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运营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9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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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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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矿山运营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制度修订记录表序号修订日期前版本版次修 订 内 容修订人核准 目 录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指标管理制度42、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和跟踪制度53、法律法规的识别、评审、变化和融入管理规定6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75、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86、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的制度97、文件控制制度108、记录控制制度14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510、内部沟通与外部联系制度1711、 合理化建议制度1912、管理评审控制制度21132、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2314、工余安全管理制度251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制度2616、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3017、危险物品与物料管理制度3218、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3419、工作许可和任务观察制度3620、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372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922、设计管理制度4323、采矿工艺管理制度4524、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4725、供配电管理制度4926、通风系统管理制度5127、排水系统管理制度5228、防火、灭火管理制度5329、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系统管理制度5430、变化管理制度573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832、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维3、护管理制度6033、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13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335、紧急撤离管理制度6436、顶板分级管理制度6537、采空区、地表塌陷区管理制度6938、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7039、照明管理制度7140、作业环境管理制度7241、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7342、充填管理制度7543、出入井登记制度7744、交接班制度7845、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946、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8147、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248、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349、排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450、边坡管理制度865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752、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制度84、853、职业危害检测管理制度9054、人机工效管理制度915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投入管理制度9256、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制度9357、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945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65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9860、纠正和预防措施保障制度9961、应急准备和响应制度10162、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及回顾制度10363、安全绩效监测制度10564、安全生产标准化内部评价制度107XX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指标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建立方针和目标,激励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2.范围适用于方针目标的制定、评审、执行、修订以及目标指5、标的考核评价等的控制3.职责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批准。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方针和目标。3.3 安环办负责方针和目标的控制管理。3.4 各科室负责各自的目标指标的统计,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处理。4.工作程序4.1方针应体现: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和疾病、持续改进等。4.2设立安全生产目标时考虑:管理评审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自我评估结果。4.3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一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执行过程按纵向到底,横向6、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的原则进行。4.4由安环办负责编制出目标指标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4.5各科室要根据矿山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己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各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4.6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4.7各科室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4.8 目标指标的原始记录由各科室保存,定期进行目标指标的统计,并报安环办。4.9 安环办接到各科室上报的统计数据后7、,进行汇总整理,上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4.10 安环办汇总并整理各科室上报的数据时,发现目标指标数据异常时,应组织进行分析,必要时采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分析目标的趋势。4.11 当目标指标连续三个统计期呈下降趋势或有较大异常时,应将此信息在上报资料中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传递。4.12 主管领导接到上述信息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分析,认为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各科室应按规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4.13 目标指标每年进行一次评审,评审在“管理评审”时进行,评估目标指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若不合适,则应采取措施,作适当的修改或变化。5相关表格5.1 安全生产方针评审记录5.2 目标和8、指标实施计划5.3 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XX2、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和跟踪制度1.目的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情况进行识别、提升和跟踪,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2.范围适用于对所用员工法律法规意识情况进行识别、提升和跟踪3.职责3.1安环办组织对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制订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3.2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和提升。4工作程序4.1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全体员工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采取讲座、板报、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9、行。组织员工进行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的活动,从中了解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融入广大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的基础上,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时要将制定员工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并通过相关培训考试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每年要组织或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考核。4.2.4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了解员工的需求,与员工进行广泛宣传和沟通4.3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跟踪4.3.1定期了解员工思想动态。4.3.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10、知识的问卷调查,了解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4.3.3安环办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基层,搜集了解法律法规的普及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4.4.4对员工反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安环办在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责成有关科室和人员落实。4.4.5安环办要根据工作计划、措施进行督查了解,确保全矿山政令畅通。5.相关表格5.1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5.2年度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XX3、法律法规的识别、评审、变化和融入管理规定1. 目的确定识别、获取、评审和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能融入到相关的管理制度中。2. 范11、围宪法、国际公约及我国参加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其他相关要求。3. 职责3.1安环办负责法律法规的收集与评价工作归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收集、识别、更新及补充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并组织传达,并负责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登记、保存及符合性评价。3.2各科室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收集、评价等工作4.工作程序4.1获取途径:国家、省、市、上级主管科室;市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行业部委的管理科室;出版机构及公共图书馆;报纸杂志;各类环保和安全网;矿山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相关方。4.2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识别:安环办组织各科室对收集到12、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加以识别,确认其适用性,筛选适合本矿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各科室。4.3法律法规的评审:安环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收集的法律法规进行评审,对不符合的行为进行纠正,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4.4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传达与保存:安环办通过培训、会议等方式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至下层员工或相关方。4.5变化管理:安环办应确定适用于全矿山的法律、法规,并跟踪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当上述文件更新时,应及时将更新的信息进行确认、更换。安全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对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含义作出解释,必要时寻找相关的技术支持13、。4.6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融入规定安环办在组织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时,要严格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中要体现有关法律的主要条款并注明出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得以法律法规相抵触。安环办在组织制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5.相关表格5.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XX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主人翁责任感,明确各级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杜绝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扯皮的混乱局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事14、故的发生。现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以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2.范围 适用于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审和绩效考核。3.职责3.1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传达和考核落实等工作;3.2各科室负责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4.工作程序3.职责3.1 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2 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生产组织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3.3 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建设工程、科研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3.4 安环办 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更新; 负责组织所属各单位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科室职责的考核; 负责组织制定、执行、评审15、更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科室职责考核办法;3.5 安环办负责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的培训;3.6 矿山各科室负责本部门职责的落实及部门员工职责的制定、落实、考核、评审、更新;4.工作程序4.1 各科室职责由安环办组织制定、评审,报经安委会主任批准,以文件化的形式发布、执行;4.2 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由安环办组织各科室制定、评审,以文件化的形式发布、执行;4.3 各科室职责的履行,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实施监督与管理;4.4 由总经理、部门负责人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作为奖罚的主要依据;4.5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4.6 组织机构调整、管理人员变动。调入新岗位或调16、整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4.7 各科室职责、员工安全生产职责,12年组织一次评审、更新。4.8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矿山内、外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评审、更新安全生产职责;5 检查及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考核,一个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6有关记录6.1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XX5、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1. 目的矿山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保证各项安全生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 范围对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任命要求、任命的更新、任命书等要求。3.职责3.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定期开会,审查安全工17、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3.2安环办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4.工作程序4.1矿山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主 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成 员:由员工代表、安环办、生产、设备、保卫、财务等各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4.2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环办,负责日常工作。安环办是常设办事机构。4.3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一个月来事故隐患、欠帐,计划安排下月工作。4.4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文件、板报等方式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规定。4.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委员18、会成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4.5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核、批准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长远安全生产规划;4.6审查、审核、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4.8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应急队伍演练,发生事故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4.9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4.10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5有关记录5.1 安全生产会议纪要XX6、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的制度1.目的通过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确保员工获得参与安全、健康活动的机会,确保员工有权拒绝存在安全、健康问题。2.范围适19、用对全矿山范围内员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的收集及处理。3.职责3.1安环办负责收集员工反馈的安全、健康事项。3.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安全健康问题,并组织制定解决措施。3.3各科室负责对解决安全、健康的措施进行跟踪落实。4.工作程序4.1安环办负责组织收集员工关注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并组织进行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生产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员工。4.2安环办组织员工参加影响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活动。如:任务分析、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更新;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风险评价;相关安全过程行动;变化管理的评审;安全问题的调20、查等。4.3安环办针对安全问题,组织采用问题解决小组的办法来处理,问题解决小组的成员可来自各个工段的成员,并根据需要组织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以确保问题解决小组的成员能解决实际的安全问题。4.4对员工反馈的安全、健康问题,安环办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实存在隐患的问题,应通知员工停止任何与该隐患处有关的作业活动,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4.5员工有权拒绝存在安全、健康问题的工作。5相关记录5.1 员工反馈的安全、健康问题登记及处理表XX7、文件控制制度1目的确保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所有场所,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2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含适当范围的外来21、文件)的控制。3职责3.1 安环办负责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总体监督管理,。3.2 各科室负责各自所持有文件的管理。4工作程序4.1 文件编制的申请与决定A文件的制订,由安环办统一安排/规划,以确保文件的唯一性;B 未经批准,各科室不得自行制订管理文件;4.2 文件分类及编制、审核与批准(见表1)序号 文件类别/名称编制科室审核科室或人员批准人备注1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安环办管理者代表 总经理包括各科室目标2各类任命书安环办管理者代表总经理3安全标准化制度安环办管理者代表总经理4安全操作规程生产技术办总经理副总经理5各类表格归口科室科室领导组织分管领导6各类计划归口科室科室领导分管领导按22、具体文件执行7外来文件 归口科室归口科室审查适用性含法规、标准等。A 各类计划为有时效限制的专用文件,其他文件均为通用文件。B 作为标样的实物样件或照片等,也应视同文件进行控制。C 文件“编、审、批”权限与其他专类管理文件不一致时,以专类管理文件为准。4.3 文件的受控及其标识4.3.1 在全矿山范围内与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4.3.2 文件的受控与非受控A 受控与否,是针对某类文件的文本,如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是一个文件,复印的多本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是体系文件的文本;B 文件文本,按其发放/使用对象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即:1)“受控”一般是指发放和更改受23、到控制的文件文本,受控文本的发放对象为各执行科室/人员、考评机构等;2)为了宣传等目的向外分发的文件为非受控文本,如提供给顾客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C 需受控的文件文本,一般简称为受控文件。4.3.3 一般情况下,在受控文件封面或首页加盖红色“受控”印章;但不盖章并不意味着文件不需受控或文件失控。4.3.4 文件发放前,发放责任科室盖受控章。4.3.5 对有时效限制的临时性文件、一次性文件(如培训计划等),不盖“受控”印章,需要时,可以其它方式(如矿山行政公章)明确其效力。4.3.6 用以记录的表格均不盖章。4.4 文件发放4.4.1 发放范围的确定文件编制科室在起草文件的同时,确定文件发24、放范围。4.4.2 发放标识可按下列方式之一标识拟发放的每一份文件:A 数字或代号(适用于管理文件),如01、02、03 等;B 科室名称(适用于技术文件),如安环办、生产技术办等。4.4.3 发放要求:收、发双方应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中做好记录。4.4 受控文件清单的控制4.5.1 受控文件清单的适用对象A 适用对象:纳入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管理的通用文件,如安全标准化制度、法规、标准等;B 不适用对象1)与体系无关的文件,如行政文件:人事任免、会议通知等;2)有时效的文件,如:培训计划、管理评审计划等;3)所有的记录,如管理评审报告,进货验证记录等。4.5.2 受控文件清单主要用以明确文件25、的:A 类别、数量;B 最新、有效的版本及修订状态。4.5.3 本矿按下列要求建立受控文件清单:A 安环办组织制订文件的受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2)安全标准化制度;3)各类表格;4)适用的法规、管理标准等。B 不要求建立科室受控文件清单。4.5.4 受控文件清单的管理A 受控文件清单,应按受控文件进行管理,包括审批、标识、发放、修改等。4.6 文件的使用管理4.6.1 文件文本的控制为便于查对或复制,制订的每份文件均应保存一份母本(包括存档文本及其电子文档)。4.6.2 文件的现场管理A 有关科室对接收的各类文件,一般应的存放处于工作现场(不宜贴在墙上),指定专人(26、如某一执行责任人)保管;B 文件持有科室/人员应保持文件清晰,以便于识读,应防止污损;C 除文件管理科室(安环办)外,任何科室/人员不得复制受控文件,需要时,应报请增发;D 各科室文件领用人应保管好文件,且不得外借。4.7 外来文件的控制4.7.1 外来文件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法规、标准等。4.7.2 对收到的外来文件,由对归口管理科室评审其其适用性、有效性后,报文件管理科室备案,评审适用性、有效性是指确定下列内容(但不限于):A 文件要求是否为必须执行的;B 文件是否为有效的(最新的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如:合同中指定了产品验收抽样标准及其版本,即使有了新版本的标准,在供需双方未达成新27、的协议前,合同中规定的验收标准为有效版本,而不是新标准。C 文件是否为最新的;D 文件内容是否明确,与其他文件有无矛盾;E 文件内容的规定对本矿山是否完全适用;F 文件是直接执行,还是有选择执行或转化后执行;G 与有关方面进一步沟通的必要性等。4.7.3 外来文件在发放管理上按本矿山文件发放规定办理。4.7.4 对不适宜直接使用的外来文件,归口管理科室应根据其原则要求转化为本矿山的内部文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4.7.5 根据外来文件来,安环办应组织跟踪其最新版本(如组织对外部法规、标准查新),以便于及时更新,确保现行使用的文本均为有效版本。4.8 文件的定期评审4.8.1 应针对下列情况,对28、所发布文件进行评审、更新:A 管理体系的变更;B 管理体系的改进;C 市场及顾客要求的变化;D 法规、标准要求的变化等。4.8.2 文件评审的时机各类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安环办按下列时间要求评审、更新:A 年度审查:每12 个月内至少评审一次,以确定有无更新的必要,审查认可或更新后的文件通过最新的受控文件清单公布;B 三年换版:未作任何更新的文件,每三年内必须至少强制换版一次。