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矿山经营生产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3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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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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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矿山经营生产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8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的管理制度10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12文件与资料控制制度14员工安全问题反馈制度17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9特种作业管理和审批制度21特殊工种管理制度2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6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制度28合理化建议制度30供应商与承包方管理制度32工余安全管理制度3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2、36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41任务观察制度4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45重大隐患整改制度4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9矿山设计管理制度52采矿工艺管理制度54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56通风、防尘管理制度58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60防灭火管理制度62变化管理制度63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5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69紧急撤离管理制度71顶板分级管理制度73采空区管理制度76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78交接班管理制度80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82井巷、硐室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83照明管理制度85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8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1安全投入、科技管理制度95工伤保险、保障制度97安全生产3、检查制度100纠正与预防措施保障制度103应急管理及响应、评审与改进制度105预案演习制度109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112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制度114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回顾制度117安全绩效监测制度119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121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123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深入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标准化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定、传达、评审等,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4、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术语安全生产方针:指政府或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是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评审、发布等环节。(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传达、公布与修订的具体工作。(3)安全科长负责对安全生产方针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六、管理内容与办法(1)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须经各方面进行论证,与员工、各采掘承包方等相关方进行详细沟通,形成会议记录并以文件形式发布。(2)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应当体现以下几方面: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和疾病。预防财产5、损失。持续改进。(3)安全生产方针应当以手册形式传达到全体员工及相关方,在公众地方张贴或以板报的形式披露。(4)安全生产方针作为员工岗前培训及再教育的资料。(5)当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修改和评审。(6)安全生产方针每一年进行一次修订和评审,全体员工参加,并邀请相关方参加,提出宝贵意见并形成新的安全生产方针。七、附则(1)本制度由董事长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一、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和减少种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6、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所要达到的目标和指标,并为之而努力。五、职责与人员(1)董事长(总经理):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与实施全面负责,负责审批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与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部门及个人签订责任状;对每一年的安全目标和指标进行考核。(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7、(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现进行监督和考核,提供有利帮助。(3)各管理层、班组: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现进行执行,完成全年的任务。六、管理内容(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及职工代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往生产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根据评估结果共同制定。(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在制定过程中,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及职工代表要随时与广大职工进行沟通,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切实可行,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3)安全生产目标每年更新一次,并由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及职工代表对上一年的目标完成8、情况进行回顾和评价,制定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4)每年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由董事长(总经理)以文件形式签发,并组织专人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一同下发到各级管理层和广大职工。(5)每年12月底对签发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监测,由董事长(总经理)长为组长,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管理层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6)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及技术资料。人力由董事长(总经理)抽调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财力:从每一年的活动经费中扣除。物力:公司统一提供办公场所。技术资料: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科长等负责相关技术工作,包括安全9、生产目标和指标监测系统的起草、拟定、审核等。(7)在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实现情况和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和更新。(8)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不定期应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进行调查和指导、解释。(9)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七、附则(1)本制度由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矿山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10、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2)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3)部门规章: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法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11、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5)国家行业和标准国家标准: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提升、评审、培训、更新与监督。(2):安全科:负责安全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踪、调查、宣传、融入,建立有关途径。(3)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传达、调查、融入等工作。六、管理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识别、获取、传达(2)安全科根据安全标准化12、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矿山通用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级管理层及人员进行识别、提升、跟踪、获取、融入的基本依据。(3)对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一时间采取不同种途径去获取。(4)识别、获取的法律、法规应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5)识别、获取的法律、法规应与本矿山相适用,对各工作岗位起到指导和监督的作用。(6)获取方法上级发文、转文报刊、杂志登载相关会议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上网查询;其他渠道。(7)不定期以现场询问、试卷形式、讨论等形式对员工的安13、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调查,并作详细记录。(8)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薄弱的环节,进行指导和培训,或在班前会议进行教育等。(9)对获取的法律、法规以工余形式发放到全体职工手中,进行学习和宣贯。(1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培训、跟踪每月进行的安全生产例会、班前会议中,管理层广泛听取员工或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相关要求的需求。公司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意识进行调查。调查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最高管理层。公司定期与安全监察部门沟通并订阅安全生产相关报刊、杂志,以便能够及时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对所有层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14、规、规章、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培训。由安全科制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手册,组织各级人员认真学习。把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应当实际的融入自己的工作岗位中,各采区承包方应当不定期的对其进行宣传和教育。安全科对培训、学习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和跟踪。(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融入、评审、更新对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融入到标准化系统、工作岗位中。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对过期或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时从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清除,并根据新颁布的对现场进行指导和执行,并对标准化系统适当进行评审。15、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使我矿的安全管理责任,增强全矿职工的责任心,创安全管理新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5)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6)四川省生产企业安全责任管理规定四、术语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16、任的一种制度。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审核、签发、考核,召集相关人员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评审工作。(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调查、沟通、起草、拟定、培训,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其它相关工作。(3)安全科:配合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调查、起草、培训,组织编制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其他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和宣传工作,配合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调查、起草等工作,建立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档案工作。六、管理内容(1)安全生产责17、任制的沟通、制定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制定之前,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对各岗位进行调查和研究,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沟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当详细、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可测量性,并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安全生产制度起草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以书面材料进行汇总,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会议,相互讨论,并最终完稿。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存在过大争议的,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后,重新修改,并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当矿山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重新发布。(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评审制定的安全生18、产责任制,及时组织各层管理人员及工人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应定期组织各岗位、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学习,明确责任与权限,并作好培训记录。每月召开的矿山安全生产会议,对相关人员通报近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每月的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进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予以更新及修订。(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监测每季度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每次的考核情况,在会议、黑板报上进行通报,对突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专人进行督促。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班组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每年的年终,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矿19、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上一年情况及下一年的计划。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区、县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精神指示,增强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和责任感,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的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设立相关安全机构,任命相关人员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2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进行全面工作。对人员任命书及文件进行签发,对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召开相关会议并签发任命书,对任命的人员进行考核及更新。(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起草、相关候选人的推荐等,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有利于机构设置的建议。(3)各部门:协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完成相关工作。五、管理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21、规定及矿山工作的需要,必须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任副主任,中层管理干部、班组长及其相关负责人为成员。(2)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和副主任。(3)当安全生产委员会中的成员发生变化时或某一个不能胜任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重新选定及补充。(4)所有的任命人员都由董事长(总经理)颁布任命书,才能履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5)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相关会议,听取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并讨论矿山生产相关的方案及措施,并作好相关记录。(6)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应定期参加22、各主管部门举行的各种学习培训,持证上岗。(7)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矿山的贯彻执行负责。依照有关法规,采取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组织对易发生事故的设施、场所进行严格检查。组织查处各类重、特大事故和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源进行评估和辨识,制定相关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人员、设施,满足矿山工作的需要。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班组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发展安全科学技术,提高矿山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救助能力。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对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行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落23、实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明确矿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途径及方式,确保员工对安全、健康事项进行有效的反馈和参与安全、健康活动的机会,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参与安全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及员工对安全、建康反馈事项的统计、回复负责。(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矿安全活动的计划与开展负责。(324、)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部门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绩效进行监督管理。五、管理内容(1)员工有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力,有权力提出建议,企业要为员工参与提供一切便利的条件和机会并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提出自己的建议,对员工的建议要积极和正式的回复。(2)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应涵盖以下内容任务分析。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手册更新。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风险评价。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变化管理的评审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六、安全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1)各部门、班组要制定年度安全活动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参与的人员等,并将计划报安环部备25、案。(2)各部门、班组要建立安全活动台帐和员工建议台帐(3)生产部门(含承包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建议的收集,重点关注危险作业,其它非生产性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建议收集;(4)生产部门(含承包单位)要成立问题解决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涵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员工代表等。(5)安全建议收集后由问题小组进行分析、解决,问题解决小组对每条建议都要正式给予答复。回复日期一般不超过三日。(6)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与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制定全矿的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需要报公司安委会批准。(7)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根据各部门的年度计划进行监督,督促各部门安全活动的开展,并以此做为安全工作绩效考评的依据。七、沟26、通与回顾(1)各部门根据本标准的规定每年对本部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安全建议的情况进行沟通与回顾,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的持续改进。(2)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公司的员工参与活动的开展及效果进行沟通与回顾,提出改进意见,并将回顾结果报管理评审。