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1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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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全套管理制度流程办法文件资料合集
1、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催收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I 文件变更记录表文件变更记录表 版本号 日 期 变更摘要 更改人 1.0 II 目目 录录 第第 1 章章 总则总则 1 第第 2 章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组织管理及职责 1 第第 3 章章 工作原则与目标工作原则与目标 2 第第 4 章章 过程催收管理过程催收管理 2 第第 5 章章 拖欠款清欠管理拖欠款清欠管理 4 第第 6 章章 考核与奖罚考核与奖罚 5 第第 7 章章 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 6 第第 8 章章 制制度实施管理度实施管理 6 第第 9 章章 附则附则 72、 1 第第 1 章章 总则总则 1.11.1.为加强我司催收清欠工作,健全并完善企业清防并举的长效管理及激 励约束机制,不断强化催收清欠工作的管理,促进企业发展质量的不断提高,根 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催收清欠工作责任制办法及局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办法。 1.2.1.2.本办法适用司属单位清欠和防欠工作,以及依法、依规主张债权和清 理清收应收款项的行为。 1.3.1.3.本办法“催收清欠工作”是指:通过加强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制、清 理清收等措施,控制债权资产的形成,减少债权资产的积累,加速资金周转和变 现能力的组织管理行为。 第第 2 章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组织管理及职责 2.1.2.1.催收清3、欠工作的组织机构包括: 催收清欠领导小组、 催收清欠办公室。 2.1.1.公司催收清欠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任副组长,财务、商务、工程、市场、法务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组成。 2.1.2.催收清欠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 2.2.2.2.催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2.1.根据局、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国家政策,确定本单位清欠工作目标 和工作重点; 2.2.2.审议本单位拟定的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办法,审定重大催收清 欠措施和行动计划,审定本单位及上报上级单位的催收清欠奖罚单位和项目,决 定重大项目的清收政策和清欠方案; 2.2.3.听取所属单位催收清欠工作汇4、报,提出催收清欠工作指导意见; 2.2.4.协调和仲裁内部重大债务纠纷。 2.3.2.3.公司催收清欠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3.1.制订本单位催收清欠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3.2.制定催收清欠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落实年度工作目标; 2 2.3.3.收集汇总催收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对有关数 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管理工作建议; 2.3.4.建立健全拖欠项目详细台账,对列为重点监控项目建立专档,跟踪 督查; 2.3.5.参与重点、难点项目的催收清欠; 2.3.6.组织开展催收清欠工作调研和检查; 2.3.7.负责组织召开各类催收清欠会议和交流活动,不定期发布催收清欠 动5、态; 2.3.8.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对各单位的催收清欠工作进行考核; 2.3.9.协调和处理催收清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4.2.4.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在催收清欠工作上,分工合作、相互配合。 2.5.2.5.各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催收清欠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 2.6.2.6.项目经理部是工程款回收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款回收 工作。项目经理是工程款回收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人) 、生产经 理、 财务负责人 (成本员) 均为项目催收清欠直接责任人。 各岗位人员相互配合, 分工合作,做好催收清欠工作。 第第 3 章章 工作原则与目标工作原则与目标 3.1.6、3.1.工作原则:清防结合、标本兼治;依约维权、依法清欠;职责明确、 责利结合;有奖有罚、奖罚兑现。 3.3.2.2.工作任务:健全和完善催收清欠管理体系、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制, 通过组织化、流程化的管理,加强过程管理,促进债权回收,防范财务风险。 3.3.3.3.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债权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应收款项总量和增速, 预防拖欠。 第第 4 章章 过程过程催收管催收管理理 4 4.1.1.各单位应以年度以及阶段责任状签订的时限为周期,制定应收款项回 3 收计划或工作方案,量化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所属单位、部门、项目部的回收 责任。 4 4.2.2.公司催收清欠工作部门每月制定并下达月度收7、款任务,每半月进行一 次统计分析,月末进行收款工作总结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4 4.3.3.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工程款回收协同管控机制,落实责任制, 严格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结算、清欠等各环节的管理。 4 4.4.4.各分公司催收清欠管理部门应每月对所属项目工程款回收进行督促、 协助,并对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分析。 4 4.5.5.项目经理部要做好施工过程中对业主计量确认工作,对计量时间、计 量金额、计量内容上提前筹划安排,为工程款回收创造条件。 4 4.6.6.建立项目工程款预警制。项目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现金流量预警 和业主资信异常预警工作,当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项目须向公司报告: 4.8、6.1.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超过 30 天的, 且拖欠额占应付工程款 总额的 20%; 4.6.2.项目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50%以上时,现金流量仍为净流出的; 4.6.3.业主、监理连续两个月不办理签证审量手续的; 4.6.4.当项目发现业主资信状况恶化,业主企图对保函进行恶意索赔,业 主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变化等事项时,项目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公司,并提 出防范意见。 