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技术审批等)(2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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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2970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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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技术审批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5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7安全监督检查制度8安全技术审批制度9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0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1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2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7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8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19职业卫生健康管2、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公司每月的安全大检查日期为21日,由企业董事长或其委托人组织,上午对井下或地面检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开会;安全办公会每月一次,由董事长主持,上午检查,下午召开会议。2、安全办公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参加人员有各矿级领导,不当班的科(队)长及不当班的井下(地面)班组长。开会迟到的,班组长罚10元,中层以上干部罚20元;无故不参加或缺席的,班长罚20元,中层以上干部罚30元。3、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会议、通知精神;各检查人员指出各检查现场存在的隐患或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根据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安排落实整改。5、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和公司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6、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按照会议安排,在今后进行追踪检查,督促整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或有关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轻伤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轻伤控制在规定指标以下;、无重大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检查验收合格达标。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并融汇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之中。严4、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加强现场跟班制度,严格矿级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坚持以“三铁”精神,狠反“三违”,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装备的正常投入使用以及其它安全费用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适时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每周一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3、各级人员的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总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对公司的“一通三防”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副5、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各部门、科(队)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及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部门的副职和跟班安全员对本班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岗位操作人员、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4、安全指标的分解各部门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以保证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轻伤指标要低于公司下达的指标;无安全违法行为;完成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各单项达标。5、考核办法各部门管理干部的工资与安全管理按比例挂钩考核,完不成安全任务,扣除40%的安全工资,当月兑现;当班事故作业点所有作业人员的工资,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每月按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6、规定扣安全风险抵押金,中层以上干部扣10%,班组长扣5%。全年实现安全目标,年终全部返还所扣抵押金,并按每年10%的比例进行递增累计奖,直止100%计发安全奖;没有实现安全目标,按规定扣除抵押金,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按劳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由总工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2、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提取安全基金。3、安全基金提取项目包括:安全费用、维简费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提取的安全基金费用。4、安全资金投入用于新增、改善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7、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瓦斯治理等。5、安全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6、安全资金投入和提取的监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财务、安监部门监督执行情况,公司所有员工都可进行监督,都有监督、建议、举报的权利。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本矿成立矿井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矿长、总工、其他副矿长为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正职)为成员,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由总工负责,下设矿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生产部,负责管理质量标准化的具体日常事务。2、矿井质量标准化专业分工(1)采煤专业达标由采煤队长负责;(2)井巷8、工程达标由掘进队长负责;(3)通风专业达标由通风科长负责;(4)机电、运输专业达标由机电科长负责;(5)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专业达标由行政副矿长负责;(6)综合管理达标由矿长负责。3、公司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自查验收,其自查日期为:6日检查机电、运输,16日检查通风、综合管理、生产(生活)设施建设,26日检查采煤、井巷工程。4、检查标准按照重庆市煤矿质量达标考核评分办法的标准对照检查。5、检查组人员构成:总工负责组织检查,安技、通防、生产、调度、机电部门的负责人参加。6、评级奖惩办法:各专业得分在8090分,不奖不征;达95分以上者,奖该专业200.00元;得分80分以下者,惩该专业200.9、00元。7、每月26日进行自查总结,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制定下月的工作目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由矿安监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新招工人、内部转岗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培训,其它部门积极配合。2、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厂规厂纪、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采取脱产专门培训形式。