4.9 文件的更改4.9.1 更改权A 任何科室/人员均有权对文件提出更改申请或要求,但未经授权不得改文件;B 由安环办受理/审查更改要求或申请后,作出更改决定;4.9.2 更改控制A 安环办组织管理文件更改,指定的更改人29、拟定更改内容、填写文件更申请单;B 更改后的文件应按规定审批,如提交原审批人审批;C 更改后的文件应按规定发放,一般应按原发放范围发放;D 发放更改后文件的同时,应收回原文件;E 安环办在受控文件清单上注明文件的最新修订状态。4.10 文件收回4.1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安环办应收回相关文件:A 文件被废止或替代;B 文件被更改;C 缩小文件的发放/使用范围;D 破损的文件(在换发新文件之后)等。4.10.2 收回文件的处理A 除未破损的有效文件(如人员调离交还的文件),其他文件一律按下列要求作废:1)可允许文件归口科室保存一份作资料留用,其余销毁;2)留用的作废文件应由安环办盖“作废”章30、;3)归口科室应将作废文件放置在专门区域,确保防止误用。B 未破损的有效文件,一律由安环办保管。5相关表格5.1 受控文件清单5.2 文件发放/收回记录表5.3 文件更改申请单XX8、记录控制制度1目的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提供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实现管理活动的可追溯性。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为证明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的所有记录。3职责3.1 安环办为监督、管理各科室的记录控制情况的主管科室。3.2 各科室负责控制各自范围的记录。4工作程序4.1 记录的标识、编号各类记录均明确记录的文件号,同时还应按下列方式之一注明每份记录的序列号:A 以流水号加以区分(适用于31、表格形式的记录:如发票的序号);B 以标题、时间等加以区分(如“2010年度管理评审报告”)。4.2 记录的形式可呈任何媒体形式,如A 文本形式(如:入库单、各类书面报告等);B 硬拷贝(如:检验后的留样);C 电子媒体。4.3 安环办组织发布表格类的受控文件清单时,应明确各类记录的编号、名称、修订状态等。4.4 记录填写4.4.1 记录填写要准确、及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4.4.2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不能采取涂抹的方式,而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并签上更改人的姓名及日期。4.5 记录的保存、保护4.5.1 各科室记录保管人必须把所有的记32、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记录应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科室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4.5.2 安环办每半年要检查一次各科室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4.6 对超过保存期的记录,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安环办组织各科室销毁。5相关表格5.1记录一览表XX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过去和现在的各级科室及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直接形成的对我矿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3. 职责3.1安环33、办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科室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3.2各科室、员工都有保护安全生产档案的义务。3.3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由总经理统一领导, 4工作程序4.1安环办应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4.2整理办法: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步骤:a)收集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b)整理: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c)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4.3过程管理:属于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各科室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第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34、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安环办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属于科室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在每季第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安环办,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安环办。4.4监督安环办根据各科室和各科室上报的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科室及各科室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4.5销毁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4.6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安环办培训后,按有关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4.7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理。4.8借阅需要借阅安全35、生产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将安全生产档案随意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安环办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4.9所有有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如:文件、报表、考核记录等必须备份。4.10各科室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4.11对存入电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4.12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擅自向外界36、提供、抄摘安全生产档案。涂改、伪造安全生产档案。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XX10、内部沟通与外部联系制度1.目的规定矿山内部、外部信息沟通的方法、渠道和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得到沟通。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矿山内外部信息的沟通、传递和处理。3.职责3.1 安环办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科室;3.2 各科室及时传递并沟通有关信息。4.工作程序4.1 信息的内容4.1.1 外部信息a)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信息;b)上级或地方主管科室发出的规定、要求、指示等信息;c)职业健康安全监察及反馈的结果、信息;d)相关方有关的信息:37、包括与顾客的沟通,顾客和相关方投诉及抱怨,伤亡事故的上报等;4.1.2 内部信息a)管理制度运行的信息:包括管理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职责权限、培训、监视与测量、内审和管理评审等信息;b)重大危险因素信息;c)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 d)紧急信息:包括事件、事故等信息; e)资源信息: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资源等信息; f)员工及其代表关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包括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的改善的讨论;g)检查、考核信息:包括矿山考核、检查的结果等信息。4.2 信息的传递与沟通4.2.1 信息的传递方式a)口头;b)电话;c)会议;d)书面形式:文件、报表、信息交流单;e)板报;f)网络38、等。4.2.2 外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a)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信息的收集、传递,执行法律法规的识别、评审、变化和融入管理规定。b)安环办负责接收上级、地方主管科室的规定、要求等信息,并向矿山领导和相关科室传递。4.2.3 内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a)各科室按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指标管理制度要求向安环办传递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检结果。b)安环办按管理评审控制制度向矿山领导、相关科室传递沟通管理评审有关信息;c)安环办按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制度向矿山领导、相关科室传递沟通内审有关信息;d)生产技术办通过生产例会,及时掌握产品质量、工作环境、危险因素的变化,设施、设备的运行信息,及时向矿山39、领导、相关科室传递沟通;紧急状态的沟通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制度。e)总经理通过职代会、不定期的职工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协商与交流,就作业环境、职工健康安全状况的改善、危险因素的控制进行协商和沟通,对提出来的意见进行登记,并责成有关科室处理;f)安环办及时向总经理相关科室提供、传递人力资源状况和动态信息;4.2.4 信息沟通的记录信息的沟通和反馈可采用信息联络处理单的形式;5相关表格/记录5.1 外部联系记录5.2 内部沟通记录5.3 信息联络处理单XX11、 合理化建议制度1目的通过规范合理化建议活动,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矿山管理,充分40、发挥全体员工的集体智能,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范围适用于全矿山所有员工提出的改善管理、改进日常工作或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改进、革新和管理创新,经实际应用后有显着效益的行为。3职责3.1 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合理化建议实施管理的总体控制。3.2 评奖委员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总体评审、研究、采纳、实施、鉴定、奖励等工作。3.3 综合办公室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宣传、组织、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成果发布、专项活动组织、相关价值计算以及各项制度完善工作。3.4 财务部负责合理化建议实施成果的相关价值计算。3.5 各科室负责发动本科室员工积极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41、,组织评审、实施、验证本科室范围内的合理化建议并申报奖励。4工作程序4.1 合理化建议的内容4.1.1 在经营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突破与创新,对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指导作用;4.1.2 在管理组织、制度、机构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的应变能力或服务能力,理顺管理或业务流程有显着效果;4.1.3 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取得效益或效果;4.1.4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4.1.5原辅材料、能源节约和三废利用;4.2 合理化建议不包含以下内容4.2.1 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42、务而无新意的建议;4.2.2 只指出问题、弊端的现象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或大概思路;4.2.3 矿山正在实施,验收阶段的项目;4.2.4 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4.2.5 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4.3 管理流程4.3.1 科室内员工提议且科室内可直接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对于员工所在科室可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原则上员工向所在科室主管提出,由科室办公会议评审是否可实施,要求在15天内回复提议人员。可实施的,科室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并同时将提议填入合理化建议提议表,交矿山分管评奖委员会成员和安环办各一份备案。实施连续见效三个月后,矿山分管评43、奖委员会成员会同所在科室组织验证。4.3.2 跨科室的合理化建议4.3.2.1 申报、收集:矿山员工对于非本科室的合理化建议或关于本科室的特殊合理化建议均有权提出,建议应填写合理化建议提议表。提议表主要内容为:存在问题描述、具体解决办法、效果评估等。员工建议可送达矿山合理化建议信箱或直接送交安环办。4.3.2.2 评审:安环办组织或送交相关的专业人员评审建议的可操作性、经济性,作出此建议是否应予以采纳的初审结论,然后交矿山相关领导审批。一般项目或内容不超过15天,重大项目或内容不超过30天,给予答复。4.3.2.3 实施:由各分管评奖委员会成员总体牵头,各科室主管具体负责原始数据的收集,实施过44、程的跟踪,阶段性的反馈,应用与交流,矿山各级科室在资金、材料、人力等多方面给予支持。4.3.3 效益验证:合理化建议实施见效三个月后,由安环办牵头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其结果进行有重点的论证,主要衡量是否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和影响,决定是否将其变为新的操作规范或执行标准,使合理化成果固定下来。4.3.4 奖励:经评奖委员会论证有效益的,按建议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其影响范围,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先按项目一次性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另对建议在实施一年内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的,按年节约或新创价值的一定比例计提奖金,具体额度和比例由评奖委员会确定。5相关表格5.1合理化建议提议表5.245、合理化建议记录XX12、管理评审控制制度1.目的评价安全标准化体系及其运行情况是否满足计划实现的目标的要求。评价安全标准化体系是否满足企业自身、投资方、员工及政府主管科室的要求。评价是否需要对安全标准化体系做出调整,包括对方针和目标的调整。评价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进展和有效性。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评审。3.职责3.1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评审活动。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管理评审活动,向总经理报告体系的运行情况。3.3安环办负责组织各科室准备管理评审所需资料,负责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的组织和报告工作。3.4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准备并提供与本单位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的整改46、措施。4.工作程序4.1管理评审活动以召开“管理评审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出席的范围可包括矿山级有关领导、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4.2管理评审会议至少在每年召开一次;当矿山内部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事故时,最高管理者可决定临时召开管理评审会议。4.3管理评审的范围可涉及到矿山的所有活动、产品、服务及安全健康危险或其中部分活动。4.4管理评审的内容可包括: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其适宜性;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的充分性;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财、物、技术)的保障情况;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员工和相关方抱怨;事故统计分析;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4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有效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监测与检测记录;企业内外部安全管理资源、环境和要求的变化。4.5安环办负责收集管理评审资料,提出管理评审会议中需解决的问题,报管理者代表审核。4.6管理者代表根据议题要求,确定管理评审会议的议程、时间和参加单位,由安环办通知与会单位。4.7管理者代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对评审内容做出评价,提出整改措施。4.8安环办负责管理评审会议的记录及评审报告的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分发到各有关单位。4.9各有关单位接到评审报告后,实施与本单位有关的整改措施,视需要按规定修改有关的安全标准化文件。4.10安环办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48、的规定对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证。4.11安环办保存管理评审有关记录5.相关记录5.1管理评审计划5.2管理评审报告XX13、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标准规范,避免因外供产品缺陷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对本矿山供应商和外包工程承包商的管理。3.职责3.1矿山部:负责对供应商的确认,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运输安全负责。3.2安环办: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3.3安环办:协助主管科室做好供方有关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4.工作程序4.1 供应商49、的选择矿山部应对供应方的商品质量、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等进行调查;应审查供货方的相关资质,必须具有所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否则不得作为合格供货方。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按规范包装,标贴化学品安全标签,必要时可进行小批试用。 对所采购物品需要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供应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根据标准和规定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或验证。4.2 承包商的选择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购销科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50、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购销科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4.3 对供应商的监控4.3.1 供货期间,对出现不合格情况应向供方及时反馈,以有利于供方采取整改措施。4.3.2 对连续三次出现不合格的供应商停止其供货,重选合格供方。4.3.3 每年对本年度的供方进行复评,复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供货质量合格率、交货及时和服务等,危化品供应方需提供最新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4.3.4 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物品,综合办公室应提交安环办备案。4.3.5矿山部应经常、及时识别采购过程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最大限度降低51、采购风险。4.4 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 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矿山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在承包工程期间,应按照矿山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矿山的统一指挥。4.5 对供应商的要求4.5.1 购销科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避免对随后产品的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以及安全生产风险、职业健康风险及环境产生影响。4.5.2 采购危险52、化学品时,双方应将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包装运输、装卸及危化品存储和罐区的情况进行沟通,特别是储罐的接口形式等,避免造成意外泄漏,形成危险和污染。4.5.3 供应商在商品尚未交接完成时,一旦发生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供方应听从本矿山指挥,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扑救。4.6 承包商的进厂要求 承包商进入矿山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安环办审查同意。 由安环办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矿山实际,讲解矿山的规章制度,对本矿山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进53、入矿山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施工科室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4.7 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供应商和承包商名录和档案。5.相关记录5.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2物资购销合同5.3合格供应商、承包商名录5.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5.5供应商、承包商调查评定记录表5.6供应商、承包商现场检查表5.7安全生产管理协议5.8外来人员入厂证XX14、工余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员工工余安全意识,特制订此制度以保证员工工余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员工工余时间有关安全问题的管理和控制;3.职责3.1 安环办负责对员工工余54、安全问题的管理工作;3.2各科室负责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工余安全问题的管理;4.工作程序4.1安环办每年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工余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4.2不定期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工余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制定措施,加强教育。4.3健全工余安全管理网络,把工余管理延伸到社会。在职工所居住委、邻居聘请监督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把职工工余活动置于社会严格监督之中。4.4实行不定期巡回纠查制度,对职工工作时间之外的表现,不定期走访街道、居民委及市内娱乐场所和餐饮科室,发现违纪或违反规定的按奖惩条例严肃处理。4.5各工区每月组织工段工余安全学习,并向上级汇报员工工余安全学习55、情况。4.6各工区每月定期向安环办报告工余安全事故状况,工余事故必须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受害者姓名、年龄和岗位等。4.7安环办对工余事故进行分析,并编写工余事故分析存档。工余事故分析报告要求时间地点明确,查明事故的原因,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4.8安环办每年定期对工余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及分析,对频发事故分析汇总,统计结束后针对常发事故对员工进行工余安全再教育。4.9安环办每年组织对员工的工余安全意识进行定期问卷调查,了解员工工余安全意识,针对员工工余安全意识薄弱环节进行再培训。5 有关记录5.1工余安全生产提升计划XX1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制度1 目的对矿山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56、辨识,评价确定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就此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2 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3.2 各相关科室配合、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3.3 管理者代表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4 工作程序4.1 危险源的辩识4.1.1 危险源的辩识应考虑以下方面:4.1.1.1 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矿山管理和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4.1.157、.2所有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4.1.1.3所有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的物资(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办公用品、生活物品等。4.1.1.4 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4.1.1.5 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六种典型危害、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1) 六种典型危害a 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等;b 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c 机械危害:造成人体砸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扭伤、冲击伤、切断伤等;d 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害等58、;e 人体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f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2) 三种时态a 过去:作业活动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b 现在:作业活动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况;c 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后将会产生的危险因素。 3) 三种状态a 正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b异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c 紧急情况: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状态。4.1.2 识别的方法1) 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59、全法规、标准,将其作为重要依据和线索。2) 收集本单位和其它同类单位过去已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3) 通过收集其它要求(如:顾客的要求等)和专家咨询获得的信息。