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生产管理制度汇编(19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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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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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XX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宣贯表名称XXXX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宣传贯彻落实表部门职务姓名签名日期领导班子总经理领导班子副总经理领导班子副总经理领导班子副总经理领导班子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主任技术部主任采矿车间主任选矿厂厂长财务部经理机电部经理商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尾矿库负责人采矿车间副主任选矿厂副厂长井巷公司总经理井巷公司安全副总目 录安全目标管理12一、 安全生产指导思想12二、 安全生产奋斗目标12三、 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措2、施1213、矿井安全生产管理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17第一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四、公司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由生产安全部负责提供:12、对安委会组织检查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15、通报上月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1第二章 安全检查制度31、任务与要求32、形式与内容33、整改4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一、 适用范围5二、 部门职责5三、管理人员培训教育53、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5四、从业人员培训教育6五、特种作业人员6六、新从业人员培训6七、其他人员培训7八、日常安全培训81、各班组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作好基本功训练。8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83、5、班组安全活动形式主要采用学习、讨论、参与、观摩、竞赛等。9九、培训教育管理95、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9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10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10二、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02、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10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一)总 则12(二)维护保养12(三)设备润滑13四、设备润滑管理必须执行“五定”、“二过滤”。13五、设备的润滑系统各部位件应完好,管理畅通,不漏不渗。14(四)计划检修14(五)设备大修14三、设备大修范围:14五、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及时收集设备大修资料,记入设备档案。154、(六)事故管理15三、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产4小时,应报生产安全部备案。15第六章 危险源管理制度17四、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17五、控制对策与措施:18第七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一、事故隐患排查类别20二、事故隐患的级别20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202、公司总经理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215、各班组长为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21五、隐患排查方式及内容2116.查人员定位监测监控:做到系统完善,投入使用;2318.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一工程一探,挂牌作业;23六、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23七、建立事故隐患档案23八、事故隐患监督24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24十、5、责任追究24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5一、编制依据:25二、编制范围:25三、编制程序:26四、审核审批:26五、经费保障:26六、跟踪考核:26第九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78、从业人员调离原岗位或离职,劳保用品停发。28第十章 事故管理制度29(一)事故管理29(二)部门职责29一、公司总经理委托后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29三、行政部负责上报工伤认定、鉴定和工伤保险等工作。30(三)事故分类30(四)抢险与救护30(五)事故报告程序31(六)责任划分31二、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32第十一章 应急管理制度3312、应急管理费用由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6、35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5一、总 则35第三条:本制度奖罚记载纳入车间、部门年终安全考核依据。36二、奖 励36第四条: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奖励:36三、惩 罚:36第五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惩罚:36四、奖励程序:38五、惩罚程序:39第十三章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39十二、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40第十四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411、总则411.4压力容器的改造、大修、年度检验必须事先履行审报手续。412、压力容器安全会议432.1安全会议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433、压力容器日常检查433.1原则443.2日检443.3月检4537、.4年检454、压力容器维护保养465、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475.3压力容器检验周期:486、压力容器隐患排查治理496.1压力容器隐患整改实行“四定”原则:496.2将日常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进行:497、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教育507.2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507.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518、压力容器安全档案管理528.1压力容器台帐528.2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528.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52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539.3使用部门按发放标准统一发放给员工,并做好发放记录。549.5新入职员工由压力容器管理部门按照工种签发。58、410、压力容器安全信息收集5411、压力容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5511.5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5611.7事故处理57第十五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8一、总 则58二、管理机构与职责58(四)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办公室的职责58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60(一)总经理职业病防治职责60(二)安全副总经理职责、60(三)其他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61(四)生产安全部部长的职责62(五)生产安全部安全员职责62(六)机电设备部职责63(七)行政办公室职责63(八)化验室职责:64(九)车间主任职责64(十一)班组长职责66(十二)员工职责66四、职工健康管理672、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9、护档案管理等内容;676、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6713、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68五、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68(二)培训教育内容68(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69六、作业场所管理70七、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72(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72(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范围:72(三)劳动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72八、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733、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显著成绩的;74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74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75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759、干扰安全10、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75九、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75(六)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76(七)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76(八)日常维护:77(九)知识培训和指导。77(十)擅自拆除或停用。77第十六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79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80(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80第十七章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81第十八章 领导跟班交接班制度83第十九章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84一、总则84二、安全生产职责85(一)基本原则85(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85三、爆破器材的储存89第十九条: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11、:89四、爆破器材的运输90第二十二条: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90五、爆破器材的使用安全措施90第二十章 采矿安全管理制度92四、采准切割:92七、采出矿:933、采场最终采矿结束后,应对顶板作详细检查处理93八、矿柱回采及采空区管理:941、回采矿柱应在巷道内用后退式回采底柱,浅孔落矿,电耙出矿。94第二十一章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94十、大断面的井巷、硐室和井巷交叉口处均应按设计施工。95十二、采场回采结束后,进入最终放矿时,严禁人员进入采场。95第二十二章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96一、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96(1)岩质疏松、层、节理发育。96(6)每次爆破后,应对巷道周边岩石进行详12、细检查,在撬净浮石后方可开始作业。98二、及时处理采空区,预防地压危害,防止大冒落事故发生。98第二章 工程设计与技术规程审批管理99第六条 工程设计管理99第七条 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管理100第三章 回采管理100第三章 开拓掘进管理101第十六条 掘进巷道应采用科学先进的生产工艺。102(四)支架巷道必须采用前探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102第四章 机电运输管理103第二十二条 矿井各水平的排水能力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103第二十五条 井下用电的安全管理104(五)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104第五章 通风管理105第三十一条 主扇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符合安全要求。106第三十五条 建13、立健全通风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通风计划。106第六章 地质测量及防治水管理107第八章 贫化管理109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110第二十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110一、财务部职责范围110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110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111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1115、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112三、日常费用报销112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1125、补充说明112四、财务部岗位职责112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113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11314、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114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114五、财务基础工作规范114一、 票据1141、 票据的种类:1142、 票据的报销要求:115第二十五章 溜井漏斗放矿安全管理制度116第二十六章 天井、联络巷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7一、准备工作:117二、安全设施要求:117三、联络道转碴:1181、转碴作业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禁止单人作业。1184、联络道转碴口,应设置栏杆,以防人员坠落。118三、没有完整通风系统的采场不得进行回采工作和设备安装。119第二节 主要通风机管理119四、主通风机每年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主通风机性能测定。120第三节 矿井15、反风120第四节 局部通风管理120一、局部通风机产品装置要求1201、推广使用低能耗对旋局部通风机。1213、局部通风机产品要有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和MA标志。121二、局部通风机安装要求121三、局部通风管理121第五节 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管理规定122二、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122第六节 通风设施管理122二、未经通风部门允许,不得任意建筑、拆除、损坏通风设施。122(一)永久密闭122(二)永久风门123(三)永久调节风窗123四、拆除密闭要制定专门措施,组织通风、安监、机电等单位参加。125第二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26七、坚持测尘制度,每季度对16、可能产生粉尘的地点进行测定。126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127五、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127第四章 通风防尘技术管理规定128一、通风系统128(一)台帐128(二)存档材料128二、局部通风129(一)台帐129(二)存档材料129三、图纸129(四)通风网络图(每年修改一次)129第二十八章 入井检身制度130第二十九章 下井须知制度131(一)六不准131(二)十必须131五、在工作中负伤时不论其程度轻重,必须向带班长或调度报告;132(三)十禁止132第三十章 乘 罐 制 度133二、乘罐人员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杜绝火种带入井下。133六、罐笼升降大型设备17、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34第三十一章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135(一)提升信号135二、罐笼提升,必须有能从各中段发给井口总信号工转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不许各中段信号工直接发给提升司机开车信号。135三、井口信号与提升机的起动信号要有闭锁装置,并装有电话。135(二)竖井提升自动保护136(三)井口及中段安全设施136五、罐笼未到位停稳,不得上下人员或承接车辆。137(四)对防坠器的要求137(五)对提升装置的检查试验137(六)对防坠器的试验137(七)对提升用的钢丝绳应进行定期检查和实验,并作出记录存档。1387、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注油、涂油一次。138第三十二章 斜井提升管理制度18、139第三十三章 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42(一) 收 发142三、氧气瓶、乙炔瓶储存必须分开,禁止同存一室。142(二)、装卸运输143五、易燃品、易爆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143(三)安全使用143第三十四章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145(一)管理范围145(二)维护管理145二、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146四、保险装置必须正确安装,保证灵敏准确、安全可靠。146八、防护装置不全的设备不予使用。146(三)管理和分工146第三十五章 矿井探放水制度147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做探水工程:149第三十六章 动火作业19、安全管理制度149二、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50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50三、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151四、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514、动火安全作业证办理好以后,经分管安全副总审批后执行。151第三十七章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1一、目的和范围151二、安全规定及分级1522、起重作业按起吊重物重量分为四级:152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1529、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起重锚点。153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153三、在起重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153四、行车吊运1541、熟悉行车的运行性能,掌握行车20、运行速度及惯性度;154五、起重调动指挥信号154六、起重设备检查维护154第三十八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56(一)基本要求156五、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杂草、杂物堆放。156(二)仓库管理156十、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157第三十九章 高处作业制度158十三、高处作业下方要划出禁区,专人监护,以免掉物伤人。159第四十章 调度管理制度160六、调度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系统的操作、使用及简单故障的排除。161第四十一章 调度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62一、组织管理:162确定调度监控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162二、监控员操作管理162第四十二章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64九、特殊岗位的员工,要认真21、执行保卫制度和交接班制度。165第四十三章 安全作业证制度165(一)发放范围165(二)使用管理166六、员工本人的安全作业证只限本人在本公司内使用。166第四十四章 考勤制度166五、员工因工受伤,休假期限按工伤管理办法执行。167八、旷工一天,扣罚工资50元。167第四十五章 劳动管理制度1691、 指导思想。保障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1695.合同签订1695.1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本着自愿原则,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708、 劳动保护。17011、劳动纪律。安全管理部建立“三违”奖惩制度和细则。17111.1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171安全目标管理一、 安全生产22、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技改投入与隐患整改,突出安全重点,从严管理,保障矿山持续安全生产。二、 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全年安全生产实现“五个零”,即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爆炸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1%以下,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三、 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措施 1、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形成一套“纵向到23、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力求做好安全管理网络,做好点、线、面的工作衔接、工作协调及信息反馈工作。 2、继续抓好公司三级安全员管理网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三级安全员的业务管理能力水平,使三级安全员管理网络在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实施,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4、要弘扬安全文化建设,立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这一企业文化核心,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文化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使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在员工中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一24、年一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5、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贯彻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企业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并对全员安全生产知识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率为100%,落实特种作业证复审工作。 6、加强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7、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日常安全检查。现场管理的目的是25、消除生产现场一些客观环境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做到设备安全化,物料堆放有序,安全通道畅通,继续坚持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一些安全系数差的采场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8、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做到班组天天查,工区每周查,车间每旬查,公司每半月查一次,并结合季节特征和安全生产实际组织一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检查,如防汛、防火、提升、安全用电和采场顶板等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9、按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设立企业安全资金,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专款专用。 10、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26、监督员工正确使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1、进一步完善窒息、触电、高空作业、防水、防火、尾矿库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救灾演习。 12、加强火工品仓库的管理,加强防火防盗,做到账物相符;全公司所有掘进、采矿统一实行导爆管一次性点火起爆。加强火工品“零退库”管理。在作业面实现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在专柜里,并上锁。 13、矿井安全生产管理 图纸做到齐全、规范,并及时填绘。 安全出口畅通,出口标志齐全、明显。 掘进要按设计施工,按作业规程施工,采用湿式凿岩,坚持文明掘进,保证掘进工作面整洁卫生。 做到“新开拓区域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确保掘进工作的安全。 井巷支护与管理:井巷支护、27、维修与报废要按制度规定进行,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必须及时封闭;修复被水淹没的井巷时对陆续出露的部分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的涌出,危及人员及财产安全。 14、采矿要严按作业规程作业,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采场内要备有齐全的敲帮问顶工具,有险石处理措施。采空区要有处理方案,防止人员进入。地表沉陷区要有明显标志,通往沉陷区的井巷要封闭,天井及天井联络巷严格执行准入制度,经井巷带班负责人、当班班长、爆破作业人员联合检查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 15、建立人员上下井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检查制度,设备运转、检修、检查记录完整。斜井要严格执28、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制度。人力推车的坡度不大于7%,每人只推一辆矿车。提升系统信号、通讯良好,井口的安全警示牌及标志明显。 16、完善通风系统并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主通风机要运转良好,独头工作面必须采用局扇通风,停止作业并且无风流的巷道、采场要有标志和栅栏封闭。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接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建立完整的测风记录。 17、建立完整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有防止地表水进入井下的措施,排水沟及水泵等排水设备设施完好。雨季前完成主井防水闸门工程和主井排水管的检查检修,并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水检查,落实防洪措施,制定防洪预案。 18、对消防重点部位29、要有防火措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建立井下、地面消防水管系统,保证消防用水。电焊、气割等作业要有防火措施,建立矿井防火灾计划,井下动火实行登记审批制度。 19、做好选矿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各工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选矿技改工程及日常生产、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做好硫酸、硝酸运输、存放、使用安全。做好文明生产工作,做好选矿技改工作。做好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0、加强电气通讯设备系统安全,配电系统图等图纸完整。供电线路良好,备用电源良好,确保用电安全。设备运转、检修、检查及技术改造记录完整。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变电所以及公司所有避雷30、系统要定期检测、检查,确保运行良好。设备的轴套、轮罩等保护设施良好完整。 