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2015-2030年)(3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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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贵州省第二次城镇化推进大会相关会议精神及贵州省新时期发展战略要求,适应区域发展对清镇市的新定位,融入黔中经济区,对接贵阳市和贵安新区,科学指导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编制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2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3)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年);(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2、B50137-2011);(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7)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8)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 年);(9)黔中经济区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10)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11)清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年);(12)国家、住建部、贵州省、贵阳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第3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15-2030 年。其中:近期:2015-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远景为 2030 年以后3、。第4条 规划层次与规划范围(1)市域:即清镇市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 1386.6 平方公里,核心内容为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中心城区:涉及5个社区、2个镇的辖区范围。包括百花社区、巢凤社区、红塔社区、红新社区、新岭社区以及红枫湖镇、站街镇的部分范围,总面积约 115 平方公里,核心内容为编制中心城区规划。第5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包括红枫湖镇、站街镇、百花社区、巢凤社区、红塔社区、红新社区、新岭社区共 2 个镇、5 个社区的辖区范围,总面积约 454 平方公里。第6条 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黑体带下划线条文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4、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7条 总体发展目标 进一步发挥清镇市作为贵安一体化地区重要节点城市和贵阳市重要卫星城的辐射和纽带作用,积极承接区域优势产业转移,打造以煤电铝一体化为支撑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将清镇市建设成为黔中经济区核心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贵州省重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自然人文风貌特色突出的避暑养生基地、健康产业基地,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第8条 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指标体系共四大类 30 项。包括经济发展 8 项、资源节约 5、3 项、环境发展 9 项、社会发展 10 项。详见附表 1。第9条 总体发展战略 充分立足清镇市区位优势,积极对接区域发展,探索生态优先、城乡统筹、产城融合的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路径。(1)统筹发展战略以充分融入区域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加快推进与贵阳市、贵安新区融合发展,构建区域合作新平台,努力实现错位竞争、差异发展、资源共享,提高清镇市区域竞争力。(2)结构优化战略以提升城镇整体功能组织为目标,优化市域城镇布局及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3)环境友好战略以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要求,坚持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走产城融合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依法保6、护并合理开发土地、水和矿产资源,科学设置产业门槛,坚持控制和治理污染,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第10条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1)深化区域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融入黔中经济区,打造煤电铝一体化示范基地,与织金、黔西、修文等共同构建新型重化产业发展带,将能源资源型产业向规模化和精深加工一体化方向发展。(2)加快推进与观山湖区、花溪区及贵安新区的融合发展,重点落实相关战略合作协议,高位对接贵广经济带和泛珠三角经济圈,主动承接北京及东部地区优势产业转移。第11条 产业经济发展策略(1)立足铝土矿、煤矿等资源禀赋和相关产业基础,推进煤电铝一体化、铝精深加工、资源深加工、新型建材等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7、展相关配套产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拉长价值链提高产品附加值。(2)突出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以职教城为核心,依托其智力和人才优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研发生产、云计算等大数据产业。以毛栗山医药园、麦格乡、暗流镇为依托,通过外引内联加快布局生物制药、中药深加工、绿色食品等大健康产业。(3)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积极培育引导现代物流、商贸服务、旅游等服务业,推进产业一体化进程,形成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态势。第12条 生态环境发展策略(1)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长8、效化、常态化。(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以红枫湖为重点实施沿湖生态恢复和入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强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居民饮水安全。(3)以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为核心,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恢复试点,有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3-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第1节节 区域协调区域协调 第13条 区域协调目标 坚持区域联动布局,实施基础设施共享共建,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区域资源的整体保护和利用,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镇集群整体活力、竞争力和辐射力,形成黔中经济区核心区重要的经9、济增长极。第14条 清镇与黔中经济区(1)充分依托资源优势积极融入黔中经济区核心区北部电力、煤及煤化工、磷化工、铝加工等新型重化产业发展带,打造煤电铝一体化基地。(2)重点协调“黔西站街组团”城镇组群建设,依托“贵阳毕节成都”发展轴,拓展清镇市以站街为中心的产业发展带,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高端磨具磨料、新型建材、资源深加工等产业。(3)在严格贯彻红枫湖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基础上,融入黔中旅游发展格局,适当发展相应的旅游服务功能。第15条 清镇与贵阳(1)积极对接贵阳市“西联”发展战略,加强与贵阳市中心城区的联系,接受贵阳的辐射带动,承担带动贵阳市域西部片区发展的城市职能。(2)推进百花生态新城建设10、,引导金清线沿线开发;推进成贵高铁、贵黔高速以及贵阳外环高速建设,加强清镇与观山湖区、白云区交通联系,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带动作用。(3)加强重点流域的共同保护与建设,促进百花湖、暗流河的开发与整治,共筑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第16条 清镇与贵安新区(1)积极融入“贵阳安顺”都市圈,推进清镇市域范围内“贵安直管区”、“贵安协管区”的建设发展,推进清镇职教城建设和都市产业园建设,发展以现代职业教育为核心的教育产业和以生物医药、高附加值绿色食品为主的新兴产业。(2)推进沪昆高铁和清镇东站建设,重点对接东纵线、西纵线、百马大道和金马大道等区域性交通干道建设,加强清镇与贵安新区、安顺市交通联系,加快11、推进“同城化”发展。(3)推进老马河、红枫湖沿线区域与贵安新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充分衔接,强调生态和文化景观资源的有效整合,逐步弱化红枫湖的旅游功能,严格贯彻水资源的保护要求。第第2节节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 第17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在清镇市域层面,统筹城乡发展,引导农村转型,积极推进“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1)综合统筹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等各层级之间的交通联系、职能定位、产业布局、生态建设,打造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带动、各级城镇节点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2)围绕各功能区产业定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融合互补,加快形成功能集合、资源节约、集群发展的新格局12、。(3)统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城乡教育发展体系,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18条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2020 年市域常住人口达到 67 万人,城镇人口达到 40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60%。2030 年市域常住人口达到 86 万人,城镇人口达到 64.5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75%。第19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构建“一核两轴三片区”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1)一核:一核:以中心城区为依托打造市域综合服务核心。(2)两轴:两轴:依托 004 县道、铝城大道构建清镇市乡镇空间发展轴,站街卫城王庄新店的空间布局沿该轴线展开;依托百马大13、道、金马大道、东纵线等联络线加强与贵阳、贵安新区的联系,形成清镇市区域空间发展轴。(3)三三片片区:区:分别指位于市域南部的红枫湖生态保育片区、中部的产业集聚片区和北部的特色农业发展片区。第20条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形成四级城镇等级规模体系。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4-(1)一级城镇:一级城镇:1 个,即清镇市中心城区,规划城市人口规模 50 万人。(2)二级城镇二级城镇:1 个,即站街镇,为中心镇,规划镇区人口规模 510 万人。(3)三级城镇三级城镇:2 个,包括卫城镇、王庄乡,为重点镇,规划镇区人口规模 1.55 万人。(4)四级城镇四级城镇:5 个,包括犁14、倭镇、流长乡、暗流镇、新店镇、麦格乡,为一般乡镇,规划镇区人口规模 1.5 万人以下。第21条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构建综合型、旅游型、工矿型、工贸型、农贸型五类城镇职能。(1)综合型城镇综合型城镇:包括清镇市中心城区、新店镇。(2)旅游旅游型城镇:型城镇:包括卫城镇、麦格乡。(3)工矿工矿型城镇:型城镇:包括犁倭镇。(4)工工贸贸型城镇:型城镇:包括站街镇、王庄乡。(5)农贸农贸型城镇:型城镇:包括暗流镇、流长乡。第22条 重点城镇功能指引(1)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以职业教育、商贸物流、健康养生、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中心城市。(2)站街镇:站街镇:以铝精深加工、高端磨具磨料、新15、型建材、商贸物流为主导的工贸型城镇。(3)卫城镇:卫城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市级旅游绿色小城镇,清镇市西部旅游和文化中心。(4)王庄乡:王庄乡:以氧化铝生产、铝精深加工为主打造以煤电铝一体化为特色的工贸型城镇。第第3节节 市域产业布局规划市域产业布局规划 第23条 市域农业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四片区、两基地”的农业发展格局。(1)四片区四片区:南部农业片区主要涉及红枫湖镇和站街镇,以蔬菜、水果种植加工为主;西部农业片区主要涉及流长乡和犁倭镇,以烤烟、林果业、畜牧养殖为主,注重特色品牌的塑造;北部农业片区主要涉及新店镇、王庄乡和暗流镇,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为主,打造万亩外销基地;东部农业区主要16、涉及麦格乡和卫城镇,突出特色型的农业发展,以畜牧、中药材、农产品加工为主。(2)两基地两基地:在站街镇、卫城镇分别构建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基地,组织市域内四片区的农业生产与流通服务。第24条 市域工业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一区两轴三带三园”的工业发展格局。(1)一区:一区:即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清镇经开区,主要分布于站街镇、卫城镇、王庄乡,重点发展铝精深加工、现代制造、新型建材、特色轻工产业。(2)两轴两轴:即西部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实体经济轴和东部电商物流园实体经济轴。西部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实体经济轴是以清镇经开区为核心发展区,在市域西部形成的一条贯穿市域南北的发展轴线。东部电商物流园实体经济17、轴是以电商物流园为核心,推进电商物流园与金华物流园连片发展,在市域东部形成物流业与商贸流通业、信息技术的等融合发展的发展轴线。(3)三带:三带:即站街犁倭麦格、卫城暗流、王庄新店流长三个产业带。站街犁倭麦格产业带以站街镇为核心,以犁倭镇、麦格乡为支撑,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中医药制造等产业;卫城暗流产业带以 160、110 县道为核心,重点发展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王庄新店流长产业带以王庄乡为核心,沿交通干线、资源通道辐射带动新店镇、流长乡发展,重点发展现代农业及户外体验、运动养生等特色旅游产业。(4)三三园:园:即绿谷产业园、新医药产业园、电商物流园。绿谷产业园位于职教城西区,重点发展云服务、物联网18、新一代移动通信网运营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医药产业园位于毛栗山,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中药深加工等特色新医药产业。电商物流园位于沪昆高速以南,重点发展电商物流、汽车贸易、工程机械等相关产业。第25条 市域服务业布局规划 规划围绕旧城商圈、职教城商圈以及铝城商圈,加快商业网点建设,立足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积极引导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高原明珠清镇之夏”旅游文化节等活动,逐步增强清镇市文化产业优势和特色。