4) 通过现场观察、座谈和预先危害分析进行辨识: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过程、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对现场观察分析得出的危害进行补充和确认;预先危害分析:新设备或新过程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害类别、危害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4.2 风险评价4.2.1风险评价的方法4.2.1.1 60、直接判断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重大安全风险:1)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 2)存在事故隐患且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3)以往的经验和教训。4.2.1.2 LEC定量评价法D=LEC式中: D风险值;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L、E、C分值分别按照下述表格确定: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说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指存在某种情况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有多大,而不是指这种情况在我单位出现的可能性有多大。如:车辆带61、病运行时,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有多大(L值应为6或10),而不是指我单位车辆带病运行的可能性有多大(此时L值为3或1)。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分数值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0.1非常罕见地暴露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分数值可 能 出 现 的 结 果经济损失(万元)伤亡人数100200以上死亡10-29人、重伤50人以上40100-200死亡3-9人、重伤10-49人1550-100死亡1-2人、重伤3-9人71050一次重伤1-2人31-10多人轻伤11以下少量人员轻伤4) 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分为极其危险、高度危险、显著危险、62、一般危险、稍有危险五个等级。具体划分见下表:D值危险程度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注:D70的危险源为重大安全风险。4.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实施4.3.1各科室(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辩识调查评价表中的“序号”、“活动/场所/人员/设备”、“危险源”、“风险/危害(可能导致的事故)”、“时态”、“状态”等内容。4.3.2 各科室(单位)根据 “LEC定量评价法”,对已识别危险源进行评价, 填写危险源辩识调查评价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的内容。根据评价结63、果,将重大安全风险汇总填写重大安全风险清单。4.3.3各科室和单位将危险源辩识调查评价表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上交安环办。安环办对各科室和单位的危险源辩识调查评价表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进行审核和确认,汇总编制全管理处的危险源辩识调查评价表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4.4 风险控制的策划 风险控制的策划应首先考虑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其次考虑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最后考虑个体保护。 重大安全风险控制.1 在一段时期内需采取专门措施控制时,应建立详尽的实施计划(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2 紧急情况下的重大安全风险,应制定应急预案。.3 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编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4 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64、措施的落实。.5 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6 加强有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一般风险控制对一般风险危险源,对职工进行安全风险教育,有关科室完善现有制度和措施,加强运行监控。4.6 危险源的更新各科室和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对新增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新增重大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1) 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时;2) 在工作程序将发生变化时;3) 开展新的活动之前(如新建工程等);4) 采用新设备、设施前或设备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前;5) 采用新的物质;6) 发现新的危险源时。各科室和单位根据补充辨识和评价的结果,填写新增危险源辩识调查评价表和重大安全65、风险清单,报安环办备案。4.7 每年管理评审前,由安环办组织各科室对危险源复评,评价结果提交管理评审。5相关记录5.1危险源辨识调查评价表5.2重大安全风险清单XX16、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级各科室的职责,有效保证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3. 职责3.1安环办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3.2各科室负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整改。4. 工作程序4.1矿每季、坑口每月、工段每日至少对本单位、本岗位66、各种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危险源点及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4.2矿生产、安全、设备、技术等主管科室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4.3各级主管科室均要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分检查人员、检查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临时控制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4.4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本单位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科室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单位、时间等。4.5凡矿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矿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任单位组织整改;凡坑口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坑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任工段组织整改;4.6隐患的分级管理隐患的管理分三67、级,即矿级、坑口级、工段级。凡坑口内无力整改的隐患属矿级;工段无力整改的属坑口级;工段内能够整改的属工段级。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四定两不交”原则,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工段能整改的不交坑口,坑口能整改的不交矿。4.7隐患的分类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属设备、构建筑物、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存在的隐患,由矿生产技术办归口管理;凡属采矿、开拓、爆破、运输等原因造成的隐患,由矿安环办归口管理;属火灾隐患的项目归口矿保安队管理。凡本级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写专题报告按分类管理原则报上级主管科室,同时记入本级隐患登记台账。4.7.3凡由矿山主管科室确定为重大事故隐68、患的,各级均应建立专门台帐,按要求落实整改,并报矿安环办备案。4.8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各单位发现隐患后,应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科室,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负责人,规定整改期限,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执行。各单位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及时安排整改计划,均不得借故推诿和拖延。凡属矿级整改的隐患项目,在未整改前由矿主管科室及隐患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4.9隐患项目的整改须经主管科室和总经理确认后,才算整改完毕,同时在台账上记清确认人员及时间。4.10在隐患与检查整改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参照矿山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相关科室、69、领导进行处罚。各级各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检查工作的;对已立项整改的隐患项目未按“四定”要求按期整改的;建设项目在交工前未及时将留下的隐患整改完毕而验收签字的;凡上级专业主管科室收到下级报送的隐患报告后未及时作出答复的;4.11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原因造成隐患而导致伤亡事故的,严格按矿山事故管理办法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处理。4.12安全生产部、工会对各单位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及时的要随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提出处理意见。4.13对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矿山将予以奖励。XX17、危70、险物品与物料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范围内危险物品与物料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3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安环办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3.2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物品与物料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4工作程序4.1 生产和使用 各工区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71、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4.2 安全技术措施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4.3 个人防护措施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72、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4.7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73、撞击。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4.13 装卸运输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74、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1)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2)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3)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75、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4)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5)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4.14 报废处理 剧76、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矿山回收处理。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XX18、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1. 目的通过开展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能加强对员工的教育范围,有效77、的避免事故的发生。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矿山所属各单位和班组生产、经营、管理等所有业务范围活动中的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3. 术语和定义3.1关键任务:属特定的工作任务,如果其未正确执行,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3.2作业指导书:针对关键任务的风险特点所制定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的说明,指导员工顺利完成作业任务。4. 职责4.1 各科室、工段技术员,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任务进行分析,对关键任务进行识别,根据所识别的关键任务的风险特点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编写作业指导书。4.2安环办负责协调相关科室针对关键任务编写作业指导书,同时对工段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5工作内78、容5.1填写职业清单:根据本科室的岗位设置情况给予一一列举并进行岗位分析。5.2填写任务清单:根据本科室进行危险源风险辨识所列作业单元,将所有的作业任务给予一一列举,并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填写“风险类别描述”、“风险数量”、“风险等级描述”。5.3进行关键任务识别:首先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对所有任务将来可能导致“伤害”、“损失”、“污染”的可能性进行评分;其次根据这些任务以往的“伤害”、“损失”、“污染”、出现的“未遂”以及发生的“重复率”的情况进行评分;在根据任务的危险性、合法性以及是否是新的任务进行评分;最后将上述10项评分进行汇总,总分在15分以上的任务定位关键任务。(具体评分方法见附件)。579、.4编写作业指导书 根据所识别的关键任务,依照关键任务分析结果,编写作业指导书,按照“资源配置”、“作业安全分析”、“作业程序”、“记录”、“质量检查单”等五个部分进行编写。编写完成后要填写“作业指导书清单”。6有关记录6.1职业清单6.2任务清单6.3作业指导书6.4作业指导书清单6.5关键任务识别附件:关键任务评估因素说明:伤害、损失与环境破坏因素0- 没有伤害,疾病;质量、生产环境或其他损失低于1000。1- 小的擦伤、撞伤或疾病;损失在1000-9999之间的财产损害、质量、生产事件;或少于5升的泄漏然后自己清除干净的环境事件。2- 损失工时的伤害或疾病,没有永久性伤残;其损失在10080、00-99999的破坏性的财产损害、质量、生产事件;或多于5升的泄漏然并找别人帮忙清除干净的环境事件。3- 特别严重的伤害(残废等);其损失在100000-999999的破坏性的财产损害、质量、生产事件;或大量泄漏,清除需要花大量成本的环境事故。4- 死亡;损失高于10000000的破坏性的财产损害、质量、生产事件。或灾难性环境事故,影响了经营,上电视新闻,可能有法律问题等。未遂因素1- 未遂次数总和小于10。2- 未遂次数总和介于10-30。3- 未遂次数总和大于30。重复发生因素1- 事件重复发生次数总和低于5次。2- 事件重复发生次数总和介于5-10次。3- 事件重复发生次数总和大于1081、。危险性因素0- 非危险任务4- 危险性任务(如工作处于高电压、高空等危险性环境)其他因素0- 常见的、非法定的任务4- 一个新的或不常见的(一年一至两次)或一个法定的任务判断值(J)=将每个因素的得分相加,如果(J)15,则为关键任务。XX19、工作许可和任务观察制度1. 目的确定需要工作票或经许可方可进行作业的范围,并保证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在所需现场按照计划执行完整的任务观察与局部的任务观察,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 适用于工作票与许可任务管理及需要进行任务观察和局部任务观察的过程。3. 职责3.1安环办负责组织各科室识别需要工作票或经许可方可进行作业的范围及识别任务观察和局部任务观察。82、3.2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4. 工作程序4.1安环办依据关键任务分析,认定需要许可的范围,将认定的需要许可的范围清单发放给受影响科室。4.2为确保许可分配的一致与正确,确定识别分配许可的责任人,并对其提供培训和能力评估。4.3确定申请与批准许可的人员,保证正确完成并递交许可申请,许可需求与最后期限满足要求并文件化。4.4建立报告、通知的要求。保持报告、监测数据与其他外部相关的沟通记录,识别并满足新的或修订的许可需求。4.5执行观察的人员接受观察方法的培训,根据观察结果确定训练与培训的特殊需求。4.6针对观察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正意见,任务观察时对好的行为给予赞誉与强化。4.7在观察的同83、时辨识危险源和评估风险,及时指出观察中发现的可能导致损失的行为,了解员工的工作习惯,检查现有的工作方法与制度,跟踪当前培训效果。5有关记录5.1作业许可清单5.2作业许可证5.3 任务观察记录XX20、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1. 目的为全面掌握员工对安全健康问题的掌握与熟悉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保障矿山能为员工提升安全意识提升充足的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应矿山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活动。3. 职责3.1安环办负责组织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评价;3.2安环办负责制定安全意识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3.2各科室负责各84、自管辖范围内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4. 工作程序4.1安全意识识别的内容矿山的安全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管理层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岗位职责适应情况,新员工接受安全意识培训内容的比例。4.2意识收集的途径1)各中高层管理人员2)各厂矿骨干人员3)普通员工4.3识别的形式1)调查问卷:由矿山安环办制定,统一发放。2)访谈:由安全培训专业员对各单位领导、骨干进行访谈,掌握员工及管理层安全意识情况。3)座谈:由安环办组织各科室领导、骨干以座谈形式讨85、论现阶段各层人员的安全意识情况。4.4安环办派专人负责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下发与统计汇总,并在指定期内将结果报主管领导。4.5意识识别评价安环办派专人对座谈、访谈、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并写出评价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办公室。4.6评价结果的处理综合办公室根据意识评价的结果,根据各层次员工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4.7安全意识的提升4.7.1严格落实安全意识提升计划的安排,做好各层次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工作。4.7.2安全意识的培训由矿山安环办统一组织安排。4.7.3矿山安环办统一管理各种资源(如安全书籍、宣传画的张贴、安全简报、广播等)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486、.7.4.培训后,再通过意识识别对安全意识提升效果进行评价。5记录表单5.1安全意识调查问卷5.2安全意识评价报告5.3安全意识提升计划XX2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为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矿山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本矿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等,使他们正确理解、全面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各级各类人员均应接受不同程度的安全教育。3. 职责3.1综合办公室是安全教育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监督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3.2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 工作程序4.1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三级安全87、教育是指对新入厂人员的矿山级教育、坑口级教育和工段级教育。新入矿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填写职工三级教育卡方可入矿工作。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矿山级安全教育矿山级安全教育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环办协助进行,矿山级安全教育时间至少32小时,培训人员为矿山主管领导和聘请的专家,培训内容应包括:a)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矿山生产、建设的规程、规定,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矿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b)介绍本矿山的安全88、生产情况,包括矿山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矿山生产特点、矿山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介绍矿山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矿山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c)介绍矿山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矿山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d)讲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2坑口级安全教育坑口级安全教育由各坑口组织实施,坑口级安全教育时间至少32小时,培训人员为坑长、安全员和矿山安全、技术等负责人,培训内容应包括:a)介绍本坑口89、生产特点、性质。如坑口的生产方式、坑口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坑口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坑口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等情况;坑口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b)根据坑口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c)讲解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d)介绍坑口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3工段级安全教育工段级安全教育由各工区组织实施,工段级安全教育时间至少8小时,培训人员为由工段长和兼职安全员,培训内容应包括:a)介绍本工段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90、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b)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工人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等;介绍工段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工人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c)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d)讲解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的方法,并让职工熟悉应急避灾路线,明确安全出口和安全人道的路线。新入矿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91、经逐级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卡,存档备查。新入矿人员只进行三级教育还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操作。4.2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总经理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至少52小时,培训内容应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b)安全生产92、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本行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c)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f)典型事故案例分析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负责人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有矿山安全工作经验,方可任职。任职期间每年必须参加复审培训,培训时间至少16小时。矿山分管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由安93、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至少56小时,培训内容应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等知识。c)工伤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d)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e)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f)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g)国内外现金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h)典型事故案例分析。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2.6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有矿山安全工作经验,方可任职。任职期间每年必须参加复审培训94、,培训时间至少16小时。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我矿特种作业工种有:爆破员、爆破安全员、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通风工、提升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除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外,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试教材。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由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等行政主管科室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发。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2年复审一次4.4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我矿山所有职工根据工种和工95、作岗位的不同,每年必须进行在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教育、培训的时间至少20小时。矿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根据变化程度决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在安全生产监督科室许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至少16小时。任何原因造成职工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至少20小时。职工在本矿山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重新坑口级安全教育和工段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至少40小时96、。