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安丰镇镇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2021-2025年)(成果稿)(2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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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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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化市安丰镇兴化市安丰镇镇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镇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成果稿)文本(成果稿)III目目录录1.1.总总则则.11.11.1 规划目地规划目地.11.21.2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1.31.3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11.41.4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2.2.发展定位发展定位.12.12.1 发展战略发展战略.22.22.2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22.2.3 3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23.3.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23.13.1 规划布局规划布局.23.23.2 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规划.33.33.3 商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设施用地规划.43.43.4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2、场用地规划.43.53.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43.63.6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44.4.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54.4.1 1 对外交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54.4.2 2 城市道路网系统规划城市道路网系统规划.54.4.3 3 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54.4.4 4 慢行交通规划慢行交通规划.54.4.5 5 停车设施规划停车设施规划.64.4.6 6 竖向规划竖向规划.65.5.城市设计引导城市设计引导.65.15.1 重要界面规划引导重要界面规划引导.65.25.2 开放空间及重要节点规划引导开放空间及重要节点规划引导.65.33、5.3 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65.45.4 建筑风貌引导建筑风貌引导.65.55.5 建筑风格与色彩引导建筑风格与色彩引导.75.65.6 环境设计引导环境设计引导.75.75.7 道路景观设计引导道路景观设计引导.75.85.8 水系景观设计引导水系景观设计引导.76.6.低碳生态规划低碳生态规划.86.16.1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86.26.2 水生态系统规划水生态系统规划.86.36.3 新能源利用规划新能源利用规划.96.46.4 节能规划节能规划.96.56.5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97.7.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117.17.1 给水工程规划给水工程规划.14、1II7.27.2 排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117.37.3 供电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127.47.4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127.57.5 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137.67.6 环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147.7.7 7 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规划.148.8.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138.18.1 防洪工程规划防洪工程规划.148.28.2 抗震防灾规划抗震防灾规划.148.38.3 消防工程规划消防工程规划.159.9.五线控制要求五线控制要求.159.19.1 道路红线道路红线.159.29.2 城市黄线城市黄线.159.39.3 城市绿线城市绿线.169.49.45、 城市蓝线城市蓝线.1610.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导则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导则.1610.110.1 规划管理单元划定规划管理单元划定.1610.210.2 管理单元控制要求管理单元控制要求.1610.310.3 地块控制指标体系地块控制指标体系.1611.11.附则附则.1711 1.总总则则1 1.1.1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兴化市安丰镇镇东片区作为兴化市安丰镇居住和商业发展的重要组团之一,对于引领安丰镇合理空间布局、优化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兴化市安丰镇总体规划于 2004 年编制,规划区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建设,已与原初的规划有所出入,新一轮总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但是6、为了配合落实新一轮兴化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的政策,暂未形成成果。在尊重 2004 年编制的兴化市安丰镇总体规划的原则之上,为了更好的引导兴化市安丰镇镇东片区的发展和建设,同时落实新一轮兴化市国土空间规划对本次规划区的发展要求,我院开展了兴化市安丰镇镇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1.21.2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5、江苏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6、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7、安7、丰镇总体规划(2004-2020);8、兴化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4-2030);9、其他相关法规、条例、文件、资料。1.31.3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用地范围:位于安丰镇镇区东侧,东至东环路、南至九丰路、西至杨许路、北至北环路。