其中旅游业形成“一核、两带、多节点”的发展格局。(1)一核:一核19、:依托卫城古镇打造卫城旅游核心。(2)两带:两带:沿猫跳河打造北部滨水休闲旅游带,沿老马河湿地公园连接百花湖、红枫湖打造独具特色的南部湿地山水景观旅游带。(3)多节点:多节点:打造以时光贵州、苗族侗族风情村、黑泥哨古驿道、麦格喀斯特地貌峡谷等为代表各具特色的旅游节点。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5-第26条 乡村规划指引 规划确定市域范围内建设23个中心村并初步规定相应的设施配置标准。中心村名称及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表 2、附表 3。第第4节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7条 市域交通发展策略(1)强化通道建设和对外衔接。加强与贵阳市和贵安新区道路网络的无缝连接,积20、极融入黔中城市群。(2)交通建设先行。构建骨干道路交通网络,促进新老城区一体化发展。(3)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合理组织交通模式,发展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相结合的多样化公交出行方式。(4)加强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积极运用新技术,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绿色、和谐、高效综合运输体系。第28条 铁路规划(1)成贵高铁(贵阳段):成贵高铁(贵阳段):规划成贵高铁线路经过麦格乡、卫城镇、王庄乡、新店镇镇域北部,暗流镇镇区南侧,清镇境内长度约为13.5公里,在卫城镇镇区北侧设置清镇北站。(2)林金铁路:林金铁路:规划林金铁路起点位于湖林支线的林歹站,终点位于金沙新化站,清镇境内长度约为 27 公里,设置林歹、卫21、城、塘寨 3 个货运站。(3)林织铁路:林织铁路:林织铁路起于站街镇,途径犁倭镇、流长乡,止于织金车站,全长99.5公里。林织铁路向西连接织金、大方、黔西等地区,为清镇的资源和物资的外运、旅游资源开发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第29条 高速公路规划 以厦蓉高速、沪昆高速、贵黔高速为主要对外交通干道,并预留贵阳外环高速公路。规划设置厦蓉沪昆高速互通立交 1 处,预留贵阳外环高速与贵黔高速、厦蓉高速互通立交 2 处。规划设置高速出入口 10 处,其中中心城区 4 处,预留贵阳外环高速出入口 2 处。第30条 普通公路规划 一级公路:一级公路:一级公路由省道、市域主要县道及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构成,规划形成“22、四横四纵”的市域一级公路骨架。“四横”包括铝城大道(新店王庄段)、省道 S307县道 X063、龙凤大道-金清线、贵红路。“四纵”包括资源通道县道 X059、铝城大道(卫城站街段)观安路、百花大道贵黄大道、百马大道。二级公路:二级公路:二级公路服务于一般乡镇之间的交通联系,同时对旅游、矿产等特色资源地区公路运输通道适当提高等级。规划改造 X069、X068 等县道以及中心城区重要交通线路形成二级公路网络。三级公路:三级公路:服务于各乡镇镇域内部,是联系集镇区与村庄的主要道路。或将地形条件复杂或人口稀疏地区,通过适当降低公路等级形成三级公路网络。四级公路四级公路:用于联络村庄之间的低等级公路。第23、31条 乡村道路规划 规划改扩建连接市域内各镇、乡、村之间的道路,通村公路宽度原则上不低于 4.5 米,完善乡道和农村路网,提高各村镇之间的可达性。第32条 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两横两纵两横两纵”城市轨道网,与贵阳及贵安新区轨道线网一体化衔接。(1)两横:两横:轻轨 5 号线与轻轨 3 号线。(2)两纵:两纵:轻轨 8 号线与轻轨 9 号线。第33条 码头与渡口规划 改造升级并完成东风湖椒园码头一期渡口及花滩、凹河、鸭甸河、白猫河、沙田、白岩 7 道渡口建设。新建红枫湖海事搜救基地东风湖搜救站、东风湖椒园码头综合大楼、沙田码头、鸭池河码头、羊皮洞码头、青冈坝、纳界河、铧洞等项目。第第5节节24、 市域重要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市域重要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34条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分类及配置标准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按照三个层级进行配置,包括市级(一级城镇)、重点城镇级(含二级、三级城镇)、一般(乡)镇级(四级城镇)。社会服务设施类型划分为行政办公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邮政设施、社会福利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6-设施共八大类。主要社会服务设施刚性要求见附表 4。(1)市级:市级:市级社会服务设施按照服务整个市域的要求进行配置,主要承担区域中心职能,形成辐射市域及周边区域腹地的社会服务体系。(2)重点城镇级:重点城镇级:按照服务本镇及25、周边乡镇,与中心城区共同构成高层级服务网络进行配置,在保障基础型设施的同时,配套较为完善的提升型设施。(3)一般(乡)镇级:一般(乡)镇级:按照服务乡域及镇域要求设置,主要承担镇乡级中心职能,提供覆盖镇乡域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以基础型为主。第第6节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35条 市域水资源及给水工程规划(1)水资源需求预测水资源需求预测:规划 2030 年清镇市域供水总需求规模为 25.52 万立方米/日,年总供水需求为 0.93 亿立方米。(2)供水水源供水水源:规划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二期、红枫湖水库、其他新建水库及输水工程 11 处作为市域供水水源,总供水规模 126、.22 亿立方米,以满足市域用水需求。规划水库及其他供水工程详见附表 5。(3)供水设施供水设施:保留东郊水厂,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日,新建红枫湖(小河)水厂,规模为10 万立方米/日,扩建白龙洞水厂作为备用水厂;扩建站街水厂,规模为 3 万立方米/日,扩建卫城水厂,规模为 2 万立方米/日,扩建新店水厂,规模为 1 万立方米/日,新建王庄水厂,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新建麦格水厂和暗流水厂,规模均为0.5万立方米/日,新建犁倭水厂和流长水厂,规模均为 1 万立方米/日。第36条 市域排水工程规划(1)污水处理量预测:污水处理量预测:预测规划期末清镇市市域日污水总量为 20.4 万立方米27、/日。(2)排水设施规划:排水设施规划:中心城区保留或新建 4 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滨湖新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 2 万立方米/日;扩建站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 1 万立方米/日,保留姚家寨污水处理厂,规模为 1.5 万立方米/日,新建新店污水处理厂、卫城污水处理厂、流长污水处理厂、王庄污水处理厂和犁倭污水处理厂,规模均为 1 万立方米/日,新建麦格污水处理厂和暗流污水处理厂,规模均为 0.5 万立方米/日。(3)排水排水系统规划:系统规划:城市新区、产业园区要按照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城市旧区和各镇区根据条件逐步向分流制过渡,不断完善城乡建设区的排水管网系统。第37条 市域供电工程28、规划(1)用电负荷预测:用电负荷预测:预测规划期末清镇市市域总用电量为 78.2 万千瓦。(2)电源设施规划:电源设施规划:规划扩建位于王庄乡塘寨村的塘寨电厂,设计装机容量为 260 万千瓦。改造升级清镇红枫水力发电厂,设计装机容量为 30 万千瓦。(3)变电设施规划:变电设施规划:新建 500 千伏贵阳西变电站、220 千伏地质变电站和 220 千伏后午变电站,站型应向大容量、少占地方向发展。保留现状 220 千伏站街变电站和 220 千伏田坝变电站。第38条 市域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期末城镇每百人拥有固定电话 50 部,每百人拥有移动电话 80 部,宽带数据网用户普及率达到 50 线/百户,29、有线电视住宅用户入户率达到 100%;通信机楼满足业务需求,市政通信管道覆盖率达 100%。中心城区设邮政中心局,重点城镇设邮政支局,一般乡镇设邮政局所。规划期末市域共设置 1 个邮政中心局、7 个邮政支局和 15 个邮政所。第39条 市域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期末市域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 100%,中心城区及各乡镇政府驻地管道气化率80%,居民用气量指标 2600 兆焦/人年。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规划,以及中缅天然气入筑工程、中卫-贵阳天然气入筑工程(川气入黔)建设,沿贵阳中心城区外围建设贵阳市天然气高压环网。规划清镇气源近期以焦炉煤气为主,中远期随着天然气入筑工程建成后,逐步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30、。近期燃气气源以管道供应天然气为主,瓶装供应液化石油气为辅。建成以高压、次高压、中压三级管网系统为框架的城镇供气网络,供气服务逐步向城郊或相邻镇(乡)延伸。第40条 市域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 5 万人以上规模的城镇设置机械化运作的小型垃圾转运站,各中转站的服务半径为 0.5-2 公里;规划 5 万人以下的村镇按就近集中统筹的原则设置机械化运作的小型垃圾转运站。规划期内保留位于站街镇的清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并扩建运量达到 550 吨/天,以确保中心城区、各主要城镇均有综合性垃圾处理设施。在王庄乡新建 1 个垃圾填埋场,承担市域北部的垃圾处理。规划近期垃圾处理方式以填埋为主,远期应结合清镇市实际情况,逐31、步开展垃圾协同处理及综合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及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7-第第7节节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41条 市域防洪、防涝设施规划(1)防洪:防洪:清镇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为 100 年重现期,重点城镇的防洪标准为 50 年重现期,一般乡镇的防洪标准为20年重现期,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重大工矿企业区的防洪标准为 100 年重现期。(2)防涝:防涝:以可防御暴雨的重现期表示。城镇一般居住区和道路,防涝标准取 3-5 年;城镇中心区、工厂区、仓库区和主干路、广场,防涝标准取5-10年;城镇生命线工程等特别重要地区防涝标准取 10-15 年32、。城镇建设区的河流设计 15-20 年一遇排涝流量开挖疏浚河道。第42条 市域抗震防灾规划 清镇市处于地震设防烈度 6 度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新建大中型建筑物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必须按 7 度标准设防,一般建筑物按照基本烈度 6 度设防。第43条 市域消防设施规划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合理布置消防站,各类消防站的配置严格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1)执行。规划中心城区建成公安消防站 6 处,其中 1 处特级消防站、5 处一级消防站。规划在重点城镇各建 1 处二级普通消防站。第第8节节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44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积极33、推进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加强现状城乡污染源监控与整治工作,重点监控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形成,规划期末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空气、地面水和声学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分别达到并力争优于国家标准。(2)积极调整和优化城镇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有效控制影响城镇环境质量的污染源,避免不合理布局导致的生态环境容量超载和由此导致的局部地域生态环境质量恶化,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的良性发展。规划期末城镇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全市 90%以上城镇人居环境达到国家或省级环境优美城镇标准。第45条 环境功能区划 (1)水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分为两级,一级水功能区划和二级水功能区划。一级水功能区划分为地表水一级红34、线区和地下水一级红线区。二级水功能区划分为地表水二级红线区和地下水二级红线区。(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对清镇市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功能区划:一级大气环境红线区为市域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中心城区,各乡镇集镇区;二级大气环境红线区为暗流镇、卫城镇、麦格乡东北侧区域。(3)声环境声环境:根据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将全市划分为五类噪声环境功能区:0 类声环境功能区、1 类声环境功能区、2 类声环境功能区、3 类声环境功能区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35、8)控制噪声。第46条 环境保护措施(1)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2)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施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和施工扬尘。(3)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推进全市固体废弃物收运与处理系统建设,建设区域性的垃圾填埋场和垃圾收运系统,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科学选址工业废渣堆场,通过建立无害化赤泥堆场和产业循环利用两种方式来综合解决铝工业废渣赤泥的污染问题。第第936、节节 市域资源保护利用与空间管制市域资源保护利用与空间管制 第47条 市域四区划定与空间管制(1)禁建区:禁建区:以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的“不可建设用地”为基础,增加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河流水系及水源保护区、区域重要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区、重大区域安全防治区、重要的基础设施防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级保护林地、文保单位的核心保护范围、地质灾害高发区和易发区、行洪通道、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城市干道绿化防护带等要素。主要包括坡度大于 25%的不可建设用地,红枫湖、暗流河、索风湖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红枫湖、迎燕水库等水源保护区,高速公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8-37、路、铁路及高压走廊的防护区等。禁建区内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活动,现有违法建设应限时拆除。严禁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对于已经侵占或破坏的用地,应进行生态保育,恢复其生态地位与价值。(2)限建区:限建区:以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的“不宜建设用地”为基础,增加限制建设区包括:滨水保护地带、河湖湿地的生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内除核心景区以外地区、级保护林地、一般农田、矿产资源密集地区、地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工程建设适宜性差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等限制性要素。包括老马河、东门桥河等滨水保护地带及湿地的生态控制区,铝土矿、煤矿富集地区等。限建区38、内原则上限制开发建设行为,应制订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并依据限制型要素的不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3)适建适建区:区:以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的“适宜建设用地”、“可建设用地”为基础,扣除已划入禁建区、限建区范围的地区。