八、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文件与资料控制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级文件、相关资料的管理及有效控制,使公司整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避免无序和混乱,确保工作过程中的统一管理,形成统一的规范及相关处理程序,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文件与资料的控制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27、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公文、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计划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进行批准和颁布。(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制度、办法、标准、计划、记录的审阅。(3)各部门、班组负责本部门、班组及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下达的文件资料、规章制度的编写、审核、校对等工作。(4)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各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进行编号、发放、回收、作废销毁和归档,负责对各部门、班组文件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管理内容(1)文件资料的28、编写公司各类文件的正式编印一般用A4(210mm297mm)型纸张。根据文件内容的编排划分,一般分为章、节、条、款的层次进行编写。公文类文件资料的字体、排版、装订标准,应根据需要自行调节和安排,版面整洁、清晰、条理清楚。文件的格式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编写。一般公文格式及内容:一般公文一般由标题、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件、印发单位及日期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规章制度格式及内容: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标题、目的、适用范围、引用应用标准、适用范围、职责、程序条款等组成。(2)文件和资料的拟写要求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29、有关规定。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晰、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用词、字应准确,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规范。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文件资料送领导批准之前,应当由有关领导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要与有关部门、地区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行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3)文件资料的办理程序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传递、承办、分发;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打字、校对、审核、签发、印刷、登记、分发、归档、销毁等。公文行文规则:相关部门及班组向上级机关请求解决的30、问题,凡属上级职能部门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应直接向上级职能部门行文。(4)文件资料的审批程序公司各单位根据职责权限起草的文件,经部位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加盖公司印章并印发。上行发文必须由董事长(总经理)签发。临时性管理文件由相关部门组织起草,经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对国家、地区、政府部门及其它外单位来文,由相关部门在收文登记表中做好收文登记,报相关领导阅批,需要时承办部门可以留存复印件。对国家、行业标准或其它文件资料的购买,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由各单位负责购买。使用时,各单位在相关部门办理借阅使用手续。(5)记录、保存要求公司各单位负责相关记录(表31、格)的设计、编制,要注明版本号并以适用性为原则。记录(表格)一经确定,应具有一定稳定性,并能形成公司表格管理标准。以下安全记录应得到有效保留:*管理评审报告。*事故、事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任务观察记录。*许可文件。*应急演习信息。*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检验信息。*技术资料、图纸。(6)文件资料的发放发放文件资料前应进行标识,以示文件资料唯一有效。受控标识:若属受控文件,应加盖红色受控章,填写受控程度。由相关人员对相关32、文件进行发放、宣传等。(7)文件资料的使用管理文件和资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涂改、外借和复制。若受控文件使用者调离本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收回受控文件。若将收回的文件重新下发给其他人员使用,应以换页的形式,更改文件受控章内的标识,如有需要,更改版本。(8)文件和资料的销毁公司各单位对收回的作废文件资料,应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三个月内实施销毁。存档的作废文件加盖红色印章予以保存。(9)每年12月最后一个星期,对标准化系统文件进行评审。(10)当标准化系统文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或废除相关制度、标准。(11)标准化系统文件应当发放到相关员工手中。六、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33、负责解释。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员工安全问题反馈制度一、目的为及时掌握全采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加大安全治理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矿区。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办公室:负责员工安全问题反馈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五、管理要求(1)信息反馈的指导指导思想安全管理信息反馈工作以各采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中心,反映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成绩、新经验,促进部门之间交流与34、合作,服务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2)信息反馈的主要内容收集安全情况信息,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反馈。各部门在源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重大安全问题、事故、在第一时间报上级,并按应急方案处理。员工反映强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员工关心的难点问题。矿区员工生活的难点问题和矿群问题。对全矿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职工职业健康问题其他需要反馈的重大问题。(3)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实施各部门每星期要向公司进行一次信息反馈,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遇有重大临时事项可随时向董事长(总经理)反馈。(4)信息反馈工作要求信息反馈工作要重视质量,做到灵敏、迅速、准确。反馈要及时,文字要精炼,观点要鲜明,事35、实要准确。(5)信息反馈形式各部门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方式或亲自到公司反馈工作信息。(6)年终考核公司要对各部门信息反馈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及时通报,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要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一、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采掘承包方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领导下井带班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6、)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四、职责(1)安全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2)各矿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五、工作程序(1)带班安排各矿区按公布安排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委托其他领导带班。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统一安排是,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2)带班职责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采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37、“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3)带班要求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六、考核:(一)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38、励:(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二)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39、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七、附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特种作业管理和审批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接工、爆破员、厂内车辆驾驶员、压力容器操作工,提升机操作工、主扇风机操作工、通风安全监测工等)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40、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接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员、主扇风机操作工等。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矿山特种作业管理及审批第一责任人,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组织复审等工作,对相关手续进行审批。(2)安全科:组织对特种人员的培训、资格证书复审的具体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的档案管理。六、管理内容(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特种作业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安全科负责监督协助工作。(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41、证”规定的本工种范围内作业,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相关领导和人员的监督检查。(4)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稳定,不得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调离。(5)因故脱离特殊工种岗位一年以上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如违章操作,应视其情节,采取批评教育或待岗处罚,对因违章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罚。(7)不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工作。(8)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42、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用电、动火审批程序。(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10)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43、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1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13)各部门(含采掘承包单位)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14)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科科长有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15)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班组长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培训。(1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生产副总经理。(17)外来人员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44、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减少特殊作业对操作者、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工种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工种名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动部劳安字(1991)31号四、定义(1)特殊工种: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种。(2)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45、殊工种工作的人员。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换证等具体管理工作。(2)安全科:协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六、管理内容(1)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核、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本岗位的任职条件,方可上岗独立工作。(2)特殊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资审、发证应到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参加学习、考试。(3)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工作,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岗位规范要求。(4)不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5)定期组织特殊工种46、人员学习国家、行业对所从事的特殊工种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要求,并进行考试。(6)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其他的考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通过特殊工种岗前资格考核,继续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对培训后仍不能达到任职要求的调离特殊工种岗位。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规范化、正规化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47、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安全科: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档案的管理(分类、编号、保存)。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五、管理内容(1)认真填写生产中所发生的事故、事件、设备、设施以及其它相关的记录。(2)对不同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当按年进行分类装订、存档,编写相应的目录。(3)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责任书、文件: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任命文件、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技术员、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度文件:制订或下发48、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档案:包括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设施、设施档案、健康监护档案、教育培训记录、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活动、事故、事件记录、安全事故调查等。台帐:劳动保护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如帐。(4)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进行保存。(5)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对于查看、借阅工伤档案,必须有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同意查看借阅的批条,董事长(总经理)的签字,才能办理查看、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否则一律禁止外借。(7)认真搞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做好通风、防老鼠、49、防蛀虫等工作,做到档案完好无损。六、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目的使员工对工作发挥更高的积极性,调动矿山全员职工参与安全生产,让各项工作向前稳步开展。二、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型地下矿山。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奖惩的执行全面负责。(2)安全科:协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奖惩的具体执行。五、管理内容(一)奖励50、(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4)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5)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处罚(51、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失的,经调查,根据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大小,进行一次性罚款1005000元,或开除永不录用,罚款存入安全技术专项费用中。(2)因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事故,除按目标责任书给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目标责任制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撤消其行政职务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一次处罚50元,并停工学习一天。(4)它处罚参照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六、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因内部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推诿现象,保证外部联系、内部沟通的完整52、性、流畅性,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型地下矿山。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负全面责任,进行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2)办公室:识别外部联系对象,外部所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团体或个人的抱怨,社会要求,相关的投诉等,不定期与员工进行计划性对话。(3)班组长:收集员工所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五、管理内容(1)公司各级管理者应逐级定时定期进行汇报、计划、总结工作,每日督53、促检查本部门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积极参加公司例会,加强内部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各级管理者在遇到有关问题、意见、请求与建议时,对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与上一级领导进行联系,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工作和实际问题。(3)各级管理者分工不同,在进行本工作需要用另一部门时,如协调有问题时,应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4)各级管理者应对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具体沟通,并作好相关记录。安全生产事项主要包括: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外部团体或个人的抱怨。直接的社会要求。(5)当外部发生与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事宜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6)对外部的安全投诉,作详细调查,54、并做好记录,有效地处理问题,并汇报至相关领导。(7)以公平的方式评审外部团体或个人提出的建议。(8)向员工分派任务时,应当使用正确的任务说明书。(9)基层管理者每月与员工就重要安全生产事项进行计划性对话。(10)基层管理者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并讨论安全生产事项。(11)应当收集并处理在会议中员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12)及时向外部披露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外部团体或个人抱怨,直接社会要求。合理化建议制度一、目的为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向公司献计献策,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5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术语合理化建议: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议方面的新举措。五、职责(1)后勤副总经理:负责对员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总结,并召开专题会议,采取相关措施。(2)办公室:定期对员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收集、上报、反馈和奖励。(3)班组:鼓励员工提出合理的建议及对策。六、管理内容(1)鼓励职工群众向公司献计献策,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2)定期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56、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3)合理化建议应当由员工自行组织填写,上报到班组长。(4)合理化建议的范围生产技术、工艺、机具的改进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节约材料的措施和办法设计的改进、质量的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企业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的建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5)评审领导小组应对合理化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审,每半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6)合理化建议,均应由建议人填表立案,必要时应附相关图纸、计算数据资料等,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才能生效执行。(7)企业现代管理和经营管理建议,由各级填57、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报公司评审领导小组,被采纳者才生效执行。(8)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成果,要有文字说明材料。