1.41.4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原则规划依据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安丰镇总体规划中关于本区域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优化绿地系统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合理划分地块,科学确定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2)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原则以用地控制为重点,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目的;规划编制既要考虑现状环境,又要考虑经8、济、社会、国家政策和未来发展等因素;规划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采取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相结合的方法,以利于规划实施和管理。(3)产业升级与尊重现状原则规划以现状为基础,充分考虑原有地形、水系,优化布局,并结合现有工业,合理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新型产业,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业,促进本区产业升级。(4)整体效益与分步实施原则规划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综合考虑区域以及远期发展需要,整体规划用地功能与结构,合理布局;在此基础上,根据发展建设情况,分步实施,近远结合,前后衔接;既考虑近期建设的问题,又考虑远期发展的多种可能,使规划具有整体性、前瞻性9、和延续性。(5)生态保护与人文关怀原则规划区在城市设计、城市景观、市政工程等各方面均引进海绵城市相关的先进技术措施来造就一个高品质的综合环境,进而控制污染源,实现经济、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通过沿河沿路布置适量绿化、控制地块绿地率,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人文关怀为原则,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创造优质生活空间。22.2.发展定位发展定位2 2.1.1 发展战略发展战略规划依据在编兴化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兴化市安丰镇总体规划,根据发展条件分析、发展优势与不足归纳、发展机遇与挑战研究,本规划区实施产业升级、产城融合战略,促进规划区更好更快发展。2.2.2 2 功能定位功能定10、位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积极策应兴化市域大交通,积极融入安丰镇区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彰显安丰镇历史文化和水乡生态特色,将安丰镇城东片区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地、休闲度假区”。2 2.3 3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规划经过建设,使本规划区成为产业特色明显、空间布局合理、环境生态优美的现代化宜居综合片区。(1)生态约束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加强镇域内河网、湖荡等生态敏感空间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使其与城镇历史人文积淀相结合,塑造水乡田园城镇特色,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彰显城镇魅力。(2)空间布局合理依据规划科学实施,合理组织功能,有序进行用地开发建设,立足现状,面向未来,着眼区域。(3)交通引导促进城镇11、空间集聚区域交通网络引导城镇和产业布局,对外交通廊道和节点引导城镇产业空间布局,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引导城镇中心体系发展。3 3.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3.13.1 规划布局规划布局3.1.13.1.1 规划结构规划结构本规划以现状为基础,采用组团式组织模式,构建“一心、两区”的总体结构。一心为综合服务商业中心,位于振安路与府前路交叉口。两区分别为综合服务片区和宜居生活片区。图图3-13-1:规划结构图:规划结构图33.1.23.1.2 用地布局用地布局以全面提升安丰镇镇东片区的品质与活力为目标,优先保证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布局和合理性,强调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等设施用地。本规划土地利用性12、质分类和代号表示方式按照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中的规定。图图 3-3-2 2: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217.91 公顷,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 90.63%,其中居住用地101.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46.63%;商业设施用地 29.6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3.61%;教育设施用地9.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4.5%;公共服务用地 1.1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5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地 32.7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5.03%;绿地与广场用地 42.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9.67%。非建设用地主要为水域,占地 22.13、50 公顷,占总用地比例的 9.37%。具体用地及比例详见下表。表表 3 3-1-1:规划用地汇总表:规划用地汇总表3 3.2.2 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规划本规划居住用地共有 101.6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 46.63%,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对片区内居住建筑进行风貌整治,协调建筑的色彩和外观,迁出工业用地,增加公共设施配套,结合河道提供就近的休闲游憩场所,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对于新开发小区进行建筑风貌、开发强度和居住配套的控制,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配套设施。为了集约利用土序号序号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类别用地类别用地面积(公顷)用地面积(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占城市建设14、用地比例(%)(%)占总用地比例(占总用地比例(%)1 1R R居住用地居住用地101.62101.6246.63%46.63%42.27%42.27%R2二类居住用地101.6246.63%46.63%42.27%42.27%2 2B B商业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29.6729.6713.61%13.61%12.34%12.34%B1商业设施用地29.6713.61%13.61%12.34%12.34%3 3C C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1.0111.015.05%5.05%4.58%4.58%C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50.11%0.11%0.1%0.1%C3教育设施用地9.15、874.53%4.53%4.11%4.11%C5医疗设施用地0.890.41%0.41%0.37%0.37%3 3S 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2.7532.7515.03%15.03%13.62%13.62%S1城市道路用地32.3614.85%14.85%13.46%13.46%S42社会停车场用地0.390.18%0.18%0.16%0.16%4 4G G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42.8642.8619.67%19.67%17.83%17.83%G1公园绿地39.8818.3%18.3%16.59%16.59%G2防护绿地2.981.37%1.37%1.24%1.24%16、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217.91217.91100.00%100.00%90.63%90.63%非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22.5022.509.37%9.37%5 5E EE1水域22.509.37%9.37%总面积总面积240.42240.42100.00%100.00%4地资源,应限制低层建筑的比例,低层建筑主要在蒋沟河东侧布局为主。