主要包括坡度 10%以下且地质稳定的区域。适建区内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之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优先满足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的用地需求。(4)已建区:已建区:为规划保留的城市已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各乡镇镇39、区及保留的村庄居民点。已建区内应对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实施有机更新,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第48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功能区划管理,按照规定的水质目标,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加强对红枫湖、索风湖、东风湖、猫跳河等河流水系的保护。重点加强红枫湖水域监控,严格禁止未经处理及处理未达标的污水排入红枫湖,严格禁止在红枫湖内从事可能影响水质和水体安全的各类活动,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黔府发【2013】27 号)的有关规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40、水质控制,二级保护区按 III 类水质控制,其余水域按水功能区划标准执行。(2)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合理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全面推进工农业节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推进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第49条 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1)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城镇、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土地转用须严格按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报批,并依法定程序修改土地利用规划。(2)一般农用地保护:一般农用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农用地,国家建设确需占用的,必须按规定报41、批。(3)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控制:中心城区内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4)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集中连片耕地、园地和林地。通过坡地改梯地、小块耕地合并成大块耕地、农村宅基地退建还耕和砖瓦窑复垦等措施,整理和复垦土地,新增耕地。(5)城乡用地发展策略:城乡用地发展策略:转变发展模式,调整城乡体系,通过市域功能和空间的优化引导土地利用。城镇集约用地,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城镇化引导人口流动,通过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提高用地绩效。第50条 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1)根据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生态体系建设等42、相关要求,统筹考虑确定林地功能分区,因地制宜地发挥区域优势,科学安排各区域林地的利用方式。(2)坚持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在加快现有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的同时,加大管理力度,严禁乱采乱伐;在旅游资源开发进程中,以不破坏森林资源为前提。(3)坚持把森林资源作为开发利用和保障的原则。以现有林管护为重点,采取封育并举的形式,对重点生态区位的森林实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第51条 风景名胜资源与历史文物保护(1)风景名胜区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清镇市拥有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索风湖风景名胜区、暗流河风景名胜区等风景名胜资源,风景区开发与建设必须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各风景名胜区总体43、规划和详细性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疗养机构;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他工程设施。(2)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清镇市主要有卫城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仙人洞遗址、石关晓谕碑、张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9-端望墓、凉伞洞摩崖、“一帆风顺”摩崖、西天一柱摩崖、黑泥哨古驿道、古牌坊等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物和历史文化名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保护。第四章 规划区协调发展指引 第52条 规划区功能结构指引 规划以44、站街站街产业产业发展片区发展片区、红枫湖生态红枫湖生态保育片区保育片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综合功能片区综合功能片区 3 大片区形成规划区的功能结构,引领规划区的空间发展。(1)站街产业站街产业发展片区发展片区:位于中心城区西侧,依托丰富的资源及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铝精深加工、新型建材、高端磨具磨料等产业。(2)红红枫湖生态保育片区枫湖生态保育片区:以生态保育为重点,在充分保护现状资源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开发建设,强调生态和文化景观资源的整合、保护,承载特色旅游活动。(3)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综合功能片区综合功能片区:中心城区是行政、文化、商业、商务、科技、信息服务中心,通过主动对接贵阳和贵安新区的城45、市发展需求,提供职业人才教育和旅游休闲服务,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综合服务片区。第53条 规划区生态资源保护(1)水资源保护:加强规划区内红枫湖、燕尾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划定饮用水源水域和陆域保护区,严格按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实施保护。严格执行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达标排放,科学施用农药、化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2)土地资源保护:严格土地资源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通过农村宅基地、采矿等用地的复垦,增加农村耕地。(3)绿色空间资源保护:大力推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城市绿化等工程,提高规划区绿色空间资源的质量和数量。第54条 规划区村庄发展指引 规划区内村庄发展模46、式分为迁并安置型迁并安置型、限制发展型限制发展型和引导发展型引导发展型三种类型。(1)迁并安置型迁并安置型:包括现状城中村、规划城市建设区内村庄、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预留区所在村庄、红枫湖水源保护区内村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庄以及其他不适合居住地区的村庄,具体包括赵五村、老胡村、甘坝村等。该类村庄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农民集中安置转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相应的社会福利和保障。(2)限制发展型限制发展型:包括城市远景发展区内村庄、红枫湖沿岸等生态治理区内的村庄,具体包括石门村、龙滩坝村等。该类村庄严格限制控制旧村新建、改建项目同时,有序推进农民转移进城区或镇区。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47、)文本-10-(3)引导发展型引导发展型:包括站街镇中寨村、哈寨村、坪子村。该类村庄完善其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鼓励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种植,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第五章 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55条 城市性质 黔中经济区重要的产业基地,贵阳市重要的卫星城,以职业教育、商贸物流、健康休闲为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第56条 城市职能(1)交通枢纽:交通枢纽:贵阳市西至安顺、毕节的重要门户,贵安一体化地区重要的铁路港、公路港和物流配送集散中心。(2)产业基地:产业基地:黔中经济区以煤电铝一体化为主导的资源深加工基地,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现48、代生物制药和健康养生产业基地。(3)职教中心:职教中心:贵州省教城互动、产教互动、职教改革、技能培训的引领区、创新区、示范区。(4)度假胜地:度假胜地:贵州西线旅游重要节点,以避暑养生、休闲度假为主导的旅游节点城市。第57条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中心城区人口 2020 年达到 30 万人,2030 年达到 50 万人。第58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 2020 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 28.92 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96.41平方米,详见附表 8。规划远期 2030 年城市建设用地 49.41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98.82 平方米,详见附表 9。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49、15-2030)文本-11-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规划 第第1节节 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第59条 城市发展方向 清镇市中心城区的用地发展方向为“北优、西拓、南控、东联”“北优、西拓、南控、东联”。(1)“北优”“北优”:在适当向北发展的同时,整合现状用地,优化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2)“西拓”“西拓”:以职教城建设为契机,依托现状生态优势,拉开城市框架。规划远景与站街一体化发展,形成产、教、城互动融合的发展模式。(3)“南控”“南控”:严格控制南向发展,保留滨湖岸线,体现滨湖城市特色。(4)“东联东联”:借势百花生态新城和电商物流园建设,主动承接贵阳以及贵安新区的50、辐射和带动作用,逐步实现与贵阳及贵安新区的对接,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第60条 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清镇市中心城区形成“两轴、四片”“两轴、四片”的空间结构。(1)“两轴”:“两轴”:即规划两条城市空间拓展及对外联系的战略发展轴贵(贵安新区)清(清镇)空间发展轴、金(原金阳新区)清(清镇)空间发展轴。(2)“四片”:“四片”:包括老城片区、百花生态新城片区、电商物流园片区、职教城片区。第61条 城市片区职能(1)老城片区:老城片区:规划主要以商业和居住功能为主,在改造过程中应保持传统肌理,注重配套设施的完善。(2)百花生态新城片区:百花生态新城片区:规划依托黔中经济区、贵安新区的核心区位优势和“两湖51、三河”的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商贸服务、休闲旅游、文化创意、金融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3)电商物流园片区:电商物流园片区:规划以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为主导,抢抓贵安新区和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4)职教城片区:职教城片区:规划依托现有城市功能和产业基础,继续强化职业教育、研发实训及都市服务业的发展,主动对接贵阳和贵安新区的城市发展需求,提供职业人才培育、旅游休闲服务和都市产业配套,构建“产教城一体化”发展的综合片区。第第2节节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第62条 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采取“片区居住区居住组团”的三级空间布局模式。规划形成52、四大居住片区。(1)老城片区老城片区:包括老城居住区、滨河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 9-13 万人。(2)百花生态新城片区百花生态新城片区:包括城北居住区、东部居住区和西部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12-17 万人。(3)职教职教城片区:城片区:包括职西居住区、山地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 7-10 万人(其中学生未计入)。(4)电商物流园片区:电商物流园片区:包括三个居住组团,规划居住人口 6-8 万人。第63条 居住用地规划建设要求(1)居住区内不得安排对居住活动有影响的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存在的工业企业,要逐步改造,创造条件逐步搬迁,且在保证安全、卫生、效率的前提下,尽量实现居住与就业的就近平衡。53、(2)城市新区开发居住用地时应以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小区为目标。应结合旧城改造,逐步完善老城片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质量。(3)新居住区建设总体以高层低密度模式为指引,景观环境优越的地区和用地高程较高、供水受限的地区以低层中密度模式为指引。第64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 规划保障性住房选址共 17 处,其中百花生态新城片区 5 处,老城片区 5 处,职教城片区 3 处,电商物流园片区 4 处,共计 168.30 公顷。第65条 居住用地规模指标 到 2030 年,规划居住用地 1428.3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8.91%,人均居住用地 28.57平方米。清镇市54、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2-第第3节节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公共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第66条 公共设施中心体系 规划“市级公共中心片区级公共中心社区级公共中心”的城市公共中心网络体系。(1)市级公共中心市级公共中心:结合现状及城市重点战略拓展方向,规划布局三个城市级公共中心,即以老城红旗路商业中心为依托的市级商业服务公共中心,金清线与百马大道之间的市级行政文化公共中心及沪昆高速以南的市级商务服务公共中心。(2)片区级公共中心:片区级公共中心:结合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布局和城市整体形态,规划确定建设 3 个片区级公共中心,分别为生态新城片区中心、物流园片区中心、职教城片区中心。(3)55、居住区居住区级公共中心:级公共中心:居住区级公共中心主要按照居住区配套建设需要,结合城市居住人口分布规划,按照服务 3-5 万人的规模,规划 8 个居住区/功能区级公共中心,采取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筹规划布局。第67条 行政办公用地布局 规划在一号路与二号线交叉口西侧设置城市级行政中心,形成集中的行政办公区域,助推百花生态新城的建设。第68条 文化设施用地布局(1)规划在三号路北侧、百花大道东侧设置城市级文化设施,以图书展览、城市会展等设施为主,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文化场所。