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半成品成品防护、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4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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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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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半成品成品防护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成品、半成品保护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缔造过程精品而启动的系统性强、综合性强的基础管理程序。是保证如期交验竣工、降低成本损耗、坚持文明施工、实现安全生产、最终实现精品高速公路的强化管理控制过程。成品保护并不仅指结构物竣工后的成品保护,同时也指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的中间产品的保护。其可操作性在于:除了提出相关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制定基本原则外,还要组织人力进行现场监控管理。第二条 成品保护在施项目的修筑过程2、中,肩负对成品和半成品的看护责任,并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供宣传监督、登记物帐、依法管理的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污染,维护文明施工的基础工作。第二章 半成品、成品防护管理制度第三条 加强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交工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对半成品、成品的各项保护规定,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意识,提高员工自觉保护的能力。第四条 成立半成品、成品维护组,设专人进行维护,为顺利交接打好基础,向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交付优质的工程。第五条 制定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可依。第六条 对半成品、成品工程设置明显标志,以防其它工程施工或进行基本建设时,意外破坏。第七条3、 对各工区实行巡逻制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成品、半成品损坏或丢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书面报告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修复,修复不了的或不能及时修复的,及时报告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进行处理。第八条 对周边村民、居民宣传晋红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意义,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与他们建立良好关系,相互配合,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共同保护建设产品不受破坏。第九条 每日巡查过程中将成品的监护当作一项重要的和主要的工序,各作业队治安部门加强巡视,防止人为破坏。第十条 各专业负责人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及和质量工程师的统一协调下研究细化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模式、有4、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法方案,负责本专业的所属劳务、协作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各作业队要严格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对成品在交付前采取适当的防护和隔离措施,防止交付前的损坏、丢失及污染,注意清洁美观。必要时,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的防护措施应形成文件。出现特殊情况(如停工),应对成品、半成品等采取保护措施,做好防护工作并注意验证。第十二条 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后,工程管理部和作业队管理人员应采取保护产品质量的措施,这种包括整洁、安全、消防、治安的防护应延续到总包部接收为止。第十三条 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产品交付工作,工程项目的交付按交通部和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相关的竣工验收交接办法5、执行。 第十四条 项目部在自检合格后向总包部提出书面报告,按业主要求准备验交资料,在总包部组织验收后,办理正式交付及档案的归口管理。第十五条 对工程结构物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应贯穿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应根据工程结构物特点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结构物受到损坏、污染等破坏,对砼预制块(件)、各种标志、各类界桩、护栏、钢(铁)构件、围挡、沟渠等易损设施要防损坏、污染、丢失、防潮、防晒、防腐等,保证施工过程中工程设施的完整和安全。第十六条 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结构物、特殊工序,易造成结构物损坏或污染的施工过程,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到现场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过程。第十七条 对进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要进行6、半成品、成品保护知识和有关制度要求的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准和工程半成品、成品保护意识,并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严格执行。第十八条 项目部各作业队应成立成品保护组织,成员应包括各作业队主要负责人、技术、物资设备等人员,并健全半成品、成品保护值班制度,现场值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损坏、治安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施工处,并按规定妥善处理。第十九条 对于自然损坏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组织各工区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标准予以恢复,工程成品保护过程同时执行不合格品、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第二十条 应当像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7、业。第二十一条 上下工序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半成品、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第二十二条 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做好末工序交接工作台帐,接方必须实施可靠的措施,以保证不损坏上道工序的成品。第二十三条 工程交付时,及时与营运部门进行设备的移交,办理好移交手续。第三章 土石方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二十四条 基坑(槽)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第二十五条 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第二十六条 开挖完8、毕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否则,应进行必要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注意不要扰动地基土。第二十七条 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挖土、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第二十八条 开挖的直壁和边坡,在开挖后要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第二十九条 基坑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察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十条 土石方深基坑开挖和降低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筑(构)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9、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有关轴线和标准高程进点,防止碰撞下沉。 第三十二条 石方爆破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部、晋红高速公路总指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防护措施。第四章 钢筋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三十三条 各类型钢筋半成品、成品,应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挂好标志牌,堆放场所应有遮盖,防止雨淋日晒。第三十四条 转运时钢筋半成品、成品应小心装卸,不应随意抛掷,避免钢筋变形。第三十五条 成型钢筋应按制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防止压弯变形。第三十六条 严禁随意割断钢筋、在钢筋上进行电弧电焊。如设备管线安装施工与10、结构钢筋有影响时,必须征求设计的意见,有正确处理措施。第三十七条 成型钢筋不准踩踏,特别注意负筋部位。第三十九条 成型钢筋长期放置未使用,应放厂房内堆放垫好,防止锈蚀。第四十条 焊后不得砸钢筋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接头浇水,待冷却后方能移动。第四十一条 不准过早拆卸卡具,防止接头弯曲变形。第四十二条 焊接时应搭好架子,不准踩踏其它己绑好的钢筋第四十三条 顶板钢筋绑轧完毕后,要避免在上面堆积重物,并且不得随意上人,如果因为施工操作及运送材料必须上人,须采取一定措施,如增设马凳、铺脚手板等。第四十四条 施工过程中注意绝不允许切断钢筋,若需要断筋,应及时通报相关技术负责人,经过监理、设计单位的允许,做11、好必要的加固补强,方可断筋,并应注意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控制。第四十五条 注意防止钢筋的污染,并做好钢筋的除锈、防锈工作。第四十六条 直螺纹戴好保护套,防止撞伤螺纹。第四十七条 混凝土连续浇筑完时,要保护钢筋的正确位置。第四十八条 浇筑砼前,搭设马凳保护钢筋成品。第五章 模板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四十九条 坚持每次使用后清理板面,涂刷脱模剂。第五十条 模板材料应按编号分类堆放。第五十一条 起重机械吊运模板时不得碰撞支设好的模板。第五十二条 钢筋绑扎时注意保护模板,防止模板移位,钢筋保护层厚度严格按要求进行绑扎,不得接触模板,以免影响混凝土表面光洁效果。第五十三条 模板支设完毕后,注意其上堆料12、不得过重以防模板变形甚而压塌模板。第五十四条 电器预埋等须穿过模板时,模板上打孔必须使用手枪钻或开孔器,不得使用攒子。第五十五条 模板的支撑件其他工种不得随意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修理板面,刷好封边漆,以增加模板的周转次数,破损的模板按相关规定进行修复,对不能修复的不得再次使用。第五十六条 所有预留孔洞,埋件均应在支模前做好预埋。第五十七条 吊装模板时轻起轻放,不准碰撞,防止模板变形。第五十八条 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棱角。 第五十九条 拆下的钢模板,如发现模板不平或肋边损坏变形应及时修理。 第六十条 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刷防锈剂。第13、六十一条 大模板及其配套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模板板面的水泥浆清理干净,刷好脱模剂,以备下次使用。在涂刷脱模剂时,要防止将脱模剂溅到钢筋上。第六十二条 拆模时注意成品保护,当局部有混凝土吸附或粘接模板时,可在模板下口接点处用撬棍松动,禁止敲、砸模板。第六十三条 拆模时不要用力过猛,拆下来的材料要及时运走,整理拆下后及时清理干净,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第六章 混凝土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六十四条 一般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浇筑期间,及时校对预留伸出钢筋或预埋件位置。2、己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的强度后才准在混凝土上进行作业。 3、不能用重物冲击模,不准在梁侧板或吊板上蹬踩。4、使用振动棒时14、,注意不要触碰钢筋与埋件、预埋螺栓、暗管等,如发现变异应及时校正。5、夏季施工期间施工应备有足够的防御措施,及时对已浇筑的部位进行遮盖。下雨期间,应避免露天作业。第六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1、搅拌车应按额定量装载,不准超载,防止水泥浆流失。2、搅拌车卸混凝土前要检查拌合物不得出现离析,不得超过初凝时间。第六十六条 泵送混凝土1、泵送混凝土一般掺有缓凝剂,其养护方法与水掺外加剂的混凝土相同。应在混凝土终凝后才浇水养护,并且要加强早期养护。2、为了减少收缩裂缝,待混凝土表面无水渍时,宜进行第二次研压抹光。3、由于泵送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大,宜进行蓄水养护,或覆盖湿草袋。麻袋等物,以减少收缩裂缝。第六十七条15、 混凝土施工1、由于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较低,须特别注意塔式起重机运料及人工运料的过程中不得碰撞混凝土墙、柱,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观感。2、梁跨混凝土不具备一定强度时不得上人及堆料。3、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剔凿必须待混凝土基本达到设计强度(硬物无深划痕)时方可进行。4、所有较大孔洞口、楼梯踏步,在拆模后及时用废旧的多层板条做好角部包封,防止撞伤混凝土阳角。5、浇混凝土在清理处理好后及时封盖。避免因混凝土养护用水泡导致钢筋锈蚀。6、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前,不得上人及进行上部施工,防止混凝土板早期强度被破坏,表面出现裂缝。混凝土板上堆料要堆放在有支座点的混凝土部位。7、现场混凝土表面不得随意涂画,做好成品16、的清洁。8、脱模后在起吊大模板前,要认真检查螺栓是否全部拆完,无障碍后方可吊出。吊运大模板时不得碰撞墩体,以防混凝土表面裂缝。第七章 砌体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六十八条 砌体工程基础防护1、基础墙砌完后,未经有关人员复查之前,堆轴线桩、水平桩应注意保护,不得碰撞。 2、对外露或预埋在基础内电气管道及其它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坏。 3、构造钢筋和拉结筋应保护,不得踩倒、弯折。 4、基础回填土,两侧应同时进行,墙未填土的一侧应加支撑,防止回填时挤歪挤裂。回填土应分层夯实,不允许向槽内灌水取代夯实。5、回填土运输时,先将墙顶保护好,不得在墙上推车,损坏墙顶和碰撞墙体。第六十九条 砌体工程墙体17、防护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大模板混凝土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电气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体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3、在吊放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顶司机应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已砌好的砖墙。4、在高车架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5、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强和柱,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中墙体稳6、地砖面层调整、擦缝的操作人员,要穿软底鞋,踩踏面料时要垫上平整木板。第七十条 其他1、推小车或搬运物料时,要注意不要碰撞墙角等。压尺和铁铲等工具不要靠在刚完成的墙的面抹灰层上。 2、拆除脚手架18、时要注意轻拆轻放,不妄撞坏墙面。 3、要保护好墙上己安装的配件。电线槽盒等室内设施,对被砂浆粘上。污染的要及时清刷干净。 4、抹灰层凝结硬化前应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第八章 消防、电气设备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七十一条 消防设备的成品保护消防设备的成品保护主要注意不得随意开关消火栓龙头及阀门。第七十二条 配电箱、盘、柜、开关、插座、灯具等电气设备的成品保护1、注意看护,防止被毁、被盗。2、进行涂料等施工时注意防止污染。3、非电工禁止乱动电气设备。第九章 其他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七十三条 防水施工半成品、成品防护1、施工人员应掌握好作业顺序,减少在己施工的涂层上走动,也不能在防水层上堆放19、物品。 2、防水涂膜固化后,应及时做保护层。3、防水层做好施工后水泥砂浆层的保护,防止钢筋撞破防水层。4、防水预留边角要用塑料布隔离,用水泥砂浆将防水层边角保护抹严,并随时检查,发现有保护层破损的及时修补。5、防水材料进场后及时存入库房立放,防止防水材料损坏。第七十四条 水电预埋(留)管线、孔洞的成品保护技术及工长等有关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水电管线埋设情况,并与水电队技术人员配合,加强施工中对水电管线的预留和保护,尽量避免破坏其管线、孔洞。第七十五条 测量放线1、定位标准桩和水准基点周围应做保护及明显标志,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因现场施工需要,必须破坏控制桩时20、,应提前向质量部提出申请。3、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轴线桩、标高桩,防止碰撞位移。4、对定位桩、水平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第十章 半成品、成品防护奖惩制度第七十六条 对作业队半成品、成品防护的奖惩规定1、在制度中明确用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奖优罚劣,做到“有制可循”。2、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要求做好保护措施的作业队进行处罚。3、在施工时未按规定要求保护他人成品,发现一次进行处罚;由此造成成品损坏,各作业队按规定负责赔偿损失。第七十七条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由于对产品的保护管理不力,造成成品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处罚。拌合站、综合加工21、厂管理制度第一章 拌合站管理制度第一条 收料人员应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砂、石材料进场时首先进行目测,目测不合格的严禁进场,现场设置筛分斗抽样级配不合格、石粉超标及风化石超标一律不准使用并隔离存放,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第二条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场时应检验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是否齐全,没有合格证、材质报告的原材料一律不准进场。每批次分仓存放进行取样送交试验室试验,如不合格,一律清仓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第三条 材料入场后应通知试验室按批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准使用,隔离存放,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第四条 试验室每班测定砂石含水率,以便及时调整配合比,确保砼坍落度稳定性,质检员22、每班抽查砼坍落度不少于2次,当含水显著变化时,增加测定次数。第五条 质检员根据当日原材料情况进行配合比调整,核对配合比输入是否正确,各种计量称调零校准后方可生产使用。第六条 拌合站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微机计量误差,超出标准的应及时调整误差,并做好记录。第七条 现场人员应及时与调度取得联系,控制发车间隔时间,将到现场砼坍落度情况及时反馈到技术部门或质量员。第八条 砼的取样、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验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第九条 现场人员目测每车砼的坍落度并现场做坍落度,与配合比要求相差过大一律退回,不得使用到工作面。第十条 调度应合理安排车辆,随时和现场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在23、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压车。第十一条 砼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1/2初凝时间。第二章 综合加工厂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制定综合加工厂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配备具有上岗资格的运行操作人员,满足金属结构加工厂运转需要。上岗前项目部组织综合加工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第十四条 综合加工厂厂长负责金属结构加工厂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对业务工作的准确、正确性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综合加工厂值班人员必须对本班工作时间内的工作内容、突发事件等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值班签名。