4 4.7.7.各单位应对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回收实施有效地管理。主要包括各类保 证金、押金、预付款项和其他暂付款的清理和清收。此类款项原则上由公司(分 公司)的财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监控和催收。 4 4.8.8.9、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必须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度,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 原则,第一时间办理减额、撤消和回收事宜,减少资金占压,防范现金保证担保 可能带来的实质性风险。 每季度末财务部门对各类保证金挂账情况进行清理并公 示通报。 4 4.9.9.各单位应加强已完工未结算款管理,规范并严格按照建造合同确认项 目完工工作量、实际成本、项目收入。 4 第第 5 章章 拖欠款清欠管理拖欠款清欠管理 5 5.1.1.各单位应按照界定标准,对被拖欠的工程款进行组织清收。与业主有 约定的、合同(协议)期限内的应收款项不属于拖欠款的统计和清欠范围。 5 5.2.2.工程项目形成的拖欠款,应首先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清收;对移交10、至催 收清欠管理部门负责解决的拖欠款项目、 或移交至法律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负责 解决的拖欠款项目,责任部门应制定清欠计划,落实责任制,组织清收;相关部 门要予以支持、配合。 5 5.3.3.拖欠款清收应采取至少每年签订清欠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人的权 利和义务,保证其行为在合法合规范围内进行,此项工作由公司(分公司)组织 实施。 5 5.4.4.拖欠款清欠要尽最大可能以现金方式回收,以债权抵债务、实物资产 作价方式清收的,必须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审核,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后实施。 5 5.5.5.拖欠款清欠按以下方式确认款项的回收: 5.5.1.现金(银行转帐)方式回收的,以款项到达本单11、位财务帐户的金额 进行确认。 5.5.2.债权抵债务方式回收的,以债务、债权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抵账协议 进行确认。 5.5.3.实物资产作价方式回收的,以与债务方共同签署的书面作价抵账协 议和产权过户凭证进行确认。 5.5.4.拖欠款清欠回款中,部分为现金回收、部分为实物或债权抵债务方 式回收的,应按本条(一)至(三)款分别确认,一并认定回收额。 5.6.5.6.各单位与清欠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责任书之规定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清欠回收责任或延长清欠回收责任期,也不得无故拖延对责任人的奖罚兑现时 间。 5 第第 6 章章 考核考核与奖罚与奖罚 6.1.6.1.各单位应以年度工作为周期、为目标,对不同12、的责任层次和责任主体 实施包括清理清收拖欠款在内的应收款项催收清欠工作责任考核。 6.2.6.2.各单位对相关层次责任主体的考核,要以工作进展、工作达成度、实 际效果等为目标和内容,量化到责任人,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予以落实。 6.3.6.3.各单位对责任主体的考核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实行奖罚对等的原则。 6.6.4 4. .各单位对催收清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实施表彰和奖 励,原则上是与公司(分公司)签订了阶段责任状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司(分公 司)组织实施。 6.4.1.奖励对象原则上是与公司(分公司)签订阶段责任状中的单位和个 人,并按责任状中明确的奖励条款实施; 6.4.2.奖励13、计算基数原则上是超额完成责任目标的部分; 6.4.3.公司对分公司的奖励标准原则上是超额完成责任目标部分的 0.51.5,公司对直管项目的奖励标准原则上是超额完成责任目标部分的 1.55 。 6.4.4.对以物抵债完成指标的单位,对照责任期间变现或折现的现金部分 计算奖励; 6.5.6.5.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处罚标准参照奖励标准执 行。 6.6.6 6. .公司催收清欠管理部门每月对项目工程量确认情况进行考核,不定期 对工程量确认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6.6.1.在建项目过程计量确认比例应达到 110%以上(确认比例= 业主累计 确认计量/累计主营业务收入) 。 6.6.2.14、公司催收清欠管理部门每月对在建项目计量比例进行统计,并对确 认比例进行排名。确认比例在 110%以上的单位前十名及在 110%以下的单位后十 名每月给予公示通报。 6.6.3.对确认比例在 120%以上的单位前三名的项目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原 则上为 200020000 元;确认比例连续三个月低于 110%的后三名项目对相关责 6 任人给予处罚,处罚金额原则上为 200020000 元;具体奖罚措施由催收清欠管 理部门研究提出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第 7 章章 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 7.1.7.1.各单位应当建立坏账责任清收追究制度,因为管理不善、玩忽职守、 损公肥私等原因形成坏账, 致使被拖欠15、工程款无法收回, 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立案追查,按照“账销案存”的方式管理。 7.2.7.2.清理回收的拖欠工程款以及奖罚兑现款必须纳入公司(分公司)的财 务部门进行核算管理。兑现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由财务部门审核后负 责代扣代缴。 7.3.7.3.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催收清欠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有关催收清欠工 作进展,总结分析问题、指导、安排和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7.4.7.4.各单位应加强催收清欠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遇到问题的,应由本 单位主管催收清欠工作的领导进行协调解决;如若不成,要报请上级协调解决; 严禁出现推逶、扯皮的情况 7.5.7.5.公司每年组织16、一次清欠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清欠制度建设、 清欠机构与人员配备、清欠措施与效果、清欠报表内容的真实性、防欠措施、奖 罚执行、拖欠款核销及各种清欠指标的完成情况。 7.6.7.6.各单位应加强催收清欠档案资料的管理,集中保存诸如合同书(协议 书) 、预(结)算资料、工程施工资料和洽商、签证、往来信函等资料,为债权 清理清收提供证据保证,催收清欠工作任务完成后,相关资料要移交单位档案部 门进行管理。 第第 8 章章 制度实施管理制度实施管理 8.1.8.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8.2.8.2.公司财务部负责该办法实施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8.3.8.3.本办法由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修订。 7 第第 9 章章 附则附则 9 9.1.1.引用流程引用流程 流程 1: 催收清欠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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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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