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2023-2035年)(社会公示稿)(5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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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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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一条 规划目的.1第二条 规划依据.1第三条 规划层次及范围.1第四条 规划期限.1第五条 规划原则.1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规划目标与指标.2第六条 总体目标.2第七条 分期目标.2第八条 规划指标.2第三章第三章 县域绿地系统规划县域绿地系统规划.3第九条 总体结构.3第十条 生态保育区.3第十一条 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3第十二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岸防护极重要区.3第十三条 海草特别保护区.3第十四条 生态控制线管控要求.3第十五条 游憩体系构建.4第十六条 铁路、公路防护林带.4第十七2、条 市政设施防护绿化.4第十八条 高压走廊防护绿带.4第十九条 县域生产绿地规划.4第二十条 城乡绿地建设发展指引.4第四章第四章 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5第二十一条 规划结构.5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5第二十三条 公园绿地规划.5第二十四条 各类公园设计指引.5第二十五条 防护绿地规划.6第二十六条 广场用地规划.6第二十七条 郊野公园规划.6第二十八条 附属绿地规划.6第二十九条 道路绿地规划.7第五章第五章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风貌规划中心城区绿地景观风貌规划.7第三十条 特色景观风貌节点.7第三十一条 特色景观风貌轴线.7第三十二条 特色景观风貌片区.83、第六章第六章 树种规划树种规划.8第三十三条 技术经济指标.8第三十四条 基调树种规划.8第三十五条 骨干树种规划.8第七章第七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古树名木保护规划.9第三十六条 保护规划依据.9第三十七条 规划目标.9第三十八条 保护建设体系.9第三十九条 其他保护措施.9第八章第八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9第四十条 规划目标.9第四十一条 保护区划分.9第四十二条 规划内容.9第九章第九章 防灾避险功能绿地规划防灾避险功能绿地规划.10第四十三条 防灾避险绿地分类.10第四十四条 规划布局.11第四十五条 管控要求.11第十章第十章 生态修复规划生态修复规划.4、11第四十六条 规划目标.11第四十七条 矿山修复.11第四十八条 水污染综合治理.11第四十九条 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11第五十条 湿地系统修复.11第五十一条 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12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2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绿道规划绿道规划.12第五十二条 绿道分类控制.12第五十三条 绿道规划.12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12第五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划.12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3第五十五条 法规政策性措施.13第五十六条 行政性措施.13第五十七条 技术性措施.14第五十八条 经济性措施5、.14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附则附则.15第五十九条 规划生效.15第六十条 规划解释权.15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为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目标,有效引导城市生态建设和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有序开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水平和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打造成为热带海岛滨海园林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结合陵水黎族自治县实际情况,编制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5)城市绿化条例(2017 年修订)(6)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 号)(7)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 号)(8)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国令第 800 号)(9)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2022 年)(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1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7、12166 号)(12)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2019 年)2.2.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1)城市绿地规划标准(CB/T51346-2019)(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3)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城2016235 号)(4)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6)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7)城市园林绿地评价标准(GBT50563-2010)(8)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建办城20181 号)(9)城市湿地公园设计导则(建办城201763 号)(10)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建8、城函2016211 号)(11)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 51163-2016)3.3.地方法规文件及规划地方法规文件及规划(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 2020 年园林绿化工作的函(琼建城函202040 号)(2)海南省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琼厅字201950 号)(3)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4)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24 年)(5)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层次及范围规划层次及范围规划范围为陵水县行政辖区陆域范围,含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规划范9、围为辖区范围的陆域,陆域总面积为 1082.14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主要为陵水县城,包括椰林镇区、三才镇区,规划范围为 19.32 平方千米。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3-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3-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尊重自然、生态优先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构建全域生态空间网络,优先保护城乡生态系统,维护城乡生态安全。2.城乡统筹、科学布局统筹县域生态保护和城乡建设格局,构建绿地生态网络,促进城镇绿化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绿地空间布局。3.以人为本、功能多元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10、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2发挥绿地系统景观美化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提升其在改善城市小气候、提升绿地空间服务品质、保护生态安全、防灾避险等有效功能。