21、进一步完善“六大系统”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台帐,及时消除设备运行故障,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22、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尾矿库监督管理规定,做好尾矿库防洪排洪检查工作,确保浸润线和干滩长度等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23、继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竞赛工作,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竞赛细则,促进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4、逐步推行全员安全绩效工资制度,严格考核和兑现,增强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001页第二章 :安全检查制度-第003页第三章 3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005页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第010页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012页第六章 :危险源管理制度-第017页第七章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第020页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第025页第九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027页第十章 :事故管理制度-第029页第十一章 :应急管理制度-第033页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035页第十三章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第040页第十四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第040页第十五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055页第十六章 :新建、改进、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第074页第十七章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2、第076页第十八章 :领导跟班交接班制度-第078页第十九章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第079页第二十章 :采矿安全管理制度-第086页第二十一章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第088页第二十二章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第090页第二十三章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092页第二十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102页第二十五章 :溜井漏斗放矿安全管理制度-第107页第二十六章 :天井、联络巷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08页第二十七章 :通风管理制度-第110页第二十八章 :入井检身制度-第120页第二十九章 :下井须知制度-第121页第三十章 :乘罐制度-第123页第三十一章 :坚井提升管理制度-第125页第三十二章33、 :斜井提升管理制度-第129页第三十三章 :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131页第三十四章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第134页第三十五章 :矿井探放水制度-第137页第三十六章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38页第三十七章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40页第三十八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144页第三十九章 :高处作业制度-第146页第四十章 :调度管理制度-第148页第四十一章 :调度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150页第四十二章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第152页第四十三章 :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第153页第四十四章 :考勤制度-第154页第四十五章:劳动管理制度-第1534、6页第一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公司安委会每月召开二次安全生产例会或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各车间及有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参加会议。二、各生产车间、施工单位每月召开12次安全例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主持,班组长和安全员参加会议。三、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在安全检查后召开,各生产车间每月在公司例会后召开,不得与其他会议混开或者不开。四、公司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由生产安全部负责提供:1、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对季节性、节假日预计出现的不安全问题,提出预防措施。2、对安委会组织检查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3、总结、分析、研究全公司上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35、况,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落实解决问题措施。 4、吸取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表扬安全生产好的典型,批评违章违纪冒险作业的行为。5、通报上月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五、车间、施工单位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由安全员或副主任提供:1、宣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对公司落实到车间的隐患整改进行部暑执行。2、总结、分析车间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暑工区、班组安全活动,批评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3、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章 安全检查制度1、任务与要求 1.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36、,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二次安全检查,公司跟班领导和专职安全员每班检查,加强巡回检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班组长加强本班各作业点巡回检查。 1.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及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及时,不留死角,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2、形式与内容 2.1安全检查分公司安委会、跟班领导、施工单位、车间、班组四级,分别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带班领导、施工单位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思想37、查制度、查纪律、查设备、查隐患、查现场安全管理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安委会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二次;公司跟班领导和专职安全员每天跟班检查处理隐患, 2.2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根据季节变化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冻、防台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2.3日常检查分岗位员工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交接班制度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3、整改 3.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记入台帐。 3.2对查出的隐患,但有条件整改的隐患应做到“三定”。(即定隐患38、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 3.3公司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停止隐患作业点一切作业,挂牌警告。 3.4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隐患整改指令。上报整改回执。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二、 部门职责1、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39、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车间、部门、班组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财务科负责安全培训教育的资金落实。三、管理人员培训教育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任职。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生产安全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3、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有关事故案例集事故应急管理等。四、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一40、般从业人员(含班组长、操作工)培训一般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生产安全部每年至少组织进行1次再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并有考试合格的记录;生产安全部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五、特种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从员(电工、电氧焊工、绞车工、爆破工、尾矿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或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按国家和行业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复审;生产安全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六、新从业人员培训1、新从业人员(包括学生、外聘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入矿时,应接受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41、安全培训教育。2、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其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a.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等;b.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c.安全生产、消防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d.有关事故案例;e.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f.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3、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组织实施,其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a.车间的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b.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c.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d.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42、的风险及防范措施;e.典型事故案例集事故应急措施等;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相应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其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a.岗位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b.岗位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安全装置、信号标志的作用和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c.个人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d.本班组或其他班组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七、其他人员培训1、转岗、下岗再就业、管理人员顶岗及脱离岗位一年以上者,应由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新工艺、新技术、新43、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即“四新”人员),车间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报生产安全部组织进行专门的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人员、民工、临时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单位配合进行入矿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矿作业。培训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等。4、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八、日常安全培训1、各班组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作好基本功训练。2、班组安全活动应有内容、有记录;生产安全部定期对44、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4、生产安全部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a.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b.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c.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汲取事故教训;d.开展防顶板、防水、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e.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f.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g.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h.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i.其他安全活动。45、5、班组安全活动形式主要采用学习、讨论、参与、观摩、竞赛等。6、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7、 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九、培训教育管理1、生产安全部应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2、生产安全部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3、负责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当培训发生变更时,并有相应的变更记录。4、生产安全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报告,作为日后改进的依据。5、公司46、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6、确立安全培训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根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1、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2、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为每吨10元。二、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47、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2、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7、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8、尾矿库48、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9、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对设备动力工作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实行生产和设备并重的原则,防止重生产、轻安全、轻维修、拼设备的短期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二、设备是企业的重要财富,是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经济与技术是我们管理者、操作者、维修者的职责。三、设备技术状况是指设备在某时期的实际技术质量,相对某设计标准的实际程度。企业的设备技术状况是衡量企业的设备管理效果的基本尺度。设备技术状况的好坏49、,将直接影响企业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认真做好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可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企业设备的实际技术质量及其缺陷和隐患,以便随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四、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及“维护与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的状态运行。五、新上岗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理论考核与实践操作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六、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与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维护保养一、设备维护保养应贯彻“预防为主”及“维护与检50、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二、设备维护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管理、车间管理和操作人员管理。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维修队伍,维修人员要相对稳定,各单位主管设备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全面管理与监督工作。三、设备岗位员工要实行三定,即:定机、定人、定职责,做到管理、使用、维护相结合。四、维护与操作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设备润滑一、设备润滑管理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设备润滑工作,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缓设备磨损,防止和减少事故,降低能耗,延长设备修理周期和使用寿命的有效51、措施。二、设备润滑实行“专业管理和操作者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润滑工作,切实加强对润滑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服从XX矿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润滑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润滑进行定期检查,做好原始记录。三、车间、工区、班组是执行润滑管理的基础,负责拟订各种润滑材料的使用计划。四、设备润滑管理必须执行“五定”、“二过滤”。五定:定点:确定每台设备润滑部位和地点;定质:各润滑点按指定的润滑油(脂)牌号加油,质量合格。定量:各润滑点按规定的计量加油;定期:各润滑点按规定的时间加油、换油;定人:明确每台设备加、换油责任人。二过滤:大桶油到油壶,油壶到润滑点二级过滤,保证润滑52、油品清洁无杂物。五、设备的润滑系统各部位件应完好,管理畅通,不漏不渗。(四)计划检修一、设备检修必须要有计划进行,由各车间分管设备的副主任负责编制,要保证计划的可靠性和严肃性,合理安排,充分准备,按时检修。二、年度检修计划在开工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季度检修计划在开工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月度检修计划在开工前15天提出申请。各车间在申报检修计划的同时,应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由商务部按质、按量、按时采购。三、检修完毕后,将检修计划执行情况报生产安全部设备专职管理人员,检修记录记入设备档案。(五)设备大修一、设备大修是设备在长期使用中,其主要配件磨损、腐蚀、老化、变形一定程度的一种53、实物补偿形式,以恢复原有的精度和性能,维持再生产。二、设备大修应成立设备大修领导组,领导组职责要严把大修质量关,做好大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研究解决施工中难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大修任务。三、设备大修范围:1、已到大修理周期者;2、停产时,接近大修理周期者;3、在主机大修时,对日常不能单独停机检修的附属设备,可随主机同时大修;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用大修才能恢复其性能者。四、大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开工、竣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大修工程结束后,恢复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试车运行,各项指标合格后,与操作者办理交接手续。五、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及时收集设备大修资料,记入设备档案。(六)事故管理一、设备事故管理必54、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达到预防为前提,控制为手段,教育为目的的综合管理。二、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都应重视设备事故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预防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 三、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产4小时,应报生产安全部备案。四、设备事故经济直接损失2000元以下为一般事故,经济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上造成系统停产8小时以上为重大设备事故。五、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组织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报生产安全部。重大设备事故由生产安全部组织调查处理,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六、设备事故隐瞞不报,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处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七、55、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 八、对设备事故责任者处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罚。九、对防止事故发生和抢救事故有突出贡献者,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奖励。第六章 危险源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危险源管理工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做好各类危险源监控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56、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二、车间、部门负责所辖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并对管理结果负责。三、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有关规定,对公司生产范围内进行辨识:四、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1、主、斜井是人物混装行人井筒:一但安全制动系统故障或钢丝绳发生断裂,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2、通风系统和局部通风:通风系统进回量不足,局部通风不达标或功率不足,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缺氧、窒息等事故发生。3、爆破:火工品可能出现井下混装存放、误操作、爆破警戒不到位,发生爆炸事故。4、顶板管理:采掘作业中可能出现顶板围岩松散,裂隙和断层,或爆破后未找顶处理,导致冒顶事故。5、空场、盲57、巷:可能出现作业人员误入,导致窒息或冒顶等事故发生。6、防排水:汛期连降瀑雨,供大于排水能力,或发生设备、管道、供电故障,导致矿井被淹。7、火灾:生产作业场所、地面仓库、炸药库可能引起雷击、或动火作业,线路老化引起火灾。8、机械伤害:机械设备维修、行车起吊物件,电氧焊作业,可能出现机械伤害事故。9、尾矿库:连降暴雨冲刷坝体,库内水位暴涨,溢洪道不畅,导致溃坝事故。五、控制对策与措施:1、主、斜井是人物混装行人井筒:按规定请有资质机构对提升设备定期检测,罐笼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钢丝绳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安全参数达到报58、废规定,必须更换;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2、通风系统和局部通风:通风系统合理,定期对进回风量进行测定,局部通风符合规程要求,主风机设立反风装置。3、爆破:安全员应经常检查各爆破员领用火工品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起爆器由专职安全员管理,井下各作业面爆破必须通知专职安全员或跟班领导到场,在通往爆破作业点进出口安全距离内,做好爆破警戒。4、顶板管理: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公司生产领导和施工作业单位要根据围岩性质合理控制顶板暴露面积及高度认真编制作业规程,保证合理的回采顺序,各作业面爆破后,确认通风良好,由两人处理顶板浮石,未经处理的顶板不得从事其它作业。5、空场、盲巷:对空场、报废采场、废59、弃盲巷,应采取水泥砖墙封闭,砖墙底部留有放水孔,并挂牌编号确定安全责任人。临时停用盲巷设置栅栏,挂牌警告。6、防排水:汛期前做好排水设备防水门全面检查,做好配件供应,清理水仓淤泥,发生供电故障,起用供电应急预案。7、火灾:炸药库、变电所、绞车房、井架等重要生产设施场所安装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应在每年三月份,请有资质机构单位进行检测;重要场所和生产设施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申请许可证,制定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各防火点的消防器材应每年定期更换,确保有效期限。8、机械伤害:一切设备大中修工作,都有检修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检修方案,经部门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批。9、尾矿库:定60、期检查、检测,召开专项治理会议,汛期前清理地面防洪设施,检查清理溢洪道,必要时起用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六、重大危险辨识、风险评价、采取措施后,应登记建档,公司分管领导应组织定期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报告存入档案。七、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控制水平,否则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八、车间对所属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二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九、生产安全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七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确61、实加强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完善长效隐患排查体系,根据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隐患排查类别1、上级部门及领导所查的事故隐患。2、公司领导、公司大检查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3、部门、科室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4、各业务部室(科室)的管理人员所查的事故隐患;5、专职安全人员现场检查、巡查所查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级别根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A级隐患为一般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62、车间范围内能够当班及时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为重大隐患,指分公司无能力解决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落实整改,由生产安全部监督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聘请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安委会监督整改。1、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丁兆民;副组长为安全副总经理江华; 成员为生产安全部、技术部、采矿车间、选矿车间、机电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成员以及各班组。2、公司总经理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3、全面负责。4、总工程师对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并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5、各班组长为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6、生产安全部室指导各班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隐患的级别审定和督促整改。