(9)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未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由相关人员进行解释。(10)合理化建议应当以公平的方式进行评审。供应商与承包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供应商与承包方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效益。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采掘承包和采购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58、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承包商、供应商:指为公司为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或个人。五、职责(1)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确认、选择、评价,处理与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争端。(2)办公室:负责与承包商、供应商的协调和联系,对承包商、供应商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六、管理内容(1)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参与公司的承包、供应活动之前,必须由常务副总经理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内容有:承包商、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59、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2)应对承包商、供应商建立档案,对承包商、供应商在开始活动前对主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3)对于许可承包商、供应商使用本企业设施设施前,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培训:1)操作规程2)应急处置程序3)事故、事件报告程序4)员工安全、健康责任5)与任务相关风险6)法律法规要求7)防护设施与个体用品要求8)许可要求(4)承包方、供应商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5)承包方、供应商要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公司的60、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承包商与供应商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6)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科应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7)承包方、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8)承包方、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接受公司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9)在作业过程中如果承包方、供应商多次违反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止作业。(10)有不良表现,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承包方、供应商,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61、其参与。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工余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工余的安全意识,促进矿山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工余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后勤副总经理:对工余全面负责。进行相关的培训、宣传等工作。(2)办公室:负责对工余资料的策划、起草、传阅、张贴等工作。五、管理内容(1)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工余安全培训,考试62、合格后方能上岗。(2)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工余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制定措施,加强教育。(3)办公室健全工余安全管理网络,把工余管理延伸到社会,在职工所住的场所请监督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把职工工余生活置于社会严格监督之中。(4)办公室实行不定期巡回纠查制度,对职工工作时间之外的表现,不定期进行真走访。(5)各班组每月组织班组工余安全学习月,并向上级汇报员工工余安全学习情况。(6)各班组每月定期向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工余安全事故状况,工余事故必须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受害姓名、年龄和岗位等。(7)安全科应对工余事故进行分析,并编写工余事故分析存档。工余事63、故分析报告要求时间、地点明确,查明事故的原因,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8)安全科每年定期对工余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及分析,对频发事故分析汇总,统计结束后针对常发事故对员工进行工余安全再教育。(9)安全科每年组织对员工的工余安全意识进行定期问卷调查,了解员工工余安全意识,针对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环节进行再培训。(10)安全科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派安全宣传员到员工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余安全知识。(11)办公室根据不同时期或季节制定本期工余知识计划。如:甲流期间,向广大员工宣传防范知识,注意事项和疫情辨识等知识;冬季、夏季宣传防汛、防潮、防暑、防炮烟中毒、防冻等。(12)办公室每年64、对员工进行一次摩托车加强技术、交通规则、防电、防雷等预防意外事件相关安全知识培训。(13)办公室每年初对上年度的工余管理进行回顾、总结和制定本年度的工余安全生产提升计划。(14)每年度的工余管理资料要分类归档,建立工余事故台帐,统计事故类别,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对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获得清晰的认识和评价,通过控制策划,降低或消除各类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辨识和评价的管理。三、用/应用标准(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65、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2)风险评价: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措施。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进行全面指导,组织矿山系统的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检查危险源管理办法及有关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个班组、部门上报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进行审阅,并指导其进行辨识。(2)技术人员:指导班组对危险源进行辨66、识和风险进行评价。(3)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危险源控制管理,熟悉各级危险源控制的内容,督促各岗位人员(包括本人)对各级危险源进行检查。六、管理内容(1)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实效性、有限范围、方法和科学性、适宜性、预防性、输出性、真实性等原则。(2)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使用范围应为覆盖矿山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包括:1)所有的生产、经营过程;2)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设施,采用新工艺的实施及管理中的预先危害因素识别;3)在用设备或运行系统的危害因素识别;4)危险化学品危害因素的识别;5)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各种危害因素的识别;6)外部提供产品、服务中危害因素的67、识别;7)矿山进行的所有过程、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8)生产场所以外的活动、装置及相关方的活动;9)风险评价应当考虑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考虑内部和外部的变化。(3)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的方法1)安全检查表法2)现场观察法3)座谈法、询问和交流4)安全调查表法5)获取外部信息6)工作任务分析7)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4)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区域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的基本原则是: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有中毒窒息危险*有高空坠落危险*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有飞溅物打击危险*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有坍塌、倾履、滑坡、压埋危险*有68、触电伤害危险*其它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的隐患(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步骤1)调查确定危险源。通过调查、了解、收集过去的经验及事故情况,结合现场检查、判断等办法来确定危险源并进行分类。2)识别危险转化条件。3)进行危险分级,提出应重点控制的危险源。4)制定危险预防措施。从人、物、环境、管理等方可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6)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原则1)由班组按工种和作业内容进行讨论确定本班组危险源。2)危险源确定后进行分级,并由班组讨论控制措施,汇总上报安全科。3)安全科将所属班组上报危险源汇总后,召开技术人员、班组长、员工参加研讨会69、,对班组确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是否妥当,进行认真研讨后上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4)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对危险源、风险评价进行综合论证确定后,并研究具体危险源管理办法上报董事长(总经理)。5)董事长(总经理)召集有关人员对上报的危险源、风险评价进行综合论证,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7)危险源的风险评价1)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发现危险源属于如下情况时,可直接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员工或相关方有抱怨和要求的;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2)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分析危险源导致危险事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源的风险70、等级。3)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相关内容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是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简化公式:D=LECL事故件发生可能性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概率为1。但在做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所示。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分值事故或危险71、情况发生可能性10*完全会被预料到6相当可能3不经常,但可能1*完全意外,极少可能0.5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0.2极不可能0.1*实际上不可能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在此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所示。表2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分值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10*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6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2每月暴露一次1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0.5*非常罕见的暴露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可能结果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72、,对于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规定分数为1,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如表3所示。表3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可能结果的分值分值可能结果分值可能结果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7严重,严重伤害40灾难,数人死亡3重大,致残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D危险性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也叫可容许风险,总分在70160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总分在160320分之间,是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重大危险源,总分在320分以上的表示非常危险,应当立73、即停止生产直到危险得到改善为止。危险等级划分如表4所示。表4 危险性分值分值危险程度等级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160320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4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2070可能危险,需要注意220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1(7)危险源控制1)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被评价为具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可通过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予以控制,可采用具体控制程序。2)危险源的辨识应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各部门在项目管理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未辨识的危险源,应当上报。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各部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源的重新识别评价: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当矿山活动、产品、服务、机构、设74、施、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一、目的为减少和控制生产活动产生的危害,降低作业风险,防止事故发生,保正常的生产作业秩序,根据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及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关键任务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任务:工作的部分,完成它需要一系列特定而确切的行为。(2)关键任务:如果没有正确执行的话,有可能对人员、财75、产、过程和环境造成重大损失、伤害的任务。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指导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的指导工作,对各班组上报的关键任务进行分析和总结。(2)技术员:对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的技术工作进行负责,指导班组、员工开展相关工作。(3)生产技术处:组织各班组开展相关工作。六、管理内容(1)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1)根据本班组、工种的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列出职业活动清单。2)对每一种职业活动列出所有任务清单。3)对相关岗位、工种,认真地开展检查,检查所在岗位的每一个任务、工作流程,辨识出与之相关的危险、有害因素,逐一进行分析,进行作业条件度风险评价。4)技术人员组织本部门召开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会76、议,确定关键任务,并为它编写作业指导书。5)下列作业活动应当有作业活动指导书:关键任务员工培训角色分配与员工沟通小组会议(2)作业指导书应当存放于使用部门和工作场所,以便于在员培训、一对一沟通、小组会议、作业过程中执行关键任务时使用。(3)强制性工作流程的识别1)依据关键任务分析,认定需要许可的范围,将认定的需要许可的范围清单发放到相关部门或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2)需要许可时,应当保证:申请与批准许可的人员已确定许可申请正确完成并递交许可需求与此同时最后期限满足要求并文件化建立并满足报告、通知的要求保持报告、监测数据与其他外部相关的沟通记录识别并满足新的或修订的许可需求(4)列出的关键任务清77、单时应依据危险源辨识中的作业活动来划分。(5)关键任务识别时,应当考虑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情况。1)这个任务是否有损失历史(不管是人员受伤,财产损坏,质量或生产损失)。2)当这个任务正在执行时,如果没有正确执行的话,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吗?3)这个任务,如果没有正确执行的话,以后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吗?(6)班组的关键任务应当根据各位员工所辨识的危害清单进行,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并提交成果。(7)开展关键任务形式应当以小组会议进行。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任务观察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危险、有害的控制,完整地查找出相关作业过程、场所的危险、有害因78、素,杜绝“三违”现象产生,规范作业过程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任务观察小型地下矿山。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完整任务:指从任务的策划到完成实施全面的全过程。(2)局部任务:指对任务的某些关键步骤。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相关班组、人员进行任务观察,对任务观察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审批任务观察记录表,对不合理的提出整改措施。(2)技术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理的任务提出相关措施,修订作业指导书。(3)班79、组长: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任务观察。六、管理内容(1)组织员工参加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析,熟练工艺流程、操作方法及了解工作原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管理能力。(2)组织任务分析人员、任务观察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3)定期组织任务观察,并保证观察时有同工种员工参与,观察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4)在对任务进行观察时,应当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指出观察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符合性等,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5)根据观察结果认真填写任务观察表,并检查现有的工作方法与制度是否完善有效,及80、时与员工、技术员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改正的控制措施。(6)根据观察的结果,确定需要训练或培训的工种、岗位,进行相关的教育。(7)每半年对关键任务应不少于一次完整的任务观察,局部任务观察应当不定期进行抽样观察。(8)根据观察的相关结果,不断去完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9)在任务观察的过程中,应当对好的行为给予赞誉和强化。(10)许可范围清单发放到受影响的部门,明确分配许可的责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许可范围进行评审和更新。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自身安全,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使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81、管理转变。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字200456号)(2)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3)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四、术语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对矿山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需的资金投入。(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测、评估、82、监控、登记、建立档案和备案。(3)安全科: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演练。督促、检查各班组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六、管理内容(1)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中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重大危险源报表。(3)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83、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4)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关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核销。(5)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6)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所在区域内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7)安全科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8)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9)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84、制度。(10)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或使用。(11)应根据重大危险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保证矿山正常运行,确85、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重大隐患整改。三、依据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四、术语(1)隐患:在某个条件、事物以及事件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并且影响到个人或者他人安全利益的因素。(2)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五、职责(1)常务副总经理:对矿山重大隐患整改负全面责任。(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重大隐患的检查、督促、整改负主要责任。(3)安全科:配合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提供相关帮助。六、管理内容(1)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对本工作区域内进行86、检查,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2)安全科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3)生产技术处负责应急救援通讯、设备、设施的完好性。