交接班应在岗位上进行,需要交接说明的问题,必须反映在交接记录或24、值班记录上。 第十六条 综合加工厂试验员应按技术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检验,合格后放行,出现不合格品立即通知金属结构加工厂值班人员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及总工,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不合格品明确标识。 第十七条 综合加工厂厂长必须每天对值班人员工作情况、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两次对金属结构加工厂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第十八条 任何材料到达工地时,材料员应认真按采购计划所要求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级、数量(计划数)等内容逐一清点核实,并做好进料登记工作。第十九条 发现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外观质量有问题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材料部门负责25、人及供应单位,并做好验收记录和标识,双方未处理完之前不得发料。验收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单据逐一整理归档妥善保存。第二十条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办理点收入帐,发料使用,并做好标识,有关试验报告按质量记录要求及总包部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一条 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对综合加工厂厂长、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第二十二条 金属结构加工厂操作人员不定期地对机械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备足易损配件,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正常。 标识和可追述性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满足交通部、总包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实现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26、,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类标识要达到“规格统一、标准一致、记录规范、内容完整”要求,并与设计指标、现场实物相互对应。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标段所覆盖的工程施工中的物资、设备、过程产品、成品及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追溯;适应于工程施工过程、工作环境等中的危险因素、危险状态及风险程度的提示、警示、告知等标识。第二章 主要标识类别及标识方法第四条 检验试验按四种状态标识: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未检验、检验待定,并做好标记、标签、标牌、印章和检验记录。标识应清晰、醒目、永久耐用及牢固。第五条 工程施工物资标识1、各种型号钢材、型材及有色金属类按生产厂家、品种规格、交货时间、检验状态27、用挂标签或立标牌进行标识。2、袋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批号、强度等级、生产日期分别堆放,并立牌,同时标明检验状态;散装水泥由标牌和检验报告单来标识,标牌上标明强度等级、品种,检验状态由检验报告单标识。3、砂石按规格分别堆放,由标牌和检验报告单标识。标牌标明规格,检验状态由检验报告单标识。4、预制件用油漆标识生产日期、型号、规格、检验状态,并分别堆放。5、金属结构、钢筋制作按名称、规格、使用部位分别存放,并按图纸编号或工序编号、名称及型号规格标识,成品还应标识生产日期。6、油类按名称、规格和生产厂家分别存放,并挂标签标识。7、危险化学品及有害物资,除按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标示外,必28、须有危险物警告标识,有专人保管和防盗措施,有专项管理制度上墙或立牌。8、其它材料按名称、厂家、型号、规格等分别堆放,以及废旧材料均应进行标识。第六条 施工过程的标识1、施工过程(含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等)采用施工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标识。2、工程施工测量控制点应有明确标志,并应符合专业规范的要求,测量放线应清晰、醒目,且应标于相对固定物上。3、检验和试验的试件、样品应以适当方式标识和记录,如在砼试件上标识批号、尺寸、日期等。第七条 工程完工、竣工的标识1、单位工程、竣工工程采用竣工资料标识,如竣工报告、验收鉴定书等。2、合同或设计技术文件、图纸有要求的,应按其要求标识。第八条 危险源、危险状态29、的标识1、对危险源、危险状态进行提示、警示、告知的标识。2、根据施工通道情况对安全出口、各路走向进行适当指示的标识。3、按照标准符号和文字进行危险标识。第三章 标识的保护与转移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物资设备、环境等发生阶段、移动的变化应始终注意保护标识。如发生损坏、遗失、模糊不清应及时修补或补充。第十条 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应在施工(加工)记录中标明其使用场合、工程部位,并保存好记录。第十一条 施工(加工)记录标识应随工序的转移而交接,确保标识的完整。第四章 标识具有可追述性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可追溯标识采用施工生产过程记录、检验记录、技术文件等方式,并作为可追溯的唯一标识。标识应有编号、日期30、部位、检验报告、结论等内容。第十三条 生产安全可追溯标识采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以及专项控制措施、监控记录、安全活动记录、事故调查及处理记录等方式,作为可追溯的标识。第五章 其它环境保护等方面参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进行各项标识,并保证各阶段标识完整,具有可追溯性。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有效控制并处理不合格品,以防止进一步加工或使用,并避免不合格品再发生,提升质量。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本程序适用于晋红高速公路1标内的进料、生产、检验等各阶段与不合格品管制相关的单位与个人。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二条 项目部质量总监或分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保持与改进;第三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归31、档管理;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在各工区的保持与改进;第五条 各工区质量人员负责本制度在本工区的归口管理与实施控制。第四章 工作程序及内容第六条 进料阶段1、不良样本应做标记,并交厂商送料人员处理。2、判定之不合格批,应做标记并记录于进料检验日报表上呈主管审核确认。3、不合格批应标示并备注不良情形,供在制品监视和测量人员协同控制。第七条 在制品阶段:1、过程中发生或发现不合格品时,生产线作业人员应挑出。2、过程中产生之不合格品应标示,并放置于指定区域。3、隔离放置之不合格品由制品管理人员确认后,予以退料、修复或报废。4、不合格品经修复后,需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再使用。第八条 成品32、阶段:1、不合格样本标示后交生产单位进行处理。2、不合格批应标示,并与合格批分开放置,以免误入仓库或出货。同时以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知会各相关单位,进行重检并管控。重检后之成品仍应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使用。第五章 工作要点流程第六章 工作要点第九条 不合格品的鉴别1、在生产过程或材料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分为以下等级:A级:严重不合格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且经返工、返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要求的;需报废处理的;需对设计作重大变更的不合格。B级:一般不合格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但经返工、返修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的不合格;造成拒收或退货的不合格。C级:轻微不合格33、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以及时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纠正的不合格。第十条 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1、对施工过程形成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员用记录或在现场涂画标记、挂牌进行标识,标识应根据不同的不合格品采用易于识别、查找的明显标记。2、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由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质量管理部予以挂牌标识,必要时指定区域隔离存放。3、对工序过程中的不合格必要时由质量管理部在现场标识外,还应以记录形式予以标识。第十一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1、不合格品评审的依据(1)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质量检验、试验标准、规范、规程。(2)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法律法规。2、不合格品评审的范围A级:项目部经理组织34、有关人员会同总包部、监理、设计部门进行评审。B级:项目部质管副经理/总工组织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C级:项目部质检员确认为C级不合格,可以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责令施工人员限时整改,可不组织评审。但应在施工日志中予以记录。对多次发生的C级同类不合格,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应制定纠正措施。3、不合格品评审的内容(1)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2)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范围、性质(3)确定采取的处置方式及措施第十二条 不合格品的处置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2、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或拒收退货;3、报废处理,属严重不合格采用这种方式;4、A级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工程质量事故应按照上级关35、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规定,上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不合格品处置后,必须重新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并应有记录。第十四条 如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另有规定时,不合格品的控制也应遵守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记录第十五条 本制度采用如下记录: 不合格品评审记录(附表) 不合格品处置报告(附表)以上记录由质量管理部留存,归档保存。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编号:评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不合格品名称检验、试验结果不合格品性质不合格品原因评审结论 评审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 注审核人: 填表人: 年 月 日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编号:处置时间、单位、人员不合格品名称处置前的验证、试验结果处置方法处置36、过程处置后的检验、试验结果处置结论备注单位负责人: 填 表 人: 年 月 日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确保本标段所有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配件符合质量要求。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所有进场的钢材、水泥、掺合料、砂、石、外加剂、拌和用水、配件、设备等原材料(应用标准为国家、交通部、建设部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定)。第三章 检验规定第三条 凡发往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的成品或半成品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和验交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鉴定,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第四条37、 对具有出厂合格证的材料,也要按规定抽样检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由于运输保管不当或超期储存可能发生质变;材料有变质现象;由于重要工程结构或设计上有特殊要求。第五条 地料要先取样试验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第六条 设备进场后,设备安装调试要按照设备安装施工工程及验收规范或有关设计要求进行。第七条 所有设备必须固定单位管理,实行专人或班组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第八条 构配件进场后检查合格证、质保书等资料是否齐全。组织质检、技术、实验、工程、物资部门进行外观、质量、几何尺寸等综合验收。第四章 职责第九条 物资部负责进场材料及构配物资的接收、初检工作38、,向试验室、质量管理部报验和委托试验,参与配合验收,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向使用单位发放材料及构配件物资。第十条 物资部负责按采购计划要求进行材料及构配件采购,物资采购必须保质、保量、按期采购材料,负责材料进场验收的通知及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及构配件的报验。第十一条 试验室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试验或送检和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第十二条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进场材料及构配件物资的监督、检查、验收,负责与监理工程师的沟通。第十三条 工程管理部、作业队配合试验室、物资部和质量管理部进行材料及构配物资检验和试验。第五章 材料、构配件的接收、检查、使用第十四条 物资部根据采购计划和经评审确定的供货商进行材料及构配39、物资采购,与厂家确定物资的供货计划,机电物资部在接到到货通知后,作好进场材料物资装卸、储存和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第十五条 采购材料到指定区域后,物资部进行初检,并向试验室发送检验/试验委托单,试验室在检验报告出来后应及时将检验/试验报告报送到物资部、质量管理部,材料及构配物资检验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后,机电物资部才能发放、出库、使用。检查、验证的内容包括:1、 对照到场材料物资清单,核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相符。2、 合格证书、材料物资质证明、检验报告、技术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是否齐全、完整。3、 是否有受潮、破损(受损)、散包或与清单不符的情况。4 、材料及构配物资必要的标识和标记是否清楚40、以及采购合同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第十六条 对需外检的材料,物资部将检验/试验委托单委托发放给试验室,由试验室或项目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第十七条 物资部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将合格材料与不符合材料分别堆放并标识,以防混淆误用,同时按物资管理办法对采购材料进行贮存、发放、退库。第十八条 物资部对已发放材料及构配件物资必须建立使用可追溯性记录台帐第十九条 不合格品控制对不合格品的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第二十条 作业队采购材料的控制1、 材料及构配件物资采购的范围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2、进场材料及构配件物资必须有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和发货单,材料进场后首先由作业队对进41、场材料的外观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通知工程管理部进行验收。3、 工程管理部收集相关材质证明资料报送物资部,物资部向试验室发送检验/试验委托单,试验室在检验报告出来后应及时将检验/试验报告报送到物资部、质量管理部,材料物资检验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后,通知作业队使用。4、工程管理部对不符合程序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5、 作业队所购材料及构配件物资的储存、保管必须按要求采取防水、防潮、防腐及标识等措施,以保证质量,工程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对失效的、不合格的严禁使用。6、物资部定期将作业队采购材料的进场验收信息向质量管理部反馈,在内部工程量结算时作为质量合格的依据之一,否则按不合格或质量不能确定处理42、,不予计量。第六章 管理内容第二十一条 物资部负责对原材料委托检验工作,严把原材料检验关。原材料检验审查程序详见物资管理办法1、批量划分及检验项目a .普通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应增加一个拉伸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b .钢绞线: 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交货状态的预应力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检验时应从每批钢绞线中任取3盘,并从每盘所选的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一组试样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和力学性能试验;如每批少于3盘,则逐盘取样进行上述试验。c. 预应43、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同种材料、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同批进场的产品可视为同一验收批。锚具每个验收批不宜超过2000套;夹具、连接器的每个验收批不宜超过500套。外观和外形尺寸检查,每批抽检2%,且不少于10套样品;硬度试验:每批抽检3%,且不少于5套样品(对多孔夹片式锚具的夹片,每套抽取6片);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抽取与样品同规格和强度等级的预应力筋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d.钢筋的连接:钢筋机械接头:在工程开始前应对第一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试验,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个;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一个验收批进行检44、验与验收,不足500个时亦作为一个验收批。闪光对焊接头: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电弧焊接头: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以300个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e.水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定性能的检验,散装水泥每500t(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亦按一批计。f.细集料、粗集料: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够过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以不超过200或30045、t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g. 外加剂: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h. 粉煤灰: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一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i.磨细矿渣: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一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也需检验一次。2、物资材料验收工作流程图见附件第二十二条 其它未写到的试验检验材料,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及云南省现行标准检查验收。第七章 记录表格第二十三条 记46、录以监理单位、总包部部指定的工程原材料质量监控检验标准化表格进行规范填写和及时归档。 附件1:物资材料验收工作流程图不合格出具试验报告合格返还2份现场标识报审资料1式3份:报验表、委托单、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物资部、试验室各一份登记台账、存档内部审批物资部通 过砂石骨料试验室现场取样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委托检验试验检测(含外送检验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等相关资料随试验任务委托单一并报送试验室材料员填写试验任务委托单(1式2份)送试验室委托检验,委托单由试验室编号后,返1份工区材料员保管。