职工每年进行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等,考核成绩和教育时间必须进行在职安全教育登记。4.5安全培训的组织。4.5.1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本矿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具备培训条件的,以本矿为主体组织实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安环办每年底向各单位发放培训申请表,根据收集的培训需求情况,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等,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大纲、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考核方式等。评价培训效果A 培训责任部门应按预先确定的评价规则,组织评价培训的效果;B 培训效97、果评价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培训目标是否实现,着眼于培训的有效性和效率。C 培训效果的评价方式,责任部门可选择下列中的一种或几种:1)学员自我评价,如心得,问卷调查;2)培训者训后评价,如书面考试、操作考核;3)培训对象上级领导跟踪评价,如:对工作业绩阶段性(月度、季度)评价。D 应在培训实施记录上记载培训效果;E 当培训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培训责任部门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培训,如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再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培训考核试卷存档、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卡等。杜绝弄虚作假,编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应付检查。5 记录5.1培训申请表5.2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5.98、3培训实施记录5.4 培训签到表5.5员工档案5.6 一级安全教育台帐5.7二、三级安全教育台帐5.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发证登记表XX22、设计管理制度1. 目的确保矿山开采设计满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 范围适用于矿区的设计过程。3. 职责3.1工程部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工作;3.2各科室配合工程部做好相关工作。4.工作内容4.1依法立项审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不得擅自开工建设。4.2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的勘查、设计、安全评价、施工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单位提交设99、计资料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4.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隐蔽工程必须经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施工过程应严格填写施工、监理记录。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4.2.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应符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3办理安全许可。项目竣工并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合格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应保存设计、施工及竣工验100、收、监理、安全预评价及验收安全评价、审批等文件、图纸和资料。4.4 安环办应监督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有关记录 1)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2)井上、井下对照图; 3)中段平面图; 4)通风系统图; 5)提升运输系统图; 6)风、水管网系统图; 7)充填系统图; 8)井下通讯系统图; 9)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0)井下避灾路线图。XX23、采矿工艺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工艺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全矿山采矿工艺的管理3.职责3.1生产技术办是矿山矿区工艺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生101、产装置运行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平衡,定期组织进行工艺安全专业检查;负责审批和组织工艺规程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制定工艺装置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并组织装置开车前的厂级安全检查。3.2各工区负责按指定的操作规程、操作法和应急预案实施;负责装置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3.3其他职能科室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做好工艺装置运行安全监督管理。3.4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工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工艺安全规程、操作法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装置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4.工作程序4.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工艺信息:流程图、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安全上下限值;设备信息:设备材料、设102、备和管道图纸、电气类别、 调节阀系统、安全设施。4.2各单位应落实专人对工艺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保证工艺安全信息随时保持完整、有效、可靠。4.3各科室应严格执行矿山各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2)泄压和排空系统;3)紧急停车系统;4)监控、报警系统;5)联锁系统;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4.4各单位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主要包括: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3)控制失效的影响;4)人为因素等。4.5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各单位必须按矿山变化管理制度要求103、,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确认;对全厂性停车检修后的开车,由生产科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2)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4.6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装置所在单位编制停车方案,并报生产科审批通过;2)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7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各单位应遵守下列要求: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单位领导、厂调度室及相关科室报告;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104、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单位领导、厂调度室和设备处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4.8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作好运行原始记录。各单位应组织对运行原始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进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进点,不断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4.9应按照划定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内不允许越界开采。XX24、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全矿山矿井提升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矿井运输系统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矿山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105、适用于提升运输系统的操作、管理等。3职责3.1 各工区负责对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操作、运输、维修等工作;3.2 生产技术办负责对运输线路的设计、监管等工作4. 工作内容4.1水平巷道运输4.1.1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平硐口到作业地点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专用人车应有金属顶棚,从顶棚到车厢和车架应作好电气连接,确保通过钢轨接地。4.1.2乘车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服从司机指挥; 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不应露出车外; 列车行驶时和停稳前,不应上下车或将头部和身体探出车外; 不应超员乘车,列车行驶时应挂好安全门链; 不应扒车、跳车和坐在车辆连接处或机车头部平106、台上; 不应搭乘除人车、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4.1.3列车运输时,矿车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的连接装置。不能自动摘挂钩的车辆,其两端的碰头或缓冲器的伸出长度,应不小于lOOmm。停放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的车辆,应用制动装置或木楔可靠地稳住。4.1.4 人力推车,应遵守如下规定:4.1.4.1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每人只允许推一辆车;同方向行驶的车辆,轨道坡度不大于5的,车辆间距不小于lOm,坡度大于5的,不小于30m;坡度大于10的,不应采用人力推车;4.1.4.2在能够自动滑行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度应不超过3ms;推车人员不应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4.1.4107、.3矿车通过道岔、巷道口、风门、弯道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及时发出警号。4.1.4.4在运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4.1.4.4永久性轨道应及时敷设。永久性轨道路基应铺以碎石或砾石道碴,轨枕下面的道碴厚度应不小于90mm,轨枕埋入道碴的深度应不小于轨枕厚度的23。4.1.4.5维修线路时,应在工作地点前后不少于80m处设置临时信号,维修结束应予撤除。4.1.5使用带式输送机,应遵守下列规定:4.1.5.1带式输送机运输物料的最大坡度,向上(块矿)应不大108、于15,向下应不大于12;带式输送机最高点与顶板的距离,应不小于O.6m;物料的最大外形尺寸应不大于350mm;4.1.5.2人员不得搭乘非载人带式输送机;4.1.5.3不应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过长的材料和设备;4.1.5.4输送带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物料最大尺寸的2倍加200mm;4.1.5.5装料点和卸料点,应设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并有声光信号及与输送机联锁;4.1.5.6带式输送机应设有防胶带撕裂、断带、跑偏等保护装置,并有可靠的制动、胶带清扫以及防止过速、过载、打滑、大块冲击等保护装置;线路上应有信号、电气联锁和停车装置;上行的带式输送机,应设防逆转装置;4.2斜井运输倾角大于10的斜井109、,应设置轨道防滑装置,轨枕下面的道碴厚度应不小于50mm。提升矿车的斜井,应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并经常保持完好。 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应设阻车器或挡车栏。阻车器或挡车栏在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关闭。斜井下部车场应设躲避硐室。斜井运输的最高速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运输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斜井长度不大于300m时,3.5ms;斜井长度大于300m时,5ms; 用箕斗运输物料,斜井长度不大于300m时,5ms;斜井长度大于300m时,7ms; 斜井运输人员的加速度或减速度,应不超过O.5mS2。XX25、供配电管理制度1. 目的供配电系统是矿区的动力中心,为加强管理,特制度本管理规定。2. 110、范围 适用于对矿区配电系统的管理工作3. 职责3.1 供电室负责做好配电房矿区供电系统的设计、配置、供电、检修工作;3.2 各工区配合供电室做好相关工作。4.工作程序4.1供电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应遵守GB50070的规定。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 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140V; 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 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应备有地面、井下供(配)电系统图,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布置111、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有关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4.2电气及保护4.2.1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应不超过井下装设的矿用高压断路器的额定开断电流。非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值应不超过其额定开断电流值的一半。4.2.2从井下中央变电所或采区配电所引出的低压馈出线,应装设带有过电流保护的断路器。4.2.3经由地面架空线引入井下的供电电缆,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井下变电所一次配电母线侧及与一次母线相接且电缆线路较长的旋转电机的机旁机柜内部,均应装设避雷装置。4.2.4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出线应装设单相接地保112、护装置,低压馈出线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4.3照明、通讯和信号4.3.1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4.3.2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4.3.3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22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应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断路器之前引出。4.3.4地表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等,应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矿井井筒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113、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讯终端的通讯能力。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应覆盖有人员流动的运输巷道、生产巷道和主要开采工作面。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4.4保护接地4.4.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均应接地。接地装置所用的钢材,应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4.4.3当任一主接地极断开时,在其余主接地极连成的接地网上任一点测得的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4.5检查和维修4.5.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等,应建立表9所列的主要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应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4.5.2变压器114、等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年进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压试验;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理化性能试验或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应更换。 补充到电气设备中的绝缘油,应与原用油的性质相同,并事先经过耐压试验。 应定期检查油浸泡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并保持规定的油量。4.5.3矿井电气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和送电,以及对700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持有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准进行作业;不应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把手均应加锁,115、应验电、放电和将线路接地,并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不应单人作业。表9电气设备主要检查制度检查项目检查时间井下自动保护装置检查每季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测定每季一次井下全部接地网和总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高压电缆耐压试验、橡套电缆检查每季一次新安装和长期没运行的电气设备,合闸前应测量绝缘和接地电阻投入运行前XX26、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障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证矿井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制定本办法。2. 范围适用于对矿区通风系统的使用、维修、监督管理等工作。3. 职责3.1 生产116、技术办负责矿区通风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3.2 各工区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的管理。4. 工作程序4.1通风系统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应标明风流的方向和风量、与通风系统分离的区域、所有风机和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等。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需要通过时,应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应经常维护,保持清洁和风流畅通,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采空区应及时密闭。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117、等)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4.2主扇4.2.1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当井下完全无人作业时,允许暂时停止机械通风。当主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立即向调度室和总经理报告,并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4.4.2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4.4.3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lO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采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的矿山,主通风系统的每一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以保证整个系统可以反风。主扇或通风系统反风,应按118、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每班都应对主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4.3局部通风4.3.1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4.3.2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O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lOm,抽出风筒的人口应滞后压人风筒的出口5m以上。4.4.3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应连续运转。停止作业并己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119、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若需要重新进入,应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准进入。4.4.5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XX27、排水系统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洪涝灾害,保护水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制定本办法。2. 范围适用于对矿区排水的收集、输送、水质的处理和排放等。3. 职责3.1 矿山部负责矿区排水设施的配置、检修等工作3.2 各工区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排水系统的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4. 工作程序4.1地面防水应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和汇水面积、河120、流沟渠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和水利工程的现状和规划情况,以及当地日最大降雨量、历年最高洪水位,并结合矿区特点建立和健全防水、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应由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其工程应在雨季前竣工。矿井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工业场地的地面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4.2井下防水对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流砂层、各类地表水体、沼泽、强含水层、强岩溶带等不安全地带,应留设防水矿(岩)柱。防水矿(岩)柱的尺寸由设计确定,在设计规定的保留期内不应开采或破坏。在上述区域附近开采时,应事先制定预防突然涌水的安全措施。在井下主要泵房、中央变电所等特殊地点要设置放水121、门。 防水门应设置在岩石稳固的地点,由专人管理,定期维修,确保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应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编制探水设计。探水孔的位置、方向、数目、孔径、每次钻进的深度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岩石结构与硬度等条件在设计中规定。钻凿探水孔时,若发现岩石变软,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凿岩供水量等现象,应停止凿岩。此时,不应移动钻杆,除派人监视水情外,应立即报告矿长采取安全措施。在可能出现大水的地层中探水时,探水孔应设孔口管及闸阀,以便控制水量。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预兆,如出现工作面“出汗、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挂红、水122、叫、底板涌水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矿长,采取措施。如果情况紧急,应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4.3井下排水设施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XX28、防火、灭火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区防火、灭火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3.1生产技术办:负责矿区防火、灭火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各工区:日常123、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内容与要求4.1一般规定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及暖风道,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电机车库、炸药库和油库等,均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井下各种油类,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应有严密的封盖。应采用输油泵或唧管输油,尽量减少漏油。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回风道,其储油量应不超过三昼夜的需用量。井下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不得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的管道。 井下不得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124、井下输电线路和直接回馈线路通过木制井框、井架和易燃材料的部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漏电或短路的措施。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在井筒内进行焊接时,应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应严格检查清理。在木结构井筒内焊接时,应在作业部位的下方设置收集火星、焊渣的设施,并派专人喷水淋湿和及时扑灭火星。4.2井下灭火4.2.1发现井下起火,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区、队、班、组长,应按照矿井火灾应急预案,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地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及时灭火。火源无法扑灭时,应封闭火区。4.2.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之前,只准用不导125、电的灭火器材灭火。4.2.3矿长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查明火源及发火地点的情况,根据矿井火灾应急预案,拟定具体的灭火和抢救行动计划。同时,应有防止风流自然反向和有害气体蔓延的措施。4.2.4需要封闭的发火地点,可先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然后再砌筑永久性防火墙。进行封闭工作之前,应由佩戴隔绝式呼吸器的救护队员检查回风流的成分和温度。在有害气体中封闭火区,应由救护队员佩戴隔绝式呼吸器进行。在新鲜风流中封闭火区,应准备隔绝式呼吸器。如发现有爆炸危险,应暂停工作,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加以清除。