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将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地域特征及历史文化特色相结合,强调结构性绿地的整体塑造、形成个性鲜明的绿地景观风貌,凸显地域特色。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规划目标与指标第六条第六条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充分利用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结合陵水县的发展定位,打造成为热带海岛滨海园林城市,构筑生态健全、层次合理、特色突出、服务方便的“园林式、生态型”城市绿地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各类绿地系统、提升已建设绿地的质11、量,建成绿地系统完善、富有地方特色、高质量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第七条第七条 分期目标分期目标1.近期目标(2023-2025 年)重点围绕“一河两岸”等城市更新项目,推进综合性公园、口袋公园等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水平,结合热带农博园等项目加快周边生态公园建设,提升郊野公园和农田为城乡绿地系统融合的带动作用;依托城镇道路延伸和环岛旅游公路等建设,同步建设两侧绿化,初步打造绿道,完善城郊绿地与城市绿地的完整体系。中心城区至 2025 年末,形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框架,中心城区绿地率不低于 31%,城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13 平方米。2.远期目标(2026-20312、5 年)县域结合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继续增建及完善各级公园,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城区改造进一步完善滨水绿道及交通绿网系统建设,保护水源地、湿地等各类生态资源,并继续完善郊野公园、绿地的建设,建立县域范围内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中心城区至 2035 年末,进一步完善各类绿地建设,实现中心城区绿地率 40%,城市绿化覆盖率 45%,人均公园绿地 14 平方米。第八条第八条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各规划指标如下。表 2-1 规划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规划近期年(至2025 年)规划目标年(至 2035 年)备注1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292.97292.97约束性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平方千米)180.48180.48约束性3森林覆盖率(%)依据省下达任务确定依据省下达任务确定预期性4湿地保护率(%)依据省下达任务确定依据省下达任务确定约束性5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25.3525.35预期性6新增生态修复面积(平方千米)1.25预期性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45中心城区8建成区绿地率(%)3640中心城区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1314中心城区10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中心城区11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50100中心城区12每万人规划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个/万人)0.06中心城区13城市林荫路覆盖率(%)70中心城14、区14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中心城区15立体绿化实施率(%)15中心城区16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中心城区17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43中心城区18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100中心城区19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100中心城区20规划人均综合公园(/人)4.0中心城区21规划人均社区公园(/人)3.0中心城区22规划人均游园(/人)1.0中心城区23人均专类公园面积(/人)1.0中心城区24规划区内生产绿地规划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2%县域,预期性25县域人均风景游憩绿地面积(m/人)20县域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3第三章15、第三章 县域绿地系统规划县域绿地系统规划第九条第九条 总体结构总体结构本次规划以“一屏、三带、一片、多点”构成陵水县城生态绿化骨架,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同时利用绿化轴线、绿化带以及绿化楔将城镇外围自然生态绿地与城镇内部公共绿地有机地联系起来,使城内城外绿化系统相互渗透,营造出城林交融的生态绿地格局。一屏:北部“吊罗山牛岭”一线的五指山山脉。三带:大敢岭连绵山地景观绿带、陵水河滨水生态带、滨海防护林百里生态景观绿带。一片:农林生态基底片。规划以陵水县中部的万亩田洋为重点,结合城区、镇区周边的农田、园地、林地等构成近郊生态景观系统,提高城镇周边环境质量的环绕城区的农林生态景观圈。多点:16、即赤岭、龙门岭、猴子岭、九所岭、牛岭、南湾岭、东高岭、大溪岭、大崖岭等县域内分布的山岭。第十条第十条 生态保育区生态保育区陵水县域生态保育区分为山体生态保护区、滨海生态保育区、水系生态保育区和湿地生态保育区。其中,山体生态保育区主要位于吊罗山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部分)、海南陵水牛岭省级森林公园和县域内其他山岭,总面积 22741.27 公顷;滨海生态保育区主要为沿海沿岸防风林,总面积 2040.11 公顷;水系生态保育区主要为陵水河上游河段两旁林地,总面积 2496.17 公顷;湿地生态保育区主要为海南陵水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 2134.56 公顷。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水土保持17、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陵水县水土保持区域主要位于牛岭南部以及所有水库水面区域,总面积 3657.26 公顷;水源涵养区主要位于黎万水库以、烟园河流域、陵水河上游流域以及都总河流域,总面积 1702.57 公顷。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岸防护极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岸防护极重要区陵水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主要位于吊罗山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南陵水牛岭省级森林公园以及海南陵水南湾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23490.19 公顷;海岸防护极重要区主要位于陵水县域东侧及南侧沿海片区,总面积 9456.19 公顷。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海草特别保护区海草特别保护区海草保护区位于新村港和黎安港18、构成的双潟湖区域,总面积为 911.95 公顷。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生态控制线管控要求生态控制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经依法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活动除外。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下列人为活动:(一)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二)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活动,灾害防治和19、应急抢险活动;(四)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五)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六)适度的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七)确需建设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以及防洪、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八)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开展的其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域,相关保护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最严格的保护规定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人为活动实行准入目录管理。