居住区整体风貌应体现兴化水乡民居特色,建筑造型和色彩等应注重现代气息与传统风格的结合,逐步形成水乡小城镇的特征。3 3.3.3 商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共有 29.6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 13.63%。保留程关北路北侧的沿街商17、业,整治店牌、店招,逐步改造沿街建筑,保持片区的商业氛围。各居住社区规划商业节点,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品的购置。3 3.4.4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占地面积为 42.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9.67%。其中公园绿地 39.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8.3%;防护绿地 2.9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37%。3 3.5.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 32.7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5.03%。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32.3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4.85%;社会停车场用地 0.39 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8%。3.3.6 6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3.3.6 6.1.1 地下空间利用原则和思路地下空间利用原则和思路在地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为土地资源集约化使用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平战结合、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分层开发、分类引导的策略,积极引导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3.3.6 6.2.2 地下空间利用引导地下空间利用引导重点发展区:指工业配套设施用地及生产研发用地。按照地上地下一体化、综合利用的思路,可设置地下停车、人防、公用设施,可适当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强度。一般发展区:除上述两类以外的其他地区,以公用设施、人防设施为主。19、54.4.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4.14.1 对外交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为公路交通。规划区内北环路和府前路可与外围西侧 229 省道连接,构建对外交通联系通道。4.24.2 城市道路网系统规划城市道路网系统规划4.2.4.2.1 1 主干路主干路规划主干路 5 条,形成“三横两纵”格局,三横为北环路、府前路和九丰路;两纵为振安路和东环路。规划东环路、北环路红线宽度为 40 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具体分配为 4-20-4,与其它道路相交时采用平交形式。规划府前路、九丰路、振安路红线宽度为 32 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具体分配为 4-14-4,与其它道路相交时采用平交形式。4.220、.4.2.2 2 次干路次干路规划次干路 5 条,形成“三横两纵”格局,三横为公园路、程关北路和沿河路;两纵为塘港河路旌旗路。规划公园路、程关北路、塘港路红线宽度为 24 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具体分配为 4-10-4,与其它道路相交时采用平交形式。规划沿河路和旌旗路红线宽度为 18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具体分配为 5-14-5,与其它道路相交时采用平交形式。4.2.34.2.3 支路支路规划主要支路 4 条,规划支路红线宽度约 12-18 米。支路作为引导性道路,根据实施需要可适当调整或取消。表表 3 3:主要道路规划情况一览表:主要道路规划情况一览表道路名称道路名称道路等级道路等级红线宽21、度(红线宽度(m m)断面形式断面形式东环路主干路40三块板北环路主干路40三块板府前路主干路32三块板九丰路主干路32三块板振安路主干路32三块板公园路次干路24三块板程关北路次干路24三块板塘港路次干路24三块板沿河路次干路18一块板旌旗路次干路18一块板荷风路支路16一块板毓秀路支路16一块板新安路支路12一块板荷塘路支路12一块板4.34.3 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现状片区缺乏与城市其它功能组团联系的公交线路。建议未来规划增加联系镇东片区与镇区、其他镇东片区的公交线路,建议在北环路、府前路等道路上布置公交线路。4.44.4 慢行交通规划慢行交通规划镇东片区慢行交通主要由城市道路慢行道22、滨水休闲慢道、公共自行车服务点、自行车停车点组成。4.4.14.4.1 城市道路慢行道城市道路慢行道次干路有条件尽量设置独立自行车道,无条件的设置与机动车混合车道;设置独立人行道;支路主要为与机动车混合的自行车道,独立的人行道。4.4.24.4.2 滨水休闲慢道滨水休闲慢道6沿水系两侧打造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滨水休闲慢道。4.4.34.4.3 公共公共自行车自行车服务点服务点规划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1 处,位于镇东片区入口附近;规划自行车停车点应结合道路人行道、规划区入口、绿地公共服务设施设置。4.54.5 停车设施规划停车设施规划考虑片区以居住用地为主,停车主要在小区内部解决,规划设置公共停23、车场所 1 处,位于荷风路和荷塘路交叉口。4.74.7 竖向规划竖向规划4.7.14.7.1 道路竖向规划道路竖向规划考虑合理利用现状地形、充分结合现状道路、满足道路纵坡要求及雨污水排放等要求,确定各道路交叉口标高。道路竖向详见道路竖向规划图,本规划是在甲方提供的 1:1000 地形图上进行的,标高采用 1985 年国家高程基准。已建道路的高程以现状实际为准。规划新建道路充分考虑了现有地形,尽量避免大填大挖,在满足行车安全和平顺的前提下,结合现状地面高程,综合考虑地下管线埋设和防洪安全等要求,道路高程一般控制在 1.902.69m,纵坡控制在 0.3%1.0%之间。4 4.7.2.7.2 道路24、竖向控制要求道路竖向控制要求规划所定的高程宜严格执行。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设计高程的,经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有10cm 的浮动,但应考虑与其他道路的平顺衔接,调整后的高程要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 年版)的规定,并满足内河通航、防洪、排水、管线敷设等要求。4.7.4.7.3 3 场地竖向场地竖向主要考虑现状场地竖向,结合道路走向、地块排水等多种因素确定。场地标高比周边道路最低点至少高 0.2 米。依据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安丰镇总体规划,规划场地竖向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场地竖向为 2.0-3.0 米。