按委托单及时取样材料员配合试验室联系监理工程师是否见证材料入库并按相关要求存放并标示47、材料员登记物资材料验收记录表原材料核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材质报告等,核对数量、外观检查等。报监理审批试验室报审员附件1检验/试验委托单 编号: 样品名称到货日期生产厂家试验部门序号规格批号数量外观质量检验/试验内容委托部门: 送样人: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 公路 进场工程原材料报验单施工单位: 合同号:监理单位: 编 号: 分项(分部) 工程名称施工里程桩 号致(试验专业工程师) : 下列建筑材料经自检试验,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报请验证,并准予进场使用。 附件:1、材料出厂合格证书; 2、材料试验报告。 承包人: 年 月 日材料名称材料产地采用标准试验编号试验结果用途(用在何工程或部位)本批材48、料数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安全、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晋红高速公路1标工程施工任务,规范项目各职能部门及各作业厂队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质量行为,明确各自的岗位质量职责,做到施工过程控制标准化,检查验收程序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分类第二条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分为四类:工序检查验收、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单位工程检查验收。1、工序:在分项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不同的施工设备及工具等进行施工,是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施工环节,一个分项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工序,对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起49、到关键作用。2、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线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3、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4、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三章 工序检查验收第三条 分项工程各工序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由作业队、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专职质检人员逐级负责检查验收。第四条 质量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作业队(初检、复检)质量管理部门(终检);作业队逐级检查合格后按工序检查记录表格要50、求逐一如实填写检查内容及检测数据并签字确认,并按程序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由专职质检员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报验签证认可。第五条 隐蔽工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应有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四章 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第六条 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工程管理部技术员填写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及质量检验评定表相关内容,由质量管理部检查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签字。第七条 分项工程验收时,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项目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资料必须完整、真实、齐全。第八条 分项工程内所含有的混凝土、砂浆、水泥强度等级等技术指标,试验结果必须符合51、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第五章 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第九条 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资料进行自检,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填写中间交工证书及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第十条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桥梁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验收。第十一条 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验收合格,质量检查验收资料必须完整。第十二条 地基与基础、墩台、梁部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第六章 单位工程检查验收第十三条 单位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52、员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资料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交工证书及质量检验评定表报总包部、监理部审批,由总包部、监理部初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验收。第十四条 单位工程验收时,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验收合格,质量检查验收资料必须备齐。第十五条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第七章 质量检查验收记录第十六条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报验表应按总包部下发的晋红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表标准化指南(试行版)中选用填写报验。第十七条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各类检验评定资料应53、做到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各种检测资料签字手续及时齐全,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建立台帐。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使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并规范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活动,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质量检査机构第二条 为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小组,对项目部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质量副经理、总工程师成 员: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专职质检员、各作业厂队专职质检员。第三章 质量检查分类及规定第三54、条 项目部质量检查分为:日常质量检查、月定期质量检查、专项质量检查、不定期质量检查及配合总包部、监理及其它相关单位的质量检查。1、 日常质量检查主要指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检查,由工程管理部现场技术员和质量管理部专职质检员负责检查落实,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口头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或下发质量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2、月质量定期检查每月25日项目部开展月质量检查,由质量管理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所有影响工程实体施工质量的施工工艺、现场材料堆放、产品防护等进行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口头要求立即整改或下发质量检查通报要求相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3、质量专项检查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工程施55、工实际情况确定。对隧道开挖支护、混凝土衬砌、桥梁和加工厂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以质量专项检查通报发放到责任部门,限期内进行整改。4、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及各工序开展时间,以及结合总包部或上级单位对项目部检查之前,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所辖标段内施工点及各部门的内业资料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5、配合质量监督站、项目公司、总包部、监理等单位的质量检查根据质量检查要求,配合好上级单位对本标段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上级单位在质量检查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和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将问题反馈到责任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验证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检查单位。项目部各职56、能部门及各作业队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并严格执行监理指令。6、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工程行使质量监督的权利,主要对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工程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对施工过程的质量问题和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验收程序实施监督,项目部必须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配合他们开展工作。对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出质量问题被责令返工、通报的工作面,除严格按照检查部门的决定执行外,还将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每返工一次负责施工的作业队应向项目部支付违约金5万元;工作面每被通报一次视情况承担10万元以内的违约金。第四条 内业1、现场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内业57、资料,内业资料要齐全、准确、规范。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施工记录上也要反映出来。合格的内业资料才是计量的依据。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目的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水电十四局晋红高速公路1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质量行为,使本标段内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质量职责,加强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特制订和实施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对各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各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各项外观58、达到“平、直、顺、美”的要求编制而成,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项目部质量管理部。第二章 管理方针和目标第三条 质量方针:周密策划,精心施工;满意服务,争创精品。第四条 中国水电十四局晋红高速总包部1项目部质量管理的总体目标为: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争创优质工程;分部分项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达100%。总体质量要求:1、各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要严格按规范标准控制、检查;隐蔽工程必须在自检合格后再请监理工程师签证,做到一次检查合格率100%。2、各种施工、质量记录、试验检测资料和图表要填报及时、真实可靠、数据齐全;检测频率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内业资料完整齐全,能反映工59、程实际,具有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3、外观质量要求:桥隧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平整、光洁,颜色一致,尺寸准确,形体规则,线形流畅,棱角分明,隧道内无渗漏无错台;砌体和小型构件线条顺直、尺寸正确、观感良好;桥面系坚实牢固、顺直美观;路基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路肩、路拱线条顺直,边坡坡面美观、平顺。第五条 路基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1、路基地基处理规范、稳定;路堤填料、压实度及工后沉降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要求;路基标高、宽度、线形及边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路基面排水坡正确、表面平整,边坡平顺稳定。2、砌体砂浆饱满,勾缝平顺、坚实美观;混凝土内实外光,无蜂窝、麻面;沉降缝、泄水孔设60、置规范,功能良好。3、侧沟、天沟、截水沟等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淤泥。4、电缆槽、防护栅栏材质合格,安装牢固,涂装均匀,平顺美观。第六条 桥涵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1、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要求。2、墩台、梁体混凝土配筋正确,强度达标,尺寸正确,表面无蜂窝麻面,颜色一致,内实外美。3、电缆槽、桥面系材质合格,安装牢固,涂装均匀,平顺美观。4、防水层、桥涵过渡段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要求。第七条 隧道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1、隧道开挖爆破炮眼残留率要求硬岩达到80%以上、中硬岩达到60%以上。软弱破碎围岩地61、段支护及早封闭成环。2、隧道衬砌内实外光,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衬砌混凝土不渗不漏不裂,衬砌厚度符合设计要求。3、岩溶处理、径向注浆等符合设计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要求。洞内外防排水系统配套,排水畅通,无堵塞淤积。4、对以往隧道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总结,吸取经验,制定措施,坚决杜绝施工质量通病的出现。第三章 质量责任划分第八条 项目部实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协作队作业人员,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作业队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管理程序。第九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工程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62、任,质量总监为项目部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负技术质量责任,生产副经理负主要管理责任,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负监督管理责任,工程管理部负责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相关的管理责任、各质检工程师及专(兼)职质检员负监督、检查及验收把关责任,所有参建职工根据自身工作性质负相应的质量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交底;谁交底,谁检查”的原则划分质量责任。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十条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作程序开工前,项目部应自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对监督站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由项目部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按期整改和落实。第十一条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责任63、制工作程序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必须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三检”质量责任制,工作程序具体详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记录责任制工作程序施工质量的各项记录必须及时、完整、真实、有效,能够反映工程的真实质量状况,并实行检查有记录、过程有审核、结果有批准的“三级确认”质量责任制,具体工作程序详见质量记录控制制度。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信息管理责任制工作程序工程质量信息必须保证上通下达,沟通顺畅,确保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具体工作程序详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工作程序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64、责的原则,具体工作程序详见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责任制管理工作程序工程质量责任制管理的核心是根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相关制度、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工程质量责任分解到个人,以“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各作业队质量责任到人的管理和实施,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责任到人的具体实施。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举报制度1、项目部任何下级单位或个人对中国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晋红高速公路1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总包部进行举报。2、项目部和各工65、区要在现场工程告示牌上,公布工程质量举报电话,并由质量部门负责受理和处理。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按合同约定要求试验室设立现场试验点,按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详见试验检测制度。第十八条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项目部应明确贯通测量、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的各项具体要求、规定、责任等,实行施工测量复核制度。第十九条 培训持证上岗制度项目部要加强员工培训,坚持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对工区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测量工、试验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等)、技术工人、外部劳务人员要加强培训,要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控制培训。要按照项目部66、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上岗人员教育培训进行监督检查。从事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经培训后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方可持证上岗。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项目部要按照公路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进场、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1、各工区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查和签字认可。凡交通部验标中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一并参加。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桥梁桩基、基础开挖、隧道开挖等工序的验收要经过设计单位检查和签字认可之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实67、施。