(4)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督促并协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5)安全科在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现场整改做到“三不放过”。(6)各采掘承包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改下的绝不拖延,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首,成立专门小组,限期整改到位。(7)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对需整改的部位和场所,应停工的必须无条件停止生产,整改不到位的,不能恢复生产。(87、8)是否可以复工,必须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检查认定后,方可复工。(9)隐患排查必须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查的范围主要包括:生产的不安全因素。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10)安全科应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11)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责任人、定资金来源。(12)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13)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14)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和爆炸、着88、火的隐患,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七、附则(1)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安全、业务素质,杜绝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教育制度。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489、)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5)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四、定义安全教育: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而采取的管理工作。培训需求分析:在规划与设计每项培训活动之前,由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采取各种方法和技术,对各种组织及其成员的目标、知识、技能等方面进行系统的鉴别与分析,以确定是否需要培训及培训内容的一种活动或过程。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负责。每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组织、管理、督促等。(2)安全科对相关部门、班组进行安全教育,传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90、度、操作规程等知识,对每一次培训进行监督、考核等;员工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安全意识进行调查、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做好法律、法规变化管理,当变化发生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计划,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进行跟踪,按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的比例。各部门及班组长:组织本部门或班组相关人员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六、管理内容(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预防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2)凡新工人、技术员、行政干部在进入实际操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91、培训,改变工种的人员,复岗人员要进行转、复岗安全教育。三级教育安全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公司、部门、班组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公司、部门、班组主要危险区域、危险点的分级控制管理情况。公司、部门、班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基础知识、应急救援预案等。本工种主要设备性能,作业环境概况。本工种的危险部位和事故教训。本工种个人防护用品、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工种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遇到紧急情况应采取的安全措施。(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组织培训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进行。(4)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必须建立职工92、的培训教育档案,对于每一次的培训内容,都应作好详细记录,上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如对其内容进行考试的,对相关考核内容进行保存,以便查阅。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5)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安排进入工作岗位的职工,班组长还应对其进行当班的现场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练的工人对其进行安全监护,班组安全科科长要经常对其讲解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6)工伤复工人员,要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工伤事故班组要认真落实重复性事故的防范措施。(7)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之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教育技能训练,待其达到熟练水平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作业。(8)矿山的主要93、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主管部门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9)公司每年必须举行一次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资格证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10)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94、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委托外部单位或个人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11)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中列支。(12)调查与评价安全意识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员工的掌握与熟练程度:安全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要求、记录保持和报告要求、许可要求、监测要求。(13)对班组、员工进行培训需求识别:员工的需求、领导的需求、变化的需求、生产过程的回顾、记录的回顾、学员反馈意见、事故、事件信息、风险评95、价结果。(14)对于每一次调查、识别都应当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对培训计划应当要做出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考核等,所有的内容都应存档。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矿山设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矿山设计的规范化,使矿山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从源头把握事故的发生。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矿山设计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96、)(4)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1990)(5)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1994)(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四、定义矿山设计: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从批准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开始,对矿山进入建设准备阶段进行的矿山设计的总称。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对矿山设计单位联系,过程的监督与管理。(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配合设计单位参与相关的活动。(3)技术员: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进行检查、校对、审核。六、管理内容(1)基本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所采用的设计程序、设计、建设程序、相关计算等,应符合国家对97、矿山设计和建设项目的规定,设计的文件、标准、规范等应符合规定。设计过程中应注意对矿产、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论证。设计中要采用先进工艺、设备、材料,合理劳动组织及科学管理方法,以保证项目投产时能采用科学与技术的最新成就,在劳动力、原料、材料、能源消耗等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合理定额。设计中应具有完备的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措施。(2)设计的主要内容矿山的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包括开采的方法、规模、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主要工艺和设计方案,包括采矿方法、井巷掘进与支护、开拓运输方法、主要设备选型、地面设施以及矿山设备修理、供水、供电等主要设施的方案研究和意见。矿山安全、环境保护、98、节能的相关措施。矿山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的合理规划。技术经济分析。(3)矿山设计任务书批准后,进行初步设计编制,设计应包括说明书(或开采方案)及相关图件。(4)设计部门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设计书(或开采方案)(2)图件,其主要包括: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图井上与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风、水管网系统图避灾路线图井下通信系统图(5)矿山设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经济建设的各项有关方针、政策。(6)设计文件如需要审核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成果。(7)设计单位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当99、提交相关成果。(8)对矿山的设计文件、图纸应当进行妥善保存,外借时应经得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方可外借。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采矿工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搞好地下开采作业工艺管理,规范地下开采作业行为,确保地下开采作业安全与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采矿工艺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四、职责(1)生100、产技术处:负责设计管理、地下开采生产技术、设备、能源、工艺流程的指导、监督。(2)安全科:负责地下开采安全管理。(3)各地下开采承包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各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管理。五、管理内容及方法矿山生产工艺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等标准规定。开采范围应严格控制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内。(1)矿山选用的采矿工艺应充分考虑矿区地质条件,满足安全要求;(2)矿山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基建施工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地下涌水、断层破碎带、有害气体等特殊灾害的影响,制定相应控制措施;(3)生产选用的设备、设施之间其能力要相互匹配,使各设备、设施能全部101、发挥出最大生产能力,各工序能平衡稳定生产;(4)采掘工程布置要合理,开拓工程要超前于采场布置,使开拓、采准、采矿、出矿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满足生产要求;(5)井巷工程应根据矿岩稳固情况决定支护方式,保证安全稳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维护;(6)回采顺序和方式(7)回采顺序应按照先内后外的原则,避免人员设备长期在采空区通行;(8)矿房、矿柱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考虑围岩稳固情况决定矿房、矿柱大小和间距;(9)回采过程中应做好观测,对产生冒顶片帮等危险区域严格进行监控,做好监控观测记录。(10)采用的采矿工艺应满足安全高效要求,包括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出口;采出矿量符合设计工艺要求;矿柱102、回收符合安全规程规定;采矿工程设施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我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指导和规范我矿供配电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确保我矿山供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供配电系统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四、定义(1)供电:供电是指将电能通过输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连续、合格的输送到各生产系统。(2)配电:由配电变电所、高压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线路以及相应的控制保护设备组成。五、职责(1)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对全矿供配电系统的运行进行管理和协调,负责技术管理,负103、责增容、新增的业务联系等工作。(2)设备科:负责供配电系统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管理,供配电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六、管理内容(1)供配电系统管理的原则,供配电系统设备是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的心脏和动脉,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供配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地运行。(2)供配电系统的电气工程师及运行人员必须经电力系统培训考试合理,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进入矿山供配电系统施工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禁止无资质的单位、个人进行相关的活动。(4)根据矿山的生产实际,定期地组织开展相关的学习活动。(5)根据不同情况,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供配电104、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好防寒、防火、防雷、防小动物和注油设备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6)对供配电系统的消防器材建立台帐,包括消防器材参数,定期更换和试验情况。(7)定期对供电系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过期或失效的及时更新和补充。(8)大雷雨时,禁止在变电所户外或线路上进行操作,室内的操作,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程。(9)供配电系统生产班组本着“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认真组织好供配电系统生产、供应,满足生产及工艺要求。(10)加强供配电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用电行为,严禁私搭乱接。(11)根据供配电系统内设备的检修周期及实际运行情况,定期105、进行检修和检测检验。通风、防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有效控制井下作业场所的风质、风速等,保持通风良好,杜绝因通风不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通风、防尘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8 GBZ2.2-2008)(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四、定义(1)通风系统:由通风机和通风网络两部分组成,风流由入风进口进入矿井后,经过井下各用风场所,然后进入回风井,由回风井排出矿井,风流所经过的整个路线构成的。(2)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106、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固体颗粒物。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通风、防尘系统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通风系统进行风险评价,监督检查井下通风、防尘、防毒设施使用情况。(2)安全科:负责井下通风、防尘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井下通风、防尘等,对了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和更新、完善通风设备,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定期检查和组织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六、管理办法(1)安全科不定期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检查,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2)采掘承包方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3)安全科组织通风、防尘107、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内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4)安全科对风速进行检查的,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报表,并对各报表进行研究和分析。(5)采掘承包方对矿井进行维护与管理,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维修和管理。(6)安全科有计划地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测检验。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应不低于20%,二氧化碳应不高于0.5%。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应不超过0.5mg/m3。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60%。(7)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需要通过进,应砌筑严密的通风亿巷引流,主要通风巷和回风巷,应经108、常维护,保持清洁和风流畅通,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8)进入矿井的空气,不应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9)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主要运输巷道应设两道风门,其间距应大于一列车的长度。(10)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边续运转,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1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12)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的仪表。对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13)凿岩作业必须采取湿式作业。(14)爆破后和装卸矿(岩)时,应进行喷雾洒水。109、(15)接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切实、有效地加强排水系统的管理,保证矿山防排水的安全,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排水系统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防水系统: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矿山产生威胁的水体进行防护和采取相关措施。(2)排水系统110、:矿井内的水经排水沟流到水仓,然后通过水泵排出井外的系统。(3)矿井水灾:凡影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并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矿井涌水事故。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矿山防排水系统负全面责任,监督和检查矿山做好防排水工作。(2)生产科:布置好矿山的防排水工作,收集与防排水相关的信息和预报,制定防排水计划和相关措施。六、管理内容(1)严防地面水渗入井下,要采取引、疏、堵、拦、排、填、抽等措施。(2)应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井、老采空区,现有生产井中的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3)应查明矿坑水的来源,掌握矿区水的运动规111、律,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雨的水力关系,判断矿井突然涌水的可能性。(4)要掌握矿区的水源情况,了解矿区历年的降雨规律。雨季应加密地下水观测,并进行矿井涌水峰值的预报。(5)对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预兆,如出现工作面“出汗”、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挂红、水叫、底板涌水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行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采取措施,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6)要保证防排水设备正常,定期对防水门、水泵、排水管道、柴油机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对水仓和水沟进行彻底清理。(7)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应由同类型的两台112、泵组成,工作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8)井下主要泵房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9)各种防排水设备及物资都必须准备充足。(10)每年雨季前,组织一次防排水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矿山正常运行,加强火源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防灭火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113、7.1-2006)(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矿山火灾:凡是发生在矿山企业范围内的火灾。(2)矿山地面火灾:指发生于矿区工业广场内厂房、仓库以及其他地面建筑内的火灾。(3)矿井火灾:指发生在井下巷道、工作面、采矿场、采空区等地点的火灾。五、职责(1)后勤副总经理:对矿山防灭火全面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隐患的地方。(2)综合保卫处:对矿山防火进行宣传和检查,督促班组对防火采取相关措施。六、管理内容(1)井下不得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的管道,井下不得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114、暖。