5.525、.城市设计引导城市设计引导5.15.1 重要界面规划引导重要界面规划引导重点控制与引导府前路两侧以及振安路两侧的规划区空间形象,塑造具有标志性的景观节点,提升规划区环境品质。5.5.2 2 开放空间及重要节点规划引导开放空间及重要节点规划引导在规划区内打造 1 个入口景观节点,1 个规划区景观中心。1、景观节点:为毓敏路和塘港河与海沟河交叉口的入口景观节点,结合绿化开敞空间以及建筑形态,打造具有标示性的景观节点。2、规划区景观中心:位于程关北路与新安路交叉口东北侧,结合现状水系和规划建筑形态打造规划区景观中心。根据河道不同属性分别打造滨水开敞空间,营造亲水性强、适宜人们驻足的滨水休闲场所。5.26、5.3 3 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分区依据综合服务区和宜居生活区的差别,综合服务区可设置多层建筑群,沿府前路和振安路中心地段可布置部分中高层建筑,打造为片区中心地标建筑,地标建筑应注重设计空中眺望平台,为片区提供可俯瞰城镇景观的公共空间;宜居生活区区主要为居住区,为一般高度控制区,居住建筑可采用低层和多层相结合的布局方式,提供住宅用地的使用效率。5.5.4 4 建筑风貌引导建筑风貌引导规划区内保持现代而又开敞的整体建筑风貌。府前路两侧,特别是商业建筑主要运用玻璃等建筑材料,打造现代化整齐的商业界面。九丰路两侧引导建设现代化的居住小区,营造统一有序的景观形象。75.5.5 5 建筑风格27、与色彩引导建筑风格与色彩引导规划区住宅小区筑色彩以暖灰色系(低明度,低彩度)为主,商业设施建筑色彩以明灰色系(中明度,中彩度)为主。5.5.6 6 环境设计引导环境设计引导5.7.1 灯具照明设计引导灯具照明设计引导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在处理好照明与沿线绿化关系的基础上,原则上高级别道路(如主干次道)亮度和灯杆高度较高,低级别道路(如支路)亮度和灯杆高度较低。滨水道路、人行道、广场的照明设计,应强调照明形式与周围建筑及环境的协调。重点结合规划区慢行系统,采用广场灯、庭院灯、泛光灯、建筑立面照明等多种灯具形式,塑造多姿多彩的夜景。建筑物照明注意并强调整体色光的和谐。规划区景观中心以及研发类建28、筑可选择泛光照明,其余建筑的泛光照明应从严控制。5.7.2 广告标识设计引导广告标识设计引导统一设计能够体现相应地段环境氛围气息的标识,如旗帜、铺装等。各种商业广告与标识必须进行统一设置与部署,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建筑外墙上的商业广告,其大小、形状和色彩应与建筑协调,禁止采用奇异造型和大面积与建筑立面主色调反差过大的色彩。5.7.3 其他其他设施设计引导设施设计引导消防栓鼓励结合建筑、花坛和街头雕塑的基座设置,设置位置须十分明显并不得有物体遮挡。公共汽车候车亭应有顶盖及供人小憩的坐凳,其形式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公共交通线路牌及线路图亦可结合结构设计,并应有照明。5 5.7.7 道路景观设计引导29、道路景观设计引导道路设计分为重点道路设计和一般性道路设计,本规划区的重点道路主要指的是府前和振丰路。城市设计应对重点道路的景观进行具体的设计引导,对于其他一般性的道路景观设计则只提出通则式指引。(1)府前路府前路是在上位规划中确立的一条对外联系通道。景观设计以展现规划区对外形象为理念,要求沿街建筑天际线平稳和谐,人行绿化带形成逐层递减的视觉渐变。人行绿化带靠近建筑一侧种植大乔木,减弱噪音污染,吸附烟尘,遮掩建筑根部;靠近人行道一侧种植灌木和小乔木,修剪成规则形式,颜色宜相对鲜艳;中央隔离带种植矮灌木,修剪成规则形式,颜色及树种搭配要求能体现蓬勃向上的生命气息。(2)振安路要求不同企业的沿街建筑30、在体量、色彩等方面要有所区别,但整体天际线流畅自然,旨在统一协调的设计原则下展现镇东片区的丰富多彩。(3)其他一般性道路其他一般性的道路是指工业园内部主要承担运输货物功能的次干路以及支路。重点道路以及一般性道路共同遵循以下原则:A 道路通过断面形式,绿化种植以及周边地块建筑围合等条件的不同变化形成不同风格和个性的道路景观。B 沿路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尽量布置绿化。绿化宜乔、灌木结合,增加绿化覆盖率,使建筑绿化和街道绿化融合为绿地系统的一部分。C 道路的沿街建设,要根据建筑物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后退距离和高度进行组合,组成丰富的街景和天际线,避免单调划一。D 道路街景要31、求道路两侧的建筑界面有一定的呼应,在景观节点和功能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提示,同时道路空间的封闭与渗透形成空间序列节奏,通过绿化掩映和广告标识的点缀塑造不同的街道景观。5.85.8 水系景观设计引导水系景观设计引导本规划区河流众多,水系景观设计依据河道在绿化和景观结构规划中的不同分工分为参与性水系景观以及观赏性水系景观。参与性水系景观兼具观赏性水系景观的特点,因此对参与性水系景观做具体引导。规划范围内水系环绕整个片区,具有宽阔的滨河景观带。滨水空间营造以“休闲游憩”为主题,滨水景观意在打造环境优美的亲水平台及休闲场地,应为工业园的工作人员提供优良的业余8体验,在匆忙工作之余感受苏式慢生活。参与性水系32、景观与观赏性水系景观共同遵循以下原则:A 外围防护绿地应严格控制,以本地自然风格为主。B 河道两侧绿带以自然风格设计,结合道路规划街头绿地。C 对河流岸线进行相应整治,设计成人工自然式驳岸或人工规则式驳岸,结合滨水用地功能与建筑布局,安排两岸绿地的形态设计和场地、小品设施布置。D 注重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环境优美的滨水景观。6.6.低碳生态规划低碳生态规划6.16.1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6.1.16.1.1 布局结构布局结构规划依托水系、道路构筑绿地系统,以“水绿交融”作为设计理念,形成水绿交融、环网相扣的“一带一环”的绿地系统网络。其中“一带”为内部水沟绿化景观带;“一环”为规划区边界33、的水绿生态廊道围合成的规划区外环。6.1.26.1.2 绿地规模绿地规模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占地面积为 42.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7.83%。其中公园绿地 39.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8.3%;防护绿地 2.9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37%。6.1.6.1.3 3 绿地布局绿地布局规划区内公园绿地位于片中心,是片区的标志性景观空间,公园绿地可结合片区内水系建设,在保证绿地面积的前提下,其用地位置及形态可进行调整。其位置和形态可结合实际建设需要在街坊内进行适当调整。防护绿地主要为河道两侧和主次干道两侧的绿地。6.1.46.1.4 绿化配置绿化配置绿化建设以适于本地生长植34、物为主,注重本土化、乡土化的物种保护和利用,提高本地植物系数,增加乔木量,提高绿化品质。鼓励建筑的立体绿化,引导绿化系统由平面布局方式向三维空间发展,提升有效绿化空间。立体绿化包括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6.26.2 水生态系统规划水生态系统规划6.2.16.2.1 水系优化与蓝线控制水系优化与蓝线控制1)水系结构规划形成“一环一带”的主要河道水系结构,一环为沿镇东片区外围的自然水系,一带为横穿镇东片区的内部河流。2)整治措施规划在现有河道基础上,采用“疏、挖、砌”三项措施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疏竣河道:对河道疏浚清淤,保持河流畅通,提高河流调蓄能力。新挖河道:为满足水系的畅通和沟通的需要,依据等量35、等效、占补平衡的原则,对部分河段进行调整和开挖。砌筑驳岸:根据不同情况,河岸可采用具有固土功能的绿化岸线或砌筑驳岸,减轻水流对河岸的侵蚀。3)蓝线控制加强规划范围排涝水系的蓝线控制,确保水系综合功能的发挥。规划河道蓝线为强制内容。96.2.26.2.2 河岸带建设河岸带建设1、河道保护严格保护蓝线控制范围内的河流,尽量保留河道自然线形,保持河道断面的多样性。确因开发建设需要对水系进行调整的,须按等量等效、占补平衡的原则进行补偿,并保持合理的河网布局。加强河道管理,保持河道通畅。2、水质净化加快规划区雨污分流建设,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逐步取消现状河道内的排污口;河道可通过恢复水生植物、建设沿河36、湿地、设置生态浮床等水质净化措施,改善水体质量。