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方案(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7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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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年)(征求意见稿)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 年 8 月 25 日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文本部分文本部分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文本目录文本目录1.总则.11.1 规划目的.11.2 规划原则.11.3 规划依据.21.4 规划范围.31.5 规划期限.31.6 其他要求.32.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42.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42.2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42.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622、.4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62.5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82.6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目标.83.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103.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103.2 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103.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133.4 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路线.143.5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153.6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技术路线.164.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174.1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174.2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3、改造的实施计划.184.3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185.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205.1 规划分区.205.2 指标要求.226.专项规划保障措施.336.1 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336.2 强化政府监管,增强建设实效.336.3 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设计质量.336.4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技术力量.336.5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公众意识.34附录 1 目标管理分区图.35附录 2 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36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1.1.总则总则1.11.1规划目的规划目的响应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4、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指导和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实行建筑碳排放控制,促进能源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改善人居环境。1.21.2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2.11.2.1被动优先、主动优化被动优先、主动优化根据温州地区的自然、气候状况,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要求绿色建筑通过被动式设计,从方案到运维,尽可能利用有利的自然条件,使室内外环境接近人的健康和舒适要求,在被动式设计难以达到使用功能和室内舒适度要求的时间段再采用经过优化的主动式(采暖、空调、照明等)技术。15、.2.21.2.2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围绕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和建筑碳排放发展现状,根据各政策单元现有建筑、新建建筑统计数据,在满足指标限值的基础上,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控制性指标,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出更高的要求。1.2.31.2.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全面推进城乡民用建筑绿色发展,统筹兼顾,实行绿色建筑全覆盖,同时重点关注重要区域和重大项目,对其提出更高的绿色建筑星级、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要求。1.2.41.2.4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强化政府鼓励引导,合理运用行政6、力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法规、规划、标准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绿色建筑系列认证工作,并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的提升,带动衍生有关绿色产品技术的新兴产业发展,以市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1.2.51.2.5近远结合,逐步推进近远结合,逐步推进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近期规划主要基于现状情况,远期规划基于现状及对未来的预测,近远结合,制定逐步推进的实施计划和分级目标,以实现最终的规划目标。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1.31.3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3.11.3.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浙江省实7、施办法4)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5)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6)城市绿化条例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3.21.3.2规范标准规范标准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9)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 版)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11)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1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13)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14)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规程GB/T 5114116)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17)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 116518)装配式内装评8、价标准DB33/T 1259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1)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 110522)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DB33/T 126123)其他相关规范1.3.31.3.3政策文件政策文件2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 年 9 月 22 日)25)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 号)26)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 号)27)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9、意见(2021 年 12 月 23 日)2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 号)29)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建设20227 号)30)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建设202247 号)3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建设函2022268 号)32)浙江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 2023 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建管发202313 号)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33)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10、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 号)34)其他相关政策文件1.3.41.3.4相关规划相关规划35)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36)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7)“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38)“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39)温州市“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 TOD 整体发展专项规划40)温州市“一核十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 年)41)温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42)其他相关规划1.41.4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温州市域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温州市市域范围,该层次仅确定目标管理分区及其控制性指标11、。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包括鹿城区(除藤桥镇和山福镇)行政辖区范围、龙湾区行政辖区范围、瓯海区(除泽雅镇)行政辖区范围、洞头区(除鹿西乡)行政辖区范围、瑞安市东部 12 个街道和塘下镇、乐清市全部 8 个街道和 7 个镇(柳市、北白象、磐石、虹桥、南岳、蒲岐、淡溪)、永嘉县全部 7 个街道。涉及中心城区的县(市)在编制本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时应重点突出中心城区的地位。第二层次:温州市区范围,包括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以及各区行政范围内的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湾新区、温州生态园。该层次确定目标管理分区、政策单元、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1.51.5规划期12、限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准年为 2021 年,规划期限为 2022-2030 年。近期:2022-2025 年远期:2026-2030 年1.61.6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1)本规划适用于民用建筑(包括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本规划适用于民用建筑(包括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2)2)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文件以及规划条件中明确本规划对建设项目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方面的指标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文件以及规划条件中明确本规划对建设项目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方面的指标要求。3)3)建设单13、位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环节了解本规划对建设项目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方面的指标要求,并在后续环节落实相关指标。建设单位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环节了解本规划对建设项目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方面的指标要求,并在后续环节落实相关指标。4)4)本规划获得批复后即时生效,于批复日期后立项的建设项目应执行规划相关要求。本规划获得批复后即时生效,于批复日期后立项的建设项目应执行规划相关要求。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42.2.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的总体发展定位及14、目标2.12.1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浙江省推广绿色建筑的重点城市、浙南闽北地区示范城市。2.22.2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2.2.12.2.1近期目标近期目标1)绿色建筑:温州市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为 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60%,三星级为 5%;分地区绿色建筑目标见表 2-1。表 2-1 温州市各地区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表(近期 2022-2025 年)地区名称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面积比例(%)一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三星级鹿城区100857龙湾区100857瓯海区100857洞头区100806.5瑞安市1007515、6乐清市100756龙港市100655.5永嘉县100504平阳县100504苍南县100504文成县100403泰顺县100403注 1: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如开敞式停车库、不设置空调的农贸市场及宗教建筑、使用期限为 2 年以下的临时建筑等),以及根据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除外。注 2:新建的农民自建住宅及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300 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强制要求按绿色建筑设计。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52.2.22.2.2远期目标远期目标温州市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16、星级及以上为 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65%,三星级为 7%;分地区绿色建筑目标见表 2-2。表 2-2 温州市各地区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表(远期 2026-2030 年)地区名称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面积比例(%)一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三星级鹿城区1009010龙湾区1009010瓯海区1009010洞头区100858.5瑞安市100808乐清市100808龙港市100707.5永嘉县100556平阳县100556苍南县100556文成县100454泰顺县100454注 1: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如17、开敞式停车库、不设置空调的农贸市场及宗教建筑、使用期限为 2 年以下的临时建筑等),以及根据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除外。注 2:新建的农民自建住宅及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300 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强制要求按绿色建筑设计。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62.32.3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浙江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点城市、浙南闽北地区示范城市。2.42.4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2.4.12.4.1近期目标近期目标1)装配式建筑:到 2025 年,全市域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5%以上。分地区装配式18、建筑目标见表 2-3。