老城片区青龙山西侧、职教城片区龙凤大道与纵十路交叉口东侧和电商物流园片区百马大道与横二路交叉56、口东北侧设置片区级文化设施,以科技馆、文化馆为主。(2)按照每 35 万人的标准设置社区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用地面积 0.10.2 公顷,配置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每 11.5 万人设置文化活动站。第69条 教育科研用地布局(1)规划依托职教城片区发展,集中规划职业教育园区,科研实训集中分散结合布置,其中集中区域位于龙凤大道两侧。(2)中小学按居住区、小区配套标准设置和贵阳市中小学用地的有关规定,规划 5 所高中、11 所初中和 24 所小学。(3)重视学前教育。加强幼儿教育改革,以教育部门举办为骨干,社会力量举办为主体,根据居住人口密度及人口分布情况,根据规范要求及贵州省办57、学条件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定点布局,根据相关预测确定班额和用地规模。(4)加强特殊教育建设,坚持特殊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留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各级特殊教育中心。第70条 体育用地布局 规划保留纵八路与贵红路交叉口北侧的体育设施,规划在百花生态新城片区金清线与金马大道交叉口东侧设置城市级体育设施,新建综合体育场馆;规划在老城青龙山北侧设置片区级体育中心,布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篮球馆、游泳馆等设施;鼓励学校和公园绿地开放体育设施;社区级体育设施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第71条 医疗卫生用地布局 规划在百花生态新城片区设置三级综合医院一处、二级综合医院两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58、规划在职教城片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处;规划在电商物流园片区设置片区级综合医院一处。规划保留老城原有医院,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第72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满足每百名老年人 3 床位的需求。现有的社会福利设施原则上予以保留,规划新建 1 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位于百花生态新城片区凉水井河北侧。加快殡仪设施建设,包括集中治丧场所、火化馆及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第73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1)规划城市级商业服务中心一处,含三个分中心:一是现状老城片区分中心,向外逐步连片发展,逐渐向西侧和北侧扩散转移,西侧连接未来老马河综59、合商业片区,形成东西向连片的商业服务区,以商场、超市、餐饮、旅馆服务为主,向北拓展沿百马大道、百花大道逐渐发展沿街商业服务;二是职教城片区分中心以燕尾水库为核心区域形成成规模、连片的商业服务分中心,建设零售商业服务、综合超市与星级酒店等;三是电商物流园片区商业服务分中心,以商务办公、技术咨询等商务用地为主,适当发展体现门户集散功能的商贸市场用地。(2)规划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五处,包括时光贵州商业中心、博览城商业中心、城北商业中心、广大商业中心和水晶商业中心。(3)农贸市场配置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便于交易为原则,在居住区内按 800-1000米的服务半径进行配置。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0、5-2030)文本-13-第74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模指标 到 2030 年,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09.1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38%,人均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用地 16.18 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38.2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8.99%,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8.76 平方米。第第4节节 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布局规划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布局规划 第75条 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在百花生态新城片区依托毛栗山周边现状医药企业打造现代医药工业片区。利用便利的对外交通条件和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带动优势,积极发展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医药产业体系。第76条 物流仓储用地布61、局 规划中心城区南侧布局仓储物流园,并根据职能划分为七个板块。(1)商用车板块商用车板块:位于贵黄高速、沪昆高速之间,建设面向区域的商用车及组装配件等储存、集散、批发物流。(2)乘用车板块乘用车板块:位于沪昆高速与百马大道立交东侧,利用便利的对外交通条件和用地条件,建设面向贵阳、安顺的乘用车配套物流中心,实现乘用车及周边配件的储备、集散、中转、批发等。(3)物流总部经济板块物流总部经济板块:位于沪昆高速与金马大道立交西侧,打造为中小企业园及周边园区提供物流综合服务的集聚物流园区。(4)工程车板块工程车板块:利用对外交通条件和用地条件,建设面向城区和市域各乡镇的工程车配套物流中心,并实现储备、集62、散、中转、批发等功能。(5)华丰物流板块华丰物流板块:位于铁路货运站东侧,依托铁路港发展优势,建设面向区域的粮油、农副产品等储存、集散、批发物流项目。(6)电子商务板块电子商务板块:依托铁路港发展优势,打造为中小企业园及周边园区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配送。(7)仓储物流转运板块仓储物流转运板块:依托沪昆高铁、铁路港及沪昆、贵黄高速,形成铁路货运与高速公路、城市货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便捷转换,物流仓储功能齐备,具有较大的货物处理和存储能力,建设面向区域服务的综合物流。第77条 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规模指标 到 2030 年,规划工业用地 112.7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28%,人均工业用地63、 2.26平方米;物流仓储用地 276.1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5.59%,人均物流仓储用地,5.52 平方米。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4-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第1节节 对外交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 第78条 铁路(1)远期逐步区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湖林铁路运输功能,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以旅客运输为主,湖林铁路以货物运输为主。规划期内适时推动湖林铁路城区段专用线建设以及货运站场调整工作。(2)电商物流园内现状已建一货运站,在其东部规划一高铁站,占地约 20 公顷。第79条 公路(1)规划完善沪昆高速公路和贵黄高速公路。规划中心城区共 4 个高速出入口,在现64、状贵黄高速公路与规划百马大道东侧增设出入口,改造清镇老城西侧沪昆高速与贵黄公路出入口为双向出入口。(2)升级改造 S307 为一级公路,并同时加强与其他城市道路及区域道路的对接。第80条 客货枢纽(1)规划在清镇高铁站北侧建设长途客运南站,占地面积 9.85 公顷。在百花生态新城片区和职教城片区分别建设长途客运东站、长途客运西站,其占地面积分别为 2.92 公顷、4.38 公顷。客运站均按一级站标准设置。(2)规划依托电商物流园马上到国际云服务铁路港、公路港以及华丰国际物流市场进行货运站布置。第第2节节 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 第81条 城市道路网系统(1)规划道路等级分为四级:交通性主干路65、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2)城区道路将形成由城区环状网格向外放射的格局,各城区组团内部以方格网为主的道路布局形式。规划中心城区的重大城市主干路形成“四横五纵”的交通性道路体系。其中,“四横”为云站北路、龙凤大道金清线、滨湖大道西南环贵红路、宾阳大道南延段;“五纵”为金马大道东纵线、百马大道、百花大道贵黄大道、清扬大道、站马大道观安路。第82条 道路红线宽度与断面形式(1)城市主干路分为交通性主干路和生活性主干路两类。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32-60米,且车道不小于 6 个车道。(2)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20-30 米,且车道数不小于 4 个车道。(3)城市支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2066、 米以下,且车道数不小于 2 个车道,一块板断面布局。(4)老城区因历史原因造成道路红线较窄、拓宽难度较大的路段,在实施时可结合建设条件和环境要求对道路断面布局做作适应性调整,并通过交通管理措施使其达到相应规划道路等级的功能。主要道路详见附表 10。第83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指标 到 2030 年,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47.7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3.11%,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2.96 平方米。第84条 加油加气站、充电站布局(1)规划结合现状及实际需求,设置公共加油加气站共 17 处,总面积约 8.97 公顷。(2)按照服务半径 3 公里布局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站规模67、和布局应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相结合。规划建议采用充电站与分散式充电桩结合布局,规划建议在大型停车场、大型公共场所配建适当数量的充电桩,新建小区建议同步建设充电桩。第第3节节 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 第85条 公交发展策略(1)明确公共交通在城市和交通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全面贯彻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促进公共交通成为未来城市客运的主体。(2)加强新区公交建设,促进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土地集约化使用以及合理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的形成。强化老城区公交服务,注重与城市慢行系统的衔接,推动“公交+慢行”出行模式的发展。优化布局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3)重视公交场站和综合客运枢纽的建设,68、重视公交路权条件和公交优先保障。第86条 公交网络组织模式 线网与分区共同构成中心城区公交体系格局,并根据“分区配置,分级成网”的原则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5-进行设置。规划建立老城片区、百花生态新城片区、职教城片区、电商物流园片区四大公交服务区,每区服务面积约为 10-15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分为城乡快线(城区段)、城区快线、城乡公交支线(城区段)、城区常规公交线、旅游线路五种类型。第87条 轨道交通(1)规划至 2030 年,贵阳轻轨 5 号线、8 号线、9 号线经过中心城区,其中 5 号线沿金清线、百花大道、云岭大道至观山湖区,8 号线沿红旗路、清扬大道69、至贵安新区,9 号线沿金马大道至贵安新区。(2)重点保障广大、红旗路换乘枢纽站以及清镇东站站建设,其他站点需根据客流、间距及周边土地开发情况综合考虑并合理选址。第88条 公交车辆和场站 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各公共中心设置公交枢纽站点。规划设置公交首末站 9 处,总面积约 8.37 公顷。第89条 出租车(1)规划至 2030 年,按每千人 3 辆标准控制,出租车总量控制在 1500 辆左右。(2)出租汽车采用路抛扬招式服务,在对外交通枢纽和中心区等人流集中的地区设置出租车集中扬招站。第第4节节 停车设施、慢行交通及交通管理规划停车设施、慢行交通及交通管理规划 第90条 停车设施规划(1)以发70、展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必要补充,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城市停车和管理体系。(2)城市中住宅、商业、行政办公、文体教育、厂房、仓库、餐饮、娱乐、医院、旅馆等停车设施应满足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的要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以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停车需求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分散布局,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结合城市主要出入口和物流园区等布局。(3)规划至2030年,规划在公共设施集中地区和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附近设置公共停车场12 处(其中 5 处结合公园设置),总面积约 11 公顷。相应地块开发建设停车位的配比应符合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第91条 慢行71、交通规划(1)提升慢行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地位,在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加大对慢行交通发展的重视和投入力度。大力改善组团步行交通出行环境,保障步行空间,创造人性化的步行环境,公共交通与组团慢行交通协调发展。(2)老城区结合景点布局完善的慢行交通设施,形成以美化城市环境、塑造清镇老城特色景观风貌为主,兼有交通联系作用的慢行廊道网络。(3)在商业中心区、城市公共活动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城市重点地区,组织步行优先系统。结合城市广场设计休闲、游憩的步行道和步行区,并注重慢行系统与城市公交的衔接。第92条 交通管理规划(1)采用交通需求管理、系统管理、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以及慢行交通和静态交通管理72、等综合性交通管理措施。(2)逐步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完善慢行交通设施,引导人们采用“公交慢行”的出行方式。(3)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合理引导城市停车发展,建立完整、规范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与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引导车流顺畅运行。(4)明确货运通道,分离客货走廊,尽量减小货运交通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5)鼓励低碳交通出行方式,引导城市由机动化发展向公共交通为主体的交通模式转变,减少交通污染。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6-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第1节节 绿地与广场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 第93条 滨水公共绿地 规划结合城市空间拓展及用地布局,重点推动红枫湖、老马河、凉73、水井河、东门桥河等河湖岸线改造和绿地建设。打造建成区内重要滨水公共绿带,规划沿河绿带宽度为20-30 米。位于主要防洪堤段的绿地必须满足防护要求。第94条 城市公园 规划城市公园分为“市级片区级居住区”三个等级。(1)市级公园:市级公园:规划 10 处市级公园,其中城市公园 8 处,包括青龙山公园(保留并扩建),凉水井河湿地公园(新建)、老马河湿地公园(新建)、职西公园(新建)、燕尾湿地公园(新建)、东门桥河湿地公园(新建)、儒释道文化公园(新建)、丹山公园(新建);郊野公园 2 处(不纳入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包括红枫湖湿地公园、青山森林公园。