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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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61960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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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江市市中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防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2、务 区政府成立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区级领导任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主任、区国土分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文体新局、区经信局、区林业局、区粮食局、区畜牧局、区供销社、区红十字会、区应急办、区旅游局、瑞鑫电力工程公司市区供电服务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决策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3、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迅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分析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上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协调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地质4、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其损失及影响做出评估,为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区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区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其组成和职责分别在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具体设定。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全区从上而下要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做到在发现险情或灾情时,监测人员、村委会(社5、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向区国土分局报告,区国土分局及时向区政府和内江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灾害或灾情信息;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下传达。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防汛等有关监测网络互联、相关信息共享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加强资料信息分析,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并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二)预防、预警行动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规定的内容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并6、报区国土分局。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同时结合实际做好安排,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国土分局报告,并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为提高群众的防7、灾意识和能力,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镇乡(街道)负责人和村委会(社区)主任以及受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威胁的群众,要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填制发放到防灾监测负责单位、负责人,将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相关群众手中。 区国土分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与区应急办、区防汛办、区救灾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以便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区域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每天上网查询四川农经网()或内江国土资源网(8、),调阅地质灾害预报,了解天气情况,及时通知到各村(社区)、社和各危险点威胁到的所有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及搬迁避让的准备。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提高避灾抢险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9、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10、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五、应急响应(一)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前期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迅速将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发生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清。对出现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于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区国土分局,并可直接速报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对于出现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于10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区国土分局,并可直11、接速报市国土资源局。 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分级响应程序1.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级)在前期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区政府立即启动区级突发地质灾害12、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相应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2.中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在前期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区政府立即启动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13、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出现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需市政府处置的地质灾害时,由区政府请求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挥和指导区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3.小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 以前期应急响应为基础,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当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区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三)善后处理工作 地14、质灾害发生后,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六、部门职责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15、指挥、组织协调下做好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先期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政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特大型、大型、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其职责分工是: 区国土分局:承担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区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16、灾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区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灾区政府抢救压埋人员、疏散转移受灾威胁的群众,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剧毒及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区发改局17、: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区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组织抢修因灾毁损的水利设施。 区民政局:协调灾区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区住建局: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灾区供水、供气;组织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消除灾害隐患。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防止疫情、疫18、病发生、传播、漫延,并根据需要对当地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区食药监局:负责救灾食品、药品的调配及质量监督,负责卫生监督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爆发流行;指导帮助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区经信局:协调组织铁路、邮政、通信、电力、煤矿、商贸物资、医药等骨干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交通,组织抢险救灾运输车辆,组织公路(高速公路除外)、航道范围内发生的崩19、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安监局:协调配合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瑞鑫电力工程公司市区供电服务分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供电设施安全;组织抢修损毁的供电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区林业局: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区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筹集调拨供应工作。区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救灾农业生产资料、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工作。区畜牧局:负责处置灾后动物疫情的发生,防止疫病传播。区文体新局 :负责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区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款物的募集,独立接收、分配国外机构、国际国内红十字会和社会团体及个人捐20、赠的救灾款物。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情险情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等,组织力量要时常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讯与信息传递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21、)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并确保通讯畅通、有效。