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资金管理办法(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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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全套管理制度流程办法文件资料合集
1、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 2 目目 录录 第 1 章 总则 3 第 2 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3 第 3 章 资金管理原则 4 第 4 章 审批权限和程序 4 第 5 章 货币资金管理 5 第 6 章 资金收入管理 10 第 7 章 资金支出管理 11 第 8 章 资金占用计费原则及标准 13 第 9 章 检查、监督与考核 14 第 10 章 制度实施管理 15 第 11 章 附则 15 3 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修订) 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 2、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利用财务 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司属分公司、专业公司、公司直管项目经理的资金管理。 1.3.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 括现金、各类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第2章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总会计师分工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为 公司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整体资金管理、资金运作和资金风险负责。 公司总会计师对总经理负责,具体负责公司资金管理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并向总 经理汇报请示重要工作,3、执行总经理决定,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重要责任。 2.2.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 2.3. 公司财务部在资金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 2.3.1.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 2.3.2.负责资金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2.3.3.负责资金回收; 2.3.4.负责资金集中管理,平衡调度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合理需要; 2.3.5.负责办理银行保函、保证金、担保、抵押等财务事宜; 2.3.6.负责向管理机构、参与部门的责任和权限有关部门提供资金情况相关 信息; 2.3.7.负责对司属各单位资金管理检查与监督; 2.3.8.负责资金管理工作的培训与考评。 4 第第3章章 4、资金管理原则资金管理原则 3.1. 资金管理的原则是:统一调度、集中管理、预算控制、防范风险。 第第4章章 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权限和程序 4.1.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 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4.2. 各单位应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 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经办人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3.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 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不得超过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 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5、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 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人报告。 4.44.4.各单位在资金计划批复之前,职工工资、奖金、应缴纳的税金、现场水 电费、保安服务费、零星报销等日常开支可由项目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及时办理, 待计划批复后扣减实际支出金额。 4.5.4.5.各单位对于本月已列支在计划之内的应付劳务费、材料款、分包工程款, 如情况特殊确需即时支付,为不影响施工生产,可提前办理,单笔付款金额不得 超过该往来单位本月计划付款额的 30%。 4.6.4.6.各单位预支总金额不得超过本月付款计划的 10%,待计划批复后扣减实 际支出金额。 4.7.4.7.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6、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 追究制度。 4.84.8.除备用金外,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4.9.4.9.货币资金支付程序 4.9.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支付现金时,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 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4.9.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 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支付申请,审批人拒绝批准。 5 4.9.3.支付审核。审核人应当对批准的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审核,复核货币 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全,金 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7、。审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 办理支付手续。 4.9.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 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第5章章 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 5.1. 现金的管理 5.1.1.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5.1.1.1.