5相关记录5.1动火作业许可证XX29、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系统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126、,实现我矿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有效识别和监测监控,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制定该管理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六大系统的安全管理。3.职责3.1生产技术办:负责矿区六大系统的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各工区: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内容和要求4.1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4.1.1监控室应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4.1.2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安环办监控维修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4.1.3资产部负责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127、应立即更换。4.1.4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时,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处置结果应记录备案。4.1.5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监测监控设备台账;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传感器调校记录表;报警记录月报表。4.1.6报警记录月报表应包括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每月21日报公司安环科。4.1.7公司生产技术办负责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128、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4.1.8监控室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4.1.9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办归档保存。4.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4.2.1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安环科监控维修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4.2.2公司安环办负责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管理。4.2.3公司每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跟班车间主任、安全员、带班长应随时掌握作业人员所在地点和人数,129、并做好出入井签到工作。4.2.4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设备、仪表台账;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4.2.5公司生产部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4.2.6公司监控室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4.2.7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生产技术办归档保存。4.3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4.3.1公司安环办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检查,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维护。 4.3.2公司安环办每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3.3避130、灾硐室配备的食品由综合办更新,急救药品由安环办负责更新,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4.3.4公司安环办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入井人员进行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培训一次,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4.3.5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生产技术办归档保存。4.4压风自救系统管理4.4.1生产技术办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资产部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监督检查工作。4.4.2公司生产技术办负责绘制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压风管道的走向等。4.4.3生产技术办每月对131、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公司资产部每月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4.4.4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4.4.5安环办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4.4.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办归档保存。4.5供水施救系统管理4.5.1公司生产部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4.5.2生产技术办每月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公司资产部每月对压风自救系132、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4.5.3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4.5.4安环办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供水施救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4.5.5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生产技术办归档保存。4.6通信联络系统管理4.6.1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公司安环办维修组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维护和故障处置工作。4.6.2公司生产部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4.6.3公司安环办负责系统维133、护人员的培训,系统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4.6.4系统维护人员对通信联络系统每月进行三次巡视和检查,公司安环办维护组每月进行一次巡视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4.6.5系统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4.6.6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4.6.7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设备、仪器台账;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巡检记录;报警、求救信息报表。4.6.8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生产技术办归档保存XX30、变化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134、化过程及变化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化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矿各种变化的适时性动态管理。3职责3.1生产技术办负责管理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有关等的变更管理。3.2安环办:适时地组织各相关科室对矿区内发生的各项变化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3.3相关科室:响应主管科室号召,对各项变化采取动态管理。4工作程序4.1 本文件的变化指管理变化、人员变化、工艺变化、设备设施变化、场所变化、相关方变化等;变化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发生变化的部门应提135、出变更申请表,说明变化的内容和并进行风险分析,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变更后的项目应填写变更验收表,并提交安环办组织验收。 管理变化: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化,机构和人员的变化、管理体系的变化等。 人员变化:新入矿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工艺变化: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化,原料及介质变化,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化,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化等。 设备设施变化: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化等。 场所变化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4.2 管理变化时,由安环办组织相关科室在全矿山范围内培训、学习。4.3 人员变化管理 新员工入厂和136、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 外来施工队伍按照供应商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科室负责对其进行安全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4.4 工艺变化管理 由工艺变化的科室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化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变化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化后的安全操作技能。4.5 设备设施变化管理 由变化负责科室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化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化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13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4.6场所变化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化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5相关记录5.1变更申请表5.2变更验收表XX3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矿山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3.1生产技术办: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3.2相关科室: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内容与要求4.1 生产设施建设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138、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矿山在矿区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各科室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产技术办备案。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产技术办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4.2 生产设施使用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产技术办的技术人员讲解。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139、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工段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科室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产技术办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4.140、3 生产设施维护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科室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产技术办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科室申请报损、报废。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产技术办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141、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4.5 安全设施管理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142、当事人的责任。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5相关记录5.1设备设施验收单5.2设备设施管理台帐5.3设施档案登记表5.4_ 年度设备设施维护计划5.5设备设施检修单5.6检测检验设备台帐清单XX32、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维护管理制度L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为生产服务的原则,做好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我矿山的有关规程、规范、制度,结合我矿山实际情况,通过对设备异常、障碍、故障的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设备运行规律,搞好预防工作,促进设备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并为提143、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依据。制订本制度。 发生设备异常应立即进行分析汇报。原因分析必须事实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各级领导应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应按本制度的规定,做好相应的工作。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基建、设计、物资供应等部门。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制定本制度,总经理负责审批。负责对变化所需的各种培训。3.2 各级领导应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按制度执行。 4 定义:4.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性为重大设备异常: 系统设备发生异常超过12h以上者; 非系统性生产设备发生异常超过48h者; 重复性异常现象,每周144、发生3次以上者。4.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性为一般设备异常: 系统设备发生异常,影响生产4h以上不超过12h者; 其它非系统性生产设备发生异常,停止工作超过8h以上不超过48h者。5 程序5.1 发生重大异常情况,涉及有关单位应主动了解和分析。当日发生的问题在次日调度会上口头汇报;5.2 上述异常所涉及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均应根据自己职责范围于24h之内填写技术分析报告报设备能源部安全生产科;5.3 相关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于较严重的问题进行分析,应于72h之内写出分析报告;5.4 设备能源部应组织对异常进行审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有限矿山分管副总批准;5.5 特种设备和矿用安全标志设备必145、须有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规程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6 附则6.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6.2本制度解释权属安环办。附:设备异常分析汇报表XX33、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中的安全生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领导、科室和人员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矿山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3. 职责3.1生产技术办负责特种设备的购置、维护、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3.2各科室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4.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146、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室办理开工告知手续。4.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4.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办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科室办理注册登记。4.5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办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147、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6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室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生产技术办报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运行148、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4.7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设备大修149、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室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5相关记录5.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5.2特种作业操作证XX3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3职责3.1安环办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3.2150、相关科室负责电工、电焊工、爆破作业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的管理。3.3生产技术办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4 工作程序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年龄满18周岁;b)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d)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科室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4.4 各特种作业主管科室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151、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5相关记录5.1特种作业操作证XX35、紧急撤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在开采过程中面临重大险情威胁情况下,最大限度地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迅速、及时地转移到安全地带,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控制等工作。3职责3.1 采矿厂负责对紧急撤离路径、方法和程序等的管理;3.152、2安环办负责监督实施;4工作程序4.1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且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4.2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4.3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熟悉安全出口。4.4井下存在跑矿危险的作业点,应设置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的通道。4.5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人力运输的巷道,有效宽度不小于0.7m;机车运输的巷道,有效153、宽度不小于0.8m;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有效宽度不小于1.0m。4.6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面积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4.7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应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4.8紧急撤离危险现场应注意:保持镇静,判明所处位置,及时撤离;防护自身,注意避险,如用物品遮掩身体易受害部分和不要逆着人流前进,以免被推倒在地;紧抓固物,巧避藏身,溜边前行。 XX36、顶板分级管理制度1目的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特此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矿井和基建矿井。3.职责3.1 矿长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154、面责任。定期听取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3.2 区队长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实施责任。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3.3 安环办安环办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3.4生产技术办生产技术办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现场)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和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155、的实施情况。(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分析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的措施。(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4 管理规定4.1 采场等级划分为了对危险程度不同的采场顶板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一般,根据采场矿岩稳定情况进行顶板鉴定,分至级进行管理。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级顶板 (1)采场内有大断层通过。 (2)采场内有较大断层通过且有交汇; (3)层理、片理、节理特别发育; (4)采场顶板暴露面积较大,矿石类型以片岩为156、主的;(5)采场附近有空区或陷落区,可能对本采场构成影响的。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级顶板 (1)采场内有断层通过,岩性以片岩为主; (2)层理、片理、节理比较发育; (3)采场处于大断层的下盘; (4)矿体以片岩为主,片理、节理虽中等发育,但产状小于50度的。 3、级顶板: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达,只有少数小断层。4.2 顶板等级鉴定办法生产探矿结束后,在提交B级矿块时,地质人员要根据矿块的矿岩性质及地质构造情况,按顶板等级鉴定标准,提出所提交的矿块的顶板等级,并在地质说明书中注明;采矿设计人员根据地质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在征求安环办的意见后确定该采场的顶板等级,并在设计说明书安全栏中说157、明;计划部门在下达月计划时,在计划中注明采场的顶板等级。采场顶板揭露后,矿岩性质及构造发生变化,顶板等级有必要进行调整时,经安环办与设计人员协商后,由设计人员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调整。4.3 顶板检查 顶板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顶板等级划分是否合理,顶板有否异常变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及执行情况等。 1、I级顶板的检查 安全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监督处理;班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指挥处理;生产技术办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安环办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2、级顶板的检查 矿安全员、值班矿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生产处长、坑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环办每周至少检查一158、次。 3、级顶板的检查 矿安全员、值班矿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井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环办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生产矿长主持参加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制定出解决采场安全问题的措施;、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由矿安全主管部门主持;采场内作业人员至少有一名兼职安全员。 顶板检查方法,以查图、观察、敲帮问顶等方法,逐步采用新的现代化仪器进行观察。各级管理人员要建立“采场检查日志”,将检查的情况及处理意见、结果记录在“日志”内,矿不定期的检查“日志”记录情况。4.4 顶板支护标准1、I级项极的支护 采用木垛和单支柱联合支护并各占支护面积的50,每个木垛所支护的面积为20一30平方米,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51159、0平方米。该级顶板的采杨木垛支护所支出的费用经安环处确认后,不列入单位生产成本。 2、级顶板的支护 主要采用单支柱支护,视情况加木垛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0一15平方米。 3、级顶板的支护 采用单支柱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5一20平方米。根据顶板具体情况,决定支护位置并在规定的支护标准内合理地调整疏密网度,防止教条化和为应付标准而盲目的支护。 五、每个采场在提出设计时,地质和设计人员应对顶板的物理机械性质和安全程度进行鉴定并提出顶板管理措施。 六、采矿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采矿过程的顶板管理,在一般情况下,要遵守下列规定: 1、节理和滑面发育的松软矿石和矿岩暴露又较大的采场,不能采160、用浅孔留矿法。 2、节理和滑面比较发育的绿泥石片岩和绢云母母片岩类型的顶板,其允许暴露面积最大不应超过200平方米;如超过200平方米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比较稳固的石英单脉或以石英单脉为主类型的顶板,其最大暴露面积不应超过320平方米;如超过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采场切割层应单独提出设计暴露面积较大或松软,顶板应留有临时矿柱,采用分区切割,在平面图上应列出矿住位置、尺寸和形状。 七、切割施工时,除按设计留有临时矿柱外,还要随切割进展用木柱或木垛对顶板进行临时支护。 八、在切割过程中,应严格掌握切割与漏斗开凿之间的关系,使之尽量接近。 九、切割层中临时矿柱的回采应随采矿和崩矿161、的推进逐步用中深孔一次崩掉。 十、采场顶板在采矿过程中,应求成拱形,严禁采成锅底形。 十一、在采矿过程中对比较松软的顶板,必须进行规则的临时支护。对比较稳固的顶板,应根据面板的变化情况,可进行不规则的局部支护;顶柱两端必须加垫板并加楔子打紧打牢。 