公司内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上岗前还必须经矿级、车间(科、队)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否则,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如因需要,可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或安排到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安10、排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每2年必须安排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复训。4、组织对职工的在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培训次数每年2次(即半年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采取脱产或不脱产的方式培训。5、对转矿人员入矿按新工人入矿的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时不少于1周。6、公司内部转岗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时间不少于3天,采取脱产或不脱产的方式进行。7、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安排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按规定进行复训。8、培训组织及11、考核办法:公司内部培训由安监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培训,讲课人员有生技、安监、通风、防突、机电等部门的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每次培训都必须严格考勤,迟到扣5元,缺席扣20元;培训结束进行考试,对不合格者,重新培训补考,并付每科补考费20元。9、安监部门在上年末必须制定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任务、职责、考核办法及费用计划等。10、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以上人员的培训费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1、班(组)长、瓦检员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点前,必须认真检查作业点及其附近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跟班安全员或队长组织处理。2、各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前和在作业过程12、中必须仔细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班(组)长或跟班队长、安全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3、跟班安全员或队长必须对本班次所辖区域的安全情况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当班人员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报告调度室或有关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安技、生产、通防等各职能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队长、安全员、班组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督促及时整改。5、矿长、总工及各副矿长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靠前指挥,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要求落实整改。6、排查隐患的内容包括: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及其它。7、事故13、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1)通风方面的隐患识别:查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用风表测定风量是否足够,有无漏风、循环风、串联风现象等,治理办法为加强通风管理;(2)瓦斯隐患的识别:一是瓦检员现场检查的地点、次数是否符合规程的规定。二是用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报告调度室和有关领导进行处理,处理的办法:加强通风、按规定排放瓦斯、减少生产煤量或减少进度等措施。(3)煤尘的识别:用测尘仪检测悬浮煤尘的浓度,检查巷道、转载点、放炮口及其它地点堆积的煤尘。处理的办法:建立健全防尘洒水系统和隔爆设施,及时清理积尘、按规定测尘等。(4)火灾隐患的识别:检查电气设备有无失爆,煤层14、自燃等情况。预防措施:杜绝失爆现象,加强放炮管理,对采空区及时密闭等。(5)顶板隐患识别:经常观察顶板的下沉、变化情况,随时敲帮问顶。处理方法:加强支护或采空充填等措施。(6)机电、运输隐患识别:加强检查电气设备的失爆,检漏继电试验,设备运行情况等。处理办法:立即整改或修理。(7)放炮隐患的识别:检查采掘工作面残爆拒爆情况,放炮器、放炮线、放炮距离等其它项目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处理方法:严格按照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水害的识别:加强对透水预兆的观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调度室或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探孔、排放等综合防治水措施进行处理。8、当班未处理完的隐患,必须给下一班交待清楚15、,并做好记录。9、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拖延不整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人罚款50200元。10、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每一作业点在开工前必须检查安全。安全检查的内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顶板及支护情况、设备的安全状况、有关防突的情况、其它情况等。2、作业人员负责检查作业点、本岗位、本工作范围的安全。3、班(组)长负责检查本班各作业点或管辖范围的安全。4、安全员或跟班队长负责检查本班次内所辖范围的安全,并要进行巡回检查。5、安技、生产、通防、机电、调度及其它职能部门应对各部门、岗位及作业点的安16、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各矿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掌握井各地点的安全情况,针对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7、公司总工每月1日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专题检查,并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专门解决“一通三防”的有关问题。8、公司定为每周一周检,在每星期一举行,上午检查,下午开安全会,由矿长主持;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在每月21日进行,上午检查,下午3点钟开会,由董事长主持。9、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并存档备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井下采掘作业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其内容里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其它措施的内容里必须有安17、全技术措施;在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采掘作业、维护作业、防突作业、井下及地面的其它重大工程施工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要求、标准;安全作业的条件和规定;安全管理的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控;避灾路线的规定等。3、每一工程在开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后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没有措施不得开工。4、必须坚持一头面一措施或一项工程一措施,不得一项措施通用不同的头面或其它工程。5、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会审。6、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为:编制人、审核人18、分管领导、总工、矿长逐级审批;规程明文规定的及重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机电队机电班负责设备、器材防爆的具体工作,机电科队长、矿安监部门、矿领导负责检查督促。2、井下使用的设备、器材必须是符合规定的、供煤矿井下使用的合格产品,防爆性能符合要求。3、电器设备入井前、使用前必须检查各种证照、合格证齐全,必须检查、测定完好性能和防爆性能,必须进行入井登记,完善入井合格证。4、电器设备入井合格证由机电科、队长签发。5、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19、缆和电线。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8、井下严禁拆卸、修理矿灯,不得将矿灯电源作他用。9、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1次,每日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10、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1次。11、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1次。