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企业开采作业管理制度(办公室、安全目标等)(1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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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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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企业开采作业管理制度(办公室、安全目标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办公室制度 .1一、XXXX矿业有限公司办公行为规范.1二、XXXX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制度. 2三、XXXX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制度.3第二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第三章 安全奖惩制度 .11第四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7一、测风管理制度 .27二、盲巷管理制度 .27三、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27四、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8五、主扇管理制度 .30六、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总则) .30第五章 瓦斯管理制度 .31一、瓦斯巡回检查2、制度及定时汇报制度 .31二、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 .32三、“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33四、瓦斯日报审批制度 .33五、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34六、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34七、“三对口”管理制度 .35八、奖惩制度 .35第六章 通风仪器、仪表保管、保养制度 .35一、瓦斯检定器 .35二、瓦斯警报仪 .36三、风表、测尘仪 .36四、救护仪器 .36五、皮托管、压差计 .37六、其它仪器 .37第七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37一、风门 .37二、风障 .38三、风机 .38四、风筒 .38五、防尘管路 .39六、喷雾装置 .40七、隔爆水袋 .40八、氮气管路 .40九、瓦斯牌板 .43、1十、测风牌板 .41十一、矿主扇风机区域管理制度 .41十二、小眼管理制度 .42第八章 顶板管理制度 .43一、一般规定 .43二、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44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46第九章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49一、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 .49二、火区管理制度 .49三、隔爆设施安装检查管理制度 .50四、井上、下消防材料、工具配备及检查更新制度 .50五、矿井火灾事故填卡、分析追查处理及上报制度 .50六、救护队值班、演习、训练、学习及装备检查管理制度 .51七、防灭火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制度 .51八、防灭火工程计划编制、检查及考核奖罚制度 .51第十章 水灾防治管理4、制度 .52一、地面防治水 .52二、井下防治水措施 .53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54第十一章 综合防尘制度 .56一 、测尘管理制度 .56二、定期清扫、洒水灭尘及防尘管路检查维修制度 .56三、矿井防尘用水管理制度 .57第十二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 .57一、放炮管理制度 .57二、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61三、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 .62四、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62五、爆破器材仓库防火、警卫制度 . 63六、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 .64七、电雷管导通编号制度 .65八、火工产品“八不发”制度 .65第十三章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66第一部分: .66第二部分: .67第三部分: .5、68第四部分: .69第十四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69一、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审批 .69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审批 .71三、制度的管理和处罚、奖励办法 .71四、井下测量管理办法 .72第十五章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73一、电气试验制度 .73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74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制度 .75四、机电干部查岗制度 .75五、设备管理制度 .76六、安全活动制度 .77七、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79八、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80九、机电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80十、电缆管理制度 .81十一、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82十二、油脂管理制度 .84十三、设备6、配件管理制度 .84十四、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85十五、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86十六、五小电气管理制度 .87十七、小绞车管理制度 .88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9一、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89二、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下井天数的规定 .93三、干部入井登记升井汇报制度 .94四、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95五、安全学习活动制度 .97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97七、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 .98八、安全大检查制度 .98九、交接班制度 .99十、出入井检身制度 .99十一、安全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四定”制度 100十二、调度晨会及班前会制度 100十三、事故隐患报告及处理制7、度 101十四、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01十五、调度室管理制度 102十六、请假制度 105十七、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105十八、群监员工作管理规定 106十八、单项工程施工前指定安全第一负责人制度 107十九、两人及两人以上工作时指定安全第一负责人制度 108第十七章 后勤管理制度 .109一、宿舍楼管理制度 109二、澡堂管理制度 111三、车辆管理制度 .112 第一章 办公室制度一、XXXX矿业有限公司办公行为规范为创造一个严谨、有序、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规范员工行为,共同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各项行为规范:1、注意仪表端庄、整洁。不着奇装异服、拖鞋,不浓妆艳抹。 2、出入其8、他办公室应礼貌。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严禁大声喧哗。4、无论是接待公司内部同事还是接待外来人员都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5、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和呼叫他人。工作上的沟通音量需控制在不影响相邻员工工作。6、离岗外出,要告知部门领导并说明外出事由、返回时间。7、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询问,并引领到相关部门,保证有人接待。8、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9、工作时间内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玩游戏、炒股、网购、看小说等)。10、爱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并保持个人工作区整洁9、美观。11、桌面只可以摆放电话、电脑设备、笔筒、水杯等物品;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能散放于桌面,要及时存放在文件架内,所有桌面用品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12、爱护公共设施及办公用品。13、不酒后上班。14、下班后,须关闭电源,并将文件归位,员工离开座位或下班后坐椅应摆正并推进桌面下。门下达会议通知。二、XXXX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制度为了加强本矿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使本矿业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深入基层做好信息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及时反映,提出建议和可行性方案,供矿领导参考决策。(二)负责各项矿务会议记录,以及会议决定事10、项的处理办法、有关通知、请示、报告等文件。(三)负责各种来文的收发,传阅、催办、保存、回收、归档工作。(四)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办理公函、信件、传真、及网络邮件的收发工作。(五)负责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六)负责行政会议的通知,文件资料准备和文件的保密工作。(七)负责对文书档案、收发文件、复印等工作的管理。(八)负责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九)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三、XXXX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制度为确保XX矿业有限公司实际安全生产及经营需要,特制定本会议制度,本制度适用各级会议。1、公司各级会议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会对象、参会要求,以便参会人员做好参会准备11、工作。2、参会人员要严格遵照会议时间,并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3、会议主持人要准备会议议程,并在会议开始就会议的要旨做一简要说明。4、参会人员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并准备好参会资料,做好会议记录。5、参会人员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振动或关闭。6、与会者汇报前期工作情况,应实事求是,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问题,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贯彻执行。7、重要会议要有会议纪要,并形成决议或需执行的事项。8、所发布的会议纪要执行发文制度,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才可发文。9、会议纪要按规定存档。10、其他临时会议,各类会议应确定时间、地点、议题,由会议组织部第二章 安全目标12、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我矿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安全目标,并分解落实到了各个有关单位,全矿将“全面、全员、全时间、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一)、组织管理矿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考核小组由矿行政组成。组 长:黄立平副组长:关伯荫、黄绍伟成 员:周建国、杨会朝、郭文华、柴景山、王军(二)、安全生产目标1、全矿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和矿井一级以上非伤亡事故2、全矿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次以下3、各单位目标分解:(1)采掘队控制在113、人次以下(2)机运队控制在1人次以下(3)其余单位及部门杜绝工伤事故4、全矿杜绝火灾事故5、地面杜绝重大交通事故(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各区队、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2、建立、健全全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全面加强区队及班组的基础建设;确保安技措费用的合理使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效果;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把本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快乐的安全教育;严谨的安全标准;明确的安全责任;可行的安全指标;有效14、的安全训练;精干的安全队伍;严肃的考核体系;超前的安全观念;全员的安全氛围。(四)、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措施各区队、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逐级进行考核。以职工保单位、单位保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1、安全教育(1)根据公司“每月安全学习材料”和“一周一例、一日一题”的学习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学习工作,确保学习实际效果。(2)每周周一召开一次矿全体职工综合安全教育会,时间不少于一小时。(3)各区队、部门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会,时间不少于一小时。(4)各生产班组必须召开班前会,并结合当前的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有记录。(5)认真组织落实“安15、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培训取证工作。(6)建立专门的安全宣传学习阵地;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2、安全检查(1)遵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察、检查管理,同时认真履行企业应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义务。(2)主动配合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公司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整改要求。(3)组织安排好本矿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自检活动,创建本质安全性的“零缺陷、零事故、零伤害”安全生产工作环境。(4)组织开展好值班例检、专职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互检互查、自检自查、“群监、群管16、”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3、不安全因素的整改(1)大幅度降低“三违”总起数,逐步杜绝习惯性违章。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习惯变得更安全。(2)重大安全隐患不得漏检,“四定”安全隐患整改必须按期完成。4、安全控制点的管理(1)制度无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违”的“安全奖罚制度”。(2)检查无差错。根据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确保检查实际效果。(3)设备无故障。按照煤矿机电设备完好管理标准和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确17、保设备的本质安全。(4)人员无违章。通过培训学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通过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落实约束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习惯;5、安全评比每月组织安全考核评比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完成矿井全年安全总目标另组织年终安全评先奖励,安全目标未完成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奖励资格。(五)、考核办法各区队、部门参与考核的工资基数及考核指标权重:部门工资计提比例表序号部门提取工资比例(%)1安全科52生产科53调度室54办公室5部门考核指标权重表序号部门安全产量文明生产班组建设总分值1安全科503010101002生产科503010101003调度室50301018、101004办公室50201515100考核指标权重的分配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共同关注生产、完成本职工作。考核单位为矿属各区队、部门;考核指标为矿总目标分解到本区队或部门的目标和相关职责;考核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10月1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于当月11日前完成上月考核结果。1、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 当月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未完成,当月扣减考核指标中安全项目的50;当月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超一项指标及以上未完成, 当月扣完考核指标中的安全项目;当月本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和矿井一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当月扣完考核指标中的安全项目。 2、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 各分项累计扣分直19、至扣完本项分为止,不影响别的分项得分。本部门考核值(各项分值之和),项目分值相应权重分值本项扣分值(1)安全项扣分标准细则:矿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科主持,每少一次扣5分。“四定”表不及时下达每次扣3分。矿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自检由安全科主持,每少一次扣5分。“四定”表不及时下达每次扣3分。由于专职安全员工作不负责,发现严重违章不及时制止或发现重大隐患不采取措施,造成当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工伤的,扣安全科5分。 公司检查下达的“四定”表由调度室安排落实,每未安排落实一条次扣3分。按“四定”整改表要求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项次扣相应单位3分。工作面安全技术作业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20、科编制,每未按期完成编制、影响生产一次扣5分。工作面安全技术作业规程的月审由生产科负责,每未按期审查一次扣5分。公司的“一周一例”在井口宣传栏的按期更换由生产科负责,每未按期更换一次扣3分(每周一)。各生产单位未组织学习工作面安全技术作业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次扣5分,每一人次未学习签字而上岗的扣2分。“三违”按照每一人次一般“三违”扣相关单位1分,每一人次严重“三违”扣相关单位3分。当月无“三违”奖相关单位5分。矿办公室做好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出现一人次职工食后严重不适调查属实的扣2分,出现一次职工食物中毒事故扣5分。(2)产量项扣分标准细则:完成当月矿下达生产任务指标的90100,该项不21、扣分。完成当月矿下达生产任务指标的100105,该项奖2分;完成当月矿下达生产任务指标的105110,该项奖4分;依次类推。完成当月矿下达生产任务指标的8090,该项扣5分;完成当月矿下达生产任务指标的7080,该项扣10分;依次类推。(3)文明生产项扣分标准细则:文明生产按照本单位责任区规定范围、清洁卫生、物品摆放等,参照矿井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中文明生产项的相关规定和矿对地面工广、办公场所、材料库房的相关规定,每次安全大检查统一打分。生产单位责任区范围包括井下、地面两部分。当月该项得分为各次得分的平均分。(4)班组建设项按照本单位劳动纪律、治安管理、工作风气、活动组织等每月月底统一打分。公22、司“每月安全学习材料”和“一周一例、一日一题” 学习、考试组织管理由生产科主持,每少一项次扣5分。学习考试每缺一人次扣相应单位3分,学习考试每出现不及格一人次扣相应单位1分。每月一次矿全体职工综合安全教育会由生产科主持,每少一项次扣5分。参加综合安全教育会的单位每缺一人次扣相应单位1分。各区队、单位每周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会,每少一次扣相应单位5分。参加安全教育学习会的人员每缺一人次扣相应单位1分。各生产班组班前会每少一次扣相应单位5分。参加班前会的人员每缺一人次扣相应单位1分。每旷工一次扣相应单位3分,每早退一次扣相应单位2分。每打架斗殴、喝酒闹事一次扣相应单位5分。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大型活动获23、得前一、二、三名的,奖相应单位3、2、1分。 弘扬矿井正气等踊跃写稿被公司简讯及政府报刊录用的,每篇奖相应单位1分。积极参加矿“小改革、小创造、小发明、小建议、小革新”活动产生可观经济效益,被矿认可的,奖相应单位5分。第三章 安全奖惩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本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安全奖惩制度。