3、河岸景观坚持自然、生态、协调的原则,在保护河流及河岸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然环境优势,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机结合。4、滨水绿化沿河绿化可推广下凹式绿地,使部分道路及绿地内降雨径流经过绿地系统净化后入渗及排入河道。6.2.36.2.3 雨水蓄留与雨水蓄留与利利用用优先考虑通过雨水的留蓄、自然下渗减少雨水排放量,同时配建雨水利用设施并制定合理的初雨径流处置措施。超出收集利用能力部分的雨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就近排入水体。雨水蓄滞可采用雨水花园、草沟、绿色屋顶、雨水利用装置、生态滞留池、透水路面、蓄洪储水池、生态湿地、不透水面积控制等多37、种技术。绿化和道路浇洒优先使用雨水。6.36.3 新能源利用规划新能源利用规划大力推广新能源利用,形成新能源与常规能源相互补充的能源联合供应方式。新能源供应达到总能源需求的 10%以上。6.46.4 节能规划节能规划6.4.16.4.1 产业节能产业节能限制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进入,大力推动高附加值和低能耗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产业。6.4.26.4.2 建筑节能建筑节能鼓励和推广使用新型环保节能建材、节能门窗,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达到 65%、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 40%。6.4.36.4.3 交通节能交通节能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效率,鼓励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38、车、公共自行车的使用,降低交通工具的能源消耗。6.4.46.4.4 照明节能照明节能大力推广 LED 等新型节能照明灯具,节能灯具普及率 100%。将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回收,并结合新技术进行多途径的开发,提高资源的使用率,达到节能降耗、改善环境的目的。6.56.5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6.5.16.5.1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目标目标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导向,以创建低碳环保模范镇东片区为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6.5.26.5.2 环境保护策略环境保护策略1、以片区周边防护绿地建设为重点,加强片39、区四周生态环建设,实现安全连续、有效隔离的生态防护功能。2、以节能、节地、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建设资源节约型片区。3、以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重点,提高企业环保准入门槛,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4、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强规划区水环境治理。5、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参考综合类生态镇东片区标准(HJ 274-2009)规定执行。6.5.36.5.3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1 1、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护规划、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护规划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 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75%以上,单位工40、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宜小于 8t/万元。102 2、环境空气保护规划环境空气保护规划规划区为 II 类环境功能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宜小于 1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排放量宜小于 1kg/万元。3 3、声环境保护规划、声环境保护规划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目标要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大于 90%。6.5.46.5.4 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规划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规划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 98%,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 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117.7.41、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7.17.1 给水工程规划给水工程规划7.1.17.1.1 用水量用水量采用单位建设用地用水指标法进行用水量预测。建设用地用水量预测见下表:表表 7 7-1-1:规划区用水量测算表:规划区用水量测算表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类别用地类别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公顷)(公顷)用水量指标用水量指标(立方米(立方米/公顷公顷日)日)水量水量(立方米(立方米/日)日)R居住用地101.6210010162B商业设施用地29.671203560.4C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1.0170770.7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2.7220654.4G绿地与广场用地42.8610428.6合计217.91142、5576.1考虑 10%未预见水量,规划区最高日总用水量约为 1.71 万立方米/日。7.1.27.1.2 供水设施规划供水设施规划规划区给水由安丰镇区水厂的区域供水系统统一供给。7 7.1.3.1.3 水压水压最小服务水头满足 0.28MPa 的要求,并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 10m 水柱。7 7.1.4.1.4 给水管网规划给水管网规划规划沿府前路和振安路等主要道路下敷设 DN300DN500 供水主干管,其他道路敷设DN200-DN300 供水次干管,形成规划区供水管网主构架。规划给水管一般在道路西侧、北侧的人行道或绿带下敷设,覆土深度一般为 0.6m。规划保留的给水管以现43、状实际为准。规划采用生产、生活、消防相结合的给水管网系统。7.27.2 排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7.2.17.2.1 排水排水体制体制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制。7.2.27.2.2 污水污水量预测量预测采用供水量折算法进行污水量预测,建设用地污水量预测见下表:用地用地代码代码用地类别用地类别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公顷)(公顷)用水量指标用水量指标(立方米(立方米/公公顷顷日)日)水量水量(立方米(立方米/日)日)排放排放系数系数最高日污水最高日污水量量(立方米(立方米/日)日)R居住用地101.62100101620.88129.6B商业设施用地29.671203560.40.82848.3C公共服务44、设施用地11.0170770.70.7539.5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2.7220654.400G绿地与广场用地42.8610428.600合计217.9115576.111517.4注:本表工业用地水量已考虑重复利用率。