(2)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井下电机室等,均应采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3)井下所有巷道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等油类物质。(4)井下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不准用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5)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在灭火过程中,灭火人员必须从进风流中灭火,必须指定专人检查一氧化碳、氧气、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6)井下输电线路和直接回馈线路通过木制井框、井架和易燃材料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防止115、漏电或短路的措施。(7)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负责管理。变化管理制度一、目的使岗位人员、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内、外部等发生变化时,安全管理、风险评价、监测等能及时跟上,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变化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变化:是指岗位人员、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及内、外部条件等发生的变化。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矿山的所有变化116、管理,制定变化管理办法,执行变化的监督与检查。(2)设备科、技术科:对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进行评估、风险评价和修订,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3)安全科:对岗位人员和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进行评估、风险评价和修订,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4)各部门:学习和执行变化后的管理制度、规程、风险控制等相关措施。六、管理内容(1)当矿山工艺发生变化时,技术科组织对工艺过程进行评估,修订操作规程、采剥设计等,保证矿山生产工艺过程处于受控状态。(2)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发生变化时,设备科组织对操作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培训,制订或修订设备规程。(3)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生产作业环117、境等发生变化时,生产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因此而新增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组织实施,变化后需完善应急救援预案。(4)发生变化时,安全科应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满足变化后的岗位操作安全要求。(5)对变化的范围内制度、操作规程、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与完善。(6)对变化进行识别时,应当注意几个因素:内部人员、外部人员、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机构、相关方。(7)在变化过程实施前,应当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8)变化管理应当考虑相关事项,如:流程要求、机械和电气设备、监测设备、整体结构安全、应急要求、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期限、人机功效118、因素。(9)变化的管理的输出应包括:危险源、风险及其分级、风险减少措施、风险监测措施、风险控制措施。(10)对变化的管理内容,应当文件化。(11)对执行变化管理的人员应当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2)实施变化管理评估的阶段应当包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的最终设计阶段、启动、试车前、报废阶段、变化实施启动前的检查。(13)对于工程启动检查验收应当完成相关的工作:工程检查;适当的安全健康控制措施;更新了应急处理程序;更新了培训要求;对受影响的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制定或更新作业指导书、程序、规定;必要时,有计划进行跟踪回顾;满足了强制性要求;所有的风险回顾闭环管理。七、附件(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119、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矿山内各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行,保证各种作业设备的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各种设备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设备安全管理: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安全设计、防护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120、改造),消除一切机械设备遭受损坏、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和环境遭受污染的因素和现象,避免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五、职责(1)常务副总经理:对矿山上的设备和设施全面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更换、检测检验等。(2)设备科:负责对设施、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报送设备检测检验及维护计划,协助相关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3)安全科: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管理内容(一)设备、设施建设(1)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项目预算。(121、2)公司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施工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的“三违”现象进行检查,避免施工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定期召开安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 (3)经审查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动。确需变更的,应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并必须报经审批单位一致同意后,重新履行审批手续。(4)公司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对效果进行评价;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5)试生产正常后,公司应自主选择、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122、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检测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并报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二)设备、设施采购和验收(1)设备科应当制定设备设施购入年度计划,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大型设备的购入,应当对其进行论证,物价、可用性、安全性等相关性能进行评估。(2)采购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证书安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进口设备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3)采购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安装调试。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应到上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经检验合格取得使用123、证方能使用。(三)设备、设施使用(1)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在设备运行期间应经常性的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和延续,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3)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严重威胁安全时,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检修情况应记录在档。(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124、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5)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安全科和设备维修人员。严禁设备带病作业。(5)对特种设备,应在期限满一个月前报到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处,由其组织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验。(6)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设备配件的采购、维修、检测检验计划,每月及时送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供应部门立即按计划采购到位,缩短设备维修时间,为生产创造良好基础。(7)对于设备、设施的采购、维修、检测检验,都应作好详细记录,以便及时调档查阅。(8)必须保证设备使用场所的照明、安全撤离道路。(五)设备、设施管理(1)125、各种设备、设施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安全科应对安全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2)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等工作。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防护罩、灭火器、报警器等),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3)检维修人员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时,要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并能及时的维护。并建立设备安全设施维修保养档案。(4)公司应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126、5)对封存、闲置的设备,未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所有设备不经生产技术处允许,不准私自拆卸。(6)重大设备的计划检修实行工作票审批制度,各班组、人员将检修计划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方可实施检修。(7)所有设备在停运期间必须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的校正,使其保持安全可靠,附零件保持齐全,完好无损。(五)设备、设施报废管理(1)设备长期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2)实行淘汰制度,报废处理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废处理。长期使用可能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设备老化,技术性127、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率差的。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的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型式已淘汰,性能低,又不能降级使用的。必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3)设备报废后要认真处理残体回收残值,任何人或部门不能将报废设备转卖。(4)危险性和危害性大的设备,除按一般报废程序处理外,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废申报与注销手续。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采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加大安全治理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128、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检维修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生产技术处:负责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五、管理内容(一)设备检查公司每季度要对设备设施的运行完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特种设备和安全标志设备,要制定专人负责,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各采区设备管理人员或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班组要坚持设备进行每班检查,129、各类检查应将检查结果认真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并对异常情况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二)设备维护(1)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检修、维护规程;针对采购、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2)操作人员应经过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3)设备使用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和戴病运行。(4)每年应根据生产需要、设备运行情况,通过工艺流程和过程控制的系统评估,识别设备设施可能130、的故障类型,制定下列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5)排水系统、运输设备、排土系统、供配电系统、通风系统、采掘系统、应急系统、仪器仪表、备用设备及安全附件等。(6)需进行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系统、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定期组织检验、检验。(7)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认真作好记录。(三)设备报废及更新改造的管理工作(1)设备报废:设备报废和报废手续的办理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管理制度执行。(2)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131、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紧急撤离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灾害或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伤害和减少损失。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地下各采区和爆破器材库的紧急撤离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132、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2)应急救援预案:为预防事故发生,或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时,为能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人员防护和组织人员撤离,消除危害后果,组织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演习,检查和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班组编制灾害(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各部门有序参加紧急事件撤离工作。(3)安全科:协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紧急事件产生的不良现象进行监测工作。六、管理内容(1)对危险源进行详细确定及潜133、在的风险进行详细评估。(2)对认定的紧急事件必须编写应急救援预案,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要保存好相关图纸、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大修及检查情况。(3)对紧急事件,要辨识出存在的风险,包括生产工艺过程、设备设施、装置及相关方活动等,内部变化、外部变化等对其产生的影响。(4)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种不脱产的救援队伍,并组织相关专业的培训,服从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挥,确保随时调度。(5)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矿区内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具体规定。(6)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134、求和处置,第一步先要做什么,第二步应做什么,第三步再做什么,做到临危不惧,正确指挥。重大事故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处置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救援过程中,若灾情出乎预料,则必须现场制定具有针对性、可靠性的救援措施。切忌冒险行事而扩大灾害程度。(7)作业现场紧急撤离的路线、警示标志应当清晰、清洁、完整。(8)作业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且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时,所有作业人员应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安全出口,应符合相关规135、程的规定,包括:形式、位置和规程符合要求,保持畅通,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熟悉,紧急撤离路线标识并满足井下人员安全撤离的要求。(9)当紧急撤离完成后,抢救人员应当根据事项拟定的方案,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消除事故。(10)在紧急撤离的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出事伤员,首先做好自救互救等。(11)对井下中毒的人员,应当立即进行特殊处理。(12)对于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进行演习,并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处备案。(13)定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或隐患的地方进行检查,检查应急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4)定期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源情况进行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七、附则(1)本制136、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顶板分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防止和预防井下生采过程中顶板冒落和片帮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顶板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顶板:专指直接顶板即直接位于矿体上方一层或几层性质相近的岩层。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矿井顶板全面进行管理,审查顶板管理方案和技术措施,组织相关137、人员进行检查。(2)采掘承包方:对矿井顶板进行检查和观测。(2)安全科:对矿井顶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管理内容(1)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重视井巷的支护和维护工作,为防止松散岩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冒落,要使永久支架落后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少于3米,如顶板很松软时还要缩短,同时在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架之间还必须架设临时支架。(2)做好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为了对危险程度不同的采场顶板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一般,根据采场矿岩稳定情况进行顶板鉴定,分至级进行管理。(3)根据顶板岩石的软硬和稳固程度、地质构造和破碎程度、采场跨度大小、顶板岩矿的透水性不同,将顶板分为三级:A138、一级顶板,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为一级顶板:(1)岩层疏松、层、节理发达;(2)有较大的断层或较大的地质构造错动,互相交错而形成的角锥体(三角滑);(3)矿体中等稳固,但顶板有破碎现象和假顶;(4)采掘面接近顶柱、空区、旧巷、地表;(5)有渗水现象,有陷落危险。B、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能造成采场局部垮塌导致人员伤亡的,均列为二级顶板:(1)采场内有断层通过,岩性以片岩为主;(2)层理、片理、节理比较发育;(3)采场处于大断层的下盘;(4)矿体以片岩为主,片理、节理虽中等发育,但产状小于50度的。C、三级顶板: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达,只有少数小断层。可能造成采场局部冒顶导致人员伤害。(4)顶板139、的鉴定要求A、采场在开采过程中,应根据顶板的级别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测绘,做出横断面图和纵面图。B、用书面说明支护方法、开采顺序、顶板分级等安全技术措施。C、对采场地质情况进行编录,在测绘图上标明断层、岩脉及大的层、节理的部位、方向,以供顶板鉴定之用。(5)顶板的支护标准A、一级顶板的支护(1)采用锚杆支护:锚杆间距11.5m,锚杆长度22.5m。(2)采用锚网支护:在锚杆支护的基础上加挂金属网,金属网用8mm圆钢编制而成,网孔50mm50mm。(3)采用木垛和单支柱联合支护:各占支护面积的50,每个木垛所支护的面积为1015m2,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510m2。B、二级顶板的支护主要采用单支柱140、支护,视情况加木垛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510m2。C、三级顶板的支护采用单支柱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015m2。D、根据顶板具体情况,决定支护位置并在规定的支护标准内合理地调整疏密网度。(6)顶板检查的要求(1)一级顶板的检查,每班应不少于2次。第1次,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后向作业人员提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第2次,应在班中或班后进行,主要是复查处理情况及预班安全程度,并将结果报送有关领导和井下相关人员,并填好记录。(2)对二、三级顶班,每班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均应下达安全指令。(3)定期对井下运输巷、斜井、作业面顶帮岩石,以防止冒顶、片帮伤人。(7)撬毛时,必须由两人以141、上同时作业,不准单人作业,撬毛顺序必须由人行道开始,逐次向前推进,采场爆破后未经检查,撬毛作业人员不得进入。(8)各风钻工、出渣工等井下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自作业面的顶、帮岩石并处理后方可作业。(9)在不稳固岩层中作业时,永久支护前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做好临时支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10)每次爆破后,应对巷道周边岩石进行详细检查,在撬净浮石后方可开始作业。(11)及时处理采空区,预防地压危害,防止大冒落事故发生。(12)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设计的要求留足矿柱和安全隔离层。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采空区管理制度一、目的142、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防止因采空区的管理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采空区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采空区:指地下矿产被采出后留下的空洞区。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制定统一的采空区处理规划及技术方案。(2)采掘承包方:对采空区的现场进行管理和检查。