表 2-3 温州市各地区新建民用建筑装配式建筑目标表(近期 2022-2025 年)地区名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鹿城区40龙湾区40瓯海区40洞头区35瑞安市40乐清市40龙港市35永嘉县35平阳县35苍南县35文成县35泰顺县35注: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规定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除外。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鼓励社会投资的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编制钢结构住宅建造技术指南,鼓励保障性住房和19、商品住宅规模化试点应用。3)住宅全装修:实施住宅全装修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鹿城区(除藤桥镇和山福镇)行政辖区范围、龙湾区行政辖区范围、瓯海区(除泽雅镇)行政辖区范围、洞头区(除鹿西乡)行政辖区范围、瑞安市东部 12 个街道和塘下镇、乐清市全部 8 个街道和 7 个镇(柳市、北白象、磐石、虹桥、南岳、蒲岐、淡溪)、永嘉县全部 7 个街道。温州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拆迁安置房鼓励实行全装修。4)装配化装修推动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20、产权住房、医院、学校等建设项目优先采取装配化装修。实行住宅全装修的建设项目鼓励采取装配化装修。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72.4.22.4.2远期目标远期目标1)装配式建筑:到 2030 年,全市域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40%以上。分地区装配式建筑目标见表 2-4。表 2-4 温州市各地区新建民用建筑装配式建筑目标表(远期 2026-2030 年)地区名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鹿城区45龙湾区45瓯海区45洞头区40瑞安市45乐清市45龙港市40永嘉县40平阳县40苍南县40文成县40泰顺县40注: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规定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除外。2)装21、配式钢结构建筑进一步扩大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建设规模和实施比例;新立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项目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鼓励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社会投资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进一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及规模化应用。3)住宅全装修:实施住宅全装修的市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鹿城区(除藤桥镇和山福镇)行政辖区范围、龙湾区行政辖区范围、瓯海区(除泽雅镇)行政辖区范围、洞头区(除鹿西乡)行政辖区范围、瑞安市东部 12 个街道和塘下镇、乐清市全部 8 个街道和 7 个镇(柳市、北白象、磐石、虹桥、南岳、蒲岐、淡溪)、永22、嘉县全部 7 个街道。温州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拆迁安置房鼓励实行全装修。4)装配化装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优先采取装配化装修。实行住宅全装修的建设项目优先采取装配化装修。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82.52.5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的总体发展定位浙江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领域减碳技术应用的先进城市。2.62.6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目标的总体发展目标2.6.12.6.1近期目标近期目标市域城23、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不低于 10%,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 24 万 kW;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 75%,区域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不低于 7kgCO2/(m2a);累计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 36 万平方米;累计新增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不少于 8 个。分地区目标见表 2-5。表 2-5 温州市各地区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目标表(近期 2022-2025 年)地区名称指标要求,低限值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万 kW)设计节能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m2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24、)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个)鹿城区10.03757.54.51龙湾区10.02.5757.53.81瓯海区10.02.4757.53.61洞头区10.01.5757.52.21瑞安市10.03.1757.54.71乐清市10.03.1757.54.71龙港市10.01.57572.21永嘉县10.02.07573.11平阳县10.02.07573.10苍南县10.01.57572.20文成县10.00.775710泰顺县10.00.775710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92.6.22.6.2远期目标远期目标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不低于 12%,累计新增太25、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 36 万 kW;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进一步提高,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区域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不低于 9kgCO2/(m2a);累计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 45 万平方米;累计新增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不少于 12 个。分地区目标见表 2-6。表 2-6 温州市各地区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目标表(远期 2026-2030 年)地区名称指标要求,低限值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万 kW)设计节能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m2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个)鹿城区12.04.5726、5(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105.61龙湾区12.03.8104.81瓯海区12.03.6104.51洞头区12.02.2102.61瑞安市12.04.71061乐清市12.04.71061龙港市12.02.292.61永嘉县12.03.193.91平阳县12.03.193.91苍南县12.02.292.61文成县12.0191.31泰顺县12.0191.31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03.3.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3.13.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绿色建筑的总体27、发展战略3.1.13.1.1政策法规战略,以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推进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战略,以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推进绿色建筑1)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温州市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制定温州市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法规,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要求。2)出台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办法,出台激励政策,对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予以确认,推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3)建立严格的建设全过程监管体制。在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立项、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行等各环节,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温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导则等要求。3.1.228、3.1.2科技创新战略,以适宜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撑绿色建筑科技创新战略,以适宜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撑绿色建筑1)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对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设备,可再生能源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绿色施工技术与装备,绿色建材,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应用,总结经验,使其具有地方性特点,并降低绿色建筑增量成本。2)地区适宜性绿色技术。由绿色建筑主管部门牵头,结合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研究课题,对各种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地区适宜性研究,推出地区适宜性技术目录。3.1.33.1.3建设实践战略,以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实践绿色建筑建设实践战略,以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实践绿色建筑1)全寿命期视角。大力营29、造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绿色建筑氛围,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年度建设计划、土地出让、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维修和养护到拆除再利用的全生命期视角进行绿色建筑实践活动,有效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加快既有民用建筑的绿色改造计划实施与力度。2)责任企业。建筑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包括规划编制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材生产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工程安装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均需承担推进绿色建筑实践的责任。3.1.43.1.4以点带面战略,以试点示范工程带动绿色建筑发展以点带面战略,以试点示范工程带动绿色建筑发展对重要区域内建设活动提出更高要求,建设成片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并以此30、为经验,探索绿色建筑效益与投入关系,寻求平衡点,以实际工程成果引导业主自主建设高星级标识绿色建筑。3.23.2 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随着绿色建筑相关理论、技术手段与政策法规的发展和日趋完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呈现精细化发展趋势。绿色建筑应以建筑全寿命期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目标,综合考虑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根据建筑物所处不同条件以及不同建筑类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路线,通过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技术路线实现绿色建筑。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13.2.13.2.131、安全耐久安全耐久1)建设用地避开地质危险地段,洪涝地区应有可靠防洪涝设施,同时避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电磁辐射以及含氡土壤的危害。2)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合理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并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鼓励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和技术措施,合理提升建筑耐久性设计年限。3)建筑门窗、幕墙应符合气密性、抗风压性能等相关规范的规定。鼓励提高建筑临空处围护结构、构件和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建筑出入口设置与遮阳、遮风或挡雨结合的防坠物措施,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合理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门窗等产品或配件。32、建筑外部设施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内部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4)室内外地面或路面合理设置防滑措施,鼓励提高建筑公共交通空间、有水房间、活动场所等室内外楼地面的防滑等级,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坡道、楼梯踏步采用防滑构造。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顶棚按要求设置防水层和防潮层。5)鼓励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活动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寿命部品组合时应便于分别拆换。鼓励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饰面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6)合理设计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或采33、取功能可变措施,同时采用与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和控制方式,建筑设备管线与结构分离布置。7)合理设计人车流线并考虑照明。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并保持畅通。场地和建筑设置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温州市是多雨并伴随台风天气的地区,绿色建筑抗风压性能、温州市是多雨并伴随台风天气的地区,绿色建筑抗风压性能、防坠物措施防坠物措施、室外室外防滑措施防滑措施等方面应得到更大的提升。等方面应得到更大的提升。3.2.23.2.2健康舒适健康舒适1)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浓度。鼓励选用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34、限量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合理组织室内通风,采取措施避免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排气倒灌,合理设置禁烟措施。2)围护结构应防止内部冷凝及内表面结露,隔热性能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要求。鼓励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合理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增大通风开口面积并改善自然通风条件,以改善室内热舒适度。3)鼓励营造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采取措施提高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热舒适度、热舒适时长与范围。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设置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主要功能房间设置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地下车35、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4)鼓励充分利用天然光,提高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采光质量、时长与范围,改善公共建筑内区、地下室的采光条件,主要功能房间采取眩光控制措施。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采用无危险类照明产品。