(一)、 一般规定、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至少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矿领导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安全科请假。对无故迟到和缺席的人员分别给予20100元罚款。、政工科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并于会议次日前下发矿属各单位。无故拖延下发时间,24、对安全科处以50元/次的罚款。3、安全科每周一组织一次全矿井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四定表及时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必须安排单位负责人参加,每缺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50 元罚款,迟到一次罚款20元。安全科无故不组织安全检查者处以100元罚款。4、凡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各小组人员要认真检查所检查的范围内的各种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在升井时及时汇报安全科。对不认真检查者处以30元罚款。5、对安全办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或安全检查的问题,各单位必须按时完成,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或整改的必须写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安全科。否则每项拖延一天对责任单位处以50元罚款,安全科不跟25、踪落实每项罚款30元。6、矿下属各生产单位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按四定形式安排各有关班组认真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待查。不进行自查或无记录可查者将给予单位主管处以100元罚款。7、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察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不处理,罚款500元。8、凡帮“三违”人员说情或给“三违”人员推脱责任、 作伪证者,除与“三违”人员同样处理外,另加罚100元。9、“三违”人员拒绝接受检查,谎报单位或姓名、掩盖事实真相者将处以100元罚款。10、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态度不好的典型“三违”人员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进矿培训室学习,考试合格后待岗。11、因“三违”造成工伤事故,除按“三违”有关规定处理外,26、直接责任者负担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的5。12、干部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对检举干部“三违”的工人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行为严重者降一级工资(半年)。13、凡“三违”人员都必须到培训室学习三天,每天交学费20元,“三违”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考试,考试合格后写出书面保证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学习直到考试合格为止。14、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汇报调度室和安全科,事故汇报不及时,将对事故单位处以100元罚款,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单位处以200元以上罚款。15、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调度室报到,无故不到者处以100元罚款。调度室没有通知到,27、对调度员处以50元罚款。16、工伤事故发生后,除及时汇报调度室,现场跟班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组织并指挥人员进行抢救。若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和及时汇报的跟班领导处以1001000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7、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必须参加事故追查,追查中所有人员必须实话实说,对在事故追查中为了逃脱责任、说假话或为别人作伪证者,处以100元/人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18、事故发生后,对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两天之内必须按照工伤管理规定认真填写工伤登记表,每拖延一天处以30元罚款。19、对因工受伤人员报工伤,轻伤每报一次,对工伤人员罚款100元;重伤每报一次,28、对工伤人员罚款200元的;由于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己工伤的每报一次,罚款250元;由于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工伤的,由责任人缴纳报工伤罚款250元;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可免交罚款。20、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对事故单位按照重罚的原则,每季度进行考核,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50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对事故单位罚款500元;每发生一起轻伤,对事故单位罚款100-500元。对非伤亡事故,每发生一起一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元;每发生一起二29、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元;每发生一起三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200-300元。在特殊时期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还将按照特殊时期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2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规程并报有关单位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按规程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作业规程或有规程但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对单位主管处以100元罚款。23、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内容完整,审批、及签字齐全,有学习记录、考试成绩。并应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之与工作面实际情况相符,按期进行作业规程的复审、补充,再学习签字,否则少一次对主管技术员处以50元罚款。24、从事危险性较大或非正常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30、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安全技术措施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者,对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跟班干部50元罚款。 25、各单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要求编写,审批完毕后报有关单位,否则每少一份对主管技术员处以50元罚款。 26、各单位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又不与调度室联系者,按照脱岗处理,给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27、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28、入井人员必须爱护井下设施,严禁随意破坏,否则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29、有证而不持证上岗者给予罚款20元,无证上岗者罚款31、50元。30、暗斜井,斜坡上、下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违者罚款100元。31、升井后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交还矿灯、自救器者,处以50元罚款。3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者处以200元罚款。井下吸烟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进行安全教育一周。33、酒后入井者,罚款200元。34、井口检身工对酒后入井和携带烟火物品入井人员不制止,罚检身工100元。35、工作时间在岗打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对主要责任者加罚100元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6、盗窃、破坏公物、矿用材料、设备者,根据情节严重和损坏程度给予罚款200500元,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37、谩骂、殴打安全监察和执行公务的人员,32、对责任者罚款100元。38、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井上、下信号硐室闲聊、逗留,每次罚款30元。39、安监人员不履行安全监察职责,造成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罚款 100-500元。 40、值班的安监员所负责的区域发生事故时不在负责区域者,罚款200-500元。(二)、采煤、掘进1、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临时支护,不使用前探梁,每次对当班班组处以100元罚款。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长把工具用于“敲帮问顶”,没有者罚区队200元。3、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否则罚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各50元。砌碹起底时,必须先使用抬棚,同时采取护帮措施,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4、掘进巷道要保持支架完整33、,不准有断梁折柱,对支架变形严重必须及时维修更换,否则每发现一处罚区队跟班干部50元。5、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支架必须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否则罚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及跟班干部各50元。6、不按规定进行支护作业者, 罚当班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跟班干部各50元。7、贯通巷道不按规定编制安全措施,罚主管领导和主管技术员各50元,编制了安全措施而施工单位不按措施施工者罚施工区队负责人100元。8、贯通巷道炮掘相距小于20米时,不按规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罚主管技术员50元。9、不按规定执行“先探后掘”的,罚当班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及跟班干部各50元。10、砌碹带帽时,推34、子木、边墙木以及碹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架设在浮矸(煤)上,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及跟班干部各罚款50元。11、 掘进工作面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要求不及时支护空顶作业的,罚当班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及跟班干部50元。12、锚网支护,锚杆托盘没有紧贴煤(岩)壁、螺丝没有拧紧、锁紧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罚当班班组长20元。13、采掘工作面安全员必须配带瓦斯报警仪,否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14、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实施端头支护,每少一根梁,罚当班作业班组50元。15、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与钢梁间不用保险绳捆绑,每少1m罚当班作业班组20元。16、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实施超前支护,每发现一次罚35、当班作业班组50元。17、在片帮或伞檐大的危险区域内无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罚当班班组长、安全员及跟班干部各50元。18、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通畅的安全出口,一个通进风水平,另一个通回风水平。并经常检查维护,保持通畅,否则罚区队100元。19、回收支护无安全措施,罚安全员及跟班干部各50元。20、处理卡眼无安全措施,罚作业班组100元。21、煤仓、溜煤眼和小眼上口必须设有安全箅子,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安装箅子的必须设置护栏(高度不低于1.5m),人员作业时必须佩带保险绳,否则罚班组长、安全员及跟班干部各50元。22、检查和处理堵眼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用放炮方法处理时,每次只准使用一个雷管,装36、药量不得超过450g,爆破前必须检查堵塞部位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否则罚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安全员跟班干部各50元。23、采掘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发现工作面有断梁、折腿、工作面支架弯曲较严重的,影响安全的必须及时维护,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三)、提升运输部分1、矿车行驶接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处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号,否则罚款30元。2、两矿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m的距离,否则罚款30元。3、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4、提放物料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及保险37、绳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宽、超高、捆绑不牢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信号,否则罚款100元。5、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在机头和机尾设置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倒向滚筒直接接触的防护栏,否则罚区队100元6、在有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加设过桥,否则罚区队100元,有过桥行人不走过桥罚款20元。7、提升绞车各种保护装置不全,并未按要求按期解决的,罚有关责任人员50元。8、往井下放大件无安全措施的罚有关责任人员50元。9、斜坡道提升必须使用标准的挂链、插销、保险绳,钢丝绳损坏严禁继续提升,否则罚有关责任人100元。10、斜坡道提放物料,不按规定使用38、阻、挡车器、开红灯罚款50元。上下山信号不全,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50元,11、绞车启动后干私活、看书报罚绞车工100元。12、绞车和电车司机开车睡觉,罚款200元,并降一级工资一年。13、绞车司机在启动、提、放过程中误操作,信号工误打信号。不带电下放,罚款50元。14、绞车过卷、过放、罚责任人员100元。15、非信号工乱打信号,罚款30元。16、井口检身工不按规定检身或工人不服从检查,不听从指挥闯红灯、拥挤、车末停稳就上下人,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17、皮带巡检人员对所有皮带不进行认真检查、维修,每发现一个托辊不转圈,对责任人员罚款20元。因皮带司机、给煤机司机工作失误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皮带事故39、,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1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100500元。18、不按规定定期检查、更换钢丝绳,导致保险系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罚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100元。19、刮板机、皮带机运转时,人员乘踏链板或乘坐,罚款100元。20、没有制定安全措施用溜子或胶带运输机运送设备物料,罚有关责任者100元。21、炸药、雷管不分开装运、存放或与其他人员同乘车辆运行,罚有关责任者100元直至警告处分。22、损坏运输通讯设备和装备,乱拨岔道或设障碍, 罚款责任人50-100元。23、人车不按规定检查、试车或人车摇控信号失灵,罚有关责任者10040、元。24、斜井绞车运行期间,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横穿井筒或在井筒内作业,信号工知道井筒内有人作业,不制止绞车运行,罚有关责任人员100元。25、检修皮带机、刮板机、小绞车或排除故障时不停机,罚款检修工200元,发生事故另行处理。(四)、一通三防部分1、井巷中的风速应符合规程要求,否则每发现一处罚安全负责人50元。2、矿井必须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整,否则罚责任人100元。3、出现一处不合理的通风或局部通风发生循环风,没有及时发现和调整每处罚安全负责人50元。4、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否则罚款100元。5、井下风门打开不关,风门不闭锁或两道风门同时打41、开,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或责任单位200元。6、工作中无故损坏,破坏风门,及其它通风设施的,罚款100元。7、所有停用巷道未按规定及时打栅栏或密闭的,每发现一处罚安全科100元。8、工作面巷道内缺少隔爆水袋,水袋水量不足,罚安全科20元/只。9、巷道煤尘厚度超过规定的,罚安全科30元/米。10、采用均压通风的工作面,必须经常调整,保证工作面的均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要求,罚主管技术员30元。11、井下所有巷道必须定期洒水降尘,降尘不及时,每次罚安全科100元。12、井下局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必须挂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主要负责人50元。13、井下通风不合理,有循环风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42、风等,每发现一次罚技术主管50元。14、瓦斯检查必须三对口,对检查不认真,虚报瞒报,数据不准确,三对口对不上,罚责任人50元。15、通风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因此造成风流短路每拖延一天罚有关责任者50元。16、掘进工作面不安装局扇或风筒末端距迎头超过5米,罚施工班组50元。17、擅自停开局扇,罚款50元,直至行政警告处分。18、局扇停止运转不撤人、罚有关责任人员50-100元。19、风筒破口大于5厘米不及时粘补、风筒接口不严密每处罚施工单位50元。20、擅自拆除或进入栅栏、密闭、盲巷者罚款100元直至降薪一级。对井下各工作面的盲巷、盲眼由安全科统一进行处理,每发现一处,罚安全科100元。21、瓦43、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伪造数据,罚款100元,并经矿技术科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待岗上班。22、瓦斯超限不按规定撤人或报告,罚瓦检员200元,直至开除矿籍。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的报告不迅速采取措施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5001000元。23、在井口禁烟区内吸烟,罚款100元。24、因带电作业而造成短路、火花引起火灾,责任者降薪一级直至开除矿籍。25、未经技术科允许,擅自拆移局扇、拆除风筒、随意调整通风系统、破坏通风设施,每次罚款100元。26、不按规定质量要求施工密闭导致跑风、漏气或因此造成火灾、 中毒事故,前者罚款500元,后者罚款1000元直至降薪一级。27、抢险救灾救护使用的44、物品损坏、仪器失灵、影响救灾救护工作,对责任者罚款100元直至严重警告处分。28、下井不按规定带自救器或自救器不随身携带、擅自打开造成失效、丢失、损坏,每项罚款100元,损坏按原价赔款。29、危险区域有人作业,救护队员不按矿、科的要求到现场值班或值班不负责任,对当班救护队员罚款100元。30、各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要求携带、使用,每次罚款100元,无故损坏瓦斯自动报警仪,照价赔偿。(五)、机电部分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否则罚款500元。2、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否则罚款100元。3、停电作业时,开关不验电、不上锁、不挂牌或非本工种人员乱动和操作45、电气设备者,罚100元直至降薪一级。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否则罚100元。5、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各100元,6、各种电气设备保护使用不符合规定、失灵以及不投入使用,罚有关单位100-200元 。7、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机运队检查合格后,开入井证方可入井,否则严禁入井,机运队粗暴运输设备的每人罚款100元,导致设备损毁的照价赔偿,失爆电器入井罚责任单位200元。8、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刚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否则罚有关人员100元。46、故意损坏电气设备、设施、装备,罚款200元直至开除留用。9、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罚款200元。10、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否则每处罚款100元。