十二、采场爆破后,必须从安全出口一端向另一端认真的撬浮石,撬不下来的大块浮石,可用炸药崩掉或用木柱临时支护,必要时打木垛。 十三、在同一矿房内,禁止凿岩和撬浮石平行作业。 十四、采场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十五、作业前必须首先进行全面的敲帮问顶,发生空响时要及时处理。 十六、采场顶板较松软,炮孔布置应以平孔为主,从一端向另一端或从采场两端向中央平压。162、十七、回采过程中,如顶板和矿体形状发生特殊变化时,应暂停作业召开现场会议,临时确定回采方案和顶板维护管理办法。4.5 各矿对顶板管理工作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在12月上旬将本单位顶板管理状况和下年度顶板管理安排书面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4.6公司每年、矿每半年、采掘区队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顶板管理,顶板管理领导组要每月召开一次顶板例会,总结顶板管理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7矿每年都要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资金计划,安措资金和安全成本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顶板管理。属于顶板管理和矿压仪表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可编报技术进步开发资金计划,经公司审批后163、可由技术进步开发资金列支。4.8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工作面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掘进巷道观测也必须进行总结,并报生产技术部。4.9 地测部门要建立检测岩体变形与移动的岩体移动检测系统,对岩体移动进行实时检测。4.10公司每年要向矿下达顶板百万吨死亡率指标和奋斗目标。5 附则5.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5.2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环办。XX37、采空区、地表塌陷区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采空区和地表塌陷区的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采矿厂采空区和地表塌陷区的管理。3职责3.1 采矿厂负责采空区和地表塌陷区的控制和管理3.2 164、各工区按要求执行各项规定。4工作程序4.1 应及时在地表塌陷区设置观测点、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巷道要封闭,不准人员进入塌陷区和采空区,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时须经矿长审批。4.2矿山实测图中应标明采空区及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并及时根据采空区变化情况进行图纸更新。4.3地下开采的地表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4.4.对岩层破碎、采空区很高等易发生地表沉陷和位移的矿区,应进行地表沉陷和位移监测。在地表可能或已有沉降、位移的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应急预案。4.5修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165、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可施工。4.6 发现大面积低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应进入塌陷区和采空区。4.7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需要通过时,应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4.8 采空区应及时密闭。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5、相关表格5.1 地表塌陷区岩移监测记录表XX38、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对井巷、硐室的维护以及对报废硐室的有效管理,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井巷、硐室的管理工作3职责3.1 采矿厂负责井巷、硐166、室的维护与报废的控制和管理3.2 各工区按要求执行各项规定。4工作程序4.1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井下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4.2维修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型硐室,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须经主管矿长批准。4.3维修斜井和平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每次拆除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不得超过两架;撤换顶板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167、区、必须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清理浮石时,必须在安全地点操纵工具;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得有人。4.4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必须及时封闭,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4.5修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空气成分和温度,确认安全方可施工。4.6修复被水淹没的井巷时,对陆续露出的部分,必须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XX39、照明管理制度1. 目的168、为加强矿区道路照明管理,改善矿区环境,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矿区内道路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3.职责3.1 生产技术办负责照明线路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等工作。4.工作程序4.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照明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4.2矿区道路照明规划、设计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道路照明标准有关规范。4.3照明建设工程竣工后,生产技术办应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验收,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生产技术办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4.4生产技术办应履行道路照明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夜间工作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均应有足够的照明。夜间工作的采矿场,在169、下列地点应设照明装置:.1凿岩机、移动式或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水泵的工作地点;.2运输机道、斜坡卷扬机道、人行梯和人行道;.3汽车运输的装卸车处、人工装卸车地点的排土场卸车线;.4调车站、会让站。保持照明设施完好、整洁、运行正常;因改造、维修需要整体关闭路灯时,应提前发布告示,并采取必要的临时照明措施;妥善保管照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档案。露天矿照明使用电压,应为220V。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不高于36V。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炸药库照明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从170、采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22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应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断路器之前引出。XX40、作业环境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环境卫生管理,控制职业疾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健康,制定本制度,望遵守执行。2范围适用于本矿所有作业区域的管理。3. 职 责:3.1生产技术办负责制定作业环境的标准要求。3.2各科室根据制定的作业环境的标准要求,做好本科室的作业环境,并加以保持。4.工作程序4.1在露天矿边界设围栏或警示标志,对露天矿边界上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松散岩土层、植物和不稳固矿岩进行处理。4.2采场设置人行通道,通道上171、有安全标志和照明,上、下台阶间的人行通道接近道路的地方,设在道路路肩以外,保持整洁和畅通。4.3夜间工作时,有人作业或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钻孔、泥浆池和水仓等危险部位设置照明。4.4生产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以减少废油料的污染,严格控制机械噪声和人为的噪声污染科室。4.5采场道路和爆堆等场所,应采取防尘措施。采场最终边坡按设计要求留出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和运输平台;边坡浮石得到及时处理。重要设备和设施设有警示标志。XX41、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我矿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安全标志使用规172、则(GB161791996)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矿山生产场所。3.职责3.1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安装和管理等工作;3.2各科室负责监督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维护等工作;4工作程序4.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科室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购销科提交使用计划,由购销科负责审批,并报经分管矿长批准后统一购置。4.2在有加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有关设备上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3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173、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4.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警示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4.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其标志设置位置应在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因素、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或设174、施设备,以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公共场所和矿内主要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公用电话、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井下安全警示标志应使用反光材料制作。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井下标志设置高度应不易被175、车辆碰挂。4.6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工杆上。4.7考核办法:安全警示标志是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为保持安全警示标志的洁净,各单位对分管区域的牌板每月2021日擦洗一次,并保证洁净不得损坏。23日安环办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期擦洗的进行罚款。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环办,安环办将对其修缮或更换。安全警示标志,对于人为损坏处罚相关单位2001000元。请向安环办举报其人,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损坏牌板者进行处罚,4.7.176、5区域划分:以卫生区域为基础,各自卫生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XX42、充填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完善采场充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避免采充失调,确保矿山生产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矿山有关科室、坑、厂、工段等单位的充填生产、技术管理工作。3职责3.1采矿厂职责:制定年度充填生产计划;统一协调矿山有关部门、生产单位提出急需解决的有关充填问题和相关工作;参加坑口组织的设计审查,以及采场充填前的现场综合检查;3.1.4深入生产现场,调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建议;负责生产单位日常充填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3.2安环办职责:检查日常充填中的不177、安全因素,提出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必要时有权暂停充填,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参加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督促、协助分析和处理事故。3.3物资仓库职责:负责充填密闭材料的统一供应把关,按规定的密闭材料质量要求严格进货,杜绝假冒、伪劣、低质材料的供应。3.4坑口、选厂的主要职责是:按矿山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采场充填计划,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应有相应的充填和备充采场;负责充填工艺全过程的设计、实施及组织管理工作,并在采场回采结束之前提交审查;抓好设备维修,提高充填造浆输送质量;加强充填各工艺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和采场充填动态管理,确保充填过程安全;强调178、度管理,做到通讯联系准确无误,通讯线路畅通无阻,及时协调指挥生产。3.5工区、工段的主要职责是:搞好班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本细则规定的有关条款和其它有关规定,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充填生产计划任务;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执行各项规定;重视安全生产,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和值班制度。4工作程序4.1充填密闭设计及审查充填密闭设计完成后,应由坑口组织预审,再提交矿山有关部门终审。充填密闭设计终审时,必须通知矿山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设计审查通过后必须签字认可,方可组织现场施工。充填密闭设计的主要内容179、应包括: (一)地质概况; (二)空区状况及相邻关系; (三)资料来源; (四)密闭设计方案选定; (五)综合滤排水措施方案选择; (六)密闭工程使用主材(钢筋、水泥、河沙、碎石)的质量要求; (七)充填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措施; (八)安全注意事项; (九)存在问题及应采取的相应对策。4.2密闭工程施工与管理充填密闭工程的施工管理,是密闭工程质量的关键,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凡充填密闭工程,必须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充填密闭工程施工前,设计人员与工区施工技术员必须到现场向施工队组进行现场交底,确保具体位置。在密闭工程施工中,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基础挖至基岩,周边180、浮石清理干净,锚眼深度、间距、数量、锚固质量符合要求,凡不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的队组或成员,必须停工整顿,不具备密闭工程施工资格的队组或人员不得参与充填密闭浇灌施工。混凝土配合比按C20级强度等级进行配制,粗骨料现场选择,但必须是坚硬砂岩,严禁使用泥岩、风化砂岩等松散石料,使用前必须冲洗,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2%,浇灌时不得将大于810厘米的大块填入,并用机械振捣器捣固密实,充分接顶。工区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设计人员提供的施工交底单、大样图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作好隐蔽记录。施工结束,由坑口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施工队组、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交坑口采矿股设计人员统一保存,不得丢失181、。凡充填密闭工程所使用的水泥,尽可能做到当天供料、当天使用,现场存放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水泥严禁堆放于滴水、积水位置,并应采取防潮保护措施。4.3密闭材料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充填密闭工程质量,首先必须保证使用材料的质量。钢筋、水泥必须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小厂产品用于充填密闭工程。为确保供货质量,运进的水泥、河砂(用于坑口充填密闭工程的)必须经化验室检测,发给验收合格证后,方能进入坑口使用。检测内容有: (一)水泥:按生产厂家批号,出厂日期登记确认,凡超出三个月的水泥产品不得用于坑口充填密闭工程; (二)河砂:按混凝土强度等级C20级要求,含泥量(按重量计)5.0%、泥182、块含量(按重量计)2.0%为合格品,按其供货砂场应每月抽检分析12次。水泥的运输、保管及井下施工地点堆放,必须采取防潮措施。4.4充填巡查管理系统维护当班充填开、停泵,由坑口、选厂调度值班人员联系,认真作好调度记录,充填期间,调度及充填巡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一但发生变化,及时联系停泵。充填队组须每班对充填盘区及其邻区进行认真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地压变化情况,充填体表层积水深度,滤水、排水状况,各密闭墙的受压情况,裂隙、断层、钻孔渗水情况,有无渗漏尾砂的迹象等,并做好值班记录,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提出处理措施,巡察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备定期抽查。 XX43、出入井登记制度1目的为了即时准确掌握矿井井下183、作业人数及分布情况,以便及时发现未能出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采取正确可行的应急措施,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针对矿井安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矿井作业员工出入井的管理3职责3.1采矿厂负责出入井登记制度的监督执行;3.2各工区负责遵照执行;4工作程序4.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处井后登记。4.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4.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4.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或材料堆放在轨道上。4.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4184、.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4.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4.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4.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4.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4.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大闹、睡觉和串岗。5相关记录5.1出入井185、记录XX44、交接班制度 1. 目的为加强交接班的安全管理,确保矿区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区的交接班管理过程。3. 职责3.1 生产技术办负责对交接班过程的监控和管理。3.2各工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交接班过程的控制。4. 工作程序4.1 交班人员交班时应做工作:4.1.1 交班人员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记入运行日志。4.1.2 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 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4.1.3 交接前应清洁设备和操作场地。4.1.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须待事故处理完、设备恢复正常后才能分岗位交接。4.1.5 将所有操186、作工具擦拭清点后方能移交。4.1.6 发现接班人员酒后上班或有病时, 应报告领导另行指派合格人员接班。4.1.7 接班人未按时到班时,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离某某开岗位。4.2 接班人交接班时应做工作:4.2.1 接班人应按时作息,保持充沛精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地点。4.2.2 因故不能按时交班时,应事先向车间领导汇报。4.2.3 听取交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阅读运行日志。4.2.4 交接班时若遇上事故发生,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4.2.5 检查清点交班人员的移交工具。4.2.6 接班之前严禁喝酒。4.3 交接班内容(交接双方共同参与)4.3.1 交接前一班的运行情况187、记录、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等;4.3.2 交、 接班人员应认真对设备共同巡查一次,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4.3.3 设备、工作场所保养清洁情况。4.4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4.4.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4.4.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4.4.3 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5相关记录5.1交接班记录XX45、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穿孔作业,保证穿孔要求符合装放炸药的要求,特制订该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全矿的穿孔作业的安全管理。3. 职责3.1 各区队负责穿孔工作的实施,以及粉尘的控制和穿孔危险源的管理。3.2安环办负188、责对实施过程的监督。4. 工作程序4.1穿孔凿岩设备按穿孔深度分为浅孔凿岩机和深孔凿岩机。浅孔凿岩设备主要有凿岩机和凿岩台车。深孔凿岩机主要有牙轮钻机和潜孔钻机。4.2凿岩安全要求凿岩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认真点检,并详细检查作业场地有无塌方、危岩、障碍物等,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进行凿岩操作。钻孔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孔口及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禁止凿干孔。停送电和启动设备时必须做到呼唤应答,凿岩机移动前应查看机下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机上是否有滑动物件,提升钎杆时,钻机大架、平台上严禁站人。包扎电缆线时,必须断电,189、挂安全警示牌或设专人看守。未经修理人员许可,不准送电。大雨时不准停、送高压令克。处理电气故障,清扫配电箱柜,修理或调整电磁抱闸,必须切断电源。电缆线不准放在泥浆水里或金属物上,如遇车辆通过电缆线时,应用木材或石块保护,以防压坏电缆线。操作空气开关和拉电缆线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棒。变压器开关送电前,应检查确认变压器壳体是否漏电后方可操作。清扫、坚固、注油及修理转动部件时,必须停机进行并切断电源。采场爆破发出第一次报警信号前,凿岩机必须开到安全可靠的地点停机避炮,并将门窗关好。放炮完毕后要检查、清扫平台和顶部后方可送电。大、中型爆破,应将电缆线拉出爆区,爆破后应检查确认,发现电缆线有破损190、应及时包扎。4.2.12修理提升电磁抱闸时,必须将旋转机构托住,防止松闸后自动坠落。放钻具时不准用手托钻头。4.2.13修理或更换风管必须停风。孔口有人工作时,不准向冲击器送风。4.2.14凿岩机移动时,突出部位距台阶边缘必须保持3m以上,并设专人指挥。抱闸制动不灵不准开机,钻机停放或作业时,纵轴线应垂直地面;台阶宽度不足时钻机纵轴线与台阶坡顶夹角不得小于45,突出部位距台阶边缘不得小于25m。严禁停放在爆堆或松方地点。4.2.15钻机不宜在15的坡面上行走,如必须通过此路面时,应放下钻架,并采取防倾覆措施。4.2.16起落大架前将钻杆、旋转减速箱拴牢,并详细检查起落机构是否卡紧,任何人不得在191、大架下逗留通行。如发现钢丝绳锈蚀或断丝(断丝超过10),必须更换。4.2.17电炉罩盖必须齐全,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凿岩司机操作室内严禁用明火取暖。夜间应有良好的照明。4.2.18凿岩机驾驶室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以防电器起火。4.2.19穿孔作业人员应坚持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并配备其它个体防护用品。穿孔作业人员应站立在上风向,回避粉尘危害。需要进行高处作业或在坡度大于300的斜面上进行穿孔作业时,必要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经常检查、有效。当凿岩噪声过高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配戴耳塞。XX46、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以及爆破作业过程192、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全矿山爆破器材的储存和使用过程3.职责3.1安环办负责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以及爆破作业过程的控制。4工作程序4.1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4.3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4.4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193、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4.5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4.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4.7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不准倒放,堆垛应符合有关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储存量应小于设计容量;4.8炸药与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有关规定;4.9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将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4.10爆破器材应设专人负责管194、理,24小时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打开装有爆破器材的箱、盒;4.11严禁穿带有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4.1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好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统计制度;4.13严守工作岗位,严格出入库、领发、 退库、销毁等手续,做到出入有帐,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隐瞒、虚报,不做假帐;4.14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检查各种证件和手续,按批准的数量发放,不得任意增加减少,对剩余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入库;4.15如发现爆破器材短少、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项目经理部领导;4.16对用剩过期、失效或195、不用的爆炸物品及时上报领导、主管科室和公安机关,交公安机关统一处理。