职工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 5.1.1.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评审费等) ; 5.1.1.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5.1.1.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包括 抚恤金、困难补助、探亲费等; 5.1.1.58、.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1.1.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1.1.7.1000 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5.1.1.8.确实需要现金的其他支出。例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等特 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方便而必须使用的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 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否则现金出纳有权拒绝支付现金。 5.1.2.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 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其它部门不得受理现 金收支业务。 5.1.3.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除备用金以外,非出 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要建立、9、健全现金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 度,实施现金核算与管理的合理分工,坚持“钱账分管”的内部牵制原则。不得 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5.1.4.严格现金收支核算,做到先凭证后付款,收付凭证经稽核人员签字后 6 方可办理收付款项,同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和记账凭证,凡不符合制度规定或 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办理,收取现金须经过验钞机检测,防止伪币收入。现金 及有价证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现金及有价证券的 安全完整。 5.1.5.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账套现和大额度(5000 元以上)支付往来等。 严禁私设小金库。 5.1.6.现金收入须由会计人员开出收据或发票10、,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出纳清 点现金后,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当天收入当天入账,当天 存入银行,禁止坐支,现金不得超过库存限额(公司总部日库存现金额度控制在 5 万元以下,远征分公司日库存现金额度控制在 3 万元以下) 。 5.1.7.现金付款业务须有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并经会计复核、 填制付款凭证后, 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 “现金付讫” 章后入账。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 得涂改。 5.1.8.出纳人员逐日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将库存现 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并在每日清点后,登记账实纪录11、表,由出纳人员、复 核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出纳人员月终要与总账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 款一致。 若发现账款不符时, 向主管领导汇报, 短款应及时查找, 确认为短款的, 应由个人赔偿;长款应挂账处理,不得以长款弥补短款。 5.1.9.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并保存现金监盘表或 其他检查纪录,核对账实情况,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账外设账。 5.1.10. 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 凡因公需要借用现金, 借款人应先填写 “借 款单” ,经其所在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对其用途等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 5.1.11. 直管项目壹万元以上的经营开支、 二级单位五万元以上的经营开支应 报12、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出。 严禁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套取现金, 并严格执行 “前 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5.1.12. 原则上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务费及材料款。 5.2. 银行存款的管理 5.2.1.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除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 7 金外,都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5.2.2.银行出纳对发生的结算业务,要根据合法、正确和完整的收支凭证, 依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入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出纳工作与银行存 款对账工作不能由一人担任。月份终了,由会计人员收集银行对账单,并对银行 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于未达账 项均应及时查明原13、因,妥善做出处理,防止差错。负责与银行存款对账工作的会 计人员,要每月将所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已查明原因的未达账项情 况,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查。 5.2.3.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有关规 定, 办理银行结算和票据结算等业务,不准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空头支票和远期支 票,不准无理拒付,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无债权债务或真实交易的票据。 5.2.4.公司原则上不办理空白支票业务,如遇特殊情况,经财务部批准后可 办理空白支票。