11、井下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12、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否则罚款100元。1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否则罚款100元。14、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47、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否则罚款200元。 15、井上下机电硐室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并且各种记录齐全,否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16、发放的矿灯必须保证完好,出现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放,否则罚当班充电工50元。(六)、火工、放炮管理1、在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分开运送,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否则罚款100元。2、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严禁其他人员同乘,否则罚有关责任人100元。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禁他人代理,否则罚款200元。4、爆破工必须把48、炸药、雷管分开存放,炸药入箱、雷管入箱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必须放在安全的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否则罚爆破工、班组长各200元。5、装配引药时必须符合规程326条的规定,否则罚款爆破工50元。6、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严禁一次打眼装药分次起爆,否则罚款100元。7、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否则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留矿察看。8、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代替,无水炮泥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否则罚款100元。9、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清点人数布置专人警戒,不按规定派警戒人员或警戒人员失职将他人放入警49、戒区内罚责任人100元。不听警戒人员劝阻闯入警戒区内者,罚款100元。10、炮眼深度小于0.6m ,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情况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封满炮泥,否则罚款50元。11、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制度,否则罚款100元。12、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或放炮安全距离不够,放炮前不间隔大喊三声“放炮了”,对当班放炮员罚款100元。13、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钥匙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14、私藏炸药、雷管或不将剩余炸药、雷管退回火工库, 按每节炸药或雷管罚款100元累计,并给予开除矿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公安50、机关处理。丢失炸药、雷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15、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每项罚施工班组100元。放炮联线、检查线路、通电放炮不是一人操作,罚款200元。(七)、奖励1、对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或安全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积极参加隐患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2、对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活动,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给予 200-1000元奖励。3、对敢于坚决制止“三违”现象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50-200元奖励。4、对保护矿区财产安全有功人员,给予200500元奖励。第四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测风管理制度1、每月上中下旬对全矿井各个工作面、测风站进行风量测定,每51、次两遍取平均值,每次测风结束后除做原记录外及时上报总工。2、测风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应平直,无障碍,无分岔。3、测风人员要爱护仪表,不得随意拆卸或碰撞风表,每次用完要及时装入盒内,他人不得随意乱拿,不得对风表进行口吹试风。4、测风结束后,要认真进行计算,做到准确无误。二、盲巷管理制度1、凡矿井独头巷道、无通风系统的峒室、未掘通的小眼及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其长度自负压风流巷道与该巷道交叉入口处算起,超过6m而未安装局扇的即为盲巷。2、矿井盲巷必须制定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盲巷在48小时内悬挂栅栏,并在悬挂警戒牌“禁止入内”。4、盲巷不使用,要进行密闭,并建立密闭档案。三、局部通52、风管理制度1、对井下所有局扇进行编号、挂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每月对所有局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作好记录,每月5日前,将记录情况向总工汇报。2、局扇负责人对局扇要全面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要保持风机的正常运转,需要停止运转时,负责人必须向调度室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停转。启动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对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浓度超过1时严禁启动。3、各采掘工作面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局扇必须安装在新鲜的风流中,吸入的CH4浓度不得超过0.5,回风距工作面进风口不得小于10米。4、对利用局扇通风的采掘工作面,一定要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严禁“一机多头”向工作面供风。5、采掘53、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否则不允许工作。6、对工作面的局扇安装,必须有安全措施、请示报告,并经总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安设,批准报告作为资料留通灭科。7、局扇的安装、开启均由通灭科完成,5.5KW以上(含5.5)风机必须由消音装置,接电及维修工作由机电科派专人完成,其它人不得随意操作,不得擅自拆装局扇盒开关,违者按违章处理,并处以罚款。8、对任意损坏局扇及电缆者,按违章处理并赔偿接受罚款。四、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风筒管理制度1、风筒从开始使用到拆除必须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接头有反压边,不漏风,高压部分应用毛毡包裹严密不得漏风,定期检查及时修补。2、风筒的拐弯处,必须接弯头54、,严禁有死弯,与风机相联处必须有包头,每节风筒之间必须有反压边,反压边方向朝向风流方向。3、任何人不经通风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除风筒、风机,不得挪作他用。4、对于工作面的风筒,采、掘区要特别注意保护,防止放炮时崩坏风筒,如有损坏风筒的情况,按“区域管理办法”执行。5、风筒在正常使用时,不得折剪吊挂风筒的铁丝。 (二)风门管理制度1、风门在行人或过车时,应用手将风门打开,严禁用脚踏或用车撞。2、人或车通过风门后,应立即将风门关好,凡有两道风门的严禁将两扇门同时打开或打开后不关。3、风门需包边沿口,不得漏风,需设底坎的风门必须安设,且符合要求。4、风门要按月定期检查,有损坏的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55、三)密闭管理制度1、对井下所有的密闭前都要设置栅栏,栅栏间隙为20X20cm,并留有可供检查人员进入的小门,提示警标。警标要醒目、清晰,文字书写正确。2、对所有密闭必须定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矿检查,检查工作由救护队员负责。3、对密闭的质量要求四周掏槽,内外抹面,料石密闭要求进行勾缝,尽量做到不漏风,发现表面脱落或压损要及时修补、抹面。4、密闭前5米内要清扫干净,不得有杂物堆积。(四)测风站检查制度1、测风站的构筑表面必须,断面均匀,前后10米范围内不许拐弯或杂物堆积,测风站需设有测风记录牌,记录牌板字迹要清晰,数据要准确。2、测风员每旬进行一次全矿性测风,并将数据写在测风站的记录牌上,如果发56、现测风站的表面有破损或顶底板走形要及时汇报修整。五、主扇管理制度1、每五年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工作,并将测定结果上报行业管理部门。2、每月进行一次主扇外部漏风率的测定。3、每年进行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4、主扇风机房反风、防爆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5、主扇的停止运行需经调度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擅自停止主扇。六、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总则)1、矿井通风的日常业务由通灭科负责。2、矿井风量分配要根据采掘工作面产量变化情况、瓦斯涌出情况由技术员和测风员定期进行调整,每月至少调整分配一次,每季必须重新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3、定期检查和维修通风井巷,保证风流畅通无阻,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57、尽可能扩大主要通风井巷的断面,以降低矿井通风阻力,提高效率,降低风压以利火区管理。4、通风管理的要求是:要消灭五风,力争矿井有效风量率达到85以上。5、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通风调度必须每天向煤矿通风总调度室汇报前一天矿井通风情况,发生事故或有重大问题必须立即电话汇报。通风报表报批制度1、瓦斯日报表及通风调度日报应在次日填写,由科领导签字后及时上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阅。2、通风月报表在次月的5号前由测风工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报行业主管部门。3、通风季报表在下季度首月的5号前由测风报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报行业主管部门。4、各种报表数据必须填写准确、真实。第五章 瓦斯管理制度一、瓦斯巡回检查制度58、及定时汇报制度1、矿井瓦斯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业务由安全科瓦斯检查班负责。2、矿井瓦斯含量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标准执行,不得空班漏检。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4、瓦斯检查员按区域和班次配齐,并定期对瓦斯检查员进行培训,每季度至少培训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两天,并要进行考试,不及格者不能上岗。5、瓦斯检查员要按瓦斯巡回路线对矿井各地点进行认真检查,按规定时间向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6、瓦斯检查仪器要做到好用、准确,每月必须校正一次,每季度修一次,每半年大修一次,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7、每班瓦斯报表要做到三对口(报表、记录本、牌板),每班报表需经过调度、科长审核签字,59、再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8、瓦斯查检员除携带瓦检仪外,还必须带CO检定器和温度计,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检查记录,严禁提前升井。9、在安全监测系统出现瓦斯报警时,瓦斯检查员应服从调度室指挥,深入现场实地测量。二、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1、瓦检员交接班应在井下交接室进行,并有记录可查。2、交接班应做到:(1)应向接班检查员交代清楚所检查区域的气体、风流变化,温度、局扇运行情况等。(2)工作面安全状况。(3)瓦斯牌板在检查完后要填写清楚。(4)如出现瓦斯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撤人,并直接向调度室汇报。记录上面应把瓦斯超限的地点、时间及瓦斯含量填写清楚,向下一班交待60、。3、接班瓦检员应做到:(1)首先到办公室听取值班人员的安排。(2)向交班检查员了解清楚所负责区域的气体、风流变化、局扇运行情况,工作面温度等状况,如有疑问应提前向交班人询问清楚。(3)看清上班检查的记录,填写本班检查记录。三、“一炮三检”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进行工作地点首先应对各个区域、死角进行气体检查。2、装药前瓦斯员进入工作地点首先就对各个区域、死角进行气体检查。3、放炮前瓦斯员应对放炮区域进行气体检查。4、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再次进行气体检查。5、在整个放炮过程中,如发现气体异常超限,立即停止装药、放炮。6、瓦斯检查员如发现气体异常,应向调度室汇报。7、瓦斯检查员要做好一炮三检记录,并61、由班组长、放炮员签字。8、放炮员要考试合格持证上岗。9、班组长是现场的指挥人员,放炮的整个过程由班长指挥,保证“一炮三检”制度的落实,气体超限严禁放炮作业。四、瓦斯日报审批制度1、瓦斯日报表由瓦检员每日早班认真填写,并报科区领导签字审批。2、科区领导审批完后交矿总工程师及矿长两级审阅。3、如遇瓦斯异常情况,科区领导拿出处理措施后,立即送矿总工程师及矿长审批,然后付诸实施。4、安全监测瓦斯监控数据,由调度员每日从电脑中调阅并打印,由科区值班领导签字后交矿总工、矿长两级领导签字。5、瓦斯日报出现的问题应当迅速解决不得耽误。6、报表报出及审批上报应当及时,不得延误。五、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瓦斯排放实62、行分级管理制度。2、采掘工作面停风时间短,积聚瓦斯浓度不超过3%,由安全科编制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技术人员汇同瓦斯检查员、矿救护队实施排放。3、巷道沼气浓度超过3%,排放风流途径路线较短,且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他工作面,其排放措施由安全科编制。4、巷道瓦斯积聚或贯通已封闭的停工区,浓度超过3%,且排放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风流经其它采掘工作面,其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矿长、总工程师签字,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实施。5、排放瓦斯时,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救护队负责排放,安全科长、机电科长、及有关区(队)长均要参加,安监部门负责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六、巷道63、贯通管理制度1、在掘巷道与其它巷道相距20米,采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通风部门。通知内容包括: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2、贯通前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彻后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3、绘制贯彻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4、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5、贯通时必须有井、队干部亲临现场,统一指挥,确保贯通安全。6、贯通后通风部门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负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7、巷道贯通后64、,及时在通风系统图上进行标注。七、“三对口”管理制度1、瓦检员对所辖区域气体做认真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牌、手册,升井后交手册到通风调度员处,由通风调度员填写瓦斯日报表。2、牌板、手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三不对口者,按空班漏检处理。八、奖惩制度1、对在矿井安全生产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减少了重大损失的瓦检员,安全科给予100500元的奖励。2、对矿井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给予从重处罚。3、瓦检员在检查当中能够积极配合进行救灾抢险工作表现出色的给予奖励。第六章 通风仪器、仪表保管、保养制度一、瓦斯检定器每星期更换一次药剂,每半月更换一次电池,每季度送修理工校正,每年送煤矿通风65、实验室标定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应专管专用,集中保养、集中修理,做到随坏随修,读数准确、光谱清晰。二、瓦斯警报仪由采掘工作面人员使用,由充电房集中保管发放及检查仪器性能。每年送矿通风试验标定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三、风表、测尘仪1、风表由测风员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定期(每半年)送矿通风实验室校正。2、测尘仪由测尘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定期检查仪器性能,确保该仪器的精确性。四、救护仪器1、氧气呼吸器:由救护队员专人专用,专人保管,每星期六下午为仪器检查时间,应做到发现问题随时修理,保证仪器完好。每处理一次事故,必须进行清洗换药,保证达到各项技术要求。2、一氧化碳检定器:由瓦斯检查员、救护队使用,66、专人专用,定期检查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灾区电话:由救护班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在使用前应检查该仪器性能是否完好。4、氧气填充泵:应做到每半年一小修,一年一大修,每充完一次氧气要进行一次清洗,始终保持泵的清洁卫生。充填期间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随时保证备用小氧气瓶充足,压力在15MPA以上,定期做耐压试验。5、苏生器:做到勤检查,勤检修各种装置,保证工具齐全好用,氧气充足,每用过一次必须进行检查校正。五、皮托管、压差计由测风员负责保管和使用,确保皮托管与水柱压差计的完好。六、其它仪器除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的仪器外其它的仪器一律由仪器维修工负责保管、充放电,使用必须由科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67、不得随意使用和损坏。第七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矿井各类通风、防尘设施,搞好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通三防”设施包括风门、风障、风机(局扇)、风筒、防尘管路、喷雾装置、隔爆水袋、瓦斯牌板、测风牌板、氮气管路。一、风门井下各风门构筑维护工作(包括风门闭锁装置)由安全科负责,下井工作人员在通过风门后必须将风门关闭,推斗车通过风门时严禁用斗车撞击风门。1、900风门由炸药库工负责管理。2、+840工作面运输巷风门由运输区负责管理,有损坏时及时通知安全科进行处理。3、掘进巷道风门、由掘进区负责管理。风门的关闭、开启由安全决定,区队负责执行,瓦检员负责监督。工作面68、转入分层后,下水平的全部风门均由采区负责管理。4、各管理区域的风门闭锁装置严禁私自拆除。二、风障1、风障的设置由安全科负责。2、当风障设置在工作面时由工作面所在单位负责管理。3、风障设置完成后严禁使用单位不得挪做它用。三、风机1、风机由安全科负责安装,使用单位安排电工接电,在风机入井前应由机电科及使用单位电工联合对风机进行试运转,以检验其性能是否完好。2、风机挂牌由机电科负责。3、风机严禁随意停开,即使下班也不允许停止风机。风机的开关由工作面当班人员或班长负责,同时由安全员进行监督,由于特殊情况风机需要停止时需向安全科及调度室请示。四、风筒1、风筒的吊挂安装由安全科负责,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安装69、。2、严禁使用单位私自摘除风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摘除部分风筒时,完成任务后应将风筒吊挂平直,因使用单位造成风筒吊环撕断,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3、严禁故意损坏、盗割风筒,工作中损坏风筒时,应及时向安全科、调度汇报,否则视为故意破坏。对于损坏严重的,使用单位全额赔偿。4、 工作面迎头的风筒,如遇放炮及其它有损坏风筒可能的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将风筒挪开,以防损坏。五、防尘管路矿井各水平均敷设有防尘管路1、管路的安装、维护工作由安全科负责。2、管路上除末端用水阀门外,其余阀门未经安全科同意不得私自开启或关闭。3、严禁私自拆卸管路及管件。4、井下人员严禁用物件敲击管路,以免造成断裂。5、生产水平的防尘管路70、由采区负责,掘进巷道及未移交的井巷由掘进区负责。6、800车场、集中上山及其余各地点的管路由安全科负责。7、由于放料等作业造成管路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8、工作面放炮可能造成管路损坏的,作业单位应提前防治措施,以防止造成跑水事故。9、工作面巷道需敷设供水管路时,用水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科安装。六、喷雾装置1、井下各地点的喷雾装置由机电科安装。2、所有转载点、装载点(包括立井窝子)的喷雾由当班作业人员自己操作,安全员对喷雾的使用进行监督。3、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喷雾,因工作需要移动时,应通知机电科进行移装。4、对在工作中撞坏喷头的,责任由作业单位自负。七、隔爆水袋1、工作面设置的隔71、爆水袋由该区域单位负责。2、水袋严禁用来盛土、水或作其它使用。3、作业人员运送物料撞落水袋应及时悬挂灌水。4、严禁故意损坏水袋。5、水袋在工作面遗失的,由工作面单位负责。6、安全科负责隔爆水袋内杂物清理及注水工作。八、氮气管路1、氮气管路上所有阀门严禁私自开启或关闭。2、生产水平的供氮管路由采区负责。3、800水平皮带运输大巷的供氮管路由安全科负责。4、未移交的井巷需设氮气管路时,由施工单位配合安全科提前打好悬挂管勾。九、瓦斯牌板1、各工作面的瓦斯牌板由工作单位负责。