5)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围护结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O118 中的低限要求,鼓励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室内声环境并提升隔声性能。6)生活饮用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的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鼓励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使用符合标准的成品水36、箱或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采用自带合规水封的便器。基于温州气候特点和居民生活习惯,绿色建筑应更注重自然通风设计、防结露措施(多雨潮湿,易产生霉变),同时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在现有设计中被忽略较多的建筑隔声性能和建筑基于温州气候特点和居民生活习惯,绿色建筑应更注重自然通风设计、防结露措施(多雨潮湿,易产生霉变),同时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在现有设计中被忽略较多的建筑隔声性能和建筑声环境营造方面应得到重视和更大提升。声环境营造方面应得到重视和更大提升。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23.2.33.2.3生活便利生活便利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37、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场地人行出入口与公共交通站点、轨道交通站应联系便捷,与公共交通站点超过 500 米应配备专用接驳车,站点鼓励设置多条公交线路以增加便利性。2)合理增加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敞空间的步行可达性。增加场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性与可达性,如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停车及充电空间与设施、公共活动与通行空间等,鼓励设置多样性公共服务设施并资源共享。3)停车场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鼓励设置室外健身场地、专用健身慢38、行道和室内健身空间,鼓励楼梯间的使用(步行上下楼)。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场地及道路进行全龄化、无障碍设计并注重安全性。4)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分类、分级用能、用水自动远传计量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鼓励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合理设置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类型的服务功能,并可远程监控,根据条件接入城市(城区、社区)相关信息平台。5)制定完善的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且有效实施。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应39、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鼓励运行维护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进行运行优化。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步行系统除了无障碍设计要求外,鼓励在一定范围内考虑步行系统除了无障碍设计要求外,鼓励在一定范围内考虑“雨天不打伞雨天不打伞”的设计思路,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的设计思路,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3.2.43.2.4资源节约资源节约1)节地。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大力支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2)节能。应结合场地自然40、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进行节能设计。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降低建筑供暖空调负荷。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的现行值并鼓励按目标值执行。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结合本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满足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的要求。按要求进行建筑运行阶段和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计算分析,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3)节水。合理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合理设置减压设施并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要求;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41、品的要求,鼓励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采用节水灌溉系统,采用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无须永久灌溉植物,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或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结合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营造室外景观水体,室外景观水体利用雨水补水,且采用保障水体水质的生态水处理技术。鼓励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冲厕、冷却水补水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4)节材。合理设计建筑造型,避免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无大量装饰性构件。鼓励建筑所有区域实施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合理采用符合工业化建造要求的结构体系与建筑构件,并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选用本地化建材,减少运输过程的42、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鼓励使用高强度钢筋、混凝土、钢材,鼓励使用非现场焊接节点等技术,积极应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满足国家、省、市的规范标准及政策文件的要求,合理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鼓励按照绿色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进行投保。5)规划设计、施工建造阶段合理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基于温州市间歇式、分空间用能特点(主要为住宅建筑),优化空调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如增加预约功能的前提下降低空调功率),提升设备效能,保证舒适度的同时,获得更大的节能基于温州市间歇式、分空间用能特点(主要为住宅建筑),优化空调系43、统设计和设备选型(如增加预约功能的前提下降低空调功率),提升设备效能,保证舒适度的同时,获得更大的节能潜力。潜力。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33.2.53.2.5环境环境宜居宜居1)建筑场地应具备良好的光环境、风环境、热环境、声环境条件,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2)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的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鼓励采取净地表层土回收利用或其他生态恢复、补偿措施,及时处理场地内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并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同时尽量提高绿地率,鼓励公共建筑绿地向公众开放。合理选择绿化方式并保证生长环境,鼓励种植无毒害、易维护乡土44、植物并采用复层绿化。优先保留场地原生树种和植被,提倡立体绿化,合理配置树种,加强绿化养护,提高植被健康水平。绿化配置时避免影响低层用户的日照和采光。3)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流,有效组织雨水下渗、滞蓄和再利用,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进行必要的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利用场地空间设置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4)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结合风向合理布置室外吸烟区,控制与建筑出入口、门窗、新风口、儿童和老人活动场所的距离,鼓励与绿植结合并配置座椅和烟头收集设施。45、提升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强调从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起,引入打造良好提升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强调从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起,引入打造良好光环境、风环境、热环境、声环境光环境、风环境、热环境、声环境思路,并采取必要的模拟分析手段,优化宜居环境设计。思路,并采取必要的模拟分析手段,优化宜居环境设计。3.33.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3.3.13.3.1政策法规战略,以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推进建筑工业化政策法规战略,以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推进建筑工业化1)根据浙江省相关政策和温州市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完善温州市建筑工业化发展政策法规,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46、要求。2)学习绿色建筑推进策略,参考温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导则做法,出台建筑工业化设计审查导则,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3)编制标准化设计导则,出台标准化设计政策,推广模数化、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方式,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优先选用通用部品部件。4)推动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按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 1165 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鼓励建设项目获得更高级别的评价等级。3.3.23.3.2创新战略,以管理、科技、制度创新支撑建筑工业化创新战略,以管理、科技、制度创新支撑建筑工业化1)管理制度创新。立足建筑工业化的发展要求,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创新,探索新形势下高效的管理模式47、,利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建筑工业化制度建设创新。同时,利用互联网思维改造升级传统建筑业,实现建筑业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三化融合”,促进企业管理升级。2)科技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加大科技投入,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研究机构,鼓励高等院校、大中型施工企业与建筑设计研究机构开展专门的工业化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财政科技经费要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科研、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市科技局在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中对建筑工业化研究课48、题立项予以倾斜。3.3.33.3.3产业战略,培育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产业战略,培育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1)完善建筑工业化体系。大力发展以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为主导的建筑工业化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集成技术和产品,形成与现代建造方式相匹配的建设管理、设计、施工、安装体系。2)大力提升装配施工水平。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施工组织方式,推行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与装饰装修、围护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发挥结构与装修穿插施工优势,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施工企业研发应用装配式施工技术、设备和机具,推广应用高精度模板、新型支撑等,提高装配施工质量、安全和效益。3)提升预制构件49、生产储运水平。不断提高建设项目标准化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完善预制构件的标准化规格,建立以标准构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引导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逐步增加自动流水线使用比例,鼓励通过引入自动化和柔性等集约型构件生产线,提升预制构件生产效率。鼓励构件厂应用信息化构件管理工具。采用立体存储等方式,提升构件存储和周转效率;鼓励新型预制构件运输专用车辆研发与应用,降低构件运输对市政道路的影响,保证构件安全运输。4)做强钢结构产业。加快钢结构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钢结构产业化、标准化和配套化水平,推进钢结构住宅产业化。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43.3.43.3.4人才战略,以足够的人才储备50、支撑建筑工业化人才战略,以足够的人才储备支撑建筑工业化1)引进建筑工业化产业人才,带动工业化产业技术革新,提高工业化产品质量,降低工业化产品生产成本,推动产品市场应用。2)以现有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区为基础,培养建筑部品、部件及其他预制件生产团队,以旧带新,加强团队建设。3)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与浙江省建筑产业工人孵化试点基地等相关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实用技术人员。依托试点、示范工程,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培养具备建造相关专业技术及生产、操作经验的职业技术工人。加强劳务企业管理,建立用工与培训长效机制。3.2.53.2.5示范性战略,助力建筑工业化全面发展示范性战略,助力建筑工业化全面发展1)依托51、现有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鼓励传统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转型与联合,组建一批资本雄厚、技术密集、管理一流、核心能力强的企业集团,加快提升建筑企业的建筑工业化设计、制造、施工能力;以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为示范引领,大力实施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2)以成功工程案例为依据,及时总结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的经验,面向社会推广,助力建筑工业化全面发展。3.43.4 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路线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路线3.4.13.4.1标准化设计标准化设计建筑工业化生产的产品与前期设计紧密相关,在建筑项目立项初期就要考虑建筑设计对建筑工业化建造的影响。工业化设计与传统设计区别在于建立相对完整的标准化设计体系。52、建筑工业化生产的产品与前期设计紧密相关,在建筑项目立项初期就要考虑建筑设计对建筑工业化建造的影响。工业化设计与传统设计区别在于建立相对完整的标准化设计体系。1)模数化。在标准化设计中确定统一的建筑工业模数,选择合适的标准化模块,可简化部件与部件之间的连接,并为设计组合提供更多途径。2)精细化。在标准化设计中将每个部件、构件的设计做到工艺与美观的结合,在设计中将各种部件、构件组合变化,解决工业化生产带来的建筑物单调感。3)单元功能集成化。将建筑物主体结构拆分成一系列既满足标准化又满足多样化的预制构件,一般拆分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将建筑的墙和楼板等分解为平面构件,另一种是将建筑分解为立体空间单元。453、)户型标准化和模块化。各地制定相应的工业化标准户型,并使其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 的要求。5)功能构件标准化。将标准户型拆分为一系列标准化构件,主要有预制外墙板、叠合楼板/全预制楼板、整体预制卫生间、内隔墙、预制梁、预制楼梯、预制梯台、预制女儿墙等。3.4.23.4.2工厂化生产工厂化生产工厂化使建筑业从分散、落后的手工业生产方式转型为大工业生产方式,采用工厂化生产技术生产的建筑制品主要有:工厂化使建筑业从分散、落后的手工业生产方式转型为大工业生产方式,采用工厂化生产技术生产的建筑制品主要有:1)整体预制卫生间。整体预制卫生间作为六面体构件,生产制作过程比普通构件更加复杂,质54、量控制难度大,生产商需通过技术攻关,制定生产、存放、运输和施工方案。