(2)片区级片区级公园:公园:规划 10 处片区级74、公园,其中职教城片区 3 处,百花生态新城片区 4 处,老城片区 2 处,电商物流园片区 1 处。(3)居住区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配置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版)对居住区公园的数量、规模的要求。第95条 防护绿地(1)交通干线防护绿地交通干线防护绿地:沪昆、贵黄高速公路两侧设置宽度50米的防护绿带;规划高速铁路和城际线的城区段两侧设置宽度50米以上的防护绿带;规划主要公路的城区段两侧设置宽度 10 米以上的防护绿带,规划乡(镇)道路两侧设置宽度不少于 10 米宽防护林带;规划中心城区结构性主干路两侧设置宽度为 10-20 米的防护绿带。(2)防75、洪堤防护绿地:防洪堤防护绿地:规划城区主要防洪堤两岸防护绿地宽度为 10-30 米,在城市防洪堤堤坡及护堤地上建设防护绿地,红枫湖两岸及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营造大面积生态防护林区。(3)市政设施周围防护绿带市政设施周围防护绿带:污水厂周围控制 20-30 米防护绿带。高压线走廊沿线按相应电压等级设置相应宽度的防护绿带;按防洪部门相关规定,防洪堤内 30-50 米控制为防护绿地。第96条 广场用地 规划结合大型公共设施布置城市广场,兼有活动场所和疏解交通的作用。规划集会游行广场共 7 处,包括职西广场、丹山广场、红旗广场、站前广场、滨河广场、滨湖广场和红枫广场。第97条 生态绿地 规划中心城区外围的76、湿地、林地、生态廊道、郊区森林公园作为生态绿地。主要功能在于构筑城市山水格局,保护城市宜居环境,满足中心城区的大气质量、水资源安全的要求。第98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模指标 规划 2030 年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685.5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3.87%,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 13.71 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603.08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为12.06 平方米。第第2节节 景观系统规划景观系统规划 第99条 景观系统结构 打造蓝绿交织、点线面复合的有机山水城市,规划形成“一带一带、三廊三廊、两中心、两中心、多节多节点点”的多层次网络型景观系统。(1)一一带带:老马河湿地公园景77、观带。(2)三三廊:廊:以东门桥河、凉水井河、龙凤大道两侧绿化防护带共同构成的三条主要生态廊道。(3)两中心两中心:燕尾水库休闲活动中心、巢凤寺人文景观中心。(4)多节点:多节点:结合城市公园打造格局特色的节点景观。第100条 景观分区 规划形成 4 类景观风貌区。(1)老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老城历史文化风貌区:指清镇老城片区,体现传统特色,道路网较为密集、适宜人行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7-的空间尺度。(2)百花现代都市风貌区百花现代都市风貌区:指百花生态新城片区,体现现代城市风貌特色,可以适当布置高层建筑。(3)职教城科教风貌区职教城科教风貌区:指职教城片区,体现生态职78、教的特色,构建“宜居山地园林职教、滨湖人文活力田园”的山地园林职教城形象。(4)物流产业风貌区物流产业风貌区:指电商物流园片区,以现代多层办公建筑与厂房为主,体现现代产业园区风貌。第九章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旧区改造规划 第第1节节 中心城区历史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文化保护规划 第101条 历史文化保护内容 保护和延续清镇城市的历史格局及传统风貌,严格保护映衬历史脉络的自然山水格局,并加强对文物古迹的确认,加大对传统工艺、传统文化、民俗精华等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第102条 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1)清镇市的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等级均为县级,共 10处,为:梯青塔、黑泥哨古驿79、道及古牌坊、仙人洞遗址、东山寺遗址、石关晓谕碑、青龙山摩崖、一帆风顺摩崖、西天一柱摩崖、凉伞洞摩崖、张端望墓。(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依据文物部门公布的范围进行具体划定。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与程序进行。(3)文物保护单位耐火等级较低,应采取开辟防火间距、打通消防通道、改造供水管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第第2节节 旧区旧区改造规划改造规划 第103条 旧城改造分区(1)改造整治区改造整治区:云岭东路与红枫街交叉口南侧,以及云岭大道沿线区域,改造地块面积约 16 公顷。(2)风貌提升区风貌提升区:云岭东路两侧,云80、岭花园北侧,以及青龙山区域,提升地块面积约41公顷。(3)配套完善区配套完善区:分布在三角花园、三星村及清镇老城区南侧区域。第104条 旧城改造对策(1)改造整治区:改造整治区:调整用地结构,增加绿地和开敞空间,对零散的居住用地进行拆迁集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8-中,加快棚户区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完善服务设施及社区建设。对城市边缘区进行大力整治,在全面改造的同时建立明确、严格的管理体系,控制城市边缘区的扩张。(2)风貌提升区:风貌提升区:结合城市公园建设,重点改造片区立面风貌,完善内部慢行交通与开敞空间的联系,打造景观视廊和风貌街区。(3)配套完善区:配套完善区:完善81、通信、邮政、供电、供水、排水、供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构筑设施城市化的中心城区新组团。第十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第第1节节 水资源及给水工程规划水资源及给水工程规划 第105条 水源选择 依据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中心城区属贵安新区协管区范围的 35 万人用水水源为黔中水利枢纽二期和红枫湖水库,不属于贵安新区的 15 万人用水水源为席关水库、燕尾水库和羊叉河水库。第106条 用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清镇市中心城区用水量为 15.62 万立方米/日。第107条 给水系统规划(1)根据近远期实际需要可实现清镇市中心城区与站街镇联合供水布置;对现状82、已有管线进行必要的工程技术改造。城市供水干管管网采用纵横相连的闭合环状管网形式,以提高城市供水的可靠性。(2)原址扩建清镇市东郊水厂,设计容量为 10 万立方米/日,分两期建设完成,主要为清镇百花生态新城片区、电商物流园片区供水;新建红枫湖水厂(即小河水厂),设计容量为 10 万立方米/日,主要为职教城片区供水;扩建白龙洞水厂作为城市备用水厂。第108条 水源保护要求 对现状水厂取水口予以保留,在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水质标准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的 II 类标准,其中包括红枫湖、暗流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在一类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83、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其水质标准不低于 III类标准,根据需要在二级保护区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其中包括暗流河工业、农业用水区等。对于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黔府函2011408 号和黔环发20117 号相关规定执行。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19-第第2节节 排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 第109条 排水体制 中心城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区排水体制宜选择雨污分流制,老城片区排水体制逐渐完成从直排式合流制向截流式合流制转变,条件允许时应逐步实现对其进行分流制的工程技术改造。第110条 污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清镇市中心城区污水量为 12.5 84、万立方米/日。第111条 排水系统规划(1)规划保留现状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5 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百花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 4 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职教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物流城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1.5 万立方米/日。(2)按自然地形划分污水分区,沿自然河道敷设污水截流干管。雨水就近分散排放,充分利用自然河流水系,雨水排入景观水体时采取措施防止初期雨水对水体的污染。第112条 排放标准 工业污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要求,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厂集中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85、排放标准近期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远期满足一级 A 标准,并应满足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有关要求。第113条 中水利用规划 根据相关要求,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建设及城镇建筑节水行动,加强雨水收集和再生水(中水)开发利用。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化浇灌、景观用水等。第第3节节 电力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 第114条 用电负荷预测 至规划期末(2030 年),清镇市中心城区供电负荷为 53.6 万千瓦。第115条 电源规划 至规划期末(2030 年)清镇市中心城区电源主要来自红枫水电厂、500 千伏贵阳西变电站。第186、16条 电网规划(1)220 千伏输电设施:千伏输电设施:根据国家相关规范,选取 220 千伏变电站容载比数值为 2.0。保留现状中心城区边缘的 220 千伏站街变,装机容量为 2 120+180MVA,新建 220 千伏地质变。(2)110千伏配电设施:千伏配电设施:根据国家相关规范,选取11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数值为2.0-2.1。保留现状中心城区的 3 座 110 千伏变电站,规划新建 110 千伏清东变、110 千伏鲤鱼变、110 千伏望坡变、110 千伏燕尾变、110 千伏小河变和 110 千伏物流城变电站 6 座变电站。110 千伏变电站宜采用户外式布置形式。(3)35 千伏配电设施87、:千伏配电设施:根据国家相关规范,选取 35 千伏变电站容载比数值为 2.0。规划电力采用 110 千伏/10 千伏供电模式,视区域负荷发展,在中心城区逐步淘汰 35 千伏电压等级。10 千伏开闭所采用环网供电,开环运行。第117条 高压线路走廊 110千伏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应在规划的高压走廊内架设。千伏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应在规划的高压走廊内架设。220千伏架空线高压走廊宽千伏架空线高压走廊宽度按度按 3040 米米控制;控制;110 千伏架空线高压走廊宽度按千伏架空线高压走廊宽度按 2030 米控制。米控制。新建新建 10 千伏及以千伏及以下线路采用电缆敷设或架空线路,繁华路段应采用电缆敷设88、,远期下线路采用电缆敷设或架空线路,繁华路段应采用电缆敷设,远期 10 千伏及以下线千伏及以下线路逐步改造为电缆敷设路逐步改造为电缆敷设。第第4节节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 第118条 通信规模预测 规划2030年清镇市中心城区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60%,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85%,宽带数据普及率达到 60%,有线电视普及率达到 100%。第119条 电信规划 规划设置电信局 2 个,分别位于百花生态新城片区金清线北侧和老城片区云岭大道西侧,占地面积为 0.46 和 0.85 公顷。规划设置通信交换站 16 个,并逐步提高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比例。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89、20-为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规划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光纤入户。在基站选址、管道建设等方面,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的利用率。积极促进市政、公路、铁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向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预留基站设施建设用地。第120条 邮政规划(1)规划设置 2 个邮政局(所),分别位于百花生态新城片区和老城片区。(2)新增邮政设施营业网点的服务半径为0.8-1公里,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应设邮政局所不少于 7 个,邮政所用地面积不宜大于 300 平方米。(3)结合客运火车站选址,综合90、布局邮件处理中心。(4)在职教城、百花生态新城、老城、电商物流园 4 大片区内结合相关需求设置快递服务点。服务点附设于建筑内,不单独占地。并积极探索在城际干线站点设置智能快件箱,提供快递延伸服务。第121条 广播电视规划 规划对城市广播电视传输发射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加快数字化改造进程,大力发展有线电视,提高入户率,规划期末有线用户电视入户率 100%。第第5节节 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 第122条 燃气气源 规划选取贵阳市高压环网和中卫贵阳天然气为城市主要气源。第123条 用气量预测 2030 年用气量为 7638 万立方米/年。第124条 燃气输配系统规划(1)规划采用中压一级供气系统91、。(2)规划保留已建的职教城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规划保留已建的职教城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日供气能力 15 万立方米/日;新建新建金华中高金华中高压调压站压调压站,规模 20 万立方米/日;新建新建物流城高中压调压站物流城高中压调压站,规模 5 万立方米/日。(3)结合城区燃气管网建设,建设燃气储气设施。燃气管网主要成环状布局,局部地方采用支状管网。第125条 燃气设施安全控制要求 输气管线和燃气设施严格按国家原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输气管线和燃气设施严格按国家原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石油天92、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中有中有关关规定执行规定执行。城市燃气管网,严格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市燃气管网,严格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有关规)中有关规定执行。定执行。第第6节节 环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 第126条 生活垃圾量预测 到 2030 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 550 吨/日。第127条 环卫设施规划(1)中心城区规划 10 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结合潜龙路东侧垃圾转运站和东门桥东南侧垃圾转运站设置 2 处环卫车辆停车保养场。(2)扩建中寨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 550 吨/日,同时加强垃圾处理厂周边的防护措施。