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4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游憩体系构建游憩体系构建规划形成“20、山水相融、绿道相连、绿核均布”的县域生态网络。山水相融:由山体保护区和水体保护区共同构成县域范围内绿地系统的机制。山体保护区是以吊罗山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海南陵水牛岭省级森林公园,还包括大崖岭、长水岭、东高岭和大溪岭等;水体保护区是以陵水河、都总河、新村港和黎安港构成的双潟湖区域为基础形成的生态保护片区。绿道相连:由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和陵水河两岸绿道多条区域级绿道串联重点公园、绿地,连接各组团开敞空间形成的县域绿道系统骨架和城市各组团绿地开敞空间形成的社区级绿道。绿核均布:由大型水体,县域范围内重要绿地(包括县域范围内的绿地、林地)等共同构成县域范围内的相互融合的生态斑21、块。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铁路、公路防护林带铁路、公路防护林带城镇建成区外高速铁路两侧隔离带规划控制宽度应从外侧轨道中心线向外不小于50m。铁路绿化必须符合铁路安全运行的各项规范,不得影响机车的安全行驶,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以保证良好的视野范围。应加强铁路沿线的林带建设、管理,有计划地补植和高标准更新,形成良好的景观。公路红线宽度和两侧隔离带规划控制宽度应根据城市规划、公路等级、车道数量、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设用地条件合理确定;城镇建成区外公路红线宽度和两侧隔离带规划控制宽度应符合表 3-1 的规定。表 3-1 城镇建成区外公路红线宽度和两侧隔离带规划22、控制宽度(m)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公路红线宽度4060305020401024810公路两侧隔离带控制宽度20501030102051025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市政设施防护绿化市政设施防护绿化陵水黎族自治县规划范围内市政设施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变电站等,市政设施周围防护绿地按照下述要求进行设置:给水厂、加压泵站:不小于 10 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周围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建设项目环评之前,按照 15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进行管控,在环评批复后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管控。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变电站23、:35-40 米(含高压走廊);卫生填埋设施、焚烧处理设施、堆肥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 10m 并沿周边布置;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内沿边界不小于 10 米绿化隔离带,外沿不小于 100 米。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高压走廊防护绿带高压走廊防护绿带对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进行绿化规划控制。220KV 高压架空线绿化廊道宽度按 30-40米控制;110KV 高压架空线绿化廊道宽度按 15-25 米控制。绿地内严禁种植高大乔木,应以低矮灌木及花卉、地被植物为主,并保证树木生长的高度与架空线保持适当的安全净距,以充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护。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县域生产绿地规划县域生产绿地24、规划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标准(GE/T 51346-2019)中要求,县域生产绿地规划面积不应低于 114.01 公顷。建议生产绿地选址于城市近郊区,交通便利的农业生产潜力较大的区域,拟在大溪岭、新村镇和光坡镇布置生产绿地。生产绿地规模依据城市发展,同步进行建设。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城乡绿地建设发展指引城乡绿地建设发展指引1.县城加强综合公园和口袋公园等建设,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强化生态廊道管控,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绿地系统。以陵水河等河流脉络,保护并修复河湖水网,加强绿廊建设和蓝色生态廊道管控,防止连蔓延式发展。2.三湾地区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5三湾地区包括25、清水湾、香水湾和土福湾。实施增绿增景,加强海岸防护林建设河蓝色生态廊道管控,促进双潟胡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即修复河湖水网。提高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强化三湾地区公共服务配套。3.产业园区严控生态底线,保护生态资源,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明确绿地建设重点和特色,禁止盲目建设大广场和大绿地。4.各乡镇根据每个镇定位和特色,倡导“一镇一特色”,结合地形条件、产业特点、经济条件、生态环境进行绿地建设,每个镇根据规模至少规划一处综合公园或社区公园,结合现状用地条件规划游园和广场等。5.村庄环境绿化应体现琼南地域特色风貌和良好的生态效益,绿地率控制在 25%-30%之间。出入口、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可26、适当设置集中绿地,应利用空旷、空闲场地改造成小型绿地,每个中心村建议设置一处小型休闲游园,自然村布置一处休闲广场。第四章第四章 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规划结构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两两心心两环两环一一带、多廊多点带、多廊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的绿地系统结构。两心:指的是由大溪岭组成的生态公园绿心和南门岭组成的城市绿心。两环:环陵河南片区绿环和环陵河北片区绿环。一带:指沿河形成的滨水景观带。滨水景观带利用陵水河两侧丰富的滨水空间,塑造最具陵水特色的滨水绿色空间。多廊:依据场地特质沿重要道路以及视线通廊而形成的绿化景观廊。主要景观廊道分别为南门岭绿廊、G927、8 防护绿廊、椰林绿廊、长水岭绿廊及明月绿廊;其他绿化景观廊道分布于各功能区,分别为城东绿廊、新民绿廊、联丰绿廊和 G223 绿廊以及相连各功能区绿化通廊。多点:指以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以及郊野公园形成的城市公园和以“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为原则布置多个街旁游园节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城市绿地分类规划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郊野公园和附属绿地 5 大类。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总绿地面积达到 813.33 公顷(含城区外围绿地1),其中公园绿地 254.91 公顷,防护绿地 56.05 公顷,广场用地面积 15.35 公顷(绿地率按照40%28、计入,绿地面积为 6.14 公顷),郊野公园 18.42 公顷,附属绿地面积 477.81 公顷。绿地率达到 40.90%。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规划规划设置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及游园四级绿地体系。中心城区至 2035年末,规划建设公园绿地 254.91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16.13 平方米。1.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为综合公园。规划综合性公园 3 处,总用地面积 73.04 公顷。2.社区公园社区公园是用地独立,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务设施,主要为一定社区范围内居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的绿地。规划新建、扩29、建、完善、保留形成居住区公园共 43处,面积为 101.78 公顷。3.专类公园结合陵水河北侧滨水空间,规划专类公园 5 处,面积 44.51 公顷。4.游园结合城区内水系和主要景观性道路,规划游园面积 35.58 公顷。其中,规划新建、扩建、完善、保留形成滨水带状公园共 2 处,面积为 5.39 公顷;沿路带状公园共 11处,面积为 21.60 公顷;规划街旁绿地和口袋公园(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作为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的补充)共 37 处,总面积为 8.59 公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各类公园设计指引各类公园设计指引以公共需求为导30、向,根据公园绿地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提供相应的游览、休闲、1注:规划指标含城区外围绿地 56.57 公顷。