2、瓦斯牌板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有碍工作时应向安全科反映。3、采煤工作面端头的牌板,应及时前移。4、瓦斯牌板严禁用来当作坐垫。572、掘进面瓦斯牌板不宜置于迎头过近,以免造成损坏或丢失。6、严禁在牌板上乱涂乱写。十、测风牌板1、测风牌板的位置任何人不得移动。2、严禁在牌板上乱涂乱写。3、严禁损坏牌板。4、严禁把牌板当作坐垫。十一、矿主扇风机区域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仅包含与通风专业相关部门1、主扇风机负压及其联结管路由机电科负责安装维护。2、风机房水柱计数据由主扇房值班人员进行监测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安全科汇报。3、主扇基座的维护由机电科负责。4、反风风门、扩散器、防爆盖的检查维护工作由机电科负责,安全科对上述地点的漏风情况负责监督。5、风硐的内外及检查通道风门由安全科负责。6、主扇的反风设施包括:反风风门、扩散器、73、提升钢丝绳、风硐、检查通道风门六部分,每季度检查1次。前四项由机电科负责,后两项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分别存两科备查。十二、小眼管理制度1、矿各采、掘生产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小眼管理细则),并逐条贯彻落实、执行。2、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上口与下口必须用半圆木锁口,上口加盖,眼内铁梯或软梯必须安装牢固,并在小眼内适当的位置上锁口加盖。以防止行人坠落(软梯每隔5米设计台木,每隔10米简易锁口)。3、直径800mm、500mm、300mm的通风孔及直径800mm、500mm开切孔,上部必须安设篦子,以防人员坠入或发生堵孔,根据通风的需要,为防止风流短路,需加盖子的小眼由安全科负74、责,不用的小眼,可暂时封闭。4、各个通风孔必须保持通畅,如果发生堵塞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堵孔。5、所有的小眼必须编号挂牌,标明用途,所处地点(上口与下口)巷道的支架在10米内必须保持完整无损,且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维修。6、溜煤眼下口必须用园木支护牢固。7、从材料眼上下材料时,下口处必须有专人设警戒,不用时上口必须盖好。8、需用人工扩小眼时,必须从下向上进行,施工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9、顶板大面积冒落前(自行垮落或人工放顶)对所在地点的小眼要进行封闭或打开盖子,顶板冒落后再恢复原状态,并对冒落后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的篦子或盖子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10、小眼、天槽上口必须大于75、小眼1米以上,安设时,过河木两头安卡在专门施工的槽口内,并用木楔将两头楔紧。11、各采、掘区队每月至少一次贯彻、完善作业规程中有关小眼管理制度。第八章 顶板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矿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布置、检查、总结顶板管理工作,并由矿领导负责,定期召开顶板管理工作会议,至少每月一次。2、采、掘、开工前一个月由矿负责作出设计,对采、掘工艺的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包括顶板管理部分,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领导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否则不许开工。3、生产、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4、加强干部、职工的技术培76、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技术素质。5、坚决消灭裸体巷道。二、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面支护1、端面距不大于300毫米,顶板冒落高度在0.5平方米内不大于300毫米,冒落超过要求采取措施。2、支架与顶板接触严密,工作面顶板水平,支架歪倒正负小于5度,最大仰角或俯角小于7度,工作面无明显起伏。3、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小于18 MPa。4、相邻架间错差小于顶梁侧护板高度2/3。5、采高符合要求,支架立柱行程控制在650800毫米之间。端头支护1、进回风顺槽至煤壁线20米范围内支架完好无损,并进行超前支护,保证超前支护不缺柱、不失效。2、端头支护要求南端头4对8梁,北端头3对6梁布置,与1号架架间间距7077、0毫米,单体要求成排成行,直线偏差正负100毫米,无歪斜。3、前溜机头、机尾处行人畅通,要求行人宽度不小于700毫米,不能保证行人宽度时,机头机尾处禁止支设单体。4、单体保证一梁三柱,无失效柱,初撑力不小于12MPa。5、端头支护高度符合要求,端头处原巷道高度控制不低于1.8米。6、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规定执行,先收机尾,再收机头。7、两根长梁搭结长度必须满足在1.2米以上,两根梁走向必须平行。8、要求梁上必须采用备板或方木接顶,防止空顶造成人员伤亡。9、运输巷的南帮上必须有一长梁,1号架南侧的长梁必须随架移动。10、移架过程中必须打替换柱,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先打后翻的原则。78、11、所有端头支护区域和超前支护区域的单体支柱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规定。12、人员严禁进入后方无支护区域工作,端头移动后,原巷道高冒,回收支架困难时,端头大板梁可直接托住原支架,待端头前移后方可从端头后不回收。13、严禁人员进入冒顶区取柱,必要时可撤柱或长把勾拉出。14、端头支护强度和支护密度按照410-460KN/M2的要求结合单体支柱柱径计算,控顶区域内支柱布置尽可能均匀。15、控顶区长度除与两巷顺槽溜子机尾位置配合外,其余区域和工作支架控顶区域相一致,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16、移端头梁时,必须采取先支后撤的方式,要求在端头备用一根长梁按顺序替换使用,备用长钢梁一般打在替换过程全部结束后就近79、的空洞较大的位置,用单体柱支撑在顶板上。17、两巷超前支护时,对巷道顶板有冒顶现象、背板腐朽,接顶不实的区域要进行翻修,用方木背实,破碎区域要用模板封顶。18、放顶线外顶梁,支架要及时撤收,保持放顶线成一条直线,放顶区域外老塘要及时充填严密,防止大面积悬顶,当放炮效果不好时,出现悬顶时要及时采取专门挑顶措施,采用挑顶措施时要具体研究,制定方案报批。19、要严格控制端头采高和凹底量,保证悬移支架能顺利通过。20、当端头区域破碎,压力明显时应适当加快推进速度。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般管理1、首先根据煤岩性质,巷道用途,服务年限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和控顶距离,并在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严禁空80、顶距离超过规程规定。2、施工前,班组长或安全员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后,其他人员才可进入作业地点施工。3、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度进行施工,超过规定的最大循环进度,要有安全措施。4、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优良工程。5、过断层带或其他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时,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6、年久失修的巷道要组织专人修复,并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未修复前要设栅栏警示标,禁止人员通行。7、巷道贯通放炮前,对贯通两个工作面的支护都要加固,维护好巷道顶板,防止放炮引起冒顶,在地质复杂地段贯通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锚网支护掘进工作面1、每排必须保证锚杆数量,保证每根锚81、杆上有一块托板。2、锚网必须压接牢固,连接压茬好。3、锚杆眼间排距必须符合要求,在规程中应有说明,深度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锚固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必须达到符合设计值的要求,锚杆托板、杆体必须牢固不得松动。5、锚杆长度必须按设计要求,在规程中有明确说明。6、锚杆外露长度,露出托板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砌碹掘进工作面1、合理布置炮眼、角度、控制装药量,使巷道断面规则,保护围岩不受破坏,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工作面应备有撬杠,随时敲帮问顶。2、砌碹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作业规程的规定,砌碹后要充填密实,使其起到护顶、护帮的作用。3、地质变化、煤岩破碎和压力增大等异常情况下,要短掘短砌82、,使施工人员在有支护的条件下工作。架棚工作面1、根据煤岩性质,合理确定支护方式,棚距、支护材料和规格,质量要符合要求。2、厚度小于2米煤层,支架前必须去掉伪顶,不要破坏顶板,厚度大于2米的煤层,应沿煤层底板掘进。3、炮眼布置、深度、角度、装药量要符合规定,尽量减少对顶板的破坏。4、巷道支护、背帮,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背板数量要够,并用楔子打紧,架与架间要用撑木固定,避免空帮空顶现象,放炮后崩倒的支架要及时修复,并保证质量。5、对工作面失效的支架要及时重新支护、加固,并且保证质量。6、煤岩破碎及地质条件复杂时,压力明显增大,应减小棚距,加距支护,加密背板,支架要跟到工作面迎头,巷底松软时,棚腿83、应当穿鞋,当架棚支护不能适应要求时,应考虑其它的支护形式。7、使用无腿梁支护的巷到,规程中应对梁深度及其他技术措施明确规定,尤其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巷帮。锚喷掘进工作面1、严格执行光面爆破技术,保证一次成巷。2、严格控制装药量,防止破坏围岩。3、锚杆布置要合理、实际,预制时要留够深度,初拉力必须合适,挂网必须紧。4、喷浆一定要喷实,底部严禁留有空隙,厚度要足够,喷匀,力争一次喷够。5、速凝剂、水泥药卷、树脂药卷要按要求使用,确保达到足够的拉力。6、支护的巷道应定期进行检查,遇巷道变形离层,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护。7、锚杆的拉杆力要达到设计要求使用,排间距、排间布置形状要严格按设计要求84、。8、巷道应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工作。第九章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1、技术人员根据瓦斯检测人员每周提供的工作面气体及温度情况,绘制曲线图,做火情预测。2、预测预报的地点包括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预测预报的内容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的浓度、煤温及水温。二、火区管理制度1、火区的管理制度应有详细完整的火区位置图和火区管理卡片。2、火区密封前须设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悬挂说明牌、检查箱。3、每周检查一次密闭外的空气温度、气体含量、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及密闭墙体质量。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均记录在防灭火记录中,发现密闭不严或有其他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85、理。5、火区密闭的检查由专职检查人员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调度室汇报。6、瓦斯检查员只例行对火区密闭栅栏以外检查,不得进行栅栏。7、火区密闭前气体异常应及时进行抹面、注水、灌浆处理,并做好记录。8、火区启封、压缩、严格执行“五不批、三不准”制度。三、隔爆设施安装检查管理制度1、井下隔爆水袋的管理实行分区管理,在哪个区的工作范围内就属于哪个区管理。2、井下所有的隔爆水袋的安装由安全科完成,其安装按标准的要求,符合要求的才能进行接收,以后的工作中隔爆水袋如有损坏丢失,由该科区全部负责。3、井下所有水袋安装后必须挂牌,牌板上须说明:地点、水袋容量、规格、管理科区域负责人。隔爆水袋的数量必须与巷道断86、面成比例,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4、定期对井下所有隔爆水袋进行清洗、注水、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及时更换或修补破损的水袋。四、井上、下消防材料、工具配备及检查更新制度1、各生产水平应设立消防器材库并作好记录。2、消防材料应备足,备齐。3、消防工具要经常进行检查,报废的工具禁止存放。4、及时更新材料库的积压物品。5、消防材料入库及消耗均应作好记录。五、矿井火灾事故填卡、分析追查处理及上报制度1、矿井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填写到火区管理卡片上。2、要对矿井发生火灾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吸取教训。3、严格追查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个人和科区。4、任何人在发现火情后都应及时上报矿调度室、矿领导。六、救护队值班、演87、习、训练、学习及装备检查管理制度1、救护队员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2、救护队坚持每周训练三次,其中包括集中救护演习、仪器使用、闻警出动。3、救护队员每天安排学习时间,其内容由值班人员安排。4、每周五下午为仪器检查、保养时间,队员应将自检情况做好记录,处理完一次事故后及时对仪器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使救护设备始终处于战备状态。七、防灭火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制度1、每周检查一次防灭火管路,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2、防灭火设备为安全科专管设备,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紧急情况除外。3、井口制浆站每月进行一次检查。4、防灭火设备应始终保持完好,管路畅通、压力充足。八、防灭火工程计划88、编制、检查及考核奖罚制度1、每月做防灭材料计划、月底核算。2、每年年底编制第二年的防灭火计划。3、年底统计本年度的防灭火工程完成情况。第十章 水灾防治管理制度(一)、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二)、每年雨季和化雪季节必须对防治水工程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指定负责人。(三)、必须收集矿井的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一、地面防治水1、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沟渠,排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煤层露头、裂缝和透水层。2、修筑堤坎拦截B12煤层地板水,防止流入塌陷区。3、排列地面的井下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灌井下。4、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堵漏或改道。5、在雨89、季,每次降雨时,必须派专人检查矿井采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隙和陷落落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6、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的地方,以免河道水渠淤塞。7、在每年春季融雪、夏季降雨发洪期到来之前,由“矿三防”领导小组组织防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通风、灭火部门负责人,在地表钻灌浆灭火时,一定要保证供水管理不漏水、不跑水,以免进入塌陷坑形成水患。对孔位注入的浆水量,必须做详细的记录并上图,可能形成透水溃浆威胁时,报告总工程师和调度室。二、井下防治水措施1、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明水文地质条件。2、对老空充90、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销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专人监测水情。如发现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矿井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水泵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进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泵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2)91、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和水泵相一致。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4)、主要泵房至少两个出口:一个通井筒,一个通井底车场。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工作。6)、矿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一般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设计。三、探放水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矿井做好水灾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探放水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执行:(一)、我矿的水害源都为上部老空区。根据规程规定,必须采用钻机探放水。并且在探放水之前,首先92、要分析查明水害源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及水压,并以此确定探水线。(二)、为了防止探放水时水压过大,在探放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进行耐压实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在安装钻机前,必须有探水孔的设计,并明确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的数目。(三)、孔口管开孔的孔位应选择在煤(岩)比较完整的地方。开孔直径应比空口管的外径大1530mm,钻进到预定深度后停止钻进。然后用固定架焊在孔口管底部,再将孔口管下入孔内使其固定,不使下滑。再用水玻璃固定,待其凝固后进行耐压实验。(四)、探放水时探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的全过程。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出水量。根据矿井排水93、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应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五)、技术安全措施:1、在进行钻机探水前,必须做好排水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正常排水。2、做好巷道、水沟、水仓的清理工作,确保水流的畅通和水量的调节。3、搞好探放水的水流路线工作,确保水流能按正常的水流路线通行。4、安装钻机之前,应加强钻机附近巷道的支护工作,钻机附近的电器设备应安放在不被水淹的位置。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5、为防止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向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并设有躲避场所。6、在打94、钻地点或附近应安设专用电话。7、为防止探放水时有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排出,应加强通风,并安排瓦检人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有异常立即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室。8、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在探放水之前应做好矿井的避灾路线。若发现情况危机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在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状况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流情况。 第十一章 综合防尘制度一 、测尘管理制度1、测尘人员必须每月测尘三次,必须每旬向科、矿、呈报各个工作面的粉尘情况。2、测尘前必须先测尘仪的电池是否有充足的电源,如95、发现电压微弱,必须先充电后测尘。3、测尘前先将滤膜在试验室称重,编号并记录在滤膜上。4、测尘时要把测尘地点选在产尘大的回风区域,调节好流量,详细记录采尘点、流量、时间。5、测尘完毕后,必须将采样盒放置于固定盒中,升井后,再将滤膜送交实验室称重,计算粉尘浓度,填写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二、定期清扫、洒水灭尘及防尘管路检查维修制度1、防尘人员要督促各工作面的区队领导负责好其管辖区域的防尘工作。(1)负责区域的湿式打眼管理工作;(2)负责区域的水炮泥使用管理工作;(3)负责区域的工作面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工作;(4)负责区域的工作面浮煤清扫工作;(5)负责区域的工作面防尘设施管理工作。2、防尘管路必须吊96、挂平直,不漏水、每50米设置三通阀门。3、净化风流水幕要覆盖全断面,每条巷道不少于一道。4、井下各运输转载点,溜子转载点、煤仓口、翻车机等处,必须安设喷雾装置,确保作用可靠,压力充足,不漏水。5、矿井大巷每年要刷白一次,主要回风巷道至少每月冲洗一次,井下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6米的煤尘堆积巷道。6、井下积尘严重的地点要定期进行清扫,清扫周期视积尘情况定。7、防尘管路每月由防尘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通风调度处。8、喷雾洒水,降尘设备应指派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9、防尘每天对矿井各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做巡回检查,定期洒水灭尘(每周不少于二次),巷道的浮煤必须定期清扫运出97、。三、矿井防尘用水管理制度1、防尘用水为矿井专用,其他单位及各人不得随意动用。2、防尘用水冬季应有防冻措施。3、井下生产单位需用防尘管理内的水时须向安全科提出申请,不经允许不得擅自截流、接管。第十二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一、放炮管理制度一般规定1、火药(包括炸药、雷管)的贮存,永久性火药库的建筑结构,各种措施,总库的储存量及安全距离,火药的运输、失效火药的处理等必须符合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2、矿上必须建立火药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领、用、退制度,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其中:放炮员领药须持有区队领导签字的领药单,用药量和退药量应做好记录。