2)GRC 复合预制外墙。GRC 复合预制外墙集外墙围护与装修一次成型,有较好的质量、外观和经济性,但 GRC 产品的制作对模具要求较高,并需要做好防开裂防脱落措施。3)预制夹心保温外墙。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是集承重、围护、保温、防水、防火等功能为一体的重要装配式预制构件,其混凝土振捣均匀、密实,质量稳定,精度高,具有良好的整体性,保温层和外饰面与结构同寿命。4)其他预制构件。如其他预制外墙板、叠合楼板/全预制楼板、内隔墙、预制梁、预制楼梯、预制梯台、预制女儿墙等。3.4.33.4.3装配化施工装配化施工装配化施工技术缩短了施工周55、期,减少了人力的投入和技术间歇,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的投入和资金流的占用。对不同的预制产品有不同的装配化施工技术。装配化施工技术缩短了施工周期,减少了人力的投入和技术间歇,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的投入和资金流的占用。对不同的预制产品有不同的装配化施工技术。1)六面体预制构件安装技术。整体预制卫生间等六面体盒式结构的安装技术既要满足与楼板、梁等水平受力构件的对接,又需与剪力墙等竖向受力构件对接,安装时需对位准确,水平和垂直度需满足精度要求。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52)单侧预制叠合剪力墙技术。预制叠合剪力墙和现浇部分之间的整体性需通过设置双向叠合钢筋得到保证;在此条件下,预制叠合剪力墙取有效厚度56、等同现浇剪力墙参与结构整体计算;在墙板连接拼缝设计时,拼缝处补强钢筋需要量按计算及构造要求确定。3)GRC 预制外墙安装技术。GRC 预制外墙安装要求高于普通墙类构件,需避免施工设备与 GRC 预制外墙表面连系,降低对 GRC 饰面产生破坏。4)装配式剪力墙安装技术。预制剪力墙安装时,需精确定位,水平方向通过现浇边缘构件连接,竖直方向通过钢筋套筒灌浆连接,从而形成装配式整体剪力墙体系。3.4.43.4.4一体化装修一体化装修一体化装修是将装饰材料与混凝土预制件两者在工厂一次生产成型,然后运输到工地现场进行整体吊装、固定,这种施工方法结合了装饰面材料与混凝土预制件各自的优点和特点,减少了一体化装57、修是将装饰材料与混凝土预制件两者在工厂一次生产成型,然后运输到工地现场进行整体吊装、固定,这种施工方法结合了装饰面材料与混凝土预制件各自的优点和特点,减少了现场装修时间,避免了二次耗材的运输费用。现场装修时间,避免了二次耗材的运输费用。1)室外装饰一体化技术。该技术是在工厂将外墙装饰层与混凝土预制墙板共同成型,具有饰面层与混凝土粘结强度高、饰面层平整度及对缝精准度高、生产效率高、生产工期短等优点。2)整体预制卫生间一体化装修技术。该技术将预制卫生间内部装修工序也在工厂完成,使卫生间防水效果更优,整体性更好。3.4.53.4.5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能够协调各种类预制构件的预制、运输、组58、装过程,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对各个构件的信息进行收集、存档,便于管理和施工进度的把握。信息化管理能够协调各种类预制构件的预制、运输、组装过程,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对各个构件的信息进行收集、存档,便于管理和施工进度的把握。1)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通过 BIM 应用能更好地协同各参与方,发挥 BIM 技术优势,并使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错误降低到最少,控制投资,按时优质完成项目建设,实现最佳的实践。2)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该技术应用于构件的追踪管理,在预制构件的生产、运输、堆放、安装阶段对其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对施工计划的制定、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把控起到积极作用。3)BIM 和 RFID 的结合。59、两个技术相结合的优点在于信息准确丰富,传递速度快,减少人工录入信息可能造成的错误。RFID 进行施工进度信息采集,并及时传递给 BIM 模型,在 BIM 模型中即时表现实际与计划的偏差,解决施工管理中的实时跟踪和风险控制问题。3.53.5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的总体发展战略3.5.13.5.1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战略,战略,以低碳设计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以低碳设计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研究建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联动监管机制,重点强化低碳设计理念,规范低碳设计行为,将碳排放计算纳入设计监管,着重加强围护结构保温、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设计方面的监60、管,严格落实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 号)、温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导则等文件要求,确保低碳建筑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度,规范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建筑能耗监测等制度,加强新建建筑的碳排放全过程追踪监管,实现建筑低碳节能全过程闭环管理,促进绿色低碳建筑高质量发展。3.5.23.5.2技术创新战略,以技术创新驱动建筑低碳产业变革技术创新战略,以技术创新驱动建筑低碳产业变革以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聚焦高效围护结构保温材料、绿色建材、建筑电气化、光伏建筑一体化、近零能61、耗建筑及低碳社区、城市生态空间增汇减碳等重点领域,从城市、县城、乡村、社区、建筑等不同尺度、不同层次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发展方式和建设模式,推动建筑低碳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3.5.33.5.3示范引领示范引领战略,以战略,以示范项目示范项目推进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并提高建筑降碳水平可再生能源应用并提高建筑降碳水平按照标准和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低碳基本要求,提高建筑节能降碳低限控制水平。发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项目的牵引带头作用,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未来社区创建、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持62、续优化低碳场景建设,以未来社区展示馆、体验馆、邻里中心等建筑为低碳示范,提升建筑能效和绿色品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6以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交通场站等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广光伏幕墙、光伏采光顶、光伏瓦、光伏建筑遮阳等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以产业园区或开发区为重点,大力推进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积极探索整体连片利用等新模式。继续执行并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相关政策,鼓励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多种能源耦合利用技术应用。推广其他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在地表水资源丰63、富的区域,推广应用水源热泵系统;在照明不足的场所,推广应用导光管采光技术,积极利用建筑余热或废热。3.63.6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技术路线的技术路线最大限度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等被动式设计技术;合理控制保温隔热层厚度,以降低空调能耗为主,兼顾降低供暖能耗;以数字化作为驱动,通过主动节能技术和智能控制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和系统效率;辅以可再生能源应用措施,进一步降低建筑碳排放。3.6.13.6.1强化被动式节能降碳技术应用强化被动式节能降碳技术应用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和技术手段,合理优化建筑总体布局、建筑朝向、体形系数和功能布局,在规划设计之初64、就针对场地所处的具体环境气候特征,合理选址和安排建筑群体布局及建筑朝向,通过模拟和理论分析手段妥善优化外部环境条件,合理设计建筑形体,控制体形系数、窗墙比,创造良好的建筑室内微环境,尽量减少对建筑设备的依赖。同时,充分利用建筑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与保温隔热措施,建筑围护结构采用高效保温材料、高气密性材料,合理控制保温隔热层厚度,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冷供热需求。3.6.23.6.2提升主动式节能降碳技术手段提升主动式节能降碳技术手段加强对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设计,提高制冷设备能效,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措施有效降低春秋过渡季节以及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系统能耗,加强空调新风热回收技术的应用65、,推广风机、水泵变频技术,加快智能化技术运用,不断提升空调系统智慧化控制水平。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绿色节能、经济合理、寿命长的产品(如选用高效节能型变压器、水泵、高效灯具和镇流器等),降低运行、维护费用,鼓励采用节能型电梯,并进行群控。严格实施相关建筑用能分项分区计量标准,对建筑分项分区能耗进行监测和记录,接入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3.6.33.6.3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建筑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应用。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公共建筑优先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技术,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66、。结合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特色小镇等举措,探索更多的建筑领域“光伏+”应用场景。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智慧能源及储能技术发展为契机,探索推广应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实现区域光伏发电与建筑用电之间的合理调配,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公共建筑中的大规模发展。开展以智能光伏系统为核心,以储能、建筑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区域级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提升空气源热泵热水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持续推进空气源热泵热水、太阳能光热利用在城乡的普及应用,促进空气源热泵热水、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其他能源技术的互补应用。3.6.43.6.4探索实施建筑领67、域碳汇技术探索实施建筑领域碳汇技术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发挥增汇功能的重要载体,应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地的空间布局,加快重要节点绿化和公园、中心城区和老城区绿道网格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合理配置建筑项目场地绿地,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用复层绿化方式,在有条件时,建筑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的 10%以上,提高项目绿化碳汇能力。根据建筑实际需求,鼓励采用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围栏绿化、阳台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立面及屋顶空间,发挥建筑绿化碳汇效应。提升立体绿化比例,充分利用建筑屋面、立面等立体空间布置绿植,对于含有68、使用空间设计的屋顶绿化,尤其是组合式、花园式屋顶绿化,还应充分重视绿化与使用空间的融合,提升游憩空间的使用效率,同时增强业主管理与经营意识,实现屋顶绿化建设的使用初衷。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74.4.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4.14.1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的总体发展目标4.1.14.1.1近期目标近期目标1)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大量现有建筑进行性能提升,降低建筑能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2)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191 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9、面积 20 万平方米以上。表 4-1 温州市各地区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目标表(近期 2022-2025 年)地区名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鹿城区23.12.5瓯海区20.62.2龙湾区17.41.9洞头区13.11.4瑞安市20.22.1乐清市22.82.4龙港市14.51.5永嘉县13.71.4平阳县15.11.6苍南县14.21.5文成县7.70.8泰顺县8.70.9注 1: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理论节能率应达到 20%,并设置分项计量系统,接入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理论节能率应达到 10%。4.1.24.1.2远期目标远期目标70、1)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239 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25 万平方米以上。表 4-2 温州市各地区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目标表(远期 2026-2030 年)地区名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鹿城区28.93.1瓯海区25.82.7龙湾区21.82.3洞头区16.41.7瑞安市25.32.7乐清市28.63.0龙港市18.11.9永嘉县17.11.8平阳县18.92.0苍南县17.81.9文成县9.71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8泰顺县10.91.1注 1: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理论节能率应达到 20%,并设置分项计量系统,接入温州市71、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理论节能率应达到 15%。4.24.2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计划的实施计划1)持续完善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对公共建筑耗能进行监测,对耗能指标超过定额标准约束值且明显大于同类公共建筑能耗水平的个体,强制要求进行节能改造。2)调查市区范围居住建筑现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未来社区建设计划,对现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3)建设、宣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示范项目,对改造前后的建筑环境、运行费用等进行对比,激励个人和单位自发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根据改造目标,将改造任务按建筑类型分配至各主管部门,协力完成目标。表 472、-3 市区范围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解表建筑类型近期任务(万平方米)远期任务(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公共建筑机关、国企办公建筑25.031.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教育科研建筑22.127.7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旅馆建筑0.60.7市文广旅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业建筑18.823.6市商务局体育建筑2.02.5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化建筑1.82.2市文广旅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医疗建筑3.94.9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建筑56市住建局居住建筑8.09.8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合计(不计其他公共建筑)82.2102.74.34.3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既有73、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的技术路线在能耗统计、监测基础上,结合能源审计及规划区域内既有民用建筑的建成年代、结构形式、室内热环境、建筑类型和用能状况等特征,合理确定规划区域内的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结合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遴选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完善改造技术路线和组织方式,带动规模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逐步完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政策体系,发挥数据决策支撑和市场服务作用,进行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及体系研究,开展公共建筑合理用能管理,积极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74、4.3.14.3.1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1)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及节能量核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宜开展能源审计,掌握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使用状况,优化节能改造方向和措施。