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制度(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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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1413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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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关于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的编制说明一、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招标管理工作,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明确招标管理流程,完善制约机制,更好地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共九章。包括机构及职责、招标启动、确定入围单位、招标文件、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罚则等内容。 三、该制度明确了招标的原则、范围、要求、机构及职责,对招标启动的条件、招标方式、入围单位的选择、评标的各环节做了详细的规定。 四、入围单位要求一级或甲级以上2、(总包要求特级)并对其严格审查;标书采用暗标,连续封闭进行评标;最后一轮商务谈判采用密封回标,防止泄标。对拟派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进行面试答辩,考察其经历和业绩。五、认真清标,防止串标或围标。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评标流程。六、坚持比技术、比质量、比价格,合理低价的评标原则。 本制度的施行,将提高评标的质量,规范评标工作,有效降低围标、串标的几率,防范暗箱操作的发生,降低成本,为集团建设高端、精品工程打下坚实基础。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招标启动第四章 确定入围单位第五章 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标、回标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集3、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招标管理工作,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明确招标管理流程,完善制约机制,更好地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招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信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第三条 适用范围一、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二、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各类工程顾问服务类招标。工程顾问服务类招标是指工程监理、测绘、勘察、检验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招标(不含设计招标、市场营销招标和物资采购招标)。第四条 对于工程造价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类招标、总包类工程的造价咨询及工程监理招标列为大型工程招标。第五条 实施要求一、集团所属各公司在各项工程类和工4、程顾问服务类招标过程中必须按本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二、集团所属各公司应以本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为指导原则,结合自身项目情况完善工程招标管理程序。三、为便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和控制,集团所属各公司按年度向集团公司申报招标计划,并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及时报集团公司进行备案更新。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组织机构一、集团所属各公司为工程招标主办单位,招标主办单位的合同预算部(或成本控制部)为招标主办部门,工程技术部或工程管理部为招标协办部门。 二、集团成本管理总部是集团范围内各类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组织、参与集团范围内各类大型工程招标的实施与管理。三、集团风险控制总部是集团范围5、内各类招标工作的风险控制部门,监督审计集团范围内各类招标工作的实施。四、外聘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大型专项工程招标,经集团公司批准,可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咨询和评标。外聘专家包括集团内部专业人员和外聘专业人员。五、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招标工作需要,可聘请设计和监理单位参与技术标评标。第七条 职责划分一、工程招标主办单位:1. 负责制定本公司工程招标管理细则及管理流程;2. 编制本公司的招标计划;3. 组织招标启动会,编制招标方案;4. 负责招标项目的报批和招标资料的备案;5. 组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条款;6. 组织考察和资格预审;7. 负责或委托编制工程标底;8. 组织招6、标答疑和现场踏勘工作;9. 组织开标、清标、询标、评标、定标工作;10. 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集团成本管理总部:1.负责指导、监督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项工程施工和工程顾问服务类的招标工作;2.参与大型工程招标的考察与评定工作;3.审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入围单位;4.协调集团公司各部门、各相关专业人员参与项目招标工作;5.审批评标、定标的过程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6.保证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开、有序地开展;7.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三、集团风险控制总部:1.负责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审计;2.保证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开、有序地开展;3.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第三章 招7、标启动 第八条 工程招标工作应在充分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以避免因匆忙招标而造成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建设成本超支。至少应在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方可进行招标:一、 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 现场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三、 全部完成招标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四、 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专项工程招标,前期的技术论证和方案选定工作已经完成,可以满足招标在同一标准水平上具有充分的可比性。