7、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8、生产安全部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标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五、隐患排查方式及内容1、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与矿山相关部门、各专业的常规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和监督检查活动相结合,可选择一种隐患排查方式或几种隐患排查方式结合进行。主要的排查方式包括:2、日常隐患排查64、;是指班组的日常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科室管理人员、班组长每班次要做好记录,检查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班中巡回检查等。3、全面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及安全隐患排查标准表为依据,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2次,时间为每月10日和27日前后,由生产安全部组织班组长结合每月班组安全活动实施检查。4、专业性隐患排查;根据不同时期的生产特点,对某个专项安全问题进行定性检查。主要是对矿山生产、顶板、通风系65、统、六大系统、装载设备、危险物品、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及防火、防尘等进行专业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分管领导、生产安全部参加本单位的专业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生产安全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各项检查内容和标准要求逐项检测、检验、检查记录。5、排查内容与要求1.查组织培训教育情况:培训合格率、办证率达100%;2.查安全实施投入情况:安全设施器具、防护用品齐全;3.查作业规程贯彻情况:一工程一规程,作业人员全员贯彻;4.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做到违章必究,决不妥协;5.查现场通风管理情况:风筒吊挂平整不漏风,距离相符;6.查通风系统管理情况:系统布局合理,满足要求,测风记录齐全;7.查爆破66、警戒到位情况:通往爆破点所有进出口,设立岗哨;8.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绳带;9.查顶板边邦管理:做到顶板边邦无浮石,稳固可靠;10.查台帐记录是否齐全:做到台帐记录齐全、清晰;11.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到人,按时整改,整改率达100%;12.查提升系统运行情况:做到定期检测、安全可靠,不带病运行;13.查安全用电执行情况:做到安全用电符合规程要求;14.查废弃巷道空场封闭:做到水泥砖块封闭、挂牌登记;15.查天井掘进安全情况:行人梯、作业平台、通风符合规程要求;16.查人员定位监测监控:做到系统完善,投入使用;17.查排水设备运行情况:运行正常满足能力,记录齐全配67、件有存;18.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一工程一探,挂牌作业;19.查火工品管理情况:帐物相符、存储有序、凭领料单IC卡领取。六、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主要负责人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可越级上报。公司部室及外来人员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上述程序处理,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公司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上报生产安全部,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七、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各单位对查出的各类隐患按公司68、有关规定建立隐患台帐,分类建档,进行“三定”(定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并将验收整改结果存档,对于隐患的整改,要实行消号管理。公司各部门每月27日将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分析表报公司生产安全部。公司生产安全部每月将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月的分析情况在每月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安监局。八、事故隐患监督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由公司生产安全部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进行公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警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位置、危险程度、注意事项等。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所有员工均可对作业现场存在较大以上隐患向公司安全部报告,经确认后对举报者奖励1001000元。举报电话:80069、9(内部电话)十、责任追究1、各单位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被查出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2、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存在有瞒报和拖延不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顺利进行,实行一工程、一措施,做到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审批、贯彻流程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编制依据:1、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70、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化手册贯彻执行。2、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总名称表以及上级部门要求。3、对发生工伤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生产发展和工艺设备改造后,需要相应配套的安全措施。4、安全检查中发现尚未解决的问题。5、职工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化建议。二、编制范围:1、改善和消除危及安全生产的环境和状态。2、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3、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中毒措施。4、各项目工程作业规程5、改进安全教育培训,购置和编制安全技术教材设施投入。6、“六大系统”建设与完善措施。7、安全经费投入与提取三、编制程序:1、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总工程师71、组织技术部、生产安全部等相关部门编制。2、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在每年11月份组织编制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公司汇总编制全年度计划。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在每年12月份,组织编制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四、审核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好以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各副总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汇审并签名。总工程师审批,总经理颁布。五、经费保障: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批颁布执行后,财务部优先保障经费供给,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能顺利进行。六、跟踪考核:1、生产安全部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间安排,实施监督管理,在实施施工管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确保措施计划顺利进行。2、安全技72、术措施计划和作业规程,在未组织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参与施工人员组织贯彻学习,参加施工学习人员签名,报送生产安全部备案。第九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预防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应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2、生产安全部负责执行国家及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规定核批劳动防护用品。3、生产安全部统计各生产单位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7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中落实资金,商务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4、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并复印存档备查,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后方可入库。5、车间统计从业人员的工种、数量,经生产安全部核准统一领取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6、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不到期损坏或丢失,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单位核实签字,再申请补领,并应当按比例扣除一定款项。7、商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建立统一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74、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8、从业人员调离原岗位或离职,劳保用品停发。9、劳动防护用品费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十章 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各类事故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事故救援、抢修、调查、处理、教育、防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200749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事故管理一、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内,于生产区域内从事生产劳动或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事改(包括急性中毒事故),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调查、处理、教育、预防、登记、统计和上报。二、非本公司在册人员(如实习生、代培人员、参加检查和参观工作人员),发生工75、伤或伤亡事故的,做为表外统计,应将事故情况及时通知原单位。三、工伤人员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住院治疗期间护理费,按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和XX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执行。(二)部门职责一、公司总经理委托后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二、生产安全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管理,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教育、预防、统计、上报。协同上级部门对较大事故进行调查,提供相关材料。三、行政部负责上报工伤认定、鉴定和工伤保险等工作。四、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各类事故进行登记、上报,建立事故台帐。(三)事故分类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质量76、事故;二、生产安全装置、动力机械、运输设备、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的,为设备事故;三、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运输事故;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六、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受到损伤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工伤事故;休息105个工作日为重伤事故;七、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四)抢险与救护一、公司作业现场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77、,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二、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公司领导要直接指挥抢救,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三、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四、发生较大事故,企业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救援的,应及时与有协议的矿山救护大队联系,请求社会力量给予支援。(五)事故报告程序一、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抢救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二、公司作业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应及时送医疗部门检查治疗,并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报生产安全部。三、对伤亡事故,公78、司主要领导应将事故概况、时间、地点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四、凡因工负伤者,从事故受伤之日起,在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六)责任划分一、公司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延未办导致发生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造成后果,由正职负主要责任。二、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对上级部门检查存在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七)调查和处理一、一般轻伤事故由本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在24小时内会同有关负责79、人及现场作业人员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做好调查记录,拟定事故报告,同时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现场教育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公司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三、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四、对重伤以下的事故(含重伤)责任者处理,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五、对防止事故发生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励。第十一章 应急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山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80、,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3、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分管副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部。4、应急管理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81、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从业人员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生产安全部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7、应急通迅设备保障。企业内部要对各作业点电话、个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确保通讯畅通。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矿山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自救器材、防护用品、工具、器材和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82、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专职安全员、车间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事故,请求矿山救护大队和社会力量给予支援。12、应急管83、理费用由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总 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和惩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积极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带头模范作用,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全体干部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不论是那一级领导或某岗位员工,违反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第三条:本制度奖罚记载纳入车间、部门年终安全考核依据。二、奖 励第四条: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奖励: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个人全年无违反“三违”84、发生,无处罚记载,无工伤事故发生,无操作等设备事故发生,年终奖励200元。2、发现事故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避免企业财产损失或减轻危害程度的,按所采取措施人员每人给予奖励500元。3、通过技术革新、改进、改善劳动条件,解决重大安全难题,按所参加人员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励1000500元。4、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实施取得效益的给予奖励800元。三、惩 罚:第五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惩罚:1、斜坡道路人车同行的,罚款100元(查视频监控为依据);2、罐笼上下人员安全门未关的或人物混装的,罚所乘罐人员每人50元(查视频监控为依据);3、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的,罚85、款50元;4、作业运输过程中,站在重车上滑行的,罚款50元;5、火工品在井下存储混装的或多余火工品未退库的,罚款300元;爆破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罚款1000元;6、无证从事爆破作业的,罚款1000元;7、局部通风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罚现业人员50元,同时罚施工单位200元;8、进入封闭盲巷空场的,罚款50元;9、作业面顶板未处理、爆堆未洒水降尘作业的,罚现场作业人员50元;10、天井未通风上入天井作业的,罚款500元;11、在岗位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罚款50元;12、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罚款100元,同时按经济损失20%赔偿;13、违章操作发生设备、设施或未遂安全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86、损失,但已影响生产的,罚款100元;14、违章使用氧气、乙炔的,罚个人100元,所在单位罚200元。15、对不服生产、安全管理,乱采乱挖的,罚款100元;16、对批评或揭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打击报复的,罚款200元;17、地面挂钩工在摘钩、放车运输作业中,不使用阻车器、安全门的,罚款100元。18、漏斗出矿出现悬顶,仍不处理,继续出矿的,罚款50元;19、损坏通风设施,罚款100,同时按损坏设施价值50%赔偿;20、盲巷未设栅栏和警标,罚管理单位50元;21、采场安全出口不畅或无安全出口仍进行采矿作业的,罚管理单位200元;22、入井人员未携带人员定位系统标识卡,罚款20元;23、天井施工87、不执行准入制,罚施工作业人员50元,施工单位200元;24、钢丝绳不按规定时间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罚所管理单位200元。25、安全会议记录、台帐不全、记录不清,罚款管理单位200元。26、新增工程项目或增补工程项目,无安全作业规程组织施工的,罚各分管领导各200元。27、新作业规程,施工单位未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擅自开工的,罚施工单位500元(以施工单位组织学习,上报材料,参加施工学习人员签名为以据)。四、奖励程序:1、员工个人奖励由生产安全部年底根据本制度奖励统计,分管领导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发放;2、对奖励第四条24项规定,由生产安全部根据具体情况用文字材料上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88、审批,财务部发放,记入个人安全档案。五、惩罚程序:由专职安全员或跟班领导,现场检查发现有上述第五条规定违章者给予处罚,下达罚款通知书,同时报违章者单位和生产安全部备案,由生产安全部报公司财务,在工程款或个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记入个人安全档案。第十三章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管理,为创建安全标准化打好基础,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特制定本制度。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由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统一管理,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安全。三、安全档案分技术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隐患整改档案、工伤设备事故档案、申请报告档案、环境保护档案、奖励处罚档案、各类89、安全台帐和各种设备检查、检修、运行记录档案,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并分类管理,统计入册,摆列整齐,编写检查目录,以便查找。四、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和归档备案。五、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等材料要装订归档。六、公司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七、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相关材料归案备查。八、公司和各部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要归案管理。九、公司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安全员下井记录、班前会记录、爆破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十、井下采空区、巷道、90、天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等技术图纸应妥善保管,永久归档。十一、公司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外单位索取图纸资料,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十二、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十三、档案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十四、档案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第十四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自身特点制定了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1.2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91、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3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后30天内必须办理使用登记证,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严禁无证或超期运行。1.4压力容器的改造、大修、年度检验必须事先履行审报手续。 1.5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档案齐全完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登记卡、检验合格证按规定张贴。 1.6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1.7压力容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1小时内向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1.8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92、极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保护好事故现场。 1.9发生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10发现重大隐患后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1.11事故及重大隐患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等资料应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12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均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听劝阻执意蛮干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上级部门反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作业资格。 1.13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保养或改造的外来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必须选派业务技术强,工93、作认真的维修人员。压力容器改造必须申报项目批准,明确具体内容,项目完成后,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检验。 1.14对实行压力容器业务分包的单位,使用单位应承担对分包方安全监管的责任。应对分包方及其作业人员是否取得国家有关法定的资格进行确认,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实施有效管理。 2、压力容器安全会议压力容器安全会议制度是落实安全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建立责任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1安全会议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2安全会议由安全管理负责人主持,压力容器相关部门负责人、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3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当前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报各部门安94、全状况,研究布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解决;每次会议所决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做好会议记录。 2.4与会人员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要在各部门先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初步意见。 2.5与会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认真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以便会上通报交流。 2.6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需事先请假。3、压力容器日常检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在用压力容器定期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压力容器使用状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压力容95、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3.1原则 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压力容器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主要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压力容器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压力容器的日检、月检由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年检由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压力容器带故障运行。 