7.2.37.2.3 污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系统依据安丰镇总体规划,本规划区污水集中纳入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7.2.47.2.4 污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系统沿府前路、振安路等道路下敷设 d600-d1000 污水主干管,收集规划区污水后进入安丰路污水泵站,经提升后最终进入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原则上布置在路西、路南侧。7.2.57.2.5 雨水雨水工程工45、程1)雨水流量计算公式QqF(升秒)式中:区域综合径流系数,取 0.450.6F汇水面积(公顷),q暴雨强度(升/公顷秒)Q雨水设计流量2)暴雨强度公式(按照泰州市 2014 年最新修订版)12q=9.1(1+0.619LgP)/(t+5.648)0.644式中,q暴雨强度(升/公顷秒);P设计重现期,取 2 年;t降雨历时(分钟);t=t1+mt2t1地面集水时间,取 10 分钟;t2雨水在管道内的流动时间(分钟);m延缓系数,暗管取 2。3)雨水管网规划规划区雨水就近排入水体。随着地块及道路的建设、发展,逐步完善雨水排水系统。规划区雨水管管径为 d600-d1200。雨水管道在红线宽度 346、2 米以上道路下两侧布置,其余道路下单侧布置。雨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两侧布置以慢车道或人行道为主,单侧布置以车行道中间偏东侧、北侧为主。雨水管起始端覆土深度不小于 0.7 米,一般情况下干管起点埋深控制在 1.3 米左右。4)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雨水资源利用在道路两旁的绿地内,设置若干初期雨水截流装置,将初期雨水送污水厂处理。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择址设置蓄水池、下凹式绿地、水面等蓄水设施滞留雨水,用于浇洒绿地。建设用地内的雨水通过透水路面、透水铺装引入蓄水池或其他储水设施内,雨水经简单处理后用于浇灌绿地、冲洒路面、清洗车辆等。7.37.3 供电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7.3.17.3.1 规划依据规划依47、据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江苏省城市配电网络规划设计技术规定;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7.3.27.3.2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完善电网主网结构,加强与周边地区电网联系,提高电网受电、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以现有电网为基础,兼顾电网结构调整要求,规划控制线路走廊及设施用地,协调与城市建设用地间的矛盾。7 7.3.3.3.3 负荷预测负荷预测采用分类用地负荷密度法,预测用电负荷如下:表表 9 9-3-3:用电负荷预测表:用电负荷预测表由上表可知,规划区用电负荷为 3.94 万千瓦,同时系数取 0.8,则预测最大用电负荷为 3.15万千瓦,建设用地负荷密度为 0.315 万千瓦/平48、方公里。7.3.47.3.4 供电电源供电电源电源来自规划区外东部的安丰镇供电设施。7.3.57.3.5 电力线路布置电力线路布置规划 10kV 电力线路采用放射式形式,在现状基础上优化和完善沿。规划电力线路一般在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或道路绿带上架空布置,各用电单位按用电需求单独或联合设置配电变压器。7.3.57.3.5 高压高压廊道规划廊道规划220 千伏电力走廊按线路按两侧各 17 米控制;110 千伏电力走廊按线路按两侧各 13 米控制。7.47.4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7.4.17.4.1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类型用地类型占地49、面积占地面积(公顷)(公顷)用低负荷指用低负荷指标标用地负荷指标用地负荷指标(千瓦(千瓦/公顷公顷)用电负荷用电负荷(千瓦)(千瓦)R居住用地101.62100-40020020324B商业设施用地29.67400-120050014835C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1.01300-8003003303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2.7215-3015490.8G绿地与广场用地42.8610-3010428.6合计217.9139381.4137.4.27.4.2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推进基础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主干网“三网融合”,建成集语音、数据及图文于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和个人化通信网50、络。按“大容量、少局址、多接入”原则,合理规划各种通信设施用地,集中安排,统一规划建设,建立完善畅通的通信管网,大力发展光纤网络建设。7.4.7.4.3 3 固定电话预测固定电话预测根据规划区用地分布,合理预测固定电话数量如下:表表 7-47-4:固定电话数量预测表:固定电话数量预测表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类型用地类型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公顷)(公顷)电话指标电话指标(门(门/公顷)公顷)电话容量电话容量(门)(门)R居住用地101.62704113.4B商业设施用地29.671002967C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1.0140440.4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2.7210327.2G绿地与广场用地42.51、86285.72合计217.917933.727.4.7.4.4 4 电话网电话网电话信号来自规划区外安丰镇电信中局。7.4.7.4.5 5 广播广播电视规划电视规划规划实现数字化率达 100%,双向网用户达 85%,积极发展单位和个人数据业务。有线电视传输应向光纤化、管道化发展,逐步建设双向链环路,确保信号传输,改造现有架空线路,实现光纤、电缆下地。7.4.7.4.6 6 通信通信管线规划管线规划新建通信管道原则上位于道路的北侧和西侧。通信主干线路为 18-36 孔管道,通信次干线路为 9-16 孔管道,应与道路同步建设。7.57.5 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7 7.5.1.5.1 规划依据52、规划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T51098-2015);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7 7.5.2.5.2 规划原则及目标规划原则及目标推广使用清洁、高效的管道天然气,民用优先、满足商业用气。规划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天然气的补充和调剂。规划气化率为 95%,管道燃气气化率达 90。7.5.7.5.3 3 气源规划气源规划管道天然气:以“西气东输”工程作为气源点,由兴化分输站通过高压管道引入城区高中压调压站,调压后给用户供气。7.5.7.5.4 4 用气量预测用气量预测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广泛应用于民用、商用和工业以及天然气汽车加气等领域。1)燃气气化率规划燃气气化53、率为 100%,管道气化率为 85%。2)耗气指标居民用气按 0.75 立方米/日户计。公共建筑用户年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的 20%计。工业用户用气指标为 200 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未预测用气量按工业、居住和公建用气量总和的 3%计。3)燃气特性参数计算中,天然气热值均取 34 兆焦/标立方,液化气热值取 46 兆焦/千克。4)规划区总的年用气量预测为:天然气约 862 万标立方。