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计划编制、分解及执行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794144
2023-11-14
7页
31.57KB
1、物业公司计划编制、分解及执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1.1规范公司各项计划的编制、分解、执行、调整、检查、考核等各项环节,确保公司计划工作务实、高效、有序进行,实现各项经营管理目标。2 适用范围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的计划管理工作,包括计划的编制、分解、执行、调整、检查、考核等。3 规定内容3.1 职责划分 总经理根据集团的总体战略规划及计划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要求确定公司总体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批准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投资计划、财务计划、2、项目计划;创造良好的计划管理工作环境,确保计划管理的顺利实施。 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核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全面协调计划管理,综合平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主持编制和审核本单位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相关的项目计划,专项业务计划,组织相关部门间计划进度的衔接、协调与综合平衡,检查、监督下属单位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估。 统筹管理部门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制定公司计划管理办法,汇总编制公司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检查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撰写公司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和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第一责任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3、管理处负责人是其所在单位计划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计划编制、执行的有效、及时、全面、均衡性负全责。3.2 计划的分类 按计划周期分类可分为年度、季度、月度三个周期的计划。 按组织结构和性质分类以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处为单位编制的各项总体目标计划、专项业务计划、工作计划等。 按项目分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为特定项目而设置的计划。3.3 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 计划编制的一般程序(1)计划编制的一般内容确定计划目标,拟订达成目标的措施,关键节点,明确责任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的责任人,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间。(2)编制计划的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编制,平衡调整。(3)沟通形式4、凡涉及跨部门的计划指标,在编制时应沟通商议;在确定各个具体目标时,要考虑其对相关目标的影响及受各有关条件的限制。 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程序(1) 拟定下年度工作计划纲要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目标分解及环境分析,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要在每年3月14日前拟定公司下年度工作计划纲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做基本定位。(2) 下发计划编写通知,各单位编写本单位年度计划根据基本定位的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组织人员收集资料,开始编制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指定联络人具体负责与行政与公共关系部的沟通、协调。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应在4月5日前将本单位计5、划提交行政与公共关系部。(3) 汇总编制,形成初稿由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整理汇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计划,在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充分交流沟通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年度计划初稿。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应在4月1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初稿。(4) 接受质询,综合平衡计划初稿形成后,公司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对计划汇总初稿进行质询,对计划指标体系和各个计划目标、措施、时间进度等做由上到下,由下到上的衔接与平衡,行政与公共关系部根据质询意见对计划初稿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5) 审核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定稿及颁布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应在4月20前将修订后的公司年度工作6、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签发正式颁布执行。3.4 工作计划分解 年度计划(1)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应根据经审批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分解落实,形成具体的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性计划。(2)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在公司工作计划颁布后15日内完成分解,并提交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备案。3.4.2 季度计划(1) 季度计划由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依据年度计划确定,季度计划必须将季度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月。(2)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应提前一个月开始制订季度目标计划,并于上季末月的24日前提交公司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备案。3.4.3 月度计划3.4.4 7、月度计划应尽可能详细、具体,月度目标必须与季度计划相一致。各单位应于每月24日前将本单位下月度计划提交公司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备案。3.4.53.5 计划调整 各项计划目标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计划执行者、上级领导、职能部门、下属城市公司、控股城市公司等应经常将实际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或计划措施,确保计划目标的完成。3.5.2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项计划目标一般不得进行调整,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可对计划指标进行局部调整,由需要进行指标调整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调整计划,说明调整理由,报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8、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各单位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3.5.3 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接到书面批复之前,按原计划执行。3.6 计划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公司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由公司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层面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由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统一汇总,并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内部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各级负责人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检查计划执行情况9、,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最临近日期的统计报表数为准。行政与公共关系部随时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必须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应设专人跟踪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撰写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于下月第一周周四上午下班前提交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并负责与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就计划执行情况随时进行联络。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的标准为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如有违反本制度的,在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时,将酌情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