按以下程序办理: 办理空白支票时,申请人填写空白支票申请,注明预计支付金额、用途等 内容,经相关部门及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签发空白支票。签发前14、,由出纳员 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记簿上写清支票号码、用途和收款单位等项目,签发时, 必须填写日期和用途,在小写金额处用人民币符号“¥”封顶,加盖印鉴。申请 人应在二日之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将支票存根交审核人员填制凭证,同时办 理注销手续。 5.2.5.公司的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结算凭证,由银行出纳在保险柜中 保管,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一旦丢失,经办人立即报告财务部门,以便 财务部门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如果造成经济损 失的,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5.3. 银行账户的管理 5.3.1.银行账户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 总会计师、财务资金15、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5.3.2.开设 (或变更) 银行账户遵循集中管理的原则。 因特殊原因需新设 (或 变更)账户的,由经办财务人员填写银行账户开立申请表及专题报告,说明 项目有关情况及开户期限等,经公司审批后报局批准再予以办理,公司根据账户 8 使用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原有账户。 5.3.3.各二级单位按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广使用网银系统,并根据业务的 需要,在局通过招标确定的建行、交行、农行、招行、民生五家银行内选择 1-2 家银行,作为网银业务的办理行。 5.3.4.各单位的账户向网银系统的银行集中,网银系统外的账户逐步清理撤 销,新开账户就近选择网银系统银行,并办理入16、网手续,网银系统的下级账户对 上级账户签订授权委托, 上级账户管理部门具有对下级账户的查询、 归集、 划转、 监督的权限。 5.3.5.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各单位应严格遵守网银的操作规则,网银的管理 和维护按内控程序进行权限设定,并由系统操作员专人管理。 5.3.6.公司财务部每季度检查并清理银行账户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 开立银行账户或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 5.4. 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5.4.1.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由不同人员监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 人或被授权人负责保管,人名章由出纳或被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 时保管的必须17、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保管发票的 人员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印章使用时经办人员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5.4.2.财务印章保管人履行印章保管职责,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摆放, 不得带离财务保管人的办公场所,财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存放于保险柜或带密 码的铁皮柜中。 5.4.3.财务印章保管人工作变动时,办理财务印章上缴手续,不得私自转交 他人。财务印章收缴和移交手续由使用单位财务负责人监督办理。 5.4.4.撤并机构、项目完工银行账户应及时撤销,相应银行资料及印章交由 公司财务部保管。超过一定年限的作废印章交办公室统一销毁。 5.4.5.财务部门要设置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18、商业承兑汇票)备查账。 逐笔登记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 承兑人和单位名称、到期日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贴现净额以及收款余额等 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后,在备查账内逐笔注销。 9 5.4.6.财务部门收到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及时到银行办理电查 认证手续,以防假伪票据的发生。 5.4.7.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收支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及时将收到的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5.4.8.各单位在签订大宗材料购买合同时,在不增加采购成本的情况下,可 考虑以 3-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禁止虚构商品交易、工程分包等业务19、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严禁同一笔交易重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严禁利用银行承兑 汇票套取银行信用,骗取银行资金。 5.5. 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失效的财务印章,应及时送交财务部,办 理交接手续。任何单位和项目未经公司批准,不准私自刻制财务印章。 5.6.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5.6.1.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 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 币资金和信用证存款等。 5.6.2.使用上述结算形式,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业务结束 后应立即清理,余款退回银行账户。 5.6.3.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20、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 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5.6.4.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按规定予以保 存,不得随意处置和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 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5.6.5.公司设立专门的账簿,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 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 票。 