审计结果作为节能量核定的数据基础。既有建筑经过节能改造后,宜对建筑节能实体工程与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测评,编制竣工能效测评报告,实际测评节能改造实施效果。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核定,对建筑或相关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节能效果进行核定。2)加强现有能耗监测平台动态管理和评价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应接入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75、其余项目宜接入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对已接入平台的公共建筑实施动态管理,设置第三方辅助机构,按期对辖区内项目能耗传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矫正,提高监测项目的准确性,加强未迁入平台项目和断线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的第三方核验制度和评价考核工作,从平台构建、平台运行情况、系统运维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194.3.24.3.2节能改造适宜技术节能改造适宜技术1)高性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高性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对建筑节能减排至关重要。既有民用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时,应对其热工性能进行节能诊断,选用经济适宜的保温隔热措施。例如,外门窗(或透光幕墙76、)加装遮阳装置或其他遮阳措施,屋面、外墙及外挑楼板选用导热系数较低的保温材料,选用气密性较高、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较低的外门窗(或透光幕墙)等。鼓励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手段,大力提高围护结构热工性能。2)用能设备和系统能效提升建筑运行阶段能耗来源于大量用能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其能效的持续提升是建筑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及时淘汰低效能设备,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能效水平达到 2 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提高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效率,加快 LED 照明灯具普及,采用电梯智能群控等技术。3)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时加设太阳77、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既有建筑屋顶资源,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大规模发展。推进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既有民用建筑改造中的普及应用,促进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其他能源技术的互补应用。4)建筑用能电气化积极推进既有民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促进建筑用能低碳化。建筑电气化主要任务是处理好炊事、生活热水和特殊建筑蒸汽用能的全电气化问题。对于采用燃气锅炉供暖的既有建筑,改造时应优先选用太阳能光热或高效空气源热泵系统供暖。生活热水方面,应减少燃气锅炉或热水器的使用,优先选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制备;炊事方面,倡导改变居民明火烹饪习惯,选用智能变频电气78、灶。5)低成本调适技术逐步推广既有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调适技术,针对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电梯等不同用能系统进行检测,解决机电系统存在的问题,优化系统运行工况,在不投入更新设备的情况下通过调适和提高运维水平实现节能减排。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推动公共建筑定期开展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高能效水平。在节能量核定之前,鼓励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调适工作,出具调适报告。4.3.34.3.3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市场机制1)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推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市场手段。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政府部门或国有资产投资的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改造过程中积极应用合同管理模式;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未79、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服务,健全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物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开统一的交易市场和公示系统,交易市场的建立可推动未来收益权的估值变现,大大解决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障碍;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监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融支持体系;建立节能服务企业诚信黑名单备案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定价的监督。2)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关键作用和杠杆效应,引导更多绿色金融投向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出台鼓励应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手段推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文件,探索通过贴息和担保等政策手段,降低节能改造企业发债成本。制定节能改造行业绿色信贷项目指南,建立一套操作80、性强的实施细则,为企业和商业银行做好绿色信贷提供制度和标准参考,出台对节能改造产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可通过放宽准入、减免税收等措施来支持节能改造产业绿色基金,鼓励各级政府以多种形式发起或参与节能改造产业绿色基金;探索设立绿色担保基金,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担保;完善绿色基金管理制度,采用政府部门运作、专业投资团队等不同运作形式,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05.5.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5.15.1规划分区规划分区5.1.15.1.1目标管理分区划分目标管理分区划分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22 版)的要求,结合温州市总体81、规划和行政区划,将温州市域划分为十二个目标管理分区(规划第一层次),其中规划第二层次为四个目标管理分区,即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详见表 5-1 及附录 1 的目标管理分区图。表 5-1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表目标管理分区编号用地范围目标管理分区编号用地范围目标管理分区编号用地范围330300-01鹿城区行政区域330381瑞安市行政区域330326平阳县行政区域330300-02瓯海区行政区域(含温州生态园)330382乐清市行政区域330327苍南县行政区域330300-03龙湾区行政区域(含温州湾新区)330383龙港市行政区域330328文成县行政区域33030082、-04洞头区行政区域(含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330324永嘉县行政区域330329泰顺县行政区域5.1.25.1.2政策单元划分政策单元划分根据专项规划编制要求,以上一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政策单元划分方式为基础,结合温州市“一核十片”范围,对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 4 个目标管理分区进行政策单元划分,其中鹿城区 34 个政策单元,瓯海区 43 个政策单元,龙湾区 30 个政策单元,洞头区 10 个政策单元。瑞安市、乐清市、龙港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 8 个目标管理分区的政策单元,由各县(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进行划分。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15.1.35.183、.3政策单元等级划分政策单元等级划分为体现地域特点,赋予不同政策单元不同的指标要求,结合温州市相关规划中的建设重点区域和层次分析法将政策单元进行归类,按指标要求从高到低分为 A、B、C 三类。表 5-2 鹿城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表政策单元等级政策单元编号A330300-01-001、330300-01-002、330300-01-003、330300-01-004、330300-01-005、330300-01-006、330300-01-007、330300-01-010、330300-01-011、330300-01-012、330300-01-013、330300-01-016、3303084、0-01-017、330300-01-025、330300-01-027B330300-01-008、330300-01-009、330300-01-014、330300-01-015、330300-01-018、330300-01-019、330300-01-020、330300-01-021、330300-01-022、330300-01-023、330300-01-024、330300-01-026、330300-01-028、330300-01-029、330300-01-030、330300-01-032C330300-01-031、330300-01-033、330300-01-085、34表 5-3 瓯海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表政策单元等级政策单元编号A330300-02-001、330300-02-002、330300-02-003、330300-02-004、330300-02-005、330300-02-006、330300-02-007、330300-02-008、330300-02-024、330300-02-030B330300-02-009、330300-02-011、330300-02-012、330300-02-013、330300-02-023、330300-02-025、330300-02-026、330300-02-027、330300-02-028、386、30300-02-031、330300-02-032、330300-02-033、330300-02-034、330300-02-036、330300-02-037、330300-02-038、330300-02-040、330300-02-041、330300-02-042、330300-02-043C330300-02-010、330300-02-014、330300-02-015、330300-02-016、330300-02-017、330300-02-018、330300-02-019、330300-02-020、330300-02-021、330300-02-022、330300-87、02-029、330300-02-035、330300-02-039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2表 5-4 龙湾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表政策单元等级政策单元编号A330300-03-002、330300-03-006、330300-03-007、330300-03-011、330300-03-013、330300-03-014、330300-03-020B330300-03-001、330300-03-008、330300-03-009、330300-03-010、330300-03-012、330300-03-015、330300-03-016、330300-03-017、330300-0388、-018、330300-03-019、330300-03-021、330300-03-022、330300-03-023、330300-03-024、330300-03-025、330300-03-026、330300-03-027、330300-03-028C330300-03-003、330300-03-004、330300-03-005、330300-03-029、330300-03-030表 5-5 洞头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表政策单元等级政策单元编号A330300-04-004、330300-04-005、330300-04-006B330300-04-001、330300-04-01089、C330300-04-002、330300-04-003、330300-04-007、330300-04-008、330300-04-0095.25.2指标要求指标要求规划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第一层次的温州市域范围仅提出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第二层次的温州市区范围提出政策单元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要求。5.2.15.2.1第一层次指标第一层次指标要求要求第一层次指标要求详见表 5-6、表 5-7。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3表 5-6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表(近期)专项规划编号330300专项规划类型:设区市县(市)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市辖区或90、县(市)的乡镇街道名称等)指标要求(低限要求,宜根据规划年限分时段设定梯度递进性指标,适用于新建建筑(除注明“既有”外)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绿色建筑建设等级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装配式钢结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全装修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万 kW)设计节能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m2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数量(个)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330300-01鹿城区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85%,三星级为 7%40新立项政府投资或91、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项目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应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拆迁安置房除外)83/757.54.5123.12.5330300-02瓯海区4082.5/757.53.8120.62.2330300-03龙湾区4082.4/757.53.6117.41.9330300-04洞头区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80%,三星级为 6.5%3581.5/757.52.2113.11.4330381瑞安市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75%,三星级为 6%4083.1/757.54.7120.22.13303892、2乐清市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75%,三星级为 6%4083.1/757.54.7122.82.4330383龙港市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66%,三星级为 5.5%3581.5/7572.2114.51.5330324永嘉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50%,三星级为 4%3582.0/7573.1113.71.4330326平阳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50%,三星级为 4%3582.0/7573.1015.11.6330327苍南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50%,三星级为 4%3581.5/7572.2014.93、21.5330328文成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40%,三星级为 3%3580.7/757107.70.8330329泰顺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40%,三星级为 