3、井下放炮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按煤矿安98、全规程执行,放炮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爆破设计和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工作。4、放炮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瓦斯超限时,严禁放炮,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5、无论在任何地点放炮,其炮眼深度、封泥长度,都要符合规程规定。6、各放炮地点的撤人距离,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回采工作面放炮,放炮员必须执行规程的规定。(2)在回采工作溜煤眼放炮时,撤人距离不少于50米。(3)煤层直巷掘进放炮时,撤人距离不少于100米。(4)岩巷掘进,撤人距离不少于120米,有直角人员躲避峒室,撤人距离不少于100米。(5)严禁放糊炮、放明炮。(6)处理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处理瞎炮的有关规定执99、行。(7)放炮前必须由班长指定人员设警戒,无班长命令不得撤回。(8)炸药和雷管在工作面存放时,必须放在单独的专用炸药和雷管箱内,运送时,不得由同一人、同车、罐运送。引药制作1、采、掘工作面的引药制作,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做引药地点要在支架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2、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时为限,不得多做。3、抽取雷管时,必须先将成把雷管理顺,再捏住靠雷管根部脚线,轻轻地将雷脚线抽出,严禁倒抽雷管。4、装好的引药,需将雷管脚 线末端裸线扭结在一起,使其短路并将雷管脚线全部缠绕到引药上放好。装药与充填1、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的气体状况,100、支架完好情况,一切正常后方可装药。2、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七不装药”制度。3、掘进工作面:(1)炮眼的装药量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2)装药工作由放炮员负责,当班班长配合放炮员做装药的辅助工作,并对放炮员实施安全监督,其他人员要一律撤离装药区到安全地点。(3)放炮员在装药时,对炸药要轻送直至每卷炸药紧密接触为止,在向炮眼送药与送炮泥时,另一只手必须将雷管脚线轻轻拉住,并紧靠眼壁,防止捣毁药卷封纸和捣断雷管脚线。(4)在有煤尘、瓦斯异常工作面,严禁使用反向装药。(5)每个炮泥装填标准,必须使用水炮泥,再用黄土封堵实,不准用煤块、纸团等代替炮泥。(6)装好药的雷管脚线,必须悬予眼口以短路,防101、止裸露线头接触导电体提前发生爆炸而造成放炮事故。联线1、掘进工作面均采用串联的联接方式,联线工作由放炮员执行,跟班干部或安监员负责监督,首先要联好各炮眼之间的线路,如果雷管脚线短,互相联结不上时,放炮员可用备用脚线接长,联结接头必须悬空,以防漏电引爆雷管。2、炮眼之间联结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将接线网络全面检查一遍,以防漏结或错接,经检查确认接线网络无误,每个接线头都良好,方能与放炮母线最后连结。放炮1、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严禁执行“八不放炮”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2、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爆破制度,起爆器必须由放炮员保管。3、放炮前,由班队长负责设置警线,放炮地点附近102、20米以内要喷雾洒水除尘,放炮员必须大喊三声,等过了5秒后方可放炮。4、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1时严禁放炮。5、放炮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等一切正常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6、放炮员职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7、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8、瞎炮、残爆处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9、巷道贯通(1)巷道贯通前,由安全科技术负责人向有关科区下达贯通通知书。(2)由采、掘单位制定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审批后,方103、可执行。二、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1、火工产品由炸药总库送到矿井口时,矿综合办必须派专人验收,逐箱清点,办理交接手续。2、火工产品下井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井底信号工、把钩工。绞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司机在启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装有火工产品的发生激烈震动。3、禁止将火工产品存放在井口棚、井底车场、巷道及其他人员集结的地方。4、在生产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禁止运送火工产品。5、火工产品在井口待发运到井下期间,必须有炸药库工负责看管,严防丢失、被盗。6、炸药、雷管必须严格执行分装分运。7、运送火工产品的到达井底后,负责运送的人员要及时将其送到炸药库卸车,办理入库手续。8、放炮员104、在井下领取火工产品时,雷管必须存放在雷管箱内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监护下,有熟悉本规定的有关人员运送。9、火工产品在搬运、装卸时不得乱扔、乱碰,杜绝野蛮装卸、搬运。三、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1、火工产品入库,必须由送药库工和当班库工亲自交接,并认真检查数量和质量,详细填写交接记录,收存和发放,必须同时建帐登记,做到数字准确人,帐、卡、物相符,日清月结,帐面干净不涂改。2、库内雷管炸药必须按规定严格分间储存。库存量:炸药不得超过矿井三日需要量,雷管不得超过十日需要量。3、根据矿井下库存的容量,炸药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七箱,雷管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两箱,离墙不少15-20厘米。4、存放为工产品的炸105、药库,必须设置两道门,一道栅栏门,一道铁门。库内必须保持干燥,并用木板铺地。5、保持库房门、窗、锁、照明、电话等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四、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1、井下炸药库存放的火工产品,因变质失效不能继续使用的要严禁发放,经矿安全科检查后申请报废处理;采掘工作面在爆破作业时出现的拒爆雷管,由放炮员交回炸药库做报废处理,同时要建立报废台帐。2、井下报废的火工产品集积数量:炸药不得超过100公斤,雷管不得超过500发。经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签字后由矿安全科送总库在公安机关监督下销毁。3、火工产品在销毁前必须填报销毁明细表,要写清销毁时间、数量、审批机关、现场监督和执行人员。申请报106、告及报表由火工产品管理人员保存,以备上级检查,并报公安机关备案。4、销毁火工产品时,必须在公安部门专人现场指挥下进行,设好警戒,保证安全。销毁工作结束后,现场监督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字。五、爆破器材仓库防火、警卫制度1、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库管人员岗位责任制。提高警惕,尽职尽责,认真交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排除。2、库管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灾等工作,做好业务保安和安全防范工作。3、库内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配备齐全,沙箱、灭火器、铁锨、消防桶等器材要符合规定要求,每月定期由专人负责检查一次,必须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4、非库工严禁进入库。矿安全检查、上级来库检107、查,必须持矿安全科证明信经检查登记后才能入内。5、库工进入库内后,必须将库房门锁好。发放、清退火工产品只能由库房门上开设的小窗进出,其它时间必须将小窗锁好。6、库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井下停风、停电时,撤离前必须锁好门窗。恢复正常后,库工首选要仔细检查现场,发现异常时,及时汇报高度室,先处理,后进库。节假日不上班时,必须把火工产品升井交炸药总库保管。7、炸药库必须按规定容量和生产需要量进行储备。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8、库管人员和检查人员禁止将矿灯带入库内。禁止将各种带电登记表带入库内。9、炸药库内、外的照明,必须采用阻燃电缆和防爆安全灯。六、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108、1、井下使用火工产品单位,均由各班级放炮员持爆破作业代理证对号领取炸药、雷管。2、各班级放炮员必须坚持使用雷管箱、炸药袋,箱要加锁。3、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只能在库房外窗口处领取炸药、雷管。4、库工必须坚持“八不发”制度:(1)放炮员无放炮证不发;(2)放炮员无清退本不发;(3)有清退本无清退手续不发;(4)无雷管箱不发;(5)雷管箱无锁不发;(6)雷管无编号不发;(7)雷管编号不全不发;(8)无炸药袋不发。5、当班领取的炸药、雷管未用完的剩余部分,放炮员必须在当班经班级长签字后退回井下炸药库,并做好退库手续。严禁就地埋藏、转借、私人留存或私自带上井放在家中或澡堂更衣柜内。6、退回井下炸药库的109、火工产品,应继续发放使用。若已破损或失效不能使用的,由井下炸药库造册登记待报废销毁。但其报废量仍计入各班组消耗内。7、雷管箱退库,必须开箱检查,严禁雷管不清退,严禁清退雷管存入雷管箱内。8、非井下生产用火工产品,必须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制定作业规程,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有矿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指定的放炮员亲自领取,装药联线放炮。9、各单位新增的放炮员,上岗前必须交验放炮证及个人照片。七、电雷管导通编号制度1、雷管发放时必须按井下使用为工产品单位各班级放炮员的代码进行编号。2、雷管编号机必须使用上级公安部门指定厂家生产的设备。3、雷管编号工作台上必须铺设阻燃防静电橡胶板。4、井下炸药110、库内编号室必须分间隔离。5、雷管编号工作台上必须设置透明的防护罩,库管人员必须在防护罩外进行编号。6、凡井下发生瞎炮等故障,确属雷管电路不通,要派专人对雷管进行导通测试,并及时通知生产厂家处理。八、火工产品“八不发”制度一、放炮员无放炮证不发;二、放炮员无清退本不发;三、有清退本无清退手续不发;四、无雷管箱不发;五、雷管箱无锁不发;六、雷管无编号不发;七、雷管编号不全不发;八、无炸药袋不发。第十三章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煤矿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开采工艺不断改革,逐步向合理集中化过度,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提高,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111、下,必须强化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所以,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必须把加强生产技术管理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遵守本制度,并认真贯彻。第一部分: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须明确矿、科(队)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副矿长对分管的生产业务负责。矿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生产科长、副科长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的业务负责。第二条:矿要建立 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制。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生产管理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第三条:总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企业正职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编制112、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不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多种经营、环境保护、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工程开发等问题,分管地测、通风、生产、信息等技术性较强的职能部门,总工程师作出的有关技术决定,未经企业行政正职同意不得改变。第四条:矿、科长和各级行政领导应尊重、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并保证生产技术措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第五条:对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煤质、供应等主要生产环节及业务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强化管理。要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113、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第六条:大力推行质量标准化,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一切工作都要有质量标准,都要按质量标准办事,同时建立相应的检查验收制度。并制定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化计划按期实现规划。第七条:对主要技术部门负责人的使用、调动、晋级、奖惩要事先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第二部分:第八条:矿生产技术负责管理企业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第九条:矿生产技术科必须每年制订矿井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订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负责矿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计量和质量管理水平。推进矿质量标准化工作114、,监督检查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改善企业技术面貌。第十条:由矿生产技术科制订矿的年度计划,编制每月生产经营计划,并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编制科技进行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指导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第十一条:矿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矿井的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的技术方案和设计工作。第三部分:第十二条:生产技术科工程技术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精通业务,搞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深入现场,实地检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解决工作中的疑难。第十三条:生产技术科统计员要实事求是准确完成各115、项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敢于同违反法规的现象作斗争,发挥经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第十四条:生产技术科计划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掌握各项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学习煤炭工业计划与统计常用指标计算方法,为编制各项计划提供可靠依据。广泛进行调查研究,使计划能够生产服务。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科长要首先掌握矿生产技术信息,有求必应的为矿的生产技术后勤服务,深入调研为统筹安排好基础,把顶板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指定出具体的顶板管理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矿井的延深工作,及时作到现场观察指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齐116、心协力同其他技术人员一道搞好技术工作。第四部分:第十条:矿属各科区技术人员,要协助科区长搞好科区技术管理工作,共同把工作搞好,作好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以及新技术的传达贯彻工作,并作好推广工作,使其发挥出相应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会同其他技术人员进行研究攻关解决,配合上级单位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第十四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加强我矿对安全技术管理的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技术为指导,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生产与施工的安全性,增强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的指导性,增强灾害预防计划对矿井抗灾的指导,加强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作业规程117、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审批1、炮采工作面投产前一个月,掘进工作面开工前一个月,矿技术员必须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经井队审批后,报矿生产副矿长初审,初审后的作业规程经修改补充后,由技术员组织有关科室领导进行会审,无作业规程不准生产。2、每份作业规程必须复制四份,交生产副矿长、机电科、安全科、各留一份,以便监督其施工。3、作业规程的会审具体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技术、机电、通风、安监、煤质、施工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会审,会审后,规程编制人员根据会审意见对规程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的规程交会审单位负责人签字,由工程师签字后成为正式技术文件。4、为贯彻执行规程的各项具体措施,审批后的规程补充完善后118、,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干部和工人对规程结合工作面实际进行贯彻学习,并进行考试,不及格者要补考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否则不得上岗。5、各施工单位领导及技术人员对本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制定新的技术措施,经各会审科室领导签字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6、各项工程开工前一星期,技术员必须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报矿总工审核,由生产单位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意见并交编制人员补充完善,完善后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规范施工。掘进、贯通等重要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单位初审后,交矿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认真补充完善,并组织干部和工人认真贯彻学习。二、矿井灾害预119、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审批每年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在前一年的10月份11月份之间由矿技术员牵头和机电科、安全科联合编制,主要由技术员完成,完成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核,审核后矿安全科审批,并组织矿各生产单位贯彻执行。1、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元月份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矿各生产、安全单位第一责任者和主要技术人员在组织安全活动时要结合本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学习贯彻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进行考试,未参加学习或考试不及格的干部,工人不准下井。2、本“计划”学习贯彻后,矿属各单位应有计划地组织全体职工熟悉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并进行自救器的使用计划。3、在学习贯彻“计划”时,有关单位要讲解各种灭120、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井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和器材。三、制度的管理和处罚、奖励办法1、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完毕后送生产副矿长审查,符合要求方可办理开工通知单。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切实可行,严格审批贯彻执行。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不予办理开工通知单,无开工通知单就进行施工的单位罚款1000元,主要责任人给予严重处罚,并要求立即停工。