(3)规划逐步93、开展垃圾协同处理及综合利用,促进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1-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128条 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全面协调,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完成省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消除城乡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第129条 水污染防治(1)加强水体保护,防治水体污染,综合治理河流水系,确保引用水源安全。积极协调周边城镇合作,共同推进水环境保护,推动红枫湖的水环境达标率达到 98%以上,东门桥河、凉水井河等主要地表水的水环境达标率达到 90%以上。(2)规划期内,饮用水94、水源目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类水质标准;规划期内,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生活污水排放及工业废水排放达到相应标准。第130条 大气污染防治(1)规划期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目标要求,清镇市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类区标准。(2)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倡绿色交通,确保常规空气污染物达标,着手建立工业特征污染物监测与管理机制。(3)逐渐改善城市燃料结构,提高城市燃气率。对红枫湖沿线的按照“迁、关、改、转”的要求,对污染严重企业关停,部分企业迁出保护区范围,按照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模式进行技95、术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建设烟尘控制区,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废气排放必须全部达标。(4)城市范围内严格禁止新建大气污染性企业,对现有锅炉、大灶等强制安装消烟除尘设备;通过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等手段,控制城区烟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的清洁运输管理,防止建筑扬尘污染。第131条 噪声、辐射、固废污染防治(1)规划期内,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目标要求。其中,交通干道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 70 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 55 分贝,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大于 90%。(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96、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3)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规划期末有毒有害物处理率达 100%;消除工业固体废物的外排及堆放现象,危险废弃物实现零排放;加快垃圾处理场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规划期末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第132条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针对红枫湖、迎燕水库等水源周边区域进行重点控制,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施用量,资源化使用畜禽粪便,严防规模养殖业污染,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第133条 土壤环境保护 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超标的土壤和中心城区近郊97、重点区域受污染的农田土壤进行综合治理,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重点修复治理。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的监管。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和废弃污染场地的环境监管,开展中心城区搬迁企业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论对污染原址场地进行治理修复。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2-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第1节节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第134条 抗震设防标准 规划一般建筑按规划一般建筑按 6 度设防,生命线工程度设防,生命线工程、重要公共建筑及防灾减、重要公共建筑及防灾减灾建筑按灾建筑按 7 度设防度设防。第135条 防震减灾措施 按照人均避震疏散面积不小于按98、照人均避震疏散面积不小于 2 平方米规划避震疏散场地;以平方米规划避震疏散场地;以中心中心城区的主、次要交城区的主、次要交通干道作为疏散救援通道,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生命线系统工程的抗灾能力;新建工程通干道作为疏散救援通道,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生命线系统工程的抗灾能力;新建工程严格按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严格按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第第2节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136条 地质灾害分区及建设要求 清镇市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岩性复杂多变、地貌类型多样化,由矿山开采及交通建设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较多且频繁。因此需结合地灾分区和99、现有城镇建设用地的分布对各区域提出建设要求,并严格要求相关部门在下一步规划建设中必严格要求相关部门在下一步规划建设中必须进行详细的地灾须进行详细的地灾评估。评估。(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域一般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确需规划建设项目时,应严格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论证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现处于地灾高易发区上的城市建设用地应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增加并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防灾避难场所。(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该区域必须经工程措施处理后,才能作为一般建设用地。(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该区域进行规划建设时,建(构)筑物的布局应避免引发地质环境问题。100、第137条 地质灾害总体防治规划(1)逐步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照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对严重威胁城镇、居民聚居区、交通干线、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2)对滑坡、崩塌、采空区、地裂缝及其影响地区必须实行严格管理,避免在这些区域进行建设,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确需通过时,应采取工程处理后方可建设。第第3节节 防洪规划防洪规划 第138条 防洪标准 中心城区河洪设防标准按中心城区河洪设防标准按 100 年一遇设防,山洪设防标准按年一遇设防,山洪设防标准按 20 年一遇设防。年一遇设防。第139条 防洪措施(1)工程措施:工程措施:进行河道整治疏浚,101、提高行洪能力。沿山脚修建截洪沟,引导疏浚洪水。现状防洪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河段,应尽快建设防洪设施达到相应的防洪标准。(2)非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加强城区段河流水系的水生态治理,做好山区水土保持工作,提高城区及周边植被覆盖率,降低洪水的形成几率。气象部门在雨季做好洪水预报工作,相关部门应做好应急预案,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机制。第第4节节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第140条 消防设施规划(1)按责任面积 7-15 平方公里,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规划消防站。(2)规划保留现状消防站,作为特勤消防站;规划新建职教城、电商物流园、青龙山、广大和百花生态新城共 5 座一级消防站。工业区内火102、灾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应设置企业专业消防队。(3)消防训练培训基地和消防后勤保障基地结合保留的现状消防站进行设置。(4)根据规划建设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火警受理、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训练模拟等子系统。第141条 消防给水 以中心城区市政给水为主要消防水源,市政给水管道环状供水,市政消火栓沿道路两旁设置,两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 米。城市中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给水不足的区域,应同步规划修建消防专用蓄水池,容量宜为 100-200 立方米,保护半径为 150 米。第142条 消防通道 城市道路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过的要求城市道路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过的要求,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消防车103、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4 米,道路上空净高米,道路上空净高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3-不得小于不得小于 4 米,米,新建城市桥梁、地下通道和涵洞应考虑消防车最大载重量和特种车通新建城市桥梁、地下通道和涵洞应考虑消防车最大载重量和特种车通过高度。城市街区内消防车道中心线间距不应超过高度。城市街区内消防车道中心线间距不应超过过 160 米,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面米,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面积不小于积不小于 12 米米*12 米的回车场,米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应设置面积不小于,应设置面积不小于 18米米*18 米米的回车场。的回车场。第143条 建筑耐火104、等级 规划建筑耐火等级原则应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规划,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对于文物和历史建筑,应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等措施提高其安全性。第第5节节 人防规划人防规划 第144条 人防工程建设标准 规划战时留城人口为城区人口的40%。人员掩蔽工程规划标准,按照留城人员人均1.0平方米执行,人防工程总面积为 20 万平方米。第145条 人防工程规划(1)指挥通信工程:指挥通信工程:根据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合理选址建设人防指挥所。(2)人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按照人防工程总面积建设的要求确定各类人防工程,包括指挥工程、专业队工程、105、医疗救护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时主要结合公建和小区的地下车库等设施同步建设,一般不单独占地。(3)人防人防警警报系统报系统:合理划分防空片区,各片区人防警报系统覆盖率应达 100%。(4)医疗救护工程和防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空专业队工程专业队工程:按其保障的地区或目标进行设置。人民防空区域供水站、物资库、地下生产车间、警报站等配套工程布局,将中心城区防护区为基准,分区完善,逐步配套,构成独立的指挥、防护和生产保障体系,并结合地面专业功能分布,合理配置同功能地下设施,以达到平战结合和战时能及时转入地下使用目的。第第6节节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第146条 应急避难场所布局106、 规划构建市级社区级两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规划市市级应急避难场所级应急避难场所 4 处,分别为处,分别为清镇清镇市市体育体育馆(场)馆(场)、东门桥河湿地公园东门桥河湿地公园、物流城片区中心公园物流城片区中心公园、燕尾湿地公园燕尾湿地公园;社区级;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按相关要求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按相关要求布局。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4-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规划 第第1节节 中心城区四线划定与管制要求中心城区四线划定与管制要求 第147条 蓝线划定与管制要求(1)规划城市蓝线范围包括:老马河、凉水井河、东门桥河等河道设计标准洪水面连线;燕尾水库、红枫湖岸线校核洪107、水线,除水利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和绿化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开发建设。所有蓝线范围均要求不低于 50年一遇洪水位,具体范围由专项规划深化确定。(2)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第148条 绿线划定与管制要求(1)规划城市绿线范围包括:各级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具体包括青龙山公园、丹山公园、职西公园等。老马河、凉水井河在城市建设区蓝线外 510 米范围;燕尾水库,红枫湖等水库蓝线外1050 108、米范围;其它河流蓝线外不低于 5 米的防护绿地范围;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红线外 50 米防护绿地范围;国道、省道红线外 1020 米防护绿地范围。(2)城市绿线内的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第149条 黄线划定与管制要求(1)交通基础设施黄线控制范围包括: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广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清镇高铁站、长途客运南站、东站、西站等。(2)市政基础设施黄线控制范围包括: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包括东郊水厂、小河水厂等。排水设109、施,包括;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包括朱家河污水处理厂、职教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包括金华高中压调压站。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包括110千伏清东变、110千伏鲤鱼变等。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包括清镇北电信端局等。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包括老城消防站。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110、设施。