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后,及时报告项目部,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及时向总包部报告,经调查分析研究后,按事故的分类等级,按照公司、分公司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部必须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完备的个人质量责任档案,实现工程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发生质量事故,根据分析结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二十三条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项目部必须建立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的管理制度。在施工中,项目部及各工区必须严肃认真,随着68、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准确的按照规定要求逐项填写,并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基础技术资料归档应按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过程控制及工作要求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和作业队必须逐级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实行初检、复检和终检的三检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编制系统完整的质量管理计划,制订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职责、管理程序和作业程序,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测量复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试验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签认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技术资料收集保管归档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69、把好工序质量关。对质量形成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质量管理计划经完成施工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后,经监理单位审查,报总包部质量部核备。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作业队必须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配备内部质检员,形成工程质量的监控网络。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三级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各级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有效,确需变动时,应征得上一级管理部门的同意。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前各工区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其责任部门:1、施工承包合同、原材料供货合同已签订,有关施工许可证、规划证、70、开工报告等文件已办理(责任部门:经营部)。2、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开工需要,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并有交底记录(责任部门:技术部)。3、施工调查及复测已完成(责任部门:测量队)。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完成(责任部门:技术部)。5、采用“四新技术”之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教育培训(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6、所有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及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责任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7、各级(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和作业队)质量保证体系已按照规定建立(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871、工地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已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并经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控制方批准,可投入使用(责任部门:试验室)。第二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及控制责任部门:1、施工测量放线精度满足规范要求(责任部门:测量队)。2、要按照施工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组织施工(责任部门:技术部)。3、工程质量检测方法和工器具要符合设计和公路验标要求,检测结果符合公路验标要求(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要按规定检验合格,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质保书,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投入使用(责任部门:物资部)。5、严格执行“72、三检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将整改、预防、结果验证责任到人,具体整改情况要予以记录备案(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6、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责任部门:技术部)。7、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要及时予以发布,并对变更的施工要点予以必要的说明;需要变更设计时要提前根据施工计划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责任部门:技术部)。8、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施工监测数据、工序检查验收资料、施工日志等原始记录填写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认齐全(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第三十条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要求:1、按照公路验收标准,隐蔽工程在隐73、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项目部的施工员、质量工程师经“三检”确认后应如实填好隐蔽工程检查资料,备齐有关附件资料及时通知驻地监理、总包部进行检查,经驻地监理、总包部检查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2、隐蔽工程检查应由工程管理部人员填写,签证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3、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第三十一条 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对该单项工程每个工序的内容和环节落实到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字,该签字责任人对其签字认可的内容负直接质量责任。具体要落实的责任人包括:(一) 技术准备责任人1、各技术文件(标准、设计文件等)适用版本74、确认工作的责任人,各技术文件落实责任人。2、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等的编制责任人、复核责任人、批准责任人,可在相应文件上签署,并在责任人签字表中抄录。3、技术交底责任人。4、检验、试验、测量、验收资料、施工过程记录资料责任人。5、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责任人。(二) 工程管理部工序质量责任人1、工序生产责任人,初检责任人。2、工序检验责任人,包括初检、复检和终检责任人。3、其他工作责任人。第三十二条 单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的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和质量专(兼)职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序“三检制”,严肃施工纪律,严把质量关,经检验合格的项目应按要求在检查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经检验不合格的项75、目,必须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制度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 施工过程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该工序完成后,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对反映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检,把好自检关。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在其完成后应由其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特别是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一个工序完成后形成一个检验批的,可以对这个检验批进行检验验收,而不需要另外进行交接检验。第三十四条 试验室、混凝土拌合站、综合加工厂等过程控制1、项目部自建的混凝土拌合站、综合加工厂等在具备生产条件时,应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由标段试验室、质量管理部部会同监理、总包部等76、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方可进行生产(工作)。2、检查验收标准(条件)实施细则由标段试验室、质量部会同监理单位,根据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质量缺陷处理在施工中推行样板引路,若在施工过程或竣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着质量缺陷,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1、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并根据质量缺陷产生原因采取根除措施。2、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立即停工,采取足以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复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严重影响时,对质77、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4、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现质量缺陷时,应按质量保修书规定,进行整改。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应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并及时更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提交时电子文档先从信息平台上提报,再提交纸质文档。上报时间:月报为每月25日报送,季报为每季的第三月25日报送,半年报为每年6月25日,年报为每年12月25日。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的生产操作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78、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的生产操作人员实行培训准入、持证上岗制度。凡在晋红高速公路从事施工的生产操作人员,必须取得项目部颁发的培训合格岗位证书,特殊技术工种的生产操作人员还必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本规定所称技术工种,包括关键岗位工种和主体工种。即:开挖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木工(模板安装)、焊工、电工、工程安装工、设备安装起重工、起重机械驾驶员、挖土(铲运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机械操作工、测量工、试验工、通风工等。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活动,是指本项目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过程、与其配套的设备安装活动及自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施工。重点79、土石方工程、路基施工后沉降控制;生产操作人员,应在劳动力市场选择已经取得技能岗位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生产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率应达到100%。第四条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将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督促职工参加培训、鉴定,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五条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的人员和设备操作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归口管理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全部生产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及鉴定的统一组织实施。第六条必须进行培训的关键岗位和考核的对象:a、隧道开挖和爆破操作人员;b、新分配的毕(结)业生;c、公路路基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d、80、桥梁下部结构施工作业人员;e、桥梁梁部施工作业人员;f、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等。第七条 培训考核合格的条件:a、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满3个月的人员;b、在本项目从事管理工作2个月以上;c、在本项目从事各项专业技术施工作业的人员,在本工种岗位工作1个月以上者;第八条 凡进入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项目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到所从业的工班和岗位上岗。上岗时需提供或持由如下证件:a、岗位资格证书;b、身份证;c、其他有关业绩和履历证件、资料等。第九条 在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经项目部培训考核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第十条 项目部生产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实行年检制81、度,每年检验一次。由项目部主管部门对生产操作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年检,并登记备案。第十一条 各项目标的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岗位证或技能岗位证(胸卡)上岗,并接受总包部、项目部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第十二条 各项目标的生产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制度。工程开工时,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向项目部质安监督机构提交持证人员名单,由质量安全监督员复核其与岗位证是否相符。第十三条 各项目部的生产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岗位资格证书:a、连续二次未按规定参加相关教育和安全培训者;b、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者;c、对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82、者;d、转让、出卖、租借和涂改岗位资格证书者。被吊销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须重新参加项目部开设的公路工程技术和管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从事本项目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纠正、预防控制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通过本程序的制定和实施,确保采取切实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直到减少或消除不合格的发生率。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本程序适用于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在产品质量及质量系统运作出现异常所采取之追查、回馈、纠正和预防措施作业。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二条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异常及系统运作缺失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作业,以防问题再发生。第三条 各相关单位须配合主办单位执行83、本程序对异常状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第四章 工作程序及内容第四条 执行预防和纠正措施时机1、进货检验发现异常时;2、过程中发生作业异常时;3、过程检验中发现异常时;4、成品出货检验中发现异常时;5、客户回馈不良问题时;6、内部质量审核发现异常时。第五条 预防和纠正措施处理程序1、重要评估 对影响质量之重要性如生产成本、质量成本、性能、可靠性(寿命)、安全性与客户的满意度等各方面所产生之潜在影响加以收集与评估。2、可能原因调查 凡影响过程能力达到标准要求之各项重要变量,均应加以鉴定、识别,进行权责单位的确认及可能原因的调查作业。3、问题分析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规划前,应先决定其根本原因并进行分析,亦84、即对与质量问题有关的过程、作业、质量记录、服务报告与客户抱怨等予以原因分析,必要时引用统计方法处理,以此来查明不合格产生之原因和潜在原因。4、纠正措施针对问题点及其分析结果,采取修复、重工、更换、报废、赔偿等必要之措施来有效解决已有的不合格,并消除其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5、预防措施为防止潜在不合格状况再度发生,采取设计变更、流程变更、规格变更、作业方式变更等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再发生。6、过程控制应充分实施追踪改善及各项过程控制与监测来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被有效实施,以达成其目标。7、永久性变更 由于预防和纠正措施之结果而产生的永久性变更,由相关单位修订记载于相同之作业程序或质量文件中,并知会其他单85、位变更实施。三检制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增强现场施工质量的管控力度,规范质量管理“三检”验收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所承建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第三章 基本规定第三条 项目部承建标段工程的开挖、初期支护、混凝土衬砌、桩基、桥梁砼及路基等各分项工程在项目部内部严格执行“三检制”,三检制即作业队初检、复检、工程管理部及质量管理部人员终检。第四条 “三检制”程序:初检复检终检,经过“三检”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终检员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最终验收。第五条 分项工程工序施工,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86、验收未通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六条 初检人员为施工作业队班组组长,是施工过程控制的第一环节,必须对其所负责工程的各道工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符施工设计图、技术标准或措施,要及时反映,提出处理意见,在未经过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对施工设计图、技术标准或施工工艺修改而施工。第六条 复检人员为作业队专职质检员,复检人员在接到初检人员验收合格的通知后,应会同初检人员对其申请验收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按照设计图及有关质量标准进行复检,发现问题及时返工处理,验收合格后复检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质量检查施工记录并签字,将整理齐全所有的验收资料,提交终检人员申请验收。第七条 终检人员为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87、在接到复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所有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合格后会同初检、复检人员对分项工程或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终检人员验收合格后,将填写质量检查施工记录提交工程监理申请验收,最终的分项工程或工序验收初检、复检和终检人员都必须参加。