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记录。3.2日检 压力容器日检的主要内容: 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腐蚀等。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检漏孔96、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件是否齐全、完好。 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3.3月检 压力容器月检的主要内容: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日检记录的完整性。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是否完好、灵敏。 液面波动部位、气体液体进口冲刷部位、气液分布器及其相邻部位的筒体部位。3.4年检97、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内容: (1)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帐(或者帐册)与实际是否相符; (2)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 (3)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查内容: (1)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 (3)外表面有无腐蚀、98、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4)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5)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 (6)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磨擦;(7)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 (8)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9)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10)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11)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况; (1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有安全联锁功能及功能是否符合要求。4、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可靠运99、行的前提,在压力容器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保养。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工作可由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4.1压力容器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4.1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制订维护保养计划,并督促相关人员按计划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4.2压力容器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督促相关维保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4.3安全管理人员对压力容器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 4.4压力容器的100、维护保养分为:运行、维护、大修、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对象不仅包括压力容器本体,也应包括各种安全附件,附属装置,仪器仪表,以及支座基础,连接的管道阀门等。5、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 5.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5.2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5.3压力容器检验周期:1)101、固定式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 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至少一次; 水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2)移动式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 全面检验: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水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5.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深圳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5.5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5.6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102、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7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6、压力容器隐患排查治理压力容器隐患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报警装置的安全状况,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因素等。6.1压力容器隐患整改实行“四定”原则: “四定”原则即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定方案:一般来讲,对于较大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一时落实不了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经安全会议讨论,制订完善整改方案予以实施。 定措施:落实压力容器整改前的预防方法,防止在整改前及103、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 定责任人:将整改前的预防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负责跟进整改效果,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整改情况。 定完成期限: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6.2将日常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进行: 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后,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限期完成。 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和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必须对整改安全隐患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及时将有关隐患整改结果登记存档。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重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停用。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104、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7、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含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前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并做到: 7.1压力容器操作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独立上岗。 7.2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具有相应的105、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7.3培训的方式包括使用单位内部的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压力容器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7.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1)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2)压力容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3)压力容器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4)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与作用;5)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6)压力容器事故及防范;7)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7.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 7.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管106、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正本由人事部门或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附件由本人随身携带。以方便管理和检查。 7.7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8人事部门或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安排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办理复审和考核。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8、压力容器安全档案管理压力容器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台帐、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档案管理制107、度。 8.1压力容器台帐 压力容器台帐压力容器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8.2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8.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针对每一台压力容器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压力容器登记卡; (3)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4)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108、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压力容器维修和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6)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7)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压力容器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由压力容器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压力容器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109、完后及时归还。 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为确保职工安全与身体健康所必须的用品和护具,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手套等。为确保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9.1国家和上级没有颁发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新的发放标准以前,按本单位编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9.2部门需要购买防护用110、品时,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购买,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所购置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不得超过有效期。 9.3使用部门按发放标准统一发放给员工,并做好发放记录。 9.4职工须用的防护用品,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如不到期损坏或丢失者,一般应由职工自理。若确系质量不好造成过早损坏,由部门负责人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更换手续。 9.5新入职员工由压力容器管理部门按照工种签发。 9.6职工在本单位调动,若调换新的工种,劳保用品确定不符合,对职工身体有影响,可由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 9.7职工调出、离职,必须交回所有防护用品,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在调离单上签字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111、。10、压力容器安全信息收集为进一步促进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特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信息收集、传达与沟通的制度。 10.1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获取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等信息的渠道,应主动定期获取和更新压力容器安全信息,并确认其适用性。 10.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将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信息在内部各层次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及时有效地传达,并将发现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给相关责任人员。 10.3压力容112、器有关内部信息沟通的形式,可根据本单位特点以会议、文件、公告、宣传报道等方式实施,过程有记录。与外部进行信息沟通时应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和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进行,建立与外部有关压力容器安全信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评价机构建立有效的联络和交流。 10.4上报情况要及时。注重时限性,对压力容器的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及时上报;对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日、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10.5上报情况要真实。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113、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 10.6上报情况要全面。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 11、压力容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1.1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发生重伤以上的压力容器事故后,按规定1小时内向上级单位、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1.3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114、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安排专人看管。 1)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车辆的,负责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现场照相或制作视听资料; 2)事故调查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毁灭相关资料、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11.4压力容器异地发生重大事故后,按规定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告设备注册登记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1.5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115、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观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3)已经采取的措施;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5)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11.6配合事故调查 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11.7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16、没有落实不放过; 2)事故调查结束,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行整改。事故压力容器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同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五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我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是:有效使用防尘防毒技术,提高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尘毒物质监测合格率,提高健康监护水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117、杜绝重大多人中毒和死亡事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集合”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原则。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三)设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立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办公室。 (四)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分管公司领导要掌握全公司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2、制定和修改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生产安全部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六)技术科负责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和指挥突118、发性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救护工作。 (七)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八)生产安全部负责对全公司各车间岗位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术部。 (九)行政办公室负责宣传,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收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女工四期保护,女工结婚、分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十)行政办公室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工作,告知新进人员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对在职业119、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一)总经理职业病防治职责1、总经理是本公司行政最高领导者,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全权负责人,也是职业病防治的最高领导者和第一责任人;2、 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一性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3、 审定本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120、度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4、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其它主要的生产、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定具有保证职工健康的措施;5、 组织对重大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6、 搞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二)安全副总经理职责、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生产安全部开展工作;121、2、组织职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发生重大职业病防治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对全公司的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职业病防治事故负领导责任;6、保证防尘、防毒、危险化学品等设备和设施与其它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和维修;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三)其他副总经理的安全职122、责1、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职业病防治负责;2、定期听取所辖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并提高所辖部门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3、检查所辖部门的职业病防治隐患、督促所辖部门及时认真整改; 4、负责组织所辖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并向总经理报告;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并承担责任;8、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负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情况,支持生产安全部的工作。(四)生产安全部部长的职责 1、负责及时传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批示精神; 2、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3、编制和修订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123、件和要求; 4、必须在保证职业病防治的前提下指挥生产,必须全面掌握职业病防治情况,并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讲评; 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同时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物品,并严格执行新、改、扩建的“三同时”。 6、参加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组织编制大、中修和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安全防护与职业病防治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案; 8、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检查,安排隐患整改和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五)生产安全部安全员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全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场监督与检查; 3、参加职业病防治124、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并统计,定期向上级汇报; 4、负责参加公司各级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 5、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6、负责建立和管理好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各类台帐,档案资料;7、负责指导车间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的办法和手段,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六)机电设备部职责 1、对全公司在线机械、电器、动力、仪表、设备、设施、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职业病防护状况负全面责任;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检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核方可实施; 3、编制企业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职业病防治125、检查和组织设备大检查,并对锅炉、起重、电气、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及考核工作; 5、采用新设备(包括引进工艺、设备)应妥善考虑职业病防治措施,在投产使用前,必须会同生产安全部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七)行政办公室职责 1、应组织新入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未经公司级职业病防治教育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分配到车间; 2、负责督促本公司员工做好生活区、办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定期进行生活区卫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4、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职工卫生保健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保证职工人身健康; 5、参加重大工伤、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126、并做好材料的管理工作。(八)化验室职责:1、负责化验室分析仪器、精密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存及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能够安全使用;2、编制或修订玻璃仪器、精密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存及管理制度,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或修订检验分析技术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4、 负责做好有毒、有害、易爆、易燃药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防止发生职业病和安全事故;5、 组织按期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6、 参加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 、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各种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九)车间主任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27、负全面责任,副主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外出期间或缺额时,该工作由其代理者负责; 2、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经常性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3、负责安排新工人的二、三级职业病防治教育; 4、负责组织车间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的整改措施; 5、带头严格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不违章指挥、不盲目指挥,教育职工遵守国家、上级部门有关法令、法规、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 6、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防护器具的保养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提高其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效能; 7、严格要求、支持车间安全员的工作; 8、负责及时组织力128、量消除各种隐患,并不断改善生产劳动的工作条件。