4、制定的作业规程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贯彻学习。5、矿每年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评优活动,每评优评出一、二、三等奖,由矿对优胜进行奖励。四、井下测量管理办法一)、技术负责人对井下所有巷道的中、腰线的给定及检验、校正工作。由于井下工作面多,且分散,为给一线区队提121、供及时、准确的服务,要求每个具备开工条件的工作面开工前由施工单位通知矿技术负责人开放线的具体时间,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前将工作面的基本技术参数,或有关工程设计图纸,告知或提供给技术负责人,以便收集资料,及时放线,技术负责人给定中腰线时如距离不够,无法架设仪器时,及时给定中腰线。二)、技术负责人给定中腰线时,必须有施工单位的带班人员或班组长在现场配合放线,按要求打眼。三)、技术负责人每次放线长度约在3040米,每次放一组点(一级组点包括:中线点三个,两面腰线点各三个),打固定桩、钉铁钉。施工单位在工作面距最近的一个中腰线点30米左右时,与技术负责人及时联系,以便技术负责人安排具体放线的时间。技术负122、责人准确掌握各项工程的进度,协调安排各个工作面的放线工作,每次放线的最大长度主要巷道不得超过30米,次要巷道不得超过40米。四)、施工部门应建立班组延线制度,即每班施工前必须由当班工作面的班组长先延线然后施工,施工单位同时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每隔5米自己延线确定一组中腰线点(一个中线点,两个腰线点),并按要求做好标记,技术负责人不定期对所延线及施工巷道的中腰线进行检验,不符合中腰线误差允许误差范围的,技术负责人有权拒绝放线,并上报总工、生产矿长、直至中腰线符合要求为止。五)、为防止人为破坏中腰线点,正在施工工程的中腰线点由施工单位进行保护,如有人为损坏,保护不好(掉桩、拨掉钉子),要对放工单位进行123、罚款100元的处理。由技术负责人重新补上,如果发生第二次类似的现象,则加倍处罚。如属客观因素造成测点损坏,施工部门应及时与技术负责人联系,及时补点。六)、贯彻巷道的两工作面,在岩石中相距1520米,在煤层中相距2030米时,由技术负责人给施工单位下达贯彻通知书。第十五章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电气试验制度1、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确定试验范围,编制试验计划。 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包括高压线路、电缆,高压开关的各项试验,继保整定,绝缘油、绝缘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验收试验,低压开关过流继电器124、刻度校验及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等,应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外委或矿检),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3、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合格的仪表应加铅封。试验报告记录和合格证由机运部存档。 4、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5、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7、对于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和定期试验,煤电钻综保每班必须进行一125、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8、所有试验均应作好记录。 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根据设备的情况,制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周期和润滑部位。2各设备使用维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100元。3维护、检修、保养、润滑必须由各单位认真细致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并消除。 4对查出的问题,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暂时无法解决,可继续使用,但必须定期定时解决。 5需要更换润滑油的设备部位,更换前必须清理干净原来的润滑油和杂质。 6更换损坏磨损的配件、油封、调整设备配件间隙等。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制度1、电126、气设备的定期检查、试验、整定及校验,要按照新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执行。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试验和整定,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3、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组织专人对综采、综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针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维护上的缺陷等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处理。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处理。4、对井下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试验、整定和校验,并有机电电气负责人签字和留有记录;对于整定不合格的队组要按机电管理细则进行考核。四、机电干部查岗制度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127、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要求机电干部巡岗,查岗,做好监督工作。一)、机电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章守纪严格管理,以身作则,对“三违”者一律追究责任,按章处罚。二)、机电干部要对本公司的全面工作做到了解和熟悉,并促进本公司的发展。三)、机电干部应监查好各岗位的工作质量、效率以及各员工的工作态度。四)、深入生产第一线,对各岗位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和处理。五)、对各岗位出现材料过于浪费、挪用公物干私活等工作问题,有权利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罚。五、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 128、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2、设备管理组对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牌板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帐、卡、物、牌板四相符。3、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也应实行帐、卡、牌板管理。4、设备管理组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5、设备的选型、更新、改造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计划,设备管理组汇总,由矿组织有关单位论证后报批实施。6、各单位机电设备应包机到人进行操作和维护,并有设备标志牌和完好牌。7、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率应保持在90以上,大型固定设备应台台完好。8、撤出的设备应在三天内回收上井,并送交设备库或维修地点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每超一129、天罚款20元。9、严禁私自将设备拆件,因生产急需要拆套使用,必须经机电科科长、 分管矿长批准,并在一月内补齐。否则每台设备罚款100元。10、防爆设备应达到防爆标准。井下出现失爆每处罚款100元。11、设备移交应在三天内办完手续。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人50元。12、严禁偷用他单位设备,否则每台罚款200元,不经设备管理组同意双方私自转用设备罚双方各100元。13、无故丢失和损坏设备按设备原值的20罚款,影响安全的加罚15。14、维修设备单位应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并提供必要的证件,达不到维修要求每台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由矿研究加重处罚。15、维修单位非生产急需私自发放设备每台罚款50130、元。因生产急需事后天内必须通知设备管理组办理有关手续。16、维修设备不得将设备编号毁坏或用漆覆盖,更换带有设备编号的零部件, 应通知设备管理组进行补号。否则每台设备罚款30元。17、待修设备维修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少件或漏天存放。 不能修复的要及时申请报废,报废前设备残体不提自行处理。否则每台罚款100元。18、设备借出,必须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并建帐备案。借出的设备应及时催还。19、设备报废,由设备管理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并上报矿领导审核同意。六、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是生产的先决条件,是摆在我矿面前的头等大事,这了防止煤矿各种事故的发生,我矿从上到下在安全生产方面作了大131、量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程,对促进安全生产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我矿的事故时有发生,不安全隐患时常出现,给我们的生产人身安全及人民生活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损失。为此,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活动,严格并完善安全措施,安全规程,是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机是科在科各级领导的带领下,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为实现全产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望我科全体职工干部认真遵照执行。 一)、我科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是;地面无重伤,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二)、全体机电职工要重视安全132、,处处讲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每周星期五早上为科休中安全活动时间,由科有关人员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宣传安全知识,并作好有关记录。 四)、每天早上各车间安排生产时,必须对安全进行反复强调和详细安排,做到每项工作都必须指定负责人,并作好有关记录。 五)、每天早上生产调度会时,除汇报生产情况外,还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汇报制度,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对“三违”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对严重“三违”者将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检修及各单项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施工措施后方可施工,对停送电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及措施制度,无措施或无停送电工作票时不准施工,对三人以上作业的工程必133、须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或监护人。 七)、加强对质检组、电检组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对其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 八)、严格执行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并随时或不定期的对车间、硐室及线路系统进行检查巡视,做好查巡记录。 九)、大力支持、配合矿、科团委、工会组织的安全月活动。 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工矿机电设备、设施的标准化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十一)、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全科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智力竞赛问答活动和安全宣传周活动,对表现突出者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表现不佳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使全科职工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二、对于安全活动要每月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进行134、一次总结,表彰先进,批评违章违纪人员,为更好的搞好安全生产,实现我科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七、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为接受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得不到教育不放过,必须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 二)、分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事故分析记录。 三)、事故发生后,要迅速按规定进行汇报,对隐瞒事故、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包庇他人者,视情节严肃处理。 四)、一般机电事故分析要有机电科主持分析,安监部门参加;对重大及以上事故,由矿长或分管矿长主持分析,必要时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五)、在生135、产过程中出现机电事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由矿井值班领导组织调度、安全、机电及有关人员现场组织分析处理。八、机电设备包机制度1、认真检查、维修、保养设备,保证零件的齐全、完善和牢固。2、包机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事业心强,踏实肯干,技术熟练能园满地完成布置的任务。3、包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五包”,即:包思想、包出勤、包运转、包完好、包材料备件消耗最低,否则,违者罚款。4、包机人员必须保证设备台台完好,具有合格的备件,否则,发现设备出故障,无配件罚款510元。5、包机人员必须保证所包设备运行清洁整齐,摆放合理,否则罚款510元。6、必须遵守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否则罚款510元。九、机电设备136、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从矿物资库领取新设备时,设备管理员要按装箱单资料由机电科存放。 2、根据生产情况,使用单位领用新设备时,需经主管人同意后到机电设备库领取。领发双方要将所领设备填入该井的机电设备台帐。 3、机电设备下井使用时,由各使用单位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入井通知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由入井设备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5、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的安装。 6、设备安装后由设备使用人员及机电科对安装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员及机电科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十、电缆管理制度1、供应部门采购的1140V及137、以下的动力橡套电缆、照明用电缆、电钻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用的电缆,必须是经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2、井下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的馈出电缆线路必须有明确的标志:电缆线路要标明型号、截面、长度、电压等级和供电地点。 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它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4、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5、井下回收出地面的任何电缆,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对绝缘、护套损坏的电缆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6、井下任何地点,禁止将送电的电缆盘成8字形或园盘形。 7、井下高压电缆的接线盒,必须使138、用绝缘材料进行填充密封,否则禁止送电。 8、井下动力、照明、信号、电钻、控制等电缆的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 设备进行连接。 不同型号、规格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同型号、规格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连接处的护套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方法处理。 b.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才准下井使用。 c.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9、井下电缆严禁采用“鸡爪子”、“139、羊尾巴”、“明接头”的连接方式。 10、运行中的电缆不得漏电、漏油、超温,其最高允许运行温度如下: 6KV的油浸纸绝缘电缆表面50。 6KV其它方式的绝缘电缆表面45。 1140KV及以下电缆表面45。 11、高压电缆的定期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执行,试验发现不合格的电缆,不得投入运行,必须及时处理。 十一、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小型电器管理工作是在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下设小型电器管理组,具体实施对小型电器的管理。2、小型电器应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取发放,统一建帐、编号,统一回收、修配。其它单位不得私自从供应部门领取存140、放,一经查出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每件50元罚款,并没收小型电器。3、使用单位领取小型电器,必须由该单位兼职网员填写“小型电器领取申请单”,经电气管理组审批后,方可领取,“领取申请单”应填明所领小型电器的规格型号、用途、使用地点、数量等。4、检修出库的小型电器质量应符合检修标准,由防检组检验合格后签发防检合格证。无编号、无防检证的小型电器严禁入井使用。5、凡井下停用、撤除的小型电器,必须限期由原使用单位回收上井,交小型电器组,并撤卡、去牌;凡改变使用地点或管理单位的小型电器必须到小型电器管理组办理有关手续。6、因工作环境恶劣或意外事故损坏的小型电器,一律经机电办鉴定批准后方可以旧换新,无故丢失和141、损坏者,予以按价赔偿的处罚。7、新安装的小型电器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接收后须填写验收清单交小型电器组,小型电器组负责填卡、挂牌或输入计算机,做到帐、卡、物、牌一致。8、系统安装一次超过20件以上者,必须提前三天将审批单送交机电办小型电器组备料,否则,影响生产由申请单位负责。9、小型电器管理组应根据使用、库存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小型电器购置计划和报废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购置和报废处理。10、小型电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随用随领,严禁随意倒装,杜绝乱领乱用。11、任何单位不准私自库存小电,一经查出没收小电,并视情节罚款。十二、油脂管理制度为提高设备工作效率,延长设142、备使用寿命,设备的润滑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区队管理应遵从以下制度:1、 井下应设有油脂库,库房应设在顶板完好,通风良好,无淋水的峒室内,并挂有准确的润滑图表,备有沙箱,灭火器(不少于2个),各种专用油桶,油抽子(不少于4个)要有护罩,并注有明显标志,存放整齐,卫生清洁,周围不准有易燃物品,以上各项每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2、 严格按润滑图表加、换油脂,不得随意代用,混用或使用变质油,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3、 乳化液浓度配比合格,综采3-5%,普采达1-3%,并填写班测记录,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4、 区队要设懂业务的专职注油工,并详细填写加换油启示,如发现填写不详不实一次罚款143、20元。5、 井下存放的油品要齐全(不得存放抗磨油),但每桶油不得超过一桶(315kg)更换的废油回收率不低于80%。4、 发现油品变质或有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十三、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矿机电设备备品配件的管理,发挥设备潜能,服务矿井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材料小组负责全矿配件计划的整理汇总,做好到货后的验收入库,安排好自制配件的管理。 2、每月16号前各单位将下月份所需配件计划交机电科,所需用的配件要详细写明主机名称、型号及配件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机电科审核,材料小组汇总后及时落实库存,编写采购计划或安排机厂加工。 3、使用单位要督促供应公司购买、机修厂加工144、,保证生产正常需求。 4、机电科、材料小组设备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配件的质量、使用、消耗情况及有关的技术数据。 5、各单位严格控制配件消耗,尽量修旧利废,节约开支,对修旧利废双增双节和小改小革成绩显著者予以适当奖励。 6、所有配件(外购及自制)都必须经设备管理员验收后方能入库。避免劣质产品入库,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领用和退库,谁采购谁退货,谁制造谁返工,因不负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办人负责。