5.6.6.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单位,应与承办 银行签定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 等。 10 第21、第6章章 资金收入管理资金收入管理 6.1. 本办法所指资金收入主要包含工程结算收入、各类押金、保证金、备用 金等。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 项目经理部是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 划的编制。 6.1.1.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资金回收和生产 资金合理使用。 6.1.2. 项目预算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 报,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办理每月工程进度 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 供可靠依据。 6.122、.3. 项目预算员负责按月办理报量内工程劳务、分包进度结算工作,并交 由成本员及时入账,为准确编制项目资金申请计划提供条件。 6.1.4. 项目材料员及时办理材料物资结算手续,及时交回公司物资部,为物 资部编制资金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6.1.5. 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6.1.6. 公司合约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 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6.1.7. 公司财务部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 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 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6.1.8.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23、,业主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项 目应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通知,业主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及时将情 况上报公司,在公司同业主未能达成延期支付工程款约定的情况下,经公司总经 理批准,项目可停止施工并向业主办理停工及相关签证索赔手续。 6.1.9. 项目合同额出现变化重大,即出现合同额变更增加量出现增加 20%, 在主合同未明确付款条件下,项目应及时将情况报送公司,经公司同意后,在相 关部门指导下,及时与业主签订补充协议,以保证最终项目决算工作及工程收款 工作顺利进行。 6.1.10. 各单位收取的工程款、备料款等所有资金收入一律归集到公司本部或 11 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资金24、归集路径为:回收资金汇入公司本部收款银行账 户;如业主监控资金,有特珠要求时(应有专题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回收资 金汇入当地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再汇入公司本部收款银行账户。 6.1.11. 各单位应派专人催收工程款,严格落实清欠责任制,并将回款工作与 最终兑现等经济利益挂钩。项目最终兑现时,回收工程款必须达到 95以上才能 发放奖励,在未达到 100时,需扣除相关收款负责人对应奖金,待收回工程款后 才能发放。 6.1.12. 项目交纳的各类押金、职工借支的备用金等在工程完工前必须收回。 6.1.13. 因投标需要交纳的各类保证金,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借支部门及时清收, 财务部负责督办。25、 第第7章章 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支出管理 7.1. 资金支出实行预算控制,坚持先计划、后支付。 7.2. 资金计划严格按照上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劳务、分包、材料合同进行编 制,在每月 5 日报送财务部。 7.3. 各单位在资金计划批复后,制定分配方案,在额度范围内填制内部银行 支付单交由公司支付。 公司付款的银行支付记录单上及时加盖 “网银已制单” 、 “网 银已复核” 、 “网银已授权” 、 “银行付讫”等印章,并注明支付日期。 7.4. 公司对各二级单位资金计划按项目审批,各单位在对批复的资金计划制 定分配方案时,对各项目的资金计划调整额度不得超过该项目已审批资金计划总 额的 10%。 7.526、. 对因项目生产需要,预计当月需支付预付款的情况,可将该部分纳入资 金计划进行申报,公司据实予以审批,在合同签订后或相关结算手续办理后,同 时需向我司提供预付款保函,方可办理支付。 7.6. 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远征单位的付款账户可保留一定的留存 资金,额度控制在 100 万元以内。余额不足时,公司可及时补足(远征单位在公 司有资金存量的情况下) 。 7.7. 每月终了,原则上当月未使用的计划余额自动失效,次月不得使用上月 未使用计划进行付款。 (即公司付款时间为计划批复至每月末) 12 7.8. 采取以收定支的远征单位,可能出现当月资金缺口大于计划节余较多, 下月初收款后计划未批复的27、特殊情况,如有紧急支出,可在留存资金中先行开支。 如使用额度不够,可考虑由分公司提交专提报告待公司审批后开支,支付额度不 得超过收款数。此条原则仅限于收款项目本身,不得挪作其他项目支出,待计划 批复后按实际使用金额扣减。 7.9. 对出现以下情况的项目,月度资金使用严格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项目 在收款前,停止资金支付,收款后支付额度不得超过收款数。 7.9.1.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超过 30 天的,且拖欠额占应收工程款 总额的 20%; 7.9.2.业主、监理超过合同约定连续两个月不办理签证审量手续的; 7.9.3.项目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50%以上时,现金流量仍为净流出的。 7.1028、7.10.因合同承诺垫资等原因, 项目需公司垫付资金时, 应在开工前由项目部 提交资金流量预算表,结合施工进度、工期要求等实际情况列出分阶段的资金需 求计划,并按月申报支付计划,财务部按审批流程拨付资金。 7.117.11.各单位由于投标需要, 需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支付后全额扣减分公 司资金存量。 7.12.7.12.资金计划批复后, 在办理支付时, 原则上生产性支出单笔金额 5 万元以 下的款项各单位自行支付;支付金额在 5 万元以上、不足 20 万元的款项需有公司 财务部经理审核;支付金额在 20 万元(含 20 万元)以上的款项需有公司财务部 经理、总会计师审核。非生产性支出(含固29、定资产采购)单笔金额在 5 万元以上 的款项需有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审核。 7.13.7.13.