(3)安全科: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管理内容(1)年度开143、采计划中,应提交地质结构、移动大范围、采空区处理等方面的报告和计划,并作好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2)及时在地表塌陷地区设观测点、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塌陷区的巷道要封闭,不准人员进行塌陷区和采空区,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时须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批准。(3)矿山实测图中应标明采空区及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的位置并及时根据采空区变化情况进行图纸更新。(4)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开采的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5)对岩层破碎、采空区很高、采深不大等易发生地表沉陷和位移的矿区,应进行地表沉陷和位移监测,在地表可能或已有沉降、位移的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应144、急预案。(6)修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7)矿柱回采和采空区处理方案,应在回采设计中同时提出设立专门机构可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8)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应进入塌陷区和采空区。(9)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坍陷区,需要通过时,应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10)采空区应及时密闭,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七、附则(1145、)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物品和物料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生产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物料和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定义危险物品:指爆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有害和腐蚀物品。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矿山的危险物品和物料全面负责,审批相关的手续,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2)安全科:定期对危险物品和物料146、存放点进行安全检查,管理相关手续。六、管理内容(1)危险物品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2)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内,设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随领随用,剩余退回,严格进出库手续。(3)物品管理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以及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4)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有良好的通风散热的条件,定期测温检查。(5)储存应按性质分类,分类专库存放,禁止乱堆乱放,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6)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147、仓库),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7)搬运、操作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8)危险品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9)危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交接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搞好交接班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的连续性,特制148、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交接班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采掘承包方:负责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五、管理内容(1)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逐项交接,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交接班记录中。(2)交班交班人员交班前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记入运行记录;交班人员交149、班前应清洁设备和操作场地;交班人员交班前发现接班人员生病带病来岗或酒后上岗时,应请示领导作相应调配处理;接班人员未到岗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当班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或交接班时发生事故,须待事故处理完、设备恢复正常后,经领导同意交班人才能进行交接,并在接班人确认接班并填写接班记录后方可离开当班工作岗位。(3)交班内容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和主要参数;当班的生产情况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下一班的主要工作及生产产量、质量要求;(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工作面爆破情况及工作面、巷道顶板管理情况;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安全保护150、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工器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5)接班接班人员接班之前严禁喝酒,保持充沛精力,按时上班;接班人因故不能按时接班时,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交接班时若遇上事故发生,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6)接班内容听取交班人介绍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并认真查阅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后作相应检查、比对;听取交班人介绍上一班生产情况和了解本班生产主要工作及生产产量、质量要求;了解和掌握本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检查清点交班人员的移交记录、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7)要求交接班过程应坚持:重要部位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数据一个一个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151、不准、全、不进行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进行交接;接班者精神状态异常、生重病或饮酒不得进行交接。交接班时要严肃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完善矿山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矿硐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出入井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152、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安全科:负责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各采区: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五、管理要求(1)设立井口值班登记室及出入井管理看板,由公司安全科人员对出入矿井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执行相应的检查工作,并如实填写出入矿洞的检查情况。(2)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出入矿洞时,也需进行登记,方可出入矿洞。(3)凡矿井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由采区负责人提供班主职工名册表,按当班人次进行登记,非当班人员不得出入矿洞。(4)严禁一切闲杂人员混入矿洞,严153、禁酒后下井。(5)政府有关部门及安监部门的检查人员,必须在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出入矿洞。(6)井口登记人员认真填写好本班检查情况和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移交下班处理的问题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7)在井口无理取闹者,根据情节、性质、结果,分别以“三违”、影响治安、破坏安全生产论处。(8)在井下作业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带包入硐内,经执勤人员发现按偷盗论处。井巷、硐室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防止井巷(硐室)维护、支护管理不当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井巷和硐室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54、16423-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报废井巷:指丧失提升、通风、运输、排水及人行等生产性功能的巷道。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制定统一的报废巷道的处理规划和技术措施。(2)生产科:对井巷、硐室的维护、支护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对报废巷道作好记录。六、管理内容(1)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2)生产科对井巷(硐室)进行例行检查。(3)井巷(硐室)发现问题(局部垮落、冒顶片帮等)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4)井巷(硐室)发生严重变形时,立即向安全生产副总155、经理汇报,并划定危险区域,禁止人员设备进入。(5)平硐开口应严格按照设计及时砌筑挡墙、峒门和支护。(6)永久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矿岩的稳固程度和使用的机械作业条件确定,但不大于40米;支护工作一般由外向里进行。(7)巷道临时停工时,临时支护应架至工作面,以确保复工时顶板不致冒落;停工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水大,岩石易风化时,应将全部已掘巷道进行永久支护。(8)斜井和斜坡道开口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及时砌筑挡墙、峒门和永久支护。(9)斜井和斜坡道通过涌水地段,应及时进行永久支护,支护时应采取防、排水措施。(10)斜井倾角大于20时,不宜采用掘进与支护平行作业(锚喷支护除外)。(11)根据报废156、巷道的分布状况、矿岩稳定程度和所用采矿方法,生产技术处制定统一的报废巷道处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处理。(12)图纸中应当标明报废巷道的位置。(13)丧失使用功能的巷道,经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确定为报废巷道。采空区内的报废巷道,在空区处理时一并进行处理。(14)所有报废巷道入口处必须进行严实封堵。报废巷道必须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照明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防止照明管理不当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照明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四、定义照明系统:包括露天照明系统、井157、下照明系统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照明系统的专业管理,制定大型照明系统的投资及资本性支出计划、方案。(2)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照明系统的专业管理。六、管理内容(1)露天照明系统电压为220V,井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井下泵房和井下变、配电硐室照明系统电压为220V。(2)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照明系统安全电压为36V。(3)行灯或移动式电灯安全照明电压为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点作业的安全照明电压为12V。(4)在井下的下列地点应设照明装置:-井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井下泵房;-井下变、配电硐室、机电硐室。-井下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照明,有爆炸危158、险的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天井、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出矿巷道;-所有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点的人行通道;-其他应设照明装置的地点。(5)在变电所、提升机室、大型公共场所,必须配备应急照明装置。(6)从采区变、配电硐室至照明用变压器的380/22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照明电源应从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断路器之前引出。(7)井下固定敷设的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的,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如在倾角大于45度的巷道中敷设,应采用钢丝铠装电缆。(8)照明电缆在巷道中敷设时,与其它低压电缆之间的最小净距为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与高压电缆之间的最小净距为100mm。(9)照明电缆159、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份,每条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密封。(10)巷道内的照明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支点上,应悬挂注明型号、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11)人员不常走的巷道内可装设声控照明装置。(12)每周由值班电工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的隐患或缺陷汇总后立即整改。(13)每日当班人员在巡视检查设备时若发现照明灯具不亮、应立即更换。(14)变电所、提升机室、大型公共场所等地配备的应急照明装置,在每次交接斑时由接班人员检查一次,发现有损坏不亮应立即更换。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警示160、标志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防止安全警示标志的缺失、损环等管理不当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AQ10432007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安全色GB28932008四、定义(1)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2)安全色: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五、职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班组、场所正确、合理使用安全标志的情况,负责安全标161、志的上报采购。各部门:负责对所属现场中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保养。六、管理内容(1)凡购买的各类安全标志,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保证石灰石矿安全标志的统一和质量要求。(2)安全标志应当设置在生产工作场所机械传动部位、电气设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钢斜(直)梯、护栏、扶梯等场所及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其他工作场所。(3)所提示的安全信息,必须明确对象,与工作现场的实际相一致,使人一眼就能识别它所表达的信息。(4)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易于看见的位置,确保其不被其他物体遮挡。(5)不宜设在门、窗、活动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162、,看不见安全标志。(6)要求清楚醒目,在工作场所使用,必须保证所有人员可以正确识别。(7)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颜色为四种“红色、蓝色、黄色、绿色”。(8)工作场所的安全标志,如发现有损坏、破损、变形及缺失或图形符号脱落,必须及时更换。(9)安全科在对其进行检查,对各场所内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情况同时进行监督检查。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和有害因素,采取个体防护措施是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内容。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163、司的劳动保护服务器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 75199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四、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五、职责(1)常务副总经理:对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贮存、检查、保养、检测、使用、评估等全面负责。(2)物资供销处:负责防护用品的发放、贮存、检查、培训等工作,对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建档等相关工作。(3)安全科: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对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管理内容(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164、对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头保护、眼睛保护、脸保护、听力保护、手保护、胸保护、呼吸保护、触电保护等,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2)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估,需请相关人员参加,如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医务专业人员、员工或员工代表。(3)在相关人员进行工作现场时,应当为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如员工、承包方、参观者。(4)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5)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必要时,应当进行相关的培训。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使用。(6)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165、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7)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乱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8)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9)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10)安全科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等组织进行督促检查。(11)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166、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等。(12)矿山应准备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13)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如帐,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14)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失效后报废。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坚持劳动卫生“三级预防”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消除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保护职工在生产中的身体健167、康。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四、定义(1)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等方面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工作,确保预防职业病的设施费用按照投入,定期向员工报告职业病预防与职业病危害等相关工作的结果。(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公司的职业病预防与防治工作负领168、导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监督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做好健康档案。(3)安全科: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抓好现场职业卫生检查管理工作。(4)各部门:落实本部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本部门及班组职业病防治教育、检查与管理等工作,及时汇报职业病的相关情况。六、管理内容(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矿山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见附则。凿岩(钻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管理,在凿岩工序过程中必须做到:开钻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停风,169、后停水的原则进行湿式作业,严禁打干眼。放炮工充产生的粉尘、炮烟(CO2、CO、NO、NO2)等危害因素,对放炮后的采掘工作面采用加强通风的技术管理措施,将工作面的粉尘和炮烟稀释并排除,在最后一炮响完30min后,经检测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人工出矿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进行排除。人员进行工作面后,必须做到先洒水,确保人员在出矿时粉尘不再扬起,避免作业人员吸入粉尘。井口翻矿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自然降尘,翻矿人员在进行翻矿作业时,根据地面风向情况,站在上风处进行翻矿,使之不吸入粉尘。井下废旧坑道产生的各种有害气体的处理,对井下所有废旧巷道进行密闭,避免人员进入,吸入有害气体而170、产生窒息或中毒事故。任命具有能力要求的人员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采掘承包方应设置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洗澡间等)。(2)职业卫生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大检查活动,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牵头对本矿所属生产场所的生产工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加以落实整改。每周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检查活动,由各采掘承包方负责对本采区所属范围内的各生产工艺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和上报。每周由职业卫生检查员对所属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和上报。每班由班组长对本班所属范围内的生产工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和上报。(3)职业危害控制制度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171、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毒、高温与低温、人机工效、辐射、潮湿、照度不良等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相关知识后,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加强井下通风,采取湿式作业,防止粉尘的随意排放。