十四、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在材料部门领取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是阻燃皮带,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规定(也就是国家职能部门指定的阻燃胶带生产厂家),并有生145、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井下使用的皮带,非阻燃的皮带不得领取,不得使用,矿里供应科应严把质量关。2、皮带机巷必须有充分照明,必须装设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自动洒水等保护和装置。3、还应装设皮带张力下降,防撕裂、防逆转和制动装置,同时机头机尾应上防止人员与滚筒接触的防护栏。4、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十五、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146、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3、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 5、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147、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6、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 8、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 9、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10、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中规定。 十六、五小电气管理制度1、五小电气的领用必须有计划,有使用方向。2、新领 用的五小电气设备,必须进行严格检查148、后方可投入使用。3、已投入使用的五小电器要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失爆情况检查。4、对井下的损坏或已停止使用的五小电器要及时升井维修。5、五小电气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必须符合规定的防爆性能要求和各项技术。6、检修后的五小电气需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7、对使用中的五小电器,任何人不准随意拆卸螺丝、垫片。8、各区队使用的五小电气要妥善管理,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上述现象,经核实给予一次性经济罚款2050元。十七、小绞车管理制度1、小绞车司机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和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安监局颁发的合格证后,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2、小绞车入井须经设备管理人员签发“机电设备入井许可证”,通过井口安全检149、查员把关检查方可入井。3、设备入井做到文明装卸、运输,装车要适量,不超高、不超宽,绑扎要牢固。4、小绞车在开动前必须做以下检查:(1)检查小绞车的支撑顶柱是否支撑牢靠,发现支撑有不牢靠的应及时撑牢。(2)检查小绞车工作闸的动作是否可靠,当闸皮紧靠闸轮的状态下,闸柄是否距极限位置,有一定的余量,否则应调整螺母,使其符合操作规程规定。(3)在正式开动前,应点动一下,检查滚筒表现露出的钢丝绳绕是否正常和钢丝绳有无明显断丝、断股或打结现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后方能正式使用。5、小绞车在开动中应注意:(1)必须准确判明信号,应禁止用晃灯等办法传送信号,避免出现误认信号现象。(2)在下放重物时150、,应注意钢丝绳拉紧状态,如下放中突然发现钢丝绳出现松弛现象时,(可能是出现了掉道或局部阻力)要及时放慢下放速度,使钢丝绳保持适当的拉紧状态,上提重物时钢丝绳出现突然颤抖现象和电机声响不正常时应及时减慢速度或停车查明原因。(3)小绞车运行中要注意钢丝绳是否夹入底层钢丝绳经缠绕圈中,防止向下方向旋转,而钢丝绳却向上提方向运动的不正常情况的发生,当小绞车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停掉电源并制动闸手柄置于制动位置。6、在井下超过三个月不使用的设备,以及采、掘生产系统完成预定生产任务后停用的设备,都应拆除、回收检修,由使用单位送交机电科修理工房。7、升井验收时,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一定的赔偿151、。8、负责维护采区小绞车的采区电钳工应按本单位规定的要求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其中不属本岗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井下监测监控网络的管理1、井下监控网络凡涉及相关单位管理区域的,负责该区域管理的单位同时负有对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监测装备管理的责任。2、井下监控网络实行分区管理办法,即各单位管辖区内的监控线路以及装备均由各单位自行管理。3、对监控网络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必须指定一位科区领导兼职负责管理本单位区域内的监控装备。4、对监控设备移动频繁的回采区和掘进区,一般由井下作业的各班组中的电工兼职负责监控152、线路、传感器、分站等装备的管理,如班组中没有电工,则由班组长负责。5、负责全面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专职人员主要负责矿井监控网络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具体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检,传感器标校维护、井下监控网络故障处理、指导井下局部监控网络的搬家以及安全监控装备帐、卡、牌、板等业务。6、各单位对管辖区域内的监控装备运行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本区域监控装备的安装、区域内监控网络变化的临时安装(以上均在矿专职人员指挥带领下完成)、线路悬挂整齐、保持设备干净整洁、随采掘工作面推进及时移动分站和传感器、在设有监控装备地点附近放炮和进行支护作业时对监控装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及时汇报监控装备出现的异常情153、况等。7、凡在各单位管辖区域内出现的装备人为破坏、丢失,原则上追究本单位的责任,如能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和单位,则有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8、井下监控装备实行挂牌管理,设备管理的责任人即为负责区域管理和单位指定的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监控装备的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控装备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对监控装备管理实行承包到人的制度,承包人即为各班组的电工或者班长。9、井下布置的传感器、分站、以及线路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新区域监控网络的布置方案以及局部网络的变更均由矿安全科提出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井下的监控线路必须在矿专职监控管理人员指导下方可进行线路联接拆除工作。10、井下监控154、设备必须24小时不间断供电,井下分站备用电源的设计供电时间为2小时,当井下局部区域停电超过2小时以上时,矿调度室应及时与监控专职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停止井下分站工作,待供电正常后再给予恢复。11、采掘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包含监控系统的方案及措施,该项内容由矿安全科负责审阅把关。12、为进一步规范和协调管理,对专职负责管理矿井井下监控网络的人员给予以下权力:(1)有权依据本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安排和布置工作。(2)有权对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3)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4)有权制止破坏或对监控装备存在安全威胁的行为。(5)有权在监控155、装备不能按要求维护时停止作业地点的工作。二)、地面中心站及网络终端的管理1、地面中心站及网络管理、地面调度监控室由调度室统一负责,地面各终端面由本单位管理。2、矿井监控网络使得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信息能够实现网络化传输,调度室有责任不断对网络优化管理,并提出各种管理方案,以使监控网络能够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矿安全科负责矿井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相关报表的报送和存档保管业务,并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中安全生产监控项目的技术业务工作,同时对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负专业技术责任。4、为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网络化功能,促进矿井的信息化建设,除监控网络必须反映的图表(由矿生产技术科负责)外,网156、络中还应共享以下图纸资料。(1)井上下配电系统图。(2)矿井通风系统图(3)井下运输系统图(4)井下通讯系统图(5)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6)井下排水系统图(7)防尘、灌浆、氮气防灭火系统图(8)井下避灾路线图上述图纸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终端上单独绘制,待完成后,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通过网络体系管理员输入网络。各单位自行保存底稿,有补充和修改时,修改版同样按以上程序进入网络。5、监控系统网络终端程序由调度室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安装和配置,各单位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改动。6、各单位应指定人员兼职负责本单位网络终端的管理工作,网络终端电脑仅为监控网络运行日常办公使用,不得使用终端电脑进行与业务无关的工作。7、未157、经调度室同意,任何人员不得在网络终端电脑上安装和加载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否则造成终端和监控网络故障的,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8、矿调度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般情况下,地面主控室及调度监控室不得随意停电,供电按照矿井一级供电对象对待,遇特殊情况必须停电2小时以上时,机电科必须及时通知矿调度室,以便按程序关闭主控室设备。对于突发的停电,如在2小时内不能够恢复,调度员必须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9、调度室调度员应对监控网络所反映的井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上班时间务必集中精力,发现问题,应及时按程序汇报和发出生产指令。10、监测主控室和调度监控室为矿监控网络的中民主,严158、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需要进入时必须经过矿领导和管理机特许。二、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下井天数的规定一)、科区干部坚持跟班制度,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靠前指挥,对安全生产要尽职尽责。做到贯彻安全生产措施到群众,落实安全措施到现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二)、坚持每周五的安全检查,各单位第一责任者,机关各科室的领导必须亲自参加,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升井汇报制度,及时向安全科反馈。三)、干部下井天数规定:党委书记、矿长、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8天,副矿长每月不少于23天,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4天,采、掘一线的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4天。四)、以上要求与今后各科室岗位技能工资挂钩,下井天数以159、井下考勤室为准,由调度室每月向公司汇报。三、干部入井登记升井汇报制度1、凡是入井的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必须执行入井登记,升井汇报制度。汇报在井下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处理意见。凡入井未查出井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升井汇报或升井汇报没填写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均按未下井处理。2、回采区、掘进区、机电科不列入本制度考核范围内,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规定,生产职能科室必须执行升井汇报登记制度,生产科、安全科、机电科管理者及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科室的管理人员必须执行,昌平矿业公司有关下井次数的规定。3、严格执行矿安全检查小组成员每周五必须参加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现场分组确定检查行走路线。升井后登记汇报隐患及整改措施160、。对检查中起马观花未发现问题隐患,未汇报登记的干部,列入当月综合考评中进行考核。4、干部入井登记,升井汇报制度和干部下井制度挂钩统一执行。5、凡违反入井登记,升井汇报制度,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扣除当月全部下井津贴,并进行通报批评。对经常违反干部入井登记升井汇报制度的干部,矿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做为考核干部的参考依据。6、对汇报的问题和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由安全科落实汇总及时给有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每周一安全办公会上由安全科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7、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单位期整改和落实且没有特殊理由的,每发现一项将视情况给予100200元罚款。8、对已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又不能161、按时整改而造成伤亡和其它事故的,将根据矿有规定对主要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昌平矿业公司处理。9、对升井汇报的隐患和问题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扣发当月的全部下井津贴。10、对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的,使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免受损失的有功人员,矿将根据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11、 本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第一责任者因公事、探亲不能履行职责,由第二责任者承担,凡滞后与不整改落实者,每一处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50100元。四、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各单位领导要教育职工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162、睡岗或不干私活。2、矿劳动整顿纪律小组负责对地面、井下各工作岗位不定期进行查岗,每周不少于一次。3、地面查出有脱岗、串岗或上班时间干私活一人次者罚所在单位50元。凡矿指定的要害工作岗位(部门)的工作人员,查出有上述问题的,将加大处罚力度。4、在井下工作的人员(含带班干部)必须在井下工作6小时以上,并取消井下一切津贴及扣除当天工资的50。工人因工作需要在当班升入井的按工作时间累计记工,回采区上花班的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领导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考勤室,否则将按当班入升时间进行考勤。5、三天以上的假期,如探亲假、病、事、婚假等,必须通过昌平矿业公司党政办或劳资科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记工并按旷工处理。三163、天以下(含三天)的病、事、伤假经所在单位科(区)领导批准后,三天内交考勤室,否则按旷工论处罚所在单位5元/人次。6、入井人员必须凭入井证方可进行考勤,入井证丢失者,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补办,不能让他人代交、代领入井证,更不能对考勤内容进行涂改。如发现有代交、代领者,除扣罚两人当天工资外,每人各罚款20元,发现有交考勤不下井或下井后又升井者不予记工,另给予50元的罚款,发现有涂改考勤证者,给予罚款50100元。7、对查出的问题,由矿综合考评领导小组每月进行考评并在工资中兑现,井下考勤的由考勤室提供升井人员名单,单位提前升井率(含带班干部)超过10扣罚单位当月的应发技能工资0.5,超过20扣罚单位当164、月的应发技能工资1,同时扣罚单位主管领导50100元。计算方法如下:提前升井率月提前升井人次/月应出勤人次(井下工作)1008、考勤人员要各尽职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如发现有不执行制度或提前升井的,加倍处罚。9、任何人不得辱骂考勤人员或无理取闹,否则按“三违”处理,另加罚50100元,同时对所在科(区)主管领导给予20元以上罚款。五、安全学习活动制度1、各科区必须把每周二定为安全学习活动日,每次活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活动时要严格考勤,并做好活动记录。2、周二的安全活动必须有科区第一责任者亲自组织,其他领导必须参加,参加人数不得少于本科职工的80。3、周二的安全学习活动,安监科要对每个165、科区进行监督,对学习不认真的科区在综合考核时考核。4、学习时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指令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矿每周五下午必须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由矿长和主管全生产副矿长主持。2、矿属各科区第一责任者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不参加,特殊情况同主持会议的矿领导请假。3、安全科按时考勤,对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5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元。4、矿领导在安全办公会议上安排的工作,各单位要按时完成,对没有完成和完成不彻底的纳入月综合考核。5、凡与会人员,必须自带会议记录本,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精神要及时向本科职工传达。6、安全科要166、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发矿领导、各科区。7、会议之前安全科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安排的工作要狠抓落实。七、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1、跟班领导必须坚持8小时跟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及时处理好当班发现的问题。2、带班干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3、带班干部升井后必须到井口会议室汇报,不汇报者视为无效下井。4、每月底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劳资、党政办、等部门对干部下井、汇报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没有完成井下天数和隐患汇报者按文件规定给予处罚。八、安全大检查制度1、每周五为安全大检查日,矿领导必须167、亲自组织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升井后在井口会议室汇报。2、对汇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科,安全科通知相关单位或按“四定“督促整改,并在周五下井现场复查落实,对整改不力或整改者每一项罚款100元。3、每周五的安全大检查各单位必须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单位20元。九、交接班制度1、接班的内容包括当班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及工作面变化和安全、通风、设备运转等情况。2、接班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接班,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不漏项,项目清楚、准确。交接完毕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名。3、交接班记录要妥善保管。4、班长因有事不能上班时,要委派他人代理班长交接班。工作面发168、生变化不上班或改变作业项目遇到中间空班时,当班也要填写交接班记录。5、各单位应经常检查交接班记录填写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对于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者,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发现一次不交接班者,双方班长各罚款20元。十、出入井检身制度1、检身员必须提前到岗,上岗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每次罚款20元,月超过3次扣发当月奖金。2、每个入井人员必须按规程规定,做好入井前的准备工作,矿灯、自救器、安全帽必须带好,否则不得下井。3、井口20米以内不准吸烟,违者罚款10元,并按“三违”处理。4、入井人员必须听从检身工的指挥,依次上罐,不得抢罐,违者罚款10元。5、严禁酒后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烟火下井,169、违者按“三违”处理,发现携带禁品入井对检身工罚款30元。6、工人下班后,检身工要对升井人员进行认真检身检查,防止升井人员携带井下物品和火工产品。7、工人升井必须由本人到考勤室领入井证,严禁他人代领,以便于检身工统计人员升井情况。8、检身工下班前必须和矿灯房、自救器室、考勤室核对人员升井情况,并严禁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十一、安全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四定”制度1、对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员汇报的安全隐患必须下“四定”整改。