(3)城市黄线内的土地不得随意变更使用用途,严禁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第150条 紫线划定与管制要求(1)规划确定城市紫线范围包括:历史地段的保护范围,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包括梯青塔、一帆风顺摩崖、东山寺遗址及黑泥哨古驿道、古牌坊等。(2)在城市紫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111、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第第2节节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引控制指引 第151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4 级建设强度分区。(1)高高强度强度发展区:发展区:城市级中心、区级中心所在街坊的重要城市节点和聚集区,主要包括金清线沿线、广大、博览城等商业中心以及交通站点周边区域,地块容积率控制在3.55.0,个别地块的容积率根据城市设计需求可突破控制最高值。(2)中高中高强度强度发展区:发展区:一般城市建设地区,主要包括百花大道、百马大道、云岭大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地块容积率控制在 2.03.5。(3)中低中低强度强度发展区:发展区:介于城市建设用地与112、城市生态保育区之间的生态过渡地区,主要包括老马河、东门桥河、凉水井河沿线,地块容积率控制在 1.02.0。(4)低低强度强度发展区:发展区:严格限制大规模的建设,只允许少量低密度开发,主要包括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及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地块容积率控制在 0.51.0。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5-第第3节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152条 地下空间主要资源 包括丹山广场、红旗广场、职西广场等 7 处广场,丹山公园、职西公园等 8 处公园,绿地、道路及轨道交通5号线、8号线沿线地下站点等的下部空间;学校操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与建筑物的下113、部空间;非文物古迹与非重要保护建筑的下部空间(与建筑物高度及工程地质条件、相关的政策与规范等因素密切相关);城市规划决定予以拆除的建筑物的下部空间。适时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第153条 竖向开发层次(1)地下地下 010 米米左右左右:除安排市政基础设施管线(包括直埋、电缆沟道或管束、地下管线综合廊道)和排洪暗沟外,可安排浅层和强度较低的公共活动空间,属浅埋无人或少人空间。(2)地下地下 1020 米米左右左右:安排商业、文化娱乐、人行通道、停车库等人行活动频繁的设施,属有较多人流的空间。(3)地下地下 2030 米米或更深范围或更深范围:可作为某些特殊需求和采用特殊技术的空间需要114、,属基本无人空间。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154条 近期建设规模 规划清镇市中心城区2020年人口约为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8.9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为 96.41 平方米。第155条 近期发展目标 中心城区空间骨架初步拉开,道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绿地景观系统建设基本完善,产业与城市生活布局得到优化,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第156条 近期用地布局及建设重点 以职教城片区和百花生态新城片区为建设重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拉开城市建设框架;同步完善提升老城的空间布局,初步形成“两轴四片”的城市框架。在近期建设中加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产业发展与空间结构115、优化调整,保障城市生活品质。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11。(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新增居住用地布局主要在百花生态新城片区和电商物流园片区,同时加大老城片区旧城改造的力度,逐步改变居住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在百花生态新城片区,围绕体育场馆的建设推进高品质居住区建设;在电商物流园片区,完成配套居住区建设。同时,通过居住区配套建设与单独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集中在百花生态新城片区,同时加强对老城片区公共服设施资源的整合,引导老城片区行政办公、文化体育等公共资源向百花生态新城片区集中116、。(3)工业工业、物流、物流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加快对现状毛栗山医药园内工业用地的升级改造,引导产业提质增效。仓储用地主要依托马上到国际云服务铁路港、公路港、华丰国际物流市场等重点项目集中布局。(4)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用地用地 重点建设城市东西向道路,引导城市用地东西向拓展。重点打通梳理老城片区的次干路和支路系统,完成对老城片区内的大部分次干路与支路的改造,加快对老城片区内部路网系统的完善。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6-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结合旧城改造加强老城片区的社会停车场建设。近期建设完成西南环、三号路、龙凤大道(云站中路以东路段)等主要干路的建设,逐步构建中心城区117、道路骨架。(5)绿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与广场用地 重点实施青龙山公园扩建、老马河湿地公园的建设,打造城市绿心。社区公园建设结合居住社区建设同步推进。重点对东门桥河、凉水井河的滨河景观廊道沿线绿化进行控制。按照近期道路建设重点,完善相应道路的绿化建设。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157条 根据本规划,依法编制各类详细规划、专项(专业)规划,指导各项城市建设活动,把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管理和建设的全过程。第158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第159条 加强规划宣传,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118、监督,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第160条 严格履行法定规划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城市建设“一书两证”和集镇村庄建设“一证”制度,严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第161条 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规划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城市规划管理领域中的应用,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7-第十六章 附则 第162条 成果组成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63条 实施管理 本规划自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清镇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第164条 规划119、修改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如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中相应情形,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的,应依法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修改。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28-附表附表 1 1 清镇市清镇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 指标项 单位 类型 指标值(年)2014 年 2020 年 2030 年 经济发展 GDP 总值 亿元 引导型 219.4 400 1200 GDP 年均增长率%引导型 14.3 14 10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引导型 3(2010 年)6 10 固定资产投资额 亿元 引导型 324.7120、9 500 1000 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引导型 23.3 40 120 农民人均纯收入 万元/人 引导型 1.04 2 3.5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万元/人 引导型 2.36 5 8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引导型 8.67:45.67:45.66 7:44:49 6:40:54 资源节约 单位 GDP 能耗水平 吨标煤/万元 GDP 控制型 0.5 0.3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型 74(2011 年)92 95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引导型 10 20 环境发展 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控制型 100 100 10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控制型 41.79(2013 年)45 50 森林覆盖121、率%控制型 44.21 47 5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 控制型 10.5 15 17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控制型 100 100 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控制型 95 100 中心城区空气良好以上天数达标率%控制型 94.3 98 98 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Bb(A)引导型 51.8(2011 年)50 45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引导型 85 100 社会发展 人口规模 万人 引导型 50.65 67 86 人口自然增长率 控制型 6.25 6 5 城镇化率%引导型 45.18 60 75 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医生数 床/人 控制型 4.5/3 5/4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122、/服务半径 所/千米 引导型 1/1200 1/100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控制型 86.45 90 95 城镇低保人口人均拥有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面积/人 引导型 20 25 指标项 单位 类型 指标值(年)2014 年 2020 年 2030 年 城镇登记失业率%引导型 3.05 2.5 2 公交出行率%引导型 40 45 养老床位数 张/百人 引导型 3 4 附表附表 2 2 清镇市中心村发展引导一览表清镇市中心村发展引导一览表 乡镇名称 中心村 乡镇名称 中心村 站街镇 哈寨村、坪子村、中寨村 暗流镇 新街村、韩坝村 卫城镇 蔡水办事处、新发办事处、青龙办事处 王庄乡 蚂蝗井村、高山123、村、铧口村 新店镇 鸭池村、马鞍山村、大营村、化龙村 流长乡 沙鹅村、油菜冲村 麦格乡 麦西村、龙窝村 犁倭镇 红岩村、翁林村、小屯村、老院村 附表附表 3 3 清镇市农村设施配置标准清镇市农村设施配置标准 类别 项目 中心村 基层村 备注 农村社会管理 社区服务站 在公共服务中心集中设置 警务室 农业科技站 -劳动保障服务站 -公共福利 幸福院 日间料理中心 公共活动 公园绿地 公共活动场所 可与户外体育运动场结合 公共卫生 卫生室 可进入公共服务中心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室 互联网信息服务站 图书阅览室 户外体育运动场 兼对外停车、集会、文化活动等 教育设施 小学 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4、5-2030)文本-29-类别 项目 中心村 基层村 备注 幼儿园 商业设施 农贸市场 餐饮店 便民超市 可结合公共服务中心设置 邮政所 -环卫设施 公厕 垃圾收集站 交通设施 社会停车场 公交站点 给水排水设施 供水站 污水处理设施 燃气设施 沼气发生池 注:“”表示必须设置,“”表示可选择配置,“-”表示不需配置。附表附表 4 4 清镇市域清镇市域主要社会服务设施配置要求主要社会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城镇等级 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机构 文体科技 医疗保健 邮电金融 社会保障 中心城区(一级城镇)中等专业学校17所、高级中学4所,初级中学(36、45 班)12 所,小学(24、36 班)24 所 125、综合体育运动中心 1 处,市文化中心2处,保留青龙山文化活动中心 1 所区域性综合医院,2 所市级综合医院,45 所专科医院,1 所疾病控制中心 电信局 1 所;邮政中心局 1 所、邮政支局 1 所、邮政所 7 所 市社会福利中心 1所、敬老院 1 所 重点 城镇(二级、三级城镇)站街镇 初级中学(36 班)2所,小学(18、24班)35 所 体育场 1 处,青少年活动中心 1 处 综合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保健站 1处 电信交换局 1所;邮政支局 1所,邮政所 1 所 福利院 1所、敬老院 1 所 卫城镇 初级中学(24 班)2所,小学(18、24班)35 所 综合文体站 1处,青少年活动126、站 1 处 中心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指导站 1处 电信交换局 1所;邮政支局 1所,邮政所 2 所 福利院 1所、敬老院 1 所 城镇等级 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机构 文体科技 医疗保健 邮电金融 社会保障 王庄乡 初级中学(24 班)2所,小学(18、24班)35 所 综合文体站 1处,青少年活动站 1 处 中心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指导站 1处 电信营业厅 23 所,邮政支局 1所 福利院 1所、敬老院 1 所 一乡镇(四级城镇)犁倭镇 初级中学(24 班)1所,小学(18、24班)13 所 文化站 1 处 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指导站 1 处 电信营业厅 1所,邮政所 1 所 福利院127、 1所、敬老院 1 所 暗流镇 初级中学(24 班)1所,小学(18、24班)13 所 文化站 1 处 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指导站 1 处 电信营业厅 1所,邮政所 1 所 敬老院 1 所 新店镇 初级中学(24 班)1所,小学(18、24班)13 所 文化站 1 处 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指导站 1 处 电信营业厅 1所,邮政所 1 所 敬老院 1 所 流长乡 初级中学(24 班)1所,小学(18、24班)13 所 文化站 1 处 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指导站 1 处 电信营业厅 1所,邮政所 1 所 敬老院 1 所 麦格乡 初级中学(24 班)1所,小学(18、24班)13 所 文128、化站 1 处 卫生院 1 处,计划生育指导站 1 处 电信营业厅 1所,邮政所 1 所 敬老院 1 所 附表附表 5 5 清镇市域规划清镇市域规划水利工程水利工程一览表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年供水量(万立方米)供水范围 一 贵安新区供水 5110 黔中水利枢纽及红枫湖水库 大型 5110(提供清镇市供水)中心城区 二 水库工程 6089 1 戈家寨水库 中型 2190 王庄乡、卫城镇 2 席关水库 小一型 730 站街镇、中心城区 3 燕尾水库 小一型 511 中心城区 4 羊叉河水库 小一型 1351 站街镇、中心城区 5 大麦西水库 小一型 540 站街镇 6 陀陇水库 小一型 3129、45 犁倭镇 7 马场河水库 小一型 290 卫城镇 8 钟其林水库 小一型 132 麦格乡 三 其他长距离输水工程 967 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30-9 迎燕水库至卫城王庄新店供水工程 小一型 730 新店镇 10 流长正河提水工程 小一型 91 流长乡 11 暗流乡应急供水工程 小一型 146 暗流镇 合计 12166 附表附表 6 6 