(十)(十)车间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车间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协助车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落实,在业务上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生产安全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负责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工段教育情况; 3、负责建立各种职业病防治教育考核档案,定期向车间领导汇报教育计划执行情况; 4、深入现场对生产和检修的职业病防治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汇报,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严肃处理; 5、129、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保养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6、参与车间各类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十一)班组长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示、领导,支持安全员的工作;2、指导和督促班组职工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隐患;3、对新职工进行班组职业病防治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十二)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止他人不违章操作;2、要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3、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130、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4、积极参加各种职业病防治活动,主动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十三)生产安全部职责1、负责对全公司生产车间不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2、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参加土建工程质量及劳动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后的劳动保护设施质量负责任;3、负责对各部门工效考核的同时,督促各部门完善和健全本部门职业病防治职责; 4、参与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四、职工健康管理1、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131、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3、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4、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5、公司所有职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性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6、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7、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132、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8、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9、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10、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11、公司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12、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职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13、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133、监护档案。五、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二)培训教育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6、公司健康素质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公司级培训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134、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4、各单位组织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135、设置职业卫生培训台帐,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为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办公室,每年按公司流程结其合理性进行评估修订。(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六、作业场所管理 (一)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殶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136、,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二)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三)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四)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提出长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137、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五)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记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六)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消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七)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消作业场所; (八)加强对检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138、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音、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九)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消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十)对承担检维修工作的特种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停止其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十一)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139、业人员超时作业; (十二)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十三)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十四)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七、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140、品;(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2、凡在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并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三)劳动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份(月度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实际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批准后,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仓库根据行政部门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并结合实际库存,将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141、品的品种,数量报商务部采购;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前),各部门到仓库办理签字领用手续,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交财务;4、对年度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旧的劳保用品交仓库保管员办理领用手续;5、严格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度劳保用品; 6、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与相关部门协商核定,并报公司行政部门批准后,凭公司行政部门开具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 7、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门对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按季度统计计算,结算结142、果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8、生产安全部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八、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一)职工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二)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显著成143、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的、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的;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三)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144、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丢失;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到、谎报或隐瞒不报者;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四)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按公司奖罚制度执行。(五)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145、考核。(六)奖励按公司奖惩制度给予奖励。九、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一)为了加强结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和装置和设备。(三)生产安全部和行政部门主管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所在部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公司建立、健全职146、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保证职业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五)职业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故购置防护设置应当符合如下要求:(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1、 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 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当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和结论;3、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六)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2、制订并实施防147、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3、制订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七)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八)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九)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148、护设施。(十)擅自拆除或停用。 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十、职业危害告知(一)技术部协助公司生产安全部每年至少一次职业危害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商务部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149、文警示说明,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三)技术部、设备部、生产安全部协助办公室根据危险源辨识办法,应将采矿和选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四)生产安全部将上级部门检测的职业危害与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各生产班组。班组每次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五)技术部、生产安全部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所有参与研发和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第十六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一、凡新建150、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有毒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时必须有专业的、相关的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的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151、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4)设备的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三、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其他专业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四、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五、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和不足。六、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参与竣工验收,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第十七章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152、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34号)即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规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矿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必须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153、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失控。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6、遇到险情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154、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带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第十八章 领导跟班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时间为早班8.00时、中班16.00时、晚班24.00时,交接班地点:-57米中段休息硐室。二、接班前首先了解上班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已处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当班井巷公司是否召开班前会,上班人数、作业地点。三、带班领导检查督促井巷公司安全员是否在岗,井下设备、通风、照明、撬帮问顶工作是否做到位,如没有做到位要求立即整改。在井下发现隐患要指导和督促井巷公司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止生产,上报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四、下井带班155、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并督促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规范当班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五、班中检查井下所有安全员是否在岗,如有脱岗、离岗现象,必须严肃处理。六、带班领导严格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班要清楚,接班要明确,上、下齐心协力,共同管好安全生产。第十九章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火工品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制定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火工品,是指企156、业生产所需的各类炸药、起爆器材。第三条:火工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必须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第四条:从事爆破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爆破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熟悉爆炸物性能和爆破说明书、作业规程、经公安部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五条: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与上级法律、法规、文件、制度、标准有抵触的,依照上级标准为准。二、安全生产职责(一)基本原则第六条: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各自分工的范围内,对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157、格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同时向各自分工负责的行政首长负责。(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八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火工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组织审核、审批火工品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监督各项制度执行。2、组织审核、审批爆破说明书和爆破作业规程3、参加火工品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及时研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火工品安全管理有显著成绩给予奖励。第九条:副总经理职责:1、在总经理指定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2、组织火工品管理专项检查工作158、,对火工品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3、组织编制施工设计,制定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4、组织制定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5、负责对爆破作业人员管理,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应向总经理建议调整更换。6、调查处理爆破事故,制定防范措施。第十条:爆破工程师职责:1、负责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规程检查实施情况。3、制定盲炮处理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4、组织新工艺、新技术培训。5、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十一条:采矿车间主任职责:1、组织领导本车间对从事火工品保管人员、爆破159、作业人员直接管理,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到大库领取火工品,并做好安全押运工作。3、监督爆破员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退库、记录制度。4、监督检查库管员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值班保卫工作。第十二条:工区长职责: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领导本工区爆破管理工作。2、监督爆破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3、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处理。第十三条:爆破安全员职责:1、负责本单位的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60、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3、经常检查爆破作业面,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或处理。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实施情况,做好消防工作。5、有权制止无证爆破。6、检查爆破器材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第十四条:爆破器材押运员职责: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第十五条: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161、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2、对验收、发放爆破器材应及时使用手持机、IC卡进行网络信息上报,为便于公安部门掌握相关信息,应做到每天上报一次。3、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持有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IC卡在小库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4、负责及时办理爆破作业人员剩余爆破器材退库手续,并认真检查质量,核对数量。5、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6、参加过期、欠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毀工作。7、做好库房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院内、库房,做好工作人员进出入登记,做好库房巡回检查和监控视频,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有威及库房安全,立即报警或报告。第十六条:爆破员职责:1、162、认真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严格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2、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毀和挪作它用。3、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5、将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库,做好爆破记录三、爆破器材的储存第十七条:爆破器材和起爆器材必须按分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大库储存炸药不得超过3吨、储存导爆管不的起过25000发,小库储存炸药不得超过800,储存导爆管不得超过5000发。第十八条:爆破员当班领用炸药不得超过24、导爆管不超过100发,在井下分箱储存在安全地点。第十九条: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163、必须做到: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2、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仓库。严禁在库区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4、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第二十条:变质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清理出库,并报知所在地公安机关,合法地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安全可靠的实施方案。四、爆破器材的运输第二十一条:小库到大库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公安部门核准的车辆,并配保164、卫人员押运,持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第二十二条: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的安全要求。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3、运输爆破器材车辆在路途不得停留、超速和强行超车。4、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5、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五、爆破165、器材的使用安全措施第二十三: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在审核作业范围内使用。第二十四: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查和进行专业训练,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公安部门发给爆破员作业证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第二十五条: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察,爆破员作业证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年检进行,年检不合格的将被公安部门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公司将取消其爆破作业的资格。第二十六条: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进行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166、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第二十七条: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请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过车间级领导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的量,剩余的要在当天按正常的手续进行退库。第二十八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章 采矿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采矿安全管理,确保我公司从设计、施工、采准验收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以地质堪探资料为依据,根据矿体赋存状况确定采矿方法,结合我公司矿体构成要素及采矿普遍特点,采用浅孔留矿法适合我公司开采。二、每个采场必须有单体设计,由技术部设计,相关部门审核,总工程167、师审批。三、在采场施工过程中,技术部,生产安全部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施工,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提出,或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及时采取技术措施纠正。四、采准切割:1、根据矿体走向布置掘进两条通风行人天井,天井每6米左右布置一条联络巷,联络巷一般5米左右,见矿体为止。2、出矿运输巷原则上布置在脉内,沿底板掘进,兼作探矿巷,采用尽头式布置,掘进至矿体边界。3、采场拉底至矿体边界,并保留矿皮作为边邦稳固。4、出矿巷每5米左右,布置一个放矿漏斗,矿柱应保留完好。五、采准工作结束后,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采矿。验收内容如下:1、要有二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上部应设置栏杆,其高度不低于1.5168、米,并挂牌警告。2、要形成完好的通风系统,要有独立的进风道和回风道,电耙的耙矿方向要与风流方向相反;3、采准切割坑道要达到设计要求;4、漏斗徑和喇叭口施工要达到设计标准;5、切割层面积要达到设计边界;6、天井每层联络巷应设置平台,每节梯子不得大于80度,梯子上部并超出平台1米。六、验收工作由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技术部,生产安全部、地测等单位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单报公司批准。七、采出矿:1、每班作业前拉好照明,检查通风,处理顶板浮石,检查作业工具。2、采矿应有序进行,顶板控制成拱形,爆堆与顶板控制在2米左右,采矿与出矿上下不得同时作业。3、采场最终采矿结束后,应对顶板作详细检查处169、理4、采场内不能落入的结存矿石,应采用电耙出矿,禁止作业人员进入采场内出矿。八、矿柱回采及采空区管理:1、回采矿柱应在巷道内用后退式回采底柱,浅孔落矿,电耙出矿。2、采出矿结束后,应对采空区进行封闭,采用砖块、水泥砌墙、抹面,挂牌落实管理责任人。第二十一章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一、顶板管理是矿山井下生产的重要工作。采掘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具有相应的顶板管理技术规范。二、生产副经理、采矿主任、工区长、技术设计员、跟班领导、安全员等必须经常对各人行道、采掘工作面顶板、邦壁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员排除。