2、安全科对“四定”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跟踪复查落实。3、“四定”隐患没有整改的,每一项罚款100元。4、“四定”隐患整改不彻底的每一项罚款50元。5、每季度末由安全科组织进行一次矿井安170、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按轻重程度分类,C类隐患通知科区四定整改,B类隐患报告矿整改处理,A类隐患报公司安全技术部解决处理。十二、调度晨会及班前会制度1、调度晨会由调度室主任主持,值班矿领导参加。2、调度晨会各单位必须派人参加,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罚款20元。调度室要严格考勤。3、与会人员必须带会议记录本,记录好会议精神并在班前会上传达。4、晨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和落实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上级紧急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5、各单位要在晨会上汇报前一天安排工作完成情况。6、在调度会上安排工作没有完成者每一项罚款100元。完成不彻底罚款50元。7、各171、单位必须在每班上班前提前30分钟召开班前会,会议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8、凡是上该班的人员及科区领导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科区要做好考勤记录,不参加班前会者不得下井。9、班前会上科区领导及当日值班人员必须强调安全工作,并将现场的安全状况向工人交待清楚,否则工人有权拒绝下井。十三、事故隐患报告及处理制度1、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科必须按照隐患排查程序逐级报告。2、对存在的C类隐患通知科区四定整改。3、对存在的B类隐患报告整改处理,在处理时必须制定处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4、对存在的A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解决处理。5、安全科负责对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要复查落实。十四、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172、事故的统计报告由安全科全面负责。2、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要及时将事故情况向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调度室将事故直接向XXXX矿业公司报告。3、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XXXX矿业公司。4、发生重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昌平矿业公司,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在30天内报XXXX矿业公司。5、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昌平矿业公司,并在24小时内向XXXX矿业公司上报事故调查报告,在90天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XXXX矿业公司。6、发生二类以上机电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XXXX矿业公司。十五、调度室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调度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指挥中心作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必须加强调度173、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提高调度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当好领导参谋,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一、交接班制度:调度室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小班执行8小时班接班,实行面对面交接班制度。1、交班制度:上个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对当班工作进行小结,整理出当班没有完成的工作,调度会安排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下班继续完成的,特别是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填写好完整的调度记录外,必须给下个班调度员当面口头交清,否则因上个班隐患在下个班发生事故,要追究上个班调度员责任。上个班调度员必须在下个调度员到岗并交清以上事项后方可离岗下班,否则提前离岗按脱岗处理,除调度室一次扣款50元外,另交安全科过“十关”。对于174、长期不按时上班迟到人员,上个班调度员也不能原谅的,可及时向科领导反映,按迟到1分钟扣款1元,超过30分钟按停工处理,扣款和扣工资给上个班调度员(扣工资按就高不就低的办法执行),上个班调度员交班前必须打扫室内外卫生,交清室内物品。2、接班制度:下个班调度员必须按时接班,对上个班遗留未完成的工作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完成。接班时要清点室内物品,发现损坏或挂失要及时向科领导反映,要求上班人员照介赔偿,否则发现哪个班由哪个班人员赔偿。上个班人员下班前未打扫卫生,下个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下个班人员有事不能按时接班,可当面或电话通知上个班人员事由,需多长时间,取得上个班人员的允许和谅解,否175、则按交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二、工作制度:当班调度员要对当班反映的每一个问题记录清楚,要记清时间、地点、人员,还要有处理结果,认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记录要求详细、完整、字迹工整,当班的调度记录要能真实反映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中要责任心强,敢于管理。1、工作程序:当班调度员接班后除明确上个班调度员口头交待的情况外,还要及时认真阅读当日调度会记录和上个班调度员记录,对当班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才能向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真实反映情况。2、事故汇报制度:凡井下发生伤亡或非伤亡事故时(如工伤、死亡、火灾、气体超限、透水、冒领等),调度员应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但在事故发生后30分176、钟之内是否向昌平矿业调度汇报,必须请示当日总值班或主管领导,并如实做好记录。3、工作纪律:每小班调度员执行8小时工作制,不准上连班,不准迟到、早退、否则按交接班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值班期间要守工作岗位,不能用监控背投收看电视节目,以上七点发现一次扣款50元,只有矿领导,调度主任通知方可离开岗位办事,但办事必须立即近岗。因以上原因造成重大重故或财产损失,按矿规定处罚。三、下井制度:每个调度员必须按每周规定的下井天数和下井时间下井,熟悉工作现场,了解掌握生产全过程,下井必须在4小时以上,否则扣除当日工资,并罚款当月50元。四、学习培训计划:按照标准化要求,每月对调度人员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培训,调度室人177、员必须按时参加,否则迟到一次扣款10元。缺勤一次扣款20元。五、处罚制度:对于调度室人员因工作任务未完成,或因工作失误除按以上条款进行处罚外,调度室必须无条件按时完成矿安排的工作(包括调度工作落实,电话安装与维修,广播、电话转接,闭路电视维修等),有下列情况造成的罚款由责任人个人承担。1、相关领导没有及时向下安排矿安排的工作造成的罚款由相关领导承担。2、科领导已安排的工作,但责任人因个人原因不积极去完成,造成工作拖延,或调度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等,所造成的罚款均由责任人个人承担。3、责任人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工作拖延,或因个人原因造成矿对其他人员罚款和对科里的集体罚款,均由责任178、人承担,如罚款数额较大可由他人垫负逐月扣除,真正做到责任明确,不搞均摊,奖罚分明。十六、请假制度1、事假规定:按矿规定3天之内由科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矿领导或昌平矿业公司劳资批假,并在有书面假条,办妥手续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当月超产工资100元,两天以上不得奖。2、病假规定:门诊假条必须由科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病假处理,住院必须要有住院证明,方可按病假处理,病假每天扣超产工资30元,以此类推,对于因喝酒而请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十七、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1、 矿新入矿员工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岗前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2、矿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协力公司企179、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顺达煤矿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教育、煤矿三大规程和入井安全常识教育、岗位操作技能教育等。3、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或专业人员,应按培训要求编制培训大纲,认真备课,并按培训大岗进行授课。4、凡参加煤矿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的人员,不发工资,只发给生活费;凡参加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按授课时间每小时补贴授课费六元。5、凡参加煤矿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的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核,不参加的不发生活费。考试合格的,给予签定临时用工合同;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录用。6、凡参加煤矿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人员的考试卷,必须有出题人、阅卷人、监考人签字。凡考试合格符合用工条件的180、,其考试卷随同个人档案材料,由本矿存档备案并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十八、群监员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根据“国家监察、行政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同时为更好地推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工生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和学习兄弟矿的经验制定本管理规定:1、凡聘用的群监员必须坚持国家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安全生产方针,能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敢于大胆揭发和制止任何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能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2、凡聘用的群监员必须在井下工作三年181、以上,热爱群监工作,有丰富的井下工作经验,懂得井下安全知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汇报,并经常向群监站提出加强和改进群监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设想,不断改进群监工作。3、群监员下班后应自觉按时填写汇报记录,对当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除填写汇报记录外,并电话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生产科提供技术指导,安全科落实整改情况。对群监员汇报的一般安全隐患,每周由井口接等站汇总后报安全科下“四定”,限期整改。群监员每月汇报率不得低于85,有效汇报率不得低于50。4、群监小组组长由矿工会主席兼任,群监小组组长对群监员有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管理的责任,对不称职的群监员有权撤换,每月根据班组的变182、动及时向井口接等站呈报班组群监员变动情况。5、群监站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矿群监员学习一次,及时传达上级及矿有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对群监员汇报情况进行总结,矿群监会每月组织群监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6、群监员津贴每月由井口接等站造表,矿工会审核后从财务科领出,每季度发放一次,津贴标准井下每班10元,地面每班5元。7、对于群监员亲自带领班级人员处理了工作面安全隐患或群监员在矿井抢险救灾做出突出贡献的,由群监站现场落实,矿办公会研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小组组长也给予一定的奖励。8、群监站负责推荐先进群监员表彰奖励工作,对于科区呈报的不符合先进条件的群监员,群监站有否决权。十八、单项工程施工前指定安全第一负183、责人制度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施工,更进一步的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一、单项工程施工前,接受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接受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施工任务完成和安全施工。二、基层科队接受公司下达的施工任务,以本单位的主管领导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副队长、队长助理联带负责。三、施工科队在分解施工任务时,当班班组长为安全第一负责人,安全员联带负责。四、班长在分组分配作业时,必须每组指派一名组长为安全第一负责人,在无组长的情况下必须指派一名有能力懂业务且责任心强的人员为安全第一负责人,其他组员联带负责。五、接受任务的负责人在接受任务和布置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排施工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184、项,讲解施工要点和防范危险的施。六、对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在接受施工任务后,必须学习贯彻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准无规程、措施作业。七、单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拿出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及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施工人员学习并签字以后才可进行施工。八、具体施工项目必须通过班前会贯彻学习安全戴帽后方可施工作业。十九、两人及两人以上工作时指定安全第一负责人制度为保证班前会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各单位在每班班前会议中必须有工作中安全注意内容和防止事故的措施,在分开工作时,以及二人以上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笫一负责人。保证各生产环节中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凡工作时需要分配二人及二人以上小组作业,必须制定安全第185、一负责人,负责工作期间的全面安全管理及任务的完成。二、被指派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对本班所有人员的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三、具体要求:1、指派时在两人当中指派相对有工作经验的员工担任安全第一负责人;2、在有临时工时,指派正式员工为安全负责人;3、同为临时工时,安排工作经验年限长者为长安全负责人。4 指定的安定全笫一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恃殊情况下必须更换时要报批后方可更换.四、安全负责人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带头安全作业,监督工作中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如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过戊革故,承担相应责任。五、安全第一负责人要根据现场施工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及侧重点的安全措施,在保障安全的情况186、下,保质保量桉期完成。六、如遇突发情况,安全第一负责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及调度室汇报处理措施及结果。第十七章 后勤管理制度一、宿舍楼管理制度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给单身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负责人单身宿舍楼由矿后勤科管理。(二)、入住规定1、单身宿舍只允许本矿单身员工住宿。2、每间宿舍最多不超过4人同时入住。3、凡需要入住的单身员工必须经过后勤管理员同意。(三)、住宿规定1、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单身宿舍的各种设施、物品,严禁损坏。一经发现由宿舍人员负责赔偿。2、单身宿舍严禁有大声喧哗、打闹、喝酒等可能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3、宿舍内187、严禁私拉乱接电器线路、严禁使用电炉。4、宿舍内严禁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5、有亲友来访确实需要留宿的,必须经过后勤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留宿。6、严禁留宿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并及时交纳费用。8、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积极配合进行消毒除蝇工作,防止出现各类传染疾病。9、由物业公司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单身宿舍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澡堂管理制度1、司炉工负责澡堂的服务工作。2、司炉工澡堂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要求每天必须清扫一次。3、澡堂为煤矿专用,除煤矿员工外,严禁其余人员进入。4、洗澡开放时间规定为:早班8:3011:00,中班16:301188、9:30,夜班00:302:00,特殊情况除外。5、若其它外来人员必须凭澡票入内,严禁无票进入。6、洗澡人员衣物放入衣柜中并上锁。为方便管理,柜锁由洗澡人员自带。7、凡是因为自己没有上锁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8、充电工必须随时到澡堂巡查,发现有撬锁等可疑行为时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9、澡堂是公共场所,严禁任何人在澡堂内大小便、随地扔垃圾。如有此类行为,按照50元/次进行处理。10、任何人员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财产损失,由责任人负责,按照原价进行赔偿。11、严禁任何人在澡堂内,洗各种衣物,如有违反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12、严禁任何人在澡堂内随意高声喧哗、打闹,如有违反罚款30元189、/次。13、严禁醉酒后进入澡堂,违反本规定者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三、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管理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3、车辆的使用范围:(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190、。4、车辆费用管理: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二)、驾驶员的职责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191、0元。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192、承担。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13、驾驶员应该确保停车安全,日常车辆应停放在一矿调度室外,放假时,车钥匙交调度室。如驾驶员随意停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三)、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调度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考核、安全学习和责任事故处理工作。2、负责办理、缴纳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料费及有关维修费等。3、组织驾驶员每月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因出差不能按时参加者,闲暇时应对其进行补课,以补足学时。年终考核时,按累计学时计算,不足学时的按缺勤处理,按年终考核有关办法执行。4、调度室按日登记车辆的“行车记录表”并测算耗油量,以保证月底所记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基本相符,不符的数量应由驾驶员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5、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申领的油票要单车登记,并实行单车考核。6、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各单车行驶公里数、耗油量、修理费、保养费等。(四)、其它方面1、严禁矿领导和各队负责人私自驾车,发现一次,扣罚50元。2、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给矿领导和各队负责人驾驶,否则每次扣罚驾驶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