3%3580.7/757108.70.9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4表 5-7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表(远期)专项规划编号330300专项规划类型:设区市县(市)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市辖区或县(市)的乡镇街道名称等)指标要求(低限要求,宜根据规划年限分时段设定梯度递进性指标,适用于新建建筑(除注明“既有”外)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94、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绿色建筑建设等级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装配式钢结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全装修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万 kW)设计节能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m2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数量(个)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330300-01鹿城区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90%,三星级为 10%45新立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项目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12.04.5/75(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95、政策要求)105.6128.93.1330300-02瓯海区4512.03.8/104.8125.82.7330300-03龙湾区4512.03.6/104.5121.82.3330300-04洞头区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85%,三星级为 8.5%4012.02.2/102.6116.41.7330381瑞安市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80%,三星级为 8%4512.04.7/106125.32.7330382乐清市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80%,三星级为 8%4512.04.7/106128.63.0330383龙港市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96、星级及以上为 70%,三星级为 7.5%4012.02.2/92.6118.11.9330324永嘉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55%,三星级为 6%4012.03.1/93.9117.11.8330326平阳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55%,三星级为 6%4012.03.1/93.9118.92.0330327苍南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55%,三星级为 6%4012.02.2/92.6117.81.9330328文成县一星级及以上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45%,三星级为 4%4012.01/91.319.71330329泰顺县一星级及以上97、为100%,二星级及以上为 45%,三星级为 4%4012.01/91.3110.91.1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55.2.25.2.2第二层次控制性指标第二层次控制性指标要求要求5.2.2.15.2.2.1基本规定基本规定1)以下除特别说明以外,均指城市规划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项目划分以立项文件为准,建筑面积指计入地块容积率的可建建筑面积。2)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宗用地红线时,以立项文件为准,以各地块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 5-8、表 5-9、表 5-10 中的指标要求。3)当同一建设项目同时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时,则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分别执行指标要求;当公共建筑为居住建筑配套用98、房(如商业网点、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且公共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低于 15%时,可纳入居住建筑执行指标要求。4)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居住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居住建筑定性,以居住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 5-8、表 5-9、表 5-10 中的指标要求。举例说明:某一建设项目同时包括拆迁安置房和商品住房两种功能的居住建筑,当拆迁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大于商品住房时,该项目即定性为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加上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按拆迁安置房落实表 5-8、表 5-9、表 5-10 中的指标要求。5)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公99、共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公共建筑定性,以公共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 5-8、表 5-9、表 5-10 中的指标要求。6)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如开敞式停车库等),以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不作绿色建筑技术要求;根据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相关规定不适宜或不需要实施装配式建造和住宅建筑全装修的建设项目,不作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7)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按本章要求执行。8)政府投资及政府投资为主项目指国有企业承担政府职能投资的项目(包括 PPP 项目100、)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利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2)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3)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5)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6)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9)新型产业用地(M0)中用于研发、创意、设计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建筑宜按办公建筑执行本规划要求。10)包含超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建设等级应达到三星级。11)建设项目按本规划要求,绿色建筑建设等级需达到三星级的建设项目,应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绿色建筑101、建设等级需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并应结合竣工能效测评完善相关资料,在竣工验收前向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符合相应绿色建筑星级的证明材料(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篇,绿色建筑控制项、得分项相关设计内容落实情况证明材料)。12)若行政界线调整带来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发生变化,建设项目仍按所在政策单元执行规划要求。13)规划到期后,未提出新指标要求的,除特别说明或有政策要求外,按 2030 年指标执行。5.2.2.25.2.2.2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技术要求技术要求1)一般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102、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2)除满足一般要求外,建设工程应执行所在政策单元指标要求。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65.2.2.35.2.2.3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技术要求1)装配式建筑根据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 1165 认定。2)建设工程应执行所在政策单元指标要求。5.2.2.45.2.2.4住宅全装修住宅全装修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住房应执103、行住宅全装修。本条所指的市区中心城区范围: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鹿城区(除藤桥镇和山福镇)行政辖区范围、龙湾区行政辖区范围、瓯海区(除泽雅镇)行政辖区范围、洞头区(除鹿西乡)行政辖区范围、瑞安市东部 12 个街道和塘下镇、乐清市全部 8 个街道和 7 个镇(柳市、北白象、磐石、虹桥、南岳、蒲岐、淡溪)、永嘉县全部 7 个街道。住宅全装修应满足相关设计标准,并应同时符合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以推进住宅产业健康发展,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7表 5-8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A 类政策单元控制性指标表 1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新建建筑类型指标要求(低限)104、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绿色建筑建设等级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装配式钢结构面积比例住宅全装修建设规模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远期近、远期居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含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计容建筑面积2万二星二星8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8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100%上列以外一星社会投资的居住建筑(商品住房、其他居住建筑)计容建筑面积2万二星同近期/100%上列以外一星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计容建筑面积2万三星同近期70%(地上建筑面积105、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8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近期:政府投资的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远期:新立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项目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上列以外二星文化设施、体育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医疗卫生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教育、科研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交通枢纽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其他类型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非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办公、商业、旅馆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三星三星7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106、外)7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鼓励社会投资的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2万计容建筑面积10万二星二星上列以外一星二星其他类型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二星二星/上列以外一星二星注1、项目划分以立项文件为准,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宗用地红线时,以各地块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2、当同一建设项目同时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时,则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分别执行指标要求;当公共建筑为居住建筑配套用房(如商业网点、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且公共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低于15%时,可纳入居住建筑执行指标要求。3、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居住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107、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居住建筑定性,以居住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4、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公共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公共建筑定性,以公共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5、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如开敞式停车库等),以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不作绿色建筑技术要求;根据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相关规定不适宜、不需要实施装配式建造或住宅建筑全装修的建设项目,不作相应技术要求。6、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按本108、表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8表 5-9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B 类政策单元控制性指标表 1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新建建筑类型指标要求(低限)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绿色建筑建设等级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装配式钢结构面积比例住宅全装修建设规模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远期近、远期居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含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计容建筑面积2万二星二星8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8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100%上列以外一星社会投资的居住建筑(商品住房、其他居109、住建筑)计容建筑面积2万二星同近期/100%上列以外一星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三星同近期5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7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近期:政府投资的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远期:新立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项目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上列以外二星文化设施、体育建筑计容建筑面积8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医疗卫生建筑计容建筑面积8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教育、科研建筑计容建筑面积8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交通枢纽建筑计容建筑面积8万三星上列以外110、二星其他类型建筑计容建筑面积8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非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办公、商业、旅馆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二星三星/5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鼓励社会投资的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2万计容建筑面积10万二星二星上列以外一星二星其他类型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二星二星/上列以外一星二星注1、项目划分以立项文件为准,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宗用地红线时,以各地块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2、当同一建设项目同时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时,则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分别执行指标要求;当公共建筑为居住建筑配套用房(如商业网点、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且公共建筑占计容建111、筑面积比例低于15%时,可纳入居住建筑执行指标要求。