12、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每周由专职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1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1次,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14、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1次。15、新安装的电20、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在投入运行以前。16、本制度涉及的各种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备查。凡防爆方面的问题,机电班、队、科必须指派专人及时处理,杜绝失爆。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搞好安全再生产的原则。2、总工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技术、管理工作;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技、通防、生产、机电等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能范围、分管范围内的工作。3、认识灾害,分类管理。本矿主要灾害有: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尘、水害、粉尘、顶板等。4、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职责划分:(1)“一通三防”由总负责,负责组织编制预防21、处理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安技、通防部门负责具体专项落实。(2)防治水由总工负责组织编制预防和处理计划、综合防治水措施、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安技科、生产科负责防治水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施工部门负责工程质量、施工任务完成。(3)粉尘防治总工负责技术工作;安监科负责检查、检测、督促落实;机电部门负责防尘水管,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采掘队负责管理和使用,同时采取个体防护,加强对产尘源的控制和管理。(4)顶板管理由总工组织编制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技科、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采掘队及作业人员负责按安全技术22、措施施工和管理。(5)其它灾害由总工组织安技、通防、生产、机电及有关技术人员研究讨论防治方案,采取预防措施,加强管理。5、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必须在上年末编制,经审查、签字、会审后,从年初起,按计划组织实施;处理灾害的设计、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编制,根据情况、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完善。6、检查和管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一通三防”进行严格的监测监控,同时要完善措施,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加强现场管理,从各方面来遏制和杜绝事故;顶板管理、防治水、粉尘防治及其它灾害,加强预测预报、监督检查和现场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制订23、应急救援措施,规定各类事故应急抢险的原则和方法,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2、成立事故应急抢险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配齐专职或兼职应急抢险队员。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资金投入,用于配置应急抢险器材、装备、人员培训、演练及其它,保证应急抢险系统的正常启用。4、强调部门之间、工种之间、职工之间的互帮互救,明确职责和道义,发生事故,人人都有义不容辞的抢救义务。5、发生事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上报。事故发现人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报告内容,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值班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值班领导立即按规定上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伤亡人数等24、。6、发生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必须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7、发生事故后,应急抢险队员或其它职工接到通知或听到消息,都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服从指挥,进行抢救。8、对瓦斯、煤尘、突出、火灾以及本企业不能处理的事故,必须请专业救护队迅速救援。9、组织应急抢险队员和职工进行应急抢险知识和安全知识学习,增强防范意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凡发生各类大小事故,现场作业人员或班(组)长必须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同时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或其它有关领导,公司应对上报的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2、事故排险或施救工作结束后,事故现场人员25、或与事故的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安监部门调查事故。3、事故调查由安监部门负责,或者由公司指派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4、凡发生各类大小事故,事故部门必须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把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处理有关责任人,教育职工吸取教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以利于今后的安全生产。安全奖惩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层次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矿级的矿长、总工、生安副矿长协助董事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负责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队)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和工作职责内的安全生26、产工作;班组长担负本班(组)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工人负责本岗位和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安全目标及任务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规定指标以下。3、考核及奖惩(1)奖励各科队的管理人员每月以40%的工资作为安全工资,与安全挂钩考核,完成安全生产任务,40%的安全工资全部兑现到人。安全风险抵押金中层以上干部每人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作风险抵押金,班(组)长扣工资的5%,全年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全数退还抵押金,并从没有发生事故的次年算起,每年以10%的比例递增累计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或作出巨大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工作出色,避免或挽回了重大损失,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提出合理可行的建27、议、方案,采用后效益明显的等,公司将制定政策对有功人员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2)惩扣发生死亡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当年扣的安全风险金抵押金不予退还;矿级按挂钩的比例扣除当月工资,事故科队或部门负责人与安全挂钩的工资,当月扣除;事故作业点的作业人员按20%的比例,惩扣当月工资。重伤事故矿级管理干部按与科队或部门分摊的比例,扣除安全工资;事故科队或部门负责人按10%的比例扣除当月工资;事故作业点的作业人员按10%的比例扣除当月工资;所扣的风险抵押金,对事故科队的负责人、事故科队、事故作业点的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按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惩扣。平时的安全违章或违法行为,以安全监察部门查到的或其它28、人员查到或检举出的事实,经调查属实后,按安全奖惩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考核方式(1)安全抵押金的考核兑现,由财务科当月代扣,建立专项帐户,在年底清理出来,报董事长审批后,进行奖惩兑现。(2)在工资表中奖惩的安全工资部分,由生产部分管的领导出具书面依据到行政部,行政部按依据执行,再经生产部、行政部、财务科有关领导审核,再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3)平时的安全违章处罚由技安科出具罚款通知单到财务科惩扣。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每个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检身制度,自觉接受检身,未进行检身者不得擅自入井。