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场等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声、照度不良、高温与低温等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4)职业危害监测制度根据国家相172、关规定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噪声、粉尘、空气质量、有毒有害气体、饮用水)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如不符合,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监测时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监测地点根据监测要求而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场的时间,应随噪声声级不同而异,应符合相关规定。矿区生活用水的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及水质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水质检验,水质不合格的不应供给饮用。(5)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制度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部门进行检查、诊断。对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在岗、换岗173、退体前的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公司每一年应当列出职业体检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科备案。并在实施后上报体检结果。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职业危害的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职业危害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触粉尘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卫生部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和诊断标准,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鉴定和复查,并建立职工174、健康档案,体检鉴定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6)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新进入本矿的职工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科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每年进行一次全体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对转岗、歇岗(时间超过1个月)的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应当包括: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自我防护方法、职业危害报告办法。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列出准确、真实的职业危害清单。(8)经常检查防尘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尘设施正常运175、转。(9)矿山应当根据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申报的主要内容有: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投入、科技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型地下矿山。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176、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安全投入:安全活动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称。主要包括人员、技术、设施等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救援及预防、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等。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计划的审批、使用管理。(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提取、支出,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3)计财处:负责建立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明细台帐。并提供复印资料给安全科备查。六、管理内容(1)安全费用的投入主要包括: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奖励、安全教育培177、训、工伤保险、应急设备设施及演练、职业病及事故预防、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等。(2)在确认安全经费投入时,应当进行充分地论证,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3)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每年1月份编制矿山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标准为原矿产量每吨8元。(4)对于安全生产费用应当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足额提取的原则进行。(5)各部门使用安全生产专款时须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提取使用。(6)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当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将发票(复印件)与费用汇总表一同报安全科存档。(7)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实施监督检查。(8)如较大的178、安全项目或安全专帐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9)鼓励员工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引进对矿山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奖励。(10)设立的安全科技项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创新、改造、吸收、应用等。工伤保险、保障制度一、目的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合法权利,分散工伤风险,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工伤保险。三、依据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工伤保险条例四、定义公司员工:与公司签179、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五、职责(1)总经理: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员工工伤保险的审核实施和上报。(2)办公室:负责工伤保险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员工工伤进行调查和赔偿等相关制度。六、管理内容(1)每一年度应当列出职工工伤保险提交计划,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2)工伤范围及其认定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公司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公司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经本公司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180、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因工致残的职工或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比照因工伤残、因工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3)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181、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犯罪或违法;自杀、自残;斗殴;酗酒;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上述伤害即使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也不能算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5)工伤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公司应当向公安局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182、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6)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本制度“工伤范围及其认定”规定的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或者职业病员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183、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各部门、班组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三、依据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定义事故隐患: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本公司的相关操作规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有害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组织和领导,审阅检查方案及实施内容。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督促184、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2)安全科: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和方案。(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协助公司组织领导的每一次安全检查。六、管理内容(1)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现象。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自离开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185、;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等。安全生产检查分类:日常检查、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检查方法:可采取交谈、查资料、查现场、开座谈会、询问等多种方式进行,可采取安全检查记录或安全检查表形成记录。检查人员的要求:对执行检查人员应当进行培训,主要包括危害识别、危害分类、有效的补救技术、报告要求等,对不同种检查应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表。(2)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及相关内容由采区承包方及采掘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频率:采掘班组开展班前检查,安全员每天对其进行检查。根据公司186、制定的安全检查表进行。(3)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及相关内容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频率:每周一次,可结合日常检查进行。检查内容: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的依从情况。识别人机工效的需求。识别纠正与预防行动的效力。(4)例行检查例行检查及相关内容,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成员进行。频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内容: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习情况。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5)187、专项检查度专项检查及相关内容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技术人员进行。频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内容:顶板检查。提升系统检查。排水系统检查。通风系统检查。紧急通讯系统检查。应急救援体系检查。危害气体监测设施检查。机械安全装置检查。供配电系统检查。受法律法规约束的其他设备及建筑物检查。(6)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及相关内容由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进行。频率: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等,临时需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增加。检查内容:节假日检查:应根据实际需要作相关调整,结合日常、专业检查一起进行。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大检查(7)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作好相关记录,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报安全188、生产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审批。(8)检查要逐步采用现代的、科学的方法和手段。(9)检查必须深入现场,不能走马观花。(10)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安全科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排查,跟踪验证完成情况。纠正与预防措施保障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矿山的正常运行,保障矿山生产和服务中及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和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隐患整改。三、依据法规、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预防措施:189、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不合格或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2)安全科:负责指导班组、相关人员对潜在不合格或问题的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六、管理内容(1)根据矿山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一般内容应当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要求。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负责部门、人员及其职责。纠正与预防措施执行情况的反馈要求。上级主管领导对纠正与预防190、措施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阅要求。纠正与预防措施效果的检验要求。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评估要求。(3)纠正与预防措施应当对下列过程、活动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纠正要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活动。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评价。系统评审。风险评价。内部评价。(4)纠正与预防措施应当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5)对标准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应当采取纠正行动,行动中必须确定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地点及行动的跟踪要求。(6)如遇到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纠正与预防行动应有跟进计划或解释。(7)对纠正与预防行动应当作好记录,并保存,随时获取。(8)定期必须对纠正与预防行动执行情况进191、行回顾。(9)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责任部门应对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自我验证,同时向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签署意见;(10)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必须保障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过程的效率;(1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正确理解纠正与预防行动,熟练掌握本职责范围内纠正与预防行动执行的情况。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应急管理及响应、评审与改进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对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快速防事故、救灾的体制,迅速和妥善处理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192、护社会稳定,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应急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1)应急措施: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2)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重大事故或潜在重大风险的场所和设施。五、职责(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应急管理及响应、评审与改进全面负责,邀193、请外部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演习。(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对紧急事件的认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进行指导,演习的指挥和协调。(3)安全科: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进行指导,演习现场的布置和协调,相关事项的准备等工作。六、管理内容(一)紧急事件认定要求(1)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其本矿山的潜在的紧急事件。(2)确定紧急事件时,应当:考虑相关的类型:自然灾害、水害、火灾、爆炸、冒项片帮,突然停电等。考虑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3)确定的紧急事件中应当包括企业的周围情况,针对紧急事件收集相关的地理、人文、地质、气象的相关信息。(4)认定的紧急事件中应当预测可能发生的时间与194、性质,考虑人员密集度及其影响。(二)应急预案编写要求(1)根据确定的紧急事件编写应急救援预案。(2)不同的紧急事件,编写不同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岗位的分工,确定编写人员及其职责,为其配备相应的资源。(3)编写应急救援预案前,应与员工、承包商、其它相关人员进行沟通。(4)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和紧急公告、应急资源、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搜索与救援、泄漏物控制、恢复等。(5)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覆盖关键场所、要害部位、重大危险设施等。(三)紧急事件组织准备要求(1)紧急事件发生时应当启动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2195、)应当成立应急救援机构,成立应急救援队伍。(3)当紧急事件发生时,应能够做到以下事项: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人员到场。各响应小组有人指挥并控制好现场。提供有效的应急设备设施。应急通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疏散相关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应急人员安全。搜救失踪人员。控制泄漏物。事后处置。(4)当紧急事件结束后,应当对紧急事件进行评估与回顾,生产与现场及时得以恢复。(四)应急装置、配置要求(1)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需要配备相关的设备、设施:通信设备、必要电脑设备、应急服务电话、交通工具、紧急、备用电源及设备、应急处理方案、周围地区主要干线和支线道路的交通图、摄196、影设备、应急人员配备能识别的徽章、袖标、应急人员安全保障设备和设施。(2)应急设备、设施应当保证正常、完好。(3)应当配备满足要求的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的建设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人员:应急指挥抢修与生产恢复医疗救护搜索与救援泄漏消除和抑制保安通讯后勤保障(4)任命急救员,建立消防和救护人员。(五)紧急事件演习要求(1)应当为应急人员提供完成应急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培训撤离演习泄漏清除和抑制演习急救演习逃离演习响应时间演习模拟演习中止工作灭火演习及其它演习、区域隔离的流程和位置(2)应当与当地政府建立正式的支援关系。(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习,通197、过演习来测试相互支援关系的效力。(六)应急评审与改进(1)应急预案应当定期进行演练,演练的方法根据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评审。(2)每一次演练,应当有详细的计划和说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进行演习过程中,应当包括以下相关事项:确定了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编写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了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了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4)应急预案评审应当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进行,其相关领导、中层领导、员工及其员工代表和外部代表、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等参加。(5)应急评审198、应注意以下内容: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6)应急评审时,应当检验应急预案的下列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7)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8)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9)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7)每次演习结束,应当每次应急演练习结束,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回顾,回顾应包括下列活动:邀请外部机构参观和巡察现场。向外部机构提供现场布置图。与外部机构沟通并介绍应急准备有关事宜。向消防和应急响应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演习。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199、。(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预案演习制度一、目的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公司矿山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预案演练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救援各项措施及时、准确到位,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预案的演习。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职责(1)安全科:负责应急预案演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五、管理200、要求(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公司成立的应急指挥部是各类演练的审批机构,职责为: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联合演练;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县级专项预案联合演练的计划进行审批,并协调有关事宜;根据需要要请政府部门参加联合应急演练,组建演练领导小组。