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6康体锻炼、科普教育等基本功能。1、综合公园综合公园设计应充分融入地方特色,营造地域文化景观。应考虑各年龄段人群的不同需求,设置文化活动区、植物特色景观区、运动健身区、儿童活动区、安静休憩区等,有条件的可设置以行为障碍人士、老人等为服务对象的特色游览区。2、社区公园社区公园设计应以周边居民,尤其是儿童及老人为服务对象,主要以休憩、锻炼功能为主,适当设置施亭、廊、花架等休憩设施。3、专类公园专类公园设计要精准定位主题,挖掘本地资源,让31、主题元素全程贯穿。合理布局空间、划分功能区,营造丰富空间层次,利用和强化自然景观,打造含文化内涵的人文景观并设特色节点。科学配置植物,关注季相变化和花卉应用。完善服务、娱乐、安全等设施,设计清晰标识系统,做好无障碍设计,提升公园品质与游客体验。4、游园滨水带状公园规划设计:生态优先,保护滨水生态,发挥河道绿化效益;结合陵水特色,用本地植物层次化种植,融入历史人文设计小品建筑;方便居民,合理规划游憩设施和亲水空间。沿路带状公园规划设计:整体化串联城区绿化节点,打造特色空间体系;人性化满足行人通行与休憩需求。街旁绿地以花境等植物造景为主,设计充分考虑城市风貌要求,同时为行人、周边居民提供简单活动场32、所及短暂休憩设施。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规划规划以路网、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地将城市外围的绿化空间延续至城内,力求在改善和保护城市环境、减少噪音、汽车尾气和灰尘等污染的同时,丰富城市景观;同时在规划供水、供电和燃气设施用地周边规划布局防护绿地。规划保留、完善或新建形成防护绿地 16 处,合计总面积为 56.05 公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规划规划保留、完善或新建形成广场用地 10 处,合计总面积为 15.35 公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郊野公园规划郊野公园规划规划郊野公园共 3 处,合计总面积为 18.42 公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附属绿地规划附属绿33、地规划1、居住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规划应坚持以生态和环境为主体,借鉴健康住宅和生态住区的理念与标准进行建设,要求实现绿地达标、景观优美、设施完善。规划居住附属绿地率35%。2、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应结合公共建筑的尺度、风格进行绿化设计。其中布置充足的绿地和必要的休息设施,自然式或规则式,应形式多样、层次丰富,为居民提供集中的公共活动空间。公共设施绿地的绿地率35%,其中,疗养院等绿地率50%。3、仓储附属绿地仓储附属绿地风格宜简洁、美观。绿地布局及植物选择与配置首先要满足交通要求,便于装卸运输与安全防火等。规划仓储附属绿地率20%。4、办公附属绿地办公附属绿地应以实用、美观为34、宗旨,以绿化、美化、彩化为目标,注意整体节奏,创造丰富的绿地景观。应满足办公抑噪要求,保障办公安静环境,同时对办公环境视觉效果起到绿色调节作用。规划办公附属绿地率30%。5、文化附属绿地文化附属绿地是市民文化活动用地的景观骨架,对城市绿地系统的形成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文化附属绿地应充分体现生态功能和美化功能,丰富绿色文化景观内涵。规划文化附属绿地率35%。6、商业附属绿地商业附属绿地为商业用地内起到景观调节作用的绿地,一般以商业广场中绿化组团为核心。规划商业附属绿地率30%。7、市政附属绿地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7市政设施绿地应以卫生防护功能为主,同时结合市政35、设施类型选择绿化美化方式,创造绿色景观。规划市政设施绿地率20%。8、教育附属绿地教育附属绿地一般为小学,中学和职校校园内的附属绿地,其功能起到调节校园景观的作用,利用植物组织和分隔空间,改善环境卫生与小气候。陶冶学生身心和情操,舒缓学习压力的功能。规划教育附属绿地率30%。9、医疗附属绿地医疗附属绿地为医院、卫生所内的附属绿地,起功能起到调节医院景观的作用,利用植物组织和分隔空间,改善环境卫生与小气候。舒缓病人住院的安静抑噪需求,需乔木和灌木搭配种植。规划医疗附属绿地率35%。10、弹性附属绿地弹性附属绿地一般为远期发展考虑而预留,其一般绿地率30%。11、特殊用地附属绿地特殊用地附属绿地为36、军事设施、外事设施、宗教用地等具有特殊功能或性质的区域,规划特殊用地附属绿地率30%。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道路绿地规划道路绿地规划1、规划指标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 90%和 80%以上,城市道路按不同红线宽度控制其绿化率:(1)旧城区:红线宽度大于 50 米,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25%;红线宽度 40-50 米,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20%;红线宽度小于 40 米,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15%;园林景观路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30%。(2)新城区:红线宽度大于 50 米,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30%;红线宽度 40-50 米,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25%;红线宽度小于 40 米,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2037、%;园林景观路绿地率应大于等于 40%。2、各类道路绿化规划要求将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的道路分为主要景观路、次要景观路和一般绿化道路进行规划控制。(1)主要景观路主要景观路绿地率应不小于 40%,宜设置不小于 4-5m 的道路分车绿带;两侧宜附设单厢宽度 4m 以上的绿化带。(2)次要景观路次要景观路是城市主要交通道路,绿地率应不小于 25%,绿化宜以适应本地条件、生长良好的本土树种为主,突处行道绿化,共规划 27 条次要景观路。(3)一般绿化道路一般道路的绿化率应不小于 15%。(4)立体交叉口绿化在道路跨线桥、立体交叉口的周边区域应留出视距三角区,在此区内不得种植超过0.7m 的植物,绿38、地率不低于 80%。(5)停车场绿化对街旁停车场进行绿化,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采用生态停车场的建设模式,绿地率规划要求达到 20%以上。第五章第五章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风貌规划中心城区绿地景观风貌规划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特色景观风貌节点特色景观风貌节点1、南门岭公园以生态保育为主,通过适度配套各类休闲娱乐设施建设,打造一个以生态保护为主,兼顾休闲娱乐的综合性城市公园。减少对地形的破坏,尽量保持南门岭本身的自然状态,作为中心城区的眺望点,可以鸟瞰整个城区。2、大溪岭公园以农博园建设为核心,对内部的山岭和森林进行保护性开发,通过完善各类休闲娱乐设施建设,旨在打造一个集休闲、娱乐、生态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39、园。3、滨水公园建设更多的亲水开放空间,并设置相应的服务设施,给居民接近自然的机会。以生态为主,打造生态型河流堤岸。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特色景观风貌轴线特色景观风貌轴线1.滨水景观带做到以人为本,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打造联通的慢行系统,提高滨水绿地的可达性,营造更多的亲水空间。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8彰显历史文化,结合陵水历史以及红色文化和黎疍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空间环境,赋予滨水空间文化的解读性。优化城市环境,打造标志性节点,形成城市绿色廊道,使陵水河的“生态足迹”向城区内扩散,打造河流绿地与邻近区域的互动关系。建设生态驳岸,创建有利于湿生、水生植物为主体的40、岸栖植物的生长,充分发挥调节功能,保证生物多样性的延续。保持自然基底,以生态为主,避免不合理的建设造成的影响。合理配置植物种类,建立生态型景观风貌体系。2.自然生态景观带以南门岭为中心,辐射串通周边其他自然景观,包括长水岭、东高岭、大崖岭、大溪岭、陵水河和田洋景观等,形成一个绿色生态的景观长廊。要注重各节点之间的对景处理,避免产生视线遮挡,打通视线通廊,形成一种融合共生的状态。3.道路景观轴注重道路沿线绿地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融合,突出绿化界面,通过不同层次的植物种植,发挥其最佳生态效益。打造重要景观节点,形成富有特色和节奏感的沿线景观。注意沿线建筑色彩、高度等的控制,形成和谐、统一的沿街外立面景41、观,保持视觉的连续性和景观的识别性。重视建筑高度的控制,保持视线的畅通性,形成景观视廊,达到显山露水的视觉效果。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特色景观风貌片区特色景观风貌片区1.生活风貌区(1)控制范围:陵河南片区部分、三才镇镇区部分。