第八条 对隧道关键部位开挖、爆破,实施隧道开挖准爆证制度。第九条 在三检人员、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终检员签发锚杆/钢管注浆准注证、喷混凝土准喷证、混凝土浇筑开仓证等证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四章 各级质检员的职责与权限第十条 初检人员1、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2、严格按项目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不能擅自进行修改,当发现措施不清楚或措施不适用应报请工程管88、理部、技术部指导或修改。3、服从质量管理部的检查、监督,参加质量交底,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使所有人员对措施、方案、质量要求做到心中有数。4、在施工过程中,对检查部门或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处理。5、负责项目部三检制中的初检验收工作,初检合格后,通知复检员进行验收。6、做好自检、工序之间互检,交接班检查等工作,坚持“三检制”制度。7、参与不合格品处置分析会,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发表处理意见。第十一条 复检人员1、对本岗位的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2、认真实施领导所分配的业务工作,带头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坚持三检制度,负责项目部三检制中的复检验收工作。复检合格后,通知终检89、员组织监理进行终检和联检,负责将终检员和监理、总包部提出的问题及时传达给各班组人员。3、严格按合同文件、图纸、标准、施工技术措施等进行施工。若发现有问题或错误之处及时向技术部及工程管理部反映,提出修改意见,在尚未得到总工批准前,不得擅自修改技术方案而自行施工。4、做好现场施工记录,负责验收资料的填写、初审和整理。5、负责对工人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和施工技术指导。6、对发生的不合格品承担技术上直接责任。7、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参与不合格品的调查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8、有权对不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并下达返工处理通知单。必要时对施工操作人员、初检员进行处罚。第十二条 90、终检人员1、熟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2、坚持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按“三检制”进行,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把质量关。3、对施工工作面进行巡视检查,对违规施工的作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采用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等形式下发至作业单位,限期整改。4、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作业队专职质检员反馈,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对自己所管工作面的质量检查负责,对自己签发的验收单负责。6、了解自己所负责工作面的质量控制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91、汇报。7、对严重违反操作程序、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和验收程序要求,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经指正不改的,可令其暂停施工和拒绝验收,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主任和质量总监报告,并按质量检查处罚制度给予处罚。8、质量检查工作应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主动配合初检、复检人员的质量检查工作,并对初、复检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9、坚决贯彻执行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认真学习质量保证体系文件。10、认真做好质量检查记录、旁站记录、交接班记录。11、监督、检查施工工序验收基础资料,会同监理办好验收签证工作。12、及时做好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在分部工程验收前及时整理好验收记录及评定资料。13、92、参与编制和修订质量计划,在质量体系运行中,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14、编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参与编写质量巡视、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第十五条 若初检、复检未进行,或者初检、复检人员不是上报人员即其他人员,终检有权拒绝进行终检验收。第十六条 终检人员有权做出责令整改、返工、罚款、暂停施工的处理决定,停工时间超出8小时,由项目部质量总监签发停工令。 第五章 三检制考核第十七条 按月对初、复、终检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内容为质量检查验收资料的填写及时性、准确性、验收通过率、控制成果等);考核合格后给予一定的奖励(见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三检”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93、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扣除责任单位质量违约金 5000 元/次。第十九条 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即申请验收者,第一次扣除作业队质量违约金 100500 元,并给予初检及复检人员每人100元罚款;第二次加倍扣除作业队质量违约金(2001000 元),并给予初检及复检人员每人200元罚款;第三次加倍扣除作业队质量违约金 4002000 元),并给予初检及复检人员每人300元罚款;依次类推。第二十条 无故抵触或阻挠三检、监理人员,妨碍执行验收的单位,扣除作业队质量违约金 10002000元/次。附件一: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隧道开挖准爆证附件二: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锚94、杆/钢管注浆准注证附件三: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喷射混凝土准喷证附件四: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混凝土浇筑开仓证附件五: 工程联系单附件六: 质量整改通知单附件一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隧道开挖准爆证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 号高 程检查项目 经检查以下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具备爆破条件,可以进行爆破作业:该部位钻孔工序已验收,资料齐全。炸药、雷管数量、类别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并且现场分类清楚,准备就绪。周边孔装药结构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使用竹片绑药,数量符合。最大单孔、单响药量及堵塞长度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爆破孔装药、非电雷管段数、爆破联网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并且非电雷95、管标签外露。装药过程已进行现场旁站检查意见施工单位开挖队: 年 月 日管理单位工程管理部 : 年 月 日备注:本准爆证2份签完字后,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各存1份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隧道开挖准爆证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 号高 程检查项目 经检查以下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具备爆破条件,可以进行爆破作业:该部位钻孔工序已验收,资料齐全。炸药、雷管数量、类别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并且现场分类清楚,准备就绪。周边孔装药结构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使用竹片绑药,数量符合。最大单孔、单响药量及堵塞长度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爆破孔装药、非电雷管段数、爆破联网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并且非电雷管96、标签外露。装药过程已进行现场旁站检查意见施工单位开挖队: 年 月 日管理单位工程管理部 : 年 月 日备注:本准爆证2份签完字后,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各存1份附件二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锚杆/管棚/小导管注浆准注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部位砂浆等级锚杆孔或超前钢管施工质量符合要求,验收合格,施工前准备已就绪,准予注浆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时间注:本表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锚杆/管棚/小导管注浆准注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部位砂浆等级锚杆孔或超前钢管施工质量符合要求,验收合格,施工前准备已就绪,准予注浆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时间注:本表97、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锚杆/管棚/小导管注浆准注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部位砂浆等级锚杆孔或超前钢管施工质量符合要求,验收合格,施工前准备已就绪,准予注浆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时间注:本表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附件三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喷射混凝土准喷证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部位分部工程施工前准备已就绪,喷射混凝土仓面验收合格,准予喷射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量(m3)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日期注:本表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喷射混凝土准喷证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部位分部工程施98、工前准备已就绪,喷射混凝土仓面验收合格,准予喷射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量(m3)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日期注:本表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喷射混凝土准喷证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部位分部工程施工前准备已就绪,喷射混凝土仓面验收合格,准予喷射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量(m3)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日期注:本表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附件四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混凝土浇筑开仓证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部位分部工程混凝土入仓方式强度等级坍落度(cm)工程量(m3)本仓面施工准备完毕,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及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准予开99、仓浇筑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时间注:本表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混凝土浇筑开仓证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部位分部工程混凝土入仓方式强度等级坍落度(cm)工程量(m3)本仓面施工准备完毕,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及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准予开仓浇筑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时间注:本表一式3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 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混凝土浇筑开仓证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部位分部工程混凝土入仓方式强度等级坍落度(cm)工程量(m3)本仓面施工准备完毕,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及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准予开仓浇筑初检复检终检现场监理签发时间注:本表一式3100、份质量管理部、试验室、工程管理部各存1份 附件五 工作联系单编号:签发单位联系单位抄送单位 联系日期年 月 日联系内容:联系单位签收日期内容落实情况:拟稿签发附件六 质量整改通知单致 : 事由: 通知内容: 整改要求: 检 查 负 责 人: 日期:整改单位负责人: 日期: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段: 编号: 注:本表一式2份,整改单位1份,项目部质量管理部1份;整改单位必须针对问题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实质性问题整改应附上整改后的照片或影像资料。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单工程名称: 施工合同段: 编号: 致 :我方接到编号 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后,已按要求完成了 工作,请予审查。内容: 整改负责人 日 期101、 复查意见: 专职质量人员 日 期 注:本表一式2份,整改单位1份,质量管理部1份。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第一条 试验工作应严格按产品技术质量控制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或试验规程进行。第二条 不良地基处理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确认,制定符合施工规范的方案进行施工。第三条 路堤填筑,在填筑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试验获取的压路机组合设备碾压。填土的松铺厚度、压实遍数、最佳含水量,严格按工艺试验参数进行施工。第四条 凡因试验工作的失误或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在试验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试验数据者,所有试验数据作废,重新取样进行试验,按要求完成全部试验项目,试102、验报告以第二次试验数据为准,不允许用两次试验的数据拼凑试验报告。试验过程中,如发生试验设备损坏事故,试验毁坏事故及人员伤亡等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试验。第五条 试验人员应熟练掌握试验方法,熟悉有关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在试验进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以确保试验数据准确仪器安全。第六条 送检样品必须有送样单,收样人和送样人当面交接登记清楚。送样手续不全者,试验人员可拒绝受理。试验结果必须及时填写在试验原始记录上,不得用其它纸张临时记录,对原始记录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涂改、撕毁,对笔误、错标的更正,记录人员应签字注明,以便随时复核查对。第七103、条 试验人员应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知识,做到定期维护、定期换油,定期联系计量部门检校,以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第八条 试验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提出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的试验报告,交专管技术人员复核。第九条 试验工作结束后,全部试验数据应进行复核,确属无误才允许对测件检后处理。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制度第一条 在施工过程由于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原因及作业人员的技能等因素,工程施工过程出现质量缺陷时,对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处理,保证工程缺陷处理质量,及时消除质量缺陷,消除质量隐患。第二条 缺陷的分类: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104、缺陷和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仅对外观质量有较小影响的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需加固、补强、补充等特殊处理的缺陷。第四条 缺陷处理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般轻微质量缺陷,由工程管理部监督施工队对轻微质量缺陷进行处理,并经质量管理部验收合格。2、 严重质量缺陷处理工作程序如下:技术员识别专职质检员识别技术部确定方案总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队处理工程管理部监督质量管理部检查验收填写缺陷处理表格处理结果报监理验收3、 所有混凝土缺陷均不允许施工队进行私自修补、隐蔽,对于私自修补的部位将进行凿除,重新检查确定105、方案进行修补,并按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4、 对关键部位的缺陷含混凝土缺陷处理,严格按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必须进行检查、验收,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修补处理的每道工序应有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5、 用于缺陷修补的材料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分批购进的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缺陷修补。6、 对重要部位的缺陷修补,由技术部制定处理措施并上报监理审批,质量管理部监督实施,现场技术员、质检员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监督,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以确保缺陷修补质量,同时做好缺陷修补记录。7、由于施工队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队负责处理并承担发生106、的费用试验检测制度第一条 试验检测均应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标准、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第二条 进场前及时收集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以及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作为进场初步验收的依据。第三条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须经过自检、平行试验、见证试验合格并经驻地监理站同意后方可使用,坚持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各项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必须经过驻地监理机构验证试验,并签发配合比报告审批单后使用。第五条 严格施工计量工作,混凝土集中拌和,采用自动计量设备,砂浆有磅称计量,杜绝使用体积比。 第六条 根据砂、石含水量认真计算施工配合比,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弄虚107、作假。第七条 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按规定进行送检和自校,确保性能良好,精度可靠。第八条 严格按试验规程控制工作间温度、湿度;仪器设备摆放有序,保持工作间整洁。第九条 定期和不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树立“质量第一,质量负责终身制”的观念。第十条 对于进入的材料必须按批次检测,砂、石料场检验各项指标(尤其是碱骨料反应性能、坚固性、有机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等)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试验,确保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第十一条 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思想,按规范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为施工生产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做好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 坚持“工108、艺试验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灌注桩、路基填筑、梁预制等施工项目大面积开展前,应通过工艺试验积累施工参数和经验,提高工艺水平,确定标准化生产程序和掌握施工工艺各项参数。