(2)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组建的演练领导小组是演练工作的决策组织机构,职责为:制定年度演练计划;组建单项演练指挥部;确定演练的主要内容,实施时间、地点,参加演练的单位、人员等;制定演练规则、纪律;做好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协调工作。(3)演练指挥部负责指挥实施演练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命令。(4)演练执行机构具体实施演练各项行动和计划。(二)演练程序201、(1)演练准备召开演练预备工作会议。统一演练的指导思想,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研究措施,成立演练指挥部,加强领导。组建演练指挥部,明确人员、职责,并组建各演练行动具体执行机构。制定演练方案。演练方案是对演练全过程的总体安排和筹划,是演练工作的基本依据,在演练预备工作会议的基础上,由演练指挥部根据会议精神和领导意图制定。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指导思想、内容、方式、人员、物资、时间、地点以及保障措施和日程安排等。进行演练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准备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做好其它演练准备工作。(2)演练实施发布演练命令。各参演机构领受任务。宣布演练条件、纪律、要求。按预定方案,各参演机构在演练202、指挥部的指挥下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3)演练结束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整理演练资料。演练指挥部及有关参演人员要注意收集、整理演练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并加以汇总分类。总结演练情况。主要总结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演练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否完成,、目的是否达到;演练组织实施的主要情况;对参演各部门的工作和行动作出评价;演练暴露问题的原因,在实战中可能造成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其它应注意的问题。做好善后工作。(三)相关规定(1)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把预案演练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3、根据事故预设的变化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演练内容,定期演练。(2)单个专项预案演练计划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制定,报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组织实施;(3)参演各部门必须按规定提供必要的物资、技术保障;参演各部门均无法提供的物资、技术保障由演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4)各有关单位、部门应将应急演练经费纳入年度财务计划。(5)参演单位参演人员必须准时在规定的地点集结,有事必须提前请假,经批准后出行,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6)参演人员必须服从演练指挥部的指挥,做到程序规范、协调一致。(7)参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演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参演时段,无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其它工作,如有特204、殊情况,应与演练指挥部及时沟通联系,以确保演练工作顺利开展。(8)演练结束后的总结。(9)演练总结报告以及重要资料要立卷归档,妥善保存,以供日后查阅。(10)相关人员应加强演练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素质;贴近实战,从难从严,努力提高演练水平。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本矿山的安全生产按照标准化、制度化进行,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事故和事件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205、伤保险条例四、定义事故: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对矿山所发生的事故、事件负主要责任,组织对相关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矿山所发生的事故、事件负次要责任,组织对矿山的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关措施。(3)安全科:对所发生的事故或事件形成书面材料,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六、管理内容(1)发生事故、事件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找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事件的重复发生。(2)对相关事故、事件的处理程序:轻伤事故:由采掘承包方负206、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班班长及全体作业人员参加。重伤事故:由采掘承包方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和考核方案,报公司安全科备案。死亡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机关、安监、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采掘承包方和公司配合。(3)伤亡事故报告处理生产作业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当班人员立即向班长报告,班长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报相关规定上报公司安全科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立即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指挥救援车辆立即赶到井口,与相关医疗单位联系救援工作,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董事长(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发出命令,召集抢险救援队员按规定时间赶到救援207、指挥部听从调派,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采掘承包方组织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承包方和公司会同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处理。重大死亡事故,由市安监局及相关主管部门,省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劳动部、安全监察部、公安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4)对发生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报告、调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等相关程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208、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三、依据法规、标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四、定义(1)事故: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目的而采取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全矿安全、消防、交通、设备、设备、工艺等事故、事件的管理。(2)安全科:协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相关事故、事件的管理和检查,对事故、事件的调查等工作。六、管理内容(1)根据本矿山的实际特点,事故、事件类型为:人身事故、事件;职业病;设备事故209、事件;火灾;交通事故、事件;相关方投诉;未遂、违章等。(2)报告范围:发生在本矿山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上报。(3)报告时间:发生事故、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然后逐级汇到至董事长(总经理)处。(4)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长,带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实行逐级上报。生活中发生的非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要先进行调解,在无法调解或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必须向公司后勤副总经理或辖区派出所报告。(5)事故、事件发生班组相关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对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6210、)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班组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7)保护好事故、事件现场,有关班组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8)事故、事件发生班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事故、事件报告登记台帐,并对较大的事故事件造册登记、存档保存。(10)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危害影响范围,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成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上报董事长(总经理)。(11)各级调查人员必须由书面任命,并接受以下内容的教育和培训211、:访谈技巧。证据收集和保留。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12)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查明事故经过及后果。查明直接原因。查明间接原因。查明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分析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确定防范措施。为制定防范措施确定负责部门、人员及其职责和完成时间。(13)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确定其调查方法,一般采用如下:现场勘查取证(摄像、照相、技术分析)询问当事人及现场人员,了解当时工作状态和事故、事件发生的过程。走访调查相关与事故、事件有联系的人员。总结、分析证据和询问记录。(14)事故、事件调查时间要求对于公司发生一般轻伤的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一般要求在三天212、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到董事长(总经理)处。对于重大的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到董事长(总经理)处。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类型为调查人员配备所需相应的装置、设备。(15)现场调查要认真、详细,尽可能采用科技手段取证,收集相关资料。(16)对收集的证据、资料要整理、分类,妥善保存。(17)调查过程中要多与员工、中层领导交谈,了解事故、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18)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对下列事故、事件调查进行参与:重伤及死亡事故;严重的设备事故;严重火灾;事故灾难;严重未遂事故。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213、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回顾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回顾管理,进一步对发生事故、事件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事故统计和回顾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四、定义(1)事故: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目的而采取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214、时或永久地停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五、职责(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召开事故、事件原因的分析会议。(2)安全科: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与分析。六、管理内容(1)指标分析要求:每月底将公司所发生的死亡、受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事件进行整理、登记,并将与公司上年底同月份(本年底上月份或同行业当月)的事故、事件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原因和规律。统计结果分析采用图表显示(主次图、事故趋势图、柱状图、平面图等)。(2)统计分析的内容应当包括:(1)事故原因、种类每班组事故、事件伤害发生的时间特性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受伤人员的年龄结构哪一阶段的雇员原因215、分析不安全的行为和环境分析职业卫生重要因素分析(3)统计分析的计算指标及计算方法(1)计算指标: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未遂率。(2)时间要求:班组每月进行统计、分析,矿山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年底各班组应对全年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回顾,对照上年度进行比较。(3)矿山为统计分析人员提供工作所需办公室、通讯等保障性资源。(4)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实事求是,准确反映统计结果。(5)在统计分析时要对职业病症进行评估,辨识非职业病或职业病,确保职业病不被统计遗漏。(6)定期将统计分析结果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并公布。(7)统计要求:项目齐全,范围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统计方法合理,结216、果要有针对性、可比性、规律性或趋势性。(8)对矿山已发生事故、事件或者本矿山相同类型的事故、事件,根据矿山生产特点易发生事故的时间进行回顾:春、秋两季,因天气变化,地表与地下温差较小,矿井通风不好易造成人员CO中毒事故,所以此时主要回顾中毒事故。夏季:地表渗水加大,主要回顾顶板冒顶、片帮事故,井下水灾。冬季:由于气候干燥易发生火灾,主要回顾火灾,防灭火事故,及冬季冰雪路滑易发生的交通事故、事件。(9)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以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各级管理层进行回顾,在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中,以身边事故案例、讲解,或请受伤害者讲亲身经历。(10)各班组根据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由班组长带头组织讲解或职217、工讲述,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参加,在组织班前、班后会、工余时间上进行回顾。(11)以各种活动为契机开展事故讲解、对话、漫画、展栏等形式。(12)事故、事件回顾主要内容包括:CO中毒事故、事件;顶板冒顶、片帮伤人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事件;水灾、火灾事故、事件;提升、运输事故、事件;其它。(13)回顾时,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利用讲座进行讨论、学习,要讨论事故、事件的原因和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14)各单位在回顾时,认真做好回顾记录。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绩效监测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改善安全标准化的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218、理绩效水平,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绩效监测的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安全绩效: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五、职责(1)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内部评审计划,组成评审组。(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矿山安全标准化绩效的综合考核评审,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实施内部评审。(3)安全科:负责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起草内部评审报告。六、管理219、内容(1)每年度应当编制矿山安全标准化绩效监测计划。(2)计划内容应当包括:监测频率,监测范围位置,监测标准,监测程序,资源配备,监测方法与技术。(3)当条件(内、外部)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绩效监测计划。(4)本矿山安全标准化绩效测量的主要内容有:安全、健康目标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率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职业危害监测情况事故、事件调查完成率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安全、健康委员会会议情况变化管理回顾情况培训情况法律法规依从程度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安全、健康投入情况(5)绩220、效测量的方法主要有:用检查表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与检验作业环境监测现场员工的行为抽样检查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员工的健康体检事故、事件、职业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统计各类文件和记录的分析等(6)对各绩效监测的记录应当保存在档。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一、目的为对本矿山实施标准化系统的策划、执行、符合性、绩效全过程做整体的内部评审,达到发现问题,制定纠正预防行动,更新与完善系统全过程的行动与效果,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内部评价。三、依据法规、标准22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定义安全标准化: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应当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是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审批矿山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报告。(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矿山安全标准化内部的考核评审,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实施内部评审。(3)安全科:负责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222、况,提出改进建议,起草内部评审报告。六、管理内容(1)根据本矿山实施标准化的具体情况及规划,制定本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以文件形式下发。(2)根据评价计划的内容和要求,评价应成立“评价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中层管理员和相关技术人员为组员。(3)参加内部评价人员的相关要求:熟悉相关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并取得证书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与技能具备操作内部评价过程的能力具备辨识危险源与评价风险的能力具备标准化系统评价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4)标准化系统评价必须对下列223、事故做出评价:系统动作的效力和效率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统计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使用的效力和效率信息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系统动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绩效监测的适宜性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纠正行动与相关方的关系(5)内部评价应采用下列方法及技术要求: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通过记录回顾现场情况检查采用统计技术和信息技术对标准化系统进行评价(6)评价时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总结、分析、形成报告,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7)评价结果分析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标准要求得分分析策划、执行、符合性与绩效得分分析工伤事224、故率与百万工伤死亡率趋势分析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3)附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计划-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价报告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一、目的标准化系统需要定期进行评价审核,以确保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评审管理。三、依据法规、标准(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四、术语标准化系统:某一领域需要达到的225、统一标准要求的系统。五、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主持评审工作。(2)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报,提出改进的建议,落实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3)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标准化评审计划,改进措施计划及改进措施实施后的跟踪与验收工作。(4)各部门:负责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落实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的实施工作。六、管理内容(1)标准化系统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评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评审频率,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进行。(2)每一次标准化系统评审,应当编写评审计划和要求。(3)评审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评审的目的、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及参加评审部门的人员等。(4)评审时做226、好各种评审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等相关工作。(5)标准化系统评审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测与检测记录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有效性事故统计分析员工和相关方抱怨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标准化系统履盖范围的充分性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财、物、技术)的保障情况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6)评审全过程要做好详细资料记录,重要会议和决定要以文件形式下发。(7)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要详细、真实。(8)评审提出的问题和改措施,要通过各种渠道让员工参与讨论、修改。(9)评审应找出需持续改进的方面,以确保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主要包括:方针风险降低目标和指标标准化评价检测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现场人员能力评审所提出的行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