(2)规划要求:应规划更加系统的绿地结构和全面的绿地体系,以道路绿化和滨水绿化为主要的骨架,简洁现代、时尚创新,打造成以居住为主的、展现现代小城镇建设成果的风情人居的生活片区。2.综合风貌区(1)控制范围:陵河南片区和北片区。(2)规划要求:作为中心城区最主要的部分,是各类功能聚集的的片区。不同功能之间的建筑色彩和风格应协调,在近山、滨水区域及城市公园应形成具有文化及自然42、特色的慢行观光系统,提升绿化品质,营造现代化的公园城市景观。3.老城传统风貌区(1)控制范围:陵河南片区部分。(2)规划要求:老城区要保护历史文脉,协调历史保护建筑,结合旧城改造优化街巷空间,联通各项历史遗存,同时见缝插针建设绿地空间,给居民接近自然的机会,形成传统风貌景观特色的生活区。4.门户风貌区(1)控制范围:火车站片区。(2)规划要求:入城口的景观风貌进行提升,打造具有陵水文化特色的入口景观节点,建筑风格和色彩应与周边田洋及南侧主城区协调。增加绿化节点的设置,形成望山通道,避免建筑过高对视线造成遮挡。第六章第六章 树种规划树种规划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1)乡土43、植物与外来植物的种类比不应小于 8:2。(2)常绿树与落叶树的种类比宜为 8:2。(3)针叶树的数量占城市园林绿地应用乔木树种总数量的比例不宜超过 10%。(5)速生树种的数量不宜超过乔木树种总数量的 40%。(6)青、幼年树占城市园林绿地应用树种总数量的比例不宜小于 50%。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基调树种规划基调树种规划规划选用椰子、榕树、高山榕、蝴蝶树、油棕、三角梅。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骨干树种规划骨干树种规划规划推荐以下树种为骨干树种:高山榕、海南红豆、苦楝、榕树、菩提榕、垂叶榕、池杉,榄仁树、黄槿、银叶树、玉蕊、木棉、海南蒲桃、假苹婆、樟树、铁冬青、波罗蜜、小叶榄仁、荔枝、红花天料木44、印度紫檀、枫香、火焰树、芒果、榴莲。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9第七章第七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保护规划依据保护规划依据依据 2022 年海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 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县级以上林业、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别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财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古树名木依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国45、令第 800 号)规定,公布和实行分级保护:树龄 500 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 300 年以上不满 500 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 100 年以上不满 300 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名木不受树龄限制,实行一级保护。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对古树名木的实体保护和宣传动员相结合,因地制宜采取灵活适用的方式将规划内容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市民对古树名木的关注度,为城市历史遗产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支持。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保护建设体系保护建设体系将古树名木分为古树保护园、保护点和监测木三种类型进行保护建设。古树保护园:选择面积较大、有代表性、重点的古树群建立古树保护46、园。保护园统筹古树群及周边环境,完善保护的基础设施,美化环境,以利于科普教育和生态旅游,配备管护人员。古树保护点:选择代表性物种根据树木生长小生境建立古树保护点。每个保护点设置迁行于古树名木之间的行人路,其中的古树名木建设防护设施,设立明显标志和告示。古树检测木:将单株分散分布的古树名木资源纳入古树监测木体系,每株古树监测木均设立明显标志,做好资源的挂牌和建档工作。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其他保护措施其他保护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养护管理、保证养护资金和落实管养责任。第八章第八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加强全县生物物种调查与监测,制47、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措施,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使陵水县生物多样性保持健康稳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保护区划分保护区划分共分为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与建成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保护。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1、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森林质量以加强植被提升与恢复,发展生态公益林体系以及加大植树造林力度为重点,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功能。(2)重点建立珍稀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在吊罗山推动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实现种群稳定繁衍;同时需要通过生物多样性调查,对其它物种生境展开研究,并按照生境要求实施生48、态区的建设。(3)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疫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联防机制全面监测和及时掌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在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时,及时、准确、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确保野生动物和人民生命安全。(4)打击破坏犯罪行为,抓好“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2、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采取以下措施:(1)划定绿化控制带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0对主要河流湿地划定 50-200m 宽的绿化控制带,形成滨河生态廊道,为动植物提供栖息地和迁徙通道。城镇段原则上按两侧各 50m 划定绿化控制带,已有控规的按依法批准的49、控规执行,当城市更新时对有条件的河流两侧按各 50m 绿化控制带控制,不具备条件的河流两侧应保证绿化控制带贯通。非城镇段按两侧各 200m 划定绿化控制带。控制带内原则上禁止除水利工程、消防等市政交通基础建设以外的建设行为,并不得影响河道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尽量以植被缓坡代替人工砌岸。(2)开展调查观测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保护重点实行有效监控。(3)加强迁地保护建成一批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迁地保护设施。(4)开展生态修复严格保护市域内各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进一步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行“50、河湖长制”;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5)规范水域开发加强对水利水电、挖砂采石、城乡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管控破坏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栖息地,超标排放污染物,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等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6)推进科学养殖科学布局水产养殖,制定江河湖库养殖容量标准,积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强化对外来物种养殖的管理,规范民间放生行为,严控外来物种入侵。3、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1)构建合理的农田景观结构保护非农作生境,注意自然、半自然生境的保护并维持其在51、景观中的较高比例;注意农业用地以及种植作物类型的多样化,防止集约化生产导致的过度均一化景观;注意树篱、河流等有利于生物迁徙和运动的廊道的保护和建设,保持农业景观的连接度;构建农田边缘地带,采用多种措施鼓励农民建立农田边界。