各作业采场人员在每班开始前,均应“敲邦问顶”,确认安全后方能作业。三、在采掘过程中,应170、配有专职或兼职撬顶工,负责处理松石。凡是未经过处理好松石的采掘工作面,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四、对矿岩不稳固的采掘工作面,设计人员要同施工单位,每周至少一次检查鉴定,依照检查情况,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五、凡危及人员安全的废弃巷道,开采已结束的井巷、采空区、塌陷区及有可能发生塌陷、冒落的地点,均应设置栅栏或封闭墙、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进入。六、地表陷区内的积水、积水坑、积水坝,当其构成威胁采掘作业的安全时,应在生产之前,首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否则不准施工。七、凡需要在喀斯特溶洞发育区的采掘工程,必须先做探水工程,探明情况和采取必须措施后,才能准许作业。发现水情,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设计人员171、汇报。八、浅孔凿岩工作面高度,一般为1.82.2m,最高不超过2.5m。顶板总体控制成拱形。九、采掘工作面的顶板、邦壁情况,应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当班安全员在班前会上应向班组长、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并提出处理措施。十、大断面的井巷、硐室和井巷交叉口处均应按设计施工。十一、回采矿柱或处理空场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十二、采场回采结束后,进入最终放矿时,严禁人员进入采场。第二十二章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一、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1 根据顶板岩石的软硬和稳固程度、地质构造和破碎程度、采场跨度大小、顶板岩矿的透水性等不同,将顶板分为如下三级:一级顶板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应172、列为一级顶板。(1)岩质疏松、层、节理发育。(2)有较大的断层或较大的地质构造错动,互相交错而形成的角锥体(三角滑)。(3)矿体中等稳固,但顶板有破碎现象和假顶。(4)采掘面接近顶柱、空区、旧巷、地表。(5)有渗水现象,有陷落危险。二级顶板条件:岩质坚固,层、节理比较发达,有时亦形成小型角锥体或局部渗水现象。三级顶板条件: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达,只有少数小断层,形不成角锥体。2、 对顶板鉴定的要求:(1)每个采场在开采过程中必须根据顶板的级别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测绘(测量组负责),做出横断面图和平面图。(2)用书面说明支护方法,开采顺序,顶板等级及安全技术措施(技术部负责)。(3)地质人员对采场173、地质情况进行素描和编录,在测绘图上标明断层、岩脉及大的层、节理的部位、方向,以供顶板鉴定之用。3对顶板检查的要求:(1)当班安全员对一级顶板的检查,每班应不少于二次,第一次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后应向作业人员提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第二次检查应在班中或班后进行,主要是复查处理情况及顶板安全程度,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有关领导和井下值班人员,并填写好记录。对二、三级顶班每班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均应下达安全指令。(2)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一级顶板的采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生产矿长、安全部部长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井巷公司主管生产正职、生产技术部地测、采矿负责人每周至少检查一次。(3)井巷公司174、必须设专人(至少2人一组)负责顶帮检查,定期下井检查处理各自生产区域天溜井、运输巷、作业面顶帮岩石,以防冒顶、片帮伤人。撬顶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同时作业,不准单人作业,撬顶顺序必须由人行道开始,逐次向前推进,采场爆破后未经检查,撬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4)各风钻工、出渣工等井下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自作业面的顶、帮岩石并处理后方可作业,不能等待专职撬顶工前来处理。(5)在不稳固岩层中施工时,永久支护前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做好临时支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6)每次爆破后,应对巷道周边岩石进行详细检查,在撬净浮石后方可开始作业。二、及时处理采空区,预防地压危害,防止大冒落事故发生。三、矿山开采过175、程中必须严格按采矿设计要求留足矿柱和安全隔离层。四、生产安全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生产作业面进行检查,公司跟班安全员对每班作业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和井巷公司跟班领导、跟班安全员联系,共同进行处理,直到处理完毕。第二十三章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第三条 公司技术部具体负176、责生产技术管理。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公司基层班组。第四条 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部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生产技术工作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生产技术工作有序健康发展。第二章 工程设计与技术规程审批管理第六条 工程设计管理(一)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方案设计与177、初步设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以上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采区方案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完成。(二)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资源储量报告基础上,根据矿井储量核实(或储量检测)报告及矿井实践和补勘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资料组织设计。(三)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必须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预可研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可研报告须报上级部门审查,经批准立项后才可进178、行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设计。(四)矿井技术改造必须在核定生产能力和矿井发展规划基础上进行。重大项目应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上级审批,才能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第七条 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管理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应招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应请有资质单位负责施工监督管理,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对矿井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第三章 回采管理第八条 必须坚持按设计方案确定采矿方法。技术部应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制定淘汰落后采矿方法的整改规划,并认真组织整改规划的实施。第九条 采区投产前,由技术部、生产安全部组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回采工作面投产前179、,由技术部、生产安全部组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第十条 各采场工作面必须制定回采作业规程,作业现场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做到通风、行人、运输、排水、防尘、供电、通讯等系统完善、畅通。第十一条 回采工作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的人员和矿井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直至过程结束为止。第三章 开拓掘进管理第十二条 生产技术至少每季组织召开采掘平衡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平和采区开拓准备计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公司审查批准。矿井的水平、采区接替由总工程师安排落实,技术部组织实施;生产安全部组织监督。第十三条 水180、平、采区、工作面必须实现正常接替,矿井水平延深工程,必须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新水平设计的第一个工作面必须具备投产条件。接替新采区,在老采区产量递减三个月前,新采区设计的第一个工作面必须具备投产条件。新工作面接替,必须在老工作面结束前一个月,具备竣工投产条件。第十四条 矿井应以合理集中生产、提高单产单进、提高效率为目标,把矿井生产环节改造和改革开拓布署、优化巷道布置及采煤方法作为重要的技术工作抓好。第十五条 所有掘进巷道都必须有正规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六条 掘进巷道应采用科学先进的生产工艺。(一)积极应用光爆锚(网)喷技术,锚杆支护巷道要进行锚杆拉力检测。(二)优181、化设计,优化劳动组合,改进掘进工艺,改善掘进施工环境,组织快速掘进,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进水平和工效。(三)提高掘进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推广机械化掘进及凿岩台车、机械装运。(四)支架巷道必须采用前探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五)巷道掘进必须按中腰线施工。中腰线必须按规定延伸,中腰线距作业点岩巷不得超出15米。(六)所有施工巷道都必须用油漆注明月度起始点标示,标示内容:本年度已施工工程量、上月度工程量、上月度工程质量、验收人姓名。第十七条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移交使用。第十八条 巷道贯通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通风系统混乱、182、崩坏设备、贯通伤人、贯通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十九条 巷道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破碎带、巷道贯通等,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相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指挥。第四章 机电运输管理第二十条 矿井提升运输必须贯彻“采、掘、运协调发展,系统配套,高效安全,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提升运输、钢丝绳检查、检测管理制度,以及电机车、矿车、轨道、架空线的维护、使用管理办法。对所有运输设备必须做到检查有要求、运行有制度、安装有标准、技术有规范、管理有办法。第二十一条 绞车应定期检测,司机持证上岗,巡回检查。机电部要制定主要提升设备定期检183、查维护制度。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可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存档。第二十二条 矿井各水平的排水能力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第二十三条 机电管理部门每季应组织一次防排水系统全面检查,各水平中段每年必须至少对水仓进行一次清理,水仓的有效容量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每年五月份必须对供排系统进行一次全负荷运行实验,并提交总结报告,报生产安全部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整改。第二十四条 每一矿井必须有双回路供电电源,每一回路应能担负整个矿井的全部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18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每年一季度,机电设备部每一季度组织一次矿区高压供电系统的全面检查。每年请供电部门对高压安全设施进行检测,对高压供电系统的设备设施及保护装置进行电气试验,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整改,试验报告要送生产安全部备案。第二十五条 井下用电的安全管理(一)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计算。保护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二)高、低压开关的各项安全保护和保护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性能可靠。各矿井每季要进行一次井下供电系统整定计算,每年对井下供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试验;(三)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三证:“防185、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查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下井;(四)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定期进行检查,要求防爆面清洁光滑无锈,螺丝齐全紧固,未接线的电缆喇叭口有合格的挡板,电缆严禁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失爆;(五)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六)井下变电硐室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七)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铜芯电缆,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电缆的悬挂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八)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井下须要操作高压的地方必须配有高压绝缘用具;(九)井下低186、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试验记录要由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签字;(十)下井高压电缆要求每年定期进行一次高压耐压电气试验,试验电压按规范标准进行;并要有试验记录,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十一)公司安委会每季应组织一次对矿井安全供电的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局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第五章 通风管理第二十六条 通风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矿井防灭火规范、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切实抓好矿井通风、防治自然发火、防治粉尘等工作。第二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是通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各级领187、导、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通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矿井灾害情况,负责设置满足工作需要的通风管理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定期主持召开专题安全办公会议,保证通风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汇报,对通风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总工程师是矿井通风工作的分管领导,并对矿井通风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他副职领导对本职范围内的通风工作负责。第二十九条 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设置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第三十条 独头作业巷道,设置局扇供风,风量应满足作业要求,接地保护装置齐全,符合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 主扇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符合安全要求。第三十二条 矿井每月应组织二次风量、粉尘188、有害浓度测定,每年应组织矿井反风演习。演习前,矿井必须制定反风演习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指挥。第三十三条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拆移必须实行申请制度。需要安装局部通风机的作业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做出局部通风设计。第三十四条 矿井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制度,严格盲巷管理,消灭敞口盲巷,杜绝盲巷窒息事故。临时停工不得停风,一旦停风,施工队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打好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通风计划。第四十三条 所有风机必须装备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必须对安全监控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189、。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实行在线监控,调度必须设立监控人员,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必须健全,相关图纸、资料应齐全,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规定。监测中心室必须24h有人值班,第四十四条 安全监控系统应与公司各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远程监控。建立制定远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配备维护和管理专门人员,明确各级、各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迅速反应、快速排查机制。第四十五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安装防尘设施,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同时,建立定期测尘、冲刷积尘、清扫巷道、工作面投产前防尘设施验收制度,190、并认真执行。按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隔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持完好。第四十七条 每个矿井都必须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建立 “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并及时填绘。第六章 地质测量及防治水管理第四十八条 建立地质、测量岗位责任制、技术考核制度、图纸资料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保管制度等,并按制度要求严格遵照执行。第四十九条 建立防治水工作领导组,总经理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对防治水技术管理负责,技术部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水害防治技术人员。第五十条 地质、191、测量部门要编制和完善安全规程规定的基本矿图,并及时填绘相关的图纸,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和业务保安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台帐,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资料。第五十一条 加强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地质、测量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并建立台帐。第五十二条 测量外业要坚持复测制度,内业计算应坚持正付本对算制度。重大测量工程开始前应编写设计,并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实施,结束后要编写技术总结。重大测量必须独立地进行两次或以上的观测。主要测绘仪器每年要进行检定。常用测绘仪器、工具要定期进行检验、校正和维修。第五十三条 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192、条件,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对重点防治水工程应制定单项工程计划及设计,以便对照检查和落实。第五十四条 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山范围内的正在开采或废弃的采空区情况,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溶岩、断层、老空(窑)等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情况。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建立调查台帐。加强管理,掌握其开采动态。第五十五条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照防治水工作计划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跟踪整改其隐患。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明确抢险队伍。做到每道防线,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第五十六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要坚持预防为主,防193、治结合的基本方针,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分析,并制定相应“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技术措施。第五十七条 在水体下或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时,必须要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方案和设计,按权限上报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第八章 贫化管理第五十八条 质量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和高度重视矿石品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从源头确保矿石品位的提高。第五十九条 采矿车间对矿石品位质量全面负责,凡矿石品位有问题,应进行分析,追查有关领导、部门、岗位的责任。第六十条 技术部负责对矿石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194、有效控制矿石质量。第六十一条 掘进半矿岩巷道应实行分次装药,分次放炮,分装,保证矿石品位的相对稳定。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第六十二条 公司每二月组织一次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会议,并进行总结分析。第六十三条 公司每年对各单位生产技术工作情况组织评比,推广先进经验,并对生产技术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一、财务部职责范围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195、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二196、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借款审批及标准: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3、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5、所有197、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6、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三、日常费用报销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5、补充说明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198、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四、财务部岗位职责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199、规定,并正确执行;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200、帐;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五、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一、 票据1、 票据的种类:(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3)201、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2、 票据的报销要求:(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第二十五章 溜井漏斗202、放矿安全管理制度一、严禁放空漏斗和溜矿井中的矿石,但也不准长时间不放,以防结实和结存泥水。二、被大块卡塞的漏斗和溜井,严禁人员钻入检查,处理,爆破处理要控制药量,同时要撤除照明和现场工具。三、处理溜井、漏斗堵塞时,应站在溜井、漏斗的一侧,防止矿石冲击撬棍弹回伤人,同时注意撬棍尾部碰人、触及架空线。四、各溜井上部中段,做好防水和倒入不合格的大块、泥矿及其他杂物以防堵井。五、溜井口必须按设计锁口,必须安装格筛和安全栏杆以及醒目的警告标志,通过处要有1.2m宽的人行道。六、溜井放矿时,严禁任何人站在溜进上方矿石堆上清理矿石、废石和从事其他作业。七、溜井和漏斗放矿处的各种设施要完好,要有良好的照明,斗203、口两侧道路要畅通无阻。八、各溜井要设人行观察道,并保持畅通,观察道要设安全墙,墙上要设观察孔。九、凡是在溜矿井内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将矿石(废石)放空,冲洗井壁浮石,搭牢防护架。作业时系安全带。上部井口必须有人监护。第二十六章 天井、联络巷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天井及联络道作业是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之一,也是安全管理难度较大之一,为确保天井作业安全,做好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一、准备工作: 1、到达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天井下方安全,然后将天井高压通风管打开,送风15分钟,确认通风良好与现场安全员办理准入手续。2、在上天井之前,要将高压风调整到适合风量,并挂“天井上方有人作业,禁止靠近”警示牌,上天井204、途中检查梯子挂角桩是否牢固、梯子接头捆扎是否牢固。3、到达作业面后,系好保险带,检查横挡、挂角桩是否变形、链条是否脱焊、木板是否损坏,一切完好后,架设作业平台。4、检查处理顶板浮石,检查作业工具,注油润滑,找准天井中心位子,准备作业。二、安全设施要求:1、天井向上作业时,架设双层平台,上层平台与作业面高度保持在1.802M之间,平台应与边邦紧密,整体不得晃动,板与板之间用铁丝、抓钉捆扎、抓牢。2、每层联络道梯子坡度不大于80度,梯子下端固定在平台木板上,上端超出平台1M,并固定在横挡上,用铁丝链接牢固。3、挂角桩孔深不得少于50CM,角度不小于35度。4、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垂直距离不大于8M205、,5、禁止上下同时作业,禁止往天井下方扔杂物,运送工具用绳索升降。6、上下天井时必须与天井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后才能进入。7、天井中禁止单人作业,盲天井开川,必须有相应的通风措施。8、天井快要贯通时,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警戒。9、天井贯通后,清理井口浮石,设置栏杆,栏杆高度不得小于1.5M。并挂警告标牌。10、天井施工结束后,每层联络道口应架设固定平台。11、作业中途遇到停电、停水、停风不得作业,应撤离天井。三、联络道转碴:1、转碴作业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禁止单人作业。2、检查处理现场安全工作,通风15分钟后,确认通风良好与现场安全员办理准入手续。3、到达作业面后,再次检查通风,确认良好后,拉好照明206、,处理顶板浮石,爆堆洒水降尘。4、联络道转碴口,应设置栏杆,以防人员坠落。第二十七章 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节 通风系统管理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图应存档备查。二、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将此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有毒有害气体符合国家标准。调整改变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三、没有完整通风系统的采场不得进行回采工作和设备安装。四、不断完善矿井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的预207、处理及应急救援预案,控制无计划停风。第二节 主要通风机管理一、主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改变主通风机运行工况时,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二、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主通风机计划外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风井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三、装有主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无提升任务的出风井其外部漏网率不得超过5%,每半年检查维修一次风井风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通风机。四、主通风机每年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主通风机性能测定。