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占城乡用地比例(%)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H 建设用地 2634.10 5318.44 22.86 46.15 其中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2113.130、04 4940.86 18.33 42.87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47.83 202.56 1.28 1.76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24.95 44.59 0.22 0.39 特殊用地 22.50 31.80 0.20 0.28 采矿用地 168.36 69.01 1.46 0.60 其它建设用地 157.42 29.62 1.37 0.26 E 非建设用地 8890.69 6206.35 77.14 53.85 其中 水域 197.93 244.51 1.72 2.12 农林用地 8037.35 5575.91 69.74 48.38 其它非建设用地 655.41 385.93 5.69 3.131、35 城乡用地 11524.79 11524.79 100.00 100.00 附表附表 7 7 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2012014 4 年)年)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大类 中类 R 居住用地 565.19 31.75 39.28 R1 一类居住用地 38.44 2.16 2.67 R2 二类居住用地 263.28 14.79 18.30 R3 三类居住用地 263.47 14.80 18.3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05.79 28.42 35.15 A1 行政办公用地 8.2132、4 0.46 0.57 A3 教育科研用地 493.21 27.71 34.27 A4 体育用地 0.13 0.01 0.01 A5 医疗卫生用地 2.36 0.13 0.16 A6 社会福利用地 1.57 0.09 0.11 A7 文物古迹用地 0.10 0.01 0.01 A9 宗教用地 0.18 0.01 0.0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01.69 5.71 7.07 B1 商业用地 95.33 5.36 6.62 B2 商务用地 1.81 0.10 0.13 B3 娱乐康体用地 1.33 0.07 0.09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90 0.16 0.20 B9 其他服务设133、施用地 0.32 0.02 0.02 M 工业用地 371.73 20.88 25.83 M1 一类工业用地 74.48 4.18 5.18 M2 二类工业用地 257.74 14.48 17.91 M3 三类工业用地 39.51 2.22 2.75 W 物流仓储用地 81.14 4.56 5.64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38.66 2.17 2.69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42.48 2.39 2.9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26.93 7.13 8.82 S1 城市道路用地 122.97 6.91 8.55 S3 交通枢纽用地 1.31 0.07 0.09 S4 交通场站用地 1.134、93 0.11 0.13 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0.72 0.04 0.05 U 公用设施用地 17.41 0.98 1.21 U1 供应设施用地 12.51 0.70 0.87 U2 环境设施用地 4.58 0.26 0.32 U3 安全设施用地 0.32 0.02 0.0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0.12 0.57 0.70 G1 公园绿地 9.11 0.51 0.63 G2 防护绿地 0.11 0.01 0.01 G3 广场用地 0.90 0.05 0.06 城市建设用地 1780.00 100.00 123.70 注:现状 2014 年清镇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14.39 万人。清镇市135、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31-附表附表 8 8 中心城区近期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中心城区近期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2020 年)年)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大类 中类 R 居住用地 719.69 24.88 23.99 R1 一类居住用地 59.34 2.05 1.98 R2 二类居住用地 660.35 22.83 22.0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19.10 21.40 20.64 A1 行政办公用地 13.77 0.48 0.46 A2 文化设施用地 9.53 0.33 0.32 A3 教育科研用136、地 547.31 18.92 18.24 A4 体育用地 12.31 0.43 0.41 A5 医疗卫生用地 23.09 0.80 0.77 A6 社会福利用地 7.64 0.26 0.25 A7 文物古迹用地 0.14 0.00 0.00 A9 宗教用地 5.31 0.18 0.1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16.35 21.31 20.55 B1 商业用地 496.40 17.16 16.55 B2 商务用地 113.36 3.92 3.78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6.59 0.23 0.22 M 工业用地 51.29 1.77 1.71 M1 一类工业用地 51.29 1.77 137、1.71 W 物流仓储用地 94.83 3.28 3.16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94.83 3.28 3.1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65.42 12.63 12.18 S1 城市道路用地 352.46 12.19 11.75 S3 交通枢纽用地 2.92 0.10 0.10 S4 交通场站用地 10.04 0.35 0.33 U 公用设施用地 39.93 1.38 1.33 U1 供应设施用地 21.26 0.74 0.71 U2 环境设施用地 13.75 0.48 0.46 U3 安全设施用地 4.45 0.15 0.15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47 0.02 0.02 G 138、绿地与广场用地 385.78 13.34 12.86 G1 公园绿地 336.65 11.64 11.22 G2 防护绿地 41.10 1.42 1.37 G3 广场用地 8.03 0.28 0.27 H11 城市建设用地 2892.39 100 96.41 注:规划近期 2020 年清镇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30 万人。附表附表 9 9 中心城区远期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中心城区远期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2030 年)年)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1428.38 28.91 28.57 R1 一类居住139、用地 177.97 3.60 3.56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50.41 25.31 25.0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09.16 16.38 16.18 A1 行政办公用地 17.96 0.36 0.36 A2 文化设施用地 37.20 0.75 0.74 A3 教育科研用地 676.67 13.70 13.53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516.08 10.45 10.32 A33 中小学用地 148.12 3.00 2.96 A35 科研用地 12.47 0.25 0.25 A4 体育用地 31.11 0.63 0.62 A5 医疗卫生用地 32.94 0.67 0.66 140、A6 社会福利用地 7.64 0.15 0.15 A7 文物古迹用地 0.14 0.00 0.00 A9 宗教用地 5.50 0.11 0.1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38.21 18.99 18.76 B1 商业用地 732.93 14.83 14.66 B2 商务用地 189.49 3.84 3.79 B3 娱乐康体用地 6.47 0.13 0.13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9.32 0.19 0.19 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32-M 工业用地 112.77 2.28 2.26 M1 一类工业用地 112.77 2.28 2.26 W 物流仓储用地 276.141、19 5.59 5.52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76.19 5.59 5.52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47.77 13.11 12.96 S1 城市道路用地 620.07 12.55 12.40 S3 交通枢纽用地 17.15 0.35 0.34 S4 交通场站用地 10.55 0.21 0.21 U 公用设施用地 42.84 0.87 0.86 U1 供应设施用地 21.53 0.44 0.43 U2 环境设施用地 16.34 0.33 0.33 U3 安全设施用地 4.50 0.09 0.09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47 0.01 0.01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685.54 142、13.87 13.71 G1 公园绿地 603.08 12.21 12.06 G2 防护绿地 70.33 1.42 1.41 G3 广场用地 12.13 0.25 0.24 H11 城市建设用地 4940.86 100.00 98.82 注:规划远期 2030 年清镇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50 万人。附表附表 1010 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一览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一览表 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m)断面形式 断面符号 1 百马大道 交通性 主干路 60 9+6.5+3+23+3+6.5+9 H-H 2 金马大道 交通性 主干路 60 9+6.5+3+23+3+6.5+9 H-H 3 贵黄大143、道 交通性 主干路 60 9+6.5+3+23+3+6.5+9 H-H 4 清扬大道 交通性 主干路 60 9+6.5+3+23+3+6.5+9 H-H 5 云岭大道 交通性 主干路 50 4.5+7+2+23+2+7+4.5 I-I 6 西南环 交通性 主干路 60 9+6.5+3+23+3+6.5+9 H-H 7 贵红路 交通性 主干路 60 9+6.5+3+23+3+6.5+9 H-H 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m)断面形式 断面符号 8 东纵线 交通性 主干路 60 9+6.5+3+23+3+6.5+9 H-H 9 站马大道 交通性 主干路 50 4.5+7+2+23+2+7144、+4.5 I-I 10 宾阳大道南延段 交通性 主干路 40 3+3.5+2+23+2+3.5+3 K-K 11 云站北路 交通性 主干路 36 4+12.5+3+12.5+4 L-L 12 金清线 交通性 主干路 32 3.5+4.5+2+12+2+4.5+3.5 B-B 13 红枫街(云岭东路以北)生活性主干路 50 4.5+7+2+23+2+7+4.5 I-I 14 纵六路 生活性 主干路 40 3+3.5+2+23+2+3.5+3 K-K 15 纵七路 生活性 主干路 40 3+3.5+2+23+2+3.5+3 K-K 16 纵八路 生活性 主干路 40 3+3.5+2+23+2+3.145、5+3 K-K 17 三号线 生活性 主干路 40 3+3.5+2+23+2+3.5+3 K-K 18 纵四路 生活性 主干路 40 3+3.5+2+23+2+3.5+3 K-K 19 云站中路 生活性 主干路 36 4+12.5+3+12.5+4 L-L 20 潜龙路 生活性 主干路 36 4+12.5+3+12.5+4 L-L 21 横三路 生活性 主干路 36 4+12.5+3+12.5+4 L-L 22 横五路 生活性 主干路 36 4+12.5+3+12.5+4 L-L 23 云岭东路 次干路 35 3.5+4.5+2+15+2+4.5+3.5 C-C 24 滨湖大道 次干路 35 146、3.5+4.5+2+15+2+4.5+3.5 C-C 25 一号路 次干路 30 3+24+3 E-E 26 红枫街(云岭东路以南)次干路 30 3+24+3 E-E 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33-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m)断面形式 断面符号 27 二号线 次干路 30 3+24+3 E-E 28 纵一路 次干路 30 3+24+3 E-E 29 纵三路 次干路 30 3+24+3 E-E 30 一号路 次干路 30 3+24+3 E-E 31 滨湖路 次干路 26 3+3+3+8+3+3+3 A-A 32 横四路 次干路 24 3+18+3 G-G 33 147、纵五路 次干路 24 3+18+3 G-G 附表附表 11 11 中心城区近期中心城区近期重点重点项目一览表项目一览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投资估算(万元)交通基础设施 长途客运站东站 长途客运站 2.78 公顷 10000 交通基础设施 长途客运站西站 长途客运站 3.38 公顷 15000 交通基础设施 百花生态新城路网 主干路 2 条、次干路 5 条 主干路 6.1 公里、次干路 8 公里 20000 交通基础设施 职教城路网 主干路 4 条、次干路 5 条 主干路 8.3 公里、次干路 7.6 公里 25000 交通基础设施 电商物流园路网 主干路 2 条、次干148、路 6 条 主干路 4.4 公里、次干路 5.7 公里 15000 交通基础设施 东纵线 城市快速路 2.1 公里 6000 市政基础设施 红枫湖(小河)水厂 城市给水厂 10 万吨/日 20000 市政基础设施 职教城西区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厂 4 万吨/日 8000 市政基础设施 百花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厂 4 万吨/日 8000 市政基础设施 物流城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厂 1.5 万吨/日 4500 市政基础设施 职教城供水管网 城市供水管网 5000 市政基础设施 地质变电站 变电站 220 千伏 4000 市政基础设施 清东变电站 变电站 110 千伏 2500 市政基础设施149、 鲤鱼变电站 变电站 110 千伏 2500 市政基础设施 望坡变 变电站 110 千伏 2500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投资估算(万元)市政基础设施 清镇北电信端局 电信端局 市政基础设施 高中压调压站 燃气调压站 1.21 公顷 3000 市政基础设施 垃圾转运站 垃圾转运站 50 吨/日(2 座)500 市政基础设施 加油站 加油站 5 座 2500 公共服务设施 清镇一中广大国际学校 小学、初中、高中 33.4 公顷 公共服务设施 铜鼓学校 小学、初中 小学 30 班、初中 24班 18000 公共服务设施 红枫第三小学 迁址扩建 36 班 10000 公共服务设150、施 红枫第五小学 原址扩建 36 班 10000 公共服务设施 职教西区小学 新建小学 30 班 8000 公共服务设施 清镇二中(初中)原址扩建 一校区 42 班、二校区 36 班 22000 公共服务设施 清镇三中(初中)原址扩建 一校区 36 班、二校区 18 班 15000 公共服务设施 职教西区中学(初中)新建初中 36 班 10000 公共服务设施 清镇一中(高中)原址扩建 72 班 20000 公共服务设施 清镇四中(高中)原址扩建 一校区 48 班、二校区 18 班 18000 公共服务设施 职教西区高中 新建高中 60 班 18000 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医院 新建医院 13.63 公顷 公共服务设施 社会福利院 新建 7.56 公顷 公共服务设施 乡愁贵州文化园 新建 公共服务设施 职教城实训中心 新建 公共服务设施 中电贵云数据科技园 新建 50 公顷 72000 公共服务设施 华丰物流批发市场 续建 建筑面积 79.5 万平方米 90000 公共服务设施 金开来粮油批发市场 续建 建筑面积 35 万平方米 100000 公共服务设施 时光贵州二期 续建 公共服务设施 铁鸡巷棚户区改造城市综合体 商贸综合型 城市综合体 公共服务设施 贵阳城市湿地公园旅游区 新建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