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招标,工程招标主办单位应将提前招标原因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同意后再组织招标。第九条 招标主办单位根据招标计划,提前进行工程招标准备工作,筹备召开招标启动会,确定招标方案。第十条 招标8、启动会由招标主办单位组织,大型工程的招标应召开招标启动会。招标启动会应对招标方式、投标报价形式、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入围单位基本条件、评标办法、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招标时间安排等招标方案的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并确定。招标启动会形成的招标方案,应在组织入围初选前两周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十一条 招标方式一、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1、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主办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企业单位进行投标。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企业参加投标。3、议标是指直接邀请特定的企业单位就招标事宜进行谈判、比选,最后从中确定施工企业或顾问服务类单位的方式。二、集团9、工程招标原则上采取邀请招标,特殊情况经集团审批同意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采用议标方式: 1、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招标项目,而无法按公开或邀请招标所规定的时间来进行的;2、涉及垄断行业,不便于进行公开(邀请)招标的;3、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三、总承包类工程的招标必须采用暗标的方式进行。第十二条 投标报价形式招标启动会应对采取的投标报价形式(清单招标、定额费率招标、既定价格下浮比例招标等)做明确规定。如果条件具备,总承包类工程的招标原则上首选清单报价招标。第十三条 招标范围招标方案要明确具体的招标范围,同时还要明确与各相关单位承包范围的界面划10、分。第四章 确定入围单位第十四条 招标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招标主办单位应根据招标启动会所确定的投标单位基本条件初选入围单位。入围单位信息的收集由招标主办单位合同预算部(成本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初选单位逐一确认其投标意愿,并对单位来源进行如实记录。一、公开招标投标单位信息收集:1、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在社会上公开征集;2、相关人员推荐的方式,合同预算部(成本管理部)对推荐人做详细记录;3、从集团工程类企业数据信息库中筛选的方式。二、邀请招标投标单位信息收集:1、相关人员推荐的方式,合同预算部(成本管理部)对推荐人做详细记录;2、从集团工程类企业数据信息库中筛选的方式;3、招标主办单11、位合同预算部(成本管理部)通过其他渠道主动收集的方式。三、议标单位的信息收集:1、政府垄断行业指定单位的方式;2、从集团工程类企业数据信息库中筛选的方式;3、相关人员推荐的方式,合同预算部(成本管理部)对推荐人做详细记录;4、从与集团合作过并有良好记录的单位中筛选的方式。第十五条 工程类企业数据库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总部建立集团工程企业信息库。负责数据库的管理,按时对数据库内的企业进行评估,对不合格工程承包商及时清除。二、集团所属各公司建立工程类企业数据信息分库,集团所属各公司应将与所属公司合作过的企业全部(包含有过不良记录的企业)纳入到所属公司数据分库中;并将在所属公司所在地区施工的优秀企业12、纳入到数据分库中。三、所属公司应将数据分库及时上报集团工程管理总部,汇入到集团数据库中。集团所属公司可以共享集团工程企业信息库。第十六条 选择工程承包企业标准一、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总承包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在行业内具有一流的施工管理水平及相关资格认证,在国内或项目所在省市综合实力名列前茅的。如因特殊工程或特殊原因需要降低资质等级时,须报集团公司专项审批。二、顾问服务类投标单位,应推荐具有甲级或同等资质、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行业内排名靠前的知名顾问服务机构。三、其它类工程施工单位原则上应选择专业领域内最高级别资质的企业。第十七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13、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二、将响应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承包单位列入资格预选范围,列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第十八条 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由招标主办单位组织进行。对有投标意愿的企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二、在资格预审中,对投标人的专业资质、业绩、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财务状况等资格条件,应认真评审。第十九条 大型工程招标资格预审须审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1、14、营业执照(并提供原件复核);2、近两年度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二、技术能力,主要包括:1、资质证书(并提供原件复核);2、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认证情况(并提供原件复核);3、企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情况;4、自有与拟投标项目相适应的大型机械设备情况;5、企业信誉;6、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履历及获奖情况(分别提供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原件复核)。三、施工经验,主要包括:1、公司近三年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及与拟投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情况;2、在施工程状况;3、是否个人挂靠他人企业参与工程投标。第二十条 资格预审结果一、招标主办单位将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列入到15、考查范围之内,考察单位数量范围应适当大于投标入围单位的数量,一般比拟入围单位数量多三到五家。二、根据资格预审结果确定的考察单位名单经招标主办单位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一条 组织实施考察一、考察工作由招标主办单位组织进行。二、招标主办单位对考察内容要提前规划,考察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各家企业的规模实力、管理情况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情况,同时也要重视与本工程相近的工程项目业绩的考察,考察时应查阅主要工程业绩的合同文本或相关证明文件。三、考察小组成员应由招标主办单位的合同预算部(成本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于大型工程招标的投标单位的考察应邀请集团工程管理总部及集团相关部16、门人员参与考察。