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东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2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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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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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儋州市东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儋州市东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布材料批后公布材料 一、规划背景一、规划背景 东成镇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是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儋州市进出口镇,是儋州市的一个重要交通枢纽中心地理和交通区位优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部署,响应关于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通知,落实儋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促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更好的指导镇区建设和有效管理和引导规划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特编制儋州市东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二、规划范围二、规划范围2、 本次规划包括东成镇区和长坡社区两个片区,总面积为 139.36公顷(1.39 平方公里),其中:东成镇区(含互通出口旅游接待中心)开发边界面积 81.32 公顷(镇区 78.63 公顷,互通出口 2.69 公顷),长坡社区开发边界面积为 58.04 公顷。三、功能定位三、功能定位 规划总体定位为:儋州市东成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儋州市农副产品现代物流特色小镇,儋州市产业融合示范镇。四、功能结构四、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轴、一带、二心、三区”的空间结构。一核:依托东成镇人民政府及周边主要服务设施形成的公共服务核。一轴:依托北部湾大道形成的以交通为纽带的产城一体发展轴。一带:依托东成镇区3、和长坡社区之间的道路和农田、生态资源形成的生态休闲产业发展带。二心:依托长坡社区居委会、东成互通片区已建的旅游接待中心形成的两个功能中心。三区:依托东成镇区形成的东成产城一体示范区,依托长坡社区形成的长坡休闲生活区,依托高速公路出口的旅游接待中心形成的旅游休闲区。五、用地布局五、用地布局 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139.36 公顷,均为建设用地,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122.46/人。居住用地 58.63 公顷,占总用地的 42.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7.78 公顷,占总用地的 19.93%;商业服务业用地 11.44 公顷,占总用地的 8.21%;工矿用地 6.76 公顷,占总用地的 4.4、85%;仓储用地 0.30 公顷,占总用地的 0.21%;交通运输用地 19.95 公顷,占总用地的 14.31%;公用设施用地 8.09 公顷,占总用地的5.81%;绿地与开敞空间 5.96 公顷,占总用地的 4.28%;特殊用地0.45 公顷,占总用地的 0.32%。详见下表。规划用地统计汇总表规划用地统计汇总表 用地类型用地类型 用地代码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用地占用地占比(比(%)人均用地面人均用地面积(积(/人)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0707 58.6358.63 42.07%42.07%51.5251.52 其中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45.53 325、.67%40.01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2 0.70 0.50%0.62 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 070102/0901 12.40 8.90%10.9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08 27.7827.78 19.93%19.93%24.4124.41 其中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6.23 4.47%5.47 文化用地 0803 0.56 0.40%0.49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080402 8.73 6.26%7.67 中小学用地 080403 10.19 7.31%8.95 幼儿园用地 080404 0.71 0.51%0.62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6、080602 1.36 0.98%1.20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0909 11.4411.44 8.21%8.21%10.0510.05 其中 商业用地 0901 7.74 5.55%6.80 零售商业用地 090101 2.02 1.45%1.78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0105 1.68 1.21%1.48 工矿用地工矿用地 1010 6.766.76 4.85%4.85%5.945.94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100101 6.76 4.85%5.94 采矿用地 1002 0.00 0.00%0.00 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1111 0.300.30 0.22%0.22%0.267、0.26 其中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1 0.30 0.22%0.26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1212 19.9419.94 14.31%14.31%17.5317.53 其中 城镇村道路用地 1207 19.23 13.80%16.90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20801 0.54 0.39%0.47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 0.17 0.12%0.15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1313 8.108.10 5.81%5.81%7.127.12 其中 供水用地 1301 0.44 0.32%0.39 排水用地 1302 0.15 0.11%0.13 供电用地 1303 0.77 8、0.55%0.68 邮政用地 1307 0.41 0.29%0.36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1308 6.33 4.54%5.56 绿地与开场空间用地绿地与开场空间用地 1414 5.965.96 4.28%4.28%5.235.23 其中 公园绿地 1401 0.99 0.71%0.87 防护绿地 1402 4.97 3.57%4.37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1515 0.450.45 0.32%0.32%0.390.39 其中 军事用地 1501 0.29 0.21%0.25 宗教用地 1503 0.00 0.00%0.00 监教场所用地 1505 0.16 0.11%0.14 总计总计 139.9、36139.36 100.00%100.00%122.46122.46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区域级与居住区级两级配置,其中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居民能够在步行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按十五分钟生活圈(步行距离 800-1000m)、十分钟生活圈(步行距离 500m)、五分钟生活圈(步行距离 300m)来进行配置。