如有违反第3条之一者,罚款3050元;若故意为难、辱骂、殴打检身人员者,罚款10030029、元。2、井口检身员必须坚持原则,坚守岗位,对每一入井人员严格检身,不得漏检、假检,发现一次失职行为扣1050元。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井(1)劳保用品穿戴不齐者;(2)穿化纤服或劳保用品不符合规定者;(3)矿灯失爆;(4)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者;(5)入井前饮酒者;(6)睡眠不足、打架斗殴、严重病症及情绪不良者;(7)未配戴自救器者;(8)无专人带领的非本矿人员;(9)带电子表者。4、检身方法(1)直观检查。检查入井人员穿戴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及其它表象;(2)用手触摸检查。主要检查入井人员的衣袋、随身携带工具材料箱里的物品。(3)仪器检查。用酒精检测仪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饮酒;或用其它仪器检测30、入井的违禁物品。5、检身工对每一入井人员做好检身记录。6、每一入井人员必须在矿灯房(考勤室)、检身房登记接受检身后才能入井,出井后必须依次到检身室、矿灯房(考勤室)消号,不得将矿灯、自救器锁在更衣箱内或委托他人代替消号。违者罚款2050元。7、矿灯房、检身房必须对每一入井人员的入井时间准确无误地登记,并加以核对,是否存在错登、漏登。8、矿灯房应随时掌握入井人员的时间、批次或同批同班的作业人员情况,发现同批、同班的人员下班后,其中有人还未下班,必须报告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查明原因。9、矿灯房必须认真清点出、入井人数,经常检查考勤表,发现当班入井人员的入井时间超过9小时尚未出井,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和31、有关领导,查明原因。10、充电室、调度室、检身室在交接班时,必须将当班井下人员的出入井情况交待清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由总工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分管范围内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对每个工种都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规定程序操作。3、操作规程的内容要求齐全完整。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4、必须组织职工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熟悉操作程序,掌握操作技能,了解有关注意事项,要理论培训与现场培训32、相结合。5、相关部门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和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加以纠正或及时处理。6、适时对操作规程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条件改变、环境改变、工艺改变、设备及性能改变等,都要加以修正和补充,使之符合操作实际。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为了强化现场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别是对矿井需要重点监管的头面和重大的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及节假日等实行矿级领导带班制度。具体处理当班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各类隐患,确保当班安全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2、矿级带班及下井人员有: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防副总、安全副总、矿级安监员。矿级领导带33、班实行同进同出,和工人一同上、下班。(矿级带班、下井与矿级地面值班错开进行)3、明确职责。矿级带班及矿级下井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矿级带班及矿级下井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煤矿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矿级带班或矿级下井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煤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当班带班或下井矿领导相应的责任。5、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或下井矿领导要向接班的带班或34、下井矿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带班及下井记录簿。6、建立下井带班档案。带班及下井矿领导出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7、加强企业内部监督考核。严格考核矿级领导带班及下井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为了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采、掘、机、通、运各队必须有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具体处理当班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各类隐患,确保当班安全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2、对现场发现的重大隐患35、,跟班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进行停产处理,隐患未得到清除不能恢复生产,如当班未处理完,必须向下一班跟班人员交接清楚。3、坚持“一见面、二汇报”制度,即跟班人员出井要向队长汇报情况,同时,又必须向调度室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以利于下一班工作任务安排。4、跟班人员必须填写跟班记录,对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隐患以及对隐患的处理等必须记录清楚。5、调度室负责跟班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爆炸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矿采购员必须按规定合法购买民爆物品。2、采购员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专车运输,限速行驶,严禁使用三轮车、自行车及其他违章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押送工作由公司保卫科负责36、。3、爆炸物品入库,采购员与库管员必须当面如数点清,并在入库单上签字,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4、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必须按规定分房存放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爆炸材料箱,并按规定关锁爆炸物品库房。5、库管员是管理爆炸物品的第一责任人,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登记,发放雷管必须执行雷管编码的登记,并登记全编码的号码;领取雷管炸药人员必须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放。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6、各爆破工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本班班长审批后签字;爆破工携37、带经班长签字后的三联单,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取爆炸材料后,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和电雷管的编号是否相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应将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事故处理情况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炸材料库,由库发放人中验收签字。7、库房内不准超量存放雷管、炸药,不准存放其他杂物,不能有电源、火源。8、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雷管、炸药库,经库管员同意进入库房人员不能携带烟、火、手机、收音机、传呼机及其他带电、火等物资,所有进爆炸材料库人员必须穿棉布38、或抗静电衣服。9、矿保卫科必须每天对雷管、炸药库房和安全监控报警系统装置进行重点防护,夜间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若发现爆炸物品被偷盗,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查,对责任人按案情轻重进行处理。10、库房存有报废雷管、炸药和哑管的,库管员要妥善保管,并每年要向公司保卫科汇报存有的数量,保卫科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申请报废处理,在处理前,库管员要登记备案。11、各科、队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爆炸物品,严禁在井下乱存、乱堆放爆炸物品,放炮员必须经南川区公安局、南川区安监局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12、各科、队人员携带爆炸物品出入井,必须分箱加锁专人保管,专人携带,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炸药出入井。13、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