3、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居住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居住建筑定性,以居住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4、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公共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公共建筑定性,以公共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5、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如开敞式停车库等),以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不作绿色建筑技术要求;根据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相112、关规定不适宜、不需要实施装配式建造或住宅建筑全装修的建设项目,不作相应技术要求。6、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按本表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29表 5-10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C 类政策单元控制性指标表 1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新建建筑类型指标要求(低限)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绿色建筑建设等级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装配式钢结构面积比例住宅全装修建设规模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远期近、远期居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含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计容建筑面积5万二星二星8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80%(地上建筑面积113、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100%上列以外一星社会投资的居住建筑(商品住房、其他居住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二星二星/100%5万计容建筑面积10万一星二星上列以外一星一星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三星同近期5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70%(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近期:政府投资的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远期:新立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项目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上列以外二星文化设施、体育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114、0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医疗卫生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教育、科研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交通枢纽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其他类型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三星上列以外二星非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办公、商业、旅馆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二星二星/鼓励社会投资的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5万计容建筑面积10万二星上列以外一星其他类型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0万二星二星/上列以外一星一星注1、项目划分以立项文件为准,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宗用地红线时,以各地块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2、当同一建设项目同时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时,则公共建筑与居115、住建筑分别执行指标要求;当公共建筑为居住建筑配套用房(如商业网点、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且公共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低于15%时,可纳入居住建筑执行指标要求。3、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居住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居住建筑定性,以居住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4、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公共建筑时,以主要功能地块或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最大的功能用途)为该项目公共建筑定性,以公共建筑的合计建设规模落实表中的指标要求。5、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如开敞式停车库等116、),以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不作绿色建筑技术要求;根据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相关规定不适宜、不需要实施装配式建造或住宅建筑全装修的建设项目,不作相应技术要求。6、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按本表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05.2.2.55.2.2.5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应根据用地所在政策单元执行表 5-11、表 5-12 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根据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相关规定不适宜或不需要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的建设项目可不执行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要求。表 5-11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A 类政117、策单元控制性指标表 2可再生能源和建筑碳排放新建建筑类型指标要求(低限)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kWh/a)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m2a)设计节能率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居住建筑住宅建筑/满足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T33/T 1105不低于近期要求,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7.08.075%75(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10.5不低于近期要求,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满足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118、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号)要求不低于近期要求,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10.011.5医疗卫生建筑、商业建筑13.513.015.0文化设施、体育建筑10.510.512.0旅馆建筑13.514.016.0教育、科研建筑10.59.511.0交通枢纽建筑10.512.013.5其他类型建筑10.510.011.5非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710.5满足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号)要求不低于近期要求,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9.511.0医疗卫生建筑、商业建筑913.513.015.0旅馆119、建筑913.514.016.0其他类型建筑710.59.511.0注1、项目划分以立项文件为准。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建筑时,各功能分别执行指标要求。2、可再生能源应用除应满足本表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相关标准政策的要求。3、总计容建筑面积达到3万(含)的教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建筑,以及计容建筑面积达到15万(含)的居住建筑,应选取不少于10%的计容建筑面积(且不少于一幢单体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4、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按本表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1表 5-12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B、C 类政策单元控制性指标表 2可再生能源和建筑碳120、排放新建建筑类型指标要求(低限)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kWh/a)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m2a)设计节能率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居住建筑住宅建筑/满足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T33/T 1105不低于近期要求,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7.08.075%75(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710.5满足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号)要求不低于近期要求,并满足远121、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10.011.5医疗卫生建筑、商业建筑913.513.015.0文化设施、体育建筑710.510.512.0旅馆建筑913.514.016.0教育、科研建筑710.59.511.0交通枢纽建筑710.512.013.5其他类型建筑710.510.011.5非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710.5满足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号)要求不低于近期要求,并满足远期相关标准或政策要求9.511.0医疗卫生建筑、商业建筑913.513.015.0旅馆建筑913.514.016.0其他类型建筑710.59.511.0注1122、项目划分以立项文件为准。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种功能的建筑时,各功能分别执行指标要求。2、可再生能源应用除应满足本表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相关标准政策的要求。3、总计容建筑面积达到3万(含)的教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建筑,以及计容建筑面积达到15万(含)的居住建筑,应选取不少于10%的计容建筑面积(且不少于一幢单体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4、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按本表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25.2.35.2.3第二层次引导性指标第二层次引导性指标第二层次引导性指标详见详见表 5-13。表 5-13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引导性指标表技术引导性指标目123、标要求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3个;积极推动乐清市、龙港市、龙湾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 51255培育1个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工程。绿色建材完成40个绿色建材认证证书,10个应用示范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近期远期40个60个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认证项目近期远期30个40个建筑工业化装配式装修引导装配化装修,推广整体厨卫、装修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等技术应用。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124、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促进装配化装修与装配式建筑深度融合。可再生能源应用光储直柔推广应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技术太阳能光热系统有热水需求的除已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外的所有建筑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有热水系统的建筑水源热泵有合适水源供给水源热泵使用的建筑余热利用建筑本身具有余热或废热或者周边有余热、废热的建筑,应积极利用。建筑光伏系统的发电量设置分项计量,并接入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设置光伏系统的建筑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照明与插座系统、动力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能耗监125、测及计量系统、机电控制系统、炊事用能系统、给排水系统、非传统水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其他特殊用电系统等,采取1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内容,综合节能率达到20%。近期远期50万80万既有建筑改造光伏应用公共机构结合绿色低碳改造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有条件的教育、医疗、体育等其他既有民用建筑结合建筑改造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36.6.专项规划保障措施专项规划保障措施6.16.1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区、县(市)属地政府,形成明确的目标任务体系。将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126、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系列目标一起纳入各区、县(市)属地政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能实现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6.26.2强化政府监管,增强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增强建设实效实效开展建设工程全生命期监管。土地出让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文件以及规划条件中明确本规划对建设项目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方面的指标要求;项目立项阶段,发改部门应在相关立项文件中明确本规划对建设项目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方面的指标要求;设计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127、主管部门应将相关指标要求作为设计审查内容;在办理工程许可时,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相关指标要求的落实情况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依据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相关的监督机制,确保设计要求落地;在运营阶段,监督建设工程在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的运行状态,保证高效、低碳运营。6.36.3加强要素保障,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要素保障,强化示范引领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财政、金融、土地、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保障机制,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强化对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持。