XX47、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铲装作业人员、作业过程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全矿山铲装作业人员、作业过程的控制3.职责3.1生产技术科负责铲装作业人员、作业过程的控制。3.2各工区负责铲装作业过程的实施。4工作程序4.1操作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作业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4.2必须认真做好开机前的各项检查,补充足够的燃油、液压油、润滑油和冷却水,做好清洁和各联接件的紧固工作,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方可起动设备,并严格按操作程196、序进行作业。4.3作业时铲斗回转范围5米内严禁站人,严禁从机上下人;行车时铲斗和机顶上严禁坐人。4.4铲半装料应从矿车尾部移向车箱,严禁铲斗从驾驶室顶部通过;矿石堆放不得集中于车斗尾部,以免因偏重影响行车安全。4.5铲装设备与推土机不能在同一侧面同时作业,因生产需要在同一侧面的上一台阶进行推土作业时,应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要有安全联系措施(如专人指挥)。4.6铲装设备应有良好的信号装置足够的照明,设备起动前或改变作业方向前必须先鸣笛示意,经观察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4.7在高于安全装载高度的爆堆上进行铲装、挖作业时,必须有专人在现场指挥,应密切注视周围环境和岩石松动情况,预防危石滚落伤197、及人或设备。4.8夜间作业时,作业区要有足够的照明。4.9设备活动部位应经常检查和加注润滑油;进行检修、保养和坚固工作时,必须在停机状态下;举升着的铲斗与动臂下面严禁站人。4.10设备在运转过程中,操作司机不得离开现场。4.11进行爆破作业或下班前,设备必须移到指定的安全地带,将铲斗平放于地。4.12设备在行驶过程中,不得高举铲斗,道路上有障碍物必须先清除;路经架空电力线下时,设备顶端离架空电力线不得小于2米。4.13铲斗的卸矿高度不超过0.5m,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不用铲斗处理粘厢车辆。4.14装载机不管是在行走中或是在铲装的作业过程,都不要用力踩踏油门踏板,始终保持油门控制的轻稳198、平缓性。充分的减少和降低操作中的人为故障。4.15. 严禁轮胎打滑。装载机在作业时,遇有阻力而猛加油门往往会出现轮胎打滑的现象。4.16. 严禁后轮翘起。由于装载机的掘起力大,驾驶员通常在铲挖坚实的原土和石料山等的工作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得当就容易出现后两轮翘起,甚至离地面很高的现象。 XX48、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全矿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适用于车辆的管理、驾驶员的管理以及故障问题的处理等。3职责3.1 生产技术办负责对运输线路的设计、运输过程的管理等工作;3.2 各工区负责运输过程的实199、施等工作4. 工作内容4.1地面运输设计应遵照批准的矿区总体设计确定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全面规划分期建设;2)有关设备布置应紧凑合理,留有发展余地;3)要充分利用矿区和地方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公用设施;4)选线与站场布置要节约用地,少占良田,不搬或少搬迁村庄;5)应结合城乡交通、防洪、排灌等问题综合确定;4.2驾驶员要求: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执行运输任务。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4)驾驶员必须在200、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4.3车辆管理要求: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3)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4.4 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 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安全办公室,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201、,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XX49、排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防止排土场事故,特制定该制度。2. 范围适用于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3. 职责3.1各工区负责排土工作的实施;3.2安环办负责排土作业的监督与检查;4. 工作程序4.1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4.2 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石材。4.3 排土场最终境界应排弃大块岩石以确保排土场结束后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泥石流灾害。4.4 排土场的设计 矿山排土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设计。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202、:.1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及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洞等设施的安全;排土场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3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无法避开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发生。.4排土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废石中的污染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堆放、处置。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工程、水文地质勘探,进行地形测绘,并分析确定排土参数。 内部排土场203、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和其他构筑物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建设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在矿山建设过程中,修建公路和工业场地的废石应选择地点集中排放,不能就近排弃在公路边和工业场地边,以避免形成泥石流。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等参数,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在设计中明确规定。4.5排土场的运行4。5.1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排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204、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推土时,在排土场边缘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米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危险区,排土场作业人员需对排土场作出及时处理。排土场作业区内因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或遇暴雨、大205、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排土作业。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米限速16公里/小时,小于50米限速8公里/小时;排土作业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排土作业区照明必须完好,灯塔与排土挡墙距离1525米,照明角度必须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排土。排土作业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质量合格、适应汽车突发事故应急的钢丝绳(不少于四根)、大卸扣(不少于四个)、灭火器等应急工具。XX50、边坡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边坡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矿区边坡的安全管理。3.职责3.1安环办负责开展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边坡稳定的各种地质条件206、及其它因素。为露天矿采剥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每年对已经出现的边坡滑落和变形预报提出整治方案,并做好施工中的管理工作。不断总结露天矿边坡管理经验,搞好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方针,控制合理的开采高度,高度超过20米的采场必须实行分层台阶开采,开采坡度不得大于70度。4.2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要从上到下逐个台阶开采,禁止“掏采”。4.3合理进行爆破作业,以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4.4选派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边坡管理工作,对采场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浮石和伞檐的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排出事故隐患。4.207、5爆破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浮石和悬石。4.6每班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帮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浮石和伞檐在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4.7必须对边坡坡体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对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和设备,并视情况采取挡墙、削坡、减载、抗滑桩和护坡等措施。4.8暴雨过后,要在开工前对不稳定区段进行专业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处理。XX5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和发放。2. 范围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3. 职责3.1综合办公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3.2各科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208、;4.工作程序4.1综合办公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登记、验收、保管、发放、回收鉴定工作。4.2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主管矿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4.3在审核劳动防护用品预算时,发现库存不足时,应同时编制一份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主管矿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4.4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入库,由库房管理员按计划进行核对,并对实物进行验收(质量、产品鉴定合格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4.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标识清楚,分清批次。4.6领用科室必须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领用人的相片、姓名和本人签名印鉴,领用人凭预算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劳动防护用品209、(安全帽除外),并在领用台帐上签字,仓库管理员同时调整库存台帐。4.7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其产品鉴定合格证随同发放。4.8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规定。4.9采购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时,采购人员必须对生产厂家或专营商店进行审查。4.10审查的内容包括:4.10.1 企业营业执照4.10.2生产许可证4.10.3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科室、技术监督科室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4.11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4.12安环办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 5相关记210、录5.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XX52、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制度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矿山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矿山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职责与分工3.1安环办:负责员工体检和职业病的管理、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制定、实施等工作;3.2安环办: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实施;3.3矿山各211、科室: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工作程序4.工作程序4.1 职业卫生管理 安环办督促各科室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环办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212、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4.2职业危害防治对本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安环办组织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组织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各科室设立相应的劳动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213、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214、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5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科室备案。4.3 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检测人员必须执215、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科室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科室和有关行政主管科室,并及时向职工公布。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科室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4.4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5.相关记录5.1年度员工体检计划5.2员工健康监护管理档案5.3年度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表5.4年度216、职业卫生控制计划XX53、职业危害检测管理制度1.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一切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管理。3.职责与分工3.1安环办负责编制本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3.2公司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内容与要求4.1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噪声、粉尘、空气质量、有毒有害气体、饮用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如不符合,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监测时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217、法规规定的要求。监测地点根据监测要求而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场的时间,应随噪声声级不同而异,应符合相关规定。矿区生活用水的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及水质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水质检验,水质不合格的不应供给饮用。井下污水的排放,不应污染矿区周围水源和危害农作物。4.2 对监测结果的处理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找出相关的趋势,以便改进控制措施更好地预防职业危害。5.附表职业危害监测记录XX54、人机工效管理制度1. 目的把人、工作场所、硬件(工具、设备及工作场所)的设计与人的体力、体形和功能联系起来,使得作业更能够与人相适应,而不是要求人适应这些因素。使员工减少失误和对健康的218、损害,提高安全性、工作效率。2. 范围适用于全矿山人工搬运,作业空间布局,消除疲劳影响。3. 职责3.1安环办负责人机工效的管理;3.2各科室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人机工效的改善;4. 工作程序4.1依据搬运原则设计搬运方法与搬运姿势,依据作业空间布局原则设计作业位置与环境,识别导致疲劳的有关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对搬运工效进行分析,控制行动与人机工效危害因素相对应,采用搬运方法、姿式符合人机工效原理,现场作业空间的布局符合人机工效原理,工作班次的变化符合人机工效原理。4.2在体力劳动的作业中,对于可能对人产生的有害效应进行限制。对工作人员进行选择、培训方面,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和所具备219、的技术,使作业活动的性质和要求相适应。4.3应该改善使操作者感到不舒适的作业场所;改善让使用者感到不方便的手工工具;改善不容易辨认及使用的开关及阀门;改善使人容易感到疲劳的作业。4.4鼓励员工将人机工效学引进到工具、机器、作业场所和作业方法的设计中去。XX5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投入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3.2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3.3安环办:负责安全费用的220、审批、使用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安全费用包括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B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C 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D 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E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F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G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H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4.2 矿区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年初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221、例按附录标准执行,矿区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财务室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4.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科室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科室批准后,提取使用。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科室存档。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由安环办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222、5 相关记录5.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5.2年度安全费用实际投入清单XX56、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制度1目的为鼓励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技术的应用,提高全矿山的整体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使用于对先进科学技术的吸收,改造,创新,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应用推广。3职责3.1安环办负责制定全矿山安全生产科技技术运用计划,并监督实施。3.2各科室配合实施;4工作程序4.1安环办每年应定期编制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推广计划,作为全矿山生产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4.2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使推广项目尽早在生产中发挥作用,收到实效。4.3各相关单位根据计划项目的要求编制实施计划223、,报安环办备案。实施计划应包括:推广项目的具体内容,工作指标,进度要求,预期效果,具体执行单位和协作关系,所需主要设备和物资,经费概算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实施计划要做到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条件落实。4.4各推广单位应分别于每年六月底及年终提出推广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在推广项目完成后提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对本项目完成后取得的技术经济效果作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本单位进一步推广应用的安排或规划。以上报告均按期报安环办4.5安环办负责对推广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协助推广单位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 4.6为调动推广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并为推广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凡列入矿区新技术推广计224、划的项目,均安排一定的推广补助费,分配给指定的推广单位。4.7新技术推广补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必要的设计试验费,主要设备的购置、安装或改造费,专用测试设备,工卡具及原材料研置购置费,技术工种的培训费及其他等。推广项目应尽量利用原有工段或场地。凡属于基建范围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应在基建投资中安排。5.相关记录5.1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推广计划XX57、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1目的规范职工工伤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管理。3职责3.1 财务科是职工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管理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收缴和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科225、室对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鉴定,进行工伤保险统计,开展工伤保险的宣传、教育和咨询。负责财务业务结算。3.2 安环办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科室,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科室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调查取证及确定工伤补偿。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4工作程序4.1 工伤的范围及其厂内认定按伤亡事故处理程序执行。4.2 工伤认定及保险管理 安环办负责厂内工伤事故的认定,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5日内提出工伤事故报告书(采用式统一格式),属轻伤事故的,收集工伤资料报至安环办。 安环办负责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科室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安环226、办负责出具工伤诊断书。4.2.4 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4.2.4.1 安环办负责对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4.2.4.2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病残等级,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4.2.4.3 评定的伤残等级作为办理工伤保险申请、确定伤残保险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4.2.5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由安环办负责会同职工保健室凭工伤认定书、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或者工亡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经市劳动保障行政科室审批后,按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3 工伤保险待遇(含职业病) 职工227、因工负伤(含旧伤复发)或患职业病就医,须在规定的医疗机构中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企业现金垫付,再由财务科负责向社保中心结算工伤职工(含职业病)的工伤待遇费用,并依据社保中心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表开具厂内费用结算单,由财务室负责支付。 职工工伤抢救期间,发生事故的科室要做好护理工作。职工工伤期间需企业承担的费用由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依据事故处理分析结果分别负担。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管理。.1 停工留薪期凭指定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休假证明确定。.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228、不得超过12个月。.3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待遇按薪资管理办法执行。