7.5.7.5.5 5 压力级压力级制制采用“中低”二级压力级制。中压管网起端压力不高于 0.4 兆帕,末端压力不小于 0.2 兆帕。低压管网供气压力为 25003000 帕。7.5.7.5.6 6 中压中压管网规54、划管网规划天然气管道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新建天然气管道一般位于东西向道路的北侧、南14北向道路的西侧。管径为 De110De200。7.7.6 6 环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7 7.6.1.6.1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7 7.6.2.6.2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合理布置、完善配套各类环卫设施,妥善处置各类垃圾,创造整洁的城市环境;积极提倡袋装垃圾,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提高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和机械化清运程度,建设环境优美清洁的城市。7.7.6 6.3 355、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垃圾清运率和处理率均达 100。环卫作业机械化、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 90以上。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部颁标准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共厕所比例达到 95%。7.7.6 6.4 4 垃圾处理垃圾处理规划规划1、垃圾的集运和处理由镇环卫所统一进行。2、工业垃圾在厂内实行分类收集,循环利用,有害工业垃圾须进行固废处理。3、规划区不设化粪池,粪便进入市政管网,由城市污水厂处理。7.7.6 6.5 5 环卫环卫公共公共设施设施规划规划1、公共场所废物箱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J 406-2005),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防雨、阻燃,设于道路两侧56、和路口;采用分类废物箱,并有明显的标识。规划废物箱沿 351省道、安丰路、纬二路、经二路按 60m 的间距设置;其余道路按 100m 的间距设置。废物箱的设置应便于废物的分类收集。2、公共厕所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规定,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 7501000 米为宜,规划区共规划设置公共厕所 2 座。每座公共厕所可采用独立或附建形式建设,占地(建筑)面积约为 70100 平方米。3、垃圾中转站规划在程关北路和毓秀路各设置一处小型垃圾中转站。7.7.7 7 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规划7 7.7.1.7.1 管线综合内容管线综合内容规划区涉及到的管线综合内容包括地下敷设的给水管线、污水管线57、雨水管线、燃气管线、电力电缆线、电信电缆线和路灯电缆线等。7.7.7 7.2 2 管线平面综合管线平面综合规划原则上对各种管线安排如下:给水、热力、燃气、电信管线敷设于人行道下或路边绿地中,污水、雨水管道布置于车行道下,路灯电缆采用地下敷设于缘石内侧,路灯杆安排在人行道或绿化隔离带内。地下敷设管线原则上采用直埋方式。埋设于道路下的管线原则上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相互间最小水平净距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7.7.7 7.3 3 管线竖向综合管线竖向综合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时其相互间距须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8.8.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8.18.1 防洪工程规划防洪工程规划8.1.158、8.1.1 防洪排涝标准防洪排涝标准规划近期防洪标准达到 20 年一遇,远期达到 50 年一遇。河道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8.1.28.1.2 规划区规划区河流河流防洪水位防洪水位根据兴化市城区历史最高洪水位,参考地区有关规划材料,确定规划区设计洪水位为 4.0 米。8.28.2 抗震防灾规划抗震防灾规划8.2.18.2.1 设防标准设防标准15规划区按 6 度设防。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生命线工程及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设防标准按 7 度设防。8.2.28.2.2 疏散疏散场所场所利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空旷场地,综合考虑安全、地势、水源等情况,59、布局避震疏散场所。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 1 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 米,确保步行 10 分钟之内可以到达。8.2.38.2.3 疏散通道疏散通道规划区道路符合避震疏散的要求:对外交通性干道为主要救灾干道,保证震后道路有效宽度不少于 15 米;以城市主干道为主要疏散主干道,保证震后道路有效宽度不少于 7 米。8.38.3 消防工程规划消防工程规划8.3.18.3.1 消防站消防站点布局点布局结合安丰镇区消防设施,本次规划区不另设消防站。8.3.28.3.2 消防供水消防供水以市政供水为主要消防水源,其他水源为补充水源。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保证城市自然灾害或战时条件下的消防救援60、用水。8.3.38.3.3 消防消防通信通信规划区的消防调度由市消防指挥中心统一负责,与供水、供电、供气、救护、交通、环保等部门保持专线通信。8.3.48.3.4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由城区交通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和综合性道路组成,其中交通性主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32-54 之间,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 18-32 米之间。支路作为到达性道路,是进出街坊、居住区和承担短距离交通的主要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1224 米。规划区消防主干道有:振安路和府前路规划区消防次干道有:新安路和沿河路。9.9.五线控制要求五线控制要求9.19.1 道路红线道路红线9.1.19.1.1 红线的划定红线的划61、定本规划范围涉及的“红线”包括:次干路的道路红线,属强制性指标,支路红线为引导性指标,根据实施需要可适当调整或取消。9.1.29.1.2 红线控制要点红线控制要点1、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2、新建道路应按照规划实行统一的道路断面,以保障规划区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殊道路的断面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3、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兴化市相关规定向外侧退让。退让范围属道路防护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9.29.2 城市黄线城市黄线9.2.19.2.1 城市黄线划定城市黄线划定“黄线”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62、垃圾中转站、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消防站、避震疏散场地等设施边界线。