(2)加强面域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行生态养殖模式,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紧密依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基质和食用菌产业,以增值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有序收集。开展农田残膜回收52、区域性示范,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重点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加工厂。推动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推动农业水污染治理,强化农业排污源头管控,加强监管力度。(3)开展退化农田生态修复针对农田荒漠化、盐碱化、农田污染以及农田肥力下降等问题,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措施开展退化农田生态修复工作。(4)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通过必要的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强化对耕地的保护与管理,防止耕地的非农业利用和流失。4、建成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提出以下措施:(1)完善建成区绿地建设完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的建设,增加绿地面积,丰富植物种类,营建多样化的植物景观类型,营造53、适宜动物生存的生境。(2)构建生态廊道网络依托河流水系及绿色交通廊道,网络化联通城镇内绿地斑块和城市外部绿地空间,促进动植物在多个栖息地之间的移动。(3)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古树名木要普查建档,划定保护范围,落实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落实养护管理资金。(4)推进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污水和垃圾治理,开展城市山体、水体和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第九章第九章防灾避险功能绿地规划防灾避险功能绿地规划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防灾避险绿地分类防灾避险绿地分类本次规划的防灾避险绿地分为中期避险绿地-短期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三个层次。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1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54、条 规划布局规划布局城市中心区、旧城区等人口稠密地区应优先布局防灾避险功能绿地,并与医院、学校和体育场馆等其他可用于防灾避险的场所统筹安排。根据有效避险区域面积合理确定防灾避险容量,按照防灾避险功能绿地的等级和容量合理配置防灾避险设施。在城市功能分区之间、城市组团之间,以及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设隔离缓冲绿带;加油站、变电站、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区和油气仓储区周围,应结合防护绿地设置隔离缓冲绿带。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在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人口稠密地区优先选择提升完善现有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并与服务半径内学校、体育场馆、广场等其他可用于防灾避险的场所统筹协调。现有城市绿地改55、建提升为城市防灾避险功能绿地的,应当在确保安全和避险容量前提下,结合现状功能分区,妥善保护原有植被和设施,最大限度维持原有生态、游憩、观赏、科普等主体功能。灾害发生后,绿地、园路、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可及时完成防灾避险功能转化。分区设计、竖向设计、道路与铺装设计、种植设计和设施配置设计等应符合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等相关要求。第十章第十章生态修复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不同修复对象分别提出相关规划建议,以此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矿山修复矿山修复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现有生产56、矿山至 2025 年底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矿山正式投产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以“景区”理念推进矿山修复治理,重点推进矿山治理的绿色生态效果和旅游景观效应,打造矿山生态旅游景区。规划期内,对新岭村、勤丰村、乐安村、高土村、隆广林场等环境破坏严重区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水污染综合治理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对樟香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都总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岭门农场山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号镇小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号镇大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群英乡走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隆广镇万州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群英乡群英大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7、本号镇黎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号镇吊罗河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综合治理修复,在一级保护区划分结果的基础上尽量扩大保护范围,并做好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定期清理杂草、垃圾等。健全水源地保护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强化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搞好河湖水系的综合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污水资源化。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上图入库,有序开展年度造林绿化。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修复策略。以恢复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拯救珍稀动植物资源为主要任务,落实陵水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58、大工程要求,实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吊罗山片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包括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防护和科研监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湿地系统修复湿地系统修复规划期内,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快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完善湿地保护体系,确保全县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恢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湿地生物多样性。规划对新村港潟湖主要来水河流实施疏浚工程,清理底泥,疏通水系,改善各河流水系调控能力。同时,在河道入湖口两侧,通过清淤,增加滩涂面积,为亲水植被的自然恢复提供生态基底,以期更好地滞留、吸纳污染物,维护湿地滩涂健康。陵59、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2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一是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控制污染物排放;二是加强海岸带综合保护,以立法和规划为主要手段,提高海岸带综合管理水平;三是实施海岸线监测监管措施,保障海岸线的生态健全发展。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绿道规划绿道规划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绿道分类控制绿道分类控制绿道网分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 3 个层次。