停工留薪期满经鉴定符合伤残等级的,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4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间,经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证明需要护理的,其费用参照4.3.3执行。.5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或者旧伤复发,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4 管理保障部根据伤残鉴定结论来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企业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一229、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由企业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4.5 因工伤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综合办公室确认后,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津贴。4.6 职工因工死亡,按省、市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抚恤金期间非230、因工死亡的,比照因工死亡待遇执行,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50%发给。4.7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首先按照国家、地方交通事故法规规定处理,然后按省、地方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4.8 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项目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向市劳动保障行政科室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先由工伤发生科室向财务科室请款垫付,经市劳动保障行政科室核准后,由财务室负责财务业务结算。4.9 争议处理 工会负责工伤争议的调解工作,并负责厂内仲裁,对不服从仲裁的,可按职工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执行。XX5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231、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范围适用于对全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3.职责3.1安环办负责组织全矿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考核。3.2各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4.工作程序4.1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科室和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4.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4.3安全生产检查时限全矿山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大检查;各科232、室每月组织科室内部安全检查;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小检查。重点时段、特殊时期要增加安全检查次数。4.4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巡回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的依从情况,识别人机工效的需求,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例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针对例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采取行动,管233、理层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作出回应并采取行动,管理层意见反馈给提交报告的科室,行动及进度报告给管理层并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专业检查检查的对象包括:边坡,排土场,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排水系统,紧急通讯系统,应急救援系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油库,其他重要设备和装置。综合检查内容:重大风险控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遵守情况,专项工作开展情况。4.5安全检查实行目标责任制:主管领导负责单位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分管安全领导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单位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科室在分管安全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单位安全检查的计划,检查并督促相关科室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检234、查;科室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科室内部安全检查和分管工作中的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安全员负责具体安全检查工作。4.5检查要求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带头参加安全检查,相关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积极参与并安排好本科室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特殊情况必须向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由本科室其它人员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当场通知受检查科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整改。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较严重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监督员当场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随时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的,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235、保安全,在消除了事故隐患后,才能恢复使用。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安全监督员要追踪跟进,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对复查时仍未整改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对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做好相关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受检查科室负责人签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科室。5相关记录5.1 巡回检查表5.2 例行检查表5.3 专业检查表5.4 综合检查表XX5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目的为了认真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工作效益和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实现矿山无伤亡事故的发生,除抓好安全监督外,必须严格执236、行奖惩制度。对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将给予一定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为此,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适用于全矿山职工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3.2各科室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的报告、监督实施工作。4. 工作程序4.1依据矿山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对惩罚和奖励各分成三个级别:惩罚级别:.1一般违章:指违章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并且其违章行为不能给他人或自己造成伤亡事故。一般违章的惩罚: 50100元罚款。.2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已经造成不良后果,发生事故或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违章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其237、违章行为能给他人或自己造成伤亡事故;矿部特别强调的部分一般违章行为。严重违章的惩罚:200500元罚款.3特别严重违章:严重违章已经造成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违章行为恶劣触犯国家法律,负面影响较大的。特别严重违章的惩罚:5005000元罚款;开除矿山。 奖励级别:.1一般贡献:本职工作完成优秀,为矿山尽职尽责工作。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并节省或创收经济效益一万元以上。一般贡献的奖励:100200元奖金.2突出贡献:应急救援中作用突出有效降低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人员。提出安全事故隐患并得到矿部认可。对管理人员的重大违章行为检举揭发并属实。一般贡献的奖励:2001000元奖金.3特别突出贡献应急238、救援中方法得当作用突出成功救援,避免伤亡事故发生。对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突破性的建议成功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特别突出贡献的奖励:10005000元4.2对安全生产的奖惩情况,通过公告牌进行展示。XX60、纠正和预防措施保障制度1目的规定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控制和验证的要求,以消除实际(或潜在)的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而达到不断地改进管理体系的目的。2范围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过程中,对实际(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也适用于对供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监督和检查。3职责3.1主管安全副矿长负责领导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3.2生产技术办负责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中的纠239、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的归口管理。3.3生产技术办负责组织设备监造、设备物资供方和矿山有关科室对设备、物资的不合格进行评审和控制,制定有效纠正和预防控制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设备和物资质量得到控制和保证。3.4安环办根据管理体系审核、评审发现的不合格,组织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3.5矿山有关科室以及项目监理负责对相关供方的纠正措施的监督和检查。4工作程序4.1纠正措施4.1.1各科室应以适当的方法,调查和收集已发生的不符合项。4.1.2这些不符合项有以下来源:测量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于法律法规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项;事故、事件、违章及不符合调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240、;相关方提出的有关不符合项情况和意见;体系的内部或外部审核的不符合项报告;顾客的投诉或意见;其他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方针、目标或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4.1.3分析发生不符合项原因,制定纠正措施.1收集到已发生的不符合项,各科室应及时组织原因分析。原因分析可召开质量剖析会,也可采用其它方式;必要时可利用相关的统计技术。.2针对上述分析的不合格原因,制定纠正措施;这些纠正措施要满足有效性和可操作性。4.1.4实施和验证纠正措施.1纠正措施涉及的责任科室(人)应及时纠正不符合项等,并按纠正措施要求认真实施,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2纠正措施完成后,应通知安环办对其验证。.3安环办应及时组织241、有关人员对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予以验证。4.2预防措施4.2.1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1各科室应根据过程管理的实际,适时也收集潜在不合格的信息。.2对这些潜在不合格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4.2.2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针对分析的原因,各科室主管组织提出预防措施及其实施计划;经科室主管审定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责任科室应认真执行。4.2.3预防措施有效性的验收.1责任科室的预防措施实施完成后,应与生产技术办、安环办及时联系;生产技术办、安环办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2各相关科室应组织收集和整理质量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但不限于此)验证有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监理部或施242、工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 各种外出会议获得的信息等。.3各相关科室在每年矿山管理评审前,将采用预防措施及效果和收集的质量信息予以汇总,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文件,提交管理评审。4.3纠正或预防措施若涉及修改程序文件(或作业文件)时,应按文件控制制度要求执行。4.4供方的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应对供方出现的不合格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将有关情况向矿山报告。XX61、应急准备和响应制度1目的确定矿山潜在的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准备或响应,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安全风险。 2范围适用矿山内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3职责3.1 安环办为矿山内安全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的归口管理243、科室,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3.2 各车间(科室)负责参与应急预案的实施。4工作程序4.1 应急准备 根据矿山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确定危险区域或潜在紧急状态发生点。在这些地方作出醒目的标识并配上必要的警示语, 如“防止明火”、“小心触电”、“进入生产区应戴安全帽”,同时应在这些地点安装必要的应急设备,如报警器、自动喷淋器、灭火器、消防面罩等消防和防护设备。 为相关岗位配备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并训练员工熟练使用。 在各工区的适当位置准备急救箱,并对有关员工进行急救培训。 矿山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紧急状态,安环办负244、责组织各相关科室编制应急方案,作为本程序的补充。 安环办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定点标识,每月定期检查其数量及完好性,并合理的维护与保养,对于过了保值期或使用效果不好的消防设备,要及时更换。安环办组织有关科室和车间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专业性大检查,以减少事故隐患。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如电焊、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等。 矿区可能发生的应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水害、地压灾害、地表塌陷、火灾、爆炸、滑坡、突然停电、中毒和爆炸。 安环办抽调各科室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并且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演习,演习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将这些经验245、教训记录在 “消防演习总结报告”中,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安环办负责将火灾时疏散的路线和集合地点张贴在厂房、办公楼的显要位置;各科室关键人员都有责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安全环保不负责健全包括有消防队、医院、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以及矿山、矿山各关键人员的通讯联络表,并同消防队、环保局、安全生产管理局等保持联络。以获取安全方面的相关资讯。安环办况组织相关科室建立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应急机构及人员职责、应急设施、应急联络方式、应急措施等。应急预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各车间及岗位,各相关车间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可行时还应演练,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246、安环办每年一次组织相关科室评审应急预案,听取各科室对应急预案的修改建议,并按评审结果修订应急预案。4.2应急响应 紧急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的科室应立即报告给矿山安环办,同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如暂停生产、切断电源、关闭设备等等。 矿山矿长(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指挥紧急事故的救灾工作。所有科室和人员都应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和调动。 救灾工作应将防止或降低人身伤害放在首位。应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或通知医院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如遇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义务消防队按预定分工灭火、疏散人员、物资等,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在组织矿山内部的义务消防队进行自救的同时向消防队报警,247、报警时应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矿山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当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各相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实施应急,未尽责任者应在事后进行处理,并针对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同时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4.3 纠正和完善 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重伤、死亡事故,应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污染、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5相关记录5.1 应急演习记录XX62、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及回顾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建立本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248、保证本矿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矿山范围内采矿过程发生的事故、事件过程的管理。3. 职责3.1安环办负责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等工作;3.2各相关科室配合实施;4. 工作程序4.1工伤事故及其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4.2工伤事故的报告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段或矿山有关负责人及安环办。4.2.2矿山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科室和其他相关职能科249、室。4.2.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4.2.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4.3事故调查和分析4.3.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矿长或主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科室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4.3.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矿山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齐。4.3.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4.3.4由本矿山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4.3.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250、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4.3.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4.4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4.4.1由本矿山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矿山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4.4.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矿山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科室报告。4.4.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4.4.4对本矿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科室提出异议和起诉。4.4.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矿安环办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4.4.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矿安环办负责办理。4.5事故、事件的回顾4.5.1制作典型事故事件案例,定期组织开展事故事件251、的回顾。4.5.2各科室应组织工段长、骨干人员等参加事故事件案例的学习、讨论。4.5.3安环办应保持有关事故事件讨论和学习的有关记录。5.相关记录5.1事故、事件记录5.2事故、事件调查报告5.3事故、事件回顾记录XX63、安全绩效监测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改善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的绩效考核 。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工作。3.2 各科室:准备与本科室有关的绩效考核资料,并配合考核人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4. 工作程序4.1 监测内容和计划4.1.1每年初安环办252、制定出矿山安全绩效监测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监测频率、监测范围位置、监测标准、监测程序、资源配备、监测方法与技术。4.1.2监测内容1)安全、健康目标;2)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率;3)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4)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 ;5)职业危害监测情况;6)事件、事故调查完成率;7)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8)安全、健康检查完成率; 9)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10)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 ;11)职业危害监测情况;12)事件、事故调查完成率;13)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14)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情况;15)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16)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253、情况;17)安委会会议情况;18)变化管理回顾情况;19)培训情况;20)法律法规依从程度 ;21)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22)安全、健康投入情况。4.2 矿山安全绩效监测由获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定期接受市安监局安全培训。4.3 监测过程要求4.3.1 确定监测范围和位置;4.3.2 寻找监测标准,为监测提供参考依据;4.3.3 配备相应的监测资源和监测方法与技术;4.3.4 按照安全绩效监测程序相关内容进行监测 。4.4 安环办负责保存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的有关记录。4.5 沟通与回顾4.5.1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改进措施的实施.1安环办组织责任科室制订改进措施计划,254、责任科室负责实施,安环办进行跟踪验证并总结措施的完成情况。4.5.2将绩效监测结果公布,并分析结果说明标准化系统的适宜性和有效性。5相关记录5.1 年度监测计划XX64、安全生产标准化内部评价制度1. 目的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3.职责3.1安环办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工作。3.2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4.工作程序4.1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4255、.2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总经理 成 员:财务部、安环办、生产技术办、矿山部等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设在安环办其职责为: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矿长批准后实施;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4.4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4.5各科室按矿山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4.6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256、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4.7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4.7.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4.7.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矿长批准后实施;4.7.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4.7.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环办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5相关记录5.1年度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计划5.2不符合项报告5.3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