五、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208、电压表、轴承温度计、开停传感器等仪表仪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二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第三节 矿井反风一、矿井应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反风前提前编制反风演习方案,以及实施反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反风后要编制反风演习报告,生产安全部备案。二、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新安装的主通风机(或主通风机改造后)投入运行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多台主通风机运转的,做联合反风演习,并可以根据矿井需要作单台反风演习。三、矿井主通风机能在15分钟内209、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第四节 局部通风管理一、局部通风机产品装置要求1、推广使用低能耗对旋局部通风机。2、局部通风机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11KW以上功率的风机还要安装消音器。3、局部通风机产品要有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和MA标志。二、局部通风机安装要求1、为风机供电的电缆必须自矿井、采区变电所或者配电点引出,经过进风流接到风机开关上,电缆不得自本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引入。2、风机以及开关必须安装在距离回风口10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长距离的风机要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3、风机要吊挂或者垫高,保证距离地面300mm以上。4、不得使用一台局部210、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地点供风。5、局部通风机外壳必须用接地电线接地。三、局部通风管理1、局部通风机由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因检修等原因要局部通风机停开,巷道口必须打上栅栏,揭示警标,防止无关人员进入。2、局部通风机运转过程中,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风筒要编号管理,风筒无破口,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补,风筒接头严密,双反压边,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风筒出风口风量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4、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10米,且风流能引射到迎头。第五节 井下局部通风机211、安装使用管理规定一、局部通风安装运转前,必须调整安装地点的全负压供风量,只有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并保证巷道最低风速时方可安装运行。严防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二、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三、设置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入口风量、出口风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风筒长度、管理人员等。第六节 通风设施管理一、矿井通风部门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设施要及时标入通风系统图中。二、未经通风部门允许,不得任意建筑、拆除、损坏通风设施。三、通风设施的建筑要符合矿井安全标准化的要求,永212、久风门和密闭要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禁使用风帘,风障等淘汰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永久密闭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并用水泥砂浆抹面2、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处帮、冒顶。3、密闭前5米内无杂物、积水、淤泥、电器设备。4、密闭墙上要悬挂说明牌板和检查牌。(二)永久风门1、每组风门不少于二道,其中一道为反向风门。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装有联锁装置。3、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少于0.5米。4、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过车风门要设底坎,要留电缆、管路孔。5、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三)永久调节风窗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风窗能调节、设置213、说明牌。2、设置风窗的调节位置要设在上方,风窗调节板,要水平放置,并编号。3、风窗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和堆放杂物。4、通风设施建筑完成后要经验收,不合格的通风设施要拆除重新建筑。5、通风部门每月组织一次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使用。第七节 测风管理一、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员,每月上旬对矿井、采区、进回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因井下风量调整和通风系统改变后,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要及时进行全面测风。二、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214、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三、矿井主要进回风量,采区进回风量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可建立临时测风站,永久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测定时间、测风员姓名等内容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四、风量测定结果汇总后,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主管部门、生产安全部备案。第八节 巷道贯通管理一、掘进巷道贯通在相距20米前,技术部必须向总工程师汇报,书面通知通风部门,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作业,由通风部门作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二、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采空区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215、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公司审批,生产安全部备案。三、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等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的变化,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四、贯通前,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米,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停止一切作业,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的掘进和联络巷贯通,执行巷道贯通作业的安全措施,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六、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区域内的一216、切工作,通风部门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七、巷道贯通工作有计划、部署安排,严禁随意贯通,防止 误贯通。第九节 盲巷管理一、掘进工作面需要临时停风的,必须设置栅栏和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进入。二、临时停风巷道恢复作业前,必须先开启局部通风机,半小时后方准进入作业面,检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三、盲巷距离超过6米,未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必须设置栅栏和揭示警标。四、拆除密闭要制定专门措施,组织通风、安监、机电等单位参加。五、所有密闭都必须建立台帐,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六、临时停风设置栅栏的盲巷,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七、所有采空区密闭和盲巷密闭必须及时填到通风系217、统图上。第二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防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防尘管路:主管路直径不少于75cm,干管路直径不少于50cm,支管路直径不少于25cm,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二、采场出矿点必须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三、矿井应绘制防尘系统图,每季度填绘一次。四、所有防尘水管路每100米设置三道阀门,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五、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218、钻眼,出渣前对爆落后的岩石进行冲洗降尘。六、接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尘用具,并及时向职工发放防护用品。七、坚持测尘制度,每季度对可能产生粉尘的地点进行测定。 第三章 预防外因火灾制度一、必须制定井上、井下防灭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木料场,仓库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木料场 距离进风井距离不得少于80米。二、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房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三、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可与防尘管路并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100立方米的水量。如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219、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四、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措施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有2个灭火器。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无异常后方可离开。五、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1、井上、下220、变电所、水泵房、压风机房、提升机房、炸药库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2、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设备、材料不经矿井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同意,不得挪用。六、井下机电峒室、检修峒室,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七、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八、加强电器设备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缆,定期检查各电缆接头、电缆吊挂必须按照标准进行管理,防止因电缆着火而引燃附近的易燃物。九、井下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油脂、棉纱等),必须221、存放于容器中,长期不用的必须及时升井,井下不准存放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完毕后及时升井。第四章 通风防尘技术管理规定矿井应当具备的“通风防尘”技术资料一、通风系统(一)台帐1、巷道贯通台帐2、串联通风台帐3、反风设置、风井风门检查台帐4、测风台帐5、通风设施、设备台帐(二)存档材料1、矿井主要通风机说明书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3、矿井反风演习措施、报告4、巷道贯通措施5、串联通风措施6、通风系统调整措施二、局部通风(一)台帐1、局部通风机登记台帐2、局部通风机安装验收台帐(二)存档材料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2、局部通风机、风筒登记台帐三、图纸(一)通风系统图(每月修改、半年更新)(二)防尘222、系统图、避灾线路图(三)监测监控系统图:风机开停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图标注在图上。(四)通风网络图(每年修改一次)第二十八章 入井检身制度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入井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井口配备负责入井检身工作人员,装备酒精检测器,对入井人员逐个检身。入井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检身人员工作,在井口做好入井翻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身;二、入井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工作服、安全帽、矿灯、胶鞋、自救器、定位仪),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易燃品入井。三、井口检身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坚守岗223、位,严把入井安全关,对违反规定的入井人员,井口检身员有权不准入井,并根据情节报告相关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四、井口检身员要做好外来人员上下井管理,有接待单位向调度汇报,做好登记工作,由生产安全部安排专人带领入井,否则检身员有权拒绝其入井。第二十九章 下井须知制度(一)六不准一、凡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准下井;二、外来参观、检查、实习等人员无专人带领不准下井;三、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者(工作服、胶鞋、安全帽、矿灯、手套、自救器、定位仪等)不准下井;四、饮酒者及没有充分休息,精神恍惚失常者不准下井;五、患有不适合井下工作的禁忌疾病者不准下井;六、未经检身员检身者不准下井。(二)十必须一、必224、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二、必须携带照明灯具,带齐本工种使用工具;三、必须熟悉与自己作业相关的各工艺情况及周围作业区域的作业情况和通往地表的安全出口;四、在井下行走或扛各种物件时,必须注意来往行车、架线、天井溜井、横管横梁、两帮、顶板浮石等;五、在工作中负伤时不论其程度轻重,必须向带班长或调度报告;六、井筒提升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乘罐制度、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七、发现危险或安全隐患,必须退出该地点,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检查处理;八、上采场和天井之前,必须与上部人员联系好,然后仔细检查梯子,脚踏板是否牢固,顶帮有无浮石;九、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必须报告领导或电器工人处理;十225、必须爱护井下设备和安全标志及设施。(三)十禁止一、禁止进入封闭区和有明显不安全标志及警戒线之内;二、禁止进入有爆破警戒线区域;三、禁止从竖井、天井、采场人行道往下扔东西;四、禁止一节梯子上站两人;五、禁止乱动与自己无关的设备、设施、开关、阀门、道岔等;六、禁止在井下吸烟、燃烧木材和其他杂物;七、禁止在井下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乱摸、乱撞,或熄灯躲避;八、禁止在井下随地大小便;九、禁止在井下睡觉,躺下休息及喝井下水;十、禁止在井下打闹,大声喧哗及乱敲管子。第三十章 乘 罐 制 度一、乘罐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在井口做好下井翻牌或登记工作,服从井口信号指挥,离井口5米的地方有秩序排队,罐内不得超过226、额定人数。二、乘罐人员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杜绝火种带入井下。三、不准其他人员同运送炸药、氧气瓶等危险物品的人员同乘一罐。不准跟提升材料、废石、矿石的罐笼上下。四、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关好安全门,手握扶手,不准将头部四肢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大声喧哗、打闹和走动。五、乘罐人员进入罐内,信号已经发出,禁止上下人员,罐未停稳不得上下人员。六、罐笼升降大型设备、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罐内装载矿车应使用阻车器或挡车器,并挂好保险链条,通知信号工发出信号。2、升降长材料时,应将罐笼顶部窗口打开,将罐笼内材料固定在中央位置,上部材料固定在桃形环上。3、升降大型设备,超出罐笼使用面积,应对设备进行解体,分批升227、降。4、升降小型材料的罐笼应将材料捆紧扎牢。携带的工具在罐笼中央平放,不得超过罐笼安全门。七、升降爆破器材时,炸药和起爆器材不的同乘一罐,应分批运送,罐内除爆破工外,其他人员不准同乘一罐。八、卷扬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服从信号工指挥,不得无故将罐笼在其它中段任意停留。九、井口信号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负责维持井口秩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有权不发信号。同时对违反规定者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第三十一章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一)提升信号一、为了统一指挥提升操作和人员、设施的安全,在竖井提升中必须装设完善的声光兼备的信号系统。二、罐笼提升,必须有能从各中段发给井口总信号工转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不228、许各中段信号工直接发给提升司机开车信号。三、井口信号与提升机的起动信号要有闭锁装置,并装有电话。四、各中段发出的信号也要有区别。提升货物和提升人员信号要有区别。为让操作人员辨别,应将所使用的信号装在操作台前或操作显示盘上。(二)竖井提升自动保护一、要有灵活的过卷装置两个,一个装在井架上,另一个装在深度指示器上。当提升罐笼超过正常位置0.5米时,两个终端开关几乎同时动作,切断电源,安全制动。二、限速装置:罐笼提升速度4m/s以上时,必须安装限速器,当提升容器到达井口附近时,使提升速度自动减低到2m/s以下。三、超速保护:当提升容器的速度超过正常提升的15%时保护装置切断,安全制动。四、过电流及无229、电压保护:当提升装置过负荷或供电中断时,使卷扬机停止转动,安全制动。五、闸瓦磨损保护:当闸瓦磨损超过规定值时,应当发出警铃并切断电机电源,卷扬机安全制动。六、油压系统保护装置:当制动油压欠压和超压,或制动油温过高、或制动油泵断电时,使电机电源断电,卷扬机安全制动。七、润滑系统保护装置:当润滑油欠压和超压,或轴承温升过高时,使电机电源断电,卷扬机安全制动。(三)井口及中段安全设施一、进出罐笼的承接设施:在井口和井底可设置托台,中段应使用搖台,无论使用托或搖台,都应与提升卷扬闭锁。二、井口安全:在井口及各中段,都必须装置井口安全门,其高度不小于1.5米,安全门启关灵活,具有可靠的防护作用。三、调车230、场安全设施:罐笼提升的井口及调车场运输轨道上,应设阻车器,以保证行车的安全、可靠。四、井口、井筒、行人梯上面的废石、杂物必须清洁卫生,以防坠落伤人。五、罐笼未到位停稳,不得上下人员或承接车辆。(四)对防坠器的要求一、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可靠地制动下坠的罐笼,缓冲装置能限制动力在允许减速值的极限范围内。二、防坠器的空行程时间,即从提升钢丝绳断绳到自由坠落的罐笼抓捕器被开始制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0.2秒。三、防坠器的两组抓捕器发生制动作用的时间,应保证罐笼由此而产生的下降距离不得0.5米。(五)对提升装置的检查试验一、对提升系统制动装置、保险装置、罐道、桃形环罐笼防坠器、搖台、装卸实施,每班必231、须各岗位人员检查一次,每周由车间设备负责人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六)对防坠器的试验1、使用中的防坠器每月进行一次注油润滑,使连接和传动部分处于灵活状态,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的检查性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其下滑长度不小于0.1米,不大于0.3米。2、新安装的和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不合格者,不能使用。3、防坠器试验三次内容:一次静载负荷,一次相当于满载人员的负荷,一次最大负荷。(七)对提升用的钢丝绳应进行定期检查和实验,并作出记录存档。1、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悬挂平衡锤的232、钢丝绳,每隔12个月试验一次。2、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除坚持每天(白班)检查一次外,必须每周以0.3m/s以下速度检查一次,平衡绳和罐道绳每个月全面检查一次。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与钢丝总数之比,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达到5%就不能使用,平衡锤钢丝绳达到10%就不能使用。4、钢丝绳如果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然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受损伤,钢丝绳延长0.5%或直径缩小10%时,本钢丝绳不能再使用。5、平衡钢丝绳(尾绳)的长度,应能满足罐笼(箕斗)过卷的需要,不得被淹没,也不许有托绳现象。6、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如:连续三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233、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或停止使用。7、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注油、涂油一次。第三十二章 斜井提升管理制度斜井提升也是矿山除竖井提升外的又一种主要的提升方式,为了切实做好斜井提升和斜井、斜坡道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斜井以及附属设施的基建必须严格按技术部门的设计进行,斜井的斜坡角度、断面高度、断面宽度、躲避硐室位置和数量、井口锁口情况、支护情况等必须要符合设计标准。二、为了统一指挥提升作业和人员、设施的安全,在斜井提升时必须装设完善的声光兼备的信号系统,以及清晰的监控视频。机房内应设置应急照明。三、各中段发出的信号也要有区别,提升矿车和下放矿车信号要有区别,一般采用“一声停、两声上234、三声下”,信号要一致、统一和清晰,以便让操作人员正确辨别,应将所使用的信号装置装在操作台前或操作显示盘上。四、斜井提升机应有各种保护装置。包括过卷保护、限速装置、超速保护、过电流和无电压保护以及其它保护装置。五、斜坡道应设“一坡三挡”保护装置,即要有阻车器、防撞门和安全门,且保护装置应该能联动闭锁,避免出现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的跑车事故。六、对提升系统的制动装置、保险装置、装卸实施,联动装置等每班必须由操作人员检查一次,每周由车间设备负责人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七、钢丝绳是提升的重要部分,安装时要规范、标准,卷扬滚筒上应牢固、235、紧密和足量,与矿车连接至少5个绳卡,每个绳卡间距2030,然后再卡一个观察圈。并定期由管理人员检查,如发现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与钢丝总数之比超过10%,则应立即更换。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如:连续三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或停止使用。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天至少注油、涂油一次。八、本公司斜井仅限于提升货物,严禁人货混装或人员搭车。因此斜井设计时应设人行道作为行人使用,其宽度不小于70。九、斜坡道上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具体规定如下:1、正常情况下行人必须服从行车;2、交接班时段停止行车,专门上下行人;3、正常生产时段人236、员上下井,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或信号工安排,电话与绞车工联系,待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井;4、上下在斜坡道上行走途中突然提升,行人应尽快进入其它中段或躲避硐室主动避车。十、斜井、斜坡道上应整洁无杂物,风、水、电各类管道、线路都必须安装、放置在设计位置,遇有临时杂物或车上跌落的石块应立即清除后,方可提升生产,以免影响提升,酿成事故。十一、绞车工应严格遵守绞车安全操作规程,斜井提升岗位是特殊岗位,其操作人员必须按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听清信号、看清视频,稳妥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第三十三章 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 收 发一、商务部负责全公司氧气瓶、乙炔瓶的保管、收发237、和充气运输工作。二、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人员必须建立收发登记制度,建立收发台帐。三、氧气瓶、乙炔瓶储存必须分开,禁止同存一室。四、各检修单位要领取氧气瓶、乙炔瓶要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凡长期使用单位,一律以空瓶换满瓶。五、使用交回的空瓶,必须保证瓶的安全附件齐全,瓶外表面无变形、缺陷,并保持清洁。瓶外及瓶阀不得有油污,如有不合要求,发瓶人员有权不受不发,领瓶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六、收发人员应经常检查和核对气瓶完好情况及数目,发现缺少,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七、每个氧气瓶、乙炔瓶都应配备安全帽、防震圈,并及时与氧气站联系修复。八、充氧、乙炔要确定专人,负责与氧气站签订协议,定期进行试压检验。(二238、)、装卸运输一、氧气瓶、乙炔瓶装卸运输,必须旋紧安全帽,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堆放稳妥,装在车上要加以固定,头朝一个方向,并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自行车装卸和运输气瓶,车上严禁烟火。三、运输气瓶的车辆,禁止客货混装,必须保持安全车速,前后保持车距,严禁超速和强行会车。四、运输气瓶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或停留。五、易燃品、易爆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六、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装置,防止阳光暴晒,使运输中气瓶温度在40度以下。(三)安全使用一、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要固定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操239、作,持特种作业证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二、氧气瓶、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跌落,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m, 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间距均应不小于10m,乙炔瓶必须站立。三、空满瓶必须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气瓶的场所,通风应良好,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气瓶。四、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氧气瓶上的输气截门或减压器门若发现有毛病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五、气瓶使用后应卸下减压表把瓶阀关紧,装好安全瓶帽。六、气瓶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七、禁止气瓶与电线接触,禁止带有油迹的物品与气瓶软管接触。露天使用的高温季节应用棚子遮护,免受240、阳光暴晒。八、作业前操作工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气瓶表是否漏气,装表前应先略开气瓶阀吹除污物,操作应站在气瓶的侧面。九、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帽,有可靠的脚手架方可作业,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他人作业,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在风力过大时不宜进行作业。十、井下使用氧气、乙炔切割,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使用结束后,必须将氧气、乙炔瓶运回地面,妥善存放,井下不得存放氧气、乙炔瓶。第三十四章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一、安全装置是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安全卡、限位器、声光信号、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241、必须加以维护,保证灵敏。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佩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二)维护管理一、车间对各种安全装置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安全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二、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三、机械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联动轴及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电气上的防护网,车间里走台、坑、池、天井、溜井的栏杆、格筛和挡板必须牢固安全,定期检查。四、保险装置必须正确安装,保证灵敏准确、安全可靠。五、信号装置分为颜色信号、音响信号和指示仪表,必须安装在显目和易听场所,音响信号强度应高于该机房的噪声。六、安全242、色标要牢固地设立在明显易见的地点,上面的文字图案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含义必须明确,字迹鲜明易认。七、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配备,存放在明显易取得地点,并定期检查更换。八、防护装置不全的设备不予使用。