其中,区域绿道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系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绿道。城市绿道是连接城市內重要功能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社区绿道则连接区级公园、小60、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居民提供服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绿道规划绿道规划1、区域绿道:经过陵水县的区域绿道有三条,分别为区域绿道 QU-01 号线(东线高速)、区域绿道 QU-02 号线(滨海旅游公路)和区域绿道 QU-03 号线。区域绿道 QU-01 号线东起牛岭,西至土福湾,线路总长约 48km,连接了牛岭风景区、铜岭、动车站、土福湾旅游组团等兴趣点。区域绿道 QU-02 号线位于陵水滨海旅游发展带上,线路总长约 63.5km,沿途穿越香水湾、椰子岛片区、黎安片区、海洋公园、新村镇区、清水湾、土福湾、赤岭风景区等兴趣点。区域绿道 QU-03 号线位由中心城区向北延伸至吊罗山国家级自然61、保护区,线路总长约 36.7km,途经动车站、彭谷园烈士陵园、小妹水库、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大里盆地景区等兴趣点。2、城市绿道:中心城区城市绿道分为都市活力绿道、滨河休闲绿道、山海风光绿道、社区绿道四种类型包括 4 条都市活力绿道、2 条滨河休闲绿道以及 2 条山海风光绿道,可以沟通山海、强化山-海城市特色体验,构成一个自然、多样、高效、有一定自我维持能力的动态绿网。3、社区绿道:社区绿道连接区级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居民服务。社区绿道宜以城市组团为基本单位进行组织,应遵循整体性、可达性、生态性、多样性、人性化的规划原则。第十二章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第五十四条第五62、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1)公园绿地项目核心加快重点公园新建工作。同步稳抓现有公园提质工程。主要对公园必要的游乐、服务设施进行修缮和新配,优化公园重要节点空间建设。积极展开小游园的提质和建设。(2)广场用地项目提升改造文化广场和陵水站前广场项目,实施低碳型、生态型园林绿化建设模式,多维度创建绿量空间,植入文化特色,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绿地景观风貌。表 12-1 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序序号号建设内容建设内容用用地地代代码码位置位置面积面积(公(公顷)顷)备注备注1公园1401陵水县椰林镇政府北侧2.78新增2广场1403椰林北大道 269 号高铁站前广场4.81改造3公园1401高铁站前广63、场南侧 369 米0.11新增4公园1401滨河南路沿陵水河西南侧7.38改造5广场1403椰林南大道与滨河南路交叉口3.61改造6公园1401南门岭东侧、中心大道东北侧1.06新增7陵河景观带(一河两岸城市更新)7.1 滨水阳台1401陵水河两侧34.75新增、改造7.2 北岸滨水公园14017.3 亲水阶梯广场14037.4 田园童梦公园1401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37.5 野趣公园14017.6 文化公园14018大溪岭公园(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陵水县中心城区东侧-新增、改造9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两侧绿带-环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陵水段)-新64、增、改造10环岛旅游公路两侧绿带-环海南岛沿海(陵水段)-新增、改造第十三章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法规政策性措施法规政策性措施1、完善法规,依法治绿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 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颁发的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依据此条例,结合陵水黎族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制定与法规相配套的一系列文件。2、加强对绿地规划的监督实施审批后的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 年)应向社会公布,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维护规划的绿化用地。加强人大的监督力度,除对每年实施的绿地进行检查外,对城市主要绿地的变更情况加以监督检查,维护规65、划的严肃性。切实保障城市绿化用地,加强绿线管理,划定绿化控制线,严禁改变规划绿地性质或削减规划绿地面积;建设项目从规划、审批、备案、实施到竣工验收必须严格管理,对未达到绿化标准的项目,按规定给予处罚,绿化严重不足且没有有效补偿措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加大拆违还绿的力度,对侵绿、占绿等违章行为须严格处理,并广泛发动群众的监督作用,抵制侵绿、占绿行为的发生。3、投融资体制改革(1)政府投资为主渠道。将绿地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加大绿地建设资金的投入,绿地建设费用应占城市建设费用的 35%,由政府投资县级大型绿地的建设,政府投资社区公园、街道绿地的建设。(2)新建单位的附属绿地及居住区绿地建设费用66、,应列入建设总投资,由各建设单位及开发公司负责实施,保证绿化建设的顺利实施。(3)道路绿地及道路红线以外的绿地建设费用,应列入道路建设总投资,由相关建设部门按规划与道路同步实施。(4)建立绿化基金。鼓励社会参与,使绿地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绿地的建设、养护、古树名木及野生植物的保护等。4、保证城市绿化用地规划建议积极发挥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调控作用,每年推出的出让地块中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绿地建设,保障城市绿地的逐步实施。(1)政府通过土地收购,置换出旧城区待改造地块,实施绿地。在有可能开辟的空地上拆除旧有建筑,创造开阔空间,创建更多的公园及街旁绿地,见缝插绿,改变陵水黎族自治县主城67、区建设面积大,绿地稀少的现状。(2)预征规划绿地,避免重复建设、拆迁,降低绿地实施成本。(3)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计划实行退耕还林,保证绿色通道、隔离带和森林公园建设用地,鼓励和支持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兴建专项观光苗圃、经济林和生态林,加快城市绿化建设进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行政性措施行政性措施1、完善管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结构,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针对城市绿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拟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城市绿化健康发展。在管理上加大投入,努力完善保障措施,使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规划在有力的保障下得以顺利实施,才能最终实现陵水黎族自治68、县的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规划目标。2、行政干预城市绿地建设必须与城市各项建设同步发展,由归口部门统一管理,各建设项目的审批中必须包括绿地建设的有关内容。建设项目验收应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建设同步验收。对优秀绿地实行奖励,并挂牌明示,成绩进入文明企业评定考核之中。政府确定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实行按规划立项,按项目管理,按设计施工,按效益考核。强化组织管理,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计划、资金、财务、物质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评估制度和专家参议制度。强化工程管理,园林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各部门制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引入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督制度,严格69、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强化资金管理,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4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严格财务制度。强化信息管理,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上报、分析和反馈。