四、考察人员应认真做好考察记录,考察结束后,经考察小组成员评议排出考察单位名序。由考察小组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须对考察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完整、有效的对比评价。参加考察的全体人员在考察报告上签字确认。五、当被考察单位不足规定数量,或实际参与投标单位不足时,招标主办单位应进行补充。否则主办单位应报集团公司审定是否继续进行招投标。第二十二条 确定入围投标单位一、招标主办单位根据考察报告,推荐入围投标单位,并将考察报告、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格评审报告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二、经集团审核批准的投标入围名单上的投标单位,列为正式的投标入围单位。三、入围单位数量:选择工程施工类中标单位时,应17、不少于五家;选择工程顾问服务类中标单位时,应不少于三家。四、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作为入围投标单位: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悔约等不良纪录的;曾经与公司合作过的单位,如有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验收不合格、长期延误工期(交货期)、无故停工(停止供货)、售后服务差等不良纪录的;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纪录的;与公司曾经有过法律诉讼,或与公司曾经有过诉讼史但又以别的单位名义参与投标的;非独立法人、挂靠于别的法人单位的。第五章 招标文件第二十三条 编制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一、招标文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合理、全面系统及诚信原则,招标文件应针对特定的招标人和招标工程而编制。二、招18、标文件必须明确废标条件、评标原则。三、发出招标文件时必须考虑投标单位有合理的作标时间。四、为规避合同风险,招标文件当中应当有关于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函”的要求。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投标须知及须知前附表二、合同条款(含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三、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四、招标图纸(也是日后的合同图纸)五、工程量清单(或报价书)六、废标条件七、评标原则八、投标担保(需提供投标担保的应明确担保内容)九、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十、招标单位补充意见或其他特殊要求等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的审批招标文件发出之前,应经招标主19、办单位内部审批。大型工程招标文件应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中必须公示集团招标监管部门和监管电话工程招标监管部门:集团风险控制总部第六章 发标、回标第二十七条 招标主办单位应在发标前两周将资格预审相关文件、考察报告、入围单位名单、招标文件等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其中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等内容较多的文件应提前与集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再开始组织发标。第二十八条 发标招标主办单位组织发放招标文件,并做好发标记录。发标记录表应一个单位一张表,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的经办人填写,内容应包括投标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及传真,图纸押金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的交纳情况等。第二十九条20、 招标答疑主办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答疑,答疑回复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单位,答疑回复文件如分多期应连续编号,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第三十条 现场勘察招标主办单位应视招标文件具体规定及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组织现场勘察。第三十一条 回标一、工程施工类的招标,投标单位回标应至少包含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采取暗标招标的应统一回标的投标文件的封装形式,统一投标文件的格式、字体、字号、纸张大小等。三、招标主办单位的合同预算部(或成本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接受投标文件,并负责投标文件的保管。四、收标人员在接收标书时应认真检查标书的包装及密封情况,未按要求包装或密封的可以拒收或按废标处理,并21、在回标记录表的备注栏如实填写密封是否完好。五、回标工作开始后,若出现已选定合格投标单位退出投标的情况导致投标单位不足时,由主办单位可在已考察合格的单位中选定新的投标单位补足,报集团审批后继续开展招标工作。第三十二条 大型工程回标要求一、投标文件首先按照以下部分各自装订成册,并各自独立密封在一个不透明内层封装中:1、投标函件;2、商务标书;3、技术标书;4、资信标书(如有资信标要求)。二、上述部分单独密封好后再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三、内层及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标书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外层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四、外层密封封装表面还22、应正确标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第三十三条 大型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原则上应连续进行。第三十四条 评标小组一、开标前应成立技术标、商务标评标小组,成员应由招标主办单位总经理、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外聘专家仅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组成。对于大型工程类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必须邀请集团工程管理总部和集团成本管理总部人员参与。二、评标小组负责组织开标、清标、询标、评标。三、工程商务标评审小组由项目公司成本预算负责人担任,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担任技术标评审小组组长。特殊情况下可由集团相关部门人员担任。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进23、入评标小组:与投标人有利害、亲属关系的,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离职不足三年的,从投标单位退休或离休不足五年的。第三十五条 开标一、开标日期原则上应为递送投标书的截止时间或紧接于截止时间。开标后应马上进行评标工作。二、由招标主办单位组织开标,大型工程招标的开标应在有集团监管部门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开标应有三位人员组织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应该分别开标,暗标的编号应保密进行。