九、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三)管理和分工一、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表、限位器),电气方面的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装置和避雷装置、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生产安全部负责管理,各车间配合管理。二、凡生产区域中的消防器材均由所在各单位负责管理。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人身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各车间、单位负责管理,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三、生243、产区域中其他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等均由各间、单位负责管理,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第三十五章 矿井探放水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公司地下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矿井防治水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成立探放水工作领导组:二、领导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探放水工作原则;2、组织研究决定是否需要探放水工程施工;3、制定探放水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4、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掌握施工技术;5、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244、”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都要坚持超前钻探。四、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式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论证是否需要做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要求,并经研究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五、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在探水施工中发现的新问题应重新制定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审批,方可执行。六、探放水前,所有参加探放水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险路线,严格辨识透水征兆,发现透水征兆必须立即停止探水作业,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险路线撤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七、探放水工程施工,应挂牌作业,对作业时间、探水孔数量、深度、出水情况、作业负责人、施工人、验收人、允许掘进距离245、超前距离、当班进尺、累计进尺、监管人员,作详细填汇记录。八、对探水孔出现较大涌水,应停止探水作业,做好放水观察工作,安装水压表,根据遇水层断距离、压力,核算抵抗能力,是否在安全范围内,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九、深水孔长期涌水,应每天做好压力变化观察记录,为以后采取措施提供资料。十、技术部应建立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做好水文地质观察工作,建立观察台帐。十一、每次探放水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内容包括:钻孔方位、倾角,钻孔数量、孔深,超前距离、允许掘进距离等,并报生产安全部备案。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做探水工程:1、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式掘进新工作面时;2、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246、窑或相邻矿山时;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4、打开隔离矿体放水时;5、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6、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7、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8、接近其他有可能出水地区时。第三十六章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管理,对危险作业场所动火做到申请、审批有序化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动火定义:在禁火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称为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 在易燃生产装置和材料、储罐、容器、供电场所、仓库、重要机房、井筒、井底车场、井下采247、场及巷道、车间等场所进行凡涉及到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时要说明动火作业地点、时段、事项,现场负责人、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措施、安全警戒及撤人范围、安全管理措施等,经公司分管安全副总审批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或含量,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其它专项规程、规范规定时不得作业。4、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或清洗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消防供水设施。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248、,以保证作业地点及回风流经地段有毒有害气体不超标。6、 使用氧气、乙炔动火作业,必须遵守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7、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全过程,有火灾危险时立刻停止作业,待危险消除后方可作业。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距易燃、易爆、罐区、库房、可燃物30米以外;2、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畅通;3、固定动火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4、定期检查动火作业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5、固定动火区应设立明显安全标志,落实专人管理。249、6、固定动火区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四、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安全部统一管理,因生产、维修、加工等需要动火,由动火单位分管领导申请办理。2、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应注明动火地点、动火项目、动火时间、现场监护人、动火作业人,动火安全技术措施。3、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审批。4、动火安全作业证办理好以后,经分管安全副总审批后执行。4、动火作业证审批后,生产安全部留存一份,动火单位监护人带现场执行一份,并留存。第三十七章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保证起重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的各类起重作业250、管理。二、安全规定及分级1、起重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起重作业按起吊重物重量分为四级:1)起重物大于80t时,为一级起重作业。2)起重物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起重作业。3)起重物大于等于5t至小于40t时,为三级起重作业。4)起重物小于5t时为四级起重作业。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4、起重物大于5t的起重作业,应请专业起重单位来矿作业,签订安全责任和设备损坏赔偿等议项,经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起吊作业。5、起重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6、起重作业人员必须251、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7、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8、起重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9、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起重锚点。10、起重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起重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1、任何人不得随同起重重物或起重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252、2、起重作业现场如需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3、起重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起重,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三、在起重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不吊;7、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不吊;8、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9、非起重人员指挥253、时不吊;10、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四、行车吊运1、熟悉行车的运行性能,掌握行车运行速度及惯性度;2、行车移动过程中,控制吊件晃动,做到起车稳、运行稳、停车稳;3、吊运前要确定工件大小及重量,确定吊运线路及停放位置;4、严禁行车斜拉斜吊,吊钩晃动时禁止升降;5、控制起吊高度,起吊物件尽量在通道内通过;6、发现行车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车间、部门领导反映报修,禁止行车带病运行,并挂禁止使用标志。五、起重调动指挥信号1、手势信号;2、旗语信号;3、音响信号;4、起重吊运指挥语言;5、起重驾驶员使用的音响信号。六、起重设备检查维护起重设备应经常检查维护,定期对主要部件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254、检查内容如下:1、起重设备正常工作性能;2、安全保护装置可靠性;3、传动机构、制动机构、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螺栓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第三十八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一)基本要求一、仓库、物资库等设计要符合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则、条例和规定。二、物资存放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三、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到防火、防盗、防湿、防蛀等工作。四、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通向消防实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五、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杂草、杂物堆放255、。(二)仓库管理一、建立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制度,核对检验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入库。二、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之间的距离宽度不小于1.5米。三、能自燃的、易燃的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四、受阳光照射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露天堆放,遇水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积水的地方。五、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堆放,如果确需堆放在高温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六、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七、储存易燃、易爆、可燃物品256、的库房及露天堆垛附近不得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和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八、库房内不宜安装电气设备,确需安装的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进行。九、库房内的电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库内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十、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十一、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库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十二、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岗。第三十九章 高处作业制度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及在各类井口、井筒内工作均为高处作业。二、对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257、病、贫血症、癫痫等以及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三、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穿硬底塑料鞋,在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四、作业前应详细检查安全带和登高用的工具是否可靠,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五、露天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或雷电、下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时严禁登高作业。六、在井筒、溜井内作业前,要将上方和周围的浮石、杂物清扫干净,同时搭牢防护盖板和脚手架,并有专人监护。七、高处作业应将使用的工具放在工具包内,常用的工具带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来回抛掷。八、高处双层作业,上下必须交错进行,垂直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隔离设施,否则,禁止双层258、作业。九、高处作业搭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架宽度不得少于1.2米,每平方米负荷量不超过270公斤,人员不得集中站立。十、登高作业使用的梯子,马凳必须安放牢固,梯子的坡度不得大于70度或小于55度,梯子脚要稳固。十一、登上高处作业位置站稳后,首先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作业。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系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十二、登高作业所搭斜坡度不得大于1:3,两旁应钉扶手,路面钉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保持斜道整洁,冬季要清扫冰雪。十三、高处作业下方要划出禁区,专人监护,以免掉物伤人。第四十章 调度管理制度一、为了确保调度网络信息系统和调度指挥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可靠和健康发展,更好发挥调度的指259、挥,协调、平衡、催办、落实的功能,为各区队和职能科室服务好,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结合本公司调度指挥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二、调度指挥系统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和全面防范的原则,具体由调度室主任总体负责,其他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三、由调度室主值班人总负责,副值班人专门负责,具体落实,共同做好调度指挥系统的管理工作。四、调度指挥系统内容主要包括:调度电话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计算机网络、监测监控系统等。五、调度负责人保证各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确保日常调度工作和电话系统、视频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要及时迅速和有关部门、单位联系,及时排除故障。260、六、调度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系统的操作、使用及简单故障的排除。七、要不断完善调度指挥系统,调度人员发现日常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调度负责人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解决。八、各生产辅助区队负责提供每日所需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派专人负责。九、负责调度监视、监测、电话、人员定位等系统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不得从事与本业务无关的事项。十、全体人员共同遵守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杜绝在专用计算机上网、玩游戏现象和下载公司网络管理规定以外的信息。第四十一章 调度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公司调度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能够及时监测和反映人员定位系统、各261、类监测监控系统完好性,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管理:确定调度监控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二、监控员操作管理1、监控员必须经过监控培训学习、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后,方可上岗值班。2、监控员必须坚持岗位,做好监控录像,值班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交接班相关事宜。3、在值班工作岗位上,应随时对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调入查看,发现系统故障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4、监控员必须每班对井口入井登记人员进行定位系统查寻和核对,对存在入井未登记或未佩戴识别卡的人员进行记录,并向调度监测监控主要负责人报告。以并教育批评,纠正入井人员不登记、不佩戴识别卡的违纪行为。5、对监测监控262、系统的风速、风压、通风机开停、氧气、一氧化碳发生较大变化或出现报警时,应及时向调度监控主要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对系统进行检查或维修。6、对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变化应及时进行台帐记录。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系统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7、监控室属监管重地,未经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监控室。8、监控员负责监控台及监控室的日常保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室内严禁吸。9、任何人不得在监控室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严禁非监控人员操作监控系统设备。严禁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对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系统263、紊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0、技术负责人对监控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维护,对因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的监控系统设备损坏进行责任追究。第四十二章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一、凡本公司的炸药库、变电所、各配电房、卷扬机房、空压机房、 主扇风机房、主泵房、净化站、物资库、剧毒物品库、化验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门均属于特殊岗位。二、特殊岗位录用的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个人素质,录用前必须认真接受审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三、特殊岗位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特殊岗位及其周边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四、严格执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员一律不264、准入内,凡参观、视察、培训、实习及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特殊岗位的人员,应由公司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带领,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作和活动,同时做好出入登记手续。五、未经公司同意不准对特殊岗位的建筑物、设备及有关资料进行摄像、拍照、抄录和测绘。六、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设专人保管,建立健全收发帐目,完备收发手续。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七、特殊岗位的员工,要时刻注意警惕,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八、特殊岗位的设备需要检修时,应对参加检修的员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说明,并对人员、检修项目、时间等作出详细记录。九、特殊岗位的员工,要认真执行保卫制度和交接班制度。265、第四十三章 安全作业证制度(一)发放范围一、安全作业证是员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本公司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二、安全作业证发放,必须经过XX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生产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员工。三、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公司的安全作业证。(二)使用管理四、安全作业证是员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作业。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惩情况。生产安全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抽查。五、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或266、培训并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再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其独立作业资格。六、员工本人的安全作业证只限本人在本公司内使用。第四十四章 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出勤、休息和各类假期,明确公司各级部门的批假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制定本制度。一、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各车间、班组必须如实的填写考勤表,对考勤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除责成其纠正外,扣除考勤员当月工资。二、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溜岗的,查到一人次罚款30元,离岗时间在4小时以上者,作旷工1天处理。三、公司员工月出勤必须达到24天以上(267、包括书面准假工作日),未达到24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四、员工因各种原因请假,应书面提出申请,1天假由工区长批准,2天假由部室、车间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公司分管副总批准,5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五、员工因工受伤,休假期限按工伤管理办法执行。六、员工当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视自动离职,企业予以除名。七、员工因各种原因自愿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否则按旷工处理。八、旷工一天,扣罚工资50元。九、工作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看无关书籍、睡岗、下棋、干私活等,一经发现,一人次罚款30元。十、严禁上班时间酗酒。严禁酒后下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酒后268、不能出勤的又没有按正常程序请假的,视作旷工。十一、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天书面请假的,允许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或请他人代为请假,但次日必须补办书面请假条,否则视作旷工。十二、车间、部室、工区可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具体岗位、人员作息时间,但必须考好出勤,做好记录,并将具体情况上报给公司办公室。第四十五章 劳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目标计划,为使得员工安全高效、文明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保障良好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1、 指导思想。保障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2、 公司体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设置机构,并由总269、经理确定人员编制,招聘各类专业人才。3、 职能机构。公司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是负责劳动人事管理的兼职部门,在人事用工管理上负有以下职责:3.1负责员工招聘和配置,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3.2负责对员工劳动统计与核算,以及加班统计、核算。3.3负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查处“三违”现象。3.4负责劳动保护与争议的调处,3.5负责办理社保、劳动人事关系的调转手续。4、 用工条件。年满18周岁合法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能胜任拟安排的岗位工作。同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要求。5.合同签订5.1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本着自愿原则,与公270、司签订劳动合同。5.2合同签订后达到法律规定的岗前技能安全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课时等),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实习。5.3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成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同岗正式人员工资的80%,享受同等劳动保障权益。6、 劳动时间。实行班8h工作制,周工作时间48小时。机关人员周末休息,其它岗位由车间调休。加班给予法律规定的报酬,并且加班累计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7、 劳动报酬。采用计件和计时两种方式计酬。每月25日为当月计酬统计日,劳动报酬在次月20日发放。8、 劳动保护。8.1新员工实习期间必须指定师傅传授操作技能,双方签订师徒协议,考核合格方可定岗。8.2转岗人员271、必须通过不少于8学时的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8.3根据不同岗位要求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高压靴、耳塞等。8.4完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工作环境。9、 社会保险。为每一位签订合同的正式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其中,法定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工资中当月扣除。合同终止后,为乙方提供社保转移的必要方便。 10、请假制度。员工因故不能上班必须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1日内报科室负责人审批,3日内报主管副总审批,3日以上报主要负责人审批。11、劳动纪律。安全管理部建立“三违”奖惩制度和细则。11.1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11.2坚守岗位、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不离岗、串岗。11.3酒后不上岗,上班期间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在车间大声喧哗。11.4上班时必须佩带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劳保设施设备。11.5不得偷盗、故意损坏公司财务。11.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日志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