1 1、文化体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 保留现状已建的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中心以及文化室,结合商业等设置文化活动站,结合公园绿地设置,服务半径约 500 米。2 2、教育科研设施、教育科研设施 按照幼儿园服务半径 300 米,小学服务半径 500 10、米,中学服务半径 1000 米配建。3 3、商业服务业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 邮政、银行、电信等商业网点结合商业设施或邻近商业设施联合配置。保留现状镇区 1 处批发市场用地、长坡社区 3 处批发市场用地。规划保留现状的两处加油站。4 4、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东成中心卫生院、长坡社区卫生院。5 5、社区与便民服务设施、社区与便民服务设施 规划设置五分钟生活居住区级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室外综合健身场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等设施,服务半径为 300 米-500 米。七、建设开发管控七、建设开发管控 1 1、容积11、率控制、容积率控制 以容积率(F)上限指标控制方式对开发建设强度进行控制。各地块开发建设需符合容积率控制指标的要求。规划设立四大类开发建设强度分区:非建筑区、低强度区、中低强度区、中等强度区。同时按照不同位置与类别进行分区分类控制,非建筑区主要包括城镇村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非建设用地等。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3;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2-1.5;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1.2;文化活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中小学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2;幼儿园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容积率控12、制在1.2;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2.0;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1.5;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5-1.0;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9-1.0;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2 2、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H)采用上限指标控制方式对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各地块建筑高度均需符合建筑高度控制指标的要求;同时按照不同位置与类别进行分区分类控制。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0 米;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0-24 米;机关团体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0-24 米;文化活动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 米;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 米;中小学用地建筑13、高度控制在20-24 米;幼儿园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 米;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 米;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 米;零售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24 米;公用设施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2-20 米;工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30 米;物流仓储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30 米。3 3、建筑密度控制、建筑密度控制 建筑密度采用上限指标控制方式(工业、仓储为下限)对建筑密度进行控制。各地块建筑密度均需符合建筑密度控制指标的要求,同时按照不同位置与类别进行分区分类控制。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机关团体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3514、%;文化活动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中小学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40%;零售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50%;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40%;工业用地建筑系数控制在40%;物流仓储用地建筑系数控制在40%。4 4、绿地率控制、绿地率控制 绿地率采用下限指标控制方式(工业、仓储为上限)对绿地率进行控制。各绿地率均应符合各地块分图则的规定,同时按照不同位置与类别进行分区分类控制。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5%;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绿地15、率控制在30-35%;机关团体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35%;文化活动用地绿地率控制在40%;中等职业教育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5%;中小学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5%;幼儿园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35%;商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30%;零售商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40%;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0%;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0%。八、道路交通规划八、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整体路网结构形成一横(指横贯镇区和长坡社区的县道X500、县道 X501)、一纵(指南北向穿过镇区的北部湾大道,北至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南通那大主城区)的主干路网格16、局。1 1、主干路、主干路北部湾大道北部湾大道(省道(省道 S S308308)本次规划主干路为北部湾大道(省道 S308)红线宽度 24-46米,自南向北贯穿镇区,是联系各功能区的主要联系道路。2 2、干路、干路县道县道 X X500500 和县道和县道 X X501501 干路是主干路的辅助道路,红线宽度 14-21 米,是联系主干路和各功能区、具有较强生活服务功能的道路。3 3、一级支路、一级支路 支路的主要功能是分担主干道交通压力,加强各组团的交通联系。道路红线宽度 10-12 米,是片区内居住街坊间联系的生活性交通道路。4 4、二级支路、二级支路 二级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 7 米,主要功能是细化路网,疏通道路,为道路交通提供疏散路径。九、附图九、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