9.2.29.2.2 廊道控制廊道控制本规划区廊道控制主要是指高压电力线的保护线,涉及电力廊道具体控制为:220 千伏高压线保护线为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17 米;110 千伏为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13 米。9.2.9.2.3 3 城市黄城市黄线控制线控制要点要点1、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分期有序实施。2、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63、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3、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16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9.39.3 城市绿线城市绿线9.3.19.3.1 城市城市绿线的划定绿线的划定“绿线”指规划划定的公园绿地、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用地界线。9.3.29.3.2 城市绿线控制要点城市绿线控制要点严格保护位于绿线范围内现有的绿化植被和水域面积,加强规划新增绿地的绿化建设工作。在绿线控制范围内,允许安排与绿地功能相关的设施64、,严禁与绿化用地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9.49.4 城市蓝线城市蓝线9.4.19.4.1 城市城市蓝线划定蓝线划定本规划涉及的“蓝线”根据防洪排涝和景观规划要求,经规划整理后,将水域上口线外侧一定范围的陆域地区划定为蓝线控制范围。9.4.29.4.2 城市蓝线控制要点城市蓝线控制要点蓝线分为强制性河道蓝线和引导性河道蓝线控制,本次规划范围内河道蓝线均为强制性内容。(1)强制性河道蓝线针对具有防洪排涝功能的水体,其起止点、河口宽度、河道长度、蓝线控制宽度为强制性控制内容,原则上不得改变。(2)强制性控制的河道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设除防洪排涝必须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物,河道两侧建筑后退河65、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定外,原则上不得小于 10 米。10.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导则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导则10.110.1 规划管理单元划定规划管理单元划定基本控制单元是为了便于规划区规划管理、使规划控制体系保持必要的弹性,依据自然界限(如河流等)、规划区布局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所划分的规划街坊。本次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 2 个基本控制单元。10.210.2 管理单元控制要求管理单元控制要求1、控制内容包括土地管理、建筑管理、交通控制、配套设施和主导属性、总建筑面积、人口规模以及土地使用等内容。2、基本控制单元中规划控制指标分为强66、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强制性指标应严格遵守,指导性指标可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并由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内容进行适时更新。主导属性、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广场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配套设施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属强制性指标(内容),人口规模、建筑管理、交通控制、地下空间、配套设施及绿地广场的位置属指导性指标(内容)。10.310.3 地块控制指标体系地块控制指标体系10.3.110.3.1 地块划分地块划分为分解控制指标,落实控制要素,满足规划实施管理和分期、分块建设的要求,对基本控制单元内的地块进行划分。1、地块划分原则(1)与土地使用权属相协调,保留和新建的、用地相对完整独立的67、单独划块。(2)用地性质明确单一功能,适应混合功能用地开发需求,地块内可以包含相互兼容的用地性质。(3)城市“五线”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等确定需刚性控制的设施用地,宜划分至最小类别,其他用地可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区位、不同控制要求原则上以中类为主。2、地块规模地块规模适应规划区交通规划所确定的支路网密度要求,并与区位、用地类型、开发控制要求等相适应。3、地块界线调整规定相邻的用地性质相同或可兼容的地块可以合并,较大规模的地块可以进一步细分,地块合并与细分后的控制要求按合并前或细分前的上限要求执行,以适应城市开发的不确定性。地块合并不得降低规划支路网密度。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地68、块界线进行适当调整。10.3.210.3.2 地块控制内容和要求地块控制内容和要求在分地块控制内容中,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属强制性指标(内17容),其余为指导性指标(内容)。1、用地面积地块内的净用地面积。2、容积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的净用地面积的比值。分地块控制内容中所提供的二类工业用地为区间值,其他用地容积率为上限值。3、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净用地面积的比率,不包括屋顶与天台绿化用地和垂直绿化用地。分地块控制内容中所提供的绿地率,工业用地为上限值,其他用地为下限值。4、建筑高度一般为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引导高度为上限值。5、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69、基底面积之总和与地块净用地面积的比率。分地块控制内容中所提供的建筑密度为上限值。6、建筑贴线率临路建筑物的连续及底层建筑物的退让程度,是建筑物的长度和临街红线长度的比值。7、建(构)筑物后退地块有绿线、蓝线的新建企业围墙不能突破绿线、蓝线控制要求;地块无绿线、蓝线的城市支路两侧企业主体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 3 米。8、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建筑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相关内容控制。9、硬质地面透水比例绿地硬质地面透水比例不小于 60%,其他用地不小于 20%。10、每 100 平方米绿地乔木量绿地每 100 平方米绿地乔木量不小于 4 株,其他70、用地不小于 2 株。11、其他控制内容地块内的工业用地相关控制指标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规定,按照多层厂房建设要求控制,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目,其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 年版)程序确定。表表 1313:YF-01YF-01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表表 1414:YF-02YF-02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1811.11.附则附则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规划图件和附件(规划说明)三部分。其中,图件由规划图纸和分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自兴化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规划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外,尚需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规划若需调整,须按法定程序施行。