开标人员如实记录开标情况,开标记录由所有参与开标人员签字。记录应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自报工期、自报质量、投标文件份数等基本内容。三、采取暗标招标的,应在开标同时对暗标进行检查是否符合暗标要求,并对检查无误的暗标进行编号,编号24、情况仅限于开标人员掌握且保密应持续至最终定标时刻。开标人员将暗标编号后发放给经济标评审小组和技术标评审小组。第三十六条 清标一、工程施工招标须进行清标工作。清标工作应由评审小组人员进行,大型工程招标的清标工作应邀请集团相关部门参与。二、清标工作原则上应封闭进行,并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三、商务评审小组和技术评审小组均应进行清标工作,并将清标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后汇总。第三十七条 询标一、询标是在清标基础上针对清标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技术标初评发现的问题向投标单位发函并要求其回复或澄清。询标是清标的延续,应与清标工作采取同等的保密措施。二、询标应仅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征询并要求投标单位澄清或回复,不得大规模25、调整报价或在询标问题外实质性改变原始投标。三、清标人员将发现的问题交由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指定专人向投标单位发函并要求其回复或澄清。四、询标结果应提交评标小组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第三十八条 评标的原则和要求一、评标原则1、评标定标工作,均须严格实行比技术、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经综合评审的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为原则。2、应遵循慎重废标的原则。对于有围标、串标情况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标书可做废标处理,其它情况下应慎重废标。废标决定应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并签署会议纪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书面说明情况。二、评标要求1、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组长组织进行,小组全体26、人员参加。如小组成员缺席,应补充相关人员参与评标。2、评标工作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标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单位,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情况。4、评标工作原则上应封闭进行。5、商务标与技术标应分别单独评审。6、技术标评审完应从工期保障、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机械设备配备、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并根据评审情况进行打分排序。7、评标过程中资信标可单独评审也可纳入到技术标中一并评审。8、商务标应根据投标报价并结合询标结果进行综合排序。9、评审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排序结果文件27、上签字确认。第三十九条 定标一、招标综合评定工作应成立定标小组专项负责。定标小组组长由招标主办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及评标小组主要人员组成。定标小组全体成员数量应为奇数。集团工程管理总部、成本管理总部各派一人参与大型工程招标的定标工作。二、综合评定时,评定小组应将暗标解密,并将商务标和技术标一起进行综合评审,由两个小组的组长汇报评审结果。必要时可约投标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进行面谈,就有关问题进行当面沟通、了解,并确认最终投标优惠条件。三、最后根据商务标排序、技术标排序并结合面谈情况,定标小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每人均须发表独立意见,最终确28、定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定标小组全体成员应在综合评定结果文件上签字确认。第四十条 评标报告由招标主办单位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撰写评标报告,综合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说明评标基本情况和全部过程,并对投标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基本内容: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2评标成员名单;3技术标评标报告(须评审人员签字);4商务标评标报告(须评审人员签字);5. 经评审的投标人综合排序;6投标书及投标单位澄清、承诺、确认文件;7. 最终评定结果。二、须对比分析的内容:1投标文件完整性比较;2合同条件偏差比较;3投标总价及构成比较;4主要项目单价比较;5投标工期和关健性目标工29、期比较;6质量承诺和质量奖项比较;7付款方式比较;8. 图纸深化进度比较(对于需负责二次深化设计的合同);9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及价格比较(对于乙供材料);第四十一条 评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主办单位须将编写完成的综合评标报告上报集团审批,同时应将以下文件做为附件一同上报:一、招标过程记录(包括发标、回标、开标、清标、询标、评标、谈判记录及投标单位承诺函等),综合评定结果文件;二、集团公司对招标方案的批准文件,集团公司对资格预审文件、考察报告、入围单位名单及招标文件的批准文件;第四十二条 中标通知书一、招标评定结果经集团公司最终审批后确定。招标主办单位在收到集团公司审定的最终中标结果后,向中标单位发30、出中标通知书。二、招标主办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须先与中标单位就评标、定标过程中发生变化的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具备正式签订合同的条件,否则不得发中标通知书。三、与中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将投标单位投标保函(或保证金)退还。第八章 罚则第四十三条 参加组织招标、评标的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将对其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赔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该项目公司的负责人、主管领导将做停职或降职处理,并暂停该公司的招标工作,由集团代为执行。一、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本人隐瞒情况未提出回避的;二、负责编制标底管理人员相互串通或与投标人串通,或制作审定标底显矢公平的;三、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或者泄露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四、私下接触投标人、中标人,索取、收受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与投标人串通,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六、招投标工作中的其他失职行为。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成本管理总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