原则上单次资金支付在 5 万元以上的款项, 由各远征单位履行审核发票 或收据、确定付款额度、提交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等付款程序后,依据资金分配 方案向公司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单 ,由公司集中支付。公司财务部在 2 天内通过 网银办理远程付款;单次资金支付在 5 万元以下的款项,由财务部依据资金分配 方案向各单位调拨资金,各单位自行支付,调拨的资金在当月资金计划总额中扣 减。 7.14.7.14.公司与各单位的资金往来划转统一由公司开出转账通知单,一式两 联,收付双方各一联,通知单与从银行取得的进账单一30、起作为资金收付账务处理 13 的原始凭证。 7.15.7.15.各单位应每日及时记账,大额资金往来要及时核对,次月 3 日前,将 上月资金往来进行一次全面对账,如有不一致,查明原因,并填写往来账调节表。 7.16.7.16.各单位在编制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时, 应将安全生产费纳入预算, 将安全 生产费用预算单列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企业及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安全生产费用开支应根据类别建立开支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第8章章 资金占用计费原则及标准资金占用计费原则及标准 8.1.8.1.资金占用额度是指至核算日公司与所属单位或项目之间往来核算的余额 扣除流动资金核定额度以后的净额。 8 8.231、.2.内部资金占用计息,是指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对公司与各单位和项目 之间的资金占用,根据占用额度和占用比例计取利息。 8.3.8.3.资金占用额度的计算(以占用公司资金为例) 资金占用额度=利润总额+往来贷方余额(借方为-)-流动资金核定额度 利润总额=账面利润总额+审计调整 8.4.8.4.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 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额度 X 适用利率 8.5.8.5.公司占用所属单位、直管项目的资金(即所属单位、直管项目的资金节 余),按节余金额由公司向其支付利息,利率参照六个月定期存款月利率,按月 息 2.5计算。 8.6.8.6.所属单位占用公司资金的利率, 按超支额占流动资金核定额度32、的比率 (用 “a”表示)实行差别利率。占用资金基准利率参照短期贷款利率,月利率 5, 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资金占用利率。 a10%,月利率 5; a20%,月利率 6; a30%,月利率 7; a30%,月利率 10。 8.78.7. 直管项目占用公司资金的利率,根据合同付款条件、工程状态、占用额 度与实际收款的比率(用“b”表示),实行差别利率。占用资金基准利率参照短 14 期贷款利率,月息 5。 8.7.1.新开工项目,前 3 个月占用资金按基准利率计息。3 个月以后,资金 占用利息按 8.7.4 计算。 8.7.2 按节点收款的项目,在合同规定的节点日期之前,占用资金按基准利 率计息。每33、一个合同节点日之后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收回工程款后,不考虑本节 点日之后支出的资金,仍有资金占用,其占用的资金按 8.7.4 计算利息,本节点 日之后支出的资金按基准利率计息。 8.7.3.个别项目在合同付款比例低于 70%的项目时,按合同收款比例与 70% 的差距乘以财务账面确认的收入为限,占用资金按基准利率计息。占用资金其余 部分按 8.7.4 计算。 8.7.4.除以上情况外,项目资金占用按以下原则确定资金占用利率: b10%,月利率 5; b20%,月利率 6; b30%,月利率 7; b30%,月利率 10。 8.8. 8.8. 直管项目的安装工程由安装分公司负责施工的, 按业主确认收34、入总额中 安装工程所占比重和总收款总额确定安装工程可使用资金额度,以此为基础考核 项目资金占用情况并按上述规定计算资金占用利息。安装工程资金占用由公司按 本文件规定对安装分公司清算资金占用利息,安装分公司对安装工程项目部清算 资金占用利息。 8.9. 8.9. 每月末公司根据各单位资金收支情况计算资金占用费, 计入各单位的当 期损益。计入项目成本的资金占用费在项目审计兑现时,不得在项目实际成本中 剔除。 8.10. 8.10. 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资金占用利息核算与 管理。公司将定期对各单位资金占用利息的核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本办法核 算资金占用利息的单位,可追究相关责35、任人的责任。 第第9章章 检查、监督与考核检查、监督与考核 9.1. 各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是公司对各单位年终考核、奖罚 15 的重要依据,也是对有关单位财务负责人晋升、晋级及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司将不定期地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记录。 9.2. 各单位有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责令其限期纠正、整改,并按局、公司 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负责人进行处罚: 9.2.1.未按规定将收取的资金集中存入收款专用账户的; 9.2.2.收取现金不入账或坐收坐支的; 9.2.3.虚报资金计划,将资金进行转移或变相转存的; 9.2.4.设立小金库或挪用资金的; 9.2.5.故意将资金支出化整为零,36、逃避监管的; 9.2.6.向本系统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担保的; 9.2.7.不履行义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公司报送资料或漏报、瞒报 的; 9.2.8.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对外投资的; 9.2.9. 具有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9.3. 对在资金收支活动中违反有关法令、法规、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公司资 产造成重大损失且无法挽回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第第10章章 制度实制度实施管理施管理 10.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0.2. 财务部负责该制度实施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10.3.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完善。 10.4.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第11章章 附则附则 11.1. 引用流程 流程 1: 备用金管理流程 流程 2: 资金计划审批与支付流程 流程 3: 薪酬支付流程 16 流程 4: 保证金管理流程 11.2. 附件 附件 1: 直管项目经理部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 2: 二级单位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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