第十三条 在做好最终检验的同时,更要做好过程控制,控制施工质量从源头抓起,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不合格的工序、部位不予验收。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次,并做好记录;按规范制作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第十五条 加强土工试验工作,加强路基压实度检测和路基无损检测(K30、Ev2、Evd等),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六条 路基压实度检测以灌砂法为主,如果使用核子湿度密度仪,必须和灌砂法进行对比试109、验,报驻地监理机构审批后使用。 第十七条 认真填写各种试验检测记录;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应真实完整,有确切的试验检测意见,结论公证;建立各种试验检测台帐;完成试验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发。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 负责自检试验检测资料、见证试验检测资料、外委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试验室、混凝土拌合站及综合加工厂验收程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试验室、混凝土拌合站及金属结构加工厂正式运营前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编制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部现场试验室、110、综合加工厂以及混凝土拌合站的正式启用前对照检查和验收。第三条试验室、拌和站、预制场、加工场认可基本程序:具备验收条件,将申请材料报项目部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项目部报总承包部质量部,由总承包部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及总监办参与并签字。总承包部负责组织验收审批,并颁发认可证书。 第四条 试验室、拌和站、预制场、加工场验收具体详见晋红高速公路BOT施工总承包项目拌和站、预制场、加工场验收管理办法、晋红高速公路BOT施工总承包项目试验室验收管理办法。第二章 试验室验收第三条 试验室验收流程1、人员签到2、由验收组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议 a.验收组组长介绍验收人员;b.说明验收具体安排及流程;c.被验收方介111、绍陪同人员及试验室基本情况;d.被验收方安排每个工作组的陪同人员;e.组长宣布验收开始。3、验收内容a.内业:检查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真实,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台帐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实用;b.外业:核对房屋面积、人员、设备、办公用品、车辆等同标书及总包部要求的符合情况;c.人员考核:重点考核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资料员以及设备管理员、样品员、安全员、试验员。4、验收组内部交换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5、召开总结会议a.宣布验收意见;b.同被验收工点就验收意见方面交流沟通,形成验收结论;第四条 申请试验室验收提交材料份数试验室一式四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总包部各留一份。112、第五条 提交材料项目1、试验室验收申报材料。2、本试验室检测试验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及业务范围(证书副本)。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3、本试验室检测试验机构对现场试验室的授权书。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4、送外委托试验或委托非本项目部试验室试验检测机构帮助设立现场试验室的,均需提供该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委托合同。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5、现场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和身份证。6、仪器设备检定证书。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和实物标签。7、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查书面。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8 、委外113、检测试验机构的概况。查书面。9、 下列第六条中相关附件材料。第六条 验收项目及标准1、是否有母体试验室对该试验室组建的批文。2、母体试验室资质(有效期、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3、主任、技术主管资格是否满足要求。4、人员数量、资格、证书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或工作需要。5、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检测参数要求,是否在标定(自校)的有效期。6、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7、被委外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8、主要试验和管理人员现场考核是否合格。9、试验室布局是否合理和满足工作需要。10、试验室职责是否详细、明确和规范。11、试验室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是否详细、明确和规范。12、试验室管理制度是114、否详细、明确和规范、是否具有操作性。13、使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目录清单是否全面、是否有效。14、试验室仪器设备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和现场检测工作需要。15、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是否齐全。16、试验室工作环境、试验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17、供电、排水、消防、环保设施是否齐全和有效。18、办公座椅、电脑等设施是否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19、各种记录用表是否准备齐全和符合要求。20、各种岗位人员是否进行专业培训并掌握基本知识。21、试验设备标识是否正确一致、管理是否规范。第三章 混凝土拌合站验收第七条 申请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提交材料份数混凝土拌合站提交材料一式四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115、位和总包部各留四份。第八条 提交材料项目1、申请表。2、拌合站人员名单、岗前培训计划记录、拌合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3、拌合站设备资料(拌合站设备一览表、拌合站计量检定证书、拌合站产品合格证书、混凝土工艺试拌报告、防雷装置验收报告等)。现场查看证件和实地标签。4、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报告。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5、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档资料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第九条 验收项目1、 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配置检测试验机构和专业人员;混凝土搅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和116、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2、仪器设备。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3、搅拌站工作规章制度。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a.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b.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c.岗位责任制。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d.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e.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f.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117、g.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h.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现场查目录清单和实物。i.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j.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k.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4 、现场管理a.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现场实地查看。d.所用水泥、粉煤灰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实地查看。e.各种原材料应按ISO9001:2008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现场实地查看。f.混凝土118、外加剂匀质性试验。试验参照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进行,结果满足工程要求。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g.混凝土试拌。在报审前必须进行混凝土试拌,报监理工程师旁站并形成记录和签认。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h.生产能力。设备配置和生产能力满足供应标段工程需要。与标段工程量、工期等进行对比分析。第四章 综合加工厂验收第十条 申请加工厂验收提交材料份数综合加工厂提交材料一式四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总包部各留一份。第十一条 提交材料项目1、申请表。2、工作人员证件(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等)。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3、施工设备检定证书、试验检测设备检定证书、设备资格证及检定机构资质。现场查看119、证件和实地标签。4、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情况、安全三级教育、专项施工安全技能教育等。现场查看。5、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档资料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6、特种作业人员(钢筋工、电气工、电焊工、电工等)必须持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上岗。现场检查。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第十二条 验收项目1、 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配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均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2 、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设备。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3 、120、综合加工厂施工过程制度。a.钢构件进场。进场日期、材料规格、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文件,监理见证取样记录,工地实验室取样检测记录报告;b. 钢构件存放。材料标识牌详细标识,按型号、规格、用途分区存放;c. 钢构件下料。钢筋使用计划、批复,操作人员下料、编号、分类;d.钢构件制作加工。钢构件制作加工后检查检验记录和检验资料。4、现场管理a.加工厂厂区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现场实地查看。b.各种进场材料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型号、规格和用途分别垫木方摆放。现场实地查看。c.各种原材料应按ISO90121、01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现场实地查看。d.生产能力。设备配置和生产能力满足供应标段工程需要。与标段工程量、工期等进行对比分析。第十三条 综合加工厂经总监组织初验合格后,报总包部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制作加工产品试生产,且试生产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样板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实现晋红高速公路1标工程质量目标,发挥样板引路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的科学管理,项目部全面推行样板引路的方针,树立典型,采取以点带面的做法,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把样板工程和工程建设标准化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基122、本规定第二条 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制定标段内分部、分项工程的“样板示范工程”的创建计划,经审批后实施。第三条 分部、分项工程按创建计划及工法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进行自检,各项指标检测符合设计图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外观质量优良,自评为“样板示范工程”上报总包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在标段内同类分部、分项工程以此为施工的样板全面推广。第三章 样板工程组织机构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样板工程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量副经理及各部门相关的技术、质量工程师组成,负责项目部重要质量问题的决策和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工作。样板工程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质量副经理、总工程师成 员:生产123、副经理、项目部各部门、作业队负责人第五条 管理小组职责1、全面领导样板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实施样板工程规划,确保目标的实现。2、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施工工艺和技术知识培训。3、编制重点工序作业指导书,编写各项检查制度,并负责各个工序技术指导。4、积极开展QC活动,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技术难题。5、保证各类材料进货合格及所需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第四章 样板工程保证措施第六条 由技术部工程师对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全面认真复核,根据设计文件全部内容和相对关系,制定样板工程专项技术措施,并上报审批。第七条 技术交底,将工程地质情况,设计情况,结构特点,工程数量,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质量标准要124、求等,向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作好记录。凡未进行技术交底,其工程不得盲目开工。第八条 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质量控制措施,并进行必要培训,确保合理推行,正确使用。第九条 试验室应积极参与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和监控,严把质量关。第十条 试验人员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严禁弄虚作假。第十一条 进场工程材料,必须进行材质检验,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并作好标识。凡无产品合格证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拒收,禁止使用。第十二条 根据试验结果,为混凝土、砂浆拌合施工提供科学的配合比,并按规定制作试件,及时准确监控工程质量。125、第十三条 未经复测的工程,不得开工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点工程必须执行独立的测量复核制度;两个单位工程施工分界处,必须进行贯通测量,确认共同中心桩和水准基点,以防止造成质量事故。第十四条 测量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严禁自作主张,隐瞒不报或不按要求处理。第五章 样板工程质量标准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分项工程评分值达到 95 分以上。第十六条 施工工艺先进,质量保证措施落实,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可靠。施工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第十七条 施工过程未出现返工处理现象;外观质量线型美观、良好,且无修补现象。第126、十八条 隧道、桥梁等工程项目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桥梁桩基还必须符合:经无损检测类桩达到 95以上,且无修补加固桩。第十九条 评选工程未超过批准概算,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影响工期;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有序,内业资料齐全规范,质量监督手续齐备。第六章 样板工程的申报第二十条 项目部确定的样板工程施工完后,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各项指标检测符合样板工程质量标准,按总包部下发的晋红高速公路 BOT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汇编中样板工程申报程序完善相关申报资料后向总包部申报样板工程。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第一条 凡施工过程中需要隐蔽的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挡墙等各类地基基础工程,各类砼工程的钢筋布置127、和砼预埋件等工程在隐蔽前,施工队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质检人员应核对设计图与地质情况是否相符,其结构尺寸,标高经测量复核符合要求,检查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与实际不符,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薄内,待改进后,重新检查签证,直到合格符合规定要求为止。特殊桥梁、重要涵洞及关键部位的验收,要通知设计单位参加。 第二条 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自行覆盖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队负责。 第三条 如监理工程师因故不在,在征得监理工程128、师同意后,可由施工队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作出记录,事后交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证。 第四条 桥涵地基经检查签证后应立即封闭,如发生地质变坏,应处理后,重新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后,如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以防意外。第五条 施工中如发现地质或结构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队技术人员无权处理,应立即将情况向项目部技术部门汇报,作好相关记录;由技术部门向现场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工程师反映,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和处理。第六条 对于关键部位的结构物混凝土浇筑,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质检员或试验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并做好混凝土浇筑记录。第七条 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验收后应立即隐蔽或施工。如果超过 129、24 小时未及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管理部应重新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于质量状态发生改变的,必须重新报验。第八条 隐蔽工程检查内容,用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质量记录控制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对质量记录的控制作出规定,为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适用于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质量记录的控制。