3、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教育为了陵水黎族自治县省级园林城市能够更上一层楼,当前首先要运用各种方式和多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园林城市建设重大战略意义,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园林城市文化意识,普及园林城市建设的科学知识,促使全社会逐步树立新型的文明的良好风尚,提高全社会各阶层人人都关心园林城市建设,促进各界人士热情、积极、自觉地投入到园林城市70、建设的各项活动中来。宣传城市生态环保的重要性,向人民公布城市绿地规划的内容以及对生态环保的宏观作用,对市民进行城市生态环保的知识教育,并组织市民参与各种绿化活动,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以达到全民重视绿化,自觉保护城市绿地的目的,从而真正达到城市生态环保的效应。加强陵水黎族自治县绿色城市的建设力度,按照规划目标,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工作,科学合理的带动市民参与绿化及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绿地系统的三大效益共同发展。4、对古树名木及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保护古树名木,根据现状调查的古树名木地点及数量,有计划的规划保护措施及可再培育和引进特色树种增加城市的绿地观赏性。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护的重点是71、游人较少接触到的地方。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技术性措施技术性措施1、引进 GIS 系统技术,强化科技兴绿绿色植物具有自身还原功能的特性,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会出现很多的生态、景观及功能的不同需求,城市绿化规划工作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只有利用 GIS 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才能及时反映城市绿色网络细微的变化,给予及时果断的措施,以保障城市绿网体系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2、城市绿化“绿线”管制根据城市空间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多方面的需求要素,对规划期内拟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进行空间布局,并汇总分析后往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所控制的规划绿化用地,对各类规划绿地逐一进行编码,并赋予其特定的绿地属性(表)。在管理过72、程中,运用 GIS技术对各类规划用地进行统一编码、核对、计算面积,进而从管理角度提出处理与该用地的产权用途转换有关的问题的途径。通过这种方法,能够较好的解决规划绿地如何落到实处和明确实施绿线管理的依据问题,大大提高了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规划的可操作性。3、建设园林绿化科研和开发机构园林绿化应用植物的科学研究是城市绿化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实用意义。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科研和开发机构,有计划定向开展园林植物育种及新品种的引进培育的试验;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的研究;培育、驯化城市优良园林乡土树种;加强病虫害的防治研究;保障城市园林科学研究能73、可持续发展。4、加强专业队伍素质建设园林绿化工作涉及的专业广泛,知识更新快,适地应变几率大,技术技巧要求高。因此对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业务素质考核是十分必要的。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亦应就此做出专业队伍素质建设计划、规划,实行竞聘上岗,不断优化,培养一支专业门类齐全、敬业高效的专业队伍。5、增加避灾绿地研究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的要求,应该充分认识到绿地的重要性: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唯一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是改善和维护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载体。城市绿地作为城市开敞空间,在地震、火灾等重大灾害发生时,能够作为人民群众紧急避险、疏散转移或临时安置的重要场所,是城市防灾减74、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各个公园既起到为城区增绿增景的作用,也要作为城市避灾系统的一部分。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不仅是提高城市防灾减灾应急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6、科学设置各类避灾绿地在城市建成区等人口稠密地区,要结合城市改造,按照绿地不同服务半径的要求,规划出避灾绿地以及避灾通道和救灾通道,并在城市外围、城市功能分区、易发火源或加油站、工厂等危险设施周围设置隔离缓冲绿带。不具备安全性和防灾避险基本条件的城市绿地,以及需要特别保护的动、植物园、古迹密集区等不应纳入城市绿地防灾避险体系。第五十八条第五十75、八条 经济性措施经济性措施1、专款专用,配套绿化建设投资(1)保证园林城市建设资金的主渠道陵水黎族自治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文本15主体骨干工程的投资,首先应纳入陵水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银行在土地、税收、信贷等诸多方面,要统筹安排,集力支持。(2)居住区内绿地建设经费纳入住宅建设成本。园林主管部门应按价格调整情况,每年公布单位建筑造价中绿化投资基数的调整系数。居住区内日常绿化养护应从物管费内提取一定比例。充分体现“谁受益、谁纳费”的补偿机制。(3)道路绿化经费应列入道路建设总投资,由市政建设部门按规划与道路同步实施。(4)新建设单位均应按规定完成单位内附属76、绿化建设,费用列入建设总投资。受条件限制无法完成的单位,经规划、园林主管部门批准,在基地内未完成的量,必须在指定地点完成或交纳补偿统筹费;有条件完成但没完成的要交纳绿化闲置费,并责成如期完成。(5)工厂外或工业区厂区内部应由工厂或工业区按照工厂绿地绿最低标准规划建设,具有污染的工厂或工业区,环保部门将工业污染罚款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城市与工厂或工业区之间隔离防护带建设。2、将绿地建设纳入开发范围,便于筹集资金采取综合开发考虑此因素,在城市土地批租时,应提高绿地周围用地的地价,提高部分应用于绿地的建设。土地综合开发或批租应将绿地建设纳入开发范围,政府批租收入应按比例投入园林城市设施的建设。大型绿地77、的开发拟采取综合开发筹集资金,要吸取一些损失规划绿地,降低环境质量和城市整体素质的教训。3、探索园林部门多种经营开发用地经验,以增加园林部门的收益在已确定为公园绿地的范围之内,可划出一定比例的地块(不大于 5%)作为园林部门的多种经营开发用地,以增加园林部门的收益,以此保证园林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的部分经费。但当与建设绿化这一主要功能相矛盾时,必须符合绿地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公园绿地的详细规划要求。4、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筹集经济保障措施的资金投入应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金参与,适当采取其他融资来进行资金的筹措。各级政府切实加大财政力度对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规划工作的投入,将重点城市生78、态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规划,每年预算都要按规划标准落实、安排相应的资金予以保障,从而加快推进城市生态建设。充分发挥陵水黎族自治县作为旅游城市的优势,积极整合策划项目,大力争取国家、省级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按照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县财政计划安排,部门筹集,社会力量投入的方法,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通过项目招商,吸引外资、民间资本等扩大生态环境建设,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工作质量。第十四章第十四章附则附则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规划生效规划生效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说明书和其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规划解释权规划解释权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绿化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