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区国土分局要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宣传与培训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和多种方式,多层次多方位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信息发布 22、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六)监督检查 区政府将组织各单位落实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的相关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八、责任与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九、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国土分局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区政府批准。本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由区国土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内江市市中23、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内江市市中区属川东南浅丘地貌,大型地质灾害较少发生。但由于碎屑岩层广布,断裂褶皱发育,汛期雨量集中等特点和建设、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局部范围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裂缝、地表(下)水疏干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危及村镇、农田、道路交通和工矿企业安全,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是四川省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危险程度,为减轻灾害损失,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编制本预案。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情况市中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每年因自然24、和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2013年市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迅速贯彻落实了中央和部、省、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精神;提前进行了汛前地质灾害巡查,编制了内江市中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建立了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网络体系,在区、镇乡(街道)、村(社区)、组四级都确定了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了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及定期报告制度,保证了汛期防灾信息畅通;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逐一建立了防灾预案,填写了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发放25、了避险防灾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落实了防灾责任人,明确了监测、预警措施和避灾路线等,对其中威胁性大、险情严重的危险点,区政府克服财力困难,拨出专项资金313.125余万元,因地制宜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完成了市中区乐贤镇水管凼崩塌、永安镇晏家湾滑坡、牌楼街道庙儿山崩塌、玉溪街道区运管所崩塌4处市政府督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13处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应急治理,保障了105户1002人及一所幼儿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还完成了4处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8处省中小型应急排危除险项目和市中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共使用资金616.6万元。由于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区、镇乡(26、街道)、村(社区)、组各级都高度重视防治工作,按照预案做好了防灾准备,应急措施得当,全区没有因地质灾害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二、2014年全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一)致灾因素分析根据市中区多年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综合分析,地质灾害致灾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降雨等;人为因素包括采矿、削坡、加载、振动等。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除受制于自然因素外,也与人为因素有密切联系。1.自然因素(1)地形地貌:市中区地貌主要为浅中丘区和河谷平坝区。浅中丘区分布广泛,相对高差一般50100米,丘坡坡度一般15-20,形态受岩27、石性质影响,沟谷纵横,岗丘杂陈,第四系覆盖比较普遍,多发育滑坡、崩塌及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河谷平坝区仅零星分布于沱江现代河床及河漫滩,地形平坦,因自然作用发生的地质灾害少见。 (2)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区内地层产状普遍较缓,一般小于10,局部大于10。岩性主要为侏罗系砂泥岩夹泥岩或砂岩与泥岩互层,泥岩顶面常常形成软弱结构面,造成上覆岩体的不稳定,当其上有厚层或块状砂岩发育时,常形成盖帽状,加之本区表层风化作用较强烈,岩石节理裂隙较发育,边坡岩体被分割成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块体即危岩体,由于结构面本身粘聚力和内摩擦角小,易失稳崩塌,尤其在结构面倾向与斜坡倾向一致或相近情况下(底棱线倾向坡外)且28、倾角小于斜坡坡角者,更容易失稳而形成崩塌;当有一定倾角(5-10或以上)的顺向坡形成时,就有可能发育基岩滑坡,但区内地层一般倾角平缓,有一定倾角(5-10或以上)的顺向坡范围有限,有形成基岩滑坡地质条件的地方不多,这是区内基岩滑坡较少的主要原因。本区系丘坡坡麓及河谷斜坡地带,其坡顶和坡面广泛分布崩坡积、残坡积及冲洪积等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厚度几米至十几米不等,岩性主要为粉质粘土、块碎石土等,结构松散稍密,密实度不均,有利于地表水的下渗,其抗剪强度相对较低。当其它条件如顺向坡、陡坡、前缘临空、后缘加载、震动、强降雨等也相应具备时,极易形成和发生土体滑坡。(3)其他:其他自然因素包括降雨、地下水、地29、表水、植被、地震等。这些因素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因素相互作用密切相关,诱发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2.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采矿、削坡、爆破、加载等。市中区矿产资源不丰富,仅有小规模的页岩矿山开采,尽管如此,仍有页岩矿山开采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或形成新的不稳定斜坡;公路建设、建房、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合理的削坡导致自然斜坡抗滑力降低,同时一些削坡过程中的放炮震动使坡体结构发生变化,岩体结构更加疏松,从而引发滑坡、崩塌灾害;修房、工程建设的加载作用对一些原本处于临界稳定状态的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3.主要诱发因素(1)降雨:市中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25.30、6mm,属多雨地区。区内绝大多数地质灾害与降雨有关。特别是每年59月份,雨季的暴雨及持续时间较长的降雨渗入地下,使斜坡岩土体含水程度增高,导致坡体重力加大、固结力减小、抗滑力降低,继而形成和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另外,由于大气降水汇聚成洪流和地表径流后,既可侵蚀下切、割裂坡体,又可冲刷、掏蚀坡脚、浸泡土体,使斜坡支撑力减小,力学强度降低,造成斜坡失稳,进而形成和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地震:市中区地震基本烈度为度区,属区域基本稳定区,不具备发生强震的构造条件,但附近的仁寿断裂、威远背斜核部、自流井背斜区在历史上曾多次发生45.5级地震。此类地震仍可能诱发处于稳定性临界状态的31、滑坡、危岩失稳。(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市中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25.6mm,年最大降水量为1579.8mm,一日最大降水量为244.8mm,一次性最长连续降水日数为16天,年降水日数平均为154天,主汛期(68月)降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55%,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市中区不具备发生强震的构造条件,但附近的仁寿断裂、威远背斜核部、自流井背斜区在历史上曾多次发生45.5级地震。在沱江、乌龙河沿岸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仍有因地震而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3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从市中区城市、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32、上分析,境内铁路、公路沿线,尤其是近年来大量修建的乡村公路沿线,八一水库、黄河水库库区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将明显高于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轻微地区。同时,市中区农村地区建房和乡村道路建设时存在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护坡设施,对斜坡进行不合理开挖与加载等问题,使市中区农村地质灾害的发生较频繁。4.重点防范期预测市中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10月)。每年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等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这说明制约和控制市中区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客观因素是区内暴雨的频率和强度,因此33、,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应以汛期,特别是主汛期(68月)作为重点防范期。同时,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市中区地质灾害诱发的又一重要因素,而且一旦成灾,危害性极大。因此,各类对地质环境扰动破坏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以整个施工期作为重点防范期。另外,需特别注意的是,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所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其中又以崩塌及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在非汛期同样不能有丝毫的懈怠。5.重点防范区预测根据市中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特点、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年度降雨特征、地震趋势预测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特点,预测市中区2014年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需重点34、防范的区域包括:(1)石溪-晨光(成渝铁路、成渝高速公路沿线)崩塌、滑坡高发区主要分布于史家四合沱江西岸河谷斜坡坡地带。区内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条件较差,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因公路建设、工业民用建筑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在降雨、地震及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的诱发下,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2)蟠龙寺柳家嘴滑坡、崩塌高发区主要分布于凌家镇的蟠龙寺柳家嘴乌龙河中下游河谷斜坡地带。