第三章 术 语第三条 质量记录为已完成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和质量体系运行的活动或结果提供的客观证据的文件。它是任何行为实施后的客观记录,与其他文件的区别在于,质量记录是对当时客观事实的陈述,不能进行修改。第四条 客观证据130、建立在通过观察、测量、试验或其他手段所获事实的基础上,证明是真实的信息。第五条 记录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六条 质量记录的分类1、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包括:(1)质量体系审核报告;(2)设备运行记录;(3)工艺更改记录;(4)合同评审记录;(5)分承包方的评审记录;(6)质量培训、考核记录,等等。2、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记录(1)原材料、半成品鉴定、审核、验证报告;(2)原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检查记录;(3)施工记录;(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5)工程成型检测记录;(6)工程质量评定记录;(7)工程声像记录;(8)分项、分部工程试验记录;(9)131、不合格品处置报告;(10)产品让步记录;(11)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等。第七条 质量记录表式的选用1、按交通部、本市主管部门及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2、在合同范围内按总包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质量记录的要求质量记录的填写必须及时、准确、清楚,不允许涂改,如有涂改,应由记录人盖章签认。第九条 质量记录的填写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总包部程序文件的规定填写各质量记录。2、施工员负责填写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工程隐蔽检查验收记录等。3、测量员负责检测并填写工程成型检测记录;4、工程管理部技术员负责填写除施工员和测量员以外的与质量有关的质量记录、工程各项汇总记录、质量评定记录等。5、材料员负责填写物资的记132、录。6、设备员负责填写设备的记录。7、安全员负责填写安全的记录。第十条 质量记录的日常收集与保管1、各职能部门/作业队收集各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记录。2、质检员主要负责收集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记录,应按照具体资料名称的类别按工程部位顺序/编号/日期的先后进行保管。3、质检员应及时向各填写/形成人员/部门进行收集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记录,以保证收集完整。4、质量记录的保管应有一个专门的档案柜存放,每类资料应独立放在卷宗/档案袋内。第十一条 质量记录的借阅与复印1、质量记录一般不借阅。2、质量记录可以复印的对象是:总包部、监理单位和与该记录有关的单位。其它单位需要复印则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印133、。第十二条 质量记录的编制与保存1、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的整理程序:应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原则进行。2、质检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整理顺序做好分项工程资料的整理工作,及时交至质量管理部内业人员处,内业人员进行复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归档,并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建立台账。3、各职能部门的质量记录每月应归档编辑一次。保存期为长期。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按项目部编制的竣工资料管理办法实施。质量检查处罚制度第一条 为了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创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检查处罚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工程施134、工过程中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部门质检人员,根据质量管理检查项目处罚实施检查处罚,处罚单经质量总监或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各施工队除承担质量问题责任处罚外,还应承担工程质量问题返工或缺陷修补的相关费用。第三条 上级单位对项目部的处罚:在各施工队施工标段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处罚,应由各施工队承担全部处罚或按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处罚。第四条 对个人的质量罚款,由质量管理部于月底提交对个人的月罚款统计表并附罚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从本月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对作业队伍的罚款及作业队人员罚款由质量管理部提交对作业队伍的处罚统计表并附罚款单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在对当事单位当月结算中扣款后转交财135、务部进行结算。所有罚款进入财务专用资金。罚单一式三份,质量管理部、当事人或单位、财务部各一份存档备查。第四条 本制度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及监理、总包部要求进行调整更改和补充。第五条 质量管理检查项目处罚表见附表 表一: 现场检查验收表二:混凝土工程表三:模板工程表四:钢筋工程表五:路基工程表六:浆砌石施工表七:隧道开挖施工表八:喷锚支护施工表九:灌浆施工表十:桥梁工程表十一:违约处罚通知单表十一 违约处罚通知单 编 号: 时 间年 月 日处罚 依 据 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 金 额第一联 质量管理部存档部存档 处罚类型安全 质量 工期 其他处罚事由 检 查 人 员部门负责人批 准 人备 注违约处罚136、通知单 编 号: 时 间年 月 日处罚 依 据第二联 经营部存档 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 金 额 处罚类型安全 质量 工期 其他处罚事由 检 查 人 员部门负责人批 准 人备 注违约处罚通知单 编 号: 时 间年 月 日处罚 依 据第三联 被奖罚单位存档 处罚单位(个人)处罚 金 额 处罚类型安全 质量 工期 其他处罚事由检 查 人 员部门负责人批 准 人备 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员工的质量素质、业务水平,实现建设一流高速公路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教育、培训制度1、质量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137、。培训教育原则既重现业务素质教育又重现思想素质教育;既重现理论学习,又注重实践运用;既有数量指标也有质量指标。2、结合项目部年度施工项目特点,制订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先进工艺、质量控制程序、质量管理经验、最新法律法规等专项培训活动,并组织一部分人员参加公路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提高员工素质,鼓励员工考取公路相关证件,全面提高项目部各级员工质量素质。3、项目部各部室应对本部门人员不定期进行培训教育,组织员工学习了解相关管理性文件、行业规范、工艺技术资料、管理流程等,不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4、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时,项目部工138、程管理部必须组织作业队等相关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若工艺复杂可聘请有关专家授课。5、当采用新设备时,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参与对新设备的培训。6、作业队根据施工项目对不同工种进行针对性的质量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7、积极筹划并参与年度质量月活动,通过专业知识培训、组织质量月考试、事故分析会议等活动来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规范各级施工人员的质量行为,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完善激励机制,以促进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第三条 项目部139、设立质量奖励基金,其来源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上级部门对项目部的质量奖励,第二部分是各类检查中的罚款,第三部分是项目部专项奖励基金。对由于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等原因导致质量事故发生或质量低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经济处罚,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质量奖励基金由项目部统一掌握,专款专用。第二章 考核依据第三条 考核依据:项目部与各作业队签订的年度质量责任书;施工过程中的专项检查考核,项目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办法;监理部、总包部各项要求;国家、行业规程规范等;项目部质量检查结果;总包部、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及其他上级单位对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结果等。第三章 考核原则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主要针140、对质检员和作业厂队及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分为年度质量责任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年度考核主要针对年初签订责任书的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和各作业厂队主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针对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作业厂队。第四条 实行月考核的,原则上本月月底考核,下月月初进行考核的奖罚兑现;年度考核在年末考核第二年年初进行兑现。第五条 奖励以工程施工质量为具体考核条件,但应与各作业队当月完成产值情况挂钩;一般情况下如完成当月计划的80%以下的作业队,只考核,不奖励;完成当月计划的80%95,无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的作业队,减半奖励;完成当月计划95以上,无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的作业队,全额奖励。项目部各部门及人员的考141、核应与项目部当月完成总产值情况挂钩,一般情况下如完成当月计划的80%以下,只考核,不奖励;完成当月计划的80%95,无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时,减半奖励;完成当月计划95以上,无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时,全额奖励。特殊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对待,但应以质量、安全为前提。第六条 年度考核是根据全年的目标考核情况和结合每月的考核情况进行,次年一月份由质量部将当年各作业队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根据汇总情况对一年来的施工质量进行考评。第三章 质量考核组织机构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考核小组,对质量管理过程实施检查、考核、奖罚,小组成员对质量问题行使一票否决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质量总监 总工142、程师成 员: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质量奖罚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主任主持质量奖罚工作,报质量总监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第三章 质检员考核第八条 考核内容1、各级质检人员的质量意识。2、质量管控的意愿、水平及能力。3、各级质检员对施工依据、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标准的熟悉程度。4、施工质量控制情况,实体质量检查、检测结果。5、质量检查制度及质检员职责执行情况。6、质量控制过程中是否有不作为的行为。7、工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8、其它。第九条 初检员、复检员考核1、初检员为作业队各班组组长,复检员为各作业队专职质检员,终检员为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2、初检员、复检人员由终检人员进行考143、核,报质量管理部主任或复主任审核、质量总监批准。若当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当月给予奖励300500元;得分9590分,月奖200300元;得分9080分,不予奖罚;若考核得分小于80分给予罚款200500元。2、项目部终检人员对作业队初检、复检人员的考核确定的奖罚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通知各作业队实施,奖励资金由作业队自行筹集。 3、各作业队按照项目部的相关规定编制自己内部的考核制度,对初检、复检人员进行考核,并对相关人员实施奖罚,奖励资金由作业队自行筹集。第十条 终检人员考核由质量管理部主任、副主任进行考核;报质量总监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终检人员当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144、)当月给予奖励300元;得分9590分,月奖200元;得分9080分,不予奖罚;若考核得分小于80分,罚款300元。第十一条 质量管理部门主任、副主任由项目部质量总监考核,项目经理批准。得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300元,得分在9590分的奖励200元,得分在9080分不奖不罚,若考核得分低于80分,罚款300元。第七章 项目部其他部门考核第十二条 其他部门考核内容1、部门考核根据各部门成员的质量意识、施工质量(内、外部)情况、过程控制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2.考核中将强调“团队”精神,质量(岗位)目标的实现与部门主管和员工的共同努力息息相关。3、部门根据内审要求保证与管理体系有145、关的文件和资料得到控制与完善。4、各部门对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认真的执行,对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好的建议,落实部门质量职责。第十三条 项目部其他职能部门实行月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进行考核。报质量总监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9590分的为良好,得分在9080分为合格;若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具体奖罚金额见下表: 各职能部门考核奖罚标准序号标准分结果奖励标准处罚标准人员类别195Z100优秀200元/人、月/主任150元/人、月/副主任120元/人、月/其它职工290Z95良好150元/人、月/主任120元/人、月/副主任100元/人、月/其它职工380Z90合格146、0/都适用4Z80不合格/200元/人、月主任/150元/人、月副主任/120元/人、月其它职工第十四条 到每年年底,项目部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各职能部门之间评选出质量先进部门和质量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给予奖励20005000元,先进个人给予奖励800元。第八章 作业厂队考核内容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1、队内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及相应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2.队伍质量意识,质量管控的意愿,施工工艺水平,施工现场组织管理能力。3、队内技术人员是否熟悉设计图纸、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标准等施工依据,对队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的情况;4、施工材料堆放、保护,成品混凝土保护及现场文明施工情况;5、施工过程147、工艺控制情况;6、缺陷备案、缺陷处理及成品混凝土养护情况;7、质量违规行为、实体质量检查、检测结果;8、项目部质量制度、三检和监理指令执行情况;9、工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10、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情况11、总包部、监理、当地有关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整改或处罚通知单情况;第十六条 作业队实行月考核制及年考核制;月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进行考核(。报质量总监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第十七条 月考核:各作业队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为优秀,奖励当月完成结算产值的1%;得分在9590分为良好,奖励当月完成结算产值的0.5%;得分在9080分为合格,不奖不罚;若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对148、作业队当月罚款1万元。第十八条 年度考核:根据项目部与作业队之间签订的质量责任书作为考核内容,以及当年各施工作业队每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根据汇总情况对一年来的施工质量进行考评。年度考核由质量管理考核小组负责进行。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分值取本年度每月评分的累计分值的平均值以及结合质量责任书的检查项目,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9590分的为良好,得分在9080分为合格,得分在80以下的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奖励作业队510万元,年度考核为良好的奖励作业队35万元,年度考核为合格的不奖不罚,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罚款5万元。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年度考核均视为不合格1、因施工造成的149、质量问题,被总包部或考核均视为不合格:云南省交通厅质量监督局、玉溪市公路工程监督站及上级管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2、经总包部认定,发生严重影响工程的社会形象、声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事件的(如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不实上访、弄虚作假等)。3、出现较大级别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的。第九章:其它奖励考核第二十一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月度质量考核时给予个人5001000元的奖励。1、施工中积极采用 “四新”技术,对质量工艺和施工技术提出重大改进意见,对提高工程质量成效显著者。2、为避免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排除质量隐患,消除质量缺陷和通病,贡献突出者。3、为确150、保工程质量做出积极努力,成效显著的领导和质量管理人员。4、严控施工质量,确保质量目标实现的关键人员。第二十二条 每次质量考核和评先进结果将在月(年)度质量例会上公布并在项目部宣传橱窗内张贴。第十章 考核奖罚实施操作第二十三条 对作业队初检员、复检员奖励及处罚由作业队实施。每月各作业队将初检、复检人员考核、兑现情况(后附奖罚通知单)上报质量管理部备案并公示。第二十四条 对项目部个人的质量罚款,由质量管理部于月底提交对个人的月罚款统计表并附罚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从本月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对作业队伍的罚款由质量管理部提交对作业队伍的处罚统计表并附罚款单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在对相应单位当月结算中扣款后转151、交财务部进行结算。所有罚款进入财务专用资金。罚单一式三份,质量管理部、当事人或单位、财务部各一份存档备查。第二十五条 对于项目部部门及个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考核并完成审批手续后,从财务部领出,发放给部门或个人并将发放表返财务部存档。对作业队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考核并完成审批手续后,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在当月结算给予兑现。第二十六条 对于初检员、复检员的奖罚,各作业队必须事实求是的进行,落实到个人;质量管理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作业队弄虚作假,走形式,将扣除作业队违约金1000元/每.人.次。第二十七条 为了保证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专用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奖励到人,对质量管理起到推动和促152、进作用,按公正、公开的原则,质量管理部要严格把握好考评关。