不合格数 管理人员 46 46 46 0 作业人员 67 67 67 0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中毒防护措施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在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并消除事故危害,并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1.1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1、公司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53、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3、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54、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4、公司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1.2劳动过程的防护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1、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55、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者欺骗。 2、公司有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确保劳动者安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知识。 3、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 4、劳动者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公司确保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正常适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对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56、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6、公司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培训劳动者正确使用。 1.3作业现场防护措施 1、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4、未采取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公司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5、公司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定57、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1.4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1、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能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2、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将其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发现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5劳动者自身防护措施 1、从事使58、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应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2、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了解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3、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4、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5、正确使用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6、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8、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59、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6安全检查措施1、公司安全部及相关部门对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及职业中毒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公司机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核查反映用人单位有关劳动保护的材料,履行监督责任。3、公司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如实、具体提供反映有关劳动保护的材料;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查阅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报送有关材料。4、公司有关部门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防护性能进行定期检验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现场负责人立即消除隐患。 5、公司鼓励职工对现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60、2、尘肺病防护措施: 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公司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2.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现场设立有效的防尘设施,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2、防尘经费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不得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禁止在中、小学校各类校办的实习工厂或车间从事有61、粉尘的作业。 5、为企业职工配备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6、公司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7、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8、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9、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 10、如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公司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62、疗或疗养。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2自身防护措施: 1、定期接受公司组织的有关防止粉尘危害的安全教育。 2、职工从事有粉尘危害作业时应佩戴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正确使用。 3、当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公司未积极治理,会严重影响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4、从事有粉尘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2.3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对本公司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2、公司对现场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职工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 3、公司必63、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定期向职工公布。 4、公司建立从事粉尘作业的测尘资料档案。 5、公司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和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仍需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期限和尘肺病诊断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 6、公司贯彻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按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本公司的主管部门报告职工尘肺病发生和死亡情况。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1、脚手架 1.1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6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3、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4、施工现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5、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6、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65、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7、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过6米。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20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8、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9、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10、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千克/平66、方米)。 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12、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1.2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含挂架、吊篮架) 1、使用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经技术质量部领导审批。 2、从事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取得“附67、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加管理暂行规定。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篮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篮架里侧应加设两道1.2米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应兜设安全网。 4、吊篮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网封挡严密。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篮架等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吊篮应与建筑物拉牢。 5、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毫米,操作人员佩带安安全带。 6、悬挑梁挑出的68、长度必须使吊篮的钢丝绳垂直地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挑梁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钢丝绳有防止脱离挑梁的措施。吊篮的后铆固预留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后铆固定建筑物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7、吊篮架长度不得大于6米。 8、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处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9、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 10、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收手续。 11、物料周转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69、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1、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公司必须向建设单位索要并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3、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质量部审批后方准施工。 4、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5、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70、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经技术质量部领导审批,由安全保卫部监督实施。 7、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置机具。 8、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9、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0、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领71、导、技术质量部负责人签字批准。 11、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 12、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 13、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14、模板工程7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经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1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16、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3、起重吊装作业防护措施 1、吊装大型构件(T型梁、钢构件等)应事先编制吊装方案,当改变吊装方式应对吊装方案及时修改或审批。 2、起重吊装作业时应按规定设专人指挥。 3、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应佩带明显标志,或旗、哨全。 4、各种起重吊装机械不得在高压73、线下方作业,在一侧作业时,臂杆、吊具与高压线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吊装用的钢丝绳出现断丝、磨损超过标准,死弯、断股、油心外露应立即停止使用。 4、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 (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74、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 (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9、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75、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10、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11、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 (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12、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13、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76、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14、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6、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17、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77、的标牌。 18、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9、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申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20、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耍采取绝缘措施。 21、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22、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3、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4、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78、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时,应将料斗升起,且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5、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6、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27、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8、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29、钢丝绳79、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30、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31、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3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33、严格执行 “十不吊”的原则。 5、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80、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打、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81、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82、规定。 10、现场金属架构物 (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类、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83、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84、使用专用橡胶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6、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一91) 2、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85、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3、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 (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 (高层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5、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6、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86、行检查与协调。 7、非开挖作业控制措施: 1、工作坑开挖深度达到2米时应进行支撑,支撑以内感符合安全规定。 2、顶管架子拉结牢固,平台四周防护到位。 3、顶管管前掏挖不得超过安全规定。 4、管子顶进时顶铁上方和两侧不得有人。 5、管子顶进中发现顶铁弯曲起拱应立即停止顶进。 6、暗挖作业拱架安全作业面要保留足够的核心土,采取喷护措施。 8、拆除作业控制措施 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2、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3、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87、。 4、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5、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6、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7、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8、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一定位置。 第六章 8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及时、妥善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安全保卫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相关部门参与救援实施工作。 (2)施工现场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担任,成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89、专业管理人员、生产管理等人员组成,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保证现场24小时有主要领导在场。 (3)现场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须的设备和车辆,保证遇突发事件时,能立即组织起及时有效地救助工作。 (4)组织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救护培训,使每名员工都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能够掌握各种受伤紧急救援处治办法,如人工呼吸、紧急止血、骨折等的处治。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包括担架、急救箱、氧气袋等。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正常运转。 (5)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档案,其中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救援、救护基木技能学习培训活动记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目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90、维修保养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记录等。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根据公司安全值班制度设立值班室,保证24小时由管理人员值班。值班室内明示木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联系的人员和电话等。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报告程序: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态组织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日常协调组织指挥机构 组长:丁桂生 副组长:杨志才 组员:边浩、丁桂文、欧阳如祥、李瑞、周继文、王谷云、李力中 (1)施工现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91、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危险预测,确定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 (2)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 项目经理部经理担任总指挥,对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对事故应急救援负责具体并组织现场协调指挥工作。 安全保卫部负责现场急救实施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和上报,负责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技术质量部负责制订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指导实施工作。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人力调配工作及施工现场事故现场人员的调动和疏散工作。 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的组织及日常保管工作92、。 综合办公室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实施工作,并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 财务部负责资金的调配使用。 确定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区救援车辆行走和人员疏散线路。 根据可能发生的伤情,确定就近2-3个最快捷的应急医院,明确运送的路线。 4、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措施 近年来一些传染病在我国有所流传,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做好非典、禽流感应急救援预案势在必行。 (1)为保障整个在施工程的安全、健康生产,必须切实做好施工区传染病的防范工作。 (2)成立专门小组,加强防控工作 (3)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甲方代表、监理代表、各作业队队长、分包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对施工现场预防、治93、疗和控制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4)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5)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6)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交叉感染 (7)改善工人生活、居住条件 (8)在宿舍区旁设立独立的隔离室,此隔离室平时不许另做他用。 (9)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管理。 5、应急资金、救援器材 财务部预留一万元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出现紧急情况时使用;指挥车(EN8648)一辆,各项目经理部使用的车辆为现场救援车辆,每人配备手机一部及安全标志、劳动保护用品等。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应急预案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公司安全94、部:82250168 附录一 安全生产责任状 北京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人担任 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保证施工安全,特立如下安全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在施工期间保证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 %以内;无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入场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保防范教育等。 2、根据本工程规模、特点制定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计划,保证经费专款专用,购买合格安全保护用品。 3、建立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和各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4、加强现场安全检查,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安全检查。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要求,适时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三、安全责任:本人自立本责任状起无条件承担安全管理职责,对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公司相应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立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