区内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条件较差,人口密度较大,铁路、公路建设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较强烈,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在降雨、地震及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的诱发下,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35、灾害的概率较大。(3)汪洋-岩湾崩塌、滑坡高发区主要分布于朝阳镇的汪洋凌家镇的岩湾乌龙河河谷谷坡地带。区内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条件较差,“盖帽砂岩”分布广泛,第四系覆盖普遍。人口密度较大,工业民用建设及公路建设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较强烈,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在降雨、地震及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的诱发下,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4)黄河水库崩塌、滑坡高发区主要分布于朝阳镇黄河水库库区。区内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条件较差,“盖帽砂岩”分布广泛,第四系覆盖普遍。人口密度较大,水利工程、公路建设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较强烈,现有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在降雨、地震及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的诱发及库区水位变化和库岸再36、造作用的影响下,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5)万里坡黄荆坝崩塌、滑坡高发区主要分布于乐贤镇万里坡黄荆坝沱江河谷斜坡地带。区内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条件差,人口密度较大,工业民用建设及铁路、公路建设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现有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在降雨、地震及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的诱发下,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6.区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为明确防灾职责、完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大小划分出不同级别的管理对象,结合历年调查了解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危害情况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清理、检查情况,确定了24个主要地质灾害危害37、点为区级防御重点,各点主要险情、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见综合情况表(附件1)。三、地质灾害防御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见附件2),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区国土分局负责区级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每年开展区级预案点的汛前检查及监测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监测查询制度,38、指定专人进行汛期每旬一次、非汛期一月一次灾害点监测情况的问询调查并作好记录,定时报送区国土分局掌握其动态。出现重大险情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国土分局报告并通知当地政府和防灾责任人启动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点和镇乡(街道)新发现的险情点,要立刻落实专人负责,填写危险点防御预案表和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及时发到农户;要严格按照明白卡的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应急避险措施,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要有充分保障,镇乡(街道)、村(社区)、组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参与,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各镇乡人民政府、39、街道办事处应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出发,为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等经费,为防灾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编制本辖区年度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报区国土分局备案。 (二)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落实预防措施 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将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也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防治经费,用于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防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进行预测,划分地质灾害危40、险区、较危险区和主要地质灾害点,按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在查明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历史活动周期及主要诱发因素的基础上,对危险程度做出评价预测,落实监测、报警、抢险的组织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险疏散措施及路线,编制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应急预案。 (三)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根据多年来地质灾害防灾经验,“群测群防”监测工作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措施。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的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各级政府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充分发动41、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工作热情。同时在2013年完成防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测系统,使每处地质灾害危险点都有明确的行政责任人和监测人,将含有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做到管理有人、人员有责、心中有数、防治有效。 要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保证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人员、设备、资金落实,在接到灾情通报后即时赶到现场,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42、(四)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防灾避灾知识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市中区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范围。位于易发区、危险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单位和群体,要建立地质灾害日常观测制度,并随时上报灾害发展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采矿、伐木、采石、取土、堆放弃碴(土)、抽取地下水、进行民房修建等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危险区边43、界设立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对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事先必须进行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主的地质环境调查,了解、掌握建设项目和地质灾害的相互关系,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立项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新办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地质灾害的成功预报是取得成功减灾工作效果的前提。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目前我区地质灾害预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发布区域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4、要安排专人每天上网查询四川农经网()或内江国土资源网(),调阅地质灾害预报,了解天气情况,及时通知到各村(社区)、组和各危险点威胁到的所有农户,并迅速启动防灾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及搬迁避让的准备;同时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大辖区内地质灾害点巡查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并对辖区内村民逐户排查,对处于高陡斜坡及危岩下方的住户,果断采取撤离避让措施,以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二是推进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临灾预报。根据地质灾害的发生前兆提前做出预报,按预案的疏散路线进行撤离,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工程处理措施,切实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45、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洪、救灾等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省、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组之间的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订地质灾害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准确的依据。(七)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与避险,制定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地质灾害主管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区国土分局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对全区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巡回检46、查,了解地质灾害发育趋势,做到心中有数,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 (八)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近年来,因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呈逐年增加趋势,要贯彻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矿企业的安全检查,制止或整改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内江市中区2014年列入区级防御预案中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共24个,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危险点的实际情况填写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必须在汛前发放完毕。责任重于泰山,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的重要意义及其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