将每月考评的奖罚结果及时张榜公布;受奖单位的发放表要及时进行公示,整个过程都要接受项目部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附表1) 初检、复检人员月质量考核表(试行)姓名: 所属作业队(工区): 考核时段:序号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分值得分1施工前熟悉准备每项工程开工前,在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底的基础上,初检、复检人员应向作业队班组人员进行施工交底,使其掌握施工方法,明确施工程序,了解施工质量要求,并形成交底记录。作业队技术主管应组织初检、复检人员熟悉设计图纸,掌握施工技术措施,了解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规程和验收程序,熟悉并掌握验收资料的填写、153、收集、整理工作,并形成文字记录。(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102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初检、复检人员要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改正。(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20分,每违反一项扣5分。)203问题处理对总包部、监理以及项目部终检人员在巡视、检查的过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指出的问题,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解决、整改。(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20分,若不进行整改的扣10分/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扣5分/次。)204资料填写、施工验收验收资料应按相关规范和总包下发的有关竣工资料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并及时收集、整理、提交154、终检人员组织验收。每次验收过程中,初检(负责该工作面)、复检人员必须准时在验收工作面,并配合终检人员完成施工验收。(达到目标要求的得15分,每违反一次或缺席一次的扣5分。)155一次验收率初检、复检必须对将要进行验收的工作面进行检查,保证一次验收通过率95%。(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10分,一次验收不能通过的扣2分/次。)106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当月所负责工作面发生一次较重质量缺陷扣10分,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扣25分。25合 计100评分 审核 批准 (附表2) 作业队月质量考核表(试行)名称: 考核时段:序号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分值得分1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所管辖或承建的工程施工特点,按项目部质量目155、标和质量方针,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岗位职责;设置和具体落实初检、复检人员;对所管辖或承建的工程部位按施工技术措施实施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遵守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贯标和竣工资料要求填写、汇总、统计、归类、存档或上报、转交各种资料。(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20分,若缺一项扣5分。)202施工过程施工过程中,应安排相关人员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改正。对终检人员及监理、总包部人员在巡视、检查的过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指出的问题,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解决、整改。(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25分,每违反一项扣5分。)253施工验收根据工程项目划分,所管辖或承156、建的施工部位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填写、整理、提交相关验收资料进行报验,并安排初检、复检人员配合三检人员组织验收。(达到目标要求的得20分,每违反一次扣5分。)204一次验收率对所管辖或承建的工程部位,当月一次验收通过率不低于100%,未一次验收通过的扣2分 105质量目标、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对所管辖或承建的工程部位,当月工程质量无质量缺陷得25分,出现一次较重质量缺陷扣10分,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扣25分。25合 计100评分 审核 批准 (附表3) 终检员月考核表(试行)姓名: 所属部门: 考核时段: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得分1施工前熟悉、准备每项工程开工前,终检员熟悉设计图纸、技术措施、施157、工技术要求,施工规程、规范,验收评定规范;项目工程的划分,工序验收、验收评定表格,资料填写要求,验收的组织程序,验收的及时组织等熟悉、准备工作。并形成记录,每缺少一项扣5分。152施工前的交底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作业厂队初检、复检、第一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进行质量交底工作,明确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及控制重点,每缺少一次扣2分。103施工中的控制终检人员应经常巡视、检查所负责的工作面,清楚工作面的实际施工情况,对现场发生的质量问题积极指出,对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监督其完成整改。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有终检人员进行“旁站监督”,严格控制施工158、质量。每违反一次扣3分。254组织验收掌握所负责工作面的施工和工序验收情况,督促各工区完成各项工序验收;对各工区提交的验收资料应认真审核,并积极组织验收。(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不积极组织验收的扣5分/次。)105资料的收集、整理每天的工作内容记录及时、全面、能真实反映当班工作情况,每违反一次扣3分,经自己验收的工序,要及时完成签证,并登记电子版台账,并于每半月按时将验收资料及台账汇总到资料员手上,每缺一份资料扣3分,推迟一天扣1分。156质量目标、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当月所施工的工作面未发生一次质量缺陷得满分,发生一次较重质量缺陷扣10分;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扣25分。25159、得分总计100评分 审核 批准 (附表4) 职能部门质量考核表(试行)考核部门: 考核时段: 序号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分值得分1职责、权限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按项目部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岗位职责;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15分,若缺一项扣5分。)152文件、记录控制根据本部门的职责,保证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得到控制。(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15分,若缺一项扣5分。)153本部门的主控项目能够很好的履行体系职能分配表,(达到目标要求的得25分,未符合要求扣5分/次。)254数据分许、纠正预防措施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展开数据分析,并从中发现改进机会,采取160、预防纠正措施,使部门的工作能持续改进。(达到目标要求的得20分,未符合要求扣5分/次。)205顾客满意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对自己的顾客展开顾客满意调查,全部满意的满分,每项不满意扣10分,基本满意扣5分,并采取纠正措施。25合 计100评分 审核 批准 中国水电十四局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1标项目部“质量先进个人”申报表姓 名部门或工区岗位(职务)负责工程部位工程质量控制成果描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部门或工区负责人意见:签字: 年 月 日专职质检员意见:签字: 年 月 日质量部负责人意见:签字: 年 月 日质量副经理意见签字: 年 月 日说明:1、本申请表由厂队或部门提名、填写。第四章 在工程质量控制161、成果描述一栏中应尽量填写具体数据,尽量少用定性的、模糊描述。第五章 质量控制成果尽量附上照片。 项目部各部门、各作业队质量月考核统计表考核时段: 年 月 序号部门、厂队得分奖励(元)处罚(元)备注123456789101112合计统计: 审核: 批准:质检员考核情况统计表考核时段: 年 月 序号姓名岗位部门、厂队得分奖励(元)处罚(元)备注1234567891011合计统计: 审核: 批准:奖(罚)通知单 编 号: 时 间年 月 日奖 罚 依 据 奖罚单位(个人) 奖 罚 金 额第一联 质量管理部存档部存档 奖罚类型安全 质量 工期 其他奖罚事由 检 查 人 员部门负责人批 准 人备 注奖(罚162、)通知单 编 号: 时 间年 月 日奖 罚 依 据第二联 合同部存档 奖罚单位(个人) 奖 罚 金 额 奖罚类型安全 质量 工期 其他奖罚事由 检 查 人 员部门负责人批 准 人备 注奖(罚)通知单 编 号: 时 间年 月 日奖 罚 依 据第三联 被奖罚单位存档 奖罚单位(个人) 奖 罚 金 额 奖罚类型安全 质量 工期 其他奖罚事由检 查 人 员部门负责人批 准 人备 注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质量管理,开工前对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实行严格的技术审批,确保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的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从质量管理上保证工程质量,创优质163、工程。第二章 审批内容第二条 主要审批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2、质量目标合理可行;3、质量保证体系健全;4、组织保证措施中人员分工明确;5、质量保证控制措施规范,满足工程要求;6、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全面;7、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措施齐全。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三条 开工前完成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内部审批中各职能部门审批后应该明确意见并签名,内部审批完成后填写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申报表报监理单位审批,重要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应报监理单位和总包部共同审批后实施。第四条 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应在上报后的一周内以书面的形式返回,如需更改、添加,按要求做好更改、添加,并重新上报。第四章 164、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第五条 质量技术交底是质量控制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需做好以下质量交底:专项施工方案的质量交底,分部分项的质量交底,关键工序的质量交底。对现场人员及班组做好质量交底,新进人员必须完成质量交底后,才可上岗作业。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目的是查找问题的原因、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以保证建筑物安全正常使用,满足建筑物各项功能要求,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第二章 质量事故分类 第二条 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于施工或其他意外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事故。 第三条 165、根据公司科技(2013)77 号文关于修订下发公司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工程质量事故按股份公司暂行规定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其分类标准如下: 1、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导致人员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或对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5万元,小于等于30万元,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的事故。 2、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导致人员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9 人以下或对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30 万元,小于等于 100 万元,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3、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导致人员一次死亡 10 人及以上,29 166、人以下或对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00 万元,小于等于 1000 万元,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 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导致人员一次死亡 30 人及以上,或对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000 万元,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第三章 质量事故快报第六条 发生质量事故后,任何单位不得隐瞒事故,应立即上报总包部,并于当日(24 小时内)出具事故快报。第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 项目部名称、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2、 简要经过、伤亡人数、167、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 原因初步分析。4、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 事故报告单位。第四章 质量事故应急第八条 项目部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第九条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第五章 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第十条 工程质量问题: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组织技术、质量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总包部质量管理部。 第十一条 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168、行事故调查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和总包部组织技术、质量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重大质量事故: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单位配合调查。 第十四条 特大质量事故: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单位配合调查。第六章 事故调查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单位名称、工程名称。2、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3、 结构损坏部位和程度。4、 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等级。6、 事故类别(如:违反基建程序,勘测设计错误,使用了不符169、合要求的材料,不按图施工,不按规范、工艺施工,工艺流程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施工测量错误,工程试验错误,设备、机具故障,其他)。7、 事故经过及原因。8、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9、 结构损坏部位处理方案及整改结果。10、今后的防范措施。11、 附件:结构损坏情况照片和修复情况照片,经济损失计算单,事故调查组成员姓名、职务或职称、单位(部门)。第七章 责任追究和处罚第十七条 质量问题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即,查不出问题发生的原因不放过;找不出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不放过;拿不出解决办法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得到处罚不放过。第十八条 造成较大170、质量事故,对项目经理按照股份公司暂行规定处罚。对于其它相关人员处罚如下:1、对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 12 万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2、 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及作业队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 0.51 万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第十九条 对造成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对项目经理按照股份公司暂行规定处罚。对于其它相关人员处罚如下:1、对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 0.51.5 万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2、 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及作业队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 0.50.8 万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3、对发171、生质量问题,按质量检查、考核奖罚制度中的检查内容对照相应的条款,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二十条 对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责任质量事故,由施工队负责赔偿或返工处理的全部费用并视质量事故情况承担相应的处罚。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段: 编号: 致 : 年 月 日 时,在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如下:1. 事故经过及原因简要说明(详见附件)2. 事故性质;3. 预计造成损失;4. 应急措施5. 初步处理意见;待进行现场调查后,另作详细报告。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 时 收件人:年 月 日 时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为达到晋红高速公路建设高技术、高质量172、高标准的要求,确保质量信息与时俱进,保证工程质量能在最新最准的规范控制下顺利执行。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晋红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内的各工区。第三章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内容第二条 信息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细节,对工程的进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信息的管理包括日常文件和资料的管理,以及各种以口头、电传、邮件等形式的通知和文件的管理。第三条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级单位及外部协作单位信息沟通机制,设定专业信息资料人员负责与上述单位在质量信息工作中互通有无。第四条 加强信息的沟通与联系,实时指导既有质量工作的改进。第五条173、 现场作业班组及基层组织均有搜集、反馈现场施工质量信息的义务和责任,实时掌握现场施工质量工作动态,初步分析,汇总并上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便于项目部指导质量工作计划、组织安排。第六条 日常报表的上报,通过文件、电话、邮件的形式,上报日常工程的进展情况,使上级部门掌握工程的具体进展情况,同时建立收发文登记簿以及相关记录并保存。第七条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信息管理。主要是技术通知和检查通知,信息管理员要及时进行收集,并转交相关的人员进行办理。第八条 质量事故的信息管理。对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时,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及时展开调查,给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及时通过电话等通讯设备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第九条 社会信息的管理。主要是有关工程方面的一些相关的信息,信息管理员通过网站、电视等通讯设备进行收集,并建立档案。第十条 科学技术、质量信息的管理。主要是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等学术方面的信息,可以提高技术干部的业务水平。信息资料管理员要积极开拓技术、质量信息获取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公共媒介,获取外部质量信息,并建立档案。开阔视野,取其之长,把项目质量信息工作与建筑大市场融入同一轨道,保证质量、技术信息的即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