积极带动社会资本,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128、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广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机制,确保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发行绿色债券,引入绿色保险机制,对绿色项目在规模管理、授信额度、利率定价、审批通道、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发展工作,建立绿色建筑建设资金多元化筹措机制,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探索研究支持绿色建筑、建筑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领域各项工作开展的引导政策,加快、加大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域的建设和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和认同。6.46.4完善标准完善标准体系体系,提升设计质量提升设计质量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建129、筑工业化、建筑能耗定额、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智慧建筑等各专项领域的技术规范,与现行的温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导则、温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温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试行)等技术规范形成地方标准体系,规范设计行为,提升设计质量,支持规划指标的落实。6.56.5加强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技术力量队伍建设,增强技术力量加强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方面的服务能力建设,培育本地相关技术咨询机构和相关生产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定期开展相关技术、技能培训,建立地方人才库,提升本地技术力量。加强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130、应用和建筑碳排放专家队伍的管理,建立专家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清出制度。加大科研投入,以本地技术人员、专家为基础,需要时引入国家、省级专家,根据本市气候条件与地方资源情况,结合绿色建筑区域化、规模化、快速化与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地方适用性研究、使用效果研究、集成技术研究等,推动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46.66.6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公众意识提升公众意识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如媒体、展览会、公益广告、节能宣传周、交流研讨、现场会、推广会等,针对性地组织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131、碳排放工作的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宣传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绿色建筑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贡献、建筑节能降碳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倡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节能降碳意识,提高公众对建筑品质的要求,从需求侧推动规划指标的落实。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5附录附录 1 1 目标管理分区图目标管理分区图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6附录附录 2 2 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2.1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132、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绿色建筑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 个等级,相应星级的评定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或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要求。2.2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并满足现行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 1165 的建筑。2.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assembled building with steel-structure建筑的结构系统由钢部(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2.4住宅建筑全装修 decoratio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在交付前,住宅建筑133、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装、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2.5近零能耗建筑 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 规定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在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 60%75%以上。2.6超低能耗建筑 ultra low energy buildi134、ng超低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初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能效指标略低于近零能耗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在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 50%以上。2.7零能耗建筑 zero energy building零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高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和周边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使可再生能源年产能大于或等于建筑全年全部用能的建筑。2.8绿色生态城区 green eco-district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筑、交通、生态和绿地、产业等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的城市建设区。2.9被动措施(绿135、色建筑)passive techniques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环境性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2.10主动措施(绿色建筑)active techniques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环境性能。通常包括供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措施。2.11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空气能(136、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等。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文本372.12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13目标管理分区 target Management division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乡镇行政边界、县(市、区)行政边界和各类工业园地域边界为基础,划定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发展要求的目标管理的基本范围。2.14政策单元 policy unit根据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现状基础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情况,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137、元为基础,以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定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发展指标要求的基本管理单元。2.15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本规划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2.16保障性住房 indemnifcatory residential housing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限定租金水平或销售价格,面向符合条件对象供应的住房。本规划中保障性住房根据住房保障对象和管理方式不同分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138、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2.17公共租赁住房 publie rental housing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住宅套型要求成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简称公租房。2.18保障性租赁住房 indenifcatory rental housing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的保障139、性住房。包括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2.19共有产权住房 joint-ownership housing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限制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供应,按住宅套型要求成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图集图集部分部分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图集1 图集目录图集目录 1.第二层次政策单元等级划分图.1 2.鹿城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图.2 3.鹿城区 A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3 4.鹿城区 B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9 5.鹿城区 C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13140、 6.瓯海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图.15 7.瓯海区 A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16 8.瓯海区 B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18 9.瓯海区 C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22 10.龙湾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图.26 11.龙湾区 A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27 12.龙湾区 B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31 13.龙湾区 C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35 14.洞头区政策单元等级划分图.39 15.洞头区 A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40 16.洞头区 B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42 17.洞头区 C 类政策单元技术图则.44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图集用地规划图例用地规划图例政策单元政策单元等级等级划分图划分图01政策141、单元政策单元等级等级划分图划分图(总体总体)A 类政策单元区划图类政策单元区划图02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203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304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405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506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607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708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809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09B 类政策单元区划图类政策单元区划图10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011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112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213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314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142、划图 1415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516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617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718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8C 类政策单元区划图类政策单元区划图19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1920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021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122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223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324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425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526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627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728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2829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143、单元区划图 2930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0D 类政策单元区划图类政策单元区划图31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132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233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334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435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536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637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738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839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3940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041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142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2E 类政策单元区划图类政策单元区划图43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344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445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546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647政策单元区划图政策单元区划图 47A?B?C?01?A?B?C?02?A?B?C?26?A?B?C?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